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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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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总结(精选多篇)第一篇: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总结2014年度**区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总结2014年,在**区区委、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局严格按照省公路局和市交通局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理清工作思路,狠抓落实,积极稳妥的推进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2014年基本结束,各项养护工作进展顺利,各方面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情况和全年养护工作总结回报如下:一、全区简介 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总结(精选多篇)第一篇: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总结2014年度**区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总结2014年,在**区区委、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局严格按照省公路局和市交通局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理清工作思路,狠抓落实,积极稳妥的推进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2014年基本结束,各项养护工作进展顺利,各方面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情况和全年养护工作总结回报如下:一、全区简介 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总结(精选多篇)第一篇: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总结2014年度**区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总结2014年,在**区区委、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局严格按照省公路局和市交通局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理清工作思路,狠抓落实,积极稳妥的推进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2014年基本结束,各项养护工作进展顺利,各方面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情况和全年养护工作总结回报如下:一、全区简介 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总结(精选多篇)第一篇: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总结2014年度**区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总结2014年,在**区区委、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局严格按照省公路局和市交通局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理清工作思路,狠抓落实,积极稳妥的推进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2014年基本结束,各项养护工作进展顺利,各方面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情况和全年养护工作总结回报如下:一、全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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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总结(精选多篇)第一篇: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总结2014年度**区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总结2014年,在**区区委、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局严格按照省公路局和市交通局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理清工作思路,狠抓落实,积极稳妥的推进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2014年基本结束,各项养护工作进展顺利,各方面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情况和全年养护工作总结回报如下:一、全区简介 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总结(精选多篇)第一篇: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总结2014年度**区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总结2014年,在**区区委、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局严格按照省公路局和市交通局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理清工作思路,狠抓落实,积极稳妥的推进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2014年基本结束,各项养护工作进展顺利,各方面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情况和全年养护工作总结回报如下:一、全区简介 **区地处怒江山脉向南延伸部分,横断山脉纵谷区的南部,处于怒江和澜沧江两水系的分岭上。全区辖7乡1镇2个街道,93个村民委员会,9个居委会,居住着23个民族,辖区总面积2652平方公里,总人口达28万。全区境内共拥有公路1647.064公里。其中:国道2条137公里,省道1条42.9公里,县道10条306.587公里,乡道51条610.385公里,村社道路106条530.557公里,专用线3条19.635公里,地方公路管理段纳入管理道路167条1447.529公里。目前,全区农村公路等级低,通行能力差,晴通雨阻和抗灾能力弱的问题较为突出。全区农村公路中,有路面里程686.321公里,占总里程的47.41%,无路面里程761.208公里,占总里程的52.59%,等外公路里程920.971公里,占总里程的63.62%,晴雨通车里程占47.41%,农民群众出行“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的问题还较为突出。为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质量,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已成为全区各族人民共同的心声。二、明确责任,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通过国家继续加大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我区区委政府紧紧抓住机遇,继续广泛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搞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是一项让农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顺民意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在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中将发挥着强基固本的作用,是保障农民群众增收、降低生产生活成本奠定坚实的基础。多年来,在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的关心帮助支持下,我区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较快发展,农村不通公路的问题得到了较大缓解。随着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推进,管理养护正成为我区区委政府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的主要工作。为此,我区区委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积极主动筹措管护资金,开拓思路,层层落实责任制,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通过两年来的改革,于2014年7月15日批准下发了《**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方案》(临政办发[2014]99号)文。一是目标明确,从而保障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正常化和规范化,做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有路必管,确保农村公路完好、安全、畅通;二是明确了运行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三是明确机构、落实责任、各负其责;四是明确了养护资金的筹措和管理及运行机制;五是建立了管理养护考核制度;六是明确了管理养护技术标准和安全管理工作。对推动我区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我区各项目标任务顺利进行根据区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市交通局管理养护考核责任目标的要求,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树立农村新形象、改善投资环境出发,建立起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1、明确目标、设立机构、各负其责:一是认真按照《**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方案》和市交通局管理养护考核责任目标的要求,我区严格按要求成立了相应地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二是地方公路管理段为区交通局下设的参照副科级管理的事业单位,管理段下设办公室、工程计划室、路政大队,核定人员编制21人,全部纳入了财政供养;三是全区7乡1镇2个街道办事处,挂牌成立了农村公路管理站,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20人,全部属行政或事业编制,93个建制村配备兼职管理人员93人。 2、加强养护资金的筹措及管理使用:一是争取省级县道每公里每年补助7000元,乡道每公里每年补助3500元,村道每公里每年补助1000元。其中:80%(县道5600元、乡道2800元、村组道800元)用于养护大中修工程;20%(县道1400元、乡道700元、村组道200元)用于养护小修保养、日常养护。同时,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每公里每年给予县、乡道养护资金补助200元,区财政配套每公里每年给予村道养护资金补助200元。今年投资完成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日常管理养护96万元,完成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投资204万元。四、严格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区农村公路的实际,今年各项管理养护工作进展顺利,除养护大中修工程正在施工外,其余各项工作基本完成。(一)小修保养、日常管护1、地方公路管理段具体承担县道的日常管理养护工作,负责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组织养护工程的实施,对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承担县道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的保护,指导好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和路政管理及路产路权的保护工作。今年纳入管理养护县道306.587公里(其中在建工程57.681公里)。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1)共签定养护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合同各25份(一年一签);(2)管理养护承包经费:按各合同段完成工作和好路率情况相结合进行检查,实行按月计量支付给承包人,1~9月共发放县道养护补助资金?万元,对农村公路管理站的管理,养护承包经费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按完成工作和好路率情况相结合进行检查,按季度计量拨付给农村公路管理站,1~9月共拨付乡、村道养护补助资金 ?万元;(3)要求县道各合同段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水毁坍方10立方米以下自行清理,10立方米以上由地方公路管理段组织机械进行清理;针对农村公路管理站管理的乡、村道路水毁坍方10立方米以上至1000立方米以下,经地方公路管理段核量、确认,由农村公路管理站牵头组织机械或公路沿线群众投工投劳进行清理,经地方公路管理段组织验收合格后,每立方米给以土方2.5元、石方6.5元的补助;(4)分片、分点组织举办管理人员和养护承包人现场培训13次,培训人数达168人次,投入经费1.2万元。2、农村公路管理站具体承担乡道、村道管理养护和路政管理及路产路权的保护工作,负责收集相关材料,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今年纳入管理养护乡道315.503公里、村道81.219公里。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1)共签定养护承包合同67份(一年一签),并上报地方公路管理段备案。3、今年共清理水毁坍塌方县、乡、村道26条,共计18.53?万立方米,投入水毁清理资金46.325?万元。二、养护大中修工程 为避免养护大中修资金出现“撒胡椒面”的现象,造成资金重复投资或资金浪费的局面。确保我区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健康、有序进行,2014年养护大中修重点处理县道公路基础设施(桥涵、挡墙等)工程,以增强道路抗灾能力,主要以博那线、林勐线为重点,兼顾其他线路危险地段的修复工程。为确保养护大中修工程顺利进行,我局将大中修工程作为全年养护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照农村公路建设和《**区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进行监督管理,专门成立养护大中修工程领导小组,于11月底对养护大中修工程以竞争性合同谈判的方式选择有一定技术、资金和机械实力的施工企业负责施工,计划总投资221万元,工程涉及五个乡镇,现正施工,工程计划于2014年2月底全部完工。为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将有限资金合理用到项目上,我局实施专户储存、专人管理,在工程实施中,指挥部与施工单位签定《廉政合同书》。同时,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坚决按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实行计量支付做到杜绝超付、私付现象发生,既保证了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又增强了资金运作的透明度。五、坚持养护改革的实效,以改革的实效为群众服务 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对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质量,方便群众出行,促进我区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对加快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继续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我区坚持两手一齐抓“一方面抓着养护改革,一方面抓养护管理”的原则,层层签订管理养护责任书,积极探索管理养护的新思想、新途径、新办法,认真抓好日常养护和抢险救灾保通工作,做到改革、养护两不误、两促进的良好态势。通过管理养护改革,我区农村公路实现了六个方面的提高。一是加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投入,增强了日常管理养护力度,农村公路通行质量显著提高。2014年县道306.587公里,好路率75%(229.94公里),比去年同期增长6%;乡道610.385公里,好路率达46%(280.78公里),比去年同期增长5%;村社道路530.557公里,好路率为11%(58.36公里),与去年相比明显提高;二是管理逐步规范化,建立健全区乡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充实了地方公路管理工程技术力量,既解决人员问题,又完善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和运行机制,形成了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体,各级农村公路管理部门具体承担,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协同配合,各合同段农民代表工具体实施,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新机制;三是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养护的积极性明显提高,过去受资金、人员等条件限制,乡村公路、村组道的养护基本是靠义务护路,“晴通雨阻”普遍存在,大部分公路处于失管、失养的状态。实行合同管理后,通过采取公路的通行质量与养护资金补助相挂钩的措施,充分调动沿线群众参与公路管理养护的积极性,失管、失养的问题基本解决,农民代表工收入明显增加,养护“比、学、赶、帮、超”活动空前高涨。同时,农村公路通行质量的提高,方便了群众的出行又降低生活生产成本,加快了农产品和农村商品的流通,活跃了农村市场,促进了农民增收;四是沿线群众经济收入的明显提高,公路沿线村民通过参与承包农村公路和参加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获得了相应的经济收入;五是通过改革明确了公路的产权范围,为以后公路改扩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侵蚀路产路权的行为得到遏制,农民群众对路政管理、路产路权的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六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和交通部门的信任度明显提高,进一步拉近了人民群众与交通部门的感情,群众对政府得满意度不断提升。实践说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确是一项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民心工程,是一项群众满意,政府满意的德政工程。六、存在问题和下年的工作思路 通过认真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丞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1、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配套不足、防灾抗灾能力较弱,水毁严重;2、农村公路管理人员素质偏低,专业技术不足,难以适应新体制下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3、各乡(镇、街道)农村公路管理站人员变动大,并且都身兼数职、工作任务繁杂,无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对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认识不高、积极主动性不够;4、路政管理工作跟不上改革步伐,路产路权被侵蚀现象有所突出;路政人员专业知识有待于提高,工作比较被动等。针对这些问题,在下一年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将重点抓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地方公路管理段和乡(镇、街道)农村管理站的运行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二是乡(镇、街道)农村公路管理站,至少应配备一名养护专职人员,建立健全乡、村公路的管理办法和考评办法及奖励机制,使乡、村公路管理养护逐步规范和完善;三是加强县乡两级公路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建设一支业务精通、技术过硬,甘于奉献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队伍;四是加强路政管理工作,建设一支过得硬的路政队伍,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保驾护航;五是严格按照农村公路建设和《**区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进行监督管理,扎扎实实抓好今年养护大中修工程;六是积极探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更加行之有效的新措施、新办法;七是加强相关各部门的联系,确保养护改革顺利完成,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好路率逐年提高,为促进我区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而努力。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第二篇: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汇报大同区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汇报大同区交通局2014年12月31日2014年,在大同区委、区政府和市处养护科的关心支持下,我局严格按照省公路局和市交通局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理清工作思路,狠抓落实,积极稳妥的推进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各项养护工作进展顺利,各方面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情况汇报如下:一、明确责任,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通过国家继续加大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我区区委政府紧紧抓住机遇,继续广泛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搞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是一项让农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顺民意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在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中将发挥着强基固本的作用,是保障农民群众增收、降低生产生活成本奠定坚实的基础。多年来,在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的关心帮助支持下,我区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较快发展。随着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推进,管理养护正成为我区区委政府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的主要工作。为此,我区区委政府和交通局,积极主动筹措管护资金,开拓思路,层层落实责任制,切实采 1取有力措施抓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通过两年来的改革,于2014年12月7日下发了《大同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同政发[2014]26号)文。一是目标明确,从而保障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正常化和规范化,做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有路必管,确保农村公路完好、安全、畅通;二是明确了运行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三是明确机构、落实责任、各负其责;四是明确了养护资金的筹措和管理及运行机制;五是建立了管理养护考核制度;六是明确了管理养护技术标准和安全管理工作。对推动我区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我区各项目标任务顺利进行根据区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市交通局管理养护考核责任目标的要求,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树立农村新形象、改善投资环境出发,建立起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1、明确目标、设立机构、各负其责:一是认真按照《大同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市交通局管理养护考核责任目标的要求,我区严格按要求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二是根据同编发[2014]2号文件精神成立大庆市大同区公路管理站,管理站隶属区交通局的财政全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撤消区交通局路政管理所、地方养路费征稽站,合入区公路管理站。管理站下设办公室、生产股、机务股、财务股和路政大队,核定人员编制50人。区公路管理站管理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算,根据乡镇数量和养护工作需要,下设1个养护公司,养护公司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与区公路管理站签订养护合同,明确责任、自负盈亏。2、加强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建设。一是制定下发了《大同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细则》同政发[2014]27号。细则明确了养护管理、养护资金的筹措和使用、路政管理。二是制定下发了《大同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办法》同政办发[2014]58号。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标准以及考核奖惩。3、对原地方养路费征稽人员进行了安置。2014年1月1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14]37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公布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涉及交通和车辆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14]84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费税改革人员安置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9号)精神,结合我区无二级公路收费人员的实际,我们在地方养路费停征后,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安置原则,于2014年12月8日完成地方养路费征稽人员的转岗安置工作,原地方养路费征稽站3名兼职人员不再兼职,6名借用人员停止借用,返回原单位工作。三、坚持养护改革的实效,以改革的实效为群众服务 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对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质量,方便群众出行,促进我区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对加快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继续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我区坚持两手抓“一方面抓养护改革,一方面抓养护管理”的原则,层层签订管理养护责任书,积极探索管理养护的新思想、新途径、新办法,认真抓好日常养护和抢险救灾保通工作,做到改革、养护两不误、两促进的良好态势。四、存在问题和下年的工作思路通过认真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丞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1、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配套不足、防灾抗灾能力较弱;2、农村公路管理人员素质偏低,专业技术不足,难以适应新体制下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3、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人员变动大,并且都身兼数职、工作任务繁杂,无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对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认识不高、积极主动性不够。针对这些问题,在下一年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将重点抓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公路管理站和乡(镇)农村管理站的运行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二是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至少应配备一名养护专职人员,建立健全乡、村公路的管理办法和考评办法及奖励机制,使乡、村公路管理养护逐步规范和完善;三是加强县乡两级公路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建设一支业务精通、技术过硬,甘于奉献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队伍;四是加强路政管理工作,建设一支过得硬的路政队伍,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保驾护航;五是严格按照农村公路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扎扎实实抓好明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六是积极探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更加行之有效的新措施、新办法;七是加强相关各部门的联系,确保养护改革顺利完成,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好路率逐年提高,为促进我区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而努力。第三篇:我市召开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示范点工作电视会议我市召开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示范点工作电视会议12月8日,我市召开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示范点工作电视会议,研究部署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示范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措施,确保在全省起到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副市长袁秀和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张清昌主持会议,市交通局局长孙华斌传达了《德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市发改委、公安局、监察局、人事局、财政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公路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有关负责人在市中心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各 乡镇设立分会场,各县(市、区)分管副县(市、区)长、乡镇长、分管副乡镇长、村委会主任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在分会场参加会议。袁秀和在讲话中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示范点工作、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重要意义。农村公路是公路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是农业发展最主要的运输途径。2014年以来,我市累计完成农村公路改造1万多公里,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17000多公里,资产总值达到55亿元,农村公路在全市公路网络中的比重超过90%,全市行政村通油路率达到96%,彻底解决了400多万农民群众的出行难问题,农村交通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随着通车里程的增加、使用时间的延长,现有的群众性、自发性、非专业性的养护模式不能适应农村公路快速发展的要求。认真做好示范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是巩固农村公路改造成果的重要机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在需求,也是各级各部门执政能力的直接体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把做好示范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切实抓紧抓好。袁秀和强调,要对照示范点工作任务目标,尽快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示范点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我市实际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近期阶段性目标主要是建立机构和落实资金。市政府已经研究决定在市交通局设立农村公路管理处,为副县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40人,内设办公室、财务科、计统科、工程科、养护科、路政科,具体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同时将市交通局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升格为副县级单位,代表市政府行使监督职能。从2014年开始,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按同级财政收入的1-3%列入市县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并逐年提高,确保到2014年达到3%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意见》的要求,对照示范点工作任务目标,抓紧时间设立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在各县市区交通部门设立农村公路管理所,在各乡镇设立农村公路管理站,在各村设立农村公路养护队,并为各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员,尽快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在确保财政预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的同时,各级各部门要自我加压、挖掘潜力,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积极采取市场化运作等办法,搞好路域路权经营,用好“一事一议”政策,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敬请期待好文网更好文章)识,调动社会各界养路护路的积极性,广开筹资渠道,保证管理养护资金需求。同时,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办法,积极探索新机制、新路子,促进工作更好更有效的开展。袁秀和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稳步推进,确保管理养护改革示范点工作顺利实施。市里已经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交通、人事、财政、发展改革、监察、公安、审计、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水利、公路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现有的县乡公路管理处为具体办事机构。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具体办事机构和人员,制定相关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各项措施,确保示范点工作扎实推进。要及时组织各县市区、乡镇、村及管理养护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办法、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各项示范点工作,会上,市交通局局长孙华斌传达了市交通局制定的《德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对示范点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实施步骤、组织机构、资金管理、养护工程管理、路政管理和考核监督提出了具体要求,动员全市交通系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力以赴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示范点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改善农村交通条件,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更加有力的交通支撑和保障。第四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是全省公路网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农村公路快速发展,但管理、养护滞后的问题十分突出,直接影响了农村公路的正常使用、行车安全和长远发展。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确保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49号)和交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通知》(交公路发201440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坚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强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管理养护职能,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加快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促进农村公路健康协调发展。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符合我省农村实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二、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一)全省农村公路原则上以县(市、区)人民政府为主负责管理养护工作,省、州(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组织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二)省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业管理,负责制定全省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有关制度和技术规范,编制下达农村公路养护计划,与省级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和监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省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和考核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三)州(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业管理,负责审核并转报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编制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计划,监督和考核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和养护质量,监管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四)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筹措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制定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实施细则,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组织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监督和考核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和养护质量,对养护资金、项目、质量、进度负总责,同时负责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工作。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所属公路管理机构具体承担农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负责拟定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养护计划组织实施。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没有设立专门公路管理机构的,可委托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直属)机构承担具体管理工作,不得另设机构。(五)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认真做好工作。三、建立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加强养护资金管理使用(一)资金来源。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主要由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养路费补助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内资金等构成。省交通主管部门每年在统筹安排汽车养路费时,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资金水平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 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各地征收的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扣除合理的征收成本后原则上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交通规费留地方部分的40%应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实际,统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保证农村公路的正常养护。随着农村公路里程的增加和地方财力的增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财政资金也要逐步增加,为农村公路养护的正常化、规范化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要积极拓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融资渠道,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鼓励和吸收企事业单位、个人等社会力量出资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二)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统一由省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农村公路养护计划,综合平衡,统筹安排。省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含汽车养路费),主要用于补助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专项工程,实行对州(市)、县(市、区)切块包干的管理方式。各州(市)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由各州(市)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主要用于农村公路的日常小修保养和水毁等专项工程。县级财政预算内安排的资金和其他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主要用于农村公路的日常小修保养等专项工程。省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年度安排计划,由省交通主管部门商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编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省交通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下达。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要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省发展改革、财政、交通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研究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管理办法,完善资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四、实行管养分离,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一)科学核定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根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实际,对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进行科学定岗,重新核定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具体测算标准,由省机构编制部门商省交通、财政等部门制定,并报请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后实施。在此基础上,逐步剥离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中的养护工程单位,稳步推进养护工程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二)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为确保养护质量,控制养护成本,有效利用现有养护资源,对沥青路面和水泥路面的大中修、防护和水毁修复等技术性较强的养护工程项目,应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养护作业单位组织实施,充分发挥专业管理、施工、监理队伍在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中的作用。小修保养工程可通过竞争方式,捆绑承包给具有相应养护资质的公路养护专业单位,实行合同管理、计量支付。路基和其他路面的养护工程实行社会化养护,可通过竞争方式承包给公路沿线村民,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五、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稳妥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平稳推进改革工作,成立云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组,省交通主管部门为组长单位,省发展改革、财政、劳动保障、机构编制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依据本改革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报省交通主管部门备案。省交通主管部门要针对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科学测算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成本,合理确定养护资金投入标准,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数据库,制定符合全省实际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技术规范、养护定额、质量评定和验收标准。省发展改革、财政、劳动保障、机构编制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起主要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改革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改革工作。六、本方案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篇: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以下简称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49号,以下简称国办49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抓紧研究制订改革实施方案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交通、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站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按照中央1号文件及国办49号文件的要求,共同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起主要责任,积极推动改革实施工作。省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今年12月底前,各省(区、市)要研究提出适合本辖区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报交通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备案。同时,要积极研究提出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技术规范、养护定额、质量评定标准和验收标准等行政、技术管理制度。通过建章立制,不断规范和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二、精心组织,积极开展示范点创建工作2014年各省(区、市)要视情况分别选择若干个地市(不设地市的选择县或区)作为示范点,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的方法和途径,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国家支持范围的相关政策。各地在示范点建设过程中,要在国办49号文件所规定的政策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公路管养体系,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渠道,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切实为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提供示范。具体安排如下:8月底前,要制定完成示范点工作方案,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将方案报交通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备案。12月底前,集中精力做好示范点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并对示范点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针对示范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为全面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奠定基础。交通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将联合成立督导组,选择部分重点地区进行跟踪和督查,并对落实情况差的省份予以通报。三、深入研究,不断完善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政策措施(一)落实责任,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各省级交通、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要按照国办49号文件的总体要求,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进一步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中的主体地位,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公路管养主体缺位、资金缺乏的突出问题。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积极性,把农村公路管养责任落实到位。经济条件比较好的乡镇要积极投入力量,共同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要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按照科学、高效的原则,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有关协调、监管、考核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公路管理水平。(二)保障投入,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保障制度。地方各级交通、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积极做好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筹措工作。在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政策时,要充分体现中央1号文件确定的“逐步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国家支持范围”的要求,不断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确保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正常化、规范化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一是省、地(市)、县、乡四级地方政府要统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保证农村公路正常养护。随着农村公路里程的增加和地方财力的增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财政资金要逐步增加。二是要统筹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确保公路养路费总收入在扣除征收成本、交警费用和水利建设基金后用于公路养护的资金比例不低于80%。交通、财政部门要加强管理和监督,结合当地实际,逐步落实汽车养路费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投资部分,集中用于农村公路的养护工程。要加强农村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所收资金原则上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三是要充分利用“一事一议”政策,采取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引导沿线村民投工投劳养护农村公路。同时积极鼓励包括受益企事业单位在内的社会捐赠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在农村公路普查的基础上,根据统一的统计标准与口径,确定本辖区需要列入养护范围的农村公路里程,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数据库。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辖区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成本进行全面测算,并以此为基础合理确定养护资金投入标准。(三)健全机制,提高管理养护资金的使用效率。地方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合理配置干线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技术、人员、设备等资源,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避免机构重复设置和人员膨胀,不得利用改革之机新增人员。要努力降低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中人员经费的支出比例。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可以通过竞争方式承包给公路沿线的村民,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鼓励通过竞争方式,将油路挖补和水泥路修补等小型养护工程捆绑承包给专业化养护队伍,实行合同管理、计量支付。鼓励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捆绑招标,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定具备资质条件的公路养护公司,充分发挥专业管理、施工、监理队伍在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中的作用。(四)分级负责,加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力度。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适合本省情况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落实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机制,保障农村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乡村道路的路政管理工作可以结合养护管理工作,采取委托管理等多种方式,充分调动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沿线村民保护公路的积极性。(五)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监管。各省级财政、交通、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研究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管理办法,完善资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定期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完善资金申请、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四、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抓好组织实施各级交通、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领导机构和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同时,应将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纳入正常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范畴,进行目标考核,切实把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办49号文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章)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推荐其他范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1湖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河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长沙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