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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平公正桐柏县2017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养护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TZGC2017-100招标人:桐柏县农村公路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2017年10月-1-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公平公正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0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9第六章图纸46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46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47-1-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公平公正第一章招标公告桐柏县2017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养护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ZGC2017-1001、招标条件桐柏县2017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养护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桐柏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桐柏县2017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养护项目2.2建设地点:桐柏县境内2.3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2.6质量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2014年10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3.4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则上在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报名时须在有效期内);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备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6信誉要求:投标企业近年来无违规、无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3.7本次招标不接受河南省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D级的企业的投标;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4.1.投标单位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前登陆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tbggzy.cn)进行会员入库注册,完善诚信库各类信息。详细流程请按照首页“通知公告”栏目《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投标会员库的公告》的要求进行注册。各潜在投标人入库上传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并对其资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投标人入库备案资料只作为报名时审核,并不作为开标时资格审查依据。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时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携带原件的投标人按废标处理。4.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8日上午8:00至2017年11月15日下午17:30。4.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1月8日上午8:00至2017年11月15日下午17:30,网上招标文件获取方法详见首页“办事指南”栏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4.4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标段(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个人账户或企业账户支付招标文件费的可使用网银在本网站招标文件下载界面直接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未按以上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报名企业属无效报名(不支持手机网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桐柏县政务公开网》、《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7、联系方式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桐柏县盘古大道与工业路交叉口向东300米技术咨询电话:0377-68822356审核咨询电话:0377-68822366招标人:桐柏县农村公路管理所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377-68160916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七楼联系人:戚先生电话:18937765809桐柏县农村公路管理所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7年11月8日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桐柏县农村公路管理所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377-6816091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戚先生电话:189377658091.1.4项目名称桐柏县2017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养护项目1.1.5建设地点桐柏县境内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1.3.2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按合同约定计划竣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加计划工期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财务要求:2014、2015、2016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如成立不足三年、以成立年限算起);业绩要求:企业及项目经理自2014年10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至少各一个(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其他要求:1、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本次招标不接受河南省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D级的企业的投标;3、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则上在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报名时须在有效期内)。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7日前。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9日下午15时00分2.2.3投标人收到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盖章确认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人收到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盖章确认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补正3.2.3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大写:叁佰壹拾叁万玖仟元整;(小写:3139000.00元)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算起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小写:6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形式: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形式,2017年11月29日下午15:00前从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至下列账户(注明项目名称)。户名: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柏支行银行行号:102514402756保证金账号:1714027538000045373;注:①不按招标文件规定转帐的作废标处理。②网上缴纳保证金,缴纳账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户,且与诚信库里注册银行账户保持一致(开户银行、账号、单位名称)。③转账完成后,请在银行网银系统或者到当地开户银行打印银行受理回执单,需要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员签字。一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交给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未提交银行受理回执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详细操作详见首页“办事指南”栏目《投标人操作手册》。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4、2015、2016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4年10月1日以来3.6.3签字或盖章要求签字或盖章要求:单位章应为投标人公章,其他如“投标专用章”无效,要求签字的地方必须“手写签字”,用“签字章”代替无效。3.6.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U盘)壹份;3.6.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单独装订成册。每册采用左侧粘贴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宜拆散,不使用豪华装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应编制目录标注页码。4.1.1包装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版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柏县盘古大道与工业路交叉路口向东300米)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公证人员及投标人代表检查共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桐柏县政务公开网》、《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函或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直接转账。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价的10%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原件1.委托代理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开标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资格审查及加分业绩等相关原件备查。2.招标文件中加分项目以复印件为准,核查原件,无原件者一律不予加分。9.2解释权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注:1、开标后各投标人持“建设工程完善投标信息确认单”到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管理办公室换取招标文件费收款票据。2、图纸费1000元/套,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缴纳图纸费至招标代理机构,在此之前可以登录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自行下载,不按规定缴纳图纸费者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包括招标代理费、公证费、交易费等。代理费参照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计算方法及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等复印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具体包装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7.4.1.1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标准工期备注签名招标人编制的标底/最高限价记录人:年月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项目经理:(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3项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力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35分项目管理机构:6分投标报价:50分其他评分因素:9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总报价视为有效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S=(a1+a2+…+an)/n式中:S—评标基准价;ai—参与S值计算的有效报价;n—参与S值计算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在招标控制价的100%-95%(含100%、95%)之间者参与S值计算;如果投标总报价均不在上述范围,则以招标控制价的97%作为S值。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35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内容完整并无明显的文字、数字错误、印刷装订清晰、整洁的,最好得3.5分,较好得2.5分,一般得1.5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得3-3.5分,基本合理2-2.5分,一般1-1.5分,缺项0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合理得3-3.5分,基本合理2-2.5分,一般1-1.5分,缺项0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合理得3-3.5分,基本合理2-2.5分,一般1-1.5分,缺项0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合理得3-3.5分,基本合理2-2.5分,一般1-1.5分,缺项0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合理得3-3.5分,基本合理2-2.5分,一般1-1.5分,缺项0分。资源配备计划合理得3-3.5分,基本合理2-2.5分,一般1-1.5分,缺项0分。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合理得3-3.5分,基本合理2-2.5分,一般1-1.5分,缺项0分。施工总平面图合理得3-3.5分,基本合理2-2.5分,一般1-1.5分,缺项0分。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合理得3-3.5分,基本合理2-2.5分,一般1-1.5分,缺项0分。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0-6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0-3分)1、拟任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公路专业)资格得1分;(提供原件)2、拟任项目经理自2014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的有两项得1分,每再多一项的加1分,最多得2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他主要人员的配备(0-3分)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安全员、试验检测员、测量员、质检员、合同和计划人员、财务人员六员齐全,且提供岗位证书齐全的得3分,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提供原件)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0分)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等于基准价的得45分,正偏离基准价的每偏离1%扣1分,扣完为止;负偏离基准价的每偏离1%加1分,最多加5分;每再低于评标基准价1%,在满分50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偏差率不足1%的按比例计算)。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0-9分)企业业绩(0-2分)企业自2014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和管理的有两项得1分,每再多一项的加1分,最多得2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诺质量、工期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并有具体措施(0-1分)优惠条件承诺(0-3分)综合评价(1-3分)说明:1.评标委员会对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其他因素得分+投标报价,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2.计分过程中按四舍五入的法则,最终结果取至小数点后2位。3.(1)凡业绩证明材料及项目部专业人员证书、证件要求投标文件中附加复印件,评审时以复印件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2)项目经理与企业业绩重复的不累计加分;(3)复印件合同、传真件合同、扫描件合同、缺少印章合同、不完整合同、字体含糊不清难以辨认合同、评标委员会审验时要求出具原件而未出具原件的视为无效。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招标控制价时明显低于招标控制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通过初步评审或详细评审后的投标人有2家或2家以上时则按优先排序推荐为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第1.5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中标通知书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是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1.1.1.4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1.1.1.5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1.1.1.7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1.1.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1.1.2.3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1.1.2.4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1.1.2.5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国家强制监理的,监理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1.1.2.6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仪器装置、运载工具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3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4日期1.1.4.1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6.2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1.1.4.2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6.2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1.1.4.3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6.3款、第6.4款约定所作的变更。1.1.4.4竣工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1.1.4.5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12.1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1.1.4.6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的合同总金额。1.1.5.2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1.1.5.3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5.4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1.1.5.5计日工: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1.1.5.6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10.4款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1.1.6其他1.1.6.1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1.5合同协议书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承包人。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部分工程的大样图、加工图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1.7联络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按合同约定应当由监理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求、申请和报批等,监理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回复期限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7天。2.发包人义务2.1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2发出开工通知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第6.2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2.3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2.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2.5组织设计交底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2.6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7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2.8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监理人在行使某项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而通用合同条款没有指明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未经发包人批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3.1.2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3.2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3.3监理人员3.3.1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监理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被授权监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总监理工程师撤销某项授权时,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3.3.2监理人员对承包人文件、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已获批准,但不影响监理人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工程、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权利,监理人的拒绝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3.3.3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在该指示发出的48小时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3.3.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3.5款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3.4监理人的指示3.4.1监理人应按第3.1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权的施工场地机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按第3.3.1项约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3.4.2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第3.4.1项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应按第9条处理。3.4.3在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或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临时书面指示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书面确认函。监理人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的,该书面确认函应被视为监理人的正式指示。3.4.4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3.3.1项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3.4.5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3.5商定或确定3.5.1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本款对任何事项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合同当事人协商,尽量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后审慎确定。3.5.2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商定或确定的事项通知合同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第17条的约定处理。在争议解决前,双方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按照第17条的约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作出修改的,按修改后的结果执行。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3.4款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4.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按照合同完成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以及按合同约定的临时设施等。4.1.3承包人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施工方法和全部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4.1.4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4.1.5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4.1.6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4.2履约担保4.2.1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4.2.2如工程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3承包人项目经理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按第3.4款作出的指示,负责组织合同工程的实施。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施工场地管理机构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4.4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程。4.5不利物质条件4.5.1不利物质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是指承包人在施工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4.5.2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容以及承包人认为不可预见的理由。监理人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9条约定执行。监理人没有发出指示的,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5.施工控制网5.1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测设施工控制网,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5.2承包人应负责管理施工控制网点。施工控制网点丢失或损坏的,承包人应及时修复。承包人应承担施工控制网点的管理与修复费用,并在工程竣工后将施工控制网点移交发包人。6.工期6.1进度计划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监理人提交进度计划。经监理人审批后的进度计划具有合同约束力,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监理人应当指示承包人对进度计划进行修订,重新提交给监理人审批。6.2工程实施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应在第1.1.4.3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工程。实际竣工日期在接收证书中写明。6.3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第6.1款的约定执行。(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3)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5)提供图纸延误;(6)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7)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6.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由于出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异常恶劣气候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6.5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逾期竣工违约金计算方法和最高限额,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7.工程质量7.1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执行。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7.2监理人的质量检查监理人有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7.3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经承包人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监理人应按时到场检查。监理人未到场检查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无论监理人是否到场检查,对已覆盖的工程隐蔽部位,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7.4清除不合格工程由于承包人的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造成的任何缺陷,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8.试验和检验8.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8.1.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对上述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8.1.2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员参加试验和检验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试验和检验,并应立即将试验和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8.1.3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检验成果的可靠性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按合同约定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8.2现场材料试验8.2.1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试验,应由承包人提供试验场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8.2.2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承包人的试验场所、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试验条件,进行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复核性材料试验,承包人应予以协助。9.变更9.1变更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第9.2款约定的变更程序向承包人作出变更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9.2变更程序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应审查,并在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14天内,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商定此估价。在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监理人应确定该估价。9.3变更的估价原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9.4暂列金额暂列金额只能按照监理人的指示使用,并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9.5计日工9.5.1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计价子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9.5.2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从暂列金额中支付,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l)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9.5.3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按第10.3款的约定列入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复核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列入进度付款。10.计量与支付10.1计量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进度计划,按月分解签约合同价,形成支付分解报告,送监理人批准后成为有合同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按有合同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分期计量和支付;支付分解表应随进度计划的修订而调整;除按照第9条约定的变更外,签约合同价所基于的工程量即是用于竣工结算的最终工程量。10.2预付款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的额度、预付办法,以及扣回与还清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10.3工程进度付款承包人应在第10.1款约定的支付分解表确定的每个付款周期末,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合同价款;(2)根据第9条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3)根据第16条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4)根据第10.2款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5)根据第10.4款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6)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7天内完成核查,并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付款证书。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的14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10.4质量保证金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监理人应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或比例为止。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在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并将无异议的剩余质量保证金返还承包人。10.5竣工结算10.5.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价格不因物价波动和法律变化而调整。10.5.2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的7天内完成核查、准备竣工付款证书并送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提出具体意见或签认竣工付款证书,并在监理人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的28天内将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并提出具体意见或者签认竣工付款证书的,视为同意承包人提出的竣工付款金额。10.5.3竣工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10.6付款延误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1.竣工验收11.1竣工验收的含义11.1.1竣工验收是指承包人完成了全部合同工作后,发包人按合同要求进行的验收。11.1.2需要进行国家验收的,竣工验收是国家验收的一部分。竣工验收所采用的各项验收和评定标准应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发包人和承包人为竣工验收提供的各项竣工验收资料应符合国家验收的要求。11.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当工程具备竣工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1.3竣工和验收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的,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11.4试运行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负责提供试运行所需的人员、器材和必要的条件,并承担全部试运行费用。11.5竣工清场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2.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2.1缺陷责任缺陷责任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缺陷责任期内,已交付的工程由于承包人的材料、设备或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所产生的缺陷,修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12.2保修责任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13.保险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13.1保险范围13.1.1承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等保险。具体的投保险种、保险范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有关内容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13.1.2承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为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和人身意外伤害险费。13.1.3发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为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和人身意外伤害险费,并要求其监理人也进行此类保险。13.2未办理保险13.2.1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对方当事人承担。13.2.2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某项保险,导致受益人未能得到保险人的赔偿,原应从该项保险得到的保险金应由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支付。14.不可抗力14.1不可抗力的确认14.1.1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14.1.2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收集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发生争议时,按第17条的约定执行。14.2不可抗力的通知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14.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以下原则承担:(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2)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4)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5)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5.违约15.1承包人违约15.1.1如果承包人拒绝或未能遵守监理人的指示,或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或违反合同不顾书面警告,监理人可发出通知,告知承包人违约。15.1.2如果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通知后21天内,没有采取可行的措施纠正违约,发包人可向承包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发包人因继续完成该工程的需要,有权扣留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但发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15.2发包人违约15.2.1如果发包人未能按合同付款,或违反合同不顾书面警告,承包人可发出通知,告知发包人违约。如果发包人在收到该通知后14天内未纠正违约,承包人可暂停工作或放慢工作进度。15.2.2如果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28内未纠正违约,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竣工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承包人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同时发包人应为承包人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但承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发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16.索赔16.1承包人索赔的提出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14天内,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3)承包人未在前述14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16.2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14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14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17条的约定执行。16.3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承包人按第10.5款的约定接受了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合同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16.4发包人索赔的提出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l)监理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监理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14天内,向承包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16.5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1)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14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监理人。(2)监理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承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14天内完成赔付。监理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17条的约定执行。17.争议的解决17.1争议的解决方式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7.2友好解决在提请争议评审、仲裁或者诉讼前,以及在争议评审、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可共同努力友好协商解决争议。17.3争议评审17.3.1采用争议评审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争议评审的程序和规则,并在开工日后的28天内或在争议发生后,协商成立争议评审组。17.3.2发包人和承包人接受评审意见的,由监理人根据评审意见拟定执行协议,经争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并遵照执行。17.3.3发包人或承包人不接受评审意见,并要求提交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应在收到评审意见后的14天内将仲裁或起诉意向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抄送监理人,但在仲裁或诉讼结束前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1.1.1.6技术规范:为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修正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本项增加第1.1.1.10目:1.1.1.10补遗书:指发出招标文件之后由招标人向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的、编号的补充或修改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桐柏县农村公路管理所1.1.2.6监理人:待定1.1.4日期1.1.4.3工期:日历天1.1.4.5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2年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本款约定为: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补遗书;(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6)公路行业标准专用合同条款;(7)通用合同条款;(8)技术规范;(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其他合同文件。1.5合同协议书本款补充:制备本合同文件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并生效之前,投标函和中标通知书将约束双方。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本项细化为:监理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42天内,向承包人免费提供由发包人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2份,并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承包人需要更多份数时,应自费复制。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6.3款的约定办理。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本项细化为: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为使1.6.1款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经施工测量后的纵、横断面或现场具体地形或因尺寸与位置变化而引起局部变更,或因合同要求与施工需要,承包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交该部分工程的施工图纸3份,并附必要的计算书、技术资料、或施工工艺图、设备安装图及安装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手册各2份供监理人批准。此类图纸应按监理人规定的格式和图幅绘制。监理人在收到由承包人绘制的上述工程、工艺图纸、计算书和有关技术资料后14天内应予批准或提出修改要求,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提出的要求做出修改,重新向监理人提交,监理人应在7天内批准或提出进一步的修改意见。1.7联络来往函件送达的期限:7天2.发包人义务2.8其他义务2.8发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协助施工环境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项补充: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1)决定第6.3款、6.4款下的工期延长;(2)根据第9.1款作出的变更指示;(3)审查批准技术规范或设计的变更;(4)按照第9.4款决定有关暂列金额的使用;(5)确定第16.1款项下的索赔额;如果发生紧急情况,监理人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本工程或邻近的财产需立即采取行动,监理人有权在未征得发包人的批准的情况下发布处理紧急情况所必需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监理人应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因上述指令产生的合同价格的增加额。4、承包人4.2履约担保本款补充: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4.5不利物质条件4.5.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不利物质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是指承包人在施工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5、施工控制网5.1.1项约定为: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时间:合同签订后3天内。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施工控制网资料的时间:复测后3天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进行复测,并将有关复测资料报监理人批准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定线与放样。6.工期6.1进度计划进度计划提交时间:承包人在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后的7天内提交给监理人,监理人应在3天内对承包人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予以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合同进度计划应按照关键线路网络图和主要工作横道图两种形式分别编绘,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6.3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本款补充:即使由于上述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如果受影响的工程并非处在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承包人亦无权要求延长总工期。6.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本款补充: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包括:台风、龙卷风、暴雨(雪)、大风(沙尘暴)、冰雹和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能规定的其他气候条件。6.5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本款细化为:(1)承包人应严格执行监理人批准的合同进度计划,对工作量计划和形象进度计划分别控制。除6.3款规定外,承包人的实际工程进度曲线应在合同进度管理曲线规定的安全区域之内。若承包人的实际工程进度曲线处在合同进度管理曲线规定的安全区域的下限之外时,则监理人有权认为本合同工程的进度过慢,并通知承包人应采取必要措施,以便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能在预定的工期内竣工。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2)如果承包人在接到监理人通知后的14天内,未能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致使实际工程进度进一步滞后,或承包人虽采取了一些措施,仍无法按预计工期竣工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在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通知14天后,发包人可按15.1款终止对承包人的雇用,也可将本合同工程中的一部分工作交由其他承包人或特殊分包人完成。在不解除本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和义务的同时,承包人应承担因此所增加的一切费用。(3)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时间自预定的竣工日期起到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实际竣工日期止(扣除已批准的延长工期),按天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3%。发包人可以从应付或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或采用其他方法扣除此违约金。(4)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5)如果在合同工程完工之前,己对合同工程内按时完工的单位工程签发了工程接收证书,则合同工程的逾期竣工违约金,应按已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单位工程的价值占合同工程价值的比例予以减少,但本规定不应影响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规定限额。7工程质量7.1工程质量要求本款约定为:工程质量验收按技术规范及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执行。承包人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发包人应对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建设全过程进行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技术、质量和其他问题,应责令承包人返工或整改;对存在的隐患,有权责令承包人予以解决。发包人对存在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的工程有权直接发布或授权监理人发布停工令、复工令。7.2监理人的质量检查本款补充:监理人及其委派的检验人员,应能进入工程现场,以及材料或工程设备的制造、加工或制配的车间和场所,包括不属于承包人的车间或场所进行检查,承包人应为此提供便利和协助。监理人可以将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委托给一家独立的检验单位。该独立检验单位的检验结果应视为监理人完成的。监理人应将这种委托的通知书不少于7天前交给承包人。7.3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本款补充:没有监理人的批准,任何工程均不得覆盖或掩蔽。当监理人有指令时,承包人应对重要隐蔽工程进行拍摄或照相并应保证监理人有充分的机会对将要覆盖或掩蔽的工程进行检查和量测,特别是在基础以上的任一部分工程修筑之前,对该基础进行检查。7.4清除不合格工程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本项细化为:(1)承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替换、补救或拆除重建,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2)如果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行监理人的指示,发包人有权雇用他人执行,并向其支付有关费用。所有由此造成的或伴随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担。8、实验和检验增加试验和检验费用(1)承包人应负责提供进行试验和检验所需的全部样品,并承担其费用。(2)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或在合同中列有可供报价的检(试)验子目或专项检(试)验子目,其试验和检验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3)如果监理人所要求做的检(试)验为合同未规定的或没有如上列出子目的,或是在该材料或工程设备的制造、加工、制配场地以外的场所进行的,则检验结束后,如表明操作工艺或材料、工程设备未能符合合同规定,其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否则,由发包人另行支付。9、变更本款补充设计变更程序应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9.3变更的估价原则:同通用条款9.4暂列金额本款细化为:9.4.1暂列金额应由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承包人有权得到的暂列金额仅限于监理人根据本款规定决定实施的,合同范围以外的工程施工、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提供等方面的金额。9.4.2.对于经发包人批准的每一笔暂列金额,监理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实施工程或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指令。这些指令应由承包人完成,监理人应根据第9.3款约定的变更估价原则,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10.计量与支付10.1计量本项约定为:工程的计量应以净值为准,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量清单中各个子目的具体计量方法按本合同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中的规定执行。10.2预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10.3工程进度付款进度付款申请单约定为: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6份。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政府投资资金到位后14天内支付10.4质量保证金本项细化为:监理人应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10%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合同价格的2%为止。质量保证金的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以及扣回的金额。10.5竣工结算10.5.1竣工付款申请单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本项(1)目约定: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6份;期限:工程接收证书签发后42天内。11.竣工验收11.1竣工验收的含义本款增加国家验收(包括竣工验收)按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合同规定的竣工验收即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指明的交工验收;国家验收即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指明的竣工验收。11.4试运行本项约定: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否12、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2.2保修责任本款细化为:(1)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监理人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日,工程进入五年的保修期,承包人可不在工地留有办事人员和机械设备,但必须随时与发包人保持联系,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对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自费进行修复。若承包人不履行保修义务和责任,则承包人应承担由于违约造成的法律后果。(2)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其保修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3)工程保修期终止后28天内,监理人签发保修期终止证书。13.保险13.1保险范围本款约定为: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内容: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保险金额: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7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2.9‰保险期限:开工日起直至本合同工程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止(即合同工期+缺陷责任期)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由承包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发包人在接到保险单后,将按照保险单的费用直接向承包人支付。第三者责任险本项约定为: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保险金额:100万元人民币,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3‰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由承包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发包人在接到保险单后,将按照保险单的费用直接向承包人支付。14.不可抗力14.1不可抗力的确认:无17.争议的解决17.1争议的解决方式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本款约定为: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如采用仲裁,仲裁委员会名称:桐柏县仲裁委员会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4.合同形式:。5.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日历天。6.承包人项目经理:。7.工程质量符合标准。8.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及缺陷修复。9.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本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我方愿意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支付。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9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合同段:桐柏县2017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养护项目 序号章次科目名称金额(元)1100总则 2200路基 3300路面 4400桥梁、涵洞 5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 6已包含在清单合计中的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 7清单合计减去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 8计日工合计 9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10投标报价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工程量清单工程名称:桐柏县2017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养护项目第100章总则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101-1保险费 -a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总额1 -b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方责任险总额1 102-1竣工文件总额1 102-3安全生产费总额1 102-4工程管理软件(暂定金额)总额1 102-5保通费(适用于边施工边通车改扩建工程)总额1 104-1承包人驻地建设总额1 第100章合计人民币元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工程量清单工程名称:桐柏县2017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养护项目第200章路基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202-2挖补旧路面 -a22cm水泥混凝土面层m215340 -b5cm沥青混凝土面层m21000 -d水泥稳定砂砾基层 -d-116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m215340 -d-220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m21000 207-1…级浆砌片石边沟+盖板m87 -aM7.5浆砌片石m357.42 -bC25混凝土m319.58 -cM7.5水泥砂浆m35.22 -d钢筋kg1684.32 -e防渗土工布m2321.9 -j开挖土方m3116.58 第200章合计人民币元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工程量清单工程名称:桐柏县2017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养护项目第300章路面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312-1水泥混凝土面板 -a厚180mmC30混凝土m211100 312-3钢筋kg2183 313-1培土路肩m23061 第300章合计人民币元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工程量清单工程名称:桐柏县2017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养护项目第400章桥梁、涵洞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403-2下部结构钢筋 -a光圆钢筋(R235)kg381.2 -b带肋钢筋(HRB335、HRB400)kg689.6 403-3上部结构钢筋 -a光圆钢筋(R235)kg2124.4 -b带肋钢筋(HRB335、HRB400)kg2550 403-4附属结构钢筋 -a光圆钢筋(R235)kg509.42 -b带肋钢筋(HRB335、HRB400)kg6783.3 404-1干处挖土方m3650 410-1混凝土基础(包括支撑梁、桩基承台,但不包括桩基) -d片石混凝土(按混凝土等级分列) -d-2C25m3257.88 410-2混凝土下部结构 -b重力式U形桥台(按混凝土等级分列) -b-1C25片石混凝土m3293.06 -h墩台帽(按混凝土等级分列) -h-1C30m312.54 -i侧背墙(按混凝土等级分列) -i-2C30m324.74 410-4预制混凝土上部结构 -a混凝土矩形板(按混凝土等级分列) -a-1C30m315.89 410-6现浇混凝土附属结构 -c护栏(按混凝土等级分列) -c-2C30m312.58 -d桥头搭板(按混凝土等级分列) -d-1C30m331.5 -d-2C15m3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d-3水泥碎石稳定m3 -e抗震挡块(按混凝土等级分列) -e-2C30m30.3 411-7现浇预应力混凝土上部结构 -d混凝土铰缝、企口缝(按混凝土等级分列) -d-1C40m31.2 413-1浆砌片石 -aM7.5挡墙防护m3476 413-4台后排水 -a碎石m325.6 -b片石盲沟m36.7 -c粘土夯实m316.2 -d反滤织物m212 -e台后填砂砾m3216.8 -f泄水管个4 415-2水泥混凝土桥面铺装(级、厚mm) -aC40防水混凝土厚120mmm36.44 419-1单孔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Φ1m)m10 -a涵基开挖m3160 -c涵管混凝土基础 -c-1C15m37.4 -e混凝土预制安装圆管 -e-1C25m33.42 -f圆管钢筋(型号或规格)kg451 -h混凝土洞口缘石 -h-2C25m32.2 -i浆砌片石洞口基础 -i-1M7.5m322.08 -j浆砌片石洞口墙身 -j-1M7.5m334 -k浆砌片石洞口、洞内铺砌及截水墙 -k-1M7.5m315.6 -l浆砌片石抹面 -l-1M7.5m219.2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m油毡m10.4 420-1钢筋混凝土盖板涵(1-Φ3m)m7 -a涵基开挖m3192 -d浆砌片石台身基础 -d-1M7.5m322.9 -e混凝土台帽 -e-2C30m33.77 -f浆砌片石台身 -f-1M7.5m317.6 -g混凝土盖板预制安装 -g-2C30m38.46 -i钢筋(型号或规格)kg1374 -l浆砌片石洞口基础 -l-1M7.5m38.8 -m浆砌片石洞口墙身 -m-1M7.5m35 -n浆砌片石洞口、洞内铺砌及截水墙 -n-1M7.5m314.2 第400章合计人民币元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第六章图纸(图纸另附)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参考国家最新相关规范及要求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招标编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目录(由投标单位自行编制)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本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为(姓名)。2.我方同意在自规定的开标日起天的投标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和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1.1.2.4姓名:2工期1.1.4.3天数:日历天3缺陷责任期1.1.4.54履约担保金额4.2签约合同价的%5开工预付款10.2签约合同价的%6工程进度付款10.3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7竣工结算10.5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份;期限:天内。8保修期12.2年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三、投标保证金附: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的受理回执单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五、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时必须按以下内容进行编制:(1)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6)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7)资源配备计划(8)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9)施工总平面图(10)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11)在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方面针对本工程有具体措施或企业自有创新技术(12)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其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的作用2.图表及格式要求:附表一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三进度计划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施工组织设计不按上述要求编制的按0分处理。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附表三:进度计划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注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六、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二)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三)承诺书承诺书(一)(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工程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如发现有在建工程,无条件放弃中标资格,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另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由此受到的损失也有我公司全额承担。我方保证中标后不更换项目经理,一旦发生自愿解除合同,并保证项目经理每周在工地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否则每天罚款3000元人民币。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承诺书(二)(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工程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与实际施工人员一致,招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人员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七、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二)近年财务状况表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备注(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公开公平公正备注八、其他材料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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