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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配套用房工程施工图审查交易文件建设单位:增城市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14年月14
目录第一章、交易须知2一、交易须知前附表2二、交易须知修改表5三、交易须知通用条款6(一)交易文件6(二)报名及报名资料递交7(三)摇珠及合同签定8第二章摇珠办法11一、摇珠办法修改表11二、摇珠办法12第三章合同条款14第四章前期资料及工作要求33第五章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发包价计算表3414
第一章、交易须知一、交易须知前附表声明:本交易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交易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对范本《交易须知通用条款》和《摇珠办法》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交易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项目内容说明与要求1定义建设单位(即发包人):增城市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工程名称增城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配套用房工程施工图审查3建设地点增城市荔城街荔城大道旁(市武装部西侧)4建设规模总投资约23700万元。5交易范围施工图审查的范围为本项目的所有勘察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包括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各专业的设计文件、技术文件(含勘察文件)。施工图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设计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基础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3)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4)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5)勘察设计单位资质、执业情况、勘察设计文件签字盖章等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勘察设计有关资质、市场管理、注册执业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6)审查项目中已确定的示范工程、绿色建筑、专项技术应用等业主需求的落实情况;(7)审查各项目、各专业深化设计图纸;(8)审查设计变更;(9)绿色建筑等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10)国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查内容;(11)是否满足符合公众利益;(12)甲方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不含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需另行进行委托的专业)。14
6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7前期服务机构名称8工期要求施工图审查工期:在勘察设计单位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与资料后7天内提出施工图审查意见,3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如需勘察设计单位整改的,在勘察设计单位整改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出施工图审查报告。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承包意向人资质要求详见本工程交易公告11施工图审查人员专业配套要求(据实配备)按本项目施工图审查合同执行。12报名资料收取方式报名时建设单位收取报名资料,并进行资料核对,双方签字确认结果。13发包价施工图审查发包价:本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广州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2011】126号文)计算,发包价暂定为人民币302536.00元,发包费率6.5%。承包意向人填写的承包价、承包费率与以上金额不符的报名文件将被拒绝,承包费率在结算时不予调整。14承包意向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报名截止之日计起)15领取发包价及前期资料由承包意向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16踏勘现场时间:自_年_月_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方式:建设单位不集中组织,由承包意向人自行踏勘;现场详细地点:17报名资料组成报名资料由资格文件、《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提交交易保证金凭证三部分组成。18报名资料份数一份。19报名的时间和地点收件人:增城市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市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开始接收报名文件时间:2014年5月30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2014年6月6日23时59分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交易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20摇珠开始时间和地点1.摇珠开始时间:2014年6月9日15时00分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01开标室。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交易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14
21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具体详见本项目合同条款14
二、交易须知修改表声明:本交易须知使用GZZB交易文件范本的交易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交易文件中不再转录交易须知通用条款,请承包意向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gzzbb.gz.cn)下载查阅。条款号:3.4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4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万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现文:3.4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0.6万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条款号:5.3修改类型:修改原文:5.3(1)勘察发包价:本项目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发包价为人民币元。承包意向人填写的承包价与以上金额不符的报名文件将被拒绝。(2)设计发包价:本项目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发包价暂定为人民币元,发包费率%。承包意向人填写的承包价、承包费率与以上金额不符的报名文件将被拒绝,承包费率在结算时不予调整。(3)施工图审查发包价:本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广州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2011】126号文)计算,发包价暂定为人民币元,发包费率%。承包意向人填写的承包价、承包费率与以上金额不符的报名文件将被拒绝,承包费率在结算时不予调整。现文:5.3施工图审查发包价:本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广州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2011】126号文)计算,发包价暂定为人民币302536.00元,发包费率6.5%。承包意向人填写的承包价、承包费率与以上金额不符的报名文件将被拒绝,承包费率在结算时不予调整。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14
三、交易须知通用条款(一)交易文件1.交易文件的组成1.1本交易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第一章交易须知第二章摇珠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第五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第六章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另册)1.2承包意向人获取交易文件后,应仔细检查交易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交易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1.3承包意向人一旦获得承包资格,交易文件的内容对建设单位和承包人双方均有约束力。1.4建设单位(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交易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建设单位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5发布交易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交易文件、施工图纸、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1.6交易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1.7承包意向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交易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交易文件应具有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2.交易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1交易文件发出后,在公告截止时间3日前,建设单位可对交易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2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2.3交易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4
2.4为使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时有充分的时间将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建设单位将酌情延长报名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报名时间不延长。(二)报名及报名资料递交3.报名资料的组成:3.1报名资料由资格文件、《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提交交易保证金凭证三部分组成。3.2资格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3.3《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格式见交易公告附件二)3.4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0.6万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3.5报名资料的所有内容均以纸质文件编制。4.报名资料格式4.1承包意向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应当使用交易公告所规定的报名资料全部格式。4.2承包意向人应仔细阅读报名资料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如报名资料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无法满足核对需要的,经建设单位审查可否决其参与摇珠的资格。5.承包总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5.1本工程的承包总报价采用交易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方式。5.2承包意向人的承包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和合同条款所列项目交易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内容所需要的全部费用。5.3施工图审查发包价:本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广州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2011】126号文)计算,发包价暂定为人民币302536.00元,发包费率6.5%。承包意向人填写的承包价、承包费率与以上金额不符的报名文件将被拒绝,承包费率在结算时不予调整。5.4建设单位严禁擅自扩大小额建设工程的建设内容及投资,14
结算时合同价不予调整。6.报名资料的份数和签署6.1承包意向人应按交易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报名资料。6.2除承包意向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报名资料应无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承包意向人加盖承包意向人的印章。7.报名资料的递交和接收7.1承包意向人代表应按交易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建设单位递交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代表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报名资料。7.2若出现以下情况,建设单位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7.2.1在报名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报名资料的;7.2.3委托代理人提交报名资料,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7.2.3承包价未按规定填写的。7.3在报名截止期前,建设单位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可向交易监督机构投诉。7.4到在报名截止时间止,建设单位收到的报名资料少于三家的,建设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交易。8.报名的有效性8.1建设单位应根据交易公告所述的合格条件在报名时审核承包意向人的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未能完全响应交易公告中合格条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加摇珠。8.2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三)摇珠及合同签定9.参加摇珠会9.1承包意向人代表可按交易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珠,承包意向人是否到场,将不影响摇珠结果。9.2若承包意向人未能成功报名的,建设单位将拒绝其参加摇珠。10.摇珠办法详见第二章摇珠办法14
11.发包通知书11.1确定承包人后,建设单位将就《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3日。11.2建设单位应当自确定承包人后15日内,向交易监督机构提交交易情况的书面报告;经交易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发包通知书。11.3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发包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建设单位,确认收到。12.合同协议书的签订12.1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应于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交易文件和承包人的承包意向商定和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12.2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施工图审查类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12.3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承包人在交易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12.4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应提供工程所在地发票。13.履约担保13.1在收到发包通知书后的15日内,承包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的规定向建设单位递交履约担保;如果承包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13.2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施工图审查类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14.合同生效合同双方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15.腐败与欺诈行为14
在交易和合同实施期间,建设单位要求承包意向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15.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1)“腐败行为”是指在交易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交易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建设单位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承包意向人之间串通(在报名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交易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建设单位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15.2如果承包意向人被认定在本交易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承包资格。14
第二章摇珠办法一、摇珠办法修改表声明:本摇珠办法使用GZZB交易文件范本的摇珠办法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交易文件中不再转录摇珠办法通用条款,请承包意向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gzzbb.gz.cn)下载查阅。条款号:修改类型:增加现文:条款号:修改类型:删除原文:条款号:修改类型:修改原文:现文: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14
二、摇珠办法16.摇珠所依据的规则16.1《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穗纪字[2014]33号)。17.摇珠程序:17.1将所有已成功报名的承包意向人进行电脑随机排序,并编制序号,作为摇珠时的身份对应。随机排序的序号由各个承包意向人代表签名确认。承包意向人签字确认时需向建设单位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并出示本人身份证。17.2承包意向人若不出席摇珠会,视为默认排序序号,不影响后续摇珠。17.2建设单位摇珠随机抽取3个序号,依先后顺序确定为1至3名承包候选人。18.确定承包人18.1建设单位按照交易须知前附表第20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摇珠,根据摇珠结果,最终确定承包候选人。18.2摇珠后,建设单位应按照摇珠先后顺序确定的承包候选人,依次推荐为第一承包候选人至第三承包候选人,并编制摇珠报告。18.3建设单位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18.4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放弃承包的或者按照相关规定被取消资格的,建设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以此类推。18.5如果所有承包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依法重新组织交易。18.6摇珠结果应按原公告发布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承包意向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承包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提出。14
附表一摇珠序号确认表工程名称:序号承包意向人名称摇珠序号承包意向人签名确认建设单位代表:日期:14
附表二摇珠结果确认表工程名称:摇珠结果摇珠序号对应的承包意向人名称承包意向人签名确认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第三候选人建设单位代表:日期:14
第三章合同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建设方:增城市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查方:审查资质等级:合同签订日期:34
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2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6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10第四部分附件1334
第一部分协议书建设方(以下称为“甲方”):增城市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查方(以下称为“乙方”):增城市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简称“甲方”)投资建设的“”项目,委托(简称“乙方”)承担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全部由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相关权利和义务由双方各自承担。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及等级:(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工程总投资:(5)工程结构形式:(6)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7)资金来源: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2.1本合同施工图审查费按国家、地方现行收费文件计价并下浮%计取,具体为:本合同暂定价为元。结算以政府有权部门最终审定为准。2.2审查费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条件详见下表:付费次序占审查费的比例付费额(元)付费时间和条件第一次付费审查费暂定价的70%元乙方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备案手续,并经甲方审核合格后,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申请支付文件资料报甲方审核合格后20日内,按规定的支付流程进行支付。34
第二次付费付至审定结算价的100%元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且乙方按规定向甲方提交了技术档案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结算通知书,甲方审核合格并经政府有权部门最后审核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的支付流程进行支付。2.3本合同项下施工图审查费均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合法票据。2.4若政府有权部门审核本合同项下工程价时间过长,造成甲方未能按本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应积极协调加快审核工作,乙方理解、认同,且无权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2.5在以本合同施工图审查费为基数进行相关计算的时候,如该施工图审查费已确定为审定结算价,则以审定结算价计算,否则仍以暂定价计算。第三条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专用条款、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第四条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文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排列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1.本合同执行中签署的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5.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补遗书、招标文件澄清等);6.投标书、报价书及其附件;7.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办法及规定。第五条违约责任双方违约责任适用本合同《专用条款》、《通用条款》的有关约定。第六条管理模式7.1本项目实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甲方委托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对本项目实行代建管理。甲方委托工程项目管理单位的工作内容、权利与义务按双方签订《合同》(穗土合字[][号])执行,乙方须接受、配合工程项目管理单位的管理。34
7.2甲方委托设计咨询单位协助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对本项目实行设计管理。甲方委托设计咨询单位的工作内容、权利与义务按双方签订《合同》(穗土合字[][号])执行,乙方须接受、配合设计咨询单位对设计工作的管理。7.3甲方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协助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对本项目实行造价管理。甲方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的工作内容、权利与义务按双方签订《合同》(穗土合字[][号])执行,乙方须接受、配合造价咨询单位对造价工作的管理。第七条管理机构和人员1、乙方项目负责人:2、工程项目管理单位项目负责人3、甲方项目负责人:层级管理组织模式、机构设置及人员详见附件。第八条审查人承诺9.1乙方保证将完全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享有并承担本合同的各项权利和义务。9.2乙方承诺,不论发生任何事件,将完全遵守甲方颁发的关于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按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承诺的各项条款落实做好各项工作;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按合同文件约定完成本工程在质量、进度、投资、安全、信息管理等各项目标,达到合同约定的各项标准。9.3乙方承诺并保证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委托项目之一切合法权利和相关的资质,可合法开展本协议约定项目内容。第九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条合同的文本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且经甲方认可的现金支票或履约保函之日起生效。34
建设方(甲方):增城市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查方(乙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章)(签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章)(签章)住所:住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34
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第一条词语定义下列词语或措辞,除非特别说明,在本合同中均具有以下赋予的含义:1.1合同: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为实施本合同标的而订立的合同文件。1.2协议书: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审查所签订的协议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协议书签字、盖单位公章后,合同即告生效。招标工程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订。1.3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的需要所订立的,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条款。1.4专用条款: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合同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它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也是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和完善。招标工程的专用条款,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5本合同所使用的词语或措辞,如本条未作规定但在本合同所对应的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中已作定义的,则其含义与该施工合同所作定义相同。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订立的依据及组成文件2.1适用法律及订立依据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关于贯彻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过程中有关细则的通知》(穗建技[2005]317号)、《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实施办法》(穗建技[2002]267号)、《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广州市设计咨询技术质量深度试行规定》(穗建技[1999]313号)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广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如国家或广东省、广州市对上述办法和规定有调整,或出台新的办法和规定,则按调整后或新的办法和规定执行。2.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的其他法规和规章。2.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2.2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协议;34
(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三条 语言文字与适用货币3.1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3.2本合同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货币,双方另有约定时除外。第四条甲方义务4.1甲方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乙方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五条规定交付成果时间顺延。4.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审查费用。非因乙方原因造成所审查的图纸对应的建设工程停缓建导致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甲方应当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6.1.1条的规定支付审查费。4.3安排专人与乙方联系,协调处理与施工图审查工作有关事宜。4.4督促设计单位按照乙方的审查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和答复。第五条乙方义务:5.1乙方应按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广州市设计咨询技术质量深度试行规定》、广东省建设厅发布的《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暂行办法》、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印发的《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同》及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以及甲方提供的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资料、图纸进行审查。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施工图审查报告,并对施工图审查质量负相应的责任。5.2乙方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施工图审查成果。5.3乙方应加强内部校审工作,施工图审查的质量与深度应符合国家、地方的、规章、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施工图审查成果应切实满足优化设计和控制投资的要求。5.4乙方不得与本项目相关的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34
5.5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和保密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设计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5.6乙方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备案文件。5.7审查工作完成后,除上报、送审和应存档的图纸资料外,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归还甲方,并负保密义务。5.8乙方应接受项目代建单位,设计咨询单位的管理、监督。第六条违约责任6.1协议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及履行本合同。如任何一方发生违约,均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六条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6.2违约责任说明6.2.1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划分为(包括但不限于):(1)采取补救措施限期整改。乙方未履行或未按时履行或未按质履行义务或不执行甲方或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含主管人员)的指令时,甲方或工程项目管理单位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警告,要求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限期整改。乙方必须在书面警告限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否则应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2)一般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时,每承担一次必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施工图审查费的2‰且不低于2000元。(3)严重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时,每承担一次必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施工图审查费的1%且不低于10000元。除另有规定外,三次一般违约责任相当于一次严重违约责任,累计三次严重违约责任,甲方有权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4)部分解除合同。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发出部分解除合同的通知后,本合同部分解除即生效。于此情形下,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部分解除合同通知之日立即停止被解除部分的工作,3日内向甲方完成有关资料的移交,乙方应保证所交接资料必须完整。乙方无特殊原因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移交和撤出,或交接资料不完整的,甲方有权处理其留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其他物件,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合同。甲方在发出部分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即可委托第三方承接该部分工作,乙方不得影响或阻碍第三方的相关工作。部分解除合同后,乙方已经提供的审查成果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34
应在三日内将甲方已支付的该被解除部分的工作对应的费用全额退还给甲方,甲方亦有权从其于本合同项下尚未支付的应付款项中直接抵扣该费用。(5)解除合同。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本合同即宣告解除,且乙方还需向甲方双倍返还已支付的定金。于此情形下,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立即停止全部工作,3日内向甲方移交有关资料,乙方应保证所移交的资料齐全完整。甲方在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甲方即可委托第三方承接该工程,乙方不得影响或阻碍第三方的相关工作。解除合同后,乙方已完成的审查成果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在三日内将甲方于本合同项下已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返还给甲方。(6)赔偿损失。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外需支付甲方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最高不超过本合同项下施工图审查费的总额。(7)向有关部门通报。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约定或未能履行其承诺及义务的,无论是否已承担本6.2.1条项下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均有权将其违约或未能履行合同承诺或义务的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因订立、履行、解除、终止本合同等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也可向双方于本合同协议书第十条所约定的仲裁机关提起仲裁申请。第八条知识产权及保密责任8.1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本合同或与对方的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获得的属于保密范围的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8.2乙方依据本合同所完成的成果,其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34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第四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4.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需提交的有关资料:1.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规划及有关部门的批文复印件;2.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勘察成果资料审核书;3.施工图一式二份(加盖出图章和注册章)、设计依据、结构计算书及电算软件名称及授权序号等资料复印件;4.勘察设计合同、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及有关设计人员的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复印件、勘察设计收费证明(发票)复印件。第五条乙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要求5.1成果交付及份数要求序号审查成果份数成果交付时间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份(建设主管部门份、甲份、乙方份)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乙方交齐全部文件与资料后工作日内。2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盖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专用章)份(甲份、乙方份)5.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工作要求满足《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实施办法》(穗建技[2002]267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技[2010]1147号)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第六条违约责任6.1甲方违约责任34
6.1.1在合同生效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工作时,不退还甲方已付定金;乙方已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已发生费用,但定金应当退还或抵扣已发生费用。6.1.2甲方应按本合同协议书第二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施工图审查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按当期未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违约金总额应不超过当期未支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6.1.3甲方提交资料及文件不完整的,由甲方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补齐相关资料,乙方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因甲方提交的资料及文件不正确,致使乙方审查成果不满足项目要求的,相应的责任及损失由甲方承担,且甲方应视乙方的完成工作量向乙方支付一定的劳务补偿,而不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审查费。6.2乙方违约责任6.2.1乙方应按期提交其审查工作成果。乙方延误了本专用条款第五条规定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6.2.2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6.2.3乙方的审查结果不能满足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五条项下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组织技术人员重新进行审查,直至满足有关要求为止,费用不另行增加,乙方还应按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6.2.3.1乙方提交的成果的份数不足或未加盖审查章的,应当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整改的违约责任。6.2.3.2乙方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本合同专用条款第5.2条所列法规及国家、地方其他相关规定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两次严重违约责任。6.2.3.3如因上述情形而产生时间延误,乙方应按本专用条款第6.2.1条承担违约责任。6.2.4乙方与本项目相关的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应承担解除合同及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遭受的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6.2.5经乙方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若仍存在设计缺陷的,每存在一处,乙方应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若仍存在违反规范强制性条文的,每存在一处,乙方应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应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赔偿损失违约责任外,还应对本合同工程的设计方和设计咨询方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34
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6.2.6乙方投入的人员未全部到位的,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撤场或离岗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6.2.7乙方投入的人员与本合同附件二规定不符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的,每更换一次项目负责人或各类技术代表,甲方有权扣减10%的审查费;经甲方同意后更换的,每更换一次项目负责人或各类技术代表,甲方有权从审查费中扣减5万元。更换后的人员的专业资质、业务水平等各项条件均不得低于被更换的人员,否则,乙方应当在3日内更换并承担严重违约责任一次,逾期仍未更换或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本条规定的,甲方有权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6.2.8乙方在合同有效期间应当接受、配合及服从甲方、工程项目管理单位或其委派的代表的安排及监督。如有违反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当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6.2.9甲方有权在尚未向乙方支付的审查费中抵扣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34
第四部分 附件附件一:层级管理组织模式附件二:机构设置、投入的人员和机械设备附件三:履约银行保函附件四: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34
附件一:层级管理组织模式第一级以业主单位为领导与决策层;第二级以代建单位进行全过程的建设管理服务,代建单位为组织统筹层;第三级由设计咨询、监理为主并引入多方服务机构参与的实施监督层;第四级以设计为龙头,以总承包负总责为实施主体的执行操作层。34
业主单位合同法律顾问招标代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工程咨询施工图审查设计咨询领导决策层组织统筹层实施监督层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总承包施工单位专业承包单位专项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单位执行操作层34
附件二:机构设置、投入的人员和机械设备34
附件三:履约银行保函编号:______________增城市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鉴于(以下称人)已于年___月___日与贵公司订立合同编号为的《》(以下简称合同)。我行同意为人出具合同价款10%(即人民币元,大写:)的保函作为人向贵公司履约的担保,担保的范围为:人按合同约定应向贵公司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在投标时所承诺投入的人力资源、仪器设备、服务职责、服务质量及服务期等。我行承诺如下:1.人在履行合同中,由于资金、技术、质量或非不可抗力及违约等原因需向贵公司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时,在贵公司以书面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我行立即予以支付,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贵公司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2.我行放弃贵公司应先向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我行提出要求的权利。3.我行进一步同意,在贵公司和人之间的合同条件、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合同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在不加重我行担保责任的情况下,我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修改也无须通知我行。4.我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责任期结束3个月时止,责任期为:。本保函自我行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章)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___年___月___日附件四:34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地址:甲方:增城市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方、乙方各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项目管理、施工安装和监理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和监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和监理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34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第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代建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各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与合同的规定相同。委托人(甲方):增城市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公章)受托人(乙方):(公章)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签约时间:年月日34
第四章前期资料及工作要求(另册)34
第五章施工图审查发包价计算表施工图审查费用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范进行施工图审查的费用。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价及广州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2011】126号文),以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费为计费基数,乘以施工审查费费率6.5%计算。结算时,施工审查费费率6.5%固定不变,施工图审查费用按实调整。本项目勘察设计费为:人民币447.04万元本项目基坑支护设计费为:人民币18.4万元本项目总勘察设计费为:人民币447.04+18.4=465.44万元本工程施工图审查费费率为:6.5%本工程施工图审查费:465.44万元×6.5%=30.253600万元。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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