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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招标方法的理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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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量清单招标方法的理论探讨摘要:工程量清单又称工程量表,通常是按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它的划分单位与次序一般与所采用的技术规范、工程量计算规则相一致。工程量清单的粗细程度。准确程度主要取决于设计深度,与图纸相对应,也与合同形式有关。关键词:工程量招标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方法是国际上普遍使用的通行做法,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具有广泛的适应性,也是比较科学合理、实用的。实际上,国际通行的工程合同文本、工程管理模式等与工程量清单招标也都是相配套的。  工程量清单的作用,首先是供投标者报价使用,为投标者提供一个共同的竞争性投标的基础(也是评标的基础);其次,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或总价是施工过程中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另外,当发生工程变更时,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也是合同价格调整或索赔的重要参考标准。因此,工程量清单对投标者来说非常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说,填好单价和总价的工程量清单(即报价单)是投标书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当前,我国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所采用的工程造价计算模式仍然是以定额计价为主的计划经济模式。定额总想包罗万象,却总是不可能面面俱到,因为社会在进步,技术在发展,越是追求全面,越是事与愿违,很难达到预期的目的。时间上的滞后性和内容的呆板常常会使人在使用定额时处于进退两难、十分尴尬的境地,这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  在建设工程指标投标过程中弓队工程量清单,干脆撇开套定额基价那种死板的模式,除了遵守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外,工程价格的确定更多的则是与工程内容概要(质量要求)结合起来,并以此为补充,灵活机动,以不变应万变。由于工程造价与具体的设计要求、质量要求、工程所处的时空环境等密切相关,而定额则不能反映这些细微的区别,并且造价本来就不应该通过定额与图纸简单地计算出来。所以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法更有利于使报价真实地反映工程实际成一、工程量清招标的特点与优点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与采用定额计价招标相比有很大的不同。采用定额计价的一般做法是这样的:先计算工程量,套定额算出直接费,然后以费率的形式计算间接费,最后再确定优惠幅度后才能得出最终报价,这其中优惠幅度的确定则是全凭主观想象,可以说没有什么科学依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则可以将各种经济、技术、质量、进度等因素充分细化考虑到单价的确定上,并以“活单价”的形式出现,因而可以做到科学、准确和反映实际情况,这就从根本上防止了依据定额定价的死板。  工程量清单从大的方面着手,划大计算单位,落实于细微的质量要求,真实反映工程实际,为把定价自主权交给施工企业提供了可能。在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企业在投标报价时必须考虑工程本身的内容、范围、技术特点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工程现场情况等因素;同时还必须充分考虑到许多其它方面的因素,如投标单位自己制定的工程总进度计划、施工方案、分包计划、资源安排计划等。这些因素对投标报价有着直接而重大的影响,而且对每一项招标工程来讲都具有其特殊性的一面,所以应该允许投标单位针对这些方面灵活机动地调整报价,以使报价能够比较准确地与工程实际相吻合。而只有这样才能把投标定价自主权真正交给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才会对自己的报价承担相应的风险与责任,从而建立起真正的风险制约和竞争机制,避免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推委扯皮现象的发生,为工程管理提供方便。  与现行的招标方法相比,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法具有如下一些优点:  第一,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符合我国当前工程造价体制改革“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大原则。这一改革原则的本身就说明必须把价格的决定权逐步交给施工企业、交给建筑市场,直至最后全面放开,并最终通过市场来配置资源,决定工程价格。  第二,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将工程的“质”与“量”紧密结合起来。质量、造价、工期三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必然联系,报价当中必须充分考虑到工期和质量因素,这是客观规律的反映和要求。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投标单位通过报价的调整来反映质量、工期、成本三者之间的科学关系。  第三,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建筑工程本身一般都比较复杂,建设周期长,工程变更多,因而工程建设的风险比较大。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后,投标单位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等负责,而对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等不负责任;相应的,对于这一部分风险则应由业主承担,这种格局符合风险合理分担与责权利关系对等的一般原则。   第四,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节省时间,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招标投标工作有其特殊性的一面,即不管投标单位有多少,到最后中标的只有一个,未中标单位的工作成果基本上属于白做,而且往往得不到任何形式的补偿。另外,在招标投标的实际操作中,给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的时间一般都很短,在工程量的计算方面时间很紧张,错误也在所难免。这样,在投标报价方面如果不采用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和单价这两个可变因素都要由投标单位自己来确定,所有投标单位都要计算工程量,这不仅是重复劳动,而且要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事实上,尽管计算工程量所依据的是同样的图纸和同样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但是仍然常常会出现偏差,有的时候偏差还比较大。而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则可以简化投标报价计算过程,缩短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时间,更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科学合理,并可以节省时间和社会财富。  第五,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标底的管理与控制。在传统的招标投标方法中,标底一直是个关键因素,标底的正确与否。保密程度如何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而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法,工程量是公开的,是招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标底只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即控制报价不能突破工程概算的约束),而与评标过程无关,并且在适当的时候甚至可以不编制标底。这就从根本上消除了标底准确性和标底泄露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作程序  在招标投标的准备阶段,招标单位首先应聘请估价人员编制工程量清单。估价人员要根据工程的特点以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依照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并提出具体的质量要求。工程量的内容可以依据设计深度、特殊的质量要求以及便于计量的原则进行编制。当然,如果施工图纸比较详细,也可以按照当前造价计算的模式计算工程量,只不过不用再去套定额了。这其中需要说明的是:不同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对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以及各分部分项工程所包含的内容可能不会完全相同,所以在每一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时要注意详细说明该分项所包含的项目和工作内容,以及相应的质量要求,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漏项或重复计算,同时也有利于投标单位对各分部分项工程作出正确的报价。  工程量清单由招标单位编制完成后,作为招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随招标文件分发给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在接到招标文件后,可对工程量进行简单地复核,如果没有大的错误,即可考虑方方面面的与工程有关的因素进行工程报价;如果投标单位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误差较大,可以要求招标单位进行澄清,但投标单位不得擅自变动工程量。在分项工程的单价确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招标单位对工程的质量要求、投标单位自己的施工组织设计(如工程量的大小、施工方案的选择、施工机械和劳动力的配备、材料供应等)等因素的影响。   关于分项工程单价的报价方式,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目前国际上普遍沿用的是综合单价的方式,即分项工程的单价中包含了完成此分项工程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工程取费,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材料差价、利润税金、风险准备金等全部费用,将综合单价与相应的工程量相乘再相加后即得该工程的总报价。另一种方式是我国目前普遍使用的工料单价法,即先套用定额单价(即“定额基价”)确定工程项目的直接成本,再以此为基础计算工程的间接费和利润税金等,最后将这几部分费用相加后即为该工程的总造价。两种单价方式各有利弊,互有长短,采用综合单价有利于对报价进行拆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时便于进行费用索赔的计算。但是,我国的建筑业企业建立企业内部定额系统的还很少,暂时还很难适应这种报价方式。工料单价报价方式比较直观,价格的总体构成脉络比较清晰,但是不利于进行单价的核定与调整,也很难反映工程实际的具体质量要求和投标企业的真实技术水平,企业很难根据情况对分项工程作出报高价还是报低价的决策,采用这种报价方式很容易使投标单位重蹈覆辙,重陷定额单价的任桔。所以,我国在试行工程质量清单招标时应该推广综合单价方式,这样做既可以与国际惯例保持一致,同时又可以在招标投标和工程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工程量清单的作用,并保持前后工作的统—一致性。  在评标时可以对投标单位的最终总报价以及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分。由于采用了工程量清单招标方法,所有投标单位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因而竞争更为公平合理,有利于实现优胜劣汰,而且在评标时应坚持倾向于合理低标价中标的原则。当然,在评标时仍然可以采用综合计分的方法,不仅考虑报价因素,而且还对投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业绩和信誉等按一定的权重分值分别进行计分,按总评分的高低确定中标单位。或者采用两阶段评标的办法,即先对投标单位的技术方案进行评价,在技术方案可行的前提下,再以投标单位的报价作为评标定标的唯一因素,这样既可以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又有利于业主选择一个合理的、报价较低的单位中标。三、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准备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不能把沼标投标孤立地看作工程建设中的一个独立过程,而必须把它看作是一个在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中都发挥重要作用的环节。招标投标不只是解决了施工单位选择的问题,还明确了工程的价格、工期、质量等问题;而且招标文件。投标书、合同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均是“全程有效的”。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必须与我国的整个工程建设实际相适应,并进行必要的准备。   思想观念上的准备。工程单价、价格是可变的,必须把施工企业全面推向市场,不能认为只要建立了有形建筑市场,实行了招投标的做法,就是把企业全面推向市场了。实际上当前的好多做法形式上是市场化的,而“游戏规则”却是非市场化的,并没有全面引入风险竞争约束机制,不能片面认为放开市场竞争对施工企业是一种损害,因为市场迟早是要放开的。在工程建设领域中,行政计划色彩太浓不利于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不利于市场调节约束机制的建立。  工程建设体制上的准备。在各个工程建设的过程中都要重视合同管理,强化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中介方的全面介入,并保证其能够独立自主地发挥第三方的公正职能。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弓队风险制约机制,施工单位应对自己在投标过程中的每一项承诺(特别是报价方面)负责,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报价编制方法、评标办法的的配套准备。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必然导致报价编制方法、评标办法的不同,在招标文件中要明确报价编制的方法、依据,明确所应考虑的成本因素、风险因素、价格变动因素,以及所采用的合同方式(指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还要明确价格变动的条件和变动的程序。在评标办法方面,对报价的评价方法和角度也要相应地进行一些改变,主要应考虑报价的高低以及合理性,同时还应考虑所报单价有无科学依据,是否合理可信。  工程管理方式上的准备。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工程量复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招标前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如果图纸比较详细,招标单位一定要聘请有经验的工程管理人员、估价人员来编制工程量清单,并力求准确,以减少工程变更与索赔情况的发生。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法后,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工程量的变更可能会很大,索赔与反索赔的工作量可能也会增大,而且对工程变更和索赔事件的处理方法方式上也会有很大的差异和变化,所以业主必须依靠强有力的经验丰富的工程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对工程造价进行严格的控制。  工程量清单招标方法在我国的国内工程招标中采用得还比较少,我们应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工作,参照国际上成熟的通行做法,逐步积累经验,并结合我国工程造价制度和工程建设体制的改革,创造性地尝试新方法,积累新经验,为建立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