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6.00 KB
- 4页
-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基础土方机械开挖施工方案1、编制依据:1.1苏州高铁新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朱巷小区工程四标(1#、6#、10#、13#、16#)基础施工图1.2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1.3本工程现场场地实际情况1.4主要规范、规程1.4.1GB50202-2002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4.2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1.4.3JGJ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2、工程概况:2.1工程名称:朱巷小区工程四标(1#、6#、10#、13#、16#)2.2工程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太阳路相城大道南2.3建设单位:苏州高铁新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4设计单位:苏州东吴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2.5监理单位:江苏创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6施工单位:江苏省聚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工程为23-31层剪力墙结构,基础为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自然地面标高约为-2.0m,±0.000绝对高程为4.350m,基础埋深约3.8m-5.2m。本工程基础土方采用机械开挖,人工配合清除预留土层。3、施工部署:3.1根据现场条件,开始先挖去表面渣土层,再按由东向西的行走方向进行开挖。采用一台1m3反铲挖掘机,5辆8t自卸汽车。开挖时考虑50cm的工作面,挖至离基底30cm时可改为人工开挖,以免机械开挖松动地基。3.2根据本工程现场场地实际情况,机械开挖的土方全部外运,回填土方最后运回基础土方回填。3.3基土开挖程序:测量放线→机械开挖→留足预留土层→人工清槽(坑)→基槽(坑)验收
4、土方机械开挖施工4.1主要机具4.1.1、挖土机械有:大、小挖土机、推土机、自卸汽车等。4.1.2、一般机具有:铁锹(尖头与平头两种)、手推车、小白线或20#铅丝和2m钢卷尺、坡度尺等。4.2作业条件4.2.1本工程原有多处河塘,现已经清淤回填结束,场地平整完成。4.2.2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水准基点及开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验线手续。4.2.3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4.2.4根据本工程地质资料4.3操作工艺4.3.1工艺流程:测量放线→切线分层开挖→排降水→修坡→整平→开挖至设计标高→沙石垫层→混凝土垫层→垫层面防水→混凝土底板4.3.2坡度的确定:上层素填土约1.5米采用1:1放坡,往下按1:0.67放坡(本工程6#、13#、16#需做基坑围护的土方开挖放坡参照基坑围护设计方案)。4.3.3,端头挖土法:挖土机从坑(槽)的端头,以倒退行驶的方法进行开挖,自卸汽车配置在挖土机的两侧装运土。4.3.5挖土机沿挖方边缘移动时,机械距离边坡上缘的宽度不得小于基坑(槽)深度的1/2。4.3.6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槽壁和边坡的状态。深度大于1.5m时的基坑(槽),根据土质情况,应作好支撑的准备,以防坍塌。4.3.7开挖基坑(槽)和管沟,不得挖至设计标高以下,如不能准确地挖至设计地基标高时,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一层土不挖,以便在抄平后由人工挖出。4.3.8机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应配合人工随时进行挖掘,并用手推车把土方运到机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挖走。4.3.9修帮和清底。
本工程方桩桩顶向下至设计基底采用小挖机挖掘人工配合铲土,在距槽底设计标高50cm槽帮处,抄出水平线,钉上小木橛,然后用人工将暂留土层挖走。同时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用小线或铅丝),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以此修整槽边,最后清除槽底土方。槽底修理铲平后进行质量检查验收。4.3.10基地外围每隔20-35米设置800*800*800集水井,排水沟宽300,最浅处深250,按1:0.2坡向集水井。4.3.11雨、冬期施工:A、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必须开挖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分期完成。B、雨期施工在开挖的基坑(槽)或管沟,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或设置支撑。同时应在坑(槽)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土流失。经常对边坡、支撑、土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5质量标准基坑、基槽、管沟和场地的基土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6成品保护6.1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土时不得碰撞,也不得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水准基点应定期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6.2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6.3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有地上或地下管线、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管线,造成严重事故。7应注意的质量问题7.1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槽)、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
7.2基底未保护: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果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30cm土层不挖,待做基础时再挖。7.3施工顺序不合理: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的施工顺序进行开挖土方,应注意宜先从低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7.4施工机械下沉:施工时必须了解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挖土机一般需在地下水位0.8m以上挖土,以防机械自身下沉。正铲挖土机挖方的台阶高度,不得超过最大挖掘高度的l.2倍。7.5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和坡度,除应考虑结构尺寸要求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等所需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