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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清单计价规范下载pdf 篇一:XX清单计价规范MicrosoftWord文档 陕西省建设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XX) 1总则 为规范本省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XX《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依法可不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上述造价文件必须由造价工程师或中级造价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本规则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1附录A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2附录B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附录C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4附录D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5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建设工程造价 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投资。本规则中建设工程造价仅指建筑安装工程费,即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形成的建筑产品的价格,包括成本、利润和税金。建设工程计价 按照计价依据、程序和办法计算建设工程造价的活动。 计价依据 计算工程造价的根据,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则定额以及建设工程的计价技术资料。 工程量清单
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工程量清单计价 按照本规则规定,依据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法,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计价模式与方法。 消耗量定额 根据合理的施工方法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由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编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量。 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 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由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一定数额为基数用于计算相关费用的比例。 企业定额 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而编制的生产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等的消耗标准。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暂列金额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指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的设备。下同)的单价以及拟另行分包专业工程的金额。 计日工 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对发包人另行分包工程进行施工现场协调、服务,对发包人采购设备、材料管理、服务以及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索赔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 现场签证 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证证明。规费 根据国家、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主管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不可竞争费 在招标投标、合同价款约定和工程价款结算中必须列项且必须按照规定计价程序、计价费率计取的费用,包括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得参与竞争的费用。 税金 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发包人 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承包人 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造价工程师
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的专业人员。造价员 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工程造价咨询人 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 工程招标代理人 取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等级证书,接受委托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企业。 招标最高限价(招标上限控制价) 招标人依据本规则及相关计价依据,按照工程量清单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投标价 投标人投标时报出的工程造价。 合同价 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 差价 合同约定或政策规定计入工程造价总价,但不计入综合单价的费用。 竣工结算价 发、承包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确定的最终工程造价。3工程量清单编制
一般规定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或工程招标代理人编制。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编制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 1本规则; 2国家、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4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招标文件中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相关要求; 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合理施工方案; 7其他相关资料。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单位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并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附录的顺序码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B001起顺序编制,同一单位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工程量清单中需补充项目的,应附有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补充的项目名称应具有唯一性,项目特征应根据工程内容描述,计量单位应体现该项目基本特征、且便于换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应反映该项目的实体数量。
措施项目清单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通用措施项目可按表选择列项,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可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选择列项。若出现本规则未列的项目,可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补充。投标人补充项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补充,招标文件无规定时,补充的项目应单列并在投标书中说明。 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 序号项目名称 1安全文明施工(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 2夜间施工 3二次搬运 4检验试验、测量放线、定位复测、工程交点、场地清理 5冬雨季施工 6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7施工排水 8施工降水
9施工影响场地周边地上、地下设施及建筑物安全的临时保护设施 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措施项目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是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或是以“项”编制,由招标人在措施项目清单中明确;不能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以“项”为计量单位。 其他项目清单 其他项目清单宜按照下列内容列项: 1暂列金额; 2暂估价:包括材料、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 3计日工; 4总承包服务费。 出现本规则第条未列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 规费项目清单 规费项目清单应按照下列内容列项: 1社会保障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残疾人就业保险、女工生育保险。 2住房公积金; 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出现本规则第条未列的项目,应根据国家、省政府和省级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列项。 税金项目清单 税金项目清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3教育费附加。 出现本规则第条未列的项目,应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列项。 4工程量清单计价 一般规定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序见下表: 序号内容计算式 1分部分项工程费∑(综合单价×工程量)+可能发生的差价 2措施项目费∑(综合单价×工程量)+可能发生的差价 或按“项”“次”计 3其他项目费∑(综合单价×工程量)+可能发生的差价 或按“项”“次”计
4规费(1+2+3)×费率 5工程不含税造价1+2+3+4 6税金5×税率 工程造价5+6 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下表组成: 以直接工程费为基础 项目计算式合价其中 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一定范围内 的风险费 分项直接工程费a+b+c+dAabcd 分项管理费A×费率A1 分项利润(A+A1)×费率A2 分项综合单价A+A1+A2 以人工费为基础 项目计算式合价其中 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一定范围内 篇二:08清单计价规范[1] 湖北: 1、总包服务费:总包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3%向业主收取。也可和业主协商确定。内容包括: (1)配合协调招标人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费用;
(2)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协调和施工配合等费用; (3)施工现场的水电设施、管线敷设的摊销费用; (4)共用脚手架瘩拆的摊销费; (5)共用垂直运输设备,加压设备的使用、折旧、维修费用。 总承包服务费应计取相应的利润和税金。 2、预留金:业主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5%以内计提,用于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有误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和施工中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造价增加。 3、零星工作项目费: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以内计取,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的数量; 4、价差:可取利润和税金。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XX 工程量变更:主要指工程量清单漏项、有误引起工程 量的增加和施工中的设计变更引起标准提高或工程量的增加等。 《总包服务费》:包括配合协调招标人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综合单价》:人工、材料、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概念:为进一步适应改革开放形势的需要,以及与国际惯例接轨需求,出现了建筑安装产品的“综合单价”,这种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仍然是建筑安装产品的《不完全价格》,只有在此基础上按现行规定加上规费和税金后,才可成为建筑安装产品的《完全价格》。适用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它项目清单等。 《其他项目清单》: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均为估算、预测数量。虽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不应视为投标人所有。竣工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结算,剩余部分仍归招标人所有。零星项目工作表中的工程量均为暂估量,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以签证形式) 投标人的报价:应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实行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自定、价格自选、全面竞争、自主报价的方式。工程量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以“t”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四舍 五入;以“m3”、“m2”、“m”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以“个”、“次”等为单位,应取整数。 《暂估完全价》:包含了人工/安装、材料、机械价格、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因素等费用(含税)。
《暂估价项目》:(包括指定分包工程和指定材料、设备供应项目)实际发生价的确认和批准按下列原则:A类项目、B类项目、C类项目。B类(甲供项目),A类和C类乙供,均实行招标。 《材料代用》:材料代换可能带来的费用节约或增加按照变更处理。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有关价款的条款解读: 第款合同价格:除非专用条件中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或其他报表中可能列出的任何工程量仅为估算的工程量,不能将其视为要求承包商实施的工程的实际或正确的工程量。 材料、设备暂估价:是指运到施工现场的单价;暂列金额:可以理解为计划之外的工程备用金。仅按工程师的指示全部或部分使用,并相应的调整合同价格。它主要涉及某些变更工作和指定分包商的工作;计日工:在国际工程中,通常在招标文件中有一个计 日工表,列出有关施工设备、常用材料和各类人员等,要求承包商报出单价,以备工程实施期间业主方/工程师要求承包商做一些附加的“零星工作”时的支付依据,这些费率一般是“一揽子”费率。计日工通常由相关的暂定金额支付。《示范文本》中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规定得较泛,实际操作起来缺乏具体可行性,难以适应环境复杂多变的工程实际情况。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XX(08年12月1日实施) 08新清单规范详解概述:工程量清单(BillOfQuantityBOQ)是在19世纪30年代产生的,西方国家把计算工程量、提供工程量清单专业化为业主估价师的职责,所有的投标都要以为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基础,从而使得最后的投标结果具有可比性。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中,由招标人按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数量,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并按照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本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XX的编制,是对XX规范的补充和完善,不仅较好得解决了清单计价从XX年执行以来存在的主要问题,而且对清单计价的指导思想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在“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上提出 了“加强市场监管”的思路,以进一步强化清单计价 的执行; 08清单编制的背景: 1、缺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配套的招投标制度; 2、缺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配套的合同文本; 3、缺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配套的企业定额; 4、缺乏对合同价款管理内容的说明,后期执行困难; 5、缺乏条文说明,造成规范理解困难; 6、工程量清单描述不清,造成投标困难;
7、没有对价格风险进行明确描述,造成投标方承受的风险过大; 8、部分清单设置不合理,可操作性不强;与政府相关文件不统一。 A、财建『XX』369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对工程建设领域涉及合同价款调整、计量支付、索赔变更、竣工结算等阶段的问题进行了针对性的规定; B、财企『XX』478号: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 C、XX年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等,与XX规范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不一致,造成概念混乱。 08清单主要变化及影响分析: 篇三:XX定额计算规则 总说明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计价定额)》(HLJD-JZ-XX)(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XX)相配套,是我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和全过程造价管理各阶段工程造价的指导性计价标准。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XX)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而成,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的基础;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同时也适用于定额计价方式。一、人工工日消耗量和单价的确定 人工消耗量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为基础,每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等。人工单价按元/工日确定。二、材料消耗量和单价的确定 1.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和场内运输、堆放及施工操作的损耗。 2.凡能计量的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均已列出品种、规格、数量;难以计量的零星材料,分别以百分比(%)或“元”表示,列为其他材料费。 3.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未包括构件的制作废品率、运输堆放损耗及安装(打桩)损耗;发生时应按下表计算损耗量,并入工程量内。
4.周转性材料摊销量,已考虑了材料的周转次数及同一城镇内工地之间的场外运输费用。5.施工工具用具消耗材料,已纳入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 6.材料单价是结合哈尔滨市XX年下半年、XX年上半年材料预算价格及市场价格信息,按照一定比例综合取定。三、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台班单价的确定 1.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工效测算确定的,并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实际施工中采用的机械种类、规格、型号与定额不同时,均不得换算(有注明者除外)。 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依据《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XX年),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综合取定。 3.大型机械设备台班单价不包括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输,发生时按措施项目中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4.定额中混凝土搅拌机是按双锥反转350L编制,同时列出了500L混凝土搅拌机(未计价机械)台班量,可依据双方约定及现场实际情况换算,其台班单价执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和建设程序,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和施工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与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XX)项目清单编码一致,并附有定额编号,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没有清单编码的项目,按清单编码的规律编制了清单编码;对一些辅助项目,只列定额编号。 六、施工用水、电消耗量的确定 施工用水、电是按城镇自来水和供电局供电形式考虑。供水、供电为其他形式者,按实际发生计算。定额将施工用水量列入材料消耗量,施工用电量列入机械消耗量中(未计价材),其中不包括未计价机械用电量。在施工中由建设单位供水、电时,挂表者,施工单位可按表的计量数与建设单位结算;不挂表者,可按定额水、电消耗量及水、电预算价格双方进行结算。 七、定额中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发生再次搬运的,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二次搬运费项下列支。 八、本定额是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下编制的。檐口高度超过20m时执行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台班定额项目,计算超高费用。 九、本定额按现行的建筑市场环保要求,编制了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相应定额项目。
十、项目中混凝土、砂浆按常用规格、强度等级列出,实际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实际使用配合比中材料用量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可以换算。 十一、混凝土、砂浆是按干燥状态的净(中)砂计算的。在材料预算价格中考虑了砂在自然湿度条件下的膨胀因素。 十二、本定额中各种混凝土用量均以凝固后的密实体积计算的,抹灰砂浆的材料用量是按实际体积计算的,砌筑砂浆在定额用量内考虑了压实因素。各种保温材料及垫层材料均已考虑了压实因素,使用时不得再增加虚实体积系数。 十三、定额中规定需要计取机械停滞台班费用的机械是:①挖土机械②水平运输机械③起重机械(包括履带吊、塔吊、汽车吊、轮胎吊)④打桩机械⑤动力机械⑥地下工程机械。机械停滞3小时以内的,不计算停滞台班;停滞超过3小时按个台班计算;停滞达到6小时按1个台班计算。 十四、定额中已考虑了机械的下列停滞因素:①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已考虑的停滞②法定假日的停滞③严寒期的停滞④机械故障造成的停滞⑤自然气候影响的停滞⑥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停滞⑦机械幅度差已包括的内容。除上述七种情况所造成的机械停滞外,可计取机械停滞台班费。 1
十五、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艺,次要的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定额内。十六、本定额中凡带有“()”的均未计算价格(电及各配合比除外),发生时按本地市场价或合同约定列入定额基价。十七、注有“以内”“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在内,“以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土壤及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表中Ⅰ、Ⅱ、Ⅲ类土壤为定额中的“普通土”;Ⅳ类土壤为定额中的“坚土”;Ⅴ类土壤为定额中“松石”;Ⅵ~Ⅷ类土壤为定额中“次坚石”;Ⅸ、Ⅹ类土壤为定额中“普坚石”;Ⅺ~ⅩⅥ类土壤为定额中“特坚石”。 二、土方项目的划分: 1.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及找平。 2 2.土方:图示沟槽底宽3m以外、基坑底面积20m以外,挖土均按挖土方计算。3.沟槽: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挖土为挖沟槽。 2 4.基坑: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以内的挖土为挖基坑。
5.淤泥: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含有有机质细粒土。 6.流砂: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时,底面和侧面随地下水一起涌出的流动细砂。三、人工土、石方 1.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按定额相应项目人工乘系数。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2.在同一沟槽或坑内土壤类别不同时,应分别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其坡度系数按土壤类别加权计算。 3.沉井的挖土下沉以人挖机吊为主,下沉时沉井外的土方塌陷与排水以及与沉井校正的配合,已包括在定额中。 4.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5.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系数。6.人工挖桩(打群桩)间土方时(系指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的土),按实挖体积(扣除桩占体积),人工乘系数。其他桩间挖土方时不扣除桩占体积,也不增加系数。 7.人工挖孔桩定额,适用于在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用的材料、设备另行计算。定额项目中的其他材料费包括孔内照明及安全架子搭拆费。 8.人工挖孔桩在同一孔内土壤类别不同时,应分别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9.基坑垂直提土,适用于桩土及人工挖土。 10.人工刨冰或机械刨冰定额均按人工刨冰考虑,施工方法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11.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12.石方爆破已综合了不同开挖阶段的高度、坡面、改炮、找平等因素,如设计规定爆破有粒径要求时,需增加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应按实际发生计算。 13.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电起爆编制的,如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成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计算。 四、机械土、石方 1.推土机推土、推石碴重车上坡,如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下表(表1-1)系数计算。 2.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定额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3.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挖土方总量计算(挖土深度:如有垫层算至垫层底面),执行相应定额项目。人工配合机械挖土按如下规定计算: ⑴挖土深度在4m以上大开挖,按挖土方总量的5%计算。 ⑵基坑、沟槽、挖土深度在4m以内大开挖时,按挖土方总量的10%计算。
⑶基坑、沟槽、土方均执行人工挖普通土2m以内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系数2。⑷挖冻土时执行人工挖冻土以内定额项目,人工不调整。 4.机械挖桩间土(群桩)扣除桩占体积,定额人工、机械乘系数。其他桩间挖土不扣除桩占体积,也不增加系数。5.定额中土壤含水率是以天然含水率为准制定的,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挖土机械乘系数,若含水率大于 40%时,定额挖土机械乘系数。 6.推土机推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系数。 7.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系数,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8.运土、石方如采用大四轮拖拉机,执行相应吨位的汽车运土、石方定额项目。 9.机械土方定额是按“普通土”编制的,如为“坚土”时,可按定额相应项目中机械台班量乘下表(表1-2)系数计算。 2 10.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和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定额内未计算爆破时所需要的覆盖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11.机械上下行驶坡道土方,合并在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12.汽车场内运土的行驶道路,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13.机械挖冻土系指冻土层厚度大于200mm的冻土开挖。 14.单位工程的挖沟槽土方量超过大开挖量时,应按大开挖土方规定计算工程量。采用人工挖土时,执行沟槽挖土相应定额项目;采用机械挖土时执行机械挖土相应定额项目。 15.机械挖、运土(石)方定额项目中未包括洒水车洒水,如发生时另行计算,执行相应定额项目。 五、土方开挖形式、采用方式、运距、运输工具、运量、现场是否存土,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及相关资料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3 4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土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2.挖土一律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如自然地坪标高高于或低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超过30cm时(经场地整平后),挖土以自然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3.平整场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或独立构筑物)首层面积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4.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厚度以立方米计算。5.挖土放坡系数的规定: ⑴挖沟槽、基坑需放坡时,放坡系数可参考下表(表1-3)规定计算。 ⑵土方开挖(基础大开挖)按单位工程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坡度系数计算。当无约定时,可按上表计算。⑶挖冻土(含冻土下暖土)不受放坡系数限制,按实挖体积计算。6.计算沟槽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7.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cm、双面加20cm计算。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8.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下表(表1-4)规定计算。 9.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基础大放脚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10.机械挖土深度超过6m时,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增加费用。
11.挖冻土不分土壤类别均为天然密实土,按实际挖方量计算。挖松冻土按冻土相应定额项目乘系数。回填土为松冻土时,先按挖松冻土计算后,再计算回填土。 12.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实际开挖天然形态体积计算。 13.人工挖孔桩土方量按图示桩断面面积乘以设计桩孔中心线深度计算。扩大头的土方量应并入挖孔桩的土方量内计算。14.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对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但底面 2 积大于20m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15.铺设铸铁给排水管道时,其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可按铸铁给排水管道地沟土方总量的%计算。16.管道地沟挖土按图示沟底至室外自然地坪深度计算,不计算平整场地工程量。 17.挖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下表(表1-5)规定宽度计算。 表1-5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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