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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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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摘要分析了淮南市潘集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现状,以及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机制的建议,以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长效机制;淮南潘集区    目前,淮南市各地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正全面有序地推进,一大批饮水安全工程已建成投产,一大批尚在建设中。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工程良性运行,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巨大投入真正形成巨大的产出,长期稳定地发挥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迫在眉睫。为此,淮南水利局组织了调研,对一些县(区)进行调研,通过现场查看、走访农户、召开座谈会,征求有关县(区)的书面意见,初步了解该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情况,现以该市潘集区为例介绍如下。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现状和评价  淮南市潘集区从2006年到2009年底,已建成集中式饮水安全工程40处,日供水能力达9332t,可解决27368户104687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工程涉及全区11个乡镇(街道)的49个行政村,工程总投资达4079万元。其中饮水不安全类型主要为水质不达标(包括苦咸水、污染水、氟超标水、砷超标水等)。潘集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抓住国家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投入的机遇,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列为潘集区12项民生工程之一,同时,计划用4年时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解决全区13.46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以来,潘集区工程总体进展顺利,工程质量良好,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这些工程运行以来,为农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被农民群众誉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广大受益群众充分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分享到了改革开放的成果,增强了参与意识和民主意识。这项工程促进了社会和谐,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建立权责明晰的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体制问题   由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文件都对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理主体有明确规定。因此,在工程产权和管护主体方面问题不大,但小型供水工程则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机制不灵活,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此外,还普遍缺乏懂技术,会维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当部分水厂的技术管理人员是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农民,饮水卫生意识和知识相对欠缺,业务素质低,不能适应日常的运行管理工作[1-2]。  2.2加强水源保护,严格水质检测问题  根据2008年公布的全国饮用水与环境卫生现状调查显示,我国超过4成的农村饮用水未达到卫生指标,主要是微生物指标不达标。淮南市情况也不容乐观,经卫生部门检测,大部分水厂水质不达标。造成水质不达标的原因:一是有的地区水资源紧缺,而农村水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遏止,增加了水资源保护的难度,成为威胁农村水质不达标的主要原因。二是农村小型水厂处理设施落后,采用集中供水的农村供水工程大多数设施较为简陋,只有2成左右的供水工程有消毒设备,多数供水工程只有水源、管网和简单的沉淀过滤设施。分散式供水工程多为户管和联户管,普遍缺少水处理设施。三是缺少水质监测设备和人员,不能进行经常监测,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除城市管网延伸和规模较大水厂有检测设备和人员,水质检测不成问题外,广大农村中小水厂由于规模小,管理人员少,没有水质监测设备,更谈不上专职检验人员,目前也没有条件建立水质检验试验室,直接影响了水质的日常监测[3-4]。  2.3合理确定水价,实行计量收费的问题  不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由于水厂规模小,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农民承受能力有限和支付意愿不强,水费收交有困难,喝“福利水”、“大锅水”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农村饮水工程不能按全成本收费,地方物价部门批准的水价普遍低于供水成本,一般不计折旧费和大修费,使水厂该维修的工程无法维修,该更换的设备无法更换,工程使用寿命到期后也无力更新,难以保证工程持续运行。  在调研中发现,凡是农村原有压水井和靠近河流的村庄,农民用水都用河水和浅层地下水,水厂供水只用来烧饭和烧开水,水厂供水量很小;有个别村因有企业收入,因此实行不收水费,造成用水浪费;在含氟高的地区,农村水压井可以出水,由于祖祖辈辈喝高氟水,看不出什么后果,因此饮水安全意识不高,不愿意接自来水;很多农民外出打工,家里只剩下老人和孩子,一些村成空壳村,接用自来水的积极性不高,这些都影响了水厂的效益。  2.4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设计问题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04年刚开始实施时为一个新的课题,无章可循且当时国家投资较小,造成实施的饮水安全供水工程多为单村式集中供水;点多面广,粗散式供水,水厂小利润空间有限,难以形成规模化管理,为今后的运行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  2.5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2008年省水利厅转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农(下转第278页)  (上接第275页)  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涉及的有关收费比照实行扶持政策的通知》,省水利厅与省物价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用电价格的通知》,以降低农村水厂的建设和运行成本,还惠于民,根据各地落实优惠政策的情况看,总体上是好的,但仍有部分优惠政策在一些地方尚未落实,特别是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由于涉及电力部门,协调难度大,执行效果差[5-6]。调研中发现,有的县区2007年以来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电价格可以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而2007年之前的农村人饮解困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及乡镇自来水厂管网延伸工程,则不享受电价优惠政策,加重了水厂的负担。  3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长效机制的建议  3.1建立权责明晰的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体制  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明晰产权,落实产权和管理主体。以国家和集体投资为主兴建的乡镇集中供水工程,由县或乡镇授权的项目法人负责管理,以国家投资为主兴建的规模较小的跨村或单村供水工程,形成的资产归受益群众集体所有,由村民委员会或工程受益范围内的用水合作组织负责管理。由社会投资者投资兴建的集中供水工程,由业主负责管理。分散供水工程由受益户负责管理。  3.2加强水源保护,严格水质检测  要抓好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严禁进行各项开发活动和排污行为,以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威胁饮用水源水质安全的污染源,应坚决搬迁或关闭,严禁新建、扩建影响饮用水安全的建设项目。加强对农村自来水水源和水质检测管理工作,定期对水源水质,制水水质、配水水质等进行必要的检测,保证生活饮水达到《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的要求,确保农村饮水安全[7-8]。  3.3合理确定水价,实行计量收费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要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融资、企业经营、依法合理定价、计量收费、群众参与的运营管理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建设,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3.4加大农村饮水工程扶持、服务和监管   3.4.1乡镇政府尽快出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2004年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出台《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试行以来,对已建成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起到了积极指导作用,同时,在试行中,也发现一些不足,有必要对前段工作进行总结,对照省试行办法,结合乡镇的特点,由乡镇完善该《办法》,并由乡镇实施,以规范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保障供水工程的长期效益。  3.4.2进一步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安徽省制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并没有完全到位的,如电价,建议所有向农民供水的饮水工程,电价一律按农业生产电价执行。  3.4.3对困难小水厂给予适当扶持。建议在一段时期内,对一些经济欠发达,农民承受能力有限的农村亏损小水厂,及时建立财政补偿机制,包括对大修和折旧经费的补贴,或者建立以财政资金为主的农村供水工程基金,对工程进行大修或更新改造,并在更新改造中引导向规模化供水发展,使水厂走向良性循环。同时,也可以通过村民“一事一议”形式,解决管网维修和设备更新的资金。  3.4.4建立农村供水工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供水工程量大面广,特别是相当多的单村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其专业化管理水平低,有必要建立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向供水单位和用水户提供服务。  3.4.5加强管理人员培训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应组织农村水厂管理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实际应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培训工作,逐步建立起一支熟悉供水工程的相关技术,能熟练地使用和正确维护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专业化队伍。  3.4.6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供科学技术保障。应针对我国农村目前集中式和分散式供水的特点,重点加强符合农村特点的简便、高效、低廉的水处理和水质检测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和推广,促进农村供水领域的技术进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