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5 MB
  • 211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docx

  • 211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总说明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十一册,为方便使用分为专业册和常用册,其中:专业册包括: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2.热力设备安装工程;3.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4.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5.工业管道工程;常用册包括:1.电气设备安装工程;2.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3.通风空调工程;4.给排水、燃气工程;5.通信设备工程;6.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安装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竣工结算、调解和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三、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四、本定额是按目前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五、本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六、人工费确定:本定额人工费不体现人工工日消耗,仅体现分项工程人工费,是根据编制期不同工种市场人工单价并结合实际工日消耗量确定的。本定额人工费反映我区2014年建筑市场工资水平,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适时根据市场行情对定额人工费实行动态管理。七、材料消耗量的确定: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点或现场加工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2.凡定额内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均为主材,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 )”内所列的用量,按我区的材料预算价格计算。3.用量很少,对基价影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计入材料费内。4.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方法、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和一次摊销量。5.材料单价采用南宁市2014年材料价格。6.主要材料损耗率见各册附录。八、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的,在执行中不得因机械型号不同而调整。用量少,占机械费比重小的其他机械合并为其他机械费,以“元”表示。九、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1.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2.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3.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对于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其价格中已包含运到工地现场的运费,材料和设备的运输费用不得另行计算。但因现场场地窄小或存在障碍,需要二次装卸运输时可按实际签证计算二次搬运费。对于业主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如业主不能将材料供应到施工现场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设备不能供应到现场指定堆放地点),需要施工单位另行运输的,可以计取相应的运输费用。十、附属于某建筑物安装工程、路灯工程及室外电气、通讯、智能工程的土石方、基础、井类等项目执行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工业管道安装工程中的土方、基础、井类等项目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十一、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十二、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册和各章说明。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册说明一、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二、本定额若用于旧设备安装时,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定额的50%计算。三、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1.《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GB50586-2013;2.《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2010;3.《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1-2009;4.《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2-2009;5.《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2010;6.《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2010;7.《锻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7-2010;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2010; 9.《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10.2008年《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安装工程分册;11.《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209-2006;12.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1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15.相关标准图集和技术手册。四、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1.安装主要工序整体安装: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检验、配合基础验收、垫铁设置,地脚螺栓安放,设备吊装就位安装、连接,设备调平找正,垫铁点焊,配合基础灌浆、设备精平对中找正,与机械本体连接的附属设备、冷却系统、润滑系统及支架防护罩等附件部件的装,机组油、水系统管线的清洗,配合检查验收。解体安装: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检验、配合基础验收、垫铁设置,地脚螺栓安放,设备吊装就位、组对安装、各部间隙的测量、检查、刮研和调整,设备调平找正,垫铁点焊,配合基础灌浆、设备精平对中找正,与机械本体连接的附属设备、冷却系统、润滑系统及支架防护罩等附件部件的安装,机组油、水系统管线的清洗,配合检查验收。解体检查:施工准备,设备本体、部件及第一个阀门以内管道的拆卸,清洗检查,换油,组装复原,间隙调整,找平找正,记录,配合检查验收。2.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试运转。3.与设备本体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成品管道等安装。4.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时间,以及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收尾结束等工作。五、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下列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1.设备场外运输。2.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造成设备不能一次就位所引起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二次搬运、装拆工作。 3.设备基础的铲磨,地脚螺栓孔的修整、预压,以及在木砖地层上安装设备所需增加的费用。4.地脚螺栓孔和基础二次灌浆。5.设备构件、机件、零部件、附件、管道及阀门、基础及基础盖板等的修理、修补、修改、加工、制作、焊接、煨弯、研磨、防振、防腐、保温、刷漆以及测量、检测、透视、探伤、强度试验等工作。6.特殊技术措施及大型临时设施以及大型设备安装所需的专用机具等费用。7.设备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8.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9.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型垫铁等)和地脚螺栓及其设备基础灌浆。10.脚手架搭拆。11.电气系统、仪表系统、通风系统、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等的安装、调试工作;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附件(如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容器、屏盘等)的制作、安装、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六、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第七章电梯安装除外)。1.超高费用: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如超过地平面±10m时,则定额的人工和机械按下表乘以调整系数。2.地下室(暗室)施工增加费按地下(暗室)施工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人工费乘以25%计算。3.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4.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5.一般起重机具的摊销费,按所安装设备的净重量(包括设备底座、辅机),按每吨12.00元计取。七、本册设备安装,定额是按卷扬机与汽车起重机吊装考虑的,如利用厂房内的桥式起重机吊装则为有偿使用,相应的起重机械台班应乘以系数0.2计算。八、有关本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统一说明: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除另有说明者外,均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划分定额项目。设备重量均以设备的铭牌重量为准;如无铭牌重量的,则以产品目录、样本、说明书所注的设备净重量为准。 2.计算设备重量时,除另有规定者外,应按设备本体及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和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全部重量计算。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一章切削设备安装说明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1.台式及仪表机床:包括台式车床、台式刨床、台式铣床、台式磨床、台式砂轮机、台式抛光机、台式钻床、台式排钻、多轴可调台式钻床、钻孔攻丝两用台钻、钻铣机床、钻铣磨床、台式冲床、台式压力机、台式剪切机、台式攻丝机、台式刻线机、仪表车床、精密盘类半自动车床、仪表磨床、仪表抛光机、硬质合金轮修磨床、单轴纵切自动车床、仪表铣床、仪表齿轮加工机床、刨模机、宝石轴承加工机床、凸轮轴加工机床、透镜磨床、电表轴类加工机床。2.车床:包括单轴自动车床、多轴自动和半自动车床、六角车床、曲轴及凸轮轴车床、落地车床、普通车床、精密普通机床、仿型普通车床、马鞍车床、重型普通车床、仿型及多刀车床、联合车床、无心粗车床、轮齿、轴齿、锭齿、辊齿及铲齿车床。3.立式车床:包括单柱和双柱立式车床。4.钻床:包括深孔钻床、摇臂钻床、立式钻床、中心孔钻床、钢轨及梢轮钻床、卧式钻床。5.镗床:包括深孔镗床、坐标镗床、立式及卧式镗床、金刚镗床、落地镗床、镗铣床、钻镗床、镗缸机。6.磨床:包括外圆磨床、内圆磨床、砂轮机、珩磨机及研磨机、导轨磨床、2M系列磨床、3M系列磨床、专用磨床、抛光机、工具磨床、平面及端面磨床、刀具刃具磨床、曲轴、凸轮轴、花键轴、轧辊及轴承磨床。7.铣床、齿轮及螺纹加工机床:包括单臂及单柱铣床、龙门及双柱铣床、平面及单面铣床、仿型铣床、立式及卧式铣床、工具铣床、其他铣床。直(锥)齿轮加工机床、滚齿机、剃齿机、珩齿机、插齿机、单(双)轴花键轴铣床、齿轮磨齿机、齿轮倒角机、齿轮滚动检查机、套丝机、攻丝机、螺纹铣床、螺纹磨床、螺纹车床、丝杠加工机床。8.刨、插、拉床:包括单臂刨、龙门刨、牛头刨、龙门铣刨床、插床、拉床、刨边机、刨模机。 9.超声波及电加工机床:包括电解加工机床、电火花加工机床、电脉冲加工机床、刻线机、超声波电加工机床、阳极机械加工机床。10.其他机床:包括车刀切断机、砂轮切断机、矫正切断机、带锯机、圆锯机、弓锯机、气割机、管子加工机床、金属材料试验机械。11.木工机械:包括木工圆锯机、截锯机、细木工带锯机、普通木工带锯机、卧式木工带锯机、排锯机、镂锯机、木工刨床、木工车床、木工铣床及开榫机、木工钻床及榫槽机、木工磨光机、木工刃具修磨机。12.跑车木工带锯机。13.其他木工设备:包括拨料器、踢木器、带锯防护罩。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1.机体安装:底座、立柱、横梁等全套设备部件安装以及润滑装置及润滑管道安装。2.清洗组装时结合精度检查。3.跑车木工带锯机已包括跑车轨道安装。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1.设备的润滑、液压系统的管道附件加工、煨弯和阀门研磨。2.润滑、液压的法兰及阀门连接所用的垫圈(包括紫铜垫)加工。3.跑车木结构、轨道枕木、木保护罩的加工制作。四、本章内所列设备重量均为设备净重。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金属切削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分列定额项目。二、气动踢木器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单面卸木和双面卸木分列定额项目。三、带锯机保护罩制作与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按规格分列定额项目。第二章锻压设备安装说明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 1.机械压力机:包括固定台压力机、可倾压力机、传动开式压力机、闭式单(双)点压力机、闭式侧滑块压力机、单动(双动)机械压力机、切边压力机、切边机、拉伸压力机、摩擦压力机、精压机、模锻曲轴压力机、热模锻压力机、金属挤压机、冷挤压机、冲模回转头压力机、数控冲模回转压力机。2.液压机:包括薄板液压机、万能液压机、上移式液压机、校正压装液压机、校直液压机、手动液压机、粉末制品液压机、塑料制品液压机、金属打包液压机、粉末热压机、轮轴压装液压机、轮轴压装机、单臂油压机、电缆包覆液压机、油压机、电极挤压机、油压装配机、热切边液压机、拉伸矫正机、冷拔管机、金属挤压机。3.自动锻压机及锻压操作机:包括自动冷(热)镦机、自动切边机、自动搓丝机、滚丝机、滚圆机、自动冷成型机、自动卷簧机、多功位自动压力机、自动制钉机、平锻机、辊锻机、锻管机、扩孔机、锻轴机、镦轴机、镦机及镦机组、辊轧机、多工位自动锻造机、锻造操作机、无轨操作机。4.空气锤。5.模锻锤:包括模锻锤,蒸汽、空气两用模锻锤,无砧模锻锤,液压模锻锤。6.自由锻锤及蒸汽锤:包括蒸汽空气两用自由锻锤、单臂自由锻锤、气动薄板落锤。7.剪切机和弯曲校正机:包括剪板机、剪切机、联合冲剪机、剪断机、切割机、拉剪机、热锯机、热剪机、滚板机、弯板机、弯曲机、弯管机、校直机、校正机、校平机、校正弯曲压力机、切断机、折边机、滚坡纹机、折弯压力机、扩口机、卷圆机、滚圆机、滚形机、整形机、扭拧机、轮缘焊渣切割机。8.水压机。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1.机械压力机、液压机、水压机的拉紧螺栓及立柱热装。2.液压机及水压机液压系统钢管的酸洗。3.水压机本体安装:包括底座、立柱、横梁等全部设备部件安装,润滑装置和润滑管道安装,缓冲器、充液罐等附属设备安装,分配阀、充液阀、接力电机操纵台装置安装,梯子、栏杆、基础盖板安装,立柱、横梁等主要部件安装前的精度预检,活动横梁导套的检查和刮研,分配器、充液阀、安全阀等主要阀件的试压和研磨,机体补漆,操纵台、梯子、栏杆、盖板、支撑梁、立式液罐和低压缓冲器表面刷漆。4.水压机本体管道安装:包括设备本体至第一个法兰以内的高低压水管、压缩空气管等本体管道安装、试压、刷漆;高压阀门试压、高压管道焊口预热和应力消除;高低压管道的酸洗;公称直径70mm以内的管道煨弯。 5.锻锤砧座周围敷设油毡、沥青、砂子等防腐层以及垫木排找正时表面精修。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1.机械压力机、液压机、水压机拉紧大螺栓及立柱如需热装时所需的加热材料(如硅碳棒、电阻丝、石棉布、石棉绳等)。2.除水压机、液压机外,其他设备的管道酸洗。3.锻锤试运转中,锤头和锤杆的加热以及试冲击所需的枕木。4.水压机工作缸、高压阀等的垫料、填料。5.设备所需灌注的冷却液、液压油、乳化液等。6.蓄势站安装及水压机与蓄势站的联动试运转。7.锻锤砧座垫木排的制作、防腐、干燥等。8.设备润滑、液压和空气压缩管路系统的管子和管路附件的加工、焊接、煨弯和阀门的研磨。9.设备和管路的保温。10.水压机管道安装中的支架、法兰、紫铜垫圈密封垫圈等管路附件的制作及管子和焊口的探伤、透视和机械强度试验。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空气锤、模锻锤、自由锻锤及蒸汽锤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落锤重量(kg以内或t以内)分列定额项目。二、锻造水压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水压机公称压力“t”分列定额项目。第三章铸造设备安装说明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1.砂处理设备:包括混砂机、碾砂机、松砂机、筛砂机等。 2.造型及造芯设备:包括震压式造型机、震实式造型机、震实式制芯机、吹芯机、射芯机等。3.落砂及清理设备:包括震动落砂机、型芯落砂机、圆型清理滚筒、喷砂机、喷丸器、喷丸清理转台、抛丸机等。4.抛丸清理室:包括室体组焊、电动台车及旋转台安装、抛丸喷丸器安装、铁丸分配、输送及回收装置安装、悬挂链轨道及吊钩安装、除尘风管和铁丸输送管敷设、平台、梯子、栏杆等安装、设备单机试运转。5.金属型铸造设备:包括卧式冷室压铸机、立式冷室压铸机、卧式离心铸造机等。6.材料准备设备:包括C246及C246A球磨机、碾砂机、蜡模成型机械、生铁裂断机、涂料搅拌机等。7.铸铁平台。二、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1.地轨安装。2.抛丸清理室的除尘机及除尘器与风机间的风管安装。三、抛丸清理室安装的定额单位为“每室”,是指除设备基础等土建工程及电气箱、开关、敷设电气管线等电气工程外,成套供应的抛丸机、回转台、斗式提升机、螺旋输送机、电动小车等设备以及框架、平台、梯子、栏杆、漏斗、漏管等金属结构件安装。设备重量是指上述全套设备加金属结构件的总重量。四、垫木排仅包括安装,不包括制作、防腐等工作。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铸造设备中抛丸清理室的安装,以“室”为计量单位,以室所含设备重量“t”分列定额项目,计算设备重量时应包括抛丸机、回转台、斗式提升机、螺旋输送机、电动小车及框架、平台、梯子、栏杆、漏斗、漏管等金属结构件的总重量。二、铸铁平台安装以“t”为计量单位,按方型平台或铸梁式平台的安装方式(安装在基础上或支架上)及安装时灌浆与不灌浆分列定额项目。第四章起重设备安装说明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1.工业用的起重设备安装。 2.起重量为0.5~400t。3.适应不同结构、不同用途的起重机安装,包括手动、电动。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1.起重机静负荷、动负荷及超负荷试运转。2.必需的端梁铆接。3.解体供货的起重机现场组装。三、本章定额不包括试运转所需的重物供应和搬运。四、本章定额不包括脚手架的搭拆工作。使用本章定额时,每安装一台起重机,应按下表增加脚手架搭拆工料费用。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起重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起重机主钩的起重量“t”和跨距“m”分列定额项目。二、双小车起重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两个小车的起重量“t”分列定额项目。三、双钩挂梁桥式起重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两个钩的起重量“t”分列定额项目。四、梁式起重机、壁行及旋臂起重机、电动葫芦及单轨小车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起重机的起重量“t”和不同类型及名称的起重机分列定额项目。  第五章起重机轨道安装说明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1.工业用起重输送设备的轨道安装。2.地轨安装。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1.测量、领料、下料、矫直、钻孔。2.钢轫切割、打磨、附件部件检查验收。3.车挡制作与安装的领料、下料、调直、组装、焊接、刷漆等。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1.吊车梁调整及轨道枕木干燥、加工、制作。2.“8”字形轨道加工制作。3.“8”字形轨道工字钢轨的立柱、吊架、支架、辅助梁等的制作与安装。4.脚手架的搭拆(使用按下表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起重机轨道安装以单根轨道长度每“m”为计量单位,按轨道的标准图号、型号、固定型式和纵、横向孔距安装部位等来分列定额项目。二、车挡制作按施工图示尺寸,以“t”为计量单位。车挡安装以“每组4个”为计量单位,按每个重量“t”分列定额项目。第六章输送设备安装说明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1.斗式提升机。2.刮板输送机。3.板式(裙式)输送机。4.螺旋输送机。5.悬挂输送机。 6.固定式胶带输送机(增加2m)。7.卸矿车及皮带秤。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机头、机尾、机架、轨道、托辊、拉紧装置、传动装置等安装及皮带敷设。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1.钢制外壳、刮板、漏斗制作安装;2.特殊试验。四、刮板输送机定额单位是按一组驱动装置计算的。如超过一组时,则将输送长度除以驱动装置组数(即m/组数),以所得m/组数来选用相应的项目,再以组数乘以该项目的定额,即得其费用。例如:某刮板输送机,宽为420mm,输送长度为250m,其中共有四组驱动装置,则其m/组数为250m除以4组等于625m/组,应选用定额“420mm宽以内;80m/组以内”的项目,现该机有四组驱动装置,因此将该项目的定额乘以4,即得该台刮板输送机的费用。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斗式提升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提升机型号及提升高度分列定额项目。二、刮板输送机以“组”为计量单位,按输送长度除以双驱动装置组数及槽宽分列定额项目。三、板式(裙式)以“台”为计量单位,按链轮中心距和链板宽度分列定额项目。四、螺旋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公称直径和机身长度分列定额项目。五、悬挂式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驱动装置、转向装置、拉紧装置和重量分列定额项目。六、链条安装以“m”为计量单位,按链片式、链板式、链环式、试运转、抓取器分列定额项目。七、固定式胶带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带宽和输送长度分列定额项目。八、卸矿车及皮带秤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带宽分列定额项目。第七章电梯安装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国产标准定型的各种客梯、货梯、病床梯、杂货梯等电梯的机械部分安装。不适用于液压电梯的安装。定额项目划分和名称以电梯分类为依据(见下表):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1.准备工作、搬运、放样板、放线、清理预埋件及道架、道轨、缓冲器等安装。2.组装轿厢、对重及门厅安装。3.稳工字钢、曳引机、抗绳轮、复绕绳轮、平衡绳轮。4.挂钢丝绳、钢带、平衡绳。5.清洗设备、加油、调整、试运行。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1.各种支架的制作。2.电气工程部分。3.脚手架的搭拆。4.电梯喷漆。四、注意事项:1.电梯门厅按每层一门,轿厢门按每部一门为准。如需增减时,按增减厅门和轿厢门的相应定额计算。2.主材、紧固件、附件及备件等,按设备带有考虑。3.两部及两部以上并列运行及群控电梯,每部应增加工日:30层以内增加7工日,50层以内增加9工日,80层以内增加11工日,100层以内增加13工日,120层以内增加15工日。 4.安装电梯的楼层高度按平均层高4m以内考虑,如超过4m时,应按增加提升高度定额计算。5.本章定额是以室内地坪±0.000以下为地坑(下缓冲)考虑的,如遇区间电梯地坑(下缓冲)在中间层时,其下部楼层垂直搬运工作按当地搬运定额另行计算。6.小型杂物电梯按载重量0.2t以内,无司机操作考虑的,如其底盘面积超过1m2时,人工乘以系数12。载重量大于0.2t的杂物电梯,则按客、货梯相应的电梯定额执行。7.本定额已考虑了高层作业因素。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电梯安装均以“部”为计量单位,按层、站数分列定额项目。厅门按每层一门、轿厢门按每部一门为准,如需增减时,按增减厅门、轿厢门的相应定额项目计算;电梯提升高度,以每层4m以内为准,超过4m时,按增减提升高度相应定额计算。二、电梯增减厅门、轿厢门以“个”为计量单位,按手动、电动和小型杂物电梯分列定额项目;增减提升高度以“m”为计量单位,按每提升1m计算。三、辅助项目的金属门套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直流电梯发电机组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角钢牛腿制作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电梯机器钢板底座制作以“座”为计量单位;按交流电梯和直流电梯分列定额项目。第八章风机安装说明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1.离心式通(引)风机:包括中低压离心通风机、排尘离心通风机、耐腐蚀离心通风机、防爆离心通风机、高压离心通风机、锅炉离心通风机、煤粉离心通风机、矿井离心通风机、抽烟通风机、多翼式离心通风机、化铁炉风机、硫酸鼓风机、恒温冷暖风机、暖风机、低噪声离心通风机、低噪声屋顶离心通风机。2.轴流通风机:包括矿井轴流通风机、冷却塔轴流通风机、化工轴流通风机、纺织轴流通风机、隧道轴流通风机、防爆轴流通风机、可调轴流通风机、屋顶轴流通风机、一般轴流通风机、隔爆型轴流式局部扇风机。 3.离心式鼓风机、回转式鼓风机(罗茨鼓风机、HGY型鼓风机、叶式鼓风机)。4.其他风机:包括塑料风机、耐酸陶瓷风机。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1.风机安装:(1)风机本体、底座、电动机、联轴节及与本体联体的附件、管道、润滑冷却装置等的清洗、刮研、组装、调试。(2)联轴器、皮带、减振器以及安全防护罩安装。2.风机拆装检查:设备本体及部件以及第一个阀门以内的管道等拆卸、清洗、检查、刮研、换油、调间隙及调配重、找正、找平、找中心、记录、组装复原。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应执行其他章节有关定额或规定。1.风机安装(1)风机底座、防护罩、减振器的制作。(2)联轴器及键和键槽的加工制作。(3)电动机的抽芯检查、干燥、配线、调试。2.风机拆装检查(1)设备本体的整(解)体安装。(2)电动机安装及拆装、检查、调整、试验。(3)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管道的检查、试验等工作。四、塑料风机及耐酸陶瓷风机按离心式通(引)风机定额执行。五、凡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或技术资料规定,在实际施工中进行拆装检查工作时,可套用本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风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分列定额项目。在计算设备重量时,直联式风机,以本体及电机、底座的总重量计算;非直联式的风机,以本体和底座的总重量计算,不包括电动机重量。 第九章泵安装说明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1.离心式泵:(1)离心式清水泵、单级单吸悬臂式离心泵、单级双吸中开式离心泵、立式离心泵、多级离心泵、锅炉给水泵、冷凝水泵、热水循环泵。(2)离心油泵、卧式离心油泵、高速切线泵、中开式管线输油泵、管道式离心泵、立式筒式离心油泵、离心油浆泵、汽油泵、BY型流程离心泵。(3)离心式耐腐蚀泵、耐腐蚀液下泵、塑料耐腐蚀泵、耐腐蚀杂质泵、其他耐腐蚀泵。(4)离心式杂质泵、污水泵、长轴立式离心泵、砂泵、泥浆泵、灰渣泵、煤水泵、衬胶泵、胶粒泵、糖汁泵、吊泵。(5)离心式深水泵、深井泵、潜水电泵。2.旋涡泵、单级旋涡泵、离心旋涡泵、WZ多级自吸旋涡泵、其他旋涡泵。3.往复泵:(1)电动往复泵:一般电动往复泵、高压柱塞泵(3~4柱塞)、石油化工及其他电动往复泵、柱塞高速泵(6~24柱塞)。(2)蒸汽往复泵:一般蒸汽往复泵、蒸汽往复油泵。(3)计量泵。4.转子泵:螺杆泵、齿轮油泵。5.真空泵6.屏蔽泵:轴流泵、螺旋泵。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1.泵设备安装: (1)泵设备本体、底座、电动机、联轴器、皮带及与本体联体的附件、管道、润滑冷却装置等的清洗、刮研、组装、单机试机、配合检查验收。(2)深井泵的泵体扬水管及滤水网安装。2.泵拆装检查:设备本体及部件以及第一个阀门以内的管道等拆卸、清洗、检查、刮研、换油、调间隙及调配重、找正、找平、找中心、记录、组装复原。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应执行其他章节有关定额或规定。1.泵设备安装:(1)支架、底座、联轴器、键和键槽的加工、制作。(2)深井泵扬水管与平面的垂直度测量。(3)电动机的检查、干燥、配线、调试等。(4)试运转时所需排水的附加工程(如修筑水沟、接排水管等)。2.泵拆装检查:(1)设备本体的整(解)体安装。(2)电动机安装及拆装、检查、调整、试验。(3)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管道的检查、试验等工作。四、非直联式泵总重量计算不包括电动机重量,但包括电动机的安装。五、深井泵橡胶轴承与连接扬水管的螺栓按设备带有考虑。六、凡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或技术资料规定,在实际施工中进行拆装检查工作时,可套用本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泵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分列定额项目。在计算设备重量时,直联式泵,以本体及电机、底座的总重量计算;非直联式泵,以本体和底座的总重量计算,不包括电动机重量。二、深井泵的设备重量以本体、电动机、底座及设备扬水管的总重量计算。 三、DB型高硅铁离心泵以“台”为计量单位,按不同设备型号分列定额项目。第十章压缩机安装说明一、本定额适用范围如下:活塞式L及Z型2列、3列压缩机、活塞式V、W、S型压缩机、活塞式V、W、S型制冷压缩机、回转式螺杆压缩机、离心式压缩机、活塞式2M(2D)、4M(4D)型电动机驱动对称平衡压缩机安装,离心式压缩机电动机驱动无垫铁安装。活塞式H型中间直联同步压缩机及中间同轴同步压缩机安装。二、本定额包括下列工作内容:1.除活塞式V、W、S型压缩机组、离心式压缩机(电动机驱动)、回转式螺杆压缩机、活塞式Z型3列压缩机为整体安装以外,其他各类型压缩机均为解体安装。2.设备本体与主机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附属成品管道、冷却系统、润滑系统以及支架、防护罩等附件的整体安装。3.与主机在同一底座上的电动机整体安装。4.单机试车。三、本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1.除与主机在同一底座上的电动机已包括安装外,其他类型的压缩机,均不包括电动机、汽轮机及其他动力机械的安装。2.与主机本体联体的各级出入口第一个阀门外的各种管道、空气干燥设备及净化设备、油水分离设备、废油回收设备、自控系统及仪表系统安装,以及支架、沟槽、防护罩等制作、加工。3.介质的充灌。4.主机本体循环油(按设备带有考虑)。5.电动机拆装检查及配线、接线等电气工程。6.负荷试车及联动试车。 四、关于下列各费用的规定:1.本章原动机是按电动机驱动考虑,如为汽轮机驱动则相应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14。2.活塞式V、W、S型压缩机组、离心式压缩机的安装是按单级压缩机考虑的,安装同类型双级压缩机时,则按相应定额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40。3.离心式压缩机是按单轴考虑的,如安装双轴(H)离心式压缩机时,则相应定额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40。4.解体安装的压缩机需在无负荷试运转后检查、回装及调整时,按相应解体安装子目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1.15.五、活塞式V、W、S型压缩机组、离心式压缩机的设备重量,按同一底座上的主机、电动机、仪表盘及附件底座等的总重量计算。立式及L型压缩机、螺杆式压缩机、离心式压缩机则不包括电动机等动力机械的重量。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压缩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分列定额项目。在计算设备重量时,按不同型号分别计算。二、活塞式V、W、S型压缩机及压缩机组的设备重量,按同一底座上的主机、电动机、仪表盘及附件、底座等的总重量计算。三、活塞式L型及Z型压缩机、螺杆式压缩机、离心式压缩机,不包括电动机等动力机械的重量,电动机应另执行电动机安装定额项目。四、活塞式D、M、H型对称平衡压缩机的设备重量,按主机、电动机及随主机到货的附属设备的总重量计算,不包括附属设备的安装,附属设备的安装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第十一章工业炉设备安装说明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 1.电弧炼钢炉。2.无芯工频感应电炉:包括熔铁、熔铜、熔锌等熔炼电炉。3.电阻炉、真空炉、高频及中频感应炉。4.冲天炉:包括长腰三节炉、移动式直线曲线炉胆热风冲天炉、燃重油冲天炉、一般冲天炉及冲天炉加料机构等。5.加热炉及热处理炉包括:(1)按型式分:室式、台车式、推杆式、反射式、链式、贯通式、环形式、传送式、箱式、槽式、开隙式、井式(整体组合)、坩埚式等。(2)按燃料分:电、天燃气、煤气、重油、煤粉、煤块等。6.解体结构井式热处理炉:包括电阻炉、天燃气炉、煤气炉、重油炉、煤粉炉等。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1.无芯工频感应电炉的水冷管道、油压系统、油箱、油压操纵台等安装以及油压系统的配管、刷漆、内衬砌筑。2.电阻炉、真空炉以及高频、中频感应炉的水冷系统、润滑系统、传动装置、真空机组、安全防护装置等安装。3.冲天炉本体和前炉安装。4.冲天炉加料机构的轨道、加料车、卷扬装置等安装。5.加热炉及热处理炉的炉门升降机构、轨道、炉箅、喷嘴、台车、液压装置、拉杆或推杆装置、传动装置、装卸料装置等。6.炉体管道的试压、试漏。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1.除无芯工频感应电炉包括内衬砌筑外,均不包括炉体内衬砌筑。2.电阻炉电阻丝的安装。3.热工仪表系统安装、调试。4.风机系统的安装、试运转。5.液压泵房站的安装。6.阀门的研磨、试压。 7.台车的组立、装配。8.冲天炉出渣轨道的安装。9.解体结构井式热处理炉的平台安装。10.烘炉。四、无芯工频感应电炉安装是按每一炉组为二台炉子考虑,如每一炉组为一台炉子时,则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6。五、冲天炉的加料机构,按各类型式综合考虑,已包括在冲天炉安装内,冲天炉出渣轨道安装,套用本册定额第五章内“地平面上安装轨道”的相应定额。六、加热炉及热处理炉,如为整体结构(炉体已组装并有内衬砌体),则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7。计算设备重量时应包括内衬砌体的重量。如为解体结构(炉体是金属结构件,需现场组合安装,无内衬砌体),则定额不变。计算设备重量时不包括内衬砌体的重量。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电弧炼钢炉、无芯工频感应电炉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容量“t”分列定额项目。二、冲天炉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熔化率(t/h)分列定额项目。三、加热炉及热处理炉在计算设备重量时,如为整体结构(炉体已组装并有内衬砌体),应包括内衬砌体的重量,如为解体结构(炉体为金属结构件,需要现场组合安装,无内衬砌体)时,则不包括内衬砌体的重量。对内衬砌体部分,执行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定额相应项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第十二章煤气发生设备安装说明一、本章定额适用于以煤或焦炭作燃料的冷热煤气发生炉及其各种附属设备、容器、构件的安装;气密试验;分节容器外壳组对焊接。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1.煤气发生炉本体及其底部风箱、落灰箱安装,灰盘、炉箅及传动机构安装,水套、炉壳及支柱、框架、支耳安装,炉盖加料筒及传动装置安装,上部加煤机安装,本体其他附件及本体管道安装。 2.无支柱悬吊式(如W-G型)煤气发生炉的料仓、料管安装。3.炉膛内径1m及1.5m的煤气发生炉包括随设备带有的给煤提升装置及轨道平台安装。4.电气滤清器安装包括沉电极、电晕极检查、下料、安装,顶部绝缘子箱外壳安装。5.竖管及人孔清理、安装,顶部装喷嘴和本体管道安装。6.洗涤塔外壳组装及内部零件、附件以及必须在现场装配的部件安装。7.除尘器安装包括下部水封安装。8.盘阀、钟罩阀安装包括操纵装置安装及穿钢丝绳。9.水压试验、密封试验及非密闭容器的灌水试验。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1.煤气发生炉炉顶平台安装。2.煤气发生炉支柱、支耳、框架因接触不良而需要的加热和修整工作。3.洗涤塔木格层制作及散片组成整块、刷防腐漆。4.附属设备内部及底部砌筑、填充砂浆及填瓷环。5.洗涤塔、电气滤清器等的平台、梯子、栏杆安装。6.安全阀防爆薄膜试验。7.煤气排送机、鼓风机、泵安装。四、除洗涤塔外,其他各种附属设备外壳均按整体安装考虑,如为解体安装需要在现场焊接时,除执行相应整体安装定额外,尚需执行“煤气发生设备分节容器外壳组焊”的相应定额,且该定额是按外圈焊接考虑。如外圈和内圈均需焊接时,则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95。五、煤气发生设备分节容器外壳组焊时如所焊设备外径大于3m,则以3m外径及组成节数(3/2、3/3)的定额为基础,按下表乘以调整系数。六、如实际安装的煤气发生炉,其炉膛内径与定额内径相似,其重量超过10%时,先按公式求其重量差系数。然后,按下表乘以相应系数调整安装费。 设备重量差系数=设备实际重量/定额设备重量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煤气发生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炉膛内径和设备重量分列定额项目。二、洗涤塔电器滤清器竖管附属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分列定额项目。三、乙炔发生器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规格(m3/h以内)分列定额项目。四、煤气发生设备的附属设备及其他容器构件以“t”为计量单位,按单位重量在0.5t以内和大于0.5t分列定额项目。五、煤气发生设备分节容器外壳组焊,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外径(m以内/组成节数)分列定额项目。第十三章其他机械说明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1.制冷机械: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快速制冰设备、盐水制冰设备、冷风机及空气幕、润滑油处理设备、搅拌器。2.其他机械:包括膨胀机、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组、电动机及电动发电机组。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1.设备整体、解体安装。2.电动机及电动发电机组装联轴器或皮带轮。3.设备带有的电动机安装。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1.与设备本体非同一底座的各种设备、起动装置与仪表盘、柜等的安装、调试。2.电动机及其他动力机械的拆装检查、配管、配线、调试。3.刮研工作。 4.非设备带有的支架、沟槽、防护罩等的安装。5.设备保温及油漆。四、冷风机定额的设备重量按冷风机、电动机、底座的总重量计算。五、柴油发电机组定额的设备重量,按机组的总重量计算。通信工程柴油发电机组按容量(kw)划分,应执行本章相应定额时。可按工程具体情况自行划分档次。六、设备重量计算方法:在同一底座上的机组按整体总重量计算,非同一底座上的机组按主机、辅机及底座的总重量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制冰设备、润滑油处理设备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类别、名称、型号及重量分列定额项目。二、冷风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名称、冷却面积及重量分列定额项目。第十四章附属设备安装及灌浆说明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1.制冷站(库)及制冷空调内与制冷机械配套附属的冷凝器、蒸发器、储液器、分离器、过滤器、冷却器、集油器、油视镜、紧急泄氨器等设备安装以及容器单体试密、排污。2.低压空气压缩站内空气压缩机配套的储气罐安装。3.乙炔站内乙炔压缩机配套的乙炔发生器及其附属设备安装。4.水压机附属的蓄势罐安装。5.小型制氧站内双高压工艺流程及分子筛流程的空气分离塔和洗涤塔(XT-190型)、干燥器(170×2型)、碱水拌和器(1.6型)、纯化器(HXK/30/59、HXK-1800/15型)、加热炉(15.5型)、加热器(JR-100、JR-13型)、储氧器(50-1型)、充氧台(GC-24型)等附属设备安装。6.与本册定额各种设备配套的零星小型金属结构件(如支架、框架、防护罩、支柱以及沟、槽、箱等非密闭性容器)制作、安装。7.设备灌浆:包括地脚螺栓孔灌浆、设备底座与基础间灌浆。8.冷却塔安装执行《通风空调工程》相应项目。二、本章定额不适用于其他特殊专业制冷工艺工程。 三、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1.制冷机械专用附属设备整体安装;随设备带有与设备联体固定的配件(放油阀、放水阀、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等安装。容器单体气密试验(包括装拆空气压缩机本体及联接试验用的管道、装拆盲板、通气、检查、放气等)与排污。2.储气罐本体及与本体联体的安全阀、压力表等附件安装,气密试验。3.乙炔发生器本体及与本体联体的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等附件安装;附属的密闭性和非密闭性设备安装、气密试验或试漏。4.水压机蓄势罐本体及底座安装;与本体联体的附件安装,酸洗、试压。5.空气分离塔本体及本体第一个法兰内的管道、阀门安装;与本体联体的仪表、转换开关安装;清洗、调整、气密试验。6.零星小型金属构件制作,包括划线、下料、平直、加工、组对、焊接、试漏。7.减振台座、减振器及隔振垫安装,包括测位、安装、上螺栓、固定。四、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1.各种设备本体制作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附件安装。2.平台、梯子、栏杆等金属构件制作、安装。3.小型制氧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试压、脱脂、阀门研磨;稀有气体及液氧或液氮的制取系统安装。五、制冷设备各种容器的单体气密试验与排污定额是按试一次考虑的。如“技术规范”或“设计要求”需要多次连续试验时,则第二次的试验按第一次相应定额乘以调整系数0.9。第三次及其以上的试验,定额从第三次起每次均按第一次的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75。六、乙炔发生器附属设备是按“密闭性设备”考虑的。如为“非密闭性设备”时,则相应定额的人工和机械台班乘以系数0.8。七、制冷站(库)、空气压缩站、乙炔发生器、水压机蓄势站、小型制氧站、煤气站等工程的系统调整费,按各站工艺系统内全部安装工程人工费的35%计算(不包括间接费),其中人工工资占50%。在计算系统调整费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方可计算。1.上述系统调整费仅限于全部采用《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工艺管道安装工程》、《工艺金属结构工程》、《刷油、绝热、防腐工程》等五册内有关定额的站内工艺系统安装工程,方可计取上述系统调整费。 2.各站内工艺系统安装工程的人工费,必须全部由上述五册中有关定额的人工费组成,如上述五册有缺项时,则缺项部分的人工费在计算系统调整费时应予扣除,不参加系统工程调整费的计算。八、本章定额计算工程量时应注意下列事项:1.设备如以面积(m2)、容积(m3)、直径(mm或m)等作为项目规格时,则按设计要求(或实物)的规格,选用相应范围内的项目。至于计算一般起重机具摊销费时,各设备的重量可参考如下附表。附表中的缺项可按设备实际重量计算。2.设备重量的计算应将设备本体及与设备联体的阀门、管道、支架、平台、梯子、保护罩等的重量计算在内。3.以“型号”作为项目时,应按设计要求(或实物)的型号执行相同的项目。新旧型号可以互换。相近似的型号,如实物的重量相差在10%以内时,可以执行该定额。附表: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脚螺栓孔灌浆、设备底座与基础间灌浆,以“m3”为计量单位,按设备灌浆体积“m3以内”分列定额项目。二、立式、卧式管壳式冷凝器、蒸发器、淋水式冷凝器、蒸发式冷凝器、立式蒸发器、中间冷却器均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冷却或蒸发面积(m2以内)分列定额项目。三、立式低压循环储液器和卧式高压储液器(排液桶)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名称和设备容积(m3以内)分列定额项目。四、氨油分离器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直径(mm以内)分列定额项目。五、氨液分离器和空气分离器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名称、规格分列定额项目。六、氨气过滤器和氨液过滤器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名称及设备直径(mm以内)分列定额项目。七、玻璃钢冷却塔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水处理量(m3/h以内)分列定额项目。八、集油器、油视镜、紧急泄氨器以“台”或“支”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名称及设备直径(mm以内)分列定额项目。九、制冷容器单体试密与排污以“每次/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容量(m3以内)分列定额项目。十、储气罐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容量(m3以内)分列定额项目。十一、小型空气分离塔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型号规格分列定额项目。十二、小型制氧机械附属设备中,洗涤塔、加热器、储氧器、充氧台、干烧器、碱水拌和器以“组”为计量单位,纯化器以“套”为计量单位。以上附属设备均按设备名称及型号分列定额项目。十三、零星小型金属结构件制作与安装,以“kg”为计量单位,按金属结构件单体重量(kg)分制作与安装。《热力设备安装工程》册说明一、第二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单台锅炉额定蒸发量小于220t/h火力发电、供热工程中热力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包括:锅炉、锅炉附属设备、锅炉辅助设备、汽轮发电机、汽轮发电机附属设备、汽轮发电机辅助设备、燃煤供应设备、燃油供应设备、除渣与除灰设备、发电厂水处理专用设备、脱硫与脱硝设备、炉墙保温与砌筑、发电厂耐磨衬砌、工业与民用锅炉等安装与热力设备调试内容。 二、本册定额主要依据的规范标准有:1.《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G0001-2012;2.《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G0002-2012; 3.《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4-2009; 4.《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683-2011;5.《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6.《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2009; 7.《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GB26164-2010;8.《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DL/T5190-2004;9.《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5210-2009;10.《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国电电源[2002]849号;11.《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2011;12.《秸秆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762-2012;13.《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设计规范》CJJ90-2009;14.2008年《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安装工程分册;15.《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209-2006;16.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1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1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 三、本册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施工准备、设备与器材及工器具的场内运输、开箱检查、安装、设备单体调整试验、结尾清理、配合质量检验、不同工种间交叉配合、临时移动水源与电源等工作内容。  四、本册定额中热力设备主机是指锅炉、汽轮发电机,附属设备是指随主设备配套的设备,辅助设备是指为主设备运行服务的设备。1.锅炉附属设备包括:磨煤机、风机等设备;汽轮发电机附属设备包括:电动给水泵、凝结水泵等设备。2.锅炉辅助设备包括:排污扩容器、暖风机等设备;汽轮发电机辅助设备包括:除氧器、水箱、加热器等设备。 五、本册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1.单台额定蒸发量≥220t/h及以上锅炉及其配套辅机、单机容量≥50MW汽轮发电机及其配套辅机设备安装,执行电力行业相应的定额。2.发电与供热工程通用设备安装,如:空气压缩机、小型风机、水泵、油泵、桥吊、电动葫芦、一般箱罐等,执行其他册中相应定额。3.发电与供热工程各种管道与阀门及其附件安装、油漆、防腐、绝热等,执行其他册中相应的定额。4.随热力设备供货且需要独立安装的电气设备、电缆、滑触线、电缆支架与桥架及槽盒的安装,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的定额。 六、发电与供热设备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特殊项目测试与性能验收试验单独执行本册定额第十二章相应定额子目。(1)单体调试是指设备或装置安装完成后未与系统连接时,根据设备安装施工验收规范,为确认其是否符合产品出厂标准和满足实际使用条件而进行的单机试运或单体调试工作。单体调试项目的界限是设备没有与系统连接,设备和系统断开时的单独调试。(2)分系统调试是指工程的各系统在设备单机试运或单体调试合格后,为使系统达到整套启动所必须具备的条件而进行的调试工作。分系统调试项目的界限是设备已经与系统连接,设备和系统连接在一起进行的调试。(3)整套启动调试是指工程各系统调试合格后,根据启动试运规程、规范,在工程投料试运前以及试运期间,对工程整套工艺运行生产以及全部安装结果的验证、检验所进行的调试。整套启动调试项目的界限是工程各系统间连接,系统和系统连接在一起进行的调试。 七、下列费用可按系数分别计取: 1.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不包括第12章热力设备调试工程中人工费)比例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35%。(1)发电与供热热力设备安装工程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10%计算。(2)工业与民用锅炉安装工程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7.5%计算。(3)炉墙保温与砌筑工程脚手架搭拆费按脚手架定额计算费用。炉墙保温与砌筑工程中的人工费亦不作为计算脚手架搭拆费计算基数。2.在地下室内进行安装的工程,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12。八、本册定额中安装所用螺栓是按照厂家配套供应考虑,定额不包括安装所用螺栓费用。如果工程实际由安装单位采购配置安装所用螺栓时,根据实际安装所用螺栓用量加3%损耗率计算螺栓费用。章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一章锅炉安装工程说明一、本章内容包括锅炉钢结构(炉架、平台、扶梯、栏杆、金属结构、不锈钢结构)、汽包、水冷系统、过热系统、省煤器系统、空气预热器系统、本体管道系统、吹灰器、炉排、燃烧装置、炉内除灰渣装置安装及锅炉水压试验、锅炉风压试验、烘炉、煮炉、酸洗、蒸汽严密性试验、安全门调整等安装工程。不包括露天锅炉的特殊防护措施,炉墙砌筑与保温工作内容。二、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汽包安装包括汽包及其内部装置、汽包底座、膨胀指示器安装以及膨胀指示器支架配制,不包括膨胀指示器制作(按照设备供货考虑)。锅炉采用双汽包配置时,执行相应定额系数乘以1.40。 2.临时管道需要进行保温时,执行相应册管道保温定额乘以系数1.3(该系数综合考虑了永久保温与临时保温差异及保温材料拆除费用;临时保温保护层主材用量按照其永久保温保护层材料量25%计算,临时保温绝热主材用量按照其永久保温绝热材料量50%计算)。三、有关说明: 1.定额综合考虑了焊接或螺栓连接、合金管件焊前的预热及焊后热处理、不同形式的无损检验、受热面焊缝质量抽查和补焊、检验与抽查过程中配合用工。执行定额时,不得因方法、技术条件不同而调整。2.定额中包括校管平台、组合支架或平台、临时梯子与平台、硬支撑的搭拆;包括临时加固铁构件的制作、安装、拆除;包括设备安装后补漆。3.锅炉平台、扶梯安装是指锅炉本体所属平台、扶梯、栏杆及栏板的安装,包括随锅炉供货的平台扶梯和根据安装设计加工配制的平台扶梯。不包括由建筑结构设计的相邻锅炉之间及锅炉与主厂房之间的连接平台扶梯的安装。4.锅炉钢结构安装包括钢架拉结件、护板、框架、桁架、金属内外墙板、密封条、联箱罩壳、炉顶罩壳、灰斗、旋风筒、连接烟(风)道、省煤器支撑梁、各类门孔(含引出管)、由锅炉家供应的炉顶雨水系统(檐沟、水斗、水口、虹吸装置、水落管)及锅炉零星构件安装。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工程实际发生时,执行相关定额。省煤器支撑梁的通风管安装;支撑梁耐火塑料浇灌;炉墙砌筑用的小型铁件(炉墙支撑件、拉钩、耐火塑料挂钩)安装;金属结构制作;除锈、刷油漆。 5.锅炉不锈钢结构定额主要适用于循环流化床锅炉中的不锈钢钢结构安装,亦适用于其他炉型中的不锈钢钢结构构件及配件安装。 6.水冷壁安装包括普通水冷壁组件及联箱、降水管、汽水引出管、管系支吊架、联箱支座或吊杆、水冷壁固定装置安装。7.过热器安装综合考虑了低温和高温过热器或前部和后部过热器安装。包括蛇形管排及组件、联箱、减温器、蒸汽联络管、联箱支座或吊杆、管排定位或支架铁件、防磨装置、管系支吊架安装。8.省煤器安装包括蛇形管排及管段、联箱、水联络管、联箱支座或吊杆、管排支吊铁件、防磨装置、管系支吊架安装。9.水冷壁、过热器、省煤器安装定额中包括管道通球试验、组件水压试验、安装后整体外形尺寸的检查调整、蛇形管排地面单排水压试验、表面式减温器抽芯检查与水压试验、混合式减温器内部清理、炉膛四周与顶棚管及穿墙管处的铁件及密封铁板密封焊接、膨胀指示器安装及其支架配制等工作内容。不包括膨胀指示器制作(按照设备供货考虑)。10.空气预热器安装包括管式预热器本体(管箱)、框架、护板、伸缩节、连通管及连接法兰、本体烟道挡板及其操作装置、防磨套管及密封结构安装。包括管箱本体渗油试验及一般性缺陷处理。不包括管箱上防磨套管间的塑料浇灌,工程发生时,执行“炉墙砌筑”相关的定额。 11.本体管路系统安装是指由制造厂定型设计并随锅炉供货的省煤器至汽包的给水管、事故放水管、再循环管、定期排污、连续排污、汽水取样、加药、联箱疏水、放水及冲洗管、放空气管、加温水管、启动加热管、安全门、水位计、汽水阀门及传动装置、法兰孔板、过滤器、取样冷却器、压力表等及其管路支吊架的安装。 12.本体管路系统安装定额中包括下列工作内容:管道坡口加工、对口焊接; 随锅炉本体供货的阀门、安全门、水位计、取样冷却器的检查及水压试验;脉冲安全门支架、取样冷却器水槽及支架的配制与安装。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工程实际发生时,执行相关的定额。重油或轻油点火管路与阀门及油枪的安装;安全门排汽管与点火排汽管及消音器的安装;给水操作平台阀门及管件安装。13.吹灰器安装定额包括吹灰器安装与调整,含吹灰器管路、阀门、支吊架及吹灰管路的蒸汽吹洗系统安装。14.炉排安装适用于燃煤链条炉炉排安装,燃其他介质的锅炉炉排可参照执行。锅炉炉排安装包括炉排、传动机(包括轨道、风室、煤闸门及挡灰装置等)安装、试转及调整。15.燃烧装置安装包括燃烧器及其支架、托架、平衡装置安装。助燃油装置安装包括重油或轻油点火管路与阀门及油枪的安装,不包括燃油锅炉燃烧器安装。16.炉底除灰渣装置安装包括水冷或风冷灰渣室、灰渣斗内装置安装,含护板框架结构、除渣槽、排渣门、浇渣喷嘴、水封槽等安装。17.锅炉水压试验是指锅炉本体汽、水系统的水压试验,包括水压试验用临时管路安装与拆除、临时固定件安装与割除、汽水管道临时封堵及支吊架加固与拆除、水压前进行一次0.2-0.3MPA气压试验、水压试验后对一般缺陷处理。18.锅炉风压试验是指锅炉本体燃烧室及尾部烟道(包括空气预热器)的风压试验。包括试验前对炉膛内部清理检查、孔门封闭、风压试验后对缺陷处理。19.烘炉、煮炉、锅炉酸洗包括临时加药箱与管路及临时炉箅的制作、安装、拆除;包括烘炉、煮炉、锅炉酸洗换水冲洗;包括停炉检修及缺陷消除。不包括给水管路的冲洗、附属机械静态与动态联动试验、配合锅炉汽水管路冲洗。  20.蒸汽严密性试验及安全门调整包括炉膛与烟风道内部清理、蒸汽严密性试验,安全门锁定与恢复、安全门调整、缺陷消除;包括临时管路的安装与拆除、临时固定件的安装与割除、汽水管道临时封堵与拆除。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锅炉本体设备钢结构安装根据设计图示尺寸,按照成品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组装、拼装、安装连接螺栓的重量,不计算焊条重量、下料及加工制作损耗量、设备包装材料、临时加固铁构件等重量。 1.钢结构炉架安装重量包括:燃烧室本体及尾部对流井的立柱、横梁、柱梁间连接铁件、斜撑、垂直拉结件(小柱)、框架结构等重量。随锅炉厂供应的电梯井架计算重量,并入钢结构炉架安装重量中。 2.锅炉平台、扶梯安装重量包括:锅炉本体所属平台、扶梯、栏杆及栏板、按照设计加工配制的平台扶梯重量。不包括由建筑结构设计的相邻锅炉之间及锅炉与主厂房之间的连接平台扶梯的重量。 3.金属结构安装重量包括:钢结构拉结件、护板、框架、桁架、金属内外墙板、密封条、联箱罩壳、炉顶罩壳、灰斗、连接烟(风)道、省煤器支撑梁、各类孔门、锅炉露天布置时炉顶雨水系统及锅炉零星构件重量,不包括省煤器支撑梁的通风管重量,不计算炉墙、保温中的支撑件、拉钩、挂钩、保温钉等重量。锅炉露天布置时,随锅炉厂家供应的铝合金、塑料等非黑色金属结构炉顶雨水系统(檐沟、水斗、水口、虹吸装置、水落管)按照其重量3倍计算安装重量。 (1)钢结构拉结件(俗称“钢结构拉条”)系指非主体结构系统内部使用,承受构件间拉力的系杆、水平支撑、斜十字形杆、对拉螺栓、U形螺栓等构件。 (2)护板系指Π型布置锅炉冷灰斗护板、斜烟道护板、炉膛及对流井连续的转折罩等。 (3)框架系指浇制耐热混凝土墙的框架、斜炉顶框架、框架之间的密封铁板。 (4)金属内外墙板:内墙板系指密封炉顶耐热混凝土与保温层之间的埋置金属板;外墙板系指炉顶四周的金属板或波形板、与外墙板连接的铁构件、各部位埋置铁件与支撑等。 (5)联箱罩壳系指各个联箱罩壳和构架及铁件。 (6)炉顶罩壳系指炉顶盖板和构件及铁件。 (7)灰斗系指Π型布置锅炉斜烟道(对流过热器下部)灰斗、对流井出口灰斗、内部平台和落灰管。  (8)各种孔门系指人孔、窥视孔、防爆门、防护短管、打焦孔、点火孔等门及引出管。 (9)黑色金属结构炉顶雨水系统系指铁制或钢制的檐沟、水斗、水口、虹吸装置、水落管等。 (10)锅炉零星构件系指上述项目以外且需要计算重量的锅炉组成构件。 4.同一构件或配件出现不同材质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 二、汽包安装根据锅炉结构形式,按照锅炉台数以“套”为计量单位。锅炉采用双汽包配置时,按照一套计算工程量。 三、水冷系统、过热器系统、省煤器系统、空气预热器系统安装根据设计图示尺寸,按照成品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不计算焊条、下料及加工制作损耗量、设备包装材料、临时加固铁构件重量。 1.水冷系统安装重量包括: 水冷壁管、上下联箱、拉钩装置及组件的重量;侧水冷壁上联箱支座或吊架组件的重量;前后水冷壁中段和下联箱部位冷拉装置的重量;降水管及支吊装置的重量;升汽管(水冷壁上联箱至汽包导汽管)及支吊装置的重量。2.过热器系统安装重量包括:蛇形管排、进出口联箱、蒸汽连通管、表面式减温器或喷水减温器及减温器进出口管路和各个部位的支吊装置、梳形定位板、连接铁件等重量。3.省煤器系统安装重量包括:蛇形管排、管夹、防磨铁、支吊架、进出口联箱及支座、出口联箱至汽包的给水管和吊架等重量。区分低温和高温省煤器时,应计算低温段出口联箱至高温段进出口联箱连通管的重量,并入省煤器系统安装重量中。4.空气预热器安装重量包括:管箱及支座、护板、连通管、伸缩节及槽钢框架、密封装置、管箱防磨套管等重量。 四、本体管路系统安装根据设计图示尺寸,按照成品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不计算焊条、下料及加工制作损耗量、管道包装材料、临时加固铁构件重量。计算随本体设备供货的本体管路重量,超出部分属于扩大供货,其重量按照第八册《管道安装工程》定额规定计算,并执行管道定额计算安装费。本体管路包括:1.事故放水管:由汽包接出至两只串联阀门止。 2.定期排污管:由水冷壁下联箱接出至两只串联阀门止。3.连续排污管:由汽包接出至两只串联阀门止。4.省煤器再循环管:由汽包至省煤器进口联箱止。包括电动阀门和支吊架。5.疏、放水及冲洗管:从有关联箱接出至两只串联阀门止。6.放空气管:由各放空气管接出至两只串联阀门止。7.取样管:由各取样点接出至两只串联阀门止。包括冷却器及中间管路、取样槽和支架。8.水位计、安全门、点火排汽电动门。9.加药管路:由汽包接出至两只串联阀门止。10.就地表计和阀门。五、吹灰器安装根据设备工作原理,按照设计图示数量以“台”或“套”为计量单位。六、炉排安装根据设计图示尺寸,按照成品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不计算焊条、下料及加工制作损耗量、设备包装材料、临时加固铁构件重量。计算炉排重量范围包括:炉排、传动机、轨道、风室、煤闸门、挡灰装置、进煤斗、落煤管、炉排前侧封板、后部拉紧装置、前后拱金属结构、检修孔门等。七、燃烧装置安装根据单台装置重量,按照锅炉数量以“个”或“台”为计量单位。八、炉底除灰渣装置安装根据锅炉类型,按照成品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不计算焊条、下料及加工制作损耗量、设备包装材料、临时加固铁构件重量。计算炉底除灰渣重量范围包括:双向或单向水力(气力)排渣槽、护板框架结构、斜出灰槽、出灰门及操作机构、浇渣喷嘴系统、排渣槽水封、打渣孔门、灰渣斗及格栅、灰斗上部水封等。流化床锅炉炉底除灰渣装置中不锈钢耐磨件计算重量,并入炉底除灰渣装置重量中。九、锅炉水压试验、锅炉风压试验根据锅炉试运大纲的技术要求,按照锅炉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十、烘炉、煮炉、锅炉酸洗、蒸汽严密性试验根据锅炉安装的技术要求,按照锅炉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二章锅炉附属、辅助设备安装工程 说明一、本章内容包括煤粉系统设备、风机、除尘器、排污扩容器、疏水扩容器、消声器、暖风器等与锅炉有关的附属及辅助设备安装,锅炉附属与辅助设备的支架、平台、扶梯、栏杆安装,烟风煤管道等安装工程。二、有关说明:1.设备安装定额中包括电动机安装、设备安装后补漆、配合二次灌浆、就地一次仪表安装、设备水位计(表)及护罩安装。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工程实际发生时,执行相应的定额。就地一次仪表的表计、表管、玻璃管、阀门等均按照设备成套供货考虑。电动机的检查、接线及空载试转;整套设备的电气联锁试验;支吊架、平台、扶梯、栏杆、防雨罩、基础框架及地脚螺栓、电动机吸风筒等金属结构配制、组合、安装与油漆及主材费;设备保温及油漆、基础二次灌浆;风门、人孔门等配制。2.油循环系统设备所需的润滑油按照设备供货考虑,定额中包括油过滤工作内容。3.定额中包括设备本体冷却水管、油管安装,不包括管路酸洗。单独加工配制冷却水管、油管的制作费及主材费需要另行计算。4.磨煤机安装根据设备类型分别执行相关定额。(1)钢球磨煤机安装包括主轴承检修平台搭拆、平台板与球面台板研磨及组装、传动机与减速机组装、端盖与筒体组装、台板与罐体及大齿轮安装、筒体内钢瓦与出入口短管及密封装置安装、罐体隔音罩与固定隔音罩及齿轮罩安装、装钢球;包括油箱、油泵、滤油器、冷油器、随设备供应的油管及附件清洗与安装及油过滤等。(2)风扇磨煤机安装包括轴承座检查、风轮装配、油泵检查、冷油器水压试验及安装、伸缩节与煤粉分离器挡板调整及安装。(3)中速磨煤机安装包括减速机检查及组装、弹簧装置安装、减速机安装、煤粉分离器及附件安装、随设备供应的附件设备等。 5.给煤机安装根据设备类型分别执行相关定额。 (1)电磁振动给煤机安装包括给煤簸箕与电磁振动器组装。(2)埋刮板式给煤机安装包括减速机及刮板组装、机体与减速机安装。(3)皮带式给煤机安装包括皮带构架安装、前后滚筒与托辊安装、减速机及拉紧装置安装、皮带敷设及胶接、导煤槽等安装。6.叶轮给粉机安装包括机体散件组装、安装。  7.螺旋输粉机安装包括减速机组装、机壳及螺杆叶片安装、吊瓦研刮、落粉管与闸板门及机壳盖板等安装。定额中输粉机整台安装长度按照10m考虑,实际长度>10m时,执行安装长度调整定额。调整单位为每10m,长度<10m按照10m计算。 8.测粉装置安装包括标尺、绞车、滑轮、浮漂等手动测粉装置安装。定额中包括钢丝绳用量。本定额适用于粉煤灰综合利用中的煤灰测量装置安装。 9.煤粉分离器安装包括设备本体、操作装置、防爆门及人孔门安装。 10.风机安装定额适用于排粉风机、石灰石粉输送风机、送风机、引风机、流化风机、烟气再循环风机等离心式或轴流式风机安装及电动空气压缩机安装。 (1)离心式风机安装包括轴承组装、轴承冷却水室水压试验;包括叶轮装置、风壳、轴承、转子、喇叭口安装与间隙调整以及进口调节挡板校验与安装及转子静平衡试验。 (2)轴流式风机安装包括机壳、主轴承、转子、进气室、扩压器、封闭装置、动(静)叶调节器、空冷器、联轴器外壳、罩壳等安装;包括润滑油系统安装与试验及调整、冷油器及空冷器水压漏检等。(3)电动空气压缩机安装包括下列工作内容:气缸塞与冷却器水压试验、安装;油泵、滤气器、卸荷阀、机体、皮带轮、皮带与罩壳安装;空气干燥器、储气罐及附件安装与单体调试。11.除尘器安装根据设备类型分别执行相应定额。定额中包括校正平台的搭拆,不包括旋风子除尘器内衬砌筑及灰斗下方导向挡板及落灰管的配制。(1)旋风式单筒除尘器安装包括蜗壳、分离筒、导烟管、顶盖、排灰筒等组合、安装。(2)旋风式多管除尘器安装包括设备本体、芯子、灰斗、排灰装置等组合、安装。 布袋除尘器安装包括过滤室、灰斗、进烟烟道、入口挡板门、滤袋与袋笼、净气室、脉冲清洗系统、出口离线阀、导向挡板、落灰管、箱式冲灰器的安装以及布袋除尘壳体、灰斗等部位焊缝的渗透试验。(3)电除尘器安装包括下列工作内容:侧墙板、柱、梁、阴阳极板、上部盖板、灰斗、进出喇叭口、保温箱组合、安装;阴阳极振打装置安装、漏风试验、振打试验;配合电场带电升压试验及试验后的缺陷消除;锁气器、导向挡板、落灰管、箱式冲灰器的安装;电除尘壳体、灰斗等部位焊缝的渗油试验。 (4)电袋复合除尘器安装包括烟气预处理室、高压静电除尘室、脉冲布袋除尘室、灰斗、除灰装置、振打装置、清洗系统等安装以及电袋复合除尘壳体、灰斗等部位焊缝的渗透试验。12.排污扩容器、疏水扩容器安装包括本体及随本体供货附件安装、调整。13.消声器安装包括消音器及附件组合、安装。14.暖风器安装包括暖风器及附件组合、安装。不包括管路系统安装。15.金属结构安装定额适用于锅炉附属、辅助设备安装所用的支撑框架与梁柱、支架、吊架、护板、密封板、罩壳、设备露天布置的防雨罩及排雨水系统、平台、栏杆、扶梯等构件组合、安装。定额中不包括上述构件的加工配制、除锈与刷油漆。16.烟、风、煤管道安装包括各种管道、防爆门、人孔门、伸缩节、支吊架、各种挡板闸门、锁气器、传动操作装置、木块及木屑分离器、配风箱、法兰、补偿器、混合器等组装、安装及管道安装焊缝渗透试验、管道风压试验及缺陷消除。(1)定额中不包括烟、风、煤管道与附件及支架的配制,工程应用时,执行《静止设备安装工程》册相关的定额。(2)定额中不包括管道保温与油漆、内部防腐、防磨衬里,工程实际发生时,执行相关定额。(3)制粉系统蒸汽消防管道、煤粉仓煤粉放空管道根据材质执行《管道安装工程》册相关的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磨煤机、给煤机、叶轮给粉机、螺旋输粉机、煤粉分离器根据工艺系统布置,按照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测粉装置按照设计安装数量以“套”为计量单位。二、风机根据工艺系统布置,按照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三、单筒旋风式除尘器根据工艺系统布置,按照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四、多管旋风式除尘器根据设计图示尺寸,按照成品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不计算焊条、下料及加工制作损耗量、设备包装材料、临时加固铁构件重量。计算多管旋风式除尘器重量范围包括:设备本体、芯子、灰斗、排灰装置;不计算支架、护板等重量。 五、袋式除尘器、电除尘器根据设计图示尺寸,按照成品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不计算焊条、下料及加工制作损耗量、设备包装材料、临时加固铁构件重量。1.计算布袋除尘器重量范围包括:过滤室、灰斗、进烟烟道、入口挡板门、滤袋与袋笼、净气室、脉冲清洗系统、出口离线阀、导向挡板、落灰管、箱式冲灰器等。2.计算电除尘器重量范围包括:侧墙板、柱、梁、阴阳极板、上部盖板、灰斗、进出喇叭口、保温箱、阴阳极振打装置、锁气器、导向挡板、落灰管、箱式冲灰器等。3.计算电袋复合除尘器重量范围包括:烟气预处理室、高压静电除尘室、脉冲布袋除尘室、灰斗、除灰装置、振打装置、清洗系统等。六、排污扩容器、疏水扩容器、暖风器根据工艺系统布置,按照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消声器按照设计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七、金属结构安装根据设计图示尺寸,按照成品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组装、拼装连接螺栓的重量,不计算焊条、下料及加工制作损耗量、设备包装材料、临时加固铁构件重量。计算金属结构安装重量的范围包括:锅炉附属、辅助设备安装所用的支撑框架与梁柱、支架、吊架、护板、密封板、罩壳、设备露天布置的防雨罩及排雨水系统、平台、栏杆、扶梯等。八、烟道、风道、煤管道安装根据设计断面形式及钢板厚度,按照成品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补偿器、伸缩节、加劲肋、组装与拼装连接螺栓、包角焊接所用的钢板与角钢等重量,不计算焊条、下料及加工制作损耗量、设备包装材料、临时加固铁构件重量。1.冷风道安装重量范围包括:从吸风口起经送风机至空气预热器或暖风器入口止。计算重量时包括风道各部件,即吸风口滤网、人孔门、送风机出口闸板门、支吊架等。2.热风道安装重量范围包括:从空气预热器出口起至燃烧器(二次风)止,或从空气预热器出口起至磨煤机进口止,或从空气预热器出口起至送风管混合器进口(采用热风送粉)止。计算重量时包括管道伸缩节、风门及挡板、操作装置、热风集箱、支吊架等。3.制粉管道安装重量范围包括:从磨煤机出口起经粗粉分离器、细粉分离器至煤粉仓止,或从磨煤机出口起经粗粉分离器至排粉风机入口止,或从磨煤机出口起至回粉管(回到磨煤机)。计算重量时包括管道、伸缩节、锁气器、木屑分离器、吸潮管、挡板、防爆门、支吊架等。4.热风送粉管道安装重量范围包括:从混合器(给粉机出口)起至燃烧器(二次风)止。排粉风机送粉从出口起经混合器至燃烧器(二次风)止,或从排粉风机出口起至燃烧器(三次风)止。计算重量时包括管道、吹扫孔、补偿器、支吊架等。5.直吹式送粉管道从磨煤机上部分离器出口起至燃烧器(二次风)止。计算重量时包括管道、弯头、支吊架等。 6.原煤管道安装重量范围包括:从原煤斗下部接口起经给煤机至磨煤机进口止。计算重量时包括管道、煤闸门、落导流装置等。7.烟道安装重量范围包括:从空气预热器出口起经除尘器、引风机至混凝土烟道或砖烟道或烟囱入口止。计算重量时包括烟道、伸缩节、防爆门、人孔门、风机出口闸板、旁路烟道等。钢结构烟道支架单独计算工程量,根据设计专业图纸执行相应的定额。 第三章汽轮发电机安装工程说明一、本章内容包括汽轮机本体、汽轮机本体管道、发电机本体等安装工程。二、有关说明:1.汽轮发电机本体安装是按照采用厂房内桥式起重机(电厂未接收的固定资产)施工考虑的,实际施工与其不同时,应根据实际使用的机械台班用量和单价调整安装机械费。 2.汽轮机本体安装包括下列工作内容,不包括汽轮机叶片频率测定。汽轮机、调速系统、主汽门、联合汽门等安装;找正用千斤顶、转子吊马、中心线架、转子支撑架等专用工具制作;基础临时栏杆、设备临时堆放架搭设与拆除;汽轮机低压缸排气口临时木盖板敷设;假轴的折旧摊销费用。3.汽轮机本体管道安装包括随汽轮机本体设备供应的管道、管件、阀门、支吊架安装以及直径≤76mm管道煨弯与支吊架制作、管道系统水压试验。不包括蒸汽管道吹洗、非厂供的本体管(整套设计或补充设计)安装。定额综合考虑了不同形式汽轮机结构,执行定额时,不做调整。(1)汽轮机本体管道包括随汽轮机本体设备供应的导汽管、汽封疏水管、蒸汽管、油管。 (2)非汽轮发电机配套供应的油管安装,执行相应的管道安装定额乘以系数2.2。(3)定额不包括汽轮机本体管道无损检验,工程实际发生时,按照《工业管道工程》册相应的定额子目另行计算费用。4.发电机本体安装包括发电机、励磁机、副励磁机、空气冷却器、发电机本体消防水管道安装及发电机空气冷却器水压试验和风道安装。不包括发电机及励磁机的电气部分检查、干燥、接线及电气调整试验。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汽轮机本体、发电机本体根据设备性能,按照设计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二、汽轮机本体管道安装根据汽轮发电机容量与本体管道供货重量,按照汽轮发电机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三、汽轮发电机整套空负荷试运根据汽轮机型号,按照汽轮发电机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第四章汽轮发电机附属、辅助设备安装工程说明一、本章内容包括电动给水泵、凝结水泵、循环水泵、循环水入口设备、补给水入口设备、凝汽器、除氧器及水箱、热交换器、射水抽气器、油系统设备、胶球清洗装置、减温减压装置、柴油发电机组等安装工程。二、有关说明 1.汽轮发电机附属与辅助设备安装定额包括基础框架、轴瓦冷却水管道、就地一次仪表及附件、设备水位表等安装以及配合二次灌浆、水位计保护罩制作和安装、对轮保护罩配制与安装。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电动机检查、接线与空负荷试验;平台、梯子、栏杆、基础框架、地脚螺栓的配制;基础二次灌浆。2.轴承冷却水管、一次仪表、表管、阀门及表盘等部件费用按照设备成套供货考虑。3.水泵安装定额包括水泵及电动机安装。4.循环水、补给水入口设备安装包括旋转滤网、清污机、拦污栅、钢闸门安装。⑴旋转滤网安装定额包括上部骨架、导轨、减速传动机构、拉紧调节装置、链条与滚轮、网板与链条、喷嘴与排水槽等组装、安装、调整、临时吊笼的制作和安装。⑵清污机安装定额包括设备解体、组装、安装。⑶拦污栅安装定额包括轨道、拦污栅组装与安装。⑷钢闸门安装定额包括钢闸门导槽、钢闸门、配套附件等安装。 5.凝汽器安装定额是按照壳体整体供货组合安装考虑的。定额中包括凝汽器端盖拆装、管孔板的清扫、冷凝管穿管与胀管及切割翻边与焊接、凝汽器汽侧灌水试验、喉部临时封闭、弹簧座安装与调整、水位调整器安装及支架配制安装、水位计连通管配制安装、热水井安装、凝汽器本体上安全阀的检查与安装及调整等。定额不包括凝汽器水位调整器的汽、水侧连接管道安装,凝汽器水封管及放水管安装。凝汽器整体供货不需要现场穿管时,执行定额乘以系数0.65。6.除氧器及水箱安装定额是按照大气式除氧器考虑的,当工程采用压力式除氧器时,执行相应的大气式除氧器定额乘以系数1.05计算其安装费。定额中包括除氧器水箱托架安装、水箱体组合与安装、人孔盖安装、除氧器本体组装、水位调节阀安装、消音管及水箱内梯子安装、蒸汽压力调节阀检查与安装及调整、水封装置或溢水装置安装。定额不包括蒸汽压力调整阀的自动调整装置安装。7.热交换器安装定额适用于不同介质热交换器安装工程。定额包括加热器本体安装、加热器水压试验、疏水器及危机泄水器安装、配套附件与支架安装等。定额不包括疏水器及危机泄水器支架制作、疏水器与加热器间汽与水侧连接管道安装、加热器空气门及空气管的配制与安装、加热器液压保护装置阀门及管道系统安装、加热器水侧出入口自动阀安装、电磁阀与快速电动闸阀电气系统接线及调整。8.射水抽气器安装定额包括抽气器本体组装与安装、水侧与混合侧水压试验、逆止阀安装与灌水试验等。定额不包括抽气器的空气管、射水管或蒸汽管安装。9.油箱安装定额是按照成品供货安装考虑的,不包括现场加工配制,工程实际发生时,应参照相应定额计算加工配制费。定额包括油箱本体安装、油箱支吊架安装、法兰及放油阀门安装、油箱内部及滤网清扫、注油器与过滤阀安装、油位计安装以及油箱支吊架制作与刷油漆。10.冷油器安装定额包括冷油器本体安装、放油与放空气阀门安装、冷油器水压试验等。定额不包括排烟风机及风管安装。11.滤油器、滤水器安装定额包括设备本体及支架组装与安装、水压试验等。定额不包括滤油器支架制作。12.胶球清洗装置安装定额包括装球室与收球网组合安装、液压系统安装、一二次滤网组合安装。定额不包括胶球清洗装置的胶球泵安装、胶球清洗装置与凝汽器连接的管道安装。13.减温减压装置安装定额包括由制造厂供应的减压阀、调节阀、安全阀、减温器、扩散管,配套管道、支吊架的组装和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电动给水泵、循环水泵、凝结水泵安装根据泵流量或所配电动机容量,按照设计工艺系统配置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二、旋转滤网安装根据网板宽度及安装高度,按照设计工艺系统配置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三、清污机安装根据网板清污宽度,按照设计工艺系统配置安装数量以“套”为计量单位。四、拦污栅、钢闸门安装根据设计图示尺寸,按照成品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组装、拼装连接螺栓的重量,不计算焊条重量,不计算下料及加工制作损耗量,不计算设备包装材料、临时加固铁构件重量。1.计算拦污栅安装重量的范围包括:轨道、拦污栅等。2.计算钢闸门安装重量的范围包括:钢闸门导槽、钢闸门、配套附件等。五、凝汽器、除氧器及水箱、热交换器、射水抽气器、油箱、冷油器、滤油器、滤水器、减温减压器、柴油发电机的安装根据设备出力或规格,按照设计工艺系统配置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六、胶球清洗装置根据循环水入口管直径,按照设计工艺系统配置安装数量以“套”为计量单位,一个装球室与一个收球网为一套。第五章燃煤供应设备安装工程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抓斗上煤机、煤场机械设备、碎煤机械设备、煤计量设备、胶带机、输煤附属设备等安装工程。二、有关说明 1.设备安装定额中包括电动机安装、随设备供货的金属构件(如:支吊架、构架、附件、管道基础框架、地脚螺栓)安装、设备安装后补漆、配合二次灌浆、分部试运、对轮保护罩配制与安装、就地一次仪表安装。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工程实际发生时,执行相关的定额。就地一次仪表的表计、表管、玻璃管、阀门等均按照设备成套供货考虑。电动机的检查、接线及空载试转;油箱、支架、平台、扶梯、栏杆、基础框架及地脚螺栓等金属结构配制、安装与油漆及主材费;设备轨道安装;设备保温、油漆、衬里、二次灌浆。 2.卸煤机安装包括桥式抓斗、桁架式龙门抓斗、箱式龙门抓斗安装。  (1)桥式抓斗机安装定额包括大车及小车的车轮、减速机、抓斗卷筒安装,车梁、行走机构、小车、小车轨道、抓斗、司机室、平台扶梯及附件安装。定额中桥式抓斗是按照起重量10t、跨距31.5m、双箱型大车梁,双轨小车结构考虑的,其他结构桥式抓斗执行本定额时不做调整。 (2)龙门式抓斗机安装定额包括大车及小车的车轮、减速机、抓斗卷筒、大车构架、柱梁、行走机构、小车、小车轨道、抓斗、司机室、平台扶梯及附件安装。定额中桁架式龙门抓斗是按照两端悬臂、桁架构架、双轨小车结构考虑,箱式龙门抓斗是按照两端悬臂、单箱型梁及支柱、单轨小车结构考虑,其他结构龙门抓斗执行本定额时不做调整。 3.斗轮堆取料机安装定额包括下列工作内容:门座架、回转盘、门柱架、悬臂架、尾部配重架及进料皮带机的组合; 行走机构、门座架、悬臂架、配重块、斗轮(液压马达、活动档板、煤位批示器)及回转盘安装; 悬臂皮带机的金属构架、电动滚筒转动与导向滚筒、各种托辊、缓冲器、俯仰缸、落煤管、清扫器安装及传输皮带安装及搭接; 包进料皮带机的构架、电动滚筒、转动与导向滚筒、各种托辊、平稳装置、行走机构及尾部落煤管安装及传输皮带安装及搭接; 油箱、油泵、油管的清理和安装; 各种阀门及液压件安装; 安装用组装平台搭拆。4.碎煤机安装定额适用于反击式碎煤机、锤击式碎煤机、环锤式碎煤机安装。定额包括转子轴承、皮带轮支承座、反击板、锤击镶块、锤头的清扫与安装以及上机体、下机体、进料斗、转子、皮带轮、锤击部件、格板及链条、皮带及电动机安装。5.共振筛安装定额包括底座架、筛框、轴、板弹簧、弹簧座、轴承座、橡胶缓冲器及电动机安装。6.汽车衡安装定额包括汽车衡配件组装、安装。不包括防雨罩安装。7.皮带秤安装定额包括机械式皮带秤、电子式皮带秤安装。(1)机械式皮带秤安装定额包括机体检查与安装、杠杆装置检查与安装、记录装置安装、配合校验。(2)电子皮带秤安装定额包括活动架、底座、秤量托辊、十字弹簧片、传感器、标准砝码秤框、平衡重块安装及配合校验。定额中不包括电子设备及其他电气装置的安装调试。 8.胶带机安装定额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头部及尾部导向滚筒、减速机、电动机、制动器、清扫器、防尘帘及其支架安装; 中部标准金属构架、槽型托辊、调整托辊、平型托辊安装; 拉紧装置构架、滑槽、滚筒、小车、固定滑轮、重锤、钢丝绳、弹簧、保护栅安装; 皮带敷设及胶接、导煤槽安装。(1)定额中胶带机整台安装是按照10m长度考虑的;实际安装长度不同时,可按照胶带机中间构架定额进行调整。(2)定额综合考虑了胶带机的安装弧度及斜度因素,执行定额时不做调整。(3)胶带机非标准中间构架均按照设备成套供货考虑,当设计要求现场配制时,应另行计算其材料、制作费用。9.胶带机中间构架安装定额包括下列工作内容:中部非标准金属构架、槽形托辊、平行托辊安装与调整; 拉紧装置构架、滑槽、滚筒、小车、固定滑轮、重锤、钢丝绳、弹簧、保护栅安装; 皮带敷设及胶接、导煤槽安装; 压轮装置安装与调整。 10.胶带机伸缩装置安装定额适用于不同宽度的二工位、三工位伸缩装置安装。定额包括电动机、减速机、联轴器安装;包括地锚及锚锭、移动机架、传动轨道、行车轮、传动滚筒固定支架、移动托辊架、落煤斗、受料斗安装以及煤流挡板、调节机构安装与调整。 11.电动卸料车安装定额包括卸料车、滚筒、减速机、电动机、三通落煤管及导煤槽安装。定额中卸料车是按照轻型卸料车考虑,当工程采用重型卸料车时,执行定额乘以系数1.5。 12.犁式卸煤器安装定额包括犁煤器及犁煤器落煤斗安装。 13.落煤装置(煤导流装置)安装定额适用于输煤转运站落煤管设备,不适用于煤斗与煤管、煤管与煤管、煤管与磨煤机间安装的煤导流装置安装。定额包括落煤管、挡板安装,但不包括配制。 14.机械采样装置安装定额包括构架、链子、链轮、链斗、外壳、链轮制动装置、拉紧装置、减速机及电动机安装。  15.电磁除铁器安装包括悬挂式、传动式、带式电磁除铁器安装。定额包括不同除铁方式的设备及附件安装。如:单轨吊车、分离器本体、电动滚筒、导向滚筒、上托辊、下托辊、电磁铁、电动机、减速机、主(从)动滚筒、冷却风机、弃铁皮带、支撑托辊等安装。 16.除木器安装定额包括传动装置、除木轴、拨煤轴、减速器、振打器等安装与调整。 17.储气罐空气炮安装定额包括贮气罐、油雾器、分水滤气器的清扫与安装及调整以及支架、附件安装。定额不包括空气炮的压缩空气气源管道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抓斗上煤机、斗轮堆取料机、碎煤机、筛煤设备、汽车衡安装根据工艺系统设计流程及设备出力,按照设计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二、皮带秤安装根据工艺系统设计流程及设备性能,按照设计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三、胶带机安装根据工艺系统设计流程及带宽,按照设计安装数量以"套"为计量单位。一套安装长度为10m,长度>10m计算胶带机中间构架工程量。胶带机中间构架根据胶带机安装长度,以节为计量单位。长度>10m的胶带机,每增加12m为一节,增加长度<12m时计算1节。四、胶带机伸缩装置、电动卸料车、犁式卸煤器、机械采样装置、电磁除铁器、除木器、储气罐空气炮安装根据工艺系统设计流程及布置,按照设计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五、落煤装置(煤导流装置)安装根据工艺系统设计流程及布置,按照设计图示尺寸的成品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不计算下料及加工制作损耗量。计算重量时,包括落煤管及挡板等重量。 第六章燃油供应设备安装工程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卸油装置、油罐、油过滤器、油水分离装置等安装工程。 二、有关说明 1.鹤式卸油装置安装定额包括鹤式卸油支架组装、滑轮组及手动绞车安装、卸油胶皮管连接、卸油泵安装、电动机安装、泵本体附件与管道及润滑冷却装置等清洗与安装。  2.油罐安装定额是按照成品供货安装考虑的,不包括现场加工配制,工程实际发生时,应参照相应定额计算加工配制费。定额包括油罐本体、支吊架、法兰及阀门、油位计等安装。定额不包括油箱支吊架制作及油漆、自动液位信号装置的安装。 3.油过滤器、油水分离装置安装定额包括设备清理、组装、安装及表面补油漆。定额不包括设备制作和保温。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卸油装置、油罐安装根据工艺系统设计流程及布置,按照设计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二、油过滤器、油水分离装置安装根据工艺系统设计流程及设备出力,按照设计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七章除渣、除灰设备安装工程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机械除渣设备、水力除灰渣设备、气力除灰设备等安装工程。水力除灰渣系统中的设备安装执行机械除渣设备安装定额。 二、有关说明 1.设备安装定额中包括电动机安装、随设备供货的金属构件(如:支吊架、平台、梯子、栏杆、基础框架、地脚螺栓等)安装、设备安装后补漆、配合二次灌浆、就地一次仪表安装、设备水位计(表)及护罩安装。就地一次仪表的表计、表管、玻璃管、阀门等均按照设备成套供货考虑。 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工程实际发生时,执行相应的定额。 电动机的检查、接线及空载试转; 支吊架、平台、扶梯、栏杆、基础框架及地脚螺栓、电动机吸风筒等金属结构配制、组合、安装与油漆及主材费;设备保温、油漆、衬里;二次灌浆。 2.机械除渣设备安装包括除渣机、带式排渣机、碎渣机、斗式提升机、渣仓、渣井等安装。 (1)除渣机安装定额包括设备本体、冷渣器、减速机、电动机、内置式碎渣机及其附件安装。 (2)带式排渣机安装定额包括机体、冷渣器、减速机、内置式碎渣机、电动机及附件安装。  (3)碎渣机安装定额包括设备本体、减速机、电动机、水灰箱、金属分离器及其附件安装。 (4)斗式提升机安装定额包括壳体、牵引件(输送链)、料斗、驱动轮(头轮)、改向轮(尾轮)、拉紧装置、导向装置、加料口(入料口)和卸料口(出料口)及附件安装。定额综合考虑了环链、板链和皮带三种结构安装方式,执行定额时不因提升重量和结构形式而调整。 (5)刮板捞渣机、带式排渣机安装定额根据出力按照基准长度进行编制,工程实际安装长度(斜长)>定额标准时,长度每增加10m计算一个增加段,长度增加<10m时亦计算一个增加段。 (6)渣仓、渣井安装定额包括本体及附件安装。定额不包括渣仓、渣井配制。 3.水力除灰渣设备安装包括水力喷射器、箱式冲灰器、砾石过滤器、灰渣沟插板门、浓缩机、浓缩机钢池、脱水仓、渣缓冲罐等安装。 (1)水力喷射器安装定额包括喷射器清理、安装、试射。 (2)箱式冲灰器安装定额包括箱体清扫、安装。 (3)砾石过滤器安装定额包括支架组装、罐体及附件安装、砾石装填等。 (4)灰渣沟插板门安装定额包括门本体、滑道及附件安装。 (5)浓缩池安装定额包括搅拌装置、粑架、传动装置、粑架提升装置、给料装置、卸料装置和附件安装。不包括浓缩机钢池及附件安装。 (6)浓缩机钢池安装定额包括钢池及附件安装,定额不包括混凝土浓缩池浇制。定额综合了不同规格、不同结构的钢池,执行定额时不做调整。 (7)脱水仓安装定额包括脱水仓本体、管道及附件安装。 (8)渣缓冲罐安装定额包括渣罐清扫、安装、渗漏检查。 4.气力除灰设备安装包括负压风机、灰斗气化风机、布袋收尘器、袋式排气过滤器、加热器、仓泵、灰斗、加湿搅拌器、干灰散装机、空气斜槽、电动灰斗门、锁气器等安装。 (1)负压风机、灰斗气化风机安装定额包括本体及附件、管道、润滑装置、空气干燥器等清洗、安装,防护罩安装以及配套电动机安装。 (2)布袋收尘器、排气过滤器安装定额包括设备清理、布袋套装、空气联箱及附属阀门的安装,本体组合及安装。 (3)加热器安装定额包括本体清扫、整体安装。  (4)仓泵安装定额包括本体清扫、气密试验、本体阀门与自动料位指示器安装、饲料机清理与安装。 (5)灰斗安装定额包括灰斗清理、安装、密封试验。 (6)加湿搅拌机安装定额包括减速机、钢轨及齿条、传动架、槽、中心筒、大耙、小耙、副耙等的清理与安装。 (7)干灰散装机安装定额包括手动棒阀、电动扇形阀、卷扬装置、伸缩卸料装置、收尘软管等安装。 (8)空气斜槽安装定额包括槽体、弯槽、端盖板、出料溜槽、进料溜槽、通槽及载气阀安装及调整。定额不包括鼓风机安装。 (9)电动灰斗门安装定额包括各类门清扫与安装、电动机安装。 (10)电动锁气器安装定额包括本体清扫、气密试验、安装及电动机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马丁式除渣机、螺旋输渣机、刮板捞渣机、带式排渣机、碎渣机安装根据工艺系统设计流程及设备出力,按照设计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二、斗式提升机安装根据工艺系统设计流程及提升高度,按照设计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三、渣仓安装根据设计布置及图示尺寸,按照成品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不计算下料及加工制作损耗量。 四、渣井安装根据设计布置,按照设计安装数量以“座”为计量单位。 五、水力喷射器、箱式冲灰器安装根据工艺系统设计流程及设备出力,按照设计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六、砾石过滤器、灰渣沟插板门、浓缩机安装根据工艺系统设计流程及设备流量直径或操作直径,按照设计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七、浓缩机钢池、脱水仓安装根据设计布置及图示尺寸,按照成品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不计算下料及加工制作损耗量,计算附件重量。 八、渣缓冲罐安装根据工艺系统设计流程及设备出力,按照设计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九、负压风机、灰斗气化风机安装根据工艺系统设计流程及配套电动机功率,按照设计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十、布袋收尘器、排气过滤器、加热器、仓泵、加湿搅拌器、干灰散装机、电动锁气器安装根据工艺系统设计流程及设备出力,按照设计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十一、气化板、灰斗、空气斜槽、闸板门、电动三通门安装根据工艺系统设计流程及设备规格,按照设计安装数量以“台、件、个、支”为计量单位。第八章发电厂水处理专用设备安装工程说明一、本章内容包括钢筋混凝土池内设备、水处理设备、水处理辅助设备、汽水取样设备、炉内水处理装置、铜管凝汽器镀膜装置、油处理设备等安装工程。二、有关说明1.设备安装定额中包括本体安装、填料装填、电动机安装、随设备供货的金属构件(如:平台、梯子、栏杆)安装、设备与管道安装后补漆、配合二次灌浆、配合防腐施工、就地一次仪表安装、设备水位计(表)及护罩安装。就地一次仪表的表计、表管、玻璃管、阀门以及各种填料(石英砂、磺化煤、无烟煤、活性炭、焦炭、树脂、瓷环、塑料环等)均按照设备成套供货考虑。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工程实际发生时,执行相应的定额。电动机的检查、接线及空载试转;支吊架、平台、扶梯、栏杆等金属结构配制、组装、安装与油漆及主材费;设备保温及油漆、基础二次灌浆,设备接口法兰以外管道安装及管道支吊架配制与安装;各种填料的化学稳定性试验、箱罐填料材料费。 2.钢筋混凝土池内设备安装定额包括随设备供货安装在池体范围内的平台、梯子、栏杆、反应室、导流窗、集水槽、取样槽等、各种管道、管件、阀门的安装。不包括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池与池或池体外部平台、梯子、栏杆的安装,池体范围各部件及池壁的防腐和油漆。 ⑴加速澄清池安装定额包括转动机械、刮泥机的安装与调整。 ⑵水力循环澄清池、虹吸式滤池、重力无阀滤池安装定额包括喷嘴安装与调整。 3.水处理设备安装包括澄清设备、过滤设备、电渗析器、软化器、衬胶离子交换器、除二氧化碳器、反渗透装置等安装,设备及随设备供应的管道、管件、阀门等安装及设备本体范围内平台、梯子、栏杆安装,滤板与滤帽(水嘴)的精选与安装、填料运搬与筛分及装填、衬里设备防腐层的检验、设备试运前灌水或水压试验。 ⑴澄清设备安装定额包括澄清器本体组装焊接、空气分离器安装。定额不包括澄清器顶部小室的搭设。 ⑵机械过滤设备安装定额是按照填石英砂垫层考虑的,定额综合考虑了不同型式的排水系统及不同的装填高度,执行定额时不做调整。 ⑶电渗析器安装定额中不包括本体塑料(或衬里)管道、管件、阀门的安装,浓盐水泵、精密过滤器的安装;工程实际发生时,执行相关定额。 ⑷软化器安装定额综合考虑了填料的不同装填高度,执行定额时不做调整。 ⑸衬胶离子交换器安装包括阴阳离子交换器、体外再生罐、树脂贮存罐的安装。 执行阴阳离子交换器安装定额,当树脂装填高度大于定额标准时,高度每增加1m定额乘以系数1.30,高度增加<1m时不予调整。 安装体内再生的阴阳混合离子交换器时,执行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0;采用体外再生的阴阳混合离子交换器时,无论是逆流再生还是浮床运行的设备,执行相应定额时均不做调整。 安装带有空气擦洗装置的体外再生罐时,执行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0。 ⑹除二氧化碳器安装定额包括风机安装,不包括风道的制作与安装,平台、梯子、栏杆的制作与安装。执行除二氧化碳器安装定额,当填料装填高度大于定额时,每增加1m定额乘以系数1.20,增加不足1m时不予调整。 ⑺反渗透装置安装定额包括卷膜式、中空式反渗透装置的设备及附件安装;精密过滤器安装定额包括精密过滤器及附件安装。 4.水处理辅助设备安装包括酸碱贮存罐、溶液箱、计量器、搅拌器、吸收器、树脂捕捉器、水箱等安装。 ⑴酸碱贮存罐(槽)安装定额不包括罐(槽)体及附件内外壁防腐。 ⑵喷射器安装定额适用于酸、碱、盐、石灰、凝聚剂、蒸汽、树脂输送等各种类型、材质、规格的喷射器安装,定额中包括喷嘴的调整和支架的配制及安装。 ⑶安装带有电动搅拌装置时,执行相关定额乘以1.20系数。  ⑷吸收器、树脂捕捉器安装定额不包括管道安装。 ⑸水箱安装定额是按照成品供货安装考虑的,不包括现场加工配制,工程实际发生时,应参照相应定额计算加工配制费。定额包括水箱本体安装、水箱支吊架安装、法兰及阀门安装、水位计安装等以及自动液位信号底座的开孔与安装。定额不包括水箱支吊架制作及油漆,自动液位信号装置的安装。 5.汽水取样设备安装定额包括取样器内部清理与安装、取样架的配制与安装,但不包括取样架主材。 6.炉内水处理装置、铜管凝汽器镀膜装置安装定额包括系统的药液制备、计量、输送和起重设备安装。 7.油处理设备安装定额包括油箱内部清理、箱体及附件的安装、以及依附在箱体上各类平台与梯子及栏杆安装。定额不包括箱体及附件以外的其他设施装置的安装,依附在箱体上各类平台与梯子及栏杆的制作及油漆,油处理设备内部的除锈与防腐。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钢筋混凝土池内设备安装根据工艺系统设计流程及设备出力,按照设计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二、水处理设备安装根据工艺系统设计流程及设备出力,按照设计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三、水处理辅助设备安装根据工艺系统设计流程及设备出力,按照设计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四、汽水取样设备安装根据工艺系统设计流程布置,按照设计安装数量以“套”为计量单位。每一套均应包括取样器、冷却器、取样阀、连通管路。五、炉内水处理装置安装根据工艺系统设计流程布置,按照设计安装数量以“套”为计量单位。每一套均应包括溶液箱(计量箱)、搅拌器、计量泵、配套附件。六、铜管凝汽器镀膜装置安装,按照实际安装数量以“套”为计量单位。每一套均应包括溶液箱(计量箱)、搅拌器、计量泵、配套附件。七、油处理设备安装根据工艺系统设计流程布置,按照设计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第九章脱硫、脱硝设备安装工程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发电与供热项目工程中脱硫装置、脱硫辅助设备、脱硝装置、脱硝辅助设备等安装工程。 二、有关说明 1.脱硫设备安装 (1)设备安装定额中,包括随设备本体配套的设备螺栓框架、地脚螺栓、底座、支架、平台、防护罩、减振器、管道、阀门等安装与单体调试以及配合设备基础二次灌浆等。 (2)定额中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工程实际发生时,执行相关的定额。 设备平台、扶梯、栏杆、基础预埋框架、地脚螺栓、支架、底座、防护罩、减振器等加工配制。 设备间非厂供连接管道与冷却水等管道以及管道支架的安装。 设备的保温、防腐与耐磨内衬。 设备金属表面除锈、油漆。 设备基础二次灌浆。 (3)吸收塔、贮仓制作安装包括本体及附件的加工配制、组装、安装工作内容。加工配制包括对原材料检查、下料、坡口、打磨、单件焊接等工作内容。当材料为成品供应时,应相应扣减加工配置费。 (4)吸收塔内部装置安装包括支撑件等钢结构以及塔内除雾器、喷淋层、喷嘴、导流板、滤网的安装和内部连接管道的安装、人孔门的研磨与封闭等内容。吸收塔内部装置全部按照设备供货考虑。定额以入塔烟气对应的锅炉容量和三层喷淋装置为1套,当设计的喷淋装置层数不同时,每增减一层,相应定额增减20%。 (5)脱硫附属机械及辅助设备安装包括设备配套电动机安装,不包括电动机检查接线及空转调试。 (6)烟气换热器(GGH)安装包括GGH本体、传动装置、密封装置、检测装置、传热元件、进出口短管及连接法兰、油循环系统、干燥装置、冲洗装置等安装。 (7)外置式除雾器本体制作安装包括除雾器入口法兰至除雾器出口法兰止金属结构的制作,除雾器壳体、内部金属结构加固、支撑等下料、配制、组合、安装,与壳体连接的接管座、人孔门、平台扶梯金属结构等制作与安装。  (8)外置式除雾器内部件安装包括外置式除雾器入口法兰至出口法兰间,壳体内全部设备及结构(含非金属的部件)的安装,除雾器内部件、冲洗系统、水槽的组合与安装以及随设备供货的管道、阀门、管件、金属结构等安装。 (9)真空皮带脱水机安装包括机架、料斗、橡胶滤带、真空装置、进料装置、调偏装置、驱动装置、洗涤装置、排液装置、信号装置及本机的连接管路等安装。 (10)石膏仓卸料装置安装包括筒仓排放装置、平面滑动板、液压系统、传动系统等组合安装。 2.脱硝设备安装 (1)设备安装定额中,包括随设备本体配套的管道、仪表与阀门安装与单体调试以及配合设备基础二次灌浆等。 (2)定额中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工程实际发生时,执行相应的安装定额。 设备间管道及支吊架的配制、安装。 随设备供货的平台、梯子、栏杆安装。 设备、管道的保温和油漆。 设备基础二次灌浆。 (3)脱硝反应器本体制作安装包括壳体制作与安装,包括反应器内金属梁、烟气整流装置、密封装置、隔板、滤网、人孔门、接管座等组合安装及标识牌安装。 (4)催化剂模块安装包括催化剂装运、就位,反应器内催化剂定位及密封等。 (5)氨气-热空气混合器、稀释风机安装包括设备本体的安装及随设备供应的混合器、加热器、烟道连接管道、阀门和附件等安装。 (6)脱硝区域钢结构、平台扶梯、烟道、风机等安装执行本预算定额其他章节相关定额。(7)起吊设施、管道及支吊架的安装执行其他安装册相关定额。 (8)氨区设备安装是以液氨为脱硝介质编制的,其他脱硝介质的设备安装根据出力与状态,参照相应的液氨设备安装定额执行。 (9)氨区废水泵和管道及支吊架的安装执行其他安装册相关定额。 3.老厂进行环保设施改建、扩建时,脱硫与脱硝设备安装执行本章定额乘以系数1.15。 4.本章定额综合考虑了不同的设备出力、不同的布置方式、不同的设备型号编制的,执行定额时不做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根据脱硫、脱硝工艺布置系统图,按照定额计量单位计算工程量。二、脱硫设备安装 1.吸收塔本体、贮仓根据图示尺寸,按照本体及附件的成品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不计算吸收塔内部装置、焊条、油漆重量。制作与安装用的垫铁、加工操作平台、临时措施型钢等不计算工程量。 2.一炉一塔布置的脱硫系统,吸收塔内部装置根据单台锅炉额定蒸发量,按照吸收塔座数以“套”为计量单位;多炉一塔布置的脱硫系统,吸收塔内部装置根据入塔烟气总量,折算成锅炉额定蒸发量所对应的吸收塔座数以“套”为计量单位。当多台锅炉总容量大于220t/h且配置一座吸收塔时,按照锅炉容量220t/h进行折算,不足锅炉容量220t/h时,按照锅炉容量150t/h进行折算,不足锅炉容量150t/h时,按照锅炉容量150t/h计算一套。 3.脱硫辅机设备不分设备出力,按照辅机设备台数计算工程量。 4.烟气换热器(GGH)以冷烟入口至热烟出口间装置为一套计算工程量。5.外置式除雾器内部件以外置式除雾器入口法兰至出口法兰间装置为一套计算工程量。 三、脱硝设备安装 1.脱硝反应器本体制作安装根据图示尺寸,按照成品重量计算工程量,不计算焊条、油漆重量。制作安装用的垫铁、加工操作平台、临时措施型钢等不计算工程量。 2.催化剂模块根据系统布置的图示尺寸,按照实际安装催化剂模块的外轮廓体积计算工程量,不扣除模块间间隙所占体积。 3.脱硝辅机设备不分设备出力,按照辅机设备台数计算工程量。 第十章炉墙保温与砌筑、耐磨衬砌工程说明一、本章内容包括敷管式及膜式水冷壁炉墙砌筑、框架式炉墙砌筑、局部耐火材料砌筑、炉墙填料填塞、抹面与密封涂料、炉墙热态测试、炉墙砌筑脚手架及平台搭拆、耐磨衬砌等安装工程。 二、有关说明: 1.本章炉墙砌筑定额适用于<220t/h轻型炉墙砌筑工程;重型炉墙砌筑、设备与管道保温绝热及油漆工程执行相关定额。 2.炉墙砌筑定额包括局部油漆防腐、穿墙管表面涂刷沥青、膨胀缝设置、L型钩钉焊接、铁丝网下料、吊钩安装,钢筋加工点焊及绑扎。定额不包括炉墙金属密封件安装、炉墙金属护板(波型板)支承连接件安装、脚手架搭拆。3.耐火塑料定额适用于汽包底部及空气预热器伸缩节等施工部位;燃烧带敷设定额适用于炉膛高温区带钩钉的水冷壁管表面敷设;保温混凝土定额适用于炉墙节点的零星部位。4.炉墙填料填塞定额包括材料搬运、填塞料部位清理、按照压缩比或配比填塞、搅拌、修理。定额不包括填塞部位钢板密封焊接、脚手架搭拆。 5.炉墙抹面及密封涂料定额包括材料搬运,钢筋加工、焊接、绑扎、钢丝网安装与涂刷沥青以及按照配比配料、表面修理、试块制作。定额不包括脚手架搭拆。 6.炉墙保温护壳安装定额包括咬口成型、钉口成型紧固;金属支撑件安装定额包括托砖架、支承件、连接件、压条、钢板等安装、焊接。定额不包括托砖架、支承件、连接件、压条等制作加工以及脚手架搭拆。 7.炉墙砌筑脚手架搭拆定额适用于锅炉炉墙保温与砌筑所需全部脚手架的搭拆。定额按照锅炉容量编制,对不同炉型已作了综合考虑,执行定额时不作换算。本定额不适用于锅炉炉膛内的满堂脚手架、锅炉附属设备和锅炉本体有关保温施工的脚手架搭拆。 8.耐磨衬砌定额适用于热力设备、管道内或外衬砌耐磨材料工程。定额包括材料搬运、调制胶泥、清洗板块、下料、养护。定额不包括铺设钢板网或钢丝网,工程设计需要时,执行相关定额另行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炉墙砌筑、局部耐火材料砌筑、炉墙填料填塞根据设计选用材质,按照设计图示尺寸的成品体积以“m3”为计量单位。计算工程量时不扣除宽度<25mm膨胀缝、单个面积<0.02㎡孔洞、炉门喇叭口斜度、墙根交叉处的小斜坡所占体积。 二、炉墙耐火层、保温层工程量计算规则 1.敷管式及膜式水冷壁炉墙工程量计算2.管道穿墙处耐火混凝土(填料)工程量计算3.炉墙砌筑与保温制品或敷设矿物棉、泡沫石棉板工程量计算 4.计算炉墙砌筑与保温层厚度时,按照设计成品厚度计算工程量,不考虑材料的压实系数。计算炉墙砌筑与保温材料量时,应根据选用材料的性质,结合设计成品厚度计算。三、抹面、密封涂料根据炉墙结构形式,按照设计图示尺寸的展开面积以“㎡”为计量单位。计算工程量时不扣除宽度小于25mm膨胀缝、单个面积小于0.02㎡孔洞、管道相交时预留间距、滑动支架处预留的膨胀间隙等所占面积。罩壳、突出立面或平面的部分按照展开面积计算工程量,转角、交角、交叉等重复部分及局部加强、加厚部分不增加工程量。 四、炉墙保温护壳根据材质,按照设计图示尺寸的实铺面积以“m2”为计量单位计算工程量。计算工程量时不扣除宽度小于5mm膨胀缝、单个面积小于0.1m2孔洞、管道相交时预留间距、滑动支架处预留的膨胀间隙等所占面积。罩壳、突出立面或平面的部分按照表面积计算工程量,不计算转角、交角、交叉、咬合、收边、接头、施工下料损耗量等。 五、金属支撑件安装根据设计布置及图示尺寸,按照成品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不计算下料及加工制作损耗量,计算支撑件安装重量的范围包括:托砖架、瓦斯管、钢板、支承件、连接件、压条等。 六、耐磨衬砌根据材料种类,按照设计图示尺寸实铺面积以“㎡”为计量单位。扣除单个面积0.1㎡以上孔洞、凸出耐磨面的物体所占面积。凸出耐磨面的部件需要做耐磨时,应按照其展开面积计算,并入耐磨工程量内。第十一章工业与民用锅炉安装工程说明一、本章内容包括工业与民用锅炉本体设备、烟气净化设备、水处理设备、换热器、输煤设备、除渣设备等安装工程。二、有关说明1.定额包括校管与放样的组装平台、起吊加固铁件、水压试验临时管路、专用工具等周转性材料,按照摊销量计入材料费。2.定额包括的工作内容除各节、项已经说明者外,其共性工作内容包括如下:施工准备,施工地点范围内的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工具器具的搬运;设备开箱清点、检查、编号;基础验收、划线、铲除麻面;设备安装; 水压试验、烘炉、煮炉;安全门调整;本体设备焊口无损探伤;调试、试运;移动临时水源、电源;配合质量检查、验收;超高作业增加的工作内容。不包括电动机检查接线等电气类工作、设备基础二次灌浆、炉墙砌筑、保温及油漆、给水设备与鼓(引)风机安装、烟囱及烟道与风道制作安装、除尘设备安装以及锅炉电气、自动控制、遥控配风、热工、仪表的校验、调整、安装等项目。工程实际发生时,执行相关定额。(1)锅炉本体设备安装定额中,包括锅炉单体调试以及与锅炉附属及辅助设备一起进行的系统调试和整套调试;包括锅炉及附属与辅助设备整体试运。(2)定额中锅炉试运所消耗的水、电、燃料用量是综合考虑的,工程实际用量与定额不同时,不做调整。(3)定额中包括消耗水、电费用,不包括消耗燃料(煤、油、气)费用。工程实际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根据定额消耗量调整其费用。(4)锅炉安装定额中包括随锅炉本体供货的平台、栏杆、梯子、附件等安装。如需要现场加工配制平台、栏杆、梯子、附件等,可执行有关相应的定额。3.锅炉本体设备安装包括燃煤锅炉、燃油锅炉本体设备安装。(1)常压、立式锅炉安装适用于生产热水或蒸汽的各种常压、立式生活锅炉,不分结构形式均执行本定额。定额包括炉本体及炉本体范围内的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水位计、给水阀、蒸汽阀、排污阀等附件安装。不包括炉本体一次门以外管道安装、各种泵类与箱类安装。工程实际发生时,执行相关的定额。 ⑵快装成套燃煤锅炉安装适用于除锅炉辅助机械单件供货外,炉本体在生产厂家组装且砌筑、保温油漆等工序全部完成后,整体供应到现场的锅炉安装。整体锅炉包括炉本体及本体管道、主汽阀门、热水阀门、安全门、给水阀门、排污阀门、水位警报、水位计、温度计、压力表以及相配套的螺旋除灰渣机等附件。定额包括整体锅炉、上煤装置、除灰渣装置、体外省煤器等设备安装以及随锅炉生产厂家配套供货的烟道与风道系统和非标构件、配件的安装。定额不包括锅炉本体一次门以外的管道安装及其保温油漆工程,整体锅炉以外非锅炉生产厂家供应的设备和非标构件制作和安装。⑶组装燃煤锅炉安装适用于生产厂家将锅炉本体分为上下两大件组装后出厂的蒸汽、热水燃煤锅炉安装。锅炉本体上下组件包括炉本体、本体管道、主汽阀门、热水阀门、安全门、给水阀门、排污阀门、水位警报、水位计、温度计、压力表以及相配套的附件。定额包括锅炉本体上下两大件组装与安装、上煤装置、除灰渣装置、调速箱、体外省煤器等设备安装以及随锅炉生产厂家配套供货的烟道与风道系统和非标构件、配件的安装。定额不包括锅炉本体一次门以外的管道安装及其保温油漆工程,锅炉上下两大件以外非锅炉生产厂家供应的设备和非标构件制作和安装,锅炉本体组件接口部分耐火砖砌筑、门拱砌筑、保温油漆工程。a定额只限于锅炉本体组件分为两大件时的安装。b锅炉本体下部组件包括链条炉排、底座等。如为散件供货需要在现场组合安装时,按照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0。c炉后体外省煤器如为散件供货,需要在现场接口研磨、上弯头、组合、水压试验后安装时,应按照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06。⑷散装燃煤锅炉安装适用于通用供热锅炉安装。定额包括锅炉本体钢架、汽包、水冷壁、过热器、省煤器、空气预热器、本体管路、吹灰装置、各种门孔构件、平台、扶梯、栏杆、炉排等安装以及锅炉水压试验、烘炉、煮炉等。定额不包括炉墙砌筑、保温和油漆,锅炉辅助与附属设备、炉本体一次门以外管道与管件及阀门安装,非锅炉生产厂家随炉供货的平台、扶梯、栏杆、护板等金属构件安装,工程实际发生时,执行相关定额。⑸整装燃油(气)锅炉安装适用于蒸发量在0.5~20t/h各类整装燃油(气)锅炉本体安装。整装燃油(气)锅炉包括炉本体、本体管道、阀门、管件、仪表及水位计等附件,整装燃油(气)锅炉、随炉本体配套供应的油(气)系统(含油或气、燃油泵、燃油箱、压气器、燃气罐、燃烧器、调速器等)、平台、扶梯、栏杆、电控箱等安装。定额不包括炉墙砌筑、保温和油漆,非锅炉生产厂家随炉供货的平台、扶梯、栏杆、护板等金属构件安装,整装燃油(气)炉本体一次门以外的油管道、气管道、水管道、管件、阀门安装以及保温、油漆、水压试验,整装炉的上水系统(给水泵和管路、注水器及管路)安装;工程实际发生时,执行相关定额。 ⑹散装燃油(气)锅炉安装适用于蒸发量在6~20t/h各类散装燃油(气)锅炉(分部件供应)的本体安装。定额包括散装燃油(气)锅炉本体钢架、汽包、水冷系统、过热系统、省煤器及管路系统、本体内的水汽管道、各种钢结构、除灰装置、平台梯子栏杆、外护板、燃烧装置等安装。定额不包括炉墙砌筑、保温和油漆,散装燃油(气)锅炉的泵类、油箱、水箱类的安装,非锅炉生产厂家随炉供货的平台、扶梯、栏杆、护板等金属构件安装,散装燃油(气)炉本体一次门以外的油管道、气管道、水管道、管件、阀门安装以及保温、油漆、水压试验,整装炉的上水系统(给水泵和管路、注水器及管路)安装。工程实际发生时,执行相关定额。⑺本章不适用于燃用特殊或特种油质(气质)的锅炉安装。定额中烘炉、煮炉是按照燃油考虑的,当采用燃气时,应扣除定额中所含燃油用量,与建设单位协商另行计算燃气费用。4.烟气净化设备安装包括单筒干式、多筒干式、多管干式旋风除尘器安装,适用≤20t/h工业与民用锅炉配套的专用辅助设备安装工程。定额中包括设备本体、分离器、导烟管、顶盖、排灰筒及支座的组合与安装。定额不包括旋风子蜗壳制作、内衬镶砌,工程实际发生时,执行相关定额。5.锅炉水处理设备安装包括设备及随设备供应的管道、管件、阀门等安装,设备本体范围内的平台、梯子、栏杆安装;包括填料的运搬、筛分、装填;包括衬里设备防腐层检验、设备试运灌水或水压试验,随设备供应的盐液、缸罐、电子控制仪表等配套设备安装。定额不包括设备及管道的保温、油漆、设备二次灌浆、地脚螺栓配制、设备进出口第一片法兰以外的管道安装;工程实际发生时,执行相关定额。6.换热器安装包括设备及随设备供应的管道、管件、阀门、温度计、压力表等安装和水压试验。定额不包括设备及管道的保温、油漆、设备二次灌浆、地脚螺栓配制、设备进出口第一片法兰以外的管道安装。工程实际发生时,执行相关定额。7.输煤设备安装包括翻斗上煤机、碎煤机安装,适用≤20t/h工业与民用锅炉配套的专用辅助设备安装工程。⑴翻斗上煤机安装定额包括传动装置立柱及支架平台安装、卷扬装置翻斗的组合与安装。⑵碎煤机安装定额包括机架底座、活动齿轮、润滑系统、随设备供应的梯子与平台及栏杆等安装以及液压管路酸洗、安装。⑶定额不包括设备框架、支架配制及油漆,电动机检查接线。8.除渣设备安装包括螺旋除渣机、刮板除渣机、链条除渣机安装,适用≤20t/h工业与民用锅炉配套的专用辅助设备安装工程,设备清洗、组装、机壳或机槽安装、渣机头部与尾部安装、传动装置及拉链安装。定额不包括设备支架、配件的配制及油漆,电动机检查接线;工程实际发生时,执行有关相应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常压、立式、快装成套、组装的燃煤锅炉和整装燃油(气)锅炉根据锅炉蒸发量或供热量,按照设计安装整套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二、散装燃煤、燃油(气)锅炉根据锅炉蒸发量或供热量,按照设计图示尺寸的成品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不计算焊条、下料及加工制作损耗量、设备包装材料、临时加固铁构件重量。计算随本体设备供货的本体管路与附属设备及附件重量,超出锅炉本体管路范围的管道,其重量按照管道定额规定计算,并执行管道定额计算安装费。锅炉重量的计算范围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钢架部分:包括钢架、燃烧室、省煤器及空气预热器的立柱与横梁。2.汽包部分:汽包、联箱及其支承座等。3.水冷壁部分:包括水冷壁管、对流管、降水管、上升管、管道支吊架、水冷壁固定装置、挂钩及拉钩等。4.过热器部分:包括过热器管及汽包至过热器的饱和蒸汽管、管钩、底座、支吊架等。5.省煤器部分:包括省煤器、锷片管、弯头、表计、进出水联箱、省煤器至汽包进水管、吹灰器、吹灰管路等。6.空气预热器部分:包括整体管式空气预热器、框架、风罩、折烟罩、热风管等。7.链式炉排部分:包括两侧墙板、前后移动轴、上下滑轨、传动链条、煤闸门、挡火器、减速箱、电动机等。8.本体管路部分:包括由生产厂家随本体供货的吹灰管、定期和连续排污管、压力表和水位表管、放水管以及管路配件(水位计、压力表、各类阀门)、支吊架等。9.平台、梯子部分:包括锅炉本体和省煤器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等。10.附件部分:包括各种烟道门、检查门、炉门、看火孔、灰渣斗、铸铁隔火板、炉顶搁条、密封装置、小构件等。三、烟气净化、水处理、换热、输煤、除渣设备根据设备性能与出力,按照设计安装整套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第十二章热力设备调试工程说明一、本章内容包括发电与供热项目工程中热力设备的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特殊项目测试与性能验收试验内容。二、有关说明 1.分系统调试包括热力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系统联动、对热力设备单体调试进行校验与修正、对相应设备与装置的配套部分进行系统调试。热力设备、装置性能试验执行特殊项目测试与性能验收试验相应的定额子目。2.本章所用到的电源是按照永久电源考虑的,定额中不包括调试与试验所消耗的电量,其电费已包含在其他费用(甲方费用)中。当工程需要单独计算调试与试验电费时,应按照实际表计电量计算。3.调试定额是按照现行的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进行编制的,定额与规程未包括的调试项目和调试内容所发生的费用,应结合技术条件及相应的规定另行计算。4.调试定额中已经包括熟悉资料、编制调试方案、核对设备、现场调试、填写调试记录、整理调试报告等工作内容。5.锅炉分系统调试分空压机系统调试、风机系统调试、锅炉冷态通风试验、冷炉空气动力场试验、燃煤系统调试、制粉系统冷态调试、石灰石粉输送系统调试、除尘器系统调试、除灰与除渣系统调试、吹灰系统调试、锅炉汽水系统调试、燃油系统调试、锅炉化学清洗、锅炉管道吹洗、安全阀门调整等部分分系统调试。6.汽机分系统调试分循环水系统调试、凝结水与补给水系统调试、除氧给水系统调试、机械真空泵系统调试、射水抽气器系统调试、抽汽回热与轴封汽及辅助蒸汽系统调试、发电机空气冷却系统调试、主机调节与保安系统调试、主机润滑油与顶轴油系统调试、旁路系统调试、柴油发电机系统调试等部分系统调试。7.水处理系统调试分预处理系统调试、补给水处理系统调试、废水处理系统调试、冲管阶段化学监督、加药系统调试、凝汽器铜管镀膜系统调试、取样装置系统调试、化学水处理试运等部分分系统调试。⑴补给水处理系统调试不包括原水净化系统的调试,工程发生时,根据工艺系统流程参照相关定额执行。⑵废水处理分系统调试是指对电厂生产运行产生的生活废水、生产废水处理系统的调试,不包括对焚烧垃圾废水处理、再生水处理系统的调试,工程发生时按照有关规定或参照相关定额执行。⑶化学水处理试运定额中包括试运期间所消耗的水、氯化钠、氢氧化钠、盐酸费用,工程实际需要根据材料供应方式计算其费用。8.厂内热网系统调试是指热电厂围墙内供热系统的调试,不包括围墙外热力网及泵站系统的调试。热量计量装置,经厂家调试合格后,不计算调试费用。9.脱硫系统调试不分脱硫工艺流程,根据脱硫吸收塔吸附烟气所对应的锅炉蒸发量执行定额。10.脱硝系统调试不分催化剂的材质和布置系统,根据锅炉蒸发量执行定额。 11.整套启动调试分锅炉、汽轮发电机、化学三大部分。锅炉部分包括锅炉、锅炉辅助设备、锅炉附属设备及装置系统的整套启动调试;汽机部分包括汽轮发电机、汽机辅助设备、汽机附属设备及装置系统的整套启动调试;化学部分包括补给水、预处理、补给水处理、循环水处理、废水处理系统的整套启动调试。发电厂电气部分及电气装置系统的整套启动调试、发电厂热工与仪表部分及配套装置系统的整套启动调试执行其他册的相应定额。12.整套启动调试包括发电厂在并网发电前进行的热力部分整套调试和配合生产启动试运以及程序校验、运行调整、状态切换、动作试验等内容。不包括在整套启动试运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设备缺陷处理或因施工质量、设计质量等问题造成的返工所增加的调试工作量。13.其他材料费中包括调试消耗、校验消耗材料费。14.锅炉分系统调试、锅炉整套启动调试定额按照燃煤考虑,燃烧其他介质的锅炉在执行本定额时应做相应调整。其中:流化床锅炉乘以系数1.1;燃生物质锅炉乘以系数1.25;焚烧垃圾锅炉乘以系数1.5。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热力系统调试根据热力工艺布置系统图,结合调试定额的工作内容进行划分,按照定额计量单位。二、热力设备常规试验不单独计算工程量,特殊项目测试与性能验收试验根据工程需要按照实际数量计算工程量。三、锅炉分系统调试除输煤系统调试外,其他系统根据单台锅炉蒸发量按照锅炉台数计算工程量;输煤系统调试根据上煤系统的胶带机布置,按照入主厂房的胶带机路数计算工程量。四、汽机分系统调试根据单台汽轮发电机组容量按照台数计算工程量。五、预处理系统、补给水处理系统调试根据单套制水系统出力按照套数计算工程量。废水处理系统根据分流或混流系统布置,按照单套处理能力的套数计算工程量。六、冲管阶段化学监督、加药系统调试、取样装置系统调试根据单台锅炉蒸发量按照锅炉台数计算工程量。七、凝汽器铜管镀膜系统调试根据汽轮发电机的出力按照汽机台数计算工程量。八、化学水处理试运系统调试根据工艺系统设置,分单套处理能力,按照套数计算工程量。 九、厂内热网、脱硝系统调试根据单台锅炉蒸发量,按照锅炉台数计算工程量。十、脱硫系统调试根据脱硫吸收塔吸附烟气所对应的锅炉蒸发量,按照吸收塔台数计算工程量。当多台锅炉总容量>220t/h且配置一座吸收塔时,脱硫系统调试按照锅炉容量220t/h进行折算,锅炉容量≤220t/h时,按照锅炉容量150t/h进行折算,锅炉容量≤150t/h时,按照锅炉容量150t/h计算一套。十一、锅炉整套启动系统根据单台锅炉蒸发量,按照台数计算工程量。十二、汽机整套启动调试根据单台汽机容量,按照台数计算工程量。十三、特殊项目测试与性能验收试验根据技术标准的要求,按照实际测试与试验的数量计算工程量。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册说明一、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的安装工程。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1.《压力容器》GB150.1~4-2011;2.《钢制塔式容器》JB/T4710-2005;3.《钢制卧式容器》JB/T4731-2005;4.《管壳式换热器》GB151-99;5.《石油化工钢制压力容器》SH/T3074-2007;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2011;7.《石油化工静设备现场组焊技术规范》SH3524-2009;8.《石油化工不锈钢复合钢焊接规范》SH/T3527-2009;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范》TSGR0004-2009;10.《钢制焊接常压容器》NB/T47003.1-2009;11.《固体料仓》NB/T47003.2-2009;12.《大型设备吊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SH/T3515-2003; 13.《石油化工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H/T3507-2011;14.《金属材料熔焊质量要求》GB/T12467-2009;15.《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16.《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2;17.《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18.《金属焊接结构湿式气柜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12-1983;19.《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20.《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T3632-2008;21.《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技术条件》GB/T3633-2008;22.《钢制球形储罐》GB12337-2010;23.《球形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4-2010;24.《钢制球形储罐形式与基本参数》GB/T17261-2011;25.《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28-2005;2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683-2011;27.《石油化工球形储罐施工技术规范》SH/T3512-2011;28.《承压设备无损检测》JB4730.1~7-2012;29.《热处理质量控制要求》JB/T10175-2008;3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31.《石油化工立式圆筒形钢制储罐施工技术规程》SH/T3530-2011;32.《石油化工球形储罐工程施工技术规程》SH/T3530-2011;33.《石油化工铝制料仓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H/T3513-2009;34.《塔盘技术条件》JB1205-2001;35.《容器支座技术条件》JB/T4712-2007;36.2008年《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安装工程分册;37.《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209-2006; 38.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3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4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三、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1.脚手架搭拆费按下列系数计算:(1)静置设备制作按人工费的5%计算;(2)除静置设备制作工程以外,本定额其他项目均按人工费的10%计算。(3)容积≥300m3的设备制作、安装、防腐、需搭设满堂脚手架时,脚手架搭拆费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其他工程不另行计算。2.地下室(暗室)施工增加费按地下(暗室)施工的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定额人工费乘以25%计算。3.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4.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章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一章静置设备制作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是以施工企业所属的设备制造厂的加工条件为基础编制的。二、本章定额适用于碳钢、低合金钢、不锈钢Ⅰ、Ⅱ类金属容器、塔器、热交换器的整体、分段、分片制作,以及容器、塔器、热交换器的人孔、手孔、接管、鞍座、支座、地脚螺栓、设备法兰等的制作与装配。三、本章定额内的容器、塔器、热交换器制作主体项目均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1.接管、人孔、手孔、鞍座、支座的制作与装配。2.各种角钢圈、支承圈及加固圈的煨制。3.地脚螺栓制作。 4.胎具的制作、安装与拆除。5.设备附设的梯子、平台、栏杆、扶手的制作安装。6.压力试验与无损探伤检验。7.预热、后热与整体热处理。四、下述内容可按外购件另计:1.平焊法兰、对焊法兰、弯头、异径管、标准紧固件、液面计、电动机、减速机等。2.塔器浮阀、卡子。3.未列入国家、省、市产品目录,以图纸委托加工的铸件、锻件及特殊机械加工件。五、定额中金属容器、塔器、热交换器的金属材质是分别以碳钢、低合金钢、不锈钢的制造工艺进行编制的。除超低碳不锈钢按不锈钢定额基价乘以系数1.35调整外,其余材质不得调整定额基价。如设计采用复合钢板时,按复合层的材质执行相应定额项目。六、设计结构与定额取定的结构不同时,按下列规定计算:1.金属容器制作(1)当碳钢、不锈钢平底平盖容器有折边时,执行椭圆形封头容器相应定额项目;当碳钢、不锈钢锥底平盖容器有折边时,执行锥底椭圆封头容器的相应定额项目。(2)无折边球形双封头容器制作,执行同类材质的锥底椭圆封头容器的相应定额项目。(3)蝶形封头容器制作,执行椭圆封头容器相应定额项目。(4)矩形容器按平底平盖定额乘以系数1.1。(5)金属容器的内件已按各类容器综合考虑了简单内件和复杂内件的含量。除带有内角钢圈、筛板、栅板等特殊形式的内件,执行填料塔相应定额项目外,其余不得调整。(6)夹套式容器按内外容器的容积分别执行本定额相应项目并乘以系数1.1。(7)当立式容器带有裙座时,应将裙座的金属重量并入到容器本体内计算。(8)当碳钢椭圆双封头容器设计压力PN>1.6MPA时,执行低合金钢容器相应项目。当不锈钢椭圆双封头容器设计压力PN>1.6MPA时,定额乘以系数1.1。(9)若封头是购买成品,则容器制作中封头的重量不扣除,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9,同时扣除相应定额内的油压机机械台班。2.塔器制作 (1)塔器内件采用特殊材质时,其内件另行计算。(2)碳钢塔的内件为不锈钢时,则内件价格另计,其余部分执行填料塔相应项目,定额乘以系数0.9。(3)当塔器设计压力PN>1.6MPA时,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4)组合塔(两个以上封头组成的塔)应按多个塔计算,塔的个数按各组段计算,并按每个塔段重量分别执行相应定额项目。3.热交换器制作(1)定额中热交换器的管径均按0.25mm考虑,若管径不同时可按系数调整。当管径<Φ25时,乘以系数1.1;当管径>Φ25时,乘以系数0.95。(2)热交换器如要求胀接加焊接再焊胀时,按胀接定额乘以系数1.15。(3)当热交换器设计压力PN>1.6MPA时,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08。七、本章容器、塔器、热交换器基价未含主材,其各结构组成部件主材利用率规定详见(附录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金属容器、塔器、热交换器的“容积”是指按制造图示尺寸计算(不考虑制造公差)以“m3”表示,不扣除内部附件所占体积。“金属净重量”是指以制造图示尺寸计算的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二、金属容器、塔器、热交换器的设备重量,以金属净重量“t”为计量单位,不扣除开孔割除部分的重量;不包括外部附件(人、手孔,接管,鞍座,支座)和内部防腐、刷油、绝缘及填充物的重量。塔器的工程量应包括基础模块的重量。三、外购件和外协件的重量应从制造图的重量内扣除,其单价另行计算。四、计算材料消耗量时,应以金属净重量区分各结构组成部分的材质,按定额规定的主材利用率分别计算。五、鞍座、支座制作,按制造图纸的金属净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六、人孔、手孔、各种接管制作,按图纸规定的规格、设计压力,以“个”为计量单位。七、设备法兰制作,按设计压力、公称直径以“个”为计量单位。八、地脚螺栓制作,按螺栓直径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二章静置设备安装说明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材质为碳钢、合金钢、不锈钢等静置设备安装工程;包括容器、反应器、热交换器、塔器以及电解槽、除雾器、除尘器、污水处理等设备安装。二、根据设备到货状态及现场施工的工作内容,定额项目划分如下:1.分片、分段设备组装;2.整体设备安装;3.塔盘安装;4.塔内衬合金板;5.塔内固定件安装;6.设备填充。三、本章定额包括范围:1.容器类:各种形状的空体、内带夹套立式、卧式容器,内有冷却、加热及其他装置的容器、带搅拌装置的容器以及独立搅拌装置设备。2.反应器类:各种形状的内有复杂装置,进行聚合、分离、蒸发、结晶等内有复杂装置起化学反应的设备。3.热交换器类:各种结构的换热器、冷凝器、蒸发器、加热器和冷却器。4.塔器类:包括各种结构、类型的板式塔、填料塔及其他结构与塔体组合的整体吊装设备。5.立式隔膜电解槽、电除雾器及电除尘器。6.污水处理设备。四、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1.金属抱杆安装拆除、移位及其台次使用费;2.设备的水压、气密试验;3.无损探伤检验; 4.预热、后热及整体热处理;5.吊耳的制作安装;6.各类胎具及加固件的制作、安装与拆除;7.设备的除锈、刷油、防腐、衬里、保温、保冷及砌筑工程;8.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9.设备的冲洗、钝化与脱脂;10.设备本体法兰外的管道安装;11.安装在设备外表面的平台、梯子、栏杆的制作安装;12.电解槽隔膜的吸附处理;13.电除雾器玻璃钢接缝的处理;14.管式除雾器壳体的衬铅、木栅板的制作;15.F.R.P壳体的接缝玻璃钢积层的施工及内部衬铅;16.电机抽芯检查,减速器的解体检查。五、有关定额项目的说明:1.分片、分段设备组装:(1)不适用于散装供货螺栓组对的设备组装。(2)项目中不包括组装成整体后的就位吊装,该部分工作内容应执行一次整体安装定额。(3)分段设备组装的有关调整系数如下:①分段容器按两段一道口取定,每增加一道口,定额基价乘以系数1.35;②分段塔器按三段两道口取定;若分两段到货一道口时,定额乘以系数0.75,三段以上每增加一段,定额乘以系数1.35。(4)不同材质的分段、分片设备组装按下列系数调整(见下表): 注:1.合金钢、低温钢设备以碳钢设备为基数。2.复合板设备只计算复合板部分。2.整体设备安装:(1)立式容器与卧式容器应分别执行相应的定额项目。(2)热交换器安装不包括抽芯检验;如需抽芯检验时,可按设备重量执行“热交换器地面抽芯检查”定额,以“t”为计量单位。(3)容器抽芯检查时,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0。(4)容器若为壳体与内芯分别安装时,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0。(5)热交换器抽芯检查所用垫片,定额中是按耐油石棉橡胶垫取定;如采用金属缠绕式垫片,可按实调整。(6)塔盘安装是综合测算取定的,不论采用立式安装还是卧式安装,除另有规定外,定额不得调整。(7)设备填充材料与定额内容不同时,可按实另行计算。(8)整体设备吊装的重量包括本体、附件、吊耳、绝缘、内衬及随主体吊装的管线、平台、梯子和吊装加固件的全部重量,但不包括立式安装的塔盘和填充物的重量。(9)定额按立式和卧式设备的重量综合取定其形体尺寸,以设计正负零为基准,至设备底座安装标高点为吊装高度范围,分别执行定额项目,不得计取超高费。实际施工采用的吊装方法和吊装机具与定额取定不同时,不得调整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分片设备组装”和“分段设备组对”项目内均不包括设备吊装就位工作内容,应按“设备整体安装”定额另行计算。 二、分片、分段设备安装,根据设备名称、不同材质、焊接形式、设备直径等条件,按设备金属重量以“t”为计算单位。三、“设备金属重量”包括设备本体以及随设备供货的内部固定件、设备开口件、加强板、裙座、支座等全部金属件的重量。但不包括设备填充、内衬、塔盘和内部可拆件、外部梯子、平台、栏杆以及采用立装法施工的内件重量。 四、整体设备安装应根据设备类型、基础标高、设备重量范围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 五、整体设备安装的“基础标高”是指以设计正负零为基准,至设备底座安装标高点的吊装高度范围。 六、整体设备安装的“设备重量范围”是指整体设备的本体、附件、吊耳、绝缘、内衬以及随设备一次吊装的管线、梯子、平台、栏杆和吊装加固件等的全部重量,但不包括立式安装的塔盘和填充物的重量。 七、整体设备安装定额中基础标高在10m以内、设备吊装重量达到80t,基础标高在10m以上至20m以内、设备吊装重量达到60t,基础标高在20m以上、设备吊装重量达到40t时,均选用格架式金属抱杆吊装。若实际采用的吊装机具和吊装方法与定额不同时,不得调整。但超出定额范围以外的设备吊装,经批准可按实际计算。八、整体设备安装中已按不同安装高度划分定额项目,不得再计取超高费。九、塔盘安装,按塔盘形式和设备直径以“层”为计量单位。十、塔内固定件安装,按设备直径以“层”为计量单位。十一、塔内衬合金板,区分不同的构造部位,按合金板的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十二、设备填充,按填充物的种类、材质、排列形式和规格,以“t”为计量单位。十三、空气冷却器管束(翅片)安装,按设备重量以“片”为计量单位;构架安装,按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风机安装,按设备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十四、反应器安装分别按设备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十五、电解槽安装,按设备构造形式,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设备重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钢框架底座、玻璃钢盖电解槽安装,包括底座、阴极箱、阳极板、上盖、底部绝缘瓷瓶等全部构件的重量; 2.混凝土槽底、盖电解槽安装,包括壳体、阴极箱、阳极石墨、槽向导板(电解铜)等全部金属、非金属件的重量。十六、电除雾器、电除尘器安装,按设备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十七、玻璃钢电除雾器的设备重量包括:1.玻璃钢整体结构包括壳体、集酸极板、出人入口罩、料斗、导料叶片、整流板、绝缘子室及内件的重量,不包括内部件衬铝板的重量;2.金属结构包括柱、支架、支撑、操作平台、梯子、栏杆以及连接各部的加强板、螺栓等金属总重量。十八、碳钢管式电除雾器的设备重量包括设备壳体、沉淀板、上下分布板、电晕、电极内框架、顶盖、绝缘箱及其内部金属件的总重量,不包括壳体衬铅和内衬砖的重量。十九、电除尘器的设备重量包括:1.壳体包括:外壳、支座、梯子、平台、栏杆、端板、中尾泛进出口喇叭、保温箱以及附件和外部蒸汽加热管的总重量。2.阴阳极及排灰装置包括:内部各种结构支梁、吊架、阴极板、阳极板、螺旋输送装置等的总重量。二十、设备在基础上安装需要二次灌浆时,执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第三章设备压力试验与设备清洗、钝化、脱脂说明一、本章定额适用于设备水压试验、气密试验、清洗、钝化、脱脂。二、本章定额除各个项目标注的工作内容外,均包括施工准备、场内运输及清理现场等。三、本章定额包括压力试验的临时水管线的安装、拆除。四、水压试验定额内包括的临时水管线安装、拆除与材料摊销量是综合测算取定的,不得调整。五、试压用水是指按正常情况考虑,不包括对水质、水温有特殊要求时的措施费用。六、常压设备注水试漏:如在基础上试漏,按1MPA的基价乘以系数0.6,在道木堆上试漏乘以系数085。 七、容器、热交换器水压试验是按一般容器、固定管板式测算的;其他结构型式的容器、热交换器按下列系数调整(见下表)。八、设备水压试验定额是按设备吊装就位后进行取定的,如必须在道木堆上进行水压试验时,则定额乘以系数1.35。九、设备压力试验设备清洗、钝化、脱脂需用的手段措施消耗量,按不同项目以“次”摊销计算;定额内的消耗量是指每次摊销后的数量,是综合测算取定的,不得调整。十、脱脂项目包括了通风设备的安装与拆除。十一、设备清洗定额选定水冲洗、气体冲洗与蒸气吹洗三种方法;如施工中采用与定额不同的方法时,可按实调整。十二、设备脱脂定额选定四种方法,如施工中采用与定额不同的方法时,可按实调整。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设备压力”是指设计压力;“设备容积”是以设计图纸的标准为依据,如图纸无标注时,则按图纸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设备内附件所占体积。二、容器、反应器、塔器、热交换器设备水压试验和气密试验,根据设备容积和压力,以“台”为计量单位。设备水压试验项目内已包括水压试验临时水管线(含阀门、管件)的敷设与拆除。定额内已列入管材、阀门、管件的材料摊销量,不得再计算水压试验的措施工程量及材料摊销量。三、设备水冲洗、压缩空气吹洗、蒸汽吹洗,根据设备类型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设备压缩空气吹洗和蒸汽吹洗措施用消耗材料摊销应不分数量以“次”为计量单位。四、设备酸洗钝化,根据设备材质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设备酸洗钝化措施用消耗量摊销,按容积以“次”为计量单位另行计算。五、焊缝酸洗钝化,区分不同材质以“m”为计量单位。六、设备脱脂,根据设备类型、脱脂材料和设备直径,以“m2”为计量单位。 七、钢结构脱脂,根据脱脂材料按钢结构净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第四章设备制作安装其他项目说明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金属抱杆安装、拆除与移位,设备吊耳制作与安装,设备胎具制作安装与拆除。二、不论使用何种施工方法,本章定额不得调整。三、金属抱杆定额项目的说明:1.抱杆安装拆除,按单金属抱杆以“座”为单位计算;如采用双金属抱杆时,每座抱杆均乘以系数0.95。2.抱杆移位按“座”计算。每次移位按15m计算,不足15m也按移位一次计算。累计移位超过60m(含60m)按新立一座计算安拆费及台次使用费,但不得另计移位费。3.定额内的主抱杆安装拆除项目中不包括灵机抱杆的安装拆除。如加设灵机时,应另执行相应的定额项目。4.拖拉坑按实际埋设量以“个”计算。土方量、钢丝绳及绳卡等用量不得调整。如采用与定额不同的埋件,可按实调整计算。5.金属抱杆的台次使用费按下表规定计算。 6.抱杆台次使用费包括了抱杆本体的设计、制造和试验,卷扬机、索具等的折旧摊销,抱杆停滞期间的维护、保养,配附件的更换等费用,并已扣除了抱杆的残值回收。抱杆使用费的调整应按上级定额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7.每套装置在施工期间,每座抱杆最多只能计算三次台次使用费。四、吊耳制作安装按荷载能力以“个”计算,吊耳的构造见本册定额编制说明,其定额消耗量不得调整。五、胎具与加固项目的说明:1.主材用量是按摊销量进入定额的。2.封头制作胎具以“封头个数”计算,即每制作一个封头,计算一次胎具。3.筒体卷弧胎具是按设备筒体重量综合取定,以“t”为计量单位。4.设备组装(划分为分片与分段组装)胎具是指组装的手段措施,包括组装时的加固措施。按设备重量范围划分子目,以“台”为单位计算。不论采用何种施工方法,定额不得调整。5.设备吊装加固按审定后的施工措施方案以“t”为单位计算。定额包括了加固件的制作、安装与拆除。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金属抱杆的选用:1.根据设备吊装重量与吊装高度,按照本定额规定的范围选用金属抱杆;2.金属抱杆规格的选定,应以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为依据;3.金属抱杆的选用以抱杆起重量为依据,金属抱杆的高度只作参考,不作为取定的依据。二、金属抱杆的安装、拆除、移位及抱杆台次使用费均按单金属抱杆,以“座”为计量单位。如采用双金属抱杆时,应按规定进行调整。三、金属抱杆的安装、拆除,不论采用哪种施工方案,均不得调整。定额内不包括拖拉坑埋设。四、金属抱杆水平位移的次数应以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为计算依据,水平移位的距离可按设备平面布置图测算,每移位15m计算一次水平移位(不足15m的按15m计算),当移位距离累计达到或等于60m时,按新立一座抱杆计算,移位次数应为(n-1)次。一次移位距离大于或等于60m时,在计算新立一座抱杆后,不再执行移位定额。五、金属抱杆每安装、拆除一次,可计取一次台次使用费。同一规格的金属抱杆在一个装置内最多只能计算三次台次使用费。 六、金属抱杆水平移位距离累计达到或超过60m及一次移位达到或超过60m,均应分别按新立一座抱杆计算台次使用费,但不再计算辅助抱杆台次使用费。七、拖拉坑挖埋的计算,应根据承受能力,按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以“个”为计量单位。若实际采用的埋件与定额不同时,埋件材料费可以换算,其余不得调整。八、吊耳的数量以审批后的施工方案为依据,按荷载能力以“个”为计量单位。九、吊耳构造形式与选用的材料,是根据其荷载要求综合取定的。若实际吊耳选用与定额取定不同时,不得调整。十、封头压制胎具按胎具直径以“每个封头”为计量单位。铸造胎具适用于整体封头压制,焊接胎具适用于分片封头压制。十一、筒体卷弧胎具按每台制作设备扣除外部附件的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十二、浮头式热交换器试压胎具,根据热交换器设备直径以“台”为计量单位。十三、设备分段组装胎具及设备分片组装胎具均按设备金属重量范围以“台”为计量单位。十四、胎具及加固件的定额,均已综合了重复利用和材料回收率,不得调整。第五章金属油罐制作安装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拱顶罐、内浮顶罐、浮顶灌的制作安装及油罐附件、油罐水压试验和油罐胎具制作、安装、拆除等工程。1.本章包括碳钢和不锈钢两类金属油罐。2.碳钢拱顶罐分为搭接式拱顶罐与对接式拱顶罐。3.碳钢浮顶罐分为单盘浮顶罐与双盘浮顶罐。4.本章定额的不锈钢油罐为小容量的对接式拱顶罐。二、本章定额均按地上油罐编制,不适用于半地下储罐或洞内储罐。三、本章定额内包括了试压临时水管线的安装、拆除及材料摊销量。四、本章定额中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1.油罐的除锈、刷油、防腐、保温及衬里工程;2.防雷接地; 3.无损探伤;4.钢板卷材的开卷平直;5.基础工程;6.油罐的平台、梯子、栏杆、扶手的制作安装;7.机加工件、锻件的外委加工费用。8.储罐壁板的复验,包括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及焊接工艺评定。9.预热、后热及热处理。10.阴极保护工作。11.储罐标定费用。12.罐本体以外各类系统的安装。13.现场组装平台铺设与拆除、卷材场外成品运输等辅助项目。五、油罐制作安装定额是按一个工地同时建造同系列两座以上(含两座)油罐考虑的,如果只建造一座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六、整体充水试压是按同容量的两座以上(含两座)油罐连续交替试压考虑的;如一座油罐单独试压时,人工、水、机械均乘以系数1.4。七、内浮顶油罐与拱顶油罐的水压试验同列为一个定额项目,但内浮顶油罐水压试验中的人工和机械应乘以系数1.2。八、油罐附件均按成品合格件供货考虑;如附件到货不带孔颈或加强板时,在计算主材费时应列入孔颈和加强板的费用。九、油罐附件如为自制者,仍按外购件价格计算。十、油罐施工方法的选定在本册定额编制说明内列表注明;如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法时,定额不得调整。十一、油罐的胎具未包括在罐本体制作定额内,是按摊销量分别列有项目的。胎具均能重复使用,因此每套胎具的制作定额按一个工地同一时期安装同结构、同容量的台数一次摊入,并规定胎具的周转次数,即同一工地建造的同结构、同容量的台数如在周转使用次数范围以内,按配置一套计算,批量超过周转使用次数范围时,可增加计算一套。胎具的周转使用次数详见下表: 十二、不锈钢储罐的配件安装均执行本册碳钢油罐配件安装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3(不含加热器制作安装)。十三、不锈钢储罐的胎具、加热器和压力试验执行碳钢油罐的相应项目,无损检验执行本册定额第九章相应项目。十四、本章油罐制作未含主材,其主材损耗率按(附录二)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罐本体制作安装定额不包括配件、加热器、胎具、临时加固件和压力试验等工作内容,应区别不同种类、容量和构造形式,按设计排版图(如无设计排版图时,可按经过批准的制作下料配板图)所示几何尺寸计算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二、金属油罐本体的金属重量包括罐底板、罐壁板、罐顶板、角钢圈、支持圈以及罐体上的搭接、垫板、加强板等的金属重量。三、金属油罐底板、罐壁板、罐顶板均按几何面积展开计算,不扣除罐体上的孔洞所占面积。四、油罐上的梯子、平台、栏杆,应执行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定额。 五、金属油罐定额不包括型钢圈煨制和擗八字的,其工程量应按“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定额另行计算。六、不锈钢储罐罐本体制作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与碳钢油罐的计算规则一致。七、碳钢油罐的各种配件,应区别不同种类和不同规格,以“个”、“套”、“台”、“t”为计量单位。不锈钢储罐配件安装按定额规定执行。八、排管式加热器按排管不同长度以“个”为计量单位。九、盘管式加热器按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十、加热器联接管主管以“个”为计量单位。十一、加热器制作按不同构造以“个”为计量单位。十二、油罐水压试验,应区别不同规格以“座”为计量单位。定额包括临时管线的敷设和拆除,并考虑了材料回收利用和批量施工等因素,不得调整。十三、胎具应区别油罐不同构造、施工方法和规格,以“座”、“套”为计量单位。十四、油罐组装的临时加固件,按油罐容积以“座”为计量单位。十五、油罐胎具的摊销次数和临时加固件材料摊销量是根据施工实际综合测算,并考虑了材料的回收利用取定的,不得调整。第六章球形罐组对安装说明一、本章适用于设计压力等于和大于0.1MPA且不大于4MPA的橘瓣式、以支柱支撑的碳钢和合金钢制球罐组对安装工程。二、本章定额包括了试压临时水管线的安装、拆除及材料摊销量。三、本章定额中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1.球壳板制作和预组装;2.支柱制作;3.梯子、平台、栏杆的制作安装; 4.喷淋、消防装置的制作安装;5.防火设施;6.防雷接地;7.球罐的无损探伤检验;8.球罐的防腐、保温和脱脂;9.锻件、机加工件、外购件的制作或加工;10.预热和后热;11.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四、水压试验是按一台单独进行计算的;如同时试压超过一台时,每台试压定额乘以系数0.85。五、球罐整体热处理、焊缝预热和后热可执行本册定额第九章相应项目。六、球罐组装胎具及球罐焊接防护棚定额内的钢材用量已将回收值从定额内扣除,不再考虑摊销。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球形罐定额以罐体分片到货现场拼装、就位、焊接为依据。罐体拼装就位,按罐体不同容积、板厚计算,其重量包括球皮(球壳板)、支柱、拉杆及接管的短管,加强板等全部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不扣除人孔、接管孔所占重量。罐体上的螺旋梯、平台、栏杆制作安装工程量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二、球罐的人孔,接管孔开孔现场组对安装,应根据不同孔径与板厚,以“套”为计量单位,执行相应定额。三、球罐组装胎具制作、安装与拆除,应根据不同规格,以“台”为计量单位。四、球罐的水压试验,应按球罐不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五、球罐的气密性试验,应按球罐不同容积和设计压力,以“台”为计量单位。六、球罐焊接防护棚制作、安装与拆除,应按防护棚的构造形式和球罐不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定额考虑了防护棚的回收利用率。七、球罐整体热处理,应按不同供热方式和球罐不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七章气柜制作安装说明一、本章适用于低压湿式直升式、螺旋式气柜制作安装工程。二、本章定额包括了试压临时水管线的安装、拆除及材料摊销量,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1.导轮、法兰及特种螺栓、配重块的制作和加工;2.无损探伤检验;3.除锈、刷油、防腐;4.基础工程及荷重预压试验;5.防雷接地;6.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三、气柜胎具的计算:1.组装胎具的制作、安装与拆除,按气柜的构造形式和不同容量以“座”计算。2.螺旋式气柜的轨道煨弯胎具制作和型钢煨弯胎具制作均根据施工图实际,以“套”为计量单位。四、胎具主材已将回收值从定额内扣除,不再考虑摊销。五、如实际采用的配重块与定额不同时,可按实际换算主材价值,但定额内其他消耗量不得调整。六、导轮、法兰及特殊螺栓制作应按加工件计价。七、实际采用的施工方法与定额取定不同时,除另有规定外,定额不得调整。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气柜制作安装应根据气柜的结构形式和不同容积,按设计排版图(如无设计排版图时,可按经过批准的下料配板图)所示几何尺寸计算,以“t”为计量单位,不扣除孔洞和切角面积所占重量。二、计算气柜重量时应包括轨道、导轮、法兰的重量,不包括配重块、平台、梯子、栏杆的重量。三、气柜组装胎具制作、安装与拆除,应根据气柜结构形式和不同容积,以“座”为计量单位。四、螺栓气柜轨道煨弯胎具制作,以“套”为计量单位。定额是以单套胎具考虑的,如根据施工图需要制作多套胎具时,其工程量按公式:1+0.6×(N-1)。五、气柜型钢煨弯胎具制作以“套”为计量单位。定额是以单套胎具考虑的,如需要制作多套胎具时,其工程量按公式:1+0.4×(N-1)。六、气柜充水、气密、快速升降试验,应根据气柜结构形式和不同容积,以“座”为计量单位。七、配重块安装中混凝土预制块按实有体积以“m3”为计量单位,铸铁块按实际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第八章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说明 一、本章定额为与安装工程有关的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不适用于建筑工程。二、本章适用于工艺金属结构、烟囱烟道、火炬、排气筒、漏斗、料仓等的制作安装及钢板组合工字钢与型钢圈的制作工程。三、本章定额中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1.除锈、刷油、防腐衬里和防火层;2.无损探伤检验;3.胎具和加固件的制作、安装与拆除;4.烟囱、火炬等的防雷接地; 5.烟囱缆风绳地锚的埋设;6.预热与后热;7.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8.锻件、机加工件的外购费用;9.火炬点火装置、自控装置的安装。四、本章定额系综合测算取定,除另有规定外,不得因施工方法不同而进行调整。五、角钢擗八字按角钢圈煨制定额乘以系数1.1。六、格栅板按原材料供货,需在现场下料制作,若格栅板系成品供货时,定额乘以系数0.90,主材格栅板的重量不得计算损耗率。七、金属结构的格栅板连接,是按比例综合取定其螺栓连接和焊接的工程量,执行定额时不得调整。八、火炬、排气筒的筒体制作组对是按钢板卷制计算的,如采用无缝钢管时,除主材外均乘以系数0.6。九、火炬、排气筒是按金属抱杆整体吊装计算的。有变化时,按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十、火炬、排气筒筒体制作组对定额内,除包括引火管预制安装外,如有其他配管应另行计算。十一、型钢煨制项目是以现场施工条件取定的,若超出本章型钢煨制规格以外的型钢煨弯的项目,按外委加工计价。型钢煨制胎具以“圈”为计量单位。一个工地同时煨制同样材料、同样规格、同样直径的型钢圈,不论煨制批量多少,只能计算一次胎具。胎具用料已将回收值从定额内扣除,不再摊销。十二、大型金属结构采用整体或分片、分段安装需要增加加固件时,可执行本册定额的“设备整体安装加固件”的项目。十三、本章金属结构的制作安装定额是综合列项的,如果需要分别使用制作安装定额时,可将定额的子目按以下表1和表2所列百分比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类金属构件的制作安装,均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不扣除孔眼和切角所占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二、多角形联接筋板重量以图示最长边和最宽边尺寸,按矩形面积计算。三、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定额内已考虑安装时焊接或螺栓连接增加的重量,不得另行计算。四、大型金属结构采用整体或分片、分段安装需要临时加固时,可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加固件的工程量,执行“设备整体安装加固件”定额。 五、联合平台是指两台以上设备的平台互相连接组成的便于检修使用的平台,计算工程量时应包括平台上的梯子、栏杆、扶手的重量。联合平台制作安装定额子目,是按整体吊装施工考虑的,如为散件安装不能套用联合平台定额子目。单台设备操作平台,包括单台设备上不同空间的几个平台,应分别计算其平台、梯子、栏杆、扶手等相应项目的工程量。六、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定额综合考虑了金属结构件内的型材、板材和管材的比例,定额不得调整。七、计算格栅板工程量时,不论是焊接或螺栓连接,定额均不得调整。定额中格栅板考虑原材料供货,现场剪切制作。若系成品供货,除按定额调整外,格栅板不得计算损耗率,主材价格按定额调整。八、桁架、框架、管廊等构件在基础上安装,需要二次灌浆时,执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项目。九、烟囱以直径范围、烟道以构造形式分别按设计排版图所示尺寸计算,不扣除孔洞和切角所占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十、烟囱、烟道的金属重量包括筒体、弯头、异径过渡段、加强圈、人孔、清扫孔、检查孔等的全部重量。十一、定额不包括缆绳地锚的埋设,也不包括角钢圈煨制和烟囱、烟道衬里的工作内容,其工程量应另行计算。十二、漏斗、料仓制作安装,应根据设计排版图所示尺寸,按不同材质和构造形式,分别以“t”为计量单位,不扣除孔洞和切角所占的重量。定额不包括角钢圈煨制和擗八字的工作内容。十三、火炬、排气筒筒体制作组对,根据不同直径,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不扣除孔洞所占面积及其配件的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十四、型钢塔架与钢管塔架制作安装,应根据塔架的重量范围,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不扣除孔洞和切角所占的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塔架上的平台、梯子、栏杆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十五、火炬、排气筒整体吊装,区分不同形式,按火炬、排气筒的高度以“座”为计量单位。十六、火炬、排气筒整体吊装的加固件,应根据审批后的施工方案以“t”为计量单位,执行“设备吊装加固件”定额。十七、火炬头安装应按其直径以“套”为计量单位。 十八、钢板组合工字钢(H钢)的制作,应根据板厚和高度,按图示尺寸计算,以“t”为计量单位.不扣除孔眼和切角所占重量。十九、型钢圈制作,应根据型钢种类和规格,以“t”为计量单位。二十、型钢圈煨制胎具,应根据胎具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二十一、工艺金属结构板材用量计算,面积在0.2㎡以上,且方形尺寸为450mm×450mm、矩形尺寸为400mm×500mm以上的孔洞作为回收料,回收材料的有效利用率按50%计算。板材用量计算应扣除材料回收利用量。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册说明一、《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新建、扩建工程中10kV以下变配电设备及线路安装工程、车间动力电气设备及电气照明器具、防雷及接地装置、配管配线、电梯电气装置、电气调整试验等的安装工程。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 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7-2010; 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2010; 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9-2010; 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 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2006; 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 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2012; 1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  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2014; 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014; 1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5-2014; 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验收规范》GB50256-2014; 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2014; 16.《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75-2010; 17.《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2010); 18.《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 19.《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DL5009.3-2005; 20.《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DL5009.2-2004; 2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2008; 22.《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23.2008年《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安装工程分册; 24.《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209-2006; 25.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2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 2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 三、本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已说明的工序外,还包括:施工准备,设备器材工器具的场内搬运,开箱检查,安装,调整试验,收尾,清理,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临时移动水、电源的停歇时间。 四、本定额不包括以下内容: 1.10kV以上及专业专用项目的电气设备安装。 2.电气设备(如电动机等)配合机械设备进行单体试运转和联合试运转工作。 五、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5%计算。10kV以下架空线路、路灯工程、独立承担的电缆埋地敷设工程不计算脚手架搭拆费。 2.操作高度增加费:安装高度距离楼或地面>5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1计算。 下列项目安装不计算操作高度增加费: (1)滑触线及支架安装,安装标高在10m以下不计操作高度增加费,超过10m计算操作高度增加费; (2)竖直通道电缆敷设; (3)避雷针、半导体少长针消雷装置安装;(4)10kV以下架空线路敷设;(5)装饰灯、路灯、投光灯、碘钨灯、氙气灯、烟囱和灯塔指示灯等安装;(6)电梯电气装置安装;(7)塔器照明配管;3.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下表计算:4.地下室(暗室)施工增加费计算标准:5.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6.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章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第一章变压器说明 一、油浸电力变压器安装定额同样适用于自耦式变压器、带负荷调压变压器及并联电抗器的安装。电炉变压器按同容量电力变压器定额乘以系数2.0,整流变压器按同容量电力变压器定额乘以系数1.6。二、变压器的器身检查:4000kV·A以下是按吊芯检查考虑,4000kV·A以上是按吊钟罩考虑,如果4000kV·A以上的变压器需吊芯检查时,定额机械乘以系数2.0。三、干式变压器如果带有保护外罩时,定额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四、整流变压器、消弧线圈、并联电抗器的干燥,执行同容量变压器干燥定额,电炉变压器按同容量变压器干燥定额乘以系数2.0。五、变压器油是按设备带来考虑的,但施工中变压器油的过滤损耗及操作损耗已包括在有关定额中。六、变压器安装过程中放注油、油过滤所使用的油罐,已摊入油过滤定额中。七、变压器空载试运转的电力消耗,另行计算。八、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1.变压器干燥棚的搭拆工作,若发生时可按实计算。2.变压器铁梯及母线铁构件的制作、安装另执行本册铁构件制作、安装相应项目。3.瓦斯继电器的检查及试验已列入变压器系统调整试验定额内。4.端子箱、控制箱的制作、安装另执行本册相应项目。5.二次喷漆发生时按本册相应项目执行。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变压器安装,按不同容量以“台”为计量单位。二、变压器通过试验,判定绝缘受潮时才需进行干燥,所以只有需要干燥的变压器才能计取变压器干燥费用,以“台”为计量单位。三、消弧线圈干燥按同容量电力变压器干燥定额执行,以“台”为计量单位。 四、变压器油过滤不论过滤多少次,直到过滤合格为止,以“t”为计量单位,其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变压器安装定额未包括绝缘油的过滤,需要过滤时,可按制造厂提供的油量计算。2.油断路器及其他充油设备的绝缘油过滤,可按制造厂规定的充油量计算[油过滤数量(t)=设备油重(t)×(1+损耗率)]。五、本节设备安装定额已综合考虑从接地主网线引到设备的接地支线消耗用量,一般情况下不得再重复计算该接地支线工程量,接地主网线(即水平敷设部分)可按实计算工程量。 第二章配电装置说明一、设备本体所需的绝缘油、六氟化硫气体、液压油等均按设备带有考虑。二、本章设备安装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另执行本册有关相应项目:1.端子箱安装。2.设备支架制作及安装。3.绝缘油过滤。4.基础槽(角)钢安装。三、设备安装所需的地脚螺栓按土建预埋考虑,不包括二次灌浆。四、互感器安装定额是按单相考虑的,不包括抽芯及绝缘油过滤,特殊情况另作处理。五、电抗器安装定额是按三相叠放、三相平放和二叠一平的安装方式综合考虑的,不论何种安装方式,均不作换算,一律执行本定额。干式电抗器安装定额适用于混凝土电抗器、铁芯干式电抗器和空心电抗器等干式电抗器的安装。六、高压成套配电柜安装定额是综合考虑的,不分容量大小,也不包括母线配制及设备干燥。七、低压无功补偿电容器屏(柜)安装列入本册第四章。 八、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主要是指10kV以下的箱式变电站,一般布置形式为变压器在箱的中间,箱的一端为高压开关位置,另一端为低压开关位置。组合型低压成套配电装置其外形像一个大型集装箱,内装6~24台低压配电箱(屏),箱的两端开门,中间为通道,称为集装箱式低压配电室,列入本册第四章。九、配电智能设备安装包括单体调试。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断路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油浸电抗器、电力电容器及电容器柜的安装以“台(个)”为计量单位。二、隔离开关、负荷开关、熔断器、避雷器、干式电抗器的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每组按三相计算。三、交流滤波装置的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每套滤波装置包括三台组架安装,不包括设备本身及铜母线的安装,其工程量应按本册相应定额另行计算。四、高压设备安装定额内均不包括绝缘台的安装,其工程量应按施工图设计执行相应定额。五、高压成套配电柜、箱式变电站及开闭所的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均未包括基础槽钢、母线及引下线的配置安装。六、配电设备安装的支架、抱箍及延长轴、轴套、间隔板等,按施工图设计的需要量计算,执行第十三章附属工程“铁构件制作”安装定额或成品价。七、绝缘油、六氟化硫气体、液压油等均按设备带有考虑;电气设备以外的加压设备和附属管道的安装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八、配电设备的端子板外部接线,应按本册第四章相应定额另行计算。九、从接地主网(水平接地敷设)引到设备的接地支线定额已综合考虑,不得再重复计算该工程量。第三章母线、绝缘子说明 一、本章定额不包括支架、铁构件的制作、安装,发生时执行本册相应定额。二、软母线、带形母线、槽型母线的安装定额内不包括母线、金具、绝缘子等主材,具体可按设计数量加损耗计算。三、组合软母线安装定额不包括两端铁构件制作、安装和支持瓷瓶、带形母线的安装,发生时应执行本册相应定额。其跨距是按标准跨距综合考虑的,如实际跨距与定额不符时不作换算。四、软母线安装定额是按单串绝缘子考虑的,如设计为双串绝缘子,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8。五、软母线的引下线、跳线、设备连线均按导线截面分别执行定额。不区分引下线、跳线和设备连线。六、带形钢母线安装执行铜母线安装定额。七、带形母线伸缩节头和铜过渡板均按成品考虑,定额只考虑安装。八、高压共箱母线和低压封闭式插接母线槽均按制造厂供应的成品考虑,定额只包含现场安装。封闭式插接母线槽在竖井内安装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2.0。九、封闭式插接母线槽安装不包括过楼板防水台,其工程量应按实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悬垂绝缘子串安装,指垂直或V型安装的提挂导线、跳线、引下线、设备连接线或设备等所用的绝缘子串安装,按单、双串分别以“串”为计量单位。耐张绝缘子串的安装,已包括在软母线安装定额内。二、支持绝缘子安装分别按安装在户内、户外、单孔、双孔、四孔固定,以“个”为计量单位。三、穿墙套管安装不分水平、垂直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绝缘热缩管安装不分水平、垂直安装,均以“m”为计量单位。四、软母线安装,指直接由耐张绝缘子串悬挂部分,按软母线截面大小分别以“跨/三相”为计量单位。设计跨距不同时,不得调整。导线、绝缘子、线夹、弛度调节金具等均按施工图设计用量加定额规定的损耗率计算。 五、软母线引下线,指由T型线夹或并沟线夹从软母线引向设备的连接线,以“组”为计量单位,每三相为一组;软母线经终端耐张线夹引下(不经T型线夹或并沟线夹引下)与设备连接的部分均执行引下线定额,不得换算。六、两跨软母线间的跳引线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每三相为一组。不论两端的耐张线夹是螺栓式或压接式,均执行软母线跳线定额,不得换算。七、设备连接线安装,指两设备间的连接部分。不论引下线、跳线、设备连接线,均应分别按导线截面、三相为一组计算工程量。八、组合软母线安装,按三相为一组计算。跨距(包括水平悬挂部分和两端引下部分之和)是以45m以内考虑,跨度的长与短不得调整。导线、绝缘子、线夹、金具按施工图设计用量加定额规定的损耗率计算。九、软母线安装预留长度按下表计算。十、带型母线安装及带型母线引下线安装包括铜排、铝排,分别以不同截面和片数以“10m/单相”为计量单位。母线和固定母线的金具均按设计量加损耗率计算。十一、钢带型母线安装,按同规格的铜母线定额执行,不得换算。十二、母线伸缩接头及铜过渡板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十三、槽型母线安装以“10m/单相”为计量单位。槽型母线与设备连接分别按连接不同的设备以“台”为计量单位。槽型母线及固定槽型母线的金具按设计用量加损耗率计算。壳的大小尺寸以“m”为计量单位,长度按设计共箱母线的轴线长度计算。十四、低压封闭式插接母线槽安装分别按导体的额定电流大小以“m”为计量单位,长度按设计母线的轴线长度计算,分线箱以“台”为计量单位,分别以电流大小按设计数量计算。十五、重型母线安装包括铜母线、铝母线,分别按截面大小以母线的成品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十六、重型铝母线接触面加工指铸造件需加工接触面时,可以按其接触面大小,分别以“片/单相”为计量单位。十七、硬母线配置安装预留长度按下表的规定计算。 十八、带型母线、槽型母线安装均不包括支持瓷瓶安装和钢构件配置安装,其工程量应分别按设计成品数量执行本册相应定额。十九、密集式母线槽安装按不同电容量以“10m”为计量单位,已包含支架安装。第四章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说明一、本章包括电气控制设备、低压电器的安装,盘、柜配线,焊(压)接线端子,穿通板制作安装,基础槽钢、角钢制作、安装。二、控制设备安装,除限位开关及水位电气信号装置外,其他均未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发生时可执行本册相应项目。三、控制设备安装未包括的工作内容:1.二次喷漆及喷字。2.电器及设备干燥。3.焊、压接线端子。4.端子板外部二次回路接线。四、屏上辅助设备安装,包括标签框、光字牌、信号灯、附加电阻、连接片等,但不包括屏上开孔工作。五、事故照明切换装置是指能完成交直流切换的装置,所有的事故照明回路集中在该切换装置进行交直流切换,是指事故照明切换屏,而非终端的双电源切换箱,其直流电源来自直流系统装置,所有事故照明切换屏安装在直流屏旁,一般用在集中控制系统,如工厂、变电站、电厂等中央控制系统。 六、设备的补充油按设备考虑。七、按钮、电笛、电铃只适用于盘上需增设的小元件。八、200A以下的空气保护开关执行小型空气保护开关定额。200A以上的空气保护开关安装执行本章的自动空气开关定额子目。九、电表箱是指以计量为主的配电箱,箱内只装一个电表和若干断路器的执行“四表以下电表箱”定额;箱内电表数量超过十二个时,按“八表以上电表箱”定额乘以系数1.3。十、空配电箱安装执行接线箱定额子目。十一、一般小型电器检查接线定额适用于带电信号的阀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驱动装置及泄漏报警开关、水处理仪的接线、校线、绝缘测试工作。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安装均以“台”为计量单位。以上设备安装均未包括基础槽钢、角钢的制作安装,若实际发生其工程量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二、盘柜配线分不同规格,以“m”为计量单位。三、盘、箱、柜的外部进出线预留长度按下表计算。四、焊(压)接线端子定额只适用于导线。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定额中已包括压接线端子,不得重复计算。五、端子板外部接线只发生在二次接线时按设备盘、箱、柜、台的外部接线图计算,以“10个头”为计量单位。一般配电箱、电表箱不能套用。六、盘、柜配线定额只适用于盘上小设备元件的少量现场配线,不适用于工厂的设备修、配、改工程。七、控制箱、信号机箱不分回路数按不同安装方式以“台”为单位计算。 八、控制箱、信号机箱安装为成套设备的安装,均不包括基础及基础槽钢、角钢的制作安装,其工程量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九、开关、按钮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开关、按钮安装形式,开关、按钮种类,开关极数及单控与双控,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十、插座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电源相数、额定电流、插座安装形式、插座插孔个数,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十一、安全变压器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安全变压器容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十二、电铃、电铃号码牌箱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电铃直径、电铃号牌箱规格(号),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十三、门铃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门铃安装形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十四、风扇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风扇种类,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十五、盘管风机三速开关、请勿打扰灯,须刨插座安装的工程量,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第五章蓄电池及小型太阳能发电站说明一、本章定额适用于220V以下各种容量的碱性和酸性固定型蓄电池及其防震支架安装、蓄电池充放电及10000WP以下的在地、屋混凝土面上和铁塔上、杆上安装的太阳能发电装置。二、蓄电池防震支架按随设备供货考虑,安装按地坪打眼装膨胀螺栓固定。三、蓄电池电极连接条、紧固螺栓、绝缘垫均按设备带有考虑。四、本章定额不包括蓄电池抽头连接用电缆及电缆保护管的安装,发生时应执行本册相应项目。五、碱性蓄电池补充电解液由厂家随设备供货。铅酸蓄电池的电解液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六、蓄电池充放电电量已计入定额,不论酸性、碱性电池均按其电压和容量执行相应项目。 七、太阳能电池安装已含吊装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工作内容。使用中不论吊装高度,执行同一定额标准。八、太阳能电池板(杆柱上安装)定额子目适用于除太阳能路灯以外的太阳能电池板(杆柱上)安装工程。太阳能路灯按相应路灯定额乘以系数1.2。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铅酸蓄电池和碱性蓄电池安装,分别按容量大小以单体蓄电池“个”为计量单位,按施工图设计的数量计算工程量。定额内已包括了电解液的材料消耗,执行时不得调整。二、免维护蓄电池安装以“组件”为计量单位,其具体计算如下例:某项工程设计一组蓄电池为220V/500A·h,由12V的组件18个组成,那么就应该套用12V/500A·h的定额18组件。三、蓄电池充放电按不同容量以“组”为计量单位。四、太阳能电池安装:方阵铁架安装以“m2”为计量单位。五、太阳能电池按电池板发电的功率,以“组”为计量单位。六、太阳能电池开关电源安装、调试、整流器、其他配电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第六章电机检查接线及调试说明一、本章定额中的专业术语“电机”是指发电机和电动机的统称,如小型电机检查接线定额,适用于同功率的小型发电机和小型电动机的检查接线,两定额中的电机功率是指电机的额定功率。二、直流发电机组和多台一串的机组,可按单台电机分别执行相应定额。三、本章的电机检查接线定额,除发电机和调相机外,均不包括电机的干燥工作,发生时应执行电机干燥定额。本章的电机干燥定额是按一次干燥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考虑的。四、单台重量在3t以下的电机为小型电机,单台重量超过3t至30t以下的电机为中型电机,单台重量在30t以上的电机为大型电机。大中型电机不分交、直流电机一律按电机重量执行相应定额。 五、微型电机分为三类:驱动微型电机(分马力电机)是指微型异步电动机、微型同步电动机、微型交流换向器电动机、微型直流电动机等;控制微型电机是指自整角机、旋转变压器、交直流测速发电机、交直流伺服电动机、步进电动机、力矩电动机等;电源微型电机系指微型电动发电机组和单枢变流机等。其他小型电机凡功率在0.75kW以下的电机均执行微型电机定额,但一般民用小型交流电风扇安装另执行本册第四章的风扇安装定额。六、各类电机的检查接线定额均不包括控制装置的安装和接线。七、电机的接地线本定额是按镀锌扁钢(25×4)编制的,如采用铜接地线时,主材(导线和接头)可以换算,但安装人工和机械不变。八、电机安装执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的电机安装定额,其电机的检查接线和干燥执行本定额。九、各种电机的检查接线,规范要求均需配有相应的金属软管,如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格和数量计算,譬如:设计要求用包塑金属软管、阻燃金属软管或采用铝合金软管接头等,均按设计计算。设计没有规定时,平均每台电机配金属软管1~1.5m(平均按1.25m)。电机的电源线为导线时,应执行本册第四章的压(焊)接线端子定额。十、一般民用建筑安装工程的电机检查接线,若实际施工中仅做接线、绝缘测试、接地等工作内容,则执行定额时乘以系数0.3。如果还有其他工作内容,甲乙双方签证确认后可套用完整子目。十一、低压交流异步电动机调试:1.可调试控制的电机(带一般调速的电机、可逆式控制、带能耗制动的电机、多速机、降压起动电机等)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3。2.电动机调试定额的每一系统是按一台电动机考虑的。如一个控制回路有两台以上电机时,每增加一台电机调试定额乘以系数1.2。一般民用建筑安装工程的电机为鼠笼型电磁控制方式。十二、交流变频电动机系统调试:微机控制的交流变频调速装置调试定额乘以系数1.25。微机本身调试另计。十三、全数字式控制可控硅调速电机调试:1.可逆电机调速系统定额乘以系数1.3。2.不包括计算机系统的调试。十四、10kW以上电机启动调试用的蒸汽、电力和其他动力能源消耗的电力消耗,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发电机、调相机、电动机的电气检查接线,均以“台”为计量单位。直流发电机组和多台一串的机组,按单台电机分别执行定额。二、电机干燥定额是按一次干燥所需的工、料、机消耗量考虑的,在特别潮湿的地方,电机需要进行多次干燥,应按实际干燥次数计算。在气候干燥、电机绝缘性能良好、符合技术标准而不需要干燥时,则不计算干燥费用。实行包干的工程,可参照以下比例,由有关各方协商而定。1.低压小型电机3kW以下按25%的比例考虑干燥。2.低压小型电机3~220kW按30%~50%考虑干燥。3.大中型电机按100%考虑一次干燥。三、电机解体检查定额,应根据需要选用。如不需要解体时,可只执行电机检查接线定额。四、普通电动机的调试,分别按电机的控制方式、功率、电压等级,以“台”为计量单位。五、可控硅调速直流电动机调试以“系统”为计量单位,其调试内容包括可控硅整流装置系统和直流电机控制回路系统两个部分的调试。六、交流变频调速电动机调试以“系统”为计量单位,其调试内容包括变频装置系统和交流电动机控制回路系统两个部分的调试。七、微型电机是指功率在0.75kW以下的电机,不分类别,一律执行微电机综合调试定额,以“台”为计量单位。电机功率在0.75kW以上的电机调试应按电机类别和功率分别执行相应的调试定额。第七章滑触线装置及起重设备电气装置说明一、起重机的电气装置是按经过生产厂家成套安装和试运行考虑的,即操作室内的开关控制设备、管线以及操作室至各电气设备、器具的电线管(过桥管外)均按随机安装好考虑的。非成套供应的起重机,则按分部分项定额编制预算。二、滑触线支架的基础铁件及螺栓,按土建预埋考虑。三、滑触线及支架的油漆,均按涂一遍考虑。 四、移动软电缆敷设未包括轨道安装及滑轮制作。五、滑触线的辅助母线安装,执行“车间带型母线”安装定额。六、滑触线伸缩器和坐式电车绝缘子支持器的安装,已分别包括在“滑触线安装”和“滑触线支架安装”定额内,不另行计算。七、滑触线及支架安装是按10m以下标高考虑的,如超过10m时按册说明的超高系数计算。八、铁构件制作,执行第十三章附属工程相应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各式起重机电气安装,均以“台”为计算单位。二、滑触线安装以“100m/单相”为计量单位,其附加和预留长度按下表的规定计算。第八章电缆说明一、人工挖填沟槽、小型机械填沟槽适用于管道沟和电缆沟槽的挖填工作,风镐开挖路面只适用于室外地面、路面等多条管道并排敷设需破路面时使用。有砌筑工作内容的沟槽,或仅做电缆沟不敷设电缆的室外电缆敷设工程,电缆沟挖填、砌筑等执行我区市政工程定额。人工、机械填沟槽不分土质执行同一定额,且不包括恢复路面。 二、本定额的镀锌埋地钢管公称直径在100mm以下的按螺纹连接编制,公称直径在100mm以上的按焊接编制。其他电缆保护管敷设子目中的电缆钢保护管敷设只适用于电缆穿管从杆上引下明敷时套用。三、地下钻孔敷管定额中挖填工作坑的土质是按三类土以下考虑的,如需破除混凝土地面可另行计算。地下钻孔一次敷管超过9管时,计算方法如下:10管按两项5管计算,定额均乘以系数0.8;11管按一项5管、一项6管计算,定额均乘以系数0.8。以此类推。四、电缆保护管(镀锌钢管、塑料管)埋地敷设不含管沟土方挖填。五、桥架安装:1.桥架按延长米计算工程量,不扣除弯头、三通、四通等所占的长度。连接用螺栓和连接件随桥架成套购买,计算预算重量可按桥架总重量或总价7%计。2.桥架安装包括运输、组对、吊装、固定,弯通或三、四通修改、制作组对,切割口防腐,桥架开孔,上管件、隔板安装、盖板安装、接地、附件安装等工作内容。3.桥架支撑架定额适用于立柱、托臂及其他各种支撑架为成品的安装。本定额已综合考虑了采用螺栓、焊接和膨胀螺栓三种固定方式,实际施工中,不论采用何种固定方式,定额均不作调整。非标桥架的加工制作安装执行第十三章附属工程相应项目。4.玻璃钢梯式桥架和铝合金梯式桥架定额均按不带盖考虑,如这两种桥架带盖,则分别执行玻璃钢槽式桥架定额和铝合金槽式桥架定额。5.钢制桥架主结构设计厚度大于3mm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6.不锈钢桥架按本章钢制桥架定额乘以系数1.1执行。六、本章的电缆敷设定额适用于10kV以下的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敷设。定额是按平原地区和厂内电缆工程的施工条件编制的,未考虑在积水区、水底、井下等特殊条件下的电缆敷设(室外水下敷设定额子目除外),厂外电缆敷设工程按本册第十章有关定额另计工地运输。七、电缆在一般山地、丘陵地区敷设时,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该地段所需的施工材料如固定桩、夹具等按实另计。八、本章的电力电缆头定额均按铜芯电缆考虑的,铝芯电力电缆头按同截面电缆头定额乘以系数0.7,双屏蔽电缆头制作安装人工乘以系数1.05。单芯电缆头按同截面电缆头定额乘以系数0.33。 九、电力电缆敷设及电缆头制作安装定额均按三芯(包括三芯连地)考虑的,五芯电力电缆敷设及电缆头制作安装定额乘以系数1.3,六芯电力电缆敷设及电缆头制作安装定额乘以系数1.6,每增加一芯定额增加30%,以此类推。单芯电力电缆敷设按同截面电缆定额乘以系数0.67。截面800~1000mm2的单芯电力电缆敷设按400mm2电力电缆乘以系数1.25执行。400mm2以上的电缆头的接线端子为异型端子,需要单独加工,应按实际加工价计算(或调整定额价格)。十、矿物质电缆及电缆头按相应截面电缆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5,机械乘以系数1.2。十一、竖直通道电缆敷设适用于在20m以上的高层建筑、高塔等建筑物的竖直通道内敷设电缆时使用。电缆在20m以下的建筑物竖井内敷设,应套用普通电力电缆敷设定额子目。十二、室外埋地(含电缆沟内、穿管等)的电力电缆敷设,按相应电缆敷设项目定额乘以系数0.9(铠装电缆除外)。十三、电力电缆敷设及电缆头制作安装,按电缆的单芯最大截面积套用定额。十四、室外水下电缆敷设适用于喷池、喷泉等的水下电缆敷设。十五、铜芯预制分支电缆敷设安装定额内不包括分支联接体、接线装置等主材,具体按设计数另行计算。十六、本章电缆敷设是综合定额,已将裸包电缆、铠装电缆、屏蔽电缆等因素考虑在内,因此凡10kV以下的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均不分结构形式和型号,一律按相应的电缆截面和芯数执行定额。十七、电缆敷设定额及其相配套的定额中均未包括主材(又称装置性材料),另按设计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加上定额规定的损耗率计算主材费用。十八、本章定额未包括下列工作内容:1.隔热层、保护层的制作安装;2.电缆冬季施工的加温工作和在其他特殊施工条件下的施工措施费及施工降效增加费。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直埋电缆的挖、填土(石)方,除特殊要求外,可按下表计算土方量。注:1.两根以内的电缆沟,是按上口宽度600mm、下口宽度400mm、深度900mm计算的常规土方量(深度按规范的最低标准); 2.每增加1根电缆,其宽度增加170mm;3.以上土方量是按埋深从自然地坪起算,如设计埋深超过900mm时,多挖的土方量应另行计算。二、电缆沟盖板揭、盖定额,按每揭或每盖一次以延长米计算,如又揭又盖,则按两次计算。三、管道敷设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管路中间接线盒所占长度。电缆保护管长度,除按设计规定长度计算外,遇有下列情况,应按以下规定增加保护管长度:1.横穿道路,按路基宽度两端各增加2m;2.垂直敷设时,管口距地面增加2m;3.穿过建筑物外墙时,按基础外缘以外增加1m;4.穿过排水沟时,按沟壁外缘以外增加1m。四、电缆保护管埋地敷设,其土方量凡有施工图注明的,按施工图计算;无施工图的,一般按沟深0.9m、沟底宽按最外边的保护管两侧边缘外各增加0.3m工作面计算,未能达到上述标准时,则按实际开挖尺寸计算。多根电缆保护管同沟敷设时,沟底宽按多根电缆保护管最大宽度两边各加0.3m工作面计算。五、桥架安装,以“m”为计量单位。桥架安装包括直通桥架和弯头等,按延长米计算工程量,不扣除弯头、三通、四通等所占的长度,直通桥架主材费中“直通桥架、弯头、三通、四通”分别按实际用量(含规定损耗量)计算材料费。六、电缆桥架的三通、弯头及托臂如为现场制作,执行第十三章“附属工程”相应定额子目,但三通、弯头的安装费用已包含在电缆桥架的安装内,不得另行计算。七、电缆敷设按单根以延长米计算,一个沟内(或架上)敷设三根各长100m的电缆,应按300m计算,以此类推。八、电缆敷设长度应根据敷设路径的水平和垂直敷设长度,按下表规定增加预留(附加)长度。 注:1.电缆进入变电所(2m):一般指主电缆在进出变电所的电缆井内预留,如无电缆井,不需计算。2.电力电缆终端头(1.5m):电力电缆终端头1.5m检修余量一般在电缆沟或竖井内的配电柜进出端考虑,没有位置预留的可不考虑。3.除电缆进控制柜、保护屏、模拟屏按柜或屏的“高+宽”计算外,高压开关柜或低压配电柜一律按2m计算。4.电缆进出挂墙配电箱均按“高+宽(即半周长)”计算,没有位置预留的不计算电缆终端头预留长度。5.电缆敷设驰度系数2.5%的计算基数包括预留长度,电缆工程量=(图示电缆长度+预留长度)×(1+2.5%)波形系数。九、电缆终端头及中间头均以“个”为计量单位。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均按一根电缆有两个终端头考虑。中间电缆头设计有图示的,按设计确定;设计没有规定的,按实际情况计算(或按平均250m一个中间头考虑)。未按电缆头标准制作时,只能按焊(压)接线端子计算工程量。1kV以下截面积在10mm2以下的电缆不计算终端头制作安装。十、控制电缆的电缆头、中间头制作安装定额不分线芯截面积而是以芯数划分定额子目。十一、吊电缆的钢索及拉紧装置,应按本册相应定额另行计算。十二、钢索的计算长度以两端固定点的距离为准,不扣除拉紧装置的长度。十三、预制分支电缆敷设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干电缆计算。十四、电缆穿刺线夹按电缆单芯截面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九章防雷及接地装置说明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接地,变配电系统接地,设备接地以及避雷针的接地装置。二、铜接地母线(无焊接)敷设适用于放热焊的铜接地母线敷设;普通焊接敷设方式执行铜接地母线敷设子目。三、本章定额不包括接地电阻率高的土质换土和化学处理的土壤及由此发生的接地电阻测试等费用。另外,定额中也未包括铺设沥青绝缘层,如需铺设,可另行计算。四、本章定额中,避雷针的安装、半导体少长针消雷装置安装均已考虑了高空作业的因素。五、独立避雷针的加工制作执行第十三章附属工程中的“一般铁构件”制作定额。六、利用建筑物主筋作引下线定额子目是按土建施工时主筋为绑扎考虑的。七、利用铜绞线作接地引下线时,配管、穿铜绞线执行本册第十一章相应项目。八、金属门及栏杆接地安装执行钢铝窗接地定额。九、卫生间等电位均压环安装是按卫生间地面梁钢筋使用Φ10圆钢跨接焊接考虑。十、建筑物屋顶的防雷接地装置执行避雷网安装相应项目,电缆支架的接地线安装执行户内接地母线敷设相应项目。十一、总等电位箱定额按成套产品考虑,已包含2m的接地扁钢;局部等电位箱已包含0.3m的接地圆钢敷设。超过部分另执行相关防雷接地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接地极制作安装根据材质与土质,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根”为计量单位。接地极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每根长度按2.5m计算。若设计有管帽时,管帽另按加工件计算。 二、接地母线敷设,按设计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计算工程量。接地母线、避雷引下线敷设,均按延长米计算,其长度按设计图示规定长度另加3.9%的附加长度(包括转弯、上下波动、避绕障碍物、搭接头所占长度)计算,但利用基础钢筋做接地体、利用梁钢筋做均压等工程量的计算不能另加3.9%的附加长度。三、户外接地母线敷设定额是按自然地坪和一般土质综合考虑,不包括地沟的挖填土和夯实工作,土方挖填工程量执行相应定额另行计算。如遇有石方、矿渣、积水、障碍物等情况时可另行计算。户外接地母线地沟开挖量一般情况下挖沟的沟底宽按0.4m,上宽按0.5m,沟深0.75m,每米沟长的土方量按0.34m3计算,如设计要求埋深不同时,则按实际土方量计算。四、接地跨接线以“处”为计量单位,适用于非电气设备、管线、金属件等要求接地时套用,而对于用电设备、配电箱、电气配管、桥架等接地,由于在其相应定额中已含该项工作内容,不能重复套用接地跨接定额。户外配电装置构架均需接地,每副构架按“一处”计算。五、避雷针的加工制作、安装,以“根”为计量单位,独立避雷针安装以“基”为计量单位。长度、高度、数量均按设计规定。六、半导体少长针消雷装置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按设计安装高度分别执行相应定额。装置本身由设备制造厂成套供货。七、利用柱、梁、基础钢筋做引下线、均压环、接地母线时,以“m”为计量单位,每一柱子或梁、基础钢筋按焊接两根主筋考虑,且已含柱与梁、梁与梁之间搭接的钢筋。如果焊接主筋数超过两根时,可按比例调整。八、桩承台接地根据桩的连接根数,按照设计图示数量以“基”为计量单位。九、断接卡箱制作安装以“10套”为计量单位,按设计规定装设的断接卡子数量计算。箱内无断接卡子制作内容,定额应乘系数0.5。十、钢、铝合金窗接地以“处”为计量单位。钢窗、铝合金窗接地按设计要求,每一樘金属窗按一处计算。十一、卫生间等电位均压环按卫生间的图示建筑面积以“m2”计算。 第十章10kV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说明一、本章定额按平地施工条件考虑,如在其他地形条件下施工时,其人工和机械按下列地形系数予以调整。 二、地形划分的特征:1.平地:地形比较平坦、地面比较干燥的地带。2.丘陵:地形有起伏的矮岗、土丘等地带。3.一般山地:指一般山岭或沟谷地带、高原台地等。4.泥沼地带:指经常积水的田地或泥水淤积的地带。三、预算编制中,全线地形分几种类型时,可按各种类型长度所占百分比求出综合系数进行计算。四、土质分类如下:1.普通土:指种植土、黏砂土、黄土和盐碱土等,主要利用锹、铲即可挖掘的土质。2.坚土:指坚硬难挖的红土、板状黏土、重块土、高岭土,必须用铁镐、条锄挖松,再用锹、铲挖掘的土质。3.松砂石:指碎石、卵石和土的混合体,各种不坚实砾岩、页岩、风化岩,节理和裂缝较多的岩石等(不需用爆破方法开采的),需要镐、撬棍、大锤、楔子等工具配合才能挖掘者。4.岩石:一般指坚实的粗花岗岩、白云岩、片麻岩、玢岩、石英岩、大理岩、石灰岩、石灰质胶结的密实砂岩的石质,不能用一般挖掘工具进行开挖,必须采用打眼、爆破或打凿才能开挖者。5.泥水:指坑的周围经常积水,坑的土质松散,如淤泥和沼泽地等,挖掘时因水渗入和浸润而成泥浆,容易坍塌,需用挡土板和适量排水才能施工者。6.流砂:指坑的土质为砂质或分层砂质,挖掘过程中砂层有上涌现象,容易坍塌,挖掘时需排水和采用挡土板才能施工者。五、线路一次施工工程量按5基以上电杆考虑,如5基以内者,其全部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如架空线路工程中地形系数及5基以内电杆系数条件均能满足,应将系数连乘。六、现浇混凝土基础应按本册相应定额另行计算。七、大拨梢杆的组对焊接执行钢圈焊接定额子目,其组立执行混凝土杆组立相应定额子目。 八、导线跨越架设:1.每个跨越间距按60m以内、100m以内设置子目。大于100m而小于200m时按1处计算,执行100m以内项目定额乘系数1.5;大于200m时按2处计算。2.在同跨越档内,有多种(或多次)跨越物时,应根据跨越物种类分别执行定额。3.跨越定额仅考虑因跨越而多耗的人工、机械台班和材料,在计算架线工程量时,不扣除跨越档的长度。九、杆上变压器安装不包括变压器调试、抽芯、干燥工作。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工地运输是指定额内未计价材料从集中材料堆放点或工地仓库运至杆位上的工程运输,分人力运输和汽车运输,以“t/km”为计量单位。运输量计算公式如下:工程运输量=施工图用量×(1+损耗率)预算运输重量=工程运输量+包装物重量(不需要包装的可不计算包装物重量)主要材料运输重量可按下表的规定进行计算。二、无底盘、卡盘的电杆坑,其挖方体积三、电杆坑的马道土、石方量按每坑0.2m3计算。四、施工操作裕度按底拉盘底宽每边增加0.1m。五、各类土质的放坡系数按下表计算,挖深超过1.5m才能计算放坡系数。 六、冻土厚度大于300mm时,冻土层的挖方量按挖坚土定额乘以系数2.5。其他土层仍按土质性质执行定额。七、土方量计算公式八、杆坑土质按一个坑的主要土质而定,如一个坑大部分为普通土,少量为坚土,则该坑应全部按普通土计算。九、带卡盘的电杆坑,如原计算的尺寸不能满足卡盘安装时,因卡盘超长而增加的土(石)方量另计。十、底盘、卡盘、拉线盘按设计用量以“块”为计量单位。十一、杆塔组立,分别杆塔形式和高度按设计数量以“根”为计量单位。十二、横担安装按施工图设计规定,分不同形式和截面,以“根”为计量单位。十三、拉线制作安装按施工图设计规定,分别不同形式,以“根”为计量单位。定额按单根拉线考虑,若安装V型、Y型或双拼型拉线时,按2根计算。拉线长度按设计全根长度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下表计算。 十四、导线架设,分别导线类型和不同截面以“1km/单线”为计量单位计算。导线预留长度按下表规定计算。导线预留长度单位:m/根十五、导线跨越架设,包括越线架的搭、拆和运输以及因跨越(障碍)施工难度增加而增加的工作量,以“处”为计量单位。十六、杆上变配电设备安装以“台”或“组”为计量单位,定额内包括杆和钢支架及设备的接地装置安装工作,但钢支架主材、连引线、线夹、金具等应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设备的接地安装和调试应按本册相应定额另行计算。十七、铁塔的安装按铁塔每基重量以“基”为单位。混凝土塔(杆)基础以“m3”为计量单位;基础钢筋的制作、安装以“t”为计量单位。十八、现浇混凝土基础以“m3”计算,钢筋以“t”计算,装配式基础以“基”计算,基础贴面砖以“m2”计算,杆件组立以“根”计算。十九、地脚螺栓为现场制作且同时作为基础主筋的按钢筋计算。二十、杆件组立分柱式杆和悬臂杆分别计算。灯柱和杆座联体者,不能重复套用杆座定额子目。二十一、接地挂环以“套”为计量单位,一处电杆为一套。防雷金具以“组”为计量单位,一处电杆为一组。第十一章配管、配线说明一、配管工程均未包括接线箱、盒及支架制作。接线箱、盒及支架的制作应执行第十三章相应的项目定额。二、由接线盒到灯具或消防探头等的金属软管可套用“金属软管敷设”相应定额子目。 三、所有电线管、钢管、可挠金属套管和刚性阻燃管暗配都不含割槽、刨沟、所凿沟槽恢复的工作内容,割槽、刨沟、所凿沟槽恢复执行本册相应定额另行计算。四、暗装接线箱、接线盒定额中的槽孔按事先预留考虑,不计算开槽、开孔费用。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各种配管、线槽应区别不同敷设方式、敷设位置、管材材质、规格,以“延长米”为计量单位,不扣除管路中间的接线箱(盒)、灯头盒、开关盒所占长度。二、定额中未包括钢索架设及拉紧装置、接线箱(盒)、支架的制作安装,其工程量应另行计算。三、管内穿线和线槽配线的工程量,应区别线路性质、导线材质、导线截面,以单线“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线路分支接头线的长度已综合考虑在定额中,不得另行计算。照明线路中的导线截面大于或等于6mm2,应执行动力线路穿线相应项目。四、绝缘子配线的工程量不分绝缘子形式(针式、鼓形、蝶式),按配线位置(沿屋架、梁、柱、墙,跨屋架、梁、柱、木结构、顶棚内、砖、混凝土结构,沿钢支架及钢索)和导线截面积,以线路“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绝缘子暗配,引下线按线路支持点至天棚下缘距离的长度计算。五、塑料护套线明敷工程量,应区别导线截面、导线芯数(二芯、三芯)、敷设位置(木结构、砖混凝土结构、沿钢索和砖、混凝土结构粘接),以单根线路每束“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六、钢索架设工程量,应区别圆钢、钢索直径(Φ6、Φ9),按图示墙(柱)内缘距离,以“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拉紧装置所占长度。七、母线拉紧装置及钢索拉紧装置制作安装工程量,应区别母线截面、花篮螺栓直径(12、16、18)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八、车间带形母线安装工程量,应区别母线材质(铝、铜、钢)、母线截面、安装位置(沿屋架、梁、柱、墙,跨屋架、梁、柱)以“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九、接线箱安装工程量,应区别安装形式(明装、暗装)、接线箱半周长,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十、接线盒安装工程量,应区别安装形式(明装、暗装、钢索上)以及接线盒类型,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十一、灯具、开关、插座、按钮等安装定额不含预留线,预留线按下表另行计算。 十二、配线进入箱、柜、盘、板、盒的预留线,按下表规定的长度,分别计入相应的工程量。十三、管内穿铁线定额子目是指电气及弱电工程中预埋好管,仅在管内穿铁线,不进行穿线时才能套用,其他情况下不能再套用该子目。十四、人防穿墙套管管制作安装,按所穿线管直径以“个”计算。第十二章照明器具说明一、本章所有灯具安装定额均不包含从灯头盒到灯具(如吊管灯、吊链灯、装在吊顶上的灯具等)的引导线及灯头盒处的预留线。从灯头盒到灯具的引导线、灯头盒处的预留线按相应计算规定汇入导线工程量计算。二、路灯、投光灯、碘钨灯、氙气灯、烟囱或水塔指示灯的安装定额,均已考虑了一般工程的高空作业因素,其他器具安装高度如超过5m,则应按册说明中规定的超高系数另行计算。三、定额中装饰灯具的安装定额均已考虑了一般工程的超高作业因素,并包括脚手架搭拆费用。装饰灯具安装定额应与装饰灯具示意图配套使用。四、定额内已包括灯具组装、安装、利用摇表测量绝缘及一般灯具的试亮工作。五、定额中灯具已包括接线盒的安装及材料费用。吊管式、吊链式成套灯具包括光源、灯盘、吊管和吊链。六、并列安装的一套光源双罩吸顶灯,按一套灯具的灯罩周长执行相应定额;并列安装的两套光源双罩吸顶灯,按照两套灯具各自灯罩周长执行相应定额。 七、定额中光带、霓虹灯管的安装不包括控制器,具体按实另计。八、应急荧光灯、应急筒灯按荧光灯、筒灯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2。九、路灯安装均未包括配线工作,应按照灯具的实际需要量另行计算。太阳能路灯执行相应的路灯项目定额乘以系数1.2。十、除抱箍式悬挑灯、高杆灯盘、交通信号灯定额子目未包括灯杆的组立外,其余单臂悬挑路灯、双臂悬挑路灯、庭院灯、中杆投光灯、景观灯、多火景观组合灯安装均包括灯杆的安装,不能重复套用。灯杆基础、地脚螺栓按要求另行计算。十一、在水域桥底施工的电气工程按其人工费的50%计算困难施工增加费。施工措施费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十二、本定额的灯具安装不分成套型和组装型,综合考虑。十三、地道涵洞灯安装高度在3.6m以下的,应扣除高架车台班。十四、霓虹灯变压器按实另计。十五、成套采购的灯架或灯具已包括了定额内的某项安装材料,则应扣除定额内相应的安装材料费。十六、灯具安装定额适用范围见下表。续表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普通灯具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灯具的种类、型号、规格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卫生间防水灯执行座灯头安装定额子目。二、吊式艺术装饰灯具的工程量,应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集所示,区别不同装饰物以及灯体直径和灯体垂吊长度,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灯体直径为装饰物的最大外缘直径,灯体垂吊长度为灯座底部到灯梢之间的总长度。三、吸顶式艺术装饰灯具安装的工程量,应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集所示,区别不同装饰物、吸盘的几何形状、灯体直径、灯体周长和灯体垂吊长度,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灯体直径为吸盘最大外缘直径;灯体半周长为矩形吸盘的半周长;吸顶式艺术装饰灯具的灯体垂吊长度为吸盘到灯梢之间的总长度。四、荧光艺术装饰灯具安装的工程量,应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集所示,区别不同安装形式和计量单位计算。 1.组合荧光灯光带安装的工程量,应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集所示,区别安装形式、灯管数量,以“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灯具的设计数量与定额不符时可以按设计量加损耗量调整主材。2.内藏组合式灯安装的工程量,应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集所示,区别灯具组合形式,以“延长米”为计量单位。灯具的设计数量与定额不符时,可根据设计数量加损耗量调整主材。3.发光棚安装的工程量,应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集所示,以“m2”为计量单位,发光棚灯具按设计用量加损耗量计算。4.立体广告灯箱、荧光灯光源的工程量,应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集所示,以“延长米”为计量单位。灯具设计用量与定额不符时,可根据设计数量加损耗量调整主材。五、几何形状组合艺术灯具安装的工程量,应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集所示,区别不同安装形式及灯具的不同形式,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六、标志、诱导装饰灯具安装的工程量,应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集所示,区别不同安装形式,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七、水下艺术装饰灯具安装的工程量,应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集所示,区别不同安装形式,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八、点光源艺术装饰灯具安装的工程量,应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集所示,区别不同安装形式、不同灯具直径,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九、草坪灯具安装的工程量,应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集所示,区别不同安装形式,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十、歌舞厅灯具安装的工程量,应根据装饰灯具示意图集所示,区别不同灯具形式,分别以“套”、“延长米”、“台”为计量单位计算。十一、荧光灯具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灯具的安装形式、灯具种类、灯管数量,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十二、工厂灯及防水防尘灯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不同安装形式,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十三、工厂其他灯具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不同灯具类型、安装形式、安装高度,以“套”、“个”、“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十四、医院灯具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灯具种类,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十五、路灯安装工程,各种灯架和灯具应区别灯具种类,以“套”计算。十六、与各种灯具配套的整流器、触发器、电容器、熔断器、灯泡等电器附件安装均已包括在相应灯具安装中,不得重复计算工程量。  第十三章附属工程说明一、本章包括各种铁构件和支架制作安装,打孔、打洞,路灯基础和接线手井制作。二、各种铁构件制作,均不包括镀锌、镀锡、镀铬、喷塑刷油、喷漆、补刷油等其他金属防护费用。发生时应另行计算。三、铁构件制作、安装定额适用于本册范围内的各种支架、构件的制作、安装。四、凿槽刨沟分混凝土结构及砖结构。砖结构已综合考虑各种材质,轻质砖、空心砖执行砖结构定额。五、架空线路工程中的现浇混凝土基础按C20考虑,实际要求强度不同时可以换算。混凝土基础按现场搅拌考虑,如为商品混凝土,应扣除人工费(26.73元)及混凝土搅拌机台班。六、一般铁构件制作安装所占比例为:人工费制作占70%安装占30%,附材费制作占96%安装占4%,机械台班制作占98%安装占2%。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铁构件制作安装均按施工图设计尺寸,以成品重量“kg”为计量单位。二、网门、保护网制作安装,按网门或保护网设计图示的框外围尺寸,以“m2”为计量单位。三、砖结构、混凝土结构凿槽刨沟工程量,应区别管子直径,以“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多根管子并排敷设时,应按单根管延长米计算凿槽、刨沟工程量及所凿沟槽恢复工程量。四、打孔、打洞工程量,应区别砌筑结构、混凝土楼板、混凝土墙,按孔的直径,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五、接线井除预制混凝土电缆井外,其余的按照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分别套用相应定额。  第十四章电气调整试验说明一、本章内容包括电气设备的本体试验和主要设备的分系统调试。成套设备的整套启动调试按专业定额另行计算。主要设备的分系统内所含的电气设备元件的本体试验已包括在该分系统调试定额之内。如:变压器的系统调试中已包括该系统中的变压器、互感器、开关、仪表和继电器等一、二次设备的本体调试和回路试验。绝缘子和电缆等单体试验,只在单独试验时使用,不得重复计算。二、干式变压器执行相应容量变压器调试项目定额乘以系数0.8。三、定额不包括设备的烘干处理和设备本身缺陷造成的元件更换和修改,亦未考虑因设备元件质量低劣对调试工作造成的影响。定额系按新的合格设备考虑的,如遇以上情况时,应另行计算。经修配改或拆迁的旧设备调试,定额乘系数1.1。四、本定额只限电气设备自身系统的调整试验。未包括电气设备带动机械设备的试运工作,发生时应按专业定额另行计算。五、调试定额不包括试验设备、仪器仪表的场外转移费用。六、本调试定额是按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编制的,凡现行规范(指定额编制时的规范)未包括的新调试项目和调试内容均应另行计算。七、调试定额已包括熟悉资料、核对设备、填写试验记录、保护整定值的整定和调试报告的整理工作。八、电力变压器如有“带负荷调压装置”,调试定额乘以系数1.12。三线卷变压器、整流变压器、电炉变压器调试按同容量的电力变压器调试定额乘以系数1.2。3~10kV母线系统调试含一组电压互感器,1kV以下母线系统调试定额不含电压互感器,适用于低压配电装置的各种母线(包括软母线)的调试。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电气调试系统的划分,除1kV送配电系统调试外以电气原理系统图为依据。电气设备元件的本体试验均包括在相应定额的系统调试之内,不得重复计算。绝缘子和电缆等单体试验,只在单独试验时使用。在系统调试定额中各工序的调试费用如需单独计算时,可按下表所列比例计算。 二、电气调试所需的电力消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但变压器空载试运转的电力消耗另行计算。三、供电桥回路的断路器、母线分段断路器,均按独立的送配电设备系统计算调试费。四、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适用于各种供电回路(包括照明供电回路)。1.1kV以下送配电系统调试系统数量的确定,是以该建筑物主配电室按每个低压配电屏、柜(有断路器需调试的)计算一个系统,其他各级供电回路不再重复计算。电缆绝缘测试已含在电缆敷设子目中,不得再重复计算。移动式电器和以插座连接的家电设备业经厂家调试合格、不需要用户自调的设备均不应计算调试费用。2.10kV以下交流供电,以负荷隔离开关、真空断路器(六氟化硫断路器)、带电抗器个数计算系统工程量。五、变压器系统调试,以每个电压侧有一台断路器为准。多于一台断路器的按相应电压等级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的相应定额另行计算。变压器系统调试已含高压侧和低压侧各一台断路器的调试,故进、出变压器的配电柜不再计算送配电系统调试。六、特殊保护装置,均以构成一个保护回路为一套,其工程量计算规定如下(特殊保护装置未包括在各系统调试定额之内,应另行计算):1.发电机转子接地保护,按全厂发电机共用一套考虑。2.距离保护,按设计规定所保护的送电线路断路器台数计算。3.高频保护,按设计规定所保护的送电线路断路器台数计算。4.故障录波器的调试,以一块屏为一套系统计算。5.失灵保护,按设置该保护的断路器台数计算。6.失磁保护,按所保护的电机台数计算。 7.变流器的断线保护,按变流器台数计算。8.小电流接地保护,按安装该保护的供电回路断路器台数计算。9.保护检查及打印机调试,按构成该系统的完整回路为一套计算。七、自动装置及信号系统调试,均包括继电器、仪表等元件本身和二次回路的调整试验,具体规定如下:1.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按连锁机构的个数确定备用电源自投装置系统数。一个备用厂用变压器作为三段厂用工作母线备用的厂用电源,计算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调试时,应为三个系统。装设自动投入装置的两条互为备用的线路或两台变压器,计算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调试时,应为两个系统。备用电动机自动投入装置亦按此计算。2.线路自动重合闸调试系统,按采用自动重合闸装置的线路自动断路器的台数计算系统数,综合重合闸也按此计算。3.自动调频装置的调试,以一台发电机为一个系统。4.同期装置调试,按设计构成一套能完成同期并车行为的装置为一个系统计算。5.蓄电池及直流监视系统调试,一组蓄电池按一个系统计算。6.事故照明切换装置调试,按设计能完成交直流切换的一套装置为一个调试系统计算。7.周波减负荷装置调试,凡有一个周率继电器的,不论带几个回路,均按一个调试系统计算。8.变送器屏以屏的个数计算。9.中央信号装置调试,按每一个变电所或配电室为一个调试系统计算工程量。10.不间断电源装置调试按容量以“套”为单位计算。八、接地网的调试规定如下:1.接地网接地电阻的测定。一般的发电厂或变电站连为一体的母网,按一个系统计算;自成母网不与厂区母网相连的独立接地网,另按一个系统计算。大型建筑群各有自己的接地网(接地电阻值设计有要求),虽然在最后也将各接地网联在一起,但应按各自的接地网计算,不能作为一个网,具体应按接地网的试验情况而定。2.避雷针接地电阻的测定。每一避雷针均有单独接地网(包括独立的避雷针、烟囱避雷针等)时,均按一组计算。 3.独立的接地装置变电所、变压器按组计算。如一台柱上变压器有一个独立的接地装置,即按一组计算。4.一柱一接地调试适用于配套灯杆敷设的单根接地极调试。九、避雷器、电容器的调试,按每三相为一组计算;单个装设的亦按一组计算,上述设备如设置在发电机、变压器、输、配电线路的系统或回路内,仍应按相应定额另外计算调试费用。十、高压电气除尘系统调试,按一台升压变压器、一台机械整流器及附属设备为一个系统计算,分别按除尘器“m2”范围以“m2”为计量单位执行定额。十一、硅整流装置调试,按一套硅整流装置为一个系统计算。十二、路灯照度测试按道路纵方向同一侧的两个灯杆之间;横方向若为单侧布灯应为整个路宽,若为双侧布灯应为整个路宽1/2的范围为一个区域,以“区域”为计量单位。十三、民用照明通电试运行按照明的建筑面积以“m2”为计量单位。第十五章电梯电气装置说明一、本章适用于国内生产的各种客、货、杂物电梯、电厂专用电梯、城市轨道交通专用电梯、自动扶梯、代步走道的电气装置安装,但不包括观光电梯。二、电梯是按每层一门为准,增或减时,另按增(减)厅门相应定额计算。三、电梯安装的楼层高度,是按平均层高4m以内考虑的,如平均层高超过4m时,其超过部分可另按提升高度定额计算。四、两部或两部以上并行或群控电梯,按相应的定额分别乘以系数1.2。五、本定额是以室内地坪±0以下为地坑(下缓冲)考虑的,如遇有“区间电梯”(基站不在首层),下缓冲地坑设在中间层时,则基站以下部分楼层的垂直搬运应另行计算。六、电梯安装材料、电线管及线槽、金属软管、管子配件、紧固件、电缆、电线、接线箱(盒)、荧光灯及其他附件、备件等,均按设备带有考虑。七、小型杂物电梯是以载重量在200kg以内、轿厢内不载人为准。重量大于200kg的轿厢内有司机操作的杂物电梯,执行客货电梯的相应项目。 八、定额中已经包括电气调试、程控调试。九、本定额不包括下列各项工作:1.电源线路及控制开关的安装。2.电动发电机组的安装。3.基础型钢和钢支架制作。4.接地极与接地干线敷设。5.电梯的喷漆。6.轿厢内的空调、冷热风机、闭路电视、步话机、音响设备。7.群控集中监视系统以及模拟装置。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交流手柄操纵或按钮控制(半自动)电梯电气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电梯层数、站数,以“部”为计量单位计算。二、交流信号或集选控制(自动)电梯电气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电梯层数、站数,以“部”为计量单位计算。三、直流信号或集选控制(自动)快速电梯电气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电梯层数、站数,以“部”为计量单位计算。四、直流集选控制(自动)高速电梯电气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电梯层数、站数,以“部”为计量单位计算。五、小型杂物电梯电气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电梯层数、站数,以“部”为计量单位计算。六、电厂专用电梯电气安装的工程量,应区别配合锅炉容量,以“部”为计量单位计算。七、自动扶梯、代步走道、城市轨道交通专用电梯,应区别电梯层数、站数,以“部”、“段”为计量单位计算。八、电梯增加厅门、自动轿厢门及提升高度工程量,应区别电梯形式、增加自动轿厢门数量、增加提升高度,分别以“个”、“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建筑智能化工程》册说明一、《建筑智能化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智能大厦、智能小区新建和扩建项目中智能化系统安装调试工程。二、本册定额主要依据的规范标准有:1.《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2.《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50359-20123.《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50606-20104.《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5.2008年《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安装工程分册;6.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三、本册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1.电源线、电缆、控制电缆敷设、电缆托架铁架制作、线槽、桥架安装、电线管敷设、电缆沟工程、电缆保护管敷设以及UPS电源及附属设施安装,执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内容。电视、电话、信息插座以及探测器、模块、按钮等安装定额不含预留线,按下表另行计算:电视、电话、信息插座以及探测器、模块、按钮等的预留线单位:个2.通信设备安装及移动通信设备安装,执行《通信设备工程》相关内容。 3.第三方系统调试费及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费应在建设单位的工程建设其他费中单独计算,由建设单位和检验试验机构另行计算。四、下列费用可按系数分别计取:1.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5%计算。2.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下表计算:3.操作高度增加费:安装高度按距离楼面或地面5m考虑的,超出部分工程量按定额人工费乘以下表系数:4.本册定额所涉及到的系统试运行(除特殊专业外)是按连续无故障运行120h考虑的,超出时费用另行计算。5.地下室(暗室)施工增加费计算标准:6.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7.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章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一章计算机及网络系统工程说明一、本章内容包括台架、插箱、机柜、网络终端设备、输入设备、输出设备、专用外部设备及存储设备的安装、调试,计算机硬件系统互联及调试,计算机软件安装、调试和系统试运行。二、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应执行其他章节有关定额或规定。1.计算机台架、插箱、机柜、网络终端设备、输入设备、输出设备、专用外部设备及存储设备的安装、调试项目:(1)设备本身的功能性故障排除;(2)缺件、配件的制作;(3)在特殊环境条件下的设备加固、防护和电缆屏蔽;(4)应用软件的开发;病毒的清除,版本升级与外系统的校验或统调。2.计算机及网络系统互联及调试项目:(1)系统中设备本身的功能性故障排除;(2)与计算机系统以外的外系统联试、校验或统调。3.计算机软件安装、调试项目:(1)排除由于软件本身缺陷造成的故障;(2)排除软件不配套或不兼容造成的运转失灵,排除硬件系统的故障引起的失灵、操作系统发生故障中断、诊断程序运行失控等故障;(3)在特殊环境条件下的软件安装、防护;(4)与计算机系统以外的外系统联试、校验或统调。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台架、插箱、机柜、网络终端设备、输入设备、输出设备、专用外部设备、存储设备安装及软件安装,以“台(套)”为计量单位。二、互联电缆制作、安装,以“条”为计量单位。三、计算机及网络系统联调及试运行,以“系统”为计量单位。 四、车站设备、车载设备和附属设备安装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二章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说明一、本章内容包括综合布线系统工程。二、本章所涉及双绞线缆的敷设及配线架、跳线架的安装、打接等定额量,是按超五类非屏蔽布线系统编制的,高于超五类的布线工程所用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屏蔽系统人工乘以系数1.2。三、在已建天棚内敷设线缆时,所用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8。四、光中继段测试的“段”是光缆端站至中继站或两个中继站之间的距离。五、电缆全程测试的配线电缆,是从总配线架至配线区的分线设备端子,包括测试中因施工原因而造成的障碍线对修复。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双绞线缆、光缆、同轴电缆敷设、穿放、明布放,以“m”为计量单位。电缆敷设按单根延长米计算,如一个架上敷设3根各长100m的电缆,应按300m计算,依次类推。电缆附加及预留的长度是电缆敷设长度的组成部分,应计入电缆长度工程量之内。二、制作跳线以“条”,卡接双绞线缆以“对”,跳线架、配线架安装以“条”为计量单位。三、安装各类信息插座、过线(路)盒、信息插座底盒(接线盒)、光缆终端盒和跳块打接,以“个”为计量单位。四、双绞线缆、光缆测试,以“链路”为计量单位。五、光纤连接,以“芯”(磨制法以“端口”)为计量单位。六、布放尾纤,以“条”为计量单位。七、机柜、机架、抗震底座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八、系统调试、试运行,以“系统”为计量单位。  第三章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工程说明一、本章内容包括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能耗监测系统。二、本章定额不包括设备的支架、支座制作。三、本系统中用到的服务器、网络设备、工作站等参照第一章;跳线制作、跳线安装、箱体安装等执行第二章相关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基表及控制设备、第三方设备通信接口安装、系统安装、调试,以“个”为计量单位。二、中心管理系统调试、控制网络通信设备安装、控制器安装、流量计安装、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三、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中央管理系统安装、调试,以“系统”为计量单位。四、温、湿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电量变送器和其他传感器及变送器,以“支”为计量单位。五、阀门及电动执行机构安装、调试,以“个”为计量单位。六、系统调试、系统试运行,以“系统”为计量单位。第四章有线电视、卫星接收系统工程说明一、本章内容包括有线广播电视、卫星电视、闭路电视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二、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应执行其他章节有关定额或规定。1.同轴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执行本册定额第二章中相关定额。 2.监控设备执行本册定额第六章中相关定额。3.其他辅助工程执行本册定额第二章中相关定额。4.所有设备按成套设备购置考虑,在安装时如再需额外材料按实计算。三、天线安装、调试执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相关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前端射频设备安装、调试,以“套”为计量单位。二、卫星电视接收设备、光端设备、有线电视系统管理设备安装、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三、干线传输设备、分配网络设备安装、调试,以“个”为计量单位。四、数字电视设备安装、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五章音频、视频系统工程说明一、本章内容包括各种公共建筑设施扩声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工程以及视频系统、程控交换机、会议电话、会议电视等工程。二、本章不包括设备固定架、支架的制作、安装。三、线、阵列音箱安装按单台音箱重量分别套用定额子目。四、有关传输线缆敷设,执行第二章有关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一、信号源设备安装,以“只”为计量单位。二、卡座、CD机、VCD/DVD机、DJ搓盘机、MP3播放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三、耳机安装,以“副”为计量单位。 四、调音台、周边设备、功率放大器、音箱、机柜、电源和会议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五、扩声设备分系统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六、公共广播系统设备安装、分系统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七、系统调试、系统试运行,以“系统”为计量单位。八、程控交换机安装、调试,以“部”为计量单位。九、程控交换机中继线调试,以“路”为计量单位。十、会议电话、电视系统设备安装、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十一、会议电话、电视系统联网测试,以“系统”为计量单位。第六章安全防范系统、城市道路交通、停车场管理系统工程说明一、本章内容包括入侵探测、出入口控制、巡更、电视监控、安全检查、停车场管理、清分中心自动售检票设备、车站自动售检票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自动售检票系统调试等设备安装工程。二、安全防范监控系统工程中的显示装置,执行本册第五章相关子目。三、电气安装工程部分执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入侵探测设备安装、调试,以“套”为计量单位。二、报警信号接收机安装、调试,以“系统”为计量单位。三、出入口控制设备安装、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四、巡更设备安装、调试,以“套”为计量单位。五、电视监控设备安装、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六、防护罩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七、摄像机支架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八、安全检查设备安装,以“台”或“套”为计量单位。九、停车场管理设备安装,以“台(套)”为计量单位。 十、安全防范分系统调试及系统工程试运行,均以“系统”为计量单位。十一、分清中心自动售检票设备安装、调试,以“站”为计量单位。十二、车站售检票设备安装、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十三、系统互联与调试,以“站”为计量单位。 第七章不间断电源与电子设备防雷接地装置安装工程说明一、本章内容包括电涌保护器及等电位连接,配电箱电涌保护器、信号电涌保护器、智能检测系统工程的安装和调试。二、本章防雷、接地装置按成套供应考虑。三、电涌保护器布放电源线缆,执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电涌保护器安装、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二、信号电涌保护器安装、调试,以“个”为计量单位。三、智能检测型SPD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四、智能检测型SPD系统配套设施安装、调试,以“套”为计量单位。五、等电位连接,以“处”为计量单位。 第八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点型探测器安装、线型探测器安装、按钮安装、消防警铃安装、声光报警器安装、空气采样型探测器安装、消防报警电话插孔(电话)安装、消防广播(扬声器)安装、消防专用模块(模块箱)安装、区域报警控制箱安装、联动控制箱安装、远程控制箱(柜)安装、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主机安装、联动控制主机安装、报警联动控制一体机安装、消防广播及电话主机(柜)安装、火灾报警控制微机安装、备用电源及电池主机柜安装、自动报警系统调试、水灭火控制装置调试、防火控制装置联动调试、气体灭火系统装置调试。二、本章适用于一般工业和民用建(构)筑物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及消防工程系统调试。三、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1.设备和箱、机及元件的搬运,开箱检查、清点、杂物回收、安装就位,接地、密封,箱、机内的校线、接线、压接端头(挂锡)、编码,测试、清洗,记录整理。2.本体调试。四、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应执行其他章节有关定额或规定:1.设备支架、底座、基础的制作安装;2.构件加工、制作;3.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装置安装;4.消防系统应用软件开发;5.火警119直播外线电话。五、有关说明1.安装定额中箱、机是以成套装置编制的;柜式及琴台式均执行落地式安装相应项目。2.消火栓报警按钮(不启动水泵)执行火灾报警按钮项目;消火栓报警按钮(启动水泵)执行火灾报警按钮带电话插孔项目。3.闪灯执行声光报警器项目。4.电话、广播、短路隔离模块执行单输入模块项目。5.气体灭火控制盘执行远程控制箱项目。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报警控制器按点数执行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安装项目。(2)探测器模块按输入回路数量执行多输入模块安装项目。(3)剩余电流互感器执行相关电气安装定额项目。(4)温度传感器执行线性探测器安装定额项目。 七、系统调试有关说明1.系统调试是指消防报警和灭火系统安装完毕,并达到国家有关消防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后,进行的全系统检测、调试和试验。2.定额中不包括气体灭火系统调试试验时的安全措施,应另行计算。3.自动报警系统装置包括各种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报警控制器;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包括消火栓、自动喷水、七氟丙烷、二氧化碳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4.切断非消防电源的点数,以执行切断非消防电源的模块数量确定。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火灾报警系统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二、点型探测器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与位置,以“个”“对”为计量单位。探测器安装包括探头和底座的安装及本体调试。红外光速探测器是成对使用的,在计算时一对为两只。三、线型探测器依据探测器长度、信号转换装置数量、报警终端电阻数量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分别以“m”“台”“个”为计量单位。四、空气采样管依据图示设计长度计算,以“m”为计量单位;极早期空气采样报警器依据探测回路数按设计图示计算,以“台”为计量单位。五、区域报警控制箱、联动控制箱、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主机、联动控制主机、报警联动一体机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区分不同点数、安装方式,以“台”为计量单位。六、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区分不同点数根据集中报警器台数按系统计算。自动报警系统包括各种探测器、报警器、报警按钮、报警控制器组成的报警系统,其点数按具有地址编码的器件数量计算。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信系统调试按消防广播喇叭及音箱、电话插孔和消防通信的电话分机的数量分别以“10只”或“部”为计量单位。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调试,按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水压力开关数量以“点(支路)”为计量单位;消火栓灭火系统按消火栓启泵按钮数量以“点”为计量单位;消防水炮控制装置系统调试按水炮数量以“点”为计量单位。八、防火控制装置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九、气体灭火系统装置调试按调试、检验和验收所消耗的试验容量总数计算,以“组”为计量单位。由七氟丙烷、IG541、二氧化碳等组成的灭火系统,其气体灭火系统调试,按气体灭火系统装置的瓶头阀数量以“点”计算。十、电气灭火监控系统调试按模块点数执行自动报警系统调试相应子目。十一、超音速干粉灭火器调试以“防火分区”为计量单位。《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册说明一、《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的安装调试工程。二、本册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1.《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093-2013;2.《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3.《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范》SH/T3081-2003;4.《自控安装图册》HG/T21581-2012;5.仪表安装调试说明书、现场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企业仪表调试规程等;6.2008年《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安装工程分册;7.《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209-2006;8.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10.《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三、本册定额的仪表校验材料费包括校验用消耗材料和校验材料的摊销量。四、下列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定额:1.控制电缆敷设、电气配管、支架制作安装、桥架安装、接地系统、供电电源、UPS执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2.仪表设备及管路刷油、保温、防腐蚀,执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3.管道上安装流量计、调节阀、电磁阀、节流装置、取源部件等及在管道上开孔焊接部件,管道切断、法兰焊接、短管加拆等执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4.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执行《建筑智能化工程》相应项目。五、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1.脚手架搭设费按人工费的5%计算。2.垂直运输。(1)垂直运距取定为±20m以内。垂直运距超过±20m的子目,其安装人工、机械(不含校验仪器仪表)乘以系数1.06。(2)施工高度以平台、楼地面为基准,施工超高降效在±3m~±6m以内已进入定额,超过部分(±6m)人工乘以系数1.05。施工降效仅限于现场安装部分,控制室安装不计算。3.地下室(暗室)施工增加费按地下室(暗室)施工的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定额人工费乘以25%计算。4.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5.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一章过程检测仪表说明一、本章适用范围:温度、压力、流量、差压、节流装置、物位、仪表安装调试。二、本章包括技术机具准备、领料、搬运、清理、清洗;取源部件的保管、提供、清洗;仪表接头安装;仪表单体调试、安装、校接线、挂位号牌;配合单机试运转、安装调试记录整理等工作内容。此外还包括如下内容:1.盘装仪表的盘修孔。2.压力式温度计温包安装、毛细管敷设固定、信号整定。 3.钢带液位计变送器、平衡锤、保护罩、浮子、钢带、导向管、保护套管安装、调整、试漏。4.贮罐液体称重仪:钟罩安装、称重仪安装、引压管安装试压。5.节流装置:检查椭圆度、同心度、孔板流向、正负室位置确定、环室孔板清洗、配合一次安装。管道吹除后环室清洗和孔板安装,一次垫子制作。6.重锤探测料位计:执行器、磁力起动器、滑轮及滑轮支架安装、重锤、钢丝绳安装。7.浮标液位计钢丝绳、浮标、滑轮及台架安装。8.配合在工艺管道上安装流量计和流量计转换、放大、远传、显示部分调试。9.在工业管道上插入式安装仪表。10.可编程雷达液位计及温压补偿系统安装、检查、接线。11.放射性仪表放射源配合安装、放射源保护管安装、安全防护、模拟安装、配合调试。三、本章不包括以下内容:1.支架、支座制作安装。2.设备开孔、焊接法兰或工业管道切断、开孔、法兰焊接、短管焊接。3.取源部件安装、节流装置一次安装和一次垫子制作。4.流量计校验装置的准备、配置及随机自带校验仪器仪表的台班费。5.放射源保管和安装的特殊措施费。四、其他:1.取源部件配合安装执行本册有关项目,如需自行安装执行《工业管道工程》相关项目。2.与仪表成套的放大器等不能再重复计算工程量。3.在设备上或管道上插入式安装仪表,其法兰或插座应预留或焊接完好,螺栓配备合格、齐全。4.仪表安装用垫片按石棉橡胶垫片考虑,如实际不符时,可以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检测仪表和控制仪表安装及单体调试包括温度、压力、流量、差压、物位,均以“台(块)”为计量单位,放大器、过滤器等与仪表成套的元件、部件或是仪表的一部分,其工程量不得分开计算。二、仪表在工业设备、管道上的安装孔和一次部件安装,按预留好和安装好考虑,并已合格,定额中已包括部件提供、配合开孔和配合安装的工作内容,不得另行计算。三、管道上安装节流装置,只计算一次安装工程量并包括一次法兰垫的制作安装。四、工业管道上安装流量计、节流装置等,由自控仪表专业配合管道专业安装,其领运、清洗、保管的工作包括在自控仪表定额的相应项目内。不在工业管道或设备上的仪表系统用法兰焊接和电磁阀安装,是仪表安装范围,应执行相应定额。五、放射性仪表配合有关专业施工人员安装调试,包括保护管安装、安全防护、模拟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放射源保管和安装特殊措施费,按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六、钢带液位计、储罐液位称重仪、重锤探测料位计、浮标液位计现场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包括导向管、滑轮、浮子、钢带、钢丝绳、钟罩和台架等。七、仪表设备支架、支座制作安装执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金属铁构件制作安装项目。八、定额过程检测与控制装置及仪表安装中已包括安装、调试、配合单机试运转的工作内容,不得另行计算,但不包括无负荷或有负荷联动试车。九、随机自带校验用专用仪器仪表,建设单位应免费无偿提供给施工单位使用。 第二章显示与过程控制仪表说明一、本章适用范围:1.显示仪表安装调试。2.调节仪表安装调试。3.调节仪表:电动调节器、气动调节器、电(气)动调节记录仪。4.辅助和转换单元仪表的安装调试。5.执行仪表:气动、电动、液动执行机构、气动活塞式调节阀、气动薄膜调节阀、电动调节阀、电磁阀、伺服放大器、直接作用调节阀及阀附件。 二、本章包括领料、搬运、准备、单体调试、安装、固定、上接头、校接线、配合单机试运转、挂位号牌、安装校验记录等以下工作内容。此外还包括如下内容:1.安装液动执行机构月牙板、连杆组件、油泵油盘制作安装、油泵电机检查、充油循环试验。2.调节阀试验器具的准备、阀体强度试验、阀芯泄漏性、膜头气密性、严密度试验、满行程、变差、线性误差、灵敏限试验。三、本章不包括以下内容:1.仪表支架、支座、台座制作安装。2.工业管道或设备上仪表用法兰焊接、插座焊接及开孔等。3.管道上安装调节阀、电磁阀及短管装拆、调节阀研磨。4.液动执行机构设备解体、清洗、油泵检查、电机干燥、油泵用油量。四、其他1.电动和气动调节阀按成套考虑调试,包括执行机构与阀。执行机构安装需另外配置风门、挡板或阀。执行机构或调节阀还应另外配置所需附件,组成不同的控制方式,附件选择按定额所列项目。2.在工业管道上安装调节阀应执行《工业管道工程》消耗定额,由自控仪表专业配合管道专业安装,其领运、清洗、保管的工作包括在自控仪表定额的相应项目内。仪表用法兰焊接和安装执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流量计算机安装调试执行多通道流量积算仪子目。二、显示仪表、调节仪表、辅助仪表的安装与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三、单、多回路调节器或可编程仪表作为DCS小规模系统网络上的设备,以“台”为计量单位,包括安装、单体调试、系统调试、配合机械单体试运转。 四、电动或气动调节阀按成套考虑,包括执行机构与阀、手轮或所带附件成套,不能分开计算工程量。但是,与之配套的阀门定位器、电磁阀要另行计算。执行机构安装调试不包括风门、挡板或阀。执行机构或调节阀还应另外配置附件,组成不同的控制方式,附件选择按定额所列项目。五、所列调节阀的检查接线定额适用于蝶阀、开关阀、O型切断阀、偏心旋转阀、多通电磁阀等在管道上已安装好的控制阀门,包括现场调整、接线、接管和接地,不应再计运输和本体安装、调试。 第三章仪表回路模拟试验说明一、本章适用范围:本章定额适用于常规仪表控制回路试验。二、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1.定额中检测回路、调节回路、报警联锁回路模拟试验,按照常规仪表系统回路构成取定,调节系统回路中的检测单元、手操单元不得重复计算。2.仪表回路模拟调试:电气线路检查、绝缘电阻测定、导压管路和气源管路检查、系统静态模拟试验、排错以及回路中需要再次进行仪表调试等工作。3.仪表或回路调试中,校验仪器的准备、搬运,气源、电源的准备和接线、接管。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常规仪表系统回路模拟试验按回路类型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二、回路系统模拟试验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不适用于计算机系统的回路调试和成套装置的系统调试。三、系统调试项目中,调节系统是具有负反馈的闭环回路。简单调节回路是指单参数、一个调节器、一个检测元件或变送器组成的基本控制系统;复杂回路是指单参数调节或多参数调节,双回路是指由两个回路组成的调节回路,多回路是指由两个以上的回路组成的复杂调节回路。 第四章集中检测装置及仪表说明一、本章适用范围: 1.机械量仪表:测厚、测宽、旋转机械检测仪表。称重仪表及称重标定、皮带跑偏、打滑检测。2.过程在线分析仪表:电化学式、热学式、磁导式、红外线分析、光电比色分析、工业色谱分析、质谱仪、可燃气体热值指数仪、水质分析、物性分析、特殊预处理装置、分析柜、分析小屋及附件安装。3.气象环保检测、风向、风速、雨量、日照、飘尘。二、本章包括准备、开箱、设备清点、搬运、校接线、成套仪表安装、附属件安装、常规检查、单元检查、功能测试、设备接地、整套系统试验、配合单机试运转、记录等工作内容。除此之外,还包括如下内容:1.配合对机械量仪表探头或传感器、传动机构、测量架、皮带秤称量框和托辊清点、安装和安全防护等。2.成套分析仪表探头、通用预处理装置、转换装置、显示仪表安装及取样部件提供、清洗、保管。3.分析系统数据处理和控制设备调试、接口试验。4.分析仪表校验用标准样品标定。5.分析小屋或柜组装、安全防护、接地、接地电阻测试。6.称重装置标定:机械部分调整零点、线性度和精度调试、电源调整、皮带速度、周长、静态复合率调整、标定数据记录整理。三、本章不包括以下内容:1.设备支架、支座制作安装。2.在管道上开孔焊接取源取样部件或法兰。3.校验用标准气样的配制。4.分析系统需配置的冷却器、水封及其他辅助容器的制作和安装。5.分析小屋及分析柜通风、空调、管路、电缆、阀安装及底座、轨道制作安装,小屋或柜密封、试压、开孔、改造室内支架、台架制作、安装。6.气象环保仪表的立杆、拉线、检修平台安装。7.电子皮带秤标定中砝码、链码租用、运输、挂码和实物标定的物源准备、堆场。四、其他: 1.水质分析中缩写字母表示:ORP氧化还原电位值;TOD总需氧量;COD化学需氧量。2.本章所列项目为成套装置,除以上说明外,不能分开计算工程量。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分析仪表为在线分析装置,分为化学分析或物理分析和物性分析,不适用于试验室或分析间的定性或定量分析仪器。成套安装与调试包括探头、预处理装置和显示仪表及样品标定,特殊预处理装置、分析小屋和分析柜安装,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二、校验用标准气样的配制,分析系统需配置的冷却器、水封及其他辅助容器的制作和安装,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三、分析小屋及分析柜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包括组装、安全防护、接地、接地电阻测试,不包括通风、空调、密封、试压、底座和轨道制作安装、开孔、改造、室内支架和台架制作安装,其工程量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四、称重仪表按传感器的数量和显示仪表成套,电子皮带秤称量框、传感器及配套的显示仪表一起调试,其他机械量仪表配合机械专业安装,做整套检查与整机调试。五、电子皮带秤标定中砝码、链码租用、运输、挂码和实物标定的物源准备、堆场,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六、气象环保检测仪表包括现场仪表安装固定、校接线、单元检查、系统调试,以“套”为计量单位。立杆、拉线、检修平台等,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七、成套装置的计算机硬件、插件箱、柜安装及底座、支架制作安装,应按各章说明另行计算。八、集中检测和控制装置中,排空管、溢流管、沟槽开挖、水泥盖板制作安装、流入管埋设,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五章集中监视与控制装置 说明一、本章适用范围:1.安全监测装置:火焰监视器、自动点火装置、燃烧安全保护装置、漏油检测装置、高阻检漏装置。2.信号报警装置:闪光报警器、智能闪光报警装置等。二、本章包括技术机具准备、开箱、设备清点、搬运、单体调试、安装、固定、挂牌、校接线、接地、接地电阻测试、常规检查、系统模拟试验、配合单机试运转、记录整理等工作内容。此外还包括以下内容:1.智能闪光报警装置:单元检查、功能检查、程序检查、自检、排错。2.火焰监测装置探头、检出器安装调试、灭火保护电路安装调试。3.固定点火装置的电源、激磁、连接导线火花塞安装,自动点火系统顺序逻辑控制和报警系统安装调试。4.多点气体报警包括探头和报警器整体安装、调试。三、本章不包括以下内容:1.计算机机柜、台柜安装。2.支架、支座制作安装。3.为信号报警装置提供输入输出信号的现场仪表安装调试。4.漏油检测装置排空管、溢流管安装、沟槽开挖、水泥盖板制作安装、流入管埋设。5.工业电视和视频监控执行《建筑智能化工程》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盘上安装仪表用螺栓按仪表自带考虑。二、燃烧安全保护装置、火焰监视装置、漏油装置、高阻检漏装置及自动点火装置,包括现场安装和成套调试,以“套”为计量单位。 第六章工业计算机安装与调试 说明一、本章适用范围:1.工业计算机硬件设备安装:机柜、外部设备。2.管理计算机调试:生产管理计算机硬件及功能调试。3.基础自动化装置调试。二、本章工作内容:1.工业计算机设备安装:准备、开箱、清点、运输、就位、设备元件检查、风机温控、电源部分检查、自检及校接线、外部设备功能测试、场地消磁、接地、安装检查记录等。2.管理计算机调试:准备、常规检查、输入输出通道检查;系统软件装载、复元调试;时钟调整和中断检查、功能检查处理、保护功能及可靠性、可维护性检查和综合检查、检查调试记录。3.基础自动化装置:准备、硬件测试、常规检查、程序装载、组态内容或程序检查、应用功能检查、回路试验。可编程仪表包括安装。计算机控制系统通信网络系统可用及维护功能检查、系统环境功能调试、I/O卡输入输出信号检查、调试、回路试验等全部调试工作内容。4.现场总线(FCS)调试。三、本章不包括以下内容:1.支架、支座、基础安装与制作。2.控制室空调、照明和防静电地板安装。3.软件生成或系统组态。4.设备因质量问题的修、配、改。5.DCS及PLC控制系统与现场设备连接的系统回路模拟试验。四、其他:1.标准机柜尺寸为600~900×800×2100~2200(宽×深×高),其他为非标准机柜。2.计算机系统应是合格的硬件和成熟的软件,对拆除再安装的旧设备应是完好的。 3.工业计算机项目的设置适用多级控制,基础自动化作为第一级现场控制级;过程控制管理计算机作为多级控制的第二级监控级;生产管理计算机作为第三、四级车间和工厂级。工程量计算按所带终端多少计算。终端是指智能设备,打印机、拷贝机等不作为终端。4.计算机、计算机台柜及其部分外部设备的安装执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相关相应项目。5.DCS、PLC系统的控制站、操作站调试包括在网络系统和设备联调项目内,不另行计算。6.现场总线(FCS)调试项目中,“低速H1”适用于现场总线设备32个节点/段以下的总线调试,“高速H2”适用于现场总线设备124节点/段以下的总线调试。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计算机硬件设备安装包括机柜、台柜、外设、辅助存储装置,以“台”为计量单位。二、非标准机柜按半周长以“m”为计量单位,机柜和台柜安装固定在台架或基础上。外设装置包括安装、接线及元件检查、接地、调整、自检工作。三、计算机机柜、台柜基础制作安装,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四、端子柜、组件柜、安全栅柜安装执行标准机柜安装项目;柜内附件按已安装考虑,附件为散件供货的盘柜执行本册第八章定额相应项目。五、计算机室空调、照明和地板安装工程量,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六、计算机系统应是合格的硬件和成熟的软件,对拆除再安装的设备是完好的,定额不包括软件的生成和系统组态以及因设备质量问题而进行的修、配、改工作,发生时,应另计工程量。七、调试工作内容不包括设计或开发单位的现场服务。八、管理计算机调试按所带终端数计算调试工程量,终端指智能终端,打印机、拷贝机、操作台均不作为终端。九、管理计算机工程量计算应包括硬件和应用功能测试,按一套计算工程量。十、管理计算机中,过程控制管理计算机是控制管理层,作为基础自动化级的监控级;生产管理计算机适用多级控制管理层的第三至五级,应分别执行相应定额。这种多级控制调试都带有通信功能,不得另行计算网络系统调试。十一、基础自动化装置调试按实际使用的输入/输出(I/O)点数以“点”为计量单位计算。十二、现场总线(FCS)调试按照实际的总线段数量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七章仪表管路敷设、伴热及脱脂说明一、本章适用范围:碳钢管、不锈钢管、铝管、铜管、高压管、聚乙烯管和管缆敷设,管路伴热及脱脂。二、本章工作内容:1.管路敷设:领料搬运、准备、清扫、清洗、划线、调直、定位、锯管、煨弯、焊接、上接头或管件、固定,强度、严密性、泄漏性试验,除锈、刷油,安装试验记录。2.仪表设备或管路伴热:电伴热电缆、伴热元件或伴热带敷设、绝缘测定、接地、控制及保护电路测试、调整记录。3.仪表管路脱脂:拆装、浸泡、擦洗、检查、封口、保管、送检、填写记录。三、本章不包括以下内容:1.支架制作和安装。2.脱脂液分析工作。3.管路中截止阀、疏水器、过滤器等安装。4.电伴热供电设备安装、接线盒安装、保温层和保温材料。5.被伴热的管路或仪表设备的外部保温层、防护防水层安装及防腐。四、其他:1.导压管敷设范围是从取源一次阀门后,不包括取源部件及一次阀门。2.管路工程量计算按延长米计算,不扣除管件、仪表阀等所占的长度。3.需要银焊的管路,可执行铜管敷设定额,并进行材料换算。4.测量管路试压与工业管道同时进行,仪表气源和信号管路只做严密性试验、通气试验,不做强度试验。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仪表导压管敷设应区别不同的用途和安装方式,按图示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管件和阀门所占长度。管路试压、供气管通气试验和防腐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公称直径大于50mm的管路,应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定额。二、碳钢管敷设连接形式分为焊接和丝接。计算工程量时,焊接按管径大小,丝接按公称直径不同计算。管路中的截止阀、疏水器、过滤器等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三、伴热电缆和伴热带以“m”为计量单位,伴热元件以“根”为计量单位,包括敷设、绝缘测定、接地、控制及保护电路测定。电伴热的供电设备、接线盒工程量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伴热管以“m”为计量单位,包括焊接、除锈、防腐、试压、气密性试验等。管路及设备伴热不包括被伴热的管路或仪表的外部保温层、防护防水层,其工程量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四、仪表管路和仪表设备脱脂定额适用于必须禁油或设计要求需要脱脂的工程,无特殊情况或设计无要求的,不得计算其工程量。五、仪表立柱以“个”为计量单位,定额每个按1.5m考虑,材料费按实际计算。六、混凝土基础规格400mm×400mm,体积为0.112m3/个,如实际规格与定额不同,可先计算出基础体积,再计算工程量。七、双杆吊架、冲孔板/槽、电缆穿墙密封架均按成品件考虑,双杆吊架以“对”为计量单位,如单杆安装,定额乘以系数0.5。八、冲孔板/槽是电缆或管路的固定件,以“m”为计量单位;电缆穿墙密封架安装不分大小,以“个”为计量单位,其制作应执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中的“一般铁构件制作”定额。九、仪表桥架安装、支架制作安装应执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第八章仪表盘、箱、柜及附件安装说明一、本章适用范围:1.各种仪表盘、柜、箱、盒安装。 2.仪表盘校线、接线、专用插头检查、安装。3.盘上元件及附件安装、制作。4.控制室密封及密封剂。二、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1.盘柜安装:开箱、检查、清扫、领搬、找正、组装、固定、接地、打印标签。2.盘配线、端子板校接线:校线、排线、打印字码、套端子号、挂焊锡或压端子头;专用插头的检查、校线、盘内线路检查。3.控制室密封:密封剂领搬、密封、固化、检查。4.盘上元件:安装、检查、校接线、试验、接地。5.接线箱:安装、接线检查、套线号、接地。6.接管箱:安装、仪表接头固定、标记挂位号牌。三、本章不包括以下内容:1.支架制作和安装,执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项目。2.盘、箱、柜底座制作和安装,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项目。3.盘、箱、柜制作及喷漆。4.空调装置。5.控制室照明。工程量计算规则一、仪表盘、箱、柜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基础或支座工程量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二、盘上安装元件、部件应计安装工程量。随盘成套的元件、部件已包括在盘校线内,不得另行计算。三、校线是为成套仪表盘柜校线,不适用接线箱、组(插)件箱、计算机机柜检查接线,计算机机柜、接线箱、组(插)件箱已包括检查校线的工作。由外部电缆进入箱、柜端子板校接线的工作执行相应项目。 四、控制室内空调安装、室内照明工程量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五、仪表盘开孔以“个”为计量单位,每一个开孔尺寸为80mm×160mm以内,超过时,按比例增加计算。六、密封剂以“kg”为计量单位,包括领搬、密封、固化、检查、清理。凡使用密封剂进行密封的工程,均应执行本定额项目。七、接线箱按端子对数、接管箱按出口点数以“台”为计量单位。第九章仪表附件制作安装说明一、本章适用范围:1.仪表阀门安装。2.仪表支吊架安装、仪表立柱制作安装、穿墙密封架安装、冲孔板/槽安装和混凝土基础。3.容器附件制作安装及水封、漏斗、防雨罩制作安装。4.在工艺管道或设备上配合安装取源部件、压力表弯制作安装、节流装置均压环制作安装。二、本章工作内容:1.仪表阀门:领取、清洗、试压、焊接或法兰连接、螺纹连接、卡套连接、焊接。螺纹连接和卡套连接包括接头安装,阀门研磨包括试压和研磨及准备工作。2.仪表立柱的底板和加强板焊接固定。穿墙密封架和双杆吊架焊接或螺栓固定。3.辅助容器:水封、气源分配器、防雨罩、排污漏斗制作包括领运、下料、组装、焊接、除锈、刷漆等。安装包括搬运、定位、打眼、本体固定。4.取源部件配合安装内容包括取源部件提供、配合定位、焊接、固定。三、其他:1.桥架、托臂、立柱、隔板、盖板为外购件成品,安装执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项目。执行时:(1)连接用螺栓和连接件随桥架成套购买,计算预算重量可按桥架总重或总价的7%计算。 (2)桥架按延长米计算工程量,不扣除弯头、三通、四通等所占的长度。(3)铝合金或玻璃钢梯架按不带盖板考虑的,如有盖板执行铝合金或玻璃钢槽式桥架安装定额。(4)组合式桥架以每片长度2m作为一个基型片,已综合了宽为100mm、150mm、200mm三种规格,工程量计算以“片”为计量单位。(5)设计对钢制桥架主结构厚度如有要求,超过3mm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6)不锈钢桥架执行本章钢制桥架安装定额时,定额基价乘以系数1.1。2.混凝土基础规格为400mm×400mm,体积为0.112m3/个,如规格与定额不同,可计算出体积,执行定额。3.双杆吊架、冲孔板/槽、电缆穿墙密封架均是成品件。双杆吊架以“对”为计量单位,如单杆安装,以二分之一计算工程量;冲孔板/槽是电缆或管路的固定件;仪表支架安装、制作和电缆穿墙密封架制作执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中一般铁构件制作定额。4.取源部件安装执行《工业管道工程》相关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取源部件配合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二、辅助容器、水封和排污漏斗制作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三、仪表阀门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需要进行研磨的阀门工程量按个计算。口径大于50mm的阀门安装执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定额。四、气源分配器按供气点12点以“个”为计量单位。五、防雨罩制作安装以“kg”为计量单位,包括附件的重量。 《通风空调工程》册说明一、《通风空调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项目中的通风、空调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3.《采暖空调设计选用手册》;4.2008年《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安装工程分册;5.《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9-2000;6.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9.《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141-2004;10.《风管支吊架图集》08K132;11.《风机盘管安装》01(03)K403;12.《风阀选用与安装》07K120。三、通风设备、除尘设备为专供通风工程配套的各种风机及除尘设备。其他工业用风机(如热力设备用风机)及除尘设备安装应执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四、空调系统中管道配管、阀门安装执行《给排水、燃气工程》相应项目。五、通风、空调的刷油、防腐蚀执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定额:1.普通薄钢板风管刷油按其工程量执行相应项目,仅内面刷油定额乘以系数1.2,内、外面均刷油定额乘以系数1.10(其法兰加固框和吊托支架已包括在此系数内)。2.普通薄钢板部件刷油按其工程量执行金属结构刷油项目,定额乘以系数1.15。3.风管的法兰、吊托支架、设备支架、设备部件、风帽、罩类已含除微锈和刷两遍防锈漆费用。实际刷油超过两遍的,超过部分可另行计算。4.绝热保温材料不需粘结者,执行相应项目时需减去其中的粘结材料,人工乘以系数0.5。5.必须在加工厂预制的风管及部件,其由加工厂运至施工现场的运输费用可按实计算。 六、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1.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3%计算。2.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下表计算。3.操作高度增加费:本册定额操作物高度是按距离楼地面6m考虑的,超过6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2计取。4.地下室(暗室)施工增加费计算标准:5.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6.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五、定额中人工、材料、机械凡未按制作和安装分别列出的,其制作费与安装费的比例可按下表划分(下表中未列有的章节,是指其章节中的定额已单独列出制作、安装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或定额仅含安装费,其产品是直接向厂家采购的成品)。 章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一章通风空调设备安装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空气加热器(冷却器)安装、滤尘器安装、吊式空调器安装、落地式空调器安装、分体式空调器安装、分段组合式空调器安装、恒温恒湿机(精密空调机)安装、空气幕安装、风机盘管安装、离心式通风机安装、轴流式通风机安装、混(斜)流式通风机安装、屋顶式通风机安装、无动力屋顶排风球安装、诱导风机安装、射流风机安装、手摇、脚踏电动两用通风机安装、活塞式制冷机组安装、螺杆式制冷机组安装、离心式制冷机组安装、热泵式(风冷模块式)制冷机组安装、多联式制冷机组(室外机)安装、冷却塔安装。二、设备安装项目的基价中不包括设备费和应配备的地脚螺栓、减震器、减震吊钩、减震台座的价值。吊装设备包含设备支吊架的制作安装;落地式安装的设备不含基础制作安装,设备基础按实另行计算。三、通风机安装项目内包括电动机安装,其安装形式包括A、B、C或D型,也适用不锈钢和塑料风机安装。四、25号通风机安装,执行20号通风机安装项目,定额乘以系数1.15;30号通风机安装,执行20号通风机安装项目,定额乘以系数1.3。 五、空调器、风机盘管、空气幕安装项目已包括安装前的试压、试电工作。六、分体式空调器(5000W以内)安装项目中包括随设备带来的支架安装,其设备支架价值含在设备中,不得另行计算。七、分段组合式空调器安装项目,以三段为计算基础,每增加一段乘以系数1.3。八、轴流式消防高温排烟风机安装执行轴流式通风机安装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九、轴流式通风机如果安装在墙体内,执行吊装式轴流通风机项目,人工、材料乘以系数0.7。十、排气扇安装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十一、多联机空调系统的室内机如采用壁挂式或落地式安装,执行分体式空调器安装项目,如采用吊式暗(明)装形式,则执行风机盘管安装项目。十二、空调制冷机组、冷却塔、恒温恒湿机(精密空调机)安装工作内容包括:1.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施工机具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铲麻面、划线、定位、起重机具装拆、清洗、吊装、组装、安放垫铁及地脚螺栓、设备找正、调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单机试运转等全过程。2.桅杆、人字架、三角架、环链手拉葫芦、滑轮组、钢丝绳、地锚等起重机具及其附件的领用、搬运、搭设、埋设地锚、拆除、退库等。3.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试运转。十三、空调制冷机组安装定额中,已包括施工单位配合制造厂试车的工作内容。十四、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十五、制冷机组安装高度超过6层或20m以上时,发生的垂直运输费用根据实际计算。十六、本节定额不包括以下内容:1.与设备本体非同一底座的各种设备、起重装置、仪表盘、框等的安装调试。2.电动机的内部检查、配管(线)接线、调试。3.设备的拆装检查(或解体拆装)。4.非设备带来的支架、沟槽、防护罩的制作安装。5.设备的保温及油漆。6.加制冷剂、主机本体循环用油,制冷及系统调试。 7.因现场原因,设备安装的特殊技术措施费(如运输通道加固、搭设吊装平台、因距离远而采用的长臂大功率吊车等)。8.大型临时设施以及大型设备安装所需的专用机具费用。9.设备本体无负荷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10.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11.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型垫铁等)和地脚螺栓。 工程量计算规则空气加热器、滤尘器风机、空调器、恒温恒湿机(精密空调机)、空气幕、风机盘管、通风机、制冷机组、冷却塔安装按设计不同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二章通风空调设备部件制作安装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钢板密闭门安装、钢板挡水板安装、滤水器、溢水盘制作安装、电加热器外壳、空调器壳体制作安装、管道式过滤器、屏风格架式过滤器安装、净化工作台安装、设备支架制作安装。二、玻璃挡水板执行钢板挡水板相应项目,其材料、机械均乘以系数0.45,人工不变。三、保温钢板密闭门执行钢板密闭门项目,其材料乘以系数0.5,机械乘以系数0.45,人工不变。四、管道式过滤器、屏风格架式过滤器的支架制作、安装已含在相应定额项目中。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钢板密闭门制作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二、挡水板制作安装按空调器断面面积计算,以“m2”为计量单位。三、滤水器、溢水盘制作安装按图示尺寸以“100kg”为计量单位。四、设备支架制作安装按图示尺寸以“100kg”为计量单位。五、电加热器外壳制作安装按图示尺寸以“100kg”为计量单位。第三章薄钢板通风管道制作安装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镀锌薄钢板风管制作安装(咬口连接、无法兰插口连接、共板法兰连接)、薄钢板通风管道制作安装、镀锌薄钢板净化风管制作安装、弯头导流叶片制作安装、检查孔制作安装、风量、温度测定孔制作安装。二、整个通风系统设计采用渐缩管均匀送风者,圆形风管按平均直径,矩形风管按平均周长执行相应规格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2.5。三、镀锌薄钢板风管项目中的板材是按镀锌薄钢板编制的,如设计要求不用镀锌薄钢板者,板材可以换算,其他不变。四、风管弯头导流叶片,按一个弯头为一组,导流叶片不分单叶片和香蕉形双叶片均执行同一项目。五、如制作空气幕送风管时,按矩形风管平均周长执行相应风管规格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3,其余不变。六、镀锌薄钢板风管、薄钢板风管制作安装项目中,包括弯头、三通、变径管、天圆地方等管件及法兰、加固框和吊托支架的制作安装。镀锌薄钢板风管、薄钢板风管制作安装项目中,不包括跨风管落地支架,跨风管落地支架执行第二章设备支架相应项目。七、薄钢板风管项目中的板材,如设计要求厚度不同者可以换算,但人工、机械不变。八、项目中的法兰垫料如设计要求使用材料品种不同者可以换算,但人工不变。使用泡沫塑料者每1kg橡胶板换算为泡沫塑料0.125kg;使用闭孔乳胶海绵者每1kg橡胶板换算为闭孔乳胶海绵0.5kg。 九、净化通风管道涂密封胶是按全部口缝外表涂抹考虑的,如设计要求口缝不涂抹而只在法兰处涂抹者,每10m2风管应减去密封胶1.5kg和人工费21.09元。十、风管安装中的法兰、支托吊架按不镀锌型钢考虑,如设计要求镀锌时,镀锌费另计。十一、打凿墙洞,如是砖墙洞,执行本章“人工打凿砖墙洞”项目,如是混凝土墙,执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十二、穿墙风管洞修补,无论是砖墙洞,还是混凝土墙洞,都执行本章“穿墙风管洞修补”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风管制作安装以施工图规格不同按展开面积计算,不扣除检查孔、测定孔、送风口、吸风口等所占面积。矩形风管按图示周长乘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二、本定额中风管长度一律以施工图示中心线长度为准(主管与支管以其中心线交点划分),包括弯头、三通、变径管、天圆地方等管件的长度,但不得包括部件所占长度。直径和周长按图示尺寸为准展开,咬口重叠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另行增加。三、风管导流叶片制作安装,按图示设有导流叶片的风管弯头个数,以“组”为计量单位。四、整个通风系统设计采用渐缩管均匀送风者,圆形风管按平均直径、矩形风管按平均周长计算。五、风管检查孔,以“个”为计量单位。六、风管测定孔制作安装,按其型号以“个”为计量单位。第四章不锈钢板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不锈钢板风管制作安装、不锈钢法兰、吊托支架制作。二、风管制作安装以施工图规格不同按展开面积计算,不扣除检查孔、测定孔、送风口、吸风口等所占面积。三、矩形风管执行本章圆形风管相应项目。四、本章的吊托支架制作定额项目仅适用于不锈钢材质的吊托支架制作,如使用其他材质制作吊托支架,执行第二章设备支架相应项目。五、不锈钢板风管制作是按电焊的施工方法考虑,如需使用手工氩弧焊者,其人工乘以系数1.238,材料乘以系数1.163,机械乘以系数1.673。六、风管制作安装项目中包括管件制作安装及法兰和吊托支架安装,不包括法兰和吊托支架制作,法兰和吊托支架制作应单独列项计算,执行相应项目。七、风管项目中的板材如设计要求厚度不同者可以换算,人工、机械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风管制作安装以施工图规格不同按展开面积计算,以“10m2”为计量单位。二、不锈钢法兰、不锈钢吊托支架以“100kg”为计量单位。 第五章铝板通风管道制作安装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铝板通风管道制作安装、铝制法兰制作。二、风管制作安装以施工图规格不同按展开面积计算,不扣除检查孔、测定孔、送风口、吸风口等所占面积。三、铝板通风管道制作按氧乙炔焊考虑,如需使用手工氩弧焊者,其人工乘以系数1.154,材料乘以系数0.852,机械乘以系数9.242。 四、风管制作安装项目中包括管件制作安装及法兰和吊托支架安装,不包括法兰和吊托支架制作,吊托支架执行第二章设备支架相应项目。五、风管项目中的板材如设计要求厚度不同者可以换算,人工、机械不变。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风管制作安装以施工图规格不同按展开面积计算,以“10m2”为计量单位。二、铝制法兰以“100kg”为计量单位。第六章塑料通风管道制作安装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塑料风管制作安装。二、风管制作安装以施工图规格不同按展开面积计算,不扣除检查孔、测定孔、送风口、吸风口等所占面积。三、风管项目规格表示的直径为内径,周长为内周长。四、风管制作安装项目中包括管件、法兰、加固框,含吊托支架安装,但不包括吊托支架制作,吊托支架制作执行第二章设备支架相应项目。五、风管制作安装项目中的主体,板材(指每10m2)定额用量为11.6m2,如设计要求厚度不同者可以换算,人工、机械不变。六、项目中的法兰垫料如设计要求使用品种不同者可以换算,但人工不变。七、塑料通风管道胎具材料摊销费的计算方法:塑料风管、管件制作的胎具摊销材料费,未包括在定额内,按以下规定另行计算。1.风管工程量在30m2以上的,每10m2风管的胎具摊销木材为0.06m3,按地区预算价格计算胎具材料摊销费。2.风管工程量在30m2以下的,每10m2风管的胎具摊销木材为0.09m3,按地区预算价格计算胎具材料摊销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风管制作安装以施工图规格不同按展开面积计算,以“10m2”为计量单位。 第七章玻璃钢通风管道安装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玻璃钢风管安装、带保温夹层玻璃钢风管安装。二、风管制作安装以施工图规格不同按展开面积计算,不扣除检查孔、测定孔、送风口、吸风口等所占面积。三、玻璃钢通风管道安装项目中,包括弯头、三通、变径管、天圆地方等管件的安装及法兰、加固框和吊托架的制作安装,不包括过跨风管落地支架。落地支架执行第二章设备支架相应项目。四、玻璃钢风管及管件按计算工程量加损耗外加工订作,其价值按实际价格;风管修补应由加工单位负责,其费用按实际价格发生,计算在主材费内。工程量计算规则风管制作安装以施工图规格不同按展开面积计算,以“10m2”为计量单位。 第八章复合型风管制作安装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玻纤复合风管制作安装、机制玻镁复合风管制作安装、彩钢板复合风管制作安装、双面铝箔复合风管制作安装。二、风管制作安装以施工图规格不同按展开面积计算,不扣除检查孔、测定孔、送风口、吸风口等所占面积。三、风管项目规格表示的直径为内径,周长为内周长。四、复合风管定额项目中,包括风管管件、法兰、支吊托架及加固框的制作安装。 五、玻纤复合风管、双面铝箔复合风管的法兰已综合考虑不同形状法兰,均按PVC材质考虑,若实际采用其他材质可以换算。六、机制玻镁复合风管的GM-II方形卡套法兰已综合考虑不同形状法兰,均按铝合金材质考虑,若实际采用其他材质可以换算。七、彩钢板复合风管的专用法兰按胶质法兰考虑,若实际采用其他材质的法兰,价格按实际计算,定额消耗量不变。工程量计算规则复合风管制作安装以施工图规格不同,按内径或内周长展开面积计算,以“10m2”为计量单位。第九章柔性风管安装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无保温夹层柔性软风管、带保温夹层柔性软风管。二、柔性软风管适用于由金属、涂塑化纤织物、聚酯、聚乙烯、聚氯乙烯薄膜、铝箔等材料制成的软风管。三、柔性软风管安装包含连接法兰制作、吊托支架制作。连接法兰按钢质法兰考虑,如使用其他材质制作连接法兰,可以换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柔性软风管安装,按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第十章阀门安装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空气加热器上(旁)通阀安装,圆形瓣式启动阀安装,蝶阀、对开多叶调节阀安装,圆、方形止回阀安装,密闭式斜插板阀安装,风管防火阀安装,柔性软风管阀门安装,正压送风口、排烟口安装,余压阀安装,远程控制装置安装,塑料蝶阀、插板阀制作安装,塑料风罩调节阀制作安装。 二、蝶阀周长大于1600mm的,执行对开多叶调节阀安装相应项目。对开多叶调节阀周长小于或等于1600mm的,执行蝶阀安装相应项目。三、防烟、防火阀、正压送风口、排烟口、防火风口的接线工作,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四、防火阀安装已含需独立设置的支吊架。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空气加热器上(旁)通阀、圆形瓣式启动阀安装,蝶阀、对开多叶调节阀、圆方形止回阀、风管防火阀、柔性软风管阀门、正压送风口、排烟口、余压阀安装,区分不同规格尺寸,以“个”为计量单位。二、远程控制装置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第十一章风口安装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百叶风口安装、条缝型风口安装、消声百叶风口安装、空气分布器、旋转吹风口安装、散流器安装、送吸风口、活动箅式风口安装、百叶窗安装、塑料直片式散流器制作安装、塑料插板式风口制作安装、塑料空气分布器制作安装。二、百叶风口安装包括:单层百叶风口、双层百叶风口、格栅百叶风口、可开格栅百叶风口、自垂百叶风口、防雨百叶风口、插板式风口、网式风口安装。三、防虫网、金属网框安装执行网式风口安装项目,定额乘以1.3系数。四、各类风口安装不包括在装饰面板上开孔的工作内容,但含有配合装饰施工队伍在装饰板上开孔的人工费用。五、风口安装适用于不同材质的成品风口,其周长、直径均以喉部尺寸为准。六、条缝型风口长度超过8000mm时,超出的部分,可再执行一次相应的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百叶风口安装、条缝型风口安装、消声百叶风口安装、空气分布器、旋转吹风口安装、方形散流器安装、圆形、流线形散流器安装、送吸风口、活动箅式风口安装、百叶窗安装区分不同规格尺寸,以“个”为计量单位。第十二章通风管道部件制作安装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钢制风帽制作安装、塑料风帽制作安装、铝制风帽制作安装、玻璃钢风帽制作安装、钢制罩类、塑料罩制作安装。二、不锈钢风帽、罩类制作安装,执行碳钢相应定额,金属板材量乘以系数1.0167(比重换算系数),价格按实计算。三、帆布(皮革)软接头制作安装,实际施工与定额不同时,主材可替换。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风帽、罩类制作安装按图示规格、长度,以“100kg”为计量单位。二、风帽滴水盘、筝绳制作安装按图示规格,以“100kg”为计量单位。三、风帽泛水制作安装按图示展开面积,以“m2”为计量单位。四、柔性接头按图示尺寸,以“m2”为计量单位。 第十三章消声器安装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片式消声器安装、微孔板式消声器安装、管式消声器安装、阻抗复合消声器安装、消声弯头安装、静压箱安装。二、消声器、静压箱、消声弯头安装适用于成品安装。 三、消声器、消声弯头的周长是指按图示尺寸计算的法兰周长。四、消声器、静压箱、消声弯头的支、吊架的制作安装已含在相应定额项目中,不另行计算。五、消声器、静压箱、消声弯头的保温,按消声器、静压箱、消声弯头的外表面积计算,执行风管保温相应的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消声器、消声弯头按图区分法兰周长,以“个”为计量单位。二、静压箱安装,按图区分不同体积,以“个”为计量单位。第十四章人防通风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过滤吸收器安装、自动排气活门安装、手(电)动密闭阀门安装、测压装置安装、气密测压管、换气堵头、取样接头、密闭套管安装。二、地下人防通风系统中的风机、阀件、风口、消声装置等安装,执行本册其他章节相应项目。三、测压装置安装包括煤气嘴、斜管压力计及连接胶管的安装。四、测定装置和取样接头定额中均未包括连接的管道和阀门安装,其管道和阀门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执行《给排水、燃气工程》相应项目。五、密闭套管制作安装适用于人防工程中的通风管道穿墙管。密闭穿墙管为成品时,人工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3,附属材料、机械费不计,穿墙管价格按实际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过滤吸收器按图区分不同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二、自动排气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按图区分不同直径,以“个”为计量单位。三、手(电)动密闭阀门安装,按图区分不同直径,以“个”为计量单位。四、测压装置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五、气密测压管,以“个”为计量单位。六、换气堵头、取样接头,以“个”为计量单位。七、密闭套管,按图区分不同直径,以“个”为计量单位。第十五章通风空调工程检测、调试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通风管道漏光检测、漏风检测、通风空调系统调试。二、通风系统调试:1.通风机的单机试运转及联合试运转;2.风管风量测定、风压测定;3.风口的气流量、气流方向的调整;4.风管道系统的阀门开关动作试验、流量调整、平衡调整;5.系统联合试运转;6.配合与消防相关的联动调试;7.配合第三方检测。三、空调系统调试包括:1.制冷主机、新风机、空调器、风机盘管、空气幕等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及联合试运转;2.控制器、温控器的调试;3.风管风量测定、风压测定、空调房间的温度测定、湿度测定;4.风管道系统阀门的开关动作试验、流量调整、平衡调整; 5.媒介管道(水、冷媒等)系统的阀门、过滤器、水流指示器、水处理器的调试,流量调整;6.系统联合试运转;7.配合第三方检测。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通风管道漏光、漏风检测,根据规范或设计要求,按抽检的通风管道展开面积,以“10m2”为计量单位。二、通风、防排烟系统调试,按系统所有通风机的总功率计算,以“KW”为计量单位。三、空调系统调试,按制冷主机的总冷量计算,以“KW”为计量单位。《工业管道工程》册说明一、《工业管道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厂区范围内的车间、装置、站、罐区及其相互之间各种生产用介质输送管道,厂区第一个连接点以内的生产用(包括生产与生活共用)给水、排水、蒸汽、煤气输送管道的安装工程。其中给水以入口水表井为界;排水以厂区围墙外第一个污水井为界;蒸汽和煤气以入口第一个计量表(阀门)为界。二、本册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1.《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CB50856-2013;2.《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2010;3.《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84-2011;4.《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2011;5.《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83-2011;6.《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T3323-2005;7.《承压设备无损检测》JB/T4730·1-2005;8.《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GB/T985.1 -2008;9.《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GB986-88;10.2008年《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安装工程分册;11.《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209-2006;12.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1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三、下列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定额:1.单件重100kg以上的管道支架制作安装、管道预制钢平台的搭拆均执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2.管道和安装支架的喷砂除锈、刷油、绝热、衬里执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3.地沟和埋地管道的土石方及砌筑工程执行市政工程定额。4.生产、生活共用的给水、排水、蒸汽、煤气输送管道,执行本定额;生活用各种介质管道执行《给排水、燃气工程》相应项目。四、本册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1.单体试运转所需的水、电、蒸汽、气体、油(油脂)、燃气等。2.配合联动试车费。3.管道安装完后的充氮和防冻保护。五、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1.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10%计算。单独承包的埋地管道工程,不计取脚手架费用。2.扩建工程若在原车间保留的设备和管道中进行施工的,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5。3.厂外1km至10km的管道安装项目,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统1.1,柴油发电机台班另计。4.管廊、车间内整体封闭式地沟管道,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管道安装后盖板封闭地沟除外)。5.超低碳不锈钢管执行不锈钢管项目,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5,焊材可以替换,消耗量不变。6.高合金钢管执行合金钢管项目,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 15,焊材可以替换,消耗量不变。7.地下室(暗室)施工增加费按地下室(暗室)施工的工业管道工程定额人工费乘以25%计算。8.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取。9.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10.本册定额各材质管道施工使用特殊焊材时,焊材可以替换,消耗量不变。11.超高作业降效增加费:以设计标高正负零平面为基准,安装高度超过20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定额人工、机械费乘以下表系数:六、有关本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统一说明:1.本册定额管道压力等级的划分:低压:0<P≤1.6MPa,中压:1.6<P≤10MPa,高压:10MPa<P≤42MPa。蒸汽管道P≥9MPa、工作温度≥500℃时为高压。2.定额中各类管道适用材质范围:(1)碳钢管适用于焊接钢管、无缝钢管;(2)不锈钢管除超低碳不锈钢管按章说明外,适用于各种材质;(3)铜管适用于紫铜、黄铜、青铜等各种铜管;(4)管件、阀门、法兰范围参照管道材质适用范围;(5)合金钢管除高合金钢管按册说明计算外,适用于各种材质。3.定额中的材料用量,凡注明“设计用量”者应为施工图工程量,凡注明“施工用量”者应为设计用量加规定的损耗量。4.本册定额是按管道集中预制后运往现场安装与直接在现场预制安装综合考虑的,执行定额时,现场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均不作调整。5.本册定额的管道壁厚是考虑了压力等级所涉及到的壁厚范围综合取定的,执行定额时,不得调整。6.管道安装按设计压力执行相应定额,管件、阀门及法兰按公称压力执行相应定额。 7.方型补偿器弯头执行本册定额第二章相应项目,直管执行本册定额第一章相应项目。8.空分装置冷箱内的管道属设备本体管道,执行《静置设备与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9.设备本体管道,随设备带来并已预制成型的,其安装包括在设备安装定额内;主机与附属设备之间连接的管道,按材料或半成品进货的,执行本定额。10.本册定额已包括场内水平运输和垂直运输内容。 章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一章管道安装说明一、本章包括碳钢管、不锈钢管、合金钢管及有色金属管、非金属管、生产用铸铁管安装。二、本章均包括直管安装全部工序内容,不包括管件的管口连接工序。三、衬里钢管包括直管、管件、法兰含量的安装及拆除全部工序内容。四、金属软管安装按不同连接形式,以“根”为计量单位。五、碳钢管道法兰连接时,管道安装按碳钢管焊接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8计算;法兰安装另执行第四章安装子目。六、室外管廊、界区主管廊的管道安装不适用于相应定额子目的主材含量计算,其主材计算公式为:图示管道净用量(不含管件所占长度)+损耗量(3%)计算七、法兰连接金属软管安装,包括一个垫片和一副法兰用螺栓的安装,螺栓材料量按施工图设计用量加规定的损耗量计算。八、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应执行本册相应定额:1.管件连接。2.阀门安装。 3.法兰安装。4.管道压力试验、吹扫与清洗。5.焊口无损探伤、预热、后热和热处理、硬度测定。6.管道支架制作与安装。7.管口焊接管内、外充氩保护。8.管件制作、煨弯。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管道安装按压力等级、材质、焊接形式分别列项,以“10m”为计量单位。二、管道安装不包括管件连接内容,其工程量可按设计用量执行本册第二章管件连接项目。三、各种管道安装工程量,均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阀门及各种管件所占长度;主材应按定额用量计算。四、衬里钢管预制安装,管件按成品,弯头两端按接短管焊法兰考虑,定额中包括了直管、管件、法兰全部安装工作内容(二次安装、一次拆除),但不包括衬里及场外运输。五、有缝钢管螺纹连接项目已包括封头、补芯安装内容,不得另行计算。六、伴热管项目已包括煨弯工序内容,不得另行计算。七、加热套管安装按内、外管分别计算工程量,执行相应定额项目。八、金属软管安装按不同连接形式,以“根”为计量单位。 第二章管件连接说明一、本章定额与第一章直管安装配套使用。二、管件连接不分种类以“10个”为计量单位,其中包括弯头、三通、异径管、管接头、管帽。 三、现场加工的各种管道,在主管上挖眼接管三通、摔制异径管,均应按不同压力、材质、规格,以主管径执行管件连接相应定额,不另计制作费和主材费。四、管件用法兰连接时,法兰安装执行本册第四章有关项目,管件本身安装不应另计安装费。五、在管道上安装的仪表一次部件,执行本章管件连接相应项目定额乘以系数0.7。六、仪表的温度计扩大管制作安装,执行本章管件连接相应项目定额乘以系数1.5。七、管件制作执行本册第五章相应项目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各种管件连接均按压力等级、材质、焊接形式,不分种类,以“10个”为计量单位。二、管件连接已综合考虑了弯头、三通、异径管、管帽、管接头等管口含量的差异,应按设计图纸用量,执行相应定额。三、在主管上挖眼焊接管接头、凸台等配件,按配件管径计算管件工程量。四、全加热套管的外套管件安装,定额按两半管件考虑的,包括两道纵缝和两个环缝。两半封闭短管可执行两半弯头项目。五、半加热外套管摔口后焊在内套管上,每个焊口按一个管件计算。外套碳钢管如焊在不锈钢管内套管上时,焊口间需加不锈钢短管衬垫,每处焊口按两个管件计算,衬垫短管按设计长度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可按50mm长度计算。第三章阀门安装说明一、本章内容包括螺纹阀门、法兰阀门、安全阀门、焊接阀门等安装及安全阀调试。二、本章各种阀门安装项目(除调节阀门外)均综合考虑了壳体压力试验、密封试验工作内容。三、高压对焊阀门是按碳钢焊接考虑的,如设计要求其他材质,其电焊条价格可换算,其他不变。本项目不包括壳体压力试验、解体研磨工序,发生时应另行计算。四、本章各种阀门安装不包括阀体磁粉检测和阀杆密封填料更换工作内容。五、调节阀门安装定额仅包括安装工序内容,配合安装工作内容由仪表专业考虑。 六、安全阀门包括壳体压力试验及密封试验工作内容。七、电动阀门安装包括电动机的安装。检查接线执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六章相应定额项目。八、各种低、中压法兰阀门安装不包括法兰的安装,但阀门安装定额中已包括一个垫片和配一片法兰用的螺栓。九、高压法兰阀门安装不包括法兰安装,定额中只包含一个垫片和配一片法兰用的螺栓的安装,螺栓按实际用量加损耗量计算,其本身价格另行计算。十、透镜垫本身价格另计。十一、定额内垫片材质和螺栓与实际不符时,可按实调整。十二、阀门壳体压力试验介质和密封试验是按水考虑的,如设计要求其他介质,可按实计算。十三、焊接阀门是按碳钢焊接编制,设计为其他材质时,焊材可替换,消耗量不变。十四、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1.仪表的流量计安装,执行阀门安装相应项目定额乘以系数0.7。2.限流孔板、八字盲板执行阀门安装相应项目定额乘以系数0.4。十五、直接安装在管道上的仪表流量计执行阀门安装相应项目乘以定额系数0.7。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各种阀门按不同压力、连接形式,不分种类以“个”为计量单位。压力等级按设计图纸规定执行相应定额。二、各种法兰阀门安装只包括其阀门本体的安装,其配套法兰的安装,执行第四章相应定额子目;螺栓与透镜垫的安装费已包括在定额内,透镜垫本身价值另行计算;高压法兰阀门螺栓的规格数量,如设计未作规定时,可根据法兰阀门的压力和法兰密封形式,按本册定额附录的“法兰螺栓重量表”计算。三、减压阀直径按高压侧计算。四、阀门安装综合考虑了壳体压力试验和密封性试验、解体工序内容,执行定额时,不得因现场情况不同而调整。  第四章法兰安装说明一、本章适用于低、中、高压管道、管件、法兰阀门上的各种法兰安装。二、法兰安装不包括安装后系统调试运转中的冷、热态紧固内容,发生时可另行计算。三、不锈钢、有色金属的焊环活动法兰,执行翻边活动法兰安装相应项目定额。四、中、低压法兰安装的垫片是按石棉橡胶板考虑的,如实际施工与定额不同时可作调整。五、高压碳钢螺纹法兰安装,包括了螺栓涂二硫化钼工作内容。六、透镜垫本身价格另行计算。七、定额内垫片材质与实际不符时,可按实调整。八、全加热套管法兰安装,按内套管法兰径执行相应项目定额乘以系数2.0。九、法兰安装以“个”为单位计算时,执行法兰安装定额乘以系数0.61,螺栓数量不变。十、中压螺纹法兰、中压平焊法兰,执行低压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十一、在管道上安装的节流装置已包括短管装拆工作内容,执行法兰安装相应项目定额乘以系数0.8。十二、各种低、中压法兰安装,定额已包括一个垫片和一副法兰用的螺栓。十三、高压法兰安装,定额中只包含一个垫片和一副法兰用的螺栓的安装,螺栓按实际用量加损耗量计算,本身价格另行计算。十四、高压对焊法兰包括了密封面涂机油工作内容,不包括螺栓涂二硫化钼、石墨机油或石墨粉。硬度检查应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十五、焊接盲板(封头)执行管件连接相应项目,定额乘以系数0.6。工程量计算规则一、低、中、高压管道、管件、法兰、阀门上的各种法兰安装,应按不同压力、材质、规格和种类,分别以“副”为计量单位。压力等级按设计图纸规定执行相应项目定额。 二、不锈钢、有色金属的焊环活动法兰安装,可执行翻边活动法兰安装相应定额,但应将定额中的翻边短管换为焊环,并另行计算其价值。三、用法兰连接的管道安装,管道与法兰分别计算工程量,执行相应项目定额。四、配套设备的法兰按“个”计算。五、配法兰的盲板只计算主材费,安装费已包括在单片法兰安装中。 第五章板卷管制作与管件制作说明一、本章适用于各种板卷管与管件制作(包括加工制作全部操作过程,并按标准成品考虑,符合规范质量标准)。二、各种板材异径管制作,不分同心偏心,均执行同一定额。三、煨弯定额按90°考虑,煨180°时,定额乘以系数1.5。四、成品管材加工的管件,按标准成品考虑,符合规范质量标准。五、中频煨弯定额不包括煨制时胎具更换内容。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板卷管制作,按不同材质、规格以“t”为计量单位,主材用量包括规定的损耗量。二、钢板卷管制作主材量的计算:根据计算规则计算出管道延长米(不扣除管件、阀门的长度),套用相应钢板卷管安装定额,根据钢板卷管安装定额括号内的主材含量计算出钢板卷管制作工程量,然后套用钢板卷管制作定额,根据钢板卷管制作定额括号内的主材含量计算出钢板卷管制作主材量。三、板卷管件制作,按不同材质、规格、种类以“t”为计量单位,主材用量包括规定的损耗量。四、成品管材制作管件,按不同材质、规格、种类以“个”为计量单位,主材用量包括规定的损耗量。五、三通不分同径或异径,均按主管径计算,异径管不分同心或偏心,按大管径计算。六、各种板卷管与板卷管件制作,其焊缝均按透油试漏考虑,不包括单件压力试验和无损探伤。 七、各种板卷管与板卷管件制作,是按在结构(加工)厂制作考虑的,不包括原材料(板材)及成品的水平运输、卷筒钢板展开、分段切割、平直工作内容,发生时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八、用管材制作管件项目,其焊缝均不包括试漏和无损探伤工作内容,应按相应管道类别要求计算探伤费用。第六章管道压力试验、吹扫与清洗说明一、本章各项目中均包括了管道试压、吹扫与清洗所用的摊销材料,不包括管道之间的串通临时管以及管道排放口至排放点的临时管。二、管道液压试验是按普通水考虑的,如试压介质有特殊要求,介质可按实调整。三、液压试验和气压试验已包括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工作内容。四、管道清洗定额按系统循环清洗考虑。五、管道油清洗项目适用于传动设备,按系统循环法考虑,包括油冲洗、系统连接和滤油机用橡胶管的摊销,但不包括管内除锈,需要时另行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管道压力试验、吹扫与清洗按不同的压力、规格,不分材质以“100m”为计量单位二、定额内均已包括临时用空压机和水泵作动力进行试压、吹扫、清洗管道连接的临时管线、盲板、阀门、螺栓等材料摊销量;不包括管道之间的串通临时管口及管道排放口至排放点的临时管,其工程量应按施工方案另行计算。三、调节阀等临时短管制作装拆项目,使用管道系统试压、吹扫时需要拆除的阀件以临时短管代替连通管道,其工作内容包括完工后短管拆除和原阀件复位等。四、泄漏性试验适用于输送剧毒、有毒及可燃介质的管道,按压力、规格,不分材质以“100m”为计量单位。 五、当管道与设备作为一个系统进行试验时,如管道的试验压力等于或小于设备的试验压力,则按管道的试验压力进行试验;如管道试验压力超过设备的试验压力,且设备的试验压力不低于管道设计压力的115%时,可按设备的试验压力进行试验。第七章无损探伤与焊口热处理说明一、本章内容包括无损检测、焊口预热及后热、焊口热处理。二、本章不包括下列内容:1.固定射线探伤仪器使用的各种支架的制作;2.因超声波探伤需要各种对比试块的制作。三、电加热片、电阻丝、电感应预热及后热项目,如设计要求焊后立即进行热处理,预热及后热项目定额乘以系数0.87。四、有关说明:1.无损探伤定额已综合考虑了高空作业降效因素。2.电加热片是按履历带式考虑的,实际与定额不同时可替换。工程量计算规则一、X光射线、γ射线无损检测时,按管材的双壁厚执行相应定额项目。二、管材表面无损检测按规格,以“10m”为计量单位。三、焊缝射线检测区别管道不同壁厚、胶片规格、以“10张”为计量单位。四、焊缝超声波、磁粉及渗透检测按规格,以“10口”为计量单位。五、焊口预热及后热和焊口热处理按不同材质、规格,以“10口”为计量单位。第八章其他说明 一、一般管架制作安装定额按单件重量列项,并包括所需螺栓、螺母本身的价格。二、除木垫式、弹簧式管架外,其他类型管架均执行一般管架定额。三、木垫式管架不包括木垫重量,但木垫的安装已包括在定额内,木垫的费用另行计算。四、弹簧式管架制作,不包括弹簧价格,其价格应另行计算。五、管道支吊架制作、安装比例:1.一般管架:制作占65%,安装占35%。2.木垫式及弹簧式管架:制作占70%,安装占30%。六、有色金属管、非金属管的管架制作安装,按一般管架定额乘以系数1.1。七、采用成型钢管焊接的异形管架制作安装,按一般管架定额乘以系数1.3,其中不锈钢用焊条可作调整。八、冷排管制作与安装定额中已包括钢带的轧绞、绕片,但不包括钢带退火和冲、套翅片,管架制作与安装可按本章所列项目计算,冲、套翅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补充。九、蒸汽分气缸、集气罐和空气分气筒的安装,定额内不包括附件安装,其附件可执行相应定额。十、空气调节器喷雾管安装,按《采暖通风国家标准图集》T704-12以六种型式分列,可按不同型式以组分别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一、一般管架制作安装以“100kg”为计量单位,适用于单件重量在100kg以内的管架制作安装;单件重量大于100kg的管架制作安装应执行相应定额。二、冷排管制作与安装以“100m”为计量单位。定额内包括煨弯、组对、焊接、钢带的轧绞、绕片工作内容;不包括钢带退火和冲、套翘片,其工程量应另行计算。三、管道焊接焊口充氩保护定额,适用于各种材质氩弧焊接或氩电联焊焊接方法的项目,按不同的规格和充氩部位,不分材质以“10口”为计量单位。四、套管制作安装按不同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   《给排水、燃气工程》册说明一、《给排水、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生活用给水、排水、燃气管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1.《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2.《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0;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6.2008年《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安装工程分册;7.《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8-2000;8.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1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三、以下内容执行其他相应定额: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的管道应执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2.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3.检查井、化粪池安装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四、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5%计算。独立承担的埋地管道安装工程不计算脚手架搭拆费。2.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下表计算3.操作高度增加费:定额中工作物操作高度均以3.6m为界限,如超过3.6m时,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定额人工费乘以下表系数:4.地下室(暗室)施工增加费计算标准:5.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安装,其人工乘以系数1.3。章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一章管道安装说明一、本章适用于室内生活用给水、燃气、排水、雨水、消防、套管、伸缩器等的安装。二、界线划分: 1.给水、燃气管道:给水管道与市政管道划分以建筑物入口处阀门(水表井)为界,阀门以内执行安装工程定额,阀门以外的小区给水、燃气管网执行市政工程定额。建筑物入口处无总阀门(总水表井)的,以设计施工图为准,设计施工图上配套于该建筑物范围内的给水管道执行安装工程定额,以外的小区给水管网执行市政工程定额。2.排水管道:排水管道与市政管道划分以化粪池为界,化粪池以内执行安装工程定额,化粪池以外的小区排水管网执行市政工程定额。3.雨水管道与市政管道划分:设计施工图上配套于该建筑物范围内的雨水管道执行安装工程定额,以外的小区雨水管网执行市政工程定额。4.喷泉工程的管道、附件安装执行安装工程定额。三、民用建筑物内的生活泵房、空调机房的管道、管件、阀门、法兰、支架等安装执行本册相应项目。四、本章定额包括以下工作内容:1.管道及接头零件安装。2.工序内的水压试验或灌水试验、通球试验、冲水、消毒、清理。3.给水管道均含管卡安装工作内容,但在立管、楼板下固定管道用的支架制作与安装需另行计算。4.铸铁排水管、雨水管及塑料排水管、塑料雨水管均包括管卡、臭气帽制作与安装,但在立管、楼板下固定管道用的支架制作与安装需另行计算。五、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1.管道沟土方、凿槽刨沟及所凿沟槽恢复。管道沟土方、凿槽刨沟及所凿沟槽恢复执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2.管道安装中不包括阀门及伸缩器的制作安装,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3.钢管安装定额未含支吊架制作安装,需另行计算。六、PP-R稳态管(热熔连接)执行塑料给水管(热熔连接)安装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七、塑料排水(雨水)通气立管执行塑料直通雨水管安装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八、在地下室或架空层敷设的雨水横管、承接阳台地漏排水管道执行过阳台雨水管安装项目。 九、化粪池前连接各检查井的室外埋地敷设塑料排水管道,执行本章相应塑料排水管项目,人工乘以系数0.6,且每10m管道的管件含量按3个管箍计算。十、铝合金衬塑给水管(热熔连接)执行塑料给水管(热熔连接)安装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十一、所有给排水管道、套管安装均包括预留孔洞工作内容,不得另行计算。只做预留而不安装管道的项目,预留孔洞执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十二、给水管道安装不包含孔洞封堵工作内容,孔洞封堵在套管制作安装子目中考虑。排水管道安装已包含孔洞封堵工作内容,不得另行计算。单独封堵孔洞工作按本章第三章相应项目执行。十三、附录中的各种管件含量表是按各种工程类型综合考虑的,除特殊工程外,一般不进行调整。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各种管道均按施工图所示中心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所占的长度。二、钢管(焊接)安装已含管件安装内容,DN300以内的钢管(焊接)安装定额已含管件费用,管径大于DN300的管件主材费另行计算。三、不锈钢管、铜管安装已包含管件安装内容,但管件费用按实际数量另行计算。四、化粪池前的室外排水管道安装以“延长米”计算,应扣除各种井类所占的长度:检查井规格为Φ700时,扣除长度为0.4m;检查井规格为Φ1000时,扣除长度为0.7m。五、管沟回填土工程量计算应扣除管径大于DN200以上的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筑物所占的体积。六、室内给排水管道与卫生器具连接的分界线:1.给水管道工程量计算至卫生器具(含附件)前与管道系统连接的第一个连接件(角阀、冲洗阀、三通、弯头、管箍等)止; 2.排水管道工程量自卫生器具出口处的地面或墙面的设计尺寸算起;与地漏连接的排水管道自地面设计尺寸算起,不扣除地漏所占长度。第二章管道支架、套管及其他说明一、管道支架制作安装项目,适用于室内管道支架和室外管沟内管道支架。管道支架制作、安装所占比例为:(1)人工费:制作占70%,安装占30%;(2)辅材费:制作占96%,安装占4%;(3)机械费:制作占98,安装占2%。二、弹簧式管架执行管道支架项目,弹簧减震器费用另行计算。三、木垫式支架执行管道支架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木垫费用另行计算。四、套管制作、安装:1.套管安装已包含堵洞所用人工、材料。2.柔性、刚性防水套管适用于穿水箱、水池、地下室外墙壁、屋面等有防水要求的管道套管制作、安装。3.一般过墙套管制作、安装,执行过楼板套管制作、安装相应项目,定额乘以系数0.5。4.保温管道穿墙、板采用套管时,按保温层外径尺寸执行相应套管项目。5.防水套管、过楼板钢(塑料)套管长度,定额按0.3m/个编制,套管实际长度不同时,可按实调整。五、补孔洞仅适用于单独封堵预留孔洞工作。六、管道消毒、冲洗和压力试验适用于管道安装中发生二次或二次以上消毒、冲洗和压力试验时使用。所有给、排水管道安装定额已含一次管道消毒、冲洗和压力试验,无特殊要求,不得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管道支架制作安装以“kg”为计量单位。二、柔性和刚性防水套管制作、安装,按所穿越的管道直径以“个”计算。三、一般过楼板、过墙钢套管和塑料套管制作、安装,按设计要求(设计无具体规定的,按比所穿越的管道大一级或二级的管径)以“个”计算。四、阻火圈按敷设管道的管径,以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五、补孔洞按敷设管道的管径,以“个”为计量单位。六、设计和规范中有要求的,管道单独的消毒、冲洗、压力试验,均按管道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所占的长度。 第三章管道附件说明一、螺纹阀门安装适用于各种内外螺纹连接的阀门安装。二、液压式水位控制阀安装不含浮球阀及连接浮球阀的管道安装,浮球阀及连接浮球阀的管道安装另行计算。三、法兰阀门安装适用于各种法兰阀门的安装,如仅为一侧法兰连接时,定额中的法兰、带帽螺栓及钢垫圈数量减半,其他不变。四、法兰阀门(沟槽连接)执行焊接法兰阀门项目,扣除电焊条电焊机机械台班费用,平焊法兰按沟槽法兰换算,同时增加2个卡箍材料费用。除此以外,其他不变。五、在塑料管道上安装的塑料阀门(热熔连接),阀门两端采用法兰套连接时,法兰套主材费另行计算。六、电动二通阀套用相应规格阀门安装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电动二通阀电气接线及调试,执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七、减压器、疏水器组成与安装是按《采暖通风国家标准图集》N108编制的,如实际组成与此不同时,阀门和压力表数量可按实际调整,其余不变。八、过滤器以及单独安装的减压器、疏水器安装,执行相应阀门安装项目。九、各种法兰连接用垫片均按石棉橡胶板计算。如用其他材料,不做调整。十、智能水表安装执行螺纹水表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 十一、浮标液面计FQ-Ⅱ型安装是按《采暖通风国家标准图集》N102-3编制的。十二、水塔、水池浮漂水位标尺制作安装,是按《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318编制的。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各种阀门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二、自动排气阀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三、浮球阀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包括了联杆及浮球的安装,不得另行计算。四、法兰阀(带短管甲乙)安装,均以“套”为计量单位,如接口材料不同时,可作调整。五、减压器、疏水器组成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六、减压器安装按高压侧的直径计算。七、各种伸缩器制作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方形伸缩器的两臂,按臂长的两倍合并在管道长度内计算。八、各种法兰制作安装,均以“副”为计量单位。九、法兰水表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阀门用量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十、浮标液面计、水位标尺是按国标编制的,如设计与国标不符时,可作调整。 第四章卫生器具制作安装说明一、本章所有卫生器具安装项目,均参照《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中有关标准图集计算,除以下说明者外,设计无特殊要求均不作调整。 二、化验盆安装中的鹅颈水嘴、化验单联水嘴、二联水嘴、三联水嘴适用于成品件安装。三、脚踏开关安装包括弯管和喷头的安装人工和材料。四、淋浴器安装适用于各种成品淋浴器安装,由水管组成的淋浴器只计莲蓬喷头安装,其他按管道安装计。五、高(无)水箱蹲式大便器,低水箱坐式大便器安装,适用于各种型号。六、管道、卫生器具末端封堵的堵头安装,执行水龙头安装项目。七、小便槽冲洗管制作安装定额中,不包括阀门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八、卫生器具安装已含存水弯安装工作内容及材料费。如实际不安装卫生器具,仅预留存水弯的,存水弯材料费另行计算。九、地漏安装定额不含存水弯。地漏安装带存水弯的,存水弯材料费另行计算。十、沉箱(有凹坑的卫生间)内地漏安装执行地面扫除口安装相应项目。十一、冷热水混合器安装项目中包括了温度计安装,但不包括支座制作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十二、饮水器安装不含阀门和脚踏开关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十三、容积式水加热器安装,定额内已按标准图集计算了其中的附件,但不包括安全阀安装、本体保温、刷油和基础砌筑。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卫生器具组成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成组安装的卫生器具,定额均已按标准图集计算了与给水、排水管道连接的人工和材料用量,不得另行计算。角阀、软管、存水弯等给、排水配件如实际与定额取定的材质或规格型号不同时,可按实调整。二、浴盆安装适用于各种型号的浴盆,但浴盆支座和浴盆周边的砌砖、磁砖粘贴应另行计算。三、洗脸盆、洗手盆、洗涤盆、坐便器适用于各种型号。四、蹲式大便器安装,已包括了固定大便器的垫砖,但不包括大便器蹲台砌筑。五、大便槽、小便槽自动冲洗水箱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已包括了水箱托架的制作安装,不得另行计算。 六、小便槽冲洗管制作与安装以“m”为计量单位。七、冷热水混合器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不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及阀门安装,其工程量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八、蒸汽-水加热器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包括莲蓬头安装,不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及阀门、疏水器安装,其工程量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九、容积式水加热器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十、饮水器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五章采暖、给排水设备安装说明一、本章根据《国家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151、S342及《国家暖通空调标准图集》T905、T906编制,适用于给排水、采暖系统中一般低压碳钢容器的制作和安装。二、自动加压供水设备包括主泵、备用泵及与其相连的阀门、软接头、恒压罐等附件安装,定额按一用一备共两台水泵考虑。每增加一台水泵,定额乘以系数1.3。三、增压稳压设备包括主泵、备用泵及与其相连的阀门、软接头、气压罐等附件安装。四、太阳能热水器安装包括底座及支架安装,其中底座及支架按随设备配备考虑。太阳能热水器进出水管另行计算。五、各种水箱连接管,均未包括在水箱安装定额内,按管道安装项目另行计算。六、各类设备安装定额(除太阳能热水器外)均未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如为型钢支架,执行第二章“一般管道支架”项目,混凝土或砖支座可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执行。七、水箱制作包括水箱本身及人孔的重量。水位计内外人梯均未包括在定额内,发生时,可另行计算。八、随设备配备的各种控制柜(箱)、电气接线及电机调试等,执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九、本章设备安装定额中均未包括减震装置,若设计要求减震时,执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十、立式(卧式)增压稳压设备安装内容包括:两台水泵、一个隔膜式气压罐、一个DN100蝶阀、两个DN32截止阀、两个DN32止回阀、一个DN15安全阀、两个DN32×25橡胶接头、一个泄水阀DN20、一个远传压力表。每增加一台水泵定额乘以系数1.3。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自动加压供水设备以“套”为计量单位。二、增压稳压设备安装,不区分安装方式和规格以“套”为计量单位。三、隔膜式气压水罐安装,区分不同规格以“台”为计量单位。出入口法兰和螺栓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四、电热水器、电开水炉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只考虑本体安装,连接管、连接件等工程量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五、饮水器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阀门和脚踏开关工程量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六、钢板水箱制作,按施工图所示尺寸,不扣除人孔、手孔重量,以“kg”为计量单位,法兰和短管水位计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七、钢板水箱安装,按国家标准图集水箱容量以“m3”划分定额项目。各种水箱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第六章燃气附件、器具安装说明一、本章包括管道附件、器具安装。二、编制预算时,下列项目应另行计算:1.阀门安装,按本册定额相应项目另行计算。2.法兰安装,按本册定额相应项目另行计算(调长器安装、调长器与阀门联装、燃气计量表安装除外)。3.穿墙套管:按本册定额相应项目另行计算。4.燃气计量表安装,不包括表托、支架、表底基础。5.燃气加热器具只包括器具与燃气管终端阀门连接,其他执行相应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调长器及调长器与阀门连接,包括一副法兰安装,螺栓规格和数量以压力为0.6MPA的法兰装配,如压力不同可按设计要求的数量、规格进行调整,其他不变。二、燃气表安装按不同规格、型号分别以“块”为计量单位,不包括表托、支架、表底垫层基础,其工程量可根据设计要求另行计算。三、燃气加热设备、灶具等按不同用途规定型号,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四、气嘴安装按规格型号连接方式,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七章水灭火系统安装说明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构)筑物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各种组件、消火栓、气压水罐的安装。二、喷头、报警装置及水流指示器安装定额均按管网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安装考虑的,定额中已包括丝堵、临时短管的安装、拆除及其摊销。三、其他报警装置适用于雨淋、干湿两用及预作用报警装置,其安装执行湿式报警装置安装定额,其人工乘以系数1.2,其余不变。四、温感式水幕装置安装定额中已包括给水三通至喷头、阀门间的管道、管件、阀门、喷头等全部安装内容。但管道的主材数量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另加损耗计算;喷头数量按设计数量另加损耗计算。五、室内消火栓组合卷盘安装,执行室内消火栓安装项目,定额乘以系数1.2。箱式、柜式室内消火栓箱(带灭火器),执行室内消火栓安装项目,定额乘以系数1.5,灭火器安装不再另行计算。六、隔膜式气压水罐安装定额中地脚螺栓是按设备带有考虑的,定额中包括指导二次灌浆用工,但二次灌浆费用另计。七、消防管道安装执行本册第一章相应项目。八、各种支架的制作安装执行本册第二章相应项目。九、安全信号阀执行水流指示器安装相应项目。十、沟槽式水流指示器(沟槽连接)执行本册第三章沟槽阀门项目。十一、各种消防泵、稳压泵等的安装及二次灌浆,执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十二、各种仪表的安装,执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相应项目。十三、各种带电信号的阀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的接线、校线,执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十四、管道、设备、支架、法兰焊口除锈刷油,执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十五、系统调试执行《建造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十六、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1.阀门安装,各种套管的制作安装。2.管道安装及水箱制作安装。3.各种消防泵、稳压泵安装及设备二次灌浆等。4.各种仪表的安装及带电信号的阀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的接线、校线。5.各种设备支架的制作安装。6.管道、设备、支架、法兰焊口除锈刷油。7.系统调试。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喷头安装按有吊顶、无吊顶、隐藏式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二、报警装置安装按成套产品以“组”为计量单位。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下表。 三、温感式水幕装置安装,按不同型号和规格以“组”为计量单位。但给水三通至喷头、阀门间管道的主材数量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另加损耗计算,喷头数量按设计数量另加损耗计算。四、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安装,按不同规格均以“个”为计量单位。五、末端试水装置按不同规格均以“组”为计量单位。六、集热板制作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七、室内消火栓安装,区分单栓和双栓以“套”为计量单位,所带消防按钮的安装另行计算。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上表。八、室外消火栓安装,区分不同规格和覆土深度以“套”为计量单位。九、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区分不同安装方式和规格以“套”为计量单位。如设计要求用短管时,其本身价值可另行计算,其余不变。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上表。十、灭火器安装以“具”为计量单位。十一、消防水炮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八章气体灭火系统安装说明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中设置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和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中的系统组件等的安装;二、本章定额中的选择阀安装及系统组件试验等均适用于卤代烷1211和1301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按卤代烷灭火系统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三、喷头安装定额中包括管件安装及配合水压试验安装拆除丝堵的工作内容。四、贮存装置安装,定额中包括灭火剂贮存容器和驱动气瓶的安装固定、支框架、系统组件(集流管,容器阀,气、液单向阀,高压软管)、安全阀等贮存装置和阀驱动装置的安装及氮气增压。五、二氧化碳贮存装置安装,不须增压,执行定额时应扣除高纯氮气,其余不变。六、二氧化碳称重检漏装置包括泄漏报警开关、配重及支架安装。七、管网系统包括管道、选择阀,气、液单向阀、高压软管管组件。管网系统试验工作内容包括充氮气,但氮气消耗量另行计算。八、相关说明:1.气体灭火系统的管道、管件、阀门、支吊架的制作、安装等均执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2.管道及支吊架的防腐刷油等执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3.系统调试执行《建筑智能化工程》相应项目。4.阀驱动装置与泄漏报警开关的电气接线等执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喷头安装均按不同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二、选择阀安装按不同规格和连接方式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三、贮存装置安装中包括灭火剂贮存容器和驱动气瓶的安装固定和支框架、系统组件(集流管、容器阀、单向阀、高压软管)、安全阀等贮存装置和阀驱动装置的安装及氮气增压。四、贮存装置安装按贮存容器和驱动气瓶的容量规格以“套”为计量单位。 五、二氧化碳贮存装置安装时,不需增压,执行定额时应扣除高纯氮气,其余不变。六、二氧化碳称重检漏装置包括泄漏报警开关、配重、支架等,以“套”为计量单位。 第九章泡沫灭火系统安装说明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高、中、低倍数固定式或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发生器及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二、泡沫发生器及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中包括整体安装、焊法兰、单体调试及配合管道试压时隔离本体所消耗的人工和材料。不包括支架的制作、安装和二次灌浆的工作内容。地脚螺栓按本体带有考虑。三、本章不包括的内容:1.泡沫灭火系统的管道、管件、法兰、阀门、管道支架等的安装及管道系统试压与冲(吹)洗执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2.泡沫喷淋系统的管道、组件、气压水罐、管道支吊架等安装执行本册相应定额及有关规定。3.消防泵等机械设备安装及二次灌浆执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4.泡沫液贮罐、设备支架制作安装执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5.除锈、刷油、保温等均执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6.泡沫液充装定额是按生产厂在施工现场充装考虑的,若由施工单位充装时,可另行计算。7.泡沫灭火系统调试应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泡沫发生器安装均按不同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法兰和螺栓按设计规定另行计 算。二、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均按不同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法兰和螺栓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第十章广场喷泉系统安装说明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庭院喷灌和喷泉工程安装。二、本章定额包括喷灌喷头、喷泉喷头及喷泉设备安装。三、管道、阀门执行本册相应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喷头按“个”计算。二、过滤网按“m2”计算。三、过滤箱、过滤池按“个”计算。四、过滤器按“台”计算。《通信设备工程》册说明一、《通信设备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的通信设备、移动通信设备安装工程。二、本册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1.《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82-2006;2.《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T5017-2005; 3.《集群通信工程设计暂行规定》YD5034-1997;4.《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YD5068-1998;5.《卫星广播电视地球站设计规范》GYJ41-1989;6.《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206-2006;7.2008年《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安装工程分册;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8-2000;9.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1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1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三、下列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定额:1.控制电缆敷设、电缆托架铁件制作、电缆槽安装、桥架安装、电线管敷设、电缆沟工程,电缆保护管敷设、电气专业的配管、配线、接线盒、动力应急照明设备执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2.通信电缆敷设、光电缆保护与防护执行《建筑智能化工程》相应项目。3.立杆工程、天线基础的土石方工程、建筑物防雷及接地系统工程执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四、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1.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5%计算。2.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下表计算: 3.操作高度增加费:安装高度按距离楼面或地面5m考虑的,超出部分工程量按定额人工费乘以下表系数:4.地下室(暗室)施工增加费计算标准(见下表):5.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6.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7.本册定额的设备、天线、铁塔安装工程按成套购置考虑,包括构件、标准件、附件和设备内部连线章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一章通信设备工程说明一、本定额包括铁塔、天线、天线馈线系统,数字微波通信,卫星通信,光纤通信,轨道专用通信等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二、本章铁塔的安装工程定额是在正常的气候条件下施工取定的,本定额不包括铁塔基础施工、预埋件的埋设及防雷接地施工。楼顶铁塔架设,人工费上调25%。三、天线在楼顶铁塔上安装均按楼顶距地面20m以下吊装考虑。四、安装通信天线1.楼顶增高架上安装天线按楼顶铁塔上安装天线处理。2.铁塔上安装天线,不论有无操作平台均执行本定额。3.安装天线的高度均指天线底部距塔(杆)座的高度。 4.天线在楼顶铁塔上吊装,是按照楼顶距地面20m以下考虑的,楼顶距地面高度超过20m的吊装工程,按照册说明的高层建筑施工增加费用计取。五、光纤通信。光纤传输设备安装与调测定额10Gb/s、2.5Gb/s、622Mb/s系统按1+0状态编制。当系统为1+1状态时,TM终端复用器每端人工费增加132元,ADM分插复用器每端人工费增加264元。六、中心母钟安装调试包括:机柜、调制解调器、自动校时钟、多功能时码转换器、卫星校频校时钟、高稳定时钟(2台)、时码切换器、时码发生器、时码中继器、中心监测接口、时码定时通信器、计算机接口装置、直流电源的安装调试,随机、进出线缆的连接。七、二级母钟安装调试包括:机柜、高稳定时钟、车站监测接口、时码分配中继器的安装调试,随机、进出线缆的连接。八、子钟安装,站厅、站台的数显式子钟是以8吋~12吋(或指针式子钟600mm)双面悬挂式,站台数显式发车子钟以5吋单面墙挂式,室内数显式子钟以3吋(或指针式子钟300mm)单面墙挂式综合编制。九、车站时钟系统调试按每台二级母钟带35块子钟计列。十、全线时钟系统调试按1台中心母钟、10台二级母钟为一个系统综合计列。十一、设备安装按带有机内(或机间)连接线缆综合编制。设备到端子架(箱)的连接线缆的敷设,另行计列。十二、中心维护管理终端包括:终端设备、打印机的安装调试及随机附属线、缆的连接。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铁塔架设,以“t”为计量单位。二、天线安装、调试,以“副”(天线加边加罩以“面”)为计量单位。三、馈线安装、调试,以“条”为计量单位。四、微波无线接入系统基站设备、用户站设备安装、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五、微波无线接入系统联调,以“站”为计量单位。六、卫星通信甚小口径地面站(VSAT)中心站设备安装、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七、卫星通信甚小口径地面站(VSAT)端站设备安装、调试、中心站站内环测及全网系统对测,以“站”为计量单位。八、光纤数字传输设备安装、调试,以“端”为计量单位。九、中心母钟、二级母钟、监控计算机,均以“套”为计量单位。 十、数显式室内子钟、指针式子钟,以“套”为计量单位。十一、时钟插销盒,以“个”为计量单位。十二、车站时钟系统调试、全线时钟系统调试,以“系统”为计量单位。十三、中心/车站调度专用交换机、中心维护管理终端、多轨迹数字记录仪等设备,以“套”为计量单位。十四、中心调度操作台(PC机)、中心/车站调度操作台、调度/专用/自动/数字电话分机设备,以“台”为计量单位。第二章移动通信设备工程说明一、本定额包括移动通信天线、馈线系统,移动基站、寻呼机控制中心等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二、安装移动天线:1.楼顶增高架上安装天线按楼顶铁塔上安装天线处理。2.铁塔上安装天线,不论有无操作平台均执行本定额。3.安装天线的高度均指天线底部距塔(杆)座的高度。三、中央控制设备安装包括:中央控制设备、网管终端、无线交换机的安装与调试及随机线缆安装、进出线缆的连接。不包括进出线、缆的敷设。四、固定电台安装包括:主机、天线的安装与调试以及进出线、缆的连接。五、机车电台安装包括:主机(含有设备箱的一体化结构电台)、控制盒(含送受话器)、机车天线的安装与调试及进出线、缆的连接。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移动通信天馈系统中安装、调试、直放站设备、基站系统调试以及全系统联网调试,以“站”为计量单位。二、直放站设备、中央控制设备、调度控制台、机车电台、便携电台、固定电台,以“套”为计量单位。三、漏缆功分器以“个”为计量单位。 四、中央控制设备、基站设备、场强测试(单基站2载频)以“系统”为计量单位。五、漏缆调整测试以“100m”为计量单位。《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册说明一、《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设备、管道、金属结构等的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二、本册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1.《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GB50726-2011;2.《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727-2011;3.《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GB50126-2008;4.《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85-2010;5.《石油化工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45-2011;6.《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1988;7.《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GB8923.2-2008;8.《橡胶衬里第一部分设备防腐衬里》GB18241.1-2001;9.《乙烯基酯树脂防腐蚀工程技术规范》GB/T50590-2010;10.《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24-1990;11.《砖板衬里化工设备》HG/T20676-1990;12.《橡胶衬里化工设备》HG/T20677-1990;13.《耐酸砖》GB/T8488-2008;14.《绝热用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GB/T11835-2007;15.《设备与管道绝热-保温》08K507-1、08R418-1;16.《管道与设备绝热-保冷》08K507-2、08R418-2; 17.《柔性泡沫橡塑绝热制品》GB/T17794-2008;1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GYD-211-2000;19.2008年《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安装工程分册;20.《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209-2006;21.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2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三、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1.脚手架搭拆费,按下列系数计算:(1)刷油工程、防腐蚀工程:按人工费的7%;(2)绝热工程:按人工费的10%。2.操作高度增加费:本册定额以设计标高正负零为基准,当安装高度超过6.00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定额人工、机械费乘以下表系数:3.地下室(暗室)施工增加费按地下(暗室)施工的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定额人工费乘以25%计算。4.厂区外1~10km施工增加的费用,按超过部分的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0计算。5.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6.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四、金属型钢:1.H型钢钢制钢结构:H型钢结构及任何一边大于200mm以上的型钢,均以“10m2”为计量单位;2.一般钢结构:除H型钢钢制钢结构及任何一边大于200mm以上的型钢以外的其他钢结构,如平台、栏杆、梯子、管道支吊架及及其他金属构件等,均以“100kg”为计量单位; 3.由管道组成的金属结构,执行管道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章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一章除锈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金属表面的手工、动力工具、干喷射除锈、化学除锈及抛丸除锈工程。二、各种管件、阀件及设备上人孔、管口凸凹部分的除锈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三、喷射除锈与抛丸除锈按Sa2.5级标准确定。若变更级别标准,如按Sa3级则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1,按Sa2级或Sa1级则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0.9。四、手工、动力工具除锈分轻、中、重三种,区分标准为:轻锈:部分氧化皮开始破裂脱落,红锈开始发生。中锈:部分氧化皮破裂脱落,呈堆粉状,除锈后用肉眼能见到腐蚀小凹点。重锈:大部分氧化皮脱落,呈片状锈层或凸起的锈斑,除锈后出现麻点或麻坑。五、喷射除锈与抛丸标准:Sa3级:除净金属表面的油脂、氧化皮、锈蚀产物等一切杂物,呈现均一的金属本色,并有一定的粗糙度。Sa2.5级:完全除去金属表面的油脂、氧化皮、锈蚀产物等一切杂物,可见的阴影条纹、斑痕等残留物不得超过单位面积的5%。Sa2级:除去金属表面的油脂、锈皮、松疏氧化皮、浮锈等杂物,允许有附紧的氧化皮。六、本章定额不包括除微锈(标准:氧化皮完全紧附,仅有少量锈点),发生时其工程量执行轻锈定额乘以系数0.2。七、因施工需要发生的二次除锈,其工程量应另行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除锈工程中管道设备以“10m2”为计量单位;金属结构抛丸除锈工程以“100kg”为计量单位。二、除锈工程计算公式。1.设备筒体、管道表面积计算公式:2.计算设备筒体、管道表面积时已包括各种管件、阀门、人孔、管口凹凸部分,不再另外计算。第二章刷油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金属面、管道、设备、通风管道、金属结构与玻璃布面、石棉布面、玛蹄脂面、抹灰面等刷(喷)油漆工程。二、金属面刷油不包括除锈工作内容。三、各种管件、阀件和设备上人孔、管口凹凸部分的刷油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四、本章定额主材与稀干料可以换算,但人工与材料消耗量不变。五、钢结构划分为一般钢结构、H型钢结构,规格大于200mm的型钢结构划分在H型钢结构内。六、梯子、平台栏杆、吊支架的除锈、刷油按一般钢结构执行。七、只用钢管制作的钢结构,除锈、刷油、防腐蚀执行管道的相应子目,按管道展开面积计算并乘以系数1.2。八、同一种油漆刷三遍,第三遍执行第二遍的定额子目。九、本章定额按安装地点就地刷(喷)油漆考虑,如安装前管道集中刷油,人工乘以系数0.7(暖气片除外)。十、标志色环等零星刷油,执行本章定额相应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2.0。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刷油工程中设备管道以“10m2”为计量单位;一般金属结构以“100kg”为计量单位;H型钢结构(包括大于200mm的型钢)以“10m2”为计量单位。二、刷油工程计算公式。1.设备筒体、管道表面积计算公式:2.计算设备筒体、管道表面积时已包括各种管件、阀门、人孔、管口凹凸部分,不再另外计算。 第三章防腐蚀涂料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适用于设备、管道、金属结构等各种防腐蚀涂料工程。二、本章定额不包括除锈工作内容。三、涂料配合比与实际设计配合比不同时,可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换算,其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四、本章定额是在蒸汽及红外线间接聚合固化的施工方法下考虑的,如采用其他方法,应按施工方案另行计算。五、如采用本章定额未包括的新品种涂料,应按相近定额项目执行,其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本章定额不包括热固化内容,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二、涂料配比与实际设计配合比不同时,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换算,其人工、机械不变。三、本章定额过氯乙烯涂料是按喷涂施工方法考虑的,其他涂料均按刷涂考虑。若发生喷涂施工时,其人工乘以系数0.3,材料乘以系数1.16,增加喷涂机械内容。四、防腐蚀工程计算公式。1.设备筒体、管道表面积计算式。2.阀门、弯头、法兰表面积计算式。(1)阀门表面积。(2)弯头表面积。(3)法兰表面积。 3.设备和管道法兰翻边防腐蚀工程量计算式。第四章手工糊衬玻璃钢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适用于碳钢设备手工糊衬玻璃钢和塑料管道玻璃钢增强工程。二、施工工序:材料运输、填料干燥过筛、设备表面清洗、塑料管道表面打毛、清洗、胶液配制、刷涂、腻子配制、刮涂、玻璃丝布脱脂、下料、贴衬。三、本章定额施工工序不包括金属表面除锈。发生时应根据其工程量执行本册定额第一章“除锈工程”相应项目。四、本章定额是按手工糊衬方法考虑的,不适用于手工糊制或机械成型的玻璃钢制品工程。五、塑料管道玻璃钢增强所用玻璃布幅宽是按200~250mm考虑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如因设计要求或施工条件不同,所用胶液配合比、材料品种与本章定额不同时,可以按本章各种胶液中树脂用量为基数进行换算。二、玻璃钢是按间接聚合法考虑的,聚合固化方法与本章定额不同时,按施工方案另行计算。第五章橡胶板及塑料板衬里工程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金属管道、管件、阀门、多孔板、设备的橡胶板衬里和金属表面的软聚氯乙烯塑料板衬里工程。二、本章定额橡胶板及塑料板用量包括:1.有效面积需用量(不扣除人孔);2.搭接面积需用量;3.法兰翻边及下料时的合理损耗量。三、热硫化橡胶板的硫化方法,按间接硫化处理考虑,需要直接硫化处理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25,所需材料和机械费用按施工方案另行计算。四、带有超过总面积15%衬里零件的贮槽、塔类设备,其人工乘以系数1.4。五、本章定额中塑料板衬里工程,搭接缝均按胶接考虑,若采用焊接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8,胶浆用量乘以系数0.5,聚氯乙烯塑料焊条用量为5.19kg/10m2。六、本章定额不包括除锈工作内容。第六章衬铅及搪铅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金属设备、型钢等表面衬铅、搪铅工程。二、铅板焊接采用氢-氧焰;搪铅采用氧-乙炔焰。三、设备衬铅不分直径大小,均按卧放在滚动器上施工,对已经安装好的设备进行挂衬铅板施工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39,材料、机械消耗量不得调整。四、设备、型钢表面衬铅,铅板厚度按3mm考虑,若铅板厚度大于3mm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29,材料按实际进行计算。五、本章不包括金属表面除锈,发生时按本册定额第一章“除锈工程”相应项目计算。第七章喷镀(涂)工程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金属管道、设备、型钢等表面气喷镀工程及塑料和水泥砂浆的喷涂工程。二、施工工具:喷镀采用国产SQP-1(高速、中速)气喷枪;喷塑采用塑料粉末喷枪。三、喷镀和喷塑采用氧乙炔焰。四、本章定额不包括除锈工作内容。第八章耐酸砖、板衬里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各种金属设备的耐酸砖、板衬里工程。二、树脂耐酸胶泥包括环氧树脂、酚醛树脂、呋喃树脂、环氧酚醛树脂、环氧呋喃树脂耐酸胶泥等。三、硅质耐酸胶泥衬砌块材需要勾缝时,其勾缝材料按相应项目树脂胶泥消耗量的10%计算,人工按相应项目人工消耗量的10%计算。四、调制胶泥不分机械和手工操作,均执行本定额。五、定额工序中不包括金属设备表面除锈,发生时应执行本册定额第一章相应项目。六、衬砌砖、板按规范进行自然养护考虑,若采用其他方法养护,其工程量应按施工方案另行计算。七、立式设备人孔等部位发生旋拱施工时,每10m2应增加木材0.01m3、铁钉0.20kg。工程量计算规则胶泥搅拌是按机械搅拌考虑的,若采用其他方法时不得调整。 第九章绝热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适用于设备、管道、通风管道的绝热工程。二、伴热管道、设备绝热工程量计算方法是:主绝热管道或设备的直径加伴热管道的直径、再加10~20mm的间隙作为计算的直径,即:D=D主+d伴+(10~20mm)。三、依据《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6-89要求,保温厚度大于100mm、保冷厚度大于80mm时应分层施工,工程量分层计算。但是如果设计要求保温厚度小于100mm、保冷厚度小于80mm也需分层施工时,也应分层计算工程量。四、仪表管道绝热工程,应执行本章定额相应项目。保温材料为纤维类制品(毡类、板类)、橡塑材料的管道、设备保温执行第七册通风空调册相应子目。五、管道绝热工程,除法兰、阀门外,其他管件均已考虑在内;设备绝热工程,除法兰、人孔外,其封头已考虑在内。六、保护层:1.镀锌铁皮的规格按1000mm×2000mm和900mm×1800mm,厚度0.8mm以下综合考虑,若采用其他规格铁皮时,可按实际调整。厚度大于0.8mm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2;卧式设备保护层安装,其人工乘以系数1.05。2.此项也适用于铝皮保护层,主材可以换算。七、采用不锈钢薄钢板作保护层安装,执行本章定额金属保护层相应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1.25,钻头消耗量乘以系数2.0,机械乘以系数1.15。八、聚氨酯泡沫塑料发泡工程是按现场直喷无模具考虑的,若采用有模具浇筑法施工,其模具制作安装应依据施工方案另行计算。九、矩型管道绝热需要加防雨坡度时,其人工、材料、机械应另行计算。十、设备和管道绝热均按现场安装后绝热施工考虑,若先绝热后安装时,其人工乘以系数0.9。十一、卷材安装应执行相同材质的板材安装项目,其人工、铁线消耗量不变,但卷材用量损耗率按3.1%考虑。十二、复合成品材料安装应执行相同材质瓦块(或管壳)安装项目。复合材料分别安装时应按分层计算。十三、各类绝热材料适用范围见下表: 工程量计算规则绝热工程计算公式。1.设备筒体或管道绝热、防潮和保护层计算公式。2.计算绝热管道工程量时,其管道延长米数量不扣除阀门、法兰所占长度。因阀门、法兰绝热工程量的计算式中已考虑此因素。3.设备绝热工程量计算时,不扣除人孔、管接口,并应按下式计算增加人孔、管接口工程量。4.伴热管道绝热工程量计算公式。(1)单管伴热或双管伴热(管径相同,夹角小于90°时)。 (2)双管伴热(管径相同,夹角大于90°时)。(3)双管伴热(管径不同,夹角小于90°时)。将上述D′计算结果分别代入绝热工程计算第1小点的公式计算出伴热管道的绝热层、防潮层和保护层工程量。5.设备封头绝热、防潮和保护层工程量计算式。6.阀门绝热、防潮和保护层计算公式。7.法兰绝热、防潮和保护层计算公式。8.弯头绝热、防潮和保护层计算公式。 9.拱顶罐封头绝热、防潮和保护层计算公式。第十章管道补口补伤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金属管道的补口补伤的防腐工程。二、管道补口补伤防腐涂料有环氧煤沥青漆、氯磺化聚乙烯漆、聚氨酯漆、无机富锌漆。三、本章定额项目均采用手工操作。四、管道补口每个口取定为:Φ426mm以下(含Φ426mm)管道每个口补口长度为400mm;Φ426mm以上管道每个口补口长度为600mm。五、各类涂料涂层厚度:1.氯磺化聚乙烯漆为0.3~0.4mm厚;2.聚氨酯漆为0.3~0.4mm厚;3.环氧煤沥青漆涂层厚度:普通级,0.3mm厚,包括底漆一遍、面漆两遍;加强级,0.5mm厚,包括底漆一遍、面漆三遍及玻璃布一层;特加强级,0.8mm厚,包括底漆一遍、面漆四遍及玻璃布两层。六、本章定额施工工序包括了补伤,但不含表面除锈,发生时应根据其工程量执行本册第一章“除锈工程”相应项目计算。第十一章阴极保护及牺牲阳极说明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长输管道工程阴极保护、牺牲阳极工程。 二、阴极保护恒电位仪安装包括本身设备安装、设备之间的电器连接线路安装。通电点、均压线塑料电缆长度如超出定额用量的10%时,可以按实调整。牺牲阳极和接地装置安装,已综合考虑了立式和平埋设,不得因埋设方式不同而进行调整。三、牺牲阳极定额中,每袋装入镁合金、铝合金、锌合金的数量按设计图纸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