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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要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要点以水利部颁发的《开发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为依据,针对近几年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提出如下技术审查要点。1.前言(1)属增加章节,简要说明工程概况,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前期工作进展、方案编制和报审过程。(2)阐述本项目区的地形地貌(如山区、丘陵区、风沙区、平原区等),所属省级人民政府划分的水土保持三区(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按即将颁发的标准分为Ⅰ、Ⅱ、Ⅲ级)。2.方案编制总则(1)编制依据应分层次①法律法规——增加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无直接关系的法律法规可不列。②部委规章——增加《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2号令)、《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规定》(即将颁发)。③规范性文件——增加国务院《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公告》。④规范标准——增加水土保持制图标准、监测规范、投资概算。⑤技术文件——大纲及评审意见、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地方水土保持规划。⑥技术资料——项目可研报告、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成果等资料。(2)水土保持相关规定均应执行如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按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25号文的规定执行,纳入了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但水利水电工程的淹没范围不能简单地用面积计费。(3)方案编制深度①总体深度要求按可行性研究深度把关。因行业间有差异,工作深度不同,审查时应区别对待。②补报方案深度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土体工程设计已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的,方案可达到初设深度,审查时可适当增加深度要求,但方案审查不能代替设计审查。③同一项目的不同部分设计深度不同如项目涉及移民安置(迁建)区和专项设施(公路等)改(迁)建的,如可研阶段尚未具体落实,方案中提山水土保持要求,明确由地方政府在移民等相应规划中落实方案、检查、验收(建议另行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如果落实,深度应加深,一并纳入水土保持方案。(3)设计水平年
①建设类项目:工程验收后第1年。②生产类项目:土建区以验收交付使用年为设计水平年;生产区以一定的生产期为设计水平年。3.项目及项目区概况(1)增加工程项目特性表突出工程建设规模、建设地点、总投资、建设期、工程占地。(2)增加施工组织和施工工艺介绍如施工场地布置、施工时序、土石方及砂石料开挖场地、运输、堆存方式。(3)土石方平衡不能简单用“挖方-填方=弃方或借方”的方法计算平衡,要考虑挖填方的施工时段、材料质量、标段划分、运距等因素,经综合分析后提出平衡方案。(4)主体工程比选方案的水土保持评价用扰动面积、土石方量、损坏植被面积、水土流失量及危害、工程投资等指标评价各比选方案(线路方案、场址方案),提出水土保持推荐方案。(5)项目区自然概况应突出重点①项目占地中各种地貌类型面积(如山区、丘陵区、平原区等),线路工程应分里程表述。不良地质区段应予说明。②气象水文特点应突出年降水量、最大日降水量、反映降雨强度的一定频率的6小时或12小时最大降雨、年均风速、大风日数:年均气温、吸端气温、最高和最低月均气温、无霜期、≥10℃的积温;临河及低洼场地建设项目应说明场地高程、与洪水位关系。⑧植被突出植被类型、主要群落结构、植被覆盖率。④生态用水的来源和保证率。(6)水土流失现状通过现场调查,参考区域最新公告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用表格说明项目区各级侵蚀强度的面积、所占比例。①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最好用当地实测成果和已有的科研成果,或用当地水文水保资料;在当地做过侵蚀因子研究的地区,可用流失方程式测算。②说明本项目区所属的土壤侵蚀类型区及水土流失容许值(200、500、1000t/km2.a)。(7)社会经济调查项目区或沿线地区的社会经济情况,不能用过大范围的资料。4.水土流失预测(1)预测基础指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下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量和危害。(2)预测时段、项目区划分①必须分时段进行预测,建设类项日一般只预测建设期,运行期
可进行一定时段的分析;生产类项目分别对土建期、生产运行期进行预测。②必须分项目区进行预测,如主体施工区、土石料场区、堆弃渣场区、施工营地区、生活区等。③各项目区不能都用总工期一个时段计算,应根据本项目区的具体施工时间确定各自的预测时段。(3)水土流失量的预测方法①推荐使用类比法。用表格说明类比工程的可比性,实测类比工程产生的流失量(用断面法、体积法测算),确定加速侵蚀系数A和流弃比a。计算公式:扰动地表流失量:W1=∑(F1×M1×A×T1)弃渣流失量:W2=∑(S1×a×T1)②鼓励实验观测。如进行人工模拟降雨实验、设置断面进行雨后观测,取得有关参数。③使用通用土壤流失方程式(A=RxKxLxSxCxP),必须具备相应的试验资料。注1:用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套表格计算侵蚀量是不合理的。注2:简单用流失量相加减的方法,得出新增流失量的负值是不合理的。④强调分析水土流失可能造成的危害(量和灾害),并据此确定相应的措施布局。(4)预测结论及指导性意见①在预测水土流失总量的基础上,明确产生水土流失(量或危害)的重点区域或地段,亦即重点防治的区段。②在水土流失强度预测的基础上,提出应采取的防治工程类型(如工程措施类、还是植物措施类)。③根据水土流失量的变化过程,提出防治工程(特别是临时防护措施)的实施进度要求。④根据水土流失强度和总量,明确监测的重点时段、重点区段。(5)关于水的流失,应引起重视和研究,并逐步完善。5.防治方案(1)防治目标要量化①明确6项量化目标:扰动土地治理率、水土流失治理程度、水土流失控制量、拦渣率、植被恢复系数、林草覆盖率。②要求:既要达到规定指标,又能够实现;既是方案编制目标,又是竣工验收的控制指标。(2)明确责任范围①基本要求:用文字、表格、图件:说明责任区范围、面积,以公顷(hm2)为单位。②项目建设区:要求用表格说明分行政区、各防治分区的占地面积、占地类型、永久还是临时占地:在图件上示意出界线。(不能只列一个数字)。注:施工期,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下的淹没范围应属防治责任范围。③直接影响区
,如:a、未征用的施工临时道路、临时堆渣等占地区。b、移民安置区(另行编制方案的需加以说明)。c、交通道路等专项设施迁建区(另行编制方案的需加以说明)。d、渣场、道路修建对下游和周边影响区:应分平原区、丘陵区、山区路段分别提出上边坡、下边坡的影响范围,通过实地调查确定。c、地下开采项目对地面的影响区:如煤矿、金属矿、隧道、地下管线等。f、项目建设可能引起滑坡、泥石流、崩塌的区域注:经调查和论证,如无直接影响区应加以阐述。④征地与责任范围的关系a、防治措施主要应在征地区内。b、经论证,征地区外确有较大影响的,一是建议增加征地,二是由业主与地方协商具体的治理方式。c、绿色通道在征地范围以外的,由业主出资实施,可纳入方案中。⑤原有水土流失对工程的影响不属水保法界定的责任范围,不列入方案。(3)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与评价①项目划分应纳入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工程:a、项目区绿化措施。b、开挖边坡防护工程。c、地表排水。d、施工道路两侧防护。e、料场、渣场、灰场防护。以主体工程为主、具有水保功能工程,只叙述,不纳入方案投资中的工程:a、路基边坡工程防护。b、施工区硬化、地面和路面硬化。②评价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均应根据水土保持要求,对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结论负责。对主体工程布局的水土保持评价,应包括:a、工程选线、选址、总体布局及施工工艺是否合理。b、取土场、取料场、弃土(渣)场的选位、数量、占地类型及面积是否合理。c、主体工程防护措施(范围、长度、高度等)是否全面到位(控制水土流失)。d、施工时序是否符合水土保持要求(如先挡后弃原则等)。(4)防治措施体系框图防治措施体系框图应包括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和水土保持方案新增工程(不能简单地以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区分,应细化),并加以注明。分区的防治措施框图应体现各区的地貌和水土流失特点,不能雷同。(5)防治分区及措施①线状工程应首先按地形地貌划分防治区,再以施工区划分二级分区。②点式工程以不同的施工区进行划分。③工程措施要明确工程等级、稳定要求、防洪标准,并经计算核实是否满足要求。④植物措施应在对立地条件的分析基础上,推荐多树种、多草种,供设计时进一步优化。⑤防治水蚀、风蚀的植物措施应有针对性,水蚀风蚀复合区措施应兼顾两种侵蚀类型的防治。(6)
防治工程典型设计①各类防治工程均应有典型设计图(部分行业为设计图,重要的单项工程应有单项设计图)、工程量计算表,供计算投资用。②对下阶段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要求,以指导工程设计。(7)施工过程的临时防护措施①开挖:表层剥离物的及时清运、集中堆放、周边排水,施工作业面上边坡的排水、施工场地排水及沉沙。②堆弃:临时堆渣覆盖、拦挡、倒渣过程的坡脚拦挡、弃渣及时平整、碾压、排水、削坡。③施工期:尽可能避开大风日或雨天施工,线路工程应分段施工。④施工便道:要提出水土保持要求,并进行设计。(8)防治工程量及实施进度安排①各类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的数量、施工位置或里程桩号。②落实预防保护优先、先挡后弃的施工进度原则。③水保工程实施进度用双线横道图表示(即主体工程进度与水保工程进度对照标示,落实“三同时”的要求)。④避免因进度安排不当,导致方案批复后产生水土流失的化”。(9)水土流失监测①重点监测铰大的开挖面、渣料场、环境敏感区。②监测时段主要是建设期,生产类项目增加生产运行期。③明确布点(断面)及监测项目。④监测技术、方法等按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注:本节应有总体要求,承、担单位应有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由其依据规程规范编制监测细则并实施监测,应将监测成果报送建设单位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并作为监督检查和验收达标的依据之一。6.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1)编制依据①与主体工程投资估算依据及价格水平年相一致。②不足部分用水保、其他行业、地方标准和当地现行价。③水土保持投资编制规定颁布后按新规定执行(初定:编制方法、费用构成、植物措施定额须用新规定,工程定额为参照标准)。(2)投资总表①分四部分汇总水保投资(包括已列入主体中投资和方案新增投资,并不重不漏),即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工程和其它费用。②其他费用(独立费用)应包括方案编制费、水保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测费、监理费、监测费等。③单列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④分行政区(原则上到县级)分项目列出各项工程的投资、工程量、实施时间。(3)投资计算附表及附件①主要工程单价计算表②主要材料单价计算表③
机械台时使用费④分年度投资表(4)防治效果分析计算并分析采取治理措施后预期能达到的目标值及其防治效果。7.实施保证措施(1)落实设计①方案批复后由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②水保方案和工程设计的变更按规定报批。(2)明确施工责任①发包标书中应有水上保持要求、列入招标合同。②明确承包商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③外购土石料应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3)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监理机构应具有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资质或聘请注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监理工程师从事水保监理工作。(4)监测①监测单位应具有水土保持监测资质。②按方案中的监测要求由监测单位编制监测计划并实施。③监测成果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④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时提交监测专项报告。(5)监督管理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6)方案组织实施方式为保证方案的实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组织实施方式,即两种方式:一是由项目法人或业主自己组织实施,其条件是必须承诺和落实具体的实施保证措施,并经方案批准机关审查同意;二是对不具备自行治理条件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治理,治理费用由项目法人或业主负担。报告书中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实施方式,以便在方案批复时予以确认。(7)竣工验收①主体工程投入运行前必须首先验收水土保持设施。②验收内容、程序等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定》。8.结论与建议(1)结论①本工程的水保特点。②方案编制的结论性意见(含工程量、对生态的影响、结论等)。③对主体工程的总体评价及修正性意见。(2)
建议下阶段工作的指导性意见。9.有关图件(1)基本要求①均应为CAD图件(矢量图),图面必须清晰、图签齐备。②规范规定的四类图必须齐全(地理位置图、工程总体布置图、水土保持责任范围及总体布局图、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图)。(2)其他要求①线状工程应附平纵断面缩图。②不能按实际比例尺标注时,可用示意图加文字说明。10.数据要求(1)报告书前后数据必须统一,文、表、图数据要一致(2)分项数据应有合计数。(3)计量单位:面积用hm2(或km2),投资用万元(或亿元),工程量用万m3、万m2、万株。小数保留二位。(如国家有新的计量单位规定,按新规定执行)。专题研究几个敏感问题讨论1.河滩、河道弃渣及与行洪关系(1)河道范围界定:根据《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条例》,分为两类:有堤防的,其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和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其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2)河道管理规定:建设跨河设施,其建设方案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禁止在河道内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3)水保要求:一要阐述弃渣与河道行洪及洪水位关系,要求堆放在防洪设计水位以上,二要取得河道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2.隧道、桥涵施工土石方直接入河道问题(1)做好出渣口处理以及弃渣的清运、堆放、拦挡。(2)注意桥涵围堰施工、拆除、清理工作。3.水库库区内弃渣(1)不得向已建成水库内弃渣。(2)建设中的水库,施工弃渣不得弃于河道中。主体工程经充分论证确需在死库容弃渣时,应在距河道一定高程以上、死水位以下范围内堆置,施工期要采取临时拦挡措施,不得流入河道(流向下游)。4.高陡边坡施工开挖高陡边坡在其下边坡应设临时拦挡工程,不得流入河道。发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方案大纲技术审查要点的函关于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及报告书技术审查要点的函(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文件)(水保监方案函[2002]118号)各位咨询评估专家:
为进一步提高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的质量,切实防止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我中心根据近几年方案编制和审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起草了方案报告书和大纲的技术审查要点,并于2002年6月13日至16日在北京召开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主审官研讨会,对方案审查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讨。水利部水土保持司焦居仁司长等领导、北京水保生态工程咨询公司的14位专家,共26人参加了会议。该要点经讨论、修改,并经水土保持司审核,现印发你们,供各位专家在审查方案时参照。附件1:水土保持方案大纲技术审查要点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编制规定》(水利部[1999]288号文)、《关于简化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审批程序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2002]58号文)进行审查。大纲的重点工作是要解决下阶段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审查时应对大纲提出的方案编制内容、采取的方法、主要措施和参数等进行评审,具体审查时应抓住以下重点内容:1、前言本章节属增加章节,本节应简述工程简况及立项过程(含项目建议书批复时间和名称,但技改工程可除外)、项目建设意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本部分易遗漏)、大纲编制过程等。2、编制依据见方寨报告书的编制依据,要注意分层次,不要把无直接关系的都列出来。3、项目及项目区简况本章的主要内容见水利部[1999]288号文件的要求,但应注意:(1)增列工程特性表,要列出与水土流失直接相关的内容,如建设规模(含工程等级)、总投资、土石方量、渣料场的数量及规模、工程占地面积等。(2)对工程总体布局、分区或分标段的土石方平衡、施工组织(含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和方法应作重点介绍和分析,从中找出可能会造成水土流失的施工活动和工序。(3)增加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表。(4)简要介绍项目区的水土流失现状、与当地水土保持区划的关系等,要简明扼要。对点式工程专指防治责任范围内,线型工程多数以乡、县为单位。4、编制总则(1)编制原则:要突出本工程的特点,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要照搬照抄,过于空泛,与其他的方案大纲应有区别。
(2)方案目标:提出6项量化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指编制单位根据项目及项目区自然状况提出的目标,供方案编制时指导措施布局,并在方案结论中予以阐述。(3)责任范围:确定责任范围界定的原则,对征占地情况叙述清楚,明确项目建设区;对下阶段需深入做调查的区域(主要是直接影响区)和内容应予明确。(4)设计深度及设计水平年:应明确方案编制深度,原则上应为工程可研阶段深度。对已经开工的补报项目应为初步设计深度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指水土保持工程(按方案设计)全面到位,初具规模并开始发挥作用的时间,一般为工程竣工后的第一年。(5)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和评价:对其防护工程进行详细分析,在此基础上找出主体设计中与水土保持要求的不足部分,说明方案编制的重点内容,并纳入水土保持措施防治体系。(6)对主体工程比选方案进行水土保持分析和论证。5、调查勘测用表格说说明下阶段需调查、勘测的范围、内容及相应的方法,特别是要明确需实测的内容。对于在建工程,应对已经造成的水土流失情况和所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及效果进行现场调查。6、水土流失预测预测的目的在于指导方案措施布局,应分区、分类型、分时段进行。(1)明确时段、区段划分(建设类项目指建设期;生产类项目还应包括运行期)。(2)提出预测方法、有关参数取值、类比工程可比性。⑶有条件的项目,在大纲审查时可提出实验、观测的要求,以积累资料。7、防治工程布设原则本章应列出水土流失防治体系表(或框图),以便在方案中落实。(1)提出防治分区方案(准备分哪几个区)。(2)初拟各区防治措施,提出防治措施体系(鼓励比选)。(3)拟定具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进度安排原则。(4)重要防护工程要明确工程等级、防洪标准、稳定要求。8、水土流失监测
(1)拟定重点监测地段或部位。(2)初拟定点观测项目和调查监测项目。(3)拟定监测期。(4)监测方法按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9、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本章的重点是明确估算编制依据、原则、价格水平年、有关费率标准,如勘测设计费按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的3%--6%计,建设管理费按规定计列,监理费按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的2.5%计,监测费按水土保持工程(含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在内的全部水保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工程)总投资的1.5%计人工费(但土建和设备费用另计),主要单价亦应列出。10、方案实施保障措施建议取消或简化,在下阶段报告书中再明确。11、拟提交成果(1)成果内容按规范规定。(2)报告书章节增加的相关内容,如前言、对主体工程的评价、结论与建议等章节。12、方案编制工作进度和经费安排应有方案编制经费、工作量明细表,审查会予以审核。13、组织分工(1)主持人、参加人的专业、职称、分工、上岗证书号。(2)增加方案编制质量保证措施及管理体系。14、大纲编制结论和建议(1)大纲编制的主要结论,明确方案措施布局的重点。(2)对下阶段方案编制的建议,还需试验确定的参数等内容。(3)对主体工程设计建议(对主体工程比选方案的建议,补充设计的内容)。15、附图
地理位置图、工程总体布置图、防治分区及措施布局图等。附件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要点以水利部颁发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为依据,针对近几年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提出如下技术审查要点。1、前言(1)属增加章节,简要说明工程概况,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前期工作进展、方案编制和报审过程。(2)阐述本项目区的地形地貌(如山区、丘陵区、风沙区、平原区等),所属省级人民政府划分的水土保持三区(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按即将颁发的标准分为I、Ⅱ、Ⅲ级)。2、方案编制总则(1)编制依据应分层次①法律法规一增加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无直接关系的法律法规可不列。②部委规章一增加《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2号令)、《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规定》(即将颁发)。③规范性文件一增加国务院《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公告》。④规范标准一增加水土保持制图标准、监测规范、投资概算。⑤技术文件一大纲及评审意见、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地方水土保持规划。⑥技术资料一项目可研报告、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成果等资料。(2)水土保持相关规定均应执行如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按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25号文的规定执行,纳入了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但水利水电工程的淹没范围不能简单地用面积计费。(3)方案编制深度
①总体深度要求按可行性研究深度把关。因行业间有差异,工作深度不同,审查时应区别对待。②补报方案深度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主体工程设计已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的,方案可达到初设深度,审查时可适当增加深度要求,但方案审查不能代替设计审查。③同一项目的不同部分设计深度不同如项目涉及移民安置(迁建)区和专项设施(公路等)改(迁)建的,如可研阶段尚未具体落实,方案中提出水土保持要求,明确由地方政府在移民等相应规划中落实方案、检查、验收(建议另行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如果落实,深度应加深,一并纳入水土保持方案。(4)设计水平年①建设类项目:工程验收后第1年。②生产类项目:土建区以验收交付使用年为设计水平年;生产区以一定的生产期为设计水平年。3、项目及项目区概况(1)增加工程项目特性表突出工程建设规模、建设地点、总投资、建设期工程占地。(2)增加施工组织和施工工艺介绍如施工场地布置、施工时序、土石方及砂石料开挖场地、运输、堆存方式。(3)土石方平衡不能简单用"挖方一填方二弃方或借方"的方法计算平衡,要考虑挖填方的施工时段、材料质量、标段划分、运距等因素,经综合分析后提出平衡方案。(4)主体工程比选方案的水土保持评价用扰动面积、土石方量、损坏植被面积、水土流失量及危害、工程投资等指标评价各比选方案(线路方案、场址方案),提出水土保持推荐方案。(5)项目区自然概况应突出重点①项目占地中各种地貌类型面积(如山区、丘陵区、平原区等),线路工程应分里程表述。不良地质区段应予说明。②气象水文特点应突出年降水量、最大日降水量、反映降雨强度一定频率的6小时或12小时最大降雨;年均风速、大风日数:年均气温、极端气温、最高和最低月均气温、无霜期、≥10。C的积温;临河及低洼场地建设项目应说明场地高程、与洪水位关系。③植被突出植被类型、主要群落结构、植被覆盖率。④生态用水的来源和保证率。(6)水土流失现状通过现场调查,参考区域最新公告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表格说明项目区各级侵蚀强度的面积、所占比例。①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最好用当地实测成果和已有的科研成果,或用当地水文水保资料;在当地做过侵蚀因子研究的地区,可用流失方程式测算。②说明本项目区所属的土壤侵蚀类型区及水土流失容许值(200、500、1000t/km2.a)。(7)社会经济调查项目区或沿线地区的社会经济情况,不能用过大范围的资料。
4、水土流失预测(1)预测基础指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下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量和危害。(2)预测时段、项目区划分①必须分时段进行预测,建设类项目一般只预测建设期,运行期可进行÷定时段的分析;生产类项目分别对土建期、生产运行期进行预测。②必须分项目区进行预测,如主体施工区、土石料场区、堆弃渣场区、施工营地区、生活区等。③各项目区不能都用总工期一个时段计算,应根据本项目区的具体施工时间确定各自的预测时段。(3)水土流失量的预测方法①推荐使用类比法。用表格说明类比工程的可比性,实测类比工程产生的流失量(用;断面法二体积法测算),确定加速侵蚀系数A和流弃比a。计算公式:扰动地表流失量:弃渣流失量:②鼓励实验观测。如进行人工模拟降雨实验、设置断面进行雨后观测,取得有关参数。③使用通用土壤流失方程式(A:RXKXLXSXCXP),必须具备相应的试验资料。注1:用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套表格计算侵蚀量是不合理的。注2:简单用流失量相加减的方法,得出新增流失量的负值是不合理的。④强调分析水土流失可能造成的危害(量和灾害),并据此确定相应的措施布局。(4)预测结论及指导性意见①在预测水土流失总量的基础上,明确产生水土流失(量或危害)的重点区域或地段,亦即重点防治的区段。②在水土流失强度预测的基础上,提出应采取的防治工程类型(如工程措施类、还是植物措施类)。③根据水土流失量的变化过程,提出防治工程(特别是临时防护措施)的实施进度要求。④根据水土流失强度和总量,明确监测的重点时段、重点区段。(5)关于水的流失,应引起重视和研究,并逐步完善。5、防治方案(1)防治目标要量化①明确6项量化目标:扰动土地治理率、水土流失治理程度、水土流失控制量、拦渣率、植被恢复系数、林草覆盖率。②要求:既要达到规定指标,又能够实现;既是方案编制目标,又是竣工验收的控制指标。
(2)明确责任范围①基本要求:用文字、表格、图件说明责任区范围、面积,以公顷(hm2)为单位。②项目建设区:要求用表格说明分行政区、各防治分区的占地面积、占地类型、永久还是临时占地;在图件上示意出界线。(不能只列一个数字)。注:施工期,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下的淹没范围应属防治责任范围。③直接影响区,如:a、未征用的施工临时道路、临时堆渣等占地区。b、移民安置区,(另行编制方案的需加以说明)。c、交通道路等专项设施迁建区(另行编制方案的需加以说明)。d、渣场、道路修建对下游和周边影响区:应分平原区、丘陵区、山区路段分别提出上边坡、下边坡的影响范围,通过实地调查确定。e、地下开采项目对地面的影响区:如煤矿、金属矿、隧道、下管线等。f、项目建设可能引起滑坡、泥石流、崩塌的区域。注:经调查和论证,如无直接影响区应加以阐述。④征地与责任范围的关系a、防治措施主要应在征地区内。b、经论证,.征地区外确有较大影响的,是由业主与地方协商具体的治理方式。一是建议增加征地,c、绿色通道在征地范围以外的,由业主出资实施,可纳入方案中。⑤原有水土流失对工程的影响不属水保法界定的责任范围,不列入方案。(3)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与评价①项目划分应纳入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工程:a、项目区绿化措施。b、开挖边坡防护工程。c、地表排水。d、施工道路两侧防护。e、料场、渣场、灰场防护。以主体工程为主、具有水保功能工程,只叙述,不纳入方案投资中的工程:a、路基边坡工程防护。b、施工区硬化、地面和路面硬化。②评价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均应根据水土保持要求,对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结论负责。对主体工程布局的水土保持评价,应包括:a、工程选线、选址、总体布局及施工工艺是否合理。b、取土场、取料场、弃土(渣)场的选位、数量、占地类型及面积是否合理。c、主体工程防护措施(范围、长度、高度等)是否全面到位(控制水土流失)。d、施工时序是否符合水土保持要求(如先挡后弃原则等)。
(4)防治措施体系框图防治措施体系框图应包括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和水土保持方案新增工程(不能简单地以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区分,应细化),并加以注明。分区的防治措施框图应体现各区的地貌和水土流失特点,不能雷同。(5)防治分区及措施①线状工程应首先按地形地貌划分防治区,再以施工区划分二级分区。②点式工程以不同的施工区进行划分。⑧工程措施要明确工程等级、稳定要求、防洪标准,并经计算核实是否满足要求。④植物措施应在对立地条件的分析基础上,推荐多树种、多草种,供设计时进一步优化。⑤防治水蚀、风蚀的植物措施应有针对性,水坤风蚀复合区措施应兼顾两种侵蚀类型的防治。(6)防治工程典型设计①各类防治工程均应有典型设计图(部分行业为设计图,重要的单项工程应有单项设计图)、工程量计算表,供计算投资用。②对下阶段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要求,以指导工程设计。(7)施工过程的临时防护措施①开挖:表层剥离物的及时清运、集中堆放、周边排水,施工作业面上边坡的排水、施工场地排水及沉沙。②堆弃:临时堆渣覆盖、拦挡,倒渣过程的举脚拦挡、弃渣及时平整、碾压、排水、削坡。⑧施工期:尽可能避开大风日或雨天施工,线路工程应分段施工。④施工便道:要提出水土保持要求,并进行设计。(8)防治工程量及实施进度安排①各类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的数量、施工位置或里程桩号。②落实预防保护优先、先挡后弃的施工进度原则。③水保工程实施进度用双线横道图表示(即主体工程进度与水保工程进度对照标示,落实"三同时"的要求)。④避免因进度安排不当,导致方案批复后产生水土流失的"合法化"。(9)水土流失监测①重点监测较大的开挖面、渣料场、环境敏感区。②监测时段主要是建设期,生产类项目增加生产运行期。③明确布点(断面)及监测项目。④监测技术、方法等按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注:本节应有总体要求,承担单位应有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由其依据规程规范编制监测细则并实施监测,应将监测成果报送建设单位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并作为监督检查和验收达标的依据之一。
6、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1)编制依据①与主体工程投资估算依据及价格水平年相一致。②不足部分用水保、其他行业、地方标准和当地现行价。③水土保持投资编制规定颁布后按新规定执行(初定:编制方法、费用构成、植物措施定额须用新规定,工程定额为参照标准)。(2)投资总表①分四部分汇总水保投资(包括已列入主体中投资和方案新增投资,并不重不漏),即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工程和其它费用。②其他费用(独立费用)应包括方案编制费、水保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测费、监理费、监测费等。③单列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④分行政区(原则上到县级)、分项目列出各项工程的投资、工程量、实施时间。(3)投资计算附表及附件①主要工程单价计算表②主要材料单价计算表③机械台时使用费④分年度投资表(4)防治效果分析计算并分析采取治理措施后预期能达到的目标值及其防治效果。7、实施保证措施(1)落实设计①方案批复后由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②水保方案和工程设计的变更按规定报批。(2)明确施工责任①发包标书中应有水土保持要求、列入招标合同。②明确承包商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③外购土石料应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3)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监理机构应具有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资质或聘请注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监理工程师从事水保监理工作。
(4)监测①监测单位应具有水土保持监测资质。②按方案中的监测要求由监测单位编制监测计划并实施。③监测成果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④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时提交监测专项报告。(5)监督管理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6)方案组织实施方式为保证方案的实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组织实施方式,即两种方式:一是由项目法人或业主自己组织实施,其条件是必须承诺和落实具体的实施保证措施,并经方案批准机关审查同意;二是对不具备自行治理条件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治理,治理费用由项目法人或业主负担。报告书中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实施方式,以便在方案批复时予以确认。(7)竣工验收①主体工程投入运行前必须首先验收水土保持设施。②验收内容、程序等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定》。8、结论与建设(1)结论①本工程的水保特点。②方案编制的结论性意见(含工程量、对生态的影响、结论等)。③对主体工程的总体评价及修正性意见。(2)建议下阶段工作的指导性意见。9、有关图件(1)基本要求①均应为CAD图件(矢量图),图面必须清晰、图签齐备。②规范规定的四类图必须齐全(地理位置图、工程总体布置图、水土保持责任范围及总体布局图、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图)。(2)其他要求①线状工程应附平纵断面缩图。②不能按实际比例尺标注时,可用示意图加文字说明。
10、数据要求(1)报告书前后数据必须统一,文、表、图数据要一致(2)分项数据应有合计数。(3)计量单位:面积用hm2(或km2),投资用万元(或亿元),工程量用万m3、万(m2、万株。小数保留二位。(如国家有新的计量单位规定,按新规定执行)。专题研究l几个敏感问题讨论1、河滩、河道弃渣及与行洪关系(1)河道范围界定:根据《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条例》,分为两类:有堤防的,其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和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其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2)河道管理规定:建设跨河设施,其建设方案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禁止在河道内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3)水保要求:一要阐述弃渣与河道行洪及洪水位关系,要求堆放在防洪设计水位以上,二要取得河道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2、隧道、桥涵施工土石方直接入河道问题(1)做好出,渣口处理以及弃渣的清运、堆放(2)注意桥涵围堰施工、拆除、清理工作。3、水库库区内弃渣(1)不得向已建成水库内弃渣。(2)建设中的水库,施工弃渣不得弃于河道中。主体工程经充分论证确需在死库容弃渣时,应在距河道一定高程以上、死水位以下范围内堆置,施工期要采取临时拦挡措施,不得流入河道(流向下游)。4、高陡边坡施工开挖高陡边坡在其下边坡应设临时拦挡工程,不得流入河道。5、料场、渣场位置位置布设要考虑景观要求,公路工程的土、石料场应选择在可视范围之外。6、开挖裸露面覆土和恢复植被应根据土源情况论证新开挖土地的水土流失影响。在土层薄、土源少的地方,应充分注意表土保存问题。专题研究2有关行业方案编报阶段和审查深度问题1、铁道、公路等项目编报方案阶段问题
(1)此类项目在可研(工可)阶段,主要是在一定走廊带内选线,建设方案和主要工程尚未确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芦理条例》,这二类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经土管部门同意后,可在初步设计完成前报批,水土保持方案是否也在此阶段进行尚需研究。(2)如在初设阶段报,土体工程可研中无水土保持投资,初设阶段增加的投资难以落实,方案可能落空。2、铁路项目方案审查根据目前铁道行业方案编制内容和深度情况,专家们认为水利部应加强对铁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的审查、把关,以提高方案编制质量,满足规范的规定和要求。3、冶金等行业的项目可研阶段的总体深度不够水土保持方案大纲及报告书审查程序和要求附件3水土保持方案大纲及报告书审查程序和要求1、大纲评审(1)报送由建设单位主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抄送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水利工程大纲同时抄送水规总院)。(2)初审中心送咨询专家进行初审。具备开会评审条件的原则上在2周内开会;不具备评审条件的向设计单位反馈修改完善意见。(3)评审会①会议由中心主持,专家以北京水保生态工程咨询公司名义参加会议,直接出评审意见初稿,会后以中心函发设计单位,抄送有关单位。②对个别确需修改完善的大纲,可要求设计单位修改后报中心审核后发函。③由水规总院主持的大纲评审会,专家以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名义参加会议、发表意见。2、报告书审查及预审(1)审查①公路、石油天然气、煤炭、有色金属、部分电力项目等项目的报告书,由中心组织审查,专家以北京水保生态工程咨询公司名义参加会议,发表意见。②遇有重大问题专家应及时向水保中心和水保司反映。(3)方案审核及送达①有关部委主持预审的报告书,水保司要求由中心主审官提出最终的主审官(原则上指参加会议人员)审核意见,报水保司后起草审批文件;②水保中心审查的报告书,由中心向水保司提出方案(报批稿)的审核意见;③报告书送达数量,要求设计单位在方案批复后30天内,向项目所在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送达报告书,按每县一册,省级水土保持部门收到后将回执向水土保持司传真加盖公章反馈。(4)方案归档水利部的审批文件及方案报告书中心要归档一份。3、审查会要求(1)材料送达开会前一周水保中心向拟参加会议的专家送达报告,专家需在会前提出书面意见。
(2)汇报要求①必须使用多媒体汇报系统汇报,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②必须有现场录像、照片。③审查会必须用大型挂图。④尽可能邀请主体工程的设总参加会议(在会议通知中明确)。(3)记录①中心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过程和主要问题作详细记录。②参加会议专家对有关专家及代表的意见举行详细记录。(4)工程现场大纲和报告书审查必须有一次到现场,参加会议的专家尽可能不变。(5)意见反馈①对未写入审查意见的其他意见,专家组长应对设计单位作口头交待。②会议出现较大的矛盾性意见,专家应及时向中心和水保司反映。4、报告书附件按水利部水土保持司保监[2001)15号函的规定。(1)单位资质①方案编制证②工程设计证(本单位的丙级以上设计资质)(2)方案特性表包括6项目标的详细特性表(详见附件4)。(3)项目建议书批文、大纲审查意见、方案预审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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