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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县团泊示范小城镇增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报告书简本doc 天津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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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概况静海县团泊示范小城镇增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由天津市团泊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24069.80万元建设,选址于静海县东部,东至独流减河南路,西至秀水路,南至仁爱东道,北至仁爱大道,道路总用地面积约97263.84平方米。新建地水路、天水路、岷江道三条道路,规划道路总长度4052.66米。其中地水路,西起仁爱大道,东至仁爱东道,长度1394.14m,道路红线宽度24米;天水路,西起仁爱大道,东至仁爱东道,长度1340.59m,道路红线宽度24米;岷江道,南起秀水路,北至独流减河,长度1317.93米,道路红线宽度24米。三条道路全部采用双向四车道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为30公里/小时,路面设计荷载BZZ-100。随路安装路灯386基,10kV/0.4kV、50kVA箱变6座,铺设电线电缆13767m。同步随路敷设DN300~2000雨水管网8995m,DN300~800污水管网6309m。绿化77957平米、行道树1529棵。本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预计于2012年10月开工建设,2014年3月竣工。本项目建设目的就是将团泊镇的交通与镇区外主体道路网连接,改善周围的道路交通状况;同时,埋设排水管线,完善区域内排水设施。使道路、排水等城市基础设施更好地服务于居民的生活和城市的发展,使道路沿线人民的生活水平有较大的提高。本工程的建设,对于加快团泊镇的发展、提升团泊地区的土地价值、改善投资环境、推动经济发展、发挥团泊镇的区位优势,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故项目建设符合《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天津市静海县城乡总体规划(2008-2020年)》的要求。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1)环境空气选址地区常规大气污染物中PM10、SO2、NO2年均值均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2010年静海县达到或优于Ⅱ级良好水平天数占全年监测天数的86.9%,说明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水平良好。(2)声环境路畔噪声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限值要求。6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效果3.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施工扬尘本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施工期通过采取围挡、有效的洒水抑尘等措施可以使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沥青烟影响距离为距离施工场地50m以内。(2)施工噪声本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施工机械本身的作业噪声较高,随着距离的增加,噪声影响值逐渐衰减;在距离施工区域约150m以远处,大部分施工机械噪声的影响值能够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区昼间60dB(A)的限值要求,在500m以远的地方能够满足2类区夜间50dB(A)的限值要求。(3)废水、固体废物施工期废水包括现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泥浆废水等。生活废水可以就近排入市政管网、含泥浆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放,工地内临时厕所委托市容部门定期清运。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民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现场应设立建筑垃圾暂存点,并加罩棚或有效苫盖,及时清运到市容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要集中袋装、定时清运,禁止随意乱扔,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3.2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1)环境空气运营期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排放尾气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一定影响,NO2的影响范围为道路两侧15~150m。(2)水环境项目投入运营后,道路的路面径流污染物浓度较低,对该地区水环境影响较小。6 (3)声环境在项目投入运营后,根据水平断面噪声预测结果可知,24m次干道两侧4a类范围昼夜均能达标排放、2类标准范围内昼间达标距离为距离道路中心线42m、夜间距离路中心线86m范围以外噪声满足2类标准。即距道路中心线92m的第二排建筑受道路交通噪声影响轻微。根据距道路中心线30m处的垂直断面预测结果可知,噪声影响随高度增加呈先增加后下降的趋势,昼间均能满足4a类要求,夜间有超标现象。可见道路交通噪声夜间将对沿路第一排建筑造成较大影响,本项目道路沿线200m范围内分布有待入住的示范镇还迁住宅或公建单位,故本项目道路噪声对届时入住的居民或公建单位会有一定影响。(4)生态景观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会有所增加,通过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被恢复等林草措施,可以将生态影响降至最低;施工现场对城市景观也有一定的影响,但会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项目建成后该地区景观环境也将得到明显改善。(5)社会环境施工期间对周边居民出行、道路交通等影响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运营期本项目的建设可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对社会环境具有一定正效益。1、公众参与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要求进行公众参与。首先对要求公示的内容在网络媒体上进行公示,然后采取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收集公众意见。总计有效回收公众参与调查表30份,统计结果表明,绝大多数被调查者对本项目建设表示支持和基本支持。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6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会对环境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其中施工期环境影响在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后可使影响降至最低,且施工影响施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可恢复现状水平。运营期交通噪声采取措施后可满足环境标准或满足保护目标使用功能;汽车尾气经治理后可以得到有效降低;地面径流去向合理,固体废物不会产生二次污染。综上所述,本项目在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具备环境可行性。1、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天津市团泊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联系人:孙艳青电话:87671820传真:87671820邮箱:tjeia@126.com6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102号编号:2012—110静海县团泊示范小城镇增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二○一二年十月6 静海县团泊示范小城镇增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委托单位:天津市团泊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项目负责人:周广琨工程师登记证编号A11020191000报告编制:周广琨孙艳青工程师登记证编号A11020060300由嘉工程师环评岗证字第A11020045号王颖工程师环评岗证字第A11020035号技术审核:邢海涛高级工程师登记证编号A11020040400审定:杨勇高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