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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434.1-2003印刷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第1部分用户管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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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35.240.99A9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434.1-2003印刷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第1部分:用户管理Technicalspecificationofprintingpublicorderadministrationinformationsystem-Part1:Usermanagement2003-05-30发布2003-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GA434.1-2003前言本部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A434《印刷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分为四个部分:—第1部分:用户管理;—第2部分:基本功能;—第3部分:主页内容;—第4部分:系统功能检测。本部分为GA434的第1部分。GA434是印刷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系列标准之一,该系列标准包括:—GA431《印刷业治安管理信息代码》—GA432《印刷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规范》—GA433《印刷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交换格式》—GA434《印刷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本部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本部分由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北京科瑞奇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起草。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俘建鸣、许传祥、马同生、马楹o本部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负责解释。 GA434印刷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第I部分:用户管理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印刷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中基本用户的角色、访问控制与管理方法。本部分适用于印刷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2用户角色2.1角色类型系统中应包括系统管理员、治安管理业务用户和查询用户三种用户角色。2.2系统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拥有:—数据备份与恢复、代码维护的权限;—用户管理(用户增加、修改和删除)的权限;—治安管理业务用户的所有权限。2.3治安管理业务用户治安管理业务用户拥有:—辖区内印刷企业的备案信息、变更信息的录人与维护的权限;—辖区内印刷企业的日常管理,包括案(事)件、处罚信息的录人与维护的权限;—辖区内印刷业的行业信息统计、报表打印以及统计结果上报的权限;—在辖区内布控并对企业上报的可疑信息以及系统比对报警信息处理的权限;—查询用户的所有权限。2.4查询用户查询用户拥有信息查询的权限。访问控制与管理方法3.1访问控制3.1.1控制方法采用基于角色的访问控制方法3.1.2控制过程a)用户在登录系统时,输人用户名与口令;b)对用户身份进行合法性验证;c)根据用户的身份,赋予角色属性,并根据角色属性进行访问控制3.2管理方法a)系统管理员负责用户的增加、修改和删除;b)系统管理员负责赋予、改变用户的角色属性;c)用户可以修改本人的口令。4说明各级公安机关在建立印刷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时也可根据本地具体情况进行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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