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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15年版)招标项目名称:延平区南三龙高铁山后村朱罗坑一户一宅安置小区9#道路及排水工程、南三龙铁路山后村朱罗坑一户一宅安置小区雨水管顺接工程招标编号:闽顺健南招[2017]第070号招标人:延平区南三龙铁路征地拆迁安置指挥部夏道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池春平招标文件编制日期:2017年8月23
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作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或加黑斜体字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下划线上的括号内容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的具体内容应将其覆盖。6.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与招标文件同时发给各投标人,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核对工程量。7.在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全过程中以被代理人名义办理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23
目录第1章招标公告4招标公告。第2章投标须知9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10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节投标须知19“投标须知”内容见《通用本》19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20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23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24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24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7第1节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内容见《通用本》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36“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通用本》36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37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43专用合同条款44第4节合同附件70“合同附件”内容见《通用本》70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71第1节工程量清单72第2节招标控制价73第3节投标报价74第4节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76第6章招标图纸77第1节招标图纸目录第2节招标图纸7823
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79第1节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80(一)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自然条件80(二)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施工条件80(三)招标项目说明80第2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81(一)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81(二)招标项目使用的其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82(三)工程设计要求的特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83第3节施工现场管理要求84(一)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84(二)水土保持与环境要求84(三)文明施工要求84(四)施工机具进场要求84第4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85(一)技术要求85(二)质量要求85(三)参考品牌86第5节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87第6节其他要求88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89第1节资格审查文件90第2节商务文件第3节技术文件通用本补正数据表23
第1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延平区南三龙高铁山后村朱罗坑一户一宅安置小区9#道路及排水工程、南三龙铁路山后村朱罗坑一户一宅安置小区雨水管顺接工程已由闽发改备[2015]H010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延平区南三龙铁路征地拆迁安置指挥部夏道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延平区南三龙铁路征地拆迁安置指挥部夏道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山后村朱罗坑2.2工程建设规模:预算造价约为100万元;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2.4工期要求:总工期4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2.5标段划分(如果有):/;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在南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3
备注:项目经理不得被省住建厅列入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项目经理自在“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完成变更手续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在福建省辖区内承接工程项目建设任务;根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1.1.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8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7其他资格要求3.7.1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7.223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1.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7〕1号)。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www.npggzy.gov.cn) 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 打开。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银行在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3.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2%。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时之前。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元整。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或银行保函;(3)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⑷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⑸或按南建筑〔2016〕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7.投标文件的递交23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的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身份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临时建造师资质证书或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保证金单据(其中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须提交原件,其他方式提交的保证金单据提交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项目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人可为同一人,若为不同人,应同时到场验证、签到。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有关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到位开标的项目经理)进行身份证件识别和摄像留存,并做记录;应到位而未到位或弄虚作假的依招标投标法律论处;投标单位现场提交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电子证书不一致的,无论报价、排名多少,均作废标处理。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招标人不予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ggfw.gov.cn:8081/)、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npggzy.gov.cn)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延平区南三龙铁路征地拆迁安置指挥部夏道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地址:南平市,邮编:353000联系人:陈工电话:138600513612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56号楼601室,邮编:353000电话:0599-8611897,传真:0599-8611897联系人:黄小姐。10.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户 名: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 号:1391010104002054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平市延平支行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号楼2层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号楼2层部门或机构名称: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点:南平市玉屏北路1号电话:0599-8723008友情提示:①于电子标书制作请登陆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资源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软件安装包及相应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0599-8317118。②如果未办理CA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方式请查看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工作动态】中的“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办理、激活事项的通知”,如果已办理证书,请检查数字证书是否可用。③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在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23
第1章投标须知23
投标须知前附表说明:(1)本表各项应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2)如某项内容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目中注明“不适用”。(3)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铁路建设征迁办公室地址:南平市延平区联系人:陈工电话:13860051361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56号601室项目负责人:黄小姐电话:0599-8611897传真:0599-86118972.1.2/22.2.2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标段划分(如果有)招标项目名称:延平区南三龙高铁山后村朱罗坑一户一宅安置小区9#道路及排水工程、南三龙铁路山后村朱罗坑一户一宅安置小区雨水管顺接工程招标编号:闽顺健南招[2017]第070号标段划分(如果有):/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招标人最多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3.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建设资金已到位,已具备建设条件4.1.4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山后村朱罗坑5.1.5工程建设规模预算造价约为100万元;6.1.6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7.1.7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本招标项目是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8.2.1计划工期总工期为4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9.2.2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0.2.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按实结算。11.3.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3
1.4.1/4.2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1.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在南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备注:项目经理不得被省住建厅列入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项目经理自在“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完成变更手续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在福建省辖区内承接工程项目建设任务;根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8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②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xy.fjjs.gov.cn,下称“评价系统”)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2017年第二季度)。投标人可以通过评价系统查询本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③对评价系统无法查询到企业相关信息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评价系统公布的当期行业季度平均分(根据招标项目的工程类型,对应为市政工程类的行业季度平均分)确定。当行业季度平均分低于68分的,以68分计取。④23
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名称变更材料,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再向招标人递交一份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如实提供名称变更材料的,视为弄虚作假行为。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2.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应满足《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13]5号)要求。3.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4.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5.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1.9.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集中踏勘现场的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踏勘时无需点名和签到。2.10.1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召开投标预备会的,召开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召开地点为:/。投标预备会无需点名和签到。3.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不适用(适用于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项目)4.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不适用(适用于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项目)5.11分包□不允许√允许,允许分包内容:①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如承包人不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施工过程中可以向发包人申请进行分包,并应提供相关分包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给发包人审查,经发包人同意后进行分包。在投标文件编制时不需要提供拟分包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等相关资料;②如投标人为非“建机一体化企业”,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作为分包内容之一;允许分包金额:相应专业工程的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应具备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本项目建机一体化要求按《闽建筑[2012]35号》文执行23
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范围和幅度:/2.13.3电子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3.14.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提交方式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12时00分。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材料提交方式为b:a记名方式,适用于采用记名方式或持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b无记名方式,适用于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或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投标人应通过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进行提交或者以不署名、不盖章(但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日期)的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4.14.2/24.1/25.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7日15时00分5.14.2/14.4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通知方式为b:a采用记名方式或持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b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或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招标人将通过该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进行发布。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方式为b:a采用记名方式或持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招标人传真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通过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进行下载。投标人需要原件的,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领取。b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或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投标人应通过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进行下载。6.15.3.1技术文件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技术文件。7.1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60日历天。8.19.1/19.2.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人民币;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①现金形式:应在开标截止日期前一天下午17:00之前(以银行到户为准)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可简写23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加盖业务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②银行保函;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④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⑤南平市建筑业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南建筑〔2016〕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备注: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中注明的金额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如投标人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少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专用本中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在开标当日应未失效,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投标人须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20.1备选投标方案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21.1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交;技术文件:不要求提交;投标人只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生成.ZZ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在会员系统中提交上传。商务文件:要求提交;其中,不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XML电子文档的具体要求:/。电子文档的具体要求:不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格式)(光盘或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21.4/21.5投标文件份数1、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投标文件的份数和具体要求如下:23
资格审查文件:纸质文件正本/份(备用)技术文件:纸质文件正本/份;商务文件:纸质文件正本/份(备用);其中,有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的,则应提交0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备用的电子版投标文件(“.nNPTF”格式存入的光盘或U盘);生成投标文件的单位CA数字证书,用于电子标书解密。(携带的CA数字证书应为投标人用于加密投标文件的单位CA数字证书,否则无法进行电子标书解密,若未按要求提供,造成电子标书无法解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1.5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及联系电话: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0512-58173200、400-850-3300、0599-8317118。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1)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至主体库中,并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工具中获取。(2)如果企业已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人CA),建造电子印章(建造师CA)等个人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个人电子印章(有效期内)直接可用于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但不能用于最终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只能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生成标书上传到系统中,否则开标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3)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单位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4)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A、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B、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C、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5)其他说明A、投标人应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软件生成投标文件的标书信息确认中填写准确的投标报价及相关信息,该信息将在开标过程中公布。B、招标文件要求需要盖章的地方,电子投标文件中要相应的盖电子印章(建造师有办理电子印章的,应直接加盖电子印章,建造师若没有办理电子印章的,应当在纸质文件上加盖印章后,以原件扫描的形式导入到电子投标文件中。评委在评审过程中,应给予认可)。C、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文件等内容通过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一起制成一个“.NPTF”格式的招文件网络上传,同时保存未加密的后缀名为“.nNPT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23
1.22.2.2/26.1/27.1开标时间、地点和要求1、开标时间:2017年9月7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开标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以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开标时,投标人还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4条款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将拒收投标资料。2.23.1/24.7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如有)的总包封密封和标识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的总包封密封和标识规定要求的方式为电子版: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本项目不存在技术文件的标识:技术文件所有内容均不得出现体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投标人应将不加密的投标文件(“.nNPTF”格式存入的光盘或U盘)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封袋上正确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作为备用资料提交。3.24.2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接收人为:地点: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收人: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含XML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的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身份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临时建造师资质证书或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保证金单据(其中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须提交原件,其他方式提交的保证金单据提交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项目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人可为同一人,若为不同人,应同时到场验证、签到。投标单位现场提交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电子证书不一致的,无论报价、排名多少,均作废标处理。4.24.5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30.1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0%6.30.8/3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23
1.32.1/33.1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公示场所: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媒介: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34.1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履约担保形式:投标人可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或银行电汇或银行保函(须为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之一提供的保函)的形式之一。3.35.2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4.36.3终止招标发布终止招标公告的媒介为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38.3监管部门部门或机构名称: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点:南平市延平区玉屏山电话:0599-87230086.40.1其他(1)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必须在三天内向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缴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中标人部分),并领取中标通知书。(2)施工方必须对堆土及易产生粉尘的作业采取覆盖、封闭、洒水等控制扬尘措施;旱季施工时,便道和居民区附近要经常洒水,避免尘土飞扬。(3)本项目需执行《闽建建[2017]5号》文关于远程监控的相关要求。(4)本项目需执行《南经信运行[2017]17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公建项目优先采用地产名优工业品工作的通知。(5)投标人应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软件生成投标文件的标书信息确认中填写准确的投标报价及相关信息,该信息将在开标过程中公布。纸质投标文件需要盖章的地方,电子投标文件中要相应的盖电子印章(造价师和建造师有办理电子印章的,应直接加盖电子印章,造价师和建造师若没有办理电子印章的,应当在纸质文件上加盖印章后,以原件扫描的形式导入到电子投标文件中。评委在评审过程中,应给予认可)。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络上传一份加密的后缀名为“.NP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前提交一份电子投标文件(nNPTF格式存入的电子光盘)及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并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单位CA数字证书(携带的CA证书应为投标人用于加密投标文件的单位CA数字证书,否则无法进行电子标书解密,若未按要求提供,造成电子标书无法解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应按要求网络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网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认真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导致其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将否决其投标。23
特殊情况下,投标人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由于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解密及导入评标系统的,将启用该投标人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请投标人在递交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前认真检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的完整性【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为准,评委会评审时以该投标人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里面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文件一起制成一个“.NPTF”格式的投标文件网络上传,同时保存未加密的后缀名为“.nNPT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nNPTF”格式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刻录到光盘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封袋上正确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提交。投标文件中标注盖章处,均应加盖电子公章(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否则将否决其投标。23
第1节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内容见《通用本》23
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条款号原条款内容修改后的条款内容4.34.3原条款内容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3)为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有隶属关系的;(8)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的;(9)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10)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的;(11)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14)在本次投标中,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9、10(整个条款内容)不适用23
14.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时间、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工程预算清单、预算书和图纸:若有发现残缺(包括电子文件无法打开或运行)等问题,应在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前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招标人和代理单位对此不负任何责任。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有疑问,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时间前及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14.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招标项目为5天,下同)前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的方式通知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15天(5天)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的方式通知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15天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若有延长(也即更改开标时间),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未查阅的责任自担。15.1.115.1.1.资格审查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整个条款内容)16.1.2资格审查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三、授权委托书四、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五、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六、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七、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八、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九、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十、其他资料(详本专用本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和要求)21.6(整个条款内容)不适用25.3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3
35.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8项规定的时间内,应派代表在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地点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订合同事宜。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施工合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8项规定的时间内,应派代表在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地点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订合同事宜。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施工合同。37.4招标人收到异议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逾期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即视为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一)异议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二)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三)异议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异议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四)超过异议时效的。招标人收到异议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逾期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即视为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一)异议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二)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三)异议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异议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如果异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异议书应当附有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应经投诉人或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签章),可视为异议已经投诉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四)超过异议时效的。23
评标办法和标准23
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或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或5人以上单数。2、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4.1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5章第2节招标控制价”34.2K值取定延平区京福高铁山后村朱罗坑一户一宅安置小区9#道路及排水工程、南三龙铁路山后村朱罗坑一户一宅安置小区雨水管顺接工程K值=12%44.3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本工程发包价详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1项;其计算过程附本表后。发包价(B)=可竞争项目造价×(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公式中:K值根据招标工程预算造价构成并结合专业特点、工程类别、施工难易程度、企业合理利润、市场风险等因素,由招标人确定。(一)不可竞争项目应当按有关规定计算,不参与竞价。不可竞争项目包括:1、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大型机械检测费、优质工程增加费(若有);2、甲供材料费和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若有);3、规费、税金按规定费率计。(二)可竞争项目是指不可竞争项目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零星工作项目。招标文件公布的发包价的可竞争项目综合单价=预算造价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K)。56.1.9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工程师及以上,专业:市政(市政专业指:市政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道路与桥梁、交通管理工程、给排水工程等)43
。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以及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连续缴费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连续缴费六个月及以上”是指以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若同时提供了注册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两者所署单位名称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并提供证明材料,对于无法合理解释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4、投标人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a、工程开工前,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能全部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备案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b、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0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3万元违约金。附:发包价计算过程表(计算过程及结果取整数):43
(施工)发包价计算表K=12%序号项目名称预算价发包价发包价计算方法一分部分项工程费8279607286051.1+1.21.1甲供材料费00同预算价1.2可竞争分部分项工程费827960728605预算价×(1-K)二措施项目费31306294172.1+2.2+…+2.62.1安全文明施工费1556715567同预算价2.2大型机械设备检测费00同预算价2.3其他措施费1573913850预算价×(1-K)三其他项目费003.1+3.2+3.3+3.43.1暂列金额00同预算价3.2专业工程暂估价00同预算价3.3计日工00预算价×(1-K)3.4总承包服务费00预算价×(1-K)四规费47022413824.1+4.2+4.3+4.44.1劳保费用4538939942七×14%4.2工程排污费00同预算价4.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16331440(一-八+二+三-3.1-3.2)×0.19%4.4价格调节基金00(一+二+4.1+4.2+4.3)×0%五税金9969287934(一-1.1+二+三-3.1-3.2+四)×11%六合计1005980887339一+二+三+四+五七其中:人工费324204285300预算价×(1-K)八设备费00预算价×(1-K)43
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1.评标委员会1.1.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1项。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2.1.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2.2.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2.3.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对未能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应否决其投标。2.4.资格审查文件的评审只作合格与否的结论。2.5.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2.6.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表决,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否决投标或不采信投标人说明的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作详细说明。43
1.评标程序1.1.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评标前准备工作;(2)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3)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进行评审;(4)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5)提交评标报告。2.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2.1.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2项。2.2.K值取定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3项。2.3.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4项。3.评标前的准备工作3.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3.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评标前,招标人应事先提供不少于三份的纸质招标文件(包括补充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供评标专家现场查阅。评标委员会认真核对评标系统的评标参数是否与招标文件(包括补充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一致。如有不一致,应要求招标人修正评标参数,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无误后方可评标。3.3.应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在评标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通过评价系统查询并记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查询记录结果进行复核并签字确认。对评价系统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评价系统公布的当期行业季度平均分确定。当行业季度平均分低于68分的,以68分计取。43
1.资格审查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1.1.资格审查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6.1.1未完整提供招标文件第8章“资格审查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资格审查文件以及未按规定盖章和签署;6.1.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6.1.3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6.1.4不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1.5省外入闽施工企业未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6.1.6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6.1.7联合体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未附上联合体协议书;6.1.8工程分包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1.9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不满足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规定的要求;6.1.10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和投标人名称不一致;6.1.11存在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情形之一;6.1.12应用市政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8分;6.1.13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2.商务文件评审标准2.1.商务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7.1.1未按照招标文件第8章“商务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盖章、签署、提交材料;7.1.2相关内容与资格审查文件填报(包括盖章和签署)不一致;7.1.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3
7.1.1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包括各关键点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7.1.2附有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法接受的条件;7.1.3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1.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参与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定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有效投标人名单,并由招标人当场公布有效投标人名单及其对应的号码。1.2.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中标人。2.提交评标报告2.1.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全部评审内容后,应根据评审实际情况和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书面记载以下内容的:(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4)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5)评标标准、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6)每个有效投标人所对应的抽取号码一览表;(7)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情况;(8)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以及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9)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的纪要。2.2.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2.3.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并由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说明并存档。2.4.43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规定对评标系统打印生成的评标报告审查后签字确认。1.附则1.1.在评标定标过程中,投标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随时备查,如有必要,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交原件验证。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原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有疑意的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1.2.在评标过程中,有关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时间(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地点向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1.3.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抽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确定的中标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按规定重新抽取、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43
合同条款及格式本章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的基础上,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我省实际情况进行个别调整。使用前,应仔细阅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的说明。43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3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43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43
第1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通用本》43
第1节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条款号原通用合同条款内容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11.9全部内容在施工现场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1.10.2全部内容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已经开通,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土石方及材料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距离、安全问题、施工干扰问题等,承包人应制定并实施社会交通组织方案和详细的保障措施,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另行计算增补。承包人应自行办理在公共道路使用特殊施工车辆的特别许可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2.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承包人应协助办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工期延误需发包人批准可顺延。42.4.3全部内容承包人进场施工前10天,发包人将委托勘察人出具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和由专业管线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资料提交承包人,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承包人在进行地下工程施工前应再次向专业管线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煤气、自来水、供电、电信、有线电视、部队等)确认,通过现场实地考察进一步做出独自的判断和结论。发包人不保证以上所提供资料(发包人委托勘察人出具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除外)的完全真实性和准确性,不承担因未提供完整的地下管线资料,或提供的地下管线资料真实性和准确性出现问题而致使承包人发生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时的法律责任。43
52.4.4全部内容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的,发包人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63.4.全部内容承包人应对基于发包人按照第2.4.3项〔提供基础资料〕提交的基础资料所做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发包人不保证所提供资料的完全真实性和准确性,不承担因资料真实性和准确性出现问题而致使承包人发生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时的法律责任。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和施工条件进行查勘,并充分了解工程所在地的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与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其他资料。因承包人未能充分查勘、了解前述情况或未能充分估计前述情况所可能产生后果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73.7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4.3监理人发出的指示应送达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或经项目负责人授权接收的人员。因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发出了错误指示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监理人发出的指示应送达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或经项目负责人授权接收的人员。因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发出了错误指示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发包人不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工期可相应顺延。95.1.2全部内容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负责工程修复、整改的,由承包人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工期可相应顺延。105.2.3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且经检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经检查检验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且经检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经检查检验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可相应顺延。115.4.2全部内容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可相应顺延。126.1.6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扣减该部分费用。因基准日期后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或政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增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扣减该部分费用。因基准日期后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或政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增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风险范围内,不予调整。43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如果该措施避免了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在避免损失的额度内承担该措施费。如果该措施避免了承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该措施费。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合同以外的安全措施防护,承包人无权拒绝执行,否则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及相应责任由承包人承担。137.5.1全部内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发包人不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4)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5)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6)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7)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工日期开工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竣工日期,确保实际工期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需要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的,按照第7.2.2项〔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执行。147.6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风险包干系数范围内,延误的工期可相应顺延。157.7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风险包干系数范围内,延误的工期可相应顺延。167.8.1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工期可相应顺延,承包人无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也无权要求增加费用和支付合理利润。177.8.6暂停施工持续84天以上不复工的,且不属于第7.8.2项〔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及第17条〔不可抗力〕约定的情形,并影响到整个工程以及合同目的实现的,价格调整已包含在风险包干范围内,承包人无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43
暂停施工持续84天以上不复工的,且不属于第7.8.2项〔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及第17条〔不可抗力〕约定的情形,并影响到整个工程以及合同目的实现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按照第16.1.3项〔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执行。,也无权要求增加费用和支付合理利润。187.8.7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照管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照管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97.9.1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发包人应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下达提前竣工指示,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提前竣工建议书,提前竣工建议书应包括实施的方案、缩短的时间、增加的合同价格等内容。发包人接受该提前竣工建议书的,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发包人应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下达提前竣工指示,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提前竣工建议书,提前竣工建议书应包括实施的方案、缩短的时间、增加的合同价格等内容。发包人接受该提前竣工建议书的,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无权要求增加费用和支付合理利润。208.2合同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发包人违反本款约定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承包人有权拒绝,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除招标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中约定的主要材料设备外,合同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发包人违反本款约定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承包人有权拒绝,若承包人不拒绝则承担相应的责任。21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本项目招标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228.5.3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发包人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本项目招标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238.7.3发包人认可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相同项目的价格认定;无相同项目的,参考相似项目价格认定;既无相同项目也无相似项目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价格。发包人认可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①招标控制价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根据其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计算;②招标控制价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在编制招标控制价取定的当期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中有的按其材料单价计算;③上述二项均没有的材料,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监理、发包人审核,报有权终审单位审定后形成结算单价。以上三项材料变更,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差价=审核后材料单价-发包人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材料价格。43
2410.4变更估价结算计价2510.4.1变更估价原则按专用合同条款执行。2610.4.2全部内容因工程变更而增加合同价款时,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的,视为该项工程变更不涉及增加合同价款。因工程变更而减少合同价款时,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的,视为同意发包人依据本合同条款对该项变更价款的核减。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7天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应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的书面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完整资料后14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审核过程中承包人应积极配合。2711.2全部内容按原文2812.4.4全部内容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不含设计变更的调整和招标人中间签证增减等工程量部分)的70%支付,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按照《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的格式及内容要求,上报当月完成工程量的进度款支付申请表(资料齐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内完成工程量部分的85%,同时结清履约保证金。余下工程款,经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5%,剩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在相应质量保质期满后结清。发包人支付每笔工程进度款前承包人应提供正式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在本合同的履行地设立专户,实行专款专用,所有工程款结算以及与工程有关的支出均通过该帐户进行,该账户由发包人监督使用。2913.4.2全部内容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前交付单位工程,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不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延误的工期可相应顺延。3014.2按正常审批程序,如有逾期,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43
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56天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注:本工程适用的通用合同条款及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的约定若与专用合同条款、风险包干范围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有矛盾时,以专用合同条款、风险包干范围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43
第1节专用合同条款43
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签署的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活动板房、卫生间、围挡、停车场、配电房。1.1.3.9永久占地包括:详工程总平面布置图。1.1.3.10临时占地包括:详工程总平面布置图。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90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政策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市政工程质量评定检验标准》等国家颁布的现行验收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执行标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设计单位提出的技术要求(书面形式),承包人提出施工工艺,工程师认可后执行。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⑴合同协议书;⑵中标通知书及招标文件;⑶投标人的投标书文件;⑷专用合同条款(含招标文件及其补充资料与此有关的内容);⑸通用合同条款;⑹技术标准和要求;⑺图纸;⑻已标价工程量清单;⑼工程预算书(含招标文件及其补充资料与此有关的内容);⑽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并收到承包人履约保证金3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陆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经审核通过的详细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施工专项方案设计及各项资源需要量的计划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3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及电子文档;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在承包人提供文件后7天内审定完毕。90
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业主派驻现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施工现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施工现场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或总监代表。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发包人上级机关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相关工作人员有出入现场指导、检查的权利。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发包人地界为准。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无。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90
只允许本施工工程使用,与本工程无关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复制、传播、和使用。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承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发包人无需承包人同意有使用权利及存档权利。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允许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发包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项目多列或重复列项。(2)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督促监理工程师按照监理合同办事;2、协调各有关单位工作;3、工程进度与工程量的确认;4、督促并控制好工程进度、质量、投资。代建方代表:;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服从代建单位对该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管理及相关参加单位行使管理权。承包人应积极做好各项的配合工作。代建单位有权负责督促承包人的合同履约,考核承包人驻地人员到岗情况以及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送发包人审批。90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3天。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无。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不提供。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1、完整准确的竣工图纸2、竣工内业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图六套(要求计算机出图),其中原件五套,电子文件(含CAD竣工图文件)一套;竣工内业资料四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前。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和电子文件。(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履行承包人投标时的承诺,承包人保证按照经甲方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规定建立施工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及时派出投标时承诺的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机械员、试验员、材料员),和施工班组技术骨干以及施工人员及时到岗到位,做好工程各项施工工作。②若承包人不能按期组织上述人员到位,按照专用条款第16.2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并责令承包人履行承诺,采取措施保证人员到位。③90
承包人应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若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④承包人若发现合同图纸或工料规范之内或互相之间有任何差异,须立刻以书面通知发包人。⑤承包人应当详细了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采取适当措施予以保护,如果上述事件发生时,承包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并使发包人免受任何损失,包括经济和名誉。⑥承包人有责任对发包人有权指定的非本合同范围内的施工项目提供无条件配合。⑦承包人施工时必须与电信、广电、给水、电力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⑧承包人在施工时,必须全面协调好与周边环境关系,施工时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处理好周边环境关系而导致工程停工,发包人将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及其他工程费用损失。⑨承包人若未按时交付工程竣工资料,发包人可不予拨付工程结算款。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处理本项目的一切事务。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每月到位率必须不少于22天,每天不少于6小时。90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招标文件约定内容承担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在正常施工过程,项目负责人如不能达到承诺的到位率,在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按500元/天扣罚;如累计到位率不到总到位率的80%(到位率由监理工程师与发包方派驻工程师共同考核),则承包人将承担中标价1%的违约金。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在正常施工过程,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按每人次十万元人民币扣罚。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更换项目负责人,对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3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施工员、试验员等持证上岗人员,如不能达到承诺的到位率,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按500元/人天扣罚。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须以请假条方式获得发包人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在正常施工过程,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更换技术负责人,按每人次十万元人民币扣罚;更换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机械员(机管员)、试验员和材料员等持证上岗人员,按每人次三万元人民币扣罚。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90
承包人必须保证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及时到工地现场指挥协调施工,对上述人员实行每天签到登记制度,并于每周一上午将签到登记表送交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将随时检查承包人的上述人员是否到位,如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发现签到登记表不实或以上人员没有在现场履行职责,且未向发包人事先书面说明并获得书面同意的,则发包人可按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缺岗处罚,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缺岗按每人天2000元标准处罚承包人,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机械员(机管员)、试验员和材料员缺岗按每人天1000元标准处罚承包人,其罚款由监理工程师签发,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并按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累计缺岗天数的三倍延迟拨付进度款。因承包人工程管理人员缺岗致使连续两个周每周被处罚款达到10000元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取消承包人的中标资格,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有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或没收其履约担保。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按通用条款执行。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通用条款执行。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①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如承包人不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施工过程中可以向发包人申请进行分包,并应提供相关分包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给发包人审查,经发包人同意后进行分包。在投标文件编制时不需要提供拟分包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等相关资料;②如投标人为非“建机一体化企业”,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作为分包内容之一。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另行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另行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离场止。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90
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或银行电汇或银行保函(须为中、农、工、建、交五家银行之一提供的保函)的方式提交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0%;履约担保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90
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6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在同期工程进度款内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和布置,包括临时设施和施工道路的施工总布置图及其他必须的图表、文字说明书,主要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资源供应计划,施工准备工作计划,技术组织措施计划,项目风险管理,信息管理,实施难点和对策,关键节点工期的控制等。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承包人提交后7日历天。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90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承包人提交后7日历天。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3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施工前3日历天。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引起的工作量增加或额外增加的工作量(以发包人的书面文件为准);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共同认为必须延长工期的(以书面文件为准)。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延误逾期罚款为每日历天500元人民币;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10%。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克服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容以及承包人认为不可预见的理由。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10条〔变更〕约定执行。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90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7级及以上地震;(2)8级及以上大风袭击工程所在地;(3)一昼夜内降雨量达到80mm以上(上述情况均以工程所在地气象台的资料为准)。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执行通用条款。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发包人项目建设材料进场验收制度执行。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临时设施费已包含在工程预算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各提供施工现场不少于20平方米的办公室和必要的办公用品(如电脑、办公桌椅等)。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执行通用条款。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执行通用条款。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执行通用条款。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90
10.变更及结算计价原则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招标文件的合同通用条款执行,施工中发包人根据实际需要作出的变更决定,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执行。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书面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以无书面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的期限: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如承包人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则发包人可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重大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变更报告和确认的时限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监理人确定变更价格的期限: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一方,应在收到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内,对方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时,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10.4结算计价10.4.1结算计价原则结算计价的原则:结算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一、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的: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合同价款为中标价(其中招标人的暂列金与承包人无关,由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掌握使用部分或根本不用)。本工程所有工程量均按施工单位现场按招标施工图或设计变更、业主指定及隐蔽签证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实际数量计算(风险包干范围和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包干项目除外),结算定额子目单价按如下办法计算后,再按招标预算发包价的计算方法计算总造价(发包价为招标工程控制价中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K=12%后,加上不可竞争项目造价之和计算):10.4.1.1招标控制价有定额子目单价的,采用该子目单价;10.4.1.2招标控制价中无子目的,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90
10.4.1.3招标控制价中无子目或类似子目的,但变更工作内容单价有定额子目可套的,其单价按照编制招标预算造价的依据套用定额或换算后套用,但不再计取风险系数;10.4.1.4招标控制价无子目或类似子目的,且变更工作内容单价又无定额子目可套的,其单价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依据市场行情面议并经招标人批准形成签证价,报有关部门备案,经有权终审单位审定后形成结算价;10.4.1.5(A)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①确定发包价的工程预算造价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根据该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②工程预算造价的材料价格明细表没有的材料,按编制招标预算造价取定当期的南平市造价站公布的南平信息价材料价格计;③以上二项均无价格的材料,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代建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同时询价测算并经招标人批准后会同审核单位审核计算。上述变更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差价=审核后材料单价-发包人招标预算中相应的材料价格;10.4.4任何的工程变更都须经总监理工程师书面确认及发包人代表批准后,方为有效。10.4.5使用暂列金实施的项目按合同条款10.4.1规定的进行结算。10.4.6经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认为不需要完成的甩项项目(未完成合同工程的部分内容),相应核减合同价款。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日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日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7日内。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无。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90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本工程不设暂估价。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本招标项目的暂列金额:25万元,暂列金不计税费,由招标人掌握使用,若未发生时予以扣回。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无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A)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①确定发包价的工程预算造价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根据该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②工程预算造价的材料价格明细表没有的材料,按编制招标预算造价取定当期的南平市造价站公布的南平信息价材料价格计;③以上二项均无价格的材料,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代建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同时询价测算并经招标人批准后会同审核单位审核计算。上述变更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差价=审核后材料单价-发包人招标预算中相应的材料价格;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不适用。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①因综合单价的取定偏差导致工程控制价不准确。②因市场价格波动、政策性调整导致材料价格、相关费用变化。③措施项目费用及施工方法客观变化产生的费用。④90
施工图中未明确的安全防护,施工干扰、新工艺、新技术试验费等内容而引起现场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费用。⑤水文、气候等自然条件(不可抗力除外)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产生的费用。⑥工程排污所发生的费用。⑦工程所涉及的一切保险费用。⑧为确保周边建筑物或构筑物安全而采取必要沉降观测和减震措施费⑨地上、地下设施临时保护费用;⑩工程量清单约定的风险包干内容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不适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不适用。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不适用。3、其他价格方式:不适用。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支付期限:无。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无。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无。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无。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工程签证单等,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90
《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2005版《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福建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FJDY-301~312-2012)以及与之相配套的相关文件中规定的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项目划分、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对本工程的设计图纸进行变更,并按照变更后承包人实际完成数量计算工程量,由此造成的工程量增减不影响本条款中关于结算的约定,也不予增加工期。。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前向工程师送交当月完成工程量和进度报表。报表应按发包人批准的格式填写,一式肆份。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有变更或增加部分按专用条款10、11条方法计算)。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不适用。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不适用。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不适用。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不含设计变更的调整和招标人中间签证增减等工程量部分)的75%支付。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按照《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的格式及内容要求,上报当月完成工程量的进度款支付申请表(资料齐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内完成工程量部分的85%,同时结清履约保证金。余下工程款,经审核单位审核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5%,剩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在相应质量保质期满后结清。发包人支付每笔工程进度款前承包人应提供正式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在本合同的履行地设立专户,实行专款专用,所有工程款结算以及与工程有关的支出均通过该帐户进行,该账户由发包人监督使用。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每月25日上报本月完成量。90
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截止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2)应支付的进度款和扣减的返还款;(3)工程形象进度报表等其他支持性证明文件及表格。(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不适用。(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不适用。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在所需资料均已完整提交的前提下,原则上审核办理的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在所需资料均已完整提交的前提下,原则上审核办理的时限不超过十四个工作日;其他的拨付,一般于三日内审核办理完毕,审核办理时限如有延期,双方及时协调确定。(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审核通过后发包人在30天内付款。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不适用。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不适用。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无。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90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无。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执行。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不适用。(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不适用。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申请单一式肆份,验收完成后28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施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工程量核对报告、设计变更、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追加(减)的工程价款、竣工图纸、工程结算书(含电子文档)等以及经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其他与工程价款有关的有效文件。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应当自收到结算资料之日起二个月内对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书面告知承包人。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内完成工程量部分的85%,同时结清履约保证金。余下工程款,经审核单位审核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5%,剩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在相应质量保质期满后结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90
发包人未在二个月内将审查结果书面告知承包人的,视为结算资料已完整。结算资料不完整的,发包人应当在审查结果中列出要求承包人补交的资料清单,承包人应在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14天内发包人要求补交相关资料。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的,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负。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申请单一式肆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保修期结束后28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保修期满后承包人提出支付申请发包人于28日内审核确认。(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并经发包人确认后的一个月内付清,保修金不计利息。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后12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按照审定工程结算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金在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的28天内结清,保修金不计利息。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无;(2)5%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工程结算价款的5%。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无。90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按福建省住建厅《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闽建建[2005]37号执行。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市政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维修通知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派人维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以发包人审核为准)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如发生工程质量原因引起的投诉、索赔等情况,承包人(联合体)应承担一切经济、法律及连带责任。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第80号令)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结构的质量和安全。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5、质量保修到期后,承包人自行向物业管理职能部门做好工程质量等相关回访工作,并将回访情况作为返还质量保证金的依据。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无。(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无。90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无。(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无。(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无。(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无。(7)其他:无。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专用合同条款16条补充条款执行。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专用合同条款16条补充条款执行。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专用合同条款16条补充条款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按专用合同条款16条补充条款执行。承包人违约补充条款:如承包人违约按以下条款执行①因承包人不按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或违反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或建筑材料设备、施工工艺不合格等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返工、补救、整改或重建,其全部责任和费用以及赔偿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②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未经发包人、监理共同(或发包人、监理、设计单位共同)确定后使用,每发现一次承包人按3000元/次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责任。90
③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产品,并在使用之前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机构共同确认后方可使用,若需设计单位确认的,还需经设计单位确认后使用。承包人不能按约定时间向监理机构、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样品及材质证明或三次以上(含三次)恶意提供品质达不到要求的样品,承包人除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外,还需向发包人支付该批材料、设备合同价值10%的违约金。④工程违约分包处理。本工程不允许承包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如承包人将工程进行转包或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或违法分包,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出场、按承包合同总额10%处罚承包人,并有权单方面取消承包人的中标资格,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⑤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承包人应无条件修复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工期不顺延,并向发包人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且承包人应在合理的时间内重新修建以达到合格工程要求,修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若承包人在合理的修复期(最多不超过14天)内仍无法重建该工程项目至合格并通过验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承包人还需另行赔偿发包人的全部实际损失。⑥承包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一致。如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更换人员,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中标时的条件,且必须经过发包人的同意。若承包人派出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能胜任其职责,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包括项目经理在内的管理人员。发包人的上述要求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在发包人提出要求7日内,合格的管理人员应到位,否则按管理人员推迟到位处理。即使发包人同意或承包人要求,还应按照下列约定向发包人交纳赔偿金:――更换项目经理每人次十万元人民币;――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次十万元人民币;――更换除上述外的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次三万元人民币。⑦在正常施工过程,项目建造师如不能达到承诺的到位率,在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按500元/天扣罚;如累计到位率不到总到位率的80%,则承包人将承担中标价1%的违约金。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施工员、材料员等持证上岗人员,如不能达到承诺的到位率,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按500元/人天扣罚。⑧90
在正常施工过程,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建造师或技术负责人按每人次十万元人民币扣罚。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更换项目建造师或技术负责人,对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包括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施工员等持证上岗人员,按每人次三万元人民币扣罚。⑨承包人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发包人有权调整承包人的工作内容直至解除本合同,发包人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a、由于承包人原因(如未能按合同要求及时向发包人提供工程开工备案所需的各项资料等),造成工程无法按期开工,使得开工日期严重滞后的;b、承包人施工进度比经发包人和工程师批准的预定计划严重拖后,显然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如期完工;c、承包人无正当理由全面停工达三日;d、承包人有停业、倒闭、破产或财务发生困难的情况或因其他因素使承包人不能履行合同责任的情况或承包人违背本合同或附件的规定时;e、承包人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f、工作草率,不听从发包人的指令或拒绝改正。不服从发包人的施工现场管理,对发包人要求其无条件向项目施工场地内的其他施工单位(如电信施工单位、其他市政施工单位、房建施工单位等)提供施工现场配合(含交叉施工的现场配合)不积极配合的。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不可抗力为烈度7度以上地震、50年一遇洪水、8级以上(含8级)的台风、按气象、水文、地震部门公布为准,一昼夜内降雨量达到80mm以上(以气象台的资料为准);因战争、政治性原因导致的停工。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90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强制性规定和自身需要,以承包人或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名义投保有关险种,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办理、承担。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承包人必须及时告知发包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不适用。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不适用。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不适用。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不适用。其他事项的约定:无。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不适用。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建设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5补充条款: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①因综合单价的取定偏差导致工程控制价不准确。②因市场价格波动、政策性调整导致材料价格、相关费用变化。③措施项目费用及施工方法客观变化产生的费用。④90
施工图中未明确的安全防护,施工干扰、新工艺、新技术试验费等内容而引起现场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费用。⑤水文、气候等自然条件(不可抗力除外)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产生的费用。⑥工程排污所发生的费用。⑦工程所涉及的一切保险费用。⑧为确保周边建筑物或构筑物安全而采取必要沉降观测和减震措施费⑨地上、地下设施临时保护费用;⑩工程量清单约定的风险包干内容2.本工程适用的通用合同条款及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的约定若与专用合同条款、风险包干范围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有矛盾时,以专用合同条款、风险包干范围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90
第1节合同附件“合同附件”内容见《通用本》90
第1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90
第1节工程量清单一、说明1、本招标工程量清单是依据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范、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以及我省现行有关计价规定等编制。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3、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合同价款的确定、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4、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详见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总说明”。5、本招标工程量清单的格式符合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其电子文件格式同时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规定。二、本招标工程量清单本招标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另册提供,其中: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为/,造价暂估/元。90
第1节招标控制价一、说明1、本招标控制价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可作为投标报价的参考。2、本招标控制价的格式符合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其电子文件格式同时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规定。二、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由招标人另册提供。2、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005980元(大写金额:壹佰万伍仟玖佰捌拾元整)。3、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相关信息:(1)计取的风险包干系数:无。(2)单独发包专业工程的总承包服务费费率:/。(3)甲供材料的总承包服务费费率:/。(4)工程排污费取费标准:风险包干。(5)劳保费率:不分类别(详闽建筑[2016]33号文)。(6)价格调节基金费率:/。(7)税率:11%。(8)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费率:0.19%。(9)大型机械设备检测费用: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90
第1节投标报价一、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1)本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2)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3)国家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4)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5)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7)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8)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9)其他的相关资料。二、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相应内容保持一致。三、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风险费用应包括在综合单价中。投标人一旦中标,不论是否计取风险费用即可认为风险费用已包括各项费用中。四、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竣工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90
五、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六、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七、凡招标人要求工期提前或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的,投标人可在报价中的增加提前竣工措施费和优良工程增加费。八、不可竞争费用(费率)应严格执行有关标准,不得降低标准进行竞标。九、投标报价的劳保费用按人工费的14%计算。十、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的格式应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规定,电子文件的内容应与文本文件的内容一致(含项目顺序列项、项目编码等均应一一对应)。90
第1节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应符合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90
第1章招标图纸90
招标图纸目录项目名称:延平区南三龙高铁山后村朱罗坑一户一宅安置小区9#道路及排水工程、南三龙铁路山后村朱罗坑一户一宅安置小区雨水管顺接工程设计单位:南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多维豪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第1节招标图纸“招标图纸”由招标人另册提供。投标人在领取图纸时,应对照“招标图纸目录”仔细检查核对。90
第1章技术标准和要求90
第1节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一)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自然条件基本具备建设条件。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应自行进行勘查,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中标后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风险和费用。(二)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施工条件基本具备建设条件。(三)招标项目说明详见设计文件。90
第1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一)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依据设计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下列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一切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5.《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6.《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9.《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10.《砌体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03-201111.《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1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1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1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1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17.《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18.《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19.《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320.《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142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22.《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23.《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1024.《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90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3.《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124-884.《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092-965.《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6.《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9.《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10.《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1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1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13.《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14.《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15.《福建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BJ/T13-119-201016.《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17.《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DBJ/T13-56-201118.《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19.《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20.《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903-201321.《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DBJ/T13-135-2011……如上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如标准、规范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一)招标项目使用的其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除了上述约定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外,有关本招标项目所采用的其他国家级、行业和地方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如下:(应满足现行有关建设技术标准的规定)90
(一)工程设计要求的特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材料、施工必须达到通用本规定的标准和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标准要求:(应满足现行有关建设技术标准的规定)第1节90
施工现场管理要求(一)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另外,承包人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施工管理规章制度,采用适当有效的防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以及防台风、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安全施工责任和费用,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二)水土保持与环境要求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三)文明施工要求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四)施工机具进场要求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根据工程施工进度需要,组织施工机具进场。承包人的施工机具进场后,应及时向监理人报备。未经监理人的批准同意,承包人的施工机具不得擅自离场。承包人的施工机具应按照监理人和发包人指定的场所摆放和保管,不得影响他人的施工活动,不得造成安全问题。其余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90
第1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一)技术要求应满足现行有关建设技术标准的规定(二)质量要求应满足现行有关建设技术标准的规定90
(一)参考品牌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材料名称品牌范围水泥金牛、万年、海螺、钢筋三钢、马钢、宝钢说明: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要求的关于本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参考品牌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响应(须提供此表格)。投标人须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部分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承包人所用的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2.投标人应同时阅读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3.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在推荐材料品牌时,应优先选用福建的名优产品。90
第1节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无备注:甲供材料设备已按经市场询价和计价程序规定计取相关费用,结算时不再调整。90
其他要求无90
第1章投标文件格式删除通用本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所有内容,改为:本招标文件(专用本)本章“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说明:1.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各投标单位务必真实、准确、完整录入(原件扫描件)。2.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与电子招投标系统格式不一致的,以上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格式为准。3.所有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所涉及到单位盖章及法人盖章部份,应按要求进行盖单位电子章和法人电子印章【授权委托书除外】。涉及到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部分,一律由电脑录入,盖单位电子章即可【授权委托书除外】。4.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人CA),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印章(有效期内)直接可用于加盖电子印章,但不能用于加密生成文件,否则开标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90
第1节资格审查文件说明1.《资格审查文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5.1.1项和本章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2.《资格审查文件》第十二项“其他资料”是指按照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以及投标人为了证明自己符合投标资格合格条件需要提供的资料。90
(用于资格审查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标段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 资格审查文件________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__年月日第109页
目录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三、授权委托书四、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五、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六、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七、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八、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九、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十、其他资料第109页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是否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第13项除外)。其中,投标人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的,应当如实填写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对是否会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作出判断。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1.独立投标人须填写此表,并加单位公章。2.独立投标人须附上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3.上述各类证书发生变更的,应办理完变更手续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评标委员会应以视为证书无效进行评定。4.未如实填写“是否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第15项除外)”的,按弄虚作假处理。第109页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地址: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年月日第109页
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地址: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企业技术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年月日第109页
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姓名:性别:手机号码:单位:部门:职务:身份证号码: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109页
四、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姓名身份证号码职称职务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级建造师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系电话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名称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1、项目负责人须由独立投标人派出。2、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的要求提供。第109页
五、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姓名身份证号码职称职务性别技术职称情况(职称专业、证书编号、发证机关等)最高学历联系电话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名称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1、项目技术负责人须由独立投标人派出。2、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的要求提供。 第109页
六、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我单位在(项目名称及标段)中标后,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派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并按照福建省现行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配备其他相应管理人员。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愿意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1、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不能全部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备案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我方责任;2、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万元违约金。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注:本承诺书的违约金应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的要求填入具体金额。第109页
七、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投标人保证本表所填入的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在工程施工时全部到位,否则愿意接受招标人的本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处罚。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或产地制造年份定额功率(kw)备注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第109页
八、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名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及职务:基本账户开户名称:账号: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1.投标人应附上中国人民银行发出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各方均须填写此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第109页
九、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第109页
十、其他资料说明:其他资料包括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见招标文件《专用本》)和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申请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资料无效。1.企业季度信用分查询件(网页打印加盖公章)2.主要材料品牌表第109页
第2节商务文件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通用本》第八章第2节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写“商务文件”。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第109页
(用于商务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标段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 商务文件________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109页
目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三、其他资料第109页
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标准。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将派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编号)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4)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5)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6)我方承诺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5.我方已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查,保证其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存在虚假,同意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进行处理。同时,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第13项除外)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第109页
二、投标函附录序号项目内容约定内容备注1缺陷责任期12个月2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按招标文件执行3分包按招标文件执行4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推迟1天,500元/天。5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6预付款额度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7预付款保函金额预付款保函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8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工程结算总价款5%9质量保证金额度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第109页
三、其他资料说明:其他资料包括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见招标文件《专用本》)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资料无效。第1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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