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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旗西乌珠尔苏木所在地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改扩建监理招标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L[2018]-018招标人:陈巴尔虎旗水务局(盖单位章)日期:2018年5月28日
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6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21.总则122.招标文件143.投标文件144.投标177.合同授予20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09.纪律和监督2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第三章评标方法2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291.评标方法292.评审标准293.评标程序29第四章监理合同32第五章投标文件42一、投标书(致函)44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5三、授权委托书46四、投标报价47五、投标保证金48六、总监理工程师任命(授权)书49七、承诺书50八、监理实施要求和监理大纲51九、企业资格资料60十、现场踏勘记录61十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62附件(一)65投标人资料原件与电子版扫描件比对表66
陈旗西乌珠尔苏木所在地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改扩建监理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L[2018]-018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陈旗西乌珠尔苏木所在地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改扩建监理已有呼伦贝尔市水利局以呼水饮发【2018】5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陈巴尔虎旗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自治区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规模及内容:铺设输配水管网11602m,入户管网10500m,建排气井、排水井五座;更换水厂内除氟设备及机电设备,安装30平米玻璃钢清水箱一座。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2.2工程建设地点:西乌珠尔苏木位于陈巴尔虎旗西北部,距陈巴尔虎旗所在地巴彦库仁镇64km。2.3资金来源:国家、自治区及地方配套资金2.4招标控制价:78600.00元。2.5服务期限:60日历天。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投标人须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开标及资格后审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2018年6月19日16时00分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单位名称:陈巴尔虎旗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陈巴尔虎旗支行项目名称标段号金额(元)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陈旗西乌珠尔苏木所在地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改扩建监理/1500.0005126101040013059说明: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编号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日内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5%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或现金的方式缴入)。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却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5.4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0日11时00分,地点为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莫日格勒小区陈巴尔虎旗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开标1室。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上发布。8.其他说明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018年05月28日
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陈巴尔虎旗水务局地址:陈巴尔虎旗联系人:麻佳电话:156047022261.1.3招标代理机构1.1.4项目名称陈旗西乌珠尔苏木所在地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改扩建监理1.1.5建设地点西乌珠尔苏木位于陈巴尔虎旗西北部,距陈巴尔虎旗所在地巴彦库仁镇64km1.2.1资金来源国家、自治区及地方配套资金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经落实1.3.1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铺设输配水管网11602m,入户管网10500m,建排气井、排水井五座;更换水厂内除氟设备及机电设备,安装30平米玻璃钢清水箱一座。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1.3.2监理服务期6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达到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投标人须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财务资料:近三年财务资料。业绩要求:近三年承包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具有类似工程的经验和业绩。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满足项目需求合理配备。(后审时招标人会核查项目负责人证等主要技术人员证书的真实性有效性)。其他要求:财务、业绩、信誉证明文件以原件为准(只作为评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提供现场踏勘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现场情况、单位盖章、人员签字等,需放入投标文件中。若不放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0日前以匿名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2.2.2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20日11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以招标人发布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以招标人发布时间为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针对投标文件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2投标报价方式报监理服务费的总额
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编号。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00.00元截止日期:2018年6月19日16时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单位名称:陈巴尔虎旗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陈巴尔虎旗支行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05126101040013059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日内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5%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或现金的方式缴入)。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三年,指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三年,指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三年,指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规定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纸质版共4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2份(U盘一份、光盘一份)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均应统一采用A4纸编制,图表可除外,但也应按A4纸张大小装订。投标文件应编目录和页码,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不分册装订□分册装订
4.1.2封套及密封要求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袋密封,封袋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密封完好,并在封套的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密封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莫日格勒小区陈巴尔虎旗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开标1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莫日格勒小区陈巴尔虎旗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开标1室5.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相互检查及招标人检查(5)开标顺序:投标文件按照递交时间先后顺序开启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三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不设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786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所有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该项目将重新招标10.2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要求,分为两部分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必须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相一致,如有不一致之处,以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为准;递交时间: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密封递交;其一: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组成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2份(分别密封)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U盘一份、光盘一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分别放入密封袋中,密封完好,并在封袋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封套上标记“项目名称、标段、投标单位全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其二: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证照的电子版扫描件1份(光盘形式,要求JPG格式,分辨率至少为1280×960以上,不可擦写)。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密封完好,并在封袋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标记“项目名称、标段、投标单位全称、证照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与原件一致)10.3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投标截止前,法定代表人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委托代理人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0.4合同的签订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必须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签订。若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不按要求按时到场签订合同,即视为违约,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招标。10.5特别说明1.中标单位必须完成招标文件中所招的全部工程,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标段缴纳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数量不足三家,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3.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高于所报标段招标控制价,有意扰乱市场的,经查后严肃处理。4.投标单位在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两家单位共用同一人编制投标文件,视为串通投标,其所投的全部标段按无效标处理。10.6中标公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10.7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8资格后审时需携带资料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近三年企业的业绩证明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投标人资质原件及投标文件必须密封递交(手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无需密封),外封套所有封口处加盖公章。已递交、签收并密封的资质原件及投标文件不得再撤出及补递任何资料,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由开标室至拆封前由代理机构负责保证资质原件密封完好,否则由代理机构承担相应责任)。10.9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000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监理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监理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1.4.3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费用承担投标人为准备和参加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监理合同;(5)投标文件格式;(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将被拒绝。2.2招标文件的答疑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以匿名方式向招标人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回答。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指定版块澄清。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投标报价;(5)投标保证金;(6)总监理工程师任命(授权)书;(7)承诺书;(8)监理实施要求和监理大纲;(9)企业资格资料;(10)踏勘报告;(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须知前附表中3.2执行。 3.2.2除非招标文件另有约定,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履行监理合同所需的全部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各种税金、投标人期望的利润、可能发生的任何风险和责任等。一旦中标,投标人除合同条款规定的调整要求。投标报价中所发生的费用缺漏项,以及由此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并且不免除以缺漏项费用为理由的违约责任。3.2.3投标人应该自已获取有关履行监理合同所需成本费用资料及影响或风险因素,并承担其相应风险,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以提供这些资料。3.2.4投标报价的价格固定不变,除非合同条款另有规定,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报价取费比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该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保证金为预算价乘以百分之二。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日内退还。3.4.2投标人不按本章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的;2.中标人在签订书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限进入工程施工现场的;3.中标人在签订书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质量或工期竣工的;4.中标人在签订书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履行的;5.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有围标、串标和出租出借资质等非法行为并经核实的;3.4.4.履约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5%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或现金的方式缴入)。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及页码,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拒绝和无效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被拒绝或按无效标处理:(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数量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不是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出或转出的;(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署、盖章的;(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予以密封、装订的;(7)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包括投标函、工程量清单报价),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8)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上限的;(9)投标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在开标前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10)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或授权委托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场的;(1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工程质量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的;(13)满足不了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参数、技术标准要求的;(14)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5)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做出响应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6)投标文件中未清晰标明投标单位全称、账户、账号的。(17)项目经理未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职称证书的除外);(18)投标文件中有调价函的。(19)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部分单项报价之和与投标总报价不一致的;(20)电力标段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21)投标人被认定为相互串通投标的,其中认定相互串通投标的有以下几种情形: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括在本次活动中不同公司使用同一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编制投标报价及工程量清单部分);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2)其他法律法规等阐明的。(23)踏勘记录与施工现场情况不符。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及要求
5.1.1、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半小时入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陈巴尔虎旗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要求共同查验投标人身份及证件。5.1.3、一个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该标段重新组织招投标。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内容,并记录在案。7.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签订合同7.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标段监理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一)唱标记录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备注签名招标控制价(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标准。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附表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
第三章评标方法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资质等级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他要求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联合体投投人(如有)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信用记录查询情况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工期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工程质量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价格低于(含等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招标控制价。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监理大纲:40分项目管理机构:6分投标报价:50分其他评分因素:4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合理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计算公式A(评标基准价)=(A1+A2+…An)/n(n为有效个数,An为某有效投标报价)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五家时,计算评标基准价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有效投标人少于等于五家时,计算评标基准价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0分)监理大纲的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9分)按照招标书要求内容全面的进行了阐述,对本工程的各分项工程,从准备、实施、竣工到保修的每一道工序都能较详尽的阐述监理工作计划采取的手段、方法、措施和作用。一般情况的得0-3分;较好的得4-8分;细致详尽的得9分。监理大纲与技术措施(9分)监理大纲合理可行,技术措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有充分保障的得9分;监理大纲可行,技术措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有保障的得4-8分;监理大纲基本可行,技术措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有一定保障的得0-3分质量控制的保证措施手段是否科学、可靠。(4分)对各分项工程,从准备、实施、竣工到项目的保修阶段的每一道工序,监理所采取的质量控制措施、方法。质量控制计划与实际质量产生较大差距时,从措施的可行和效果上进行分析、评分。一般情况的得0-1分;较好的得2-3分;细致详尽的得4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措施是否全面(4分)一般情况的得0-1分;较好的得2-3分;细致详尽的得4分。
施工进度控制手段是否细致详尽(4分)对各分项工程,从准备、实施、竣工到项目的保修阶段的每一道工序,监理所采取的进度控制措施、方法。进度控制计划与实际进度产生较大差距时,从措施的可行和效果上进行分析、评分。一般情况的得0-1分;较好的得2-3分;细致详尽的得4分。检测仪器和工具(现场技术装备)是否能满足工程要求(4分)根据所提供的工程检测仪器和工具的完整性,只有常规检测仪器和工具的得1分;有常规检测仪器和工具且有全站仪的得2分;有常规检测仪器和工具且有全站仪和照相机的得3分;有常规检测仪器和工具且有GPS定位仪、全站仪和照相机的得4分。投资控制方法是否合理、可行(3分)监理所采取的投资控制措施、方法的合理性。一般情况的得1分;较好的得2分;细致详尽的得3分。对工程施工的难点、要点和关键部分是否阐明及监理实施意见的可行性(3分)一般的得1分;较好的得2分;细致详尽的得3分。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6分)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与业绩(3分)以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加1分,最高加3分,业绩以原件为准(业绩原件包括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其他主要人员(3分)项目现场各监理人员专业配备及年龄配备,优秀3分,一般1分,不合理不得分。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0分)偏差率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满分50分,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5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减少1%扣1分(不足1%的按比例计算),最多扣5分。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4分)项目业绩(4分)近3年内完成的类似本工程项目业绩,投标人每提供一项加1分,最多加4分,业绩以原件为准(业绩原件包括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业绩证明资料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并将其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条款号编列内容3.1.2废标条件详见本章附件A:废标条件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监理大纲: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A:废标条件废标条件A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1.废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A1.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A1.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A1.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A1.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A1.5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其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未能通过资格评审的(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A1.6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A1.7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出席开标会的。A1.8……备注:如果工程所在地管理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判定为废标的投标文件说明废标情况的,应增加“废标情况说明表”格式,废标情况说明应当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废标条件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的具体问题。
第四章监理合同本章约定了本次招标采用的合同文本,凡以在本章中约定的条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不再进行谈判,中标的实质性条件将根据中标通知书直接填入合同而不得再进行谈判。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二OOO年二月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与监理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总投资:.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②本合同标准条件;③本合同专用条件;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本合同签订于:年月日
第二部分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监理人义务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委托人义务第八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第九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第十五条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X设施原值+管理费)。第十六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监理人权利第十七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第十八条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第十九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构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第二十条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第二十一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第二十二条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第二十三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第二十四条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监理人责任第二十五条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八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委托人责任第二十九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第三十条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一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第三十二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第三十三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第三十四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第三十五条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一条及第三十二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六条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第三十七条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八条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监理报酬第三十九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四十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第四十二条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其他第四十三条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第四十四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四十五条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第四十六条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第四十七条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四十八条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九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第四条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第九条外部条件包括:第十条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在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第十二条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第十五条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第十六条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X报酬比率(扣除税金)第三十九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二附加工作日数X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第四十一条双方同意用支付报酬,按汇率计付。第四十五条奖励办法: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X报酬比率第四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附加协议款:;;;.
第五章投标文件
陈旗西乌珠尔苏木所在地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改扩建监理招标投标文件招标编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一、投标书(致函)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的监理招标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研究上述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为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监理,负责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是________(姓名、技术资格、职业资格)_、参加监理工作总人数为______人,监理服务期为______日历天。2、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对决标结果也没有解释义务。3、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书的约定与你方签定监理合同,按合同中规定的时间进入监理现场,开始履行监理合同所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4、我方承认该投标书格式为投标书的组成部分。5、本投标书自递交你方之日起_______天内有效,在此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如中标将成为监理合同文件组成部分。6、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保证:一旦发生投标须知第3.4.5条所述情况的前提下由我方承担,我方的保证金将没收。投标单位(章):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邮编:开户银行:帐号: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
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名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
四、投标报价序号项目投标承诺l监理酬金元2现场监理服务计划时间3参加监理工作的全部人员数大写:人4总监理资格(包括:姓名、技术资格、执业资格)5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包括:姓名、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五、投标保证金致:(招标人)我方按规定,采用银行转帐方式递交了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请贵方予以核实。银行汇款回执出具的证明扫描件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六、总监理工程师任命(授权)书我(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单位任命(授权)持有资质的(姓名)为工程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特此任命(授权)。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七、承诺书致:(招标人名称)如中标,参与工程的施工监理,我公司将派具有类似监理经验的(填写项目总监名称、监理资格证书编号)为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并保证项目总监到位率在%(填百分比)以上,即每月不少于日历天。如违反此承诺,愿按合同有关规定接受处罚。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八、监理实施要求和监理大纲1.监理规范1.1监理工作必须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2.监理工作范围2.1监理工作范围包括工程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和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施工监理。3.监理工作内容3.1监理规范规定的监理工作内容均为中标人的义务。3.2虽然按监理规范来规定,但与所监理项目工程的质量、造价、工期相关的工作内容也是中标人必须承担的义务。4.监理工作目标和监理服务期4.1实现项目批复文件及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和发包人与承包人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所确认工程质量、造价、工期控制目标;4.2监理实施计划时间:以甲乙双方签定的监理合同为准。5.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代表5.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持有部、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和总监理工程师的上岗培训合格证,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兼职。5.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持有省、部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兼职。6.监理设施6.1中标人应自备简单的常规监理设施。7.监理规划(大纲)的编写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料和施工图纸要求编制详细的监理规划,包括以下内容:7.1监理工作概况;7.2监理工作内容和依据;7.3控制工程合同、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投资的主要手段和措施;7.4监理工作计划;7.5监理人员工作守则;7.6对工程施工的难点、要点和关键部分的阐明及监理实施意见;7.7对本工程的其他建议、要求;8.监理规划中应至少填列的表格
8.1投标人综合情况一览表。8.2监理人员汇总表,派驻现场监理人员简历表8.3投入本工程检测仪器、设备汇总表8.4其它表格
投标人综合情况一览表全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邮政编码注册时间电话传真资质等级营业执照编号监理经历年(国内)年(国外)分包经历年(国内)年(国外)职工人数总人数: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人管理人员:人总监理师:高级职称:中级职称:近两年监理主要类似工程业绩
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工程名称:姓名本工程拟任岗位年龄性别专业专业年限职称安排上岗起止时间注: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业主单位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
派驻现场监理人员简历表工程名称:姓名年龄文化程度技术职称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现任职务从事监理工作时间监理培训证书号监理工程师证书号工作简历:注:每表一人。
投入本工程检测仪器、设备汇总表工程名称:序号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情况投入时间备注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
企业已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合同一览表工程名称项目地点工程规模工程等级工程造价监理服务时间监理服务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总数结构形式监理主要内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业主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企业目前正在监理的类似工程合同一览表工程名称项目地点工程规模工程等级工程造价开工日期预计完工时间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总数结构形式监理主要内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业主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九、企业资格资料投标人的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原件)·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原件)·近三年财务报表(原件)·近三年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保证金·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上述各证照文件之间主体资格和实质性内容必须一致完整,无实质性缺陷,复印件必须是原件的真实复制,不得涂改、伪造、变造,并需加盖公章表示确认
十、现场踏勘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现场情况、单位盖章、人员签字等)格式自拟
十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附件(一)监理服务范围1、工程概况:安居小区、康乐小区、巴镇家属楼、绥缘小区、交通家属楼等小区地面硬化及附属工程,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2、服务的目的在工程施工期间,监理工程师将负责按施工合同进行施工监理,包括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安全等行政管理,处理与施工合同有关的一切事故,为工程按时、高质量完成提供优质服务。3、监理的期限监理服务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于工程项目的保修期结束止。非监理服务原因造成的延期,业主按附加服务向监理工程师支付报酬。4、正常服务(1)准备监理所需的准则、核对单、表格和证书等。(2)建立监理程序和行政管理系统。(3)审查施工图纸及施工图预算,参与技术交底和施工图会审。(4)协助业主做好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5)实施监理,确保监理组织能有效地顺利地进行监理,包括:①批准承包商委派的管理、骨干人员、施工计划与材料②合理安排出图,及时颁发施工图纸;③审查批准承包商的工程图纸;④严格检查放线与施工测量;⑤质量控制与材料和工程试验;⑥工程进度的控制与评估;⑦执行现场材料与工程量的计算编制有关记录与报表。⑧签发变更命令、评估变更,确定未标价工程的费率,指派计日
工或决定要求的替代;⑨准备并颁发付款证书,签证工程的完成;⑩根据操作工艺与技术规范的要求检查工程施工情况:·检查工程进度;·核对承包商的账目、发票、索赔及其他呈报;·保存付款记录:·监督与承包商的安全和工程保护情况:·安排与承包商的每周会议,以审查图纸、工程进度和其他有关事物,保存经有关方签字的会议记录;·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发票索赔和其他报告并做出答复;·在账目、索赔、问题、争议与分歧等方面协助业主处理或在需要时做出决定,假若需要仲裁,协助业主为任何法律行动制备支持文件;·保存与合同计划不符或更改的记录,提供一套已标明修改处的主图作为竣工图纸的基础;·督促审查承包商阶段提交的竣工资料及全套竣工资料。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致:招标代理公司我方在贵中心组织的陈旗呼和诺尔镇所在地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改扩建监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中若中标,我方保证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接收中标通知书的前,按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以现金方式向贵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及清单编制费用,费用金额为:10000元。逾期未交按招标代理规定收取滞纳金。我方如违约,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200%在合同价款中扣缴。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人:(签字和盖章)法人手机号: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手机号:日期:注: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不得单独列报。
附件(一)投标人资料原件与电子版扫描件比对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序号审查要素审查标准比对结果(符合为“√”或不符为“×”)符合或不符内容简要说明1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是否为三证合一)2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注意是否为三证合一)4税务登记证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注意是否为三证合一)5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6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证明书具备其一且有效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具备有效的身份证8法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招标文件格式9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10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具备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11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满足项目需求合理配备,具备有效的监理工程师证书1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13投标保证金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成员:日期:年月日备注:1、以上内容按照招标公告3.2开标时需携带原件进行比对。2、人员、各类证书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按招标公告要求相应调整内容及格式。(如服务类招标无人员的,项目所需证书不同的,可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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