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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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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同项目名称:广东省工业技术研究院基本建设项目(中乌研究院)合同名称:广东省工业技术研究院基本建设项目(中乌研究院)施工图审查工程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内甲方(委托方):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乙方(审查方):甲方合同编号:(由委托方编填)乙方合同编号:(由审查方编填)审查资质等级:类审查机构,编号:合同签订日期:二○一五年月日 甲方(委托方):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乙方(审查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广东省工业技术研究院基本建设项目(中乌研究院)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1.2《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穗建技[2002]267号)文件。1.3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4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审查项目的基本情况:名称、规模、投资及审查费等见下表。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交易公告并摇珠确定,本合同施工图审查费为¥万元(大写:人民币元),总价包干。施工图审查费用取费依据:本次审查费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广州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2011]126号)规定的办法收取。工程名称广东省工业技术研究院基本建设项目(中乌研究院)工程等级一级工程概况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内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32996平方米总投资(万元)15433 设计费(万元)342.20682审查费勘察费(万元)35.9257审查费合计(万元)合计(万元)注:1、本次审查费按工程勘察费、设计费取费的6.5%计取为万元,并下浮后,施工图审查费为人民币万元整。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提交日期1委托书合同签订前2批准的设计立项文件、规划设计要点、有关部门的批文复印件3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复印件4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勘察成果资料5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三份(加盖出图章和注册章)、设计依据、结构计算书及电算软件名称及授权序号等资料复印件6勘察设计合同、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及有关设计人员的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复印件、勘察设计收费证明(发票)复印件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施工图审查成果文件.序号资料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1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资料)审查报告5合同签订及各单位资料齐备10个日历天内提交审查意见,设计单位完成回复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审查报告。建设主管部门一份、甲方二份2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盖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专用章)5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同时提交。建设主管部门一份、甲方二份3审查报告电子文件1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同时提交。第五条费用支付方式: 5.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经甲方同意,向乙方预付审查费至审查总费用的20%。5.2乙方应于每月20日前将“施工图审查进度月度表”一式四份报送甲方。乙方向甲方交付审查报告和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取得市(区)建委的备案回执,经甲方认可后,向乙方支付至审查总费用的80%(含预付款)。5.3乙方完成所有合同约定的工作后,向甲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资料、文件及结算,经省财政部门审定结算后,按审定价向乙方支付尾款。乙方在收款时向甲方提交符合国家规定的完税发票。5.4以上款项按照广东省代建局现行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实施办法办理支付。如本项目被政府列为审计项目,则以审计结果作为本项目施工图审查的最终结算价。但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中标价。第六条双方责任6.1甲方责任6.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乙方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审查报告时间顺延。6.1.2甲方应保护经乙方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资料、图纸。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资料、图纸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6.2乙方责任6.2.1 乙方应按广东省建设厅发布的《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暂行办法》和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印发的《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及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以及甲方提供的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资料、图纸进行审查。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审查报告,并对审查的图纸质量负相应的责任。6.2.2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审查报告。6.2.3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审查工作完成后,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成果一并交回甲方,不得遗失或扣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6.2.4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必须依时派出合适人员出席相关会议,必要时须去工作现场。6.2.5根据甲方要求,负责对施工图纸的重大变更进行审查,费用已包括在总价中。6.2.6乙方负责具体跟踪向市(区)建委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工作,必要时根据甲方需要分阶段备案。6.2.7根据甲方要求,配合甲方项目行政许可申报工作。6.2.8乙方负责组织相关审查会议并承担相关费用。第七条违约责任7.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审查工作时,不退还已付的定金;已开始审查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按实进行结算。7.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审查资料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审查费的千分之二。7.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8.1本合同为总价包干合同,乙方完成所有合同约定的工作后,向甲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资料、文件及结算,经财政部门审定结算后,按审定价向乙方支付尾款。如本项目被政府列为审计项目,则以审计结果作为本项目施工图审查的最终结算价。但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中标价。8.2乙方应负责本项目所有专业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包括人防施工图审查),若乙方没有该项审查资质,可由乙方另行委托,但审查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不再调整。8.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4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5接受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的审查和指导,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有权向审查单位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要求审图单位就施工审查工作做出解释、说明。8.6本合同一式拾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捌份(含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备案用肆份);受托人执肆份。8.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通过省代建局合同备案后生效。至本合同结算经政府主管部门审定完成结算尾款支付后,且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8.8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8.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委托方(甲方):审查方(乙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办公地址:办公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签定日期:2015年月日鉴证意见:备案号:(盖章)备案日期:年月日建设工程项目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广东省工业技术研究院基本建设项目(中乌研究院)施工图审查工程项目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内委托人(甲方):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受托人(乙方):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委托人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以下简称委托人)、(以下简称受托人)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廉政规定。(二)严格执行广东省工业技术研究院基本建设项目(中乌研究院)施工图审查建设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行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纠正对方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委托人的义务 (一)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受托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向受托人报销任何应由委托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委托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受托人安排的高消费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受托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三)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受托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委托人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委托人工程有关的设计分包项目。第三条受托人的义务(一)受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受托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委托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受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委托人工作人员参加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四)受托人不得为委托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政责任书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受托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 受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政责任书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委托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委托人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受托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廉政责任书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委托人或委托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受托人或受托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廉政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廉政责任书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廉政责任书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止。第七条本廉政责任书一式十二份,其中委托人执捌份,受托人执叁份。委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2015年月日2015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