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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报告表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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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滴灌设备、滴灌带及配件的生产建设单位(盖章):莱芜联众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7年11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滴灌设备、滴灌带及配件的生产建设单位莱芜联众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郭环珍联系人郭环珍通讯地址莱芜高新区凤凰路31号凤凰科技工业园内联系电话13561709487传真—邮政编码271106建设地点莱芜高新区凤凰路31号凤凰科技工业园内立项审批部门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计划局批准文号2017-371291-29-03-055051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型及代码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13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150环保投资(万元)6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4%评价经费(万元)/预计投产日期2017年12月工程内容及规模1.编制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本项目属“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47塑料制品制造其他”类,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项目地点位于莱芜高新区凤凰路31号凤凰科技工业园内,项目地理坐标是东经117.713°,北纬36.217°。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2)平面布置莱芜联众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租赁莱芜市凤凰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本项目的建设,车间面积为1300m2。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36-- (3)周边关系项目东侧为空地,西侧为蓝天驾校训练场地,南侧为中易土工材料,北侧为通达驾校训练场地。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分布图见附图3。(4)生产能力年生产滴灌带350吨、水带50吨、滴头100吨。(5)人员组成及工作制度本项目聘用员工18人,年工作300天,2班倒8小时工作制。表1-1项目组成表项目组成内容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建设单位租赁车间进行生产,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车间东侧内自北向南布置3条滴灌带生产线,1条水带生产线;车间西侧自北向南为原材料存放区、注塑区。项目年生产滴灌带350吨、水带50吨、滴头100吨。储运工程原料存放区水带生产线南侧为成品存放区。成品存放区注塑区北侧为原料存放区。辅助工程办公室办公室位于车间东北侧,建筑面积为9平米。公用工程用水新鲜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由莱芜高新区供水管网提供排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分别设雨水管网及污水管网。用电年用电量20万kwh/a,由莱芜高新区供电所提供。环保工程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内,经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内,最终排入莱芜中和水质净化有限责任公司东厂进行处理。废气注塑及加热挤出过程中高温加热挥发的非甲烷总烃,收集后通过UV光解设备进行去除,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品、下脚料、职工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废:废品、下脚料等,集中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噪声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安装隔声窗,加强设备维护保障正常运转,能够降低噪声影响。3.选址合理性及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选址合理性项目周围区域内无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珍稀动植物等重点保护目标,环境现状良好。项目用地位于莱芜高新区凤凰路31号凤凰科技工业园内,项目建设所在地块为莱芜市凤凰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建设单位已与莱芜市凤凰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车间租赁合同。根据莱芜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莱芜市国用(36-- 2010)第0124号),该地块地类为工业用地;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颁发了关于该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6莱开规环字第097号),地块建设项目为工业项目。本项目为滴灌设备、滴灌带及配件的生产项目,租赁该地块内已建设工业厂房进行建设,属于工业类项目,符合相关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选址合理。(2)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为滴灌设备、滴灌带及配件的生产项目,经查找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版),项目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类;生产过程中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的设备。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计划局已出具《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登记备案号:2017-371291-29-03-055051),同意项目立项。(3)鲁环函[2012]263号文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与山东省环保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鲁环函[2012]263号)有关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2。表1-2项目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鲁环函[2012]263号)文件的符合性分析基本原则拟建项目情况(一)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备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方可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项目已办理备案手续,备案证明见附件。(二)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对已建成但未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各类园区,其产业结构不明确、功能区划不清晰、环保设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入园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的“一地三域十专项”等专项规划范围。(三)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可行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本次环评设置了环境风险评价专节。(四)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区域环境质量可以达标。企业无减排任务,本项目不需要占用区域总量控制指标。36-- 3.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各级保护区范围内。(五)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本项目不存在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六)南水北调流域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在南水北调流域范围内。4.原料及产品(1)原料本项目所用原材料见表1-3。表1-3原料用量一览表序号资源及原材料名称计量单位年需要量备注1PEt/a505外购2色母粒t/a1外购合计506外购PE:聚乙烯(polyethylene,简称PE)是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在工业上,也包括乙烯与少量α-烯烃的共聚物。聚乙烯无臭,无毒,手感似蜡,具有优良的耐低温性能,化学稳定性好,能耐大多数酸碱的侵蚀。常温下不溶于一般溶剂,吸水性小,电绝缘性优良。聚乙烯的力学性能一般,拉伸强度较低,抗蠕变性不好,耐冲击性好。聚乙烯可用吹塑、挤出、注射成型等方法加工,广泛应用于制造薄膜、中空制品、纤维和日用杂品等。(2)产品项目产品方案详见表1-4。表1-4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名称产量(t/a)备注1滴灌带3502水带503滴头1005.建设内容本项目租赁厂房进行建设,建设单位不再实施土建,只进行设备安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5。36-- 表1-5主要建设内容表序号建筑物名称层数面积(m2)结构类型1生产车间11300钢结构合计13006.生产设施本项目生产设施见表1-6。生产过程中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的设备。表1-6主要设备汇总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滴灌带生产线套3包括机头、挤出机、牵引机、打孔机、收卷机2注塑机210台33迷宫机套24空压机台15搅拌机台16打包机台1合计台117.公用工程(1)给水项目生产过程中产品需要用水冷却,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补水量约为120m3/a。生活用水主要为员工饮用、洗手等,员工18人,生活用水量以20L/人·d计,年工作300d,则生活用水量108m3/a。项目用水情况见图1-1。(2)排水项目生产过程用到冷却水,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污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污水总量约为86.4m3/a,污水排入化粪池内,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莱芜中和水质净化有限责任公司东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孝义河内。消耗:100供水管网生产用水生活用水228108120消耗:21.6化粪池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86.486.486.4图1-1项目用水平衡图单位:m3/a2036-- (3)供电项目用电由莱芜高新区供电所提供,采暖、制冷、饮水等均使用电设备,年用电量20万KWh,建设单位利用厂区内现有配电室。8.环保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万元,占总投资的4%,环保设施主要包括UV光解装置、固废暂存设施、减震垫等。由于项目租赁厂房进行生产,厂房所在厂区内建设有化粪池等部分环保设施。本项目环保投资清单见表1-7。表1-7环保设施及投资清单项目用途金额(万元)UV光解装置去除非甲烷总烃4固废暂存设施储存固体废物1减震垫降噪1合计6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莱芜市凤凰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本项目的建设,不存在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36--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1.地理位置莱芜市位于山东省中部,泰山东麓,东经117°19′04″~117°58′05″,北纬36°01′54″~36°33′10″,北邻济南市所辖的章丘市,东临淄博市博山区和沂源县,南临泰安市所辖的新泰市,西邻泰安市岱岳区。横距最大58km,纵距最大56km,总面积2246km2。其中山地、丘陵面积占总面积的86.9%,平原占13.1%。莱芜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境内有两条铁路交汇于东站,有泰莱一级公路、博莱高速公路、莱新高速公路等7条国道、省道,距京沪高速公路约40km。项目位于莱芜高新区凤凰路31号凤凰科技工业园内,项目东侧为空地,西侧为蓝天驾校训练场地,南侧为中易土工材料,北侧为通达驾校训练场地。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1。2.地形、地貌莱芜为南缓北陡、向北突出的半圆形盆地,北、东、南三面环山,中部是低缓起伏的平原,西部开阔,平原中部有长埠岭延伸入泰安。整个地势由东向西倾斜,北、东、南三面,又向盆地中部倾斜。大汶河由东向西横贯盆地中部。山地1889327亩,占总面积的59.89%;丘陵641658亩,占总面积的20.34%;平原623672亩,占总面积的19.77%。具体分为7个微地貌类型,14个微地貌单元。拟建项目所在地处于鲁沂山脉西麓,属上五井断裂带及其次生构造,地面高程在200~240m之间。3.地质及地震项目所在地出露地层为:中生代侏罗系、白垩系砂砾岩以及第四系覆盖层。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该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5秒,地震烈度处于Ⅵ度地震区。4.水文莱芜市主要河流属于汶河水系,其主要干流为汶河北支干流牟汶河,主要支流为瀛汶河。牟汶河发源于沂源县沙崖子村,由龙巩峪入境后向西流经寨子河桥,北折入葫芦山水库,又西北流右汇颜庄河、阎王河、辛庄河,左汇澜头河、莲花河、新甫河,又西流右汇孝义河、左汇汶南河,又西北流,先后汇嘶马河、方下河,由此西南折,左汇牛泉河、圣井河,最后由马小庄村入泰安市境内。市内长65.5Km,流域面积1214Km236-- ,平均比降2%,主河床一般100-500m。瀛汶河发源于章丘市池凉泉村,由上王庄村入境后,左汇嵬石河,西流入雪野水库,汇通天河,由雪野水库南流至仪封村西流至寨里村南折,至涝坡,西北流,右汇寨里河,又西北流,后西南流到王家洼村西入泰安市境内,市内长59Km,流域面积786.76Km2,平均比降2%-8%,主河床一般宽300m。牟汶河在大汶口与柴汶河汇合后形成大汶河。另有属于淄河水系的和庄河发源于莱芜东北山区,于东车辐村入淄博境内,市内长12Km,流域面积102.35Km2,平均比降12%,主河床一般宽100-200m。地表水主要由大气降水补给,全市多年平均地表径流量5.02X108m3。5.土壤莱芜市土壤有2个土类,7个亚类,13个土属,51个土种。土类分布棕壤土类主要分布于酸性岩低山丘陵区,包括大王庄、鹿野、茶业、苗山、辛庄等乡镇及城区、颜庄、城子坡、里辛、口镇、羊里、高庄、寨里等乡镇(办事处)的部分地区,面积1236729亩,占可利用面积的46.2%。褐土类广泛分布于境内,面积1440145亩,占可利用面积的53.8%。亚类分布棕壤性土分布于酸性岩山区的荒岭坡、山坡梯田和坡麓梯田,其中宜栽植灌木、地瓜、花生的面积248220亩。棕壤除杨庄、牛泉等乡镇外,其他地区均有分布。潮棕壤分布于酸性、中性岩山丘区,山前洪积扇得下部低平地,地下水质好,土壤耕性、保水保肥性良好,宜种各种作物。褐土性土分布于城区、口镇、高庄、南冶、颜庄、城子坡、里辛、辛庄、苗山、和庄、鹿野、茶业等乡镇(办事处)的石灰岩山丘上部。淋溶褐土分布于城区、张家洼、口镇、羊里、方下、牛泉、高庄、南冶、颜庄、里辛等乡镇(办事处)。褐土分布于全市各地的石灰岩山前洪积扇。潮褐土分布于牟汶河、瀛汶河及其支流两岸的平原,适耕期长,地下水源充沛,适种作物广泛。6.气候、气象拟建项目地处鲁中地区,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冬季寒冷、雨雪稀少;春季回暖快,多风,雨水较少:夏季雨热同季、降水集中:秋季日照充足、多晴好天气。该地区平均气温在11.0~13.0℃之间,南部高于北部,中部高于东部和西部,东北部和西北部山区较低。年平均最高气温为18.60℃,7月份最高,为30.9℃,极端最高为39.2℃;1月份最低,为8.1℃,极端最低温为-22.5℃。全年光照时数平均为2629.2小时,光照率59%。5月份最多,平均274.4小时;12月份最少,平均181.9小时。平均每天光照7.2小时,最长13.8小时。降水量多年平均760.9mm,1964年最多,为1369.6mm;1981年最少,为442mm。日降水量最大为168.8mm,出现于1975年9月1日。全境属半湿润地区,在一年中7月和8月属湿润期,9月为半湿润期,其他月份为干旱、半干旱期。初霜一般在10月21日,终霜多在翌年4月7日,无霜期平均196天。36-- 冬季影响本区的大气环流主要分为两种,即伴随冷锋过境的系统性环流和高压控制下的地方性环流。弱高压环流也即地方性环流是影响本区的主要环流形势。夏季,本地区天气形势基本上可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与锋面、低槽或冷空气活动相联系的对流性降水天气;另一类是在变性小高压控制下的小风晴天少云或高云天气。7.植被、生物多样性由于历史因素以及人类活动的影响,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内原始天然植被较少,现存植被均为次生植被,且以人工植被为主,人工植被主要包括农田栽培植被和人工森林植被。天然次生植被多见于滩涂、沟壑、田间隙地等处,主要有野生的乔木、灌木类有酸枣、银杏、女贞、荆、杜梨、赤梨子、山葡萄、金银棵、枸杞、山榆、柚贡子、山杜鹃、迎春柳等;杂草类有金针、沙蓬、荠菜、荠荠菜、苦菜、灰菜、黄草、莸菜、蒿草等;水生类有苇、蒲、浮萍、荷包荠等。除人工养殖的外,野生的兽类有兔、黄鼬、鼠、獾、刺猬、蝙蝠等;鸟类有水鸭、山鸡、啄木鸟、斑鸠、喜鹊、灰喜鹊、麻雀、燕雀、鹌鹑等;两栖爬行类有青蛙、蟾蜍、蛇、蜥蜴等;鱼类有草鱼、鲢鱼、鲤鱼、鲫鱼、团头鲂鱼、三角鳊鱼、圆吻鲷鱼、鳜鱼、鲶鱼、马口鱼、鳢鱼等;有益昆虫类有118中,其中,捕食性天敌66种,寄生性天敌44种,小麦害虫天敌61种,玉米害虫天敌99种;蚯蚓、蝎、蜈蚣、螃蟹、蝗虫等。36--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莱芜市总面积2246.21km2。辖莱城区、钢城区和4个省级开发区、1个旅游度假区,20个镇(街道),1084个行政村(社区)。2016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137.5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4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84.09万人,比上年增加4.56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61.12%,比上年末提高2.28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18267人,出生率为14.10‰;自然增长率为8.38‰。2016年,初步核算,全市实现生产总值(GDP)702.7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5.12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352.36亿元,增长8.5%;第三产业增加值295.28亿元,增长6.2%。人均GDP达到51533元,比上年增长6.0%。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7.9∶51.7∶40.4调整为7.8∶50.2∶42.0,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759元,比上年增长8.0%;人均消费支出15001元,增长7.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364元,增长7.1%,人均消费支出18523元,增长7.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852元,增长8.3%,人均消费支出10413元,增长8.3%。农村居民收入增幅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幅1.2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之比由上年的2.20∶1下降为2.18∶1。农林牧渔业协调发展。2016年,全年完成农林牧渔业增加值55.73亿元,比上年增长4.1%。其中,农业增加值41.8亿元,增长4.4%;林业增加值1.8亿元,增长7.1%;牧业增加值10.62亿元,增长4.2%;渔业增加值0.88亿元,增长1.9%;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0.61亿元,增长2.7%。工业生产较快增长。2016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到585家。全年实现增加值286.81亿元,增长9.51%。其中,轻工业实现增加值39.82亿元,增长6.26%;重工业实现增加值246.99亿元,增长10.13%。钢铁与非钢产业结构由上年的40.2∶59.8调整为39∶61,非钢产业占比提高1.2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低速增长。2016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35.67亿元,增长2.7%。从隶属关系看,省及省以上单位完成投资28.07亿元,下降43.8%;地方单位完成投资607.60亿元,增长6.8%。从资金来源看,民间投资完成475.57亿元,下降2.6%,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74.8%。教育事业稳定发展。2016年末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88所,全年共招生4.11万人,在校学生人数15.64万人。共有幼儿园365所,在园幼儿36073人。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达到98%。小学、初中入学率均保持100%,巩固率小学100%,初中99.8%。36-- 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增强。2016全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4亿元,城区主干道路的配套改造建设步伐加快,更新改造道路面积52万平方米,年末实有道路面积达到1827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到5420公顷,覆盖率45%,城区公园绿地面积达1416公顷。天然气供气总量11317万立方米,其中,居民家庭用气2173万立方米,居民用户14.39万户,城市居民管道天然气普及率80%。供热面积达到1618万平方米,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70%。城区供水日综合生产能力19.3万立方米,供水总量3390万吨;污水日处理能力12万立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有效。2016全年新建水污染物减排设施14个,新建废气污染物减排设施9个。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6.5%。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1.75万吨、0.20万吨、6.95万吨、5.58万吨,分别比上年削减2.6%、2.7%、5.4%、5.4%。2016年末全市拥有各级环境监测站3个,河流断面水质监测点位11个,达标断面9个,达标率为81.8%,比上年提高27.3个百分点。年末细微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73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3.1%;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2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4.5%。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54.4%,空气质量达标天数199天,全年“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为226天,比上年增加29天。莱芜高新区于2001年5月正式启动建设,2015年9月29日被国务院正式批复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目前总规划控制面积100平方公里,辖1个街道,66个村居,总人口11万人。经过十多年的建设发展,莱芜高新区已成为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火车头、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聚集区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先后被认定为“山东省科学发展园区”、“山东省知识产权园区”、“山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和“山东省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产业体系。目前,已有荷兰帝斯曼集团、美国环球汽车零部件集团以及国内最大的果汁生产企业北京汇源集团、最大的生活用纸制造商维达纸业,国内最大的金刚石锯片基体生产企业黑旋风锯业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相继落户。全区现有各类注册企业2357家,其中工业企业530多家,上市挂牌企业4家;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27家,其中国家火炬重点高新技术企业5家。初步形成了电子信息、新材料、汽车制造及零部件、精密装备械制造、新能源等五大产业集群。36-- 三、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为了确切阐述该项目选址附近的环境空气质量,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我们查阅了莱芜市2016年度的环境质量报告书、选址附近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环评监测数据。经认真类比分析,该项目选址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地表水地下水现状、声环境质量及生态环境质量情况分别为:1.环境空气■二氧化硫:24小时均值浓度范围6~141µg/m3,均不超标;年均值45µg/m3,不超标,比2015年下降23.7%。最高24小时均值出现在1月份,浓度为141µg/m3,不超标;最大月均值出现在1月份,浓度为92µg/m3。■二氧化氮:24小时均值浓度范围为13~107µg/m3,超标率为0.55%;年均值43µg/m3,超标0.075倍,比2015年下降6.5%。最高24小时均值出现在1月份,浓度为107µg/m3,超标0.34倍;最大月均值出现在1月份,浓度为65µg/m3。■可吸入颗粒物:24小时均值浓度范围为27~376µg/m3,超标率为29.0%;年均值127µg/m3,超标0.81倍,比2015年下降4.5%。24小时均值最高浓度出现在12月份,为376µg/m3,超标1.51倍;最大月均值出现在4月份,浓度为186µg/m3。■PM2.5:24小时均值浓度范围为14~306µg/m3,超标率为36.6%;年均值73µg/m3,超标1.09倍,比2015年下降13.1%。24小时均值最高浓度出现在12月份,为306µg/m3,超标3.08倍;最大月均值出现在1月份,浓度为121µg/m3。经类比分析,本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能稳定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个别时段监测数据超标,超标原因为:(1)能源结构不合理是影响莱芜市空气质量的关键因素。莱芜市属重工业城市,钢铁、煤炭、电力、建材等行业比例较高,结构性污染比较突出,另外冬季供暖负荷大,周围农村仍普遍采用燃煤取暖。近年来,虽然燃煤在全市能源结构中的比例有所降低,但消耗量在能源消耗总量中的比例仍然很高,燃煤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依然是污染的重要来源,造成了莱芜市煤烟型空气污染。36-- (2)莱芜市特定的地理和气象条件是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莱芜市地处内陆,属大陆性季风气候,特定的地理气候特征,使莱芜市春季干旱、多风、尘多,造成春季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较高;冬季寒冷少雨雪,采暖期长,静风频率较高,根据莱芜市气象局统计资料,莱芜市冬季大气稳定度出现D类(中性)、E类(较稳定)、F类(稳定)的比例达74.4%,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导致污染物浓度升高,易出现环境空气强污染过程。(3)自然生态环境破坏的趋势没有得到根本遏制,生态环境的保障功能脆弱。市区周边地区山体裸露、水土流失比较严重,环境绿化尚未发挥应有的防尘固沙的保障作用,环境自净能力较差。根据《关于印发<莱芜市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莱政办字[2017]2号)、《关于印发《莱芜市落实<山东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莱政办字[2017]57号)要求,莱芜市将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燃煤锅炉淘汰和“煤改气”或“煤改电”等改造,同时加强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加强城市扬尘控制等措施,在严格落实上述方案后,大气环境能够得到明显改善。2.水环境地表水环境:该项目选址区域的地表水体为孝义河,最近断面为汶河大桥断面,经查阅莱芜市2016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2016年度汶河大桥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地下水环境:项目所处区域地下水质量经类比分析,基本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3.声环境本项目厂址周围为道路、企业,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和生产生活噪声,经类比分析相同类似区域附近的噪声监测资料,本项目厂界的噪声环境质量现状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4.生态环境本项目所处生态系统为城市工业生态系统,经实地踏勘,建设项目区域内物种种类很少,主要为人工种植的杨树、槐树、松树等绿化乔木,生态环境一般。生产期间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36--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周围无珍稀动植物、古迹、人文景观等环境保护目标,故不属于特殊保护区、社会关注区、生态脆弱区和特殊地貌景观区,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1。表3-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保护内容敏感目标距离(m)方位人口保护级别环境空气冯家林村220S10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前宋村450NE300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鸿泽园小区340NW10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中和村440NW67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孝义河930E/《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地下水环境厂址及附近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声环境厂区周围200m///《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36-- 四、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一、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具体标准限值如表4-1所示。表4-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摘录)污染物名称SO2NO2TSPPM10PM2.51小时平均(μg/m3)500200---日平均(μg/m3)1508030015075年平均(μg/m3)60402007035二、地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4-2。表4-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摘录)单位:mg/L项目pH(无量纲)高锰酸盐指数CODBOD5氨氮标准值6~9≤10≤30≤6≤1.5三、地下水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质量标准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4-3。表4-3地下水质量标准(摘录)单位:mg/L项目pH(无量纲)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总硬度氨氮标准值6.5-8.5≤3.0≤250≤450≤0.2四、声环境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4-4。表4-4声环境质量标准(摘录)类别标准限值(dB(A))昼间夜间2605036-- 污染物排放标准1、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表4-5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mg/m3)污染物名称GB16297-1996有组织排放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12042、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废水经污水管道排入莱芜中和水质净化有限责任公司东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表4-6水污染物排放标准(mg/m3)污染物名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COD50050050氨氮-455(8)3、厂界噪声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具体数值见表4-7。表4-7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运营期60504、固体废弃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总量控制本项目运营期间不产生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莱芜中和水质净化有限责任公司东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放的COD、氨氮可占用莱芜中和水质净化有限责任公司东厂总量,因此本项目不需要申请总量。36--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艺流程图:一、生产工艺流程本项目主要生产滴灌带、水带及滴头。滴灌带生产工艺流程图见图5-1。N:噪声;S:固废;G:废气混料上料加热挤出牵引打孔收卷成品包装N、GNN、SN原料图5-1滴管带工艺流程图工艺简介:PE为主要材料,加入少量色母粒,混料后吸入料桶,进入滴灌带生产线进行生产。原料经电加热(180℃左右)挤出成型,冷却后再通过牵引、打孔,最后收卷成型,成型后对成品进行包装即完成整个工序。混料、上料、加热挤出及打孔的过程中由于设备运转,会产生噪声;加热挤出过程中温度较高,原料中的杂质会挥发产生少量非甲烷总烃;打孔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固体废物。混料上料加热挤出牵引收卷成品包装N、GNN原料水带生产工艺流程图见图5-2。N:噪声;S:固废;G:废气图5-2水带工艺流程图36-- 工艺简介:水带生产工艺与滴灌带类似。以PE为主要材料,加入少量色母粒,混料后吸入料桶,进入水带生产线进行生产。原料经电加热(180℃左右)挤出成型,冷却后牵引,收卷成型,成型后对成品进行包装即完成整个工序。混料、上料、加热挤的过程中由于设备运转,会产生噪声;加热挤出过程中温度较高,原料中的杂质会挥发产生少量非甲烷总烃。N滴头的生产工艺流程图见图5-3。SN、G成品注塑上料原料N:噪声;S:固废;G:废气图5-3滴头生产工艺流程图工艺简介:原料PE经上料机上料后进入注塑机,注塑后即为成品。上料及注塑的过程中由于设备运转,会产生噪声;注塑过程中温度较高,可达160℃以上,原料中的杂质会挥发产生少量非甲烷总烃;最后的成品成型会产生少量的残次品固体废物。主要污染工序:一、施工期:本项目厂房为租赁,施工期已结束。二、设备安装期:1、噪声:主要存在于设备安装过程中,如机械零部件碰撞、电钻等噪。2、废气:场地进行清扫以及设备搬运安装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扬尘。3、固废:场地清理时产生的少量固体废物、废设备包装品和设备安装调试工人生活垃圾。4、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二、运营期:1、废气项目原料为较大的PE颗粒,在混料及上料过程中不会有粉尘产生。废气主要为加热挤出及注塑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按照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约为0.3kg/t产品计算,本项目产品总量约为500t/a,则非甲烷总烃产量约为0.15t/a。2、废水36-- 生产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冷却水,补水量约为120m3/a。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用水:项目劳动定员18人,年工作日300天,员工生活用水量按20L/人·d估算,年用水量为108m³/a。产污系数按80%计算,则污水产生量为86.4m³/a。3、噪声主要为注塑机、空压机、搅拌机等机械设备运行而产生的噪声,声压级约70~85dB(A)。4、固体废物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生产过程中会存在少量的不合格产品,产量约为5t/a;职工生活垃圾:项目定员18人,每人每天生活垃圾产生量约0.5kg,按年工作300天计,全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7t。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经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36--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产生浓度产生量排放浓度排放量大气污染物注塑及加热挤出工序非甲烷总烃有组织0.135t/a;84.3mg/m³0.0135t/a;8.43mg/m³无组织0.015t/a0.015t/a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300mg/L;0.0259t/a50mg/L;0.00432t/aSS240mg/L;0.0138t/a10mg/L;0.000576t/a氨氮30mg/L;0.00259t/a5mg/L;0.000432t/a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不合格产品5t/a0职工生活生活垃圾2.7t/a0噪声项目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而产生的噪声,声压级约70~85dB(A),在采取降噪措施后,产生的噪声经墙体阻隔和距离衰减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各厂界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昼间60dB(A))标准要求。其他无主要生态影响建设项目区域无天然生乔木植物;未发现珍稀和濒危动植物物种,因此拟建项目的建设不会威胁珍稀和濒危动植物。项目租赁厂房进行建设,对生态环境不会造成影响。36-- 七、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本项目厂房为租赁,施工期已结束。设备安装期:1、噪声:主要存在于设备安装过程中,如机械零部件碰撞、电钻等噪。2、废气:场地进行清扫以及设备搬运安装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扬尘。3、固废:场地清理时产生的少量固体废物、废设备包装品和设备安装调试工人生活垃圾。4、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运营期: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1)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项目使用的原材料是PE,注塑及加热挤出过程中加热温度为160~180℃,原材料的PE分解温度约为300℃,加热不会导致PE的分解。但是在受热情况下,原材料中残存的未聚合反应单体可挥发至空气中,从而形成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按照0.3kg/t产品计算,本项目产品总量约为500t/a,则非甲烷总烃产量约为0.15t/a,产生速率为0.03125kg/h。本环评要求在注塑及加热挤出工序设置废气收集系统,对生产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废气主要是加热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材料,在注塑及加热挤出工序设置UV光解装置对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进行去除,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UV光解装置去除率可达到90%,同时收集效率为90%,经计算,有0.135t/a的非甲烷总烃被收集,处理后有组织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量为0.0135t/a,产生速率为0.03125kg/h,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³,排放速率≤10kg/h。表7-1有组织排放情况一览表产物单元产生量产生浓度环保措施排放量排放浓度注塑0.135t/a84.3mg/m3UV光解+15米高排气筒0.0135t/a8.43mg/m3(2)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36-- 项目在注塑及加热挤出过程中有少量非甲烷总烃未被收集。捕集率为90%,则有10%为无组织排放,排放量为0.015t/a。对非甲烷总烃进行了无组织排放预测,将车间看做为一个面源,采用估算模式对项目建成后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预测,起计算参数及结果见表7-2。表7-2项目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预测结果一览表排放源排放量评价标准面源最大浓度(mg/m3)有效高度宽度长度生产车间0.015t/a2.0mg/m36m40m32.5m0.001057(113m)由上表可知,本项目运营期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为0.001057mg/m3,最大落地浓度出现的距离为车间外侧113m处,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要求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2.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生产过程需要用到冷却水,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经污水管道排入莱芜中和水质净化有限责任公司东厂处理,排放量为86.4t/a,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其中,COD排放量为0.00432t/a,SS排放浓度为50mg/l;SS排放量为0.000576t/a,排放浓度为10mg/l;氨氮排放量为0.000432t/a,排放浓度为5mg/l。莱芜中和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东厂位于莱芜市新汽车站西邻,设计处理规模4.0万m3/d。主要是处理开发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等废水,服务范围是莱芜高新区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污水收集及处理能力达到2.2万t/d,莱芜中和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东厂完全有能力接纳并进行处理。莱芜中和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东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为COD≤500mg/L,SS≤200mg/L,NH3-N≤30mg/L,投产运行后的污水出水水质COD≤50mg/L,SS≤10mg/L,NH3-N≤5mg/L,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918-2002)中的一级A类标准,进入孝义河,最终汇入牟汶河。由于该项目产生的废水水质比较简单,处理达标后排放,预计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综上所述,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36-- 莱芜市中和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东厂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如下图:污水粗格栅进水泵房钟式沉砂池细格栅生物曝气池沉淀池稳定池出水回流污泥吸砂泵砂水分离器出砂剩余污泥污泥贮池污泥脱水机房上清液出泥·图7-1中和水质东厂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综上分析,工程投入使用后,项目产生的污水经由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莱芜中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东厂进行处理,达标后外排不会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且项目所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化粪池等设施均采取有效的防渗处理,不会对地下水层造成影响。3.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滴灌带生产线、注塑机等设备,其声级在70~85分贝间(距声源1m处)。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噪声预测计算模式。本次评价选用点源的噪声预测模式:距离衰减模式:声源源强叠加模式:主要噪声源的源强及等效声级见表7-3。表7-3项目运营期主要设备噪声源强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台数噪声值dB(A)等效声级dB(A)1滴灌带生产线3(套)8593.4192注塑机2103853迷宫机28036-- 4空压机1855搅拌机1856打包机180经过计算,在考虑减振及厂房隔声效果的情况下,本项目设备噪声在不同距离情况下的影响预测结果及项目厂界噪声影响贡献值预测结果见下表。表7-4厂界噪声预测表单位:dB(A)等效噪声源类别东厂界西厂界南厂界北厂界生产车间(93.419)距离(m)162820.512贡献值69.33764.47667.18471.835采取措施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设备合理布置等厂界噪声值49.33744.47647.18451.835对噪声污染的控制拟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2)维持各噪声级值较高的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3)提高零部件的装配精度,加强运转部件的润滑,降低磨擦力,对各连接部位安装弹性钢垫或橡胶衬垫,以减少传动装置间的振动;(4)高噪声设备尽量集中布置,尽量布置在车间南侧,远离厂界围墙,以免噪声影响厂界噪声不达标。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及距离衰减等隔声措施,项目建成后,在工作期间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2类标准限值。因此,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声环境造成不利影响。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产品、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不合格产品,产生量为5t/a,集中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项目定18人,每人每天生活垃圾产生量约0.5kg,按年工作300天计,全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7t。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经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理和处置措施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5.卫生防护距离36-- (1)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在注塑及加热挤出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非甲烷总烃,因此主要对非甲烷总烃进行了无组织排放预测。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A1估算模式,通过将数据带入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质量模拟重点实验室网站下载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软件,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见表7-5。表7-5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污染物名称非甲烷总烃污染源车间无组织排放量0.015t/a等效面源长(m)32.5面源宽(m)40等效标准浓度限值2mg/m3计算结果无超标点由计算结果可知,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厂界无超标点,项目不需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2)卫生防护距离根据(GB/T13201-91)《制定地方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企业卫生防护距离的确定:凡不通过排气筒或通过15m高度以下排气筒的有害气体排放,均属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的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按下式计算:式中:Cm—标准浓度限值,mg/m3。L——工业企业所需防护距离,m;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等效半径;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按当地年平均风速<2m/s取值;QC——工业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A、卫生防护距离计参数表7-6污染因子无组织源强和计算参数污染源污染因子无组织排放量计算参数ABCD36-- 车间非甲烷总烃t/a4700.0211.850.84B、项目废气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见表7-7。表7-7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污染源污染物名称计算结果取值防护距离车间非甲烷总烃0.01350100项目在注塑及加热挤出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非甲烷总烃,根据《建设项目环评中卫生防护距离确定方法》,经计算卫生防护距离取值50米。根据《塑料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72-2000)规定,生产规模≦1000t/a,车间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综上,本项目生产车间设100米卫生防护距离,详见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6.环境风险分析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建设项目运营期间可能产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的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降低到可接受水平。6.1风险识别风险识别范围包括生产设施风险识别和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物质风险识别。(1)物质风险识别项目为滴灌设备、滴灌带及配件的生产项目,项目运营过程中涉及的物质主要为PE。(2)重大危险源识别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凡生产、加工、运输、使用或贮存危险性物质,且危险性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功能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6.2源项分析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是明火管理不当、电器设备及线路老化等引起的火灾事故,火灾一旦发生,对周围环境影响严重。6.3风险预测36-- 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是明火或电器设备老化引发的火灾事故。火灾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在火灾过程中,物体燃烧后产生高温和烟雾可以使人体受到伤害,甚至危及人的生命;火灾会毁坏物资,造成经济损失;火灾中释放的烟气将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与风险的条件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的防范措施,本项目潜在风险概率较小。6.4应急预案当发生火灾事故时,应迅速撤离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就医,严格限制出入。事故发生时,迅速转移人员,减少物资损失和人员伤亡。同时向公司报告,并拨打报警电话。当公安和消防负责人员到达,由公安消防人员实施应急救援总指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受其指挥开展抢险救援工作。6.5风险防范措施为减少项目风险事故素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建设单位做好如下防范措施:(1)成立专门的责任机构,保证事故发生时组织相关力量及时控制事故的危害,在第一时间,有序有效地控制事故污染,把事故危害减小到最少。(2)健全各项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意识,加强用电设备及线路的检修和管理。(3)严格按照消防安全部门要求,配置消防设施。预计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其发生的概率。6.6环境风险分析小结本项目采用成熟可靠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在设计中严格执行有关规范中的安全卫生条款,厂区严格执行安全防火措施和消防措施,正常情况下能够保证安全生产和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一旦发生事故,依靠装置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事故应急措施能及时控制事故,防止蔓延。因此,只要厂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项目生产是安全可靠的。7.社会风险分析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环境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鲁环发[2013]172号文)要求:“为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环境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社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为:“一、规范性;二、相融性;三、可控性”。(1)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规范性分析项目为滴灌设备、滴灌带及配件的生产项目,项36-- 目对各种污染物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针对性强,技术上是成熟的、可靠的,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发改委2013年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的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当地发展规划和用地规划。项目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位于莱芜高新区凤凰路31号凤凰科技工业园内,周围敏感目标和村庄较少,因此群众对生活环境变化的不适风险较小。(2)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相容性分析本项目为建设单位租赁厂房进行生产,群众抵制征地的风险较小。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符合大多数群众利益和意愿,所需人力、物力和财力亦在可承受范围内且有保障,建设时机条件成熟,本项目的建设与区域社会和经济环境相融。(3)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可控性分析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有生活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排放,采取相应措施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或零排放,环境影响较小,引起公众危害的可能性较小,且项目属于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选址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功能分区要求。项目目前不存在征地问题,故无群众抵制征地风险,有较强的可控性。(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级通过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级为低风险。(5)小结总之,通过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采取各种预防措施,杜绝事故发生,同时制定维稳工作预案,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8.清洁生产分析项目清洁生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①工艺合理,工艺流程先进,采用原料种类少,相应的原料消耗及能耗低,产品质量高;②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无废水排放;③厂界噪声可达到相关标准要求;④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都得到了妥善的处置。评价认为,拟建项目基本贯彻了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清洁生产要求。36-- 9.总量控制本项目运营期间不产生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莱芜中和水质净化有限责任公司东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放的COD、氨氮可占用莱芜中和水质净化有限责任公司东厂总量,因此本项目不需要申请总量。36--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注塑及加热挤出工序非甲烷总烃有组织UV光解装置+15m排气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120mg/m3)无组织车间通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4.0mg/m3)水污染物生活污水运营期COD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莱芜中和水质净化有限责任公司东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SS氨氮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外售无害化处置职工生活生活垃圾当地环卫部门清运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噪声本项目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如下噪声防治措施:①生产设备置于车间内,对生产车间采取密闭措施。②生产设备安装减振垫等减振措施。③定期维护生产设备,使设备运行良好。在采取降噪措施后,产生的噪声经墙体阻隔和距离衰减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各厂界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其他无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本项目租赁厂房进行建设,对周边生态环境不会造成影响,建议加强厂区绿化,以维持现有生态平衡和增加美观性。36-- 八、结论与建议一、结论:1.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由莱芜联众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租赁莱芜市凤凰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占地1300m2,建筑面积1300m2。本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年生产滴灌带350吨、水带50吨、滴头100吨。2.产业政策符合性结论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有关条款的决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限制、淘汰类,为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计划局已出具《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登记备案号:2017-371291-29-03-055051)。3.环境质量现状结论(1)大气环境质量本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能稳定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2)地表水环境质量该项目选址区域的地表水体为项目东侧930米的孝义河,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3)地下水本项目地下水指标除总大肠菌群超标外,其余基本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限值要求。(4)声环境质量厂界周围声环境昼间值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环境空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注塑及加热挤出工序产生的少量非甲烷总烃。36-- 收集后通过UV光解装置进行处理,最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经计算及估算模式估算,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及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2)水环境项目生产过程需要补充循环水,循环水冷却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经污水管道排入莱芜中和水质净化有限责任公司东厂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项目用水由莱芜高新区供水管网供水,不开采地下水,对地下水环境无影响。(3)声环境项目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而产生的噪声,声压级约70~85dB(A)。在采取降噪措施后,各厂界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的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不合格产品,产生量为5t/a,集中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项目定员18人,每人每天生活垃圾产生量约0.5kg,按年工作300天计,全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7t。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定点暂存经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理和处置措施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5)风险分析结论评价认为,项目环境风险较低,只要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与管理的要求实施,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可预知、可控制、可解决的情况之下,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大的危害影响。(6)清洁生产分析生产过程中废气得到有效治理,达标排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厂界噪声可达到相关标准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都得到了妥善的处置。拟建项目基本贯彻了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清洁生产要求。36-- (7)总量控制本项目运营期间不产生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莱芜中和水质净化有限责任公司东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放的COD、氨氮占用莱芜中和水质净化有限责任公司东厂总量,因此本项目不需要申请总量。(8)项目环保措施与要求拟建项目环保措施一览表如下:表9-1拟建项目环保措施一览表实施阶段影响因素措施运营阶段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经污水管道排入莱芜中和水质净化有限责任公司东厂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生产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废气在注塑及加热挤出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收集后由UV光解装置对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进行去除,再经15m排气筒装置达标排放。噪声1、在满足生产工艺的前提下,选用噪声低的设备并加设减震垫。2、通过对厂区设备的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3、加强设备维护管理等措施。固废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外售。2、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经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9)“三同时”验收清单表9-2拟建项目“三同时”验收清单项目工程阶段类别防治对象环保设施或措施名称预期治理效果运营期废气注塑及加热挤出过程产生非甲烷总烃有组织UV光解装置+15m排气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120mg/m3)无组织车间通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4.0mg/m3)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莱芜中和水质净化有限责任公司东厂处理后达标排放达标排放固体废物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外售处置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桶环卫清运,不排放噪声机械设备噪声36-- 合理布置,设备均安装在车间内部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综上所述,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选址可行。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本评价建议及要求的对策经济技术可行,在治污设施连续、稳定运行的基础上,项目运行不会改变项目区域现有的环境区域功能,工程的建设符合“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在完成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二、建议:1、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减少振动和噪声,保证其正常运行。2、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3、工业废物定点收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密闭贮存,及时清运。4、该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36-- 预审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36-- 审批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36-- 注释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附件1立项批准文件附件2其他与环评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附图3敏感目标分布图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3、生态影响专项评价4、声影响专项评价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