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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通招标文件第一册施工主体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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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松通招标文件第一册施工主体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4款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1.4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1.5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1.6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1.7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2.投标报价说明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2单价和总额价说明GQ01—GQ09工区: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GQ10工区:见房建招标文件。2.3工程量清单中有具体数量而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己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2.4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2.5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2.6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2.7GQ01—GQ10工区: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暂定(暂列)金额,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由监理人按合同条款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经招标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定(暂列)金额有二种方式:计日工和不可预见费(含工程地质与自然条件的意外费),都是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招标时难以确定的金额,均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办理。投标价中包括此二项暂定金额是表明承包人对此有合同义务。上述两项暂定金额的合计金额按工程量清单第100章至第900章合计金额的6%计列。2.8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不适用。2.9计日工合计:已计入暂列金额之中。2.10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对应施工工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9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为3‰;各施工工区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保险费率为3.5‰。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内列有上述保险费的支付子目,投标人根据上述保险费率计算出保险费,填入工程量清单。除上述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以外,所投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2.11凡是与铁路、公路、水利、电力、通讯缆线、供水、输油、输气管道等工程或设施有交叉、干扰的地段,设计已采取相应措施的,承包人应与以上项目的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不包括办理征地拆迁及跨铁路设计方案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含路产赔偿,不含办理征地拆迁及跨铁路设计方案审批手续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凡是标段内与上述工程或设施有交叉、干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在不干扰铁路、公路、水利工程、电力等工程正常运营以及注意保护管线、电缆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组织,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在现场设置施工和安全标志,并在必要时疏导现有交通流;凡是标段内与其他已建或在建工程有互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做好与其它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凡是标段内含有跨河桥梁工程的,承包人应合理安排工期以尽可能避开汛期进行水中施工,确保施工的安全和施工质量。承包人应将其采取上述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属施工图设计遗漏的按上级主管部门或发包人批复的变更设计执行。如因承包人采取的措施不力,造成河道阻塞或者影响铁路、公路、水利工程、电力工程、通讯缆线、供水、输油、输气管道等正常安全运营而给其它部门或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上述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2.12承包人应配合接受审计,审计结论作为双方工程结算的依据。2.13投标人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因征地拆迁等外部环境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开工迟缓或工期顺延等类似情况,招标人不另行补偿。2.14项目实施期间,承包人负责施工范围内安全设施维护、安全人员看护道口等相关工作;负责施工前期向道路管理部门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报施工组织方案等材料,并完成审批达到现场施工要求;配合并自觉接受道路管理部门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日常道路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电视、电台、网络及报纸等媒体施工信息发布工作;所发生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支付。2.15 考虑到高速公路管理核心业务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以及系统的技术兼容特性和可维护性,承包人在选定联网收费和监控软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表所列)、自动发卡机和自动收卡机、动态称重系统、车道控制器(含视频捕捉卡、图像字符叠加器、视频分配器)等必须满足管理单位业务管理、联网运营要求。上述设备及软件正常联网运行后予以计量支付。序号项目1收费系统1.1收费车道软件1.2收费站应用软件1.3收费区域分中心系统接入调整1.4收费中心系统接入调整1.5收费站及车道网络安全移动介质2监控系统2.1监控区域中心应用软件(视频监控、数据采集、传输、交通控制、报表统计)2.2GIS地图采集2.3GIS地图数据后期加工2.4GIS客户端(许可)2.5监控外围设备接入2.6监控区域中心新系统接入调整(收费站)2.7监控中心新系统接入调整(收费站)2.8监控区域中心新系统接入调整(每隧道)2.9监控中心新系统接入调整(每隧道)3其他3.1电话号码分配,局网调整接入,路由数据调整3.2IP网络设备分配、调整,做数据等2.16收费系统、监控系统等联网因新路接入导致其它原有各路、各系统需要进行参数调整和联网调试,所发生的工程量及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中自行考虑。2.1710KV供电线路工程:供电线路验收及供电线路所有占地均作为承包人附属工作,其费用含入相关工程子目单价或合价之中,不予单独计量与支付。2.18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中与《2-8主要机电设备品牌、型号表》所列设备相类似的设备,应采用与《2-8主要机电设备品牌、型号表》所报设备相同品牌、同等档次的产品。如投标人的类似设备因未列入此表而填报了较低档次的产品,在合同实施期间,发包人有权根据图纸和工程实际需要责令承包人自费更换成与《2-8主要机电设备品牌、型号表》所报设备相同品牌、同等档次的产品,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因此而增加的费用。2.19本工程量清单中未开列的子目均不单独计量,费用包含在相关子目报价中;2.20图纸中“主要设备数量表”及“主要材料数量汇总表”等表中备注栏说明的内容均包含在相应项目报价中,不单独计量。2.21“联合设计”和“培训” 均作为相应项目的附属工作,其费用含入相关工程子目单价或合价之中,不予单独计量与支付。3.计日工说明3.1总则(1)本说明应参照通用条款15.7款一并理解。(2)未经监理人书面指令,任何工程不得按计日工施工;接到监理人按计日工施工的书面指令,承包人也不得拒绝。(3)计日工的基本单价由招标人确定,并附于招标文件内,投标人不得对其进行修改。该基本单价适用于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管理法人指定的任何数量的计日工的结算与支付。(4)计日工不调价。3.2计日工劳务(1)在计算应付给承包人的计日工工资时,工时应从工人到达施工现场,并开始从事指定的工作算起,到返回原出发地点为止,扣去用餐和休息的时间。只有直接从事指定的工作,且能胜任该工作的工人才能计工,随同工人一起做工的班长应计算在内,但不包括领工(工长)和其他质检管理人员。(2)承包人可以得到用于计日工劳务的全部工时的支付,此支付按承包人填报的“计日工劳务单价表”所列单价计算,该单价应包括基本单价及承包人的管理费、税费、利润等所有附加费,说明如下:a.劳务基本单价包括:承包人劳务的全部直接费用,如:工资、加班费、津贴、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等。b.承包人的利润、管理、质检、保险、税费;易耗品的使用、水电及照明费、工作台、脚手架、临时设施费、手动机具与工具的使用及维修,以及上述各项伴随而来的费用。3.3计日工材料(1)承包人可以得到计日工使用的材料费用(上述3.2款已计入劳务费内的材料费用除外)的支付,此费用按承包人“计日工材料单价表”中所列的单价计算,该单价应包括基本单价及承包人的管理费、税费、利润等所有附加费,说明如下:a.材料基本单价按供货价加运杂费(到达承包人现场仓库)、保险费、仓库管理费以及运输损耗等计算。b.承包人的利润、管理、质检、保险、税费及其它附加费;c.从现场运至使用地点的人工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不包括在上述基本单价内。3.4计日工机械(1)承包人可以得到用于计日工作业的施工机械费用的支付,该费用按项目管理法人与承包人签定的合同中的“计日工施工机械单价表”中的台班单价计算。该台班单价应包括施工机械的折旧、利息、维修、保养、零配件、油燃料、保险和其他消耗品的费用以及全部有关使用这些机械的管理费、税费、利润和司机与助手的劳务费等费用。(2)在计日工作业中,承包人计算所用的施工机械费用时,应按实际工作台班支付。除非经监理工程师的同意,计算的工作台班才能将施工机械从现场某处运到监理工程师指令的计日工作业的另一现场往返运送时间包括在内。4.其他说明 4.1发包人有权在签约合同价不变的前提下,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对中标人的工程量清单的任意清单子目、数量、单价、总额价进行调整修正。4.2由于需要返工、修理和维修而增加的任何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4.3项目使用统一的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化系统(包括建设管理平台、计划、计量、统计、材料、设备、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等应用)。4.4公铁立交费用:本项目所有公铁立交费用,将其措施费(含铁路交叉相关费用)分摊到400章桥梁单价中,不单独计量。4.5驻地建设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系列——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试行)》、发包人发布的有关办法和文件的有关要求的标准进行建设。4.6GQ01—GQ09施工工区:工程量清单100章中“安全生产费用”按对应施工工区投标价控制上限的1.5%计列。便道、便桥、临时用地、供电、电讯、供水费用、承包人驻地建设,由投标人现场考察后,在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中报价,其他临时工程均摊入相应的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之中,不在报价中单列。以下100章费用招标人指定报价,投标人不得更改:子目名称GQ01工区-GQ07工区GQ08工区(机电)GQ09工区(交安)102-l竣工文件总额50万30万30万102-2施工环保费总额按主线长度*7万元/公里30万30万102-4信息化系统总额60万10万10万104-1承包人驻地建设总额200万30万30万4.7GQ10施工工区:房建工程的其他说明详见房建招标文件。GQ10工区只能有一个承建人,投标报价时按GQ10-1工区(乾安县)、GQ10-2工区(通榆县)分别报价(分别填报工程量清单及固化的房建“分工区”投标报价汇总表)。GQ10工区合计投标报价(GQ10-1工区+GQ10-2工区)在固化的“标段”投标报价汇总表中汇总。本工区未设100章,所有100章费用均含入房建相关工程子目单价或合价之中,不予单独计量与支付,亦包括以下费用:1.竣工文件(总额):GQ10-1、GQ10-2各15万元2.施工环保费(总额):GQ10-1、GQ10-2各15万元3.信息化系统(总额):GQ10-1、GQ10-2各7.5万元4.承包人驻地(总额):GQ10-1、GQ10-2各15万元5.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4.8房建景观列入相应主体标段招标范围之内。4.6 用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通过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应将此费用摊入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不得在清单中单独列项。参考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差额费率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格,然后乘以0.5为实际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如下:调整后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11)中标金额费率100万元以下1.0%100~500万元0.7%500~1000万元0.55%1000~5000万元0.35%5000万元~1亿元0.2%1~5亿元0.05%5~10亿元0.035%10~50亿元0.008%50~100亿元0.006%100亿以上0.004%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标段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6000-5000)万元×0.2%=2万元代理服务费金额=(1+2.8+2.75+14+2)×0.5=11.275(万元)。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只有在提交了招标代理费、履约保证金并签定了合同协议书后方给予退还。未提交招标代理费的中标人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代理费提交方式:电汇或转账支票递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4200118819200001924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431-81808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