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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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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饮水调查报告(1)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建设,改善了农村生活环境条件,提高了群众生活质量,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但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维护正常与否、收费价格是否合理公开,更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为全面掌握目前我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运行情况,促进我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更好地发挥作用,我委对全区范围内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运行管理、供水价格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了我区xxx5年10月以来陆续建成投用的66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这66处的设计日供水规模总量为25992立方米,解决和改善了23.8263万农村人口饮水问题,工程主要分布在23个建制镇70个行政村(居),其中通过建制镇供水企业扩容扩网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4个,实现独立供水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62个;全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至xxx年12月底共投入建设资金17982万元;工程属国有供水企业管理的有2个,属建制镇供水企业管理的有2个,属于原撤销的乡镇政府所在地的供水站(小水厂)管理的有13个,属村集体管理的有40个,属用水协会管理的有7个,属个体管理的有2个。   从调查的情况看,供水企业管理的饮水工程运行的情况要好于村集体管理的运行情况;供水价格除建制镇供水企业扩网扩容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外,均由管理机构自主定价,供水价格1-4.5元/吨,其中建制镇供水企业扩网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供水价格2-3.5元/吨,行政村(居)独立供水的安全饮水工程供水价格1-4.5元/吨;取水水源主要来自溪河、水库、泉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机制不健全,服务不到位。水价的制定未充分征求广大用户意见,水价制定随意性强,有不管用多少都要加底吨水现象。由于水价偏高,约20%的用户不愿意用安全饮水工程自来水,并出现了投诉信访现象。工程没有维修经费和大修基金保障,一旦主要设备损坏,就可能因缺乏资金维修而停止运行。  (二)水质难以保证。由于受制水工艺水平和缺少必要检测设备的制约,供水质量难以得到真正有效保证,水质只能“顺其自然”。有时管道维修恢复供水后,因管网高低起伏并距离较长,用水户在放水时有一部分数量较大的管道污水,这部分污水已进入用户水表计量,用户认为这部分污水不应该收费,部分远端用户反映强烈。  (三)农户普遍用水量少“抬高”了单位供水成本。由于受农户用水习惯和农村经济条件的影响,农户用水主要用于做饭、饮用等,或者只在缺水季节才饮用安全饮水工程自来水。据调查了解,大多数用户月用水量在4吨左右,这就造成整体用水量少,供水规模不大,难以形成规模效益,水费收入难以维持正常运行费用和管理人员工资。   (四)管网维护投入大。由于受自然环境条件的限制,农户居住分散,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管网分布范围较大,地形复杂,管网的运行维修难度较大,供水中的跑、冒、滴、漏难以及时发现,造成水损严重,增大了供水成本。  (五)缺少有经验的工程运行维护人员。目前,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维护管理人员,绝大部分未经过相应的技能培训,缺乏专业技能和管理知识,基本上不能满足有效运行管理的需要。维修维护水平低、管理方式粗放,一旦设备出现故障,维修困难,就会出现较长时间停水现象。  三、建议意见  (一)健全基层管理服务机制。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是政府投资建设,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应提高群众的参与度。镇、村两级要完善农村饮水工程服务体系建设,镇政府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协调监管工作,村委会主要抓好安全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维护工作。行政村独立的饮水安全工程,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公开选聘有制水技能、责任心强的管理人员。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安全饮水工程运行台账,实行专款专用专管。安全饮水工程的水价、电费、维修费实行公示制度,定期向用户公示。   (二)建立运行维护保障机制。针对当前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无有效资金保障运行的实际,应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顺利运行提供资金保障。维修基金和大修基金,要作为一种制度按时从水费中提取,同时政府财政每年可以安排或向上级争取一部分资金专户存放,统一管理,合理支取。实行优惠政策,建制镇水厂扩网供农村饮水的部分电价执行农民生活照明电价政策,减少电费支出,降低供水成本,减轻群众用水负担。  (三)理顺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价应按照“补偿成本、保本运行”的原则进行定价,为保证水价处于合理区间,可分为行政村独立供水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和建制镇供水企业扩网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定价两种定价方式。工程所在地镇政府和区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价的监管,防止出现安全饮水工程供水过程中的乱收费和不合理水价现象。  一是行政村独立供水的安全饮水工程的水价制定。此类水价的制定,可采取在镇政府的指导下,按照村民“一事一议”的民主议事规则,向用水户公开供水成本,召开用水户大会集体议定。  二是建制镇供水企业扩网的安全饮水工程的水价制定。供水管网由政府投资修建,交由供水企业管理维护。此类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价可在建制镇水价的基础上优惠10%左右执行。  (四)强化群众参与管护维修。行政村独立的饮水工程也可以利用建制镇上的供水企业的管理、技术优势实行联合维护维修;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维护,共同监督,积极参与用水管理,管网实行按户分片监管,保证及时发现供水中的跑、冒、滴、漏水现象,及时组织维修,减少水损量,降低供水成本。  农村饮水调查报告(2)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然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庞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生产、生活、环境等方方面面的内容。笔者对农村居民生活中的饮水状况进行了调查,提出了一些粗浅的认识。  一、农村居民饮水的现状  县是一个山区小县,共辖7个乡镇,111个村,乡村户数49700户,乡村人口157100人。地处鄂西山区向江汉平原过渡的地带,西部以中山(海拔800米以上)为主,东部以低山(海拔500米以上)为主,中部为河谷丘陵,境内有沮、西、漳3条大河和43条支流。因而,农村居民饮水形成了“集镇吃自来水、沿河吃井(竹杆井)水、丘陵吃堰水、山区吃山泉水、困难地区吃‘工程水’”的格局。   (一)饮用自来水。全县共有12个自来水厂,解决了全县29个村,7744户,25339人的农村居民饮水问题,普及率为16.13%。分乡镇看,荷花镇:2家自来水厂,年供水量10万吨,有4个村的665户,2155人饮用自来水;旧县镇:2家自来水厂,年供水量17万吨,解决了4个村的1506户、4460人的饮水问题;花林寺镇:2家自来水厂,年供水量11万吨,5个村的764户、2414人饮用自来水;茅坪场镇:2个自来水厂,年供水量3万吨,为2个村的419户、1460人供给自来水;河口乡:1家自来水厂,年供水量2万吨,3个村的310户、1050人饮用自来水;洋坪镇:1家自来水厂,年供水量11万吨,为3个村的1800户、6000人解决了饮用自来水问题;鸣凤镇:2家自来水厂,年供水量300万吨,8个村的2280户、7800人饮用自来水。农村自来水价格最高为2.00元/吨,最低为0.95元/吨。  (二)饮用“天河水窖”和“饮水工程”水。由于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抢抓国家实施“渴望工程”和“解困工程”的历史性机遇,加大对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力度,加快了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步伐。自2000年至年,全县共修建“天河水窖”和“饮水工程”1514处,解决了6047户、22770人的饮水问题,占乡村总人口的14.49%。其中,修建天河水窖1279处,初步扭转了农村过去“吃水贵如油”的局面。  (三)饮用其它水。在县农村,除了部分居民饮用自来水、“天河水窖”和“饮水工程”水以外,还有69.38%的农村居民仍以饮用井水(包括竹杆井、河边简易井)、堰水、渠水、山泉水等为主。沮河沿岸大多数农村居民基本上都是饮用竹杆井抽取的地下水;低山区丘陵地的农民,往往都是饮用堰水、渠水;而交通不便的中山村庄,则靠山泉水。  二、农村饮水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来,虽然中央、地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解决农村饮水问题的政策,县亦在农村饮水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并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由于解决饮水问题是一个浩大的工程,因而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饮水安全堪忧。获得安全饮用水是人类的基本需求。据调查,农村饮水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一是饮用河水、渠水的水质,从未经卫生部门检测,据卫生检测部门抽检,实际上其水质大多未达标。二是吃堰水的农户,往往是吃用一体、人蓄共用,不仅水质不卫生,而且相互传染疾病。如原花林寺镇安宁村一人患肝炎,全片得肝病。三是吃井水(竹杆井)的不仅卫生成问题,而且还破坏了地下水资源。卫生方面,由于水井周围10米以内,大多有厕所或粪坑、牲畜圈、污水沟等,而且不少水井只是几米深的浅水井,地表的污水及高浓度畜禽养殖污水渗入地下水中,使地下水溶解氧含量减少,有毒成分增多。在资源方面,由于开挖竹杆井是农户自我行为,并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无序取水,破坏地下水资源已成事实,对此不少用户早有体会。四是自来水的水质安全难以保证。乡镇自来水厂大多已改制成私营,由于利益的驱动,该投入的少投入。不少用户反映,乡镇自来水厂未严格消毒,检测时就按标,不检时则减料(药)。  (二)无序开采矿物资源。县矿产资源比较丰富,截至年,全县采矿业共有121家,无疑这些企业为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部分企业无序的开采矿产资源,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使水位下降、水质污染。据调查,旧县镇自来水厂的水源水位下降,致使该镇居民饮用自来水陷入困境,老百姓反映正是因为周边开采铜矿所造成的。   (三)水资源浪费严重。一是使用自来水的农户,由于乡镇自来水厂对农户大多实行的是定额包干式水费,并不是按实际用量抄表计算,导致不少的农户吃用自来水、洗用自来水、灌田用自来水,甚至有的日夜开着流,成了“长流水”。二是使用“饮水工程”水的农户,由于是国家投资修建,联户共用,未按商品化运作,不仅在卫生保洁、清泥上相互推诿、无人负责,而且在用水上从无节约意识。三是自来水厂改制后,企业经营者往往无资金投入,而农村供水管网长,且所铺设的管网大多在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管网老化,加之有的因主管道口径小,超“负荷”运转,造成突发性爆破,致使漏损严重。  (四)供水价格偏低。全县12个自来水厂,其价格除个别外均为物价部门核定,基本水价均在0.95元/吨至2.00元/吨之间。物价部门在制定这些水价时,虽然进行了成本监审,但往往受诸多因素的制约。一是受历史习惯和周边价格的影响;二是受老百姓经济承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左右;三是要召开听证会,水价方案要获得多数听证代表的认可。因而,出台的水价偏低,不能有效地在保障居民正常生活的同时,增强居民的节水意识。不少农村居民的“水是自然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的错误观点仍根深蒂固。  三、对解决农村饮水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宣传,增强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安全饮水的意识。加强对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安全饮水的宣传力度,树立水资源是宝贵的理念,增强节约用水的意识,破除“不干不净吃了不生病”的传统错误观念,使农村居民不仅知道要有水吃,而且还要明白吃好水、吃安全水的道理。   (二)加强对农村饮水工程的支持力度。一是对自来水厂,各级政府要在资金上给予支持。自来水厂大多都改制卖给私营,维修管理应由企业主负责,这当然不错。问题是自来水企业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企业,自来水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商品,它具有共用性、公益性。加之,不少的私营老板根本无资金投入,尤其是对陈旧老化的成套管网改造无能为力,有时已影响到老百姓的正常生活,乡镇政府不能一卖了之,否则出了问题老百姓找的是政府,而不是企业。二是“天河水窖”、“饮水工程”深受农民的欢迎,但扶持不够。一方面,现阶段在资金扶持上具有局限性,符合饮水困难“四个条件”的国家才可按人每人补助100元,扶持面过窄。另一方面,扶持标准过低。据调查测算,修建一口天河水窖仅现金投入高的达2700余元,少则也要1500元左右,按照家庭人口4人计算,国家补助也仅有400元,农民至少还需投入千元以上,这对一个山区农民家庭来说,的确是一个不小的数字。笔者建议,应适当提高补助标准,由过去的100元/人调整为200元/人,以解决更多农民能吃上“工程”水。三是水利技术主管部门要从技术上加强支持指导力度,切实解决蓄水池不达标的问题。四是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对水源的检测密度,不仅要检测自来水厂的水质卫生,还要加强对各种饮水渠道点的水质检测。按照现行标准,仅检测源水需缴费850元/次,这对农民来说又是一个负担,农民宁愿不检测。卫生监督部门应减免相关费用,本着“亦减则减、亦免则免”的原则,来帮助农村居民吃上安全水,使“安全饮水工程”落到实处。  (三)提倡集中供水,实施协会式运作。  (四)有计划地取谛竹杆井和关闭无序开采的矿井。利用竹杆井抽取地下水破坏地下水资源,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应因地制宜,逐步地、有计划地取谛竹杆井,对于自来水管网覆盖区域的竹杆井,应采取果断措施。而矿井的无序开采又使水位下沉、水质污染,应关闭无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矿井。  (五)合理定价,使居民用水与节水双赢。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村供水价格,是价格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笔者认为科学合理的制定水价,必须包含这样几个要素:一是必须符合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二是必须适应国家整体宏观经济运行的需要;三是有利于促进农村供水事业的发展;四是有利于节约水资源;五是符合法定定价程序。建议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尽快出台关于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指导性意见,切实扭转定价不合理,价位偏低的局面。  (六)保护森林资源,做好“退耕还林”工作。森林不仅是生物的制氧机、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