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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1987年10月1日关于发布《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计标〔1987〕226号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由交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七年十月一日起施行。本标准由交通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浙江省交通厅负责。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国家计划委员会一九八七年二月九日编制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546号文通知,由浙江省交通厅负责主编,并会同广东省交通厅等十四个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1987年10月1日关于发布《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计标〔1987〕226号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由交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七年十月一日起施行。本标准由交通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浙江省交通厅负责。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国家计划委员会一九八七年二月九日编制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546号文通知,由浙江省交通厅负责主编,并会同广东省交通厅等十四个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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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建国以来修筑水泥混凝土路面的经验,吸取了有关科研成果,并广泛征求全国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多次召开专题讨论会,经反复讨论修改,最后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六章十一节和八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施工准备,基层与垫层,水泥混凝土板施工,水泥混凝土路面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安全生产等。本规范是首次编制,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浙江省交通厅(杭州梅花碑),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1987年2月301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施工准备第三章基层与垫层第四章水泥混凝土板施工第一节材料第二节混凝土配合比第三节混凝土拌合物的搅拌和运输第四节混凝土拌合物的浇筑第五节钢筋设置第六节接缝施工第七节混凝土板养护第八节冬季施工和夏季施工第九节旧混凝土板加厚第五章水泥混凝土路面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第一节质量检查第二节竣工验收第六章安全生产附录一混凝土配合比算例附录二混凝土板真空吸水工艺附录三混凝土板切缝机具及施工工艺附录四混凝土板接缝填缝料附录五混凝土板塑料薄膜养护工艺附录六混凝土抗压、抗折和劈裂抗拉强度试验附录七计量单位的换算附录八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301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提高水泥混凝土路(道)面(以下简称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技术水平,保证工程质量,以促进交通建设和运输的发展,特制订本规范。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城市道路、厂矿道路和民航机场道面等就地浇筑的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施工及验收。注:民航机场道面指跑道,停机坪,滑行道。第1.0.3条混凝土路面的施工,必须根据设计文件、施工条件及水文、地质、气象等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以保证工程质量。第1.0.4条混凝土路面原材料的选用,应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第1.0.5条混凝土路面的施工,应采用机械操作,并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第1.0.6条混凝土路面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第二章施工准备 第2.0.1条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及施工条件,确定施工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施工前应解决水电供应,交通道路,揽拌和堆料场地,办公生活用房、工棚仓库和消防等设施。 第2.0.3条有碍施工的建筑物、灌溉渠道和地下管线等,均应在施工前拆迁完毕。 第2.0.4条施工前必须对混凝土路面原材料进行取样试验分析,并应提供混凝土配合比验数据。 第2.0.5条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测平面和高程控制桩,据以定出路面中心、路面宽度和纵横高程等样桩。控制桩测量的精度,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第三章基层与垫层 第3.0.1条混凝土路面的路基,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路基的高度、宽度、纵横坡度和边坡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路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三、路基应坚实、稳定,压实度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四、对现有路基加宽,应使新旧路基结合良好,压实度应符合要求。 第3.0.2条混凝土路面的基层,宜采用板体性好、强度高的石灰稳定土、工业废渣类、级配碎(砾)石掺灰和水泥稳定砂砾(包括砾石土)等半刚性基层,及泥灰结碎(砾)石基层。301
第3.0.3条混凝土路面基层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基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石灰稳定土基层,应做到土块粉碎,石灰合格,配料准确,拌和均匀,控制最佳含水量,碾压密实。石灰含量宜占土的8~12%。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摄氏度)时,应停止施工,并应在冻结前达到规定强度,石灰稳定土基层不宜在雨天施工; 二、对煤渣、粉煤灰、冶金矿渣等工业废渣类基层,应按其化学成份和颗粒组成,掺入一定数量石灰土或石渣组成混合料,加水拌和压实,洒水养护。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应施工,并应在冻结前达到规定强度; 三、泥灰结碎(砾)石基层,应严格控制泥灰的含量。泥灰的总含量不宜大于总混合料的20%,石灰含量宜占土的8~12%,土的塑性指数宜为10~14。施工可采用灌浆法或拌和法,采用拌和法时,应先拌匀灰土;注:土的塑性指数,为采用76克平衡锥标准测定液限。如采用100克平衡锥,土的塑性指数宜为15~22。 四,级配碎(砾)石掺石灰基层的碎(砾)石颗粒应符合级配要求。细料含量宜为20~30%,石灰含量宜占细料的8~12%; 五、水泥稳定砂砾(包括砾石土)基层的砂砾应有一定的级配,最大粒径不应超过5cm,水泥含量不宜超过混合料总重的6%,压实工作必须在水泥终凝前完成。 第3.0.4条基层完成后,应加强养护,控制行车,不使出现车槽。如有损坏应在浇筑混凝土板前采用相同材料修补压实,严禁用松散粒料填补。对加宽的基层,新旧部分的强度应一致。 第3.0.5条设置垫层时,垫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宜选用当地的砂砾或炉渣等材料; 二、垫层施工前,应处理好路基病害,并完成排水设施; 三、垫层铺筑应碾压密实、均匀; 四、冰冻地区采用灰土垫层时,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应施工,并应在冰冻前达到规定强度。 第3.0.6条混凝土路面施工,应按设计要求,及时完成路肩、排水及人行道等工程。第四章水泥混凝土板施工第一节材料 第4.1.1条用于混凝土板的水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采用强度高、收缩性小、耐磨性强、抗冻性好的水泥。其物理性能和化学成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301
二、公路、城市道路、厂矿道路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简称普通水泥),水泥标号不应低于425号。当条件受限制时,可采用矿渣水泥,其标号不应低于425号,并应严格控制用水量,适当延长搅拌时间,加强养护工作;亦可采用325号普通水泥,但应采取掺外加剂、干硬性混凝土或真空吸水等措施; 三、民航机场道面和高速公路,必须采用标号不低于425号的硅酸盐水泥; 四、水泥进场时,应有产品合格证及化验单。并应对品种、标号、包装、数量、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验收; 五、不同标号、厂牌、品种、出厂日期的水泥,不得混合堆放,严禁混合使用。出厂期超过三个月或受潮的水泥,必须经过试验,按其试验结果决定正常使用或降级使用。已经结块变质的水泥不得使用。 第4.1.2条混凝土板用的砂,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采用洁净、坚硬、符合规定级配、细度模数在2.5以上的粗、中砂; 二、当无法取得粗、中砂时,经配合比试验可行,可采用泥土杂物含量小于3%的细砂; 三、砂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1.2的规定。 第4.1.3条混凝土板用的碎(砾)石,应符合下列要求: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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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含盐量不得超过5000mg/L; 三、PH值不得小于4。 第4.1.6条混凝土掺用的外加剂,应经配合比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掺用的外加剂,可按下列规定选用。301
一、为减少混凝土拌合物的用水量,改善和易性,节约水泥用量,提高混凝土强度,可掺入减水剂; 二、夏季施工或需要延长作业时间时,可掺入缓凝剂; 三、冬季施工为提高早期强度或为缩短养护时间,可掺入早强剂; 四、严寒地区为抗冻,可掺入引气剂。 第4.1.7条混凝土板用的钢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钢筋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钢筋应顺直,不得有裂缝、断伤、刻痕,表面油污和颗粒状或片状锈蚀应清除。第二节混凝土配合比 第4.2.1条混凝土配合比,应保证混凝土的设计强度、耐磨、耐久和混凝土拌合物和易性的要求。在冰冻地区还应符合抗冻性的要求。 第4.2.2条混凝土配合比,应根据水灰比与强度关系曲线进行计算和试配确定。并应按抗压强度作配合比设计,以抗折强度作强度检验。 混凝土抗压强度的试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六的规定。 第4.2.3条混凝土的试配强度宜按设计强度提高10~15%。 第4.2.4条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试验,采用塌落度测定时,塌落度宜为1~2.5cm;塌落度小于1cm时,应采用维勃稠度仪测定,维勃时间宜为10~30s。每一工作班应至少检查两次。 第4.2.5条混凝土的水灰比,当有经验数值时,可按经验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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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摊铺厚度应考虑振实预留高度; 三、采用人工摊铺,应用锹反扣,严禁抛掷和耧耙,防止混凝土拌合物离析。 第4.4.4条混凝土拌合物的振捣,应符合下列规定:301
一、对厚度不大于22cm的混凝土板,靠边角应先用插入式振捣器顺序振捣,再用功率不小于2.2千瓦平板振捣器纵横交错全面振捣。纵横振捣时,应重叠10~20cm,然后用振动梁振捣拖平。有钢筋的部位,振捣时应防止钢筋变位; 二、振捣器在每一位置振捣的持续时间,应以拌合物停止下沉、不再冒气泡并泛出水泥砂浆为准,并不宜过振。用平板式振捣器振捣时,不宜少于15s;水灰比小于0.45时,不宜少于30s。 用插入式振捣器时,不宜少于20s; 三、当采用插入式与平板式振捣器配合使用时,应先用插入式振捣器振捣,后用平板式振捣器振捣。分二次摊铺的,振捣上层混凝土拌合物时,插入式振捣器应插入下层混凝土拌合物5cm,上层混凝土拌合物的振捣必须在下层混凝土拌合物初凝以前完成。插入式振捣器的移动间距不宜大于其作用半径的1.5倍,其至模板的距离不应大于振捣器作用半径的0.5倍,并应避免碰撞模板和钢筋; 四、振捣时应辅以人工找平,并应随时检查模板。如有下沉、变形或松动,应及时纠正。 第4.4.5条干硬性混凝土搅拌时可先增大水灰比,浇筑后采用真空吸水工艺再将水灰比降低,以提高混凝土在未凝结硬化前的表层结构强度。 混凝土板真空吸水工艺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要求操作。 第4.4.6条混凝土拌合物整平时,填补板面应选用碎(砾)石较细的混凝土拌合物,严禁用纯砂浆填补找平。经用振动梁整平后,可再用铁滚筒进一步整平。设有路拱时,应使用路拱成形板整平。整平时必须保持模板顶面整洁,接缝处板面平整。 第4.4.7条混凝土板做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当烈日曝晒或干旱风吹时,做面宜在遮阴棚下进行; 二、做面前,应做好清边整缝,清除粘浆,修补掉边、缺角。做面时严禁在面板混凝土上洒水、撒水泥粉; 三、做面宜分二次进行。先找平抹平;俟混凝土表面无泌水时,再作第二次抹平。混凝土板面应平整、密实; 四、抹平后沿横坡方向拉毛或采用机具压槽。公路和城市道路、厂矿道路的拉毛和压槽深度应为1~2mm。民航机场道面拉毛的平均纹理深度(填砂法):跑道、高速出口滑行道不得小于0.8mm;滑行道、停机坪不得小于0.4mm。第五节钢筋设置 第4.5.1条钢筋混凝土板钢筋网片的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得踩踏钢筋网片; 二、安放单层钢筋网片时,应在底部先摊铺一层混凝土拌合物,摊铺高度应按钢筋网片设计位置预加一定的沉落度。待钢筋网片安放就位后,再继续浇筑混凝土;301
三、安放双层钢筋网片时,对厚度不大于25cm的板,上下两层钢筋网片可事先用架立筋扎成骨架后一次安放就位。厚度大于25cm的,上下两层钢筋网片应分两次安放。 第4.5.2条安放角隅钢筋时,应先在安放钢筋的角隅处摊铺一层混凝土拌合物,摊铺高度应比钢筋设计位置预加一定的沉落度。角隅钢筋就位后,用混凝土拌合物压住。 第4.5.3条安放边缘钢筋时,应先沿边缘铺筑一条混凝土拌合物,拍实至钢筋设置高度,然后安放边缘钢筋,在两端弯起处,用混凝土拌合物压住。第六节接缝施工 第4.6.1条胀缝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胀缝应与路面中心线垂直;缝壁必须垂直;缝隙宽度必须一致;缝中不得连浆。缝隙上部应浇灌填缝料,下部应设置胀缝板; 二、胀缝传力杆的活动端,可设在缝的一边或交错布置。固定后的传力杆必须平行于板面及路面中心线,其误差不得大于5mm。传力杆的固定,可采用顶头木模固定或支架固定安装的方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顶头木模固定传力杆安装方法,宜用于混凝土板不连续浇筑时设置的胀缝。传力杆长度的一半应穿过端头挡板,固定于外侧定位模板中。混凝土拌合物浇筑前应检查传力杆位置;浇筑时,应先摊铺下层混凝土拌合物用插入式振捣器振实,并应在校正传力杆位置后,再浇筑上层混凝土拌合物。浇筑邻板时应拆除顶头木模,并应设置胀缝板、木制嵌条和传力杆套管。(见图4.6.1—1); 图4.6.1—1顶头木模固定传力杆安装图 2.支架固定传力杆安装方法,宜用于混凝土板连续浇筑时设置的胀缝。传力杆长度的一半应穿过胀缝板和端头挡板,并应用钢筋支架固定就位。浇筑时应先检查传力杆位置,再在胀缝两侧摊铺混凝土拌合物至板面,振捣密实后,抽出端头挡板,空隙部份填补混凝土拌合物,并用插入式振捣器振实。(见图4.6.1—2)。301
图4.6.1—2支架固定传力杆安装图 第4.6.2条缩缝的施工方法,应采用切缝法。当受条件限制时,可采用压缝法。民航机场道面和高速公路必须采用切缝法。切缝法和压缝法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切缝法施工,当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25~30%时,应采用切缝机进行切割。切缝用水冷却时,应防止切缝水渗入基层和土基。切缝机具及施工工艺应符合附录三的要求;二、压缝法施工,当混凝土拌合物做面后,应立即用振动压缝刀压缝。当压至规定深度时,应提出压缝刀,用原浆修平缝槽,严禁另外调浆。然后,应放入铁制成木制嵌条,再次修平缝槽,待混凝土拌合物初凝前泌水后,取出嵌条,形成缝槽。 第4.6.3条施工缝的位置宜与胀缝或缩缝设计位置吻合。施工缝应与路面中心线垂直;多车道路面及民航机场道面的施工缝应避免设在同一横断面上。施工缝传力杆长度的一半锚固于混凝土中,另一半应涂沥青,允许滑动。传力杆必须与缝壁垂直。 第4.6.4条纵缝施工方法,应按纵缝设计要求确定,并应分别符合下列规定: 一、平缝纵缝,对已浇混凝土板的缝壁应涂刷沥青,并应避免涂在拉杆上。浇筑邻板时,缝的上部应压成规定深度的缝槽; 二、企口缝纵缝,宜先浇筑混凝土板凹榫的一边;缝壁应涂刷沥青。浇筑邻板时应靠缝壁浇筑; 三、整幅浇筑纵缝的切缝或压缝,应符合本规范第4.6.2条规定。 纵缝设置拉杆时,拉杆应采用螺纹钢筋,并应设置在板厚中间。设置拉杆的纵缝模板,应预先根据拉杆的设计位置放样打眼。 第4.6.5条混凝土板养护期满后,缝槽应及时填缝。在填缝前必须保持缝内清洁,防止砂石等杂物掉入缝内。常用的填缝料,可按本规范附录四选用。 第4.6.6条填缝采用灌入式填缝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301
一、灌注填缝料必须在缝槽干燥状态下进行,填缝料应与混凝土缝壁粘附紧密不渗水; 二、填缝料的灌注深度宜为3~4cm。当缝槽大于3~4cm时,可填入多孔柔性衬底材料。填缝料的灌注高度,夏天宜与板面平;冬天宜稍低于板面; 三、热灌填缝料加热时,应不断搅拌均匀,直至规定温度。当气温较低时,应用喷灯加热缝壁。施工完毕,应仔细检查填缝料与缝壁粘结情况,在有脱开处,应用喷灯小火烘烤,使其粘结紧密。 第4.6.7条填缝采用预制嵌缝条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预制胀缝板嵌入前,缝壁应干燥,并应清除缝内杂物,使嵌缝条与缝壁紧密结合; 二、缩缝、纵缝、施工缝的预制嵌缝条,可在缝槽形成时嵌入。嵌缝条应顺直整齐。第七节混凝土板养护 第4.7.1条混凝土板做面完毕,应及时养护。养护应根据施工工地情况及条件,选用湿治养护和塑料薄膜养护等方法。 第4.7.2条湿治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宜用草袋、草帘等,在混凝土终凝以后复盖于混凝土板表面,每天应均匀洒水,经常保持潮湿状态; 二、昼夜温差大的地区,混凝土板浇筑后三天内应采取保温措施,防止混凝土板产生收缩裂缝; 三、混凝土板在养护期间和填缝前,应禁止车辆通行。在达到设计强度的40%以后,方可允许行人通行; 四、养护时间应根据混凝土强度增长情况而定,一般宜为14~21d。养护期满方可将复盖物清除,板面不得留有痕迹。 第4.7.3条塑料薄膜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塑料薄膜溶液的配合比应由试验确定。薄膜溶剂一般具有易燃或有毒等特性,应做好贮运和安全工作; 二、塑料薄膜施工,宜采用喷洒法。当混凝土表面不见浮水和用手指压无痕迹时,应进行喷洒; 三、喷洒厚度宜以能形成薄膜为度。用量宜控制在每千克溶剂喷洒3m2左右; 四、在高温、干燥、刮风时,在喷膜前后,应用遮阴棚加以遮盖; 五、养护期间应保护塑料薄膜的完整。当破裂时应立即修补。薄膜喷洒后三天内应禁止行人通行,养护期和填缝前禁止一切车辆行驶。 混凝土板塑料薄膜养护应符合本规范附录五的要求。 第4.7.4条模板的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301
一、拆模时间应根据气温和混凝土强度增长情况确定,采用普通水泥时,一般允许拆模时间,应符合表4.7.4的规定; 二、拆模应仔细,不得损坏混凝土板的边、角,尽量保持模板完好。 第4.7.5条混凝土板达到渗计强度时,可允许开放交通。当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开放交通时(不包括民航机场跑道和高速301
(砂、石料不加热);如水加热仍达不到要求时,应将水和砂、石料都加热。加热搅拌时,水泥应最后投入: 五、材料加热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任何情况下,水泥都不得加热; 2.加热温度应为:混凝土拌合物不应超过35℃,水不应超过60℃,砂、石料不应超过40℃; 3.水、砂、石料在搅拌前和混凝土拌合物出盘时,每台班至少测四次温度;室外气温每四小时测一次温度;混凝土板浇筑后的头两天内,应每隔六小时测一次温度;七天内每昼夜应至少测两次温度。 六、混凝土板浇筑时,基层应无冰冻,不积冰雪,模板及钢筋积有冰雪时,应清除。混凝土拌合物不得使用带有冰雪的砂、石料,且搅拌时间应比本规范第4.3.5条规定的时间适当延长; 七、混凝土拌合物的运输、摊铺、振捣、做面等工序,应紧密衔接,缩短工序间隔时间,减少热量损失; 八、混凝土板浇筑完毕开始做面前,应搭盖遮阴棚。混凝土终凝后,可改用草帘等保温材料复盖养护,洒水时应移去保温材料,洒水后复盖; 九、冬季养护时间不应少于28d。允许拆模时间也应适当延长。 第4.8.3条夏季施工,当混凝土拌合物温度在30~35℃时,混凝土板的施工应按夏季施工规定进行。 第4.8.4条混凝土板夏季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混凝土拌合物浇筑中应尽量缩短运输、摊铺、振捣、做面等工序时间,浇筑完毕应及时复盖、洒水养护; 二、搅拌站应有遮阴棚。模板和基层表面,在浇筑混凝土前应洒水湿润; 三、应注意天气预报,如遇阵雨,应暂停施工;四、气温过高时,宜避开中午施工,可在夜间进行。第九节旧混凝土板加厚 第4.9.1条旧混凝土板加厚,可采用结合式或隔离式。加厚前,应对旧混凝土板进行复查。对基础沉陷、翻浆,混凝土板翘曲、悬空等病害,以及已经形成结构损坏的混凝土板,应妥善处理后,方能进行加厚施工。 第4.9.2条采用结合式加厚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旧混凝土板应凿毛,达到表面粗糙; 二、清除混凝土碎渣,用水冲洗洁净; 三、加厚混凝土板的分仓应与旧板完全一致,接缝必须重合。加厚混凝土板的横向缩缝和纵缝应分开。胀缝的宽度,应与原胀缝同宽; 四、支立模板,可采用混凝土块顶撑模板或利用旧板接缝钻孔插入钢钎,固定模板的方法;301
五、浇筑新混凝土前应洒水湿润旧混凝土板,待凉干无积水时喷刷水泥砂浆。水泥砂浆水灰比宜为0.4~0.5,水泥砂浆用量宜为1.5~2.0kg/m2。喷刷水泥浆后应即浇筑混凝土。 第4.9.3条采用隔离式加厚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隔离层的材料,可采用沥青砂、油毡、塑料布等。沥青砂厚度宜为2cm;油毡和塑料布以摊平为度; 二、支立模板应符合本规范第4.9.2条第四款的规定。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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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4条混凝土的配合比、搅拌、模板、浇筑,以及接缝等,应在施工中按规定及时检查,并应做好记录。 第5.1.5条301
混凝土抗折强度检验,应以28d龄期的计算抗折强度为标准,采用小梁试件方法测定,也可采用圆柱劈裂强度推算小梁抗折强度。当采用钻取圆芯检验的推算强度和小梁抗折强度时,应同时符合规定的强度要求。混凝土抗折强度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用正在摊铺的混凝土拌合物制作试件,试件的养护条件与现场混凝土板养护相同。二、每天或铺筑200m3混凝土(机场400m3),应同时制作二组试件,龄期应分别为7d和28d;每铺筑1000至2000m3混凝土应增做一组试件,用于检查后期强度,龄期不应小于90d; 三、当普通水泥混凝土的7d强度达不到28d(换算成标准养护条件的强度)强度的60%(矿渣水泥混凝土为50%)时,应检查分析原因,并对混凝土的配合比作适当修正; 四、浇筑完成的混凝土板,应检验实际强度,可现场钻取圆柱试件,进行圆柱劈裂强度的试验,以圆柱劈裂强度推算小梁抗折强度。 混凝土抗压、抗折和劈裂抗拉强度试验及其劈裂强度与小梁抗折强度的计算关系式,应符合附录六的规定。第二节竣工验收 第5.2.1条混凝土路面竣工后,应根据设计文件、竣工资料和施工单位提出的竣工验收报告,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验收。 第5.2.2条竣工验收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设计文件和竣工资料; 二、竣工验收报告; 三、混凝土试件的试验报告; 四、混凝土工程施工和材料检查或材料试验记录;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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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件平均强度不得小于1.05σs; 2.任一组最小强度不得小于0.85σs。 第5.2.6条301
工程完工后,施工负责单位,应对完工工程组织初验。在初验中,如发现有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而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及时返工。返工后重新检查验收。第六章安全生产 第6.0.1条施工前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树立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思想。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制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工地应有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班组应有负责安全生产的人员,并制订安全生产守则,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第6.0.2条施工现场必须做好交通安全工作。在不中断交通的情况下,应在施工现场设立明显标志,有专人守管和负责指挥,维持交通,确保施工和交通安全。 第6.0.3条施工机电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修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6.0.4条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配戴防护用品。有毒、易燃材料施工时,其防毒、防火等应按现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第6.0.5条工地应有消防设施,并应处理好污水,做好环境保护工作。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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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 混凝土板真空吸水工艺 (一)真空吸水的作用 采用真空吸水工艺,可解决干硬性混凝土施工操作的困难,并可提高混凝土在未凝结硬化前的表层结构强度,能有效地防治表面缩裂和防冻等性能,缩短整平、抹面、拉毛、拆模工序的间隔时间,为混凝土施工机械化连续作业创造条件。 (二)真空吸水设备 包括真空泵机组、气垫薄膜吸水装置和振动梁、抹光机等组成。 (三)真空吸水施工 1.采用真空吸水的混凝土拌合物,按设计配合比适当增大用水量,水灰比可为0.48~0.55之间,其它材料用量维持原设计不变; 2.混凝土拌合物经振实整平后进行真空吸水。真空吸水时间(分种)宜为板厚(厘米)的1~1.5倍,并应以剩余水灰比来检验真空吸水效果; 3.真空吸水的作业深度不宜超过30cm;301
4.开机后真空度应逐渐增加,当达到要求的真空度(500~600毫米汞柱)开始正常出水后,真空度要保持均匀;结束吸水工作前,真空度应逐渐减弱,防止在混凝土内部留下出水通路,影响混凝土的密实度; 5.混凝土板完成真空吸水作业后,用抹光机抹面,并进行拉毛或压槽等工作。附录三 混凝土板切缝机具及施工工艺 (一)切缝机具 切缝机具由切割、进刀、行走、定位导向和冷却五个部份组成。工作时由两台电动机带动,一台进行切割,一台行走移动。切缝机应有良好的静态和动态稳定性。转速、切速、冷却装置等都应符合切缝的工作要求。 (二)切缝施工工艺 1.切缝前应检查电源、水源及切缝机组试行运转的情况,切缝机刀片应与机身中心线成90°角,并应与切缝线成直线; 2.开始切缝前,应调整刀片的进刀深度,切割时应随时调整刀片切割方向。停止切缝时,应先关闭旋扭开关,将刀片提升到混凝板面以上,停止运转; 3.切缝时刀片冷却用水,水的压力不应低于0.2MPa; 4.采用切缝机切缝的混凝土,宜采用425号以上普通水泥浇筑。碎石混凝土的最佳切割抗压强度为6.0~12.0MPa,砾石混凝土为9.0~12.0MPa。当气温突变时,应适当提早切缝时间,防止产生不规则裂缝; 5.切缝后,应尽快灌注填缝料。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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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件 试件为150×150×550mm直角棱柱体小梁,碎(砾)石最大粒径不超过40mm,标准养护条件同抗压强度试验。 (四)试验步骤 1.试验前先检查试件,如试件中部三分之一长度内有蜂窝(如大于Φ7×2mm),该试件即作废,否则应在记录中注明。 2.试件中部量出其宽度和高度,精确至±1mm。3.将试件妥放在支座上,其承压面与试件成型时顶面垂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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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件 检验路面混凝土板强度,可现场随机选取混凝土板,在板中间部位钻孔取样,试件尺寸以直径150mm,高度与路面厚度相同,每组3个。试件的两端平面应与试件轴线成垂直,误差应不大于±1度,端部平面凹凸每100mm不超过5mm,承压线凹凸不应大于0.25mm。 (四)试验步骤 1.试验前将试件表面擦干,量出试件尺寸,精确至1mm。 2.将劈裂夹具放在压力机上,放好下垫层,再将试件放入夹具内,放好上垫层,借助夹具两侧杆,将试件对中。 3.开动压力机。当上压板与夹具垫条接近时,调整球座使接触均衡。压力加到5kN时,将夹具两侧杆抽出,以每秒钟60±40N的速度连续而均匀加荷,直至试件劈裂为止。 (五)试验结果计算 1.劈裂抗拉极限强度按下式计算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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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八 本规范用词说明 (一)对条文执行严格程度采用以下写法: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时,其一般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要求或规定”。301
如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规范执行的,采用“可参照”。 附加说明本规范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浙江省交通厅 参加单位: 广东省交通厅 同济大学 河北省交通厅 南京工学院 安徽省交通厅 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 江苏省交通厅 交通部第二公路勘察设计院 北京市市政工程局 交通部第一公路工程局 上海市市政工程局 国家建材局人工晶体研究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主要起草人:徐启友 薛佩钿 龚欣思 汪银华301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1总则1.0.1为贯彻沥青路面“精心施工,质量第一”的方针,使铺筑的沥青路面坚实、平整、稳定、耐久,有良好的抗滑性能,确保沥青路面的施工质量,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城市道路和厂矿道路的沥青路面工程。1.0.3沥青路面施工应有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1.0.4沥青面层不得在雨天施工,当施工中遇雨时,应停止施工。雨季施工时应采取路面排水措施。1.0.5沥青路面施工应确保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应有良好的劳动保护。沥青拌和厂应具备防火设施。配制液体石油沥青的车间严禁烟火。使用煤沥青的施工人员应采取防止吸入煤沥青蒸气或皮肤直接接触煤沥青而使身体受到损害的保护措施。1.0.6沥青路面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术语、符号、代号301
2.1术语2.1.1石油沥青由石油经蒸馏、吹氧、调和等工艺加工得到的,主要为可溶于二硫化碳的碳氢化合物的半固体粘稠状物质。2.1.2道路石油沥青符合沥青路面使用技术标准的沥青结合料。2.1.3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符合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等重交通量道路使用,并符合“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的道路石油沥青,简称重交通道路沥青。2.1.4煤沥青由煤干馏得到的煤焦油再经蒸馏加工制成的沥青。2.1.5混合沥青不同标号的石油沥青按一定比例互相掺配,或以煤沥青与石油沥青互相掺配而制得的沥青。2.1.6乳化沥青石油沥青或煤沥青与水在乳化剂、稳定剂的作用下经乳化加工制得的均匀的沥青产品,也称沥青乳液。按乳化沥青的使用方法分为喷洒型(用P表示)及拌和型(用B表示)乳化沥青两大类。2.1.7阳离子乳化沥青用阳离子乳化剂制得的带阳电荷(以C表示)的乳化沥青。2.1.8阴离子乳化沥青用阴离子乳化剂制得的带阴电荷(以A表示)的乳化沥青。2.1.9液体石油沥青用汽油、煤油、柴油等溶剂将石油沥青稀释而成的沥青产品。2.1.10改性沥青掺加橡胶、树脂、高分子聚合物、磨细的橡胶粉或其他填料等外掺剂(改性剂),或采取对沥青轻度氧化加工等措施,使沥青或沥青混合料的性能得以改善而制成的沥青结合料。2.1.11抗剥离剂为提高集料与沥青的粘附性,增强沥青混合料抗水损害能力而向沥青或沥青混合料中加入的表面活化剂或石灰、水泥等填料。2.1.12沥青含量沥青混合料中沥青质量与沥青混合料总质量的比例,以百分数表示。2.1.13油石化沥青混合料中沥青质量与矿料质量的比例,以百分数表示。2.1.14矿料用于沥青混合料的粗集料、细集料、填料的总称。2.1.15粗集料经加工(轧碎、筛分)而成的粒径大于2.36mm的碎石、破碎砾石、筛选砾石、矿渣等集料。2.1.16破碎砾石由砾石经碎石机破碎加工而成的具有一个以上破碎面的石料。2.1.17酸性石料石料化学成分中以硅、铝等亲水性矿物为主,与沥青粘结性能差,用于沥青混合料时易受水的影响造成沥青膜剥离的石料的统称,如花岗岩、花岗斑岩、石英岩、砂岩、片麻岩、角闪岩等。2.1.18细集料天然形成或经轧碎、筛分等加工而成的粒径小于2.36mm的天然砂、机制砂及石屑等集料。2.1.19天然砂岩石经风化、搬运等作用后形成的粒径小于2.36mm的颗粒部分。2.1.20机制砂由碎石及砾石反复破碎加工至小于2.36mm的部分,亦称人工砂。2.1.21石屑采石场加工碎石时通过规格为4.75mm的筛子的筛下部分集料的统称。2.1.22填料在沥青混合料中起填充作用的粒径小于0.075mm的矿物质粉末。2.1.23沥青面层由沥青材料、矿料及其他外掺剂按要求比例混合、铺筑而成的单层或多层式结构层。三层铺筑的沥青面层自上而下称为上面层(也称表面层)、中面层、下面层(也称底面层)。2.1.24整平层铺筑在旧路面上主要起调整高程、横坡和平整度等整平作用的结构层。2.1.25透层为使沥青面层与非沥青材料基层结合良好,在基层上浇洒乳化沥青、煤沥青或液体石油沥青而形成的透入基层表面的薄层。2.1.26粘层为加强在路面的沥青层与沥青层之间、沥青层与水泥混凝土路面之间的粘结而洒布的沥青材料薄层。2.1.27封层为封闭表面空隙、防止水分侵入面层或基层而铺筑的沥青混合料薄层。铺筑在面层表面的称为上封层,铺筑在面层下面的称为下封层。2.1.28稀浆封层用适当级配的石屑或砂、填料(水泥、石灰、粉煤灰、石粉等)与乳化沥青、外加剂和水,按一定比例拌合而成的流动状态的沥青混合料,将其均匀地摊铺在路面上形成的沥青封层。2.1.29磨耗层为改善行车条件,防止行车对面层的磨损,延长路面的使用寿命而在沥青面层顶部用坚硬的细集料和结合料铺筑的薄结构层。2.1.30沥青表面处治路面用沥青和集料按层铺或拌和法施工,其厚度不大于3cm的一种薄层面层。2.1.31层铺法沥青表面处治路面分层浇洒沥青、撒布集料、碾压成型的沥青表面处治路面。2.1.32单层式沥青表面处治路面浇洒一次沥青,撒布一次集料铺筑而成的厚度为1~1.5cm(乳化沥青表面处治为0.5cm)的层铺法沥青表面处治路面。2.1.33双层式表面处治路面浇洒两次沥青,撒布两次集料铺筑而成的厚度为1.5~2.5mm(乳化沥青表面处治为1cm)的层铺法沥青表面处治路面。2.1.34三层式表面处治路面浇洒三次沥青,撒布三次集料铺筑而成的厚度为2.5~3cm(乳化沥青表面处治为3cm)的层铺法沥青表面处治路面。2.1.35沥青贯入式路面在初步压实的碎石(或破碎砾石)上,分层浇洒沥青、撒布嵌缝料,或再在上部铺筑热拌沥青混合料封层,经压实而成的沥青面层。2.1.36沥青混合料由矿料与沥青结合料拌和而成的混合料的总称。2.1.37沥青混凝土混合料由适当比例的粗集料、细集料及填料组成的符合规定级配的矿料,与沥青结合料拌和而制成的符合技术标准的沥青混合料(以AC表示,采用圆孔筛时用LH表示)。2.1.38密级配沥青混凝土混合料各种粒径的颗粒级配连续、相互嵌挤密实的矿料,与沥青结合料拌和而成,压实后剩余空隙率小于10%的沥青混合料。剩余空隙率3%~6%(行人道路为2%~6%)的为Ⅰ型密实式沥青混凝土混合料,剩余空隙率4%~10%的为Ⅱ301
型半密实式沥青混凝土混合料。2.1.39半开级配沥青混合料由适当比例的粗集料、细集料及少量填料(或不加填料)与沥青结合料拌和而成,压实后剩余空隙率在10%以上的半开式沥青混合料,也称为沥青碎石混合料(以AM表示,采用圆孔筛时用LS表示。)2.1.40开级配沥青混合料矿料级配主要由粗集料组成,细集料较少,矿料相互拨开,压实后空隙率大于15%的开式沥青混合料。2.1.41间断级配沥青混合料矿料级配组成中缺少1个或几个挡次而形成的级配间断的沥青混合料。2.1.42乳化沥青碎石混合料由乳化沥青与矿料在常温状态下拌和而成,压实后剩余空隙率在10%以上的常温沥青混合料。2.1.43砂粒式沥青混合料最大集料粒径等于或小于4.75mm(圆孔筛5mm)的沥青混合料,也称为沥青石屑或沥青砂。2.1.44细粒式沥青混合料最大集料粒径为9.5mm或13.2mm(圆孔筛10mm或15mm)的沥青混合料。2.1.45中粒式沥青混合料最大集料粒径为16mm或19mm(圆孔筛20mm或25mm)的沥青混合料。2.1.46粗粒式沥青混合料最大集料粒径为26.5mm或31.5mm(圆孔筛30~40mm)的沥青混合料。2.1.47特粗式沥青碎石混合料最大集料粒径等于或大于37.5mm(圆孔筛45mm)的沥青碎石混合料。2.1.48热拌热铺沥青混合料路面沥青与矿料在热态下拌和、热态下铺筑施工成型的沥青路面。2.1.49常温沥青混合料路面采用乳化沥青或稀释沥青与矿料在常温状态下拌和、铺筑的沥青路面。2.1.50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用沥青混凝土混合料铺筑的路面。2.1.51沥青碎石路面沥青面层各层均用沥青碎石混合料铺筑的路面。2.1.52抗滑表层为汽车交通提供较好的抗滑能力,由抗滑表层混合料(以AK表示,采用圆孔筛时以LK表示)铺筑的符合规定的宏观粗糙度、微观粗糙度及磨擦系数要求的沥青面层的上面层,也称抗滑磨耗层。2.1.53马歇尔稳定度采用马歇尔试验测定的沥青混合料所能承受的最大荷载,以kN计。2.1.54动稳定度沥青混合料进行车辙试验时,变形进入稳定期后每产生1mm轮辙试验轮行走的次数,以次/mm计。2.2符号及代号3基层301
3.0.1沥青路面基层的材料要求、施工工艺应符合现行的路面设计规范和基层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沥青面层施工前应对基层进行检查,当基层的质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修筑沥青面层。沥青路面的基层应符合下列要求:3.0.1.1强度、刚度、干燥收缩和温度收缩变形、高程符合要求。3.0.1.2具有稳定性3.0.1.3表面应平整、密实;基层的拱度与面层的拱度应一致。3.0.2新建的沥青路面的基层可按设计要求选用水泥、石灰、粉煤灰等无机结合料稳定土或粒料的半刚性基层及泥(灰)结碎石、级配碎石、级配砂砾基层,也可采用沥青贯入式、沥青碎石或碾压式水泥混凝土基层。以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宜采用高强少裂、整体性能好的无机结合料或稳定粒料的半刚性基层,稳定细粒土只可作底基层。3.0.3旧沥青路面作为基层加铺沥青面层时,应根据旧路质量,确定对原有路面进行处理、整平或补强,并应遵循下列原则:3.0.3.1符合设计强度、基本无损坏的旧沥青路面经整平后可作基层使用。3.0.3.2旧路面已有明显损坏的,应调查损坏原因。强度能达到设计要求的,进行全部或部分处理,铲除拥包、车辙及龟裂严重的结构层,填补坑槽并整平后,再加铺沥青面层。损坏严重、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应重新设计,不得直接作基层使用。3.0.4可作基层使用的旧沥青路面的整平应按高程控制铺筑,分层整平的一层最大厚度不宜超过10cm,如图3.0.4所示。3.0.5新建半刚性基层铺筑后应及时进行养生及保护,浇洒透层或铺筑下封层,并尽快铺筑沥青面层。4材料4.1一般规定4.1.1沥青材料应附有炼油厂的沥青质量检验单。运至现场的各种材料必须按要求进行试验,经评定合格方可使用。4.1.2沥青路面集料的粒径选择和筛分应以方孔筛为准。当受条件限制时,可按表4.1.2的规定采用与方孔筛相对应的圆孔筛。4.1.3沥青路面的沥青材料可采用道路石油沥青、煤沥青、乳化石油沥青、液体石油沥青等。沥青材料的选择应根据交通量、气候条件、施工方法、沥青面层类型、材料来源等情况确定。当采用改性沥青时应进行试验并应进行技术论证。4.1.4路面材料进入施工场地时,应登记,并签发材料验收单。验收单应包括材料来源、品种、规格、数量、使用目的、购置日期、存放地点及其他应予注明的事项。4.2道路石油沥青4.2.1道路石油沥青适用于各类沥青路面的面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4.2.1.1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铺筑沥青路面时,石油沥青材料的质量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表C.0.1的规定。当沥青材料来源确有困难时,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的下面层、联接层,可将技术要求中的含蜡量指标放宽至5%,15℃延度放宽至60cm(AH—50)及80cm(除AH—50外的其他标号),其他指标应符合要求。4.2.1.2除4.2.1.1规定以外的其他等级的公路与城市道路,石油沥青材料的质量要求宜符合本规范附录C表C.0.2的规定。4.2.2沥青面层所采用的沥青标号,宜根据气候分区、沥青路面类型和沥青种类等按表4.2.2选用。沥青路面施工气候分区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301
4.2.3当沥青标号不符号使用要求时,可采用几种不同标号掺配的混合沥青,其掺配比例应由试验决定。掺配时应混合均匀,掺配后的混合沥青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表C.0.1或表C.0.2的要求。4.2.4面层的上层宜采用较稠的沥青,下层或联接层宜采用较稀的沥青。对渠化交通的道路,宜采用较稠的沥青。4.2.5沥青贮运站及沥青混合料拌和厂应将不同来源、不同标号的沥青分开存放,不得混杂。在使用期间,贮存沥青的沥青罐或贮油池中的温度不宜低于130℃,并不得高于180℃。在冬季停止施工期间,沥青可在低温状态下存放。经较长时间存放的沥青在使用前应抽样检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使用。同一工程使用不同沥青时,应明确记录各种沥青所使用的路段及部位。4.2.6道路石油沥青在贮运、使用及存放过程中应采取防水措施,并应避免雨水或加热管道蒸汽进入沥青罐或贮油池中。4.3乳化石油沥青4.3.1乳化石油沥青的质量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表C.0.3的规定。4.3.2乳化沥青适合于沥青表面处治路面、沥青贯入式路面、常温沥青混合料路面,以及透层、粘层与封层。4.3.3乳化沥青的类型应根据使用目的、矿料种类、气候条件选用。对酸性石料,以及当石料处于潮湿状态或在低温下施工时,宜采用阳离子乳化沥青;对酸性石料,且石料处于干燥状态,或与水泥、石灰、粉煤灰共同使用时,宜采用阴离子乳化沥青。4.3.4乳化沥青可利用胶体磨或匀油机等乳化机械在沥青拌和厂现场制备。乳化剂用量(按有效含量计)宜为沥青质量的0.3%~0.8%。制备现场乳化沥青的温度应通过试验确定,乳化剂水溶液的温度宜为40~70℃,石油沥青宜加热至120~160℃301
。乳化沥青制造后应及时使用。经较长时间存放的乳化沥青在使用前应抽样检验,并不得离析、冻结、破乳,质量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4.4液体石油沥青4.4.1液体石油沥青适用于透层、粘层及拌制常温沥青混合料。根据使用目的与场所,可分别选用快凝、中凝、慢凝的液体石油沥青。4.4.2液体石油沥青使用前应由试验确定掺配比例,其质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表C.0.4的规定。4.5煤沥青4.5.1道路用煤沥青适用于透层、粘层,也可用于三级及三级以下的公路和次干路以下的城市道路铺筑沥青面层,但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的表面层不宜采用煤沥青。煤沥青的标号可根据气候分区、沥青路面类型和沥青种类按表4.2.2选用。4.5.2道路用煤沥青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表C.0.5的规定。4.5.3在煤沥青使用期间,其贮油池或沥青罐中的温度宜为70~90℃301
,并应避免长期贮存。经较长时间存放的煤沥青在使用前应抽样检验,质量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4.6粗集料4.6.1用于沥青面层的粗集料包括碎石、破碎砾石、筛选砾石、矿渣等。粗集料应由具有生产许可证的采石场生产。4.6.2粗集料的粒径规格应按照本规范附录C表C.0.6或表C.0.7的规定选用。当生产的粗集料不符合规格要求,但与其他材料配合后的级配符合各类沥青面层的矿料使用要求时,亦可使用。4.6.3粗集料应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磨耗性,其质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表C.0.8的规定。4.6.4粗集料应具有良好的颗粒形状,用于道路沥青面层的碎石不宜采用颚式破碎机加工。4.6.5路面抗滑表层粗集料应选用坚硬、耐磨、抗冲击性好的碎石或破碎砾石,不得使用筛选砾石、矿渣及软质集料。用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沥青路面表面层及各类道路抗滑表层的粗集料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表C.0.8中石料磨光值的要求,但允许掺加不超过40%粗集料总量的普通集料作为中等或较小粒径的粗集料。4.6.6破碎砾石应采用粒径大于50mm的颗粒轧制。破碎砾石中4.75mm(圆孔筛5mm)及以上颗粒的破碎面积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表C.0.8的要求。4.6.7筛选砾石仅适用于三级及三级以下公路和次干路以下的城市道路的沥青表面处治路面或拌和法施工的沥青面层的下面层,不得用于贯入式路面及拌和法施工的沥青面层的中、上面层。4.6.8三级及三级以下公路和次干路以下的城市道路可采用钢渣作为粗集料。钢渣在破碎后应有6个月以上的存放期,其质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表C.0.8的要求,并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方法对钢渣活性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钢渣沥青混合料的沥青用量必须经配合比设计确定。4.6.9当用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的石料为酸性岩石时,宜使用针入度较小的沥青,并应采用下列抗剥离措施,使沥青与矿料的粘附性符合本规范附录C表C.0.8的要求。4.6.9.1用干燥的磨细消石灰或生石灰粉、水泥作为填料的一部分,其用量宜为矿料总量的1%~2%。4.6.9.2在沥青中掺加抗剥离剂。4.6.9.3将粗集料用石灰浆处理后使用。4.7细集料4.7.1沥青面层的细集料可采用天然砂、机制砂及石屑,其规格应分别符合本规范附录C表C.0.9和表C.0.10的要求。4.7.2细集料应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并有适当的颗粒级配,其质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表C.0.11的要求。4.7.3热拌沥青混合料的细集料宜采用优质的天然砂或机制砂。在缺砂地区,也可使用石屑,但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沥青混凝土面层及抗滑表层的石屑用量不宜超过天然砂及机制砂的用量。4.7.4细集料应与沥青有良好的粘结能力。与沥青粘结性能很差的天然砂及用花岗岩、石英岩等酸性石料破碎的机制砂或石屑不宜用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沥青面层。当需要使用时,应采用本规范4.6.9条规定的抗剥离措施。4.8填料4.8.1沥青混合料的填料宜采用石灰岩或岩浆岩中的强基性岩石等憎水性石料经磨细得到的矿粉。原石料中的泥土杂质应除净。矿粉要求干燥、洁净,其质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表C.0.12的要求。当采用水泥、石灰、粉煤灰作填料时,其用量不宜超过矿料总量的2%。4.8.2粉煤灰作为填料使用时,其烧失量应小于12%,塑性指数应小于4%,其余质量要求与矿粉相同。粉煤灰的用量不宜超过填料总量的50%,并应经试验确认与沥青有良好的粘结力,沥青混合料的水稳性能应满足要求。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的沥青混凝土面层不宜采用粉煤灰作填料。4.8.3拌和机采用干法除尘措施回收的粉尘,可作为矿粉的一部分使用。采用湿法除尘措施回收的粉尘,使用时应经干燥粉碎处理,且不得含有杂质。回收粉尘的用量不得超过填料总量的50%,掺有粉尘填料的塑性指数不得大于4%,其余质量要求应与矿粉相同。5沥青表面处治路面301
5.1一般规定5.1.1沥青表面处治适用于三级及三级以下公路、城市道路的支路、县镇道路、各级公路的施工便道以及在旧沥青面层上加辅的罩面层或磨耗层。5.1.2沥青表面处治路面可采用拌和法或层铺法施工,其厚度不宜大于3cm。5.1.3拌和法沥青表面处治路面可采用热拌热铺或冷拌冷铺法施工。热拌热铺法的施工工艺应符合本规范第7章的规定。冷拌冷铺法的施工工艺应符合本规范第8章的规定。5.1.4层铺法沥青表面处治路面的施工宜采用沥青洒布车及集料撒布机联合作业。5.1.5沥青表面处治施工的工序应紧密衔接,每个作业段长度应根据压路机数量、洒油设备及集料撒布机能力等确定。当天施工的路段应当天完成。5.1.6沥青表面处治宜在干燥和较热的季节施工,并应在雨季及日最高温度低于15℃301
到来以前半个月结束,使表面处治层通过开放交通压实,成型稳定。5.2材料规格和用量5.2.1沥青表面处治采用的集料最大粒径应与处治层的厚度相等,其规格和用量应按本规范附录D表D.0.1或D.0.2选用;当采用乳化沥青时,应减少乳液流失,可在主层集料中掺加20%以上较小粒径的集料。沥青表面处治施工后,应在路侧另备碎石或石屑、粗砂或小砾石作为初期养护用料,其中,碎石的规格为S12(5~10mm),粗砂或小砾石的规格为S14(3~5mm),其用量为每1000m2准备2~3m3。城市道路的初期养护料,在施工时应与最后一遍料一起撒布。5.2.2沥青表面处治可采用道路石油沥青、煤沥青或乳化沥青铺筑,并应符合下列规定:5.2.2.1当采用道路石油沥青时,沥青用量应按本规范附录D表D.0.1或表D.0.2选定,沥青标号应按本规范表4.2.2选用。5.2.2.2当采用煤沥青时,应将附录D表D.0.1或表D.0.2中的沥青用量相应增加15%~20%,沥青标号应按本规范表4.2.2选用。5.2.2.3当采用乳化沥青时,乳液用量应根据本规范附录D表D.0.1或表D.0.2所列的乳液用量并按其中的沥青含量进行折算。乳化沥青的类型及标号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0.3选用。5.2.2.4沥青表面处治各层沥青的用量应根据施工气温、沥青标号、基层等情况,在规定范围内选用。在施工气温较低的寒冷地区、当沥青针入度较小、基层空隙较大时,沥青用量宜采用高限。5.2.3在旧沥青路面、清扫干净的碎(砾)石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块石路面上铺筑沥青表面处治路面时,可在第一层中增加10%~20%沥青用量,不再另洒透层油。5.3施工机械5.3.1沥青表面处治施工应采用沥青洒布车喷洒沥青,洒布时车速和喷洒量应保持稳定。沥青洒布车在整个宽度内喷洒应均匀。5.3.2小规模沥青表面处治施工可采用机动或手摇的手工沥青洒布机洒布沥青,乳化沥青也可用齿轮泵或气压式洒布机洒布,但不宜采用柱塞式洒布机。手工喷洒,洒布应均匀,喷洒工人应拥有熟练的技术。5.3.3沥青表面处治施工宜采用6~8t及8~10t的压路机。碾压时,应使集料嵌挤紧密,石料不得有较多压碎。乳化沥青表面处治宜采用较轻的机械。5.4施工准备5.4.1沥青表面处治施工应在路缘石安装完成以后进行,基层必须清扫干净。5.4.2施工前应检查沥青洒布车的油泵系统、输油管道、油量表、保温设备等。将一定数量的沥青装入油罐后,应先在路上试洒,确定喷洒速度及洒油量。每次喷洒前喷油嘴应保持干净,管道应畅通,喷油嘴的角度应一致,并与洒油管成15°~25°的夹角,洒油管的高度应如图5.4.2所示,使同一地点接受两个或三个喷油嘴喷洒的沥青,并不得出现花白条。在有风的天气下不宜使用三重喷洒高度。当采用洒布过热沥青的机械洒布乳化沥青时,必须将残留沥青除净并用柴油清洗干净。5.4.3集料撒布机使用前应检查其传动和液压调整系统,并应进行试洒,确定撒布各种规格集料时应控制的下料间隙及行驶速度。5.4.4当为半幅施工并采用人工撒布集料时,应先在半幅等距离划分小段,并应按规定用量备足集料,以后每层按同样办法备料。5.4.5浇洒透层沥青或粘层沥青应符合本规范第9章的规定。5.5施工方法5.5.1三层式沥青表面处治的施工工艺应按下列步骤进行:5.5.1.1在透层沥青充分渗透,或在已做透层或封层并已开放交通的基层清扫后,可按要求速度浇洒第一层沥青。浇洒沥青应符合下列要求:(1)沥青的浇洒温度应根据施工气温及沥青标号选择,石油沥青的洒布温度宜为130~170℃,煤沥青的洒布温度宜为80~120℃。乳化沥青可在常温下洒布,当气温偏低,破乳及成型过慢时,可将乳液加温后洒布,但乳液温度不得超过60℃301
。(2)当发现浇洒沥青后有空白、缺边时,应及时进行人工补洒;当有沥青积聚时应刮除。(3)沥青浇洒的长度应与集料撒布机的能力相配合,应避免沥青浇洒后等待较长时间才撒布集料。(4)前后两车喷洒的接茬应搭接良好。在每段接茬处,可用铁板或建筑纸等横铺在本段起洒点前及终点后,其长度宜为1~1.5m。当需要分幅浇洒时,纵向搭接宽度宜为10~15cm。浇洒第二、三层沥青的搭接缝应错开。(5)除阳离子乳化沥青外,不得在潮湿的集料、基层或旧路面上浇洒沥青。5.5.1.2第一层次集料在浇洒主层沥青后立即进行撒布,并不宜在主层沥青全段洒布完成后进行。撒布集料应采用集料撒布机或人工撒布,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使用乳化沥青时,集料撒布应在乳液破乳之前完成。(2)撒布集料后应及时扫匀,应覆盖施工路面,厚度应一致,集料不应重叠,也不应露出沥青。当局部有缺料时,应及时进行人工找补,局部过多时,应将多余集料扫出。(3)前幅路面浇洒沥青后,应在两幅搭接处暂留10~15cm宽度不撒石料,待后幅浇洒沥青后一起撒布集料。5.5.1.3撒布一段集料后,应立即用6~8t钢筒双轮压路机碾压,碾压时每次轮迹应重叠约30cm,并应从路边逐渐移至路中心,然后再从另一边开始移向路中心,以此作为一遍,宜碾压3~4遍。碾压速度开始不宜超过2km燉h,以后适当增加。5.5.1.4第二、三层的施工方法和要求应与第一层相同,但可采用8~10t压路机。当使用乳化沥青时,第二层撒布规格为S12(5~10mm)的碎石作嵌缝料后尚应增加一层封层料,其规格为S14(3~5mm),用量为3.5~5.5m3燉1000m2。5.5.2双层式或单层式沥青表面处治施工时,浇洒沥青及撒布集料的次数分别为一次和两次,其施工程序和要求应符合三层式沥青表面处治的施工工艺的要求。5.5.3除乳化沥青表面处治应待破乳后水分蒸发并基本成型后方可通车外,沥青表面处治在碾压结束后即可开放交通。在通车初期应设专人指挥交通或设置障碍物控制行车,并使路面全部宽度均匀压实。在路面完全成型前应限制行车速度不超过20km燉h,严禁兽力车及铁轮车行驶。5.5.4沥青表面处治应进行初期养护。当发现有泛油时,应在泛油处补撒嵌缝料,嵌缝料应与最后一层石料规格相同,并应扫匀。当有过多的浮动集料时,应扫出路面,并不得搓动已经粘着在位的集料。如有其他破坏现象,也应及时进行修补。5.5.5对道路人工构造物及各种管井盖座、侧平石、路缘石等外露部分以及人行道道面等,洒油时应加遮盖,防止污染。6沥青贯入式路面301
6.1一般规定6.1.1沥青贯入式路面适用于二级及二级以下的公路、城市道路的次干路及支路。沥青贯入层也可作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的联结层。6.1.2沥青贯入式路面的厚度宜为4~8cm。但乳化沥青贯入式路面的厚度不宜超过5cm。当贯入层上部加铺拌和的沥青混合料面层时,路面总厚度宜为6~10cm,其中拌和层的厚度宜为2~4cm。6.1.3沥青贯入式路面的最上层应撒布封层料或加铺拌和层。当乳化沥青贯入式路面铺筑在半刚性基层上时,应铺筑下封层。当沥青贯入层作为联结层时,可不撒表面封层料。6.1.4沥青贯入式路面宜在干燥和较热的季节施工,并宜在雨季及日最高温度低于15℃301
到来以前半个月结束,使贯入式结构层通过开放交通碾压成型。6.2材料规格和用量6.2.1沥青贯入式路面的集料应选择有棱角、嵌挤性好的坚硬石料,其规格和用量应根据贯入层厚度按本规范附录D表D.0.3或表D.0.4、表D.0.5或表D.0.6选用。当使用破碎砾石时,其破碎面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表C.0.8的要求。沥青贯入层主层集料中大于粒径范围中值的数量不得少于50%。细粒料含量偏多时,嵌缝料用量宜采用低限。表面不加铺拌和层的贯入式路面在施工结束后每1000m2应另备2~3m3石屑或粗砂等供初期养护使用,石屑或粗砂的规格应与最后一层嵌缝料规格相同。6.2.2沥青贯入层的主层集料最大粒径宜与贯入层厚度相同。当采用乳化沥青时,主层集料最大粒径可采用厚度为0.8~0.85倍,数量宜按压实系数1.25~1.30计算。6.2.3沥青贯入式路面的结合料可采用粘稠石油沥青、煤沥青或乳化沥青,并应符合下列规定:6.2.3.1当采用石油沥青时,沥青用量应按本规范附录D表D.0.3或表D.0.4、表D.0.5或表D.0.6选定,沥青标号按本规范表4.2.2选用。6.2.3.2当采用煤沥青时,沥青用量应相应增加15%~20%,沥青标号应按本规范表4.2.2选用。6.2.3.3当采用乳化沥青时,乳液用量应根据本规范附录D表D.0.3或表D.0.4、表D.0.5或表D.0.6所列的乳液用量并按其中的沥青含量进行折算。乳化沥青的标号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0.3选用。6.2.4贯入式路面各层结合料的用量应根据施工气温及沥青标号等在规定范围内选用,在施工季节气温较低的寒冷地区,或沥青针入度较小时,沥青用量宜采用高限。在低温潮湿气候下用乳化沥青贯入时,应按乳液总用量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上层应比正常情况适当增加,下层应比正常情况适当减少。6.3施工机械6.3.1沥青贯入式路面的主层集料可采用碎石摊铺机或人工摊铺。嵌缝料宜采用集料撒布机撒布。6.3.2沥青洒布车应符合本规范5.3.1条的要求。6.3.3沥青贯入式路面施工的压路机应符合本规范5.3.3条的要求,其主层集料宜用钢筒式压路机碾压。6.4施工准备6.4.1沥青贯入式路面施工前,基层应清扫干净。当需要安装路缘石时,应在路缘石安装完成以后施工。6.4.2乳化沥青贯入式路面必须浇洒透层或粘层沥青。当沥青贯入式路面厚度小于或等于5cm时,也应浇洒透层或粘层沥青。6.5施工方法6.5.1沥青贯入式路面的施工应按下列步骤进行:6.5.1.1撒布主层集料。撒布时应避免颗粒大小不均,并应检查松铺厚度。撒布后严禁车辆在铺好的集料层上通行。6.5.1.2主层集料撒布后应采用6~8t的钢筒式压路机进行初压,碾压速度宜为2km/h。碾压应自路边缘逐渐移向路中心,每次轮迹应重叠约30cm,接着应从另一侧以同样方法压至路中心,以此为碾压一遍。然后检验路拱和纵向坡度,当不符合要求时应调整,找平后再压,至集料无显著推移为止。然后再用10~12t压路机进行碾压,每次轮迹重叠1/2左右,宜碾压4~6遍,直至主层集料嵌挤稳定,无显著轮迹为止。6.5.1.3主层集料碾压完毕后,应立即浇洒第一层沥青。浇洒方法应按本规范5.5.1.1款进行。沥青的浇洒温度应根据沥青标号及气温情况选择。当采用乳化沥青贯入时,应防止乳液下漏过多。当主层集料碾压稳定后,应先撒布一部分上一层嵌缝料,再浇洒主层沥青。乳化沥青在常温下洒布,当气温偏低需要加快破乳速度时,可将乳液加温后洒布,但乳液温度不得超过60℃301
。6.5.1.4主层沥青浇洒完成后,应立即撒布第一层嵌缝料,嵌缝料撒布应均匀扫匀,不足处应找补。当使用乳化沥青时,石料撒布应在乳液破乳前完成。6.5.1.5嵌缝料扫匀后应立即用8~12t钢筒式压路机进行碾压,轮迹应重叠轮宽的1/2左右,宜碾压4~6遍,直至稳定为止。碾压时应随压随扫,并应使嵌缝料均匀嵌入。当气温较高使碾压过程中发生较大推移现象时,应立即停止碾压,待气温稍低时再继续碾压。6.5.1.6当浇洒第二层沥青、撒布第二层嵌缝料并完成碾压后,再浇洒第三层沥青。6.5.1.7撒布封层料,施工要求应与撒布嵌缝料相同。6.5.1.8最后碾压,宜采用6~8t压路机碾压2~4遍,然后开放交通。6.5.2沥青贯入式路面开放交通后的交通控制、初期养护等,应符合本规范5.5.3条和5.5.4条的规定。6.5.3当沥青贯入式路面表面不撒布封层料,加铺沥青混合料拌和层时,应紧跟贯入层施工,上下应成为一个整体。贯入部分采用乳化沥青时,应待其破乳、水分蒸发且成型稳定后方可铺筑拌和层。当拌和层与贯入部分不能连续施工,且要在短期内通行施工车辆时,贯入层部分的第二遍嵌缝料用量应增加2~3m3/1000m2。在摊铺拌和层沥青混合料前,应清除贯入层表面的杂物、尘土以及浮动石料,再补充碾压一遍,并应浇洒粘层沥青。7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7.1一般规定7.1.1热拌沥青混合料适用于各种等级道路的沥青面层。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的沥青面层的上面层、中面层及下面层应采用沥青混凝土混合料铺筑,沥青碎石混合料仅适用于过渡层及整平层。其他等级道路的沥青面层上面层宜采用沥青混凝土混合料铺筑。7.1.2热拌沥青混合料的种类应按表7.1.2选用,其规格应以方孔筛为准,集料最大粒径不宜超过31.5mm。当采用圆孔筛作为过渡时,集料最大粒径不宜超过40mm。7.1.3沥青路面各层的混合料类型应根据道路等级及所处的层次,按表7.1.3确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7.1.3.1应满足耐久性、抗车辙、抗裂、抗水损害能力、抗滑性能等多方面要求,并应根据施工机械、工程造价等实际情况选择沥青混合料的种类。7.1.3.2沥青混凝土混合料面层宜采用双层或三层式结构,其中应有一层及一层以上是Ⅰ型密级配沥青混凝土混合料。当各层均采用沥青碎石混合料时,沥青面层下必须做下封层。7.1.3.3多雨潮湿地区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的上面层宜采用抗滑表层混合料,一般道路及少雨干燥地区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宜采用Ⅰ301
型沥青混凝土混合料作表层。7.1.3.4沥青面层集料的最大粒径宜从上至下逐渐增大。上层宜使用中粒式及细粒式,不应使用粗粒式混合料。砂粒式仅适用于城市一般道路、市镇街道及非机动车道、行人道路等工程。7.1.3.5上面层沥青混合料集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层厚的1/2,中、下面层及联结层集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层厚的2/3。7.1.3.6高速公路的硬路肩沥青面层宜采用Ⅰ型沥青混凝土混合料作表层。7.1.4热拌热铺沥青混合料路面应采用机械化连续施工。7.2施工准备7.2.1基层准备应符合本规范第3章的要求。7.2.2施工前应对各种材料调查试验,经选择确定的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持稳定,不得随意变更。7.2.3施工前对各种施工机具应做全面检查,应经调试并使其处于良好的性能状态。应有足够的机械,施工能力应配套,重要机械宜有备用设备。7.2.4沥青加热温度及沥青混合料施工温度应根据沥青品种、标号、粘度、气候条件及铺筑层的厚度,按表7.2.4的规定选择。当沥青粘度大、气温低、铺筑层厚度薄时,施工温度宜用高限。7.3热拌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7.3.1热拌沥青混合料应选用符合要求的材料,充分利用同类道路与同类材料的施工实践经验,并应经配合比设计确定矿料级配和沥青用量。7.3.2热拌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步骤进行。筛分矿料的标准筛筛孔应以方孔筛为准,当确有困难时,经主管部门同意,也可使用圆孔筛。各种沥青混合料的矿料级配范围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表D.0.7或表D.0.8的要求。除已经试验路段铺筑或实践证明附录D表D.0.7或表D.0.8规定的级配范围不适于当地情况外,矿料级配范围不应变更。7.3.3经配合比设计确定的各类沥青混凝土混合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7.3.3的规定,并应具有良好的施工性能。7.3.4对用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沥青路面的上面层和中面层的沥青混凝土混合料进行配合比设计时,应通过车辙试验机对抗车辙能力进行检验。在温度60℃301
、轮压0.7MPa条件下进行车辙试验的动稳定度,对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不应小于800次/mm,对一级公路及城市主干路不应小于600次/mm。7.3.5沥青碎石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应根据实践试验和马歇尔试验的结果,经过试拌试铺论证确定。7.3.6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的热拌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应按下列步骤进行:7.3.6.1目标配合比设计阶段。应采用工程实际使用的材料计算各种材料的用量比例,配合成的矿料级配应符合附录D表D.0.7或表D.0.8的规定,并应通过马歇尔试验确定最佳沥青用量。此矿料级配及沥青用量应作为目标配合比,供拌和机确定各冷料仓的供料比例、进料速度及试拌使用。7.3.6.2生产配合比设计阶段。对间歇式拌和机,应从二次筛分后进入各热料仓的材料中取样,并进行筛分,确定各热料仓的材料比例,供拌和机控制室使用。同时,应反复调整冷料仓进料比例,使供料均衡,并取目标配合比设计的最佳沥青用量、最佳沥青用量加0.3%和最佳沥青用量减0.3%等三个沥青用量进行马歇尔试验,确定生产配合比的最佳沥青用量。7.3.6.3生产配合比验证阶段。拌和机应采用生产配合比进行试拌,铺筑试验段,并用拌和的沥青混合料进行马歇尔试验及路上钻取的芯样检验,由此确定生产用的标准配合比。标准配合比应作为生产上控制的依据和质量检验的标准。标准配合比的矿料合成级配中,0.075mm、2.36mm、4.75mm(圆孔筛0.075mm、2.5mm、5mm)三挡筛孔的通过率应接近要求级配的中值。7.3.7经设计确定的标准配合比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生产过程中,当进场材料发生变化,沥青混合料的矿料级配、马歇尔试验技术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调整配合比,使沥青混合料质量符合要求并保持相对稳定,必要时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7.3.8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次干路以下城市道路热拌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可按7.3.2~7.3.7条的步骤进行。当材料与同类道路相同时,可直接引用成功的经验。7.4热拌沥青混合料的拌制7.4.1沥青混合料必须在沥青拌和厂(场、站)采用拌和机械拌制。拌和厂的设置除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规定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7.4.1.1拌和厂应设置在空旷、干燥、运输条件良好的地方。7.4.1.2沥青应分品种、分标号密闭储存。各种矿料应分别堆放在具有硬质基底的料仓或场地上,并不得混杂。矿粉等填料不得受潮。集料宜设置防雨顶棚。拌和厂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7.4.1.3拌和厂应配备试验室,并配置足够的仪器设备。7.4.1.4拌和厂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7.4.2热拌沥青混合料可采用间歇式拌和机或连续式拌和机拌制。各类拌和机均应有防止矿粉飞扬散失的密封性能及除尘设备,并有检测拌和温度的装置。连续式拌和机应具备根据材料含水量变化调整矿料上料比例、上料速度、沥青用量的装置。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的沥青混凝土宜采用间歇式拌和机拌和。当工程材料来源或质量不稳定时,不得采用连续式拌和机拌制。7.4.3间歇式拌和机宜配置自动记录设备,在拌和过程中应逐盘打印沥青及各种矿料的用量、拌和温度。7.4.4沥青材料应采用导热油加热,拌和的沥青混合料出厂温度应符合表7.2.4的要求。当混合料出厂温度过高,并影响沥青与集料的粘结力时,混合料不得使用,已铺筑的沥青路面应予铲除,混合料的废弃温度应符合表7.2.4注③301
的规定。7.4.5沥青混合料拌和时间应经试拌确定。混合料应拌和均匀,所有矿料颗粒应全部裹覆沥青结合料。间歇式拌和机每锅拌和时间宜为30~50s,其中干拌时间不得少于5s;连续式拌和机的拌和时间应根据上料速度及拌和温度确定。7.4.6间歇式拌和机热矿料二次筛分用的振动筛筛孔应根据矿料级配要求选用,其安装角度应根据材料的可筛分性、振动能力等由试验确定。7.4.7拌和厂拌和的沥青混合料应均匀一致、无花白料、无结团成块或严重的粗细料分离现象,不符合要求时不得使用,并应及时调整。7.4.8拌好的热拌沥青混合料不立即铺筑时,可放入成品储料仓储存。储料仓无保温设备时,允许的储料时间应以符合摊铺温度要求为准,有保温设备的储料仓储料时间不宜超过72h。7.4.9出厂的沥青混合料应逐车用地磅称重,并按现行试验方法测量运料车中沥青混合料的温度,签发一式三份的运料单,一份存拌和厂,一份交摊铺现场,一份交司机。7.5热拌沥青混合料的运输7.5.1热拌沥青混合料应采用较大吨位的自卸汽车运输。运输时应防止沥青与车厢板粘结。车厢应清扫干净,车厢侧板和底板可涂一薄层油水(柴油与水的比例可为1:3)混合液,并不得有余液积聚在车厢底部。7.5.2从拌和机向运料车上装料时,应防止粗细集料离析,每卸一斗混合料应挪动一下汽车位置。7.5.3运料车应采取覆盖篷布等保温、防雨、防污染的措施,夏季运输时间短于0.5h时,也可不加覆盖。7.5.4沥青混合料运输车的运量应比拌和能力或摊铺速度有所富余,施工过程中摊铺机前方应有运料车在等候卸料。对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开始摊铺时在施工现场等候卸料的运料车不宜少于5辆。7.5.5连续摊铺过程中,运料车应停在摊铺机前10~30cm处,并不得撞击摊铺机。卸料过程中运料车应挂空挡,靠摊铺机推动前进。7.5.6沥青混合料运至摊铺地点后应凭运料单接收,并检查拌和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表7.2.4的温度要求,或已经结成团块、已被雨淋湿的混合料不得用于铺筑。7.6热拌沥青混合料的摊铺7.6.1铺筑沥青混合料前,应检查确认下层的质量。当下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未按规定洒布透层、粘层、铺筑下封层时,不得铺筑沥青面层。7.6.2热拌沥青混合料应采用机械摊铺。对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宜采用两台以上摊铺机成梯队作业,进行联合摊铺。相邻两幅之间应有重叠,重叠宽度宜为5~10cm。相邻两台摊铺机宜相距10~30m,且不得造成前面摊铺的混合料冷却。当混合料供应能满足不间断摊铺时,也可采用全宽度摊铺机一幅摊铺。7.6.3摊铺机在开始受料前应在料斗内涂刷少量防止粘料用的柴油。7.6.4用于铺筑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的沥青混合料摊铺机应符合下列要求:7.6.4.1具有自动或半自动方式调节摊铺厚度及找平的装置。7.6.4.2具有足够容量的受料斗,在运料车换车时能连续摊铺,并有足够的功率推动运料车。7.6.4.3具有可加热的振动熨平板或振动夯等初步压实装置。7.6.4.4摊铺机宽度可以调整。7.6.5摊铺机自动找平时,中、下面层宜采用由一侧钢丝绳引导的高程控制方式。表面层宜采用摊铺层前后保持相同高差的雪撬式摊铺厚度控制方式。经摊铺机初步压实的摊铺层应符合平整度、横坡的规定要求。7.6.6沥青混合料的摊铺温度应符合本规范表7.2.4的要求,并应根据沥青标号、粘度、气温、摊铺层厚度选用。7.6.7当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施工气温低于10℃,其他等级道路施工气温低于5℃时,不宜摊铺热拌沥青混合料。当需要摊铺时,应采取以下措施:7.6.7.1应提高混合料拌和温度,使其符合表7.2.4的低温施工温度要求。7.6.7.2运料车必须采取覆盖等保温措施。7.6.7.3应采用高密实度的摊铺机,熨平板应加热。7.6.7.4摊铺后紧接着碾压,应缩短碾压长度。7.6.8沥青混合料的松铺系数应根据实际的混合料类型、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等由试铺试压方法或根据以往实践经验确定,也可按表7.6.8选用。摊铺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摊铺层厚度及路拱、横坡,并按式7.6.8校验平均厚度,不符要求时应根据铺筑情况及时进行调整。301
7.6.9摊铺沥青混合料应缓慢、均匀、连续不间断。摊铺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换速度或中途停顿。摊铺速度应根据拌和机产量、施工机械配套情况及摊铺层厚度、宽度按式7.6.9确定,并应为2~6m/min。在铺筑过程中,摊铺机螺旋送料器应不停顿地转动,两侧应保持有不少于送料器高度2/3的混合料,并保证在摊铺机全宽度断面上不发生离析。当熨平板按所需厚度固定后,不得随意调整。7.6.10用机械摊铺的混合料,不应用人工反复修整。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可用人工做局部找补或更换混合料:7.6.10.1横断面不符合要求。7.6.10.2构造物接头部位缺料。7.6.10.3摊铺带边缘局部缺料。7.6.10.4表面明显不平整。7.6.10.5局部混合料明显离析。7.6.10.6摊铺机后有明显的拖痕。7.6.11人工找补或更换混合料应在现场主管人员指导下进行。缺陷较严重时,应予铲除,并调整摊铺机或改进摊铺工艺。当由机械原因引起严重缺陷时,应立即停止摊铺。人工修补时,工人不宜站在热混合料层面上操作。7.6.12路面狭窄部分、平曲线半径过小的匝道或加宽部分以及小规模工程可用人工摊铺。人工摊铺沥青混合料应符合下列要求:7.6.12.1半幅施工时,路中一侧宜事先设置挡板。7.6.12.2沥青混合料宜卸在铁板上,摊铺时应扣锹摊铺,不得扬锹远甩。7.6.12.3边摊铺边用刮板整平,刮平时应轻重一致,往返刮2~3次达到平整即可,不得反复撒料反复刮平引起粗集料离析。7.6.12.4撒料用的铁锹等工具使用前宜加热,也可以沾轻柴油或油水混合液,以防粘结混合料。沾轻柴油或油水混合液时,不得过于频繁。7.6.12.5摊铺不得中途停顿。摊铺好的沥青混合料应及时碾压。当不能及时碾压或遇雨时,应停止摊铺,并应对卸下的沥青混合料采取覆盖等保温措施。7.6.12.6低温施工时,卸下的混合料应以苫布覆盖。7.7热拌沥青混合料的压实及成型7.7.1压实后的沥青混合料应符合压实度及平整度的要求。沥青混合料的分层压实厚度不得大于10cm。7.7.2应选择合理的压路机组合方式及碾压步骤,并应达到最佳碾压结果。沥青混合料压实宜采用钢筒式静态压路机与轮胎压路机或振动压路机组合的方式。压路机的数量应根据生产效率确定。7.7.3道路沥青混合料压实宜采用人工热夯及双轮钢筒式压路机、三轮钢筒式压路机、轮胎压路机、振动压路机、手扶式小型振动压路机、振动夯板等机械。各机械应符合下列规定:7.7.3.1双轮钢筒式压路机为6~8t;7.7.3.2三轮钢筒式压路机为8~12t或12~15t;7.7.3.3轮胎压路机为12~20t或20~25t;7.7.3.4振动压路机为2~6t或6~14t7.7.3.5手扶式小型振动压路机为1~2t;7.7.3.6振动夯板的质量不小于180kg,振动频率不小于3000次/min;7.7.4沥青混合料的压实应按初压、复压、终压(包括成型)三个阶段进行。压路机应以慢而均匀的速度碾压,压路机的碾压速度应符合表7.7.4的规定。7.7.5沥青混合料的初压应符合下列要求:7.7.5.1初压应在混合料摊铺后较高温度下进行,并不得产生推移、发裂,压实温度应根据沥青稠度、压路机类型、气温、铺筑层厚度、混合料类型经试铺试压确定,并应符合本规范表7.2.4的要求。7.7.5.2压路机应从外侧向中心碾压。相邻碾压带应重叠1/3~1/2轮宽,最后碾压路中心部分,压完全幅为一遍。当边缘有挡板、路缘石、路肩等支挡时,应紧靠支挡碾压。当边缘无支挡时,可用耙子将边缘的混合料稍稍耙高,然后将压路机的外侧轮伸出边缘10cm以上碾压。也可在边缘先空出宽30~40cm,待压完第一遍后,将压路机大部分重量位于已压实过的混合料面上再压边缘,减少边缘向外推移。7.7.5.3应采用轻型钢筒式压路机或关闭振动装置的振动压路机碾压2遍,其线压力不宜小于350N燉cm。初压后应检查平整度、路拱,必要时应修整。7.7.5.4碾压时应将驱动轮面向摊铺机,如图7.7.5。碾压路线及碾压方向不应突然改变而导致混合料产生推移。压路机起动、停止应减速缓慢进行。301
7.7.6复压应紧接在初压后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7.7.6.1复压宜采用重型的轮胎压路机,也可采用振动压路机或钢筒式压路机。碾压遍数应经试压确定,并不宜少于4~6遍。复压后路面达到要求的压实度,并无显著轮迹。7.7.6.2当采用轮胎压路机时,总质量不宜小于15t。碾压厚层沥青混合料,总质量不宜小于22t。轮胎充气压力不小于0.5MPa,相邻碾压带应重叠1/3~1/2的碾压轮宽度。7.7.6.3当采用三轮钢筒式压路机时,总质量不宜小于12t,相邻碾压带应重叠后轮的1/2宽度。7.7.6.4当采用振动压路机时,振动频率宜为35~50Hz,振幅宜为0.3~0.8mm,并应根据混合料种类、温度和层厚选用。层厚较大时应选用较大的频率和振幅。相邻碾压带重叠宽度宜为10~20cm。振动压路机倒车时应先停止振动,并在向另一方向运动后再开始振动,并应避免混合料形成鼓包。7.7.7终压应紧接在复压后进行。终压可选用双轮钢筒式压路机或关闭振动的振动压路机碾压,终压不宜少于2遍,路面应无轮迹。路面压实成型的终了温度应符合本规范表7.2.4的要求。7.7.8压路机的碾压段长度应与摊铺速度相适应,并保持大体稳定。压路机每次由两端折回的位置应阶梯形的随摊铺机向前推进,折回处不应在同一横断面上。在摊铺机连续摊铺的过程中,压路机不得随意停顿。7.7.9压路机碾压过程中有沥青混合料沾轮现象时,可向碾压轮洒少量水或加洗衣粉的水,严禁洒柴油。轮胎压路机在连续碾压一段时间轮胎已发热后应停止向轮胎洒水。7.7.10压路机不得在未碾压成型并冷却的路段上转向、调头或停车等候。振动压路机在已成型的路面上行驶时应停止振动。7.7.11对压路机无法压实的桥梁、挡墙等构造物接头、拐弯死角、加宽部分及某些路边缘等局部地区,应采用振动夯板压实。对雨水井与各种检查井的边缘还应用人工夯锤、热烙铁补充压实。7.7.12在当天碾压的尚未冷却的沥青混合料面层上,不得停放任何机械设备或车辆,不得散落矿料、油料等杂物。7.8接缝7.8.1在施工缝及构造物两端的连接处操作应仔细,接缝应紧密、平顺。7.8.2纵向接缝部位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7.8.2.1摊铺时采用梯队作业的纵缝应采用热接缝。施工时应将已铺混合料部分留下10~20cm宽暂不碾压,作为后摊铺部分的高程基准面,在最后作跨缝碾压。7.8.2.2当半幅施工不能采用热接缝时,宜加设挡板或采用切刀切齐。在铺另半幅前应将缝边缘清扫干净,并应涂洒少量粘层沥青。摊铺时应重叠在已铺层上5~10cm,摊铺后用人工将摊铺在前半幅上面的混合料铲走。碾压时应先在已压实路面上行走,碾压新铺层的10~15cm,然后压实新铺部分,再伸过已压实路面10~15cm,接缝应压实紧密,如图7.8.2。上下层的纵缝应错开15cm以上,表层的纵缝应顺直,且宜留在车道区画线位置上。301
7.8.3相邻两幅及上下层的横向接缝均应错位1m以上。对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中下层的横向接缝可采用斜接缝,上面层应采用垂直的平接缝,如图7.8.3。其他道路的各层均可采用斜接缝。铺筑接缝时,可在已压实部分上面铺设一些热混合料,并应使接缝预热软化。碾压前应将预热用的混合料铲除。7.8.4斜接缝的搭接长度宜为0.4~0.8m。搭接处应清扫干净并洒粘层油。当搭接处混合料中的粗集料颗粒超过压实层厚度时应予剔除,并应补上细混合料,斜接缝应充分压实并搭接平整。7.8.5平接缝应粘结紧密,压实充分,连接平顺。可采用下列方法施工:7.8.5.1在施工结束时,摊铺机在接近端部前约1m处将熨平板稍稍抬起驶离现场,用人工将端部混合料铲齐后再碾压。然后用3m直尺检查平整度,趁尚未冷透时垂直刨除端部层厚不足的部分,使下次施工时成直角连接。7.8.5.2在预定的摊铺段的末端先撒一薄层砂带,摊铺混合料后趁热在摊铺层上挖出一道缝隙,缝隙应位于撒砂与未撒砂的交界处,在缝中嵌入一块与压实层厚度相等的木板或型钢,待压实后铲除撒砂的部分,扫尽砂子,撤去木板或型钢,并在端部洒粘层沥青接着摊铺。7.8.5.3在预定摊铺段的末端先铺上一层麻袋或牛皮纸,摊铺碾压成斜坡,下次施工时将铺有麻袋或牛皮纸的部分用人工刨除,在端部洒粘层沥青接着摊铺。7.8.5.4在预定摊铺段的末端先撒一薄层砂带,再摊铺混合料,待混合料稍冷却后将撒砂的部分用切割机切割整齐后取走,用干拖布吸走多余的冷却水,待完全干燥后在端部洒粘层沥青接着摊铺,在接头有水或潮湿时不得铺筑混合料。7.8.6从接缝处起继续摊铺混合料前应用3m直尺检查端部平整度,当不符合要求时,应予清除。摊铺时应调整好预留高度,接缝处摊铺层施工结束后再用3m直尺检查平整度,当有不符合要求者,应趁混合料尚未冷却时立即处理。7.8.7横向接缝的碾压应先用双轮或三轮钢筒式压路机进行横向碾压,如图7.8.7。碾压带的外侧应放置供压路机行驶的垫木,碾压时压路机应位于已压实的混合料层上,伸入新铺层的宽度宜为15cm。然后每压一遍向新铺混合料移动15~20cm,直至全部在新铺层上为止,再改为纵向碾压。当相邻摊铺层已经成型同时又有纵缝时,可先用钢筒式压路机沿纵缝碾压一遍,其碾压宽度为15~20cm,然后再沿横缝作横向碾压,最后进行正常的纵向碾压。301
7.9开放交通及其他7.9.1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应待摊铺层完全自然冷却,混合料表面温度低于50℃后,方可开放交通。需要提早开放交通时,可洒水冷却降低混合料温度。7.9.2沥青路面雨季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7.9.2.1应加强工地现场与沥青拌和厂联系,缩短施工长度,各项工序衔接应紧密。7.9.2.2运料汽车和工地应备有防雨设施,并应做好基层及路肩的排水。7.9.2.3当遇雨或下层潮湿时,不得摊铺沥青混合料。对未经压实即遭雨淋的沥青混合料,应全部清除,更换新料。8乳化沥青碎石混合料路面301
8.1一般规定8.1.1乳化沥青碎石混合料适用于三级及三级以下的公路、城市道路支线的沥青面层、二级公路的罩面层施工,以及各级道路沥青路面的联接层或整平层。8.1.2乳化沥青的类型及规格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表C.0.3的要求。8.1.3乳化沥青碎石混合料路面的沥青面层宜采用双层式。下层应采用粗粒式沥青碎石混合料,上层应采用中粒式或细粒式沥青碎石混合料。单层式只宜在少雨干燥地区或半刚性基层上使用。在多雨潮湿地区必须做上封层或下封层。8.2施工准备8.2.1乳化沥青碎石混合料路面的施工准备应符合本规范第7.2.1~7.2.3条的要求。8.3乳化沥青碎石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8.3.1乳化沥青碎石混合料可采用本规范附录D表D.0.7或表D.0.8的矿料级配,并根据已有道路的成功经验经试拌确定配合比。8.3.2乳化沥青碎石混合料的乳液用量可按热拌沥青碎石混合料的沥青用量折算,实际的沥青用量宜根据当地实践经验以及交通量、气候、石料情况、沥青标号、施工机械等条件,比同规格热拌沥青混合料的沥青用量减少15%~20%。8.4乳化沥青碎石混合料路面施工8.4.1乳化沥青碎石混合料宜采用拌和厂机械拌和。在条件限制时也可在现场用人工拌制。8.4.2当采用阳离子乳化沥青时,在与乳液拌和前应将集料用水湿润,集料总含水量应达到5%左右。天气炎热宜多加,低温潮湿可少加。当集料湿润后仍不能与乳液拌和均匀时,应改用破乳速度更慢的乳液,或用1%~3%浓度的氯化钙水溶液代替水预先润湿集料表面。8.4.3混合料的拌和时间应保证乳液与集料拌和均匀。拌和时间应根据施工现场使用的集料级配情况、乳液裂解速度、拌和机械性能、施工时的气候等具体条件通过试拌确定。机械拌和时间不宜超过30s(自矿料中加进乳液的时间算起);人工拌和时间不宜超过60s。8.4.4混合料应具有充分的施工和易性,混合料的拌和、运输和摊铺应在乳液破乳前结束。已拌好的混合料应立即运至现场进行摊铺。在拌和与摊铺过程中已破乳的混合料,应予废弃。8.4.5袋装的乳化沥青混合料,存放时应密封良好,存放期不得超过乳液的破乳时间,拌和时应加入适量的稳定剂。8.4.6拌制的混合料宜用沥青摊铺机摊铺。当用人工摊铺时,应采取防止混合料离析的措施。乳化沥青碎石混合料的松铺系数可根据本规范表7.6.8的规定通过试验确定。8.4.7乳化沥青碎石混合料的碾压,可按热拌沥青混合料的规定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8.4.7.1混合料摊铺后,应采用6t左右的轻型压路机初压,宜碾压1~2遍,使混合料初步稳定,再用轮胎压路机或轻型钢筒式压路机碾压1~2遍。初压时应匀速进退,不得在碾压路段上紧急制动或快速启动。8.4.7.2当有粘轮现象时,可在碾轮上洒少量水。8.4.7.3当乳化沥青开始破乳、混合料由褐色转变成黑色时,应用12~15t轮胎压路机或10~12t钢筒式压路机复压。复压2~3遍后,立即停止。待晾晒一段时间、水分蒸发后,再补充复压至密实为止。当压实过程中有推移现象时应立即停止碾压,待稳定后再碾压。如当天不能完全压实,应在较高气温状态下补充碾压。8.4.7.4碾压时发现局部混合料有松散或开裂时,应挖除并换补新料,整平后继续碾压密实。修补处应保证路面平整。8.4.8乳化沥青碎石混合料路面的上封层应在压实成型、路面水分蒸发后加铺。8.4.9压实成型后的路面应进行早期养护,并封闭交通2~6h。开放交通初期,应设专人指挥,车速不得超过20km燉h,并不得刹车或调头。在未稳定成型的路段上,严禁兽力车和铁轮车通5甭访嬗兴鸹凳保笆毙薏埂?br>8.4.10阳离子乳化沥青碎石混合料可在下层潮湿的情况下施工,施工过程中遇雨应停止铺筑。8.4.11乳化沥青碎石混合料施工的所有工序,包括路面成型及铺筑上封层等,均必须在冻前完成。301
9透层、粘层与封层9.1透层9.1.1沥青路面的级配砂砾、级配碎石基层及水泥、石灰、粉煤灰等无机结合料稳定土或粒料的半刚性基层上必须浇洒透层沥青。9.1.2透层沥青宜采用慢裂的洒布型乳化沥青,也可采用中、慢凝液体石油沥青或煤沥青,透层沥青的规格和质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表C.0.3、表C.0.4、表C.0.5的要求。透层沥青的稠度宜通过试洒确定,表面致密的半刚性基层宜采用渗透性好的较稀的透层沥青。级配砂砾、级配碎石等粒料基层宜采用较稠的透层沥青。透层乳化沥青的沥青标号应根据基层的种类、当地气候等条件确定。9.1.3各种透层沥青的品种和用量应根据基层的种类通过试洒确定,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表D.0.9的要求。9.1.4透层宜在基层表面稍干后浇洒。当基层完工后时间较长、表面过分干燥时,应对基层进行清扫,并在基层表面少量洒水,等表面稍干后浇洒透层沥青。9.1.5透层沥青宜采用沥青洒布车喷洒,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次干路以下城市道路也可采用手工沥青洒布机喷洒。洒布应符合本规范5.3.1条的要求。当用于表面处治或贯入式路面喷洒沥青的喷嘴不能保证均匀喷洒时,应予更换。9.1.6浇洒透层沥青应符合下列要求:9.1.6.1浇洒透层前,路面应清扫干净,应采取防止污染路缘石及人工构造物的措施。9.1.6.2洒布的透层沥青应渗透入基层一定深度,不应在表面流淌,并不得形成油膜。9.1.6.3如遇大风或即将降雨时不得浇洒透层沥青。9.1.6.4气温低于10℃301
时,不宜浇洒透层沥青。9.1.6.5应按设计的沥青用量一次浇洒均匀,当有遗漏时,应用人工补洒。9.1.6.6浇洒透层沥青后,严禁车辆、行人通过。9.1.6.7在铺筑沥青面层前,当局部地方有多余的透层沥青未渗入基层时,应予清除。9.1.7在无机结合料稳定半刚性基层上浇洒透层沥青后,宜立即撒布石屑或粗砂,其用量为2~3m3/1000m2。在无结合料粒料基层上浇洒透层沥青后,当不能及时铺筑面层,并需开放施工车辆通行时,也应撒铺适量的石屑或粗砂,此种情况下,透层沥青用量宜增加10%。撒布石屑或粗砂后,应用6~8t钢筒式压路机碾压一遍。当通行车辆时,应控制车速。在铺筑沥青面层前如发现局部地方透层沥青剥落,应予修补。当有多余的石屑或砂时,应予扫除。9.1.8透层洒布后应尽早铺筑沥青面层。当用乳化沥青作透层时,洒布后应待其充分渗透,水分蒸发后方可铺筑沥青面层,其时间间隔不宜少于24h。9.2粘层9.2.1在下列情况及位置应浇洒粘层:9.2.1.1在铺筑双层式或三层式热拌热铺沥青混合料路面的上层前,其下面的沥青层已被污染的。9.2.1.2当旧沥青路面层上加铺沥青层时。9.2.1.3当水泥混凝土路面上铺筑沥青面层时。9.2.1.4与新铺沥青混合料接触的路缘石、雨水进水口、检查井等的侧面。9.2.2粘层的沥青材料宜采用快裂的洒布型乳化沥青,也可采用快、中凝液体石油沥青或煤沥青,粘层沥青的规格和质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表C.0.3、表C.0.4、表C.0.5的要求。粘层沥青宜采用与面层所使用的种类、标号相同的石油沥青经乳化或稀释制成。9.2.3各种粘层沥青品种和用量应根据粘结层的种类通过试洒确定,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表D.0.9的要求。9.2.4粘层沥青宜采用沥青洒布车喷洒,洒布应符合本规范5.3.1条的要求。当用于表面处治或贯入式路面喷洒沥青的喷嘴不能保证均匀喷洒时,应予更换。在路缘石、雨水进水口、检查井等局部应用刷子进行人工涂刷。9.2.5浇洒粘层沥青应符合下列要求:9.2.5.1粘层沥青应均匀洒布或涂刷,浇洒过量处,应予刮除。9.2.5.2路面有脏物尘土时应清除干净。当有沾粘的土块时,应用水刷净,待表面干燥后浇洒。9.2.5.3当气温低于10℃301
或路面潮湿时,不得浇洒粘层沥青。9.2.5.4浇洒粘层沥青后严禁除沥青混合料运输车外的其他车辆、行人通过。9.2.6粘层沥青洒布后应紧接铺筑沥青层。当使用乳化沥青作粘层时,应待破乳、水分蒸发完后铺筑。9.3封层9.3.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在沥青面层上铺筑上封层:9.3.1.1沥青面层的空隙较大,透水严重。9.3.1.2有裂缝或已修补的旧沥青路面。9.3.1.3需加铺磨耗层改善抗滑性能的旧沥青路面。9.3.1.4需铺筑磨耗层或保护层的新建沥青路面。9.3.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在沥青面层下铺筑下封层:9.3.2.1位于多雨地区且沥青面层空隙较大,渗水严重。9.3.2.2在铺筑基层后,不能及时铺筑沥青面层,且须开放交通。9.3.3适用上封层及下封层的沥青材料宜按表9.3.3选用,沥青的标号应根据当地的气候情况确定。301
9.3.4上封层及下封层可采用拌和法或层铺法施工的单层式沥青表面处治,也可采用乳化沥青稀浆封层。新建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的沥青路面上不宜采用稀浆封层铺筑上封层。9.3.5层铺法沥青表面处治铺筑上封层的材料用量和规格可按本规范附录D表D.0.1或表D.0.2执行,沥青用量应采用表中范围的中低限。铺筑下封层的矿料规格可采用本规范附录C表C.0.7的S14、S13或S12等;矿料用量应根据矿料尺寸、形状、种类等情况确定,宜为5~8m3燉1000m2;沥青用量可采用附录D表D.0.1或表D.0.2规定的范围的中高限。9.3.6拌和法沥青表面处治铺筑上封层及下封层,应按本规范第7章热拌沥青混合料的规定执行。当铺筑下封层时,宜采用AC—5(或LH—5)砂粒式沥青混凝土,厚度宜为1.0cm。9.3.7采用乳化沥青稀浆封层作为上封层及下封层时,稀浆封层的厚度宜为3~6mm。9.3.8稀浆封层混合料的类型及矿料级配,应根据处治目的、道路等级选择,铺筑厚度、集料尺寸及摊铺用量宜按本规范附录D表D.0.10选用。9.3.9稀浆封层可采用慢裂或中裂的拌合型乳化沥青铺筑。当需要减缓破乳速度时,可掺加适量的氯化钙作外加剂;当需要加快破乳速度时,可采用一定数量的水泥或消石灰粉作填料。9.3.10稀浆封层混合料中沥青乳液的用量宜按附录D表D.0.10的规定范围并通过试验确定。混合料的湿轮磨耗试验的磨耗损失不宜大于800g燉m2;轮荷压砂试验的砂吸收量不宜大于600gm2。稀浆封层混合料的加水量应根据施工摊铺和易性由稠度试验确定,其稠度应为2~3cm。9.3.11稀浆封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9.3.11.1当在已有破损的旧路面上铺筑稀浆封层时,施工前应先修补坑槽、整平路面。9.3.11.2稀浆封层施工应在干燥情况下进行。9.3.11.3稀浆封层施工应采用稀浆封层铺筑机。铺筑机应具有储料、送料、拌和、摊铺和计量控制等功能。摊铺时应控制集料、填料、水、乳液的配合比例。当铺筑过程中发现有一种材料用完时,应立即停止铺筑,重新装料后再继续进行。搅拌形成的稀浆混合料,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表D.0.10的要求,并有良好的施工和易性。9.3.11.4稀浆封层铺筑机工作时应匀速前进,铺筑厚度应均匀、表面应平整。9.3.11.5稀浆封层铺筑后,应待乳液破乳、水分蒸发、干燥成型后方可开放交通。9.3.11.6稀浆封层的施工气温不得低于10℃。10其他工程10.1一般规定10.1.1沥青面层的材料要求及施工方法均应遵照本规范相关规定执行。当在特殊场合使用时,应根据其使用部位及功能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10.2行人道路10.2.1人行道、自行车道、非机动车道、公园道路、不通行重型车辆的行人广场、运动场地等的沥青面层应平顺、舒适、有良好的排水性能。10.2.2行人道路沥青面层的材料要求宜与车行道沥青面层相同,并宜选择针入度较高的石油沥青或乳化沥青。行人道路路面沥青用量宜比车行道用量增加0.3%左右。10.2.3三幅道以上道路的非机动车道、行人广场,当采用拌和的沥青混合料时,宜分双层铺筑,上面层应采用Ⅰ301
型的细粒式或砂粒式沥青混凝土混合料。铺筑贯入式路面时宜加铺拌和层。10.2.4人行道、自行车道、公园道路可铺筑单层细粒式或砂粒式沥青混凝土混合料面层、沥青表面处治面层或空隙率大的沥青碎石混合料透水性面层。10.2.5沥青混合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本规范表7.3.3行人道路的规定。10.2.6行人道路沥青面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0.2.6.1路缘石、阀门盖座、消防水栓、电杆等道路附属设施应按设计要求预先安装。10.2.6.2浇洒沥青或铺筑混合料时应采取防止污染道路附属设施及其他构造物的措施。10.2.6.3压路机碾压时不得损坏道路附属设施及其他构造物。使用大型压路机有困难的部位,应采用小型振动压路机或振动夯板压实。在不能采用压实机具的地方,可采用人工夯实。10.3重型车停车场、公共汽车站10.3.1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场、各类货场、堆栈、通行或停放重型车辆的广场、公共汽(电)车站等的沥青面层应满足较长时间停驻重型车辆及承受反复启动制动的水平力的功能要求。沥青混合料应有较高的抵抗永久变形的能力。10.3.2在结构选择及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时宜采用下列措施:10.3.2.1采用整体性好的半刚性基层。基层表面宜有较多粗集料外露,形成多棱角的粗糙面,并洒布透层。10.3.2.2增加沥青混合料中的粗集料部分,适当增大粗集料最大粒径,减少砂及矿粉用量。10.3.2.3采用低针入度沥青。沥青用量比标准配合比设计用量宜减少0.3%左右。10.3.2.4采用改性沥青。10.3.2.5在空隙率很大的沥青碎石混合料中浇注水泥浆。10.3.3上述大面积广场、货场类沥青面层的纵横坡度、平整度及排水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时应采用下列措施:10.3.3.1严格控制基层及面层中下层的平整度,表层平整度应符合要求。10.3.3.2加密控制施工放样桩,并采用方格网,样桩间距不宜大于5m。10.3.3.3采用大型摊铺机或多台摊铺机同时施工。10.3.3.4在施工中应随时用3m直尺检查平整度,并检查高程,当不符合要求时,及时趁热整修。10.4水泥混凝土桥面的沥青铺装10.4.1大中型水泥混凝土桥桥面铺筑的沥青铺装层,应满足与混凝土桥面的粘结、防止渗水、抗滑及有较高抵抗振动变形的能力等功能性要求。小桥涵桥面沥青面层的各项要求应与其相接路段的车行道面层相同。10.4.2沥青铺装宜由粘层、防水层、保护层及沥青面层组成,其总厚度宜为6~10cm。多雨潮湿地区、纵坡大于5%或设计车速大于50km燉h的大中型高架桥、立交桥桥面应铺设抗滑表层。10.4.3沥青铺装铺筑前应对水泥混凝土桥面进行检查,桥面应平整、粗糙、干燥、整洁,不得有尘土、杂物或油污。桥面横坡应符合要求。当不符合要求时应处理,对尖锐突出物及凹坑应打磨或修补。10.4.4铺筑防水层前应撒布粘层沥青,撒布方法和用量可按本规范第9.2节的规定执行。10.4.5桥面防水层的厚度宜为1.0~1.5mm,防水层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10.4.5.1分两次撒布总用量为0.4~0.5kg燉m2的沥青或改性沥青粘层,撒布一层中砂,碾压形成的沥青涂胶类下封层。10.4.5.2涂刷聚氨酯胶泥、环氧树脂、阳离子乳化沥青、氯丁胶乳等高分子聚合物涂胶。10.4.5.3铺设沥青或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或浸渗沥青的无纺布(土工布),通过沥青粘层与桥面粘结。10.4.6桥面防水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0.4.6.1防水层应全桥面满铺。并不应有破洞、漏铺、脱开、翘起、皱折现象。10.4.6.2铺贴沥青卷材时,除预制梁拼缝两侧5~10cm范围内不粘贴外,均应用粘结剂或防水涂料将卷材与基面密贴,并用滚筒碾平压实。应沿水流方向将上层卷材压住下层卷材,上下层的搭接缝应错开半幅,纵缝搭接长度应为8~10cm,横缝搭接不应少于10cm。接缝处应填充接缝材料。相邻两幅横缝错开的距离应大于每卷长度的1燉3。10.4.6.3涂刷高分子聚合物涂胶作防水层时,涂料应拌匀,并用1.18mm筛过滤后使用。10.4.6.4铺设防水层成型后应立即铺筑保护层,在铺设保护层前严禁行人和机械通行。10.4.6.5边角(阴阳角)拐弯处及形状不规则的细部应做好防水层铺设,阴阳角基面应做成圆弧或纯角状,角部应设加强防水层。10.4.7为防止损伤防水层,宜在其上面铺设保护层。保护层宜采用AC—10或AC—5型沥青混凝土或单层式沥青表面处治,其厚度宜为1.0cm。保护层宜采用人工铺筑,并用6~8t轻型压路机以较慢的速度碾压。10.4.8桥面铺装沥青面层宜采用单层或双层高温稳定性好的AC—16或AC—20型中粒式热拌热铺沥青混凝土混合料铺筑,其厚度宜为4~10cm。双层式面层的表面层的厚度不宜小于2.5cm。沥青面层也可采用与相接道路的中面层、上面层或抗滑表层相同的结构和材料,并应与相接道路一同施工。10.4.10沥青面层所用的沥青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表C.0.1的要求,也可采用改性沥青。10.4.11桥面铺装和道路路面的连接部位,连接应平顺,并应采取防止桥头施工后沉降的措施。10.5路缘石10.5.1沥青路面的路缘石可根据要求和条件选用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预制块、条石、砖等。车行道与分隔带、车行道与人行道之间的路缘石宜采用水泥预制块、条石铺筑,硬路肩与土路肩之间的路缘石可采用沥青混凝土铺筑。10.5.2路缘石应有足够的强度,并应具有抗撞击、耐风化的性能,表面应平整,不应有脱皮现象。10.5.3铺筑沥青混凝土路缘石应符合下列要求:10.5.3.1应采用路缘石成型机在沥青面层铺筑后连续铺设。10.5.3.2沥青混凝土混合料的矿料级配应符合表10.5.3的要求,沥青用量宜比马歇尔试验配合比设计的最佳沥青用量增加0.5%~1.0%,双面击实50次的设计空隙率宜为2%~6%。10.5.3.3基底应撒布粘层沥青,其用量应为0.25~0.5kg/m2。10.5.4埋置式路缘石必须在沥青面层施工前安装完毕。路缘石埋置后应将回填材料压实或采取防止沥青面层施工时变形的保护措施。严禁在各层沥青面层铺筑后开挖面层埋设路缘石。10.6雨水口与检查井10.6.1雨水口的施工应与路缘石同期进行。严禁在沥青面层铺筑后开挖面层,建造雨水口。10.6.2检查井的施工应与给排水管道、热力管道、电力及通信电缆管道等附属设施同步进行。10.6.3检查井井圈底座应铺砌牢固,并应有足够强度,井圈四周的路基、基层与沥青面层均应用夯板仔细夯实,井盖顶面标高应与路面标高一致。10.6.4沥青路面施工时,雨水口应妥善保护,检查井应设置标志或路障等防止损坏、确保施工安全的措施。11施工质量管理与检查验收301
11.1一般规定11.1.1沥青路面施工应根据全面质量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工序管理与岗位责任制度,对施工各阶段的质量进行检查、控制、评定,达到所规定的质量标准,确保施工质量的稳定性。11.1.2对实行监理制度的工程项目,除施工企业进行自检外,工程监理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检查与认定,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及工程建设单位(业主)应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11.1.3施工质量管理与检查验收应包括工程施工前、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以及各施工工序间的检查及工程交工后的质量检查验收。11.2施工前的材料与设备检查11.2.1在工程开始前以及施工过程中材料来源或规格发生变化时,应对材料来源、材料质量、数量、供应计划、材料场堆放及储存条件等进行检查。11.2.2施工前材料的质量检查应以同一料源、同一次购入并运至生产现场(或储入同一沥青罐、池)的相同规格品种的集料、沥青为一“批”进行检查。材料试样的取样数量与频率应按现行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每批材料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对沥青等重要试样,每一“批”都应在试验后留样封存,并记录沥青使用的路段,留存的数量不宜少于4kg。11.2.3施工前应对拌和厂及沥青路面施工机械和设备的配套情况、性能、计量精度等进行检查。11.2.4对实行监理制度的工程项目,材料试验结果及据此进行的配合比设计的结果、施工机械和设备的检查结果,都应在使用前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或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提出正式报告,待取得正式认可后,方可使用。11.3铺筑试验路段11.3.1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在施工前应铺筑试验段。其他等级公路与城市道路在缺乏施工经验或初次使用重大设备时,也应铺筑试验段。当同一施工单位在材料、机械设备及施工方法与其他工程完全相同时,经主管部门批准,也可利用其他工程的结果,不再铺筑新的试验路段。11.3.2试验段的长度应根据试验目的确定,宜为100~200m。试验段宜在直线段上铺筑,当在其他道路上铺筑时,路面结构等条件应相同。路面各层的试验可安排在不同的试验段。11.3.3热拌热铺沥青混合料路面试验段铺筑应分为试拌及试铺两个阶段,并应包括下列试验内容:11.3.3.1根据沥青路面各种施工机械相匹配的原则,确定合理的施工机械、机械数量及组合方式。11.3.3.2通过试拌确定拌和机的上料速度、拌和数量与时间、拌和温度等操作工艺。11.3.3.3通过试铺确定:透层沥青的标号与用量、喷洒方式、喷洒温度;摊铺机的摊铺温度、摊铺速度、摊铺宽度、自动找平方式等操作工艺;压路机的压实顺序、碾压温度、碾压速度及遍数等压实工艺;松铺系数、接缝方法等。11.3.3.4按本规范7.3.6条的方法验证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结果,提出生产用的矿料配比和沥青用量。11.3.3.5建立用钻孔法及核子密度仪法测定密度的对比关系。确定粗粒式沥青混凝土及沥青碎石面层的压实标准密度。11.3.3.6确定施工产量及作业段的长度,制订施工进度计划。11.3.3.7全面检查材料及施工质量。11.3.3.8确定施工组织及管理体系。11.3.3.9其他项目。11.3.4在试验段的铺筑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认真做好记录分析,监理工程师或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监督、检查试验段的施工质量,及时与施工单位商定有关结果。铺筑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就各项试验内容提出试验路总结报告,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复。11.4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与检查11.4.1沥青面层施工必须在得到主管部门的开工令后方可开工。11.4.2在施工过程中,应由专职的质量检测机构负责施工质量的检查与试验。11.4.3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对施工质量进行自检。实行监理制度的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或质量监督人员亦应进行抽检或旁站检验,并对施工单位的自检结果进行检查认定。当施工人员、监理工程师、监督人员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或追加试验检查。11.4.4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各种施工材料进行抽样试验,其项目与频度不应少于本规范附录E表E.0.1的规定。材料质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规定的质量指标的要求。11.4.5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检查的内容、频度、质量标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表E.0.2、表E.0.3的规定。当检查结果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应追加检测数量,查找原因,并进行处理。11.4.6沥青混合料拌和厂应对拌和均匀性、拌和温度、出厂温度及各个料仓的用量进行检查,并应取样进行马歇尔试验,检测混合料的矿料级配和沥青用量。11.4.7混合料铺筑现场应对混合料质量及施工温度进行观测,随时检查厚度、压实度和平整度,并逐个断面测定成型尺寸。11.4.8对施工厚度进行控制时,除应在摊铺及压实时量取,并测量钻孔试件厚度外,还应校验由每一天的沥青混合料总量与实际铺筑的面积计算出的平均厚度。11.4.9施工压实度的检查应以钻孔法为准。用核子密度仪检查时应通过与钻孔密度的标定关系进行换算,并应增加检测次数。当钻孔检验的各项指标持续稳定并达到质量控制要求时,经主管部门同意,钻孔频度可适当减少,增加核子密度仪检测频度,并严格控制碾压遍数。此种情况下,钻孔频度不应少于每公里钻一个孔。施工过程中钻孔的试件宜编号贴上标签枰员4妫301
员腹こ探还ぱ槭帐笔褂谩Q故刀燃氨曜济芏扔Π幢竟娣陡铰迹频姆椒ㄈ范ā?br>11.4.10施工单位的质量检测结果应按1km(公路)或100m(城市道路)为单位整理成表。当发现异常时,应停止施工,分析原因,找出影响因素,并采取措施。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复工。11.4.11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施工宜利用计算机实行动态质量管理,其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G的规定。11.4.12道路施工的关键工序或重要部位宜拍摄照片或进行录像,并作为实态记录保存。11.5交工验收阶段的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11.5.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将全线以1~3km(公路)或100~500m(城市道路)作为一个评定路段,按本规范附录E表E.0.4或表E.0.5的规定频率,随机选取测点,对沥青面层进行全线自检,计算平均值、标准差及变异系数,向主管部门提交全线检测结果、施工总结报告,以及原始记录、试验数据等质量保证资料,申请交工验收。11.5.2工程完工后应全线测定路面平整度、宽度、纵继面高程、横坡度等,并提出竣工图。11.5.3对需要钻(挖)孔取样才能检查的厚度、压实度、沥青用量、矿料级配等,经主管部门同意,可利用施工过程中测定的数据。当需实测矿料级配和沥青用量时,其试样可合用一个评定路段钻孔的混合料。11.5.4交工验收阶段检查与验收的各项质量指标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表E.0.4或表E.0.5的规定。对厚度和压实度还应按本规范附录F的方法计算每一个评定路段的平均值与代表值,并进行评定。11.5.5行人道路沥青面层的质量检查及验收与车行道相同,其质量指标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表E.0.6的规定。11.5.6大、中型桥梁水泥混凝土桥面沥青铺装的质量检查与验收,应以100m作为一个评定路段,其质量指标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表E.0.7的规定。11.5.7路缘石的质量检查及验收与车行道相同,其质量指标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表E.0.8的规定。11.5.8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接到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报告,并确认施工资料齐全后,应立即对施工质量进行交工检查与验收。检查验收应按随机抽样的方法,选择一定数量的评定路段进行实测检查,每一检查段的检查频度、试验方法及检测结果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表E.0.4或表E.0.5、表E.0.6、表E.0.7、表E.0.8的规定。当实测检查有困难时,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随机抽查一定数量施工单位的质量检测结果,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此种情况下,仍应复测部分路段的平整度,并利用施工中保存的钻孔试件对厚度及压实度进行复核。11.6工程施工总结11.6.1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应根据国家竣工文件编制的规定,提出施工总结报告及若干个专项报告,连同竣工图表,形成完整的施工资料档案,一并提交工程主管部门及有关档案管理部门。11.6.2施工总结报告应包括工程概况(包括设计及变更情况)、工程基础资料、材料、施工组织、机械及人员配备、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试验研究、工程质量评价、工程决算、工程使用服务计划等。11.6.3施工管理与质量检查报告应包括施工管理体制、质量保证体系、施工质量目标、试验段铺筑报告、施工前及施工中材料质量检查结果(测试报告)、施工中工程质量检查结果(测试报告)、工程交工后质量自检结果(测试报告)、工程质量评价以及原始记录、相册、录像等各种附件。11.6.4施工企业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施工结束通车后,应进行一定时间(宜为交工后一年)的工程使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路面使用情况观测、局部损坏的维修保养,并将服务情况报告有关部门。附录A沥青路面施工的气候分区A.0.1沥青路面施工应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气候特点进行施工组织设计、选择沥青标号及沥青混合料类型。A.0.2根据气温的不同,我国沥青路面气候分区可按表A.0.2分为寒区、温区、热区。当同一省区气候条件不同时,可按最低月平均气温确定气候分区。A.0.3对沥青路面的水稳定性、抗滑性能等与路面潮湿情况有关的技术要求,应根据工程所在地的雨量及下雨日数等确定,年降雨量大于1000mm的地区属于多雨潮湿地区,小于500mm的地区为少雨干燥地区。对年降雨量500~1000mm的地区,视年下雨日数的多少确定。附录B热拌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方法301
B.1一般规定B.1.1热拌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应包括目标配合比设计阶段、生产配合比设计阶段及生产配合比验证阶段,通过配合比设计决定沥青混合料的材料品种、矿料级配及沥青用量。B.1.2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的试验方法应遵照现行试验操作规程执行。混合料拌和必须摸拟实际生产情况,采用实验室小型沥青混合料拌和机进行。B.1.3热拌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应采用马歇尔试验设计方法,并对设计的沥青混合料进行浸水马歇尔试验及车辙试验分别检验其水稳定性和抗车辙能力。对使用钢渣的沥青混合料尚应进行钢渣活性检验。B.1.4配合比设计各阶段都应进行马歇尔试验。经配合比设计得到的沥青混合料应符合本规范表7.3.3规定的马歇尔试验设计技术标准,矿料级配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表D.0.7或表D.0.8的规定。B.2材料准备B.2.1按相关试验规程规定选取的沥青及矿料试样,应具有足够数量和代表性。按本规范第4章材料质量的技术要求试验各顶性质,当检验为不合格时,不得用于试验。B.2.2应对粗集料、细集料、填料进行筛分,得出各种矿料的筛分曲线。B.2.3应测定粗集料、细集料、填料及沥青的相对密度(25/25℃)。B.3矿料配合比计算B.3.1根据道路等级、路面类型及所处的结构层位等选择适用的沥青混合料类型,按本规范附录D表D.0.7或表D.0.8确定矿料级配范围。B.3.2由各种矿料的筛分曲线计算配合比例,合成的矿料级配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表D.0.7或表D.0.8的规定。矿料的配合比计算宜借助计算机进行。当无此条件时,也可用图解法确定。合成级配应符合下列要求:B.3.2.1应使包括0.075mm、2.36mm、4.75mm筛孔在内的较多筛孔的通过量接近设计级配范围的中限。B.3.2.2对交通量大、轴载重的道路,宜偏向级配范围的下(粗)限。对中小交通量或人行道路等宜偏向级配范围的上(细)限。B.3.2.3合成的级配曲线应接近连续或有合理的间断级配,不得有过多的犬牙交错。当经过再三调整,仍有两个以上的筛孔超出级配范围时,应对原材料进行调整或更换原材料重新设计。B.4马歇尔试验B.4.1根据本规范附录D表D.0.7或表D.0.8中所列的沥青用量范围及实践经验,估计适宜的沥青用量(或油石比)。B.4.2以估计沥青用量为中值,按0.5%间隔变化,取5个不同的沥青用量,用小型拌和机与矿料拌和,按本规范表7.3.3规定的击实次数成型马歇尔试件。按下列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试件的密度,并计算空隙率、沥青饱和度、矿料间隙率等物理指标,进行体积组成分析。B.4.2.1Ⅰ型沥青混合料试件应采用水中重法测定。B.4.2.2表面较粗但较密实的Ⅰ型或Ⅱ型沥青混合料、使用了吸收性集料的Ⅰ型沥青混合料试件应采用表干法测定。B.4.2.3吸水率大于2%的Ⅰ型或Ⅱ型沥青混合料、沥青碎石混合料等不能用表干法测定的试件应采用蜡封法测定。B.4.2.4空隙率较大的沥青碎石混合料、开级配沥青混合料试件可采用体积法测定。B.4.3进行马歇尔试验,测定马歇尔稳定度及流值等物理力学性质。选择的沥青用量范围应使密度及稳定度曲线出现峰值。B.4.4按图B.4.4的方法,以沥青用量为横坐标,以测定的各项指标为纵坐标,分别将试验结果点入图中,连成圆滑的曲线。301
B.4.5从图B.4.4中求取相应于密度最大值的沥青用量为a1,相应于稳定度最大值的沥青用量a2及相应于规定空隙率范围的中值(或要求的目标空隙率)的沥青用量a3,按式B.4.5求取三者的平均值作为最佳沥青用量的初始值OAC1。B.4.6求出各项指标均符合本规范表7.3.3沥青混合料技术标准的沥青用量范围OACmin~OACmax,按式B.4.6求取中值OAC2。B.4.7按最佳沥青用量初始值OAC1在图B.4.4中求取相应的各项指标值,当各项指标均符合本规范表7.3.3规定的马歇尔设计配合比技术标准时,由OAC1及OAC2综合决定最佳沥青用量(OAC)。当不能符合表7.3.3的规定时,应调整级配,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直至各项指标均能符合要求为止。B.4.8由OAC1及OAC2综合决定最佳沥青用量(OAC)时,宜根据实践经验和道路等级、气候条件按下列步骤进行:B.4.8.1一般可取OAC1及OAC2的中值作为最佳沥青用量(OAC)。B.4.8.2对热区道路以及车辆渠化交通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城市快速路、主干路,预计有可能造成较大车辙的情况时,可在OAC2与下限OACmin范围内决定,但不宜小于OAC2的0.5%。B.4.8.3对寒区道路以及其他等级公路与城市道路,最佳沥青用量可以在OAC2与上限值OACmax范围内决定,但不宜大于OAC2的0.3%。B.5水稳定性检验B.5.1按最佳沥青用量(OAC)制作马歇尔试件进行浸水马歇尔试验或真空饱水后的浸水马歇尔试验,当残留稳定度不符合本规范表7.3.3的规定时,应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或按本规范4.6.9条的规定采取抗剥离措施重新试验,直至符合要求为止。B.5.2当最佳沥青用量(OAC)与两个初始值OAC1、OAC2相差甚大时,宜按OAC与OAC1或OAC2分别制作试件,进行残留稳定度试验,根据试验结果对OAC作适当调整。B.6高温稳定性检验B.6.1按最佳沥青用量(OAC)制作车辙试验试件,在60℃301
条件下用车辙试验机检验其高温抗车辙能力,当动稳定度不符合本规范7.3.4条的要求时,应对矿料级配或沥青用量进行调整,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B.6.2当最佳沥青用量(OAC)与两个初始值OAC1、OAC2相差甚大时,宜按OAC与OAC1或OAC2分别制作试件,进行车辙试验,根据试验结果对OAC作适当调整。B.7钢渣活性检验B.7.1对粗集料或细集料使用钢渣的沥青混合料进行马歇尔试验时,应增加3个试件,将试件在60℃水浴中浸泡48h,然后取出冷却至室温,观察有无裂缝或鼓包,测量试件体积,其增大量不得超过1%。同时还应满足浸水马歇尔残留稳定度不小于75%的要求,达不到这些要求的钢渣不得使用。附录F沥青面层压实度计算及标准密度的确定方法F.0.4沥青混合料的标准密度以沥青拌和厂取样试验的马歇尔密度为准。沥青拌和厂必须按要求每天取样1次或上下午各1次进行马歇尔试验,测定试件的密度,以实测的马歇尔试验密度(试件数不少于4~6个)的平均值作为该批混合料摊铺路段压实度计算的标准密度使用。F.0.5对沥青碎石及粗粒式沥青混凝土混合料可以试验段钻孔试件的平均密度为标准密度,且密度的测定方法应与试验段钻孔试件的测定方法相同。此种情况下,试验段的铺筑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与施工单位一起参加,在温度及采用的压路机合理的情况下,反复碾压至无轮迹,用核子密度仪定点检查密度不再变化为止。然后取不少于15个的钻孔试件的平均密度为压实度计算的标准密度。附录G施工质量动态管理的方法301
G.0.1施工单位应以试验检测质量指标的变异系数(或标准差)作为施工水平的主要评价指标。任一施工单位都应总结施工经验,按本规范第11章的要求建立各项施工质量指标变异系数的允许界限值,作为企业管理的目标。施工单位的施工目标,应不低于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要求。G.0.2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宜利用计算机建立工程质量数据库,随时将检测结果输入数据库,同时分阶段(一定日期或距离)计算出平均值X—(期望值)、极差R、标准差S及变异系数Cv,汇总整理。记录的内容应包括取样地点、试验员、试验项目、试验方法、试验结果及合格与否的评定等。G.0.3施工质量控制宜采取平均值和极差管理图(X——R图,如图G.0.3-1)的方法,将试验结果逐次绘制管理图,同时随着施工的进展,绘制施工质量直方图或正态分布曲线(图G.0.3-2)。管理图可供各有关人员随时检查。当发现标准差及变异系数有增大时,应分析原因,研究对策。G.0.4在X——R管理图中应以平均值X—作为中心线CL,并标出质控上限UCL和质控下限LCL,表示允许的施工正常波动范围。当有超出质控上、下限范围时,应视为施工异常或试验数据异常。中心线、质控上限、质控下限按式G.0.4-1~G.0.4-6计算。G.0.5在X-—R管理图和直方图中可标出本规范附录E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允许差范围。当有超出此范围,即施工不合格时,应予处理。G.0.6在X-—R管理图和直方图中可标出企业管理的目标的允许范围。当有超出此范围,即施工水平下降时,应研究对策。G.0.7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宜汇总全部数据,计算出平均值、标准差及变异系数,绘制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方图或正态分布曲线,作为下一个工程的企业管理目标。附录G施工质量动态管理的方法G.0.1施工单位应以试验检测质量指标的变异系数(或标准差)作为施工水平的主要评价指标。任一施工单位都应总结施工经验,按本规范第11章的要求建立各项施工质量指标变异系数的允许界限值,作为企业管理的目标。施工单位的施工目标,应不低于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要求。G.0.2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宜利用计算机建立工程质量数据库,随时将检测结果输入数据库,同时分阶段(一定日期或距离)计算出平均值X—(期望值)、极差R、标准差S及变异系数Cv,汇总整理。记录的内容应包括取样地点、试验员、试验项目、试验方法、试验结果及合格与否的评定等。G.0.3施工质量控制宜采取平均值和极差管理图(X——R图,如图G.0.3-1)的方法,将试验结果逐次绘制管理图,同时随着施工的进展,绘制施工质量直方图或正态分布曲线(图G.0.3-2)。管理图可供各有关人员随时检查。当发现标准差及变异系数有增大时,应分析原因,研究对策。G.0.4在X——R管理图中应以平均值X—作为中心线CL,并标出质控上限UCL和质控下限LCL,表示允许的施工正常波动范围。当有超出质控上、下限范围时,应视为施工异常或试验数据异常。中心线、质控上限、质控下限按式G.0.4-1~G.0.4-6计算。301
G.0.5在X-—R管理图和直方图中可标出本规范附录E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允许差范围。当有超出此范围,即施工不合格时,应予处理。G.0.6在X-—R管理图和直方图中可标出企业管理的目标的允许范围。当有超出此范围,即施工水平下降时,应研究对策。G.0.7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宜汇总全部数据,计算出平均值、标准差及变异系数,绘制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方图或正态分布曲线,作为下一个工程的企业管理目标。附录H本规范用词说明H.0.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H.0.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JTG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TG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QualityInspectionandEvaluationStandardsforHighwayEngineeringSection1CivilEngineering301
2004-09-04发布301
2005-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QualityInspectionandEvaluationStandardsforHighwayEngineeringSection1CivilEngineeringJTGF80/1—2004301
主编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实施日期:2005年01月1日301
人民交通出版社2004年.北京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1册,土建工程/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主编.—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4.11ISBN7—114—05327—4Ⅰ公…Ⅱ.交…Ⅲ.道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中国②筑路-质量检验-标准-中国Ⅳ.U415.12-65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04)第109581号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F80/1—2004中交公路科学研究所主编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100013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外馆斜街3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北京鑫正大印刷有限公司印刷开本:880x12301/16印张:14.75字数:220千2004年11月第1版2005年1月第1版第2次印刷印数:50000—80000册定价:46.00元ISBN7—114—05327—4301
关于发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公告第25号现发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F80/1—2004)与《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机电工程)(JTGF80/2—2004),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032--94)与《公路改性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036—98)同时废止。《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由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主编,标准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部,日常的具体解释和管理工作由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负责。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积累材料,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邮编100088),以便修订时参考。特此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二○○四年九月四日301
1 总则 1.0.1 目的为了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公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评定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四级及四级以上公路新建、改建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其环保、机电工程部分按相应具体规定执行。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质量检测机构和质量监督部门对公路工程质量的管理、监控和检验评定。 1.0.3 与相关规范关系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以本标准为准。质量标准与其他规范不一致时,宜以颁布年份最新者为准。在公路施工、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交通部颁布的相关规范的规定。 1.0.4 特殊工程301
对特大桥梁、特长隧道、特殊地区,或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的工程,在本标准中缺乏适宜的技术规定时,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可参照相关标准或按照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并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 2 术语 2.0.1 检验inspection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2.0.2 评定evaluation依据检验结果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并确定其等级的活动。 2.0.3 关键项目dominantitem分项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实测项目。 2.0.4 一般项目 generalitem分项工程中除关键项目以外的实测项目。 2.0.5 外观(质量) qualityofappearance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2.0.6 权值 weightnumber 对工程项目或检测指标根据其重要程度所赋予的数值。 301
3 工程质量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根据建设任务、施工管理和质量检验评定的需要,应在施工准备阶段按本标准附录A将建设项目,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按相同的工程项目划分进行工程质量的监控和管理。1 单位工程 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2 分部工程 在单位工程中,应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3 分项工程在分部工程中,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 3.1.2 工程质量检验评分以分项工程为单元,采用100分制进行。在分项工程评分的基础上,逐级计算各相应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评分值。 3.1.3 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逐级评定。 3.1.4 施工单位应对各分项工程按本标准所列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和外观鉴定进行自检,按附录J中“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及相关施工技术规范提交真实、完整的自检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我评定。301
工程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独立抽检,对施工单位检评资料进行签认,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建设单位根据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工程监理单位所做的工程质量评分及等级进行审定。质量监督部门、质量检测机构可依据本标准对公路工程质量进行检测评定。 3.2 工程质量评分 3.2.1 分项工程质量评分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四个部分。只有在其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符合基本要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缺陷和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时,才能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 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实测项目为关键项目(在文中以“△”标识),其合格率不得低于90%(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交通工程安全设施及桥梁金属构件不低于95%,机电工程为100%),且检测值不得超过规定极值,否则必须进行返工处理。 实测项目的规定极值是指任一单个检测值都不能突破的极限值,不符合要求时该实测项目为不合格。 采用附录B至附录I所列方法进行评定的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时则该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 分项工程的评分值满分为100分,按实测项目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存在外观缺陷或资料不全时,须予减分。 Σ[检查项目得分×权值]分项工程得分=---------------------------- Σ检查项目权值分项工程评分值=分项工程得分—外观缺陷减分—资料不全减分301
(1)基本要求检查 分项工程所列基本要求,对施工质量优劣具有关键作用,应按基本要求对工程进行认真检查。经检查不符合基本要求规定时,不得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2)实测项目计分对规定检查项目采用现场抽样方法,按照规定频率和下列计分方法对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进行检测计分。 检查项目除按数理统计方法评定的项目以外,均应按单点(组)测定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评定,并按合格率计分。 检查合格的点(组)数检查项目合格率(%)=-------------------------------------------- 该检查项目的全问检查点(组)数检查项目得分=检查项目合格率×100 3)外观缺陷减分 对工程外表状况应逐项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外观缺陷,应进行减分。对于较严重的外观缺陷,施工单位须采取措施进行整修处理。 4)资料不全减分分项工程的施工资料和图表残缺,缺乏最基本的数据,或有伪造涂改者,不予检验和评定。资料不全者应予减分,减分幅度可按本标准3.3.4条所列各款逐款检查,视资料不全情况,每款减1~3分。 3.2.2 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分附录A所列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区分为一般工程和主要(主体)工程,分别给以1和2的权值。进行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评分时,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法确定相应的评分值。 Σ[分项(分部)工程评分值×相应权值]分部(单位)工程评分值值=---------------------------------------------- Σ分项(分部)工程权值301
3.2.3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合同段和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值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计算。 3.2.4 质量保证资料 施工单位应有完整的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数据、分项工程自查数据等质量保证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负责提交齐全、真实和系统的施工资料和图表。工程监理单位负责提交齐全、真实和系统的监理资料。质量保证资料应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所用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质量检验结果: 2)材料配比、拌和加工控制检验和试验数据; 3)地基处理、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大桥、隧道施工监控资料; 4)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记录和质量检验汇总图表; 5)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分析;6)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事故,经处理补救后,达到设计要求的认可证明文件等。 3.3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3.3.1 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3.3.2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301
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3.3.3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3.3.4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质量等级评定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4 路基土石方工程 4.1 一般规定 4.1.1 土方路基和石方路基的实测项目技术指标的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按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其他公路(指二级及以下公路)两档设定,其中土方路基压实度按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四级公路三档设定。 4.1.2 本章规定的实测项目的检查频率,如果检查路段以延米计时,则为双车道公路每一检查段内的最低检查频率:多车道公路必须按车道数与双车道之比,相应增加检查数量。 4.1.3 路基压实度须分层检测,并符合附录B规定。路基其他检查项目均在路基项面进行检查测定。301
4.1.4 路肩工程可作为路面工程的一个分项工程进行检查评定。 4.1.5 服务区停车场、收费广场的土方工程压实标准可按土方路基要求进行监控。 4.2 土方路基 4.2.1 基本要求1)在路基用地和取土坑范围内,应清除地表植被、杂物、积水、淤泥和表土,处理坑塘,并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压实。2)路基填料应符合规范和设计的规定,经认真调查、试验后合理选用。3)填方路基须分层填筑压实,每层表面平整,路拱合适,排水良好。4)施工临时排水系统应与设计排水系统结合,避免冲刷边坡,勿使路基附近积水。5)在设定取土区内合理取土,不得滥开滥挖。完工后应按要求对取土坑和弃土场进行修整,保持合理的几何外形。 4.2.2 实测项目见表4.2.2。表4.2.2 土方路基实测项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其他公路二级公路三、四级公路1△压实度(%)零填及挖方(m)0~0.30——94按附录B检查。密度法:每200m每压实层测4处30~0.80≥96≥95—填方(m)0~0.80≥96≥95≥940.80~1.50≥94≥94≥93>1.50≥93≥92≥90301
2△弯沉(0.01mm)不大于设计要求值按附录I检查33纵断高程(mm)+10,-15+10,-20水准仪:每200m测4断面24中线偏位(mm)50100经纬仪:每200m测4点,弯道加HY、YH两点25宽度(mm)不小于设计米尺:每200m测4处26平整度(mm)15203m直尺:每200m测2处×10尺27横坡(%)±0.3±0.5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18边坡不陡于设计值尺量:每200m测4处1注:①表列压实度以重型击实试验法为准,评定路段内的压实度平均值下置信界限不得小于规定标准,单个测定值不得小于极值(表列规定值减5个百分点)。小于表列规定值2个百分点的测点,按其数量占总检查点的百分率计算减分值。 ②采用核子仪检验压实度时应进行标定试验,确认其可靠性。 ③特殊干旱、特殊潮湿地区或过湿土路基,可按交通部颁发的路基设计、施工规范所规定的压实度标准进行评定。④三级公路修筑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路面时,其路基压实度应采用二级公路标准。 4.2.3 外观鉴定1)路基表面平整,边线直顺,曲线圆滑。不符合要求时,单向累计长度每50m减1~2分。2)路基边坡坡面平顺,稳定,不得亏坡,曲线圆滑。不符合要求时,单向累计长度每5Om减1~2分。3)取土坑、弃土堆、护坡道飞碎落台的位置适当,外形整齐、美观,防止水土流失。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301
4.3 石方路基 4.3.1 基本要求1)石方路堑的开挖宜采用光面爆破法。爆破后应及时清理险石、松石,确保边坡安全、稳定。2)修筑填石路堤时应进行地表清理,逐层水平填筑石块,摆放平稳,码砌边部。填筑层厚度及石块尺寸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规定,填石空隙用石碴、石屑嵌压稳定。上、下路床填料和石料最大尺寸应符合规范规定。采用振动压路机分层碾压,压至填筑层顶面石块稳定,18t以上压路机振压两遍无明显标高差异。3)路基表面应整修平整。 4.3.2 实测项目见表4.3.2。表4.3.2 石方路基实测项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其他公路1压实层厚和碾压遍数符合要求查施工记录32纵断高程(mm)+10,-20+10,-30水准仪:每200m测4断面23中线偏位(mm)50100经纬仪:每200m测4点,弯道加HY、YH两点24宽度(mm)不小于设计米尺:每200m测4处25平整度(mm)20303m直尺:每200m测2处×10尺26横坡(%)±0.3±0.5水准仪:每200m测4断面17边坡坡度不陡于设计值每200m抽查4处1平顺度符合设计要求注:土石混填路基压实度或固体体积率可根据实际可能进行检验,其他检测项目与石方路基相同。301
4.3.3 外观鉴定1)上边坡不得有松石。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2)路基边线直顺,曲线圆滑。不符合要求时,单向累计长度每50m减重1~2分。 4.4 软土地基处治 4.4.1 基本要求1)换填地基的填筑压实要求同4.2土方路基。2)砂垫层:砂的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适当洒水,分层压实;砂垫层宽度应宽出路基边脚0.5~1.Om,两侧端以片石护砌;砂垫层厚度及其上铺设的反滤层应符合设计要求。3)反压护道:填筑材料、护道高度、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压实度不低于90%。4)袋装砂井、塑料排水板:砂的规格、质量、砂袋织物质量和塑料排水板质量必;砂袋和塑料排水板下沉时不得出现扭结、断裂等现象;井(板)底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顶端必须按规范要求伸入砂垫层。5)碎石桩:碎石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应严格按试桩结果控制电流和振冲器的留振时间;分批加入碎石,注意振密挤实效果,防止发生“断桩”或“颈缩桩”。6)砂桩:砂料应符合规定要求;砂的含水量应根据成桩方法合理确定;应确保桩体连续、密实。7)粉喷桩:水泥应符合设计要求;根据成桩试验确定的技术参数进行施工;严格控制喷粉时间、停粉时间和水泥喷入量,不得中断喷粉,确保粉喷桩长度;桩身上部范围内必须进行二次搅拌,确保桩身质量;发现喷粉量不足时,应整桩复打;喷粉中断时,复打重叠孔段应大于1m。301
8)软土地基上的路堤,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沉降观测和稳定性观测,并根据观测结果对路堤填筑速率和预压期等做出必要调整。 4.4.2 实测项目 见表4.4.2-1至4.4.2-4。表4.4.2-1 砂垫层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砂垫层厚度不小于设计每200m检查4处32砂垫层宽度不小于设计每200m检查4处13反滤层设置符合设计要求每200m检查4处14压实度(%)90每200m检查4处2 表4.4.2-2 袋装砂井、塑料排水板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井(板)间距(mm)±150抽查2%22井(板)长度不小于设计查施工记录33竖直度(%)1.5查施工记录24砂井直径(mm)+10,0挖验2%15灌砂量(%)-5查施工记录2 表4.4.2-3 碎石桩(砂桩)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桩距(mm)±150抽查2%12桩径(mm)不小于设计抽查2%23桩长(m)不小于设计查施工记录34竖直度(%)1.5查施工记录25灌石(砂)量不小于设计查施工记录2 表4.4.2-4 粉喷桩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桩距(mm)±100抽查2%12桩径(mm)不小于设计抽查2%2301
3桩长(m)不小于设计查施工记录34竖直度(%)1.5查记工记录15单桩喷粉量符合设计要求查施工记录36强度(kPa)不小于设计抽查5%3 4.4.3 外观鉴定砂垫层表面坑洼不平时,每处减1~2分。 4.5 土工合成材料处治层 4.5.1 基本要求1)土工合成材料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无老化,外观无破损,无污染。2)土工合成材料应紧贴下承层,按设计和施工要求铺设、张拉、固定。3)土工合成材料的接缝搭接、粘接强度和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上、下层土工合成材料搭接缝应交替错开。 4.5.2 实测项目 见表4.5.2-1至表4.5.2-4。表4.5.2-1 加筋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下承层平整度、拱度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每200m检查4处12搭接宽度(mm)+50,0抽查2%23搭接缝错开距离(mm)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抽查2%24锚固长度(mm)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抽查2%3 表4.5.2-2 隔离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下承层平整度、拱度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每200m检查4处1301
2搭接宽度(mm)+50,0抽查2%23搭接缝错开距离(mm)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抽查2%24搭接处透水点不多于1个点每缝3表4.5.2-3 过滤排水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下承层平整度、拱度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每200m检查4处12搭接宽度(mm)+50,0抽查2%33搭接缝错开距离(mm)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抽查2%3 表4.5.2-4 防裂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下承层平整度、拱度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每200m检查4处12搭接宽度(mm)≥50(横向)≥150(纵向)抽查2%33粘结力(N)≥20抽查2%3 4.5.3 外观鉴定1)土工合成材料重叠、皱折不平顺,每处减1~2分。2)土工合成材料固定处松动,每处减直~2分。 5 排水工程 5.1 一般规定 5.1.1 排水工程应按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的要求施工,依照实际地形,选择合适的位置,将地面水和地下水排出路基以外。 5.1.2 本章5.5和5.6节包括边沟、截水沟、排水沟等。 301
5.1.3 跌水、急流槽、水簸箕等其他排水工程可按照本章5.6节的标准进行评定。 5.1.4 路面拦水带纳入路缘石分项工程,排水基层可按照第7章的标准进行评定。 5.1.5 沟槽回填土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的规定。5.1.6 排水泵站明开挖基础可按照第8章的标准进行评定。 5.1.7 钢筋混凝土构件包含钢筋加工及安装分项工程,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包括预应力钢筋的加工和张拉分项工程。 5.2 管节预制 5.2.1 基本要求1)所用的水泥、砂飞石、水、外加剂和掺合料的质量规格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2)混凝土应符合耐久性(抗冻、抗渗、抗侵蚀)等设计要求。3)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5.2.2 实测项目见表5.2.2。表5.2.2 管节预制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内径(mm)不小于设计尺量:2个断面23壁厚(mm)-3尺量:2个断面24顺直度矢度不大于0.2%1301
管节长沿管节拉线量,取最大矢高5长度(mm)-5,0尺量1 5.2.3 外观鉴定1)蜂窝麻面面积不得超过该面面积的1%。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1%减3分;深度超过1cm的必须处理。2)混凝土表面平整。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 5.3 管道基础及管节安装 5.3.1 基本要求1)管材必须逐节检查,不得有裂缝、破损。2)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5MPa以上时,方可进行管节铺设。3)管节铺设应平顺、稳固,管底坡度不得出现反坡,管节接头处流水面高差不得大于5mm。管内不得有泥土、砖石、砂浆等杂物。4)管道内的管口缝,当管径大于750mm时,应在管内作整圈勾缝。5)管口内缝砂浆平整密实,不得有裂缝、空鼓现象。6)抹带前,管口必须洗刷干净,管口表面应平整密实,无裂缝现象.抹带后应及时覆盖养生。7)设计中要求防渗漏的排水管须作渗漏试验,渗漏量应符合要求。 5.3.2 实测项目 见表5.3.2。表5.3.2 管道基础及管节安装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F检查3301
混凝土抗压强度或砂浆强度(MPa)2管轴线偏位(mm)15经纬仪或拉线:每两井间测3处23管内底高程(mm)土10水准仪:每两井间测2处24基础厚度(mm)不小于设计尺量:每两井间测3处15管座肩宽(mm)+10,-5尺量、挂边线:每两井间测2处1肩高(mm)±106抹带宽度不小于设计尺量:按10%抽查2厚度不小于设计 5.3.3 外观鉴定1)管道基础混凝土表面平整密实,侧面蜂窝不得超过该表面积的1%,深度不超过lOmm。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2)管节铺设直顺,管口缝带圈平整密实,无开裂脱皮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3)抹带接口表面应密实光洁,不得有间断和裂缝、空鼓。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5.4 检查(雨水)并砌筑 5.4.1 基本要求1)井基混凝土强度达到5MPa时,方可砌筑井体。2)砌筑砂浆配合比准确,井壁砂浆饱满,灰缝平整。圆形检查井内壁应圆顾,抹面密实光洁,踏步安装牢固。3)井框、井盖安装必须平稳,井口周围不得有积水。 5.4.2 实测项目 见表5.4.2。301
表5.4.2 检查(雨水)井砌筑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砂浆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F检查32轴线偏位(mm)50经纬仪:每个检查井检查13圆井直径或方井长、宽(mm)土20尺量:每个检查井检查14井底高程(mm)土15水准仪:每个检查井检查15井盖与相邻路面高差(mm)雨水井0,-4水准仪、水平尺:每个检查井检查2检查井0,+4 5.4.3 外观鉴定1)井内砂浆抹面无裂缝。不符合要求时,减l~2分。2)井内平整圆滑,收分均匀。不符合要求时,减l~2分。 5.5 土 沟 5.5.1 基本要求1)土沟边坡必须平整、坚实、稳定,严禁贴坡。2)沟底应平顺整齐,不得有松散土和其他杂物,排水畅通。 5.5.2 实测项目 见表5.5.2。表5.5.2 土沟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沟底高程(mm)0,-30水准仪:每200m测4处22断面尺寸(mm)不小于设计尺量:每200m测2处23边坡坡度不陡于设计尺量:每200m测2处14边棱直顺度(mm) 尺量:20m拉线,每200m测2处1301
5.5.3 外观鉴定沟底无明显凹凸不平和阻水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5.6 浆砌排水沟 5.6.1 基本要求1)砌体砂浆配合比准确,砌缝内砂浆均匀饱满,勾缝密实。2)浆砌片(块)石、混凝土预制块的质量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3)基础中缩缝应与墙身缩缝对齐。4)砌体抹面应平整、压光、直顺,不得有裂缝、空鼓现象。 5.6.2 实测项目 见表5.6.2。表5.6.2 浆砌排水沟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砂浆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F检查32轴线偏位(mm)50经纬仪或尺量:每200m测5处13沟底高程(mm)+15水准仪:每200m5点24墙面直顺度(mm)或坡度30或不陡于设计20m拉线、坡度尺:每200m测2处15断面尺寸(mm)±30尺量:每200m测2处26铺砌厚度(mm)不小于设计尺量:每200m测2处17基础垫层宽、厚(mm)不小于设计尺量:每200m测2处1 5.6.3 外观鉴定301
1)砌体内侧及沟底应平顺。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2)沟底不得有杂物。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 5.7 盲 沟 5.7.1 基本要求1)盲沟的设置及材料规格、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2)反滤层应用筛选过的中砂、粗砂、砾石等渗水性材料分层填筑。3)排水层应采用石质坚硬的较大粒料填筑,以保证排水孔隙度。 5.7.2 实测项目 见表5.7.2。表5.7.2 盲沟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沟底高程(mm)土15水准仪:每10~20m测l处12断面尺寸(mm)不小于设计尺量:每20m测1处1 5.7.3 外观鉴定1)反滤层应层次分明。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2)进出水口应排水通畅。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 5.8 排水泵站 5.8.1 基本要求1)地基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不应扰动基底土壤。301
2)井壁混凝土应密实,混凝土强度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进行下沉。3)沉井下沉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正位,发现偏位及倾斜时须及时纠正。4)沉井封底应密实不漏水。5)水泵、管及管件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 5.8.2 实测项目 见表5.8.2。表5.8.2 排水泵站(沉井)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轴线平面偏位(mm)1%井深经纬仪、纵、横向各2处13垂直度(mm)1%井深用垂线检查:纵、横向各1处24底板高程(mm)士50水准仪测4处1 5.8.3 外观鉴定 泵站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平整。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 6 挡土墙、防护及其它砌筑工程 6.1 一般规定 6.1.1 对砌体挡土墙,当平均墙高小于6m或墙身面积小于1200m2时,每处可作为分项工程进行评定:当平均墙高达到或超过6m且墙身面积不小于1200m2时,为大型挡土墙,每处应作为分部工程进行评定。 301
6.1.2 悬臂式和扶臂式挡土墙,桩板式、锚杆、锚碇板和加筋土挡土墙应作为分部工程进行评定。 6.1.3 丁坝、护岸可参照挡土墙的标准进行评定。 6.1.4 本章第6.10节可用于本标准第8章及本章未列出名称的其它砌石构造物的评定。 6.1.5 钢筋混凝土结构或构件,均应包含钢筋加工及安装分项工程,其评定见本标准第8.3节。 6.2 砌体挡土墙 6.2.1 基本要求1)石料或混凝土预制块的强度、规格和质量应符合有关规范和设计要求。2)砂浆所用的水泥、砂、水的质量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3)地基承载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基础埋置深度应满足施工规范要求。4)砌筑应分层错缝。浆砌时坐浆挤紧,嵌填饱满密实,不得有空洞;干砌时不得松动、叠砌和浮塞。5)沉降缝、泄水孔、反滤层的设置位置、质量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2.2 实测项目见表6.2.2-1及6.2.2-2。表6.2.2-1 砌体挡土墙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砂浆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F检查3301
2平面位置(mm)50经纬仪:每20m检查墙顶外边线3点13顶面高程(mm)±20水准仪:每20m检查1点14竖直度或坡度(%)0.5吊垂线:每20m检查2点15△断面尺寸(mm)不小于设计尺量:每20m量2个断面36底面高程(mm)±50水准仪:每20m检查1点17表面平整度(mm)块石202m直尺:每20m检查3处,每处检查竖直和墙长两个方向1片石30混凝土块、料石10 表6.2.2-2 干砌挡土墙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平面位置(mm)50经纬仪:每20m检查3点22顶面高程(mm)±30水准仪;每20m测3点23竖盲度或垃摩(%)0.5尺量:每20m吊垂线检查3点14△断面尺寸(mm)不小于设计尺量:每20m检查2处25底面高程(mm)±50水准仪:每20m测1点26表面平整度(mm)502m直尺:每20m检查3处,每处检查竖直和墙长两个方向1 6.2.3 外观鉴定1)砌体表面平整,砌缝完好、无开裂现象,勾缝平顺,无脱落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2)泄水孔坡度向外,无堵塞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必须进行处理,并减1~3分。3)沉降缝整齐垂直,上下贯通。不符合要求时必须进行处理,并减1~3分。 6.3 悬臂式和扶臂式挡土墙 301
6.3.1 基本要求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石、砂、水和外掺剂的规格和质量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2)地基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3)不得有露筋和空洞现象。4)沉降缝、泄水孔的设置位置、质量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3.2 实测项目 见表6.3.2。表6.3.2 悬臂式和扶臂式挡土墙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平面位置(mm)30经纬仪:每20m检查3点13顶面高程(mm)±20水准仪;每20m检查1点14竖直度或坡度(%)0.3吊垂线:每20m检查2点15△断面尺寸(mm)不小于设计尺量:每20m检查2个断面,抽查扶臂2个26底面高程(mm)±30水准仪:每20m检查1点17表面平整度(mm)52m直尺:每20m检查2处1 6.3.3 外观鉴定1)混凝土施工缝平顺。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2)蜂窝、麻面面积不得超过该面面积的0.5%,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5%减3分;深度超过1cm的必须处理。301
3)混凝土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缝,减1~3分。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时超过O.15mm必须处理。4)泄水孔坡度向外,无堵塞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必须进行处理,并减1~3分。5)沉降缝整齐垂直,上下贯通。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处理,并减1~3分。 6.4 锚杆、锚碇板和加筋土挡土墙 6.4.1 基本要求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和外掺剂的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2)地基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3)锚杆、拉杆或筋带的强度、质量和规格,必须满足设计和有关规范的要求,根数不得少于设计数量。4)筋带须理顺,放平拉直,筋带与面板、筋带与筋带连接牢固。5)混凝土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6.4.2 实测项目 基础和肋柱预制分别按本标准第8.5、8.12节有关规定检查。其它实测项目见表6.4.2-l至6.4.2-5。表6.4.2-1筋带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筋带长度或直径不小于设计尺量:每20m检查5根(束)22筋带与面板连接符合设计目测:每20m检查5处23筋带与筋带连接符合设计目测:每20m检查5处14筋带铺设符合设计目测:每20m检查5处1 301
表6.4.2-2 锚杆、拉杆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锚杆、拉杆长度符合设计要求尺量:每20m检查5根22锚杆、拉杆间距(mm)±20尺量:每20m检查5根13锚杆、拉杆与面板连接符合设计要求目测:每20m检查5处24锚杆,拉杆防护符合设计要求目测:每20m检查10处25△锚杆抗拔力抗拔力平均值≥设计值,最小抗拔力≥0.9设计值拔力试验:锚杆数1%,且不少于3根3 表6.4.2-3 面板预制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边长(mm)±5或0.5%边长尺量:长宽各量1次,每批抽查10%23两对角线差(mm)10或0.7%最大对角线长尺量:每批抽查10%14△厚度(mm)+5,-3尺量:检查2处,每批抽查10%25表面平整度(mm)4或0.3%边长2m直尺:长、宽方向各测1次,每批抽查10%16预埋件位置(mm)5尺量:检查每件,每批抽查10%1 表6.4.2-4 面板安婪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每层面板顶高程(mm)±10水准仪:每20m抽查3组板12轴线偏位(mm)10挂线、尺量:每20m量3处23面板竖直度或坡度+0,-0.5%吊垂线或坡度板:每20m量3点14相邻面板错台(mm)51301
尺量:每20m面板交界处检查3处注:面板安装以同层相邻两板为一组。 表6.4.2-5 锚杆、锚碇板和加筋土档土墙总体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墙顶和肋柱平面位置(mm)路堤式+50,-lOO经纬仪:每20m检查3处2路肩式±502墙顶和柱项高程(mm)路堤式±50水准仪:每20m测3点2路肩式±303肋柱间距±15尺量:每柱间14墙面倾斜度(mm)+0.5%H且不大于+50,-1%H且不小于-100吊垂线或坡度板:每20m测2处25面板缝宽(mm)10尺量:每20m至少检查5条16墙面平整度(mm)152m直尺:每20m测3处1注:①平面位置和倾斜度“+”指向外,“-”指向内。 ②H为墙高。 6.4.3 外观鉴定1)预制面板表面平整光洁,线条顺直美观,不得有破损翘曲、掉角啃边等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2)蜂窝、麻面面积不得超过该面面积的0.5%;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5%减2分;深度超过1cm的必须处理。3)混凝土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缝减1~3分。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时超过0.15mm必须进行处理。4)墙面直顺,线形顺适,板缝均匀,伸缩缝贯通垂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5)露在面板外的锚头应封闭密实、牢固,整齐美观。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301
6.5 桩板式挡土墙 桩按本标准第8.5.4条相关规定评,面板预制及总体按本标准第6.4节相关规定评定。 6.6 墙背填土 6.6.1 基本要求1)墙背填土应采用透水性材料或设计规定的填料,严禁采用膨胀土、高液限粘土、腐植土、盐渍土、淤泥、白垩土、硅藻土和冻土块。填料中不应含有机物、冰块、草皮、树根等杂物或生活垃圾。2)墙背填土必须和挖方路基、填方路基有效搭接,纵向接缝必须设台阶。3)必须分层填筑压实,每层表面平整,路拱合适。4)墙身强度达到设计强度75%以上时方可开始填土。 6.6.2 实测项目 除距面板1m范围以内压实度实测项目见表6.6.2外,其它部分填土和其它类型挡土墙填土的压实度要求均与路基相同。表6.6.2 锚杆、锚碇板和加筋土挡土墙墙背填土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距面板lm范围以内压实度(%)90按附录B检查,每100m每压实层测1处,并不得少于1处1 6.6.3 外观鉴定1)填土表面应平整,边线直顺。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301
2)边坡坡面平顾稳定,不得亏坡,曲线圆滑。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6.7 抗滑桩 6.7.1 基本要求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和外掺剂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2)施工中应核对滑动面位置,如图纸与实际位置有出入,应变更抗滑桩的深度。3)做好桩区地面截、捧水及防渗,孔口地面上应加筑适当高度的围埂。 6.7.2 实测项目 见表6.7.2。表6.7.2 抗滑桩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N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桩长(m)不小于设计测绳量:每桩测量23△孔径或断面尺寸(mm)不小于设计探孔器:每桩测量24桩位(mm)100经纬仪:每桩测量桩检查15竖直度(mm)钻孔桩1%桩长,且不大于500测壁仪或吊垂线:每桩检查1挖孔桩0.5%桩长,且不大于200吊垂线:每桩检查6钢筋骨架底面高程(mm)±50水准仪:测每桩骨架顶面高程后反算1 6.7.3 外观鉴定 无破损检测桩的质量有缺陷,但经设计单位确认仍可用时,应减3分。 301
6.8 挖方边坡锚喷防护 6.8.1 基本要求1)锚杆,钢筋和土工格栅的强度、数量,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的要求。2)混凝土及砂浆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和外掺剂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3)边坡坡度、坡面应符合设计要求。岩面应无风化、无浮石,喷射前必须用水冲洗。4)钢筋应清除污锈,钢筋网与锚杆或其它锚固装置连接牢固,喷射时钢筋不得晃动。5)锚杆插入锚孔深度不得小于设计长度的95%,孔内砂浆应密实、饱满。6)喷射前应做好排水设施,对个别漏水空洞的缝隙应采用堵水措施,确保支护质量。7)钢筋、土工格栅或锚杆不得外露,混凝土不得开裂脱落。8)有关预应力锚索的基本要求见本标准第8.3.2条1,锚索非锚固段套管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8.2 实测项目 见表6.8.2。表6.8.2 锚喷防护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E检查32△砂浆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F检查33锚孔深度(mm)不小于设计尺量:抽查10%14锚杆(索)间距(mm)±100尺量;抽查10%15△锚杆拔力(KN)拔力平均值≥设计值,最小拔力≥0.9设计值拔力试验;锚杆数1%,且不少于3根36喷层厚度(mm)2301
平均厚≥设计厚,60%检查点的厚度≥设计厚,最小厚度≥0.5设计厚,且不小于设计规定尺量(凿孔)或雷达断面仪;每10m检查1个断面每3m检查1点7△锚索张拉应力(MPa)符合设计要求油压表:每索由读数反算38张拉伸长率(%)±6或设计要求尺量:每索29断丝、滑丝数每束1根,且每断面不超过钢线总数的1%目测:逐根(束)检查2注:实际工程中未涉及的项目不参与评定。 6.8.3 外观鉴定 混凝土表面密实,不得有突变;与原表面结合紧密,不应起鼓。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6.9 锥、护坡 6.9.1 基本要求1)石料质量、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砂浆所用的水泥、砂、水的质量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2)锥、护坡基础埋置深度及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3)砌体应咬扣紧密,嵌缝饱满密实。4)锥、护坡填土密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对坡面刷坡整平后方可铺砌。 6.9.2 实测项目 见表6.9.2。表6.9.2 锥、护坡实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砂浆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F检查32顶面高程(mm)±501301
水准仪:每50m检查3点,不足50m时至少2点3表面平整度(mm)302m直尺:锥坡检查3处,护坡每50m检查3处14坡度不陡于设计坡度尺量:每50m量3处15△厚度(mm)不小于设计尺量:每100m检查3处26底面高程(mm)±50水准仪;每50m检查3点1 6.9.3 外观鉴定1)表面平整,无垂直通缝。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2)勾缝平顺,无脱落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6.10 砌石工程 6.10.1 基本要求1)石料质量、规格及砂浆所用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2)砌块应错缝砌筑、相互咬紧;浆砌时砌块应坐浆挤紧,嵌缝后砂浆饱满,无空洞现象;干砌时不松动、无叠砌和浮塞。 6.10.2 实测项目 见表6.10.2-1及表6.10.2-2。表6.10.2-1 浆砌砌体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砂浆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F检查32顶面高程(mm)料、块石±15水准仪:每20m检查3点1片石±203竖直度或坡度料、块石0.3%吊垂线:每20m检查3点2片石0.5%4△断面尺寸(mm)料石±20尺量:每20m检查2处2块石±30301
片石±505表面平料石102m直尺:每20m检查5处2块石20片石30 表6.10.2-2干砌片石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顶面高程(mm)±30水准仪;每20m测3点12外形尺寸(mm)±100尺量:每20m或自然段,长宽各3处33△厚度(mm)±50尺量:每20m检查3处34表面平整度(mm)502m直尺:每20m检查5处2 6.10.3 外观鉴定1)砌体边缘直顺,外露表面平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2)勾缝平顺,缝宽均匀,无脱落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6.11 导流工程 6.11.1 基本要求1)所用材料的规格和质量应符合有关规定。2)导流堤(坝)的基础埋置深度及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6.11.2 实测项目见表6.11.2。表6.11.2 导流工程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砂浆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F检查3301
2平面位置(mm)30经纬仪;按设计图控制坐标检查23长度(mm)不小于设计长度-100尺量:每个检查14△断面尺寸(mm)不小于设计尺量:检查5处25高程(mm)基底不大于设计水准仪:检查5点2顶面±30 6.11.3 外观鉴定表面规整,线条直顺,曲线圆滑。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6.12 石笼防护 6.12.1 基本要求1)所用材料的规格和质量应符合有关规定。2)铁丝笼的网眼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3)石笼的坐码或平铺应符合设计要求。 6.12.2 实测项目见表6.12.2表6.12.2 石笼防护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平面位置(mm)符合设计要求经纬仪:按设计图控制坐标检查12长度(mm)不小于设计长度-300尺量:每个(段)检查13宽度(mm)不小于设计宽度-200尺量:每个(段)量5处14高度(mm)不小于设计水准仪或尺量:每个(段)检查5处1301
5底面高程(mm)不高于设计水准仪:每个(段)检查5点1 6.12.3 外观鉴定 表面整齐,线条直顺,曲线圆滑。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 7 路面工程 7.1 一般规定 7.1.1 路面工程的实测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按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其他公路(指二级及以下公路)两档设定。对于在设计和合同文件中提高了技术要求的二级公路,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按设计和合同文件的要求进行,但不应高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检验评定标准。 7.1.2 路面工程实测项目规定的检查频率为双车道公路每一检查段内的检查频率(按m2或m3或工作班设定的检查频率除外),多车道公路的路面各结构层均须按其车道数与双车道之比,相应增加检查数量。 7.1.3 各类基层和底基层压实度代表值(平均值的下置信界限)不得小于规定代表值,单点不得小于规定极值。小于规定代表值2个百分点的测点,应按其占总检查点数的百分率计算合格率。 7.1.4 垫层的质量要求同相同材料的其他公路的底基层;联结层的质量要求同相应的基层或面层;中级路面的质量要求同相同材料的其他公路的基层。 301
7.1.5 路面表层平整度规定值是指交工验收时应达到的平整度要求,其检查测定以自动或半自动的平整度仪为主,全线每车道连续测定按每lOOm输出结果计算合格率。采用3m直尺测定路面各结构层平整度时,以最大间隙作为指标,按尺数计算合格率。 7.1.6 路面表层渗水系数宜在路面成型后立即测定。 7.1.7 路面各结构层厚度按代表值和单点合格值设定允许偏差。当代表值偏差超过规定值时,该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当代表值偏差满足要求时,按单个检查值的偏差不超过单点合格值的测点数计算合格率。 7.1.8 材料要求和配比控制列入各节基本要求,可通过检查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资料进行评定。 7.1.9 水泥混凝土上加铺沥青面层的复合式路面,两种结构均需进行检查评定。其中,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不检查抗滑构造,平整度可按相应等级公路的标准;沥青面层不检查弯沉。 7.1.10 路面基层完工后应及时浇洒透层油或铺筑下封层,透层油透入深度不小于5mm,不得使用透入能力差的材料作透层油。对封层、透层、粘层油的浇撒要求同7.5.1沥青表面处治层中基本规定。 7.2 水泥混凝土面层 7.2.1 基本要求301
1)基层质量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并应进行弯沉测定,验算的基层整体模量应满足设计要求。2)水泥强度、物理性能和化学成份应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规范的规定。3)粗细集料、水、外掺剂及接缝填缝料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4)施工配合比应根据现场测定水泥的实际强度进行计算,并经试验,选择采用最佳配合比。5)接缝的位置、规格、尺寸及传力杆、拉力杆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6)路面拉毛或机具压槽等抗滑措施,其构造深度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7)面层与其他构造物相接应平顺,检查井井盖顶面高程应高于周边路面1~3mm。雨水口标高按设计比路面低5~8mm,路面边缘无积水现象。8)混凝土路面铺筑后按施工规范要求养生。 7.2.2 实测项目 见表7.2.2。表7.2.2 水泥混凝土面层实测项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其他公路1△弯拉强度(MPa)在合格标准之内按附录C检查32△板厚度(mm)代表值-5按附录H检查每200m每车道2处3合格值-103平整度σ(mm)1.22.0平整度仪;全线每车道连续检测,每100m计算σ、IRl21RI(m/km)2.03.2最大间隙h(mm)-53m直尺:半幅车道板带每200m测2处x10尺4抗滑构造深度(mm)铺砂法:每200m测1处2301
一般路段不小于0.7且不大于1.1;特殊路段不小于0.8且不大于1.2一般路段不小于0.5且不大于1.0;特殊路段不小于0.6且不大于1.15相邻板高差(mm)23抽量:每条胀缝2点;每200m抽纵、横缝各2条,每条2点26纵、横缝顾直度(mm)10纵缝20m拉线,每200m4处;横缝沿板宽拉线,每200m4条17中线平面偏位(mm)20经纬仪:每200m测4点18路面宽度(mm)±20抽量:每200m测4处19纵断高程(mm)±10±15水准仪:每200m测4断面110横坡(%)±0.15±0.25水准仪:每200m测4断面1注:表中σ为平整度仪测定的标准差;IRI为国际平整度指数:h为3m直尺与面层的最大间隙。 7.2.3 外观鉴定1)混凝土板的断裂块数,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不得超过评定路段混凝土板总块数的0.2%,其他公路不得超过0.4%。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1%减2分。对于断裂板应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处理。2)混凝土板表面的脱皮、印痕、裂纹和缺边掉角等病害现象,对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有上述缺陷的面积不得超过受检面积的0.2%,其他公路不得超过0.3%。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1%减2分。 对于连续配筋的混凝土路面和钢筋混凝土路面,因干缩、温缩产生的裂缝,可不减分。3)路面侧石直顺、曲线圆滑,越位20mm以上者,每处减1~2分。4)接缝填筑饱满密实,不污染路面。不符合要求时,累计长度每100m减2分。5)胀缝有明显缺陷时,每条减1~2分。 301
7.3 沥青混凝土面层和沥青碎(砾)石面层 7.3.1 基本要求1)沥青混合料的矿料质量及矿料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2)严格控制各种矿料和沥青用量及各种材料和沥青混合料的加热温度,沥青材料及混合料的各项指标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沥青混合料的生产,每日应做抽提试验、马歇尔稳定度试验。矿料级配、沥青含量、马歇尔稳定度等结果的合格率应不小于90%。3)拌和后的沥青混合料应均匀一致,无花白,无粗细料分离和结团成块现象。4)基层必须碾压密实,表面干燥、清洁、无浮土,其平整度和路拱度应符合要求。5)摊铺时应严格控制摊铺厚度和平整度,避免离析,注意控制摊铺和碾压温度,碾压至要求的密实度。 7.3.2 实测项目 见表7.3.2。表7.3.2 沥青混凝土面层和沥青碎(砾)石面层实测项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其他公路1△压实度(%)试验室标准密度的96%(*98%);最大理论密度的92%(*94%);试验段密度的98%(*99%)按附录B检查,每200m测1处32平整度σ(mm)1.22.5平整度仪:全线每车道连续按每100m计算IRI或σ2IRI(m/km)2.04.2最大间隙h(mm)-53m直尺:每200m测2处×10尺3弯沉值(0.01mm)符合设计要求按附录I检查24渗水系数SMA路面200ml/min;其他沥青混凝土路面300ml/min-渗水试验仪:每200m测l处2301
5抗滑摩擦系数符合设计要求-摆式仪:每200m测1处;摩擦系数测定车:全线连续2构造深度铺砂法:每200m测1处6△厚度(mm)代表值总厚度:设计值的-8%上面层:设计值的-10%-8%H按附录H检查,双车道每200m测1处3合格值总厚度:设计值的-10%上面层:设计值的-20%-15%H7中线平面偏位(mm)2030经纬仪:每200m测4点 8纵断高程(mm)±10±15水准仪:每200m测4断面 9宽度(mm)有侧石±20±30尺量:每200m测4断面 无侧石不小于设计10横 坡(%)±0.3±0.5水准仪:每200m测4处 注:①表内压实度可选用其中的1个或2个标准,并以合格率低的作为评定结果。带*号者是指SMA路面,其他为普通沥青混凝土路面。 ②表列厚度仅规定负允许偏差。其他公路的厚度代表值和极值允许偏差按总厚度计,当总厚度≦60mm时,允许偏差分别为-5mm和-10mm;总厚度>60mm时,允许偏差分别为-8%和-15%的总厚度。H为总厚度(mm)。 7.3.3 外观鉴定1)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应有泛油、松散、裂缝和明显离析等现象,对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有上述缺陷的面积(凡属单条的裂缝,则按其实际长度乘以0.2m宽度,折算成面积)之和不得超过受检面积的0.03%,其他公路不得超过0.05%。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03%或0.05%减2分。301
半刚性基层的反射裂缝可不计作施工缺陷,但应及时进行灌缝处理。2)搭接处应紧密、平顺,烫缝不应枯焦。不符合要求时,累计每10m长减1分。3)面层与路缘石及其他构筑物应密贴接顺,不得有积水或漏水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一处减1~2分。 7.4 沥青贯入式面层(或上拌下贯式面层) 7.4.1 基本要求1)沥青材料的各项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2)各种材料的规格和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上拌沥青混凝土混合料每日应做抽提试验和马歇尔稳定度试验。3)碎石层必须平整坚实,嵌挤稳定,沥青贯入应深透,浇洒应均匀,不得污染其他构筑物。4)嵌缝料必须趁热撤铺,扫料均匀,不应有重叠现象。5)上层采用拌和料时,混合料应均匀一致,无花白和粗细分离现象,摊铺平整,接茬平顾,及时碾压密实。6)沥青贯入式面层施工前,应先做好路面结构层与路肩的排水。 7.4.2 实测项目 见表7.4.2。表7.4.2 沥青贯入式面层(或上拌下贯式面层)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平整度σ(mm)3.5平整度仪:全线每车道连续按每100m计算IRI或σ3IRI(m/km)5.8最大间隙h(mm)83m直尺:每200m测2处×10尺301
2弯沉值(0.01mm)符合设计要求按附录I检查23△厚度(mm)代表值-8%H或-5mm按附录H检查每200m每车道1点3合格值-15%H或-10mm4沥青总用量(kg/m2)±0.5%每工作日每层洒布查1次35中线平面偏位(mm)30经纬仪:每200m测4点16纵断高程(mm)±15水准仪:每200m测4断面27宽度(mm)有侧石±30尺量:每200m测4处2无侧石不小于设计8横坡(%)±0.5水准仪:每200m测4断面2 注:①当设计厚度≧60mm时,按厚度百分率控制;当设计厚度<60mm时,按厚度不足的毫米数控制。H为厚度(mm)。 ②沥青总用量按《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中T0892的方法,每工作日每层洒布沥青检查一次,并计算同一路段的单位面积的总沥青用量。 7.4.3 外观鉴定1)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应有松散、裂缝、油包、油丁、波浪、泛油等现象,有上述缺陷的面积之和不超过受检面积的0.2%。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2%减2分。2)表面无明显碾压轮迹。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l~2分。3)面层与路缘石及其他构筑物应密贴接顺,无积水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一处减1~2分。 7.5 沥青表面处治面层 7.5.1 基本要求1)在新建或旧路的表层进行表面处治时,应将表面的泥砂及一切杂物清除干净,底层必须坚实、稳定、平整,保持干燥后才可施工。301
2)沥青材料的各项指标和石料的质量、规格、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3)沥青浇洒应均匀,无露白,不得污染其他构筑物。4)嵌缝料必须趁热撒铺,扫布均匀,不得有重叠现象,压实平整。 7.5.2 实测项目 见表7.5.2。表7.5.2 沥青表面处治面层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平整度σ(mm)4.5平整度仪:全线每车道连续按每100m计算IRI或σ3IRI(m/km)7.8最大间隙h(mm)103m直尺:每200m测2处×10尺2弯沉值(0.01mm)符合设计要求按附录I检查23△厚度(mm)代表值-5按附录H检查;每200m每车道1点3合格值-104沥青总用量(kg/m2)±10%每工作日每层洒布查1次35中线平面偏位(mm)30经纬仪:每200m测4点16纵断高程(mm)±15水准仪:每200m测4断面27宽度(mm)有侧石±30尺量:每200m测4处2无侧石不小于设计8横坡(%)±0.5水准仪:每200m测4断面2注:同表7.4.2注②。 7.5.3 外观鉴定1)表面平整密实,不应有松散、油包,油丁、波浪、泛油、封面料明显散失等现象,有上述缺陷的面积之和不超过受检面积的0.2%。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2%减2分。2)无明显碾压轮迹。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301
3)面层与路缘石及其他构筑物应密贴接顾,不得有积水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7.6 水泥土基层和底基层 7.6.1 基本要求1)土的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土块要经粉碎。2)水泥用量按设计要求控制准确。3)路拌深度要达到层底。4)混合料处于最佳含水量状况下,用重型压路机碾压至要求的压实度。从加水拌和到碾压终了的时间不应超过3~4h,并应短于水泥的终凝时间。5)碾压检查合格后立即覆盖或洒水养生,养生期要符合规范要求。 7.6.2 实测项目 见表7.6.2。表7.6.2 水泥土基层和底基层实测项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基层底基层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其他公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其他公路1△压实度(%)代表值-959593按附录B检查每200m每车道2处3极值-9191892平整度(mm)-1212153m直尺:每200m测2处×10尺23纵断高程(mm)-+5,-15+5,-15+5,-20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14宽度(mm)不小于设计不小于设计尺量:每200m测4个断面1301
5△厚度(mm)代表值--10-10-12按附录H检查,每200m每车道1点2合格值--20-25-306横坡(%)-±0.5±0.3±0.5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17△强度(Mpa)符合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按附录G检查3 7.6.3 外观鉴定1)表面平整密实、无坑洼。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2)施工接茬平整、稳定。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7.7 水泥稳定粒料(碎石、砂砾或矿渣等)基层和底基层 7.7.1 基本要求1)粒料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并应根据当地料源选择质坚干净的粒料,矿渣应分解稳定,未分解渣块应予剔除。2)物质水泥用量和矿料级配按设计控制准确。3)路拌深度要达到层底。4)摊铺时要注意消除离析现象。5)混合料处于最佳含水量状况下,用重型压路机碾压至要求的压实度从加水拌和到碾压终了的时间不应超过3~4h,并应短于水泥的终凝时间。6)碾压检查合格后立即覆盖或洒水养生,养生期要符合规范要求。 7.7.2实测项目 见表7.7.2。表7.7.2 水泥稳定粒料基层和底基层实测项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301
基层底基层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其他公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其他公路1△压实度(%)代表值98979695按附录B检查每200m每车道2处3极值949392912平整度(mm)81212153m直尺:每200m测2处×10尺23纵断高程(mm)+5,-10+5,-15+5,-15+5,-20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14宽度(mm)不小于设计不小于设计尺量:每200m测4个断面15△厚度(mm)代表值-8-10-10-12按附录H检查,每200m每车道1点3合格值-15-20-25-306横坡(%)±0.3±0.5±0.3±0.5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17△强度(Mpa)符合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按附录G检查3 7.7.3 外观鉴定1)表面平整密实、无坑洼、无明显离析.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2)施工接茬平整、稳定。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7.8 石灰土基层和底基层 7.8.1 基本要求1)土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土块要经粉碎。2)石灰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块灰须经充分消解才能使用。3)石灰和土的用量按设计要求控制准确,未消解生石灰块必须剔除。4)路拌深度要达到层底。301
5)混合料处于最佳含水量状况下,用重型压路机碾压至要求的压实度。6)保湿养生,养生期要符合规范要求。 7.8.2 实测项目 见表7.8.2。表7.8.2 石灰土基层和底基层实测项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基层底基层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其他公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其他公路1△压实度(%)代表值-959593按附录B检查,每200m每车道2处3极值-9191892平整度(mm)-1212153m直尺:每200m测2处×10尺23纵断高程(mm)-+5,-15+5,-15+5,-20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14宽度(mm)不小于设计不小于设计尺量:每200m测4个断面15△厚度(mm)代表值--10-10-12按附录H检查,每200m每车道1点2合格值--20-25-306横坡(%)-±0.5±0.3±0.5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17△强度(Mpa)符合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按附录G检查3 7.8.3 外观鉴定1)表面平整密实、无坑洼。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2)施工接茬平整、稳定。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301
7.9 石灰稳定粒料(碎石,砂砾或矿渣等)基层和底基层 7.9.1 基本要求1)粒料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矿渣应分解稳定后才能使用。2)石灰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块灰须经充分消解才能使用。3)石灰的用量按设计要求控制准确,未消解生石灰块必须剔除。4)路拌深度要达到层底。5)混合料处于最佳含水量状况下,用重型压路机碾压至要求的压实度。6)保湿养生,养生期要符合规范要求。 7.9.2 实测项目 见表7.9.2。表7.9.2 石灰稳定粒料基层和底基层实测项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基层底基层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其他公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其他公路1△压实度(%)代表值-979695按附录B检查每200m每车道2处3极值-9392912平整度(mm)-1212153m直尺:每200m测2处×10尺23纵断高程(mm)-+5,-15+5,-15+5,-20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14宽度(mm)不小于设计不小于设计尺量:每200m测4个断面15△厚度(mm)代表值--10-10-12按附录H检查,每200m每车道1点2合格值--20-25-306横坡(%)-±0.5±0.3±0.5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17△强度(Mpa)符合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按附录G检查3301
7.9.3 外观鉴定1)表面平整密实、无坑洼。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2)施工接茬平整、稳定。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7.10 石灰、粉煤灰土基层和底基层 7.10.1 基本要求1)土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土块要经粉碎。2)石灰和粉煤灰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石灰须经充分消解才能使用。3)混合料配合比应准确,不得含有灰团和生石灰块。4)碾压时应先用轻型压路机稳压,后用重型压路机碾压至要求的压实度。5)保湿养生,养生期要符合规范要求。 7.10.2 实测项目 见表7.10.2。表7.10.2 石灰、粉煤灰土基层和底基层实测项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基层底基层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其他公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其他公路1△压实度(%)代表值-959593按附录B检查,每200m每车道2处3极值-9191892平整度(mm)-1212153m直尺:每200m测2处×10尺23纵断高程(mm)-+5,-15+5,-15+5,-201301
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4宽度(mm)不小于设计不小于设计尺量:每200m测4个断面15△厚度(mm)代表值--10-10-12按附录H检查,每200m每车道1点2合格值--20-25-306横坡(%)-±0.5±0.3±0.5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17△强度(Mpa)符合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按附录G检查3 7.10.3 外观鉴定1)表面平整密实、无坑洼。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2)施工接茬平整、稳定。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7.11 石灰、粉煤灰稳定粒料(碎石、砂砾或矿渣等)基层和底基层 7.11.1 基本要求1)粒料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并应根据当地料源选择质坚干净的粒料。矿渣应分解稳定,未分解渣块应予剔除。2)石灰和粉煤灰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石灰须经充分消解才能使用。3)混合料配合比应准确,不得含有灰团和生石灰块。4)摊铺时要注意消除离析现象。5)碾压时应先用轻型压路机稳压,后用重型压路机碾压至要求的压实度。6)保湿养生,养生期要符合规范要求。 7.11.2 实测项目见表7.11.2。表7.11.2石灰、粉煤灰稳定粒料基层和底基层实测项目301
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基层底基层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其他公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其他公路1△压实度(%)代表值98979695按附录B检查,每200m每车道2处3极值949392912平整度(mm)81212153m直尺:每200m测2处×10尺23纵断高程(mm)-+5,-10+5,-15+5,-15+5,-20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14宽度(mm)不小于设计不小于设计尺量:每200m测4个断面15△厚度(mm)代表值-8-10-10-12按附录H检查,每200m每车道1点2合格值-15-20-25-306横坡(%)±0.3±0.5±0.3±0.5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17△强度(Mpa)符合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按附录G检查3 7.11.3 外观鉴定1)表面平整密实、无坑洼、无明显离析。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2)施工接茬平整、稳定。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7.12级配碎(砾)石基层和底基层 7.12.1 基本要求1)选用质地坚韧、无杂质碎石、砂砾、石屑或砂,级配应符合要求。2)配料必须准确,塑性指数必须符合规定。3)混合料拌和均匀,无明显离析现象。301
4)碾压应遵循先轻后重的原则,洒水碾压至要求的密实度。 7.12.2 实测项目见表7.12.2。表7.12.2 级配碎(砾)石基层和底基层实测项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基层底基层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其他公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其他公路1△压实度(%)代表值98989696按附录B检查,每200m每车道2处3极值949492922弯沉值(0.Olmm)符合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按附录I检查33平整度(mm)81212153m直尺:每200m测处×10尺24纵断高程(mm)+5,-10+5,-15+5,-15+5,-20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15宽度(mm)不小于设计不小于设计尺量:每200m测4处16△厚度(mm)代表值-8-10-10-12按附录H检查,每200m每车道1点2合格值-15-20-25-307横坡(%)±0.3±0.5±0.3±0.5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1 7.12.3 外观鉴定表面平整密实,边线整齐,无松散。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301
7.13 填隙碎石(矿渣)基层和底基层 7.13.1 基本要求1)粗粒料应为质坚、无杂质的轧制石料或分解稳定的轧制矿渣,填缝料为5mm以下的轧制细料或粗砂。2)应用振动压路机碾压,使填缝料填满粗粒料空隙。 7.13.2 实测项目 见表7.13.2。表7.13.2 填隙碎石(矿渣)基层和底基层实测项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基层底基层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其他公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其他公路1△压实度(%)代表值-858383按附录B检查,每200m每车道2处3极值-8280802弯沉值(0.Olmm)符合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按附录I检查33平整度(mm)-1212153m直尺:每200m测处×10尺24纵断高程(mm)-+5,-15+5,-15+5,-20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15宽度(mm)不小于设计不小于设计尺量:每200m测4处16△厚度(mm)代表值--10-10-12按附录H检查,每200m每车道1点2合格值--20-25-307横坡(%)-±0.5±0.3±0.5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1 301
7.1.3.3 外观鉴定表面平整密实,边线整齐,无松散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7.14 路缘石铺设 7.14.1 基本要求1)预制缘石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2)安砌稳固,顶面平整,缝宽均匀,勾缝密实,线条直顺,曲线圆滑美观。3)槽底基础和后背填料必须夯打密实。4)现浇路缘石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7.14.2 实测项目 见表7.14.2。表7.14.2 路缘石铺设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直顺度(mm)1520m拉线;每200m测4处32预制铺设相邻两块高差(mm)3水平尺:每200m测4处2相邻两块缝宽(mm)±3尺量:每200m测4处1现浇宽度(mm)±5尺量:每200m测4处23顶面高程(mm)±10水准仪:每200m测4点2 7.14.3 外观鉴定1)勾缝密实均匀,无杂物污染。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2)缘石与路面齐平,排水口整齐、通畅,无阻水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301
7.15 路 肩 7.15.1 基本要求1)路肩表面应平整密实,不积水。2)肩线应直颅,曲线圆滑。3)硬路肩质量要求应与路面结构层相同。 7.15.2 实测项目 见表7.15.2。表7.15.2 路肩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压实度(%)不小于设计按附录B检查,每200m测2处22平整度(mm)土路肩203m直尺:每200m测2处x4尺1硬路肩103横 坡(%)±1.0水准仪:每200m测2处14宽度(mm)不小于设计尺量:每200m测2处2 7.15.3 外观鉴定1)路肩无阻水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2)路肩边缘直顺,无其它堆积物。不符合要求时,单向累计长度每50m或每处减1~2分。 8 桥梁工程 301
8.1 一般规定 8.1.1 独立桥梁、互通或分离式立交桥、高架桥、人行天桥和符合小桥标准的通道按本章有关规定进行评定。 8.1.2 本章仅列出公路桥涵中最常用的砌体分项工程,防护工程和其它未包含的分项工程按本标准第6章进行评定。 8.1.3 钢筋混凝土构件和预应力混凝土构件除包括构件浇筑、构件安装等分项工程外,均应包括钢筋加工及安装、预应力筋加工和张拉等分项工程。 8.1.4 顶推施工粱、悬臂施工粱和转体施工梁除按本章第8.7.3、8.7.4和8.7.5条评定外,还应对粱段制作进行评定。 8.1.5 拱圈的施工必须在桥台填土完成后进行,避免因桥台水平位移而引起拱圈开裂.施工中应严密监控拱圈的变形是否正常,一旦出现不利于拱圈稳定的反对称变形或异常变形,必须立即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8.1.6 拱桥组合桥台的组合性能按本章第8.6.5条进行评定,各个组成部分按本章相关分项工程的规定进行评定。 8.1.7 转体施工的拱除按本章第8.8.4条评定外,还应对拱圈制作进行评定。 8.1.8 拱桥拱上建筑按本章第8.6、8.7和8.8节的有关规定评定。 301
8.1.9 主跨和边跨采用不向材料的混合式斜拉桥,可综合本章第8.10节中不同类型斜拉桥的相关规定进行评定,地锚式斜拉桥锚碇部分可按本章第8.11节相关规定进行评定。 8.1.10 拉吊组合体系桥可综合本章第8.10节及第8.11节相关规定进行评定。 8.1.11 桥上采用的波形护栏或缆索护栏,按照本标准第11.4、11.6节进行评定。 8.1.12 桥上照明、监控、航空航运标志等附属设施应参照相关专业标准进行评定。 8.1.13 每座独立大桥、中桥为一个单位工程,互通立交中的每座桥梁以及路基工程中的每座小桥(包括符合小桥标准的通道)、人行天桥和渡槽各为一个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原则上按结构构件和施工阶段划分。特大桥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的划分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8.2 桥梁总体 8.2.1 基本要求1)桥梁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规范和有关技术操作规程要求进行。2)桥下净空不得小于设计要求。3)特大跨径桥梁或结构复杂的桥梁,必要时应进行荷载试验。 8.2.2 实测项目 见表8.2.2。表8.2.2 桥梁总体实测项目301
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桥面中线偏位(mm)20全站仪或经纬仪:检查3~8处22桥宽(mm)车行道±10尺量:每孔3~5处2人行道±103桥长(mm)+300,-100全站仪或经纬仪、钢尺检查14引道中心线与桥梁中心线的衔接(mm)20尺量;分别将引道中心线和桥梁中心线延长至两岸桥长端部,比较其平面位置25桥头高程衔接(mm)±3水准仪:在桥头搭板范围内顺延桥面纵坡,每米1点测量标高2 8.2.3 外观鉴定1)桥梁的内外轮廓线条应顺滑清晰,无突变、明显折变或反复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2)栏杆、防护栏,灯柱和缘石的线形顺滑流畅,无折弯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3)踏步顺直,与边坡一致。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 8.3 钢筋和预应力筋加工、安装及张拉 8.3.1 钢筋加工及安装 1 基本要求1)钢筋、机械连接器、焊条等的品种、规格和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2)冷拉钢筋的机械性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钢筋平直,表面不应有裂皮和油污。301
3)受力钢筋同一截面的接头数量、搭接长度、焊接和机械接头质量应符合施工技术规范要求。4)钢筋安装时,必须保证设计要求的钢筋根数。5)受力钢筋应平直,表面不得有裂纹及其它损伤。 2 实测项目 见表8.3.1-1至8.3.1-3。表8.3.1-1钢筋安装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受力钢筋间距(mm)两排以上排距±5尺量:每构件检查2个断面3同排梁、板、拱肋±10基础、锚碇、墩台、柱±20灌注桩±202箍筋、横向水平钢筋、螺旋筋间距(mm)±10尺量:每构件检查5~10个间距23钢筋骨架尺寸长±10尺量:按骨架总数30%抽查1宽、高或直径±54弯起钢筋位置(mm)±20尺量:每骨架抽查30%25△保护层厚度(mm)柱、梁、拱肋±5尺量:每构件沿模板周边检查8处3基础、锚碇、墩台±10板±3注:①小型构件的钢筋安装按总数抽查30%。②在海水或腐蚀环境中,保护层厚度不应出现负值。 表8.3.1-2 钢筋网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 网的长、宽(mm)±10尺量;全部12网眼尺寸(mm)+10尺量:抽查3个网眼13对角线差(mm)15尺量:抽查3个网眼对角线1301
表8.3.1-3 预制桩钢筋安装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纵钢筋间距(mm)±5尺量:抽查3个断面32箍筋、螺旋筋间距(mm)+10尺量:抽查5个间距23纵向钢筋保护层厚度(mm)±5尺量:抽查3个断面,每个断面4处34桩顶钢筋网片位置(mm)±5尺量:每桩15△桩尖纵向钢筋位置(mm)±5尺量:每桩1注:在海水或腐蚀环境中,保护层厚度不应出现负值。 3 外观鉴定1)钢筋表面无铁锈及焊渣。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2)多层钢筋网要有足够的钢筋支撑,保证骨架的施工刚度。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8.3.2 预应力筋的加工和张拉1 基本要求1)预应力筋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2)预应力束中的钢丝、钢绞线应梳理顺直,不得有缠绞、扭麻花现象,表面不应有损伤。3)单根钢绞线不允许断丝。单根钢筋不允许断筋或滑移。4)同一截面预应力筋接头面积不超过预应力筋总面积的25%,接头质量应满足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5)预应力筋张拉或放张时混凝土强度和龄期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格按照设计规定的张拉顺序进行操作。6)预应力钢丝采用镦头锚时,镦头应头型圆整,不得有斜歪或破裂现象。 7)制孔管道应安装牢固,接头密合,弯曲圆顾。锚垫板平面应与孔道轴线垂直。301
8)千斤顶、油表、钢尺等器具应经检验校正。 9)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符合设计要求,按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10)压浆工作在5℃以下进行时,应采取防冻或保温措施。11)孔道压浆的水泥浆性能和强度应符合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压浆时排气、排水孔应有水泥原浆溢出后方可封闭。12)按设计要求浇筑封锚混凝土。 2 实测项目 见表8.3.2-1至8.3.2-3。表8.3.2-1 钢丝、钢绞线先张法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镦头钢丝同束长度相对差(mm)L>20mL/5000及5尺量:每批抽查2束220≧L≧6mL/3000L<6m22△张拉应力值符合设计要求查油压表读数,每束33△张拉伸长率符合设计规定,无设计规定时±6%尺量:每束34同一构件内断丝根数不超过钢丝总数的百分数1%目测:每根(束)检查3注:L为钢束长度。 表8.3.2-2 粗钢筋先张法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冷拉钢筋接头在同一平面内的轴线偏位(mm)2及1/10直径拉线用尺量:抽查30%22中心偏位(mm)4%短边及5尺量:全部33张拉应力值符合设计要求查油压表读数:全部34张拉伸长率符合设计规定,无设计规定时±6%尺量:全部3 301
表8.3.2-3 后张法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管道坐标(mm)梁长方向±30尺量:抽查30佩每根查10个点2梁高方向±102管道间距(mm)同排10尺量:抽查30%,每根查5个点1上下层103张拉应力值符合设计要求查油压表读数:全部44张拉伸长率符合设计规定,无设计规定时±6%尺量:全部35断丝滑丝数钢束每束1根,且每断面不超过钢丝总数的1%目测:每根(束)3钢筋不允许 3 外观鉴定预应力筋表面应保持清洁,不应有明显的锈迹,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8.4 砌 体 8.4.1 基础砌体1 基本要求1)石料或混凝土预制块的强度、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2)砂浆所用的水泥、砂和水的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3)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严禁超挖回填虚土。4)砌块应错缝、坐浆挤紧,嵌缝料和砂浆饱满,无空洞、宽缝、大堆砂浆填隙和假缝。 2 实测项目 见表8.4.1。301
表8.4.1 基础砌体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砂浆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F检查32轴线偏位(mm)25经纬仪:纵、横各测量2点23平面尺寸(mm)±50尺量:长、宽各3处24顶面高程(mm)±30水准仪:测5~8点15△基底高程(mm)土质±50水准仪:测5~8点2石质+50,-200 3 外观鉴定1)砌体表面应平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2)砌缝不应有裂隙,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裂隙宽度超过0.5mm时必须进行处理。 8.4.2 墩台身砌体1 基本要求1)石料或混凝土预制块的的强度、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2)砂浆所用的水泥、砂和水的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3)砌块应错缝坐浆挤紧,嵌缝料和砂浆饱满,无空洞、宽缝、大堆砂浆填隙和假缝。 2 实测项目见表8.4.2。表8.4.2 墩,台身砌体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砂浆强度(ME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F检查32轴线偏位(mm)20全站仪或经纬仪:纵、横各测量2点13墩台长、宽(mm)料石+20,-10尺量:检查3个断面1块石+30,-10片石+40,-104料石、块石0.3%1301
竖直度或坡度垂线或经纬仪:纵、横各测量2处片石0.5%5△墩、台顶面高程(mm)+10水准仪:测量3点26大面积平整度(mm)料石102m直尺:检查竖直、水平两个方向,每20m2测1处1块石20片石30 3 外观鉴定1)砌体直顾,表面平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2)勾缝平顺,无开裂和脱落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3)砌缝不应有裂隙,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裂隙宽度超过0.5mm时必须进行处理。 8.4.3 拱圈砌体1 基本要求1)石料或混凝土预制块的强度、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2)砂浆所用的水泥、砂和水的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3)拱圈的辐射缝应垂直于拱轴线,辐射缝两侧相邻两行拱石的砌缝应互相错开,错开距离不应小于100mm。4)砌块应错缝、坐浆挤紧,嵌缝料和砂浆饱满,无空洞、宽缝、大堆砂浆填隙和假缝。5)拱架应牢固稳定,严格按设计规定的顺序砌筑拱圈和卸架。 2 实测项目 见表8.4.3。表8.4.3 拱圈砌体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砂浆强度(ME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F检查32砌体外侧平面偏位(mm)无镶面+30,-10经纬仪:检查拱脚、拱顶、1/4跨共5处1有镶面+20,-103△拱圈厚度(mm)+30,-02301
尺量:检查拱脚、拱顶、1/4跨共5处4相邻镶面石砌块表层错位(mm)料石、混凝土预制块3拉线用尺量:检查3~5处1块石55内弧线偏离设计弧线(mm)跨径≤30m±20水准仪或尺量:检查拱脚、拱顶、1/4跨共5处高程2跨径>30m±1/1500跨径极值拱腹四分点:允许偏差的2倍且反向注:项次2平面偏位向外为“+”,向内为“-”,下同。 3 外观鉴定1)拱圈轮廓线清晰,表面整齐。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2)勾缝平顺,无开裂和脱落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2~4分。3)砌缝不应有裂隙,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裂隙宽度超过0.5mm时必须进行处理。 8.4.4 侧墙身砌体1 基本要求 同本标准第8.4.2条1。 2 实测项目 见表8.4.4。表8.4.4 侧墙砌体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砂浆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F检查32砌体外侧平面偏位(mm)无镶面+30,-10经纬仪:抽查5处1有镶面+20,-103△宽度(mm)+40,-10尺量:检查5处24顶面高程(mm)±10水准仪:检查5点25竖直度或坡度片石砌体0.5%吊垂线:每侧墙面检查1~2处1块石、粗料石、混凝土块镶面0.3%301
3 外观鉴定 同本标准第8.4.2条3。 8.5 基 础 8.5.1 扩大基础1 基本要求1)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2)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3)基础的地基承载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4)严禁超挖回填虚土。2 实测项目见表8.5.1。表8.5.1 扩大基础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砂浆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平面尺寸(mm)±50尺量:长、宽各检查3处23△基础底面高程(mm)土质±50水准仪:测量5~8点2石质+50,-2004基础顶面高程(mm)±30水准仪:测量5~8点15轴线偏位(mm)25全站仪或经纬仪:纵、横各检查2点2 3 外观鉴定 混凝土表面平整无明显施工接缝。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301
8.5.2 钻孔灌注桩1 基本要求1)桩身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2)成孔后必须清孔,测量孔径、孔深、孔位和沉淀层厚度,确认满足设计或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后,方可灌注水下混凝土。3)水下混凝土应连续灌注,严禁有夹层和断桩。4)嵌入承台的锚固钢筋长度不得低于设计规范规定的最小锚固长度要求。 5)应选择有代表性的桩用无破损法进行检测,重要工程或重要部位的桩宜逐根进行检测。设计有规定或对桩的质量有怀疑时,应采取钻取芯样法对桩进行检测。 6)凿除桩头预留混凝土后,桩顶应无残余的松散混凝土。 2 实测项目 见表8.5.2。表8.5.2 钻孔灌注桩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桩位(mm)群桩100全站仪或经纬仪:每桩检查2排架桩允许50极值1003△孔深(m)不小于设计测绳量:每桩测量34△孔径(mm)不小于设计探孔器:每桩测量35钻孔倾斜度(mm)1%桩长,且不大于500用测壁(斜)仪或钻杆垂线法:每桩检查16△沉淀厚度(mm)摩擦桩设计规定,设计未规定时按施工规范要求沉淀盒或标准测锤:每桩检查2支承桩不大于设计规定7钢筋骨架底面高程(mm)±50水准仪:测每桩骨架顶面高程后反算1301
3 外观鉴定1)无破损检测桩的质量有缺陷,但绎设计单位确认仍可用时,应减3分。2)桩顶面应平整,桩柱连接处应平顺且无局部修补,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8.5.3 挖孔桩1 基本要求1)桩身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挖孔达到设计深度后,应及时进行孔底处理,必须做到无松渣、淤泥等扰动软土层,使孔底情况满足设计要求。 3)嵌入承台的锚固钢筋长度不得小于设计规范规定的最小锚固长度要求。 2 实测项目 见表8.5.3。表8.5.3 挖孔桩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桩位(mm)群桩100全站仪或经纬仪:每桩检查2排架桩允许50极值1003△孔深(m)不小于设计测绳量:每桩测量34△孔径(mm)不小于设计探孔器:每桩测量35钻孔倾斜度(mm)0.5%桩长,且不大于200垂线法:每桩检查16钢筋骨架底面高程(mm)±50水准仪测骨架顶面高程后反算:每桩检查1 3 外观鉴定301
1)无破损检测桩的质量有缺陷,但经设计单位确认仍可用时,应减3分。 2)桩顶面应平整,桩柱连接处应平顺且无局部修补,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8.5.4 沉桩1 基本要求 1)混凝土桩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混凝土预制桩必须按表8.5.4-1检查合格后,方可沉桩。 3)钢管桩的材料规格、外形尺寸和防护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 4)用射水法沉桩,当桩尖接近设计高程时,应停止射水,用锤击或振动使桩达到设计高程。 5)桩的接头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确保质量。 2 实测项目 见表8.5.4-1及8.5.4-2表8.5.4-1 预制桩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长度(mm)±50尺量:每桩检查13横截面(mm)桩的边长±5尺量:每预制件检查2个断面,检查10%2空心桩空心(管芯)直径±5空心中心与桩中心偏差±54桩尖对桩的纵轴线(mm)10尺量:抽查10%15桩纵轴线弯曲矢高(mm)0.1%桩长,且不大于20沿桩长拉线量,取最大矢高:抽查10%16桩顶面与桩纵轴线倾斜偏差(mm)1%桩径或边长,且不大于3角尺:抽检10%17接桩的接头平面与桩轴平面垂直度0.5%角尺:抽检20%1301
表8.5.4-2 沉桩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桩位(mm)群桩中间桩d/2且不大于250全站仪或经纬仪:检查20%2外缘桩d/4排架桩顺桥方向40垂直桥轴方向502桩尖高程(mm)不高于设计规定水准仪测桩顶面高程后反算:每桩检查3贯入度(mm)小于设计规定与控制贯入度比较:每桩检查3倾斜度直桩1%垂线法:每桩检查2斜桩15%tgØ 注:①d为桩径或短边长度。 ②Ø为斜桩轴线与垂线间的夹角。 ③深水中采用打桩船沉桩时,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规定。 ④当贯入度符合设计规定但桩尖高程未达到设计高程,应按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检验,并得到设计认可时,桩尖高程为合格。 3 外观鉴定 1)预制桩的桩顶和桩尖不得有蜂窝、麻面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桩头无劈裂,如有劈裂时应进行处理,并减1~3分。 8.5.5 地下连续墙1 基本要求 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墙体的深度和宽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301
3)每一槽段成槽后,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清底,并测量槽深、槽宽及倾斜度,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后,方可灌注水下混凝土。4)相邻两槽段墙体中心线在任一深度的偏差值不得超过60mm5)水下混凝土应连续灌注,严禁有夹层和断墙。6)灌注水下混凝土时,钢筋骨架不得上浮。7)应处理好接头,防止间隔灌注时漏水漏浆。8)墙顶应无松散混凝土。 2 实测项目见表8.5.5。表8.5.5 地下连续墙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轴线位置(mm)30全站仪或经纬仪;每槽段测2处13倾斜度(mm)0.5%墙深测壁(斜)仪或垂线法:每槽段测1处14△沉淀厚度符合设计要求沉淀盒或标准测锤:每槽段测1处25外形尺寸(mm)+30,-0尺量:检查1个断面16顶面高程(mm)±10水准仪:每槽段测1~2处1 3 外观鉴定 1)墙体的裸露墙面应平整,外轮廓线应平顺,槽段内无突变转折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l~3分。 2)槽段之间连接处在基坑开挖时不透水、翻砂。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处理,并减1~3分。 301
8.5.6 沉井1 基本要求1)混凝土桩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2)沉井下沉应在井壁混凝土达到规定强度后进行。浮式沉井在下水、浮运前,应进行水密性试验。 3)沉井接高时,各节的竖向中轴线应与第一节竖向中轴线相重合。接高前应纠正沉井的倾斜。 4)沉井下沉到设计高程时,应检查基底,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封底。 5)沉井下沉中出现开裂,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后才可继续下沉。 6)下沉应有完整、准确的施工记录。 2 实测项目见表8.5.6。沉井的封底见表8.5.8。表8.5.6 沉井实测面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各节沉井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沉井平面尺寸(mm)长、宽±0.5%边长,大于24m时±120尺量:每节段1半径±0.5%半径,大于12m时±603井壁厚度(mm)混凝土+40,-30尺量:每节段沿周边量4点1钢壳和钢筋混凝土±154沉井刃脚高程(mm)符合设计规定水准仪:测4~8处顶面高程反算15△中心偏位(纵、横向)(mm)一般1/50井高全站仪或经纬仪:测沉井两轴线交点2浮式1/50井高+25061/50井高2301
沉井最大倾斜度(纵、横方向)(mm)吊垂线:检查两轴线个1~2处7平面扭转角(°)一般1全站仪或经纬仪:检查沉井两轴线1浮式2 3 外观鉴定 沉井接高时施工缝应清除浮浆和凿毛,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8.5.7 双壁钢围堰1 基本要求 1)钢围堰段采用的钢材和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化学成份及力学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具有完整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明。 2)钢围堰壳元件的加工尺寸和预拼装精度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3)施焊人员必须具有焊接资格和上岗证。 4)焊缝探伤检测结果应全部合格。 5)钢围堰拼焊后应进行水密试验,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下沉。 6)围堰清基应符合设计要求。清基完成并检查合格后,方可浇筑水下混凝土封底。 7)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8)钢围堰内各舱浇筑混凝土的顺序,应严格按设计规定进行。 (9)钢围堰的下沉见本标准第8.5.6条。 2 实测项目 钢围堰的制作拼装见表8.5.7。表8.5.7 双壁钢围堰的制作拼装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顶面中心偏位(mm)顺桥向20全站仪或经纬仪1横桥向202围堰平面尺寸(mm)尺量:每节检查4处2301
直径/500及30,互相垂直的直径差<203高 度(mm)±10尺量:每节检查2处14节间错台(mm)2尺量:每节检查4处15△焊缝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超声:抽检水平、垂直焊缝各50%36△水密试验不允许渗水加水检查:每节2 3 外观鉴定 焊缝均不得有裂纹、未溶合、夹渣、未填满弧坑和焊瘤等缺陷,且焊缝外形均匀,成形良好,焊渣和飞溅物清除干净。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0.5~1分。 8.5.8 沉井或钢围堰的混凝土封底1 基本要求 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混凝土必须按水下混凝土的操作规程一次浇筑完成,在围壁处不得出现空洞,不得渗漏水。 2 实测项目 见表8.5.8。表8.5.8 沉并或钢围堰封底混凝土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基底高程(mm)+0,-200测绳和水准仪:5~9处33顶面高程(mm)+50水准仪:5处1 3 外观鉴定 封底混凝土顶面应保持平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301
8.5.9 承台1 基本要求 1)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水化热引起的混凝土内最高温度及内外温差在允许范围内,防止出现温度裂缝。 3)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2 实测项目见表8.5.9。表8.5.9 承台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尺寸(mm)±30尺量:长、宽、高检查各2点13顶面高程(mm)±20水准仪:检查5处24轴线偏位(mm)15全站仪或经纬仪:纵、横各测量2点2 3 外观鉴定 1)混凝土表面平整,棱角平直,无明显施工接缝。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3分。 2)蜂窝麻面面积不得超过该面总面积的0.5%,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5%减3分;深度超过lcm的必须处理。 3)混凝土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缝时减1~3分,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时超过0.15mm必须处理。 8.5.10 大体积混凝土结构1 基本要求301
1)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2)材料配合比应满足大体积混凝土施工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3)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水化热引起的混凝土内最高温度及内外温差在允许范围内,防止出现温度裂缝。 4)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2 实测项目见表8.5.10。表8.5.10 大体积混凝土结构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轴线偏位(mm)20全站仪或经纬仪:纵、横各测量2点23断面尺寸(mm)±30尺量:检查1~2个断面24结构高度(mm)±30尺量:检查8~10处15顶面高程(mm)±20水准仪:测量8~10处26大面积平整度(mm)82m直尺:检查两个垂直方向,每20m2测1处1 3 外观鉴定同本标准第8.5.9款规定。 8.6 墩、台身和盖梁 8.6.1 混凝土墩、台身浇筑1 基本要求301
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不得出现空洞和露筋现象。 2 实测项目见表8.6.1-1及8.6.1-2。8.6.1-1 墩、台身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断面尺寸(mm)±20尺量:检查3个断面23竖直度或斜度(mm)0.3%H且不大于20吊垂线或经纬仪:测量2点24顶面高程(mm)±10水准仪:测量3处25△轴线偏位(mm)10全站仪或经纬仪:纵、横各测量2点26节段间错台(mm)5尺量:每节检查4处17大面积平整度(mm)52m直尺:检查竖直、水平两个方向,每20m2测1处18预埋件位置(mm)10或设计要求尺量:每件1注:H为墩、台身高度。 表8.6.1-2 柱或双壁墩身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相邻间距(mm)±20尺或全站仪测量:检查顶、中、底3处13竖直度(mm)0.3%H且不大于20吊垂线或经纬仪:测量2点24柱(墩顺高程(mm)±10水准仪:测量3处25△轴线偏位(mm)10全站仪或经纬仪:纵、横各测量2点26断面尺寸(mm)±15尺量:检查3个断面17节段间错台(mm)3尺量:每节检查2~4处1 注:H为墩身或柱高度。301
3 外观鉴定 1)混凝土表面平整,施工缝平顾棱角线平直,外露面色泽一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蜂窝麻面面积不得超过该面面积的0.5%,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5%减3分;深度超过1cm的必须处理。 3)混凝土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缝时减1~3分,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时超过0.15mm必须处理。 4)施工临时预埋件或其它临时设施未清除处理时减1~2分。 8.6.2 墩、台身安装1 基本要求 1)墩、台身预制件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2)墩、台柱埋入基座坑内的深度和砌块墩、台埋置深度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2 实测项目 见表8.6.2。表8.6.2 墩、台身达式安装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轴线偏位(mm)10全站仪或经纬仪:纵、横各测量2点32顶面高程(mm)±10水准仪:检查4~8处23倾斜度(mm)0.3%墩、台高,且不大于20吊垂线:检查4~8处24相邻墩、台柱间距±15尺量或全站仪:检查3处1 3 外观鉴定301
墩、台表面应平整,接缝应密实饱满,均匀整齐。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8.6.3 墩、台帽或盖梁1 基本要求 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2 实测项目 见表.8.6.3。表8.6.3 墩、台帽或盖梁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断面尺寸(mm)±20尺量:检查3个断面23△轴线偏位(mm)10全站仪或经纬仪:纵、横各测量2点24顶面高程(mm)±10水准仪:检查3~5点25支座垫石预留位置(mm)10尺量:每个1 3 外观鉴定1)混凝土表面平整、光洁,棱角线平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2)墩、台帽和盖粱如出现蜂窝麻面,必须进行修整,并减l~4分。3)墩、台帽和盖梁出现非受力裂缝时减1~3分,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时超过0.15mm必须处理。 8.6.4 拱桥组合桥台1 基本要求 1)地基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301
2)组合桥台的各个组成部分,其接触面必须紧贴。 3)阻滑板不得断裂。 4)必须对组合桥台的位移、沉降、转动及各部分是否紧贴进行观测,提供观测数据。 5)拱桥台背填土必须在承受拱圈水平推力以前完成,并应控制填土进度,防止桥台出现过大的变位。 2 实测项目 除按有关各节评定各组成部分自身的质量外,还需按本节评定其组合性能,见表8.6.4。表8.6.4 拱桥组合桥台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架设拱圈前,台后沉降完成量设计值的85%以上水准仪:测量台后上、下游两侧填土后至架设拱圈前高程差22台身后倾率1/250吊垂线:检查沉降缝分离值推算23△架设拱圈前台后填土完成量90%以上按填土状况推算,每台34△拱建成后桥台水平位移在设计允许值内全站仪或经纬仪:检查预埋测点,每台3 3 外观鉴定 1)各组成部分接触面不平整者,减3~5分。 2)各组成部分接近桥面的项面如因沉降不同而有错台时减3~5分,错台大时必须整修。 8.6.5 台背填土1 基本要求301
1)台背填土应采用透水性材料或设计规定的填料,严禁采用腐植土、盐渍土、淤泥、白垩土、硅藻土和冻土块。填料中不应含有机物、冰块、草皮、树根等杂物及生活垃圾。 2)必须分层填筑压实,每层表面平整,路拱合适。 3)台身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时,方可进行填土。 4)拱桥台背填土必须在承受拱圈水平推力以前完成。 5)台背填土的长度,不得小于规范规定,即台身顶面处不小于桥台高度加2m,底面不小于2m;拱桥台背填土长度不应小于台高的3~4倍。 2 实测项目 除台背填土压实度见表8.6.5外,其余按路基要求进行评定。表8.6.5 台背填土实测项目项次实测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压实度(%)高速、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四级公路按附录B检查,每50m2每压实层至少检查1点1969494 3 外观鉴定 1)填土表面平整,边线直顺。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边坡坡面平顺稳定,不得亏坡。曲线圆滑。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8.7 梁 桥 8.7.1 预制和安装梁(板)1 基本要求301
1)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2)梁(板)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3)空心板采用胶囊施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胶囊上浮。4)粱(板)在吊移出预制底座时,混凝土的强度不得低于设计所要求的吊装强度;粱(板)在安装时,支承结构(墩台、盖梁、垫石)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梁(板)安装前,墩、台支座垫板必须稳固。 6)粱(板)就位后,粱两端支座应对位,粱(板)底与支座以及支座底与垫石顶须密贴,否则应重新安装。 7)两粱(板)之间接缝填充材料的规格和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实测项目见表8.7.1-1和8.7.1-2表8.7.1-1 梁(板)预制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粱(板)长度(mm)+15,-10尺量:每梁(板)13宽度(mm)干接缝(粱翼缘、板)±10尺量:检查3处1湿接缝(梁翼缘、板)±20箱梁顶宽±30底宽±204高度(mm)梁、板±5尺量:检查2处1箱梁+0,-55△断面尺寸(mm)顶板厚+5,-0尺量:检查3个断面2底板厚腹板或梁肋6平整度(mm)52m直尺:每侧面每梁长测l处17横系梁及预埋件位置(mm)5尺量:每件1 301
表8.7.1-2 梁(板)安装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支座中心偏位(mm)梁5尺量:每孔抽查4~6个支座3板102倾斜度1.2%吊垂线:每孔检查3片粱23梁(板)顶面纵向高程(mm)+8,-5水准仪:抽查每孔2片,每片3点24相邻粱(板)顶面高差(mm)8尺量:每相邻梁(板)1注:板的安装按括号内的权值评定。 3 外观鉴定1)混凝土表面平整,色泽一致,无明显施工接缝。不符合要求减1~3分。2)混凝土表面不得出现蜂窝麻面,如出现必须修整,并减1~4分。3)混凝土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缝,减1~3分。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时超过0.15mm必须处理。 4)封锚混凝土应密实、平整,不符合要求时减2~4分。 5)梁、板的填缝应平整密实,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8.7.2 就地浇筑梁(板)1 基本要求 1)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支架和模板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 3)预计的支架变形及地基的下沉量应满足施工后粱体设计标高的要求,必要时应采取对支架预压的措施。 4)粱(板)体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5)预埋件的设置和固定应满足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301
2 实测项目 见表8.7.2。表8.7.2 就地浇筑梁(板)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轴线偏位(mm)10全站仪或经纬仪:测量3处23粱(板)顶面高程±10水准仪:检查3~5处14△断面尺寸高度+5,-10尺量:检查3个断面2顶宽±30箱粱底宽±20顶、底、腹板或梁肋厚+5,-05长度(mm)+5,-10尺量:每粱(板)16平整度(mm)82m直尺:每侧面每梁长测1处1 3 外观鉴定 1)混凝土表面平整,色泽一致,无明显施工接缝。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3分。 2)混凝土不得出现蜂窝麻面,如出现必须修整,并减1~4分。3)混凝土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缝,减1~3分,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时超过0.15mm必须处理。 8.7.3 顶推施工梁1 基本要求1)台座和滑道组的中线必须在桥轴线或其延长线上。2)导粱应在地面试装后,再在台座上安装,导粱与梁身必须牢固连接。3)千斤项及其他顶推设备在施工前应仔细检查校正,多点顶推必须确保同步。301
4)顶推过程中,要设专人观测墩台沉降、墩台位移及粱的偏位、导梁和粱挠度等资料,提供观测数据。 5)顶推及落梁程序正确。若梁体出现裂缝应查明原因,在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项推。 2 实测项目 见表8.7.3。表8.7.3 顶推施工梁实测项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轴线偏位(mm)10全站仪或经纬仪:每段检查2处22△落梁反力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不大于1.1倍的设计反力用千斤顶油压计算:检查全部33△支点高差(mm)相邻纵向支点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不大于5水准仪:检查全部3同墩两侧支点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不大于2 3 外观鉴定 各梁段连接线形平顺,接缝平整、密实色泽一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8.7.4 悬臂施工梁1 基本要求 1)悬臂浇筑或合龙段浇筑所用的砂、石、水泥、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悬拼或悬浇块件前,必须对桥墩根部(0号块件)的高程、桥轴线作详细复核,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悬拼或悬浇。 3)悬臂施工必须对称进行,应对轴线和高程进行施工控制。301
4)在施工过程中,粱体不得出现宽度超过设计规范规定的受力裂缝。一旦出现,必须查明原因,经过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5)必须确保悬浇或悬拼的接头质量。 6)悬臂合龙时,两侧梁体的高差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2 实测项目 见8.7.4-l和8.7.4-2。表8.7.4-1 悬臂浇筑梁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轴线偏位(mm)L≤100m10全站仪或经纬仪:每个节段检查2处2L>100mL/100003顶面高程(mm)L≤100m±20水准仪:每个节段检查2处2L>100m±L/5000相邻节段高差10尺量:检查3~5处14△断面尺寸(mm)高度+5,-10尺量:每个节段检查1个断面2顶宽±30底宽±20顶底腹板厚+10,-05合龙后同跨对称点高程差(mm)L≤100m20水准仪:每跨检查5~71L>100mL/50006平整度(mm)82m直尺:检查竖直、水平两个方向,每侧面每10m梁长测1处1注:L为梁跨径。 表8.7.4-2 悬臂拼装梁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轴线偏位(mm)L≤100m102301
全站仪或经纬仪:每个节段检查2处L>100mL/100003顶面高程(mm)L≤100m±20水准仪:每个节段检查2处2L>100m±L/5000相邻节段高差10尺量:检查3~5处4合龙后同跨对称点高程差(mm)L≤100m20水准仪:每跨检查5~71L>100mL/5000注:①L为梁跨径。 ②非合龙段项次1不参与评定。 3 外观鉴定 1)线形平顺,粱顶面平整,各孔无明显折变,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相邻块件色泽一致,接缝平整密实,无明显错台。每孔出现两处及以上明显错台(≥3mm)时,减2分。 3)混凝土表面不得出现蜂窝麻面,如出现必须进行修整,并减1~4分。 4)梁体出现非受力裂缝,减1~3分。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时超过0.15mm必须处理。 5)梁体内外不应遗留建筑垃圾、杂物、临时预埋件等。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并应清理干净。 8.7.5 转体施工梁1 基本要求1)转动设施和锚固体系必须经过严格检查,安全可靠。2)采用双侧对称同步转体施工时,必须设位控体系,严格控制两侧同步,使误差控制在设计允许的范围内。 3)上部构造在转体施工中,若出现裂缝,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转体。 4)合龙段两侧高差必须在设计规定的允许范围内。 2 实测项目301
见表8.7.5。表8.7.5 转体施工梁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封闭转盘和合龙段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轴线偏位(mm)跨径/1000全站仪或经纬仪:检查5处23跨中粱顶面高程(mm)±20水准仪:检查2个断面,每断面3处24同一横断面两侧或相邻上部构件高差(mm)10水准仪:检查4个断面1 3 外观鉴定1)合龙段混凝土应平整密实,色泽一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2)梁体内外不应遗留建筑垃圾、杂物、临时预埋件等。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并应清理干净。 8.8 拱 桥 8.8.1 就地浇筑拱圈1 基本要求 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和外掺剂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支架式拱架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制作,必须牢固稳定。 3)拱圈的浇筑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规定的施工顺序进行。 4)拱架的卸落必须按照设计和有关规范规定的卸架顺序进行。 5)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301
2 实测项目见表8.8.1。表8.8.1 就地浇筑拱圈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轴线偏位(mm)板拱10经纬仪:测量5处1肋拱53△内弧线偏离设计弧跨径≤30m±20水准仪:检查5处2跨径>30m±跨经/15004△断面尺寸(mm)高度±5尺量:拱脚、L/4,拱顶5个断面2顶、底、腹板+10,-05拱宽(mm)板拱±20尺量:拱脚、L/4、拱顶5个断面1肋拱±106拱肋间距(mm)5尺量:检查5处1 3 外观鉴定 1)混凝土表面平整,线形圆顺,色泽一致。不符合要求时减l~3分。 2)混凝土麻面面积不得超过该面积的0.5%。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5%减3分,深度超过1cm的必须处理。 3)混凝土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缝减1~3分。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时超过0.15mm必须进行处理。 8.8.2 拱圈节段的预制1 基本要求 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和外掺剂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按照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301
2 实测项目 见表8.8.2-1及8.8.2-2。表8.8.2-1 预制拱圈节段实测项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每段拱箱内弧长(mm)+0,-10尺量:每段13△内弧偏离设计弧线(mm)±5样板:每段测1~3点24△断面尺寸(mm)顶底腹板厚+10,-0尺量:检查2处2宽度及高度+10,-55平面度(mm)肋拱5拉线用尺量:每段测1箱拱106拱箱接头倾斜(mm)±5角尺:每接头17预埋件位置(mm)肋拱5尺量:每件1箱拱10 表8.8.2-2 桁架拱杆件预制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断面尺寸(mm)±5尺量:检查2处23杆件长度(mm)±10尺量:检查2处14杆件旁弯(mm)5拉线用尺量:每件15预埋件位置(mm)5尺量:每件1 注:若成批生产,每批抽查25%。 3 外观鉴定 同本标准第8.8.1条3。 8.8.3 拱的安装1 基本要求 1)拱桥安装必须严格按设计规定的程序进行施工。 2)拱段接头采用现浇混凝土时,必须确保其强度和质量并在达到设计规定强度或70%后,方可进行拱上建筑的施工。301
3)安装过程中,如杆件或节点出现开裂,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进行。 4)合龙段两侧高差必须在设计规定的允许范围内。 2 实测项目见表8.8.3-1至表8.8.3-3。表8.8.3-1 主拱圈安装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轴线偏位(mm)L≤60m10经纬仪:检查5处2L>60mL/60002△拱圈标高(mm)L≤60m±20水准仪:检查5~7点3L>60m±L/30003△对称接头点相对高差(mm)允许L≤60m20水准仪:检查每段2L>60mL/30004同跨各拱肋相对高差(mm)极值允许偏差的2倍且反向L≤60m20水准仪:检查5处1L>60mL/30005同跨各拱肋间距(mm)30尺量:检查5处1注:①正拱斜置时,项次3为两对称接头点(实际高程—设计高程)之差。②L为跨径。 8.8.3-2 悬臂拼装的桁架拱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轴线偏位(mm)L≤60m10经纬仪:检查5处2L>60mL/60002△节点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3△拱圈标高(mm)L≤60m±20水准仪:每肋每跨检查5处2L>60m±L/30004相邻拱片高差(mm)20水准仪:每跨检查5处15△对称接头点相对高差(mm)允许L≤60m20水准仪:检查每段2L>60mL/3000极值301
允许偏差的2倍且反向6拱片竖向垂直度(mm)1/300高度,不大于20吊垂线:每片检查2处1注:L为跨径。 8.8.3-3 腹拱安装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轴线偏位(mm)10经纬仪:纵、横各检查2处12起拱线高程(mm)±20水准仪:每起拱线测2点23相邻块件高差(mm)5尺量:每相邻块件检查1~3处2 3 外观鉴定 1)接头处无因焊接或局部受力造成的混凝土开裂、缺损或露筋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3~5分,并进行整修。 2)接头垫塞楔形钢板应均匀合理,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3)节点应平整,接头两侧的杆件应无错台。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4)上下弦杆线形顺畅,表面平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8.8.4 转体施工拱1 基本要求 1)转动设施和锚固体系必须经过严格检查,安全可靠。 2)采用双侧对称同步转体施工时,必须设位控制系,严格控制两侧同步,使误差控制在设计允许的范围内。 3)上部构造在转体施工中如出现裂缝,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转体施工。 2 实测项目301
见表8.8.4。表8.8.4 转体施工拱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封闭转盘和合龙段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轴线偏位(mm)跨经/6000经纬仪:检查5处23△跨中拱顶面高程(mm)±20水准仪:检查拱顶2~4处24同一横截面两侧或相邻上部构件高差(mm)10水准仪:检查5处2 3 外观鉴定 合龙段混凝土平整密实,色泽一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8.8.5 劲性骨架混凝土拱1 基本要求 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和外掺剂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按照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骨架应按设计要求的钢种、型号及线形精心加工,骨架接头处要在吊装以前进行试拼,以便吊装后骨架迅速成拱。 3)杆件在施工中,如出现开裂或局部构件失稳,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4)吊装骨架应平衡下落,减少骨架变形。浇筑前应校核骨架,进行必要的调整。 5)混凝土的浇筑应分层对称地按设计规定的顺序进行,无空洞和露筋现象,并严格按设计要求,采取措施以保证骨架的稳定。 6)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应加强观测,严格控制轴线,防止累积误差超出允许范围。 2 实测项目301
见表8.8.5-1至8.8.5-3。表8.8.5-1 劲性骨架加工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杆件截面尺寸(mm)不小于设计尺量:每段2端面22骨架高、宽(mm)±10尺量:每段3~5断面23△内弧偏离设计弧线(mm)10样板:每段测1~3点34每段的弧长(mm)+10,-10尺量:每段检查25焊缝符合设计要求超声:检查全部3 表8.8.5-2 劲性骨架安装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轴线偏位(mm)L/6000经纬仪:每肋检查5处12△高程(mm)±L/3000水准仪:检查拱项、拱脚及各接头点23△对称点相对高差(mm)允许L/3000水准仪:检查各接头点2极值L/1500,且反向4△焊缝符合设计要求超声:检查全部2 注:L为跨径。 表8.8.5-3 劲性骨架拱混凝土浇筑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轴线偏位(mm)L≤60m10经纬仪:每肋检查5点1L≤200m50L>200mL/40003△拱圈标高(mm)±L/3000水准仪:测量5处24△对称点相对高差(mm)允许L/3000水准仪:测量5处2极值允许偏差的2倍,且反向5△断面尺寸(mm)±10尺量:检查5处2注:①L为跨径。 ②L在60~200m间时,轴线偏位允许偏差内插。 301
3 外观鉴定 1)骨架曲线圆滑;无折弯,不符合要求时减2~4分。 2)焊缝外形均匀,成形良好,焊渣和飞溅物清除干净。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0.5~1分。3)混凝土表面平整密实,色泽一致,轮廓线圆顺。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4)蜂窝麻面面积不得超过该面面积的0.5%,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5%减3分;深度超过1cm的必须处理。 8.8.6 钢管混凝土拱1 基本要求 1)使用的钢和其它材料,应符合规范和设计的要求。 2)钢管的加工和拼接,应按施工规范有关钢桥制作的规定施工。 3)钢管拱肋节段,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 4)钢管拱在安装过程中,必须加强横向稳定措施,扣挂系统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5)管内混凝土应采用泵送顶升压注施工,由拱脚至拱顶对称均衡地一次压注完成。 6)钢管混凝土应具有低泡、大流动、收缩补偿、延后初凝的性能。管内混凝土的浇筑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并对混凝土的质量进行检测。 7)钢管的防护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实测项目见表8.8.6-1至8.8.6-3。表8.8.6-1 钢管拱肋制作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钢管直径(mm)±D/500及±5尺量:每段检查3~5处32钢管中距(mm)±5尺量:每段检查3~5处13△内弧偏离设计弧线(mm)8样板:每段测1~3点2301
4每段拱肋内弧长(mm)+0,-10尺量:每段检查15△焊缝尺寸符合设计要求量规:检查全部2焊缝探伤超声:检查全部射线:按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时按5%抽查3注:D为钢管直径。 表8.8.6-2 钢管拱肋安装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轴线偏位(mm)L/6000经纬仪;检查5处12△拱圈高程(mm)±L/3000水准仪:检查5处23△对称点高差(mm)允许L/3000水准仪:检查各接头点2极值允许偏差的2倍且反向4拱肋接缝错边(mm)0.2壁厚且≤2尺量:每个接缝25△焊缝尺寸符合设计要求量规:检查全部2焊缝探伤超声:检查全部射线:按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时按5%抽查3注:L为跨径。 表8.8.6-3 钢管拱肋混凝土浇筑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轴线偏位(mm)L≤60m10经纬仪:每肋检查5点2L≤200m50L>200mL/40003△拱圈标高(mm)±L/3000水准仪:测量5处24△对称点相对高差(mm)允许L/3000水准仪:检查各接头点2极值允许偏差的2倍且反向注:①L为跨径。 ②L在60~200m间时,轴线偏位允许偏差内插。 301
3 外观鉴定 1)线形圆顺,无折弯。不符合要求时减2~4分。2)焊缝均不得有裂纹、未溶合、夹渣、未填满弧坑和焊瘤等缺陷,且焊缝外形均匀,成形良好,焊缝与焊缝之间、焊缝与金属之间过渡光滑,焊渣和飞溅物清除干净。不符合要求时必须重新整修,达到合格,并减1~3分。 3)浇筑混凝土的预留孔应焊接平整光滑,不突出与漏焊,不烧伤混凝土。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8.8.7 中下承式拱吊杆和柔性系杆1 基本要求 1)吊杆、系杆及锚具材料规格和各项技术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 2)锚垫板平面须与孔道轴线垂直。 3)吊杆、系杆防护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严格按设计规定程序进行施工。 2 实测项目 见表8.8.7-1和8.8.7-2。表8.8.7-1 吊杆的制作与安装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吊杆长度(mm)±0.001L及±10用钢尺量12△吊杆拉力允许符合设计要求测力仪:每吊杆检查3极值下承式拱吊杆拉力偏差20%3吊点位置(mm)10经纬仪:每吊点检查14△吊点高程(mm)高程±10水准仪:每吊点检查2两侧高差20注:L为吊杆长度。301
表8.8.7-2 柔性系杆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张拉应力(MPa)符合设计要求查油压表读数:每根检查32△张拉伸长率(%)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 要求时±6尺量:每根检查3 3 外观鉴定 1)吊杆、系杆顺直,无扭转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3~5分。 2)防护层完好,无破损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必要时应加以修整。 8.8.8 刚性系杆刚性系杆混凝构件按照本章第8.7节的有关规定评定,系杆张拉按照本章第8.8.7条评定。 8.9 钢 桥 8.9.1 钢梁制作1 基本要求 1)钢梁(梁段)采用的钢材和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化学成份及力学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具有完整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明,并经制作厂家和监理工程师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2)钢梁(粱段)元件、临时吊点和养护车轨道吊点等的加工尺寸和钢梁(梁段)预拼装精度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分阶段检查验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301
3)钢梁(粱段)制作前必须进行焊接工艺评定试验,评定结果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制定实施性焊接施工工艺。施焊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焊接资格证和上岗证。 4)同一部位的焊缝返修不能超过二次,返修后的焊缝应按原质量标准进行复验,并且合格。 5)高强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应进行检验,检验结果须符合设计要求。 6)钢梁粱段必须进行试组装,并按设计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验收。工地安装施工人员应参加试组装及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发梁段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安装。 7)钢粱(粱段)元件和钢粱(梁段)的存放,应防止变形、碰撞损伤和损坏漆面,不得采用变形元件。 8)排水设施、灯座、护栏、路缘石、栏杆柱预埋件和剪力键等均应按设计图纸安装完成,无遗漏且位置准确。 2 实测项目见表8.9.1-1至8.9.1-3。表8.9.1-1 钢板梁制作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梁高(mm)主粱≤2m±2尺量:检查两端腹板处高度2主粱>2m±4横梁±1.5 ±1.02跨度(mm)±8全站仪或尺量:测量两支座中心距离13梁长(mm)全长±15全站仪或钢尺量:中心线处1纵梁+0.5,-1.5尺量:检查两端角钢背与背之间的距离1横梁±1.54纵、横粱旁弯(mm)3梁立置时在腹板一侧距主焊缝100mm处拉线测量:检查中部1处15拱度(mm)主粱+3(不设拱度)01301
梁卧置时在下盖板外侧拉线测量:检查中部1处+10(设拱度)-3两片主粱拱度差4分别测量两片主粱拱度,求差值6平面度(mm)主粱腹板 且≤8平尺或拉线:测量中部1处1纵、横梁腹且≤57主梁、纵横粱盖板对腹板的垂直度(mm)有孔部位0.5角尺:测量3~5处1其余部位1.58△连接焊缝尺寸符合设计要求量规:检查全部2焊缝探伤超声:检查全部射线:按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时按10%抽查3高强螺栓扭矩±10%测力扳手:检查5%,且不少于2个注:s为加劲肋与加劲肋之间的距离。 表8.9.1-2 钢桁节船制作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节段长度(mm)±5尺量:每节段检查4~6处22节段高度(mm)±2尺量:每节段检查4处23节段宽度(mm)±3尺量:每节段检查4处24节间长度(mm)±2尺量:检查每个节间1对角线长度(mm)±35桁片平面度(mm)3拉线测量:每节段检查l处16拱度(mm)±3拉线测量:每节段检查1处17△连接焊缝尺寸符合设计要求量规:检查全部2焊缝探伤超声:检查全部射线:按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时按10%抽查3高强螺栓扭矩±100%测力扳手:检查5%,且不少于2个 表8.9.1.2-3钢箱梁制作实测项目301
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梁高h(mm)h≤2m±2尺量:检查两端腹板处高度2h>2m±42跨度L(mm)±(5+0.15L)全站仪或钢尺:测两支座中心距离13全长(mm)±15全站仪或钢尺14△腹板中心距(mm)±3尺量:检查两腹板中心距25盖板宽度(mm)±4尺量:检查两端断面16横断面对角线差(mm)4尺量:检查两端断面17旁弯(mm)3+0.1L拉线用尺量:检查跨中18拱度(mm)+10,-5拉线用尺量:检查跨中19腹板平面度(mm) 且≤8平尺或拉线:检查跨中110扭曲(mm)每米≤1,且每段≤10置于平台,四角中有三角接触平台,用尺量另一角与平台间隙111△连接焊缝尺寸符合设计要求量规:检查全部2焊缝探伤超声:检查全部射线:按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时按10%抽查3高强螺栓扭矩±100%测力扳手:检查5%,且不少于2个 注:①L以m计。 ②s为加劲肋与加劲肋之间的距离。 3 外观鉴定 1)钢箱梁内外表面不得有凹陷、划痕、焊疤、电弧擦伤等缺陷,外露边缘应无毛刺。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0.5~1分,并应修整。 2)焊缝均应平滑,无裂纹、未溶合、夹渣、未填满弧坑、焊瘤等外观缺陷,预焊件的装焊符合设计要求。发现不合格时,每处减0.5~2分,并须处理。 8.9.2 钢粱防护1 基本要求301
1)防护涂装材料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指标必须符合设计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具有完整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并经防护涂装施工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2)采用的涂敷系统应进行车间和现场的工艺试验,其结果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方可正式施工。 3)涂装过程中的环境条件、每层涂装时间间隔以及使用的机具设备等均应满足涂装施工工艺和涂料说明书的要求。在完成前一道涂敷后;其干膜厚度须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涂敷。 4)涂装干膜厚度应达到规定值,检测点的漆膜厚度合格率须符合设计要求。 5)由运输等造成的防护涂装损坏必须修复。 2 实测项目 见表8.9.2。表8.9.2 钢梁防护涂装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除锈清洁度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未规定时Sa2.5(St3)比照板目测:100%32△粗糙度(µm)外表面70~100按设计规定检查。设计未规定时,用粗糙度仪检查,每段检查6点,取平均值2内表面40~803总干膜厚度(Um)符合设计要求漆膜测厚仪检查14附着力(MPa)符合设计要求划格或拉力试验:按设计规定频率检查1 注:项次3的检查频率按设计规定执行。无规定时,每10m2测3~5个点,每个点附近测3次,取平均值,每个点的量测值如小于设计值应加涂一层涂料。每涂完一层后,必须检测干膜总厚度。 3 外观鉴定301
1)涂层表面完整光洁,均匀一致,无破损、气泡、裂纹、针孔、凹陷、麻点、流挂和皱皮等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0.5~1分。 2)涂后的漆膜颜色一致,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 8.9.3 钢梁安装1 基本要求 1)所使用的焊接材料和紧固件必须符合设计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应按设计规定的程序进行安装。 3)工地安装焊缝应事先进行焊接工艺评定试验,施焊应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焊接工艺方案进行。施焊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焊接资格证和上岗证。 4)按设计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焊缝探伤检验,检验结果应合格。同一部位的焊缝返修不能超过二次,返修后的焊缝应按原质量标准进行复验,并且合格。 5)高强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应对随粱发送的试板进行检验,检验结果须符合设计要求。 6)钢粱运输、吊装过程中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构件变形、碰撞或损坏漆面,严禁在工地安装具有变形构件的钢粱。 2 实测项目 见表8.9.3。表8.9.3 钢梁安装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钢粱中线(mm)轴线偏位10经纬仪:测量2处2两孔相邻横粱中线相对偏位52梁底高程(mm)墩台处梁底±10水准仪:每支座1处,每横梁2处2两孔相邻横梁相对高差5301
3△连接焊缝尺寸符合设计要求量规:检查全部2焊缝探伤超声:检查全部射线:按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时按10%抽查3高强螺栓扭矩±10%测力扳手:检查5%,且不少于2个 3 外观鉴定 1)线形平顺,无明显折变,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焊缝均应平滑,无裂纹、未溶合、夹渣、未填满弧坑、焊瘤等外观缺陷。发现不合格时,每处减0.5~2分,并须处理。 8.10 斜 拉 桥 8.10.1 混凝土索塔1 基本要求 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索塔的索道孔、锚箱位置及锚箱锚固面与水平面的交角均应控制准确,锚垫板与孔道必须互相垂直。 3)分段浇筑时段与段间不得有错台。 4)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5)横粱施工中,不得因支架变形、温度或预应力而出现裂缝,横梁与塔柱紧密连成整体。 2 实测项目 塔柱见表8.10.1-l,横梁见表8.10.1-2。301
表8.10.1-1 斜拉桥塔柱段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砂浆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塔柱底偏位(mm)10经纬仪或全站仪:纵横各检查2点13△倾斜度(mm)1/3000塔高,且不大于30或设计要求经纬仪或全站仪:纵横各检查2点24外轮廓尺寸(mm)±20尺量,每段检查3个断面15壁厚(mm)±5尺量:每段每侧面检查1处16锚固点高程(mm)±10水准仪或全站仪:每锚固点17△孔道位置(mm)10,且两端同向尺量:每孔道28预埋件位置(mm)5尺量:每件1 表8.10.1-2 横梁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砂浆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轴线偏位(mm)10经纬仪:每梁检查5处13外轮廓尺寸(mm)±尺量:检查3~5断面14壁厚(mm)5尺量:每侧面检查l处,检查3~5断面15顶面高程(mm)±10水准仪:检查5处1 3 外观鉴定 1)混凝土表面平整,色泽一致,轮廓线顺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混凝土表面不得出现蜂窝、麻面,如出现必须修整完好,并减1~4分。 3)混凝土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缝肘减1~3分。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时超过0.15mm必须处理。 4)施工临时预埋件或其它临时设施未清除处理时减1~2分。 8.10.2 平行钢丝斜拉索制作与防护1 基本要求301
1)镀锌钢丝、锚头锻钢材料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钢丝必须梳理顺直,热挤时平行钢丝束的扭转角度应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得松散。 3)热挤防护采用的高密度聚乙烯材料的技术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防护处理的程序、温度、时间与方法,均应严格控制。防护层不应有断裂、裂纹。 4)锚头机械精加工尺寸应满足设计图纸要求。锚头必须按设计或规范要求进行探伤,检查结果必须合格。 5)钢丝镦头不得有横向裂纹。每镦头一批,须仔细对镦头机进行检查调整,以保证镦头质量. 6)冷铸材料配料应准确,加温固化应严格控制程序、温度和时间。 7)斜拉索安装前,均应作1.3~1.5倍设计荷载的预张拉试验,锚板回缩量不大于6mm,试验后锚具完好。 8)斜拉索成品在出厂前须做放索试验。 2 实测项目见表8.10.2。见表8.10.2 平行钢丝斜拉索制作与防护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斜拉索长度(mm)≤100m±20尺量:每根2>100m±1/5000索长2PE防护厚度(mm)+1.0,-0.5尺量:抽查20%13锚板孔眼直径D(mm)d100mL/100003△断面尺寸(mm)高度+5,-10尺量:每段检查2个断面2顶宽±30底宽或肋间宽±20顶、底、腹板厚或肋宽+10,-04△索力(kN)允许满足设计和施工控制要求测力仪:测每索拉力3极值设计规定,设计未规定时与设计值相差10%5△梁锚固点或梁项高程(mm)梁段满足施工控制要求水准仪或全站仪:测量每个锚固点或每梁段中点2合拢后L≤100m±20L>100m±L/50006横坡(%)±0.15水准仪:检查每粱段17△锚具轴线与孔道轴线偏位(mm)5尺量:全部18预埋件位置(mm)5尺量:每件19平整度(mm)82m直尺:检查竖直、水平两个方向,每侧每10m粱长测1处1注:①L为跨径。②合龙段评定时,项次4、7不参与评定。 表8.10.4.2-2 混凝土斜拉桥梁的悬臂拼装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301
1△合龙段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轴线偏位(mm)L≤100m10经纬仪:每段检查2点1L>100mL/100003△索力(KN)允许满足设计和施工控制要求测力仪:测每索拉力3极值设计规定,设计未规定时与设计值相差10%4△梁锚固点或梁顶高程(mm)梁段满足施工控制要求水准仪或全站仪:测量每个锚固点或每粱段中央1合龙后L≤100m±20l>100m±L/50005△锚具轴线与孔道轴线偏位(mm)5尺量:抽查25%1注:①L为跨径。②合龙段评定时,项次3、5不参与评定。 3 外观鉴定 1)线形平顺,粱顶面平整,每段无明显折变。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相邻块件的接缝平整密实,色泽一致,棱角分明,无明显错台.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3)混凝土表面不应出现蜂窝、麻面,如出现必须修整,并减1~4分。 4)混凝土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缝时减1~3分,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时超过0.15mm必须处理。 5)梁体内不应遗留建筑垃圾、杂物、临时预埋件等。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并应清理干净。 8.10.5钢斜拉桥的箱粱段制作 1 基本要求 同本标准第8.9.1条3。 2 实测项目 见表8.10.5。表8.10.5 钢箱梁段制作实测项目301
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梁 长(mm)±2钢尺:检查中心线及两侧 2粱段桥面板四角高差(mm)4水准仪:检查4角13风嘴直线度偏差(mm)L/2000且≤6拉线、尺量:检查各风嘴边缘14△端口尺寸宽度(mm)±4钢尺:检查两端1中心高(mm)±21边高(mm)±31横断面对角线差(mm)≤415锚箱锚点坐标(mm)±4经纬仪、垂球:检查6点1斜拉索轴线角度0.5°经纬仪、垂球:2点16△梁段匹配性纵桥向中心线偏差1钢尺:每段检查2顶、底、腹板对接间+3,-1钢尺:检查各对接断面2顶、底、腹板对接错边(mm) 钢尺、水平仪:检查各对接断面17△焊缝焊缝尺寸符合设计要求量规:检查全部2探伤超声:检查全部射线:按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时按10%抽查3 注:L一量测长度 3 外观鉴定 同本标准第8.9.1条3。 8.10.6 钢斜拉桥箱梁段防护涂装和合龙后工地防护涂装 同本标准第8.9.2条。 8.10.7 钢斜拉桥箱粱段的拼装 1 基本要求301
1)钢箱粱拼装架设时采用的高强螺栓、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化学成份及力学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2)在工厂制作的斜拉索成品必须有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方能在工地架设使用。 3)钢箱粱段必须验收合格后方能在工地拼装。 4)工地安装焊缝必须事先进行焊接工艺评定试验,施焊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焊接工艺方案进行。施焊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焊接资格证和上岗证。 5)同一部位的焊缝返修不能超过二次,返修后的焊缝应按原质量标准进行复验,并且合格。 6)高强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应对随梁发送的试板进行检验,检验结果须符合设计要求。 7)千斤项和油表等斜拉索张拉工具,以及高强螺栓测力扳手必须事先经过检查和标定。 8)施工过程中必须对索力、高程及塔柱变形进行观测,并记录现场的温度。当索力和标高超过设计允许偏差时,必须按施工控制的要求进行调整。 9)悬臂施工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对称进行。 2 实测项目 见表8.10.7-1及表8.10.7-2。表8.10.7-1 钢斜拉桥箱梁段的悬臂拼装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轴线偏位(mm)L≤200m10经纬仪:每段检查2点1L>200mL/200002△索力(KN)允许满足设计和施工控制要求测力仪:测每索拉力3极值设计规定,设计未规定时与设计值相差10%3△梁段满足施工控制要求2301
梁锚固点或梁顶高程(mm)水准仪:测量每个锚固点或粱段两端中点合龙后L≤200m±20l>200m±20L/10004梁顶水平度(mm)20水准仪;测粱顶四角15△相邻节段匹配高差(mm)2尺量:每段26△连接焊缝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量规:检查全部2探伤超声:检查全部射线:按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时按10%抽3高强螺栓扭矩±10%测力扳手:抽查5%且不少于2个 注:L为跨径。 表8.10.7-2 钢斜拉桥钢箱粱段的支加强安装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轴线偏位(mm)10经纬仪:每段检查2点12梁段的纵向位置(mm)10经纬仪:检查每段23△粱顶标高(mm)±10水准仪:测量粱段两端中点24梁顶水平度(mm)10水准仪:测量四角15△连接焊缝尺寸符合设计要求量规:检查全部2焊缝探伤超声:检查全部射线:按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时按10%抽查3高强螺栓扭矩±10%测力扳手:检查5%,且不少于2个 3 外观鉴定 1)线形平顺,段间无明显折变,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焊缝均应平滑,无裂纹、未溶合、夹渣、未填满弧坑、焊瘤等外观缺陷。发现不合格时,每处减0.5~2分,并须处理。 8.10.8 结合梁斜拉桥的工字梁段制作301
1 基本要求 同本标准第8.9.1条1。 2 实测项目 见表8.10.8.2。表8.10.8.2 工字梁段制作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梁高(mm)主梁±2尺量:每梁段检查2处2横梁±1.522梁长(mm)主梁±2尺量:每梁段1横梁±213梁宽(mm)主梁±2尺量:每梁段检查2处1横梁±214梁腹板平面度主梁h350,且不大于82m直尺:沿长度方向每段量2~3尺1横梁h500,且不大于515拱度(mm)主梁+3,0在下翼缘外侧拉线测量:每段1处2两主梁差36△连接焊缝尺寸符合设计要求量规:检查全部2焊缝探伤超声:检查全部射线:按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时按10%抽查3高强螺栓扭矩±10%测力扳手:检查5%,且不少于2个 注:h为梁高。 3 外观鉴定同本标准第8.9.1条3。 8.10.9 结合粱斜拉桥工字梁段防护及合龙后工地防护同本标准第8.9.2条。 301
8.10.10 结合粱斜拉桥工字梁段的悬臂拼装1 基本要求 同本标准第8.10.7条1。 2 实测项目 见表8.10.10。表8.10.10 结合梁工字梁段悬臂拼装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轴线偏位(mm)L≤200m10经纬仪:每段检查2点1L>200mL/200002△索力(KN)满足设计和施工控制要求测力仪:测每索拉力33△梁锚固点或梁顶高程(mm)梁段满足施工控制要求水准仪;测量每个锚固点或粱段两端中点2两主梁高差104△连接焊缝尺寸符合设计要求量规:检查全部2焊缝探伤超声:检查全部射线:按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时按10%抽查3高强螺栓扭矩±10%测力扳手:检查5%,且不少于2个 注:L为跨径。 3 外观鉴定 同本标准第8.10.7条3。 8.10.1 重结合梁斜拉桥的混凝土板1 基本要求 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301
2)混凝土板的浇筑或安装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对称进行。 3)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4)施工过程中,当索力和高程超过设计允许偏差时,必须按施工控制的要求进行调整。 2 实测项目见表8.10.11。表8.10.11 结合梁斜拉桥混凝土板施工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混凝土尺寸(mm)厚+10,-0尺量:每段2个断面1宽±3013△索力(KN)允许符合设计要求测力仪:测每索2极值设计规定,设计未规定时与设计值相差10%4△高程(mm)L≤200m±20经纬仪:每跨检查5~11处1L>200m±L/200005横坡(%)±0.15测力仪:测量5~8个断面1 注:L为跨径。 3 外观鉴定1)混凝土表面应平整,无凹陷,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2)混凝土边缘线条顺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3)混凝土底面不得出现麻面,如出现必须修整,并减1~4分。 8.11 悬索桥 301
8.11.1 混凝土索塔1 基本要求 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分段浇筑时段与段间不得有错台。 3)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4)横系梁施工中,不得因支架变形、温度或预应力而出现裂缝。 2 实测项目 塔柱见表8.11.1,横梁见表8.10.1-2。表8.11.1 悬索桥塔柱段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塔柱底水平偏位(mm)10经纬仪:纵横各检查2点13△倾斜度(mm)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时按塔高的1/3000,且不大于30经纬仪;纵横各检查2点24外轮廓尺寸(nun)±20尺量:每段检查3个断面15壁厚(mm)±5尺量:每段每侧面检查1处16预埋件位置(mm)5尺量:每件检查17索鞍底板面高程(mm)+10,-0水准仪或全站仪:每索鞍1处1 3 外观鉴定 同本标准第8.10.1条3。 8.11.2 锚碇锚固体系制作1 基本要求 1)所采用金属材料的力学性能及化学成份必须满足设计要求。301
2)组成刚架杆件和锚杆、锚粱的元件的加工尺寸和刚架的预拼装精度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在批量生产前,须按设计要求的抽样方法与频率,对拉杆、连接器进行破断拉力试验,试验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4)构件防护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实测项目见表8.12.2-1和见表8.12.2-2。表8.11.2-1 预应力锚固体系制作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连接器拉杆孔至锚固孔中心距(mm)±0.5游标卡尺:逐件检查22主要孔径(nun)+1.0,-0.0游标卡尺:逐件检查23△孔轴线与顶、底面的垂直度(°)0.3量具:逐件检查34底面平面度(mm)0.08量具:逐件检查25拉杆孔项、底面的平行度(mm)0.15量具:逐件检查26△拉杆同轴度(mm)0.04量具:逐件检查2 表8.11.2-2 刚架锚固体系制作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刚架杆件长度(mm)±2尺量:每件检查22刚架杆件中心距(mm)±2尺量:每节间检查13△锚杆长度(mm)±3尺量:每件检查34锚梁长度(mm)±3尺量:每件检查25△连 接符合设计要求超声或测力扳手:抽查30%2 3 外观鉴定301
杆件表面不得有擦痕,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8.11.3 锚碇锚固体系安装1 基本要求1)锚固系统必须有合格证书,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2)施工放样方法须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并对测量仪器进行校正和标定。3)锚固系统必须安装牢固,在浇筑混凝土时不扰动,不变位。混凝土达到设计规定的强度后,方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张拉。 4)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护处理。 2 实测项目 见表8.11.3-1至表8.11.3-2。表8.11.3-1 预应力锚固系统安装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前锚面孔道中心坐标偏差(mm)±10全站仪:检查每孔道12△前锚面孔道角度(°)±0.2经纬仪或全站仪:每孔道检查13△拉杆轴线偏位(mm)5经纬仪或全站仪:每拉杆检查14△连接器轴线偏位(mm)5经纬仪或全站仪:每连接器检查1 表8.11.3-2 刚架锚固系统安装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刚架中心线偏差(mm)10用经纬仪检查12刚架安装锚杆之平联高差(mm)-2,+5用水准仪检查13△锚杆偏位(mm)纵10用经纬仪,每根检查2横54锚固点高程(mm)±5用水准仪,每根检查2301
5后锚梁偏位(mm)5用水准仪,每根检查16后锚梁高程(mm)±5用水准仪,每根检查1 3 外观鉴定 表面清洁,防护完好.如发现损伤,应进行修复,并减1~5分。 8.11.4 锚碇混凝土块体1 基本要求 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地基承载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3)锚体上、下层不得有错台。先后浇筑的混凝土层间预埋钢筋的规格、长度、数量、间距必须满足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 4)水化热产生的混凝土内最高温度及内外温差,必须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5)不得出现空洞和露筋现象。 6)锚室不得积水、渗水。 2 实测项目见表8.11.4。表8.11.4 锚碇混凝聚力块块体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 轴线偏位(mm)基础20经纬仪;逐个检查2槽口1013△断面尺寸(mm)±30尺量:检查3~5处24基底标高(mm)土质±50水准仪或全站仪:测8~10处1石质+50,-2005顶面高程(mm)±20水准仪或全站仪:测8~10处1301
6预埋件位置(mm)符合设计要求尺量或经纬仪:每件27大面积平整度(mm)82m直尺:每20m2测1处1 3 外观鉴定 1)混凝土表面平整,施工缝平顺,色泽一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混凝土表面不得出现蜂窝、麻面。不符合要求时应修整,并减1~4分。 3)混凝土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缝时,减I-3分。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时超过0.15mm必须处理。 8.11.5 预应力锚索的张拉与压浆 同本标准第8.3.2条,并应按设计规定进行张拉试验,满足要求后方可正式张拉。 8.11.6悬索桥索鞍制作1 基本要求 1)鞍槽铸钢件出厂前须出具质量合格证明书,其内容应有:制造厂名称代号、图号或件号(发运号)、炉号、化学成份、机械性能试验报告、无损检测报告,以及合同明确规定的其他内容。 2)鞍座钢板必须按有关标准逐张进行超声波探伤,成批钢板应按设计和有关规范规定的频率和方法抽样进行化学成份和机械性能试验.探伤和试验结果须合格后方可使用。 3)焊接材料必须采用经焊接工艺评定合格、并经验收符合要求的焊条、焊丝和焊剂,对所有焊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无损探伤.探伤结果必须合格。 4)施焊前,应对母材、焊条及坡口形式,焊接质量等,按焊接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实施的焊接工艺应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5)铸钢件、钢板和焊缝经检测后如发现表面、内部有超标缺陷,必须按有关规范和设计要求的方法进行修补,修补后应检验合格,并作好修补记录备查。301
6)出厂前必须先进行试拼装,各零部件应印有识别标记和定位标记,当符合要求并由监理签发合格证后才可发运到工地安装。产品在搬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妥善保护,不得使任何零部件和涂装受到损伤和散失。 7)索鞍防护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实测项目见表8.11.6-1和8.11.6-2。表8.11.6-1 主索鞍制作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主要平面的平面度0.08mm/1000,且0.5mm/全平面量具:检查每主要平面12△鞍座下平面对中心索槽竖直平面的垂直度偏差≤2mm/全长机床检查23△上、下承板平面的平行度0.5mm/全平面量具:检查上、下承板14对合竖直平面与鞍体下平面的垂直度偏差<3mm/全长百分表:检查每对合竖直平面15鞍座底面对中心索槽底的高度偏差(mm)±2mm机床检查16鞍槽轮廊的圆弧半径偏差±2mm/1000数控机床检查27各槽宽度、深度偏差(mm)+1/全长及累积误差+2样板、游标卡尺/深度尺18△各槽对中心索槽的对称度(mm)0.5数控机床检查29各槽曲线立面角度偏差(°)≤±0.2数控机床检查110△喷锌层厚度(um)不小于设计测厚仪:每检测面10点2注:项次1主要平面包括:主索鞍的下平面、对合的竖直平面;上、下支承板的上下平面;中心索槽的竖直(基准)平面。 表8.11.6-2 散索鞍制作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平面度0.08mm/1000,及1301
0.5mm/全平面量具:检查每主要平面底板下平面、中心索槽竖直平面2△支承板平行度(mm)<0.5量具13摆轴中心线与索槽中心平面的垂直度偏差(mm)<3机床检查24摆轴接合面到索槽底面的高度偏差(mm)±2直尺、拉尺15鞍槽轮廓的圆弧半径偏差(mm)±2mm/1000数控机床检查26各槽宽度、深度偏差(mm)+1/全长及累积误差+2样板、游标卡尺、深度尺17△各槽对中心索槽的对称度(mm)0.5数控机床检查28各槽曲线立面角度偏差(°)0.2数控机床检查19加工后鞍槽底部及侧壁厚度偏差(mm)±10尺量:各不少于3处110△喷锌层厚度(um)不小于设计测厚仪:每检测面10点2 3 外观鉴定 1)鞍槽内加工表面和各隔板全部表面按规定要求进行喷锌处理时,涂层应均匀致密,无漏喷涂和附着不牢层,无未完全熔化大颗粒,不符合要求减1~2分。 2)各外露不加工表面防护涂层平整光洁,均匀一致,无破损、气泡、裂纹、针孔、凹陷、麻点、流挂和皱皮等缺陷。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3)各孔,平面的加工表面应涂脂防锈,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8.11.7索鞍安装1 基本要求 1)索鞍成品必须按设计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验收合格,并有产品合格证,方可安装。 2)必须按设计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放置底板或格撮,并与底座混凝土连成整体.底座混凝土应振捣密实,强度符合设计要求。301
3)安装前应进行全面检查,如有损伤,须作处理.索槽内部应清洁不应沾上减少缆索和索鞍之间摩擦的油或油漆等材料。 4)索鞍就位后应锁定牢靠。 2 实测项目 见表8.11.7-1及8.11.7-2。表8.11.7-1 主索鞍安装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最终偏位(mm)顺桥向符合设计要求经纬仪或全站仪:每鞍测量3横桥向1022△高程(mm)+20,-0全站仪:每鞍测量1处33四角高差(mm)2水准仪或全站仪:每鞍测量四角2 表8.11.7-2 散索鞍安装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底板轴线纵、横向(mm)5经纬仪:每鞍测量32底板中心高程(mm)±5水准仪:每鞍测量23底板扭转(mm)2经纬仪或全站仪:每鞍测量24安装基线扭转(mm)1经纬仪或全站仪:每鞍测量15△散索鞍竖向倾斜角符合设计要求经纬仪或全站仪:每鞍测量2 3 外观鉴定 索鞍表面必须清洁.涂装如有损伤,必须修补,并减1~3分。 8.11.8 悬索桥索股和锚头的制作与防护1 基本要求 1)索股和锚头钢材的化学成份和力学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301
2)索股的锚杯和锚板必须逐件进行无破损探伤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索股在成批生产前,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拉伸破坏试验,试验后锚头进行剖面检查,合格后方可生产。 4)索股钢丝应梳理顺直平行,长度一致,无交叉、鼓丝、扭转现象,严禁弯折;绑扎带牢固,索股上的标志点应齐全、准确,防护符合设计要求。 5)应对索股的上盘和放盘进行工艺试验。 6)运输和存贮过程中应保证索股不受损伤、污染和腐蚀。 2 实测项目 见表8.11.8。表8.11.8 索股和锚头的制作与防护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索股基准丝长度(mm)基准丝长/15000钢尺,测量每丝32△成品索股测长精度((mm)索股长/10000钢尺,每件检查23△热铸锚合金灌铸率(%)>92量测计算:每件检查24锚头顶压索股外移量(按规定顶压力,持荷5min(mm)符合设计要求百分表;每件检查25△索股轴线与锚头端面垂直度(°)±0.5仪器量测:每件检查26△锚头表面涂层厚度(um)符合设计要求测厚仪:每件检查2 注:项次4外移量允许偏差应在扣除初始外移量之后进行测量。 3 外观鉴定 1)缠包带完好,钢丝防护无损伤,表面洁净。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锚头表面平滑,涂层完好,无锈迹。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8.11.9 主缆架设1 基本要求 1)索股成品应有合格证,必须按设计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验收合格方可架设。301
2)索股入鞍、入锚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架设时严禁索股弯折,扭转和散开。 3)索股锚固应与锚板正交,锚头锁定装置应牢固。 2 实测项目 见表8.11.9。表8.11.9 主缆架设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索股高程(mm)基准中跨跨中±L/20000全站仪:测量跨中3边跨跨中±L/10000上、下游高差10一般相对于基准索股0,15全站仪或专用卡尺:测跨中22△锚跨索股力偏差符合设计要求测力计:每索股检查23△主缆空隙串(%)±2量直径和周长后计算:测索夹处和两索夹间24主缆直径不圆度(%)2紧缆后横竖直径之差,与设计直径相比,测两索夹间1注:L为中跨跨径。 3 外观鉴定 1)架设后索股钢丝平行顺直无鼓丝,不重迭。不符合要求时应处理,并减1~3分。 2)索股顾直,不交又,否则应进行处理。如有扭转现象,每处减3~5分。 3)索股钢丝镀锌层保护完好,表面清净。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8.11.10 主缆防护1 基本要求 1)防护前必须清除主缆钢丝表面的灰尘、油污和水分,保持干燥、干净.涂膏应均匀地填满主缆外侧钢丝与缠丝之间的间隙,涂膏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301
2)缠丝前应对缠丝机进行标定。 3)缠绕钢丝应嵌进索夹端部留出的凹槽内不少于3圈,绕丝端部必须牢固地嵌入索夹端部槽内并予焊接固定,不得松动。 4)主缆防护的缆套安装,其各处密封性能必须良好。 2 实测项目 见表8.11.10。表8.11.10 主缆防护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缠丝间距(mm)1插板:每两索夹间随机量测lm长22△缠丝张力(KN)±0.3标定检测:每盘抽查1处23△防护涂层厚度(um)符合设计要求测厚仪:每200m测1点3 3 外观鉴定 1)缠丝腻子应填满,并去除残留在裹覆层处的多余涂膏.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缠丝不重迭交叉,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处理,并减1~3分. 3)涂层应平滑,无凹凸不平,无破损和气孔,无流挂和漏涂等现象,保护完好,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8.11.11 悬索桥索夹制作与防护1 基本要求 1)铸钢及螺杆材料的化学成份,力学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2)分批热处理的铸钢件和合金结构钢均必须按设计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必须合格。 3)301
每一件加工成品(索夹和螺杆)都必须按设计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无损探伤,检测结果须合格.每对索夹两半部分必须先进行试拼装,经过监理签发产品质量合格证后方可按编号包装运输到工地安装.运输和存放要按规定妥善保护好,不得使任何部件受到永久性损伤。 4)每一半索夹如有超标缺陷应按设计要求进行修补,但修补点不允许超过2个,同一修补点不允许修补2次.要求作好修补记录备查。 5)铸钢件加工面不得有气孔、砂眼、缩松等可见缺陷,如检查发现,必须按设计要求修补。 6)索夹与螺杆的螺母和垫圈的接触面,须与螺杆轴线相垂直,加工精度必须符合图纸要求。 7)各表面防护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实测项目 见表8.11.11。表8.11.11 索夹制作与防护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索夹内径偏差(mm)±2量具:每件检查12耳板销孔位置偏差(mm)±1量具:每件检查23耳板销孔内径偏差(mm)+1,-0量具:每件检查24螺杆孔直线度(mm)≤L/500量具:每件检查25△壁厚(mm)符合设计要求量具:每件检查36△索夹内壁喷锌厚度(mm)不小于设计测厚仪:每件检查3注:L—螺杆孔深度。 3 外观鉴定 1)索夹内外表面防护涂层完好,如有局部破损或锈蚀应进行处理,并每处减1~3分。 2)索夹螺杆丝口部分长度均匀,螺牙保护完好。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8.11.12 悬索桥吊索和锚头的制作与防护301
1 基本要求 1)吊索、锚杯铸钢、锌铜合金及耳板锻钢等材料的化学成份和各项力学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2)吊索的锚杯和耳板必须逐件按设计要求进行无损探伤检测,检测结果须合格方可使用。 3)吊索、耳板的防护应符合设计要求。 4)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组装件拉伸破坏试验,试验结果符合要求后方可成批生产吊索和锚头。 5)吊索和锚头的装配成品必须有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方能绕盘包装运输到工地进行架设,运输和存贮过程中应保证成品不受损伤。 6)吊索的下料及长度标记,应在设计要求的拉力下测量,在锚头附近必须同时设置长度标志点和方向标志点。 2 实测项目 见表8.11.12。表8.11.12 吊索和锚头制作与防护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吊索调整后长度(销孔之间)(mm)≤5m±1尺量:检查每根2>5m±L/50002销轴直径偏差(mm)+0,-0.15量具:检查每个13又形耳板销孔位置偏差(mm)±5量具:检查每个14△热铸锚合金灌注率(%)>92量具检测、计算:检查每个25△锚头顶压后吊索外移量(按规定顶压力,持荷5分钟)(mm)符合设计要求量具:检查每个26△吊索轴线与锚头端面垂直度(°)≤0.5量具:检查每个27△锚头喷锌厚度(um)符合设计要求测厚仪:检查每个2 注①项次5顶压外移量允许偏差应在扣除初始外移量之后进行量测。 ②L-吊索长度。301
3 外观鉴定 1)防护涂层表面光滑、连续、均匀、致密,无锈迹.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 2)吊索护套质地紧密,无气泡,厚度均匀,色泽一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8.11.13 索夹和吊索安装1 基本要求 1)螺栓紧固设备应事先标定,按设计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分阶段检查螺杆中的拉力,并予补紧。 2)螺杆孔、上下索夹缝隙及其端部接合处和主缆缠丝处必须用合格的密封材料填实,确保螺杆被密封材料环绕井与主缆钢丝隔开.密封前螺杆孔里须清除水份,保持干燥。 3)锚头锁定装置须牢固。 4)工地涂装用防护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涂装前索夹和锚头表面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涂装防护施工。 2 实测项目 见表8.11.13。表8.11.13 索夹和吊索安装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索夹偏位(mm)纵向10全站仪和钢尺:每个2横向3全站仪:每个22△上、下游吊点高差(mm)20水准仪;每个33△螺杆紧固力(KN)符合设计要求压力表读数:每个3 3 外观鉴定 1)索夹密封良好,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处理,并减1~3分。301
2)索夹螺栓端头长度均匀,螺牙保护完好,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3)吊索顾直无扭转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3~5分。4)吊索及索夹的防护完好,无划伤、擦痕、断裂、裂纹等缺陷,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必要时应修补。 8.11.14 悬索桥钢加劲粱粱段制作1 基本要求 同本标准第8.9.1条1。 2 实测项目钢箱梁段见表8.11.14,钢桁节段见表8.9.1-2。表8.11.14 钢箱梁段制作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粱 长(mm)±2钢尺:检查中心线及两侧 2梁段桥面板四角高差(mm)4水准仪:检查4角13风嘴直线度偏差(mm)L/2000且≤6拉线、尺量:检查各风嘴边缘14△端口尺寸宽度(mm)±4钢尺:检查两端1中心高(mm)±21边高(mm)±31横断面对角线差(mm)≤415△吊点位置吊点中心距桥中心线距离偏差(mm)±1钢尺:检查吊点断面1同一梁段两侧吊点相对高差(mm)±5水准仪:逐对检查1相邻梁段吊点中心距距离偏差(mm)±2钢尺:逐个量测1同一梁段两侧吊点中心连接线与桥轴线垂直度误差±2经纬仪:每段检查16△纵桥向中心线偏差(mm)1钢尺:每段检查2301
梁段匹配性顶、底、腹板对接间隙(mm)+3,-1钢尺:检查各对接断面2顶、底、腹板对接错边(mm)2钢尺、水平仪:检查各对接断面17△焊缝焊缝尺寸符合设计要求量规:检查全部2探伤超声;检查全部射线:按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时按10%抽查3 注:L一量测长度。 3 外观鉴定 同本标准第8.9.1条3。 8.11.15 悬索桥钢加劲梁段防护和工地防护同本标准第8.9.2条。 8.11.16 悬索桥钢加劲梁安装1 基本要求 同本标准第8.9.3条1,并须按设计规定的阶段,将主索鞍顶推至规定位置。 2 实测项目表8.11.16 钢加劲梁安装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吊点偏位(mm)20全站仪:检查每吊点12同一粱段两侧对称吊点处粱顶高差(mm)20水准仪:检查每吊点处13△相邻节段匹配高差(mm)2尺量:每段24△连接焊缝尺寸符合设计要求量规:检查全部2焊缝探伤超声:检查全部3301
射线:按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时按10%抽查高强螺栓扭矩±10%测力扳手;检查5%,且不少于2个 3 外观鉴定 1)线形平顾,无明显折变,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焊缝均应平滑,禾裂纹、未溶合、夹渣、未填满弧坑、焊瘤等外观缺陷。发现不合格时,每处减0.5~2分,并须处理。 8.12 桥面系和附属工程 8.12.1 桥面防水层1 基本要求 1)防水材料的规格和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防水层至少应有不低于桥面沥青混凝土铺装层使用年限的寿命,并能适应动荷载及混凝土桥面开裂时不损坏的特点。 2)在喷涂防水涂料前,混凝土表面应清除垃圾、杂物、油污与浮浆,并保持干净和干燥。 3)喷涂应严格按规定的工艺施工。 4)防水层的抗渗性应符合设计要求,必要时应现场做抗渗试验。 5)预计涂料表面在干燥前会下雨,则不应施工.施工过程中,严禁踩踏未干的防水层。防水层干燥后,可行驶10t以下汽车,但不得在其上急转弯或急刹车。 2 实测项目 见表8.12.1。表8.12.1 防水层实测项目301
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防水涂膜厚度(mm)不小于设计要求测厚仪:每200m2测4点或按材料用量推算12△防水层与混凝土粘结力(MPa)不小于沥青混凝土与水泥混凝土粘结力,且≥1.5拉拔仪:每200m2测4点1 3 外观鉴定 1)防水涂料应喷涂整个混凝土表面,如有遗漏,必须进行处理,并减1~3分。 2)防水层应表面平整,无空鼓、脱落、翘边等缺陷。不符合要求时必须进行处理,并减3~5分。 8.12.2 桥面铺装1 基本要求 1)水泥混凝土桥面的基本要求同水泥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桥面的基本要求同沥青混凝土路面. 2)桥面泄水孔进水口的布置应有利于桥面和渗入水的排除,其数量不得少于设计要求,出水口不得使水直接冲刷桥体。 2 实测项目 见表8.12.2-1及8.12.2-2。表8.12.2-1 桥面铺装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强度或压实度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B或D检查32△厚度(mm)+10,-5对比桥面浇筑前后标高检查:每100m测5处23△平整度 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2301
高速、一级公司平整度仪:全桥每车道连续检测,每100m计算IRI或ɑIRI(m/km)2.53.0ɑ(mm)1.51.8其他公路IRI(m/km)4.2ɑ(mm)2.5最大间隙h(mm)53m直尺:每100m测3处×3尺4横坡水泥混凝土±0.15%水准仪:每l00m检查3个断面1沥青面层±0.3%5抗滑构造深度 符合设计要求砂铺法:每200m查3处1注:①桥长不满100m者,按100m处理。②对高速、一级公路上的小桥(中桥视情况)可并入路面进行评定。 表8.12.2-2 复合桥面水泥混凝土铺装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厚度(mm)+10,-5对比桥面浇筑前后标高检查:每lOOm查5处23△平整度(mm)53m直尺:每lOOm测3处×3尺24横坡±0.15%水准仪:每lOOm检查3个断面1 注:复合桥面的沥青混凝土面层按表8.12.2-1评定。3 外观鉴定桥面排水良好。不符合要求时减3~5分。 8.12.3 钢桥面板上防水粘结层1 基本要求 1)防水粘结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性能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2)在钢箱粱架设完毕后,应对所有防护层表面进行清洗,去除灰尘、油污和其它污物,对桥面锈蚀部分进行处理,将现场焊缝及其相邻部分进行防护,达到要求的清洁度后,方可进行防水粘结层施工。301
3)当桥面潮湿或环境温度低于露点时,严禁洒布粘结层。 4)严格控制防水粘结层材料的加热温度和洒布温度。 2 实测项目 见表8.12.3。表8.12.3 钢桥面板上防水粘结层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钢桥面板清洁度符合设计要求流水法及目测;全部22△粘结层厚度(mm)符合设计要求测厚仪:每洒布段检查6点23△粘结层与钢板底漆间结合力(MPa)不小于设计拉拔仪:每洒布段检查6点34△防水层厚度(mm)符合设计要求测厚仪:每洒布段检查6点2 3 外观鉴定 1)防水粘结层的洒布应厚度均匀,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2)防水粘结层应平整、密实,无破损,气孔和起皱现象,不得有油污和其它污染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8.12.4 钢桥面板上沥青混凝土铺装1 基本要求 1)沥青混合料的矿料质量及矿料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2)沥青材料及混合料的各项指标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对每日生产的沥青混合料应做抽提试验(包括马歇尔稳定度试验)。 3)严格控制各种矿料和沥青用量及各种材料和沥青混合料的加热温度,碾压温度应符合要求。 4)拌和后的沥青混合料应均匀一致,无花白、粗细料分离和结团成块现象。301
5)桥面泄水孔进水口的布置应有利于桥面和渗入水的捧除,其数量不得少于设计要求,出水口不得使水直接冲刷桥体。 2 实测项目 见表8.12.4。表8.12.4 钢桥面板上沥青混凝土铺装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压实度符合设计要求按碾压吨位与遍数检查32△平整度高速、一级公路IRI(m/km)2.5平整度仪:全桥每车道连续检测,每100m计算IRI或ɑ2ɑ(mm)1.5其他公路IRI(m/km)4.2ɑ(mm)2.5最大间隙h(mm)53m直尺:每100m测3处×3尺3△平均厚度(mm)+0,-5按沥青混凝土实际用量推算34抗滑构造深度(mm)符合设计要求砂铺法:每200m查1处15横坡(%)±0.3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1 3 外观鉴定 1)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应有泛油、裂缝、粗细料集中等现象。有上述缺陷的面积(单条裂缝则按其长度乘以0.2m宽度,折算成面积)之和不得超过受检面积的0.03%。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03%减2分。 2)表面无明显碾压轮迹。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3分。 3)搭接处应紧密、平顺。不符合要求时,累计每10m长减1分。 4)面层与其它的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8.12.5 支座垫石和挡块301
1 基本要求 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支座垫石不得出现露筋、空洞、蜂窝、麻面现象及任何裂缝。 2 实测项目 见表8.12.5-1和表8.12-5-2。表8.12.5-1 支座垫石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轴线偏位(mm)5全站仪或经纬仪:支座垫石纵横方向检查23断面尺寸(mm)±5尺量:检查1个断面24△顶面高程(mm)±2水准仪:检查中心及四角2顶面四角高差(mm)2 5预埋件位置(mm)5尺量:每件1 表8.12.5-2 挡块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平面位置(mm)5全站仪或经纬仪:每块检查23断面尺寸(mm)±10尺量,每块检查1个断面24△顶面高程(mm)±10水准仪:每块检查1处15与梁体间隙(mm)±5尺量:每块检查1 3 外观鉴定 1)混凝土表面平整、光洁,棱角线平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挡块如出现蜂窝、麻面,必须进行修整,并减l~4分。 3)挡块出现非受力裂缝时减1~3分,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时超过0.15mm必须处理。301
8.12.6 支座安装1 基本要求 1)支座的材料、规格和质量必须满足设计和有关规范的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 2)支座底板调平砂浆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灌注密实,不得留有空洞。 3)支座上下各部件纵轴线必须对正。当安装时温度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应通过计算设置支座顺桥向预偏量。 4)支座不得发生偏歪、不均匀受力和脱空现象。滑动面上的四氟滑板和不锈钢板不得刮伤,安装前必须涂上硅脂油。 2 实测项目 见表8.12.6。表8.12.6 支座安装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支座中心与主梁中心线偏位(mm)2经纬仪、钢尺:每支座32支座顺桥向偏位(mm)10经纬仪或拉线检查;每支座23△支座高程(mm)±5水准仪:每支座34支座四角高差(mm)承压力≤500km1水准仪:每支座2承压力>500KN2 3 外观鉴定 支座表面应保持清洁,支座附近的杂物及灰尘应清除不符合要求时必须进行处理,并减1~3分。 8.12.7 斜拉桥、悬索桥的支座安装301
1 基本要求 1)支座的材料、规格和质量必须满足设计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支座垫石应检验合格。 2)支座成品必须有产品合格证。 3)支座成品必须按设计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试验和检测,其结果必须满足要求。 4)支座底板调平砂浆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灌注密实,不得留有空洞。 5)当安装时温度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应通过计算设置支座顺桥向预偏量。 6)支座不得发生偏歪、不均匀受力和脱空现象。滑动面上的四氟滑板和不锈钢板不得刮伤,安装前必须涂上硅脂油。 2 实测项目见表8.12.7。表8.12.7 斜拉桥、悬索桥的支座安装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竖向支座的纵、横向偏位(mm)5经纬仪:每支座测量32△支座标高(mm)±10水准仪:每支座测量33竖向支座垫石钢板水平度(mm)2水平仪、钢尺:每支座测量24竖向支座滑板中线与桥轴线平行度1/1000全站仪或经纬仪:每支座测量25横向抗风支座支挡垂直度(mm)≤1水平仪、钢尺:每支座测量26横向抗风支座支挡表面平行度(mm)≤1水平仪、钢尺:每支座测量27支挡表面与横向抗风支座表面间距(mm) 卡尺:每支座测量2 3 外观鉴定301
1)支座安装后应及时清理杂物,去除污物。不符合要求时减3~5分。 2)做好防护,确保灰尘和有害物质不进入,防止污染。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3)漆膜如有损伤,应进行处理,并减1~3分。 8.12.8 伸缩缝安装1 基本要求 1)伸缩缝必须满足设计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须有合格证,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 2)伸缩缝必须锚固牢靠,伸缩性能必须有效。3)伸缩缝两侧混凝土的类型和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4)大型伸缩缝与钢梁连接处的焊缝,应作超声检测,检测结果须合格。 5)伸缩缝处不得积水。 2 实测项目见表8.12.8。8.12.8 伸缩缝安装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长度(mm)符合设计要求尺量:每道22△缝宽(mm)符合设计要求尺量:每道2处33△与桥面高差(mm)2尺量:每侧3~7处34纵坡(%)一般±0.3水准仪:测量纵向锚固混凝土端部3处2大型±0.2水准仪:沿纵向测伸缩缝两侧3处5横向平整度(mm)33m直尺:每道1注:项次2应按安装时气温折算。 3 外观鉴定301
伸缩缝无阻塞、渗漏、变形、开裂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必须进行整修,并减1~3分。 8.12.9 混凝土小型构件预制1 基本要求 1)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和外掺剂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2 实测项目见表8.12.9。表8.12.9 混凝土小型构件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断面尺寸(mm)≤80±5尺量:2处按构件总数的30%2﹥80±103△长度(mm)+5, -10尺量1 3 外观鉴定 1)构件外形轮廓清晰,线条直顺,不得有翘曲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混凝土表面平整,无蜂窝,色泽一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8.12.10 人行道铺设1 基本要求 1)悬臂式人行道必须在横向与主粱牢固连结。 2)人行道板必须在人行道粱锚固后方可铺设。 301
2 实测项目见表8.12.10。表8.12.10 人行道铺设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人行道边缘平面偏位(mm)5经纬仪、钢尺拉线检查:每30m检查1处32纵向高程(mm)+10,-0水准仪:每lOOm检查3处23接缝两侧高差(mm)2水准仪:抽查10%24横坡(%)±0.3水准仪:每100m检查3处25平整度(mm)53m直尺:每100m检查3处1注:桥长不满100m者,按lOOm处理。 3 外观鉴定 人行道牢固直顺、平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8.12.11 栏杆安装1 基本要求1)栏杆杆件不得有弯曲或断裂现象。2)栏杆必须在人行道板铺完后方可安装。3)栏杆安装必须牢固,其杆件连接处的填缝料必须饱满平整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 实测项目 见表8.12.11。表8.12.11 栏杆安装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栏杆平面偏位(mm)4经纬仪、钢尺拉线检查:每30m检查1处3301
2扶手高度(mm)±10水准仪:、抽查20%3柱顶高差(mm)43接缝两侧扶手高差(mm)3尺量:抽查20%24竖杆或柱纵横向竖直度(mm)4吊垂线:抽查20%2 3 外观鉴定1)栏杆安装应直顺美观,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2)杆件接缝处应无开裂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8.12.12 混凝土防撞护栏1 基本要求 1)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和外掺剂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3)防撞护栏上的钢构件应焊接牢固,焊缝应满足设计和有关规范的要求,并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护。 2 实测项目 见表8.12.12。表8.12.12 混凝土防撞栏浇筑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平面偏位(mm)4经纬仪、钢尺拉线检查:每100m检查3处23△断面尺寸(mm)±5尺量,每100m每侧检查3处24竖直度(mm)4吊垂线;每lOOm每侧检查3处15预埋件位置(mm)5尺量:每件1 301
3 外观鉴定 1)防撞栏线形直顺美观,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混凝土表面应平整,不应出现蜂窝麻面。如出现必须修整完好,并减1~4分。 3)防撞栏浇筑节段间应平滑顺接,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8.12.13 桥头搭板1 基本要求 1)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和外掺剂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桥头搭板下的地基及垫层或路面基层的强度和压实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3)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2 实测项目见表8.12.13。表8.12.13 桥头搭板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枕梁尺寸(mm)宽、高±20尺量,每梁检查2个断面1长±30尺量:检查每梁3板尺寸(mm)长、宽±30尺量;各检查2~4处1厚±10尺量:检查4~8处24顶面高程(mm)±2水准仪:测量5处25板顶纵坡(%)0.3水准仪:测量3~5处1 3 外观鉴定1)板的表面应平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2)板的边缘顺直,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 301
9 涵洞工程 9.1 一般规定9.1.1 每道涵洞为一个分部工程,包含洞身各部分构件和洞口、填土等分项工程。 9.1.2 跨径或全长符合涵洞标准的通道,按本章的规定进行评定。 9.1.3 带有急流槽的涵洞,急流槽作为涵洞的一个分项工程,按本标准第6.10节评定。 9.1.4 钢筋混凝土涵洞除按本章规定评定外,还应包括钢筋加工及安装分项工程。 9.1.5 明涵的铺装可按本标准第8.12节的有关规定评定。 9.1.6 涵台若设桩基础,按本标准第8.5.2或8.5.3条评定。 9.2 涵洞总体 9.2.1 基本要求1)涵洞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有关技术操作规程要求进行。2)各接缝、沉降缝位置正确,填缝无空鼓,裂缝、漏水现象:若有预制构件其接缝须与沉降缝吻合。3)涵洞内不得遗留建筑垃圾等杂物。 9.2.2 实测项目301
见表9.2.2。表9.2.2 涵洞总体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轴线偏位(mm)明涵20,暗涵50经纬仪:检查2处22△流水面高程(mm)±20水准仪、尺量:检查洞口2处,拉线检查中间1~2处33涵底铺砌厚度(mm)+40,-10尺量:检查3~5处14长度(mm)+100,-50尺量:检查中心线15△孔径(mm)±20尺量:检查3~5处36净高(mm)明涵土20,暗涵±50尺量:检查3~5处1 注:实际工程无项次3时,该项不参与评定。 9.2.3 外观鉴定1)洞身顺直,进出口、洞身、沟槽等衔接平顺,无阻水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2)帽石、一字墙或八字墙等应平直,与路线边坡、线形匹配,棱角分明。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3)涵洞处路面平顺,无跳车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2~4分。4)外露混凝土表面平整,色泽一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9.3 涵台 9.3.1 基本要求1)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混合材料及石料的强度、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2)地基承载力及基础埋置深度须满足设计要求。3)混凝土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301
4)砌块应错缝、坐浆挤紧,嵌缝料和砂浆饱满,无空洞、宽缝、大堆砂浆填隙和假缝。 9.3.2 实测项目 见表9.3.2。表9.3.2 涵台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或砂浆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或F检查32涵台断面尺寸(mm)片石砌体+30,-10尺量:检查3~5处1混凝土+20,-10 9.3.3 外观鉴定1)涵台线条顺直,表面平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2)蜂窝、麻面面积不得超过该面面积的0.5%,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5%减3分;深度超过1cm者必须处理。3)砌缝匀称,勾缝平顺,无开裂和脱落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9.4 涵管制作预制涵管按本标准第5.2节评定。 9.5 管座及涵管安装 9.5.1基本要求1)涵管必须检验合格方可安装。2)地基承载力须满足设计要求,涵管与管座、垫层或地基紧密贴合,垫稳座实。301
3)接缝填料嵌填密实,接缝表面平整,无间断、裂缝、空鼓现象。4)每节管底坡度均不得出现反坡。5)管座沉降缝应与涵管接头平齐,无错位现象。6)要求防渗漏的倒虹吸涵管须做渗漏试验,渗漏量应满足要求。 9.5.2 实测项目见表9.5.2。表9.5.2 管座及涵管安装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管座或垫层混凝土强度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管座或垫层宽度、厚度≥设计值尺量:抽查3个断面23相邻管节底面错台(mm)管径≤lm3尺量:检查3~5个接头2管径>lm5 9.5.3 外观鉴定管壁顺直,接缝平整,填缝饱满,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9.6 盖板制作 9.6.1 基本要求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2)分块施工时接缝应与沉降缝吻合。3)板体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9.6.2 实测项目301
见表9.6.2。表9.6.2 盖板制作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高度(mm)明涵+10,-0尺量:抽查30%的板,每板检查3个断面2暗涵不小于设计值3宽度(mm)现浇±201预制±104长度(mm)+20,-10尺量:抽查30%的板,每板检查两侧1 9.6.3 外观鉴定1)混凝土表面平整,棱线顺直,无严重啃边、掉角。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0.5~2分。2)蜂窝、麻面面积不得超过该面面积的0.5%,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5%减3分:深度超过lcm者必须处理。3)混凝土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缝,减1~3分,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时超过0.15mm必须处理。 9.7 盖板安装 9.7.1 基本要求1)安装前,盖板、涵台、墩及支承面检验必须合格。2)盖板就位后,板与支承面须密合,否则应重新安装。3)板与板之间接缝填充材料的规格和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与沉降缝吻合。 9.7.2 实测项目 见表9.7.2。301
表9.7.2 盖板安装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支承面中心偏位(mm)10尺量:每孔抽查4~6个22相邻板最大高差(mm)10尺量:抽查20%1 9.7.3 外观鉴定板的填缝应平整密实,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 9.8 箱涵浇筑 9.8.1基本要求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规格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2)地基承载力及基础埋置深度须满足设计要求。3)箱体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9.8.2实测项目 见表9.8.2。表9.8.2 箱涵浇筑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高度(mm)+5,-10尺量:检查3个断面13宽度(mm)±30尺量:检查3个断面14顶板厚(mm)明涵+10,-0尺量:检查3~5处2暗涵不小于设计值5侧墙和底板厚(mm)不小于设计值尺量:检查3~5处16平整度(mm)52m直尺:每10m检查2处×3尺1 301
9.8.3 外观鉴定同本标准第9.6.3条规定。 9.9 拱涵浇(砌)筑 9.9.1 基本要求同本标准第9.3.1条。 9.9.2 实测项目 见表9.9.2。表9.9.2 拱涵浇(砌)筑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或砂浆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或F检查32拱圈厚度(mm)砌体±20尺量:检查拱顶、拱脚3处2混凝土±153内弧线偏离设计弧线(mm)±20样板:检查拱顶、1/4跨3处1 9.9.3 外观鉴定1)线形圆顺,表面平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2)混凝土蜂窝、麻面面积不得超过该面面积的0.5%,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5%减3分:深度超过1cm者必须处理。3)砌缝匀称,勾缝平顺,无开裂和脱落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9.10 倒虹吸竖井、集水井砌筑301
9.10.1 基本要求1)砌块的质量和规格符合设计要求,砌筑砂浆所用材料符合规范要求。2)井基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砌筑井体。3)应分层错缝砌筑,砌缝砂浆应饱满。抹面时应压光,不得有空鼓现象。4)接头填缝平整密实、不漏水。5)井内不得遗留建筑垃圾等杂物。6)按设计规定做灌水试验,试验结果应满足要求。 9.10.2 实测项目见表9.10.2。表9.10.2 倒虹吸竖井砌筑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砂浆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F检查32△井底高程(mm)±15水准仪:测4点23井口高程(mm)±2014圆井直径或方井边长(mm)±20尺量:2~3个断面15△井壁、井底厚(mm)+20,~5尺量:井壁4~8点,井底3点1 9.10.3外观鉴定井壁平整、圆滑,抹面无麻面、裂缝。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9.11 一字墙和八字墙 9.11.1 基本要求301
1)砂浆所用的水泥砂、水的质量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2)砌块的强度、规格和质量应符合有关规定。3)地基承载力及基础埋置深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4)砌块应分层错缝砌筑,坐浆挤紧,嵌填饱满密实,不得有空洞。5)抹面应压光、无空鼓现象。 9.11.2 实测项目 见表9.11.2。表9.11.2 一宇墙和八字墙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砂浆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F检查42平面位置(mm)50经纬仪;检查墙两端13顶面高程(mm)±20水准仪:检查墙两端14底面高程(mm)±20水准仪:检查墙两端15竖直度或坡度(%)0.5吊垂线:每墙检查2处16断面尺寸(mm)不小于设计尺量:各墙两端断面1 9.11.3 外观鉴定1)砌缝完好,无开裂现象:勾缝平顺,无脱落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2)砂浆抹面平整、直顺,无麻面、裂缝,色泽均匀。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 9.12 锥坡涵洞锥坡按本标准第6.9节评定。 9.13 顶入法施工的桥、涵 301
9.13.1 基本要求1)桥涵主体结构的强度符合设计规定后方可进行顶进施工。2)基底应密实,并具有足够承载力。3)工作坑的后背墙承载力符合要求,顶力轴线必须与桥涵中心线一致。4)节间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水处理。5)严禁带水作业。 9.13.2 实测项目 见表9.13.2,桥、涵各部分的制作、安装按本标准相关章节评定。表9.13.2 顶入法施工的桥、涵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轴线偏位(mm)涵(桥)长<15m箱100经纬仪:每段检查2点2管50涵(桥)长15~30m箱150管100涵(桥)长>30m箱300管2002高程(mm)涵(桥)长<15m箱+30,-100水准仪:每段检查涵底2~4处3管±20涵(桥)长15~30m箱+40,-150管±40涵(桥)长>30m箱+50,-200管+50,-1003相邻两节高差(mm)箱30尺量:每接缝2~~4处1管20 9.14.3 外观鉴定1)顶入的桥、涵身直顺,表面平整,无翘曲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2)进出口与上下游沟槽或引道连接顺直平整,水流或车流畅通。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301
10 隧道工程 10.1 一般规定 10.1.1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钻爆法施工的山岭隧道的检验评定。采用其他方法如盾构、掘进机、沉埋法施工的隧道的检验评定可参照本标准另行制定。 10.1.2 采用钻爆法施工、设计为复合式衬砌的隧道,承包商必须按照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的频率和量测项目进行监控量测,用量测信息指导施工并提交系统、完整、真实的量测数据和图表。 10.1.3 隧道通风、照明、供配电、监控设施等的检验评定,应根据本标准的相关章节进行质量评定。 10.1.4 隧道洞口的开挖,应按照第4章路基土石方工程的标准进行检验评定;洞门和翼墙的浇(砌)筑和洞口边坡、仰坡防护按第6章挡土墙、防护及其它砌石工程的相应项目评定。 10.1.5 隧道路面的基层、面层,应按照路基、路面的标准进行检验评定。 10.1.6 长隧道每座为一个单位工程,多个中、短隧道可合并为一个单位工程,每座隧道分别评定后,按中隧道权值为2,短隧道权值为1,计算加权平均值作为该单位工程的得分.一般按围岩类别和衬砌类型每100米301
作为一个分项工程,紧急停车带单独作为一个分项工程。混凝土衬砌采用模板台车,宜按台车长度的倍数划分分项工程.按以上方法划分分项工程时,分段长度可结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分段长度不足规定值时,不足部分单独作为一个分项工程。特长隧道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分。 10.1.7 隧道防排水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隧道和设有机电工程的一般公路隧道;1)隧道拱部、墙部、设备洞、车行横通道、人行横通道不渗水;2)路面干燥无水;3)洞内排水系统不淤积、不堵塞,确保捧水通畅;4)严寒地区隧道衬砌背后不积水,捧水沟不冻结。 2 其他公路隧道: 1)拱部、边墙不滴水; 2)路面不冒水、不积水,设备箱洞处不渗水; 3)洞内捧水系统不淤积、不堵塞,确保捧水通畅;4) 严寒地区隧道村砌背后不积水,路面干燥无水,捧水沟不冻结。 10.1.8 隧道装饰应按《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制定相应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0.2 隧道总体 10.2.1 基本要求1)洞口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2)必须按设计设置洞内外的捧水系统,不淤积、不堵塞。3)隧道防捧水施工质量须符合10.1.7款之规定。 301
10.2.2 实测项目 见表10.2.2。表10.2.2 隧道总体实测项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车行道(mm)±10尺量:每20m(曲线)或50m(直线)检查一次22净总宽(mm)不小于设计尺量:每20m(曲线)或50m(直线)检查一次23△隧道净高①(mm)不小于设计水准仪:每20m(曲线)或50m(直线)测一个断面,每断面测拱顶和两拱腰3点34隧道偏位(mm)20全站仪或其他测量仪器:每20m(曲线)或50m(直线)检查1处25路线中心线与隧道中心线的衔接(mm)20分别将引道中心线和隧道中心线延长至两侧洞口,比较其平面位置26边坡、仰坡不大于设计坡度板:检查10处1 注:净高有一点不合格时,该分项工程为不合格。 10.2.3 外观鉴定洞内没有渗漏水现象。不符合要求时,视其严重程度,高速、一级公路隧道减5~10分,其他公路隧道减1~5分。冻融地区存在渗漏水现象时扣分取高限。 10.3 明洞浇筑10.3.1 基本要求1)水泥、砂、石、水及外掺剂的质量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2)寒冷地区混凝土骨料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抗冻试验,结果应符合规范要求。3)基础的地基承载力须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严禁超挖回填虚土。301
4)钢筋的加工、接头、焊接和安装以及混凝土的拌制、运输、灌注、养护、拆模均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5) 明洞与暗洞应连接良好,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10.3.2 实测项目见表10.3.2。表10.3.2 明洞浇筑实测项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混凝土厚度(mm)不小于设计尺量或地质雷达:每20m检查一个断面,每个断面自拱项每3米检查1点。33混凝土平整度(mm)202m直尺:每10m每侧检查2处1 10.3.3 外观鉴定1)混凝土表面密实,每延米的隧道面积中,蜂窝麻面和气泡面积不超过0.5%。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5%减0.5~1分.蜂窝麻面深度超过5mm时不论面积大小,发现一处减1分。深度超过10mm时应处理。2)结构轮廓线条顺直美观,混凝土颜色均匀一致。不符合要求时减l~3分。3)施工缝平顺无错台。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4)混凝土因施工养护不当产生裂缝,每条裂缝减0.5~2分。 10.4 明洞防水层10.4.1 基本要求1)防水材料的质量、规格等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2)防水层施工前,明洞混凝土外部应平整,不得有钢筋露出。301
3)明洞外模拆除后应立即做好防水层和纵向盲沟。 10.4.2 实测项目 见表10.4.2。表10.4.2 防水层实测项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搭接长度(mm)≥100尺量:每环测3处22卷材向隧道延伸长度(mm)≥500尺量:检查5处23卷材于基底的横向长度(mm)≥500尺量:检查5处24沥青防水层每层厚度(mm)2尺量:检查10点3 10.4.3 外观鉴定防水卷材无破损,接合处无气泡、折皱和空隙。不符合要求时,一处减1分,并采取修补措施或返工处理。 10.5 明洞回填10.5.1 基本要求1)墙背回填应两侧同时进行。2)人工回填时,拱圈混凝土的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5%。机械回填时,拱圈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且拱圈外人工夯填厚度不小于1.Om。3)明洞粘土隔水层应与边坡、仰坡搭接良好,封闭紧密。 10.5.2 实测项目 见表10.5.2。表10.5.2 明洞回填实测项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回填层厚(mm)≤3002301
尺量:回填一层检查一次,每次每侧检查5点2两侧回填高差(mm)≤500水准仪:每层测3次23坡度不大于设计尺量:检查3处14△回填压实质量压实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查施工记录3 10.5.3 外观鉴定坡面平顺、密实,捧水通畅。不符合要求时减l~2分。 10.6 洞身开挖10.6.1 基本要求1)不良地质段开挖前应做好预加固、预支护。2)当前方地质出现变化迹象或接近围岩分界线时,必须用地质雷达、超前小导坑、超前探孔等方法先探明隧道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才能进行开挖。3)应严格控制欠挖。当石质坚硬完整且岩石抗压强度大于30MPa并确认不影响衬砌结构稳定和强度时,允许岩石个别凸出部分(每1m2不大于O.1m2)凸入衬砌断面,锚喷支护时凸入不大于30mm,衬砌时不大于50mm,拱脚、墙脚以上lm内严禁欠挖。4)开挖轮廓要预留支撑沉落量及变形量,并利用量测反馈信息进行及时调整.5)隧道爆破开挖时应严格控制爆破震动。 6)洞身开挖在清除浮石后应及时进行初喷支护。 10.6.2 实测项目 见表10.6.2。表10.6.2 洞身开控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拱部超挖(mm)破碎岩,土(I、Ⅱ类围岩)平均100,最大150水准仪或断面仪:每20m一个断面3平均150,最大250301
中硬岩、软岩(Ⅲ、Ⅳ、V类围岩)硬岩(Ⅵ类围岩)平均100,最大2002边墙宽度(mm)每侧+100,一0尺量:每20m检查一处2全宽+200,一03边墙、仰拱、隧底超挖(mm)平均100水准仪:每20m检查3处1 10.6.3 外观鉴定洞顶无浮石。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分并及时清除。 10.7 (钢纤维)喷射混凝土支护10.7.1 基本要求1)材料必须满足规范或设计要求。2)喷射前要检查开挖断面的质量,处理好超欠挖。3)喷射前,岩面必须清洁。4)喷射混凝土支护应与围岩紧密粘接,结合牢固,喷层厚度应符合要求,不能有空洞,喷层内不容许添加片石和木板等杂物,必要时应进行粘结力测试.喷射混凝土严禁挂模喷射.受喷面必须是原岩面。5)支护前应做好择水措施,对渗漏水孔洞、缝隙应采取引捧、堵水措施,保证喷射混凝土质量。6)采用钢纤维喷射混凝土时,钢纤维抗拉强度不得低于380MPa,且不得有油渍及明显的锈蚀。钢纤维直径宜为0.3~0.5mm,长度为20~25mm,且不得大于25mm。钢纤维含量宜为混合料质量的1%~3%。 10.7.2 实测项目 见表10.7.2。表10.7.2 (钢纤维)喷射混凝土支护实测项目301
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喷射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E检查32△喷层厚度(mm)平均厚度≥设计厚度;检查点的60%≥设计厚度;最小厚度≥0.5设计厚度,且≥50凿孔法或雷达检测仪:每10m检查一个断面,每个断面从拱顶中线起每3m检查1点33△空洞检测①无空洞,无杂物 凿孔或雷达检测仪:每10m检查一个断面,每个断面从拱顶中线起每3m检查1点3注:发现一处空洞本分项工程为不合格。 10.7.3 外观鉴定无漏喷、离鼓、裂缝、钢筋网外露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2~5分并返工处理。 10.8 锚杆支护10.8.1 基本要求1)锚杆的材质、类型、规格、数量、质量和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2)锚杆插入孔内的长度不得短于设计长度的95%。3)砂浆锚杆和注浆锚杆的灌浆强度应不小于设计和规范要求,锚杆孔内灌浆密实饱满。4)锚杆垫板应满足设计要求,垫板应紧贴围岩,围岩不平时要用M10砂浆填平。5)锚杆应垂直于开挖轮廓线布设。对沉积岩,锚杆应尽量垂直于岩层面。 10.8.2 实测项目见表10.8.2。表10.8.2 锚杆支护实测项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301
1△锚杆数量(根)不少于设计按分项工程统计32锚杆拔力(kN)28d拔力平均值三设计值,最小拔力:0.9设计值按锚杆数1%做拔力试验,且不小于3根做拔力试验23孔位(mm)±50尺量:检查锚杆数的10%24钻孔深度(mm)±50尺量:检查锚杆数的10%25孔径(mm)砂浆锚杆:>杆体直径+15;其他锚杆:符合设计要求尺量:检查锚杆数的10%26锚杆垫板与岩面紧帖检查锚杆数的10%1 10.8.3 外观鉴定钻孔方向应尽量与围岩和岩层主要结构面垂直,锚杆垫板与岩面紧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10.9 钢筋网支护10.9.1 基本要求1)所用材料、规格、尺寸等应符合设计要求。2)采用双层钢筋网时,第二层钢筋网应在第一层钢筋网被混凝土覆盖后铺设。 10.9.2 实测项目 见表10.9.2。表10.9.2 钢筋网支护实测项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网格尺寸(mm)±10尺量:每50m2检查2个网眼32钢筋保护层厚(mm)≥10凿孔检查:检查5点23与受喷岩面的间隙(mm)≤30尺量:检查10点24网的长、宽(mm)±10尺量1 10.9.3 外观鉴定301
钢筋网与锚杆或其他固定装置连接牢固,喷射混凝土时不得晃动。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10.10 仰拱10.10.1 基本要求1)仰拱应结合拱墙施工及时进行,使支护结构尽快封闭。2)仰拱浇筑前应清除积水、杂物、虚渣等。3)仰拱超挖严禁用虚土、虚渣回填。 10.10.2 实测项目见表10.10.2。表10.10.2 仰拱实测项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仰拱厚度(mm)不小于设计水准仪:每20m检查一个断面,每个断面检查5点33钢筋保护层厚度(mm)≥50凿孔检查:每20m检查一个断面,每个断面检查3点1 10.10.3 外观鉴定混凝土表面密实,无露筋。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并进行处理。 10.11 混凝土衬砌10.11.1 基本要求1)所用材料、规格必须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301
2)防水混凝土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3)防水混凝土粗集料尺寸不应超过规定值。4)基底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对基底承载力有怀疑时应做承载力试验。5)拱墙背后的空隙必须回填密实。因严重超挖和塌方产生的空洞要制定具体处理方案经批准后实施。 10.11.2实测项目 见表10.11.2。表10.11.2 混凝土衬砌实测项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32△衬砌厚度(mm)不小于设计值激光断面仪或地质雷达:每40m检查一个断面33墙面平整度(mm)52m直尺:每40m每侧检查5处1 10.11.3 外观鉴定1)混凝土表面密实,每延米的隧道面积中,蜂窝麻面和气泡面积不超过0.5%。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5%减0.5~1分。蜂窝麻面深度超过5mm时不论面积大小,一处减1分.深度超过10mm时应处理。2)结构轮廓线条顺直美观,混凝土颜色均匀一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3)施工缝平顺无错台。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4)混凝土因施工养护不当产生裂缝,每条裂缝减0.5~2分。 10.12 钢支撑支护10.12.1 基本要求1)钢支撑的型式、制作和架设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301
2)钢支撑之间必须用纵向钢筋联接,拱脚必须放在牢固的基础上。3)拱脚标高不足时,不得用块石、碎石砌垫,而应设置钢板进行调整,或用混凝土浇筑,混凝土强度不小于C20。4)钢支撑应靠紧围岩,其与围岩的间隙,不得用片石回填,而应用喷射混凝土填实。 10.12.2 实测项目见表10.12.2。表10.12.2 钢支撑支护实测项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安装间距(mm)50尺量:每榀检查32保护层厚度(mm)≥20凿孔检查:每榀自拱顶每3m检查一点23倾斜度(°)±2测量仪器检查每榀倾斜度14安装偏差(mm)横向±50尺量:每榀检查1竖向不低于设计标高5拼装偏差(mm)±3尺量:每榀检查1 10.12.3 外观鉴定无污秽、无锈蚀和假焊,安装时基底无虚渣及杂物,接头连接牢靠.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10.13 衬砌钢筋10.13.1 基本要求钢筋的品种、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间距、接头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13.2 实测项目301
见表10.13.2。表10.13.2 衬砌钢筋实测项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 1△主筋间距(mm)±10尺量;每20m检查5点3 2两层钢筋间距(mm)±5尺量;每20m检查5点2 3箍筋间距(mm)±20尺量:每20m检查5处1 4绑扎搭接长度受拉I级钢30d尺量:每20m检查3个接头1Ⅱ级钢35d受压I级钢20dⅡ级钢25d5钢筋加工钢筋长度(mm)-10,+5尺量:每20m检查2根1 10.13.3 外观鉴定无污秽、无锈蚀。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10.14 防水层10.14.1 基本要求1)防水材料的质量、规格、性能等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2)防水卷材铺设前要对喷射混凝土基面进行认真地检查,不得有钢筋凸出的管件等尖锐突出物:割除尖锐突出物后,割除部位用砂浆抹平顺。3)隧道断面变化处或转弯处的阴角应抹成半径不小于50mm的圆弧。4)防水层施工时,基面不得有明水;如有明水,应采取措施封堵或引撑。 10.14.2 实测项目见表10.14.2。301
10.14.2 防水层实测项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 1搭接宽度(mm)≥100尺量:全部搭接均要检查,每个搭接检查3处2 2缝宽(mm)焊接两侧焊缝宽≥25尺量:每个搭接检查5处2粘接粘缝宽≥503固定点间距(mm)拱部0.5-0.7尺量:检查总数的10%1侧墙1.0-1.2 10.14.3 外观鉴定1)防水层表面平顺,无折皱、无气泡、无破损等现象,与洞壁密贴,松紧适度,无紧绷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3分。2)接缝、补眼粘贴密实饱满,不得有气泡、空隙。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3分。 10.15 止水带10.15.1 基本要求1)止水带的材质、规格等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2)止水带与衬砌端头模板应正交。 10.15.2 实测项目 见表10.15.2。表10.15.2 止水带实测项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纵向偏离(mm)±50尺量:每环3处12偏离衬砌中心线(mm)≤30尺量:每环3处1 10.15.3 外观鉴定301
1)发现破裂应及时修补.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2)衬砌脱模后,若发现因走模致使止水带过分偏离中心,应适当凿除或填补部分混凝土,对止水带进行纠偏。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10.16 排水10.16.1 基本要求1)墙背泄水孔必须伸入盲沟内,泄水孔进口标高以下超挖部分应用同级混凝土或不透水材料回填密实。2)排水管接头应密封牢固,不得出现松动。3)严寒地区保温水沟施工时应有防潮措施。修筑的深埋渗水沟,回填材料除应满足保温,透水性好的要求外,水沟周侧应用级配骨料分层回填,石屑、泥砂不得渗入沟内。捧水设施应设置在冻胀线以下。 10.16.2 实测项目捧水结构物(如浆砌片石水沟,现浇混凝土等)按照第5章排水工程相应项目检验评定。 10.16.3 外观鉴定水沟和检查井盖板平稳无翘曲。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3分。 10.17 超前锚杆10.17.1 基本要求1)锚杆材质、规格等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2)超前锚杆与隧道轴线外插角宜为5°~10°,长度应大于循环进尺宜为3~5m。3)超前锚杆与钢架支撑配合使用时,应从钢架腹部穿过,尾端与钢架焊接。301
4)锚杆插入孔内的长度不得短于设计长度的95%。5)锚杆搭接长度应不小于1米。 10.17.2 实测项目见表10.17.2。10.17.2 超前锚杆实测项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长度(m)不小于设计尺量:检查锚杆数的10%22孔位(mm)±50尺量:检查锚杆数的10%23钻孔深度(mm)±50尺量;检查锚杆数的10%24孔径(mm)大于杆体直径+15尺量:检查锚杆数的10%2 10.17.3 外观鉴定锚杆沿开挖轮廓线周边均匀布置,尾端与钢架焊接牢固,锚杆入孔长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3~5分。 10.18 超前钢管10.18.1 基本要求1)钢管的型号、规格、质量等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2)超前钢管与钢架支撑配合使用时,应从钢架腹部穿过,尾端与钢架焊接。 10.18.2 实测项目 见表10.18.2。10.18.2 超前钢管实测项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长度(m)不小于设计尺量:检查10%22孔位(mm)±50尺量:检查10%23钻孔深度(mm)±50尺量:检查10%24孔径(mm)大于杆体直径+20尺量:检查10%2301
10.18.3 外观鉴定钢管沿开挖轮廓线周边均匀布置,尾端与钢架焊接牢固,入孔长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11 交通安全设施11.1 一般规定 11.1.1 交通安全设施产品须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取得合格证,并经工地检验确认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11.1.2 用绿篱作隔离栅时,其质量和检验评定标准可参照第12章的有关规定。 11.1.3 桥梁混凝土护栏见第8章的有关规定。 11.1.4 本章未包括的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可根据设计文件和其他相关规范另行制订检验评定标准。 11.1.5 交通安全设施采用钢质材料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11.1.6 构件用螺栓组合时,材料的规格与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1.2 交通标志11.2.1 基本要求301
1)交通标志的制作应符合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和JT/T279《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的规定。2)交通标志在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应损伤标志面及金属构件的镀层。3)标志的位置、数量及安装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4)大型标志的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大型标志柱、梁的焊接部分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的质量要求,无裂缝、未熔合、夹渣等缺陷。5)标志面应平整完好,无起皱、开裂、缺损或凹凸变形,标志面任一处面积为50cm×50cm表面上,不得存在总面积大于10mm2的一个或一个以上气泡。6)反光膜应尽可能减少拼接,任何标志的字符不允许拼接,当标志板的长度或宽度、圆形标志的直径小于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时,底膜不应有拼接缝。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按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 11.2.2 实测项目 见表11.2.2。表11.2.2 交通标志实测项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标志板外形尺寸(mm)±5。当边长尺寸大于1.2m时允许偏差为边长的±0.5%;三角形内角应为60°土5°钢卷尺、万能角尺、卡尺:检查100%1标志底板厚度(mm)不小于设计2标志汉字、数字、拉丁字的字体及尺寸(mm)应符合规定字体,基本字高不小于设计字体与标准字体对照,字高用钢卷尺:检查10%13△标志面反光膜等级及逆反射系数(cd.1x-1·m-2)反光膜等级符合设计。逆反射系数值不低于JT/T279《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规定反光膜等级用目测初定。便携式测定仪:检查100%24标志板下缘至路面净空高度及标志板内缘距路边缘距离(mm)+100,0直尺、水平尺或经纬仪:检查100%15立柱竖直度(mm/m)±31301
垂线、直尺:检查100%6△标志金属构件镀层厚度(um)标志柱、横梁≥78,紧固件≥50测厚仪:检查100%27标志基础尺寸(mm)-50,+100钢尺、直尺:检查100%18基础混凝土强度在合格标准内基础施工同时做试件每处1组(3件):检查100%1 11.2.3 外观鉴定1)标志板安装后应平整,夜间在车灯照射下,标志板底色和字符应清晰明亮,颜色均匀,不应出现明暗不均的现象,不能影响标志的认读。标志板有明显明暗不均现象时每一标志减2分。2)标志反光膜采用拼接时,重叠部分不应小于5mm。当采用平接时,其间隙不应超过1mm。距标志板边缘50mm之内,不得有接缝+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3)标志金属构件镀层应均匀、颜色一致,不允许有流挂、滴瘤或多余结块,镀件表面应无漏镀、露铁等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一构件减2分。 11.3 路面标线11.3.1 基本要求1)路面标线涂料应符合JT/T280《路面标线涂料》的规定。2)路面标线喷涂前应仔细清洁路面,表面干燥,无起灰现象。3)路面标线的颜色、形状和设置位置应符合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11.3.2 实测项目见表11.3.2表11.3.2 路面标线实测面目301
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标线线段长度(mm)6000±50钢卷尺;抽检10%14000±403000±301000~2000±202标线宽度(mm)400~450+15,0钢尺:抽检10%1150~200+8,0100+5,03△标线厚度(mm)常温型(0.12~0.2)-0.03,+0.10湿膜厚度计,干膜用水平尺、塞尺或用卡尺抽检10%2加热型(0.20~0.4)-0.05,+0.15热熔型(1.0~4.50)-0.10,+0.504标线横向偏位(mm)±30钢卷尺:抽检10%15标线纵向间距(mm)9000±45钢卷尺:抽检10%16000±304000±203000±156标线剥落面积检查总面积的0~3%4倍放大镜:目测检查17反光标线逆反射系数(cd.1x-1.M-2)白色标线≥150黄色标线≥100反光标线逆反射系数测量仪:抽检10%2 11.3.3 外观鉴定1)标线施工污染路面应及时清理。每处污染面积不超过10cm2,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分。2)标线线形应流畅,与道路线形相协调,不允许出现折线, 曲线圆滑。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3)反光标线玻璃珠应撒布均匀,附着牢固,反光均匀.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4)标线表面不应出现网状裂缝、断裂裂缝、起泡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分。 11.4 波形梁钢护栏11.4.1 基本要求301
1)波形粱钢护栏产品应符合《高速公路波形粱钢护栏》(JT/T281)及《公路三波形梁钢护栏》(JT/T457)的规定。2)护栏立柱、波形粱、防阻块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施工的要求。3)为保证护栏的整体强度,路肩和中央分隔带的土基压实度不应小于设计值。达不到压实度要求的路段不应进行护栏立柱打入施工。石方路段和挡土墙上的护栏立柱的埋深及基础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4)波形梁护栏的端头处理及与桥梁护栏过渡段的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 11.4.2 实测项目表11.4.2 波形梁钢护栏实测项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波形梁板基底金属厚度(mm)±0.16板厚千分尺:抽检5%22△立柱壁厚(mm)4.5-4-0.25测厚仪、千分尺:抽检5%23△镀(涂)层厚度(um)符合设计测厚仪:抽检10%24拼接螺栓(45号钢)抗拉强度(MPa)≥600抽样做拉力试验,每批3组15立柱埋入深度符合设计规定过程检查,尺量:抽检10%16立柱外边缘距路肩边线距离(mm)±20尺量:抽检10%17立柱中距(mm)±50钢卷尺:抽检10%18△立柱竖直度(mm/m)±10垂线、尺量:抽检10%29△横粱中心高度(mm)±20尺量:抽检10%210△护栏顾直度(mm/m)±5拉线、尺量:抽检10%2 11.4.3 外观鉴定1)301
焊接钢管的焊缝应平整,无焊渣、突起。构件镀锌层表面应均匀完整、颜色一致,表面具有实用性光滑,不得有流挂、滴瘤或多余结块.镀件表面应无漏镀、露铁、擦痕等缺陷。构件镀铝层表面应连续,不得有明显影响外观质量的熔渣、色泽暗淡及假浸、漏浸等缺陷。构件涂塑层应均匀光滑、连续,无肉眼可分辨的小孔、空间、孔隙、裂缝、脱皮及其他有害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2)直线段护栏不得有明显的凹凸、起伏现象,曲线段护栏应圆滑顾畅,与线形协调一致,中央分隔带开口端头护栏的抛物线形应与设计图相符.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3)波形梁板搭接方向正确,搭接平顺,垫圈齐备,螺栓紧固。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4)防阻块、托架、端头的安装应与设计图相符,安装到位,不得有明显变形、扭转、倾斜。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5)波形梁板和立柱不得现场焊割和钻孔,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6)立柱及柱帽安装牢固,其顶部应无明显塌边、变形,开裂等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11.5 混凝土护栏11.5.1 基本要求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及外掺剂的质量、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2)混凝土护栏预制块件在吊装、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得断裂。3)各混凝土护栏块件之间、护栏与基础之间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4)混凝土护栏块件标准段、混凝土护栏起终点及其他开口处的混凝土护栏块件的几何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5)混凝土护栏的地基强度、埋入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6)混凝土护栏块件的损边、掉角长度每处不得超过20mm,否则应予及时修补。 11.5.2 实测项目301
见表11.5.2。表11.5.2 混凝土护栏实测项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护栏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附录D检查22地基压实度(%)符合设计要求核于密度仪现场检查13护栏断面尺寸(mm)高度±10尺量:抽检10%1顶宽±5底宽±54基础平整度(mm)10水平尺;检查100%15△轴向横向偏位(mm)±20或符合设计要求尺量:抽检10%26基础厚度(mm)±10%H过程检查,尺量:检查100%1 11.5.3 外观鉴定1)混凝土护栏块件之间的错位不大于5mm。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2)混凝土护栏外观、色泽均匀一致,表面的蜂窝麻面、裂缝、脱皮等缺陷面积不超过该面面积的0.5%,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5%减,2分:深度不超过10mm,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3)护栏线形适顺,直线段不允许有明显的凹凸现象,曲线段护栏应圆滑顺畅,与线形协调一致。中央分隔带开口端头护栏尺寸应与设计图相符。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11.6 缆索护栏11.6.1 基本要求1)缆索性能、缆索直径、单丝直径、构造(3股7芯)、锚具及其镀锌质量应符合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缆索抗拉强度、镀锌质量须经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2)张拉前应标定拉力测定计。301
3)立柱埋深不得小于设计值。采用挖埋法施工,立柱埋入土中时,回填土应分层(每层厚度不超过100mm)夯实;立柱埋入混凝土中时,基础混凝土的几何尺寸、强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4)立柱壁厚、外径、长度不小于设计要求。5)采用打入法施工时,立柱顶部不应出现明显变形、倾斜、扭曲或卷边等现象。 11.6.2 实测项目 见表11.6.2。表11.6.2 缆索护栏实测项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缆索直径(mm)18±0.5卡尺:抽检10%1单丝直径(mm)2.86 +0.10,-0.022△初张力(kN)±5%过程检查,张拉计:抽检10%23最下一根缆索的高度(mm)±20尺量:抽检10%14△立柱壁厚(mm)±0.10千分尺:抽检10%25立柱埋入深度符合设计要求过程检查,抽检10%16△立柱竖直度(mm/m)±10垂线、尺量:抽检10%27立柱中距(mm)±50尺量:抽检10%18△镀锌层厚度(um)立柱≥85测厚仪:抽检10%2索端锚具≥50紧固件≥50镀锌钢丝≥339混凝土基础尺寸符合设计规定过程检查,尺量:检查100%110△混凝土强度在合格标准内基础施工同时做试件,每个工作班l组(3件),检查试件的强度,抽检100%2 11.6.3 外观鉴定1)金属构件表面不得有气泡、剥落、漏镀及划痕等表面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301
2)直线段护栏没有明显的凹凸现象,曲线段护栏圆滑顾畅。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3)索端锚具、托架、索夹螺栓应安装到位、固定牢固;托架编号和组合应与缆索护栏的类别相适应;上、下托架位置正确,中央分隔带缆索护栏的托架应两边对称。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11.7 突起路标11.7.1 基本要求1)突起路标产品应符合《突起路标》(JT/T390)的规定。2)突起路标的布设及其颜色应符合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或符合设计要求。3)突起路标与路面的粘结应牢固、耐久,能经受汽车轮胎的冲击而不会脱落。4)突起路标应在路面干燥、清洁,并经测量定位后施工。 11.7.2 实测项目见表11.7.2。表11.7.2 突起路标实测项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安装角度(°)±5角尺:抽检10%12纵向间距(mm)±50尺量:抽检10%13△损坏及脱落个数<0.5%检查损坏及脱落个数,抽检30%24△横向偏位(mm)±50尺量:抽检10%25承受压力(kN)>160检查测试记录16△光度性能在规定范围内检查测试报告2 11.7.3 外观鉴定301
1)突起路标外观应美观,尺寸符合有关规范要求,表面光滑,不得有尖角、毛刺存在,表面无明显的划伤、裂纹。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2)突起路标纵向安装应成直线,不得出现折线。曲线段的突起路标应与道路曲线相吻合,线形圆滑、顺畅。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3)突起路标粘结剂不得造成路面污染,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11.8 轮廓标11.8.1 基本要求1)轮廓标产品应符合《轮廓标》(JT/T388)的规定。2)轮廓标的布设应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的要求。3)柱式轮廓标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基础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4)柱式轮廓标安装牢固,逆反射材料表面与行车方向垂直,色度性能和光度性能与设计相符。 11.8.2 实测项目 见表11.8.2。表11.8.2 轮廓标实测项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柱式轮廓标尺寸(mm)三角形断面:底边允许偏差为±5,三角形高允许偏差为±5:柱式轮廓标总长允许偏差为±10尺量:抽检10%12安装角度(°)0~5花杆、十字架、卷尺、万能角尺;抽检10%13反射器中心高度(mm)±20尺量:抽检10%14△反射器外形尺寸(mm)±5卡尺、直尺,抽检10%25△光度性能在合格标准内检查检测报告2 301
11.8.3 外观鉴定1)轮廓标不应有明显的划伤、裂纹、损边、掉角等缺陷。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明显凹痕或变形。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2)轮廓标安装牢固,线形顺畅。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3)柱式轮廓标的垂直度不超过±8mm/m。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分。 11.9 防眩设施11.9.1 基本要求1)防眩设施的材质、镀锌量应符合《公路防眩设施技术条件》(JT/T333)及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2)防眩设施整体应与道路线形相一致,美观大方,结构合理。3)防眩设施的几何尺寸及遮光角应符合设计要求。4)防眩板的平面弯曲度不得超过板长的0.3%。5)防眩设施安装牢固。11.9.2 实测项目见表11.9.2。表11.9.2 防眩设施实测项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安装相对高度(mm)±10尺量:抽检5%22镀(涂)层厚度符合设计涂层测厚仪:抽检5%13防眩板宽度(mm)±5尺量:抽检5%14防眩板设置间距(mm)±10尺量:抽检10%15竖直度(mm/m)±5垂线、尺量:抽检10%16△顺直度(mm/m)±8拉线、尺量:抽检10%2 11.9.3 外观鉴定301
1)防眩板表面不得有气泡、裂纹、疤痕、端面分层等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2)防眩设施色泽均匀,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11.10 隔离栅和防落网11.10.1 基本要求1)隔离栅和防落网用的材料规格及防腐处理应符合《隔离栅》(JT/T374)及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规定。2)用金属网制作的隔离栅和防落网,安装后要求网面平整,无明显翘曲现象。刺铁丝的中心垂度小于15mm。3)防落网应网孔均匀,结构牢固,围封严实。4)金属立柱弯曲度超过8mm/m,有明显变形、卷边、划痕等缺陷者,及混凝土立柱折断者均不得使用。5)立柱埋深应符合设计要求。立柱与基础、立柱与网之间的连接应稳固。混凝土基础强度不小于设计要求。6)隔离栅起终点应符合端头围封设计的要求。 11.10.2 实测项目 见表11.10.2。表11.10.2 隔离栅和防落网实测项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高度(mm)±15尺量:每100根测2根12△镀(涂)层厚度(um)符合设计测厚仪:抽检5%23△网面平整度(mm/m)±2直尺、塞尺:抽检5%24△立柱埋深符合设计过程检查,尺量:抽检,10%25立柱中距(mm)±30尺量:每100根测2根1301
6△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基础施工同时做试件每工作班作1组(3件),检查试件的强度,抽检10%27立柱竖直度(mm/m)±8垂线、尺量:每100根测2根1 11.10.3 外观鉴定1)电焊网不得脱焊、虚焊。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2)镀锌层表面应具有均匀完整的锌层,颜色一致,表面具有实用性光滑,不允许有流挂、滴瘤或多余结块。镀件表面应无漏镀、露铁等缺陷。涂塑层应均匀光滑、连续,无肉眼可分辨的小孔、空间、孔隙、裂缝、脱皮及其他有害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3)混凝土立柱应密实平整,无裂缝、翘曲、蜂窝、麻面等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4)有框架的隔离栅和防落网,网片应与框架焊牢,网片拉紧。整网铺设的隔离栅,端柱与网连接牢固,网面平整绷紧。刺铁丝间距符合设计要求,刺线平直,绷紧。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5)隔离栅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安装线形整体顺畅并与地形相协调。围封严实,安装牢固。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12 环保工程12.1 一般规定 12.1.1 环保工程包括声屏障工程、绿化工程及服务区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等。服务区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纳入房建工程,其质量检验评定应参照有关专业标准与规范进行。 301
12.1.2 绿化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适用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绿化工程,其他等级公路可参照使用。 12.1.3 绿化工程检验评定的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植物材料与绿化辅助材料的质量与规格应在施工前分批进行检验与控制。2)植物材料的成活率、发芽率、覆盖率的检验评定应在一个年生长周期满后进行。 12.1.4 木本苗木的品种与规格、树形及整形修剪质量和草种选择、配比、播种量以及修剪质量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苗木挖掘、包装宜符合(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24的规定。外地调入的苗木与种子应有植物检疫报告,种子应提供由国家法定种子检验机构出具的种子检验报告。所使用的绿化辅助材料均应有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或现场试验报告。 12.1.5 绿化用土应为公路路基工程施工前剥离并保留的自然表土或适合植物生长、肥力较高的熟土,耕作土或森林腐殖质土。种植前应对绿化场地的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化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相应的土壤改良措施,并提供土质检验报告及土壤改良措施报告。 12.1.6绿化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的规定。 12.1.7种植材料的覆盖物、包装物等应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随意乱弃,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12.2 砌块体声屏障 301
12.2.1 基本要求1) 工程所用的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材料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2) 砌筑基础前,应校核基坑放线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并填写记录。3) 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2)砌体的转角处与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不能同时砌筑时,应留槎、接槎。4)墙上预留临时施工洞口的净宽度不应大于1m。临时施工洞口应做好补砌。5)施工过程中的墙体超过2m高,应采用临时支撑等有效措施,防止大风侵袭。6)在潮湿或有化学侵蚀介质的环境条件下,砌体中的钢筋的防腐应符合设计要求。 7)排水设计符合设计要求。 12.2.2 实测项目见表12.2.2。表12.2.2 砌块体声屏障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降噪效果符合设计要求按环保复查方法32与路肩边线位置偏移(mm)±20尺量:检查30%23墙体高程(mm)±20水准仪:检查30%24墙体竖直度(mm/m)3经纬仪、尺量:检查30%15墒体厚度(mm)不小于设计尺量:抽查15%16顺直度(mm/lOm)1010m拉线:每lOOm测2处,总数不少于5处17水平灰缝平直度(mm)7拉lOm线和尺量:每lOOm测2处,总数不少于5处18表面平整度(mm)82m靠尺和楔型塞尺:每100米测10尺1 301
12.2.3 外观鉴定1)墙体外观平整美观,无表面破损.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并应及时修补。2)砌筑灰缝应用砌筑砂浆充实。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并应进行补缝。 12.3 金属结构声屏障12.3.1 基本要求1)基础的埋置深度、材料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2)金属立柱的规格、材质不应低于设计要求。3)所使用的焊接材料和紧固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标准的规定焊接不得有裂纹、未熔合、夹渣和未填满弧坑等缺陷。4)金属立柱、联接件和声屏障屏体在运输时,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构件变形或防腐处理层损坏。严禁安装变形的构件。5)固定螺栓紧固,位置正确,数量符合设计要求,封头平整无蜂窝麻面。6)屏体与基础的联接缝密实,符合设计要求。 12.3.2 实测项目见12.3.2表。表12.3.2 金属结构声屏障实测项目表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降噪效果符合设计要求按环保复查方法22与路肩边线位置偏移(mm)±20尺量;检查30%13顶面高程(mm)±20水准仪;检查30%14金属立柱中距(mm)10尺量:检查30%15金属立柱竖直度(mm/m)3垂线、尺量:检查30%16镀(涂)层厚度(um) 不小于规定值测厚仪;检查20%17屏体厚度(mm)±2游标卡尺:检查15%18屏体宽度、高度(mm)±10尺量:检查15%1 301
12.3.3 外观鉴定1)立柱镀(涂)层均匀,镀(涂)层剥落面、出现气泡、未镀(涂)面、刻痕、划伤面等不超过该构件表面积的0.1%,不符合要求的立柱每根减1分。2)屏体颜色均匀一致,无裂纹,划伤面不超过面积的0.1%。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1%减1分。3)基础外观平整美观,不得造成路面污染及构筑物破损,如出现基础表面不平整,有损坏修补痕迹的,每处减1分。4)屏体与立柱及屏体间的缝隙必须密实,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不密实处应及时处理。 12.4 中央分隔带绿化12.4.1 基本要求1)中央分隔带的苗木修剪后的高度应为1.4~1.6m,栽植的株行距合理,应满足防眩功能的要求,不得影响交通安全。2)中央分隔带应进行绿化用土回填,回填土的厚度应大于60cm。 12.4.2 实测项目实测项目见表12.4.2。表12.4.2 中央分隔带绿化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苗木规格与数量符合设计尺量:每lkm测50米22种植穴规格符合CJJ/T82的规定钢尺量:每lkm测50米13土层厚度符合CJJ/T82的规定钢尺量:每lkm测50米14苗木间距±5%皮尺量:每lkm测50米1301
5苗木成活率(%)≥95%目测:每lkm测200米36草坪覆盖率(%)符合设计目测:每lkm测200米2 12.4.3 外观鉴定1)苗木的枝条伸出中央分隔带、有烧膛、偏冠等现象,每处减1分。2)苗木应栽植整齐、竖直。不符合规定减1~3分。3)连续缺株4株以上(含4株),每处减2分。4)苗木、草坪有明显病虫害的减5分。 12.5 路侧绿化12.5.1 基本要求1)路侧绿化的种植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不能及时种植的苗木应进行假植。2)边坡绿化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所规定的施工方法与工艺进行,严格施工过程质量控制。3)边坡绿化施工不得破坏公路路基。 12.5.2 实测项目实测项目见表12.5.2.表12.5.2 路侧绿化实测项目表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苗木规格与数量符合设计尺量:每lkm测50米12种植穴规格符合CJJ/T82的规定钢尺量:每lkm测50米13土层厚度符合CJJ/T82的规定钢尺量:每lkm测50米14苗木成活率(%)≥85%目测:每lkm测200米2301
5草坪覆盖率(%)≥95%目测:每lkm测200米36其它地被植物发芽率(%)≥85%目测:每lkm测200米2 12.5.3 外观鉴定1)草坪应无枯黄、无明显病虫害,不符合要求时减3分。2)草坪连续空白面积达0.5m2以上,每处减1~2分。3)边沟外侧绿化带、护坡道绿化带连续缺株4株以上(含4株),每处减2分。4)苗木有明显的病虫害的减5分。 12.6 互通立交区绿化12.6.1 基本要求1)互通立交区绿地整理、撑水应符合设计要求;播种前应清除绿地内的施工废弃物;整体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2)孤植树、珍贵树种以及乔木树种应保证成活。3)树木种植不应影响行车安全视距。4)喷灌设施施工应按施工规范进行,其质量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验收。 12.6.2 实测项目 实测项目见表12.6.2。表12.6.2 互通立交区绿化实测项目表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苗木规格与数量符合设计尺量:全部22种植穴规格符合CJJ/T82的规定钢尺量:检查5%13土层厚度符合CJJ/T82的规定5.0.2的规定钢尺量:检查5%种植穴,且不少于3穴1301
4地形标高±30水准仪:每3000m2不少15苗木成活率≥95%目测:检查全部16草坪覆盖率≥95%目测:测量全部1 12.6.3 外观鉴定1)草坪应无杂草、无枯黄,连续空白面积不得超过0.5m2.不符合规定的每处减1~2分。2)绿地有明显的集水区,每处减1分。3)绿地草坪、树木有明显病虫害的减5分。4)喷灌设施不能正常运转的减5分。5)绿化图案景观效果明显,不符合要求时减2分。 12.7 养护管理区、服务区绿化12.7.1 基本要求1)养护管理区,服务区的绿化宜按照《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进行施工。其绿地面积应大于总面积的30%,绿地内的植被覆盖率应大于85%。 2)绿化附属设施的质量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验收。3)孤植树、珍贵树种以及乔木树种应保证成活。4)绿地草坪应符合设计要求,整体图案美观。 12.7.2 实测项目实测项目见表12.7.2.表12.7.2 养护管理区、服务区绿化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放样定位±5%的设计间距尺量:抽测5%12苗木规格与数量符合设计尺量:检查全部1301
3种植穴规格符合CJJ/T82的规定钢尺量;抽测5%14土层厚度符合CJJ/T82的规定钢尺量:检查5%种植穴,且不少于3穴15地形标高±30水准仪:每3000m2测6点,且不少于6点16苗木成活率(%)≥95%目测:检查全部37草坪覆盖率(%)≥95%目测:检查全部38绿化附属设施符合设计GR50300:检查全部1 12.7.3 外观鉴定1)花卉种植地、草坪应无杂草、无枯黄;草坪应进行修剪,空白面积不应超过0.5m2。不符合规定每处减1~2分。2)绿地整洁,表面应平整,微地形整理应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要求减3分。3)绿地树木、花卉、草坪应无明显的病虫害。不符合规定减5分。4)树干应与地面垂直,不符合规定时减1~3分。 12.8 取、弃土场绿化12.8.1 基本要求1)取、弃土场绿化应营造适合植物生长的环境条件后方可进行。2)取、弃土场绿化应充分覆盖裸露、松散的地表,满足水土保持的要求。 12.8.2 实测项目实测项目见表12.8.2。表12.8.2 取、弃土场绿化实测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苗木规格与数量符合设计尺量:抽测5%12苗木成活率≥85%目测:检查全部13草坪覆盖率≥80%目测:检查全部1 301
12.8.3 外观鉴定树木、草坪有明显病虫害的减5分。 附录A 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的划分 附表A-1 一般建设项目的工程划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路基工程(每10km或每标段)路基土石方工程*①(1~3km路段)②土方路基*,石方路基*,软土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处治层*等排水工程(1~3km路段)管节预制,管道基础及管节安装*,检查(雨水)井砌筑*,土沟,浆砌排水沟*,盲沟,跌水,急流槽*,水簸箕,捧水泵站等小桥及符合小桥标准的通道*,人行天桥,渡槽(每座)基础及下部构造*,上部构造预制、安装或浇筑*,桥面*,栏杆,人行道等涵洞、通道(1~3km路段)基础及下部构造*,主要构件预制、安装或浇筑*,填土,总体等砌筑防护工程(1~3km路段)挡土墙*,墙背填土,抗滑桩*,锚喷防护*,锥、护坡,导流工程,石笼防护等大型挡土墙*,组合式挡土墙*(每处)基础*,墙身*,墙背填土,构件预制*,构件安装*,筋带,锚杆、拉杆,总体*等路面工程路面工程(1~3km路段)*301
(每10km或每标段)底基层,基层*,面层*,垫层,联结层,路缘石,人行道,路肩,路面边缘捧水系统等桥梁工程③(特大、大中桥)基础及下部构造*(每桥或每墩、台)扩大基础,桩基*,地下连续墙*,承台,沉井*,桩的制作*,钢筋加工安装及安装,墩台身(砌体)浇筑*,墩台身安装,墩台帽*,组合桥台*,台背填土,支座垫石和挡块等上部构造预制和安装*主要构件预制*,其他构件预制,钢筋加工及安装,预应力筋的加工和张拉*,粱板安装,悬臂拼装*,顶推施工粱*,拱圈节段预制,拱的安装,转体施工拱*,劲性骨架拱肋安装*,钢管拱肋制作*,钢管拱肋安装*,吊杆制作和安装*,钢粱制作*,钢梁安装,钢梁防护*等上部构造现场浇筑*钢筋加工及安装,预应力筋的加工和张拉*,主要构件浇筑*,其他构件浇筑,悬臂浇筑*,劲性骨架混凝土*,钢管混凝土拱*等总体、桥面系和附属工程桥梁总体*,桥面防水层施工,桥面铺装*,钢桥面铺装*,支座安装,搭板,伸缩缝安装,大型伸缩缝安装*,栏杆安装,混凝土护栏,人行道铺设,灯柱安装等防护工程护坡,护岸*,导流工程*,石笼防护,砌石工程等引道工程路基*,路面*,挡土墙*,小桥*,涵洞*,护栏等互通立交工程桥梁工程*(每座)桥梁总体,基础及下部构造*,上部构造预制、安装或浇筑*,支座安装,支座垫石,桥面铺装*,护栏,人行道等主线路基路面工程*(1~3km路段)见路基、路面等分项工程匝道工程(每条)路基*,路面*,通道*,护坡,挡土墙*,护栏等隧道工程总体隧道总体*等明洞明洞浇筑,明洞防水层,明洞回填*,等洞口工程洞口开挖,洞口边仰坡防护,洞门和翼墙的浇(砌)筑,截水沟、洞口捧水沟等洞身开挖洞身开挖*,(分段)等洞身衬砌301
(钢纤维)喷射混凝土支护,锚杆支护,钢筋网支护,仰拱,混凝土衬砌*,钢支撑,衬砌钢筋等防排水防水层,止水带、捧水沟等隧道路面基层*,面层*,等装饰装饰工程辅助施工措施超前锚杆,超前钢管等环保工程声屏障(每处)声屏障绿化工程(1~3km路段或每处)中央分隔带绿化,路侧绿化,互通立交绿化,服务区绿化,取弃土场绿化等交通安全设施(每20km或每路段)标段)标志*(5~lOkm路段)标志*标线、突起路标(5~lOkm路段)标线*,突起路标等护栏*、轮廓标(5~lOkm波形梁护栏*,缆索护栏*,混凝土护栏*,轮廓标等防眩设施(5~lOkm路段)防眩板、网等隔离栅、防落网(5~lOkm路段)隔离栅、防落网等机电工程监控设施车辆检测器,气象检测器,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可变标志,光电缆线路,监控(分)中心设备安装及软件调测,大屏幕投影系统,地图板,计算机监控软件与网络等通信设施通信管道与光电缆线路,光纤数字传输系统,数字程控交换系统,紧急电话系统,无线移动通信系统,通信电源等收费设施入口车道设备,出口车道设备,收费站设备及软件,收费中心设备及软件,1C卡及发卡编码系统,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内部有线对讲及紧急报警系统,收费站内光,电缆及塑料管道,收费系统计算机网络等低压配电设施中心(站)内低压配电设备,外场设备电力电缆线路等照明设施 照明设施隧道机电设施车辆检测器,气象检测器,闭路电视监视系统,紧急电话系统,环境检测设备,报警与诱导设施,可变标志,通风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本地控制器,隧道监控中心计算机控制系统,隧道监控中心计算机网络,低压供配电等房屋建筑工程(按其专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301
注:①表内标注*号者为主要工程,评分时给以2的权值;不带*号者为一般工程,权值为1。 ②按路段长度划分的分部工程,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宜取低值,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可取高值。 ③斜拉桥和悬索桥可参照附表A-2进行划分。 ④护岸参照挡土墙。 附表A—2 特大斜拉桥和悬索桥为主体建设项目的工程划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塔及辅助、过渡墩(每座)塔基础*钢筋加工及安装,扩大基础,桩基*,地下连续墙*,沉井*等塔承台*钢筋加工及安装,双壁钢围堰*,封底,承台浇筑*,等索塔*索塔*辅助墩钢筋加工,基础,墩台身浇(砌)筑,墩台身安装,墩台帽,盖梁等过渡墩锚碇锚碇基础*钢筋加工及安装,扩大基础,桩基*,地下连续墙*,沉井*,大体积混凝土构件*等锚体*锚固体系制作*,锚固体系安装*,锚碇块体,预应力锚索的张拉与压浆*等上部结构制作与防护(钢结构)斜拉索*斜拉索制作与防护*主缆(索股)*索股和锚头的制作与防护*索鞍*主索鞍和散索鞍制作与防护*索夹索夹制作与防护吊索吊索和锚头制作与防护*等加劲粱*加劲梁段制作*,加劲梁防护,等上部结构浇筑与安装悬浇*梁段浇筑*安装*加劲梁安装*,索鞍安装*,主缆架设*,索夹和吊索安装*等工地防护*工地防护*301
桥面系及附属工程桥面防水层的施工,桥面铺装,钢桥面板上防水粘结层的洒布,钢桥面板上沥青混凝土铺装*,支座安装*,抗风支座安装,伸缩缝安装,人行道铺设,栏杆安装,防撞护栏等桥梁总体桥梁总体*引桥(参见附表A-1“桥梁工程”)引道(参见附表A-1“路基工程”和“路面工程”)互通立交工程(参见附表A-1“互通立交工程”) 交通安全设施(参见附表A-1“交通安全设施”) 注:①表内标注*号者为主要工程,评分时给以2的权值;不带*号者为一般工程,权值为1。 附录B 路基、路面压实度评定B.0.1 路基和路面基层、底基层的压实度以重型击实标准为准。沥青层压实度以(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为准。对于特殊干旱、潮湿地区或过湿土,以路基设计施工规范规定的压实度标准进行评定。 B.0.2 标准密度应作平行试验,求其平均值作为现场检验的标准值。对于均匀性差的路基土质和路面结构层材料,应根据实际情况增补标准密度试验,求得相应的标准值,以控制和检验施工质量。 B.0.3 路基、路面压实度以1~3km长的路段为检验评定单元,按本标准各有关章节要求的检测频率进行现场压实度抽样检查,求算每一测点的压实度K。细粒土现场压实度检查可以采用灌砂法或环刀法;粗粒土及路面结构层压实度检查可以采用灌砂法、水袋法或钻孔取样蜡封法。应用核子密度仪时,须经对比试验检验,确认其可靠性。301
检验评定段的压实度代表值K(算术平均值的下置信界限)为:式中:K=k-ta/√ ̄n*S≥K0式中:K—检验评定段内务测点压实度的平均值;ta—分布表中随测点数和保证率(或置信度a)而变的系数;ta见附表B。采用的保证率: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基层、底基层为99%,路基、路面面层为95%;其他公路;基层、底基层为95%,路基、路面面层为90%;S—检测值的标准差;n—检测点数; K0—压实度标准值。 路基、基层和底基层:K≥K0,且单点压实度Ki全部大于等于规定值减2个百分点时,评定路段的压实度合格率为100%;当K≥K0,且单点压实度全部大于等于规定极值时,按测定值不低于规定值减2个百分点的测点数计算合格率。 K15%时,则需13个试件。 G.0.3 试件的平均强度R应满足下式要求:R≥Rd/(1-ZaCv)式中:Rd—设计抗压强度(Mpa)301
Cv—试验结果的偏差系数(以小数计);Za—标准正态分布表中随保证率而变的系数。 高速、一级公路:保证率95%,Za=1.645 其他公路:保证率90%,Za=1.282。G.0.4 评定路段内半刚性材料强度评为不合格时相应分项工程为不合格。 附录H 路面结构层厚度评定 H.0.1 评定路段内路面结构层厚度按代表值和单个合格值的允许偏差进行评定。 H.0.2 按规定频率,采用挖验或钻取芯样测定厚度。 H.0.3 厚度代表值为厚度的算术平均值的下置信界限值,即: XL=X-ta/√ ̄n*S式中:XL—厚度代表值(算术平均值的下置信界限): X—厚度平均值;S—标准差;n—检查数量;ta—t分布表中随测点数和保证率(或置信度a)而变的系数,可查附表B。 采用的保证率: 高速、一级公路:基层、底基层为99%,面层为95%。其他公路:基层、底基层为95%,面层为90%。 301
H.0.4 当厚度代表值大于等于设计厚度减去代表值允许偏差时,则按单个检查值的偏差不超过单点合格值来计算合格率;当厚度代表值小于设计厚度减去代表值允许偏差时,相应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代表值和单点合格值的允许偏差见第7章各节实测项目表。 H.0.5 沥青面层一般按沥青铺筑层总厚度进行评定,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分2~3层铺筑时,还应进行上面层厚度检查和评定。 附录I 路基、柔性基层、沥青路面弯沉值评定 I.0.1 弯沉值用贝克曼梁或自动弯沉仪测量。每一双车道评定路段(不超过lkm)检查80~100个点,多车道公路必须按车道数与双车道之比,相应增加测点。 I.0.2 弯沉代表值为弯沉测量值的上波动界限,用下式计算:lr=l+ZaS 式中:lr—弯沉代表值(0.0lmm); —实测弯沉的平均值:S—标准差:Za—与要求保证率有关的系数,见附表I。附表I Za值层 位Za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三级公路沥青面层1.6451.5301
路 基2.01.645 I.0.3 当路基和柔性基层、底基层的弯沉代表值不符合要求时,可将超出l±(2~3)S的弯沉特异值舍弃,重新计算平均值和标准差。对舍弃的弯沉值大于l+(2~3)S的点,应找出其周围界限,进行局部处理。 用两台弯沉仪同时进行左右轮弯沉值测定时,应按两个独立测点计,不能采用左右两点的平均值。 I.0.4 弯沉代表值大于设计要求的弯沉值时相应分项工程为不合格。 I.0.5 测定时的路表温度对沥青面层的弯沉值有明显影响,应进行温度修正。当沥青层厚度小于或等于50mm时,或路表温度在20℃±2℃范围内,可不进行温度修正。 若在非不利季节测定时,应考虑季节影响系数。附录J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用表 附表J-1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分项工程名称: 所属分部工程名称: 所属建设项目:工程部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桩号、墩台号、孔号)基本要求 实测项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实测值或实测偏差值质量评定12345678910平均、代表值合格率(%)权值得分 301
合计 外观鉴定 减分 监理意见 质量保证资料 减分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评分: 质量等级:检验负责人: 检测: 记录: 复核: 年 月 日注:机电工程的功能试验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是指功能或试验要求;实测值或实测差是指检查结果,即“通过”或“不通过”。 附表J-2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分部工程名称: 所属单位工程:所属建设项目: 工程部位: (桩号、墩台号、孔号)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项工程备注工程名称质量评定实得分权值加权得分等级 301
合计 质量等级 加权平均分 评定意见 检验负责人: 计算: 复核: 年 月 日 附表J-3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单位工程名称: 所属建设项目:路线名称: 工程地点、桩号: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项工程备注工程名称质量评定实得分权值加权得分等级 合计 质量等级 加权平均分 301
评定意见 检验负责人: 计算: 复核: 年 月 日 附表J-4 建设项目(合同段)质量检验评定表项目名称: 路线名称:起迄桩号: 完工日期:施工单位单位工程 工程名称实得分投资额 质量等级 加权平均分 评定意见 检验负责人: 计算: 复核: 年 月 日 附表J-5 工程汇总表工 程实得分权值加权得分等级备注 301
加权平均分 质量等级 检验负责人: 计算: 复核: 年 月 日 附录K 路面横向力系数评定 K.0.1 评定路段内的路面横向力系数按SFC的设计或验收标准值进行评定。K.0.2 SFC代表值为SFC算数平均值的下置信界限值,即:SFCr=SFC-ta/√ ̄n*S式中:SFCr—SFC代表值; SFC—SFC平均值: S—标准差;N—采集数据样本数量;T—t分布表中随测点数和保证率(或置信度α)而变的系数,可查附表。采用的保证率: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为95%;其他公路为90%。 K.0.3 当SFC代表值不小于设计或验收标准时,以所有单个SFC值统计合格率;当SFC代表值小于设计或标准值时,该路段为零分。301
附录L 本规范用词说明 L.0.1 对执行条文严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以下写法: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L.0.2 条文中应按指定的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其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如非必须按指定的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其写法为“可参照……”。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