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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新财购-2017-165(第一标段:凿井工程)招标单位: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零一七年七月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0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9第七章图纸30第六章技术标准及其要求31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2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就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单位前来报名。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2.2招标编号:新财购-2017-1652.3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6质量要求:合格2.7招标范围:新郑市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共涉及辛店镇裴商庙村、龙湖镇梅山村、郭店镇小司村3个乡镇3个贫困村及武岗村(非贫困村,武岗和小司联村供水工程,人口3008人),受益群众7978人,其中贫困人口302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打机井,购置潜水泵、除氟设备、消毒设备、气压罐,新建管理房、铺设管道、配送低压电缆、新建水源标识牌等。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3个施工标段。第一标段:凿井工程,新打供水井3眼;第二标段:管网与设备安装工程,管网及机电设备购置安装;第三标段:土建工程,建设水源井管理房、水源保护标识牌安装。2.9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3.报名条件:3.1报名企业须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3.2第一标段报名企业须具有水井凿井施工企业壹级资质,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证;第二标段报名企业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第三标段报名企业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3.3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等渠道查询)。4.报名须知: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第一标段投标企业须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审核;第二、三标段投标企业须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审核;4.3以上相关证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4.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报名时间: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7日17:00止。6.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缴纳:(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贰万元人民币;第二标段:壹万伍仟元人民币;第三标段:壹万元人民币。标书费:伍佰元/份。6.2缴纳方式:以转帐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6.3保证金缴纳日期: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7日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6.4标书费缴纳日期: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7日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网上报名”一栏功能选项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报名无效。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二)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银行账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缴纳帐户)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缴纳帐户)(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7.投标文件接收信息:7.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8月8日上午09时30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内规定的时间为准);7.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联系人:崔先生电话:18530945609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付女士电话:153937097090371-69907099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联系人:崔先生电话:185309456091.1.3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付女士电话:153937097090371-699070991.1.4项目名称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1.1.5建设地点新郑市境内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1.3.2计划工期9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1.3.4标段划分第一标段:凿井工程,新打供水井3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1、报名企业须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2、第一标段报名企业须具有水井凿井施工企业壹级资质,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证;3、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等渠道查询)。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7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图纸、答疑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1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后24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后24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贰万人民币;标书费:伍佰元/份;2、缴纳方式:以转帐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3、保证金缴纳日期: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7日17时。(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4、标书费缴纳日期: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7日17时。(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网上报名”一栏功能选项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报名无效。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二)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银行账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缴纳帐户)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缴纳帐户)(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本,副本肆本,电子文档U盘一份(电子文档单独密封)。3.7.5装订要求胶装成册4.1.2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字或盖章)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新郑市中兴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五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5开标室5.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由监督机构和投标单位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等方面专家4人(其中经济2人,技术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参与评标的招标人代表委托本单位工作人员担任。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3名7.3.1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供应商应当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账户名:新郑市财政局财政专户账号:1702024129300030091开户行:工行新郑支行金额:中标价的10%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7.4签订合同招标人依据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或履约保函原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1、本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410480.00元人民币,报价高过招标控制价按废标处理。2、最终资金支付以审计决算报告为准。3、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4、招标文件只对中标人发出书面通知,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解释,中标人应缴纳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招标代理费计取标准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取;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豫发改收费[2009]1928号》和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公函[2009]30号计取。5、中标人应于中标公示期结束之日起7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应于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愿放弃本项目的中标资格。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不组织踏勘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投标预备会1.10.1不组织投标预备会。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不允许分包。1.12偏离不允许偏离。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5)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施工组织设计;(10)优惠及服务承诺;(11)其他材料。3.2投标总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3.5资格审查资料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U盘一份(U盘单独密封)。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全部副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电子U盘单独密封。密封袋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标单位的所有验证的原件须单独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并随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4.1.2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和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及所有验证的原件,按废标处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4.2.1投标人应在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附:各投标单位法人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拒收投标文件。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7.2中标通知7.2.1评标结束后,将在网上公布中标结果,公示期7个工作日。7.2.2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呈报评标报告,经审批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发《中标通知书》。7.2.3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30日内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办理合同签订手续。7.2.4如中标人中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按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或违约不按时签订合同,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在侯选中标单位中重新选定中标单位。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人的。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技术负责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近三年财务状况报告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单位以实际注册时间为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检察院查询告知函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部分:60分技术部分:35分综合部分:5分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2.2.1(1)商务部分(60分)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0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投标总报价在招标控制价的90%-100%(含90%-100%)之间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当投标人的报价不在招标控制价的90%-100%(含90%-100%)之间的,其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不参与报价得分。2、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分有效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基本分40分;有效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在基本分40分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有效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在基本分40分基础上加2分,最多加10分;有效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时(不含5%)每再低1%,在50分基础上扣2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10分)企业业绩(6分)2014年以来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每提供一份合同得2分,最多得6分。(以开标当天提供的合同原件为准)企业荣誉(2分)2014年度以来企业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先进施工企业的得1分;同年度荣誉不累计,该项最高得2分,没有者不得分。(以开标当天提供的证书原件为准)项目经理荣誉(2分)拟派项目经理2014年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项目经理得1分,同年度荣誉不累计,该项最高得2分。(以开标当天提供的证书原件为准)2.2.1(2)技术部分(35分)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35)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方案针对性强、内容完整、方案优者得5-4分;基本符合的得3-2分,差的得1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方案针对性强、内容全面、措施先进5-4分,基本可行3-2分,不太可行1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质量体系健全、技术组织措施先进、合理5-4分,基本合理3-2分,不太合理1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措施得当、合理、可行得5-4分,基本可行得3-2分,其次1分;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体系健全、措施完整到位5-4分,基本到位3-2分,其次1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进度计划合理、措施可行5-4分,基本可行3-2分,其次1分;资源配备计划人员配备齐全、设备先进、完全能满足工程需要的得3-2分,基本满足需要的得1分;施工总平面图平面布局合理2分,一般的得1分。注:以上每小项最低1分,如有缺项该小项为0分。2.2.1(3)综合部分(5分)服务承诺评分标准(5分)评标根据信誉度以及投标文件中对本次招标工程做出的优惠及服务承诺0--5分。注:技术标得分=技术专家得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商务标得分=商务专家得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综合标得分=招标人代表对投标人服务承诺的评审得分;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综合标得分。评标专家按照专业类别仅对自己专业范围内容独立客观评审,不再对自己专业外的内容评审打分。招标人代表对投标人的服务承诺进行评审,招标人代表不参与其他部分的评审工作。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及评分标准(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综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投标文件的形式、资格和响应性进行初步评审。评审通过后,评标专家按照专业类别仅对自己专业范围内容独立客观评审,不再对自己专业外的内容评审打分。招标人代表对投标人的服务承诺进行评审,招标人代表不参与其他部分的评审工作。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2)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3)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5)投标文件中没有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的。3.1.3评标委员会应全面复核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修正原则如下:①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②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③仅该投标人按照不利于自己的原则进行修正并计算投标报价,其余投标人报价得分不变。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1(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平均得分A;(2)按本章第2.2.1(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平均得分B;(3)按本章第2.2.1(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部分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略)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4、图纸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7、项目经理8、发包人工作9、承包人工作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11、开工及延期开工12、暂停施工13、工期延误14、工程竣工四、质量与检验15、工程质量16、检查和返工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8、重新检验19、工程试车五、安全施工20、安全施工与检查21、安全防护22、事故处理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4、工程预付款25、工程量的确认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八、工程变更29、工程设计变更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30、其他变更31、确定变更价款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33、竣工结算34、质量保修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6、索赔37、争议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9、不可抗力40、保险41、担保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44、合同解除45、合同生效与终止46、合同份数47、补充条款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2.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条文》、《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国家及省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法规、条例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等。2.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3、图纸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借转让。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工程师4.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发包人委托的职权:/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4.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4.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5.项目经理姓名:职务:6、发包人工作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由发包人确定。(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执行通用条款(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发生时,双方协商。6.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7.承包人工作7.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自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6)完工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8)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按照省、市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执行(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若需要,在合同履行中另行协商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8.进度计划8.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工程师确认的时间:/8.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9.工期延误9.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四、质量与验收10.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0.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执行。11.工程试车11.1试车费用的承担:/五、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通用条款》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加强安全文明施工,发生事故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主要责任。六、合同价款与支付12.合同价款及调整12.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合同价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双方协商约定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12.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它调整因素:双方协商约定13.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14.工程量确认14.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1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七、材料设备供应16.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16.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八、工程变更1、设计发生变更时,按照发包人规定的变更程序执行。2、发生(1)款以外的变更时,按投标承诺和发包人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九、竣工验收与结算17.竣工验收17.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十、违约、索赔和争议18.违约18.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19.争议19.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双方自行调解;十一、其它20.工程分包20.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不得分包21.不可抗力21.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22.保险22.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l)发包人投保内容:/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2)承包人投保内容: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自行办理。23.担保23.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l)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以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如有)(3)双方约定的其它担保事项:/24.合同份数24.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正本贰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其余副本用作办理手续用)25.补充条款/注:合同格式及内容可以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协商签订。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后附)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另附)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及其要求符合国家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本)(项目名称)标段招标编号:新财购-2017-165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五、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六、项目管理机构七、资格审查资料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九、施工组织设计十、优惠及服务承诺十一、其他材料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_)的投标总报价,工期_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日历天,且在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_)。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承诺按国家标准支付中标服务费。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我们承认报价是中标的重要选择,但不是唯一标准。7.在制定和执行正式合同之前,本投标文件应构成我们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合同。8.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9.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并按现行国家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投标人:____(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______网址:_____电话:传真:______邮政编码:_____年月日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一)投标函附录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技术负责人级别编号投标总报价大写:小写:元工程质量投标工期日历天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注:应附上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五、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平、公正、公开,我(单位)在项目交易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一、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二、不与招标人、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三、不向招标代理机构、评委和招标单位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中标机会。四、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投标、中标,不转包和违法分包。不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五、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不得拒绝履行合同。六、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应规章制度规定接受处罚。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六、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一)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一)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此项目经理曾有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且有特殊情况的,须按照豫建【2015】23号文规定执行。投标文件中需附项目经理变更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在开标时提交原件。否则若出现投诉此项目经理有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并提供真实证明材料,此项目中标无效,取消拟中标单位该项目中标资格。)我方承诺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性,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投标单位:(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变更备案表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变更备案表申请单位:(盖章)项目编号施工许可证号项目名称工程地质建设单位中标(承包)时间开竣工日期原中标(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级:注册号:变更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级:注册号:变更事由申请单位经办人:年月日建设单位意见项目负责人:(单位盖章)年月日备案部门意见经办人:(部门印鉴)年月日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七、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5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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