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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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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汇报6月25日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现场会在黄陂召开之后,我县认真落实省厅提出的“在年底前100%落实配套资金、100%竣工验收和100%发挥效益”等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积极主动地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确保安全饮水项目顺利开展,下面,就我县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计划情况黄梅县农村安全饮水2010年建设目标任务为13.39万人,省发改委、水利厅鄂发改投资[2010]505、683、718号文件下达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0年中央财政预算内第一、二批和省级贷款投资计划,安排我县农村饮水项目投资计划669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4017万元,地方配套2678万元。计划兴建水厂(五祖水厂)1处、扩建改造水厂(小池、分路水厂)2处、水厂管网延伸8处,单村集中供水工程55处。二、完成情况从六月初省市资金计划下达后,我们按照项目批复迅速组织实施,目前,各个项目进展顺利,已开工65处,水厂管网延伸完工8处,共完成主管网铺设61.4km,完成投资4887.6万元,已解决9.85万人饮水安全饮水问题,占年度建设任务的73%,在今年12月底可全部完成年度9 建设任务。一是日供水5000吨的垅坪五祖水厂,于6月24日经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聘请监理单位,现1080m3清水池、反应沉淀过滤池,加压间、综合楼正在建设中,12月底完成主体工程施工,8.7km的Φ400主管道安装已经完成;二是分路水厂扩建工程通过招投标确定了施工单位,120m3/h滤池、240m3/h反应池一座、1000m3/d清水池正在组织施工,Φ315主管道已完成安装2.65km;三是完成了城东水厂下新、独山管网延伸工程,已铺设Φ315主管道16km;四是五祖水厂濯港、大河管网延伸工程已进入招标程序,工程在春节前完成;五是利源水厂孔垅管网改造工程已完成Φ315主管道安装300米;六是由乡镇组织实施的柳林水厂、停前水厂、新开水厂、刘佐水厂管网延伸已经完成,铺设主管道26.5km;七是小池水厂扩建工程(设计日供水规模2万吨)已通过省厅评审,现已完成征地、施工图设计,着手招标;八是55处单村供水工程正在紧张施工。二、主要做法2010年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进展顺利,总结起来,主要有几点做法:1、坚持规划先行,使安全饮水项目布局更科学,更可行。2005年,在省市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认真编制了《黄梅县农村饮水安全“十一五”规划》。在“十一五”9 规划指导下,我们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结合本县实际,按照“村村通”安全水的目标,确定了全县供水布局及思路。即:全县上半县丘陵地区选用垅坪水库水源,依靠五祖水厂、城东水厂、县自来水进行延伸辐射;下半县沿江沿湖地区采用长江水源,依靠小池水厂、利源水厂、分路水厂、新开水厂、刘佐水厂进行延伸辐射;地处比较偏僻的纯山区利用山泉水水源,依靠柳林水厂、停前水厂及单村自流引水工程进行延伸入户,到2010年底基本解决全县29.82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全县供水布局充分体现了规划的可行性、合理性、科学性。供水远期目标为:实现垅坪水与长江水对接,实现全县供水管网互通,提高农村管网供水保证率,确保农村供水安全。2、坚持质量第一,工程建设执行“五制”。在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中,我们实行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控制。一是设计方面,认真搞好设计9 工作,是做好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我们在项目规划、工程初步设计、实施方案都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千吨万人以上的水厂委托具有市政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从技术上保证了工程的可行性;二是在管道材料和设备采购上,我们实行公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每年我们都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面向全国进行招标采购,确保了管材质量;三是在施工队伍的选用上,凡是国家投入的基建工程,都严格的实行了招投标确定施工队伍,且在工程招标过程中,发改委、纪委参与全过程监督,如在利源水厂、城东水源厂管网延伸及五祖水厂建设工程,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确保了工程施工质量;四是实施全面监理,在工程建设管理方面,我们对规模集中的水厂、管网延伸工程实行监理制,对单村集中工程实行流域水利站负责制。由乡镇流域水利站对工程进行现场指导,水利局技术人员加强质量监督,严格按工序检查验收,做到严把质量关;五是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在实行工程监理基础上,县水利水电质量监督管理站对工程建设程序、人员资质、工程实体质量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六是项目法人进行全过程监督,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廉政建设责任制。3、坚持政府引导,多元投入,确保了安全饮水工程顺利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投资大,运行成本高,既不能完全依靠国家,也不能给农民带来过多的负担。我们采取政府投入为主导、受益农户自愿投入为基础,引导其它经济组织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一是由县政府财政每年投入20万元用于工程前期规划、设计等费用。二是引入民间资本,解决安全饮水建设资金不足。9 积极引导民间和企业投资农村供水产业建设,将招商引资政策利用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来,做到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通过招商引资,引进7家民营企业进入安全饮水项目,共计引入民间资本2620万元,兴建、改扩建水厂7座,使7座水厂日供水规模累计达到3.5万吨,惠及人口30万人。如通过招商引资特许经营兴建的利源水厂,日供水规模2万吨,现在已成为我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大型骨干水厂,使孔垅、蔡山等地居民喝上了翘首期盼的长江水。县城东水厂改造管网延伸工程由县城东水源厂作为项目法人,利用企业自有资金和职工集资结合安全饮水项目进行水厂改造,改由原来提供源水变为向农村供商品水,兴建了日供水5000m3水厂,这样既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又兼顾了社会效益。三是由受益群众负担部分费用,其费用由县物价局对企业进行成本核定,全县平均群众入户费用投入800元/户。4、坚持以人为本,把安全饮水列为政府每年十件实事之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今年又将安全饮水工作列为向全县人民公开承诺十件实事之一,年初县政府与乡镇签订农村饮水安全目标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任务,9 并纳入乡镇政绩考核内容。同时县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发改、水利、财政、土地、交通、卫生、环保、税务、电力等成员单位的联系会议,加大协调力度,实现全县一盘棋;对重点工程,主要领导多次亲自到现场督办。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农村饮水安全目标建设责任书,作为乡镇一级的供水责任主体,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领导、做好辖区内供水工程建设;对全县重点骨干供水工程,乡镇积极协调,各方通力合作,极大地加快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进展。5、坚持建管并重,保证工程良性运行,让群众持续喝上放心水。一是加强资产管理,按照“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凡是有国家补助投资修建的供水工程,都必须明晰国有产权。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国家出资人代表,对国家投资所形成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我们已经成立了全县农村供水公司,负责对国家投资建设的乡镇集中供水工程进行财产清查、产权界定、资产登记、管理协议等工作,明确安全饮水国有资产的所有权,确保国有资产的增值;二是加强水源保护。定期组织水利、环保、林业、国土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禁止水库投肥养鱼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饮用水水源监管,加强周边水土保持、植树造林等生态环境建设及水体监测,建立饮用水源台帐,确保清洁安全的饮用水源。如我县垅坪水库作为全县饮用水源建立了重点保护区。三是加强水质监管。我们积极组织水厂技术人员参加市安饮办组织的水质培训班,疾控防疫部门定期对全县水质进行监测。四是9 合理确定水价。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原则合理确定供水价格。集中供水工程水价由物价部门会同水利部门制定,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受政策等因素影响,当实际供水价格达不到成本水价时,按运行水价计收,同时实行二部制水费。目前全县千吨以上水厂水价已由物价局核定。五是加强水厂管理,严格按照城镇供水规范,我们正在建立“三图一表”及水质、水源、应急机制等十项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水厂供水安全。6、坚持资金报帐制,确保安全饮水工程资金使用安全。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了建设资金“县级财政报账”的管理办法。工程建设资金实行随进度拨付。同时,对工程规模、建设内容、工程量、工程总投资及各分部投资、材料设备价格、国家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群众自筹资金等进行公示,增加资金管理和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审计和财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实施过程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监督检查。我县安全饮水工程资金管理曾得到了中纪委和省扩大内需督察组的肯定。三、存在问题及建议9 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农村安全饮水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安全饮水点多面广、任务重,无专门机构来管理,同时技术力量不足,质量控制困难;二是配套资金压力大;三是安全饮水计划人数偏少,用29.82万人的饮水不安全计划来解决全县农村87.7万人饮水,投资缺额较大;四是相关单位政策和职责不明确,省政府出台的鄂政发[2007]14号文,对农村安全饮水工作起到重大的促进作用,但相关部门未出台相应的配套文件,涉及到征地、电费、税收、水质化验等具体优惠政策难落实;五是水厂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们的工作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人民的期盼存在一定差距;六是2010年建设任务重,重点工程建设周期长,时间紧,煞尾任务量大。由于安全饮水项目严格按照基建程序,项目前期设计工作、计划下达后,公开招投标至选定施工单位最少需一个月时间,加上我县饮水项目都是大项目,建设周期长,因此计划下达时间与工期要求有差距,2010年项目煞尾任务量还较大。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建议:一是尽快出台农村安全饮水有关政策法规,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有法可依。省政府对农村安全饮水十分重视,出台了鄂政发[2007]14号文《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盼望能尽快出台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条文,明确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有关征地、交通、用电、税收、水质监测等优惠政策,使这项涉及多部门,全社会的公益性事业有法可依,实现“建得成、用得起、管得好、长受益”的目标。9 二是恳请上级领导进一步关心支持黄梅县饮水安全工作。黄梅县是农业大县,农业人口有88万人,按照“村村通自来水”的目标,《黄梅县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及2010-2013年规划报告》,尚有不安全人口44.7万人,恳请省厅领导更加关心黄梅,在十二五规划中给予重点倾斜。四、后段工作打算一是加强领导,再鼓干劲,再上措施,做好今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我们将遵照上级领导要求,把农村安全饮水摆在水利各项工程的重中之重,确保领导、人员、经费到位,来保障安全饮水项目顺利开展,确保按期完成“3个百分之百”目标。二是进一步按照水利工程“五制”要求,加大对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监督管理的力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保证资金运行安全。三是进一步加强村镇水厂的技术指导和管理,不断研究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管理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协作,在安全饮水工程的产权明晰、运行管理、质量监测、水费征收等方面,不断探索完善,形成机制,切实把农村安全饮水这项民心工程管实、管好。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