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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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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意见书编号:321014161-(2014)891项目名称:扬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综合主厂房、烟囱、发电间审查机构:扬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颁书日期:2014年11月11日江苏省建设厅制 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受你单位委托,我机构对你单位报送的扬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综合主厂房、烟囱、发电间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了审查,形成审查意见附后。请你单位会同相关单位认真修改、调整,并在七个工作日内将修改回复意见(含变更图纸,一式五份)送我机构复审。【回复意见格式见“http://www.yzkzb.com/下载中心--表格下载--审查意见回复单】二O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审查机构公章)(附10页审查意见)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扬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综合主厂房、烟囱、发电间建设单位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项目地址扬州市建筑面积12169M2建筑总高度80M建筑层数地上六层耐火等级二级场地类别Ⅲ类抗震等级三级人防等级——基础形式桩基结构体系 排架结构送审日期2014-11-3勘察单位江苏省工程勘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资质等级甲级设计单位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资质等级甲级审查意见审查范围本次审查不包含:无。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违反国家及地方节能建筑设计标准和节能要求的情形本工程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基本齐全,节能设计存在不符合《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标准的问题,设计应整改完善,并报我中心复查。 (建筑)专业审查意见(一)无违反“强条”之处:(二)违反“强标”之处:1、综合主厂房钢筋砼平屋面檐沟(天沟)内纵向坡度设计漏注不小于1%,所有金属坡屋面金属檐沟(天沟)设计内纵向坡度为0.3%<0.5%。不符合《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第4.2.11,4.2.12条。2、综合主厂房,焚烧车间和垃圾受料加料与辅助设施的两座室外钢梯设计均漏要求栏杆扶手高度不小于1.10m,楼梯段和平台未要求耐火极限及标高6.83、7.15和18.48梯段踏步超过18级等。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7.4.5.1和3条。(三)设计深度:1、焚烧车间2t货梯详图电梯机房平面图漏预留孔洞及位置和大小尺寸,漏电梯门洞口详图。应补。设计人徐婷婷专业负责人何炜审核人张辛注册师张辛执业印章号1100005-014违反强制性条文数0违反强制性标准数2审查人何伯海认定证书号10161-1007日期审查人认定证书号2014.11.7 (结构)专业审查意见(一)无违反“强条”之处:(二)违反“强标”之处。1、未强调厂房轻钢屋盖中易于替换构件(如压型钢板等)的使用年限,不符合GB50068-2001中1.0.5条2、应按照GB50010-2010中3.5.8条,详细要求在结构使用年限内建立定期检测、维修制度等。3、结构设计总说明中未明确楼梯栏杆的水平荷载--不符合GB50009-2012中5.5.2-1条的要求。4、结构设计总说明中未强调结构设计人员必须参加基槽检收--不符合GB50007—2011中10.2.1条。(三)设计深度:1、报审时应提供所有的计算文本,计算书不完整:如无手工导算的荷载计算,梁尺寸平面图,荷载平面图(如楼、屋面上设备的荷载等),无现浇楼、屋面的计算,楼梯的计算,单桩竖向承载力的计算,桩基承台的计算,桩基沉降的计算分析,超筋、超限信息等。2、计算书应有目录页,并对电算成果(人工)加注,予以说明。3、设计人员对电算成果应作分析,判断;校、审应有书面意见书;并应对计算书的完整、正确、合理及有效性加以评估。按江苏省要求:混凝土构件实配钢筋值不得小于计算书构件配筋值,请设计人员严格遵守,如有违反,作为强条,并予以公示。(各层配筋平面简图应标注对应图纸的楼面标高)4、计算软件名称来源不详(如烟囱、钢管结构等的计算软件)。5、楼屋面主梁受次梁集中力作用处,一律附加3@50箍筋是不够的,对于次梁集中力大处,应按GB50010-2010中9.2.11条进行核算。6、本工程中采用了C10混凝土,不符合GB50010-2010中4.1.2条的要求。7、混凝土保护层应强调从最外层的钢筋表面起算--GB50010-2010中8.2.1条的要求。8、钢结构屋盖(钢网架等)应同步出图。9、框排架(砼柱、钢梁)宜采用整体结构模型分析;砼柱接砼规范设计,钢梁接钢结构规范设计。10、烟囱工程的高度大于60米,属于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所采用的风压值应符合JGJ3-2010中4.2.2条的要求。设计人白雪松专业负责人孙亚民审核人张明注册师执业印章号违反强制性条文数0违反强制性标准数4审查人马俊芳认定证书号10161-S1011日期审查人认定证书号2014.11.7 (结构)专业审查意见(四)其它:1、工程设计说明中应强调所使用的混凝土应为预拌混凝土、砂浆应强调为预拌砂浆(其符号为WMMxx、DMMxx),所使用的规范(规程)中应列入预拌砂浆技术规程(DGJ32/J13-2005)--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第41号公告第二十六条所要求。2、设计未明确结构的用途,在设计说明中应强调‘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GB50010-2010中3.1.7条。3、结构设计总说明中应详细说明结构混凝土材料耐久性的基本要求---GB50010-2010中表3.5.3。4、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主厂房工程(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宜为甲级,应对施工、使用期间的变形观测提出要求——GB50007-2011中10.3.8-1条。5、本工程采用直径为0.80m的钻孔灌注桩,属于大直径灌注桩,计算单桩极限承载力标准值时未考虑大直径桩的尺寸效应系数,不符合JGJ94-2008中5.3.6条。6、结构设计总说明中未明确本工程钻孔灌注桩孔底沉渣的厚度--JGJ94-2008中6.3.9-2条。7、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单桩竖向静荷载试验确定--GB50007-2011中8.5.6-1条。根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桩基设计应[通过”试桩平面图”]取得”试桩报告”[宜做到”破坏”--按JGJ106-2012中4.3.8-1、5条取得终试结果],经设计人员对试桩测试成果进行分析、判断,并对桩长、桩数等进行复核、调整,并确定工程桩的‘终止打桩’标准,然后出桩基平面图。原桩位图上应注明“未经试桩报告复核,不得作为桩基施工依据”。‘基桩质量检测报告’必须送审。8、部分承台尺寸较大,应考虑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应从原材料、配合比、制备、运输及施工等方面,防止大体积混凝土产生有害裂缝---GB50496-2009‘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部分基础及桩基承台砼高度>2.0m,尚宜加设中间钢筋网——GB50010-2010中9.1.9条。9、本工程的钻孔灌注桩为摩擦型桩,摩擦型桩基应进行桩基沉降计算--GB50007-2011中8.5.13—3)条。10、未对桩基承台、深基础的基坑清理及回填提出明确要求——JGJ94-2008中8.1.9条及3.4.6-2条(桩基承台侧宜优先采用砖砌胎模)。11、垃圾仓等深基础,设计未对基坑土方的开挖提出要求,不符合GB50007-2011中9.1.9条。12、基坑开挖及井点降水引起的土体变形,应符合GB50007-2011中9.1.7条。设计人白雪松专业负责人孙亚民审核人张明注册师执业印章号违反强制性条文数0违反强制性标准数4审查人马俊芳认定证书号10161-S1011日期审查人认定证书号2014.11.7 (结构)专业审查意见13、应对±0.00以下所有可能发生上浮的结构(如垃圾仓等)进行抗浮验算—GB50007-2011中3.0.2-6条。抗浮验算的抗浮水位应为室外地坪标高。14、垃圾仓等如采用防水砼,宜为补偿收缩砼,应对补偿收缩砼提出性能要求——GB50119-2003中8.3.1条。15、垃圾仓等外墙迎水面砼保护层为50,宜于保护层中加设附加防裂钢筋网——GB50010-2002中9.2.4条。16、地下室采用补偿收缩砼,应对其提出性能要求——GB50119-2003中8.3.1条。17、钢结构设计图的深度应满足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制图深度和表示方法’03G102的要求。18、设计院送审的钢结构图纸应定义为“钢结构设计施工图”,并应要求由具体设计资质的钢结构制作单位编制“钢结构制作详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4.4.10条。19、檩条及其余次要钢构件(拉条、系杆等)均应要求进行热浸镀锌防腐处理,并限定镀锌量,其中檩条宜由镀锌钢板(卷)直接成型。20、屋脊处的双檩条未出相互连接大样——CECS102:2002中7.2.12条。21、吊车梁施工图中未按GB50017-2003中8.5.6条要求支座处,中部横向加劲肋上部与上翼缘刨平顶紧。22、钢管柱柱脚未强调包裹砼,不符合GB50017-2003中8.9.3条。23、钢柱柱脚中的剪力键未交代其材料及尺寸。24、现浇框架梁跨度≥4米未考虑起拱,不符合GB50204—2002中4.2.5条。25、少数单边受力的边框架梁,其腰筋宜设定为抗扭纵筋——GB50010-2010中9.2.5条。设计人白雪松专业负责人孙亚民审核人张明注册师执业印章号违反强制性条文数0违反强制性标准数4审查人马俊芳认定证书号10161-S1011日期审查人认定证书号2014.11.7 (抗震)专业审查意见(一)无违反“强条”之处:(二)违反“强标”之处:1、桩基应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JGJ94-2008中3.1.3-6。2、部分单位工程的框架结构高度大于24米,而结构设计总说明及计算书中将框架结构的抗震等级定为三级,不符合GB50011-2010中6.1.2条。  3、框架结构桩基承台之间应按GB50011-2010中6.1.11-5条的要求,沿两个主轴方向设置基础联系梁桩基承台之间的联系梁,其顶面宜于与承台顶面位于同一标高--JGJ94-2008中4.2.6-4条。4、单位工程的结构设计总说明中未明确所用钢筋的材料性能指标,不符合GB50011-2010中3.9.2-2条。(三)其它:1、部分单位工程的结构设计总说明中,将扬州市的设计地震分组定为第二组,有误。2、经比对计算书构件配筋值及图纸配筋,发现发电车间KZ3单根角筋及纵筋的实配钢筋小于计算值(计算值是否异常:角筋为12.6,单边纵筋为58等),不符合GB50011-2010中5.4.2条,请设计人员对各单位工程逐点校对、整改,并确认全部整改到位。3、部分单位工程的质量、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应计入“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GB50011-2010中5.1.1-3条。4、部分单位工程的框架结构,其楼面开大洞口,宜采取加强措施:洞口附近的楼板应加厚,应双层双向配筋,配筋率不小于0.25%,在洞口的角部应集中配置斜向钢筋;洞口边缘应设置边梁或暗梁,暗梁的宽度为2倍的楼板厚度,其纵筋配筋率不小于1.0%,纵筋应采用机械接头。5、框架结构在±0.00标高以下设有地梁时,框架柱在地梁与基础顶面之间形成‘短柱’,应按GB50011-2010中6.3.9-1-4)条设计。6、少数框架柱断面尺寸较大,大柱小梁节点应计入偏心的影响(计算与加强措施均应满足)——GB50011-2010中6.1.5条。7、部分单位工程的送审计算书中无法判断框架角柱是否已考虑“双偏压”及内力调整计算——GB50010-2002中11.4.7条及GB50011-2010中6.2.6条。8、楼面中有受力较大的非框架梁(次梁),其支座宽度较小(如支承梁梁宽为200),非框架梁(次梁)上部纵向钢筋在支座处锚固长度不足,不符合11G101-1中P86要求。设计人白雪松专业负责人孙亚民审核人张明注册师执业印章号违反强制性条文数0违反强制性标准数4审查人马俊芳认定证书号10161-S1011日期审查人认定证书号2014.11.7 (抗震)专业审查意见9、楼面有受力较大的非框架梁(次梁),其支座宽度较小(如支承梁梁宽为200),非框架梁(次梁)下部纵向钢筋在支座处锚固长度不足,不符合11G101-1中P86要求。10、对于框架结构的房屋,现浇楼梯段在地震时起着斜撑的作用,应考虑楼梯构件对地震作用及效应的影响,应进行楼梯构件的抗震承载力验算;宜采取构造措施,减少楼梯构件对主体结构刚度的影响--GB50011-2010中6.1.15-2条。建议楼梯优先采用‘斜梯板滑动支座’的做法(11G101-2图集中的ATa或ATb型),此时楼梯可不参与结构整体抗震计算。否则板式楼梯构件应按11G101-2图集中的ATc型采用(图集中P44、54、55)。11、楼梯间及人流通道的填充墙,未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不符合GB50011-2010中13.3.4-5条(楼梯间采用砌体填充墙时,应设置间距不大于层高且不大于4米的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并应采用钢丝网砂浆面层加强---GB50011-2010中6.1.15-4条)。且框架柱旁的拉结筋宜沿填充墙全墙拉通--GB50011-2010中13.3.4-3条。12、对于框架结构中的填充墙,未强调施工中应先砌墙,后浇钢筋混凝土构造柱,不符合GB50011-2010中3.9.6条。13、部分工程设计说明中仍引用了HPB235光园钢筋,新抗规已淘汰此光园钢筋(HPB235光园钢筋),宜采用Ⅲ级钢筋--GB50011-2010中3.9.3-1条。14、本工程中部分柱梁箍筋采用了光园钢筋,不符合GB50011-2001中3.9.3-1条,柱梁的箍筋宜采用Ⅲ级钢筋。设计人白雪松专业负责人孙亚民审核人张明注册师执业印章号违反强制性条文数0违反强制性标准数4审查人马俊芳认定证书号10161-S1011日期审查人认定证书号2014.11.7 (给排水)专业审查意见发电车间:(一)无违反“强条”之处。(二)无违反“强标”之处。(三)其它:1、DF788A-E921-007-1,“给排水设计说明”生产给水管如采用焊接钢管,应采用焊接连接,不应采用丝扣连接。2、DF788A-E921-007-1,“给排水设计说明”三、消防系统,消火栓给水管道不应采用焊接钢管,焊接连接,应采用热浸镀锌钢管,丝扣或卡箍连接。无缝钢管采用焊接后,应采取可靠的防腐蚀措施。3、DF788A-E921-007-3,“屋面平面图”屋面排水天沟应设溢流口、溢流堰、溢流管系等溢流设施,溢流排水不得危害建筑设施和行人安全,图中未设置,宜增设。4、DF788A-E921-007-4,“生产排水管道系统图”厂房地沟集水坑排水宜设有备用潜水泵。烟囱:(一)无违反“强条”之处。(二)无违反“强标”之处。综合主厂房:(一)违反“强条”之处:1、DF788A-E921-001-01-1,“消防设计说明”二,消防系统,7在综合水泵房设生产、消防合用水池一座,储存消防用水684立方米,贮存消防用水容量大于500立方米,消防水池应分设成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设计未分成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水池,(见DF788A-E921-001-01-7);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8.6.2条第4款要求。2、DF788A-E921-001-01-7,“消防泵室详图及剖面图”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并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设计中未采取相关措施;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8.6.2条第7款要求。3、DF788A-E921-001-01-7,“消防泵室详图及剖面图”消防水泵出水管上应设置试验和检查用的压力表和DN65的防水阀门,图中未设置;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8.6.5条要求。设计人马永明专业负责人赵巧枝审核人万宝聪注册师执业印章号违反强制性条文数4违反强制性标准数4审查人王海林认定证书号10161-W1006日期审查人认定证书号2014.11.7 (给排水)专业审查意见1、DF788A-E921-001-01-8,“消防水炮系统图”,DF788A-E921-001-01-1,“消防设计说明”室内消防炮位处应设置消防水泵启动按钮,图中未设置;违反《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38-2003第4.2.1条要求。(一)违反“强标”之处:1、DF788A-E921-001-01-1,“消防设计说明”二,消防系统,室内消火栓灭火系统用水量15L/S,灭火时间2小时,设计有误;违反《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3.5.2条要求。2、DF788A-E921-001-01-7,“消防泵室详图及剖面图”一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2条,当其中1条关闭时,其余的吸水管应仍能通过全部用水量,图中与消防水池相连的管道仅一根,当该管道检修时,消防水泵将全部无法供水;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8.6.6条要求。3、DF788A-E921-001-01-7,“消防泵室详图及剖面图”消防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上应设置压力表,压力表的直径不应小于100mm,图中未设置;违反《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5.1.17条要求。4、DF788A-E921-001-01-8,“消火栓给水系统图”本设计一层部分室内消火栓栓口处的出水压力大于0.50MPa,应设置减压设施,图中未设置;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8.4.3条第9款要求。(三)其它:1、DF788A-E921-001-01-1,“消防设计说明”,应说明消防炮加压泵(2台),Q=60L/S,H=125m,应说明该泵设置位置。2、DF788A-E921-001-01-8,“消火栓给水系统图”消火栓系统加压泵吸水管应到消防储水池内吸水,且应设置吸水喇叭口等附件,图中消防水泵吸水管从室内消火栓环网中吸水,设计有误,宜修改。XH/8为枝装管网,宜设为环状管网。3、DF788A-E921-001-01-8,“消火栓给水系统图”消防给水管网最高处宜设置自动排气阀。4、DF788A-E921-001-01-1,“消防设计说明”,三,管材及防腐,消火栓系统给水管道应采用热浸镀锌钢管,不应采用焊接钢管。5、DF788A-E921-001-01-8,“消火栓给水系统图”消防给水管网宜增加阀门设置,使检修时关闭的消防竖管不超过1根,或同一防火分区停止使用的消火栓不超过5个。设计人马永明专业负责人赵巧枝审核人万宝聪注册师执业印章号违反强制性条文数4违反强制性标准数4审查人王海林认定证书号10161-W1006日期审查人认定证书号2014.11.7 (电气)专业审查意见(一)违反“强条”之处。1、应急灯具和疏散指示灯具未从总配电柜起采用专用回路,不符合GB50016-2006第11.1.4条要求。2、火灾报警系统电源线未采用耐火线缆,不符合GB50116-2013第11.2.2条要求。(二)违反“强标”之处:1、净化车间JHAL箱疏散指示回未说明采用报警式RCD,不符合GB13955-2005第4.6条要求,且RCD极数不对。2、系统图中ATS未采用4P,不符合JGJ16-2008第7.5.3条要求。3、消火栓按钮直接启泵不符合GB50116-2013第4.3.1条要求。4、部分消防广播距离最远端偏远,不符合GB50116-2013第6.6.1条要求。5、部分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距离最远端偏远,不符合GB50116-2013第6.3.1条要求.(三)设计深度及其它:1、1)未见强电设计说明。补充后重新送审。2)提供的主要是消防,其余相关部分未提供。2、由45#变压器引至各分箱的干线电缆规格、型号未标注。在平面图中未见如何引至各分配电箱。3、1)应急灯具应急时间需符合GB17945-2010要求。2)照明设计不应采用白炽灯,需采用高效光源。3)应急灯具和疏散指示灯具功率未标注。4)发电间灯具的防护等级未说明。5)防雷仅设计了建筑物一部分,不够全面。6)楼梯转角平台未设置疏散指示灯具。7)未见消防泵、起重机等动力设计。8)应急照明回路未采用耐火电线。9)应急照明未采取自动点亮措施。4、1)净化车间JHAL箱备用回路不宜采用RCD,且RCD极数不对。2)室外楼梯照明未设计。3)PY-1箱在平面中未见。系统图二次控制原理图未见。4)部分强电与火灾报警系统联动部分未见设计。5)动力系统电动机主回路中未见隔离开关。6)部分系统图中单相回路的RCD采用单极,不符合规范要求。5、1)ATS前未设置检修隔离开关。2)灯具的相关节能要求未说明。(照度值和LPD值、灯具效率等)3)消防配电设备未说明有明显标志。6、1)本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错误较多,请按GB50116-2013重新修改设计送审。如说明不全、平面图模块位置、保护管规格、型号等等。2)消防泵手动控制线数量偏少。3)未设置防火门和消防电源监控系统。4)感温探测器级别未说明。5)声光报警器距离最远端不宜超过25米。6)部分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偏小。7)短路隔离器的位置和数量未见。8)低压配电室、发电机房未设置专用电话分机。设计人江婷专业负责人宋新春审核人许小满注册师执业印章号违反强制性条文数2违反强制性标准数5审查人丁渝靖认定证书号10161-E1005日期审查人认定证书号2014.11.11 (暖通)专业审查意见焚烧车间:(一)无违反“强条”之处:(二)无违反“强标”之处:(三)设计深度及其它:1、缺图纸目录、设计说明和施工说明、设备表等,未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编制设计文件。2、风机入口排烟防火阀与风机联动方式应在说明中注明,所选择排烟风机应保证能在280度时连续工作30分钟。3、屋面风管排出口应采用防雨(雪)措施。发电车间:(一)无违反“强条”之处:(二)无违反“强标”之处:设计人吕东彦专业负责人曹亮审核人高波注册师执业印章号违反强制性条文数0违反强制性标准数0审查人夏晓潮认定证书号10161-H1001日期审查人认定证书号2014.11.7 审查综合意见一、送审资料基本齐全,设计深度基本达到有关规定要求。二、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各专业存在不符合《强制性条文》的问题共计6条,不符合应执行标准的问题共计19条。三、设计应按各专业审查意见整改,待我中心复查合格后予以通过。审查项目负责人(签字):审查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二O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注:此意见书一式四份,建设单位二份,审查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