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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养护工程师培训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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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养护工程师培训考核制度第一章培训一、总则公路桥梁养护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桥梁养护工程师作为桥梁养护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者,是保障桥梁养护质量优良的关键。按照《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要求,“桥梁养护工程师实行定期培训考核制度”,为了加强公路桥梁的养护和监管工作,提高各单位专(兼)桥梁养护工程师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现制定桥梁养护工程师培训考核制度。二、培训目的对从事桥梁养护的专(兼)养护工程师通过专业培训和业务锻炼实践,发挥其专业特长,做好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用科学方法分析桥梁的承载能力和使用性能,提高桥梁的耐久性。三、培训对象⑴现从事桥梁养护的专(兼)桥梁工程师;⑵各养护管理部门从事道路桥梁养护的专业技术人员。四、培训的方法⑴走出去:安排省内从业桥梁养护专业人员参加交通部及相关部门举办的桥梁养护和检测培训班,并参观和学习外省公路部门桥梁养护经验和方法;⑵ 请进来:在本省举办培训班,邀请省外、省内桥梁专家和高等院校的教授进行讲学;⑶安排从业人员到省内省外在建工程的桥梁施工和检测及动静载试验项目上进行学习和实践。一、培训时间和人员安排:培训人员的每年分期分批安排不少于一至两次进行培训和轮训。二、要求⑴按《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要求,a、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定期对持证桥梁养护工程师进行技术培训,并核发上岗证。b、桥梁养护管理技术人员经培训并参加考核合格后,才可持证上岗”。⑵按上述两点要求,每年省局将安排举办一期专(兼)桥梁养护工程师培训班,专业考核合格的,有省厅颁发持证上岗。⑶对取得上岗证的专(兼)职桥梁工程师,今后没有特殊原因一般不调离岗位,调离岗位补充的人员,首先要进行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后再从事桥梁养护。第二章桥梁养护工程师的考核一、总则1、桥梁养护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努力提高桥梁结构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2、桥梁养护管理的技术工作实行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    3、桥梁养护工程师和有关技术人员应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全面掌握桥梁技术状况,保障桥梁安全运行。二、管理责任划分㈠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1、省公路局负责全省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各公路总段负责本总段管辖范围内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各公路段为本段管辖范围内公路桥梁管养单位,具体组织养护管理工作。       2、公路桥梁管养单位疏于养护管理,不按相关规定准确掌握桥梁技术状况,或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而导致的桥梁安全事故,由管养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监管单位承担监管责任。   根据桥梁技术状况和管养要求未安排相应投资和采取必要的措施而造成的桥梁安全事故,由投资决策单位和具体管养单位共同承担主要责任,监管单位承担监管责任。    3、公路桥梁管养单位和监管单位必须明确负责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分管行政领导和具体桥梁养护工程师,保证桥梁养护管理的各项职责得以贯彻落实。 ㈡监管单位的主要职责:1、负责辖区内桥梁养护管理技术工作,监督检查责任单位桥梁养护工程师职责履行情况;A、组织制定辖区内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B、按规定负责复核四、五类技术状况桥梁的评定工作;C、参与制定桥梁大修、中修、改建工程的技术方案和对策措施;㈢管养单位的主要职责1、主持桥梁的经常检查与评定,负责组织桥梁的定期检查与评定;根据检查结果编制并上报养护维修建议计划,提出须进行特殊检查桥梁的申请报告,组织编制桥梁养护、维修、改建方案和对策措施;2、主持桥梁的小修保养和抗灾抢险工作,检查养护质量,及时上报辖区内桥梁受自然灾害和其它因素损坏的情况。3、负责所管辖桥梁技术档案的补充、完善和保密工作,定期对辖区内桥梁技术状况进行综合评价与分析;负责桥梁管理系统的数据更新、系统维护、系统运行以及桥梁养护报告编写等工作。4、参与桥梁大修、中修和改建工程的中间检查和交(竣)工验收。三、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  ㈠公路桥梁养护监督单位设置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管养单位设置专(兼)职桥梁养护工程师,并保持其人员的相对稳定。㈡公路段专(兼)职桥梁养护工程师履行以下主要职责:1、负责桥梁(涵洞)的经常检查与评定,并根据检查结果编制并上报养护维修建议计划,提出须进行特殊检查的桥梁的申请报告,组织编制桥梁养护、维修、改建方案和对策措施。   2、负责桥梁(涵洞)的小修保养和抗灾抢险工作,考核桥梁养护质量,并及时上报辖区的桥梁受自然灾害和其他因素损坏的情况。   3、参与桥梁大、中修和改建工程的中间检查和交(竣)工验收。   4、负责所管辖桥梁技术档案的补充、完善和保密工作,定期对辖区内桥梁技术状况进行综合评价与分析;负责桥梁管理系统的数据更新、系统维护、系统运行以及桥梁养护报告编写等工作。1、负责对桥梁养护工人的技术业务培训。做到经常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对重点桥梁要在大雨前、雨中、雨后检查,结合各地气候特点,进行冬季封冻前与春融后的检查,并做好现场记录,抓好桥梁全面养护工作。2、协助上级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作定期检查。 1、编制辖区内桥梁(涵洞)小修保养作业计划。㈢公路总段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制定安排辖区内桥梁年度定期检查计划,组织实施桥梁年度定期检查,按规定写出检查报告。   2、组织制定辖区内桥梁养护管理、维修、改善、抗灾抢险方案,和对策措施。考核桥梁养护质量,及时上报桥梁受自然灾害和其他因素损坏的情况。   3、按规定负责复核四、五类技术状况桥梁的评定工作。   4、参与制定重要桥梁的大、中修和改建工程技术方案和对策措施,论证科学合理性。5、组织辖区内桥梁养护专(兼)职工程师及有关技术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6、协助上级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作特殊检查工作。7、审核公路段桥梁小修保养年度计划,监督检查管养单位桥梁养护工作。8、负责所管辖桥梁技术档案的补充、完善和保密工作,定期对辖区内桥梁技术状况进行综合评价与分析;负责桥梁管理系统的数据更新、系统维护、系统运行以及桥梁养护报告编写等工作。9、参与桥梁大、中修和改建工程的中间检查和交(竣)工验收。 ㈣公路局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履行以下主要职责:1、制定安排辖区内桥梁年度定期检查计划,组织实施桥梁年度定期检查工作,监督检查总段、公路段桥梁养护工程师职责履行情况。   2、组织制定辖区内桥梁养护管理、维修、改善、抗灾抢险方案和对策措施。考核桥梁养护质量,及时上报桥梁受自然灾害和其他因素损坏的情况。  3、负责复核四、五类技术状况桥梁的评定工作。  4、参与制定重要桥梁的大、中修和改建工程技术方案和对策措施,审查其科学合理性。5、组织辖区内桥梁养护专(兼)职桥梁工程师及有关技术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6、组织检查分析桥梁养护工作中的重大安全质量事故。7、审核公路总段提出的桥梁养护工程计划项目及设计方案,制定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8、负责所管辖桥梁技术档案的补充、完善和保密工作,定期对辖区内桥梁技术状况进行综合评价与分析;负责桥梁管理系统的数据更新、系统维护、系统运行以及桥梁养护报告编写等工作。推进桥梁养护科技进步与技术信息交流。9、参与桥梁大、中修和改建工程的中间检查和交(竣)工验收。五、考核   负责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单位对从事桥梁养护的专(兼)职在每年的专业技术考核中要进行重点考核:⑴经考核对年内工作突出给予奖励和表扬;⑵对考核不合格进行再次培训,经培训合格重新认定;⑶对考核不能胜任的,取消桥梁养护专(兼)职桥梁工程师资格,调离岗位。第三章附则一、本制度由青海省公路局负责解释。二、制度的生效本制度自发布之日期实施。二00七年八月一日 关于印发“桥梁养护工程师培训考核制度”的通知各公路总段:根据《公路桥梁养护技术规范》(JTGH11-2004)和《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现印发“桥梁养护工程师培训考核制度”,请遵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