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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定额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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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定额解释    2007-10-22  阅读906次问:电力电缆25mm2及以下的三芯及以上的数设如何套定额?答:电力电缆敷设定额均按三芯(包括三芯连地)考虑的。10~25mm2的三芯及以上的电力电缆敷设按35mn2的电力电缆敷设定额基价乘以系数0.5;4~lOmm2的三芯及以上电力电缆敷设按35mm2的电力电缆敷设定额乘以系数0.3;4mm2以下的三芯及以上电力电缆敷设按35mm2的电力电缆敷设定额基价乘以系数0.18。单芯(双芯)电力电缆敷设按同截面电缆定额基价乘以系数0.67。电缆头制安的费用亦按相应定额乘以上述系数计算。未按电缆头标准制安时,只能按焊(压)接线端子套定额。其他见定额说明。  2、关于整体设备、分段制作设备、分片制作设备的区别?整体设备制作指设备制作在制造厂完成后,设备为整体,且内件完整,到工地经检验或试压后可直接吊装就位的称为整体设备。如换热器,中、小容器和长度小于20m、直径小于3.8m的塔和容器、反应器。由于其形体较小,除特殊建设地区外(如运输条件差的内陆、边远山区),一般均为整体制作并以整体供货。分段制作设备是指当容器的直径在1.8m以上,长度超过20m时,整体制作后搬运、移位已不方便,这时应采取分段制作。“段”是将壳体按设计图纸分为若干个段制造。运至现场后,分段设备须进行组对、焊接、试压并安装内件后,才能吊装就位。直径在1.8m以上,长度超过20m的容器、反应器、塔类等,一般均采取分段或分片制作。分片制作设备是指直径大于3.8m的大型容器、塔器等由于整体制作法和分段制作法都不便于供货时的运送,需采用分片制作的方法。分片制作即设备在制造厂下料、将要制作的整个设备按设计图纸分为若干个片制造。制造完成后,以成片的半成品供货。因此,分片制作的设备在运至现场后要进行片的拼装、组对成形,然后试压,并安装内件后才能作为整体设备吊装就位。(2)关于定额的套用如为分片设备供货,应分别套用分片制作、分片组对、整体设备安装定额子目;如为分段设备供货,应分别套用分段设备制作、分段设备组对、整体设备安装定额子目;如为整体设备供货,应分别套用整体设备制作、整体设备安装定额子目。如该设备的重量及安装高度符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单位估价表工程量计算规则》第6.2.10条的,可以另行计算金属桅杆台次使用费和安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