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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既有线安全施工技术交底一、概念 铁路营业线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输生产使用的铁路线路。 二、施工场地设置安全基本要求 1.对既有线影响的施工,必须首先探明施工范围的通讯、水电、信号等管线及其他设施情况,并与设备管理单位共同确定防护范围,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现场条件,在保证施工人员安全、行车安全的总体要求下,修筑施工道路,选择材料、构件堆放地、搭设临时设施和安置施工机具。严禁施工机具、材料以及临时设施侵入界限(正线直线段距线路中心2.44米,正线曲线为2.9米)。 2.在影响既有线范围内施工时,施工人员戴白色或黄色安全帽,在轨道上作业时必须穿黄色防护服背心。施工人员严禁在既有线范围内戴红色安全帽,穿红色衣服。严禁施工人员上、下班时在线路及轨道上行走、横跨既有线或坐、卧轨道上休息。 3.施工现场设置在通过居民居住较密集的铁路线旁时,应事先张贴有关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的通告和与地方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并与周围居民密切配合,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4.对受地形影响限制,驻地与工地间跨越桥梁必须走既有线时,要求走人行通道(人行步板),严禁在线路、路肩等限界范围内行走。发现列车接近时,须及时避车。其他人员严禁进入既有线范围。 5.在施工现场四周,通行道路路口等地须设立安全标志和警示牌;施工现场周围和悬崖、陡坡处应设立防护栅栏;施工现场的危险处所,应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的明显标志,夜间应以红灯示警。 6.如须在山沟、坡脚、河岸设置临时设施,应事先了解该处地形和山洪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7.施工材料堆放地,应避免在靠近高压线、消防栓、煤气输气管路和人员通行密度较大的地区,如因条件限制必须设置在上述地区,应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或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8.在自然光线不足的地点(峡谷、沟渠、隧道内等地点)或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场地,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灯具。易燃、易爆场所应采用防爆灯具,并有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9.在既有线旁测量放线时,严禁使用钢卷尺等金属测量工具测量既有线线路轨距,如需用时,可以使用皮尺。严禁用金属将两股轨道连接一体。穿越铁路的人员应遵守“一看、二慢、三通过”原则。
10.施工车辆严格执行一机一人一防护,火车接近800m范围,所有施工机械必须停止作业。 三、施工现场道路安全要求 1.施工现场道路应平整、坚实,并在道路两侧设置简易排水沟。车辆行驶道路的宽度不得小于3.5m。 2.在车辆、行人较多或狭窄道路与施工道路相连处,进出口应设置警示牌,车辆必须慢行,必要时应设专人防护。 3.应保持施工道路畅通,一切施工材料不能堆放在道路两侧。如遇雨、雪、冰、霜天气,应采取防滑措施。 四、施工用电及用水安全要求 1.施工现场架设临时照明和动力设备线路,应由持有专业证书的电工执行。凡施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工地,其临时照明和动力设备线路应符合正式工程标准。 2.电器设备及线路,必须绝缘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设置安全遮栏和警示牌。移动使用的电器设备线路,应采用软橡胶电缆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