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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01预算定额说明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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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01预算定额-册说明一、《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十册,包括:第一册建筑工程第二册装饰工程第三册仿古建筑工程第四册电气工程第五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第六册通风、空调工程第七册市政道路、桥梁工程第八册市政管道工程第九册绿化工程第十册庭园工程与之配套使用的有《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选价汇编》、《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市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装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的。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庭院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和山区及园林养护工程。五、本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投标、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拨付工程款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统一本市建设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及计量单位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的基础。六、定额消耗量的确定: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工本定额的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和施工现场堆放损耗;3.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的;4.本定额的其它人工费包括材料二次搬运和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人工费;5.本定额的其它材料费包括零星材料、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材料费;6.本定额的其它机具费包括中小型机械使用费、材料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使用费、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力的机械费及仪器仪表使用费;七、本定额人工费单价中,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质津贴、交通补助和劳动保护费,以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八、本定额中的模板、脚手架和机械是按照租赁制编制的。九、凡定额内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基价中均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内的用量,按市场价列入工程预算;十、本定额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已说明的主要工序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次要工序。十一、本定额中凡注明“×××以内(下)”者,均包括“×××”本身;注明“×××以外(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一、建筑工程分册包括:土石方工程,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工程,砌筑工程,现场 搅拌混凝土工程,预拌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构件运输工程,木结构工程,构件制作安装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室外道路、停车场及管道工程,脚手架工程,大型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高层建筑超高费,工程水电费共十八章。     二、本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5m以下为准编制的,超过25m的高层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高层建筑超高费。三、建筑工程的一般成品保护费用已包括在定额的相应子目中,不得另行计算。四、本定额对土质情况已综合考虑(山区及近山区除外),执行中不予调整。五、构件的运输执行本册第九章构件运输工程的相应定额子目。六、本册定额中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是按常用标准列出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七、室外道路宽度在14m以内的混凝上路、停车场执行本册相应项目。室外沟道净宽度在1.6m以内执行本册相应项目。室外混凝上管管径在400mm以内执行本册相应项目。八、桩基础及基坑支护工程和降水工程中综合了工程水电费,其它工程水电费执行第十八章工程水电费相应项目。九、定额中凡注明厚度的项目,设计要求不同时,执行每增减厚度的相应定额子目。十、建筑工程中设计有部分仿古项目,可执行仿古建筑相应项目。十一、建筑物檐高以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作为计算起点。       (一)平屋顶带挑檐者,算至挑檐板下皮标高;       (二)平屋顶带女儿墙者,算至屋顶结构板上皮标高;       (三)坡屋面或其它曲面屋顶均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       (四)阶梯式建筑物按高层的建筑物计算檐高;       (五)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无论其高度如何,均按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  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联跨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按高低跨相邻处结构外边线为界线。2.多层建筑物按分层建筑面积总和计算,首层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3.建筑物外墙为预制挂(壁)板的,按挂(壁)板外墙主墙面间的水平面积计算。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指挥部等及附属建筑物外墙有出入口的(沉降缝为界)建筑物,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人防通道端头出口部分为楼梯踏步时,按楼梯上口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5.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层高超过2.2m,设计包括安装门窗、地面抹灰装饰者,按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6.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者,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7.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自然层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8.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9.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附属烟囱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10.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1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层高超过2.2m的,按技术层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技术层层高虽不超过2.2m,但从中分隔出来作为办公室、仓库等,应按分隔出来的使用部分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12.有柱的雨蓬、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蓬、单排柱的独立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3.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厨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14.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15.封闭式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商积计算建筑面积。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建筑面积。凹阳台按其阳台净空面积(包括阳台栏板)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6.建筑物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元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1.5m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7.两个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没有围护结构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8.室外楼梯(包括疏散梯)按自然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19.各种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0.3m以内者,均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联跨时,其面积并入低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二、不计算建筑面积范围:1.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蓬、墙面抹灰、镶贴块料、装饰面等。2.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宽度在0.6m以内的钢梯。3.住宅的首层平台(不包括挑平台)、层高在2.2m以内的设备层,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4.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台、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5.单层建筑物内分隔的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6.宽在0.3m以上的变形缝、沉降缝,有伸缩缝的靠墙烟囱、构筑物。7.地下人防干、支线,人防通道,人防通道端头为竖向爬梯设置的安全出人口。8.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土石方工程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说明(一)本章包括: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爆破岩石3节共62个子目。(二)平整场地是指室外设计地坪与自然地坪平均厚度在0.3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平均厚度在0.3m以外执行挖土方相应项目。(三)定额中不包括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及建筑物拆除后的工程垃圾清理,发生时另行计算。(四)定额综合了干土、湿土,执行中不得调整。但不包括挖淤泥,发生时另行计算。(五)土方工程不论是否带挡上板均执行本定额。(六)挖土方、沟槽、基坑的划分标准: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执行沟槽定额子目;图示坑底面积在27m2以内的执行基坑定额子目。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在27m2以外,执行挖土方定额子目。(七)混合结构的住宅工程和柱距6m以内的框架结构工程,设计为带形基础或独立柱基,且基础槽深大于3m时,按外墙基础垫层外边线内包水平投影面积乘以槽深计算工程量,不再计算工作面及放坡土方增量,执行挖土方定额子目。(八)基础挖上方采取基坑支护不需要放坡时,不得计算放坡土方增量;采取喷锚基坑支护时,放坡土方增量计取按(附表二)规定。(九)土方运距按下列规定计算:1.自卸车运土运距定额中是按5km以内在20km以内、30km以内和30km以外综合编制的,执行中不允许调整。2.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3.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二、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平整场地按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地下室单层建筑面积大于首层建筑面积时,按地下室最大单层建筑面积)乘以系数1.4以平方米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底面积乘以系数2以平方米计算。(二)计算基础挖上的规定:基础挖土按挖土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立方米计算,挖土深度超过放坡起点(1.5m),另计算放坡土方增量,局部加深部分的挖土工程量并入到土方工程量中。1.挖土底面积:(1)土方、基坑按图示垫层外皮尺寸加工作面宽度(见附表一)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2)沟槽按基础垫层宽度加工作面宽度乘以沟槽长度计算。2.挖土深度:(1)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与自然地坪标高在± 0.3m以内,挖土深度从基础垫层下表面标高算至室外设计地坪标高。(2)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与自然地坪标高在±0.3m以外,挖土深度从基础垫层下表面标高算至自然地坪标高。3.放坡土方增量:(1)挖土方和基坑放坡土方增量按放坡部分的外边线长度(含工作面宽度)乘以挖土深度再乘以相应的放坡土方增量折算厚度(见附表二)以立方米计算。(2)沟槽放坡土方增量按沟槽长度乘以挖土深度再乘以相应放坡土方增量折算厚度以立方米计算。(3)挖土方深度超过13m时,放坡土方增量折算厚度,按13m以外每增1m的折算厚度乘以超过的深度(不足1m按1m计算),并入到13m以内的折算厚度中计算。(三)挖管沟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按(附表三)规定宽度计算。(四)石方爆破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沟槽、基坑深度、宽度允许超挖量为200mm,并入工程量中计算。(五)回填土按挖土体积扣除室外设计地坪以下的建筑物、构筑物、墙基、柱基、垫层及管道直径大于500mm所占的体积。管径超过500mm时按(附表四)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室外设计地坪与自然地坪平均厚度在0.3m以外,回填土体积单独计算。(六)房心回填土,按主墙之间的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七)余(亏)土运输工程量按下式计算:余(亏)土运输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0.9*灰土体积。式中计算结果是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亏土体积。(八)地坪原土打夯,按打夯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九)分层填方碾压,分密实度(或容重)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十)机械场地平整、碾压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十一)打钎拍底的工程量按基础垫层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说明(一)本章包括:现浇钢筋混凝土桩,cFG桩(水粉煤灰碎石桩),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碎石桩、灰土桩、钢板护坡桩,地基强夯,喷射混凝上支护,锚杆,地下连续墙,其它9节共77个子目。(二)本章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桩基础及基坑支护工程,不适用水工建筑、公路桥梁、室内打桩、观测桩。(三)本定额已综合不同土质情况(山区及近山区除外),均执行本定额。对单位工程原桩位打试桩已综合考虑,不另行计算。(四)施工中已按照设计要求的贯人度打完预制桩,设计要求复打桩,按实际台班计算。(五)钢筋混凝上预制桩及钢板桩运输执行第九章构件运输工程相应项目。(六)现浇钢筋混凝上钻孔桩已综合充盈系数及混凝土超灌量,不包括钢筋用量,另行计算执行第八章钢筋工程有关规定及相应项目。(七)人工挖孔桩定额适用于具备安全防护措施条件下施工。(八)钢筋混凝上预应力离心管桩内未包括填充材料,发生时另行计算。(九)地下连续墙导墙的挖土、回填土、运土导墙执行建筑工程有关章节相应项目。(十)地下连续墙定额中不包括泥浆外运,发生时另行计算。(十一)地下连续墙钢筋制作、安装执行本章中相应项目。(十二)本章定额子目中已包括工程水电费,列入其它材料费中。(十三)本章钢板护坡桩是按摊销量编制的,执行中不得调整。二、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钢筋混凝上方桩、预应力离心管桩按设计桩长(含桩尖部分)乘以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预应力离心管桩空心部分的体积应扣除。(二)送桩按实际发生计取,其工程量按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深度(桩顶至自然地坪另加50cm)以立方米计算。(三)截预制混凝土桩以根计算。接桩按设计接头以个计算。(四)现浇钢筋混凝土钻孔桩、灰土桩、碎石桩、CFG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按设计桩长 (包括桩尖)乘以桩径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扩体的体积并入到桩体积计算。(五)人工挖孔桩按设计桩长乘以设计上口截面面积(包括护壁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六)喷射混凝上支护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压边已含在定额中,不另行计算。(七)桩间护壁按护坡的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八)打、拔钢板护坡桩按设计钢板桩重量以吨计算。(九)锚杆按设计图示孔道长度以米计算。(十)钢腰梁按设计图纸以米计算。(十一)桩顶连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十二)凿桩头按个计算。(十三)泥浆运输按实际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十四)褥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十五)地下连续墙挖土成槽,浇注混凝上按连续墙设计长度乘以厚度乘以槽深(加0.5m)以立方米、计算。(十六)地下连续墙的钢筋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单位理论重量以吨计算。(十七)锁口管及清底置换以段为单位计算。(十八)土钉按图示尺寸以米计算。降水工程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说明(一)本章包括:带(柱)形基础降水、满堂基础降水、明沟排水共12个子目。(二)地下降水应根据地质水文勘察资料和设计要求确定,计算地下降水费用。(三)明沟排水适用于地下潜水和非承压水工程;采用井点降水的工程,不区分降水方式,应根据其基础类型、槽深和首层建筑面积分别执行相应定额子目。(四)降水周期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自开始降水之日到基础回填完毕的全部日历天数。如设计要求延长降水周期,其费用另行计算。(五)构筑物降水按设计要求,执行建筑物工程降水相应定额子目。(六)本章定额子目中已包括工程水电费。二、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建筑物:按首层建筑面积(如地下室单层建筑面积大于首层建筑面积时,按地下室最大单层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墙体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二)明沟排水,按沟道图示长度(不扣减集水井所占长度)以米计算。 砌筑工程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说明(一)本章包括:砌砖、砌块、砌石3节共62个子目。(二)本定额砖墙中综合了清水、混水和一般艺术形式的墙及砖垛、附墙烟囱、门窗套、窗台、虎头砖、砖旋、砖过梁、腰线、挑檐、压顶、封山泛水槽所增加的工料因素。(三)砖砌池槽、蹲台、水池腿、花台、台阶、垃圾箱、楼梯栏板。阳台栏板、挡板墙、楼梯下砌砖、通风道、屋面伸缩缝砌砖等,执行小型砖砌体相应定额子目。(四)定额中砂浆按常用强度等级编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二、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基础与墙体的划分1.墙体: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 为基础,以上为墙体。2.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体。(二)标准砖的墙体厚度按下表规定计算:(三)基础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应扣除构造柱、圈梁(地梁)所占体积。基础大放脚、丁字岔重叠部分以及管道穿墙洞(面积在0.3m2以内)等己综合在定额内,计算时不扣除,暖气沟挑檐部分亦不增加。(四)墙体: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长度,乘以墙高乘以墙厚以立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框外围面积、过人洞、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过梁、圈梁、挑梁)、竖风道、烟囱和0.3m2以外孔洞所占体积,不扣除伸人墙内的板头、梁头、垫块、钢筋、砖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窗盘心和0.025m2以下的过梁以及0.3m2以内的孔洞等所占的体积,但凸出外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内计算。(五)墙体高度:1.外墙:平屋顶带挑檐板者算至板面;坡顶带檐口者算至望板下皮;砖出檐者算至檐子上皮。2.内墙:高度由室内设计地面(地下室内设计地面)或楼板面算至板底,梁下墙算至梁底;板不压墙的算至板上皮,如墙两侧的板厚不一样时算至薄板的上皮;有吊顶天棚而墙高不到板底,设计又未注明,算至天棚底另加200mm。3.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六)女儿墙:自屋面板顶面至女儿墙压顶下表面高度乘以厚度,并入外墙工程量。(七)砖柱不分柱基、柱身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八)小型砖砌体、砌沟道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九)各种井壁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管头所占体积。(十)毛石砌体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墙身砌体扣除门窗框外围面积所占体积。(十一)其它砌体除另有注明外,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十二)砖烟囱:1.筒身,圆形、方形均按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筒身各种孔洞、钢筋混凝上圈梁、过梁等体积,其筒壁周长不同时可按下式分段计算。V=∑H*C*πD式中V——筒身体积;H——每段筒身垂直高度;C——每段筒壁厚度;D——每段筒壁中心线的平均直径。2.烟道、烟囱内衬按不同内衬材料扣除孔洞,按图示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北京市费率表2二、企业管理费 定额编号项目计费基数费率(%)2-1建筑工程单层建筑直接费5.72-2住宅檐高25m以下5.62-325m以上6.12-425m以下5.72-5公共建筑45m以下6.82-645m以上7.32-7装饰工程人工费45.02-8构筑物混凝土、水塔、筒仓及500m3以上水池直接费6.32-9其它5.22-10钢结构2.42-11独立土石方、地下降水工程4.0 2-12桩基础3.92-13仿古建筑5.92-14安装工程住宅檐高25m以下人工费44.02-1525m以上50.02-16公共建筑25m以下48.02-1745m以下56.02-1845m以上62.02-19其它54.02-20市政工程道路直接费6.12-21桥梁5.72-22给水4.72-23排水5.82-24燃气、热力5.22-25绿化工程人工费19.02-26庭园工程直接费5.0          三、其他费用 定额编号项目计费基数费率(%)3-1利润直接费+企业管理费7.03-2税金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利润3.4京造定[2007]5号北京造价管理动态(第三十二期)关于执行2004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第二次调整系数的通知关于执行2004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第二次调整系数的通知京造定[2007]5号 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工程设计概算的动态管理,合理确定设计概算造价,根据我处“关于执行2004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的有关规定”(京造定[2005]1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现发布概算定额第二次调整系数,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2007年10月1日(含10月1日)起,凡按2004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编制的工程设计概算,均以定额直接费中的其它人工费、其它材料费和机械费(含其它机具费)为基数,按本通知附表中的相应调整系数计取工程设计概算调整费用。二、凡2007年10月1日以前已批准的工程设计概算不再进行调整。附表:2004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第二次调整系数表。                              二OO七年十月九日 抄送: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市发改委、市建委、市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北京市分行 附表:  2004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第二次调整系数表工程类别调整系数(%)建筑工程:住 宅5.68    其 它4.91装饰工程:住 宅4.5     其 它5.11   安装工程6.09       市政工程:道路、桥梁5.54   管 道5.37地铁工程:土 建5.55    轨 道4.81园林工程:庭 院2.27   绿 化2.24说明:1、构筑物、建筑物以外的室外、钢结构、独立土石方、地下降水、桩基础、仿古等工程均执行建筑工程其它的调整系数。2、地铁的装饰及安装工程调整系数按以下规定执行:(1)装饰工程执行装饰工程其它的调整系数;(2)通信、信号、人防、机电等工程执行安装工程的调整系数京造定[2007]1号 关于合理确定和调整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关于合理确定和调整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京造定[2007]1号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奥运场馆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进入高峰期,建筑市场用工需求量剧增,供需矛盾日渐突出。为缓解供需矛盾,正确引导调控建筑市场人工工资单价,规范建筑市场计价行为,确保奥运场馆及配套设施等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现就合理确定和调整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通知如下:    一、2007年2月1日以后(含,下同),有关单位编制工程设计概算、工程标底、投标报价时,其人工工资单价不应按现行概预算定额中的人工工资基价确定。而应当根据我市现行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及有关规定,参照编制期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的《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人工市场价格信息(以下简称人工市场信息价),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及市场行情确定,但不应低于人工市场信息价的下限。    二、2007年2月1日以前已签订施工合同但未开工的工程,其人工工资单价应当参照合同开工期的人工市场信息价,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及市场行情确定,但不应低于人工市场信息价的下限。    发承包双方应当签订补充施工合同,调整人工工资单价。    三、2007年2月1日以前开工的在施工程,发承包双方应当实事求是地核实工作量,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1、对于已完的工作量,其人工工资单价仍按原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    2、对于未完的工作量,其人工工资单价应当参照2007年2月份的人工市场信息价,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及市场行情确定,但不应低于人工市场信息价的下限。发承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施工合同,调整人工工资单价。    四、2007年2月1日以前已竣工的工程,其人工工资单价仍按原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    五、造价处将继续加强对建筑市场人工工资单价的动态调控,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计价行为。二OO七年一月十日2005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 说明解释(第七号) 1.脚手架步数如何计算?答:定额中结构脚手架步距按1.2m,装饰脚手架步距按1.8m考虑。脚手架的高度从搭设脚手架的平面起,到所应完成工作项目的最高点。脚手架的高度除以步距,所得的商如为整数,则减1;所得的商如不为整数,则舍去小数点后面的数只取整数部分的数。例如:三层楼外装修工程,从室外地坪算至屋面,高10m。则10m/1.8m=5.56,取步数5步;砌3.6m高的墙,3.6m/1.2=3,取步数3-1=2步。2.内墙和天棚脚手架如何计取?答:定额中不包括脚手架的费用。层高在3.6m以内时,可根据实际搭设的脚手架自行补充相关费用。层高在3.6m~4.5m或超过4.5m时,执行定额中相应子目。3.计算墙体拆除时是否计算其上的装饰面层厚度?答:计算。关于《关于转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有关问题的说明解释 京造定[2006]1号 各有关单位:根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颁发的京建施[2005]802号《关于转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及有关管理规定,经市建委同意,对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说明解释如下:1.按预算定额计价的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已包括在脚手架、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经费等项目中。2.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在措施项目清单中。3.根据京建施[2005]802号文件精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应单独列项并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对计算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市建委结合我市现行的计价办法,就如何编制工程设计概算、建设工程标底、投标报价等做了进一步规定并给出了相应标准。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不是另外增加的费用。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2006年2月15日 北京2008年5月份人工市场价格信息工程类别人工费单价(元/工日)建筑工程45.00~50.00  装饰工程普通50.00~60.00高级60.00~87.00安装工程46.00~52.00 市政工程道路、桥梁45.00~52.00 管道45.00~52.00绿化45.00~52.00庭院45.00~54.00  仿古工程结构45.00~51.00装修50.00~60.00  地铁工程地下结构(含盾构)48.00~55.00地上结构(含地面)46.00~52.00  房修工程结构36.00~42.00装饰40.00~58.00安装37.00~45.00拆除34.00~38.00  古建筑工程瓦石作38.00~45.00木作40.00~58.00油漆彩画40.00~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