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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文档可编辑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经验做法和体会□新疆驰远天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常春电话:0991-283174113139872181摘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自2008年12月1日修订施行以来,从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方面增加了新的内容及相应条文说明,在一年多的实际应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现总结如下,谈谈自己的见解,寻求一种解决的办法或是一种习惯,愿能与大家共勉,真正做到合理确定造价,有效进行控制。关键字:“08”清单计价规范经验做法有效进行控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自2008年12月1日修订施行以来,从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方面增加了新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文说明,在一年多的实践应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现总结如下,谈谈自己的见解,也为寻求一种解决的办法或是一种习惯,愿能与大家共勉。一、“综合单价”中的管理费、利润与风险的计费基数“综合单价”是相对于工程量清单计价而言,对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包含一定范围风险因素的价格表示。在实际的清单计价中,综合单价的管理费、利润与风险究竟该如何计取,没有统一的模式,通常的计取的方式是(在计价软件中也是这样计取的):技术资料专业分享
WORD文档可编辑管理费=(人+材+机)×比例利润=(人+材+机+管理)×比例风险费=(人+材+机+管理费+利润)×比例综合单价=人+材+机+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综合单价”的这种计取方式,管理费、利润为传统的累计取费,不易反算出比例值,而且不直观。在清单计价形式下,管理费、利润与风险的计费基数建议采用如下方式更为合理,更为直观。管理费=(人+材+机)×比例利润=(人+材+机)×比例风险费=(人+材+机)×比例综合单价=人+材+机+管理费+利润+风险费二、措施项清单内容在结算时,是否依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增减而作相应比例调整,若合同没有约定如何处理,是否全部调整还是部分调整,能否形成相对固定的习惯模式。关于措施项目清单规范有以下几方面的叙述:4.1.4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4.1.5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4.8.5技术资料专业分享
WORD文档可编辑措施项目费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本规范第4.1.5条的规定计算。根据以上条款规定及实际的工作中,如遇到分部分项目工程量清单发生变化时,措施项清单内容在结算时,首先看合同的约定形式,合同的内容如果没有约定,那么我们建议有些是可以按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增减而作相应比例调整;有些是不做调整的。如:以“项”为计价单位不调整,而以分部分项为计价基数的建议做相应的调整。三、在结算中由于同一清单项材料类别发生改变,如原设计为C20砼,现改为C30砼而且招标清单项中没有C30砼相同的清单项,在这种情况下是进行找差计税金还是换算主材单价调整综合单价参与计规费及税金的计取。从清单规范的以下几项工可以得知相关的解决办法:4.7.3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4.8.4分部分项工程量费应依据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技术资料专业分享
WORD文档可编辑根据以上条款及实际工作,我们认为在结算中由于同一清单项材料类别发生改变,如原设计为C20砼,现改为C30砼而且招标中没有C30砼相同的清单,在这种情况下首先看合同的约定,如果是进行找差计税金还是换算主材单价调整综合单价计规费及税金没有明确,建议按找差计取税金。四、清单规范明确“量的风险由业主来承担,一定风险范围的价的风险由投标单位承担”,但实际工作中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案例。有一合同约定内容“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与投标投价中的工程量出入在正负5%以内不做调整;若实际大于投标报价超过5%,则单价乘以系数0.95,若实际小于报价超5%则单价乘以系数1.05”上述合同约定是一条明鲜由量变引起价变的约定,清单规范中有以下条款约定:4.7.5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及措施费应予以调整。例如某工程:工程量V=100m3单价为15元/m3结算方法一:若V1=108m38×15×0.95(超过部分按0.95)若V2=92m3-8×15×1.05(减少部分按1.05)结算方法二:若V1=108m3108×15×0.95(超过部分按0.95)若V2=92m3100×15-8×15×1.05(减少部分按1.05)以上两种方式,我认为都不太正确,正常情况下应按下列方式调整技术资料专业分享
WORD文档可编辑如:工程量增减5%以内不做调整,则应理解为该工程在工程量为:95~105之间不做量与价调整,而超过部分应做变更调整为:若V1=108m33×15×0.95(超过部分按0.95)若V2=92m392×15×1.05(减少部分全部按1.05)五、清单投标投价有的单价按原有的单价执行,但是原有单价有明显的错误的,是否按原有的综合单价执行。例如:土方投标时:工程量v=135m3 单价=628元/m3合计:135×628=84780元土方结算时实际工程量为V=2385m3j=628元/m3合计:2385×628=1497780元但结算时发现施工单位投标时把单价搞错了,本来单价为62.8元/m3,投标时填写成了628元/m3,这样结算时施工单位多计1497780-149778=1348002元,审核单位感觉不对,不知道如何解决。我们分析规范中有以下条款:1.0.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此条规定了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基本要求,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结果既是工程建设投资的价值表现,同时又是工程建设交易活动的价值表现。因此,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不仅要客观反映工程建设的投资,还应体现工程建设交易活动的公正、公平性。所以我们理解为清单投标投价有的单价按原有的单价执行,但是原有单价有明显的错误的,按合同约定重新执行新的单价。六、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招标方在此表中技术资料专业分享
WORD文档可编辑列示的是不可计量的措施项目清单,而投标单位在投标时,自行增加了一项中标服务费,共计了5万元,按理来讲评标时应给予澄清,但评标过程中专家并没有对此提出意见,施工合同按固定单价签订,结算时施工单位要求支付中标服务费。业主说招文件中写的很清中标服务费是由中标单位支付,该费用应综合在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中,不予支付,施工单位认为这是我总价的一部分,不能取消,双方争执不下。解读清单规范有如下条款:2.0.5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4.3.2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4.4.2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综合上述条款内容,我们认为没有违反工程实质内容,同时对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并没有讲不能增加,所以给予施工单位计取类似中标服务费等措施项目费用。七、新清单规范在执行的过程中原来的合同范本还没有做相应的调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CF-1999-0201中工程价款的确定形式主要有固定总价、可调价价、成本加酬金合同价三种;而现行的计技术资料专业分享
WORD文档可编辑价的方法有两种是可以并行的,一是定额计价法,二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如何将计价方法与合同的形式结合并正确应用目前是不容易的事。解读清单规范关于合同价有以下条款的约定:4.4.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即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所包含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工程量允许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的条件外,允许调整,调整方式、方法应在合同中约定。4.5.3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由上述条款可以看出,综合单价的固定也是相对不变,结合合同的形式我们认为合同价应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定额计价固定总价;2、清单计价固定总价;3、清单计价固定单价;4、定额计价可调价;5、清单计价的成本加酬金;6、定额计价的成本加酬金。八、目前工程造价审核的中介机构在与业主签订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常常会遇到“对审核结果经第三方(另一中介机构)审核后,若出现误差超过正负3%以外,每超过1%扣审核费20%”更有甚者每超过1%扣除全部的工程咨询费。我们认为业主对工程造价的质量把关是应该的,无可厚非的,但是为什么不把这项工作多放在事前进行控制或者在出具正式报告之前进行,而非要等到一家出完报告之后再找一家进行审核一次,这种作法极其不和谐。技术资料专业分享
WORD文档可编辑对次清单规范条款中也有规定,而且明确说明出了“禁止”定样来进行约束。4.8.9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后,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核对。同一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完成,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后,禁止发包人又要求承包人与另一个或多个工程造价咨询人重复核对竣工结算。经三方确认定案的结算报告,承包人没有义务对审核结论配合复审,除非三方均有舞弊情况。笔者从事工程造价审核工作以来认为清单规范总体约定比较全面、详细,但真正执行过程中会遇到更多的问题,希望每一位从事工程造价的人员,能充分利用规范做到合理确定造价,有效进行控制。参考文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常春男1971年4月出生,1991年7月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毕业,高级工程师、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公路造价工程师、水利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1991年7月------1995年10在吐鲁番地区建筑规则设计院从事结构设计1993年----1994年业余在中国计算机函授学院“计算机应用专业”大专学习二年。1995年10月------2000年3月在吐鲁番地区计划委员会定额站定额及造价管理工作。2000年3月------今在新疆驰远天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从事工程造价审核工作,担任技术负责人。2006年在广联达算量软件比赛中获新疆赛区全能冠军,并在全国比赛中获第三名。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曾发表过专业性论文有“议中标价加变更增减结算方法”、“关于土石方工程在工程造价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如何辨别工程签证的真伪”、“议项目名称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重要性”、“议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全过程造价控制的阶段”等论文,有些已成为优秀论文。邮编:830002地址:乌鲁木齐新华南路140号汇源酒店14层105室技术资料专业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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