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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的基本原理及有关概念《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新旧规范的异同比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介绍培训内容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的基本原理及有关概念1
工程项目的特殊性无法直接估价、比价项目分解与组合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建设项目总造价一次性;单件性,多样性;周期长;交易在前,生产在后;化分为可按定额等技术经济参数测算价格的基本单元子项或分部分项工程,分解到分项工程后,就可以对基本构造要素进行估价、比价。计价逐层组合汇总项目逐层分解工程造价计价的基本原理
工程计价顺序: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单位工程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建设项目总造价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基本构造要素的单位价格基本构造要素的实物工程数量工程单价计价方式工程量的计量规则工程单价有不同的形成方式,按包括的内容分为工料单价法、综合单价法、全费用单价法。
1.1.3相关的基本概念工程造价指完成一项建设工程所需花费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和其他费用的总和,是工程项目按照确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功能标准和使用要求全部建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也称为建安工程造价。
工料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人工定额消耗量×人工工日单价)材料费=∑(材料定额消耗量×材料单价)+检验试验费机械台班使用费=∑(机械台班使用定额消耗量×机械台班使用单价)工料单价工料单价法是以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单价后的合计为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以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确定。直接工程费汇总后另加间接费、利润、税金生成工程发包承包价。
综合单价是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综合单价包括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全部费用,考虑到我国的现实情况,综合单价包括除了规费、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综合单价=工料单价+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工料单价×(1+管理费率)×(1+利润率)综合单价法
固定价格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工期短;对工程项目要求十分明确、设计图纸完整齐全、项目工作范围及工程量计算依据确切的项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原估计的工程量无实质性的变化的项目
可调价格合同使用条件:工期较长的施工合同(一年以上)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
调整因素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价格调整;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发包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正错误除外)造成费用增加;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2我国建设工程造价承发包计价方式的发展阶段
92年前:“量、价、费”固定为主导的定额计价92-03年:“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半动态计价04年以后:以工程量清单为主导的动态计价
1.3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最根本的区别
工程量计算的主体不同投标价格的形成不同清单计价:工程量在招投标中不参与竞争定额计价:工程量在招投标中参与竞争清单计价:投标人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反映企业个别成本,全面竞争。定额计价:投标人按定额计算造价,反映社会的平均成本。
企业自主报价、招标人与投标人风险共担,量的风险由招标人承担,价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清单计价的核心
1.4新规范的出台过程
2003年起全国范围内的清欠工程款,清欠农民工工资的活动;2004年10月25日:《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4年10月20日:《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2003年10月15日: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2007年11月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等九部委联合颁发第56号令《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部第119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3年2月17日联合分布,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建设部令第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制订本规范。其中第1.0.3、3.2.2、3.2.3、3.2.4(1)、3.2.5、3.2.6(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附录A、B、C、D、E(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一般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2.1计价规范结构框架
2.2计价规范的内容概括五个专业:即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工程。四个统一:即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中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来编制。六个强制性条文:即规范中第1.0.3、3.2.2、3.2.3、3.2.4(1)、3.2.5、3.2.6(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三个清单:即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强制性条文所属部分条款号内容总则1.0.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工程量清单编制3.2.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3.2.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租量清单项目名称由其编制人设置,并应自001起顺序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3.2.4(1)项目名称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特征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工程量清单编制3.2.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工程量清单编制3.2.6(1)工程数量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2.303计价规范的特点1.核心内容是综合单价计价。2.市场竞争形成价格。3.实体净量计量的计算规则。4.项目设置的综合性。5.工程量清单体现了工程实体与工程措施相分离的原则。6.实现承发包双方风险的合理分担。
2.403计价规范下单位工程造价构成单位工程造价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保险费财务费其他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摸板及支架脚手架搭拆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施工排水、降水其他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其他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劳动保险统筹基金、职业待业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费、其他
2.5、03规范存在的问题配套环境企业定额工程造价咨询业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工程造价从业人员配套制度招投标制度合同文本工程担保制度工程监理制度从宏观角度
缺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配套的招投标制度11(1)招标方式不尽恰当。我国的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要求以公开招标为主。过分的追求降低中标价,节约项目投资,一方面会降低整个建筑行业的收益,制约行业的发展,使行业缺乏有效地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还会因为参加投标的单位太多而造成整个行业资源的浪费,增加投标和评标成本。(2)缺乏适宜的评标方法。现在常用的评标方法为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法、最低价中标法。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进行评标时,缺乏对合理低价及低于成本价的科学的评判依据,极易造成围标和寻租行为。低价中标法可能会使个别企业以低于成本价恶意竞标再在施工过程中想尽一切办法增加设计变更获得补偿,更有甚者通过偷工减料、层层转包等不法行为来赚取利润。(3)评标专家素质没有明显提高,串通投标和围标等寻租现象依然突出。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后,投标报价难度的增加及评标方法的不适宜使施工企业产生投机动机,客观加大了评标专家寻租的可能。03规范存在的问题(配套制度)
缺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配套的合同文本2要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必须制定与之相适合的合同条款,来约定业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造价师的权力义务,规范工程建设中各方的行为。特别是对工程变更,合同外新增工程的确认、处理原则、处理程序、计价原则、支付等都要有明确的规定。03规范存在的问题(配套制度)1.我国多年来一直采用总价合同,没有现成的适合于清单计价的合同范本。2.按照《规范》可计算的工程量是否构成合同的一部分未说明。由于根据《规范》计算的工程量的合同地位仍未确定,将为可标后开了“重新核算工程量”的缺口,难心保障发包人的利益。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顺利实行,还要有完善的市场约束机制。国外建筑市场除了依靠法律和道德约束外,还有许多约束承包商行为的机制,如工程担保制度、监理制度等。而在我国,建筑市场体制还不太完善,市场约束机制尚不健全。工程担保制度、监理制度的不配套303规范存在的问题(配套制度)
4新《计价规范》与承包模式改革的不配套1.不利于推行更具创新的EPC(工程-采购-建造)、DB等集成承发包模式。《计价规范》将其覆盖范围定得很宽,包括建筑、装修、安装、市政和园林绿化。在应用于各自领域范围的时候,它就不可避免地需要一些增减。以EPC为例,它是以全过得管理为目标的,由于《规范》是针对C(建造)而非兼及E(工程)和P(采购),现有的《规范》是以牺牲全过程操作的便利而迁就跨行业需要为代价的。另外,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单价合同,而若采用集成承发包模式,易采用总价合同。2.不适宜于建筑行业分包体制的动作。原《计价规范》总包/指定分包,以及议标/采购/竞标未能获得良好的结合,不利于分包体制的合同约定下的动作。03规范存在的问题(配套制度)
5缺乏与工程量清单报价相配套的企业定额由于清单规范中的报价是以投标企业自身施工定额为基础的,才能真正体现自主报价,但企业过去一直使用的是统一定额,。03规范存在的问题(配套环境)
6工程造价信息管理方式落后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使得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尤为重要。但工程造价信息管理方面存在很多问题:(1)由于市场体制尚不健全,不正当竞争的现象普遍存在,价值规律“失灵”现象时有发生。(2)由于缺少激励机制,在传递建材价格信息过程中往往出现“过滤”或处理现象,导致价格失真。(3)刊物发布价格信息的形式严重落后于市场,造成价格失真、滞后。03规范存在的问题(配套环境)
(1)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存在一些不具备工程量清单编制能力中介机构。(2)要求造价人员不但要熟悉工程图纸,还要熟悉施工工艺、本企业的各种资源以及劳动力水平,这对目前很多的造价人员是困难的。但执业资格都是瞄准个人执业资格而非企业执业资格,这就需要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法规与之配套,实行企业的执业资格制度。7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存在的问题03规范存在的问题(配套环境)
《规范》本身不合理从微观角度
工程量清单的统一格式需要改进,以明确工程的特性1《计价规范》可由招标者在招标文件可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三个部分组成,投标者根据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在对各项内容进行单价分析的基础上完成工程量清单的报价表。对于完成工程内容的特征都没有做具体的表述,仅在项目名称一栏有简要说明。不方便投标者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对报价文件的审核也造成不便。03规范存在的问题(从微观角度)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顺利实行,还要有完善的市场约束机制。国外建筑市场除了依靠法律和道德约束外,还有许多约束承包商行为的机制,如工程担保制度、监理制度等。而在我国,建筑市场体制还不太完善,市场约束机制尚不健全。缺乏条文说明部分2
工程量清单计价适用范围不能仅局限于招投标阶段,还应涉及后续合同履行,有关价款的调整、结算等阶段。而原《计价规范》可对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风险分担、价格风险因素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款与结算支付条件等没有明确的界定,致使承发包双方易造成纠纷扯皮。缺少对合同价款管理内容的说明3
1.对于通用项目和各类工程的措施费用之间的关系,应该进一步明确。例如:市政工程可的“现场施工围栏”与通用项目可的“安全施工”、“临时设施”之间的关系。2.“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不应设置在措施项目清单中。按《清单计价规范》第2.0.4条规定::“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为措施项目。但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与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是不可分割的项目,且模板及支架的费用占混凝土工程费用比重较大,一般在20%~25%,按照《计价规范》规定的做法欠妥。措施项目设置不合理4
《计价规范》的适用阶段不明确5
工程量计算方面存在缺陷6
工程定额测定费不应计取7
综合单价可管理费所含内容没有明确8
对于工程承包范围含若干单位工程的报价方式未做出清晰的规定9
计价规范不能完全适应各地的计价要求10
新旧规范的异同3
3.1新旧规范的主要变化旧规范侧重工程量清单计价技术,旨在规范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是一本地地道道的技术规范。新规范是一本融全过程工程计价技术与管理于一体的规范。
3.2新旧规范的相同处1.总则2.术语3.工程量清单编制4.工程量清单计价5.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6.附录
3.3新旧规范的不同处旧规范主要在于规范招标投标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而新规范则规范了从招标投标至竣工结算的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计价行为。旧规范条文为45条,其中强制性条文为6条;而新规范条文则增加到137条,其中强制性条文为15条,同时增加实用性较强的“条文说明”。
旧规范侧重于体现招标投标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未能反映施工阶段各环节的相互关系和特点;而新规范首先对工程造价计价的共性予以规范,然后针对施工阶段不同环节的特点作出专门性规定,并使共性和个性有机结合,从而按照施工顺序承前启后,脉络贯通,形成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有机整体。
旧规范提出了企业自主定价,建立起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制度,但缺乏政府监管机制,未能充分反映我国建设市场实际情况;而新规范建立起以人为本和政府有效监管机制,将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规定为不可竞争性费用,合理分配物价波动等风险,充分体现发、承包双方风险共担,避免招标人无限度转嫁风险,同时遏制承包人以牺牲雇员(农民工)利益恶性低价竞争。
旧规范条文和表格只满足工程量清单计价,对全过程工程计价缺乏可操作性,措施项目难以适应当前形势的要求;而新规范注重计价难点,针对施工阶段各环节的计价特点和要求作了详尽的规定,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修订了部分措施项目,并将各专业工程措施项目调整至各专业工程的附录中。
旧规范新规范序号内容总数序号内容总数1总则6,强制11总则8,强制12术语82术语233工程量清单编制143工程量清单编制21,强制83.1一般规定33.1一般规定5,强制13.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6,强制53.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8,强制73.3措施项目清单23.3措施项目清单23.4其他项目清单33.4其他项目清单23.5规费项目清单23.6税金项目清单24工程量清单计价104工程量清单计价72,强制64.1一般规定9,强制44.2招标控制价94.3投标价8,强制14.4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44.5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84.6索赔与现场签证74.7工程价款调整94.8竣工结算14,强制14.9工程计价争议处理45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65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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