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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内部资料 简介面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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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简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完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公平竞争、市场形成建设工程造价的运行机制,达到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投资的目的,已成为建设市场中的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的经济发展已融入世界经济之中,计价模式与规则,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要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就需要改变以往的计价模式。为此,省建设厅专门成立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计价依据编制工作委员会和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编制组,按照“政府宏观调控、统一计价规则、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原则,编制、完成了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并以山东省建设厅红头文件正式发布,自二00三年四月一日起施行。新的计价依据的颁发,是我省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一个新举措,是对我们几十年工程计价模式的重大变革。新计价依据的实施,将对我省建筑市场的经济秩序产生重大影响,也将对我省工程造价计价工作逐步实现政府宏观调控、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目标,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一、编制原则:1、实事求是,稳步推进计价模式与管理方式改革的原则;2、建设主体各方依据计价规则,自主约定工程造价的原则;3、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的原则;4、计价依据的编制要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紧密结合的原则;5、消耗量定额水平,坚持社会平均的原则;6、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反映时代特点的原则。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6、建设部第107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条例》;7、山东省人民政府第132号令《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8、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建委等部门《关于改革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提取办法的报告》的通知;16 1、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10、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规范;1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12、山东省地方标准、建筑标准设计图集;13、《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14、代表性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三、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组成:截止目前,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已颁发下列资料:1、《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6]2号)。2、《山东省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3]4号)。3、《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上、下册)(鲁建标字[2003]3号);《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解释》(鲁建标字[2004]13号);《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鲁建标字[2006]18号)(含:消耗量定额第二次综合解释,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二)》(鲁建标字[2008]32号)(含:消耗量定额第三次综合解释)。4、《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鲁标定字[2006]4号)。5、《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鲁标定字[2008]13号)。6、《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山东省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鲁建发[2004]7号)。7、《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交底培训资料》(2003年)。8、《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应用教材》(上、下册)(2004年)。9、《山东省工程计价应用软件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软件。10、省市两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陆续颁发的相关文件。(一)《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6]2号)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明确并统一了建筑、装饰工程实施阶段的各项费用的构成,制定了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规范了建筑、装饰工程费用的计算行为。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自2003年4月颁发以来,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16 及计算规则已历经三个版本。1、《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3]8号)规定:①建筑工程费用由成本、利润和税金构成。②成本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管理费、措施项目费、规费、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组成。2、《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4]15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字[2003]206号),04费用规则规定:①建筑工程费用由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间接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和税金组成。②将工程非实体消耗费用,合并为措施费。③将施工管理费调整为企业管理费、并列入间接费。④将社会保障费(三项保险)、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安全施工费,列入规费。增加工程排污费,并列入规费,⑤将计划利润,改为利润。3、《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6]2号):本规则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本规则分为六部分:总说明,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装饰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建筑、装饰工程费用费率,建筑、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06费用规则规定:①建筑工程费用由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间接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和税金组成。②将工程非实体消耗费用,列为措施费.③鲁建发字〔2005〕29号文件规定:A、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措施费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和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组成;B、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在概、预算、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施工合同、建设单位预付工程款、施工单位财务管理中,均应予单列;并对其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限制了优惠幅度。C、不同程度地提高了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总承包服务费和税金的比率。16 ④规定了所有规费和税金,均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得让利和优惠。⑤建筑、装饰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分别给出了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费用计算程序。⑥分别给出了建筑、装饰工程费用费率,并规定费率是计价活动的参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除外)。⑦本着易粗不易细的原则,分别给出了建筑、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具体内容,将在下文详细阐述。(二)《山东省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3]4号)《山东省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作为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的一部分,是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的唯一依据。本规则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本规则分为三部分:总则、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建筑面积计算规则。1、本规则将过去规则单纯为定额服务、与定额合二为一的一体形式,改变为规则面向社会、与定额剥离的独立形式。如果说费用计算规则是对工程造价的形成做出的有关规定,那么,工程量计算规则就是对工程数量的计算做出的规定。因此,工程量计算规则单独成册,绝非仅仅是印刷形式的改变。其作用是将工程量的计算与定额、与价目表分开,统一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本规则可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也可与企业定额配套使用。2、本规则将过去粗线条计算的虚拟工程量规则,改变为(基本)准确计算的实际工程量规则。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与消耗量定额的章节相对应,依据该规则,可将设计文件中的可读数量、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和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中的可计算数量,一一计算清楚。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具体内容,将与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各章、节内容相结合,在下文详细阐述。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本规则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系建设部建标[1995]736号文件颁发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GJDGZ—101—95)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建筑工程的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层出不穷。为了解决建筑技术发展产生的面积计算问题,使建筑面积计算更加科学合理,完善和统一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和计算方法,随着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编制,建设部对原面积计算规则进行了修改,并将“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作为国家标准进行制定,改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6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按国家标准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执行。原山东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3]4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第二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原山东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3]13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解释》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解释”,均将停止使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具体内容,将在下文详细阐述。(三)《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上、下册)(鲁建标字[2003]3号)«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编制的。本定额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本定额在定额性质、定额作用、表现形式(含:章节划分、项目设置)和消耗量水平等方面,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有很大差别,与此前的«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差别尤为突出。1、定额性质:本定额将过去必须执行的法令性定额,改变为允许建筑企业自由选择、或允许甲乙双方协商选择的参考性定额。2、定额作用:⑴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⑵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标底的依据;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以及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施工图预算,包括设计施工图预算和业主为确定待建工程造价需要编制的工程预算。3、表现形式:⑴本定额共分十章,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混凝土工程;门窗及木结构工程;屋面防水、保温及防腐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工程;构筑物及其他工程;装饰工程;施工技术措施项目。⑵章节划分:过去,定额按工程内容所在建筑物部位分章,本定额改变为按施工工艺分章。同时,本定额把建筑物(或构筑物)实体消耗(即,设计文件所反映的内容,也即,定额第一~九章的内容)与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即,定额第十章内容)分开,以便于建筑企业市场竞争与成本控制使用。⑶项目设置:本定额将过去分项综合、工序综合的综合定额,改变为分项独立、必要时工序剥离的单项定额。⑷本定额将过去量价合一的定额兼单位估价表形式,改变为量价分离的单纯规定额度形式。3、消耗量水平:16 本定额的基础数据,本着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态度和准确反映社会平均消耗的原则进行计算与取定。本定额编制完成后,在全省范围内选取了十三个代表性工程,包括:住宅、带商业网点住宅、商住楼、行政楼办公楼、沿街商业楼、生产车间等多种用途,砖混结构、现浇砼框架结构、现浇轻型框架结构、现浇异型框架结构、预制排架结构、屋面钢屋架结构等多种结构型式,以及星级宾馆、宴会厅及贵宾包房、综合楼办公楼等装饰工程,委托十二家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了定额水平测算。测算结果表明,对于不同类型的建筑工程,定额水平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住宅建筑提高4.5%,其中人工提高14.5%;公用建筑提高3.4%,共中人工提高13.5%;工业建筑提高3.2%,其中人工提高12.2%;装饰工程提高1.9%,其中人工提高16.3%。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具体内容,将与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内容相结合,在下文详细阐述。(四)《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鲁标定字[2006]4号)由于消耗量定额采用了量价分离的表现形式,为反映不同时期建筑工程的社会平均价格水平,也为了建设主体各方通过竞争自主确定建筑工程价格时有所遵循和参考,特编制建筑工程价目表。这里所指的价目表,是泛指的价目表,包括各市根据消耗量定额、和不同时期市场价格变化情况所发布的价目表。今后,省市两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将由原来的价格管理与调控,转移到及时提供准确的市场价格信息服务,以供编制招标标底单位使用或为建设主体各方提供参考。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自2003年4月颁发以来,《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已历经四个版本。山东省建筑工程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及价目表版本演变情况,如下表:人工工日单价(元/工日)省价目表文号执行时间单价文号执行时间人工单价版本鲁标定字[2003]5号2003.4.1.22鲁标定字[2003]5号2003.4.1.22省03价目表鲁标定字[2004]20号2004.4.1.28鲁标定字[2006]4号2006.4.1.28省06价目表鲁建标字[2006]19号2006.10.16.36鲁建标字[2006]18号2006.10.9.36省补充册价目表鲁建标字[2008]10号2008.4.1.44鲁建标字[2008]32号2008.12.1.44省补充册(二)价目表价目表的基价,一般按下列公式计算:价目表基价=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16 上式中,人工费=人工工日单价×定额人工消耗量材料费=∑(材料取定单价×定额材料消耗量)施工机械使用费=∑(机械台班单价×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山东省及青岛市建筑工程价目表版本演变情况,如下表:省价目表市价目表文号执行时间人工单价版本文号执行时间人工单价版本鲁标定字[2003]5号2003.4.1.22省03价目表青建管标定字[2003]28号2003.7.1.27市03价目表青建管标定字[2004]15号2004.4.1.32鲁标定字[2006]4号2006.4.1.28省06价目表青建管字[2006]37号2006.9.6.37鲁建标字[2006]18号2006.10.9.36省补充册价目表青建管标定字[2007]1号2007.7.1.37市07价目表青建管字[2008]6号2008.2.1.建安39~43,控41饰42~47,控45青建管字[2008]22号2008.4.18.建、安、饰:同上市政、园林:37鲁建标字[2008]32号2008.12.1.44省补充册(二)价目表由于本价目表形成比较简单,功能比较单纯,本教材下文将不再对建筑工程价目表进行专门阐述。(五)《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鲁标定字[2008]13号)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用以确定施工机械的台班单价,为编制建筑工程价目表提供基础数据。《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是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计算规则》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本单价表可作为工程建设各有关单位计算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的参考。本单价表规定了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七项费用组成、以及七项费用的计算方法。该内容,详本教材“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相应部分。本单价表不仅规定了施工机械的台班单价,还规定了台班单价中不包括的大型机械安装、拆卸及场外运输费,以及机械停滞费计算方法,该内容,详本教材“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与工程量计算规则”第十章第五节相应部分。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自2003年4月颁发以来,《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已历经四个版本。16 山东省建筑工程人工工日单价及机械台班单价调整情况,如下表:人工工日单价(元/工日)机械台班单价省价目表文号执行时间单价文号执行时间人工单价鲁标定字[2003]5号2003.4.1.22鲁建标字[2003]10号2003.7.1.22省03价目表鲁标定字[2004]20号2004.4.1.28鲁建标字[2006]3号2006.4.1.28省06价目表鲁建标字[2006]19号2006.10.16.36鲁建标字[2006]30号2006.11.1.36省补充册价目表鲁建标字[2008]10号2008.4.1.44鲁标定字[2008]13号2008.4.1.44省补充册(二)价目表由于本单价表功能比较单纯,而且,上述有关内容已在本教材相应部分进行了详细阐述,为避免重复,本教材下文将不再对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进行专门阐述。(六)《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山东省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鲁建发[2004]7号)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造价计价方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次重大变革,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有利于促进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有利于业主节约投资,有利于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有利于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下,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建设部第107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规定,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其编制可以采用以下计算方式:1、工料单价法: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直接费,直接费以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确定,间接费、利润、税金按照有关规定另行计算。2、综合单价法: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综合计算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所发生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工料单价法计价方式,即,定额计价方式,就是自建国以来、直至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颁发以前,一直使用的传统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法计价方式,即,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所谓工程量清单,即按统一规定、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的项目名称、及其相应工程数量的明细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6 “统一规定”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项目名称、及其相应工程数量”是工程量清单应体现的核心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说明了工程量清单的性质和作用。为规范我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我省现行的“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自2004年4月1日起实施。本办法分为八章:1.总则,2.工程量清单编制,3.工程量清单报价,4.工程结算,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其消耗量定额,6.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设置及其消耗量定额(计价办法),7.工程费用,8.价格分析表。1、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工程量清单计价,不但适用于招标投标的计价活动,也可应用于估算投资、编制工程预算等其他计价活动。2、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筑工程,应执行本办法。该条是引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国有资金投资”,是指国家财政性的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自有资金及借贷资金,国家通过对内发行政府债卷、或向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机构举借主权外债所筹集的资金。“国有资金投资为主”,是指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上拥有控股权。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与定额计价共存于工程计价活动中的另一种计价方式。实际工作中,其他投资性质的建设工程,提倡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也可以采用定额计价或其他计价方式。3、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根据本办法进行编制。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应根据本办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其消耗量定额”表,进行编制。该条是引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强制性条文。以上“四个统一”,不得因情况不同而变动。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其消耗量定额”表中相应“工程数量”栏内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一般以一个综合体为单位,是综合体数量(有些是虚拟数16 量),其中包括多个(有些是一个)独立的分项工程,它不一定与根据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出的工程量一致,应注意两个规则之间的区别。③措施项目清单中的项目名称,应接合拟建工程实际,按本办法“措施项目清单项目设置及其消耗量定额(计价方法)”表中的项目名称选定。措施项目清单只选定措施项目名称,计量单位为项,工程数量为1,若出现“措施项目清单项目设置”表中未列的措施项目,清单编制人可作补充。4、工程量清单报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应由投标人根据本办法进行编制。工程造价应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在这一原则指导下,投标人的报价,应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实行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自定、价格费用自选、全面竞争、自主报价的方式。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必须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不得增加,不得减少,不得修改。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按综合单价报价。综合单价,应包括为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每计量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招标人的特殊要求等而增加的费用。还应考虑,工程量清单项目中没有体现的、施工中又必然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综合单价,应根据工程量清单项目和拟建工程的实际,或参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其消耗量定额”表中的“工程内容”,确定该清单项目的主体及其相关工程内容,并选用相应定额。“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其消耗量定额”表中的消耗量定额,是指我省现行的消耗量定额,供投标人报价时参考。综合单价,应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费用组成,参照其计算方法,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费用信息,计算确定相应单价、费率。对于没有填入综合单价和合价的清单项目,视为其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清单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中。③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必须按措施项目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投标人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增加其不足的措施项目。但不得减少,不得修改。④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应根据措施项目清单和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措施项目;其金额,应参照“措施项目清单项目设置及其消耗量定额(计价方法)”,选用相应定额或计价方法,参照本办法规定的费用组成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费用信息计算确定相应单价、费率。5、本办法规定了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其竣工结算的调整方法。6.本办法规定了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其工程费用的组成(详见本教材“建筑工程费用16 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附表二):工程费用,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已有专门的《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应用教材》(上、下册),因此,本教材仅引用清单计价办法的扼要条文,对清单计价办法作以上简单介绍,不做更多解释,下文也不再专门阐述。(七)其他1、《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交底培训资料》,作为03消耗量定额的交底资料,交待了03消耗量定额的组成情况,介绍了03消耗量定额的编制概况,逐章逐节地重点解释了03消耗量定额与96综合定额的主要区别。在03消耗量定额刚刚发布的时候,交底培训资料对于初步认识消耗量定额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对于把计价思路由96综合定额逐步转变到03消耗量定额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但是,交底培训资料不是计价教科书,绝大部分篇幅没有讲解计价理论和计价方法,也没有配备相应的例题。特别是,03消耗量定额发布以后,已经发布了两次综合解释,这些解释,详细、完善、补充、有的甚至修改了原定额说明或工程量计算规则。因此,交底培训资料的某些原有文字、某些原有例题,现在已经不再正确。本教材保留了交底培训资料的所有原有内容,包括插图和例题,对其中需要更正的内容和例题进行了修改,并对所有内容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将修改后的内容有机地穿插于各章、节内容之中。这样,相关内容相对集中,系统、条理,便于查找。2、《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应用教材》共上、下两册,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其中,建筑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的相关应用内容在上册。清单计价办法应用教材,详细讲述了清单计价办法的所有内容,包括清单表式的应用,其中建筑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的各分部工程,均逐一配备了相应的例题。道理讲得十分清楚,解题步骤也很规范。因此,对清单计价办法的讲解,包括例题示范,仍应以清单计价办法应用教材为主,本教材不对清单计价办法做更多解释。本教材,涉及清单计价办法的内容,共有以下几处:(1)在“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简介”部分,引用清单计价办法的扼要条文,对清单计价办法作了简单介绍。(2)在“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与工程量计算规则”各章节内容中,针对与工程量计算规则有联系、但又不相同的清单工程数量计算规则,作了简单提示。(3)由于清单工程数量计算规则比较分散,它与消耗量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有联系、但又不完全相同,为此,本教材编列了“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部分,将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数量计算规则做成了表格,以便两套规则相互呼应、相互对照。(4)作为同图同题,本教材编列了大例题社区服务中心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量清单计价等一整套完整答案,列于定额计价答案之后,以便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两种计价方式的比较和对照。3、《山东省工程计价应用软件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软件16 工程计价时,建设主体各方依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信息,首先需要逐一计算各分项工程的实际单价;然后才能计算出单位工程的实际价格。消耗量定额是量价分离的,市场价格是随时随地变化的。这些随时、随地、逐分项工程的实际单价的计算,没有计算机应用软件的辅助,是很难完成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时,清单的单价是综合单价。建设主体各方需要针对每一个清单分项,逐一进行取费计算;然后才能计算出单位工程的实际价格。针对每一个清单分项的这些取费计算,没有计算机应用软件的辅助,也是很难完成的。所以,在使用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计价时,合格的计算机应用软件,是必备的辅助工具。4、省市两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陆续颁发的相关文件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颁发以后,虽然有了《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甚至有了相应的市地价目表,但价目表仅仅反映当时的、整个行政地域的平均价格水平。市场价格随地点不同而不同,随时间变化而变化,因此,价目表只能作为建设主体各方确定工程价格时的参考,随时关注省市两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陆续颁发的相关文件,十分重要。例如,鲁标定字文件发布了2006年《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人工工日单价按28元计入,机械台班单价按鲁标定字[2006]3号文件计入;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而此后,鲁建标字文件已两次将人工工日单价由28元调整为36元、又调整为44元;施工机械台班单价,2006年11月和2008年也先后两次发布了新的台班单价表。又如,青建管标定字[2007]1号文件发布了2007年建筑工程《青岛市价目表》,人工工日单价:省价按36元计入,市价按37元计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鲁标定字[2006]30号文件计算而成;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而此后,青建管字文件已将人工工日省价由36元调整为44元;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也已调整为2008年省新的台班单价表。可见,2006年《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2007年建筑工程《青岛市价目表》,至今已不能满足工程计价的需要。省价是计取有关费用的计算基础,市价是计算直接工程费的基本依据,而要调整价目表的省价、市价,必须根据省市两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陆续颁发的上述相关文件。四、颁发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导致的主要变化:(一)定额:由量价合一的综合性、法令性定额,改变为量价分离、实体项目与措施项目分离的单项定额、参考性定额。(二)工程量计算规则:由与定额合一、计算虚拟工程量的粗线条规则,改变为独立于定额、计算实际工程量的准确规则。(三)费用计算16 规则:由与企业级别挂钩的不平衡定价规则,改变为只与工程类别联系的同工同酬、同物同价的平等竞争规则。(四)计价方式:由单一的定额方式计价的传统模式,改变为工程量清单方式为主、定额方式并行的崭新模式。(五)工程造价形成:由法令性定额确定工程造价的法定程序,改变为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竞争法则。(六)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由原来对工程造价的价格管理与调控,改变为及时提供准确的市场价格信息服务。16 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说明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按国家标准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执行。原山东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3]4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第二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原山东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3]13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解释》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解释”,均停止使用。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StandardmeasurementforconstructionareaofbuildingGB/T50353-200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日期:2005年4月15日施行日期:200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26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16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五年四月+五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木规范是在1995年建设部发布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为满足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的需要,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充分反映出新的建筑结构和新技术等对建筑面积计算的影响,考虑了建筑面积计算的习惯和国际上通用的做法,同时与《住宅设计规范》和《房产测量规范》的有关内容做了协调。本规范反复征求了有关地方及部门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先后召开多次讨论会,并经过专家审查定稿。本规范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为便于准确理解和应用本规范,对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有关条文进行了说明。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以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主要起草人:胡晓丽王彭林徐余泉王诲宏李艳海白洁如徐佩清李学范朱连目次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本规范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16 1总则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本条阐述了制订本规范的目的和作用。我国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在20世纪70年代、依据前苏联的做法,结合我国的情况制订的。1982年,国家经委基本建设办公室印发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82]经基设字58号),是对20世纪70年代制订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修订。1986年«山东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0年«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1996年«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三届定额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都是这个规则。1995年,建设部在颁发《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的同时,发布了《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土建工程GJDGZ-101-95),其中含“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这是对1982年《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修订。2003年,山东省颁发了《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同时颁发了《山东省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3]4号),其中的第二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就是这个规则。建筑面积,是房屋建设的第一指标;建筑面积计算,是房屋建设计量的最基础工作,它在房屋建设工作中,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建筑面积,是国家调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调配土地资源、掌控国民经济运营的重要指标;是房地产开发、施工承发包、房地产交易的主要指标。在房屋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等各个阶段,建筑面积是估算、概算、预算、结算的基础数据,是控制建设规模、考察设计合理性、确定工程建设运营费用、计算单位工程造价的关键指标。建筑面积,与地面面积、天棚面积、屋面面积、垂直运输机械等工程量,均有直接、或间接的数量关系,在衡量工程造价准确性、检验工程造价计量成果中,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居住建筑的建筑面积,还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建设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房产测量规范》的房产面积计算,以及《住宅设计规范》中有关面积的计算,均依据的是《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它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尺度之一。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建筑的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新的施工方法层出不穷。为了解决建筑技术的发展产生的面积计算问题,使建筑面积的计算更加科学合理,完善和统一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和计算方法,对建筑市场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70 随着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编制,建设部对原面积计算规则进行了修改,并将“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作为国家标准进行制定,以便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进行规范。所以,修订后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改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1)本规范的编制依据:①GJDGZ-101-95《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土建工程)第二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②GB/T17986-2000《房产测量规范》。③GB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④建设部建住房[2002]74号《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⑤近几年建筑结构技术发展的实际情况。(2)本规范的编制原则:①坚持市场经济的原则:把建筑产品的生产(包括计划统计,规划设计,施工建设)、与销售适当地结合起来。②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人们生产、生活中经常和能够正常活动的建筑空间、与人们不能够正常活动的建设空间加以区别。③坚持为业主服务的原则:业主必要的经常活动的建筑空间计算面积,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建筑空间(如:属于道路范畴的过街楼底层等)不计算面积。④坚持计算规范应有合理性、连贯性和统一性的原则,如:单层坡屋顶、多层坡屋顶,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也作为坡屋顶处理等。⑤补充、完善新技术的面积计算,适应建筑结构技术发展的需要。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本条阐述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的计算,包括工业厂房、仓库,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农业生产使用的房屋、粮种仓库、地铁车站等的建筑面积的计算。1.0.3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1.0.4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是建筑物设计和施工阶段面积计算的规范。GB/T17986—2000《房产测量规范》,是建筑物建成后房产测量计算的规范。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7月1日前设计的施工图、且已按原面积计算规则计算了面积的,施工在7月1日以后时,不再重新计算面积。70 2术语术语,对规范中有关词汇,给予了明确的定义、解释和界定,以便正确地计算建筑面积。2.0.1层高story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或上层楼面结构标高与室内地面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建筑物最底层的层高,有基础底板的,指基础底板上表面结构标高至上层楼面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这是指建筑物地下室的最底层,也适用于没有地下室、但有满堂基础的建筑物的最底层。没有基础底板的,指室内地面标高至上层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建筑物最上一层的层高,是指楼面结构标高至屋面板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遇有以屋面板找坡的屋面,层高指楼面结构标高至屋面板最低处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净高: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楼面、或地面,指楼面、或地面装饰面(建筑设计的室内楼面、或地面);上部楼板底面,指上部楼板底面装饰面、或吊顶底面。坡屋顶单层建筑物的室内净高,指室内地面装饰面、至屋面板底面装饰面,或至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由于开发商一般把装饰留给业主处理,因此,当施工图只有建筑、结构设计,没有装饰设计时,室内净高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檐高:一般是指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檐口之间的垂直距离。2.0.2自然层floor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即,以楼板结构分层的楼层。自然层的楼板结构,包括:钢楼板、钢筋混凝土楼板、压型钢板钢筋混凝土叠合楼板、木楼板等各种楼板结构。2.0.3架空层emptyspace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2.0.4走廊corridorgo11ory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走廊,可分为内走廊和外走廊。内走廊的面积,已纳入建筑物总面积内,不另计算。外走廊,应根据其层高和有无围护结构,确定其面积计算,并纳入建筑物总面积内。2.0.5挑廊overhangingcorridor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问。2.0.6檐廊eavesgo11ory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何。70 设置在单层建筑物(包括平屋顶和坡屋顶)出檐下、或设置在多层建筑物上一层外挑底版下,在底层构成水平交通空间的,均为檐廊。2.0.7回廊cloister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回廊,可能是四面,也可能是三面、二面或一面,均为回廊。2.0.8门斗foyer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门斗,多设在公共建筑(商场、写字楼等)的出入口,是为了节省能源、防止和减少室内暖气或冷气散失的建筑空间。门斗,多采用电子感应门、旋转门(感应、或人工)、弹簧门、塑胶门帘组合为内外两道门。2.0.9建筑物通道passage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问。2.0.10架空走廊bridgeway建筑物与建筑物之何,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2.0.11勒脚plinth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为保护建筑物外墙墙脚,防止滴水浸蚀和人员碰撞,外墙墙脚部位的墙体加厚、或采用抹灰、贴面砖等措施的加厚,均称勒脚。勒脚的高度,一般为室内地坪与室外地坪的高差,有的将勒脚高度提高至底层窗台标高。2.0.12围护结构envelop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为挡风遮雨,建筑物除水平结构(底板、顶板和梁)、坚向结构(墙体和柱)外,还需设置围护部分,即墙体(包括幕墙)、柱、门、窗等。组成建筑物的闭合空间的竖向结构和围护部分,称为建筑物的围护结构。2.0.13围护性幕墙enclosingcurtainwall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建筑物的外墙部位、或四周全部,不设置坚向结构的墙体、或其他围护部分,以幕墙直接代替建筑物外墙,构成建筑物的围护结构,该幕墙称为围护性幕墙。2.0.14装饰性幕墙decorativefacedcurtainwall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2.0.15落地橱窗Frenchwindow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橱窗,可分为不突出外墙面的橱窗、和突出外墙面的橱窗。不突出外墙面的橱窗,其面积已纳入建筑物总面积内,不另计算。这里的落地橱窗,指突出外墙面的橱窗,应根据其层高,确定其面积的计算,并纳入建筑物总面积内。。2.0.16阳台balcony70 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硒衣物的建筑空间。2.0.17眺望间viewroom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2.0.18雨篷canopy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2.0.19地下室basement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2.0.20半地下室semibasement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2.0.21变形缝deforrnationjoint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2.0.22永久性顶盖permanentcap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2.0.23飘窗baywindow为房问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2.0.24骑楼overhang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2.0.25过街楼arcade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70 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1)计算建筑面积,必须满足下列前提: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空间,必须是能够保证人们正常驻留(工作、生活)、正常活动(具备自然的、或人工方式的通风、采光、通道等基本条件)的建筑空间;不能提供这些保证的建筑空间,不能计算建筑面积,如:地沟等。(2)计算建筑面积,应遵循下列原则:1.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空间,必须具备永久性(密实性)顶盖。具备永久性顶盖的建筑空间,或计算全面积;或计算1/2面积,如,有上一层阳台的下一层阳台等;或不计算面积,如,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等。但,不具备永久性顶盖的建筑空间,不计算面积,如:顶层无永久性顶盖的阳台等。2.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空间,应具备挡风遮雨的(密实性)围护结构。在满足其他两项原则的前提下,具备围护结构的建筑空间,一般应计算全面积(立体车库等,除外);不具备围护结构的建筑空间,一般应计算1/2面积,如,有柱(无墙)檐廊等。3.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空间,应具备一定的空间高度:或层高2.20m;或(设计利用的坡屋顶内)净高2.10m;或(单层)建筑物高度2.20m。在满足其他两项原则的前提下,达到上述空间高度的建筑空间,一般应计算全面积;不能达到上述空间高度的建筑空间,一般应计算1/2面积。如,设计利用的坡屋顶内,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等。3.0.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l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汁算1/2面积;净高不足l.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勒脚,是墙根部很矮的一部分墙体加厚,不能代表整个外墙结构,因此,要扣除勒脚墙体加厚的部分,以勒脚以上外墙结构外边线计算。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基本建设投资的多元化、产业结构的集约化,住宅小区出现了高度不足2.20m的平屋顶单层停车库房,某些大型的养殖场、孵化场等,也不再是高大的建筑,而是适用的、低矮的坡屋顶单层建筑物。单层建筑物,应按不同的高度,确定其面积的计算。单层建筑物,分为平屋顶和坡屋顶两类。平屋顶单层建筑物,按不同的高度,确定其面积的计算。平屋顶单层建筑物的高度,指室内地面标高至屋面板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遇有以屋面板找坡的平屋顶单层建筑物,其高度指室内地面标高至屋面板最低处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坡屋顶建筑,按不同净高,确定其面积的计算。坡屋顶单层建筑物的室内净高,指室内地面标高至屋面板底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有吊顶天棚的坡屋顶单层建筑物,指室内地面标高至吊顶天棚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3.0.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而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70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该局部实际上构成了多层建筑,所以,该局部楼层的底层、及以上楼层,均应视其层高情况,确定其面积的计算,如图1。3.0.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汁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不同的层高分别计算。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设计理念发生了巨大变化。由于使用功能的齐全和优化,许多多层住宅底层设置车库,其层高不足2.20m。鉴于上述现实,多层建筑应区分不同层高,确定其面积的计算。建筑物的避难层,应计算面积。3.0.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70 所谓“设计加以利用”,应看其是否设置楼梯或出入口。设置楼梯或出入口的,是设计加以利用的;不设置楼梯或出入口的,是设计不利用的。阁楼设计中,有上阁楼的楼梯,说明该阁楼是设计利用的,应计算面积,如图2。设计留有楼梯洞口,户内楼梯待二次装修时,业主自行修建,该阁楼是设计利用的,应计算面积。3.0.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l/2面积。原面积计算规则规定,地下室、半地下室以其“上口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文字上不甚严密。“上口外墙”,容易理解为地下室、半地下室的上一层建筑的外墙。由于上一层建筑外墙与地下室墙的中心线不一定完全重叠,为此规定,按地下室外墙上口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3.0.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l/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原面积计算规则对设计加以利用、而无围护结构的吊脚架空层,无规定。但,这种吊脚架空层在坡地建筑中比较多见,为此,将其列为计算1/2面积的范围。吊脚架空层外挑部分,应视上部顶盖的具体情况,确定其面积的计算:如挑出的是雨蓬,且其净宽度超过2.10m,应计算面积。如挑出的是外廊,也应计算面积。±0.00处挑出外墙的部分是阳台,阳台下部相应范围内的吊脚架空层,如设计加以利用,应计算面积,如图3。3.0.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rn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回廊属于门厅、大厅的一部分。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回廊部分结构层发生了变化,构成了新的层高。如同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一样,回廊的底层及回廊,均应以新的层高,确定其面积的计算,如图4。70 3.0.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l/2计算。架空走廊是在两个建筑物间(或坡地至建筑物间)专门设置的水平交通道。架空走廊下不论是否设柱,均属架空走廊,如图5。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第2.0.10条,有专门的定义。如,骑楼,或过街楼等,超出这个范围,就不是架空走廊了。应注意区别。3.0.9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l/2面积。原面积计算规则规定,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这是不合理的。因此改为,无结构层的,按一层计算面积。立体车库与立体仓库、立体书库不同,有其特殊性。有结构层的立体车库,多为车辆自行进入停车位,为排除废气,立体车库不可能完全封闭。为此,对立体车库未提围护结构,仅以层高,确定其面积的计算。立体车库、立体仓库、立体书库,不规定是否有围护结构,均按是否有结构层、并区分不同的层高,确定其面积的计算。70 3.0.10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灯光控制室,一般都不会将灯光操作暴露给观众,分散观众的注意力。因此,剧场、影院以及体育场馆的灯光控制室,均按有围护结构考虑,未提无围护结构的面积计算。3.0.11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物外的落地橱窗、门斗(建筑物内、外门斗,均称门斗),一定是有围护结构的。落地的飘窗,应视其为眺望间,应根据其“层高”(飘窗底板上坪至顶板上坪之间的垂直距离),确定其面积的计算,如图6。室外走廊的层高,不按相邻室内的层高,按走廊本身的层高,确定其面积的计算。“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系指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底层有柱的走廊,按本条规定,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室外走廊设有结构底板时,仍按走廊;室外走廊,上有钢筋混凝土板,不能视为雨蓬,应按走廊,确定其面积的计算。10层、12层、14层、16层设消防通道,挑出外墙面1.50m,外侧有铁栏杆,每层均按永久性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如最上层不设永久性顶盖,不计算最上一层的面积。3.0.12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l/2计算。“馆”,应是有永久性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单层或多层建筑的相应规定计算面积。本条所称“场馆”,实质上是指“场”(如:足球场、网球场等)看台上有永久性顶盖的部分。3.0.13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70 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如建筑物屋顶的楼梯间是坡屋顶,应按坡屋顶的相关条文计算面积。3.0.14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是指向建筑物墙体向外倾斜的情况。若建筑物墙体向内倾斜,应视其为坡屋顶,按坡屋顶有关条文计算面积,如图7。3.0.15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室内楼梯间的面积,应按楼梯依附的建筑物的自然层数计算,并应并于建筑物的总面积内。建筑物内的四跑楼梯间,楼梯井很大,根据本条规定,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面积,不扣除楼梯井部分的面积。遇跃层建筑,上下两错层户室共用的室内楼梯,应选上一层(层数多的一面)的自然层,计算面积,如图8。设计留有楼梯洞口,户内楼梯待二次装修时,业主自行修建,该户内楼梯,应计算面积。3.0.16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有柱雨篷和无柱雨篷(悬挑雨篷),计算应一致。有柱雨篷,其净宽度超过2.10m,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如图9。70 该条规则,解决了原面积计算规则对由墙体和独立柱共同支撑的雨篷、无面积计算规定的问题。3.0.17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室外楼梯,最上层楼梯无永久性顶盖、或设有不能完全遮盖楼梯的雨篷,上层楼梯不计算面积。上层楼梯,可视为下层楼梯的永久性顶盖,下层楼梯应计算面积。建筑物出入口的雨篷,不能完全遮盖室外楼梯时,该室外楼梯,不作为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不计算面积。3.0.18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阳台,是供人们进行室外活动和晾晒衣物的空间。从设计意义上讲,阳台设置了围护结构,就失掉了设置阳台的意义。因此,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有柱的阳台、隔一层设一个的阳台、入户花园阳台、观景阳台(如图10),均按本条规定,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无永久性顶盖的阳台,不计算面积。3.0.19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70 的1/2计算。由于建筑技术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型结构,如:柱,不再是单纯的直立柱,出现了正∨形柱、倒∧形柱等不同类型的柱,给面积计算带来许多争议。为此,本条不以柱确定面积计算,而依据顶盖确定。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内,设有围护结构的管理室、休息室等,另按相应规定计算面积。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一般都无围护结构,其面积,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如其内设有的管理室、休息室等,均有围护结构,且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这时,再加上管理室、休息室面积的1/2即可;如其层高不足2.20m,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后,不再另加管理室、休息室面积。住宅、办公楼的底层设架空层,用作通道、停车、绿化、居民设施等,但不设围护结构,应按其上层面积的1/2,计算面积。机场二层为候机厅,一层两侧有墙、中间贯通,停放机场特殊车辆,应按其二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楼顶有柱(钢筋混凝土柱、或钢柱),上面设置钢筋混凝土板、或夹胶、夹丝加厚玻璃,没有围护结构(栏杆不属维护结构),应按其永久性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3.0.20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3.0.21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已经设置了围护结构、在围护结构的外围又设置的幕墙,为装饰性幕墙。装饰性幕墙,不计算建筑面积。3.0.22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保温隔热层有粘结层、设计注明了粘结层厚度的,保温隔热层的外边线长度,应包括粘结层的厚度。70 保温隔热层外边线外侧的找平层、抗裂层、装饰层等面层,不计算建筑面积。3.0.23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建筑物内的变形缝,是指与建筑物相连通的变形缝,即暴露在建筑物内、在建筑物内可以看得见的变形缝。变形缝,是伸缩缝(温度缝)、抗震缝、沉降缝的总称。伸缩缝,将基础以上的建筑构件全部分开,以保证伸缩缝两侧的建筑构件,受温度影响时,能在水平方向自由伸缩。抗震缝,一般也从基础顶面向上、沿建筑物全高设置。沉降缝,将建筑物从基础、到屋顶全部分开,以满足建筑物各部分在垂直方向的自由沉降变形。地铁车站与地铁隧道之间的变形缝,不计入地铁车站面积内。3.0.24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属于道路、或人行道范畴的建筑空间,如,建筑物通道等,不计算面积。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其净高大于1.20m、或层高大于2.20m,均不计算面积。建筑物的避难层,应计算面积。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保温隔热层外边线外侧的找平层、抗裂层、装饰层等面层,不计算建筑面积。空调机外机搁板(箱),包括做在飘窗下方的室外机箱,不计算面积。以上内容,以及其他突出外墙的装饰性内容,不属于建筑结构,均不计算面积。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无上一层、或永久性顶盖的顶层阳台、顶层外廊、顶层消防通道等无永久性顶盖的建筑空间,不计算面积。无永久性顶盖的体育场看台,不计算面积。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自动扶梯(斜步道滚梯),除两端固定在楼层板或梁之外,扶梯本身属于设备,不宜计算面积。水平步道(滚梯),属于安装在楼板上的设备,不应单独计算面积。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露天泳池、花架、凉棚等构筑物,不计算面积。建筑物外的变形缝,不计算面积。10设计加以利用的坡屋顶单层建筑物、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等建筑空间,室内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计算面积。11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等建筑空间,不计算面积。70 本规范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2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附:条文说明(“附:条文说明”的内容,已以楷体字穿插于以上各相应条文之后。)70 三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6]2号),明确并统一了建筑、装饰工程实施阶段的各项费用的构成,制定了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规范了建筑、装饰工程费用的计算行为。本规则分为六部分:总说明,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装饰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建筑、装饰工程费率表,工程类别划分。本规则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一、总说明总说明阐述了本规则制定的依据、目的和作用。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程和改建工程的计价活动,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6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配套使用。建筑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根据《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凡编制招标标底的工程,其标底的编制,要按照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执行,包括按照根据不同工程类别所确定的各项费率进行取费计算。二、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费用项目组成明确了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所有有关费用项目,详细阐明了所有有关费用项目各自包括的内容。建筑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见附表一)。一、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直接工程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70     人工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人工费=∑(日工资单价×工日消耗量)人工费,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人工日工资单价参考测算方法,详附录。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    材料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材料费=∑(材料基价×材料消耗量)+检验试验费材料费,内容包括:(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材料原价,一般指材料生产厂家的出厂价,或进口材料的抵岸价。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材料的出厂价已不复存在,一般都是材料生产厂家经销部门(公司)的批发价(或称供应价格)。供应价格,一般指经材料经销部门(公司)的批发价,或指生产部门再次生产加工并销售的价格,如,混凝土成品预制构件、商品混凝土等。因此,构成材料费的这笔费用,当前,一般称为供应价格。(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包括:包装费,装、卸费,运输费,堆放费,以及材料运输过程中包装材料的摊销等费用。(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①采购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材料所发生的采购人员的工资、信息、差旅等费用。②仓储费:是指施工现场储存和保管材料所必需的工地仓库、材料堆放场地的搭设、维修、拆除费用或摊销费用。施工现场的仓储费,已包括在临时设施费中。若因施工现场场地狭窄,必须在施工现场之外搭设仓库、材料堆放地或租赁房屋时,应按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实另计。③工地保管费:是指为保管材料所发生的保管人员的工资、材料保管所必需的条件、维护等费用。④仓储损耗:非不可抗力情况下,施工现场保管材料,不另计仓储损耗。不可抗力造成的仓储损耗,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办理。材料基价,应按下列公式计算:材料基价=[(供应价格+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1+采购保管费率(%))由于,材料基价=[供应价格+运杂费+(供应价格+运杂费)×运输损耗率(%)]×(1+采购保管费率(%))=(供应价格+运杂费+运输损耗费)×(1+采购保管费率(%))70 可得,材料基价=供应价格+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保管费运输损耗费=(供应价格+运杂费)×运输损耗率(%)采购保管费=(供应价格+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保管费率(%)由于,材料基价=(供应价格+运杂费+运输损耗费)×(1+采购保管费率(%))可得,采购保管费=材料基价×采购保管费率1+采购保管费率所以,理论上,采购费、或保管费=材料基价×采购保管费率×采购费、或保管费比例1+采购保管费率建筑工程材料的采购保管费费率为2.5%。则采购费、或保管费=材料基价×2.5%×采购费、或保管费比例1+2.5%=材料基价×0.9756×2.5%×采购费、或保管费比例=材料基价×2.439%×采购费、或保管费比例显然,实际工作中常用的采购费、或保管费=材料基价×2.5%×采购费、或保管费比例,是一个近似值。根据采购与保管分工或方式的不同,采购保管费一般按下列比例分配:①建设单位采购、付款、供应至施工现场、并自行保管,施工单位随用随领,采购及保管费全部归建设单位。②建设单位采购、付款,供应至施工现场,交由施工单位保管,建设单位计取采购保管费的40%,施工单位计取60%。③施工单位采购、付款,供应至施工现场、并自行保管,采购及保管费全部归施工单位。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材料价格取定表中的材料单价,已包括采购及保管费。建设单位采购、或施工单位经建设单位认价后自行采购,其付款价一般(双方未另行约定时)均为材料供应至施工现场的落地价(应含卸车费用),未包括材料的采购保管费。(5)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一般鉴定、检查,是指按相应规范所规定的材料品种、材料规格、取样批量,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和检测项目等内容,所进行的鉴定、检查。水泥、石灰、各种砌筑砖和砌块(均含空心)、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含钢筋网和钢绞线)、钢结构用钢材、焊条以及钢结构连接用的高强度螺栓、焊接球、螺栓球、各种防水卷材等材料,按规范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鉴定、检查,属于一般鉴定、检查。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砌筑砂浆抗压试块、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混凝土抗压试块、抗渗试块和抗折试块、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连接等施工单位自制或自行加工材料,按规范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鉴定、检查,也属于一般鉴定、检查。一般鉴定、检查所涉及的上述建筑工程材料(砂、碎石、水除外)的检验试验费,按占材料费的3‰计算。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材料价格取定表中的相应材料单价,已包括检验试验费。由于,材料费=∑(材料消耗量×材料基价)+检验试验费70 检验试验费=材料费×3‰对于价目表中某种材料的取定价,则材料取定价=材料基价+检验试验费=材料基价+材料取定价×3‰所以,对于一般鉴定、检查所涉及的上述建筑工程材料(砂、碎石、水除外),材料基价=材料取定价×(1-3‰)建设单位采购、或施工单位经建设单位认价后自行采购,其付款价一般(双方未另行约定时)均为材料供应至施工现场的落地价,未包括材料的检验试验费。规范规定之外要求增加鉴定、检查的费用;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属于一般鉴定、检查范围的材料,除外)要求进行再检验的费用;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用;对构件进行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的检验试验费用等。不包括在检验试验费内。地基承载能力(含桩身完整性)检测,虽然属于规范规定的鉴定、检查,但地基承载能力检测不是、或不仅仅是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的鉴定、检查,因此,也不包括在检验试验费内。材料的检验试验费,应按下列公式测算:检验试验费=∑(单位材料量检验试验费×材料消耗量)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施工机械使用费=∑(机械台班单价×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机械,包括已列入措施费中的机械。(1)施工机械台班,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台班单价=台班折旧费+台班大修理费+台班经常修理费+台班安拆及场外运费+台班人工费+台班燃料动力费+台班其他费用(3)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下列①~④项费用,为的第一类费用,也称不变费用:①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②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③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④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场外运费中,运输距离按25km计算。该费用系指除大型机械设备以外的、工地间移动较为频繁的小型机械及部分中型机械的安拆费及场外运费。该费用按规定应计入机械台班单价。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70 ,在费用项目组成中,已列入措施费;在消耗量定额中,已列入第十章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下列⑤~⑦项费用,为的第二类费用,也称可变费用:⑤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⑥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⑦其他费用,也称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若使用租赁机械,其机械台班单价应按租赁单价计算。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参考测算方法,详附录。(二)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本定额把建筑物(或构筑物)实体项目(即,设计文件所反映的内容)与非实体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相互独立分列,有利于建筑企业成本控制、发挥各自的技术优势,有利于建筑企业市场竞争,有利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推行。措施费包括的内容,分为两大类:1、按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1)参照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指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列有相应子目或规定有计算方法的措施项目费用。包括:①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详消耗量定额第十章第一节脚手架内容。②垂直运输机械费:指工程施工需要的垂直运输机械的使用费。详消耗量定额第十章第二节中的垂直运输机械内容。垂直运输机械是在合理的工期内、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檐口高度大于3.6m时的条件下适用。合理工期是指参照《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二OOO版)确定的施工工期,不包括抢建工程缩短工期所增加的垂直运输机械。超高增加,指建筑物高度超过20米时,人工、机械降效等所增加的费用。消耗量定额第十章第二节中的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增加子目给出的是:人工降效系数(%),和机械降效系数(%)。建筑物超高时,其人工、机械增加,按其基数的全部人工、机械数量,乘以相应子目中的降效系数计算。因此,实体项目的人工、机械增加,属于实体消耗费用;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的人工、机械增加,属于按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③构件吊装费,指混凝土、金属构件的吊装费用。消耗量定额第十章第三节中,吊装机械分为两种:“轮胎式起重机××t”和垂直运输机械。第三节第二小节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子目、第三小节金属结构构件安装子目中,凡定额表内“机械”横栏列有“轮胎式起重机××t”台班消耗量的,均为轮胎式起重机安装。其余子目,均为垂直运输机械安装,但,这些子目中,不含垂直运输机械台班消耗量,其消耗量,列入了第十章第二节垂直运输机械子目内。构件吊装,实际上就是构件的垂直运输。因此,第十章第三节中的吊装机械费“轮胎式起重机××70 t”,与第十章第二节垂直运输机械一样,同属于按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构件运输费:指混凝土、金属构件、门窗等自堆放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吊装点的运输费用。消耗量定额第十章第三节中,除吊装机械费“轮胎式起重机××t”以外的其余所有费用,包括构件运输费,均属于实体消耗费用。④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详消耗量定额第十章第四节混凝土模板及支撑内容。(2)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取的措施费,指承包人按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计算的措施项目费用。包括:①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该项费用还包括,固定式垂直运输机械的混凝土基础浇筑、养护及拆除等费用。该项费用,应与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中的安拆费及场外运费相区别。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详消耗量定额第十章第五节内容。②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详消耗量定额第二章第六节排水与降水内容。③泵送混凝土费,指套用第四章第四节中泵送混凝土4-4-6~14子目、以及管道输送混凝土4-4-19~21子目所发生的费用。混凝土的泵送,实际上是混凝土垂直运输的另一种形式,因此,泵送混凝土费,与第十章第二节垂直运输机械一样,同属于按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实际上,以上(1)参照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与(2)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取的措施费,属于同一类,他们均为消耗量定额列有子目的内容,都是按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以上各项费用,其包括、计算方法等,详见消耗量定额相应章节的解释和举例。按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按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消耗量定额相应子目基价×相应工程量按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参考测算方法,详附录。2、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措施费,指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筑市场状况和多数企业经营管理情况、技术水平等测算发布了参考费率的措施项目费用。包括: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措施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建筑工程: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措施费=省价直接工程费×费率装饰工程: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措施费=直接工程费中的省价人工费×费率(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防止和减轻粉尘、噪音、震动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竣工后修整和恢复在工程施工中受到破坏的环境等费用。不包括因污染环境所导致的罚款。(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3)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70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临时设施,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包括建设单位提供水源、电源的情况,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从而确定临时设施费用。临时设施,由三部分构成:⑴周转使用临建,如,装配式活动房屋、围挡用彩钢板等;⑵一次性使用临建,用砖石砌筑的简易建筑或构筑物等;⑶其他临时设施,如,临时管线等。临时设施费,与文明施工费、与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其项目内容容易混淆,应注意区分。关于施工现场的基础条件:①一平:建设单位应将施工现场场地(包括建筑物占地和施工用地)平整至设计室外地坪,提供给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场地不能达到设计室外地坪标高时,施工单位依据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建筑消耗量定额及其相应规定,另行单独计算费用。②三通:建设单位应将自来水水源、强电电源、道路(非指硬化道路),提供至距单体(含小区中的单体)或构筑物工程中心50m半径范围内,并设水、电计量表。建设单位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时,施工单位依据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建筑、安装消耗量定额及其相应规定,另行单独计算费用。定额相应价目表内,已包括施工用水、电费。建设单位供应水、电时,施工单位应在税后、按定额用量及价目表内相应取定价,向建设单位退还施工用水、电费;并应按水、电表用量与定额用量之差、以及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的收费单价,向建设单位缴纳生活及其他用水、电费。施工单位供应水、电时,施工单位应按定额用量、以及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收费单价与价目表相应取定价之差,计取施工用水、电费差价。施工单位使用的有线电话通讯费,由施工单位全部自行承担。(4)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5)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施工现场场地的大小,因工程规模、工程地点、周边情况等因素的不同而各不相同,一般情况下,场地周边围挡范围内的区域,为施工现场。允许计取施工现场场内运输的,定额中均已有说明,例如,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在桩位半径超过15m时的场内运输,按定额相应规定计算,等。由于二次搬运费为综合测定、包干使用的费用,因此,除定额已说明允许计取场内运输的情况外,不论材料种类,无论运距多少,均不另行计取场内运输。若确因场地狭窄,按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施工现场之外存放材料、或必须在施工现场采用立体架构形式存放材料时,其由场外到场内的运输费用、或立体架构所发生的搭设费用,按实另计。(6)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为保证工程质量,采取保温、防护措施所增加的费用,以及因工效和机械作业效率降低所增加的费用。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包括冬季施工所采取的保温、防护措施和规范要求的技术措施,如:砂浆、混凝土强度提高一个等级、混凝土骨料炒拌以及增加外加剂等。实际施工中,应根据工期长短、冬季施工的工程内容等因素,确定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的内容和额度。70 泵送混凝土中的外加剂,如使用复合型外加剂(同一种材料兼做泵送剂、减水剂、速凝剂、早强剂、抗冻剂等),应按材料的技术性能和泵送、混凝土的技术要求计算掺量,按泵送剂换算定额(4-4-18)用量。外加剂所具有的、除泵送剂以外的其他功能因素,不单独计算费用,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仍按规定计取。(7)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8)总承包服务费:指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总承包服务费,还包括总包单位为招标人分包的分包单位软服务所发生的人工费用。以上,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系指国家允许的工程分包,不包括招标人不符合有关规定另行进行的单独工程发包。招标人分包的分包单位使用总包单位的施工机具、检测仪器等所发生的费用,应由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另行签定协议、约定费用。总承包服务费,不包括总包单位自行分包时、向自行分包的分包单位收取的费用。总承包服务费,在定额计价方式中,属于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措施费;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中,属于其它项目费。以上(1)~(8)费用,均为消耗量定额未列子目的项目,均为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费用。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措施费费率参考测算方法,详附录。二、间接费    由企业管理费、规费组成。    (一)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企业管理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省价直接工程费+省价措施费)×管理费费率装饰工程:企业管理费=(直接工程费中的省价人工费+措施费中的省价人工费)×管理费费率企业管理费内容包括: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9.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10.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70     11.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12.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企业管理费费率参考测算方法,详附录。(二)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规费内容包括:    1.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3.社会保障费   (1)养老保障金:是指企业按省财政厅、省建设厅鲁财综[2003]25号文件的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4.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住房公积金,应按下列公式计算:住房公积金=直接费中的人工费×费率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如,从事脚手架搭拆、垂直运输机械操作等高空作业工人的保险费。该费用不包括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的生产工人的意外伤害保险。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中规定,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由专门机构直接向工程招标人收取。投标人报价、承包人结算不得重复计算,但工程结算时,应作为基数的一部分,计取税金。6.安全施工费:是指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在工程发包时,按规定计算出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工程施工时,由工程发包单位、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设施内容进行确认,并由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其费用,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根据《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无论施工企业投标报价,还是业主进行招标评标,规费的计算基数和费率,均不得任意更改,规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除住房公积金以外的其他规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其他规费=(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相应费率规费费率参考测算方法,详附录。三.利润    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利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建筑工程:利润=(省价直接工程费+省价措施费)×利润率装饰工程:利润=(直接工程费中的省价人工费+措施费中的省价人工费)×利润率70 四.税金    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金,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税金=税前造价×计价税率根据《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无论施工企业投标报价,还是业主进行招标评标,税金的计算基数和费率,不得任意更改,税金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计价税率计算,如下:税务局征税,以工程总造价(含税)为基数,即:应缴税金=总造价·应税税率;工程计价过程中计税,以税前造价为基数,即:计价税金=税前造价·计价税率,设,计价税率为X,由于计价税金=应缴税金即税前造价·x=总造价·应税税率=(税前造价+税前造价·x)·应税税率=税前造价·(1+x)·应税税率得x=(1+x)·应税税率=应税税率+x·应税税率x-x·应税税率=应税税率x·(1-应税税率)=应税税率x=应税税率=1-(1-应税税率)=1-11-应税税率1-应税税率1-应税税率即计价税金的计算公式为:计价税率=1-11-应税税率(一)纳税地点在市区的企业,营业税率为工程总造价的3%,城市维护建设税率为营业税的7%,即3%·7%,教育费附加税率为营业税的4%,即3%·4%。即应缴税金=总造价·应税税率=总造价·(3%+3%·7%+3%·4%)计价税率=1-1=3.44%1-3%-3%·7%-3%·4%(二)纳税地点在县城、镇的企业,营业税率为工程总造价的3%,城市维护建设税率为营业税的5%,即3%·5%,教育费附加税率为营业税的4%,即3%·4%。即应缴税金=总造价·应税税率=总造价·(3%+3%·5%+3%·4%)计价税率=1-1=3.38%1-3%-3%·5%-3%·4%(三)纳税地点不在市区、县城、镇的企业,营业税率为工程总造价的3%,城市维护建设税率为营业税的1%,即3%·1%,教育费附加税率为营业税的4%,即3%·4%。即应缴税金=总造价·应税税率=总造价·(3%+3%·1%+3%·4%)计价税率=1-1=3.25%1-3%-3%·1%-3%·4%70 附录、建筑工程费用参考测算方法:(一)人工日工资单价,应按下列公式计算:日工资单价(G)=基本工资(G1)+工资性补贴(G2)+辅助工资(G3)+职工福利费(G4)+劳动保护费(G5)1、基本工资,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基本工资(G1)=生产工人平均月工资年平均每月法定工作日(1)年日历日=365天.(2)法定节假日为: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1天)、国庆节(3天)、农历传统节日(3天)以及每周双休日(2天),共计:1+3+1+3+3+365÷7×2=11+52×2=115天。法定节假日不包括由于工作职业、性别等特殊规定的假日。(3)年法定工作日=年日历日-年法定节假日=365-115=250天.(4)年平均每月法定工作日=年法定工作日÷12=250÷12=20.83天=21天.2、工资性补贴,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工资性补贴(G2)=Σ年发放标准+Σ月发放标准+每工作日发放标准全年日历日-法定假日年平均每月法定工作日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生产工人辅助工资(G3)=全年无效工作日×(G1+G2)全年日历日-法定假日年非作业天数,一般约26天。其中,气候影响停工12天,开会学习4天,其他10天。年有效施工天数=年法定施工天数-年非作业天数=250-26=224天。不同企业、不同年份、不同情况下,年有效施工天数会有所不同。4、职工福利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职工福利费(G4)=(G1+G2+G3)×福利费计提比例(%)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G5)=生产工人年平均支出劳动保护费全年日历日-法定假日(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1、台班折旧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台班折旧费=供应价格×(1-残值率)×时间价值系数耐用总台班(1)国产机械的供应价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供应价格=机械原值+供销部门手续费和一次运杂费+车辆购置税①国产机械的机械原值应按下列途径询价、采集:A、编制期施工企业已购进施工机械的成交价格;B、编制期国内施工机械展销会发布的参考价格;C、编制期施工机械生产厂、经销商的销售价格。②国产机械的机械原值应按下列方法取定:A、对从施工企业采集的成交价格,各有关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取定机械原值。70 B、对从国内(省内)施工机械展销会采集的参考价格或从施工机械生产厂、经销商采集的销售价格,各有关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取定机械原值。C、对机械类别、性能、规格相同而生产厂不同的施工机械,各有关单位可根据施工企业实际购进情况,综合取定机械原值。③供销部门手续费和一次运杂费,可按机械原值的5%计算。④车辆购置税,应按下列公式计算: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车辆购置税率A、计税价格=机械原值+供销部门手续费和一次运杂费-增值税B、车辆购置税率,应执行编制期国家或省有关规定。(2)进口机械的供应价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供应价格=到岸价格+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外贸部门手续费和国内一次运杂费+财务费+车辆购置税①进口机械的机械原值应按其到岸价格取定。到岸价格应按外贸、海关等部门的有关资料、施工企业实际购置价格及相应的外汇汇率计算。②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及财务费,应执行编制期国家或省有关规定,并参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③外贸部门手续费和国内一次运杂费,可按到岸价格的6.5%计算。④车辆购置税,应按下规定计算: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车辆购置税率A、计税价格=到岸价格+关税+消费税B、车辆购置税率,应执行国家或省有关规定。(3)残值率,指施工机械报废时,回收其残余价格占机械原值的百分比。残值率,应根据机械不同类型,按下列数值确定:①运输机械:2%;②掘进机械:5%;③其他机械:中、小型机械4%;特、大型机械3%。(4)时间价值系数,指购置施工机械的资金,在施工过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产生的单位增值。时间价值系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时间价值系数=1+1×年折现率×(折旧年限+1)2①年折现率,应按编制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②折旧年限,指施工机械逐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期限。折旧年限,应在财政部规定的折旧年限范围内确定。(5)耐用总台班,指施工机械从开始使用,至报废前使用的总台班数。耐用总台班,应按施工机械的技术指标及寿命期等相关参数确定。(6)确定折旧年限和耐用总台班时,应综合考虑下列关系:折旧年限=耐用总台班年工作台班其中,年工作台班,指施工机械在年度内使用的台班数量。年工作台班,应在编制期制度工作日基础上,扣除规定的修理、保养及机械利用率等因素确定。2、台班大修理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台班大修理费=一次大修理费×寿命期大修理次数耐用总台班(1)一次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一次大修理发生时的工时费、配件费、辅料费、油燃料费及运杂费。70 一次大修理费,应以《全国建设工程施工机械保养修理技术经济定额》(以下简称《技术经济定额》)为基础,综合编制期内市场价格综合确定。(2)寿命期大修理次数,指施工机械在其寿命期(耐用总台班)内规定的大修理次数。寿命期大修理次数,应参照《技术经济定额》确定。3、台班经常修理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台班经常修理费=∑(各级保养一次费用×寿命期各级保养次数)+临时故障排除费+替换设备和工具附具台班摊销费+例保辅料费耐用总台班(1)各级保养一次费用,应以《技术经济定额》为基础,结合编制期市场价格综合取定。(2)寿命期各级保养次数,应按照《技术经济定额》确定。(3)临时故障排除费,可按各级保养费用之和的3%取定。(4)替换设备和工具附具台班摊销费、例保辅料费的计算,应以《技术经济定额》为基础,结合编制期内市场价格综合取定。(5)当台班经常修理费计算公式中各项数值难以确定时,台班经常修理费,可按下式计算:台班经常修理费=台班大修理费×K其中,K为台班经常修理费系数,可按本规则附录取值。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1)安拆费及场外运费,根据施工机械不同,分为计入台班单价、单独计算和不计算三种类型。(2)工地间移动较为频繁的小型机械及部分中型机械,其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应计入台班单价。台班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台班按拆费及场外运费=一次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年平均安拆次数年工作台班①一次安拆费,应包括施工现场机械安装和拆卸一次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试运转费。②一次场外运费,应包括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和架线等费用。③年平均安拆次数,应以《技术经济定额》为基础,由各有关单位结合具体情况确定。④运输距离,均以25km计算。(3)移动有一定难度的特、大型(包括少数中型)机械,其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应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单独计算。单独计算的安拆费及场外运费,除应计算安拆费、场外运费外,还应计算辅助设施(包括基础、底座、固定锚桩、行走轨道枕木等)的折旧、搭设和拆除等费用。(4)不需安装、拆卸且自身又能开行的机械,和固定在车间不需安装、拆卸及运输的机械,其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不计算。(5)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费用的超高起点及其增加费,各有关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5、台班人工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台班人工费=人工消耗量×(1+年度工作日-年工作台班)×人工单价年工作台班(1)人工消耗量,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工日消耗量。(2)年制度工作日,应执行编制期国家有关规定。(3)人工单价,按照省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规定计算。6、台班燃料动力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台班燃料动力费=∑(燃料动力消耗量×燃料动力单价)(1)燃料动力消耗量,应根据施工机械技术指标及实测资料综合确定。(2)燃料动力单价,应按照省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规定计算。7、台班其他费用,应按下列公式计算:70 台班其他费用=年养路费+年车船使用税+年保险费+年检费用年工作台班(1)年养路费、年车船使用税、年检费用,应执行编制期有关部门的规定。(2)年保险费,应执行编制期有关部门强制性保险的规定,非强制性保险,不应计算在内。(三)按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1、施工排水、降水费:排水降水费=Σ排水降水机械台班费×排水降水周期+排水降水使用人工费、材料费2、脚手架搭拆费:(1)脚手架搭拆费=脚手架摊销量×脚手架价格+搭、拆、运输费脚手架摊销量=单位一次使用量×(1-残值率)×一次使用期耐用期(2)租赁费=脚手架每日租金×搭设周期+搭、拆、运输费3、垂直运输机械费:垂直运输机械费=机械消耗数量×机械台班单价上式中,垂直运输机械包括垂直运输机械子目所含机械,如:水泵、对讲机、施工电梯等。4、构件吊装费:构件吊装费=构件吊装机械消耗数量×机械台班单价5、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1)模板及支架费=模板摊销量×模板价格+支、拆、运输费摊销量=一次使用量×(1+施工损耗)×[1+(周转次数-1)×补损率-(1-补损率)×50%]周转次数周转次数(2)租赁费=模板使用量×使用日期×租赁价格+支、拆、运输费6、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一次进出场及安拆费×年平均安拆次数年工作台班(四)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措施费费率:1、环境保护费费率:环境保护费费率(%)=本项费用年度平均支出全年建安产值×直接工程费(或其中人工费)占总造价比例(%)2、文明施工费费率:文明施工费费率(%)=本项费用年度平均支出全年建安产值×直接工程费(或其中人工费)占总造价比例(%)3、临时设施费费率:临时设施费费率(%)=本项费用年度平均支出全年建安产值×直接工程费(或其中人工费)占总造价比例(%)或:临时设施费=(周转使用临建费+一次性使用临建费)×[1+其他临时设施所占比例(%)]其中:周转使用临建费=Σ[临建面积×每平方米造价×工期(天)]+一次性拆除费使用年限×365×利用率(%)4、夜间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1-合同工期)×直接工程费中人工费合计×每工夜间施工费开支定额工期平均日工资单价70 5、二次搬运费费率:二次搬运费费率(%)=年平均二次搬运费开支全年建安总值×直接工程费(或其中人工费)占总造价比例(%)6、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本项费用年度平均支出全年建安总值×直接工程费(或其人工费)占总造价比例(%)或:冬雨季施工增加费=(1)+(2)(1)冬季施工增加费=拟建工程合同工期内冬季施工采取保温措施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人工降效费+施工机械降效费+施工规范规定的技术措施费(2)雨季施工增加费=拟建工程合同工期内雨季施工采取防护及排水措施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人工降效费+施工机械降效费7、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成品保护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8、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为配合分包单位施工、管理所需人工费+交叉施工的人工降效等(五)企业管理费费率:企业管理费费率的计算方法,按取费基数的不同,分为以下三种:1、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企业管理费费率(%)=生产工人年平均管理费×人工费占直接费比例(%)年有效施工天数×人工单价2、以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为计算基础:企业管理费费率(%)=生产工人年平均管理费×100%年有效施工天数×(人工单价+每一日机械使用费)3、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企业管理费费率(%)=生产工人年平均管理费×100%年有效施工天数×人工单价(六)规费费率:根据典型工程承发包价的分析资料,综合取定规费计算中所需数据:1、每万元承发包价中人工费含量和机械费含量。2、人工费占直接费的比例。3、每万元承发包价中所含规费缴纳标准的各项基数。规费费率的测算方法,按取费基数的不同,分为以下三种:(1)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规费费率(%)=Σ规费缴纳标准×每万元承发包价计算基数×人工费占直接费比例(%)每万元承发包价中的人工费含量(2)以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为计算基础:规费费率(%)=Σ规费缴纳标准×每万元承发包价计算基数×100%每万元承发包价中的人工费含量和机械费含量(3)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规费费率(%)=Σ规费缴纳标准×每万元承发包价计算基数×100%每万元承发包价中的人工费含量70 70 70 三、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分别给出了定额计价方式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费用计算程序。本规则中的工程费用计算程序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其中,实行定额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二)。鲁建发字〔2005〕29号文件规定,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在措施费中,单独列出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在规费中,单独列出安全施工费。为此,本教材在鲁建标字[2006]2号文件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四个计算程序表之后,对应增列了计算程序附表三、四、五、六。这四个附表,不仅单独列出了上述四项费用,同时能够更清楚地说明费用计算程序中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及其相互关系。(一)定额计价的计算程序序号费用名称计算方法一直接费(一)+(二)(一)直接工程费Σ{工程量×Σ[(定额工日消耗数量×人工单价)+(定额材料消耗数量×材料单价)+(定额机械台班消耗数量×机械台班单价)]}(一)"省价直接工程费Σ(工程量×省基价)(二)措施费1+2+31、参照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按定额规定计算2、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措施费(一)"×相应费率3、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取的措施费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取(二)"其中省价措施费见说明二企业管理费[(一)"+(二)"]×管理费费率三利润[(一)"+(二)"]×利润率四规费(一+二+三)×规定费率五税金(一+二+三+四)×税率六建筑工程费用合计一+二+三+四+五说明:⑴参照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指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列有相应子目、或规定有计算方法的措施项目费用。例如:脚手架费,垂直运输机械费、构件吊装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70 即,消耗量定额第十章第一节、第二节第一、三小节、第三节中的吊装机械费、第四节等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内容。(注:本类中的措施费,有些要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计算)。⑵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措施费,是指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筑市场状况和多数企业经营管理情况、技术水平等测算发布了参考费率的措施项目费用。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以及总承包服务费等。⑶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取的措施费,是指承包人按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计算的措施项目费用。例如:大型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输、施工排水与降水、泵送及管道输送混凝土等。即,消耗量定额第十章第五节、第二章第六节、第四章第四节中的泵送混凝土、管道输送混凝土等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内容。⑷省价措施费,是指按照省价目表中的人、材、机单价计算的措施费、与按照省发布费率及规定计取的措施费之和。⑸计算程序中,直接工程费中的“工程量”,不包括消耗量定额第二章“地基处理与防护”中的第六节排水与降水、以及第十章“施工技术措施项目”。70 建筑工程定额计价的计算程序附表三序号费用名称省价A工程价B计算方法一直接费××××××1+21直接工程费××××××Σ[工程量×(定额工日消耗量×人工单价+定额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机械台班单价)]2措施费××××××⑴+⑵+⑶⑴参照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按定额规定计算,方法同1。⑵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取的措施费××××××⑶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措施费××××××①+②+③+④①环境保护费××××××B=(1A)×相应费率A=B②文明施工费××××××③临时设施费××××××④其他措施费××××××二企业管理费×××(一A)×管理费费率三利润×××(一A)×利润率四小计×××一+二+三五规费×××1+2+3+4+5+61工程排污费×××四×相应费率2工程定额测定费×××3社会保障费×××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5安全施工费×××6住房公积金×××人工费总和×相应费率六税金×××(四+五)×税率七建筑工程费用合计×××四+五+六―五.3.说明:①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措施费中人工费含量:夜间施工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为20%,其余为10%。②住房公积金取费基数计算:70 人工费总和=“一B”中人工费之和=“1B”中人工费+“⑴B”中人工费+“⑵B”中人工费+(夜间B+冬雨季B+二次B)×20%+(环境B+文明B+临时B+已完工程B+总承包B)×10%(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计算程序序号费用名称计算方法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合价nΣJi×Lii=1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Ji)1+2+3+4+51、人工费Σ清单项目每计量单位工日消耗量×人工单价1"、人工费Σ清单项目每计量单位工日消耗量×省价人工单价2、材料费Σ清单项目每计量单位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2"、材料费Σ清单项目每计量单位材料消耗量×省价材料单价3、施工机械使用费Σ清单项目每计量单位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机械台班单价3"、施工机械使用费Σ清单项目每计量单位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省价机械台班单价4、企业管理费(1"+2"+3")×管理费费率5、利润(1"+2"+3")×利润率分部分项工程量(Li)按工程量清数量计算二措施项目费Σ单项措施费单项措施费某项措施项目基价+省价措施费基价×(管理费费率+利润率)三其他项目费(一)+(二)(一)招标人部分(1)+(2)+(3)(1)预留金由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实际计列(2)材料购置费由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实际计列(3)其他由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实际计列(二)投标人部分(4)+(5)+(6)(4)总承包服务费由投标人根据拟建工程实际,或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列(5)零星工作项目费(按零星工作清单数量计列)零星工作人工费+零星工作省价人工费×(管理费率+利润率)+材料费+机械使用费(6)其他由投标人根据拟建工程实际计列四规费(一+二+三)×规定费率70 五税金(一+二+三+四)×税率六建筑工程费用合计一+二+三+四+五注:(1)序号“二”中“某项措施项目基价”,系指按计算程序(一)“定额计价的计算程序”计算的某项措施费金额。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计算程序附表四序号费用名称省价A工程价B计算方法一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Σ(清单工程数量×1)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⑴+⑵+⑶+⑷+⑸⑴人工费××××××Σ[(定额工程量/清单工程数量)×定额工日消耗量×人工单价]⑵材料费××××××Σ[(定额工程量/清单工程数量)×定额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⑶机械使用费××××××Σ[(定额工程量/清单工程数量)×定额台班消耗量×台班单价]⑷企业管理费×××(1A)×管理费费率⑸利润×××(1A)×利润率二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1+2+31参照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按定额规定计算,方法同一,但应注意其区别。2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取的措施费×××3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措施费×××⑴+⑵+⑶+⑷⑴环境保护费×××(一A)×相应费率×(1+管理费费率+利润率)⑵文明施工费×××⑶临时设施费×××⑷其他措施费×××三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1+21招标人部分×××⑴+⑵+⑶⑴预留金×××预留工、料、机金额+省价工、料、机×(管理费费率+利润率)⑵材料购置费×××Σ(材料数量×材料单价)+省价材料费×(管理费费率+利润率)⑶其他×××由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计列2投标人部分×××⑷+⑸+⑹⑷总承包服务费×××(一A)×相应费率×(1+管理费费率+利润率)⑸零星工作项目费(按零星工作清单数量计列)×××零星工作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零星工作省价人工费×(管理费率+利润率)⑹其他×××由投标人根据工程需要计列四规费×××1+2+3+4+5+61工程排污费×××(一+二+三)×相应费率2工程定额测定费×××3社会保障费×××70 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5安全施工费×××6住房公积金×××人工费总和×相应费率五税金×××(一+二+三+四)×税率六建筑工程费用合计×××一+二+三+四+五―四.3.说明:①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措施费中人工费含量:夜间施工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为20%,其余为10%。②总承包服务费中人工费含量为10%。③住房公积金取费基数计算:人工费总和=“一B”中人工费之和+“二B”中人工费之和+“三B”中人工费之和=Σ(清单工程数量ד一1B”中人工费)+“二1B”中人工费+“二2B”中人工费+(夜间B+冬雨季B+二次B)×20%+(环境B+文明B+临时B+已完工程B)×10%+“三B”中人工费之和四、装饰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装饰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分别给出了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费用计算程序。本规则中的工程费用计算程序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其中,实行定额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二)。(一)定额计价的计算程序序号费用名称计算方法一直接费(一)+(二)(一)直接工程费Σ{工程量×Σ[(定额工日消耗数量×人工单价)+(定额材料消耗数量×材料单价)+(定额机械台班消耗数量×机械台班单价)]}其中:人工费R1Σ(工程量×定额工日消耗数量×省价人工单价)(二)措施费1+2+31、参照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按定额规定计算2、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措施费R1×相应费率3、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取的措施费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取其中:人工费R2Σ措施费中的省价人工费二企业管理费(R1+R2)×管理费费率三利润(R1+R2)×利润率四规费(一+二+三)×规定费率五税金(一+二+三+四)×税率70 六装饰工程费用合计一+二+三+四+五注:措施费中省价人工费R2,是指按照省价目表中人工单价计算的人工费、与按照省发布费率及规定计取的人工费之和。装饰工程定额计价的计算程序附表五序号费用名称省价A省价人工费R工程价B计算方法一直接费××××××1+21直接工程费×××××××××Σ[工程量×(定额工日消耗量×人工单价+定额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机械台班单价)]2措施费××××××⑴+⑵+⑶⑴参照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按定额规定计算,方法同1。⑵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取的措施费××××××⑶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措施费××××××①+②+③+④+⑤①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B=(1A)×0.15R=(1A)×0.15×10%②环境保护费××××××B=(1R)×相应费率R=(1R)×相应费率×其中人工费含量③文明施工费××××××④临时设施费××××××⑤其他措施费××××××二企业管理费×××(一R)×管理费费率三利润×××(一R)×利润率四小计×××一+二+三五规费×××1+2+3+4+5+61工程排污费×××四×相应费率2工程定额测定费×××3社会保障费×××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5安全施工费×××6住房公积金×××人工费总和×相应费率六税金×××(四+五)×税率七装饰工程费用合计×××四+五+六―五.3.说明:①70 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措施费中人工费含量:夜间施工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为20%,其余为10%。②住房公积金取费基数计算:人工费总和=“一B”中人工费之和=“1B”中人工费+“⑴B”中人工费+“⑵B”中人工费+“⑶R”(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计算程序序号费用项目名称计算方法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合价nΣJi×Lii=1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Ji)1+2+3+4+51、人工费Σ清单项目每计量单位工日消耗量×人工单价1"、人工费Σ清单项目每计量单位工日消耗量×省价人工单价2、材料费Σ清单项目每计量单位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3、施工机械使用费Σ清单项目每计量单位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机械台班单价4、企业管理费1"×管理费费率5、利润1"×利润率分部分项工程量(Li)按工程量清单数量计算二措施项目费Σ单项措施费单项措施费某项措施项目基价+其中省价人工费×(管理费费率+利润率)三其他项目费(一)+(二)(一)招标人部分(1)+(2)+(3)(1)预留金由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实际计列(2)材料购置费由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实际计列(3)其他由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实际计列(二)投标人部分(4)+(5)+(6)(4)总承包服务费由投标人根据拟建工程实际或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列(5)零星工作项目费(按零星工作清单数量计列)零星工作人工费+零星工作省价人工费×(管理费率+利润率)+材料费+机械使用费(6)其他由投标人根据拟建工程实际计列四规费(一+二+三)×规定费率五税金(一+二+三+四)×税率六装饰工程费用合计一+二+三+四+五70 注:(1)序号“二”中“某项措施项目基价”,系指按计算程序(一)“定额计价的计算程序”计算的某项措施费金额。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的计算程序附表六序号费用名称省价A省价人工费R工程价B计算方法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Σ(工程数量×1)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⑴+⑵+⑶+⑷+⑸⑴人工费×××××××××Σ[(定额工程量/清单工程数量)×定额工日消耗量×人工单价]⑵材料费××××××Σ[(定额工程量/清单工程数量)×定额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⑶机械使用费××××××Σ[(定额工程量/清单工程数量)×定额台班消耗量×台班单价]⑷企业管理费×××(1R)×管理费费率⑸利润×××(1R)×利润率二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1+2+31参照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按定额规定计算,方法同一,但应注意其区别。2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取的措施费×××3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措施费××××××⑴+⑵+⑶+⑷+⑸⑴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B=(一A)×0.15×[1+10%×(管理费费率+利润率)]R=(一A)×0.15×10%⑵环境保护费××××××B=(一R)×相应费率×[1+其中人工费含量×(管理费费率+利润率)R=(一R)×相应费率×其中人工费含量⑶文明施工费××××××⑷临时设施费××××××⑸其他措施费××××××三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1+21招标人部分×××⑴+⑵+⑶⑴预留金×××预留工、料、机金额+省价人工×(管理费费率+利润率)⑵材料购置费×××Σ(材料数量×材料单价)⑶其他×××由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计列2投标人部分×××⑷+⑸+⑹70 ⑷总承包服务费×××(一R)×相应费率×[1+其中人工费含量×(管理费费率+利润率)⑸零星工作项目费(按零星工作清单数量计列)×××零星工作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零星工作省价人工费×(管理费率+利润率)⑹其他×××由投标人根据工程需要计列四规费×××1+2+3+4+5+61工程排污费×××(一+二+三)×相应费率2工程定额测定费×××3社会保障费×××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5安全施工费×××6住房公积金×××人工费总和×相应费率五税金×××(一+二+三+四)×税率六装饰工程费用合计×××一+二+三+四+五―四.3.说明:①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措施费中人工费含量:夜间施工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为20%,其余为10%。②总承包服务费中人工费含量为10%。③住房公积金取费基数计算:人工费总和=“一B”中人工费之和+“二B”中人工费之和+“三B”中人工费之和=Σ(清单工程数量ד一1B”中人工费)+“二1B”中人工费+“二2B”中人工费+“二3R”+“三B”中人工费之和70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续三、四之(一)、(二)]:1、建筑工程、与装饰工程,取费基数不同。以实体项目的取费计算为例(详附表三、五):(1)建筑工程某实体项目工程价=该实体项目直接工程费B+该实体项目省价A×(管理费率+利润率)+该实体项目省价A×措施费费率+该实体项目省价A×措施费费率×(管理费率+利润率)=该实体项目直接工程费B+该实体项目省价A×[措施费率+(1+措施费率)×(管理费率+利润率)](2)装饰工程某实体项目工程价=该实体项目直接工程费B+该实体项目省价人工费R×(管理费率+利润率)+该实体项目省价人工费R×措施费率+该实体项目省价人工费R×措施费率×其中人工费含量×(管理费率+利润率)=该实体项目直接工程费B+该实体项目省价人工费R×[措施费率+(1+措施费率×其中人工费含量)×(管理费率+利润率)]比较以上两式,不难看出,建筑工程取费,以省价直接工程费(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为基数,而装饰工程取费,以省价人工费为基数。以上两式,取费计算至利润。利润以后的规费、税金,两类项目的计算程序、计算基础、费率、税率均相同,以上结论,同样适用于按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和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措施费。2、按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项目、与实体项目,取费内容不同。以建筑工程的取费计算为例(详附表三):(1)某措施项目工程价=该措施项目直接工程费B+该措施项目省价A×(管理费率+利润率)(2)某实体项目工程价=该实体项目直接工程费B+该实体项目省价A×(管理费率+利润率)+该实体项目省价A×措施费费率+该实体项目省价A×措施费费率×(管理费率+利润率)比较以上两式,不难看出,实体项目、比按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项目,多计取了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措施费、以及由省价措施费所带来的管理费、利润。以上两式,取费计算至利润。利润以后的规费、税金,两类项目的计算程序、计算基础、费率、税率均相同。以上结论,同样适用于装饰工程。3、按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与实体项目,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处理方式不同。70 工程量清单,分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两种清单相互独立、并且表式不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记录完成实体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并以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的形式,表现上述五项费用的总金额。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记录所有措施费用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直接表现相应措施费用的总金额。以建筑工程的取费计算为例(详附表四):(1)按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如以上2、中(1)式所示,某措施项目工程价=该措施项目直接工程费B+该措施项目省价A×(管理费率+利润率)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上式费用列入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并直接表现为相应措施费的总金额。(2)实体消耗费用,如以上2、中(2)式所示,某实体项目工程价=该实体项目直接工程费B+该实体项目省价A×(管理费率+利润率)+该实体项目省价A×措施费费率+该实体项目省价A×措施费费率×(管理费率+利润率)①上式中的前两项(实体项目消耗的五项费用),即某实体项目工程价1=该实体项目直接工程费B+该实体项目省价A×(管理费率+利润率)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上式费用列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并以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的形式,表现上述五项费用的总金额。②上式中的后两项(实体项目措施费及其管理费率、利润率),即某实体项目工程价2=该实体项目省价A×措施费费率+该实体项目省价A×措施费费率×(管理费率+利润率)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上式费用列入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并直接表现为相应措施费的总金额。以上两式,取费计算至利润。利润以后的规费、税金,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合计后,统一计取。以上结论,同样适用于装饰工程。4、按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与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措施费,费用来源不同。以建筑工程的取费计算为例(详附表三):(1)按定额规定计取的某措施项目工程价=该措施项目直接工程费B+该措施项目省价A×(管理费率+利润率)上式中,按定额规定计取的某措施项目直接工程费B=Σ[(工日单价×工日消耗量+材料单价×材料消耗量+机械台班单价×机械台班消耗量)×该措施项目工程量](2)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某措施项目工程价=全部实体项目省价A×措施费费率+全部实体项目省价A×措施费费率×(管理费率+利润率)比较以上两式,不难看出,按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系套消耗量定额相应子目(含差价)计算70 而得;而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措施费,是以实体项目省价为基数、乘以省发布的措施费费率计算而得。以上两式,取费计算至利润。利润以后的规费、税金,两类项目的计算程序、计算基础、费率、税率均相同。以上结论,同样适用于装饰工程。5、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鲁建发字〔2005〕29号文件规定,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措施费所含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及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组成,文件附列了与措施费用对应的措施项目清单,以及对每一个措施项目的具体要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类别项目名称具体要求环境保护费材料堆放(1)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2)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3)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垃圾清运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其他保护费用文明施工费施工现场围档(1)现场采用封闭围档,高度不小于1.8m;(2)围档材料可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墙体。五板一图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五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企业标志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识或企业标识。场容场貌(1)道路畅通;(2)排水沟、排水设施通畅;(3)工地地面硬化处理;(4)绿化。宣传栏等 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文明施工做法临时设施费现场办公生活设施(1)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等临时设施;(2)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3)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休息场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线路(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70 配电箱开关箱(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接地装置保护施工现场保护零线的重复接地应不少于三处。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用水生活用水施工用水类别项目名称具体要求安全施工费接料平台(1)在脚手架横向外侧1~2处的部位,从底部随脚手架同步搭设。包括架杆、扣件、脚手板、拉结短管、基础垫板和钢底座。(2)在脚手架横向1~2处的部位,在建筑物层间地板处用两根型钢外挑,形成外挑平台。包括两根型钢、预埋件、斜拉钢丝绳、平台底座垫板、平台进(出)料口门以及周边两道水平栏杆。上下脚手架人行通道(斜道)多层建筑施工随脚手架搭设的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一般成“之”字形。一般防护安全网(水平网、密目式立网)、安全帽、安全带。通道棚包括杆架、扣件、脚手板。防护围栏建筑物作业周边防护栏杆,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吊篮升降处防护栏杆,配电箱和固位使用的施工机械周边围栏、防护棚,基坑周边防护栏杆以及上下人斜道防护栏杆。消防安全防护灭火器、砂箱、消防水桶、消防铁锨(钩)、高层建筑物安装消防水管(钢管、软管)、加压泵等。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两边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通道口防护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预留洞口防护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电梯井口防护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楼梯边防护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cm高的踢脚板。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高空作业防护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安全警示标志牌危险部位悬挂安全警示牌、各类建筑材料及废弃物堆放标志牌。其他各种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培训和有关器材的配置及检修等费用。其他必要的安全措施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70 (1)鲁建发字〔2005〕29号文件规定,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在概、预算、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施工合同、建设单位预付工程款、施工单位财务管理中,均应予单列:在措施费项目中,单独列出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在规费中,单独列出安全施工费。(2)安全施工费措施项目清单附表中,列出了接料平台,上下脚手架人行通道(斜道),一般防护用的安全网(水平网、密目式立网)三项内容。该三项内容,已在消耗量定额第十章第一节列有相应的定额子目、或包括在相应的费用项目中,如:外脚手架子目综合了上料平台,单独编列了依附斜道子目、水平安全网(执行立挂式安全网子目)和密目式安全立网子目。这三项内容,都是按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鲁标定字[2007]4号文件规定,自二OO七年一月一日起,安全施工费全省统一标准,建筑工程(包括附属的装饰装修、水、电、暖、通、智能等)为2.0%;其他工程为1.0%;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不再自行测算发布安全施工费费率。由于安全施工费费率2%中,不包括上述三项内容。因此,编制预、结算时,安全施工费按上文发布的费率2%执行,上述三项内容,应另套消耗量定额第十章相应子目。安全施工费措施项目清单附表中,通道口防护用的竹笆和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电梯井口防护用的安全平网,虽然在消耗量定额中也列有子目,但已包括在安全施工费费率中,故,不应另行套用消耗量定额第十章相应子目。6、在定额计价方式中,总承包服务费属于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措施费,并与其他七项同类措施费并列。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中,总承包服务费单独列入了其他项目清单。7、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8、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在工程发包时,按规定计算出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工程施工时,由工程发包单位、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设施内容进行确认,并由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其费用,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9、根据《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无论施工企业投标报价,还是业主进行招标评标,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所有规费和税金,其计算基数和费率,均不得任意更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报价,不得低于按省发布费率计算总额的90%)。其余费率,企业投标报价时,可按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方法自主确定。五、建筑工程费率表本规则中的各种费率(规费、税金除外)是计价活动的参考。根据《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双方签订的合同价,由市场竞争形成,但这并不排除可以参照本费率表进行取费计算。企业管理费费率、和利润率,按不同的工程类别确定。工程量清单计价,可参照本规则公布的相应费率。70 (一)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单位:%工程名称工程类别费用名称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ⅠⅡⅢⅠⅡⅢ企业管理费8.97.15.17.16.34.1利润7.64.33.26.35.12.4工程名称工程类别费用名称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装饰工程ⅠⅡⅢⅠⅡⅢⅠⅡⅢ企业管理费5.84.12.54.63.52.51078551利润4.73.41.43.62.81.0362317税金市区3.44县城、城镇3.38市县镇以外3.25(二)措施费、规费费率表单位:%费用名称工称名称建筑工程装饰工程措施费环境保护费0.150.1.0文明施工费0.400.80临时设施费1.014夜间施工费0.74.2二次搬运费0.63.8冬雨季施工增加费0.84.7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0.150.15总承包服务费0.3规工程排污费按环保部门有关规定计算70 费工程定额测定费按各市有关规定计算社会保障费按建安工作量2.6%计算住房公积金按有关规定计算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按实际工程投保金额计算安全施工费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其中:⑴装饰工程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取费基础为价目表基价,其他项目取费基础均为定额人工费。⑵措施费中人工费含量:夜间施工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及二次搬运费为20%,其余为10%。六、工程类别划分由于企业投标报价时,费率为参考性质,所以工程类别的划分本着易粗不易细的原则进行。本工程类别划分与《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基本一致,只是将原来的建筑(结构)类型由五个类别减少到三个类别。减少工程类别,有利于更准确地确定拟建工程类别,减少由于工程类别划分带来的扯皮现象。所谓工程类别划分,实际上是根据不同单位工程的具体情况,将其施工难易程度进行分类。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制定,并未随计价模式的改变而取消,其目的是对市场发出一个信息,即不同的工程、不同的施工难度,其完成工程施工所需的各项费用是不同的,从而体现投入与产出公平、合理的原则。本规则将建筑工程和装饰工程的施工难易程度,均分为三个类别:Ⅰ类-施工程度难;Ⅱ类-施工程度较难;Ⅲ类-施工难易程度一般。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五个类型分列,并根据其建筑面积、跨度、檐高、层数等建筑特征,分为Ⅰ类、Ⅱ类、Ⅲ类三个类别。新建建筑工程中的装饰工程,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定额人工费额度,分为Ⅰ类、Ⅱ类、Ⅲ类三个类别。(一)工程类别划分说明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1、类型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钢结构工业建筑,是指由钢柱、钢梁、钢屋架(网架)构成的工业建筑。其他结构工业建筑,是指预制混凝土排架结构、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以及其它结构形式的工业建筑。(2)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70 (3)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或民用建筑配套、或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4)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单独土石方工程,是指由消耗量定额第一章第一节单独土石方子目计算的部分。单独土石方项目,适用于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且挖方或填方(非指挖方和填方的合计)工程量大于5000m3的土石方工程。(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6)装饰装修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及相关部位进行抹灰、镶贴和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装修工程。装饰工程的类别划分与96综合定额不同。96综合定额新建工程的装饰类别,按结构工程类别确定。而此次的装饰工程类别,不论是业主单独发包,还是由主体结构施工企业一并承包,均单独确定工程类别。按照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与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的分界,属于修缮工程中的二次装修工程的,应按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的相应规定执行。2、使用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一个建设项目,由(至少)一个或若干个单项工程组成。单项工程,即单体工程,它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可以独立地组织施工,能够独立地交付使用、并发挥效益。一个单项工程,由一个或若干个单位工程组成。单位工程,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可以独立地组织施工,但它必须待同一个单项工程内的其他相关单位工程施工完成,才能共同使建筑物交付使用、发挥效益。单项工程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水卫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等若干个相对独立的单位工程,共同组成这个单项工程。单位工程一经确定,均应按照“工程类别标准”确定工程类别。建筑工程,按其建筑特征,如:建筑面积、建筑层数、檐高、跨度等特征,确定自身的工程类别。装饰工程,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定额人工费额度,确定自身的工程类别。在定额计价方式中,面层的附属层次归属于建筑工程、还是装饰工程,依其附属的主层次确定。例如,屋面工程属于建筑工程,那么,屋面防水层、保温层上、下的找平层,也属于建筑工程,因此,屋面找平层应与防水层、保温层一起,按建筑工程的相应规定进行取费计算。不应因为找平层子目在第九章,而该找平层子目单独进行装饰工程取费计算。又如,地面工程属于装饰工程,那么,地面下面的垫层,也属于装饰工程,因此,地面垫层应与地面工程一起,按装饰工程的相应规定进行取费计算。不应因为垫层子目在第二章,而该垫层子目单独进行建筑工程取费计算。在定额计价方式中,消耗量定额第十章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归属于建筑工程、还是装饰工程,依其所服务的单位工程确定。例如,墙面工程属于装饰工程,那么,墙面施工用的装饰脚手架(里脚手架的30%),也属于装饰工程,因此,墙面装饰脚手架(里脚手架的30%)应与墙面工程一起,按装饰工程的相应规定进行取费计算。不应因为脚手架子目在第十章,而该脚手架子目单独进行建筑工程取费计算。70 (2)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中有两个指标的,确定类别时,需满足其中一个指标。(3)同一建筑物结构形式不同时,按建筑面积大的结构形式,确定工程类别。确定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时,首先应确定其结构形式。同一建筑物结构形式不同时,按建筑面积大的结构形式、确定整个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当用“建筑面积”指标衡量建筑物的建筑规模时,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为两种、或几种不同结构形式的建筑面积的合计。(4)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容积,按设计净容积计算。桩长,按设计桩的净长计算(预制混凝土桩包括桩尖长度)。(5)工业建筑中的钢结构工程,檐口高度超过21m时,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乘系数1.1;其他结构工程,檐口高度超过21m时,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乘系数1.15。(6)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是指钢结构公用建筑,如商场、办公楼等。(7)公用建筑中有空间跨度的展览馆、影剧院(非钢结构),跨度超过24m的I类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乘系数1.15;跨度超过18m的Ⅱ类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乘系数1.08。(8)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计层数大于18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2000m2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I类工程套用。附墙轻型框架结构,即短肢剪力墙结构。该结构形式,第四章的定额名称为轻型框剪墙,第十章的定额名称为轻体框架柱(壁式柱)。民用建筑中的砖混结构未设I类工程,主要防止民用建筑工程由于设置沉降缝或变形缝后,其建筑面积较大,但施工难度并未增加,从而带来工程类别确定不合理的情况。(9)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以上“其他附属项目……”,系指单体建筑物的附属项目。对于若干个单体建筑物组成的厂区(或小区),其围墙、挡土墙、道路、管沟架的工程类别,应按厂区(或小区)中工程类别高的单体建筑物确定。按照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与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分界,属于市政工程道路和市政工程排水管道的,应按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的相应规定执行。(10)工业建筑的设备基础,单体混凝土体积大于1000m3,按构筑物I类工程计算;单体混凝土体积大于600m3,按构筑物Ⅱ类工程计算;单体混凝土体积小于600m3,大于50m3,按构筑物Ⅲ类工程计算;小于50m3的设备基础,按相应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工程类别确定。工业建筑的设备基础,包括混凝土单体块状基础,混凝土框架式网状基础以及混凝土框架、墙等混合式基础等。(11)强夯工程,均按单独土石方工程Ⅱ类执行。70 (二)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名称单位工程类别IⅡⅢ工业建筑工程钢结构跨度建筑面积mm2>30>16000>18>10000≤18≤10000其他结构单层跨度建筑面积mm2>24>10000>18>6000≤18≤6000多层檐高建筑面积mm2>50>10000>30>6000≤30≤6000民用建筑工程公用建筑砖混结构檐高建筑面积mm2--30<檐高<506000<面积<10000≤30≤6000其他结构檐高建筑面积mm2>50>12000>30>8000≤30≤8000居住建筑砖混结构层数建筑面积层m2--8<层数<128000<面积<12000≤8≤8000其他结构层数建筑面积层m2>18>12000>8>8000≤8≤8000构筑物工程烟囱砼结构高度砖结构高度mm>100>60>60>40≤60≤40水塔高度容积mm3>60>100>40>60≤40≤60筒仓高度容积(单体)mm3>35>2500>20>1500≤20≤1500贮池容积(单体)m3>3000>1500≤1500单独土石方工程单独挖、填土石方m3>15000>100005000<体积≤1000070 桩基础工程桩长m>30>12≤12(三)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装饰工程,仅按单位面积装饰定额人工费额度一个指标,确定工程类别。《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颁发的同时,鲁建标字[2003]8号文件颁发了下列装饰工程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单位:元/m2序号项目名称工程类别IⅡⅢ1全部装饰工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定额人工费)>100>50≤502单独外墙装饰工程(每平方米单独外墙装饰面积装饰定额人工费)>50>20≤203单独招牌、灯箱、美术字——任意金额鲁建标字[2008]23号文件《关于调整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通知》、对鲁建标字[2003]8号文件进行了调整,自2008年5月20日起施行。调整后的装饰工程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如下:单位:元/m2序号项目名称工程类别IⅡⅢ1全部装饰工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定额人工费)>160>60≤602单独外墙装饰工程(每平方米单独外墙装饰面积装饰定额人工费)>65>30≤303单独招牌、灯箱、美术字——任意金额1、上表序号1、全部装饰工程工程类别的确定,是指装饰工程(包括外墙装饰)全部由一家装饰企业施工的情况。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定额人工费计算:按第九章计算出全部装饰工程量(包括外墙装饰)综合工日,乘以鲁建标字[2008]10号文颁发的综合工日单价(44元/工日),计算出人工费,合计后除以建筑物的建筑面积。2、上表序号2、单独外墙装饰工程工程类别的确定,是指外墙装饰工程由业主单独发包施工的情况。每平方米单独外墙装饰面积装饰定额人工费计算:按第九章计算出全部单独外墙装饰工程量综合工日,乘以鲁建标字[2008]10号文颁发的综合工日单价(44元/工日),计算出人工费,合计后除以70 单独外墙装饰面积。3、若内装饰工程由业主分段发包时,按第九章计算出承包段装饰工程量的综合工日,乘以综合工日单价(44元/工日),计算出人工费,合计后除以承包段的建筑面积;并按上表序号1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确定承包段的内装饰工程的工程类别,4、若外墙装饰工程与内装饰工程由业主分段发包、且外墙装饰工程由内装饰工程某承包段的施工企业施工时,其外墙装饰工程仍按以上第2条的规定,单独确定工程类别;其承包段的内装饰工程按以上第3条的规定,确定工程类别;。5、单独招牌、灯箱、美术字,为Ⅲ类工程。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