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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技术交底大全资料》强夯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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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夯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工程名称:节能大厦施工单位中天宝业集团建设单位设备名称强夯机械作业内容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交底内容:1.担任强夯作业的主机,应按照强夯等级的要求经过计算选用。用履带式起重机作主机的应执行JGJ33—2001第4.2节规定。2.夯机的作业场地应平整,门架底座与夯机着地部位应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100mm时,应重新垫高。3.强夯机械的门架、横梁、脱钩器等主要结构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质量,应经过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使用。4.夯机在工作状态时,起重臂仰角应置于70°。5.梯形门架支腿不得前后错位,门架支腿在未支稳垫实前,不得提锤。6.变换夯位后,应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确认稳固可靠,然后再将锤提升100~300㎜,检查整机的稳定性,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7.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8.当夯锤留有相应的通气孔在作业中出现堵塞现象时,应随时清理。但严禁在锤下进行清理。9.当夯坑内有积水或因粘土产生的锤底吸附力增大时,应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强行提锤。10.转移夯点时,夯锤应由辅机协助转移,门架岁夯机移动前,支腿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500㎜。11.作业后,应将夯锤下降,放实在地面上。在非作业时严禁将锤悬停在空中。补充作业指导内容:注:参考文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