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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简介2007.10
现行的桥梁养护管理制度交通部2007年6月颁发的《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1999年颁发的《四川省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1999年颁发的《四川省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实施细则》《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2004)《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06]410号)
交通部即将颁发和制定的桥梁养护管理制度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已征求意见)重要桥隧设施安全运营监管制度(正在研究,我省为参研究单位)桥梁养护工程师工作制度(正在研究,我省为参研究单位)
交通部新颁发制度的特点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监管责任对桥梁养护工程师职责、任职条件、培训考核提出了要求。对特大桥和特殊结构桥梁的监测和特殊检查提出了明确要求。规范桥梁养护工程管理对技术档案管理作了详细规定增加应急处置管理要求强化行业监管
桥梁养护管理工作方针—预防为主,安全至上
桥梁养护管理责任划分责任划分原则: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事权一致、责任清晰”的原则进行划分。桥梁养护管理单位分为两类:监管单位和管养单位责任主体:确立了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单位作为行业管理和桥梁养护的责任主体。责任:管理责任和资金保障责任。
管理责任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行业管理与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据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对国道和省道的管理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公路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具体组织工作。收费公路的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资金保障责任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保证桥梁安全运营。国道、省道的桥梁养护管理经费在公路养路费中列支,其中收费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经费在车辆通行费中列支。县道及其他公路上的桥梁养护管理经费筹集渠道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明确规定。
责任单位分类管养单位是指具体承担公路桥梁养护管理任务的有关公路管理机构、专门的桥梁养护管理单位或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监管单位是指依照有关规定,主管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及受其委托承担监管职责的公路管理机构。公路桥梁管养单位和监管单位必须明确负责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分管行政领导和具体技术人员,保证桥梁养护管理的各项职责得以贯彻落实。
责任追究管养单位疏于公路桥梁养护管理,不按相关规定准确掌握桥梁技术状况,或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而导致的桥梁安全事故,由管养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监管单位承担监管责任。负责公路桥梁养护经费的投资决策单位未根据桥梁技术状况和管养要求安排相应投资而造成的桥梁安全事故,由投资决策单位和具体管养单位共同承担主要责任,监管单位承担监管责任。
实行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桥梁养护管理的技术工作实行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桥梁养护工程师和有关技术人员应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全面掌握桥梁技术状况,保障桥梁安全运行。各级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桥梁养护管理单位,应设置专职的桥梁养护工程师,并保持其人员的相对稳定。
管养单位的桥梁养护工程师职责(一)主持桥梁的经常检查与评定,负责组织桥梁的定期检查与评定。并根据检查结果编制并上报养护维修建议计划,提出须进行特殊检查的桥梁的申请报告,组织编制桥梁养护、维修、改建方案和对策措施。(二)主持桥梁的小修保养和抗灾抢险工作,考核桥梁养护质量,并及时上报辖区的桥梁受自然灾害和其他因素损坏的情况。组织实施超重车辆通过的有关技术工作。(三)监督、组织桥梁养护大、中修和改建工程;组织并参与桥梁大、中修和改建工程的中间检查和交(竣)工验收。(四)负责所管辖桥梁技术档案的补充、完善和保密工作,定期对辖区内桥梁技术状况进行综合评价与分析;负责桥梁管理系统的数据更新、系统维护、系统运行以及桥梁养护报告编写等工作。(五)负责对下级单位桥梁养护工程师的技术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监管单位桥梁养护工程师职责(一)负责辖区内桥梁养护管理的技术工作,监督检查管养单位桥梁养护工程师职责履行情况。(二)组织制定辖区内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三)按规定负责复核四、五类技术状况桥梁的评定工作。(四)参与制定重要桥梁的大、中修和改建工程技术方案和对策措施,并组织审验其科学合理性。(五)组织辖区内桥梁养护工程师及有关技术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
桥梁养护工程师资格条件和考核管养单位的桥梁养护工程师应具有三年以上从事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监管单位的桥梁养护工程师应具有五年以上从事桥梁养护管理的工作经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桥梁养护工程师的具体资格条件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制订。桥梁养护工程师实行定期培训考核制度。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定期对持证桥梁养护工程师进行技术培训,并核发上岗证。桥梁养护管理技术人员经培训并参加考核合格后,才可持证上岗。
桥梁检查与评定桥梁检查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经常检查主要对桥面设施、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和附属构造物的技术状况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定期检查是指按照规定周期,对桥梁主体结构及其附属构造物的技术状况进行定期跟踪的全面检查,评定桥梁技术状况等级。特殊检查指在特定情况下对桥梁技术状况进行鉴定,以查清桥梁的病害成因、破损程度、承载能力或抗灾能力等。 经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应符合《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的规定。
经常检查经常检查主要以目测方式配合简单工具进行,检查周期为每月不少于一次,汛期应增加检查频率。对经常检查中发现重要部(构)件明显达到三、四、五类技术状况的桥梁,应立即安排定期检查。经常检查过程中应填写“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现场登记所检查的项目和缺损类型,估计缺损范围和养护工程量,提出相应的小修保养措施,为编制小修保养计划提供依据。检查结束后要及时更新桥梁养护管理系统数据。
定期检查桥梁定期检查主要以目测结合仪器检查方式进行。其检查周期一般不低于每三年一次,特殊结构桥梁应每年一次。
特殊检查特殊检查应委托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实施。特殊检查应采用仪器设备,通过检测或试验的方法,并结合理论分析,对桥梁的缺损状况、病害成因、承载能力或抗灾能力作出科学明确的判定。并根据检测结果提出针对性的维修处治措施建议。桥梁的特殊检查评定应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桥梁技术状况等级评定公路桥梁技术状况由桥梁管养单位负责组织桥梁技术状况等级评定分为一至五类。一类桥:技术状况处于完好或良好状态,仅需对桥梁进行保养维护。二类桥:技术状况处于良好或较好状态,仅需对桥梁进行小修或保养。三类桥:技术状况处于较差状态,个别重要构件有轻微缺损或部分次要构件有较严重缺损,但桥梁尚能维持正常使用功能。四类桥:技术状况处于差的状态,部分重要构件有较严重缺损或部分次要构件有严重缺损,桥梁正常使用功能明显降低,桥梁承载能力降低但尚未直接危及桥梁安全。五类桥:技术状况处于危险状态,部分重要构件出现严重缺损,桥梁承载能力明显降低并直接危及桥梁安全。
技术状况复核对非收费公路、政府还贷收费公路上评定为四类和五类的桥梁按规定进行复核。复核期间,管养单位应采取应急保障措施,保证桥梁运营安全。技术状况为四类的中、小桥梁以及结构较简单、病害清楚的大桥,由上级公路管理机构的桥梁养护工程师负责组织复核。技术状况为四类的特大桥、结构或病害较复杂的大桥,以及技术状况为五类的桥梁,由上级公路管理机构桥梁工程师提出初步复核意见后报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由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的桥梁养护工程师负责组织提出最终复核意见。
特大桥、特殊结构桥梁和单孔跨径60米及以上大桥的检测评定工作应符合以下规定:在桥梁上下部结构的必要部位埋设永久性位移观测点,并定期进行观测,一、二类桥每三年至少一次,三类桥每年至少一次,四、五类桥每季度至少一次,特殊情况时应加大观测密度。应安排专项经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的特殊检查。一、二类桥每五年至少一次,三类桥每三年至少一次,四、五类桥应立即安排进行特殊检测。对特别重要的特大桥,应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养护管理系统和健康监测系统。
桥梁养护工程管理桥梁养护工程分为小修保养、中修、大修、改建。对技术状况为一、二类的桥梁应加强小修保养,防止出现明显病害。对技术状况为三类的桥梁应及时进行中修,防止病害加快扩展,影响桥梁安全运营。对技术状况为四类和五类的桥梁,应及时采取管理措施,保证安全。并依据桥梁特殊检查结果和技术论证分析,安排大修或改建。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制定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警示标志的设置位置、型式、数量,以及应采取的管理措施等。对荷载等级、宽度、抗灾能力、安全防护标准等技术指标低于所在公路技术标准的桥梁,应有计划地进行技术改造。
养护工程管理规定桥梁小修保养、中修工程由管养单位组织实施,大修、改建工程由地市级及以上公路管理机构或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组织实施。大修、改建工程应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并视工程具体情况推行招标投标制度。情况特殊不进行招标投标的项目,应对被委托人的资质、业绩和信誉等有关情况进行审查。桥梁大修、中修、改建工程完工后,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工程实施后的桥梁技术状况必须恢复至一、二类。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桥梁养护工程的施工管理。对需要封闭交通或长时间占用行车道施工的桥梁养护工程,除紧急情况外应在项目开工前15天,发布相关信息。高速公路、国道上的断交施工信息应及时按规定报交通部备案。
技术档案管理桥梁管养单位和监管单位应建立健全公路桥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大力推广应用公路桥梁管理系统,及时更新桥梁技术数据,保证公路桥梁技术档案真实完整,实现电子化管理。特别重要的特大型桥梁应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和养护管理系统。公路桥梁技术档案应包括桥梁基础资料、管理资料、检查资料、养护维修资料、特殊情况资料等。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根据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向有关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提供桥梁技术档案。
桥梁基础资料桥梁基础资料包括以下内容:(一)桥梁设计施工图及竣工图,结构计算分析报告。(二)施工过程中的试验检测及科研资料。(三)工程事故处理资料。(四)施工全过程的结构位移或变形测试资料。(五)观测或监测点(部件)资料。(六)交(竣)工验收资料。对新建桥梁,接养单位应参与交(竣)工验收。桥梁建设单位应向接养单位移交桥梁基础资料,并协同做好接养工作。基本资料缺失的桥梁,应根据历年检查、养护资料,逐步建立和完善其技术档案。必要时,可专门安排有针对性的检测、试验或特殊检查,补充、完善桥梁技术资料。
桥梁管理资料桥梁管理资料包括桥梁管养单位、监管单位,及其分管领导、桥梁养护工程师等的基本资料。管理资料中对桥梁养护工程师除应归档个人基本资料外,还应归档其业务考核情况和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桥梁检查资料桥梁检查资料包括桥梁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结果、养护对策建议、特殊检查建议报告、养护建议计划等技术资料,以及检查的时间、实施人员等基本资料。特殊检查还应包括检测(试验)方案、检测(试验)报告、照片及多媒体材料,检测(试验)方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复印件)以及主要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桥梁养护维修资料小修保养工程的实施技术资料和养护质量评定结果,以及工程实施的时间、组织实施人员等。桥梁的中修、大修、改建工程的设计图纸、竣工图纸、施工资料、监理资料、监控(监测)资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交(竣)工验收等技术资料,以及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控(监测)等各方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复印件)及其主要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桥梁特殊情况资料桥梁特殊情况资料主要包括地质灾害、气象灾害、超限运输等特殊事件的具体情况、损害程度、处治方案等。第三十九条基本资料缺失的桥梁,应根据历年检查、养护资料,逐步建立和完善其技术档案。必要时,可专门安排有针对性的检测、试验或特殊检查,补充、完善桥梁技术资料。 第四十条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根据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向有关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提供桥梁技术档案
应急处置管理桥梁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应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具体的桥梁养护管理单位应单独制定针对重要和特大型桥梁的应急预案。对技术状况为四、五类的桥梁,以及超过使用年限的危旧桥梁,除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外,还应分别制定应急交通组织方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交通组织工作井然有序。接获公路桥梁突发信息后,桥梁管养单位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工作。应急处置过程中,要按相关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续报有关情况。
发生以下突发事件(国省道),桥梁管养单位和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在接获有关信息后立即上报交通部:桥梁损毁中断交通的。大型、特大型桥梁出现严重病害危及桥梁安全的。车辆或船舶与桥梁设施相撞,造成严重后果的。
监督检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公路桥梁的养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桥梁管养单位、监管单位应自觉接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对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深入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现场,并采取必要的技术检测手段,不得流于形式。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应当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改正。监督检查结束后,应向有关单位反馈书面意见。对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薄弱、技术状况评定不规范、安全隐患突出的单位,应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人员、经费的落实情况。桥梁检查、评定工作的开展情况。养护计划执行和养护工程管理情况。桥梁技术档案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情况。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监督检查项目。
桥梁的技术评估凡拟纳入交通部车购税补助计划的危桥加固改造项目必须作技术评估。桥梁的技术评估应结合桥梁的正常养护工作一并进行,评估结果作为安排项目计划的依据。当养护检查发现桥梁病害时应及时进行技术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交通管制措施。危桥加固改造项目技术评估由各市(州)公路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桥梁经常检查或定期检查发现桥梁病害时,应及时对桥梁进行全面检查,按现行的《公路桥涵养护规范》进行技术评估。桥梁由于水毁损毁或者桥梁主要承重结构破损、变形严重,经一般检测,按现行《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可以明确确定为四、五类的桥梁,可以由市(州)公路管理机构进行桥梁检查和评定;当桥梁检查初步判断其技术状况为四、五类桥梁,其损坏原因及程度难以判明或拟通过加固手段提高荷载等级的桥梁,必须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检查必须由有资质和能力的桥梁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报告必须对桥梁的损坏程度和原因进行科学分析,对桥梁结构承载能力作出鉴定,提出维修、加固或改建的建议方案。
技术评估报告的编写概述检查的一般情况。包括桥梁的基本情况、检查的组织、时间、背景和工作过程等。描述目前的桥梁技术状况。包括现场调查、检测的项目及方法、检测数据与分析结果和桥梁技术状况评价。详细叙述检查部位的损坏程度及原因,并提出结构部件和总体的维修、加固或改建的建议方案。
进行技术评估后,应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设计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充分体现“安全、经济、环保、和谐”的设计理念,注重安保、防灾等设施同步到位。设计一般采用一阶段设计,对于特大桥、特殊结构桥梁加固或改造方案技术复杂的应采用两阶段设计。危桥加固改造的设计荷载不得低于原设计荷载等级。原有设计荷载等级低于公路-II级的,原则上以公路-II级荷载等级标准进行设计,不能达到公路-II荷载等级的应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拆除重建的桥梁设计荷载应符合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对设计的要求
今后在桥梁养护中应抓以下几方面的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就是要逐路、逐桥地界定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责任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制定实施细则,把桥梁检查与评定、技术管理、应急处置以及桥梁养护工程师的职责落到实处。加大投入力度。就是要在摸清桥梁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二、三类桥梁养护工作,加强监控与监测,加大危桥改造力度,杜绝“突发破坏”现象的发生。强化监督检查。就是履行监管职责,落实规章制度,定期监督检查,做到“有桥必养”,确保桥梁检查与评定规范有序,桥梁养护工程科学合理。同时,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特大桥梁,要随时掌握技术状况,定期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诊,及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谢谢!祝大家工作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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