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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建设工程标准体制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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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美建设工程标准体制比较研究1、建设工程标准是建设工程领域技术原则、指标和应用界限的原则规定,是从事建设工作的基本原则。它反映了建设工程在当前时代的发展水平。建设工程标准的内容与结构层次合理性、标准的水平等,对建设工程领域的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影响。在市场体制下,标准对行业发展的规范化作用越来越明显,标准体制的完善程度、标准水平的高低已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制约条件。  我国的建设工程标准近五年来得到了良好的发展,有了长足的进步,标准数量、覆盖率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为我国建设事业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是对比国外较为完善的建设工程标准体制,我国仍然有不少值得改革和提高的地方,尤其是在我国越来越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中的情况下。  本文主要通过对我国与美国在建设工程领域的标准体制的比较研究,吸取美国在这一领域的优势,为我国建设工程标准的体制的进一步发展完善提供借鉴。  2、我国的建设工程标准体制  2.1发展沿革  我国的建设工程标准体制是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主导的标准体制开始发展起来的,这种标准体制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标准的强制性。随着我国由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为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建设工程标准体制建设着眼于建筑市场的发展与规范化,标准体系也由单一的强制性标准体系向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相结合的体系转变。  我国的建设工程标准体系是在国家标准体系的总体框架下自身相对独立的运作体系,由国家建设部具体组织编制和实施。标准的编制经过建设工程标准设计的专家委员会及各相关专业的专家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研究确定,并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具体协助参与工作。我国在建设工程标准化过程中,不断地适应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政策,适应社会对建设工程标准体系的需求,已经形成一套包括国家标准、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建筑工程行业标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产品标准等多方面内容的较为完善的标准体系。  2.2建设工程标准体系  2.2.1标准的分类  我国的建设工程标准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的协会标准是对建设部相关标准的重要补充。   建设部相关部门(标准定额司)是建设工程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主管机构,具体负责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编制、修订和发布实施。根据规定,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建设工程领域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而需要在全国建设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行业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冲突。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CECS)作为推动建设工程领域标准化的主要民间机构,其研究和制定的协会标准是对建设部相关标准的重要补充。各地区可在与国家、行业、协会标准不冲突的情况下,根据本地的特点和需要制定地方标准,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冲突。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一个特点是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并存,并且强制性标准仍然占据相当大的比例。  2.2.2国家及行业标准体系结构  建设工程标准体系包括三个分体系:城乡规划、城镇建设和房屋建筑标准体系。标准的层次上,我国建设工程标准体系一般可划分成四个层次的标准:综合标准、专业基础标准、通用标准、专用标准。四个层次的标准是由共性向个性的转化。  2.2.3产品标准  我国现有的标准体系中较多的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其次是工程规划或者设计规范,产品标准比较少。但是,工程建设实施表明,许多工程的低劣,不但与设计和施工操作规范有关系,也和工程选材标准密切相关,因此产品标准的完善也是建设工程标准体系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在建设工程产品标准上的努力卓有成效,现行的20多项产品标准均是2000年以来制定或完善的。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建设工程产品标准,也是有待解决的问题。  2.3标准制定与实施  我国建设工程标准化工作主要依赖于政府机构和少数的专业标准化协会。标准化工作是政府引导,自上而下进行的。除专业标准化协会外,非政府机构参与标准的制定须经申请,纳入标准计划后方可进行,或接受标准负责部门的委托进行标准的编制与修订工作。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作为我国建设领域标准化的主管机构,总体负责建设工程标准的编制与修订:按照建设领域的需求制定国家标准的编制和修订的五年计划,并据此制定标准编制与修订年度计划,在计划的指导下进行标准的编制与修订工作,标准的编制委托具有相关经验、有能力解决标准编制过程中重大技术问题的企事业单位承担,标准审查通过后以行政公告的方式发布,供相关单位和机构采用。   CECS是建设领域标准化的专业协会,在建设工程标准的编制和实施中起着重要的桥梁作用。近年来,CECS参与建设工程各级标准的编制与审查工作,积极开展推荐性标准和协会标准的制定,同时也组织进行建设工程标准化研究、标准化社会服务、标准化学术交流。  3、美国建设工程标准体制  3.1美国的建设工程标准体系  美国的建设工程标准体系是政府与民间紧密合作,以民间团体制定的标准为主导构成,包括少数基础性的国家标准及强制性标准和大量的民间团体标准。  美国国家标准学会(ANSI)是美国国家标准化的主要协调机构。ANSI自行制定的标准很少,如1996年ANSI的1.1万个标准中,由其自行制定的只有1600个左右。ANSI将民间团体制定的标准中具有全国性影响的基础标准提升为国家标准,冠以ANSI代号。同时,ANSI还会就建设行业中某些需要制定国家标准的领域进行标准化工作,负责该领域标准化工作的发起和完善工作。这些构成了建设工程标准体系的国家标准体系。  大量的民间团体是美国建设工程标准制定及体系完善的主要力量。美国土木工程师协会(ASCE)是美国建设工程领域权威的非赢利学术性团体,一直重视土木工程行业的标准化工作。还有大量经过ANSI认可的与建设工程相关的专业学术团体及工业协会参与到其所处领域的行业标准化工作中,利用其专业化的优势制定了权威性的建设工程标准,从而加强建设工程的行业标准体系的完备性。如建筑工业制造商协会(LIMA)制定的建筑行业安全、保健及建筑机构环境性能标准,美国建筑商协会(AAMA)制定的建筑铝合金门窗、玻璃门、给排水、结构强度、构件要求和其它质量管理标准,美国钢结构学会(AISC)制定的建筑结构用钢设计、制造、安装标准及材料和产品的规格等。此外还有美国混凝土协会(ACI)、建筑规格协会(CSI)等诸多相关协会。  总体而言,美国的建设工程标准体系也是多元化和分散的。基于民间团体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美国的建设工程标准体系虽然分散,但却较为完备。  美国标准建设的自愿性和非政府主导的原则在建设工程领域也得到充分的体现。在美国,并没有一个专门负责协调和完善建设工程标准体系的组织,各相关民间团体都可以在ANSI的指导下参与各自专业化领域中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标准的制定工作,而强烈的标准化意识使建设工程标准体系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推广。   在建设工程国家标准的制定上,美国坚持“宽进严出”的方针,即任何民间团体都可以制定标准,但对于要纳入国家标准体系范围内的标准则控制得十分严格,只有符合国家标准需要的,才可被接纳。这一方针有效地控制了国家标准的数量,坚持了国家标准的基础标准作用。  建设领域内不同行业协会和学术性团体在本专业和行业范围内发挥其专业化作用,制定了大量与本专业相关的标准,形成了分散、独立但较为完备的标准体系。公平、公正、公开是各团体制定标准的基本原则,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始终保持足够的透明度,并有严格的审查和投票表决过程,标准要能充分反映相关方的根本利益。  而在标准的实施上,由于强烈的标准化意识和自愿性原则,加上市场竞争,各相关行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都较自觉地采用先进的行业和产品标准。一方面,标准得到了有效的自觉实行,另一方面,鼓励了参与标准制定的民间团体在标准制定上的竞争,使标准更为合理与完备。政府更多地采用民间标准,客观上很有效地促进了民间标准的发展。  3.3ASCE标准体制  美国土木工程师协会(ASCE)是美国建设工程领域权威的非赢利学术性团体,是发起组织ANSI的协会之一,在建设工程行业标准化方面有着重要贡献oASCE制定了一系列以ASCE为代号的土木工程行业标准,并制定出版了相关的土木工程作业手册与报告。  3.3.1标准的编制  ASCE对标准的编制程序有相应的规则。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以向ASCE的标准执行委员会(CSAC)申请创建新的标准。CSAC接纳那些能代表公众利益或同ASCE目标一致,且在现有资源允许的标准申请,进行标准的编制。并由相应的专业分会建立标准委员会负责标准的编制工作。标准的制定不能和国家标准及协会标准相冲突,并应依照协会制定的标准格式和样式进行。标准制定过程体现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标准委员会成员须有充分的代表性,生产者、消费者和公众的利益代表都具有限定的比例。ASCE的其它技术部门和组织可以协助标准委员会。标准委员会要定期举行会议并通报。标准是否允许通过,要经过充分的表决。  3.3.2标准的实施和开展  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标准发布,如通过协会的杂志、学术期刊发布,并通知协会各部门及消费团体、公共利益组织、其它工程协会与技术组织等。ASCE及其它专业协会十分重视标准信息服务,这是协会标准得到广泛采用的一个重要原因。   ASCE在土木工程领域的学术研究上的优势,有利于其标准化研究工作。ASCE重视标准化的基础研究,这使标准制定更具备科学性和可实施性。  4、中美工程标准体制比较分析  4.1美国建设工程标准体制特点  同我国相比较,美国的建设工程标准体制体现出如下鲜明的特点:  4.1.1标准的自愿性原则  我国建设工程标准含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但由于两类标准的制定均归口于政府机构,其实施大都偏于强制性。而美国建设工程标准的制定与采用均为自愿性质。不同的民间机构、团体都可以制定标准,标准化管理机构坚持“宽进严出”的方针,对符合要求的标准予以认可。企业和建设单位除少数基础性的强制性标准必须采用外,对建设工程标准的采用都是自愿的,而采用先进的、普遍认可的标准有利于其产品的市场竞争性。  4.1.2广泛的民间标准化参与松散的市场化管理  与我国政府部门主导的标准体制不同,美国的建设工程标准体制是民间协会团体和企业主导的,民间团体包括学术性团体和专业学会等,是建设工程标准制定和实施推广的主要力量。ANSI作为国家标准化的协调机构,本身就是非政府组织,ASCE作为土木工程领域久负盛名的学术协会,在美国建设领域标准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它的专业协会,如钢结构协会、混凝土协会等,也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充分发挥了标准化的作用。  4.1.3多元化而分散的建设工程标准体系  民间标准化的充分开展和标准化的自组织状态,使美国建设工程标准体系呈现出分散甚至显得无序的状态。参与标准化的协会团体制定的标准各成体系,各有侧重。但是,多元化和分散并不妨碍标准体系的完善。ANSI在各个领域的标准化上起到重要的协调作用。  4.1.4标准制定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相关协会在进行标准制定时充分考虑到利益相关人的权利,标准制定委员会的组成拥有充分的代表性。由于标准制定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充分考虑了用户和市场的需求,使标准具备了推广的前提。而我国建设工程标准体系政府部门主导的性质,及在标准编制和实施过程中专业化强而缺少代表性的做法则有待改进。  4.1.5广泛而充分的标准化研究   标准化研究是编制建设工程标准的重要前提。在我国,建设工程标准偏于技术层面,对基础、理论层面的研究并不充分。美国体系中的标准建立,一般都有充分的理论基础。标准的制定者为各专业协会、学术团体,在建设工程领域的基础研究都有扎实的成果,并十分注重标准化研究。  综合分析,笔者认为,美国建设工程标准体系虽然多元化而分散,但又不失完备,最根本在于以市场为导向、重视基础理论研究和先进技术,及自下而上的标准化意识,普遍的标准化参与。  5、结论与建议  5.1建立以推荐性(自愿性)标准为主的标准体系  技术法规和标准是有区别的,我国现有的一些强制性建设工程标准同技术法规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应区分建设工程标准与技术法规,将涉及公众基本利益的安全、卫生技术要求及国家长远利益的环保、节能技术要求作为技术法规实施,而标准以推荐性和自愿采用为主,建立“技术法规—技术标准”的体制。  5.2建立面向市场的标准体制,提高标准的市场适用性  标准的本源作用在于规范市场,节约成本,促进市场发展。因此,标准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市场因素,从有利于市场规范和发展的角度出发,并保护公众利益。标准应当有利于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和运用。同时,制定标准时考虑发挥标准的市场准入的壁垒作用。  5.3转变标准管理机构的职能,鼓励非政府机构参与标准化建设  建设工程专业学术协会团体、企业及与建设领域密切相关的其它单位与个人由于亲身参与建设工程领域,在标准的制定中具有先天的优势。因此,鼓励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有利于标准更贴近市场,同时可节约政府标准化工作支出。标准管理机构应更重引导、管理和协调。  5.4调整和完善建设工程标准体系结构  重视反映人们健康、安全、环保要求的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形成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的建设工程标准体系。完善建设工程产品标准体系,鼓励非政府机构、企业在新技术、新工艺标准上的研究,参与完善建设工程标准体系。  5.5规范标准编制过程的运作、实施机制,提高透明度  我国建设工程标准的立项、征求意见及审查等过程针对性过强、渠道单一,这对标准的科学性与完善有不利的影响,并且制定部门虽然专业能力强,但标准是否符合公众及生产者、消费者的利益,是否有利于市场的发展仍有待斟酌。因此,在标准编制过程中,要加强透明度,加强监督,充分反映公众利益和各方的要求。  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