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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xx区全覆盖项目饮水安全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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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xx全覆盖项目饮水安全工程(第一至二标段)招标编号:TG2015A040277招标单位xx市xx区水务局(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xx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xx05月1 目录1招标公告12投标须知前附表63评分办法254合同条款285投标文件格式446工程量清单717技术条款738图纸731 1招标公告81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xx区xx全覆盖项目饮水安全工程,已由xx市“十个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以(通农覆组办字[2015]4号)批复该项目建设,建设资金来自xx区政府投资,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工程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一)建设地点:xx区境内。(二)招标范围:土建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塑料管材采购。(三)标段划分:该工程招标为四个标段。第一标段:土建工程施工标段(包括:钱家店镇吐力戈村、腰包村,大林镇大山村、四十一号村,木里图镇团结村,育新镇团结村,共6个村屯。)第二标段:土建工程施工标段(包括:余粮堡镇黎明村、查干敖村,丰田镇北富村,莫力庙苏木新艾力嘎查、张家大院村,清河镇公济号村,共6个村屯。)第三标段:塑料管材采购。第四标段: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微机及配套、水泵及配套、消毒设备)。(四)计划工期:施工标:xx6月10日至xx7月10日,共30日历天;材料设备:xx6月10日至xx7月10日,共30日历天;按照施工进度提前供应。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资格要求(1)土建工程施工标:施工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有与招标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相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垫资能力;(2)塑料管材标:塑料管材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管材专业生产厂家,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具有卫生许可证,出厂证明,产品检验合格证,注册资金必须在1000万以上;(3)设备标: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微机及电源设备、水泵及配套、饮水安全消毒设备专业生产厂家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述设备的经销商。81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提供现场安装、调试以及设备质量保证期服务;(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单位可以参加多个标段投标,每家投标单位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四、报名所需资料及要求(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xx05月11日至xx05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往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候标厅(胜利路北段、xx体育中心内)报名。(二)报名时必须填写投标报各申请表2份并提交下述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由招标代理公司及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对报名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报名审核通过后请及时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购买招标文件事宜,代理公司不再另行通知)。具体要求如下:第一、二标:投标报名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办理,应携带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资质等级证书(以上副本原件)、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项目经理。第三、四标段:投标报名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办理,应携带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副本原件)、产品生产卫生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和发售(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报名投标的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二)招标文件的发售地点:xx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候标厅服务台办理招标文件的发售。六、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七、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n.cn)和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tlzw.net)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81 八、联系方式招标人:xx市xx区水务局地  址:xx区联系人:高彩棠电  话:0475-8232461邮  编:028000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xx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赫言电话:1594705955781 xx区xx全覆盖项目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于xx05月11日发布,现对该项目内容作出如下变更:原内容:第三、四标段:投标报名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办理,应携带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副本原件)、产品生产卫生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现变更为:第三、四标段:投标报名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办理,应携带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其他内容不变。招标人:xx市xx区水务局地  址:xx区联系人:高彩棠电  话:0475-8232461邮  编:028000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xx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赫言电话:1594705955781 2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招标人名称:xx市xx区水务局联系人:高彩棠电话:0475-823246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xx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赫言电话:159470595573工程名称xx区xx全覆盖项目饮水安全工程第一、二标段4建设地点xx区境内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6主要招标内容第一标段:xx区xx全覆盖饮水安全工程钱家店镇吐力戈村、腰包村、大林镇大山屯村、四十一号村、木里图镇团结村、育新镇团结村施工工程第二标段:xx区xx全覆盖饮水安全工程余粮堡镇黎明村、查干敖村、莫力庙苏木新艾力村、张家大院村、丰田镇北富村、清河镇公济号村施工工程7工期要求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xx06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xx07月10日8资金来源xx区政府筹资9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及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必须是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施工企业。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2.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证件原件:被授权(被授权人必须是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81 (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项目经理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其他原件(详见本条款中其他原件收取要求)。3.开标会现场,被授权人本人必须到场(被授权人必须是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提交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法定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接受招标人审核。如果项目经理本人未到场及证件不齐全,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其他原件收取要求详见本条款。财务要求: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业绩要求:近三年类似工程信誉要求:国家、省、自治区颁发的各类奖项及认证项目经理资格: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水利水电专业),同时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施工过类似工程经验,必须与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建造师为同一人。技术负责人资格: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职称证书其他原件收取要求: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格审查原件、加分原件等一系列证件原件在开标前单独递交。10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与招标人无关,投标人自行负责。1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3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接受14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上所有要求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2)投标文件上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地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81 (3)投标文件上所有要求被授权人签字的地方必须由被授权人签字。1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两份,副本两份。另附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的方式存储递交,包括最终报价等完整的投标文件,出现问题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版投标文件也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时间:xx06月04日09时00分地点: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1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一标段:大写:肆万元整(40000.00)第二标段:大写:肆万元整(40000.00)账户名称:内蒙古xx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54002165427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注:为防止围标、串标,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不允许提交现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以个人名义打入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为了便于核实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情况,投标保证金最迟于,xx06月01日之前缴纳,以到帐时间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打入指定账户的投标单位,请持打款凭证复印件到xx招标财会室换取保证金收据,并将此收据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投标。开标时应携带投标保证金收据、银行汇款凭证、开户行许可证,上述原件未携带按废标处理18开标时间:xx06月04日09时00分地点: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19招标文件发售地点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候标厅20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2153400.00元(大写:贰佰壹拾伍万叁仟肆佰元整)第二标段:2110600.00元(大写:贰佰壹拾壹万零陆佰元整)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为废标处理。81 21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2-2014年2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2-2014年23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2-2014年24装订要求必须用A4纸打印并编制目录,逐页编制页码,牢固装订成册。投标文件书脊上应标明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人全称。各种用活页夹、文件夹装订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并将被拒绝。详见投标须知。不按要求装订的按废标处理。25封套上写明1、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封套上应标记:(1)项目名称及标段;(2)招标编号;(3)招标单位;(4)投标单位;(5)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6)xx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7)清楚的标明“正本”或“副本”2、投标文件的电子版封套上应标记:(1)项目名称及标段;(2)招标编号;(3)招标单位;(4)投标单位;(5)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6)xx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7)清楚的标明“电子版投标文件”详见投标须知20.3条,20.4条。26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由各投标人代表检查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登记顺序27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抽取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专家库随机抽取;28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前三名81 29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分三年支付,支付比例为4:3:3(xx、2016年、2017年)。工程量的确认,乙方向甲方报工程完成量统计报表,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实际完成工程量。30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收费标准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发放中标通知书时缴纳。31履约担保金额合同价款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回。(现金缴纳到建设单位指定账户)32质量保证金额合同价款的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回。(缴纳到建设单位指定账户)如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将质量保证金直接转作维修费用并按有关合同条款进行处置。81 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总承包人。2、招标范围及工期2.1主要招标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1.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2.1.3安全目标:无重大安全事故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2.2.1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xx06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xx07月10日2.2.2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出具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2.2.3缺陷责任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预审并取得投标资格。4.2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81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5、踏勘现场5.1见投标须知前附表。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7、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7.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7.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7.1款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81 第三章评分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第章七技术条款第八章图纸8.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天,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8.3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办理购买标书手续方可领取招标文件。8.4凡是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8.5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文件因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不符合而废标,则投标人应自行负责。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重大不符合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9、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9.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疑问送至以下地点:xx市东兴新城商网2#楼206室联系人:刘赫言联系电话:15947059557对于超过上述时间的任何疑问招标人不再澄清。9.2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期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本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答疑文件)与签订施工合同的条款中涉及本招标文件的条款相一致。10、招标文件的修改81 10.1投标截止期15日前,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包括投标人按本须知要求提出的问题,以发出编号的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0.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各次补遗书将按时序编号,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10.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0.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1.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施工组织设计七、项目组织管理机构情况表八、资格审查资料九、投标单位承诺书十、履约担保金额承诺书十一、其他资料81 招标人提示:投标人所填报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中标后不得更换,投标人所填报项目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13、投标文件格式13.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但不得随意更改投标文件格式)。14、投标报价14.1投标报价的基本规则: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计价表格记取相应工程费用,投标综合单价应包括材料费、施工费用、措施项目费用、间接费、利润及税金。15、投标货币15.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将失去中标机会。1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7.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8、投标人的替代方案18.1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替代方案。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9.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9.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81 19.3投标文件的签字及盖章的要求必须符合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与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投标文件上所有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要求被授权人签名的地方必须由被授权人签名。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逐页签署姓名(封面、扉页、目录和本页正文内容中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面、扉页、目录和本页正文内容中已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可不用加盖投标人公章)。19.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19.5其他(1)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不应有行间插字或删除。(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部分必须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格式,不按格式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作为废标处理。(四)投标文件的提交20、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识20.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牢固装订成册,必须用A4纸打印并编制目录,逐页编制页码,书脊上应标明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人全称。各种用活页夹、文件夹装订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并将被拒绝。不按要求装订的按废标处理。另附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的方式存储递交,包括最终报价等完整的投标文件,出现问题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版投标文件也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所有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套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在封套上必须加贴密封条。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电子版投标文件单独密封,并在封套上清楚地标明“电子版投标文件”,在封套上必须加贴密封条并加盖密封章。对于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密封包装错的情况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20.3在投标文件封套上均应注明下列识别标记:20.3.1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封套上应标记:(1)项目名称及标段;(2)招标编号;81 (3)招标单位;(4)投标单位;(5)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6)xx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7)清楚的标明“正本”或“副本”20.3.2投标文件的电子版封套上应标记:(1)项目名称及标段;(2)招标编号;(3)招标单位;(4)投标单位;(5)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6)xx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7)清楚的标明“电子版投标文件”20.4除了按本须知第20.2款和第20.3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投标文件封套上还可以写明投标人的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23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封套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20.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20.1款、第20.2款和第20.3款的规定装订和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21、投标文件的提交21.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21.2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必须是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开标现场接受招标单位审核。注:授权委托书与招标文件内一致。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格式、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无效。2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2.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81 22.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3、迟交的投标文件23.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16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0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其投标文件。24.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24.5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做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25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24.6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招标人不接受降价函或投标人对其报价的修改。25、投标保证金25.1投标保证金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及形式递交。25.2投标人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25.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缴纳了招标代理费等相关费用后,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2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5.4.1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未参与投标的。25.4.2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81 25.4.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25.4.4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26、开标26.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现场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必须是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到场参加,并在开标会现场提交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接受招标单位审核。如果项目经理本人未到场及证件不齐全,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26.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7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核实后不再进行评审。26.3开标程序:26.3.1开标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主持;26.3.2由招标人或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6.3.3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6.4招标人及委托招标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6.5招标人及委托招标代理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投标单位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对于未签字的投标单位视其为默认开标内容,存档备查。27、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7.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审:27.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9条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及签署的;27.1.2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20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27.1.3递交投标文件的被授权人(拟任项目经理)不是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拟任的项目经理;27.1.4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27.1.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金额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7.1.6投标文件中含有虚假材料的;81 27.1.7报名时,拟派建造师与投标文件中拟派建造师不一致的;27.1.8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7.1.9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7.2招标人及委托招标代理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详细评审、比较。(五)评标28、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8.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2开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8.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9、评标过程的保密29.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9.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9.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30、投标文件的澄清81 30.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2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30.2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将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不得借澄清问题的机会,与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私下接触或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提出修改,不得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31、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31.1开标后,经招标人及委托招标代理人审查除本须知第27条有关规定以外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31.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在资格审查上投标文件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资格审查证件必须以原件为准(不得弄虚作假或伪造,一经查出将取消投标资格,做废标处理),未提交原件做废标处理。在投标文件的编制上是否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是否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项目经理是否与报名时拟任的项目经理一致、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投标函及附录填写是否完整、是否有投标总价等,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不得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1.3如果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审查原件,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或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做为不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做废标处理,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2、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32.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32.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81 32.1.2当综合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综合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1.3对明显的且可以推知其原意的笔误,将依据其原意进行修正;32.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无条件同意,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33、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3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31条规定,对投标文件格式及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33.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33.3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3.4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将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9条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及签署的;(2)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20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3)递交投标文件的被授权人(拟任项目经理)不是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拟任的项目经理;(4)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金额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6)投标文件中含有虚假材料的;(7)报名时,拟派建造师与投标文件中拟派建造师不一致的;(8)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9)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0)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3.5评标方法和标准33.5.1综合评分法: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将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等赋予不同的权重,用综合评分的方法,评出中标人;81 33.5.2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全部不具备竞争力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及委托招标代理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六)合同的授予34、合同授予标准33.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3.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34、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34.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35、中标通知书35.1评标结束,招标人及委托招标代理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中标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发放中标通知书。35.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6、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6.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36.2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6.1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本招标文件中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立即改正。36.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6.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其中标资格。36.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36.5中标金额即为本工程的合同价格,本工程的合同形式采用施工总承包合同形式。36.6本工程合同文本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6.7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36.8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37、合同价款及调整81 37.1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由投标人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合同图纸、相关的工程技术规范文件及施工方案,结合对建筑市场的充分调研及自身经验分别计入工程量清单报价单相应项目中。37.2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已有标价的项目的变更、洽商、工程量调整价款,按评标基准价综合单价进行计算。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未包含的项目的变更、洽商价款,由中标人组价上报给监理工程师,经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批准后才可纳入到变更、洽商价款的结算中。其组价原则为:新增列项中的材料、人工、机械及相应费率等,如本次投标报价中存在,相应采用本次投标报价中的价格;如本次投标报价中无相应内容,应由中标人上报监理工程师,由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批准后,计入组价。37.3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由于国家或xx市的政策性调整所可能引起的风险,这些风险不再作为本工程费用增减的依据。81 3评分办法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细则;(2)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等项打分细则。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经评委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数量提交投标保证金;(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6)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署的;(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予以密封的;(8)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包括投标函、工程量清单报价),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9)投标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在开标前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10)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包括建造师)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拟派本工程项目注册建造师的;81 (1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工程质量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的;(13)满足不了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参数、技术标准要求的;(14)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5)投标文件中未对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做出实质性响应(承诺)的;(16)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做出响应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7)分项累计与总报价不符、或修改工程量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1.4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细则计算出得分。(1)按本章第3.2.5(4)目规定的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3.2.5(5)目规定的计算出得分B。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2.5评标办法(1)招标人根据本工程招标范围、具体工程内容、国家现行计价原则和有关规定编制投标限价,本工程投标限价为人民币第一标段:2,153,400.00第二标段:2,110,600.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本投标限价为废标。(2)详细评标办法细则附后。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81 评标办法细则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开标后,当投标单位数量小于等于5时,以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值,当投标单位数量大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值。当评委会认为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过低时,则该报价不参与计算标准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标准值一致得70分,每上浮1%减7分,每下浮1%减7分。施工组织设计等项打分按组织设计内容优劣现场平面图1-1.5分施工进度计划1-1.5分保证质量安全1-1.5分施工组织机构、施工人员配备1-1.5分工程施工投入机械设备1-1.5分注:最高得分7.5分,每项最高得分1.5分,有此项即得1分,缺项则该项不得分。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每次罚分一级扣4分,二级扣3分,三级扣2分,四级扣1分。81 4合同条款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一、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第1条词语涵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用词用语应是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1.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2承包人:指专用条款写明的已同发包人授标,并与发包人正式签署合同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3分包人:指从承包人处分包本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1.4监理人:指专用条款写明的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当事人以及其取得该当事的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5监理机构: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1.6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指由监理人提名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机构履行监理合同的现场负责人。1.7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1.8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指经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1.9合同:指由发包人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1.10合同文件:指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和图纸。1.11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具体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1.12合同价格:指合同书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人的总金额。1.13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分摊的其它费用。1.14开工通知:指经总监签发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1.15开工日期:指专用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1.16完工日期:指专用条款约定的完工日期。1.17天:指日历天。1.18技术条款:指列入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经总监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1.19图纸:指列入本合同的招标图纸、投标图纸和施工图纸。1.20施工图纸:指发包人提供或承包人提供经总监审核,承包人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2181 投标报价书: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总报价及承诺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和要求的文件。1.22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权的通知书。1.23工程设备:指构成堤防工程交叉建筑物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1.24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使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等。1.25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地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1.26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7不可抗力:指台风、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和罢工、战争等异常现象以及政府颁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新措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2条合同文件。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机构作出解释或修正。除专用合同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2.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或协议)。2.2中标通知书。2.3投标报价书。2.4专用合同条款。2.5通用合同条款。2.6技术条款。2.7图纸。2.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2.9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第3条合同使用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语言。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以及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施工中必须使用技术条款规定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程、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程、规范时,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总监批准后执行。第4条施工图纸。发包人按技术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份数,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第5条81 联络。本合同中有关各方的联络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签收手续。二、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第6条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6.1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将对监理机构的授权范围和总监及主要监人员名单通知承包人,并授权总监按期发布开工通知。6.2办理土地的征用和拆迁、赔偿以及清除场地各种障碍等工作,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6.3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接人施工场地,保证施工正常进行。6.4完成技术条款第1.2.2款规定的应由发包人承担的场内外施工道路、交通设施等施工准备工作,提供承包人使用。6.5委托监理机构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移交现场测量基本控制点、基线和水准点及其有关资料。6.6委托监理机构按技术条款第1.3.1款的规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6.7按第20条和第22条约定,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款。6.8按验收规程和第18条、第27条的约定及时组织工程验收。第7条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7.1承包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在签署合同书前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承包人应保证履约担保证件在发包人在颁发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7.2在签订合同后及时进入施工现场完成施工准备工作,并应认真执行监理机构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全部承包工作。7.3按技术条款第1.3.2款(2)的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监理机构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含施工全过程,文明施工措施计划,保证按国爱有关规定文明施工。7.4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禁止弃土、材料任意堆放,防止因对噪音、扬尘、废水、废油不进行控制和治理及生活垃圾不及时清除而造成环境破坏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7.5按技术条款第1.4.3款到第1.4.6款的要求,自行解决施工用电、施工供水、排水、照明通信等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81 7.6负责对发包人提交的交通设施在合同实施期内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并承担费用。承包人施工所需的其他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由承包人负责修建、维护、养护和管理,并承担费用。7.7工程未移交发包人前承包人应负责管理维护;移交后承包人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7.8按专用合同条款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保护工作。7.9在全部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必须按条款第1.8.2款和1.8.3款的要求拆除临时设施,清除施工区和生活区及其附近的施工废弃物。7.10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有关施工图纸和文件。第8条监理人员:总监和监理人员按本合同和监理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职责。8.1总监可指派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某项工作,并将这些人员的姓名通知承包人。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人。8.2监理机构的指示应有总监或监理工程师签名,必要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在回执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可以现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承包人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监理工程师未能补发正式书面指示,承包人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承包人认为监理工程师指示不合理,应在收到指示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意见,同时报送发包人。监理工程在收到承包人书面意见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因指示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8.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之外,承包人只从总监或8.1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得指示。总监易人,发包人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第9条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职责。9.1承包人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应由项目经理其授权代表签名,总监或监理人员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9.2项目经理按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和根据合同发出的指示、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并危及工程安全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监理机构送交报告。81 项目经理易人须经发包人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机构,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代行其职,并报经总监同意。三、工程进度第10条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监理机构的指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提交总监审批。总监按技术条款规定的时限内予以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是该施工进度计划已经批准。承包人必须按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机构对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机构的指示7天内提出一份修订进度计划报送监理机构审批,监理机构应在收到该修订进度计划后7天内批复承包人。批复后的修订进度计划作为原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第11条延误开工。总监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限发出开工通知或发包人未能按技术条款规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条件,承包人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不能按开工日期开工,应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向监理机构提出延期开工申请并说明理由和要求。监理机构72小时予以答复。监理机构不同意延期开工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完工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在约定的开工日期3天内未及时进入施工现场组织施工,监理机构可通知承包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72小时内向监理机构提交一份补救措施报告,由此增加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负责。第12条暂停施工。总监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提出暂停全部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的指示,承包人应按监理机构指示立即停止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人在暂停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由于发包人的责任发生暂停施工时,若监理机构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承包人可向监理机构提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机构应在接到请求后48小时内予以答复;48小小时未予答复,可视为承包人请求已获同意。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承包人应按照监理机构发出的复工通知中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第13条工期延误。发生以下情况期延误时,由发包人承担责任。13.1增加合同中任何项目的工作内容。13.2增加合同中任何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百分比。13.3增加合同以外的工程项目。13.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81 13.5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13.6不可抗力。13.7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任何干扰和阻碍。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2小时内,就延误的原因、项目内容、延期要求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监理机构提出报告,经监理机构审查后报发包人确认答复。监理机构收到报告后7天内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报告已被确认。第14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要提前完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合同完工日期可以提前。承包人按此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监理机构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发包人应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完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4.1提前的时间。14.2承包人采取的赶工措施。14.3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14.4赶工费用和资金。四、质量与验收第15条质量管理。承包人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时间将一份包括质量管理机构的人员资格和组成、试验设备清单、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报告,报送监理机构审批。第16条检查和返工。承包人应严格地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机构的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分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做好记录,填制工程质量评定表,定期提交监理机构审查。承包人应随时接受监理人员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的条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员的要求对于不合格的工程进行修补返工,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修补返的费用。因监理人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责任。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再发现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处理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第17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水利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人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合同实施过程中要求达到优良标准的,发包人应与承包人签订补充协议,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81 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应按监理人员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由发包人承担返工的费用,工期相应顺延。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提请质量监督部门裁决,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第18条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承包人自检确认工程具备覆盖条件后,应书面通知监机构及有关方面人员参加验收。通知内容包括验收内容、自检记录、验收时间和地点。经监理机构及有关方面人员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申请验收。承包人未通知监理机构及有关方面人员到现场验收,私自将隐蔽部位覆盖,监理机构有权指示承包人采用钻控测以至揭开等方式进行检验,由此增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监理人员因无法按约定时限到场验收,应通知承包人延期验收或视为已经批准承包人覆盖。五、合同价格与支付第19条合同价格调整。合同价格在合同书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作调整。19.1经监理机构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与工程清单中估算工程量的差值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百分比。19.2监理机构确认的设计变更。19.3第3条中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更改引起的价格调整。19.4价差引起的价格调整。19.5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增减和调整。除第19.3款和第19.4款以外,其余各款调整金额仅考虑增减总金额超过合同价格的10%以外的部分。承包人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天内,将调整原因、内容、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机构,监理机构予以复核,报发包人批准后通知承包人。监理机构21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核准,并作为完工结算依据。第20条工程款预付。工程款采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付款。本工程需承包人垫资,待上级资金到位后依据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81 第21条工程结算。完工验收后,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监理机构提交完工结算报告。监理机构提出审查意见后报送发包人,发包人收到完工结算报告后应在28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办理工程结算。发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比例预留的保留金,应在保修期满后21天内结算,将保留金退还承包人。若保修期满时尚需承包人完成剩余工作,则监理机构有权在付款证书中扣留与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保留金。六、材料设备供应第22条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照设计要求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应及时将其与供货厂家签订的供货合同副本提交监理机构。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监理机构验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监理机构拒绝验收签字,由承包人按照监理机构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七、变更第23条变更。23.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永久工程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百分比。(2)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承包人实施)。(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和性质。(4)改变工程建筑物的型式、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5)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程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经批准的施工顺序。(6)增加为完成工程所必需的任何附加工作。以上范围内的变更项目未引起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和不影响其原定的单价时,不予调整该项目的单价。因承包人违约必须作出的变更,因而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23.2变更的程序和指示:(1)改变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应由发包人上报并经原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工程的任何设计变更,应由发包人征得原设计单位同意,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81 (2)承包人收到监理机构发出的图纸和文件后,若检查出属于第25.1款变更范围的变更项目,而监理机构未发出该项目的变更指示,则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和文件后14天内或开始执行前(以日期早者为准)提交一份详细的变更申请报告送监理机构,监理机构应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答复承包人;若同意作为变更,应及时补发变更指示,若不同意变更,亦应在上述时限内答复承包人。监理机构未在7天内答复承包人,则视为监理机构已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要求。(3)监理机构向承包人发出任何图纸和文件前检查出属于第25.1款变更范围的变更项目,应由监理机构征得原设计单位同意后及时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并抄报发包人。(4)变更指示的内容应包括变更项目的详细变更内容、变更工程量和有关文件、图纸以及第24条中指明的变更处理原则。(5)没在监理机构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进行设施变更。(6)除设计变更以外,其他变更应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同意。第24条确定变更单价和工期。作出第23条规定的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由承包人按下列原则提出变更报价书,监理机构应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充分协商后作出调整单价和完工日期的变更决定,经发包人同意后,通知承包人。24.1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内容的项目时,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24.2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则在合理的范围内,参考类似项目的单价作为估价的基础,确定变更后的单价。24.3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项目的单价可供参考,则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新的单价。24.4变更需要延长或缩短工期时,由监理机构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承包人对监理机构提出的变更决定持有异议时,可在收到变更指示后14天内通知监理机构,监理机构则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监理机构的决定取得一致意见时,监理机构可暂定认为其变更处理意见是合适的,并将其暂定的变更处理意见通知承包人,抄送发包人,此时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在收到监理机构变更决定后14天内按第29条规定提请争议解决,若在时限内双方均未提出上述要求,则监理机构的变更决定即为最终决定。八、完工与保修第25条完工验收。承包人按合同完成全部工程或某一单位工程时,可申请完工验收或单位工程验收。25.181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承包人完成本合同全部工程具备完工验收条件时,即可申请对本合同工程进行完工验收,按照技术条款的要求向监理机构提交验收申请报告(附完工验收资料),并抄送发包人。监理机构审核后认为工程已具备完工验收条件,应报发包人按照验收规程及时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合格由发包人或授权监理机构签署工程移交证书,颁发给承包人。在移交证书中应写明实际完工日期。25.2单位工程验收。监理机构对承包人提出的单位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审核后,提请发包人按照验收规程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和结论作为本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25.3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按照验收规程及时组织进行分部工程或报请发包人组织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签发完工证明,全部工程完工后应签发工程移交证书。第26条工程保修。保修期自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全部工程实际完工日期起,保修期限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在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验收的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其保修期亦按全部工程的完工日期算起。保修期内,承包人应负责缺陷修复工作和未移交工程和工程设备的全部日常维护工作,对已移交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和工程设备,则应由发包人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在合同工程保修期满后21天内,由发包人或授权监理机构签署和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给承包人。若保修期满后还有缺陷未修复,则需在承包人按监理机构的要求完成缺陷修复后,再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并按第23条规定退还保留金。九、争议、违约和索赔第27条争议的解决。发包人和承包人或其中任何一方对监理机构做出的决定持有异议,要求调解、仲裁或诉讼的,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采用以下的方式解决:27.1提请行业经济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对调解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原因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27.2签订仲裁协议或确定仲裁范围和仲裁机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调解和仲裁或诉讼判决未果为借口拒绝或拖延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工作,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第28条违约。发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方和监理机构提出书面通知,要求发包人在期限内履行合同,否则有权暂停施工,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赔偿因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承包人不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工,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或发生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以及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监理机构对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限期整改,暂停支付工程款,停工整改,直至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承担采取改正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并按第13条的规定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81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合同,应提前7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第29条索赔。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承包人可概括本合同有关条款按以下规定向发包人提出索赔:29.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监理机构提交索赔的申请报告,并抄送发包人。29.2索赔申请报告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以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29.3监理机构在接到索赔申请报告后14天内进行调查审核,并与发包人和承包人进行协调后做出决定,报发包人批准,发包人在收到监理机构的决定14天后未予答复,应视为批准。十、其它第30条安全施工。发包人应负责统一管理施工安全及治安、消防和防汛抗灾工作。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规定,认真做好管辖区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及消防、防汛和抗灾工作。监理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规定,检查、监督上述工作的实施,对承包人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的,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通知监理机构、发包人和上级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承包人在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发包人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机构审核发包人批准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防护措施费用。第31条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用专利技术时,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时,须报发包人并双方签订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因侵犯专利权等的诉讼及承担有关费用的约定后承包人才能实施。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技术条款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监理机构,监理机构会同发包人与有关单位研究后确定。若建议被采纳,需由监理人员发出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如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工程造价,则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比例给予奖励。81 第32条化石和文物。承包人在施工中发掘的文物、古墓、古建筑物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等均属国家财产,应按国家文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合理保护措施,并应在4小时内通知监理机构、发包人和有关部门,并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第33条工程分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的要求,选择承包人,并经发包人批准,分包人不得再次分包。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拟分包的项目和选择的分包人资质,需经监理机构审查并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后,副本应送发包人备案。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承包人对分包人工作和行为向发包人负全部责任。承包人应派驻相应监督及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人的任何违约,均应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指定分包人,应取得承包方的同意,由发包人协调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分包人应接受承包人的统一安排和监督,由于分包人造成的与分包工作有关一切索赔、诉讼、赔偿等责任,由分包人直接向发包人负责。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同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第34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包人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监理机构和发包人通报情况,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监理机构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监理机构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发包人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因灾害发生的费用按下列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34.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34.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4.3造成承包人设备、机械的损坏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4.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第35条保险(如有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承包人负责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定费用。第36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承、发包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未及时退货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37条81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书上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承包人将合同工程全部移交发包人,且保修期满并已收到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义务时,合同自动终止。第38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发包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前言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一、词语涵义及合同条件第1条词语涵义。1.1发包人:xx区水务局。1.2承包人:1.3监理人:由发包人另行通知。1.4工程质量监督部门:1.5工程内容:1.6开工日期:1.7完工日期:第2条合同文件。若还有其他构成合同的文件时,可视其内容的重要性和签署日期的先后,插入通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各项顺序,内容重要的,签署日期在后的应排在前面,并列出全部文件的名称和顺序。第3条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1)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是汉语。(2)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3)施工工艺提供的时间和要求:二、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第4条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4.1总监应于开工日期1天前发布开工通知。4.2提供施工用地的时间:签订合同后2天。81 4.3如需要水电线路接入施工场地的均由承包人自行完成。4.4场内外施工道路、交通设施等施工准备工作由承包人完成。4.5以书面形式提交测量基本控制点、基线和水准点及其有关资料时间:开工前3天。4.6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第5条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5.1采用履约保函形式的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格的%;采用履约担保书形式的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格的%。5.2承包人负责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文件是工程施工详细的布置图、施工质量控制指标实验资料。第8条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名单及现场监理人员名单和监理机构被授权的范围详见监理合同。三、工程进度第9条工期延误由于发包人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赶工费用外,并顺延工期;由承包人责任造成工期延误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每延误工期一天,支付违约金5000.00元,但最终累计总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四、质量与验收第10条质量管理承包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报告时间:开工前1日第11条工程质量等级要求达到优良标准的工程部位有:第12条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工程的隐蔽部位是:五、合同价格与支付第13条合同价格及调整(1)调整的内容:设计变更时工程量的增减。(2)调整的方式:增减的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3)无任何价差调整。第14条工程款预付(1)工程备料、开工先由承包人垫付资金。发包人根据项目款的到位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分期拨款。81 (2)工程款预留合同价款10%的质量保证金,项目工程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后拨付质量保证金。第15条月进度付款申请报告的核实确认承包人提交月进度款申请报告的时间为:每月15日前按监理机构提供的格式填报。第16条工程结算(1)承包人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完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2)发包人支付结算款的时间:批准承包人结算后42天内。(3)发包人违约的责任:不按本条(2)款的约定支付工程结算款,从违约第15天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拖欠结算款利息。六、材料设备供应第17条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除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已列出的工程主要材料(管材、三通、弯头、立杠、给水栓等)外,其余设备和一切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安排。七、变更第18条变更增加或减少合同中永久工程项目的工程量的百分比为10%;第19条确定变更价格和工期(1)承包人提出变更报价书的时间:监理机构发出变更指示后28天内。(2)监理机构审核变更报价书,提出变更决定的时间:在承包人提出变更报价书后7天内。八、完工与保修第20条完工验收(1)承包人提交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时间:完工后28天内;发包人或监理机构组织验收时间:收到验收申请报告28天内进行。签发移交证书时间:验收合格后42天内。(2)单位工程验收时间:收到承包人验收申请报告后14天内进行。第21条工程保修(1)保修内容、范围:(2)保修期限:九、争议、违约和索赔81 第22条争议(1)争议的解决程序:争议双方努力直接磋商友好解决,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政府主管部门调解,不能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2)仲裁范围和拟选择的仲裁机构:与本工程有直接关系的事项。仲裁机构为xx市仲裁委员会。81 5投标文件格式()本(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招标编号:招标人: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81 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施工组织设计七、项目组织管理机构情况表八、资格审查资料九、投标单位承诺书十、履约担保金额承诺书十一、其他资料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81 (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单位:(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81 (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1.1.2.4姓名:2工期1.1.4.3天数:日历天3缺陷责任期1.1.4.54分包4.3.45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16.1.1见价格指数权重表…………………………………………81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单位:(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81 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单位:(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名)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签名)身份证号码:年月日81 四、投标保证金(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开标时带原件)81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号码企业等级企业性质投标项目及规模承包范围及方式概述标价大写:元小写:元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1 (二)工程量清单(格式)编号工程名称计算单位工程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法人签名:…………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1 (三)单价分析表(格式)说明:投标人应按下列表格格式编制工程量清单中主要项目的单价分析表,每种单价一份,项目编号和名称与工程量清单一致。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单价编号名称及规程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一直接费(一)直接工程费1人工费(1)甲类工(2)乙类工(3)其他人工费2材料费3机械使用费(二)措施费二间接费三企业利润四税金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1 六、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等内容,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81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81 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81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81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81 七、项目组织管理机构情况表(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同类工程业绩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81 (二)项目经理任命书致:(招标人全称)(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单位委任(职务、姓名)为(工程名称及标段)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项目经理姓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签名)年月日81 (三)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资格证书编号担任项目经理年限同类工程业绩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该项目中任职荣誉奖项注: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81 (四)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同类工程业绩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该项目中任职荣誉奖项注:主要技术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81 八、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应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所有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81 (二)近三年财务状况表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81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81 (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81 (五)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1)告知函在有效期内,不得伪造或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2)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评标时审核原件。81 九、投标单位承诺书81 履约担保金额承诺书致:(招标单位)若我单位在参加(项目名称)标段中中标,我单位会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在中标后,按中标合同额(人民币)¥元的10%为(人民币)¥元缴纳履约保证金。若中标后不按此承诺缴纳履约担保,我单位将接受相应的责任追究。81 十一、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对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81 6工程量清单第一标段工程量清单xx区xx全覆盖饮水安全工程钱家店镇吐力戈村、腰包村、大林镇大山屯村、四十一号村、木里图镇团结村、育新镇团结村施工工程量统计表(第一标段)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工程量单价(元)合价(万元)备注1管件及安装户24762土方开挖立方米2403743土方回填立方米2403744打井眼85管理房座86低压线米26407配电设备及照明设备套88压力表块89水表块810穿路米36411砖路恢复米196012油路恢复米13入户打孔米37140固定报价51.8814合计说明:低压线为国标25平方毫米的,长度是变压器到井的距离。81 第二标段工程量清单xx区xx全覆盖饮水安全工程余粮堡镇黎明村、查干敖村、莫力庙苏木新艾力村、张家大院村、丰田镇北富村、清河镇公济号村施工工程量统计表(第二标段)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工程量单价(元)合价(万元)备注1管件及安装户21132土方开挖立方米2533583土方回填立方米2533584打井眼85管理房座86低压线米24107配电设备及照明设备套88压力表块89水表块810穿路米34011砖路恢复米264212油路恢复米24113入户打孔米31695固定报价44.2714合计说明:低压线为国标25平方毫米的,长度是变压器到井的距离。81 7技术条款1、水源工程设计水源地取水工程取水量:取水泵房的设计流量即最高日最高时用水量。取水构筑物:依据供水区水文地质资料及水质检验报告表明,供水区水源井只能建深井做水源井,依据设计供水规模,供水各村均需各新打水井一眼,采用外径为Φ400mm内径为Φ300mm的钢筋混凝土管井;新建泵房一座,建筑结构采用xx市供水工程统一设计标准,泵房平面尺寸6.24×4.24m,砖混结构;泵房出水管采用钢管,加装压力表、流量计、阀门、逆水阀、自动进排气阀等。水源井结构设计井深确定:影响井深的因素为含水层结构特征,水质情况及经济技术条件等。各供水层地层剖面表明,在深埋60—80m左右存在一层厚50cm左右的亚砂土弱透水层透镜体,渗透系数7m/d,为其下部分的含水层提供良好的天然屏障,为确保本工程能够长期稳定提供优质水源。参照附近地区钻孔柱状资料及供水区实地踏察,根据实施供水工程成井情况及水质化验,确定井深120m,上部封闭85m为钢筋混凝土实管,滤水管长32米为钢筋混凝土花管,下设3米沉淀管,规格同滤水管。滤水管设计①、滤水管类型确定:水源井滤水管采用多孔无砂钢筋混凝土花管,外包120目尼龙纱4层,该管具有透水性和拦沙性能良好、承压力强的特点,滤水管采用内径为Φ300mm,外径400mm无砂钢筋混凝土花管。②滤水管长度确定根据开采的含水层厚度及井的涌水量,并参照水源所在地附近钻孔资料,初步确定滤水管长度均为32m.滤料的设计滤料是根据含水层岩性特征进行设计的,滤料的选取结合本地区实践经验而确定滤料的直径为1-3毫米,滤料粒径要求合理级配,含水量小于0.5%,滤料厚度为100毫米。21单井涌水量量计算:①、设计出水量81 设计出水量按最高日最高时用水考虑,见表3-4.②、井孔直径的计算A/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4.1.3规定,井孔直径应根据设计取水量、准许井壁进水流速、设计取水含水层厚度和埋深、过滤器类型、钻井工艺灯通过技术经济分析确定。钻井直径应满足式(4.1.3-3)的要求:Dk≥Q/(πLgVj)式中:Dk﹣井孔直径(m);Q-设计取水量(m³/s);见表5-1供水各村设计用水量表Lg-过滤器长度(m);取Lg=32m;Vj-允许井壁进水流速(m/s);B、允许井壁进水流速可按《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式(4.1.3-4)计算:按哈哈尔特公式计算允许流速:Vj=K½/15(4.1.3-4)式中:Vj-允许渗透流速(m/s);K-含水层渗透系数(m/s),K=8.1×10*-5m/s;经计算得:允许进水流速为0.0006m/s。经计算得供水各村井孔直径Dk,则井孔直径满足要求。③、单井涌水量复核供水区含水层为第四系承压水,地下水的特征也一致,因此井的涌水量可用承压水非完整公式计算以黎明村为例(公式中各参数根据《xx市农牧业供水水文地质勘察报告》确定):式中:K—含水层渗透系数(m/d),K=7m/dM—承压含水厚度(m),黎明村H=32m;S—井抽水日降深(m),S=15m;R—井影响半径(m),R=150M;81 本次设计滤水管上部采用粘土封闭,为了使粘土投放到预定位置,粘土制成直径2-3c㎡的球状。r-井半径(m),r=0.15mC-潜水完整井和承压水完整井水量修正系数,为小于1的无量纲量;查农田水利学表7-4得C为0.88经计算:黎明村供水工程Q=112/h>20/h满中设计要求④、滤水管有效过水断面校核滤水管有效过水断面面积必须满足设计涌水量所需最水面积,即:≥按下式计算及=mπDL=式中:—滤水管有效过水面积(㎡)—滤水管最小过水面积(㎡)m—修正系数m=0.4D—滤水管直径D=0.3L—滤水管长度(m)供水村供水工程水源井L=32m;—设计水量(/h)见表5-1计算得:≥因此滤水管有效过水断面面积满足设计要求。(5)过滤器设计过滤器的进水能力按《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式4.1.3-1=πN式中:—过滤器进水能力(/s);—过滤器的外径(m)填砾外径为0.6m;—过滤器的有效进水长度,可按过滤器长度85%计算(m)则西乃木格勒、腰乃木格勒村、西查干村供水工程过滤器的有效进水长度均为32×85%=27.2m。N—过滤器进水面层的有效孔率,可按过滤器进水面层孔率的50%计算,取0.2857;—允许过滤器进水流速(m/s),(表4.1.3-K<20,=0.01m/s);81 经计算:供水区供水工程过滤的进水能力均为0.146/s(527/h),满足设计要求。(5)井壁管设计根据水泵最大外径200毫米,选井管内径300毫米,外径400毫米,该规格完全满足强度和水泵安装的要求。、井壁管长度设计井壁管长度按下式计算式中:—井壁管长度(m)=32—沉淀管长度(m)取3m计算得:120-32-3=85m、井管强度校核井管最不利受力状态为下管期间,井管所受的力有:自重产生的垂直向下压力,泥浆向上浮托力及外部土层对井管的径向压力,后者一般较小,通常不预考虑。因此,只对井管抗压强度进行校核。最危险断面应在井管底部花管外,其压力用下式计算:式中:—危险断面压力应力K—安全系数分别为滤水管、沉淀管单位自重和长度F-危险断面面积-管的加权容重-泥浆容重井管的强度应满足下式:≥式中:-井管的允许压力36kg/c㎡经计算:本供水工程=12.2kg/c㎡均小于;因此,井管强度满足要求。(7)封闭层81 (8)沉淀管沉淀管的作用是为了在运行过程中,使随水流进入井中的砂粒沉淀在管内,以便定期清理。本设计沉淀管长度为3m,为了使沉淀管在泥沙沉淤之前起到滤水管作用,以增加井的出水量,沉淀管管材及规格同井壁管。2、泵房布置1、泵房布置应根据泵站的总体布置要求和站地质条件,机电设备型号和参数,进、出水流道(或管道),电源进线方向,对外交通以及有利泵房施工、机组安装与检修和工程管理等,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2、泵房布置应符合下列条件1)满足机电设备布置、安装、运行和检修的要求。2)满足泵房结构布置要求。3)满足泵房内通风、采暖和采光要求,并符合防潮、防火、防噪声等技术规定。4)满足内外交通运输的要求。5)注意建筑造型,做到布置合理,使用美观。3、结构设计根据水源井及水泵与管道连接情况,变频柜尺寸,确定取水泵房的结构形式为水泥砂浆砌筑砖墙;设钢筋混凝土地梁和圈梁;墙体为砖混结构,屋顶为复合保温彩色玻璃钢瓦,pvc板棚;屋内为三合灰刮两遍白水泥,两边乳胶漆;外面围M15砂浆抹面,刷室外涂料;窗户为塑钢窗,外加防护栏、防盗门井房外围设1.7米高的铁艺围栏。井房面积为4.24×6.24㎡,详见xx市水务局统一定型取水泵房结构图。4、配水管道设计配水管选线和布置复合以下要求:管网合理分布于整个用水区,线路尽量短,考虑村镇规模小,布置成树枝状管网;管道沿现有街道和规划道路路边布置;根据干管布置情况在住户房后以较短的距离引向用水户。干管上分段或分区设检修阀,各级支管上军在适宜位置舍检修阀。根据存折你具体情况,按规范GB16和GBJ39的有关要求,本设计未设计消火栓。集中供水点应设在取水方便处,寒冷地区由防冻措施。配水管网设计流量按最高日最高时用水量计算。定时供工程的时变化系数,可在3.0-4.0范围取值,日供水时间长、用水人口多的取较低值。本设计时变化系数取K时=3.5,干管管径按设计流量和经济流速确定。81 支管按设计流量和水头损失确定管径;管网最不利点自由水头的确定:单层建筑物为5m,每增加一层,自由水头增加3.5-4.0m。用户水龙头的最大静头不超过40m,不用采用减压措施。在符合以上要求且保证供水安全可靠的前提下,结合西乃木格勒、腰及木格勒村、西查干村发展规划和目前发展形势,供水区配水管网采用树枝管网形式,经配水支管供水到用户,不考虑消防用水,不设消防设备。5、施工方案工程施工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主要隐蔽工程按项目划分,施工部门应根据已确定的建设项目,进行具体的施工顺序安排,总的原则是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后浅,先主体后附属,线土建后设备,先干线后支线。1、水源井及井房建设2、首先主管路开槽、管道安装3、支管道铺设安装4、入户管路铺设安装,同时管路回填5、机电设备安装调试施工单位应视供水区具体情况而定,但应避免交叉施工,以防拖延工期,造成不必要的浪费。7.1.3施工方法7.1.3.1水源井施工方案根据《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管井施工主要分以下几部分:1)凿井施工工艺、钻井、护壁与冲洗介质技术井点选择:在选定井位时,应根据村屯远近期规划,近年来的水质、水文和水文地质资料,取水井附近的卫生情况,同时考虑地方病等因素。选定井位时必须注意电测与地质相结合,以地质为主,进行实地勘察,对地质结构,地形地貌等条件经过充分分析、研究来判断地下水的形成、运动、赋存的规律,选用水质良好、水量充沛、便于保护的地方。凿井施工技术标准:81 操作要点①定位:根据设计的井位及现场实际情况,准确定出个井位,并做好标记。②采用回转钻成孔,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孔径为600mm,用泥浆护壁,孔口设置护筒,以防孔口塌方,并在一侧设排泥沟、泥浆坑。③成孔后立即清孔,并安装井管。井管下入后,井管的滤管部分应放置在含水层的适当范围内,并在井管与孔壁间填充滤料。④安装水泵前,用压缩空气洗井法清洗滤井,冲除尘渣,直到井管内排出的水由浑变清,达到正常出水量为止。⑤水泵安装后,对水泵本身和控制系统作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合格后进行试抽水,满足要求后转入正常工作⑥观测井地下水位变化,做好详细记录。在钻孔过程中,及时捞取钻渣,与图纸提供的地质资料核对分析地质变化情况,以便调整钻进速度和泥浆指标。同时钻渣要及时清除,以免影响泥浆循环,同时严密观察钻进情况,有无跳钻,失水过快,钻进速度异常及大量气泡上反等情况,如果发现,应立即停钻分析原因及时处理,以保证成孔质量和施工顺利进行。另外还要不断观察孔内水头高度,检测泥浆指标,检查钻杆轴心位置及钻杆垂直度等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并及时填写原始记录。如果地基出现岩石层,回旋钻机难以施钻时,将考虑进场冲击钻机完成成孔作业。井身应圆整、垂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井身直径不得小于设计井径;(2)小于或等于100m的井段,其顶角的偏斜不得超过1°;大于100m的井段,每100m顶角偏斜的递增速度不得超过1.5°,井段的顶角和方位角不得突变。设置的护口管,应保证在管井施工过程中不松动,井口不塌方;钻进的护壁方法应根据地层岩性,钻进方法及施工用水情况确定①在松散、破碎或水黾性地层中钻进,采用泥浆护壁。②冲洗介质应根据地层特点和施工条件等因素合理选用。一般按下列规定考虑:a粘土、稳定地层,采用清水;b松散、破碎或水敏性地层,采用泥浆;c渗漏地层,缺水地区,采用空气;d富水地层,严重漏失地层,采用泡沫。③制作泥浆,宜采用供钻进用的粘土粉;无粘土粉时造浆粘土应经鉴定后选用。④在钻探过程中,应对水位、水温、冲洗液消耗量、漏水位置、自流水的水头和自流量、井壁坍塌、涌砂和气体逸出的情况、岩层变层深度、含水构造和溶洞的起止深度等进行观测和记录。井管安装①安装前准备工作:a检查井身的圆度和深度;b泥浆护壁的井身,除自流井外,应先清理井底沉淀物,并适当稀释泥浆;C检查井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井管,不得下入井内。②下管方法,应根据下管深度、管材强度及钻探设备等因素选择:本次设计,采用托盘下管法。81 ③井身全部下管时,井管应封底;井管仅下入井身一部分时,井管必须座落在稳定岩层的变径井台上;若下部井段废弃不用,应以卵石或碎石回填并捣实后,才能下入井管。④井管应安装在井的中心,上口应保持水平。填滤料及封闭①填滤料时,滤料应沿井管四周均匀连续的填入,填料的速度应适当。随填随测填料深度,发现滤料中途堵塞,应及时排除。②封闭用的粘土球,应采用优质粘土,半干时投入,投入速度应适当。封闭用的水泥浆,一般采用泥浆泵泵入或提筒注入。在钻探过程中,使用水泥浆封闭,应待水泥凝固后,进行封闭效果检查,不符要求时,应重新进行封闭。洗井与出水量复核、抽水实验方案填砾完毕后应及时进行洗井。洗井的方法有:活塞洗井法、空压机洗井法、水泵洗井法、二氧化碳和焦硫酸钠化学药剂配合洗井法。洗井时要先慢后快,出水量由小到大,将孔径内含水层内的大部分泥沙抽出来,使水流畅通,达到水清沙净。洗井的方法和工具可按井的结构、管材、钻进工艺及含水层特征选择,应尽量采用不同的洗井工具交错使用或联合使用。必要时可根据井管的类型选择适宜和化学药剂配合洗井。洗井和抽水试验的质量符合下列要求;(1)出水量达到设计要求;(2)完毕后,井底沉淀厚度应小于井深的5/1000;(3)试验的下降次数宜为一次,出水量不易小于管井的设计出水量;(4)试验的水位和出水量应连续进行观测,稳定延续时间为6-8h,管井出水量和动水位应按稳定值确定;(5)试验结束前应由承包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采集水样,进行水质检验,应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管井出水的含沙量应小于1/200000(体积比)。7.1.3.2井房施工方法①房建施工以《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为标准。②房建工程基础用机械开挖、人工修槽,同时铺设预埋管道并管沟土方回填夯实,基础砖砌体砌筑到地面后,进行混凝土圈梁浇筑,待混凝土圈梁养护完成后,再继续地面以上的砖砌体砌筑,砖砌体工程完成后进行房顶预制构件和彩钢瓦的安装,最后对井房进行装修。③预留及地埋管线在回填过程中完成,施工人员根据工程量及具体条件合理配置。7.1.3.3地下管道开槽埋设81 本次设计的给水管管材为PE管,管道施工按照行业标准CJJ/T98-2003《建筑给水聚乙烯类管道工程技术规程》要求施工。室外地下管道施工包括:(1)沟槽开挖;(2)管材、管件运输及贮藏;(3)管道连接;(4)管道安装;(5)管道回填;(6)试压与清洗沟槽开挖供水工程输水管沟槽开挖以机械为主,人工清理开挖为辅,即主管路和支管路沟槽开挖采用机械开挖和人工开挖相结合,机械开挖占80%,人工开挖占20%;81 8图纸图纸以设计施工图纸为准,中标后,招标单位提供施工图纸。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