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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消毒设备和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舞财采购【2018】第56号采购人:舞钢市水利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一八年六月
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4一、总则8二、招标文件9三、投标文件10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2五、开标及评标13六、签订合同18七、付款方式:18八、询问和质疑18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20第一章一般技术规定20第二章大型消毒设备技术要求28第三章小型消毒设备技术要求33第四章水质监测设备35第四部分合同条款36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4一、投标函46二、投标报价表47三、分项报价表48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5五、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56六、资格声明函57七、反商业贿赂承诺书58八、质保期内、外服务承诺;应急保证措施及服务响应时间承诺59九、产品详细参数说明资料60十、技术规格偏差表61十一、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6262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舞钢市水利局关于舞钢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消毒设备和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舞钢市水利局的委托,就舞钢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消毒设备和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1.1、项目名称:舞钢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消毒设备和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1.2、采购编号:舞财采购【2018】第56号二、招标项目说明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约366.40万元2.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2.3、安装期:接采购人通知起20日历天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5、质量要求:合格2.6、采购内容:①水厂消毒设备5套:要求为次氯酸钠现场制备及投加系统,每套包括次氯酸钠发生器、软水系统、自动溶盐系统、次氯酸钠溶液储存系统、排氢系统、投加系统、酸洗系统、配电控制系统以及所有配套的管道、阀门、电缆、仪表等(详见招标文件)。大型消毒设备集成供货,投标人应提供完整、安全、满足功能要求的系统设备并负责安装与调试。②小型消毒设备65套:每套包括成品次氯酸钠储罐、投加系统、配电控制系统以及所有配套的管道、阀门、电缆等(详见招标文件)。小型消毒设备集成供货,投标人应提供完整、安全、满足功能要求的系统设备并负责安装与调试。③水质监测设备5套:每套包括余氯在线仪、化验用分光光度计及配套器皿等。投标人应提供完整、安全、满足功能要求的水质监测设备并负责安装、调试、培训。三、供应商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3、制造商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系列环境体系认证(投标人如为供应商的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3.4、提供类似项目业绩2份;3.5、供应商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应针对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2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复印件)】;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于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7月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到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元/套。注:以上资料需携带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2套报名,复印件应按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开标信息5.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体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舞钢市)》、《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采购人:舞钢市水利局联系人:田先生联系电话:13837514841地址:平顶山垭口文化路1号院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宋先生联系电话:18703756998地址:平顶山市南环东路28号阳光奥体健身六楼62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采购人:舞钢市水利局联系人:田先生联系电话:13837514841地址:平顶山垭口文化路1号院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宋先生联系电话:18703756998地址:平顶山市南环东路28号阳光奥体健身六楼3项目名称舞钢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消毒设备和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4采购编号舞财采购【2018】第56号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采购预算价366.40万元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9供货期及安装期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安装期:接采购人通知起20日历天10质量要求合格62
11供应商资质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制造商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系列环境体系认证(投标人如为供应商的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4、提供类似项目业绩2份;5、供应商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应针对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复印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现场勘察、标前答疑会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14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7日前15分包履约本项目拒绝分包履约形式履行合同。16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7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19日上午9时30分。18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62
19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现用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账至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指定账户;一、保证金的金额为:伍万元整(¥:50000.00)三、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收款人账户: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00000145318411220012-0101开户行行号:402504401013(如有需要可使用)开户行:河南舞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四、保证金应到账时间: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开标前一日24时前。注:1、投标企业须在汇款附言(备注)中写明项目名称及标段,项目名称较长的可标注关键字。2、网银转账的投标企业开户行请选择〝河南舞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舞钢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3、转账方式不支持农信银特色转账。4、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正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转账回执单。5、投标保证金少交视为无效。6、交易中心财务部电话:0375-728133020备选投标方案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21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的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的除封面、封底、目录、分隔页外,其余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时,应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真迹,不能用印章或代签。22投标文件份数1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一份(U盘形式)23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胶装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24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25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62
投标人名称:地址:26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7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8年7月19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地点: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28原件提交(供应商须提交真实、有效、齐全并用于评标的相关全部原件。如有供应商伪造与评标相关的原件及其他证明,一经证实将取消该供应商的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29履约保证金/30注意事项1、参加开标会议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2、供应商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资格审查所需要的各项证件原件,投标单位原件需用完整的包装袋包装完整,并在包装袋上标明投报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和原件清单(原件清单需加盖单位公章);3、供应商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单复印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开标现场核查保证金到账情况。31代理费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委价格【2011】534号”文件计取,由中标人支付。32质保期5年62
一、总则1.总体要求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舞钢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消毒设备和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1.1、本项目内容及完成时间:①水厂消毒设备5套:要求为次氯酸钠现场制备及投加系统,每套包括次氯酸钠发生器、软水系统、自动溶盐系统、次氯酸钠溶液储存系统、排氢系统、投加系统、酸洗系统、配电控制系统以及所有配套的管道、阀门、电缆、仪表等(详见招标文件)。大型消毒设备集成供货,投标人应提供完整、安全、满足功能要求的系统设备并负责安装与调试。②小型消毒设备65套:每套包括成品次氯酸钠储罐、投加系统、配电控制系统以及所有配套的管道、阀门、电缆等(详见招标文件)。小型消毒设备集成供货,投标人应提供完整、安全、满足功能要求的系统设备并负责安装与调试。③水质监测设备5套:每套包括余氯在线仪、化验用分光光度计及配套器皿等。投标人应提供完整、安全、满足功能要求的水质监测设备并负责安装、调试、培训。供货期及安装期: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安装期:接采购人通知起20日历天;1.2、质量要求:合格1.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采购人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2.定义2.1“采购人”、“招标人”均指舞钢市水利局。2.2“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2.3“服务”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应提供和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2.4“投标人”指符合本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3.本标段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3、制造商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系列环境体系认证(投标人如为供应商的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3.4、提供类似项目业绩2份;3.5、供应商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应针对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62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复印件)】;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与踏勘现场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以潜在投标人登记的为准。收到通知的潜在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招标人不承担责任。任何情形下,招标人所发出通知,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通知。5.2踏勘现场不集中组织,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6.1招标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7.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7.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7.4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62
7.5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并通知给所的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在答疑时间截止前未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视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则认为该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三、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投标人提交的全部及任何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化字。8.2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化字。8.3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9.1投标人应参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按以下要求内容和顺序编制、提交文件:1、投标函2、投标报价汇总表3、分项报价表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6、资格声明函7、反商业贿赂承诺书8、质保期内、外服务承诺;应急保证措施及服务响应时间承诺9、产品详细参数说明资料10、技术规格和商务条款偏差表1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9.2投标保证金9.2.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①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②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③投标人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的行为。9.2.2、其他事项62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9.3投标报价采购预算366.4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否则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如本标段所有投标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将否决本标段所有投标,对本标段重新招标。(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价格应该已经扣除所有同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货物生产、储运、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以及人员培训等全过程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时任何估算错误和漏项风险,一律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报价即为合同价,在实施过程中不予变更,但中标人供货时的中标产品价格如高于该产品厂家在互联网上公布的价格,则以该产品厂家在互联网上公布的价格进行计算、拨付。(2)投标人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3)招标人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4)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安装完毕后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并承担一切费用。9.4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投标人的责任。9.5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9.6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投标文件的真实性投标人参加投标,即意味其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1.1自开标日起6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1.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招标人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2.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2.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2.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适当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12.362
法定代表人如授权投标人代表处理一切与本次投标有关事宜,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2.4投标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U盘)1份。(1)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的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2)因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而导致的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视为无效投标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2.5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2.6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书脊处纵排注明“舞钢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消毒设备和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及投标单位名称”不按上述要求制作和签字、盖章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2.7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2.8投标人须注意:在本次投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均必须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具体情形予以按照评分标准扣分,扣完为止。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及标记13.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订、密封:(1)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分别采用胶装方式装订。(2)投标文件正、副本共一式5份、(U盘)装于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封皮上写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地址字样。(3)为方便开标,投标函应单独提供一份放在另一密封信封内,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授权委托人签字。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全称,并注明“开标一览表”、“开标前不准启封”字样。13.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采购人概不负责。14.投标截止时间14.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月日时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62
14.2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14.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1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5.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修改和撤标要求,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投标人提出的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招标人签字确认接受,否则无效。15.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招标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15.3撤回投标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15.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及评标16.开标16.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相关授权等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证明原件和相关得分涉及的原件。16.2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并签名报到。16.3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16.4开标时,招标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和优惠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6.5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17.组建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将根据该项目的性质和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5人组成。18.评标18.1评审原则(1)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解释;(2)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62
(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主要根据投标报价,同时根据各项技术和服务因素对投标人和投标货物质量、质保及售后服务、交货时间进行综合评价。18.2评标程序(1)资格性审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符合性审查评委会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应否决其投标;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应否决其投标。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评委会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3)评委会可以用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署名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有补正的须以书面方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5)评委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出书面记录;(6)评委会编写评标报告,根据评标得分高低进行排序,根据最终得分高低,从高到低向招标人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62
18.3评分办法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上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联合体供应商不接受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符合“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其他要求符合“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供货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安装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报价部分:30分其他部分:7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有效供应商投标报价最低价2.2.3(1)报价得分(30分)最高分3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62
评审标准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商务部分(投标报价)(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注:1)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和财库[2011]181号规定,给予小型或微型企业价格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具的有效认定意见或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的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有效证明材料)(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附件一。3)没有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企业实力、售后服务等(满分20分)1、投标人提供的次氯酸钠发生器具有(NSF、DWI、ETV)认证,每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4分。评标时需提供原件,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未提供原件(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提供的原件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不一致的不得分。2、业绩证明(0-6分):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类似项目应用业的,每提供1份业绩合同得2分,满分6分(资格审查业绩除外)。评标时未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不一致的不得分。3、售后服务计划(0-4分):投标人提供完善、合理的售后服务计划、能提供专人跟踪服务,并对质保期内、外服务作出承诺的在0-4分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若无则不得分。4、用户培训(0-3分):提出完善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安排的,在0-3分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5、质保期内外服务承诺(0-3分):所有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在0-3分范围内打分。投标技术部分(满分50分)1、投标设备技术性能参数(满分30分):投标设备技术性能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30分,带★的技术参数有负偏离的每条扣2分,不带★的技术参数有负偏离的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2、投标设备系统方案、技术先进性、材质、质量及配套设施(满分6分):(1)系统方案优,资料齐全、布置合理,安全可靠(0-2分)(2)投标产品的材质、质量,技术经济性能优(0~2分);(3)配套附件品牌及质量(0~2分);3、设备安装与调试方案(满分5分):62
评投标人提供详实的设备安装、调试方案及人员配备情况在0-5分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4、提供的产品证明文件(满分4分):(1)货物设备清单清楚详尽0-1分(2)随机备件、特种工具、随机文件资料等齐全0-1分(3)提供产品性能证明文件(盐耗、电耗等),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2分5、所投设备综合评价(满分5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投设备的知名度、制造工艺、产品质量先进性、可靠性、适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将所有投标人所投设备情况进行横向综合评比,第一档的得3-5分;第二档的得1-3分;第三档的0-1分。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最终得分,计算结果保留二位小数。19.确定中标人19.1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19.2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向其授予合同。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19.3招标人将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前款规定确定中标人。20.评标过程保密20.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0.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1.废标情况规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招标人有权宣布该标为无效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2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62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如虚假应标等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招标人均有权随时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等投标人被拒绝或被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由排名第二的候选中标人替代,以此类推。且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等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并将此情况上报财政部门,将中标人的行为记入不良记录。设备、材料应为全新生产的,不得使用翻新改装的,如发现有翻新改装的,招标人有退货并拒绝支付合同款的权利,已经支付的招标人有权收回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在使用前按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并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认可后用于本工程。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六、签订合同23中标通知23.1招标人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以告知中标人和其他投标人评标结果,并以当面交接、邮寄或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所选定的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不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23.2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23.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4.签订合同24.1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招标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24.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4.4投标人一旦中标,签订合同后,未经招标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决定按照投标人中标后撤回投标、终止或解除合同处理或作出其它处理。24.5中标人如未按投标文件中有关产品的要求供货并按期完成项目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中标人还应赔偿招标人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招标人并将此情况上报财政部门,将中标人的行为记入不良记录。七、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另行商定。八、询问和质疑25.投标人质疑25.1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25.262
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察,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若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要求答复。25.3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25.4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管理部门投诉。62
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一章一般技术规定1.1总则1、本技术文件提出了货物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试运行、验收、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技术要求。2、本技术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文件和有关工业标准、功能完整、性能优良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同时必须满足中国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图纸、计算、说明、使用手册等,均应使用国际单位(SI)。所有文件、工程图纸及相互通讯,均应使用中文。4、只有买方有权修改技术条款,合同谈判将以技术条款为蓝本,并列入买方认可的技术偏差,经协商修改后最终确定签署的技术协议、会议纪要、补充文件等将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如果投标人对本技术文件的条文提出异议,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的技术偏差表中。否则评标时将作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估,在合同执行时应由投标人负责自费修补这些缺陷,但合同价不变。6、合同生效后,投标人在生产货物前,应进一步明确参数要求。同时投标人应提供合同货物设计、制造、检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详细技术报告、图纸、标准供买方审查。7、投标人应保证买方不侵害他方专利、商标及设计权利。货物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货物报价中,投标人承担专利可能涉及的一切经济责任。8、投标人在货物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标准应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本技术条款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应按照较高标准执行。9、在签定合同之后,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超越合同规定的补充要求,具体事宜由双方共同商定。1.2工程概述项目现场位于河南省舞钢市范围内,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能经受现场的气候条件、地质条件等因素的影响。1.3资料提交1、一般要求(1)卖方提交的技术文件应符合国际通用单位制要求。(2)文件及图纸内容应清楚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于修改数据或其它技术文件而拖延时间造成的后果由卖方负责。62
(3)技术资料必须是“原件”不是“复印件”,其它与买方有关的资料,至少也应提交两份。签约后提供的资料应为中文版或中英文对照版。(4)在提交文件前,卖方应仔细审核,并做出审核标识。买方拒收未标识的文件。在收到买方关于提交文件的修改建议及标注后,卖方应进行修改,直至买方满意为止。(5)卖方所提供图纸,全部应为AutoCAD2000格式的可编辑版本。2、安装前的技术资料和其它必要材料(1)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买方提供详细的设备基础施工图和卖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由于卖方提供的基础图错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负责。(2)卖方应在设备基础施工前供应基础埋设所必需的材料,由于卖方的过错造成的一切后果卖方自行负责。(3)为了便于设计单位进行管路布置和安装设计,卖方应提供货物的外形尺寸结构图,同时还应提供货物的估计重量、起吊方式、安装固定方式和外形尺寸等资料。(4)卖方在货物制造前必须向买方提供货物所遵循的标准、规定、规范等文件。(5)合同签订后,卖方应向买方送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说明有关货物的制造、出厂前检验、运输等具体进展日程。同时卖方在制定工作计划前,应与买方协商,以取得与工程总进度上的一致。3、交工时的技术资料(1)交工前卖方应提供货物供货清单、技术说明书等。(2)交工时卖方应对其供应的货物提交设计制造检验合格证书、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安装技术手册。(3)记录、证明、报告:在交付货物时,卖方应提供1套/台完整的合同货物(包括外购配套设备)的车间试验、出厂试验记录、检验合格证、材料合格证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各种有关报告和文件。这些报告应装订成册,可长期保存。(4)买方认为设计、安装、运行、维护和检修需要的其它图纸资料,卖方也应免费提供。4、交工时的说明书要目卖方应提供1套下述说明书和资料,卖方提供的说明书必须是针对所供货物特点而专门编写的文件:(1)运行和维护说明书:应提供详细的运行和维护说明书,这些说明书应包括缩印的图纸、部件清单等。(2)现场检查和试验说明书:提供货物安装完毕后进行检查和试验的详细方法。应包括以下内容:部件清理、检查、调整方法、注意事项等;压力、辅助保护装置的调整方法;初期起动检查方法;试验方法;现场调试及启动试验大纲;带负荷初期运行后或运行期间必要的调整。1.4设备和材料的拒收买方有权拒收未能满足合同规定和卖方保证性能的材料和设备,并要求卖方负责限期更换,限期将控制在工程预定安装总工期以内。由于卖方的原因而拒收的材料和设备,买方将不予付款,或在已支付情况下,卖方应予以退款。买方拒收的材料和设备所有权属于卖方。62
1.5进度表与报告1、进度表(1)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卖方应提交1份工作进度表给买方。同时递交1份副本给设计单位。(2)进度表应是横道图形式,按合同要求提供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交货开始和完成的日期。(3)表中的项目应按其实施的先后顺序安排。进度表应符合交工进度和合同其他条款确定的工作时间和交付时间,并提交买方审查。2、月进度报告(1)卖方每月应递交月进度报告,列出所有设计、制造、安装和交付工作及其排定的完成日期,并应列出完成工作的百分比和完成工作所要求的天数。(2)月进度报告应附有表明设计和制造工作从开始起连续进展情况的图表。(3)月进度报告格将由卖方提出并经买方批准。(4)卖方应将月报电子版于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发给买方。1.6故障的调查研究及处理从设备初步验收之日起5年的时间内,如果发现设备在运行中有过大的振动、磨损、裂纹,或者发现对设备带来永久损害的其他故障,卖方应参加由买方组织的联合调查。一旦完成调查并确认设备的故障,不论责任方是否确定,卖方均应进行调整、修理或更换。其费用由故障原因的责任方支付。1.7技术人员现场技术服务1、卖方派遣技术人员(1)卖方应在货物运抵安装现场后,在批准的计划期内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负责货物的组装、安装、调试和试运行,费用由卖方承担。(2)在没有得到买方同意之前,不允许卖方从安装现场撤走任何监督和技术人员。(3)卖方对货物在现场的安装、调试质量负有全部责任。2、卖方技术人员的责任和义务(1)卖方需指定一名卖方技术人员作为驻工地总代表。总代表将负责合同范围内技术指导,并与买方总代表解决有关技术问题。(2)卖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应对货物的安装工艺、质量、试验和试运行负责。(3)卖方技术人员不仅要详细解释技术文件、图纸、运行事项、货物性能,而且还要回答并解决买方提出的合同范围内的问题。(4)为提高买方(和/或相关单位)技术人员的水平,卖方技术人员必须帮助培训安装、维修、运行和维护人员。(5)卖方技术人员所给的技术指导应当是正确的。由于不正确技术指导引起的任何损坏,卖方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买方有关人员应尊重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62
(6)卖方技术人员应根据已同意的工作进度表进行工作。工作进度表和方案等的改变通常可通过双方总代表的协商解决,当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卖方总代表和技术人员应服从买方总代表的意见。在工程中出现问题时,卖方有义务积极协助买方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无条件地协助买方解决问题。(7)工作进度及每天完成的主要工作、出现的所有问题或事故及解决方法都用中文记录在“工作日志”中,一式两份,每份由双方现场总代表签字,双方各执一份。3、技术培训(1)卖方指派至少具有3年以上经验的技术人员,现场对买方(和/或相关单位)人员进行技术培训。(2)接受培训的人数不少于6人,培训天数不少于2个工作日,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产品的安装、维护、运行等方面知识,并达到操作人员能够独立操作及维护。4、买方的责任和义务买方协调卖方技术人员解决食宿问题,费用由卖方承担。1.8与其它承包人、供货商的关系1、与本次采购货物相关的其它合同(1)本项目其它合同与本次采购货物同步或交叉实施,卖方应做好必要的协调工作。(2)卖方应把要进行的所有工作,书面通知买方,以使其能够协调不同合同间的工作。此外,卖方应将要进行的与其它合同包有关工作,或该工作将要影响到本项目中其它合同包承包商的工作,至少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2、由其他人完成的工作(1)设计方负责水厂的总体设计,但卖方应负责任何与所供货物(设备、材料、附件等)有关的需要更进一步完成的设计。(2)卖方应负责与其他供货商和承包商的协调工作,以确保安装的准确性和工作完成的时间性。3、与其他承包人、供货商的合作(1)卖方应在买方协助下给其他承包商、买方和买方雇来执行其他合同包的工作人员提供方便,以履行他们的工作。(2)卖方在一切场合应:应对在现场或附近的雇员持有效合作态度,每当需与其他承包商协商工作时,须将自己的计划工作日程通知买方和其它承包商。(3)若卖方与其他供货商有重大冲突时,则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和买方,经买方或监理工程师进行协调或裁决,错误的一方应负责赔偿损失。1.9货物要求1、卖方提供的货物应是新型、未使用过、性能稳定、高质量产品,其制造必须符合现行新标准、新技术工艺。2、卖方供应的货物数量、规格、时间,以合同签订条款执行。3、签约前,买方保留对采购货物数量和规格的更改权,按卖方货物的单价调整总价。在合同执行中,买方有权对供货数量予以调整,以卖方所报单价为准。1.10标准规范62
除非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应根据下列国家、行业或国际适用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制造、试验及安装。如果标准中有相互矛盾之处,投标人应遵循较高的标准。适用的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不限于此):GB28233-2011《次氯酸钠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HJT258-2006《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电解法次氯酸钠发生器》CJ/T206-2005《城市供水水质标准》GB/T50109-2014《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HG/T20505-2014《过程测量与控制仪表的功能标志及图形符号》HG/T20507-2014《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HG/T20508-2014《控制室设计规范》HG/T20509-2014《仪表供电设计规范》HG/T20513-2014《仪表系统接地设计规范》HG/T20511-2014《信号报警及联锁系统设计规范》GB/T13306-2011《标牌》SY/T0407-2012《涂装前钢材表面处理规范》GB/T4879-1999《防锈包装》在上述标准中,优先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在国内标准缺项或不完善时,应参考选用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其他国家标准。1.11运输、包装和保护措施1、货物运输应符合《产品包装运输管理条例》,并由卖方负责。卖方应提供所有的包装、运输、保险等全部费用。2、卖方在发货之前应实施充分的保护和包装措施,以保证设备能经各种途径安全运送到施工工地。不管这些货物是用集装箱、板条箱包装还是根据其自然条件进行局部包装保护,其保护和包装措施必须适宜并保证货物能抵御船运、汽车运输、转运至工地和长期露天存放所必须经历的各种恶劣条件。对存放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预先提出,并应经买方同意。3、除合同条款及详细技术规范中的要求外,卖方还应遵守下列要求:(1)光滑部分和支撑面应使用防锈漆、高熔点黄油和类似的临时保护措施来防止其腐蚀生锈。提供货物时应提供足够数量的溶剂,当货物到达工地后使用溶剂去掉这些保护层。(2)所有和其它配合表面用木模板保护的,紧固这些模板的螺栓最终在货物安装时不得再用。(3)在一个板条箱(包装箱)内不能同时包装不在同一设备上安装的部件。(4)应按照装箱单清楚地给货物的所有部件做出标记以便识别,这些部件应放入防水包装袋内,然后再放入包装箱内。(5)每个包装箱上应标有不可去掉的标记以说明其重量、编号、顶部、底部、装船标志、装卸说明和起吊标志。62
(6)电气设备应装入带干燥剂的气密包装袋内,在放入包装箱前应衬垫减震材料并用压条固定。4、包装箱外部标志及起吊位置应符合GB/T133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和GB191《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1)包装箱外壁应标明:收发货单位名称、地址、产品净重、装箱重、重心线及吊索位置,箱子外形尺寸,共×箱、第×箱,轻放或不得倒置等标志。(2)包装箱中应有装箱单、明细表、产品出厂证明书、合格证,随机技术文件及图纸。这些文件、清单、图纸及资料均装在置于包装箱内的专用防潮防雨铁盒内。随机技术文件及图纸单独提交,以免影响进度。1.12防护、清扫、保护涂层及色标1、所有设备部件出厂前应由卖方清扫干净,并根据设备部件的特点分别采取防护措施。防护及涂层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清理和涂保护层应在合适的气候条件和充分干燥的表面上进行,当环境温度在5℃以下或当金属表面的温度小于外界空气漏点以上3℃时,不允许进行。2、各种设备部件外表的涂漆颜色,待合同签订后由业主统一确定,但卖方应对设备颜色提出建议并提交色标。3、所有未加工的表面,除埋设面外,均需涂漆。所有油槽内部应涂耐油漆。涂漆应遵守有关工艺标准,涂层的有效期不低于5年。4、所有与混凝土接触面需涂水泥砂浆保护。5、所有外露机械加工面、重要结合面运输前应涂防护材料。6、对于耐磨性、耐蚀性、导电性或装饰性的镀层,应按专业标准规定进行选择镀制、试验及检查验收。7、涂漆项目应在出厂前完成,部分项目必须在工地完成的,卖方应征得买方的同意,提供足够数量的备用油漆,供现场修整、修复设备表面涂漆之用。1.13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1、卖方应提供满足货物施工和运行要求的备品备件。所有备品备件的包装及防护应符合标准,避免腐蚀及损坏,能适合高温、潮湿等特定环境条件下长期存贮的要求。在包装外面注明备品、备件名称和编号,以方便辨认。2、卖方应提供产品安装、维护保养等一系列的专用工具,专用工具应整齐放置在专用的工具箱中,箱外标明所有工具名称,并附带一份所有工具的使用说明书。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应列明名称、数量,应由制造商根据工程要求制定。3、卖方提供的备品备件价格已包括在投标文件总报价中。备品备件应能互换,并与原设备的材质相同。4、随机备品备件,卖方应附上备品备件清单。如果在初步验收前备品备件被使用或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的原因备品备件被使用,卖方均应另外免费提供;在质保期内,因卖方的原因引起的设备修改,卖方也应免费提供相应数量的备品备件。在质保期完成后,卖方应保证买方现场有一套完整的符合现场设备的备品备件。5、备品备件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标记,注明“备品备件”。62
6、卖方应承诺在设备投运后5年内按不高于合同签定时备品备件价格提供备品备件。1.14工厂试验、检验、工厂装配1、按规定应在卖方工厂进行组装的各种设备,除有特殊要求外必须在工厂装配。有特殊要求需拆卸的设备,应做出适当的配合标记和设定位销。2、货物制造完毕后,卖方应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在工厂内进行性能测试,所有试验项目应尽量模拟正常使用条件,并提交详细的试验结论。3、规定的工厂实验和检验,不能解除卖方对货物质量应负的责任。1.15验收1、初步验收(1)在货物通过规定的验收试验和试运行合格,并对货物进行了彻底检查符合合同要求后,买方代表对各货物分别签发“初步验收证书”。(2)对于在验收试验和试运行中发现由于制造原因造成的缺陷或损坏的部件和设备,应由卖方负责免费修复或更换后,再进行试验和检查,合格后方可签发初步验收证书。(3)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设备开始投入运行,同时开始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的时间为“初步验收证书”签发后卖方所承诺的相应时间。2、最终验收(1)在质保期内,卖方应允许买方在技术规范规定的条件下进行所供货物的调节试验,卖方应参加试验并承担属于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的责任。(2)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届满时,经双方按合同文件对货物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由买方代表对货物签发“最终验收证书”。(3)在“最终验收证书”签发前,若又发现重大缺陷,则应由卖方按合同规定修复,并重新开始保证期。1.16质量保修在安装调试完成试运行72小时,办理初步验收后5年内投标人应保证其整机设备的正常运行;办理初步验收后5年内投标人应保证电解槽(包含电极)的正常运行,负责对其设备的维修、更换,并在最后1个月内对设备进行常规的保养,投标人应对该期间所发生的设备维修、保养及更换费负责,并对投标人的工程师或技术人员的费用负责。1.17制作、安装及就位(1)电解盐式次氯酸钠发生装置及配套设备为整体供货,卖方须委派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设备的正确就位、找平、安装、调试。(2)安装开始前,卖方的工程师应和买方代表、监理代表共同对运到现场的设备开箱检查,以证明该设备在设备运输中是完好无损的,一旦发现缺损应立即予以修补或更换。(3)卖方应对安装过程中所派工程师和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负责。62
1.18设计及使用期限在线次氯酸钠系统应有长期的使用期,并适合于每天24小时的连续运转。设备供应商应提供设计及使用期限。在检测过程中发现由于设备本身质量问题而使设备性能与原定技术要求有所偏离的话,应由卖方负责解决。整个检测工作在买方验收后,可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要求,办理移交手续,一旦手续办齐,正式投入运行后,即开始了质量保证期。1.19安装1、安装是指设备的就位、固定和设备之间的连接工作,不包括单台设备各部件的组装。2、卖方应派技术人员在场进行安装。同时在其他承包商负责的与本合同有衔接和配合关系的工程安装过程中,卖方须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全面配合,以保证下一步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3、设备安装开始以前,卖方委派的技术人员应和业主、以及其他承包商的代表共同对运到现场的设备开箱检查,以证明该设备在运输中是完好无损的,一旦发现缺损卖方应立即予以修补。4、安装除应执行相应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外,还应按供货厂家的具体安装要求进行。5、所有安装工作结束后,卖方委派的技术人员应和业主、以及其他承包商一起对所完成的安装内容进行检查,经验收合格后卖方委派的技术人员就应准备进行下一步的调试工作。1.20系统防爆要求整个次氯酸钠制备及投加系统的防爆要求需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规范,需保证整个系统运行安全。1.21铭牌和标志每台设备均应有永久的铭牌。铭牌应字迹清晰,经久耐用。铭牌上应标有制造厂名称、设备出厂日期、编号、型号、额定参数、重量及其他重要数据。卖方还应在设备的必要部位标示出明显的生产标记和安装、检修标记,以方便现场的安装和检修。铭牌和标志所用的文字应用中文,计量单位应采用国际单位和符号。62
第二章大型消毒设备技术要求2.1采购内容1、大型消毒设备5套,发生量满足水厂要求(1台2kg/小时,4台1kg/h)。2、设备配置要求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备注1次氯酸钠发生器成套设备,满足水厂要求台1用于次氯酸钠溶液制备2融盐罐300kgPE个1用于食盐溶解成饱和食盐水,与发生器配套3排氢系统与发生器配套套14酸洗系统与发生器配套套15产品罐2000LPE个1用于储存次氯酸钠溶液,与发生器配套6超声波液位计4-20MA个1安装在产品罐,用于控制计量泵7计量投加泵Q=375L/hH=10barN=0.24kW台27.1脉冲阻尼器10bar个27.2背压阀DN2510bar个27.3安全释放阀DN2510bar个2 7.4压力表DN2510bar个2 7.5Y形过滤器DN2510bar个2 8控制柜碳钢防腐参照西门子PLC、施耐德电气元件套1 9安装管路阀门UPVC套110缆线套1 …………备注:以上为单套设备配置要求。投标人自行补齐所有必须件。62
条款号内容2.2供货范围2.2.1★供货范围包括次氯酸钠发生器系统、电源系统(整流器)、软水系统、溶盐系统、次氯酸钠存储系统、排氢系统、投加系统、酸洗系统、配电控制系统以及加氯间内所有的管道、阀门、电缆、仪表及备品备件等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软件编制、试验、调试、技术培训等工作,以及完成本系统有关的所有其他工作。2.2.2为获得标准化的外观、运行维修、备品备件以及制造商的服务,所提供的设备须是原产厂完整的成套设备,且应是最终定型产品,不能采用已停产或准备停产的设备,并满足各项工艺技术参数和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2.2.3设备清单为系统所需的主要设备及附件、配件等组成的完整成套系统。若在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发现附件、配件等不齐,卖方应无偿补齐。2.2.4本次招标为系统招标,投标人应总体考虑所投设备在该系统中的连接、安装及试运行。投标时应附系统图、控制原理图及安装接线图。2.2.5应视设备情况,提供合同设备的备品备件。2.2.6投标人必须对整个次氯酸钠制备、投加系统所拥有的设备及服务费用做出完整的报价。2.2.7备品备件要有互换性,包装和保护能使其长期存放不损坏,具有明显标志,易于识别。2.3运行条件及使用环境2.3.11、运行条件:设备应能连续运行,同时也能间断运行或长时间停机后正常起动运行。2.3.22、使用环境及特别声明:系统安装在加氯间内,室内环境温度0~40℃。2.3.33、运行要求:设备连续或间断运行。2.4电解食盐次氯酸钠发生器系统技术要求2.4.11、采用电解食盐产生次氯酸钠,使用安全,来源丰富,管理要求低,生产过程安全性高,不需要使用强酸性物质,没有危险化学品产生,且造价较低。2.4.2★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2.4.3★本系统主机(次氯酸钠发生器)要求知名品牌设备,制造商应有并于投标时出示2个以上城市净水厂或污水处理厂业绩用户证明。2.4.4溶盐罐2.4.4.1★融盐箱采用知名品牌设备。溶盐箱采用PE材料,PE材质耐冲击性能好,在低温下受冲击不易断裂。PE罐体采用一次压缩成型,外观美观。2.4.4.2内部结构有砾石层,承托架,能够有效防止未溶解完全的食盐进入管路。2.4.4.3进水处带有浮球开关,浮球开关必须采用特殊设计结构避免与食盐的直接接触。2.4.4.4技术数据:融盐量:300kg食盐62
材质:PE附件:1)进水浮球阀2)出药口接口3)带砾石层2.4.4.5软水器内置软化树脂,为整个系统的运行提供软水。采用多路控制阀技术,配套树脂罐、盐箱、管道构成全自动软化水机组。机组可全自动实现运行,反洗,再生。2.4.5次氯酸钠发生器2.4.5.1★设备必须采用非隔膜式电解原理,避免高昂的膜片维护费用。2.4.5.2★电解次氯酸钠发生器设备应含有电解槽、排气装置、盐水计量泵、带流量监控的风机、软水器、盐水流量监控仪表、软水流量监控仪表、氢气脱气装置以及文丘里原理的套管三通组成。所有设备均应安装在一个封闭的空间内,并通过风机稀释该空间内的氢气,最后通过氢气排出管排出室外。2.4.5.3主体重要结构包括以下四部分:(1)★电解槽和氢气收集管★电解槽和氢气收集管相互独立安装,必须采用竖向安装,且必须采用双层外壳,确保系统安全。并利于氢气排出。电解槽需安装在透明PVC管内,电极的运行情况一目了然。采用钛合金电极材料,并附有金属氧化涂层,经久耐用。氢气收集管将电解过程中的氢气收集并排出,不会造成氢气的堆积,减少安全隐患。(2)计量泵、流量计、减压阀与软水器盐水进水采用计量泵,调节比宽泛,能准确投加盐水。稀释软水带有流量计均,并有纤维报警,当流量低于设定值时,制备设备自动停机。流量计出口带有一个比例阀,可手动调节稀释软水的流量。减压阀可调节,并有压力显示。软水器可根据水质情况,自动再生。软化水、盐水和次氯酸钠溶液均需带有取样阀。用于实施监测。(3)控制系统控制系统防护等级达到IP55,性能优良。带有显示屏,显示系统状态、电流、电压、工作时间和风量。需具备自动/手动或远程停机功能。具备错误信息显示功能并有触点报警输出。(4)通风风机考虑到氢气的特性,主机必须具备强制通风的风机,不允许采用自然通风的主机。风机需带有流量传感器,采用原装知名品牌设备。2.4.6超声波液位计62
2.4.6.11、超声波液位计用于测量储池的液位。超声波液位计是由微处理器控制的数字液位仪表。在测量中超声波脉冲由传感器(换能器)发出,声波经液体表面反射后被同一传感器接收或超声波接收器,通过压电晶体或磁致伸缩器件转换成电信号,并由声波的发射和接收之间的时间来计算传感器到被测液体表面的距离。供电电压:DC24V/AC220V2.4.6.22、超声波液位计采用非接触的测量,测量探头不受测量介质的限制。是测量次钠溶液液位的一种良好解决方案。2.4.6.33、技术数据:测量范围:0-5m输出信号:4-20mA2.5次氯酸钠投加计量泵2.5.1★采用知名品牌数字计量泵,应与次氯酸铵发生器装置为同一个品牌。2.5.2投加计量泵要求采用内置式无刷直流电机或步进电机,普通电机和电磁驱动方式不予接受。考虑到系统投加的特性,计量泵的驱动技术和微处理控制应能确保在低脉动的状态下准确投加,即使是投加高粘度或挥发性的液体。并保证计量泵每次吸入过程的时间保持不变,每次排出过程的时间随设定流量的不同而变化,不论在任何的运行状态下都能提供最佳的出口流量,使得整个投加过程更加平滑,精度更加准确。2.5.3计量泵采用可显示的控制面板,所有的手动操作仅通过设置在计量泵体上的控制面板实现。同时要求面板采用友好的界面显示,简洁的菜单设置,能让每一个人可以容易地操作泵。流量的调节仅需通过按钮实现,并可显示需要设置的目标流量。手动调节冲程或自动调节变频电机的方式不予接受。2.5.4★同时计量泵的控制面板能够接受包括脉冲、模拟量、定时、批投加和排气控制,以及标定的功能。通过额外配套变频电机或伺服马达来实现流量调节的行为不予接受。2.5.5★考虑到系统运行的波动性,要求该计量泵具备宽泛的调剂比例范围,不低于1:800的调节比。在该调节比范围内,计量泵的投加精度不会受到任何影响,达到精确投加、节省原料的目的。2.5.6泵具备面板锁定的功能,通过设置密码的方式,保证该泵在调试完成后,设置的参数在现场不会遭受其他不相干人员的误操作。2.5.7在220V,50Hz的电压能够满足使用的情况下,不接受380V,50Hz的三相电压。2.5.8可调节吸入冲程到最大速度的75%、50%或25%来保证即便是传统计量泵难以投加的液体也能最佳吸入和投加。2.6系统控制箱62
2.6.1控制箱为主体设备提供电源、电气保护,控制,通讯等功能,所选元器件为知名品牌产品,参照施耐德、西门子、ABB等。主要元器件包括断路器,接触器,继电器,按钮、指示等,所需元件。2.6.2控制设计实现以下功能(1)智能控制数字计量泵。(2)提供计量泵的当前工作状态及信息(3)系统内部也为开关、仪表等控制(4)预留自控系统的节点接口。2.7其它要求2.7.1系统中的盐水管道、次氯酸钠管道、酸液管道均采用耐腐蚀工程管道,球阀采用双活接球阀。其它管道、阀门的材质也应满足相应的防腐要求,所有的管道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数量和规格满足要求2.7.2系统内的设备、阀门、管道、仪表等材质应符合所存介质的防腐要求。62
第三章小型消毒设备技术要求3.1采购内容1、小型消毒设备65套。2、设备配置要求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备注1次氯酸钠储罐200LPE台1用于成品次氯酸钠溶液储存2计量投加泵15L/H台13液位计个1用于控制计量泵4控制柜碳钢防腐参照施耐德电气元件套15安装管路阀门UPVC套16缆线套17撬装支架套1…………备注:以上为单套设备配置要求。投标人自行补齐所有必须件。条款号内容3.2供货范围3.2.1供货范围包括成品次氯酸钠储罐、投加泵、配电控制系统以及加氯间内所有的管道、阀门、电缆及备品备件等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软件编制、试验、调试、技术培训等工作,以及完成本系统有关的所有其他工作。3.2.2设备清单为系统所需的主要设备及附件、配件等组成的完整成套系统。若在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发现附件、配件等不齐,卖方应无偿补齐。3.3运行条件及使用环境3.3.1运行条件:设备应能连续运行,同时也能间断运行或长时间停机后正常起动运行。3.3.2使用环境及特别声明:室内环境温度0~40℃。3.3.3运行要求:设备连续或间断运行。3.4次氯酸钠投加计量泵3.4.1★采用数字计量泵,知名品牌。3.4.262
投加计量泵要求采用内置式无刷直流电机或步进电机,普通电机和电磁驱动方式不予接受。考虑到系统投加的特性,计量泵的驱动技术和微处理控制应能确保在低脉动的状态下准确投加,即使是投加高粘度或挥发性的液体。并保证计量泵每次吸入过程的时间保持不变,每次排出过程的时间随设定流量的不同而变化,不论在任何的运行状态下都能提供最佳的出口流量,使得整个投加过程更加平滑,精度更加准确。3.4.3泵具备面板锁定的功能,通过设置密码的方式,保证该泵在调试完成后,设置的参数在现场不会遭受其他不相干人员的误操作。3.4.4在220V,50Hz的电压能够满足使用的情况下,不接受380V,50Hz的三相电压。3.4.5可调节吸入冲程到最大速度的75%、50%或25%来保证即便是传统计量泵难以投加的液体也能最佳吸入和投加。3.5其它要求3.5.1电气元器件为知名品牌产品,如参照施耐德、西门子、ABB等。主要元器件包括断路器,接触器,继电器,按钮、指示等,所需元件。3.5.2系统中的管道均采用耐腐蚀工程管道,球阀采用双活接球阀。数量和规格满足要求3.5.3系统内的设备、阀门、管道、仪表等材质应符合所存介质的防腐要求。62
第四章水质监测设备4.1采购内容1、水质监测设备5套。2、设备配置要求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备注1余氯在线仪在线式套1用于出厂水质在线监测2分光光度计台1参照哈希、E+H、岛津等知名品牌仪器,可检测常规水质指标,并配齐所有必备件。…………备注:以上为单套设备配置要求。条款号内容4.2余氯分析仪技术要求4.2.1余氯在线分析仪要求知名品牌设备。4.2.2结构和功能:•由测量放大控制器和耐压测量单元(带水力电极清洗)组成•测量范围0-50mg/lCL2,CLO2,O3•整体安装在一块面板上,并预备用于CL2测量单元:•包括CL2电极•最大工作压力3bar•带样水传感器•样水连接:PVC软管6/12或PVC管12×2•带温度传感器4.2.3测量放大器技术参数:电子元件:强大的16位微控制器系统显示:带背景光、高分辨率的液晶显示器显示模式:测量值为一物理变量继电器输出:1个报警继电器2个控制继电器,250V/6A,最大550VA电流输出:4个模拟输出0(4)-20mA,与输入隔离,最大荷载500Ω工作温度:5~+50℃允许的空气相对湿度:40℃时最大90%(无凝结)电压:230/240V±10%,50/60Hz62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仅供参考,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工矿产品买卖合同条例》,买方为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经多方考察对比,择优选择作为的卖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合同范围:合同价格:在本合同中,合同价格的范围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风险金、所有税金、任何因素所产生的材料代用、买方供材料设备保管费、现场运输费、现场试验费、调试(测试)费、夜间施工增加费、赶工费、安全措施费、大型机具国内外运输、现场拆装费及轨道铺设费、现场临建费、窝工费、水电气费、外租场地租赁费、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费、防止环境污染和环境保护费、安保和施工安全费、保险、工程建设总周期内国内及工程所在国政策性调整、物价变动、工程数量增减、地质条件变化以及分包合同规定的其他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内容的费税价,适用本分包合同规定的工期以及任何批准的工期延长(如有)。无论如何,本合同不因国内外市场价格波动,包括通货膨胀,人工费、材料、设备价格、运费和燃料上涨,人民币与任何第三国汇率的变化作出任何调整。本项规定适用于本分包合同规定的工期以及任何批准的工期延长(如有)。合同条款第一条适用范围1、若无特别说明,本合同中所有涉及价款和金额的地方都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2、除非双方另行约定或注明,本合同语言为汉语。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应用合同语言书写。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第二条定义本合同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1、买方:是指本合同中指明的采购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2、卖方:是指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3、合同:是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中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62
4、合同价格: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总价款。5、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所有设备、材料、机械、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或)其他材料等。6、标准:本合同货物应符合相关国家、地方、行业发布的技术规格,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指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标准。7、计量单位:本合同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合同中有特别说明的除外。8、服务:是指与本合同货物有关的须由卖方提供的服务,包括运输、保险等以及其它辅助服务,如指导安装、调试、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9、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的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文件,以及与其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配套的文件资料(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和用于合同工程项目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10、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规定的标准后,买方对每台合同货物的验收。11、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合同货物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足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使用的备品备件。12、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或)设备在调试和项目试运行阶段进行的运行。13、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签字和(或)印章、日期的文件。14、供应商(分供应商):是指经买方批准同意后,卖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15、缺陷:是指卖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货物(包括部件、原材料、铸锻件、原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和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16、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17、项目现场:是指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安装、运行的现场。18、签约合同价:是指买方和卖方在合同中签订的金额。19、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20、天:是指24小时;21、周:是指7日历天。第三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合同条款;2、中标通知书;3、项目情况及技术参数;5、国家、地方、行业等现行的适用于本项目的有关规范、标准;6、投标文件、承诺书及其附件;7、工程技术规范(或技术要求)、标准和设计图纸;62
8、产品说明书。双方有关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所有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款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品牌商标规格型号产品等级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综合说明1、以上数据资料仅用于本购货合同,不代表买方给卖方的加工或生产定单;买方不承担验收前卖方产生的任何费用。2、根据工程需要允许更换以上合同所规定的材料,由此产生的费用,买方负担被更换材料在合同签定地的卖方仓库至买方验收地点之间实际发生的运输及装卸一次费用,其它一切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3、超出合同内容的实际发生事宜,应另行签定补充协议。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除非另有规定,卖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应根据下列国家、行业或国际适用的最新版本的标准规范(但不限于)进行设计、制造、试验及安装。如果标准中有相互矛盾之处,卖方应遵循较高的标准,或者买、卖双方共同决定的标准。适用的标准:(不限于以下所列)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第六条产品质量检验、测试和验收1、买方或其代表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检验和(或)测试可以在交货地点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2、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在买方同意后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要求。62
3、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后,买方对货物行使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的权力,不因货物在到达指定交货地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或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4、在交货前,卖方和(或)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生产合格证和检测(检验)合格证书,生产合格证和检测(检验)合格证书是付款时提交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等的最终检验及免责依据。5、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配件或部件,卖方应免费修理、返修或予以更换,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损失。6、买方认为有必要时,可随时要求卖方对其所提供的产品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二次检验,卖方应无条件的执行买方的指令,同时承担检验费用。卖方不进行二次检验或经检测机关复验不合格,买方可视为卖方所供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并有权采取拒绝验收、取消订货、更换供货商、收取违约金、收回已支付货款、追纠卖方的违约经济责任等措施,以确保买方兑现对工程业主的质量承诺。7、所有上述的检验和(或)测试不论在何处发生,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对第三方参与的检验所发生的费用,从合同总额中扣除并由买方直接支付给第三方检验部门。第七条产品运输1、卖方按照买方通知的要求发货,卖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2、卖方应将货物等运至买方指定的地点。卖方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以防止设备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设备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和费用。3、卖方应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在货物包装表面进行标示、标明。4、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前二十四(24)小时以邮件或传真形式将货物合同号、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用m3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是因为卖方延误不能将上述内容通知买方,使买方不能及时做好有关准备或办理相关手续,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卖方负责。5、卖方承担货物在采购、包装、运输、装卸过程及移交前的全部风险。卖方应对货物在制造、购置、运输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进行全面保险,并支付货物保险费。第八条结算方式1、合同生效后,买方支付卖方签约合同价的30%作为本合同项目预付款,预付款抵作合同款。2、货物(分批次)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并通过买方组织的验收后14天内,买方支付至该批次卖方合同价款的80%(含预付款)。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14天内,买方支付至卖方到场货物合同价格的90%。4、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支付至合同价格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使用。5、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缺陷,由卖方提出货物缺陷责任期满验收申请,经买方检查验收确认无卖方负责的质量缺陷后,买方在通过验收后14天内签署缺陷责任期满责任证书,并在买方签署缺陷责任期满责任证书后30天内无息返还扣留的质量保证金。62
6、结算凭证:(1)卖方必须领取买方收料单位的验收凭证并经买方核定部门确认。(2)卖方应按买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九条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1、合同货物交付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卖方以接买方通知为准,分批次按买方通知的货物范围、数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货物的生产、运输等所有工作,并通知买方进行验收。2、卖方保证配套的附属装置、材料、随机备品配件、专用工具等与主体货物一同交付。3、卖方应在货物备妥从其制造厂起运前至少24小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名称、起运日期、预计到达买方项目交货现场的时间等情况通知买方。卖方货物应在买方指定地点卸货并负责按买方要求摆放整齐。第十条产品配件及技术资料名称内容提供配件(双方约定)质量证明资料(必须提供)产品符合环境要求的证明资料(必须提供)技术资料(必须具备中文版)第十一条售后服务及产品保修1、卖方承诺的服务内容包括:。2、卖方对其所供产品负责无偿保修年,有偿保修年;有偿保修范围及规定。3、卖方需提供与所供货物相关的配品配件、有关材料、通知和资料,但并不因卖方提供上述资料而免除其应该承担的义务和相关责任。4、买方若需从卖方选购备品备件,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以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另行采购。备品各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品备件等的蓝图、图纸和规格。第十二条保证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2、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3、货物运抵买方指定的地点后,买方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清点及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生产合格证、检验或检测合格证明、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62
4、现场清点及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短缺、损坏的,双方应作详细的记录并签字。该记录可视作买方向卖方提出返修、更换、补充的有效依据。5、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6、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因卖方的原因未通过竣工验;卖方必须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整改,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整改合格,买方将与之解除合同,卖方承担修复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此给买方造成损失的亦由卖方承担。第十三条安装与调试1、卖方负责货物的安装与调试工作。2、卖方负责对买方人员做针对货物使用及维护维修等的相关培训。3、若卖方所提供的货物需要与土建施工交叉作业(例:有预埋件),卖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或土建施工前至少14天(以先发生的为准)内将施工图提交买方,由买方转交给土建施工方,卖方应按土建施工方的施工进度计划进场完成卖方合同范围内的交叉施工并承担相关费用。因卖方提供图纸延迟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责。4、卖方应在承诺期限内对所供货物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督,但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所承担的义务。第十四条合同的履行1、除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的特殊情况外,卖方所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的任何一部分均不得向其他方转让。2、不允许分包。确需分包的须由买方书面确认,且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内容,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五条卖方的权力和义务1、卖方应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2、卖方应承担货物的质量责任。3、卖方应负责货物到场移交给买方前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4、卖方在交货时应同时向买方提供货物生产合格证、产品检测合格证、保修卡及使用操作手册等。5、卖方有义务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对买方咨询的有关货物使用、维护等方面的问题及时给予免费、合理解答。第十六条买方的权力和义务1、买方在授予合同或实际供货时,有权对“货物需求及数量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或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卖方不得对单价或其他条件做任何改变。2、买方发现卖方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要求或约定时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必须无条件的修理、返修或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买方有权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向卖方咨询有关货物的使用、维护等方面的问题,卖方应及时给予免费、合理解答。第十七条违约责任62
按本合同约定应偿付的违约金等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天内办理结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1、买方的违约责任(1)买方未能按约定的时间组织验收或未按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卖方有权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向买方提出赔偿要求(2)因买方违约造成卖方损失的,买方应赔偿卖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和为主张损失所发生的费用。2、卖方的违约责任(1)关于供货数量: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数量供货而影响到买方施工进度或对买方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增减供货数量,也有权采用拒付部分货款、取消定货、更换供货商及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等方式向卖方提出赔偿要求。(2)关于供货质量:买方验收时若发现卖方所供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等要求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买方有权拒付不符合约定部分的货款,并有权采取取消定货、更换供货商及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等措施向卖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3)关于供货期限: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供货时,买方有权拒收货物并有权要求卖方以支付违约金等方式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工期延误和信誉及经济损失等;买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接受货物时,买方也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延期供货的违约金,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工期延误和信誉及经济损失。(4)因卖方违约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产生的损失以及为主张损失所发生的费用。第十八条争议1、因货物质量或安装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买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卖方承担。2、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买方所在地法院裁决。第十九条保密1、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与本工程有关的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2、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中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或与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归买方所有。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印件交给买方。3、卖方提供的相关技术秘密和声明需要保密的其他资料和信息,买方不得因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第三方。第二十条合同效力1、本合同一式拾份,买方陆份,卖方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3、若合同双方发生违约责任,根据本合同规定决定是否合同终止。4、甲乙双方均完成了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后终止。62
第二十一条其他1、买方在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签字不能免除卖方的任何责任。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3、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的书信、通知、邮件、传真等属于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签订后,如需修改补充,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附件一:技术规格书附件二:质量保证承诺函62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舞钢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消毒设备和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投标文件采购编号: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62
目录一、投标函46二、投标报价表47三、分项报价表48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5五、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56六、资格声明函57七、反商业贿赂承诺书58八、质保期内、外服务承诺;应急保证措施及服务响应时间承诺59九、产品详细参数说明资料60十、技术规格偏差表61十一、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6262
一、投标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的招标文件(采购编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并对此负法律责任。(1)投标函(2)投标报价汇总表(3)分项报价表(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6)资格声明函(7)反商业贿赂承诺书(8)质保期内、外服务承诺;应急保证措施及服务响应时间承诺(9)产品详细参数说明资料(10)技术规格和商务条款偏差表(1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根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供货期为:,安装期:接采购人通知起日历天,质保期为:。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并严格履行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3、我们详细审查了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为60个日历天。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们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同意没收投标保证金。6、我们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姓名、职务: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62
二、投标报价表投标人名称:采购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元序号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备注1大型消毒设备套52小型消毒设备套653水质监测设备套54备品备件项15专用工具项16现场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费项17运输费、保险费及税费项1合计(大写)注:1、投标人的报价表,均被采购人认为是已构成完整设备的报价,由于投标人的失误造成不完整设备情况的发生,投标人自行负责补齐所有必须附件、辅材等,设备价格不另行增加。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年月日62
三、分项报价表3.1货物分项报价表大型消毒设备(含安装)清单报价表单位:元序号名称型号制造厂/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备注123…合计注:以上按单套设备配置填写。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年月日62
小型消毒设备(含安装)清单报价表单位:元序号名称型号制造厂/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备注123…合计注:以上按单套设备配置填写。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年月日62
水质监测设备(含安装)清单报价表单位:元序号名称型号制造厂/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备注123…合计注:以上按单套设备配置填写。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年月日62
3.2备品备件分项报价表备品备件分项报价表单位:元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投标人详尽描述…合计注:1、卖方提供设备安装、启动、调试、试运行备品配件和试焊件,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生产运行期内所需要的备品备件清单。2、本表格必须分开消毒类型和检测设备填写,并注明所属主体设备类型。3、技术文件中,若对备品备件做出要求的,其为最低要求,必须提供。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年月日62
3.3专用工具分项报价表专用工具分项报价表单位:元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投标人详尽描述…合计注:本表格必须分开消毒类型和检测设备填写,并注明所属主体设备类型。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年月日62
3.4现场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费报价表现场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费报价表单位:元序号项目工作人日数单价(每人日)总价备注1调试指导2现场培训、参加试运行和验收3其他服务投标人列出清单合计注:1、该项费用是指卖方派出技术人员到工程现场进行技术服务的费用,包括往返交通、等一切费用,且应满足现场实际需要。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该项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内不做调整。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年月日62
3.5运输费、保险费及税费报价表运输费、保险费及税费报价表单位:元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备注1运输费2保险费3税费合计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年月日62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注册地址)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我单位(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公司的合法委托人,就(项目名称)的投标、合同的执行、完成和保修,以及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我公司予以认可,并承担法律责任。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有效期为:特此声明。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单位名称(公章):年月日62
五、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附: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62
六、资格声明函(采购人):我方接受贵方采购招标文件的要求,自愿参加投标,现递交下列文件并保证所有材料的真实性,所有陈述是正确、有效的: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制造商ISO系列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业绩证明材料;6.……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联系电话:年月日(以上要求的内容请附后)62
七、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人(公章)年月日62
八、质保期内、外服务承诺;应急保证措施及服务响应时间承诺格式自拟62
九、产品详细参数说明资料格式自拟62
十、技术规格偏差表投标人名称:采购编号:技术规格偏差表条款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正/负偏差说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62
十一、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62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第标包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非中小企业的可以不填写。(后附有效的证明资料,否则无效)67
附件一: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67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67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67
附件二:项目投标人证件提交、领取一览表年月日投标单位(盖章)序号证件名称份数备注共计份注:本目录必须加盖公章,提交时招标人或委托的代理公司和投标单位委托人双方对照目录核查(此表应随证件原件于开标前一并提交,不必附在投标文件中)。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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