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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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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1.概述1.1自然、社会、经济概况陕西省地处我国内陆西北地区东部,东隔黄河与山西相望,西连甘肃、宁夏,北临内蒙古,南接四川、重庆,东南与湖北、河南二省(市)接壤。位于东经105°29¢至111°15¢、北纬31°42¢至39°35¢之间,地域南北长、东西窄,南北长约880km,东西宽约160~500km。土地总面积20.58万km2,占全国土地面积的2.1%。其中耕地面积408.9万公顷,林地面积1028.5万公顷,草地面积311.7万公顷,其它农用地30.3万公顷,未利用土地面积129.9万公顷。陕西省地域南北跨纬度大,按地形地貌,以秦岭、北山为界,北部为陕北黄土高原,中部为关中平原,南部为陕南秦巴山区。其特点是南北高、中间低、自西向东倾斜。陕北黄土高原海拔高程900—1500m,总面积7.99万km2,占全省总面积的38.8%。以长城为界,以北为毛乌素沙漠东南缘的风沙滩区,高程1200~1400m,沙漠中的绿洲是本区主要的农牧业基地;以南主要是塬、梁、峁与沟壑相间的黄土地貌,塬面较平坦的洛川塬、宜川塬、临镇塬、姬家塬和较大河流沿岸的河流阶地、黄土梁岗间的涧地等是主要农业区。关中地区总面积5.4万km2,约占全省面积26.8%。关中地区基本地貌类型为河流阶地和黄土台塬。渭河河谷关中平原,西起宝鸡东至潼关,东西长约400km,南北宽30—80km,海拔一般在350—600m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地势平坦,土质肥沃,素有“八百里秦川”之称。地形从河谷向南、北两侧,由一二级河流冲积阶地过渡到黄土台塬。渭河北岸二级阶地与陕北高原之间,分布着东西延伸的渭北黄土台塬,塬面广阔,一般海拔460~800m,是主要的产粮区。渭河南侧的黄土台塬断续分布,高出渭河约250~400m,由秦岭北麓向渭河平原缓倾,目前已发展成林、园为主的综合农业地带。陕南地区北属秦岭,南为巴山,其间为汉江谷地,面积7.21万km2,占全省面积的35%。秦巴山地以高、中山为主,海拔一般在1000~3000m。区内河流水系发达,水资源丰富。汉江穿流于秦巴山地之间,汉中盆地、安康盆地和较大支流的山间盆地如西乡盆地、凤县盆地、太白盆地、商丹盆地、洛南盆地等是该区的主要农业基地。汉中盆地最大,海拔450~700m,东西长约100km,南北宽约5~25km。陕西为内陆省份,南北狭长,兼有我国南、北气候特征。陕南为亚热带湿润半湿润气候,关中为暖温带半干旱气候,陕北为温带干旱气候。年平均气温5.9-15.7°C,汉中盆地一般为14-15.7°C,关中平原为12-13°C,陕北8.5-12°C,长城沿线和秦岭山区极端最低温度可达-32.7°C和-25.3°C。全省平均无霜期161—256天,多年平均降雨量为667mm。受大气环流和地形等影响,全省南北降雨量差异较大,呈由南向北递减趋势,且时空分布不均,主要集中于7-9月份。陕南秦巴山地年降雨量在800mm以上,是全省降雨量最多的地区,陕北年降雨量为300-400mm,关中400-600mm。陕西地跨黄河、长江两大流域水系,长江流域面积占全省的35.5%,黄河流域面积占64.5%。境内流域面积在100km2以上的河流有583条。黄河一级支流主要有窟野河、无定河、延河、渭河等;汇入长江的主要河流有汉江、嘉陵江、丹江等,这些河流水系构成了全省地表泾流的主要水源。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陕西省辖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汉中、安康、商洛、延安、榆林10个设区市和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全省共有3个县级市,80个县和23个市辖区,148个街道办事处,1597个乡镇,27888个村民委员会和1592个社区居委会。2005年底,全省总人口为3720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775.95万人,劳动力1437.04万人(地理分布见表1-1),平原区及经济较好的地区人口密度较大,一般在200~500人/km2;山丘区、边远地区人口密度相对较低,一般在30~100人/km2。还有不少农村居民住在条件恶劣、远离城镇、贫穷落后的地方,秦巴山区、白于山区、黄河沿岸土石山区等地的很多村子仅有几十户或十几户,甚至几户。这些地区一般经济、文化落后,科技知识缺乏,饮水健康与卫生意识淡薄,生产经营活动以个体为主,村民组织化程度低。陕西省农村人口区域分布表表1-1分布位置农村总人口(万人)备注区域市区名称关中西安市398.67铜川市45.70宝鸡市279.24咸阳市388.29渭南市447.82杨凌区9.19陕南汉中市298.06安康市252.35商洛市211.97陕北延安市154.90榆林市289.76全省合计2775.95陕西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省多数农村以第一产业为主,2005年粮食生产总产量1140万吨。水果种植面积1226.18万亩,产量765.74万吨,其中苹果成为陕西省最具特色的知名农产品。全省奶类总产141.73万吨,乡镇企业完成增加值735.85亿元,同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2052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1896元,只相当于当地城市居民的28%左右。长期以来,由于自然条件和经济基础等原因,陕西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以西安为中心的关中地区发展较快,陕南、陕北地区,特别是商洛、安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但近年来,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贯彻实施,全省社会经济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特别是陕北地区延安、榆林两市以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为重点,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1.2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陕西是全国水资源严重紧缺的省份之一,水资源特点为总量少,时空分布不均,人均亩均低,与人口、土地、矿产资源和经济布局极不匹配,陕南山区坡陡水急、秦岭以北的黄河流域泥沙淤积严重,水资源开发利用难度大。省境内多年平均地表径流量425.75亿m3,地下水资源量161.11亿m3,扣除地表和地下水重复量(141.86亿m3)后,全省水资源总量445亿m3,居全国第19位。人均、耕地亩均拥有水资源量1196m3、588m3,分别相当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左右。且时空分布不均,年降雨量的60—70%集中在汛期,地域分布上,秦岭以南的长江流域,面积占全省的35.5%,水资源量占全省总量的71%;秦岭以北的黄河流域,面积占全省的63.5%,而水资源量仅占29%。特别是关中地区人口密集,人均水资源量只有380m3,相当于全国人均水平的1/8,远远低于国际社会公认的绝对缺水线(人均水资源量500m3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属于严重资源性缺水地区。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也是造成农村群众饮水困难的主要原因。同时,由于水源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可饮用水源呈萎缩趋势,造成广大农村地区群众饮用水水质恶化,特别是渭北旱塬、陕北白于山区等地不少群众长期饮用高氟水、苦咸水,对群众身心健康造成很大危害。陕西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水资源开发利用历史悠久。新中国成立以来,为解决水的问题,历届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人民进行了艰苦卓绝的努力,水利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10年间,按照“三为主”(蓄水为主、小型为主、社办为主)方针,兴起陕南建库修塘、关中打井修渠、陕北打坝修地热潮;上世纪60、70年代,坚持蓄引提结合,大中小并举,建成了宝鸡峡、石头河、冯家山等一批大型骨干项目和为数众多的机井、抽水站等小型农灌工程,水利基础设施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以城市生活和工业供水为重点,围绕节水和水资源优化配置,建成和开工建设了一批水资源配置、灌区续建改造、防洪保安、病险水库治理、城乡供水、水保生态等骨干项目,水利在抗御水旱灾害、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05年底,全省建成各类大中小各类水库1023座,总库容40.58亿m3;其中,大型水库7座,中型水库56座,小型水库216座,总库容分别为13.80亿m3、19.76亿m3和7.08亿m3;另外还有陂塘2.95万座,总容积1.55亿m3。引水工程共有1.57万处,提水工程共有1.53万处。机电排灌站1.13万处,机井15.08万眼。水利事业的发展为工农业生产和城乡人民生活用水提供了水源保证。根据2005年水资源公报资料,全省总供水量78.76亿m3,其中地表水供水44.34亿m3,地下水供水33.49亿m3,其他水源供水0.93亿m3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用水方向主要为农业灌溉、工矿企业、城市生活、乡镇企业和农村人畜饮水等。其中农业用水47.28亿m3,工业用水12.83亿m3,居民生活用水9.34亿m3,林牧鱼畜用水6.50亿m3,公共及生态环境用水2.80亿m3,分别占总用水量的60.0%、16.30%、11.90%、8.20%和3.6%。通过几年来用水情况统计分析,城乡生活用水量和工业用水量所占比例在逐年增长,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生活用水需求将会有较快增长。合理配置水资源,兼顾各部门用水,优先解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为国民经济建设和提高城乡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供安全水源保证,是今后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2.农村饮水现状2.1农村饮水基本情况2.1.1工程建设情况陕西省水资源十分紧缺,农村群众饮水问题更为突出。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特别是“九五”和“十五”期间,通过实施“甘露工程”和“饮水解困工程”、“氟病区改水”等项目,农村群众饮水条件和农民卫生健康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截止2005年底,全省共建成各类农村饮水工程2.7万处,初步解决了1470万农村群众的饮水问题。(1)“十五”期间农村饮改水工作情况“十五”期间,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和“氟病区改水项目”,全省共完成投资13亿元,其中利用国债资金约8亿元,建成各类饮改水工程8100多处,解决了44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问题(含氟病区85万人)。全省及各市投入及受益情况见表2-1。“十五”期间农村饮水国债投入及受益人口情况表表2-1单位:万元、处、万人名称国债资金投入建设工程处数解决饮水困难人口其中解决氟病区人口全省792658159439.9884.76西安市685444239.821.81铜川市287919716.27宝鸡市753180043.223.58咸阳市1127882062.9215.7渭南市1413193074.9926.07汉中市538060531.52安康市506774629.19商洛市525951330.820.59延安市6548123137.130.91榆林市13873185471.0936.1杨凌区465213.01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2)农村饮水安全基本情况按照水利部、卫生部最新制订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评估,截止2005年底,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和基本安全人数为1469.21万人,占农村人口的52.9%。其中宝鸡、咸阳等市的比例较高,达到56%以上;铜川、安康等市较低,仅为45%~48%。农村自来水受益人数948万人,自来水平均普及率为34.4%。自来水普及率较高的有宝鸡市和杨凌示范区,分别达到66%和67%;较低的有安康、汉中等市,仅为16%—22%左右。全省各市农村饮水安全人数及自来水普及率情况见表2-2。农村饮水安全人数及自来水普及率情况表表2-2市区名称农村总人口(万人)饮水安全和基本安全人口(万人)饮水安全和基本安全人口所占比例(%)自来水普及率(%)全省2775.951469.2152.934.4西安市398.67199.6750.137.0铜川市45.7020.6345.120.0宝鸡市279.24162.3358.166.0咸阳市388.29221.2657.036.0渭南市447.82237.1953.042.0汉中市298.06161.0654.022.0安康市252.35122.3548.516.0商洛市211.97112.2252.926.0延安市154.9080.6052.035.0榆林市289.76144.8850.022.0杨凌区9.197.0276.467.0(3)农村供水设施现状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目前,农村供水分为有设施供水和无设施供水两种情况,有设施供水又分为集中供水和分散供水两种形式。集中供水:截止2005年底,全省集中供水工程受益总人口为1256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45.2%(供水到户受益人口948万人,占人口总数的34.4%,集中供水点受益人口308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1.1%)。其中受益人口200人以上或日供水量20m3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11042处,受益人口为1070.53万人,另外全省还建有大量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受益人数为186万人。分散供水:全省有供水设施的分散供水人口为980万人,其中筒井供水人口741万人,引泉供水人口119万人,集雨(窖、窑、坑、塘等)供水人口120万人。全省无供水设施,直接取用江河水、溪水、坑塘水、山泉水的人口为540万人。这部分群众主要分布在一些偏远、分散和没有充足水源的地区。这些地区经济状况一般较差,没有基本的取水设施,只能利用现有的江河水、溪水、坑塘水和山泉水。这些水源受自然环境及人为因素的影响很大,一般水体混浊,浮游生物多,水质很差,遇夏秋干旱季节,水量锐减,塘坑干涸无水可取,下雨时坑塘灌水,水浑浊不堪,需经长时间沉淀后方能利用。2.1.2工程运行管理情况我省农村供水工程点多、面广,水源、水质及工程设施运行条件差异比较大,为了搞好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良性、可持续运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经过长期探索,在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现有农村供水工程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一般都能根据工程大小和受益范围等具体情况,建立管理机构和配备专管或兼管人员,大多数工程制定了包括水源保护、工程维修及水费征收等内容的规章制度或乡规民约。(1)管理形式农村供水工程有专管机构管理、村集体管理、受益户管理和承包经营等主要形式。①跨乡镇、跨村或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产权一般归县或乡所有,由县或乡镇水利管理站成立供水管理站,负责工程的经营管理。②单个行政村的小规模供水工程产权归集体所有,由村里成立专管机构进行管理,或由受益农户组建用水合作组织进行参与式经营管理;部分工程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委托给热心给大家服务、有经验的“能人”管理。③分散供水工程一般由受益户负责管理。受益农户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组建用水合作组织,负责工程运行管理,逐步建立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发展的管理机制。(2)水价及收费根据调查统计,我省大多数集中供水工程基本上都能按照水利部《乡镇供水水费核定原则(试行)》和《水利工程水费核定、计征和管理办法》进行水价核定,并初步建立了有偿供水、以水养水的良性运行机制。水价核定一般包括电费、人员工资和简单修理费等,大修经费则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决议集资解决,基本能够满足工程正常运营需要。在一些特别困难的地方,管理人员工资和管理费用难以靠水费维持的,则给管理人员划出“养水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价格一般在0.5~2.5元/m3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之间。水费收取采取以表计量、按量收费和基本水费加计量收费等形式,以按表计量收费为主。如彬县对农村供水工程统一建立台账,统一收费单据,水费计量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抄收分离,通过严格管理,已基本建立了良性运行机制。旬邑、淳化、富平、大荔、汉台等县(区)通过发放用水许可证、用水明白卡、供水计量卡等措施使老百姓实实在在用水,明明白白交费。2.2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分析近年来,在中央的大力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在农村饮改水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由于受自然条件的限制,农村群众饮水不安全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为进一步摸清全省农村群众饮水情况,2003年到2005年,我省先后两次开展了大规模的农村饮水现状调查。按照水利部、卫生部关于农村饮水安全的四项评价指标核定,截止2005年底,全省仍有1306.74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占农村总人口的47%,其中水质不达标、饮用高氟水、苦咸水的人口有687.73万,水源保证率不达标的有198.9万人,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的有296.73万人,用水量不达标的有123.38万人。2005年底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仅为34%,与东部地区60%以上普及率相比,有很大差距。陕西省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情况见表2-3。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表2-3陕西省农村饮水不安全情况统计表市区名称农村总人口2005年底饮水不安全人口(万人)合计饮水水质不达标水量不达标饮水困难水源保证率低小计氟超标苦咸水Ⅳ类超Ⅳ类地表水细菌超标污染严重其它全省2775.951306.74687.73192.3152.5833.42129.77119.6560.01123.38296.73198.9西安市398.6719998.5917.3929.840.222.8237.0311.2927.7321.9250.76铜川市45.725.0710.330.021.990.596.350.031.354.65.994.15宝鸡市279.24116.9158.2115.446.883.0810.0519.183.5815.5618.6124.53咸阳市388.29167.0394.3335.9641.14  17.230040.8531.85渭南市447.82210.63142.7255.8851.438.5313.846.216.837.3139.2521.35汉中市298.0613780.40.47 7.3446.8312.8212.947.8739.339.4安康市252.3513034.678.181.015.234.117.158.9919.8155.8919.63商洛市211.9799.7559.62.290.54.2834.9712.455.116.5320.7212.9延安市154.974.321.873.227.953.036.450.970.2516.4927.068.88榆林市289.76144.8884.8453.4511.841.124.354.439.6517.4827.1115.45杨凌区9.192.172.17    2.17    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农村饮水存在的主要问题:(1)农村饮水困难人口多。主要分布在白于山区、黄河沿岸土石山区、渭北旱塬和陕南秦巴山区等地。陕北及旱塬地区每逢干旱,水窖干枯,人们只得在远离村庄几公里,甚至十几公里以外的地方取水,人拉畜驮,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一遇冬季,大雪封道、地冻路滑,取水十分困难。陕南山区地形复杂,群众多沿沟坡分散居住,离水源较远,“听水响,看水流,吃水贵如油”的民谣,真实反映出陕南群众的饮水困境。据统计,全省尚有饮水困难人口296.73万人,另外水源保证率低198.9万人、用水量不足123.38万人。(2)中重氟病区人口的改水问题。陕西省是全国最严重的地方性介水氟中毒病区之一,氟病区未改水人口总数还很大。据我省刚刚完成的全省农村饮水现状调查结果分析,至2005年底,全省氟病区未改水人口和已实施改水,由于各种原因目前饮用水氟含量仍超标的病区人口达192.3万人(1.2mg/L以上),占农村总人口的6.9%,其中饮用水氟化物含量超过1.5mg/L的105.88万人,主要分布在西安、渭南、咸阳、宝鸡、商洛、延安、榆林等7市48县。另外根据省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最新筛查,2005和2006年均有新的氟病区被核定,属新增任务,同时氟病区人口基数根据卫生部门筛查工作开展可能会发生变化。(3)饮用苦咸水的问题。我省苦咸水主要分布在渭河以北的渭河一级阶地、二级阶地台塬区和北洛河、延河、无定河、秃尾河及窟野河上游区域。涉及西安市的高陵、临潼、阎良,渭南市的临渭、蒲城、富平,咸阳市的三原、泾阳、武功和乾县、礼泉及泾河川道的彬县,延安市的吴起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志丹、子长,榆林市的定边、米脂、绥德、神木和府谷。截止目前,全省饮用溶解性总固体超标的苦咸水人口达152.58万人,约占农村总人口的5.5%。(4)水质污染问题。据《陕西省水资源公报》(2005年),全省废污水的排放总量为11.07亿吨/年,全年平均超过Ⅲ类标准以上的河长占评价河长的58.7%,比2003年下降了4.9%。受生活生产废污水排放影响,大城市周边及污染河道两边的浅层地下水受到严重污染。农业畜禽粪便的有机污染和农药、化肥的面源污染也越来越严重,导致了一些地方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的逐渐蔓延恶化。目前我省农村饮用水多数没有水处理设施,那些直接从河道、湖泊水库、坑塘、手压泵井等水源取水饮用的农村居民,饮水质量和卫生条件难以保障。我省水资源污染主要有两类:一是微生物普遍严重超标,居民通过饮用、接触易导致痢疾、眼结膜炎等介水传染病流行。二是有机物和重金属含量超标,有机物和重金属污染水的成因复杂,危害也很大,长期饮用可造成体内重金属粒子增加,引发各种疑难病症。如因石油开发污染水源,造成饮用者体内高锰酸钾、亚硝酸盐增加,导致难以医治的慢性中毒疾病等。据统计,全省饮用水源受到不同程度污染的人口达341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12.2%。其中地表水源受污染人口178.61万人,地下水源受污染人口102.3万人。其他水质问题的人口60.09万。(5)老化失修问题。据调查,一些早期修建的农村供水工程由于工程建设标准低,设施简陋,应对干旱能力较弱;个别供水工程管护责任不落实,老化失修严重,加之自然灾害的毁坏,使工程不能正常运行;还有一些供水工程由于水价过低或水费收取困难造成工程难以维系。另外,部分依托厂矿企业供水的村组,因厂矿企业的倒闭、改制、搬迁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停产等重新出现饮水困难。(6)农村排水设施建设滞后。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子依靠村内道路硬化后的排水沟排水,多数农村没有建设公用雨水和污水排水设施,限制了自来水工程的进一步发展。排水设施建设落后,影响着农村居住环境,影响着供水入户工程的建设和服务质量。(7)资金投入不足。由于我省各级地方财力不足,群众自筹能力又比较差,造成工程建设进配套资金难以落实,影响了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3.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3.1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饮水安全事关农村稳定和农民的身心健康,是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现实问题。(1)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是农村群众的迫切需要科学研究表明,人体的65-67%是由水组成的,要维持人的健康基本需求,每人每天至少要得到20升安全饮用水;加上其他日常生活用水,每人每天大约需要50升水;高氟、苦咸、污染等水质问题,严重影响到群众身体健康,导致“因水而苦而病而贫”,据卫生部门统计,我省存在通过饮水发生和传播的疾病有五十多种,由于水污染,癌症等疾病发病率呈上升趋势。水量不足、季节性缺水、取水不便等问题,引发了“吃水贵如油”、“争水抢水械斗”等景象,严重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农村的安定团结。水是人类生存多层次需求中的第一需求。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卫生知识的普及,乡镇居民和农民群众对饮水质量和方便程度的要求越来越高,早日喝上安全卫生的自来水是农民群众多年的迫切愿望。(2)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通过多年的努力,虽然已经基本解决了农村饮水“从无到有”的问题,但大多数农村地区的供水设施及饮用水条件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与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相比,还相差甚远。饮水安全工程是农村重要的基础设施,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构想,最近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因此,必须加快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步伐,保障饮水安全,以满足广大农村群众对安全饮用水的需求,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必要的饮用水保障。(3)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农村饮水工程是农村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性质决定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具有较强的公益性。由于我省农村经济薄弱、农民收入较低,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需要政府扶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涉及到水资源等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配置和保护,也需要政府统一组织和协调。因此,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3.2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有利条件和可行性3.2.1政策环境与经济条件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扶持的政策。200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要将饮水安全工作作为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大投资力度,加快解决。2006年8月份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快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困难的意见》,决定进一步加大农村饮水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资金投入,“十一五”期间,省上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捆绑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每年从以工代赈、扶贫开发、水利建设基金和财政专项资金中整合2亿元,五年共筹集10亿元,用于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同时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级财政收入和农村群众的收入也在逐年增长,各级财政配套和群众自筹的能力也会有所增强,这为全面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3.2.2技术条件(1)我省按照水利部、卫生部制定的《全国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已经完成了农村饮水现状调查的评估工作。全省饮水不安全问题的现状、分布和成因等已经基本摸清。(2)2004年11月水利部《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的颁布施行,为村镇供水工程的规划、设计提供了规范依据。(3)多年农村饮水工作,培养和锻炼了一大批从事城乡供水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一是规划设计技术力量较为雄厚。全省除现有10多个乙级以上从事供水工程设计的设计单位外,各市、县都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单位。二是有大量的施工企业和单位。除了省、市级水利水电和建筑施工企业外,各市、县都有水利工程施工队、地下水工作队、水电安装队以及相应的技术人才,各县水利局下属的自来水公司也均设有管道工程安装队等。这些队伍和人才足以胜任全省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建设任务。三是通过十多年来的城乡供水工程(水厂)的运营管理,锻炼和造就了一批供水工程、水厂运行管理人才。(4)供水工程设计、施工等技术相对较为成熟。供水工程建设所需的材料、设备等价格相对稳定、市场货源充足。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3.2.3管理条件(1)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水利部、卫生部制定印发了《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国债专项资金财政财务管理与监督的通知》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水利部、国家发改委制定了《农村饮水项目安全建设管理办法》;陕西省也制定了《陕西省农村饮改水项目管理细则》、《陕西省农村饮改水项目资金报帐制管理办法》和《陕西省村镇供水工程运营管理办法》等,这些制度和办法将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的规范化、制度化提供充分保证。(2)在以往的实践中,我省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多年以来,我省在农村饮水工程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计划和资金管理、运行管理等方面采取得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措施,如名册管理、公示制、月报制、分级审批制、报账制、集中招标采购、巡回监理、用水户全过程参与等,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这对今后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和指导作用。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4.工程总体规划4.1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政府加快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困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困难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加强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加快解决饮水困难,保障饮水安全为重点,抓住国家和省上加大投入,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有利机遇,立足当地自然条件和水资源分布特点,按照因地制宜、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抓好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水价改革步伐,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可靠的供水保障。4.2基本原则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规划,力争将有限的资金优先使用到群众最需要和最容易见效的地方,同时考虑区域均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4.2.1统筹兼顾、科学规划。按照全省经济发展对水资源的基本需求,把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内容,坚持“近期与长远相结合,用水与节水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依据2005年省水利厅、发改委和卫生厅现状调查结果,参考由卫生部门提供的高氟高砷病区筛查资料。统筹考虑解决缺水、改水村组和学校等公益单位的饮水问题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自下而上科学制定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规划,把项目逐一落实到村。区别城镇与乡村、富水区与贫水区、平原与山区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确定农村饮水工程类型和规模,有效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困难,不断提高自来水入户率和供水保证率。在有条件的地区尽量实施集中供水;在渭北、关中人口居住密集地区,积极发展联乡联村集中供水;在陕南、陕北农户居住相对分散的山丘地区,建设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严重缺乏水资源的地方,大力发展雨水集蓄工程;距县城、集镇自来水厂较近的农村居民点,依托已有自来水厂扩建、改建,延伸供水管线,辐射解决周边农村饮水困难。4.2.2突出重点、分类推进。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区域均衡和板块推进相结合,各市、县各年度任务根据全省各地市饮水不安全人口具体分布情况均衡安排。坚持把解决296.73万农村人口饮水困难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把饮水困难问题突出的白于山区,渭北旱塬和黄河沿岸土石山区作为重中之重,采取“板块式”推进的思路,集中力量,集中安排,打歼灭战,利用2-3年时间实现重点突破。同时对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好、初步设计已经批复的续建工程应优先安排。对省上确定的整县推进试点县区(西安市阎良区、宝鸡市麟游县和杨凌区),“十一五”期间应基本解决群众的饮水不安全问题。4.2.3建管并重、良性运行。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使农民可持续获得安全饮用水。一是保证水源的可持续性。水源布局一定要合理,既要考虑当前,又要考虑长远;既要考虑水量,又要考虑水质。二是保证工程的可持续性。要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和农民的承受能力确定工程建设规模和标准,建设资金要充足,工程要配套,质量要达标。三是保证管理、运行和维护的可持续性。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管理体制和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实行有偿供水,把建立健全多元化的建后管理体系、水质监测体系作为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工程立项、规划、设计、施工、水价核定和管理体制确定等工作阶段,必须推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的工作机制。4.2.4防治并重、保护水源。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紧紧依靠当地政府,依法划定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定保护办法,防止水源受到污染。对集中式供水工程,必须采取水源保护措施,同时加强水质检测,确保饮用水水质达标。4.3目标任务根据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总体规划2015年以前基本解决全省1306.74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建立起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十一五”期间解决657.26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中基本解决296.73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问题。4.3.1建设目标(1)总体目标(2006—2015年)目前,国家计划用三个五年计划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根据省政府的要求,我省加大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提前一个五年计划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即2015年以前基本解决全省1306.74万农村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详见表4-1)。全省农村饮水工程“十一五”及与总目标任务表表4-1单位:万人年份西安市铜川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延安市榆林市杨凌区合计201519925117167211137130100741452.171306201010312.55579.71117365473672.932.17657(2)“十一五”目标(2006—2010年)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根据目前国家确定的我省“十一五”期间农村饮水安全解决人数和省级决定的投资规模,经多方核算,“十一五”期间我省拟解决657.26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中2009年以前基本解决296.73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问题和饮用水氟含量超过1.5mg/L饮水不安全人口的饮水问题(详见表4-2)。所有新建集中供水工程入户率达到70%以上,到“十一五”末自来水普及率达到55%以上。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目标任务表表4-2单位:万人市名饮水困难人口饮用高氟水人口其他人口合计西安市21.9211.3369.75103.00铜川市5.996.5112.50宝鸡市18.6110.8225.5755.00咸阳市40.8517.9720.8879.70渭南市39.2532.3939.36111.00汉中市39.330.0933.5873.00安康市55.899.1165.00商洛市20.722.1624.1247.00延安市27.050.258.736.00榆林市27.1136.19.7972.93杨凌区2.172.17全省合计296.73111.11249.42657.26(3)板块推进目标在“十一五”期间,集中财力,板块推进,优先解决296.73万农村群众的饮水困难问题,力争2—3年内取得显著成效。对于白于山区、黄河沿岸土石山区、渭北旱塬的定边等19个县饮水困难问题突出的县,集中财力,板块推进,2009年内基本完成“十一五”规划内建设任务。对麟游县、杨凌区和西安市阎良区等进行整县推进,基本解决区内饮水不安全问题,至“十一五”末将麟游县、杨凌区和阎良区建成全省农村饮水安全示范县(区)。整县推进试点县目标任务见表4-6。白于山区板块包括榆林市的定边、子洲2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县,延安市的志丹县、安塞县2县,白于山区板块推进目标任务见表4-3。黄河沿岸土石山区板块包括榆林市的府谷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4县,延安市的延长县、延川县、黄龙县、宜川县4县,黄河沿岸土石山区板块推进目标任务见表4-4。渭北旱塬板块包括咸阳市的长武县、彬县、永寿县、旬邑县、淳化县、乾县6县;宝鸡市的千阳县,渭北旱塬区板块推进目标任务见表4-5。白于山区板块推进目标任务表表4-3单位:人名称目标任务市名县名合计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榆林市14990011275440554358750983定边县826006362257342550025004子洲县673004913183211808725979延安市5764616051207792081657646志丹县25875110047871700025875安塞县317715047129081381631771黄河沿岸土石山区板块推进目标任务表表4-4单位:人名称目标任务市名县名合计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榆林市21720018172657667917354089府谷县536004652122371823718474佳县84900562634700352009374吴堡县239003356626471367144清涧县548004538125651860019097延安市1016203325632580285807204延长县3896551541727016541延川县300009524675365197204黄龙县1265598182837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宜川县20000876057205520渭北旱塬区板块推进目标任务表表4-5单位:人名称目标任务市名县名合计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宝鸡市284695561872777276454千阳县284695561872777276454咸阳市4052345000014688414847059880长武县62002100002653325469彬县6527161342713732000永寿县378006373108931000010534旬邑县81000110273664933324淳化县591617835228301483513661乾县1005108631228423284236195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整县推进试点县目标任务表表4-6单位:人名称目标任务市名县(区)名合计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西安市阎良区810002050010100100001512525275宝鸡市麟游县50168428911791115571147011062杨凌区杨凌区217004114889086964.3.2管理目标“十一五”期间,全面推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模式,新建农村供水工程要落实管理主体、明确管护责任,集中供水工程做到成本核算,计量收费,良性运行,逐步建立完善农村供水服务网络和水质监测体系。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5.工程项目规划5.1规划依据(1)水利部颁发的《村镇供水技术规范》(SL310—2004);(2)水利部、卫生部颁发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3)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4)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规划编制大纲》;(5)省政府《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困难问题的意见》、《关于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通知》;(6)陕西省发改委、水利厅《关于加快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前期工作的通知》;(7)各市编制的《2005年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报告》、《“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规划》、《乡镇供水2010年发展规划》、《农村饮水安全“十一五”规划》和陕西省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编制的《陕西省农村饮水现状调查报告》、《陕西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十一五”规划》,以及省水利厅编制的《陕西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十一五”实施规划》等。5.2规划标准农村饮水安全的标准依据水利部、卫生部颁发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5.2.1水质标准大型集中供水工程(跨乡镇供水),供水规模为1000吨/日或供水受益人口10000人以上的供水水质应基本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中型集中供水工程(乡镇供水),供水规模500—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1000吨/日或供水受益人口5000—10000人的供水水质须达到《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二级要求;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跨村或单村供水),供水规模500吨/日以下或供水受益人口5000人以下的供水水质须达到《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三级的要求;分散供水工程(单户或联户供水)应采用简单的消毒措施,水质参照《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三级要求执行。5.2.2水量标准根据水利部颁发的《村镇供水技术规划(SL310—2004)》和我省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用水量指标参照表5-1进行规划:表5-1集中式供水工程最高日生活用水量表区域集中式供水工程最高日生活用水量标准(人.L/d)居民综合其他用水量管道损失水量陕北40-60(集中供水自来水到户)综合用水量15%综合用水量10%关中50-70(集中供水自来水到户)综合用水量15%综合用水量15%陕南50-80(集中供水自来水到户)综合用水量15%综合用水量15%分散式供水工程最高日生活用水量标准(人.L/d)全省25—40在缺水地区,要充分考虑已有水源的再利用和群众实际用水习惯,应从低确定供水定额,优先解决群众的生活用水,家畜及其他用水户是否考虑应慎重分析确定。5.2.3水源保证率陕北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白于山区、黄河沿岸土石山区)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0%,在特别干旱年份,确保群众有取水水源。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关中地区(渭北旱塬、关中平原)和陕南秦巴山区的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5%。5.2.4供水方式关中地区规划的乡镇供水和1000人以上的项目都要建设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到户率要达到70%以上,集中供水点的人工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5分钟。陕北、陕南地区500人以上的项目也以建设集中供水工程为主,供水到户率达到70%以上。集中供水点的人工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5.3供水水源选择5.3.1供水规模预测(1)经济指标规划依据:《陕西省国民经济“十一五”规划及到2015年规划纲要》;(2)规划水平年:现状年2005年;规划水平年2015年;(3)供水人口指标:以2005年底农村人口为基数,按6‰人口自然增长率,计算规划水平年2015年供水人口;(4)用水定额:陕北白于山区、黄河沿岸土石山区分散型工程按人均用水量30升/人·日,单村集中供水工程按人均用水量50升/人·日;关中地区按人均用水量60升/人·日;陕南按人均用水量70升/人·日考虑,大家畜的用水量按50升/人·日,同时考虑其他用水量和管网漏失水量;(5)需水量预测结果需水量预测结果为44.1万m3/日(陕北为6.44万m3/日,关中为24.58万m3/日,陕南为13.08万m3/日)(详见表5-2)。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需水量预测表表5-2单位:处、m3/日名称合计地表水地下水收集雨水处数需水量处数需水量处数需水量处数需水量全省合计10526440990456512973352583025717038686关中西安市5618648859337250283116  铜川市1829027134611335258113333宝鸡市73230250303809942822134117咸阳市7734989710727354941928406渭南市7786744174748962457897802055杨凌区182668  182668  陕南汉中市14175291672422709548285981451609安康市156549705122239988305875538962商洛市1012282149032623418422911558陕北延安市130220942487655061313665202727榆林市218643442649910714323331610510195.3.2水源论证根据陕西省2005年水资源公报及水资源综合规划等有关成果,全省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为425.75亿m3,地下水天然资源量为161.11亿m3,地下水与地表水之间的重复计算量为141.86亿m3。全省水资源总量为445.0亿m3。按自然区,关中为82.03亿m3,占全省的18.4%;陕南44582.03314.5848.40100200300400500全省关中陕南陕北水资源总量柱状图单位:亿m3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314.60亿m3,占70.7%;陕北48.4亿m3,占10.9%。统筹考虑生态环境需要及开发利用条件,初步估算结果,我省水资源利用潜力平均为87.9亿m3,其中关中11.2亿m3,陕北8.8亿m3,陕南67.8亿m3。现对全省关中、陕北和陕南供水水资源情况论述如下。(1)关中地区关中是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区域,同时又是全国最严重的资源性缺水地区之一,地表水开发不平衡,地下水开发过量,关中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应以节水为主,调整地下水开发布局,加大雨、洪水资源利用和中水回用,对严重超采区回灌补源,以流域为单元核定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进行总量控制,适度开发,并积极开展跨流域调水工程建设。地表水资源除洛河、泾河及部分南山支流还有部分开发潜力外,其他河流已接近极限。地下水资源除渭北部分灌区及黄、渭、泾、洛等傍河地段尚有部分潜力,可作为城镇生活用水外,大中城市及工矿区地下水源地超采严重。渭北岩溶水水质优良,但数量有限,仅可作当地城镇和乡村生活水源。农村供水以解决群众饮用污染水、苦咸水、高氟水和渭北农村缺水为主。以开采深层地下水水源为主,结合其它可利用的地表水(如水库等)。工程布局上,以乡镇为中心辐射农村,建设集中连片供水工程。根据需要分期开发沿黄、沿渭傍河地下水、渭北“380”岩溶水,作为城镇、农村生活用水水源。(2)陕北地区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陕北干旱缺水,生态环境脆弱,陕北地区作为能源重化工基地,用水增长很快。受制于区内脆弱的生态环境,在水资源配置上,要因地制宜,增加蓄水,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无定河及其支流榆溪河、秃尾河有一定开发潜力,可作近中期水源。南部山区地下水贫乏,只能零星开发;北部风沙滩区浅层地下水有一定潜力,但与生态环境密切相关,不适宜作集中供水水源用于工业和城市供水,只能用于群众生活及少量农田灌溉。西部靖边、志丹下白垩系砂岩地下水有一定开发潜力,应在查清的基础上利用。府谷黄河滩地浅层水和岩溶水比较丰富,可用于城市、生活和工业。农村供水主要是解决群众饮用高氟水、苦咸水问题,以集雨建窖为主,同时结合其它可利用的水资源(如深层地下水、水库、沟泉等)等。工程布局上,主要采取凿井或傍河集水廊道,有条件的地区尽可能利用泉溪、已成水库或其它饮水工程;以单村供水工程为主,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集中供水工程。2006~2015年期间,在丘陵沟壑区积极发展小型蓄、引、提工程,和雨水集蓄工程,解决村镇生活用水,并发展小片灌溉。开发府谷岩溶水、黄河滩地地下水、吴起等地洛河组砂岩地下水、分散少量开发榆林风沙滩区地下水,用作农村生活和小片灌溉用水。(3)陕南地区陕南地区河流众多,水资源相对比较充沛,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和省内南水北调的水源地。水资源开发利用和配置,要结合水力资源开发,兴建蓄水工程,统筹兼顾,综合利用。在低山丘陵区大力发展水塘和小型蓄、引、提工程,相互串联,长藤结瓜,形成“小工程大群体”供水系统。合理开采汉中、月河、商丹等山间盆地的地下水。农村供水主要是解决局部缺水和群众饮用污染水问题。以引用山泉、溪流、库塘等地表水水源为主,大力发展水塘和小型蓄、引、提工程,结合利用地下水等。工程布局上以建设乡镇或单村集中供水为主,有条件的形成集中连片供水工程。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本规划农村供水工程年最大供水量为1.625亿m3,不足总水资源量的1%,相当于全省水资源利用潜力的2%,不会对全省总体水资源构成较大的影响。另外,农村饮水工程在布局上具有的分散性和单项工程取水量相对很小的特点,因地制宜的开发利用当地的地表水、地下水、傍河水和岩溶水等完全能够满足规划工程的需要。同时,根据《水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农村饮改水工程的水源是能够得到保证的。5.3.3影响水源水量、水质保证率的因素分析我省南北地形差异很大,水资源的分布也严重不均,水源井违规乱建、超量开采和水土流失等因素造成水源涵养能力下降,在干旱季节,河水减少,甚至断流,地下水位下降,供水水源不足;在灌溉季节,工农业争水,造成坑塘、山泉、浅井水量减少、甚至干枯,使一些农村饮水工程水源地水量不足。大量开采地下水引起水位下降,地下水流加快,对周围地层中的钙、镁和盐类溶解能力不断增加,导致地下水硬度逐年增高,PH值逐年降低,致使水质恶化。由于生活、工业和农业等“三废”通过污水河、渠、坑塘的下渗、补给含水层,将部分呈可交换的重金属及化肥、农药等污染物带入含水层,使地下水矿化度、硬度、氯化物和硝酸盐含量增加,出现病原体,引起水质恶化,从而影响水源的正常功能。5.3.4水源保证措施(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订《陕西省村镇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办法》,做到饮水工程水源保护有法可依。(2)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继续大力推进重点流域和区域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加强渭河、黑河、泾河、洛河、延河、汉江和丹江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降低江河污染,有效保护水质。(3)加快集中供水项目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禁止从事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新建和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因地制宜地进行水源安全防护、生态修复和水源涵养等工程建设,防止水源枯竭和水体污染。(4)要加大水源地及其汇水区污染治理力度,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大畜禽养殖污染、城乡污水和垃圾治理力度,保证饮用水水质。(5)要切实加强地下水水源保护,地下水超采地区,要认真落实禁采、限采措施,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防止地面沉降和减轻地下水污染。(6)编制村镇供水工程中长期水源保护方案和污染水治理规划。5.4工程分类及建设内容5.4.1工程分类本规划对工程项目按四种类型进行划分:(1) 乡镇供水工程:工程规划范围中包含乡镇政府所在村的工程,属于乡镇供水工程;(2)  关中地区1000人以上或陕北陕南500人以上的村级集中供水工程;(3) 关中地区1000人以下或陕北陕南500人以下的村级集中供水工程;(4) 分散供水工程,包括水窖、手压泵、土井等单户或联户供水工程。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5.4.2建设内容5.4.2.1集中供水工程(1)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内容及工艺流程我省常用供水工程工艺根据水源可分为机井提水、泵站傍河取水、自流引水工程和集雨蓄水工程等形式。各市都是在对本地区高氟水、苦咸水、污染水成因及分布进行普遍调查和分析各种现有资料的基础上,根据水源条件和经济条件以及以往解决饮水困难的经验,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按照有利于水资源保护和工程良性运行,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的原则,因地制宜规划工程建设内容(详见各市规划)。首先,充分利用已成的城乡供水工程延伸管网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其次,利用现有的水库,农灌井作为水源,有效降低工程投资;第三,摸清现有供水工程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改造完善措施,提高供水标准和质量。集中供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工程、取水建(构)筑物、输水工程、净水(包括消毒)工程、二泵站、调蓄(调压)构筑物、配水管网工程、入户工程以及输配电工程等;管理设施包括建设管理用房,管理办公设备、必要的计量和信息化管理设施,较大规模的集中供水工程中可设置常规水质化验室。另外还有水源保护和设施保护措施,如围墙等建设内容。各部分建设要符合《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的要求。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集中供水工程给水工艺流程示意图①机井供水工程消毒井泵水塔管网农户农户调蓄调压或二次加压②引泉供水工程消毒引泉调蓄池管网农户泵站③地表水源供水工程消毒调蓄调压地表水水处理设施调蓄池管网农户泵站二次加压备注:虚线部分表示不同工艺可选部分(2)集中供水工程规划主要项目按照统一规划,规模建设的原则,“十一五”期间,发展联乡、联村集中供水工程9159处,解决622.47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按照集中供水工程类别包括:①乡镇集中供水工程566处,解决101.8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②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关中地区1000人以上或陕北陕南500人以上的村级集中供水工程2490处,解决321.1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③关中地区1000人以下或陕北陕南500人以下的村级集中供水工程6103处,解决199.4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全省及各市其具体工程规划项目:①乡镇供水工程凡工程规划范围中包含乡镇政府所在村的工程,都属于乡镇供水工程。共规划项目566处(见表5-3),解决101.8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十一五”乡镇供水工程规划项目表表5-3市名工程处数(处)规划解决人数(人)总投资(万元)备注:乡镇人口陕西省566101856441961446889西安市292504021035140080铜川市927512115816154宝鸡市4480263326936168咸阳市2659573240449862渭南市54177489744588723汉中市77123961488066600安康市118131554550449136商洛市12094405396368140延安市19227989118412榆林市6640599166519414杨凌区4100084104200②关中地区1000人以上或陕北陕南500人以上的村级集中供水工程;共规划项目2490处(见表5-4),解决321.1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十一五”村级集中供水工程规划项目表(1)表5-4市名工程处数(处)解决人数(人)总投资(万元)备注陕西省24903211781133479西安市24062668926049铜川市18314981384宝鸡市1582403839930咸阳市32452144521730渭南市31670146429658汉中市42534641313472安康市2752140949208商洛市30824081410166延安市133722202889榆林市2892107298745杨凌区46032247③关中地区1000人以下或陕北陕南500人以下的村级集中供水工程;共规划项目6103处(见表5-5),解决199.4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十一五”村级集中供水工程规划项目表(2)表5-5市名工程处(处)规划解决人(人)总投资(万元)备注陕西省6103199432783390西安市2851525576473铜川市100436921936宝鸡市4872169078979咸阳市3852097758847渭南市3071702447284汉中市7122051508102安康市96124518910551商洛市4861078974579延安市8302116998769榆林市154142555717639杨凌区95660232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5.4.2.2分散供水工程分散供水工程包括水窖、手压泵、土井等单户供水工程。“十一五”期间,共规划分散供水工程1266处(见表5-6),解决34.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表5-6“十一五”分散供水工程规划项目表市名工程处数(处)规划解决人数(人)总投资(万元)备注陕西省126634796215597西安市铜川市5122298904宝鸡市3112447517咸阳市256188260渭南市90608032548汉中市192544763274安康市201591632547商洛市91268841253延安市307532832128榆林市278524202167杨凌区5.4.2.3农村用水安全监测中心在全省范围内的水利部门管理的自来水公司内增设农村用水安全监测中心,共计101处,每处投资20万元,用于设备配置和人员培训。农村用水安全监测中心通过培训人员,增加化验设备达到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认证。工程建设利用水源的水质检测化验工作由该县农村用水安全监测中心,以提高检测工作的科学性,确保利用水源的安全,达到建设饮水工程的目的。同时对全县其它供水工程的水质进行经常性的监测化验服务。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6.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6.1投资估算6.1.1投资估算方法6.1.1.1典型工程人均综合投资估算法由于农村饮水项目规模小、数量多,本规划采用典型工程人均综合投资指标估算法,进行投资估算。典型工程人均综合投资估算法,是“十五”农村饮水解困项目、“氟病区改水项目”和《2005—2006年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程规划》项目实施中普遍应用的投资估算方法。人均综合投资指标确定原则: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型、有代表性典型工程的工程总投资和人均投资,估算出不同地区、不同类型规划项目的人均投资和总投资。总投资由工程费、其他费和预备费三部分组成。6.1.1.2典型工程选取的原则根据我省的地形、地貌特点,全省分为陕北、关中、陕南三个项目分区,其农村供水工程主要类型各不相同,陕北以小高抽、机井供水为主,关中以开采岩溶水、机井供水和小高抽为主,陕南以井水、河溪水为主,同时三个分区均分布水窖(窑)等分散供水工程。为了保证典型工程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在选取典型工程时遵照以下原则:(1) 地域代表性,陕北、关中、陕南均选取不同类型的典型工程。(2) 水源多样化,选择地表水、井水、泉水;抽水、自流供水、雨水等不同水源。(3) 标准和规范性,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体现饮水安全项目对水质、水量及供水方便程度的新要求,必要的净化、消毒设施,水质化验措施,水源保护措施要健全,供水标准以供水到户为主。6.1.2典型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原则和依据典型工程投资估算编制依据《陕西省水利水电工程概算编制办法》(陕计项目〔2002〕104)和《陕西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0)、《陕西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陕西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陕水计〔1996〕140号)进行编制。输配电工程参照各地市电力部门近两年建设的农村饮改水工程电力投资,同时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的输配电投资作为本次规划工程估算投资。6.1.3人均综合投资分析全省共选取典型工程105处,包含了不同地区不同工程类型。经分析,全省人均投资为421元。人均综合投资基本情况见表6-1。表6-1人均综合投资分析结果汇总表市县名称典型工程处数人均综合投资(元)各市上报省级规划陕西省105421西安市10417.3418铜川市10463.7437宝鸡市10411.0417咸阳市10418.8420渭南市10423.7425汉中市10408.7410安康市10445.3431商洛市10456.6428延安市10430.4415榆林市10420.0418杨凌区5430.0419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按照核定的人均投资,我们对各市上报项目的投资进行了修正调整,主要是对人均投资偏高的项目投资进行了调整。6.1.4总投资估算根据项目估算,“十一五”期间解决657.26万饮水不安全人口的饮水问题,共需资金27.64亿元(详见附件2)。根据水利部关于农村供水工程的有关规定,工程总投资包括工程费、其他费、预备费等项费用。其中,工程费包括各单项工程的建筑工程费、设备费及工器具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由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勘察与设计费(含规划设计费)等项组成,其取费率按有关投资估算编制办法规定计取。规划阶段单项工程的投资按照人均投资计算,项目实施阶段,单项工程的总投资和补助额度由审批后的初步设计概算确定。6.2资金筹集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05〕920号)要求,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由中央投资、省级整合资金、市县配套、群众自筹组成;同时通知要求各省“要安排好与中央投资相配套的资金,省级安排的资金不低于地方配套资金的30%”。按照以上意见,中省、市县和群众分别占总投资的76%、10%和14%的筹资比例,解决657.26万人需要总投资27.64亿元,其中中省投资21.01亿元、市县配套2.76亿元、群众自筹3.87亿元。对于各地超规划实施部分,由各地自筹资金解决。详见表6-2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项目资金筹措表表6-2地市名称解决人数人均投资(元/人)投资(万元)小计中省(76%)市级(5%)县级(5%)群众(14%)(1)(2)(3)(4)(5)(6)(7)(8)陕西省6572634421276448210100138221382238703西安市10296484184301232689215121516022铜川市12500043754614150273273765宝鸡市5500004172293517431114711473211咸阳市7969814203350125461167516754690渭南市11100004244715535838235823586602汉中市7300004102994922761149714974193安康市6500004312801021288140114013921商洛市4700004282010115277100510052814延安市36000041514957113687487482094榆林市7293054183045723147152315234264杨凌区217004199106914545127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6.3年度计划及资金筹措年度计划坚持区域均衡和板块推进相结合,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在优先解决饮水困难问题,2009年以前基本解决饮水困难板块296.73万人的饮水问题的基础上,根据全省各地市饮水不安全人口具体分布情况,全省范围内均衡安排各年度计划。对省上确定的整县推进试点县区(西安市阎良区、宝鸡市麟游县和杨凌区),“十一五”期间应基本解决统计在册群众的饮水不安全问题。2006年投资3.56亿元,解决85.02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中投资1.81亿元,解决43.13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需要中央投资2.35亿元,省级投资0.357亿元,市县配套0.357亿元,群众自筹0.499亿元。2007年投资7.1亿元,解决168.74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中投资5.02亿元,解决119.17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需要中央投资1.91亿元,省级投资3.49亿元,市县配套0.71亿元,群众自筹0.99亿元。2008年投资7.39亿元,解决175.35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中投资5.27亿元,解决124.86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需要中央投资2.21亿元,省级投资3.41亿元,市县配套0.74亿元,群众自筹1.03亿元。2009年投资5.51亿元,解决131.03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中投资0.41亿元,解决剩余9.57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需要中央投资2.24亿元,省级投资1.95亿元,市县配套0.55亿元,群众自筹0.77亿元。2010年投资4.07亿元,解决97.23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需要中央投资2.69亿元,省级投资0.41亿元,市县配套0.4亿元,群众自筹0.57亿元。(年度投资详见附表2、3,年度资金筹措详见表6-3)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分年度资金筹措表表6-3年度解决人数(人)资金筹措(万元)总计中央解决规模省级解决规模总计中央省级市级(5%)县级(5%)群众(14%)合计中央项目配套省级投入(1)(2)(3)(4)(5)(6)(7)(8)(9)(10)(11)(12)合计6572634411007224631002764471140539613017275788091380413804386502006年8502148502143562523485357435741785178549992007年168740268740210000007105719162348852889319963544354499222008年175348579348596000073922221523409633353071636823682103102009年1310289807189503005511722425194883391160972751275177022010年972292972292407232683540874087204220425717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7. 经济和环境影响评价7.1效益分析7.1.1社会效益分析实施饮水安全项目的主要目标是:改善农村地区供水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村群众生产和生活条件,增强人民体质等,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因而项目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将极大地改善高氟水、苦咸水、污染水及严重缺水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群众健康水平,解放生产力,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推动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快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改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同时,该项目的实施也有利于发展水利行业经济,加强水利基层队伍建设,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一项基础工程,有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实施饮水安全项目具体社会效益如下。“十一五”期间,将建设各类工程10526处,总供水规模44.1万m3/日,解决657.2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占饮水不安全人口总数的50%,全省自来水普及率由目前的34%提高到45%。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效果表表7-1单位:万人序号年份合计饮水困难高氟水其它备注(1)20151306.74296.73192.3817.71(2)2010657.26296.73111.11249.42“十一五”占总目标的%50%100%58%31%(2)/(1)从表7-1可以看出,“十一五”期间,296.73万饮水困难问题基本解决,高氟水问题解决58%,其他饮水不安全问题解决31%以上,完成657.26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占总目标50%。“十一五”期间,完成了重点解决饮用水中氟含量大于1.5mg/L、溶解性总固体大于2g/L、耗氧量(CODMn)大于6mg/L、致病微生物和铁、锰严重超标问题,兼顾解决水量不足、水源保证率低的问题。工程范围内中小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也纳入规划中解决。7.1.2经济效益分析根据《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94)第2.3.6条的规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效益主要应考虑下述的三个方面。(1)减少医药费支出。由于我省农村供水设施简陋,普遍缺乏水处理设施和消毒措施,饮水水质问题突出,使群众的身体健康受到了较大影响。项目区地方性氟中毒严重、肠道病感染率和菌痢发病率较高,该规划实施后,将减小这些介水疾病的发病率,减少医药费支出。项目实施后,项目区人均年减少医药费支出在30元以上;另据调查,项目受益区群众吃上洁净水后,使肠炎发病率下降87.8%,痢疾发病率下降80.4%。综上所述,本规划实施后,按人均年减少医药费30元计,年减少医药费支出约为1.97亿元。(2)省工效益。由于我省农村供水设施简陋,普遍存在季节性缺水问题,缺水季节群众往往要到较远的地方取水或买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水,占用大量的劳力,本规划实施后,可解放劳动力用于农业生产、外出务工等创收,同时也减少买水支出。只是部分氟、砷、铁锰超标区和苦咸水地区,不存在水量问题,饮水安全工程实施后省工效益不明显。据各地典型调查统计分析,大部分农村饮水工程建成后,人均每年节省运水的劳力、畜力、机械和相应的燃料、材料费用为45~65元;按一个工日10元计算,户均节省1300元。本规划实施后,按50%的农户具有省工效益,人均省工效益45元/人/年计算,年省工效益约为1.48亿元。(3)庭院经济增收效益。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将进一步推动部分农户的家庭养殖业和庭院经济发展,尤其是山丘区群众,据典型调查统计分析,年人均增收20-35元。本规划实施后,按35%的农户具有庭院经济增收效益、年人均增收25元计算,年庭院经济增收超过5500万元。综上所述,本规划实施后,估算年经济效益综合为9.6亿元。此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在增加农民收入,刺激农村家庭需求的同时,将会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文明程度,从而改善农村生活生产条件。7.2环境影响评价(1)社会环境评价。本规划饮水安全项目的实施,解决农村群众饮用高氟水、苦咸水、污染水及局部地区严重缺水的问题,改善农村群众饮水水质,保证了饮水安全,在很大程度上解放农村劳动生产力,增加项目区群众收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项目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显著。(2)水资源环境评价。本规划农村供水工程年最大供水量为1.625亿m3,不足总水资源量的1%,相当于全省水资源利用潜力的2%,不会对全省总体水资源构成较大的影响。且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区地貌多为土石山区、黄土台塬、渭北旱塬,人口居住分散,项目点多面广、较为分散,用水开采量相对较少,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对水环境影响很小。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用水量基本为实耗水量,对较大有一定规模的乡镇集中供水项目,只要结合城镇建设完善排(污)水基础设施,基本不会对环境及水资源产生较大影响。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3)生态环境评价。规划项目实施后将显著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水源水环境的保护以及工程配套的绿化,有益于水土保持、环境绿化和生态环境改善,对于防止水土流失、调节区域小气候也会产生积极的影响。(4)建设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在施工期,施工中的开挖、弃渣堆放、噪声会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但影响是暂时的且可通过一定措施予以减免。施工也会带来少量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但范围和程度都比较小,可以通过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控制施工时间,减轻机械设备噪音;对建筑、生活垃圾分类运送垃圾场集中处理等有效措施防治污染、保护生态,减小或避免其影响。从以上几方面环境影响分析,总体上讲,农村饮水安全是一个以正环境效益为主的非污染项目,不存在制约项目实施的环境因素。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8.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以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为目标,以提供优质供水服务为宗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农村供水工程特点、产权归属明确、管理主体到位、责权利相统一、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工程可持续利用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社会化服务保障体系。8.1建设管理农村饮水工程参照基本建设项目,以县为主,抓好农村饮水工程项目实施和管理。严格按照《陕西省农村饮改水项目管理细则》、《陕西省农村饮改水项目资金报帐制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各级政府的责任,逐级签定责任书,层层夯实领导与部门责任。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检查监督调研,督促和指导各地开展工作。新建与改造相结合,充分发挥现有设施作用,认真做好单项工程前期工作,分级负责把好设计审批关、技术指导关、建设质量关、竣工验收关。对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对小型饮水工程建设,组织专业队伍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对农户自建、自用、自管的零散工程,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强农村饮水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未经竣工验收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要责令重建整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浪费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8.2管理体制供水项目建成后均要确定责任主体,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集中供水工程建成后,均要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以国家和集体投资为主兴建的乡镇集中供水工程,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乡镇政府组建水管单位负责运行管理。集体投资兴建的单村集中供水工程,由村民委员会或工程受益范围内的用水合作组织负责管理。由社会投资者投资兴建的集中供水工程,由业主负责管理。分散供水工程由受益户负责管理。大力推行用水户参与管理的模式,成立以用水户为主体的用水合作组织,切实赋予用水户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用水户的责任感,使用水户能够把供水工程当作自己的财产来管护。8.3运行机制农村供水工程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首先应保障供给,体现公益性、服务性,也应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建立灵活有效的工程运行机制,增强经营管理活力,保证工程良性运行。(1)合理确定水价,强化水费计收和管理。首先要成本核价,分类定价。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水价,并根据供水成本、费用及市场供求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对贫困农民实行水费减免政策,对二三产业供水实行成本加利润,利润部分补贴生活用水水费收入的不足。其次是要末端收取,加强监管。供水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推行水费民主决策制度,保证水费的合理、高效利用。建立严格的工程折旧费、维修养护费管理制度,保证资金安全和专款专用。定期对水价、水量、水费收支特别是工程折旧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政府、用水户及社会监督检查。承包费、租赁费要专户储存,用于工程的大修、改造。(2)建立以聘用制为基础的责任制、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供水单位应实行定岗聘用,强化管理。要参照水利部颁发的《村镇供水站定岗标准》确定管理人员人数。积极推行目标责任制,单位负责人通过公开竞争方式选任,或因地制宜地采取承包、租赁等经营方式,定期考评。其他岗位人员要统一考试,按精简高效原则定岗择优聘用,持证上岗。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减少冗员,降低工程管理和运行成本。建立合理的分配机制,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把职工收入与岗位责任和工作绩效紧密联系起来。(3)建立有效的约束监督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门是供水工程的行业指导单位,工程管理委员会、用水合作组织、供水单位接受行业指导的同时,也接受卫生、物价、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用水户和社会的监督、质询和评议。供水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在确保安全生产和正常供水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4)加强用水管理,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供水单位要优先保证工程设计范围内居民生活用水需要。在水资源条件允许的条件下,经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扩大供水范围。供水单位要对用水户逐户登记造册,与用水户签订供用水合同,并发放用水户手册。用户改建、扩建或拆迁用水设施,要经供水单位批准,由专业人员实施。新增用水户要向供水单位提交书面用水申请,办理上户手续。要积极推广和使用节水技术、产品和设备,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在缺水地区,逐步实行用水定额管理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通过技术、经济等多种措施,推行节约用水。8.4供水服务体系及应急机制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农村供水工程量大面广,特别是相当多的单村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由用水户直接管理,专业化管理程度低,有必要建立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保障体系,向供水单位和用水户提供技术服务。县、乡两级可以组建由供水单位自愿参加的供水协会。供水协会以服务为宗旨,指导会员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总结推广管理经验,提供信息、技术和维修服务等。逐步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监测体系。以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站为依托,分区域设立监测点,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及时掌握饮用水水源环境、供水水质状况。对小型和分散供水工程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县乡政府根据水资源条件,制定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建立技术、物资和人员保障系统,落实重大事件的值班、报告、处理制度,形成有效的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当原水、供水水质发生重大变化或供水水量严重不足时,供水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9.工程实施保障围绕省政府《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快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困难的意见》和“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发展部署,制定各项保障措施,加大实施力度,切实形成有利于良性发展的新体制和新机制。9.1组织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省上已经成立了省水利厅、发改委、财政厅、扶贫办、卫生厅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农村饮水工程总指挥部”,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水利厅,加强省级农村饮水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市县也要建立一把手抓农村饮水工作的工作机制和组织保障,要加强对农村饮水工作的领导,强化宏观管理能力。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地方、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协同,共同推动《规划》的组织实施。(2)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把农村饮水工作纳入政府任期目标考核内容,县政府与市政府,市政府与省政府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部门责任,对规划中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列入相关单位、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每年需要重点推进的重大事项,落实到牵头及责任单位,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3)建立健全督查考评机制。完善规划实施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年度及阶段性考评。切实加强督促检查,把这项惠及广大群众的民心工程抓实抓好。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4)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各种媒体,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对规划计划进行公示,加强规划实施宣传,让更多的社会公众通过法定程序和渠道参与规划实施的决策和监督;提高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受益主体参与项目实施范围和积极性,推进公众参与规划实施的规范化、制度化。9.2政策保障(1)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在争取中央更大支持,省级不断加大投入的基础上,各市、县(市、区)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重点向农村倾斜,确保农村饮水工程建设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同时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好、引导好、保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坚持“一事一议”的原则,广泛发动群众踊跃投工投劳建设农村饮水工程。(2)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农村饮水建设对人才的需求,构筑完善的人力资源配置体系,优化提升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结构,重点培养、引进符合新时期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急需的懂技术、会管理的复合型的人才,加强对先进管理理念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工作的管理和引导。各级应安排相应比例的资金用于农村饮水项目人员培训、技术审查、专题研究、技术推广、检查评估等项目管理工作,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3)切实加强水源保护。饮用水源安全是保障饮水安全的关键。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力推进重点流域和区域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快集中供水项目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依法加大水源地及其汇水区污染治理力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加强地下水水源保护和二次污染预防,做好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缺水地区,有限的水资源必须优先用于保障饮水安全。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9.3项目保障(1)注重加强项目衔接。“十一五”期间,省上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捆绑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每年从以工代赈、扶贫开发、水利建设基金和财政专项资金中整合2亿元,五年共筹集10亿元,用于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资金涉及多个部门,同时全省也将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实施一批其他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及产业发展等重大工程项目,在项目实施当中,各部门间要加强衔接,避免重复建设,避免建设性设施毁坏。(2)合理安排建设时序。根据“十一五”农村饮水工作的指导思想,“板块式”推进白于山区、黄河沿岸、渭北旱塬三个饮水困难问题突出地区群众饮水困难问题,同时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统筹安排工程建设进度。2009年以前,解决以上三个板块19个县96万群众的饮水困难问题,在此基础上,全面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要做好农村饮水安全整县(区)推进试点工作,省上重点抓好麟游县、杨凌区和西安市阎良区的整县(区)推进示范,“十一五”期间全部解决区域内群众饮水不安全问题。(3)优化项目审核管理。以县为主,抓好农村饮水工程项目实施和管理。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积极推进项目审批制度优化;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的审核监督,按照《陕西省农村饮改水项目管理细则》要求,对中、省补助资金,继续实行农村饮改水项目资金报帐制,规范建设资金的使用;制定实施项目建设质量保障、安全保障、工期保障,做到基础设施项目适度超前,产业发展项目确保重点,公共服务项目优化布局。国—55—国 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附表:附表1: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项目受益人口表附表2: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年度建设规模表附表3:陕西省“十一五”解决饮水困难年度建设规模表附表4: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项目汇总表附件: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表国—55—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