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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土建、管材及设备采购项目第3标段设备采购招标文件合同编号:HAYSAQ/CG2015-C3招标人:红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人: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5年03月38
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总则131.1项目概况13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1.5费用承担141.6保密141.7语言文字141.8计量单位141.9踏勘现场141.10投标预备会141.11分包141.12偏离142.招标文件142.1招标文件的组成142.2招标文件的澄清152.3招标文件的修改153.投标文件153.1投标文件的组成153.2投标报价153.3投标有效期163.4投标保证金163.5资格审查资料163.6备选投标方案163.7投标文件的编制164.投标17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4.2投标文件的递交17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5.开标175.1开标时间和地点175.2开标程序1738
6.评标186.1评标委员会186.2评标原则186.3评标187.合同授予187.1定标方式187.2中标通知187.3履约担保197.4签订合同19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98.1重新招标198.2不再招标199.纪律和监督19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9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0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0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09.5投诉2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0附表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21附表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22附表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23附表四: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修改通知确认函24附表五:开标记录表25附表六:中标通知书26附表七:中标结果通知书27附表八:确认通知28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91.评标方法352.评审标准352.1初步评审标准35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63.评标程序363.1初步评审363.2详细评审37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73.4评标结果37附表一:投标文件澄清通知38附表二:投标文件澄清函3938
附表三:评分标准40第四章合同条款454.1合同条款前附表454.2合同条款464.3合同附件格式62附表一:合同协议书62附表二:履约担保64第5章工程量清单65第六章图纸661、图纸目录662、图纸66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67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69附件一原件审核表9338
第1章招标公告红安县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土建、管材及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红安县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黄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黄发改审批[2015]5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红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共分三个标段。第1标段(合同编号HAYSAQ/CG2015-C1):红安县桐柏、烟宝地和永佳河水厂土建施工及安装工程。内容包括水厂取水建筑物、净水构筑物(沉淀池、过滤池、清水池)、取水和加压等机电设备及控制系统、输配水管网土建及安装工程等。第2标段(合同编号HAYSAQ/CG2015-C2):红安县桐柏水厂、烟宝地水厂、永佳河水厂等三处水厂及单村供水工程给水管材及管件采购。第3标段(合同编号HAYSAQ/CG2015-C3):单村供水工程无塔压力罐供水加压设备采购,规格分别为3吨、5吨、8吨、10吨、15吨。工作压力等级为0.4Mpa。计划工期:施工工期,管材及设备供货期均为180日历天。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格要求:第1标段:(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了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38
(4)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水利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资格证书人员),且证件在有效期内。(5)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工程。(6)投标人须取得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外省投标企业还须提供《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第2标段: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必须为具有给水用塑料管材(PE)生产能力的厂家;且在黄冈境内设有售后服务固定办公场所。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6、注册资金8000万元及以上,非人民币注册的,以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汇率中间价作为基准汇率换算成人民币计算;7、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8、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9、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证》;10、具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测报告;11、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36个月,以供货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内具有类似采购项目业绩;12、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第3标段: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8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5、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6、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7、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证》;8、具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9、具有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0、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36个月,以供货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内具有类似采购项目业绩;11、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3.4本招标项目其他要求:(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将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192号文)要求,对中标人安排在本项目的关键岗位的人员实行“压证上岗”(第1标段)。(2)据《湖北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贿赂行为暂行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08号)规定:任何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被依法认定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一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投标活动;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投标活动。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第1标段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3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黄冈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第2、3标段的投标人,请投标单位派代表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是法定代表人则为法人证明和身份证)于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1时,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黄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黄冈市黄州区八一路46号)购买招标文件。38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伍佰元整,售后不退。第1标段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凭缴费单递交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4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黄冈市黄州区八一路46号)。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不召开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黄冈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hgggzy.com)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红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建设办公室地址: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红坪大道12号联系人:金四永电话:13597545829招标代理机构:黄冈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黄冈市西湖三路15号联系人:王芳电话:0713-8386675邮箱:hgyh0102@163.com监督部 门: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 话:0713-83620392015年3月19日38
第2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红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建设办公室地址: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红坪大道12号旁联系人:金四永电话:13597545829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黄冈市宝塔大道85号联系人:王芳电话:0713-8386675(传真)1.1.4项目名称红安县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土建、管材及设备采购1.1.5建设地点湖北省红安县1.1.6现场管理机构红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建设办公室1.1.7设计人/1.1.8监理人另行通知1.1.9代建机构/1.2.1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及地方配套资金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第3标段(合同编号HAYSAQ/CG2015-C3):单村供水工程无塔压力罐供水加压设备采购,规格分别为3吨、5吨、8吨、10吨、15吨。工作压力等级为0.4Mpa。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5月日计划完工日期:2015年11月日1.3.3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38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2)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3)具有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本次招标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书;(4)具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5)具有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要求:良好。业绩要求: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36个月,以供货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内具有类似采购项目业绩;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须取得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证明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近2年(从本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往前推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据《湖北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贿赂行为暂行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08号)规定:任何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被依法认定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一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投标活动;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投标活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踏勘现场不组织察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3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1.11分包不允许38
1.12偏离偏离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评标办法初步评审标准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允许偏离。投标文件其他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情况,并且补正这些漏洞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的56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下列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电汇。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5年4月20日16:00时前汇缴到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以银行到帐回执为确认凭证)。收款人: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北省黄冈市分行东门路支行账号:100497750990018888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交纳,且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不接受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投标人在汇出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交纳保证金的标段(包号)等内容,便于核对。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7.4投标文件编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一路46号)6楼开标室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3)宣布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宣布最高限价;(6)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按投标文件堆放的顺序;38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它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8)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水利工程技术或经济方面评标专家。7.1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类似项目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36个月,以供货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内具有类似采购项目业绩10.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应单独包装密封(存储电子文档的U盘均须写明投标人名称)后,再和正本包装在一起。10.3原件提交10.4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10.5投标文件签署与递交人的身份查验签署与递交投标文件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或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会,并由监督人进行身份核验,如出现投标人代表未出席开标会或身份核验不合格,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38
10.6资格审查(1)《投标人资格审查记录表》须单独填写、放在原件盒内单独提供,填写的内容必须与提供的原件及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一致。(2)《投标人资格审查记录表》中所填写内容在投标文件中均应有复印件,否则视为没有提供该项证明材料。(3)原件的递交:招标文件涉及的投标人资格、信誉、业绩、能力以及相关人员证件等证明文件的原件(简称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起递交。除递交投标文件需要查验的原件外,其余原件一起装在原件盒中,并注明投标人名称。(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交,不得装在原件袋内。(5)原件审查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原件审查将于开标结束后在封闭的评标室进行。10.7最高限价本项目标段最高限价为126.70万元。38
1总则1.1项目慨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要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条件、能力、信誉。(1)注册资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不接受联合体。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利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8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在投标预备会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人。1.10.3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是否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投标人拟分包时,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协议、分包人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人员、设备和业绩资料表、分包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1.11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表所列文件和按第2.2.3条规定发出的补充通知。(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38
(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充。若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人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通知。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距离投标截止时间的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不足15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2.3.2投标人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通知。3投标文件的组成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评标信息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4)联合体协议书(如需要)(5)投标保证金(6)已标价的报价表(7)技术方案(8)承诺及合理化建议(9)资格审查资料(10)原件的复印件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分别单独报价。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3.2.2投标报价表中的报价,是指投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履行本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义务所发生的全部开支,包括各种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采购费、运杂费、保管费等各种费用捆在一起的综合报价,以及支付给招标代理人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3.2.3投标人在编制报价表时,应进行仔细研究,不得因某一项的报价偏低而人为地把另一项的报价抬高。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重视每一项报价的合理性。38
3.2.4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3.2.5本工程不接受修改报价。3.3投标文件有效期3.3.1投标文件自第2.4.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56个日历天。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30个日历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招标人的上述要求。若投标人拒绝招标人的要求,可在原定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若接受招标人的延期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且仍不允许修改,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第2.3.4条规定仍适用。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时间和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如果投标人在资质条件、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等资格条件与资格预审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相比发生变化的,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6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可以递交备选方案,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递交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时,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3.1条规定的内容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织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正本除封面、封底、目录、分隔页外,其余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3.7.4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38
3.7.6投标人必须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的电子文档(U盘)壹份。电子文档(U盘)密封在一个单独的包封中,再和正本一起包装。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还应写明以下内容:(1)所投标段名称和合同编号;(2)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3)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时,须注明联合体名称,联合体牵头人的名称、地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的声明。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1.4电子文档(U盘)单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包封上除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外,还应注明所投标段。再和正本一起包装。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书面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通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1.10.3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的,招标人可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3)宣布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由投标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按投标文件堆放的顺序;(638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它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7)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委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将根据项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首先确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拟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7.2中标通知(1)在第1.3.7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或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对拟中标单位将在红安县招投标信息网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2)本合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如下: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中标价(万元)工程招标费率备注100以下1.5%100-5001.1%38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报价中单列此项费用。中标人接到已中标的通知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人一次性交清招标代理报务费,然后才能领取中标通知书,超过期限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人被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廓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其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竟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它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还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5)其它串通投标行为。38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1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1)投标人挂靠其它施工单位;(2)投标人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行为。9.2.2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之签订;(2)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它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9.2.3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竟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4)投标人之间其它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撞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8
附表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编号:(招标人名称):经过仔细阅读(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1.……2.…………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本格式。38
附表二:招标文件澄清能知编号:(投标人名称):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1.……2.…………请收到本通知后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第2章附件四格式在年月日前回复确认,同时采用传真方式发至。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38
附件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1.……2.…… ……请收到本通知后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第2章附件四格式在年月日前回复确认,同时采用传真方式发至0713-8386675。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38
附件四: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修改通知确认函编号:(招标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发送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修改通知),我方于年月日收到,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年月日,(文件名称及编号),共(页码总数)(条款总数); ……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收到招标文件澄清通知或修改通知后,投标人向招标人发出确认函时,适用于本格式。38
附表五: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备注签名招标人编制的标底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38
附表六:中标通知书编号:(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标准。项目经理:(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后的日内到(详细地点)与我方签订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38
附表七:中标结果通知书编号:(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38
附表八: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38
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数量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7.4款规定;投标文件的印刷与装订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7.5款规定;其它标准《投标人资格审查记录表》由投标人填写后盖单位公章后,放入原件盒中一起提交,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特种设备(压力容器)许可证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其它标准(1)投标人须取得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证明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近2年(从本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往前推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2)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38
据《湖北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贿赂行为暂行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08号)规定:任何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被依法认定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一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投标活动;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投标活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已标价货物(服务)清单符合第五章“货物(服务)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其它标准①签署与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招标工程的采购负责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负责人),且投标人代表须进行原件与其复印件的一致性审查,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或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拟任本招标工程的采购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②招标文件涉及的投标人资格、信誉、业绩、能力以及相关人员证件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须进行原件审查,只有原件与其复印件一致且符合评分标准要求的才为有效证明文件,否则为无效证明文件。③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部分:15分投标报价:52分信誉与业绩:25分其它评标因素:8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为:当有效投标人不少于5个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少于5个时,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评分方法如下:(C-Bi)/C*100Bi≤C(Bi-C)/C*100Bi>C以上公式中:Bi-各投标人投标标价,C-评标基准价。38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技术方案15分采购需求分析对本采购需求(包括设备性能指标及技术参数、制造材料、供货时间以及与本采购设备所用工程的其他专项工程、其他设备连接、工作协调、技术合作等)的分析准确、全面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质量管理与措施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①质量管理的资源配置合理、质量管理制度有利于保证本招标设备质量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②设备材料的选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否则得0分;③设备质量检验、交货开箱质量检验计划(包括检验时间、检验方法、检验仪器)合理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货物组件的配置货物组件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3分之间得分(每一处不满足要求少得0.5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本采购设备运往招标人指定的目的地的运输安全措施及设备到达目的地后的下货、转运、保管等安全措施合理、全面,且符合相关规程规范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供货进度计划与措施供货进度计划以及投入生产成本采购设备的人力、生产设备、厂地等均满足招标文件总工期和各控制性工期要求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合作与协调与本采购设备所用工程的其他专项工程、其他设备连接的工作协调及技术合作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技术服务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①技术培训计划的时间、内容符合本采购设备所用工程实际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②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措施或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工程验收的技术指导安排合理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③技术图纸提供计划(包括图纸种类和供图时间)满足本采购设备所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需要的得1分,否则得0分。38
2.2.4.(2)投标报价52分投标总价评分方法如下:以上公式中:Bi-各投标人投标标价,C-评标基准价,F-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的一致性单价分析表中的单价与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对应的单价完全一致时得2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间得分(每一处不一致少得0.5分。同时还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对于招标文件规定不作单价分析的设备采购招标,该项直接得2分)。2.2.4.(3)信誉与业绩25分最近三个年度的销售额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①最近三个年度(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下同)的年均销售额等于或大于200万元的得5分;②最近三个年度的年均销售额等于或大于100且小于200万元的得3分;③最近三个年度的年均销售额等于或大于50且小于100万元的得1分;④最近三个年度的年均销售额小于50万元的该项得0分。同类设备销售业绩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①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销售同类(相同或高于所采购设备性能指标和技术参数的,下同)设备数量等于或大于150台套的得8分,②近三年销售同类设备数量等于或大于100且小于150台套的得5分,③近三年销售同类设备数量等于或大于50且小于100台套的得3分,④近三年销售同类设备数量小于50台套的得0分。获得奖励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①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下同)同类产品获得国家或国家行业协会或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优质产品奖的得3分;38
②近三年同类产品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或省行业协会或省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优质产品奖的得2分;③近三年没有获得以上奖的得0分。质量体系认证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否则得0分。重合同守信用证书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①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下同)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家相关行业协会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国家相关行业协会共同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②近三年获得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省相关行业协会或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省相关行业协会共同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③近三年没有获得本款①或②规定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得0分。财务状况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①最近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的年均利润大于本招标评标基准价10%的得1分,否则得0分;②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小于80%的得1分,否则得0分。交货时间与进度的承诺交货时间与进度符合本招标项目总体进度要求,且有违约处罚(每违约一天,愿按迟到设备的总价的5‰及以上进行处罚)承诺的得2分,否则得0分。售后服务的承诺售后服务时间、内容明确,且有违约处罚(如果违约,愿按合同总价的3%进行处罚)承诺的得2分,否则得0分。不良行为记录和处罚如果投标人有不良行为记录并受到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投标截止后仍在处罚期限内的,每出现一次-2分(最多共计-6分)。2.2.4.(4)其它评标因素8分实力与投标报价的可比性先按下式计算各投标人的Pi值(保留一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二位小数四舍五入):Pi=10x×(信誉与业绩最终得分+技术方案最终得分)/投标报价。38
式中X按下述方法确定:设S=(信誉与业绩分值+技术方案分值)/评标基准价=(25+15)/评标基准价。当10≤S时,X=0;当1≤S<10时,X=1;当0.1≤S<1时,X=2;当0.01≤S<0.1时,X=3;当0.001≤S<0.01时,X=4;当0.0001≤S<0.001时,X=5。再对各投标人的Pi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然后按下述方法计分:Pi值排序第一的投标人得6分;Pi值排序第二的投标人得4分;Pi值排序第三的投标人得2分;Pi值排序第四的投标人得1分;Pi值排序第五及以后的投标人得0分。Pi值相等的投标人按并列序号计分。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投标文件无漏页、无错页的得2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间得分(每一处漏页或错页少得0.5分)。38
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1)投标人名称应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卫生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2)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7.3款规定;(3)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4)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5)只能有一个报价;(6)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数量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7.4款规定;(7)投标文件的印刷与装订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7.5款规定;(8)形式评审其它标准见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符合要求;(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3)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4)财务状况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5)业绩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6)信誉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7)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2款规定;(8)资格评审其它标准见评标办法。2.1.3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范围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款规定;(2)计划工期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款规定;(3)工程质量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款规定;(4)投标有效期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款规定;(5)投标保证金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6)权利义务符合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5章工程量清单的有关规定;(8)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9)响应性评审其它标准见评标办法。38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满分15分);(2)投标报价(满分52分);(3)信誉与业绩(满分25分);(4)其它评标因素(满分8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附表。2.2.4评分标准(1)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评分标准见附表;(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附表;(3)投标人的信誉与业绩评分标准见附表;(4)其它评标因素评分标准见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主要单价分析明显不合理或存在原则性错误。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的信誉与业绩计算出得分C;38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它评标因素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朴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的综合评分去掉评委评分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的算术平均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4.3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将根据项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首先确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拟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38
附件一:投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函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年月日38
附表二:投标文件澄清函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投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71
附表三:评标标准1、总则1.1本标准由总则、评分标准和附则组成。评分标准由技术方案、投标报价、信誉与业绩、其它评标因素4个分项组成,满分为100分。分值构成:技术方案15分,投标报价52分,信誉与业绩25分,其它评标因素8分。1.2评委对各投标人的综合评分为其各分项得分之和,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的综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1.3以下要求应作为响应性评审其它标准:(1)招标文件涉及的投标人资格、信誉、业绩、能力以及相关人员证件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件审查,只有原件与其复印件一致的才为有效证明文件,否则为无效证明文件。(2)招标人不提供标底而采用最高限价的,投标总价(包括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1.4评标基准价计算应符合以下规定:C=(B1+B2+……+Bn-M-L)/(n-2)(n≥5)或C=(B1+B2+……+Bn)/n(n≤4)式中:C—评标基准价(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四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B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n—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M—最高的投标人有效报价;L—最低的投标人有效报价。注:有效报价为满足最高限价要求的报价。1.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方法: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1.6有效报价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总价(包括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被废标的,其投标报价不作为有效报价)。2、评分标准2.1技术方案(0~15分)(1)采购需求分析(0~1分)对本采购需求(包括设备性能指标及技术参数、制造材料、供货时间以及与本采购设备所用工程的其他专项工程、其他设备连接、工作协调、技术合作等)的分析准确、全面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保留一位小数,下同)。71
(2)质量管理与措施(0~5分)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①质量管理的资源配置合理、质量管理制度有利于保证本招标设备质量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②设备材料的选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否则得0分;③设备质量检验、交货开箱质量检验计划(包括检验时间、检验方法、检验仪器)合理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3)货物组件的配置(0~3分)货物组件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3分之间得分(每一处不满足要求少得0.5分)。(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0~1分)本采购设备运往招标人指定的目的地的运输安全措施及设备到达目的地后的下货、转运、保管等安全措施合理、全面,且符合相关规程规范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5)供货进度计划与措施(0~1分)供货进度计划以及投入生产本采购设备的人力、生产设备、厂地等均满足招标文件总工期和各控制性工期要求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6)合作与协调(0~1分)与本采购设备所用工程的其他专项工程、其他设备连接的工作协调及技术合作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7)技术服务(0~3分)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①技术培训计划的时间、内容符合本采购设备所用工程实际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②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措施或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工程验收的技术指导安排合理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③技术图纸提供计划(包括图纸种类和供图时间)满足本采购设备所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需要的得1分,否则得0分。2.2投标报价(0~52分)(1)投标总价(0~50分)①投标报价高出评标基准价的,其得分公式为:Fi=50-[(Bi-C)/C]×100×1.5②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其得分公式为:Fi=50-[(C-Bi)/C]×100×1.0式中:Fi—为第i个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71
Bi—为第i个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i=1、2、3……n);C—评标基准价;n—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总计数。如果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后小于或等于0分,则按0分计。(2)投标报价的一致性(0~2分)单价分析表中的单价与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对应的单价完全一致时得2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间得分(每一处不一致少得0.5分。同时还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对于招标文件规定不作单价分析的设备采购招标,该项直接得2分)。2.3信誉与业绩(-6~25分)(1)最近三个年度的销售额(0~5分)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①最近三个年度(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下同)的年均销售额等于或大于200万元的得5分;②最近三个年度的年均销售额等于或大于100且小于200万元的得3分;③最近三个年度的年均销售额等于或大于50且小于100万元的得1分;④最近三个年度的年均销售额小于50万元的该项得0分。(2)同类设备销售业绩(0~8分)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①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销售同类(相同或高于所采购设备性能指标和技术参数的,下同)设备数量等于或大于150台套的得8分,②近三年销售同类设备数量等于或大于100且小于150台套的得5分,③近三年销售同类设备数量等于或大于50且小于100台套的得3分,④近三年销售同类设备数量小于50台套的得0分。(3)获得奖励(0~3分)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①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下同)同类产品获得国家或国家行业协会或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优质产品奖的得3分;②近三年同类产品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或省行业协会或省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优质产品奖的得2分;③近三年没有获得以上奖的得0分。(4)质量体系认证(0~1分)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否则得0分。(5)重合同守信用证书(0~2分)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71
①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下同)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家相关行业协会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国家相关行业协会共同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②近三年获得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省相关行业协会或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省相关行业协会共同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③近三年没有获得本款①或②规定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得0分。(6)财务状况(0~2分)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①最近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的年均利润大于本招标评标基准价10%的得1分,否则得0分;②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小于80%的得1分,否则得0分。(7)交货时间与进度的承诺(0~2分)交货时间与进度符合本招标项目总体进度要求,且有违约处罚(每违约一天,愿按迟到设备的总价的5‰及以上进行处罚)承诺的得2分,否则得0分。(8)售后服务的承诺(0~2分)售后服务时间、内容明确,且有违约处罚(如果违约,愿按合同总价的3%进行处罚)承诺的得2分,否则得0分。(9)不良行为记录和处罚(-6~0分)如果投标人有不良行为记录并受到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投标截止后仍在处罚期限内的,每出现一次-2分(最多共计-6分)。(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及处罚情况,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提供,经评标监督人认可后交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标准扣分)。2.4其它评标因素(0~8分)(1)实力与投标报价的可比性(0~6分)先按下式计算各投标人的Pi值(保留一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二位小数四舍五入):Pi=10x×(信誉与业绩最终得分+技术方案最终得分)/投标报价。式中X按下述方法确定:设S=(信誉与业绩分值+技术方案分值)/评标基准价=(25+15)/评标基准价。当10≤S时,X=0;当1≤S<10时,X=1;当0.1≤S<1时,X=2;当0.01≤S<0.1时,X=3;当0.001≤S<0.01时,X=4;当0.0001≤S<0.001时,X=5。再对各投标人的Pi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序。71
然后按下述方法计分:Pi值排序第一的投标人得6分;Pi值排序第二的投标人得4分;Pi值排序第三的投标人得2分;Pi值排序第四的投标人得1分;Pi值排序第五及以后的投标人得0分。Pi值相等的投标人按并列序号计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均以为万元单位。(2)投标文件的完整性(0~2分)投标文件无漏页、无错页的得2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间得分(每一处漏页或错页少得0.5分)。71
第4章合同条款4.1合同条款前附表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4.4付款按以下条件进行:1、预付款:发包人不支付预付款。2、交货付款(1)中标人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付了第一批合同货物,且发包人收到中标人提交4.2条规定的合格的单据后二十八(28)天内,支付该批合同货物总价的30%。(2)中标人按照双方签订的的合同规定协助安装项目中标人完成了每一批货物的安装、调试和系统集成工作后,且发包人收到中标人提交4.2条规定的合格单据后二十八(28)天内,再支付该批合同货物总价的20%。3、最终验收款在全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证书签发后,且发包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合格单据后二十八(28)天内,发包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最终验收款。4、质量保证金在全部合同货物正常运行1年且单机运行800小时后,中标人完全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且发包人收到中标人提交4.2条规定的合格单据后二十八(28)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质量保证金10%。71
4.2合同条款合同条款1定义1.1下列述语在本合同使用时具有以下含义:(1)发包人:红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建设办公室(2)承包人:指按本合同提供合同货物和技术服务的公司。(3)合同: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下称“合同双方”)之间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合同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组成合同的文件、附件、附录和其它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指明的其它书面文件。(4)合同总价:指承包人按照合同全面而正确地履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暂定合同金额。(5)货物:指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应当向发包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和或其它材料。与技术资料合称为“货物”。(6)技术文件:指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应当提供的与合同货物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调试、负荷试验、试运行、运行操作和维护保养相关的所有数据、图纸、各种正式的文件资料。(7)技术服务:指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和就合同货物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负荷试验、试运行,以及在保质期内承包人应提供的服务、设计联络、技术援助、监督及指导、技术培训和合同中规定承包人应承担的其它义务。(8)工程设计者:。(9)监理工程师:指由发包人委派的全面负责处理和监督本工程实施的代表人。(10)技术规范:指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技术要求。(11)项目现场或工地:指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技术要求。(12)“天”、“周”、“月”、“年”和“日期”:指公历的日、周、月、年和日期。(13)初步验收:指合同货物通过了72小时试运行及30天考核运行合格后,发包人对该运行货物的验收。(14)最终验收:指质量保证期满后的验收。2合同标的71
2.1承包人应提供的合同货物的范围、技术指标和有关技术条件的内容列在技术规范部分,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要求相一致。其交货批次和进度应符合合同条款第30条的要求。2.2承包人应对合同货物提供质量保证。承包人所提供的所有合同货物的技术性能和承包人对合同货物的技术保证详见《投标文件》。2.3承包人应根据《投标文件》的规定向发包人提供技术文件。2.4承包人应派遣数量足够的、有经验的、健康和称职具有相关技术专业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技术服务,以及除此之外承包人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3)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实施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承包人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交务;(4)在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发包人人员进行培训。2.5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约定的时间参与整个系统设备安装的调试,发包人不为此工作另行支付费用。2.6在全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八年内,承包人有义务随时继续供应发包人为维护合同货物正常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3合同总价基于合同第2条款规定的合同标的和合同条款以及承包人全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合同总价为:(大写:)。以上所示的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合同所列单价是固定不变的。4支付4.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4.2承包人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承包人应把下列单据提交给发包人,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1)有关运输部门出具的收据;(2)发票;(3)装箱单;71
(4)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5)验收证书。4.3承包人应在每批货物装运完毕后四十八(48)小时内将上述4.2条要求除第5项外的单据邮寄给发包人。4.4发包人将按“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计划安排付款。5装运条件与通知5.1承包人应根据合同条款规定的交货批次和交货时间进行交货。交货地点为工地仓库或工地安装现场,承包人应负责安排运输并承担相关费用。5.2承包人应在合同生效后10天内,将所有合同货物的运输方案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如有异议应在二十八(28)天内通知承包人。5.3对重量超过20吨或外形尺寸大于9米宽、3米高的大件或特殊外形的运输件,承包人应在合同货物装运前二十八(28)天将标明合同货物重心,吊点等在包装草图一式四份以特快专递邮寄给发包人。5.4如果合同货物中有易燃品和危险品,承包人应在装运前二十八(28)天将标有合同货物名称、保管措施和事故处理方法和说明书一式四份提交发包人。5.5将标有合同名称和注意事项的说明书一式四份提交发包人,该说明书及布置图将作为发包人安排运输及保管的依据。5.6承包人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承包人应对超交数量或重量而生产的一切后果负责。5.7所有合同货物的交货应协调一致,不同台套的合同货物、材料、随机工具应分别包装。5.8承包人应于每批合同装运日期前十四(14)天,用电报或电传或传真通知发包人如下内容:◆合同号◆合同货物名称、编号和部件号◆数量◆包装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m3)71
◆备妥待运的日期同时,承包人应用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四份通知发包人,并指明合同号、合同货物名称、规格、数量、箱数、每箱毛重、每箱的体积及尺寸(长×宽×高)包装数量、单价、总金额、启动地点、备妥待运日期、预计到达目的地的时间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5.9承包人应在合同货物装载完毕后的24小时内,用传真将合同号、提交单号、合同货物名称、数量、总毛重、总体积、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讯用日期以及其它有关事项通知发包人,并将下列文件邮政快递或传真给发包人:运单、装箱单、质量证书,保险凭证。6保险承包人应在合同货物启运前或同时对装运的全部合同货物投保运输一切险及陆运一切险,保险应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百分之一百十一(110%)办理“一切险”。该保险应覆盖合同货物自承包人的发货仓库到发包人指定的工地仓库/工地安装现场开箱检验完毕为止。7包装与装运标志7.1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货物的不同形状和特点,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坚固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雨、防震、防腐和防野蛮装卸,以保证其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7.2每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有关货物的技术文件、需安装的货物部分的详细装配图各一式二份。7.3承包人应对包装箱中附属设备散件挂上标记,表明其合同号、主机务编号、附属设备名称及其在装配图中的位置号和附属设备编号。备品备件和随机工具除按上述要求标记外,还应相应标上“备品备件”和“随机工具”字样。7.4承包人应每一包装箱的相邻四侧用不褪色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做出以下标志:◆收货人:◆合同号:◆目的地:◆货物名称、品目号和包装号:◆毛重/净重(kg):◆尺寸(长×宽×高,以cm计)71
◆发货站、目的站(以火车转运)。对裸装合同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注明上述内容,裸装合同货物的装箱单应集中包装,随合同货物交运。承包人应在重量大于或等于2吨的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运输用的标记标明货物的重量级、重心和吊装点的位置,以便于装卸和搬运。根据合同货物的特点和运输中的不同要求,承包人应在包装箱上醒目的标明“小心轻放”、“请勿倒置”、“保持干燥”、“防潮”等字样以及相应的通用标记图案。7.5承包人交付的技术文件应是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防雨的包装,每包技术文件的封面上用中文注明下述内容:合同、收货人、目的地、毛重(kg)、箱号、件号。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文件的序号、代号、名称和页数。7.6承包人应对其提供的因包装主善而引起的合同货物的锈蚀、损坏和丢失负责。8技术文件的交付8.1承包人提交所供货物的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在“技术部分”中规定的时间内寄给发包人。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8.2承包人应确保其提交的技术文件正确、完整、清晰,并有满足合同货物检验、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运行和维护的要求。如果承包人提供的技术文件不完整,承包应在收到承包人有关资料不完整通知后进行必要的补充,如果再次提交的时间晚于规定的时间,承包人应按第14条支付违约金。如果承包人提交的技术文件有遗漏和错误,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补偿由此而引起的发包人增加的工程费用的施工费用。8.3发出技术文件后两天内,承包人应用传真通知发包人文件寄出日、邮包号、重量、包裹和合同号。同时,承包人还应将下列文件的两份副本传真给发包人:①邮局收据的副本;②发运的技术文件的详细清单。8.4发包人所在地的邮局加盖的包裹单上邮戳日期作为技术文件的实际交付日期。9工厂监造和检验9.1发包人将派遣代表定期或不定期地到承包人的工厂进行驻厂监造和检验,履行合同赋予的责任和权力。71
9.2承包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关合同货物设计、制度和检验的标准提交给发包人。如果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将上述标准提交给发包人,或承包人提交的标准不完全,则发包人有权使用发包人认为适当的标准对合同货物做出检验。9.3在出厂交货前,制造商须对合同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所需要的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有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承包人对合同货物进行的特殊试验和试验结果应写入试验报告,并与质量证书一起提交给发包人。业主可不定期的对承包人提供的货物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第三方抽验,若抽验不合格或出厂的检验结果不相符,抽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亦由承包人承担。9.4承包人应在合同货物开始安装、试验和检验前十四(14)天将其安装、试验和检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具、仪表和仪器及帮助并提供用于质量控制的生产数据和程序资料,应允许发包人检验人员自由接近用于制造合同货物的车间及设施。如果发现合同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的标准或包装不完善,发包人检验人员有权提出意见,承包人应采取必须措施以保证货物的质量,货物检验的程序应由发包人代表与承包人代表经协商后确定。9.5参加交货前检验的发包人人员不予会签任何质量证书,发包人人员参加质量检验既不解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质量保证的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货物到达工地后的到货检验。9.6如果发包人未能派出技术人员参加上述的检验,承包人将在接到发包人的通知后自行进行检验。9.7承包人应为发包人代表和检验人员提供必要的交通、住宿便利条件和办公条件(包括办公室、办公用具、电话、传真、复印、计算机等)。其中仅长途电话、传真和复印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文件。9.8合同货物的交货检验9.8.1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所需要的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度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付在检验证书后面。9.8.2货物运抵现场后,发包人应向当地的有关部门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测试合格证书。71
9.9如双方代表对开箱记录不能达成一致,则应委托当地商检或有关部门进行检验,并应由其出具检验证书。如当地商检或有关部门确定中标人应对设备的损坏、短缺等负责,该证书将作为发包人向中标人索赔的依据。9.10若中标人未能派遣代表按时参加开箱检验,发包人可组织开箱验货,并视为中标人认可。在开箱检验时如果发现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缺陷、短缺和/或与合同规定的数量或规格不一致,发包人应以当地商检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查证书为依据向中标人索赔。10现场安装、调试和验收10.1发包人将根据承包人技术人员的指导及承包提交的技术文件对合同货物进行现场安装、调试、负荷试验和试运行。承包人应对合同货物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和负荷试验的质量负责,使其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的要求。10.2除另有规定外,所有由承包人提供的合同货物为完整的货物、组件或部件,不需要在工地进行加工或制造。如果合同货物包括组件和部件需要在工地进行加工或制造,所有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承包人责任使得合同货物需要进行检验、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在承包人提出请求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进行上述工作,但承包人应负担一切修理或调换的费用。10.3在合同货物安装完毕后,双方代表对安装工作进行检查和确认,并签署安装工作完成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10.4在合同货物安装完毕后,发包人将对合同货物进行现场试验和试运行。发包人将在现场试验前二十八(28)天,通知承包人合同货物进行试验的预计日期,并在试验前十四(14)天,通知其确切日期,承包人应按技术规范中的规定提供试验大纲,参加试验并对试验结果负责。现场试验将对合同货物进行调试、负荷试验、试运行,检测合同货物是否满足合同的所有货物特性及性能保证值。当下列条件全部满足时,现场试验即认为是成功的:(1)合同规定的所有试验全部完成;(2)所有货物技术性能指标满足合同要求。如果现场试验是成功的,合同双方应在7天内签署初步验收证书。如果现场试验和试运行由于承包人提供的货物的故障而中断,试验须重新进行,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71
10.5在进行现场试验时,如果一项或多项贷物特征及性能保证值不能满足合同的要求,双方应共同分析其原因,分清责任方。10.5.1如果责任在承包人,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第二次现场试验的日期。第二次现场试验必须在第一次现场试验不合格后一个月内开始。在特殊情况下,可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开始。承包人应自费采取有效措施使合同货物在第二次现场试验时达到货物特性及性能保证值的要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费用:(1)现场更换和修理的货物材料费用;(2)承包人人员费用;(3)直接参与修理的发包人人员费用;(4)用于第二次现场试验的货物费用;(5)用于第二次现场试验的材料费;(6)运往安装现场及从工地支出的需要更换和修理的货物和材料的所有运杂费、保险费。如果在第二次现场试验中,由于中标人的责任有一项或多项货物特性及性能保证值仍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发包人有权拒收合同货物和要求承包人继续进行处理,直到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或按照14条款中的要求承担违约金。(7)误工费用按照14.6执行。10.5.2如果责任在发包人,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对合同货物进行处理直到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但由此引导起的上述(1)项中规定的有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0.6第11条规定的合同货物质保期在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开始。10.7在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发包人将对合同货物作一次全面检查,如果按照合同规定认为是满意的,发包人将为货物签发最终验收证书。11质量保证11.1承包人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和用一流工艺生产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承包人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自产品交货后满三年,承包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11.1除非另有规定,保证期为货物签发初步验收证书后二十四(24)个月,但若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影响了现场试验,则保证期为不迟于合同货物最后一批交货后36个月。71
11.3根据当地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发包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11.4承包人在收到通知后二十八(28)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果承包人在收到通知二十八(28)天内没有弥补缺陷,发包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对承包人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11.5如果发现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任何货物缺陷或损坏、或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或由于承包人技术文件错误或由于承包人技术人员在安装、调试、试运行和试验过程中错误指导而导致货物损坏,发包人有权根据第12条向承包人提出索赔。12索赔12.1发包人有权根据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承包人提出索赔,但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2.2如果合同货物在数量、质量、设计、规范、型式或技术性能等方面对差异有责任,并且发包人已在检验、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和合同规定的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承包人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发包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发包人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承包人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发包人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承包人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2.3更换和/或增补的合同货物按要求交货至工地,承包人应承担合同货物运至工地更换和安装交换货物时的一切风险及费用。71
更换和/或增补合同货物的交货期限应不影响货物进度和其正常运行,但不得迟于承包人责任得到证实后三个月。承包人应将发包人急需的合同货物用最快的速度运至安装现场,费用自理。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可自行修复较缺陷和/或有损坏的合同货物,费用由承包人支付。12.4如果合同货物特点及性能表一项或多项不能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且责任在承包人,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通知后十四(14)天自费采取有效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规定的保证值,否则,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约定违约金。12.5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的索赔通知后十四(14)天内,承包人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承包人接受。如承包人未能在发包人发出索赔通知十四(14)天内或发包人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本合同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将拟付货款或从承包人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12.6在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的关于货物缺陷和/或损坏方面的索赔,在合同货物保证期满后二十八(28)天内保持有效。13承包人履约延误13.1承包人应按照“设备交货进度及批次”中发包人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13.2如承包人无正常理由而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13.3在履约合同过程中,如果承包人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4约定违约金14.1在合同实施期间,发包人对承包人所供货物进行抽检,若出现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时,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并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且有权保留因承包人所供货物质量而给发包人造成一切损失的进一步索赔。14.2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按下列比例支付约定违约金:发包人应从货款中扣除交货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迟交货物交货价的百分之零点五(0.5%),但如果迟交合同货物影响了合同货物的试运行速度,则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基数为合同总价。71
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或对安装、调试、负荷试验和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合同货物迟交2个月,其他合同货物迟交5个月,发包人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承包人支付约定违约金并不解除承包人继续交货的义务。14.3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技术文件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则每个图号或每种手册每拖期1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民币100元的约定违约金。承包人支付此约定违约金并不解除其继续交付技术文件的义务。14.4如果由于承包人责任所造成的货物修理或换货而使合同货物的试运行时间延误,则承包人虽已承担了修理或换货的义务,但还应按合同第14.11条的规定技术约定违约金,时间从发现缺陷之日开始计算至该货物消除缺陷后的日期为止。14.5发包人可根据自己的方便从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款项中或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该约定违约金。14.6如果发包人不能按4条的规定支付,则发包人须按国家有关法规向承包人支付约定违约金。14.7延期交付的违约金中标人应遵守违约罚金规定,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延期交付的违约罚金。以下是中标人图纸资料地罚款数额计算方法:关于所需要的中标人图纸资料各组目录见本招标文件要求。(1)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规定的、完整的中标人图纸和资料的违约金应是每张/每份每天1500元人民币。(2)违约金的评定将根据资料和图纸的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如果这个日期迟于规定的时间,违约罚金开始执行。在证实修改后的图纸已经返回发包我方,并被发包人批准继续进行后,则应以发包人收到中标人提交图纸的日期为依据计算违约罚金。15知识产权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不承受由于使用了承包人提供的合同货物的设计、工艺、方案、技术资料、商标、专利等产生侵权,若有任何侵权行为,承包人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索赔和责任。16变更指令16.1发包人可在任何时间按第25条规定用书面方式通知承包人在合同总的范围内变更下列各项中的一项或多项:(1)合同货物的图纸、设计或技术规范;(2)运输或包装的办法;71
(3)交货地点、交货进度;(4)承包人提供的服务。16.2如果由于上述变更引起承包人合同中的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价格和/或供货进度作合理的调整,并相应修改合同。承包人根据本条款提出的任何调整要求,在承包人接到发包人的变更指令以后二十一(21)天内提出。否则将视为承包人接受了发包人的变更指令。并构成对合同的修改。如果在发包人接到承包人的调整要求后二十一(21)天以内合同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承包人将按照发包人的变更指令进行工作。17合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出任何改动或偏离,均须合同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下,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18转让和分包未征得发包人的同意,不允许对合同货物进行转让和分包。19、不可抗力19.1如果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双方由此产生的损失,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承包人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承包人的违约和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19.2受事件影响一方应在七(7)天内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以书面形式(如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14)天内出具国家公证机关签署的不可抗力事件证明资料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除书面另行要求外,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19.3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到六十(60)天以上的,双方应在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继续履行的问题。19.4发生事件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减少由于不可抗力所导致的拖期。19.5当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事件消除后,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以特快专递确认。20税费71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承包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承包人负担。21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22争议的解决22.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在二十八(28)天内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22.2仲裁由合同签定地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22.3仲裁裁决为最终仲裁,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22.4仲裁费用除上述仲裁裁决中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22.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3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23.1中标候选人应在收到中标候选通知书后,在合同签字前,向发包人提供开户银行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百分之十(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货物保证期满为止,由发包人无息退还承包人。23.2中标候选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格式或发包人可接受的其他格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负担。23.3如中标候选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发包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24终止合同24.因承包人违约终止合同:24.1.1在发包人对承包人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发包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或提供服务;(2)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过程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71
在上述任一情况下,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的违约通知后二十八(28)天(或发包人书面同意的更长的时间里),未能纠正其违约。24.1.2在发包人根据本条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的情况下,发包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采购与未提交货物合同类似的合同货物,承包人应有责任承担发包人为购买上述类似合同货物时多付的所有任何费用,且承包人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4.2因承包人破产终止合同如果承包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发包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而不给承包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发包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24.3为发包人方便终止合同24.3.1发包人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发包人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24.3.2对承包人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二十八(28)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发包人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发包人可:(1)选择任一部分按照原定的合同价格和条款来完成和交货;(2)取消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承包人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承包人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24.4终止合同的处理24.4.1承包人应将一切与合同有关的并已付款应交的文件、资料(成品或半成品)交付给发包人,在发包人未取走之前,承包人应负责存放并办理保险,费用由发包人负责。24.4.2发包人不承担任何由于终止合同而由第三方向承包人提出的各项索赔。24.4.3如只是合同的一部分被终止,其他部分仍应继续执行。24.5本合同终止时双方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还未了债务。25通知25.1任何一方根据合同提交给另一方的通知和收到通知的确认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并按合同的地址提交。25.2通知以提交之日或通知生效之日起生效,以较迟的日期为准。26备品备件71
承包人应提供发包人要求的有关合同项下由承包人制造的备品件的材料和信息。27合同文件或资料的使用27.1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事先书面的同意,不得把合同、合同中的条款或由发包人或以发包人的名义提供的规范、规划、图纸、样品或资料与合同无关的任何人泄露。27.2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以外,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利用第27.1款中所列举的文件和资料。27.3第27.1条款中所列举的文件和资料,除合同本身外,均应属于发包人财产,当发包人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应在合同履行完后将上述文件(包括所有副本)退还给发包人。28合同生效及其他28.1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和发包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28.2本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均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各自的责任和义务。29合同特殊条款29.1中标人应提供在正常使用下,保证两年稳定运行的备件和材料清单,并标明其种类、生产厂家、单价和总价;发包人决定全部或有选择地购买。29.2中标人应提供易损易耗件清单,并标明用途、生产厂、厂家定货编号、使用寿合和单价。29.3货物运到发包人指定地点后,中标人须指定专业人员(销售工程师)及时到现场清点交货,对发包人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实际操作、产品知识、基本维护的讲解与演示,由此造成的货损货差由中标人负责。29.4质保期与保修期(1)质量保证期为全部合同货物正常运行2年且单机运行800小时后;(2)保修期自终检验收合格后24个月。保修期内,承包人负责因设备本身导致的各种故障的免费技术服务和设备的维修。29.5售后服务及要求(1)保修期内承包人应提供免费维护;(2)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技术培训;并进行定期检查、保养;(3)全天24小时有专人接受客户服务请求,对客户要求服务的响应时间(从客户发出服务请求至承包人服务人员到达客户需服务所在地)不得超过24小时;71
(4)承包人在湖北省红安县应储存必要备品备件;(5)承包人必须拥有足够数量及服务水平的技术人员。30贷物交货进度及批次本合同货物的交货进度及批次、交货地点在签订合同时,由发包人指定。71
4.3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格式)(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了(以下简称“承包人”)的红安县201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无塔压力罐供水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同意按下列条款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协议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合同条款及前附表;(4)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5)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投标报价表;(6)货物需求一览表;(7)附图;(8)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的所有书面文件、资料或图纸等。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货物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4.合同金额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总金额为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在投标文件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5.付款条件本合同货物的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中有明确规定。71
发包人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或其它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1.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和交货地点在“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有明确规定。2.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发包人收到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8、本合同协助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发包人:(名称、盖单位章) 承包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开户银行: 日 期: 年 月 日71
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于年月日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投标文件。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的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无条件地在7天内予以支付。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联系电话:传真:年月日71
第5章货物需求一览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或要求单位数量备注1无塔供水设备容量3m3套3工作压力等级为0.4Mpa2无塔供水设备容量5m3套263无塔供水设备容量8m3套184无塔供水设备容量10m3套45无塔供水设备容量15m3套1说明:1.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包含在相应项目中,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报价中单列此项费用;2.每套无塔供水设备包括供水增压器、电器自控设备、压力表、阀门、水泵(2台)、钢管(12米)等供水全套用品;3.供水增压器罐体钢板厚度按设计要求,且不小于8mm,罐体内壁必须进行防锈无毒处理。4、运输到工地及保管、安装、调试、一年内免费保修(因产品质量或施工安装引起的)等费用均包含在产品报价中。第6章图纸71
1、图纸目录序号图名图号版本出图日期备注2、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71
Ⅰ、总则。1、投标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并按照相关国际、中国国家及行业标准检验的合格产品。2、投标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所提供设备的技术指标、质量的资料文件,以及提供实际制造商的生产能力、技术力量及生产装备的资料文件,并且提供投标产品在湖北省地区占有业绩情况。3、中标方应派技术人员免费对所投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且应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明确承诺。3.1货物到达使用场地后,中标方接到业主“已具备安装条件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在业主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3.2中标方应向业主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和验收报告,业主有权委托中国有资质的单位对设备进行精度校核。4、技术资料。4.1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应派工程师与业主共同商讨设备使用场地及设备操作间设计,并提供设备安装的规划设计说明,包括建筑防护标准、运行使用的环境要求、施工图纸等。4.2中标方应向业主随设备提供全套设备技术资料,费用已包括在投标价格之内。4.2.1设备安装图,提供对设备使用场地、设备操作间及电源的要求;4.2.2设备原理图;4.2.3设备安装线图;4.2.4构件、机械图例;4.2.5安装手册(2套),其中一套中文;4.2.6操作手册(2套),其中一套中文;4.2.7维修手册(2套)(包括软件检修程序手册);4.2.8制造、安装标准;4.2.9安装和验收报告(包括软件部分);4.2.10随机附件、零配件、备品备件和消耗品目录。5、成品出厂应有制造厂名(商标)、厂址及合格标志。6、运输方式:不限,按一般贸易要求。7、交货期: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允许提前交货,但不考虑降低价格。投标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交货期的时限做出明确承诺。8、售后服务。8.1在湖北省境内建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工程师组成的维修部门,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8.2有售后服务机构,设备故障报修时,保证2小时响应,48小时到场维修。国内配件72小时到货。71
8.3投标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对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时限做出明确承诺。9、质保期。9.1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后1年。,质保期内设备故障维修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负责。9.2投标产品的质保期按中国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但具体时限及计算方法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9.3投标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设备质保的内容和价格做出明确承诺。10、培训。10.1投标商对业主方操作人员及医生提供免费培训,并列出培训计划。10.2投标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业主人员培训做出明确响应。11、备品备件与消耗品。11.1投标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按出厂标准供应的、设备正常连续运转一年所需的备品备件、消耗品的清单,该清单应包含备品备件、消耗品的名称、规格型号、价格、制造厂名称等内容。该清单价格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11.2卖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质保期后,一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消耗品及其不变价格的清单,该价格不包括在投标总价格中。11.3在设备的使用寿命期内,卖方应保证买方在3天内买到必需的零配件,并且应保证买方对设备的零配件、易损件、消耗品的长期供应。如果该型号设备停止生产,卖方应保证买方在该型号设备使用十年内的零配件、易损件、消耗品的正常供应。11.4在中国境内有相应的零配件保税库。12、其它:投标商有其它优惠条件的,请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具体说明。Ⅱ、设备技术指标符合设计要求1、所有设备及附属设备必须是采用新型节能技术生产的产品。2、所有设备及附属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Ⅲ、详细要求(见货物需求一览表)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71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目录71
一、投标函二、投标一览表三、投标分项报价表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五、投标保证金六、合同条款响应/偏离表七、技术规格和要求响应/偏离表八、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九、技术方案十、合理化建议及其它优惠条件十一、交货时间与进度的承诺十二、售后服务承诺十三、资格审查资料十四、其他材料附件、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原件审查表71
8.1投标函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货物名称及标包号)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接受你方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方的约束条件。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总价,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交付货物及服务,并修补其缺陷。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一览表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并交付货物及服务。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我方同意按照你方要求提供与我方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网址:年月日注:采用资格预审的,资格审查资料如有更新或补充,投标人应在第7条中说明。71
红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度管材采购8.2投标一览表投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标包号:货币单位:元人民币序号内容投标价投标保证金交货时间备注1设备(材料)和随机备件(7.3.1表总计)2运输及保险费(7.3.2表总计)3其他伴随服务费(7.3.3表总计)…投标总价(投标价总计列入投标函)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交货时间”在招标内容不包含安装、调试等服务时,是指货物运送至交货地点的时间,即到货时间。“交货时间”在招标内容包含安装、调试等服务时,是指货物运送至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完成并移交买方的时间。投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正确理解和填报“交货时间”。94
红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度管材采购8.3投标分项报价表8.3.1设备(材料)和随机备件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标包:货币单位:元人民币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注明装运地点)总价产地和制造商备注总计(列入投标一览表)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1、本表包括专用工具和随机备品备件(如有)。2、投标人必须列出价格明细表。3、组成货物(服务)的部件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并确保货物(服务)性能、质量满足本招标项目总体目标的实现。为此,凡属投标人漏报的货物(服务)或组成货物(服务)的部件或材料。均视为投标人已包含有在其它货物(服务)单价或合价中。同时,因此而产生的对投标人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负责。94
红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度管材采购8.3.2运输及保险费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标包:货币单位:元人民币序号内容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运输费2保险费3卸货费4其他总计(列入投标一览表)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投标人必须列出价格明细表并予以说明.94
红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度管材采购8.3.3其他伴随服务费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标包:货币单位:元人民币序号内容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安装、调试及检验费2技术服务费3培训费4其他总计(列入投标一览表)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投标人必须给出价格的详细说明和明细表94
红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度管材采购8.3.4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标包:货币单位:元人民币1、设备(材料)供货范围表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制造商备注2、专用工具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制造商备注3、随机备品备件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制造商备注4、其中进口件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制造商备注5、质保期后年备品备件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制造商备注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本表为7.3.1货物分项报价表的细化表格。94
红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度管材采购8.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____________(盖单位章)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94
红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度管材采购8.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_____(项目名称)(货物名称及标包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____________。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注: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94
红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度管材采购8.5投标保证金格式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名称):我方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货物名称及标包号)的投标,我方已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了金额为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我方承诺出现以下情形时,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1.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者修改投标文件。2.相互串通投标,或者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中标。3.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银行汇款凭证、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招标文件要求以现金、支票、转帐等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用此格式94
红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度管材采购8.6合同条款响应/偏离表合同条款响应/偏离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标包号:序号合同条款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的合同条款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94
红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度管材采购8.7技术规格和要求响应/偏离表技术规格和要求响应/偏离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标包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94
红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度管材采购8.8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94
红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度管材采购8.9技术方案8.9.1采购需求分析(1)投标人应对采购需求(包括设备性能指标及技术参数、制造材料、供货时间以及与本采购项目所用工程的其他专项工程、其他设备连接、工作协调、技术合作等)的分析。(2)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设备、技术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性及一致性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至少应包括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原产地,并附相关的说明资料及彩页和产品合格证等资料。(3)投标人应按下表的格式填写主要设备的配置、性能、尺寸等参数,以及原产地、生产厂家。详细配置及性能参数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性能参数及详细配置原产地及生产厂备注8.9.2质量管理与措施(1)投标人提供质量管理的资源配置、质量管理制度;(2)设备材料的选用;(3)设备质量检验、交货开箱质量检验计划(包括检验时间、检验方法、检验仪器)。8.9.3货物组件的配置货物组件配置满足工程需要。8.9.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本货物采购运往招标人指定的目的地的运输安全措施及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的下货、转运、保管等安全措施。8.9.5供货进度计划与措施供货进度计划以及投入生产本采购项目的人力、生产设备、厂地等。投标时应提出完成本项目的下述进度计划:(1)设计及制造进度计划;(2)设备分批供应计划;(3)供应计划的保证措施及对施工进度的建议。8.9.6合作与协调与本采购设备所用工程的其他专项工程、其他设备连接的工作协调及技术合作符合招标文件要求。8.9.7技术服务(1)技术培训的时间、内容符合本采购货物所用工程实际;(2)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措施或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工程验收的技术指导安排等。(3)技术图纸提供计划(包括图纸种类和供图时间)。94
红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度管材采购8.10合理化建议及其它优惠条件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其它优惠条件。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8.11交货时间与进度的承诺交货时间与进度符合本招标项目总体进度要求,且有违约处罚(每违约一天,愿按迟到设备的总价的5‰及以上进行处罚)承诺。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94
红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度管材采购8.12售后服务承诺致:对于贵方招标的项目,我方已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对本次招标项目作出实质性响应,接受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要求,承诺在报价有效期内具有约束力。如有违约行为,将按规定接受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1)产品质量保证:参投产品为通过相关质检部门检测,并均为厂家原装正规行货产品。严格近按国家“三包”法进行保修、认真对待质量投诉。(2)价格承诺:承诺在报价有效期天内具有约束力。(3)交货期:最迟在年月日前供货完毕,否则视同违约。(4)售后服务承诺:在产品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内,免费提供上门服务,同时我方承诺为整个系统提供三年的免费技术指导和运行维护服务。我方在接到用户维修请求后半小时内响应,最迟小时内赶到现场,并按招标人的要求随时进行技术指导和运行维护。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和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94
红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度管材采购8.13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许可证及级别其中高级职称人员营业执照号中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初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技工基本账户账号其他人员经营范围关联企业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备注注: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94
红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度管材采购(二)生产(制造)商资格声明1.名称及概况:(1)生产(制造)商名称:(2)总部地址: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4)实收资本:(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①固定资产:②流动资产:③长期负债:④流动负债:⑤净值:(6)法定代表人姓名:2.(1)关于生产(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有关情况:工厂名称地址生产的项目年生产能力职工人数(2)本生产(制造)商不生产,而需从其它生产(制造)商购买的主要零部件:生产(制造)商名称和地址主要零部件名称3.本生产(制造)商生产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4.近3年该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1)出口销售(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2)国内销售(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5.近三年的年营业额年份国内出口总额94
红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度管材采购6.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部件名称供应商名称和地址7.最近3年直接或通过贸易公司提供的投标货物:合同编号:签字日期:项目名称:数量:合同金额:8.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9.生产(制造)商所属的集团公司,如有的话:10.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等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生产(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字人签字签字日期传真电话电子邮箱94
红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度管材采购(三)近年财务状况表名称单位 年 年 年一、注册资金万元二、净资产万元三、总资产万元四、固定资产万元五、流动资产万元六、流动负债万元七、负债合计万元八、营业收入万元九、净利润万元十、现金流量净额万元十一、主要财务指标1、净资产收益率2、总资产报酬率3、主营业务利润4、资产负债率5、流动比率6、速动比率……注: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不利于投标人的数据为准。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94
红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度管材采购(四)近年同类货物供给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地址采购人电话合同价格供货时间货物描述备注注: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协议书以及货物验收证表(货物验收证明文件)等的复印件,具体年份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94
红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度管材采购(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类别序号发生时间情况简介证明材料索引诉讼情况仲裁情况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94
红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度管材采购8.14其他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94
红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度管材采购附件1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原件审查表项目名称:投标人(盖章):项目名称内容原件审查记录有(√)无(×)*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产品卫生许可证*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测报告近三年内有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有供货合同……售后服务评价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国家环保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获得职业健康安全安全管理认证证书经审计的的财务报告(以示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94
红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度管材采购项目名称内容原件审查记录有(√)无(×)近三年获得的省级及以上政府或行业协会或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优质产品奖证书近三年内入选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颁发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近三年获得省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政府或相关行业协会或共同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其它审查结论:(合格/不合格)审查人:年月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共份。日期:年月日注:(1)本表申请人填写的内容必须与提供的原件及投标文件一致。(2)原件审查记录、审查结论由审查人填写,其余由投标人填写。(3)带*号为通过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需要的原件,不带*号为将来评标时综合评比条件中可能用到的原件。(4)本表由投标人填写好后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做废标处理,并单独提交(和原件放在一起),不与投标文件装订在一起。(5)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的供应合同其他资料不能作为业绩证明。(6)此表作为以后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文件内相应原件审查情况的打分依据之一。(7)本表一律用计算机打印,不得涂改。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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