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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年产10万吨丁苯胶乳项目报告简本-张雨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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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斯夫造纸化学品(惠州)有限公司新建大亚湾年产10万吨丁苯胶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编制单位: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二Ο一Ο年八月 项目名称:巴斯夫造纸化学品(惠州)有限公司新建大亚湾年产10万吨丁苯胶乳项目委托单位: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评价单位: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评价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801号单位法人代表:张剑鸣(所长、研究员)评价单位业务负责人:韩保新(副所长、研究员)项目负责人:刘旺(高级工程师)签名:(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证编号)A28010070400报告编写人员:姓名职称环评登记证或环评岗位证书编号编写章节签名张雨葵工程师A28010117第1、2、3、5、8、16章王雄工程师A28010128第6、9、13章刘旺高级工程师A28010070400第4、7、15章方建德研究员A28010310300第10、11章吴英海工程师A28010088第12、14章报告审核:钟昌琴(高级工程师,环评登记证编号A28010190600)签名:报告审定:董林(研究员,环评登记证编号A28010141000)签名: 目录第一章建设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地点、性质21.2建设规模2第二章项目三废排放情况及污染控制措施32.1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32.2环保措施42.2.1废气污染控制措施42.2.2废水污染控制措施42.2.3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42.2.4事故应急措施5第三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3.1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分析53.1.1废水排放去向53.1.2海水影响分析63.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3.2.1地面污染浓度预测结果63.2.2防护距离的确定63.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73.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7第四章环境风险评价74.1环境风险影响预测和分析74.2事故应急减缓措施84.3风险评价小结10第五章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11第六章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2I 第一章建设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地点、性质项目名称:巴斯夫造纸化学品(惠州)有限公司新建大亚湾年产10万吨丁苯胶乳项目;项目地点:本项目所选厂址位于广东省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区内的J4地块。本工程厂址为规划给定厂址,属于三类工业用地,无地面、地下设施拆迁量。厂址南侧隔电厂北路为LNG电厂,厂址北侧为北环路,东侧为高压线走廊,西侧临近中海壳牌。项目厂址现状见图1-1。项目性质:新建项目。1.2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为19917.51万元(约2800万美元),其中环保投资1240万元,占总投资的6.2%,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6000m2。本项目年产羧基丁苯胶乳10×104t。本项目工程组成情况如表1-2-1所示。表1-2-1本项目工程组成情况序号主体工程备注1生产装置部分主要单体为聚合反应、后反应、汽提、调和改性辅助工程1氮气系统管道输送来自化工园区2压缩空气空压站一座3软化水系统管道输送来自化工园区4维修站机械、电气、仪表及日常维修仅限于日常维修,大、中型的维修依靠第三方5中心控制室质量控制及实验室配置日常实验设备6仓库备件库7罐区原料罐区、成品罐区8装车及灌装原料及成品装卸及灌装9管廊成品与罐区、控制室间管道输送公用工程1给排水系统厂区给水、排水设施及管网,水源来自化工园区管廊,排水至园区污水系统210kV变电站10kV变电站1座,引自园区主电站110kV/10kV3蒸汽系统0.4MPa蒸汽系统,来自园区公用管廊4低压配电系统380/220V低压供电及照明,10kV及0.4kV变配电系统5通讯及生产调度系统电话、无线对讲、热线电话、电视监控、局域网、门禁系统6消防厂区装置、罐区、综合楼的水和泡沫消防系统7总图运输道路、车辆、围墙、大门及绿化地等8自动控制系统生产装置部分此案用DCS和PLC控制系统服务设施1综合楼实验室、办公室、营销室12 环保工程1污水处理系统含油废水、生活污水的处理,处理后的污水进入园区污水系统2废气处理系统工艺废气处理,热力焚烧系统厂址南侧厂址东侧厂址北侧厂址西侧图1-1拟建项目厂址现状图第二章项目三废排放情况及污染控制措施2.1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统计出本项目运营后污染源“三本账”,即污染物的产生量、去除量和外排量。统计结果见表2-1-1。表2-1-1本项目营运期污染源“汇总表”主要污染物处理前浓度处理后浓度污染物产生量(t/a)去除量(t/a)排放量(t/a)生产废水CODCr300007002400234456废气SO228.828.80.600.6NO21201201.201.2烟尘1001001.001.0苯乙烯—5——0.00512 丁二烯—12.5——0.125非甲烷总烃—120——1.2固废工业固废————0.20450.20450生活垃圾————0.00140.00140注:废水水浓度单位mg/L,废气浓度单位为mg/Nm3,固废单位为万t/a。2.2环保措施2.2.1废气污染控制措施本项目废气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1)化学品配制区的含粉尘废气,经抽风除尘系统处理后排入大气。(2)汽提塔/汽提釜顶部冷凝器的含丁二烯尾气,经焚烧炉燃烧处理后排入大气。(3)有毒化学品储罐呼吸废气用管道连至焚烧炉燃烧处理。(4)后处理区的废气苯乙烯含量很低,拟通过25m高的烟筒排放至大气中。(5)工艺装置区的安全阀排放以及事故紧急排放的工艺气体,输送至本厂的焚烧炉燃烧后排放至大气。综上所述,以上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可以减轻环境污染。2.2.2废水污染控制措施厂内废水排放实行清污分流制,污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的污染雨水,清水为清净雨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只进行预处理,采用物化处理设施,经加药凝聚—压滤脱水处理后,出水CODcr<700mg/L,排入石化区污水管网。生产废水排放量为8.0×104t/年。本项目排入污水处理装置的污水,污水处理装置最大处理能力为12m3/h。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排入石化区污水管网。清净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石化区雨水管网。2.2.3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废渣及废包装物,固体废物产生量约为2059吨/年,固体废物分类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城市垃圾处理部门统一处置,废渣交由有资质的处理公司回收处理。12 2.2.4事故应急措施设计过程中,严格按防火规范布置平面,按生产类别、火灾危险性、防爆等级和功能分区集中布置;关键生产装置、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仓库配备事故状态下防止污染事件的围堰、防火堤等设施。按照《安监总危化》〔2006〕10号文件的规定,在本厂区靠近污水处理站处设置1200m3的事故废水排放应急池,可应对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引发环境污染。站场内的电气设备及仪表按防爆等级不同选用不同的设备,安装火灾设备检测仪表、消防自控设施;站内所有设备、管线均应做防雷、防静电接地。在控制室内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对于因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的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设置自动报警信号及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措施。可燃气体输送管线及放空管线末端设置阻火器,在有可能泄漏可燃气体的地方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且报警信号送DCS系统;所有的压力容器、塔和反应器均设置安全阀,安全阀出口接至密闭放空系统。设计中消防的配置采用消防水和化学消防器材相结合的消防措施。对于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结合当地气候条件,采用露天或半敞开式厂房;采用轻屋盖和易于泄压的门、窗、轻质墙体作为必要的泄压措施。甲类生产区设备和管道绝热层采用不可燃保温材料。运营期间,应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厂内运输、生产和装卸作业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定严格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公司的事故应急预案必须与当地政府、消防部门和水厂的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联动。本工程设有DCS系统,对主装置实施过程检测、数据处理、过程控制、能量平衡核算、计量管理、安全联锁保护及可燃气体报警监视和用电设备的状态显示等,以保护操作人员和设备安全。对辅助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均采用常规模拟仪表。另外,各主要操作点设置必要的事故停车开关,以保证安全操作。第三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3.1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分析3.1.1废水排放去向12 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浓满足大亚湾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进一步处理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后,通过中海壳牌设在黄茅山的深海排污口排海。该排污口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办函[1993]601号文〕和人大批准的非水产资源自然保护区海域排污口,并被广东省环保局正式批准。废水海域排污管线北起南海石化陆上厂区东南面,经东联码头东侧水域,至海上排污点(E114º43’20”,N22º36’30”),管线终点排污口水深为-8m。3.1.2海水影响分析根据《关于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粤环函〔2003〕629号):区域排污口的最大承受废水排放量为10万吨/日,本项目生产与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83.2吨/日,占排污口允许排放量的0.28%。对海水的影响分析直接应用区域环评的预测结果:预测结果:10万吨/日的废水排放后,石油类在排污口网格内的预测最大浓度为0.059mg/L,增值0.005mg/L;超0.50mg/L(标准值)包络面积仅集中在排放口0.09km2范围内;CODMn排污口网格内的预测最大浓度为1.69mg/L,增值0.31mg/L,超1.7mg/L包络面积集中在排放口0.09km2范围内,对大亚湾海域影响很小。本项目的废水排放量占排污口允许排放量的0.28%,所以对大亚湾海域的影响较小。3.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3.2.1地面污染浓度预测结果本项目焚烧炉排放的主要污染物SO2最大落地浓度位于下风向329m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27mg/m3,占标准限值(0.5mg/m3)的0.5%,NO2最大落地浓度位于下风向329m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54mg/m3,占标准限值(0.24mg/m3)的2.3%;苯乙烯最大落地浓度位于下风向329m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2mg/m3,占标准限值(0.01mg/m3)的2.0%;由此可见,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对环境的影响较小。12 3.2.2防护距离的确定根据计算,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50m。根据现场踏勘可知,无组织排放源50m以内没有环境敏感点,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设置的要求;项目生产装置无组织排放因子非甲烷总烃不存在超标点,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3.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厂址各边界处的昼间及夜间噪声值均满足评价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Ⅲ类标准的要求。另外,由于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在距离厂界200米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因此,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对外界环境影响不大。3.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固体废物是人们生活和生产活动中产生的一系列暂时性或永久性无法利用的固态物质,如果管理不当或处理不善,将对环境造成影响。危险废物均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规定进行分类管理、存放、运输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分类交由经省环保局核准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范围、类别的惠州威尔雅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公司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的成分比较复杂,而且在微生物作用下,生活垃圾会腐烂变臭,垃圾堆放场所则成为孳生蚊蝇、病菌繁殖和老鼠肆虐的场所,也是引发流行性传染病的重要发作源。因此垃圾如不及时清运,而任意丢失或堆放,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生活垃圾应按指定地点进行收集,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统一处置,并要做好垃圾堆放点的消毒工作。总体而言,只要建设单位能确实落实上述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利用措施,则本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第四章环境风险评价4.1环境风险影响预测和分析储罐区的苯乙烯储罐泄漏并发生池火灾时,池火范围内的设备设施都处于火海之中,火焰对相邻罐及附近救灾人员将产生很强的热辐射,在距液池中心19.3m、12 22.1m和41.3m范围内的暴露人员,将分别遭受死亡、重伤和轻伤的伤害;人员在离液池48.2m外才安全。可见,苯乙烯储罐泄漏并发生火灾爆炸,除对厂区东面围墙外(52.6-15=37.6m)有影响外,其他影响范围主要在厂区内。而东面围墙外500m范围内为空地,因此苯乙烯储罐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对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几乎无影响。可见,项目主要的、危险性和影响范围最大的火灾爆炸在苯乙烯储罐。通过计算、比较,苯乙烯储罐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几乎不会对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造成影响,而且出现此种事故的概率是非常小的,风险可以接受。4.2事故应急减缓措施4.2.1原料罐区事故应急救援对策当原料缺罐区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关闭泄漏部位的阀门同时,马上报告DCS控制室和公司应急事故处理值班室(值班长室),向高化消防队报警,清楚说明事故的具体部位和物料。在报警同时,生产部经理、值班长和班长要组织自救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切断物料来源,关闭必要设备和阀门。按紧急救援预案要求,打开消防水对事故点喷洒,以降低物料浓度。积极急救消防人员灭火,保护其他设备不受损害。一切当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和安排,控制事故扩散。事故后,当班班长和值班长必须清点当班人数。当发生丙烯酸(AA)储存温度大于40度时,当班操作人员应按工艺规定,迅速向槽内加入专用阴聚剂(具体操作按工艺要求执行),必需时可向槽内加入水,防止物料聚合,同时向领导报告,当物料聚合不能控制时,向高化消防队报告,并组织现场人员疏散。4.2.2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救援对策生产装置的化学品种多,而大多数危害性较大的化学品都为管道输送,如:丁二烯、丙烯腈、苯乙烯、丙烯酸、丙烯酰胺、氢氧化钠等。①12 当发生化学品液体泄漏时,现场人员不要紧张,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根据泄漏化学品的特性,穿戴必须的防护用品,采取可能实施措施,如降低管道或设备内的压力,关闭关键阀门,防止泄漏化学品扩散,环境污染,工艺技术人员要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应急临时工艺措施,及时处理生产线在产品生产工序。②如是易燃易爆化学品泄漏,现场可燃除气体报警仪会报警,报警显示安装在DCS控制室,当DCS岗操作工发现报警仪报警时,应该马上向班长、值班长和现场操作工报警,值班长(或现场生产部领导)除采取上述化学品泄漏时的措施外,还必须马上向消防队报警,防止泄漏化学品的燃、爆引起火灾事故。③如有人员吸入有毒有害或剧毒化学品,应马上救离现场,按MSDS的指引进行急救。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生产、技术部门,要有计划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操作规程培训,使用现场操作人员掌握正确操作方法,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在平时,要加强对设备维护保养,发现异常情况马上报告,预防重大事故发生。⑤平时,公司职能部门(企管部、工会、生产部)要定期按急救救援预案要求进行演习,使用员工都熟悉和知道,在紧急情况下,应该如何进行自救,采取正确措施,降低和减少事故后果。4.2.3成品库应急救援对策当成品仓库发生火灾事故时,因成品库通常存放的胶乳成品是非易燃物,相对危害性较小,所以,当事人或发现者不要紧张,应立即报告上级,同时,就近取用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若火势较大,可向消防队报警。4.2.4紧急安全疏散程序当发生事故灾害必须疏散员工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统一指挥员工疏散工作,各部门必须绝对服从指挥部的安排,告诉员工不要慌张,互相照顾,按规定路线进行疏散。(1)办公大楼员工按大楼内疏散路标指示方向,立即疏散到公司大门紧急集合点集中。(2)综合楼分析室、工艺试验室、市场部应用试验实员工立即按规定关闭仪器,切断电源和气源,置放好试剂,马上按疏散路线方向疏散到公司东门紧急集合点集中。(3)DCS控制岗在按到疏散指令后,立即带走操作记录和配方,处理好现场后,从控制室二端门处疏散到室外,朝东方向,到公司东门紧急集合点集中。(4)12 废水处理岗、成品岗接到疏散指令后,立即关闭设备和相关阀门,疏散到室处,到公司东门紧急集合点集中。(5)原料岗、公用岗、生产装置岗位在按指令和实际情况紧急处理现场立即按紧急疏散路线指示方向疏散到装置外,到公司东门紧急集合点集中。(6)班长、值班长、生产部经理应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切断物料,关闭相关设备和阀门,控制事故扩展,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组织员工紧急疏散,配合救援人员救灾,在接到指挥部疏散到公司东门紧急集合点集中。(7)公司紧急集合点由事务部负责清点人数。4.3风险评价小结本项目的生产装置从原料到最终产品,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有一定的事故风险,经过风险分析和评价得出以下结论:(1)项目边界5km范围内有霞涌办事处,居民约4410人。(2)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本项目储罐区、装置区的各个装置为重大危险源。(3)最大可信事故概率:本工程装置事故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概率为9.7×10-6。贮罐火灾爆炸最大可信事故概率为7.0×10-5。(4)事故风险预测结果:储罐区的苯乙烯储罐泄漏并发生池火灾时,池火范围内的设备设施都处于火海之中,火焰对相邻罐及附近救灾人员将产生很强的热辐射,在距液池中心19.3m、22.1m和41.3m范围内的暴露人员,将分别遭受死亡、重伤和轻伤的伤害;人员在离液池48.2m外才安全。可见,苯乙烯储罐泄漏并发生火灾爆炸,除对厂区东面围墙外(52.6-15=37.6m)有影响外,其他影响范围主要在厂区内。而东面围墙外500m范围内为空地,因此苯乙烯储罐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对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几乎无影响。可见,项目主要的、危险性和影响范围最大的火灾爆炸在苯乙烯储罐。通过计算、比较,苯乙烯储罐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几乎不会对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造成影响,而且出现此种事故的概率是非常小的,风险可以接受。(5)风险防范措施①12 设计原则上:区总平面布置及各装置区内平面布置执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厂内各种建筑物的防火安全设计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储存系统的设计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3007-1999)、《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设计规范》(GB50160-92)、《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的要求进行;②具体措施方面:罐区及油品装卸区设置防雷击、防静电系统、自动报警设施,在油品储运过程控制中采用DCS系统,并设有越限报警和连锁保护系统;所有可燃、有毒物料始终密闭在各类设施和管道中,且各连接处采用可靠的密封措施;同时,项目设有三级环保管理机构。综上所述,巴斯夫造纸化学品(惠州)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新建项目主要存在火灾、爆炸、中毒危险性;建设单位在进行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应切实落实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和本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并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则本项目建成投产后的环境风险是在可接受范围之内。第五章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广东省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属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陆地面积268km2,海域面积488km2,海岸线长51km。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区位于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东部,依山傍海,分属南边灶、岩前和东联三个管理区。北面为快速干道和支线铁路,东邻霞涌旅游区,南临大亚湾,西接大亚湾中心区。整个石油化学工业区面积27.78km2,其中中海壳牌石化有限公司占地4.3km2,包括年产80万吨乙烯项目和中海油1200万吨炼油项目的用地。下游产品项目主要布置在中海壳牌场地的周边,主要交通干道澳霞大道和规划中的滨海大道横贯东西。本项目拟建厂址位于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东区,即石油化学产业区,规划总面积27.8平方公里。目前已建设或落实的项目有中海壳牌80万吨乙烯、中国海油1200万吨炼油、210万千瓦LNG电厂、100万立方米华德油库等26个,总占地7.9平方公里,总投资额达810元亿人民币;预计到2010年,石化区累计投入将达到1000亿元人民币,年销售总额达1000亿元人民币。此外,为充分挖掘周边用地潜力,计划在大亚湾北部快速干道以北约1.5平方公里的三个地块上延伸建设精细化工产业园区,目标是建设成为世界级的石化基地。本项目拟建厂址位于石化园区用地功能布局工业用地三类区,符合规划用地性质。陆域面积约为3.6×104m212 。厂区绿化方案将符合厂址总体布置要求,与厂址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及管线布置统一考虑,且不妨碍生产操作、设备检修、交通运输、管线敷设和维修,并不影响消防作业和建筑物的采光、通风。根据不同的功能分区进行绿化设计。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广东省、惠州市和大亚湾经济开发区的各级各类规划,具有良好的地理和环境优势,因此项目选址是合理可行的。第六章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建设单位只要认真对待本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影响的污染因素,加强环境保护意识,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切实按本报告书中所述的各项控制污染的防治措施加以严格实施,污染治理设施建成后,应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方投入使用,投入使用后应加强对有关设备的维修保养,并确保日后的正常运行。在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是可以缓解和接受的。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