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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2014)总说明一、《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计价规范”)的规定,以建设部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基础,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二、本标准作用:1.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的依据;2.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3.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4.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四、本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并结合合理的工期、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是依据现行的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国家标准编制的。本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本标准如有差异,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可以调整。五、本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目,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工作内容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在本标准中已经考虑。六、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其中基本用工,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七、人工工资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价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八、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产品编制。九、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材料预算价格系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工地仓库(或工地材料堆放地)的全部费用之和。十、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十一、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材料或小型构件地面水平运距超过80m者,或发生二次转运者,其费用依据表1规定计算,并对运距计算作以下规定:1.其超运距按场内材料实际运距减去80m计算;2.实际运距计算,以取料中心点为起点,以建筑物外围地面使用点、建筑物入口处或材料堆放中心为终点(有垂直运输者,以斜道口或机械吊处为终点)。表1材料或小型构件场内二次搬运用工及运输损耗
序号材料名称单位二次搬运工(工日)二次运损(%)运距50m以内运距每超50m1标准砖千块0.390.060.402黏土平瓦、水泥瓦千块0.440.060.403砼(煤渣)空心砌块m30.120.020.404石棉大波瓦100张0.380.030.405大波瓦100张0.810.060.406水泥t0.140.030.407石灰t0.270.040.508石灰膏m30.450.030.509砂m30.160.040.5010碎(砾)石m30.210.040.5011毛石、块石m30.200.050.4012木材m30.1110.01-13钢筋t0.250.02-14钢筋砼构件200kg以内/件m30.510.050.2015钢筋砼构件500kg以内/件m30.610.050.2016金属材料、铁件(钢筋以外)t0.280.02-17金属构件t0.210.02-18成型钢筋t0.240.02-19金属构件500kg以内/件t0.210.02-20金属构件1000kg以内/件t0.30.03-十二、预制砼构件制作、运输、安装损耗率,按表2计算后并入构件工程量内。计算制作损耗时应包括制作废品率、运输堆放损耗及安装(打桩)损耗,计算运输损耗时则应包括运输堆放损耗及安装(打桩)损耗。现场就位预制构件不需要运输者,不得计算运输堆放损耗。 表2预制砼构件制作、运输、安装损耗率构件名称制作废品率运输堆放损耗安装(打桩)损耗各类预制钢筋砼构件0.2%0.8%0.5%预制钢筋砼桩0.1%0.4%1.5%十三、模板、脚手架材料,包括25km以内的场外运输。十四、定额中的锯材是指经过加工的木材,包括板材和方材,未经过加工的指原条或者原木。十五、挖土机挖土、机械打桩及构件吊装,由于施工场地土质松软,作业机械在铺钢路基箱的条件下操作时,钢路基箱的租赁费、安拆移动费和进(出)场费另行计算。十六、预制钢筋砼构件及金属构件安装,按机械回转半径15m以内距离计算的,如因施工场地狭小,当构件无法一次运至吊装机械回转半径范围内而造成构件二次搬运时,所发生的费用按以下规定计算:机械运转的,按汽车运输1km计算;人工运转的,按表1搬运用工计算。十七、消耗量标准中××以内包括本身,××以外不包括本身。
十八、用量少、占材料比重小的次要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其他材料费按本标准第二章至第十章中的材料费乘以3%计取其他材料费。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总则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1.0.3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1.0.4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术语2.0.1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2.0.2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2.0.3架空层: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2.0.4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2.0.5挑廊: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2.0.6檐廊: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2.0.7回廊: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2.0.8门斗: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2.0.9建筑物通道: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2.0.10架空走廊: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2.0.11勒脚: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2.0.12围护结构: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2.0.13围护性幕墙: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2.0.14装饰性幕墙: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2.0.15落地橱窗: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2.0.16阳台: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2.0.17眺望间: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2.0.18雨篷: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2.0.19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2.0.20半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2.0.21变形缝: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2.0.22永久性顶盖: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2.0.23飘窗: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2.0.24骑楼: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2.0.25过街楼: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3.0.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3.0.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3.0.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3.0.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3.0.9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10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1l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3.0.12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3.0.13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4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15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3.0.16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3.0.17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3.0.18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3.0.19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3.0.20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3.0.21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3.0.22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3.0.23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3.0.24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蓬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4.建筑面积的补充规定4.0.1入户花园建筑面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以栏杆或栏板的底板结构外边线1.5m以内部分,按1/2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第二部分以栏杆或栏板的底板结构外边线超1.5m部分,按全面积计算建筑面积。4.0.2建筑物首层无围护结构的架空层按建筑物柱或墙所围尺寸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一、人工、机械土石方
1.土壤分为普通土和坚土。坚土包括中密、密实的碎石,中密、密实砂土,密实粉土,坚硬、硬型的粘土;其他土壤为普通土。2.岩体基本质量等级为V的,其体积的1/2执行Ⅳ级,其余1/2执行坚土。3.挖土方地槽(坑)以及运土方,不分干土、湿土均执行本标准。4.土(石)方体积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回填土按压实后的体积计算。5.土(石)方工程中,施工期间工作面内发生的雨水积水排水费用,包括在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中;其他排水费用,按实计算。二、人工土(石)方1.如在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应按相应挖土方子目乘以系数1.35,支撑搭设前挖的部分土方不乘系数。2.挖桩间土方(不包括人挖桩)人工乘以系数1.25;人工挖孔桩间挖土,其人工乘以系数1.10。土方工程量应扣除大于600mm直径的桩体积。3.石方爆破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4.石方爆破是按电雷管、导线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标准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5.支挡土板项目分密撑和疏撑,不论挡土板采用何种材料均按本标准执行。三、机械土石方1.推土机推土、石渣或铲运机铲运土上坡,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下列系数计算。坡度(%)5~1015以内20以内25以内系数1.752.002.252.502.汽车、人力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标准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3.机械土(石)方工程量的90%执行机械挖土(石)子目,余下10%执行人工挖土(石)子目。执行人工挖土方子目时,人工乘1.35系数,执行人工石方子目时不另乘系数。4.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0,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5。5.推土机(或铲运机)推(或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普通土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87。6.本标准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另外,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及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7.机械上下行驶坡道的土(石)方,合并在土(石)方工程量内计算。8.土(石)运输道路是按一、二、三类道路综合确定的,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9.建筑物地下室基础机械土(石)方,本标准按自然地面6.0m深编制;自然地面以下超过6.0m深的工程量增加费用,按挖土且运距在1KM以内项目乘以系数0.20。10.桩基土方外运,执行普通土方外运子目,工程量按设计桩孔断面面积乘以成孔的土方部分深度以立方米计算;桩基石方外运,执行明挖出碴子目,工程量按设计桩孔石方部分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11.不论采用何种规格挖掘机械,均按定额子目执行。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计积计算(另有注明者除外)。如为松散土方者,按以下规定处理:普通土折松方乘以系数1.2;坚土折松方乘以系数1.25。二、平整场地及辗压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1.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及找平。厚度超过±30cm时,其全部土方工程量按挖土方相应定额计算。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3.建筑场地原土辗压以平方米计算,填土辗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三、挖掘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执行:1.沟槽、基坑划分: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沟槽长小于槽宽3倍,且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凡图示沟槽度宽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2.计算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需要放坡时,编制施工图预算时,参照表1规定计算。表1放坡系数表土壤类别放坡起点(m)人工挖土(机械顺沟挖)机械挖土在坑内作业在坑上作业普通土1.201∶0.51∶0.331∶0.75坚土1.501∶0.331∶0.251∶0.67注:(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按不同类别土方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原槽坑做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3.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cm、双面加20cm计算;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4.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表2规定计算。表2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基础材料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砖基础200浆砌毛石条石基础150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300混凝土基础支模板300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800(防水层面)5.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6.人工挖土方、槽坑凿石方深度超过消耗量标准子目规定深度的部分工程量,按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人工运输,按运距每增加20m的项目增加人工。 7.沟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外地坪深度计算;地沟按图示沟底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8.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石方工程量按管沟槽全部土石方量的2.5%计算。9.独立基础、条基、管沟土方工程量在300m3以内的,执行人工挖槽坑土子目;工程量在300m3以上的按槽坑小挖机挖土占70%人工挖占30%计算。四、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1.人工凿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2.爆破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沟槽、基坑宽允许超挖量(基底不计),按被开挖坡面面积乘以如下数值以立方米计算:①Ⅲ级岩体:200mm;②Ⅱ、Ⅰ级岩体:150mm;超挖部分岩石并入岩石挖方量之内计算。五、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按图示回填体积并依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1.沟槽、基坑回填:沟槽、基坑回填体积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构件(包括基础垫层、基础等)体积计算。2.房心回填土,按回填的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计算。3.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上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须取土体积。六、土方运距,按下列规定计算:1.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最短距离计算。2.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3.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第二章 地基处理和基坑支护工程说明一、本章适应于建筑工程的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二、单(双)重管、三重管高压旋喷的浆体材料(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等)用量与定额含量不同时,按设计含量调整计算。三、人工换填套用垫层项目时,人工、机械乘以0.8;垫层用于独立基础、条形基础、房心回填时人工、机械乘以1.2。四、石灰桩、砂、碎石桩项目不分土质、桩长均按定额子目执行。五、土钉、锚杆孔底灌浆项目中水泥含量(砂浆配比)与定额不同时可按实调整。锚杆项目成孔直径按150mm规格考虑,如直径小于150mm,则人工、机械乘0.95系数;直径大于150mm,则人工、机械乘1.1系数。六、锚杆干法成孔穿卵石、松石层的孔,拔管费按成孔费加10%。七、锚杆湿法成孔遇卵石、松石层,按粘土、砂土、圆砾项目乘2.0系数。八、锚杆灌浆(锚杆长15m以内)按一次灌浆考虑,采用二次灌浆按相应项目乘1.1系数。
九、地基强夯需用石碴或土填坑时,按换填相应项目执行。十、格构梁砂浆找平项目中,砂浆找平宽度按0.5m以内考虑,若实际找平宽度超过0.5m,可按宽度比例换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垫层,地面垫层按地面面积乘以厚度计算,基础垫层按实铺体积计算。垫层中均包括原土夯实。二、砂、石灌注桩工程量小于60m3时,其人工、机械乘以1.25。砂、石灌注桩材料用量已包括充盈系数及材料损耗率、级配密实系数。三、地基强夯按夯坑数计量,夯坑数均按设计规定计算。低锤满拍处理面积按强夯区域最外边夯点中心线外移1m确定的面积。如设计只给定地基强夯面积,编制预算时可参考如下关系换算夯坑数:1000kN·m、2000kN·m、3000kN·m规格强夯机对应的坑点面积分别为6m2/坑、9m2/坑、12m2/坑。四、注浆项目以实际注入水泥重量为计量单位。五、锚喷支护1.土钉、锚杆成孔,按土钉或锚杆伸入孔中长度另加0.5m计算。2.钢筋(钢绞线)锚杆,按设计图示尺寸确定的重量以吨计算。3.喷护,按设计规定的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第三章 桩基工程说明一、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工程桩,不适用于水工建筑、公路桥梁工程。二、本标准中预制机械沉桩、机械成孔的灌注桩成孔已综合各类土。三、人工挖孔桩的土壤类别划分,按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规定执行。四、预制方桩沉桩,未包括接桩。如需接桩,除按相应打桩项目计算外,按设计要求另计算接桩项目。五、打试验桩按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0计算。试验费用另行计算。六、本标准以打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25;如斜度大于1∶6者,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七、本标准以平地(坡度小于15°)打桩为准,如在堤坡上(坡度大于15°)打桩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八、桩间补桩或强夯后的地基打桩,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九、夯扩桩按相应打孔灌注砼桩项目执行,其中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十、金属周转材料中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瓣桩尖、钢管、料斗等属于周转性使用材料。十一、桩少于下表工程量时,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其中桩工程量是桩与承台交界面到桩端承重部分的砼量(不包括护壁)。项 目单位工程的工程量钢筋砼方桩150m3打孔灌注砼桩60m3钻孔灌注砼桩100m3潜水钻孔灌注砼桩100m3人工挖孔桩100m3十二、若桩灌注混凝土实际采用商品砼,砼不管采用何种输送方式,均按10m3砼扣减人工5.58工日,扣除搅拌机械台班,砼换算成商品砼,其它均不做调整。十三、埋设钢护筒子目中,钢护筒按摊销量计算,若受特殊条件限制,钢护筒无法拔出时,经建设单位签证后,可按钢护筒实际用量(或参考下表重量)减去估价表本标准中耗用数量计算材料费。桩径(mm)8001000120015002000每米护筒重量(kg/m)155.06184.87285.93345.09554.60 工程量计算规则预制钢筋砼桩:1.方桩沉桩,按桩尖入土深度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2.管桩沉桩,按管桩入土长度(包括桩尖)计算;3.方桩接桩、电焊接桩,按设计接头以个计算;硫磺胶泥接桩,按桩断面以平方米计算;4.管桩做桩头的钢筋制安,按钢筋章节相关子目执行,人工、机械乘系数2.0;管桩钢材桩头,按小型钢构件子目执行;5.钢筋砼方桩的制作费用按相应项目执行。二、打孔灌注桩(含洛阳铲桩):1.混凝土桩有承台者,按承台与桩的交界面到桩端(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的中轴线长度加超灌长度(超灌长度由设计明确,设计未明确时取0.5m)乘以设计截面面积计算;没有承台的,按设计规定的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计算。打孔砼灌注桩、长螺旋砼灌注桩空灌部分费用计算,空灌工程量按相应桩子目(包括砼费用)执行,然后按以下办法扣除砼相应费用,工程量按空灌体积,执行垫层子目。2.复打一次的桩长部分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单桩体积乘以1.6计算工程量。3.打孔时先埋入预制砼桩尖,再灌注砼者,桩尖按钢筋砼章节规定计算体积。三、大直径钻(冲)孔灌注桩:1.成孔和泥浆制作工程量,按自然地坪至桩尖长度乘设计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扩大头并入成孔体积。2.桩芯砼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桩长另加设计规定超灌长(设计未明确时,按0.5倍桩直径)乘以设计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3.泥浆运输工程量,按实际签证的外运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四、人工挖桩孔:1.挖土方工程量,按设计规定所围体积的自然方以立方米计算。
2.砖护壁、砼护壁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纸尺寸以立方米计算。3.桩芯砼工程量,按设计桩长另加0.5倍桩径乘以设计断面面积(平均)以立方米计算。扩底部分并入桩芯砼体积内计算。4.钢筋笼,按设计图示尺寸确定的重量以吨计算。五、凿桩头工程量,按桩截面积乘超灌长度(预制方(管)桩按实签证长度)以立方米计算。包括预制桩、打孔灌注桩、钻(冲)孔桩、挖孔桩。第四章 砖石工程说明一、砌砖、砌块:1.砖墙、柱的砌体分别按清水和混水列项,清水砖墙、柱包括原浆勾缝用工。 2.填充墙以填炉渣、棉毡为准,如实际使用材料不同时,填充材料允许换算,其他不变。3.墙体必须放置拉接钢筋、铁件、金属构件时,应按有关章节另行计算。4.砖砌挡土墙2砖以上执行砖基础项目。2砖以内执行砖墙定额。高度超过3.6m者,人工乘以系数1.15。5.框架结构间、预制柱间砌砖墙、砼小型空心砌块墙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6.框架或框架剪力墙结构工程的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如砌筑工程采用穿插施工,砌砖墙、砌块按相应项人工乘以1.2系数(包括框架间降效因素)。二、砌石1.毛石护坡挡土墙高度超过4m时,超过4m部分的工程量,人工乘以系数1.15。2.砌筑圆弧形石砌体基础、墙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以系数1.10。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砌筑工程量一般规则:1.计算墙体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砖平碹、圆弧形碹、钢筋砖过梁和暖气包壁龛的体积,不扣除梁头、内外墙板头、檩头、木楞头、游沿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等及每个面积在0.3m2以下的孔洞所占的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
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2.附墙柱、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3.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积内,不扣除每一个孔洞横截面在0.1m2以下的体积,但孔洞内的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4.女儿墙高度,自外墙顶面至图示女儿墙顶面高度,分别不同墙厚并入外墙计算。5.砖平碹、圆弧形碹、钢筋砖过梁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砖平碹长度为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100mm,门窗洞宽度小于1500mm时,高度为240mm;门窗洞宽度大于1500mm时,高度为365mm。钢筋砖过梁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0mm,高度按440mm计算。圆弧形碹长度按碹中心线长度,高按240mm计算。二、砌体厚度按如下规定计算:标准砖以240mm×115mm×53mm为准,其砌体计算厚度,按下表计算。标准砖墙体厚度计算表墙厚(砖数)1/41/23/411(1/4)1(1/2)22(1/2)3计算厚度(mm)53115180240303365490615740三、基础与墙的划分:1.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线(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2.砖柱,不分柱基和柱身合并计算,执行砖柱项目。3.砖石围墙,以自然地坪为界,以上为墙身,以下为基础,分别按相应墙身与基础子目执行。四、砖石、小型砼空心砌块墙基础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砖墙、小型空心砌块墙基础长度,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墙基按内墙净长计算。砖、小型空心砌块墙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重叠部分,计算时不扣除。附墙柱基大放脚宽出部分体积并入基础工程量内。毛石墙基的长度,外墙按中心线长度、内墙按毛石基础各级净长计算。五、墙身的长度: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内墙净长线计算。六、墙身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1.外墙墙身高度: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应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梁)底。2.内墙墙身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屋面板底。3.内外山墙,墙身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七、框架间砌体,按框架间的净空面积乘以墙厚计算,框架柱外表镶贴砖部分并入框架间砌体工程量内计算。八、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空洞部分不予扣除,其中与空花墙连接的附墙柱、实砌眠墙以立方米计算,分别套用砖柱、砖墙项目。九、空斗墙按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窗台线、腰线、转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楼板下屋檐处和附墙柱两侧砌砖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不包括设计要求的斗墙实砌部分及附墙柱)
,突出墙面三皮砖以上的挑檐、附墙柱(不论突出多少)均以实砌体积计算,按一砖墙的项目执行。十、填充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实砌部分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十一、空心砌块砌体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砼空心砌块墙、炉碴砼空心砌块墙、陶粒砼空心砌块墙),按设计规定需要镶嵌砖砌体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十二、其他砖砌体:1.砖砌锅台、炉灶,不分大小,均按图示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各种空洞的体积。2.厕所蹲台、小便池池槽、水槽腿、煤箱、垃圾箱、花台、花池台阶挡墙或梯带、地垄墙及支撑地楞的的砖墩、房上烟囱等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套用零星砌体项目。3.砖地沟(暖气沟、电缆沟等),不分墙基、墙身,合并以立方米计算。十三、轻质墙板按结构间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扣除0.3m2以上的洞口面积)。十四、砌块孔内砼灌实,按灌实部分砌体的外形尺寸的50%(砌块空心率的近似值)以立方米计算。第五章 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工程说明一、钢筋1.钢筋工程内容包括:制作、绑扎、安装以及浇灌砼时维护钢筋用工。2.钢筋工程按钢筋的不同品种、不同规格,按普通钢筋(包括现浇构件、预制构件钢筋)、预应力钢筋分别列项。HPB300级(符号A)执行圆钢筋相应项目,HRB335级(符号B)、HRB400级(符号C)、HRB500级(符号D)、HRBF335级(符号BF)、HRBF400级(符号CF)、HRBF500级(符号DF)、RRB400(符号CR)、冷轧带肋钢筋(符号AR)执行带肋钢筋(包括螺旋形、人字形、月牙形钢筋)相应项目,预应力螺纹钢(符号AT)、钢绞线(符号AS)执行预应力钢筋相应项目。3.成型钢筋(按图纸要求加工后、绑扎前的钢筋)中设计图纸未注明的钢筋接头和接头焊接用的电焊条已综合在本标准内。成型钢筋按9m长以内考虑,成型钢筋之间的搭接长度应计入钢筋净用量内,其搭接个数和搭接长度计算,按设计规定;成型钢筋9m长以外时,直径10mm及以上的钢筋按每9m计算一个接头,其接头长度根据不同的接头方式按规范规定长度计算。4.预应力构件中的非预应力钢筋按普通钢筋相应项目计算。5.非预应力钢筋不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要求冷加工时,另行处理。6.预应力钢筋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处理时,应另行处理。7.下表所列的构件,其钢筋可按表列系数调整人工、机械费用。项 目建筑物构筑物系数范围拱梯型屋架托架梁小型构件 小型池槽贮仓矩 形圆 形人工、机械调整系数1.161.0521.251.508.现浇砼空心楼盖中配置的钢筋网片按相应规格的钢筋子目,人工、机械乘以1.5的系数。9.植筋项目仅用于新建工程。
二、砼1.现浇砼构件按砼供应方式分现拌砼和商品砼。现拌砼构件子目按垂直运输机械运送砼施工编制,垂直运输费按第十四章相应规定计算;商品砼构件子目按泵送施工编制。并做以下规定:(1)现拌砼构件,砼不论分散搅拌还是集中搅拌,均按现拌砼相应子目执行;(2)当现拌砼采用泵运送时,按商品砼构件相应子目执行并增加砼搅拌费,搅拌费增加按每10m3砼工程量增加5.58工日和0.625台班砼搅拌机,商品砼换算为普通砼。(3)当商品砼采用垂直运输机械运送时,按现拌砼构件相应子目执行并扣除砼搅拌费,搅拌费扣除按每10m3砼工程量扣5.58工日和砼搅拌机台班,普通砼换算为商品砼,垂直运输费按第十四章相应规定计算。2.采用泵送砼的工程,基础、柱、墙、梁、板、与梁板同一标高的阳台构件按泵送子目执行;基础垫层、构造柱、圈梁等其他构件的砼按垂直运输机械吊运方式施工计算,执行现拌砼构件相应子目。3.砼的工作内容包括:后台运输、搅拌,前台运输、清理、润湿模板、浇灌、捣固、养护。4.小型构件,系指每件体积0.05m3以内的未列出项目构件。5.现浇钢筋砼柱、墙项目,均按规范规定综合了底部灌注1:2水泥砂浆的用量。6.本标准圈梁、构造柱子目按砖混结构考虑。框架或框架剪力墙结构中的圈梁、构造柱,人工和机械乘以1.2的系数。7.斜屋面砼板浇筑按现场搅拌浇筑梁板子目执行,人工、机械乘以1.2的系数。8.砼构件的后浇带套用砼的相应子目。后浇带增加费按延长米计算工程量。9.砼养护采用砼养护膜养护者,套用混凝土养护膜增加费相应子目。工程量按实铺面积计算。10.预制构件厂生产的构件,在砼项目中考虑了预制厂内构件运输、堆放、码垛、装车等的工作内容。三、构件运输1.本标准适用于混凝土构件运输。2.本标准适用于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3.本标准按构件的类型和外型尺寸划分如下:钢筋砼构件分类如下:类 别项 目14m以内的空心板、实心板26m以内的桩、屋面板、楼板、梁、楼梯段36m以上至14m的梁、板、柱、桩,各类屋架、桁架、托架(14m以上的另行处理)4天窗架、挡风架、侧板、端壁板、天窗上下挡及单件体积在0.1m3以内的小构件四、构件安装1.构件安装是按单机作业编制的,如采用双机抬吊安装构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2.构件安装按机械回转半径15m以内距离计算的,如因施工场地狭小,当构件无法运进吊装机械回转半径范围内而造成构件二次搬运时,所发生的费用按以下规定计算:应另按构件1km运输项目执行。
3.构件安装是按汽车式起重机编制的。4.本标准中均不包括为安装工程所需搭设的临时性脚手架,若发生时应另行计算。5.本标准吊装现场就位预制构件是按采用木模、砖模综合考虑,若实际不同时,不作调整。6.安装砼异形柱(如:┼、┬、┌型)及一边伸出0.7m以上的牛腿柱时,按砼柱安装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20。单根砼柱子长度大于杯口深度(找平后实际杯口深度)20倍以上时,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30。7.双肢构件(如栈桥、皮带走廊排架、A形支架等)需焊接安装时,可按柱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1.30,材料乘以系数1.80计算。上述构件柱脚如为灌浆安装,不需焊接安装时,按柱安装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35。8.筋砼楼梯段安装以整块为准,如拼装楼梯段者,按楼梯段安装项目乘以系数1.25。9.单层厂房屋盖系统必须在跨外安装时,按相应的构件安装项目的人工、机械台班乘以系数1.18。10.砼小型构件安装系指单件体积小于0.1m3的构件安装。11.构件吊装高度是按吊装室外地面至檐口高度20m以内考虑,若构件吊装其檐口高度超过20m以上者,按其相应项目的人工和机械台班分别乘以系数1.10。12.PK应力混凝土叠合板(以下简称“PK”板),按以下方式处理:(1)砼框架梁增加支撑和PK板底支撑,按PK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工程量,套用满堂脚手架钢管架基本层子目乘以1.2的系数;(2)PK板的安装套用平板安装单体0.2m3内的子目乘以1.3的系数;(3)PK板座浆和施工缝的处理:套用平板接头灌缝子目乘以1.3的系数;(4)PK板如留有孔洞需要处理等工序者,按PK板体积计量每m3增加0.44个工日。 工程量计算规则钢筋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钢筋工程,应区别不同钢筋种类和规格,分别按设计长度乘以单位重量,以吨计算。2.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构件外形尺寸计算长度,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规定的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并区别不同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1)低合金钢筋两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按孔道长度共减0.35m,螺杆另行计算。(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按孔道长度增加0.15m,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共增加0.3m计算。(4)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0.35m计算。(5)低合金钢筋或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m;孔道长度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8m计算。
3.计算钢筋工程量时,按图示尺寸计算长度。钢筋的电渣压力焊接、套筒挤压、直螺纹接头,以个计算,执行相应项目,但不计取搭接长度。4.钢筋砼构件预埋铁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吨计算。5.植筋的工程量按钢筋设计埋深计算。设计未规定的,按下列规定计算:(1)钢筋规格为20mm以下,按钢筋直径的15倍计算,并应大于或等于100mm;(2)钢筋规格为20mm以上,按钢筋直径的20倍计算。二、现浇砼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墙、板0.3m2内孔洞所占体积,但应扣除劲性型钢骨架体积。埋管断面合计面积超过砼构件断面3%以上的部分应扣除工程量(3%以内的部分不扣除)。2.基础:(1)有肋带形基础,其肋高与肋宽之比在4∶1以内的按带形基础计算;超过4∶1时,其基础底板按板式基础计算,以上部分按墙计算。(2)箱式满堂基础应分别按满堂基础、柱、墙、梁、板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项目。(3)设备基础除块体以外,其他类型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梁、柱、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套相应的项目计算。3.柱: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柱高以立方米计算。柱高按以下规定确定:(1)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2)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3)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计算。(4)构造柱按全高计算,与砖墙嵌接部分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5)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4.梁: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梁长以立方米计算。梁长按下列规定确定。(1)梁与砼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梁与砼墙连接时,梁长算至墙侧面。(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伸入砌体墙、柱内的梁头,梁垫体积并入梁体积内计算。5.板:按图示面积乘以板厚以立方米计算,其中:(1)有梁板包括主、次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2)无梁板按板(包括其边梁)和柱帽体积之和计算。(3)平板按板实体体积计算。(4)现浇挑檐天沟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为分界线,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墙边线以外或梁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5)各类板伸入砌体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6.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乘以墙高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以外孔洞的体积,墙垛及突出部分(包括边框梁、柱)并入墙体积内计算。
7.空心楼盖内置空心管(盒)模块工程量按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体积应减去空心管(盒)模块体积套用相应现浇子目。8.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的连接梁,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另增加。9.伸出外墙的悬挑板(包括平板、雨篷等),按伸出外墙的体积计算,其反沿并入悬挑板内计算。10.栏板以立方米计算,伸入墙内的栏板,合并计算。11.预制板补现浇板缝时,按平板计算。12.预制钢筋砼框架柱现浇接头(包括梁接头)按设计规定断面和长度以立方米计算。三、预制砼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工程量均按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及小于300mm×300mm以内的空洞面积。2.预制桩按桩全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断面(空心桩应扣除孔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3.砼与钢杆件组合的构件,砼部分按构件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钢构件部分按吨计算,分别套相应的定额项目。四、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安装1.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及安装均按构件图示尺寸,以实体体积加规定的损耗计算;钢构件按构件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所需螺栓、电焊条等重量不另计算。2.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及安装损耗率,按总说明有关规定计算,并入构件工程量内。其中预制混凝土屋架、桁架、托架及长度在9m以上的梁、板、柱不计算损耗率。3.水泥蛭石块、泡沫砼块、硅酸盐块运输每立方米折合钢筋混凝土构件体积0.4m3,按一类构件运输计算。漏空花格运输安装按设计外形面积乘以厚度6cm以立方米计算,不扣漏空体积。预制碗柜运输安装按每10m2折合1.2m3钢筋砼。以上构件均按钢筋砼构件4类构件运输执行;漏空花格、预制碗柜安装按钢筋砼小型构件标准执行。4.预制钢筋混凝土工字型柱、矩形柱、空腹柱、双肢柱、空心柱、管道支架等安装,均按柱安装计算。5.钢筋砼折线形屋架、三角形组合屋架安装,以砼实体体积计算,三角形组合屋架的钢杆件部分安装费不另计算。五、钢筋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1.钢筋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包括构件座浆、灌缝、堵板孔、塞板梁缝等。均按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2.钢筋砼梁、吊车梁、托架梁、过梁、组合屋架、天窗架、大型屋面板、平板、空心板、槽形板、挑檐板、楼梯段等,均按砼实体体积计算,按相应项目计算灌浆。第六章 钢结构工程说明
一、本标准仅用于新建钢结构工程;不分现场制作或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均执行本标准。金属结构制作,均按焊接编制。如设计为铆接时,可参照国家有关专业定额标准计算。二、构件制作:1.构件制作工作内容,包括分段制作和整体预装配的人工、材料(如预装配用及锚固杆件用的螺栓)及机械台班用量。本标准除注明者外,均包括现场内(工厂内)的材料运输、号料、加工、组装及成品堆放等全部工序。本标准未包括加工点至安装点的构件运输,应另按相应构件运输项目执行。本标准构件制作项目中,均已包括刷一遍防锈漆工料。本标准构件制作、安装均未包括焊缝无损伤探伤费用。2.地脚螺栓制作安装,均按小型构件子目执行。3.劲性钢柱、梁制作,按普通钢柱、钢梁子目执行,栓钉另计。安装,按劲性钢柱、钢梁相应子目执行。4.钢管柱不管是无缝钢管还是焊接管均执行相应项目,但主材价格可以换算。5.钢筋砼组合屋架钢拉杆制作,按钢支撑计算。6.本标准的型材规格及比例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按设计调整材料规格和用量,人工和机械用量不变。7.弧形构件,按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1.20的系数。8.彩板墙面、楼面、屋面按面积或长度计算的项目,其金属面材厚度与标准不同时,可予以调整材料价格,其消耗量不变。三、构件运输:1.本标准适用于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金属构件运输。2.金属构件运输类别按下表确定: 金属构件分类表类 别项 目1钢柱、屋架、托架梁、防风桁架2吊车梁、制动梁、型钢檩条、钢支架、上下挡、钢拉杆、网架、栏杆、盖板、垃圾出灰门、倒灰门、蓖子、爬梯零星构件、平台、操作台、走道休息台、扶梯、烟囱紧固箍、彩板构件3墙架、挡风架、天窗架、组合檩条、轻型屋架3.本标准综合考虑了城镇、现场运输道路等各种因素,不得因道路条件不同而调整消耗量。本标准仅限于本省内运输。四、构件安装1.构件安装是按单机作业编制的,如采用双机抬吊安装构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2.一般项目构件安装是按汽车式起重机编制的。其吊装高度是按吊装室外地面至檐口高度20m以内考虑,若构件吊装其檐口高度超过20m以上者,按其相应项目的人工和机械台班分别乘以系数1.10。3.构件安装标准中均不包括为安装工程所需搭设的支架,支架应另行计算。4.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柱梁安装,按普通钢结构构件安装相应子目执行乘以0.8的系数。5.单层厂房屋盖系统必须在跨外安装时,按相应的构件安装项目的人工、机械台班乘以系数1.18。6.钢屋架单榀重量在1t以下者,按轻型屋架相应项目计算。
五、油漆1、油漆执行本章氟碳漆、防火涂料或油漆工程,可参照下表系数按重量换算成展开面积。常用钢结构构件重量换算油漆面积系数表 单位:m2/t构件名称腹板厚度(mm)翼板厚度(mm)参考系数“H、十字”型钢梁、钢柱10以内10以内36.4016以内28.3120以内21.2316以内10以内25.4816以内21.2320以内16.9920以内10以内19.6016以内16.9920以内14.15 工程量计算规则制作:1.金属结构制作型钢材料按图示钢材尺寸以吨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已包括在内不再另计算。在计算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重量时,均以其最大外围尺寸、以矩形面积计算。2.制动梁的制作工程量,包括制动梁、制动桁架、制动板重量;墙架的制作工程量,包括墙架柱、梁及连接柱重量;钢柱制作工程量,包括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及悬壁梁重量。3.钢栏杆制作安装,仅适用于工业厂房、构造物中的相应钢栏杆制作、安装;铁艺花饰栏杆,当花饰外围尺寸与标准不同时,可按外围尺寸投影面积换算。其他铝合金、不锈钢等装饰栏杆,按其相关项目计算。4.钢漏斗制作工作量,矩形按图示分片,圆形按图示展开尺寸,并依钢板宽度分段计算,每段均以其上口长度(圆形接分段展开上口长度)与钢板宽度,按矩形计算,依附漏斗的型钢并入漏斗重量内计算。5.天窗挡风架、柱、挡雨板的支架制作,工程量按重量计算。6.刮泥篦子板、地沟铸铁篦子板按框外围面积计算。7.钢质窗帘棍制安,工程量按图示长度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每根按洞口宽度增加30cm计算。8.垃圾斗及配件,按垃圾斗口的框外围面积计算;出灰口及配件,按出灰口的框外围面积计算。9.彩板墙面,以外墙面长度乘以外墙高度按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面积,但不扣除0.3m2以内的孔洞面积。10.彩板楼面,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但不扣附墙柱凸出部分面积和0.3m2以内的孔洞面积。11.彩板屋面,按展开长度乘以宽度以平方米计算,扣除其凸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排气间等所占面积,但不扣除0.3m2以内的孔洞面积。
12.轻钢屋面中,压型板、夹心板层面工程量扣除0.3m2以上采光带的面积。二、安装:1.构件安装,工程量按制作的工程量计算。2.成品气楼,按气楼重量以t计算。3.化学螺栓、高强螺栓及栓钉,以套计算。第七章 木结构工程说明一、本章工作内容:1.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包括:(1)制作、安装门扇,装配玻璃及五金零件,固定铁脚,制安便门扇;(2)铺油毡和毛毡,安密缝条;(3)制安门樘框架和筒子板,刷防腐油。2.木结构包括:(1)屋架,制安,梁端刷防腐油。(2)屋面木基层,制安檩木、檩托木(或垫木),伸入墙内部分及垫木刷防腐油。(3)屋面板制作,屋面板制作,檩木上钉屋面板,檩木上钉椽板。(4)木楼梯,踏步、平台制安,伸入墙部分刷防腐油。(5)木梁、木柱,包括制作安装,伸入墙部分刷防腐油。3.其他木构件包括制作安装。二、本消耗量标准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不论实际采用何种操作方法,均不调整。三、木材木种分类如下: 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四类: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四、本章木材木种除说明者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木门窗制作,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1.3;其他项目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5。五、厂库大门、钢木大门及其他特殊种门五金费另按附表计算。六、保温门的填充料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工料不变。七、厂库房大门及特种门的钢骨架制作,以钢材重量表示,已包括在项目中,不再另列项目计算。钢材重量不同时,予以调整。八、全钢板大门、围墙钢大门的钢材和铁件用量不同时,允许调整(钢材损耗率6%,铁件损耗率1%)。工程量计算规则
门制作、安装工程量除说明者外,均按门洞口面积计算,异形门按最大矩形面积计算。二、木屋架的制作安装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木屋架制作安装均按设计断面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其后备长度及配制损耗均不另外计算。2.方木屋架一面刨光时增加3mm,两面刨光增加5mm;圆木屋架刨光时,木材体积每立方米增加0.05m3。附属于屋架的夹板、垫木等不另计算;与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其工程量并入屋架竣工木料体积内计算。3.屋架的制作安装应区别不同跨度,其跨度应以屋架上下弦杆的中心线交点之间的长度为准。带气楼的屋架并入所依附屋架的体积内计算;屋架的马尾、折角和正交部分半屋架,应并入相连接屋架的体积内计算。4.钢木屋架区分圆、方木,按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三、圆木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如为方木时,其方木部分应乘以系数1.7,折合成圆木并入屋架竣工木料内;单独的方木挑檐,按方檩木计算。四、檩木按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简支檩木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定者,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200mm计算,如两端出山,檩条长度算至博风板;连续檩条的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其接头长度按全连续檩木总体积的5%计算。檩条托木已计入相应的檩木制作安装项目中,不另计算。五、屋面木基层,按屋面的斜面积计算。天窗挑檐重叠部分按设计规定计算,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面积不扣除。六、封檐板按图示檐口的外围长度计算,博风板按斜长度计算,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500mm。七、木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其踢脚板、平台和伸入墙内部分,不另计算。第八章 屋面与防水工程说明水泥瓦、黏土瓦、小青瓦、石棉瓦规格与本标准不同时,瓦材数量可以换算,其他不变。二、防水工程适用于楼地面、墙基、墙身、构筑物、水池、水塔及室内厕所、浴室等防水,建筑物±0.00以下防水、防潮工程按防水工程相应项目计算。三、三元乙丙丁基橡胶卷材屋面防水,按相应三元乙丙橡胶卷材屋面防水项目计算。四、氯丁冷胶“二布三涂”项目,其“三涂”指涂料构成防水层数并非指涂刷遍数;每一层“涂层”刷二遍至数遍不等。五、本标准中沥青、玛蹄脂均指石油沥青、石油沥青玛蹄脂。六、变形缝填缝:建筑油膏、聚氯乙烯胶泥断面取定3cm×2cm;油浸木丝板取定2.5cm×15cm。如设计断面不同时,用料可以换算,人工不变。七、盖缝:木板盖缝断面为20cm×2.5cm,如设计断面不同时,用料可换算,人工不变。
八、紫铜板止水带系2mm厚,展开宽45cm;氯丁橡胶宽30cm;涂刷式氯丁胶贴玻璃止水片宽35cm,其余均为15cm×3cm;如设计断面不同时,用料可以换算,人工不变。九、砼墙及地下室中钢板止水带按第六章钢结构工程中的小型构件制作安装项目执行。钢板止水带支架,有设计图者按设计施工图计算;无设计者按长150mm、间距300mm的φ6钢筋计算,并入钢板止水带工程量内。十、屋面砂浆找平层,面层按楼地面相应定额项目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瓦屋面、金属压型板(包括挑檐部分)均按(图1)中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系数(见表1),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屋面小气窗、斜沟等所占面积,屋面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亦不增加。表1屋面坡度系数表坡度 角度(α) 延尺系数C 隅延尺系数B(A=1)B/2A (A=1) (A=1)11/2 45° 1.4142 1.73210.75 36°52′ 1.2500 1.60080.70 35° 1.2207 1.57790.6661/333°40′ 1.2015 1.56220.65 33°01′ 1.1926 1.55640.60 30°58′ 1.1662 1.53620.577 30° 1.1547 1.52740.55 28°49′ 1.1413 1.5174表1坡度 角度(α) 延尺系数C 隅延尺系数0.501/426°34′ 1.1180 1.50000.45 24°14′ 1.0966 1.48390.401/521°48′ 1.0770 1.46970.35 19°17′ 1.0594 1.45690.3 16°42′ 1.0440 1.4457
0.25 14°02′ 1.0308 1.43620.201/101°19′ 1.0198 1.42830.15 8°32′ 1.0112 1.42210.125 7°8′ 1.0078 1.41910.1001/205°42′ 1.0050 1.41770.083 4°45′ 1.0035 1.41660.0661/30′3°49 1.0022 1.4157 图1注:1.两坡排水屋面积为屋面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延尺系数C;2.四坡排水屋面斜脊长度=A×D(当S=A时);3.沿山墙泛水长度=A×C。二、卷材屋面: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卷材屋面,按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规定的坡度系数(见表1)以平方米计算,但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所占的面积,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按图示尺寸并入屋面工程量计算。如图纸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的弯起部分可按250mm计算。天窗弯起部分可按500mm计算。2.卷材屋面的附加层、接缝、收头、找平层的嵌缝、冷底子油已计入定额内,不另计算。三、涂膜屋面的工程量计算同卷材屋面。涂膜屋面的油膏嵌缝、玻璃布盖缝、屋面分格缝,以延长米计算。四、种植屋面过滤层,按实铺面积计算,不扣除排烟道、通风孔、屋面检查洞及0.3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排(蓄)水层按实铺面积乘厚度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排烟道、通风孔、屋面检查洞及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五、屋面排水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铁皮排水,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如图纸没有注明尺寸时,可按表2计算。咬口和搭接等已计入定额项目中,不另计算。2.PVC、玻璃钢水落管,区别不同直径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雨水口、水斗、弯头、短管以个计算。表2 铁皮排水单体零件折算表名称单位落管(m)檐沟(m)水斗(个)漏斗(个)下水口(个) 铁皮排水落管、檐沟、水斗、漏斗、下水口m20.320.300.400.160.45 天沟、斜沟、天窗窗台泛水、天窗侧面泛水、烟囱泛水、通气管泛水、滴水檐头泛水、滴水m2天沟泛水(m)斜沟天窗窗台(m)天窗侧面泛水(m)烟囱泛水(m)通气管泛水(m)滴水檐头泛水(m)滴水(m)1.300.500.700.800.220.240.11六、防水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建筑物地面防水、防潮层,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烟囱及0.3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与墙面连接处高度在300mm以内者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平面工程量内;超过3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2.建筑物墙基防水、防潮层,外墙长度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乘以宽度以平方米计算。3.构筑物及建筑物地下室防水层,按实铺面积计算,但不扣除0.3m2以内的孔洞面积。平面与立面交接外的防水层,其上卷高度超过3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4.防水卷材的附加层、接缝、收头、冷底子油等人工材料均已计入定额内,不另计算。5.变形缝按延长米计算。第九章 保温隔热、防腐工程说明一、保温1.本标准适用于中温、低温及恒温的工业厂(库)房隔热工程,以及一般保温工程。2.本标准只包括保温隔热材料的铺贴,不包括隔气防潮、保护层或衬墙等。3.玻璃棉、矿渣棉包装材料和人工均已包括在项目内。
4.本标准外墙保温按外墙外保温考虑,用于外墙内保温时,人工乘以0.9的系数。保温板、保温砂浆外墙内保温中,内墙做涂料墙面者,保温砂浆保温系统抗裂层应扣除弹性底层涂料,保温抗裂砂浆用量乘以0.9的系数;内墙贴饰面砖墙面者,保温砂浆保温系统抗裂层按相应檐高20m内的子目其保温抗裂砂浆、保温塑料锚栓乘以0.9的系数。贴面砖由保温方提供砖、嵌缝料,套用面砖子目应扣除贴砖相关材料用量,不得重复。5.保温系统中,甲方提供材料或甲方指定材料者,人工乘以1.1的系数。二、防腐 1.本标准适用于基础防腐工程,按96J333—1和96J333—2标准图集编制。其他防腐按化工定额相应项目执行。2.各种砂浆、混凝土、胶泥的种类或配合比,设计与本标准不同时,可作调整。3.基础防腐不分平面立面,均按本标准统一执行。4.腐蚀条件下,桩应采用实心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当pH值小于4.5时,桩身采用涂料防护。涂料按沥青漆考虑,设计不同时,换算材料单价,其他不变。工程量计算规则外墙保温:按保温面展开面积计算工程量。二、屋面、室内保温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保温层应区别不同保温材料,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实铺厚度以立方米计算。2.保温层厚度按材料(不包括胶结材料)净厚度计算。3.地面隔按围护结构墙体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的体积。4.墙体层,外墙按层中心、内墙按层净长乘以图示尺寸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冷藏门洞口和管道穿墙洞口所占的体积。5.柱包层,按图示柱的层中心线的展开长度乘以图示尺寸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6.其他保温: (1)池槽层按图示池槽保温层的长、宽及其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其中池壁按墙面计算,池底按地面计算。 (2)门洞口侧壁周围的部分,按图示层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并入墙面的保温工程量内。 (3)柱帽保温层按图示保温层体积并入天棚保温层工程量内。三、防腐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防腐工程项目应区分不同防腐材料种类及其厚度,按设计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2.防腐卷材接缝、附加层、收头等人工材料,已计入在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3.桩基础防腐按设计涂刷高度乘以桩周长以平方米计算工程量。第十章 室外附属工程说明
一、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厂区、小区及房屋附属工程;室外道路、排水项目如按市政要求单独设计的,套用市政工程定额。设计要求在砼面上抹水泥砂浆面层者,按装饰定额有关子目执行。二、本标准未包括的项目(如:土方、基础、垫层、抹灰、模板、钢筋、脚手架等)按有关章节相应项目执行。但抹灰部分按相应项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25。三、道路混凝土道路子目按现场搅拌浇捣混凝土编制。如采用商品砼,按每10m3砼工程量扣除5.58工日,并扣除子目中搅拌机台班数量,普通砼换算为商品砼。四、室外排水管道的铺设不包括试水,如需试水,费用另计。工程量计算规则道路1.路槽碾压宽度,按设计道路宽度每侧加15cm计算,以平方米计算工程量。2.基层宽度,按设计道路宽度每侧加15cm计算,以平方米计算工程量,不扣除各种井位所占的面积。3.道路面层,按设计长度乘以设计宽计算(包括转弯面积),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4.侧缘石,按延米计算,包括各转弯处的弧形长度。5.人行道板,按实铺面积计算。6.伸缝,按设计缝长乘设计路面厚以平方米计算工程量;缩缝按设计缝长乘锯缝深度以平方米计算工程量。二、围墙铸铁围墙,按图示长度乘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工程量。三、室外排水1.排水管道,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工程量;2.砖砌化粪池、窨井,不分壁厚均以立方米计算,洞口上的砖平拱镟等并入砖体积内计算;玻璃钢化粪池,按有效容积以立方米计算工程量。四、散水、明沟、台阶1.散水,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2.明沟,按延米计算。3.台阶,按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第十一章 构筑物工程说明一、本标准未包括的项目(如:土方、基础垫层、抹灰、钢筋、脚手架等)按有关章节相应项目执行,但抹灰部分按相应项目的人工乘以1.25的系数。二、水池按市政定额相应子目执行。三、水塔基础砼、模板套用烟囱基础砼、模板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烟囱1.砖烟囱(1)筒身:圆形、方形均按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及相应厚度的垂直高度的体积,扣除筒身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当筒壁周长或厚度不同时,可按下式分段计算。 V=∑H×C×L式中:V——筒身体积; H——每段筒身的垂直高度; C——每段筒壁的厚度; L——每段筒壁中心线的长度。(2)烟道砌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列入炉体工程量。2.砼烟囱混凝土工程量,均按图示尺寸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的钢筋、预埋铁件及壁、板中0.3m2内的孔洞所占体积。3.其他(1)烟道、烟囱内衬按不同内衬材料并扣除孔洞后,以图示实体积计算。(2)烟囱内壁表面隔热层,按筒身内壁并扣除各种孔洞后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填料按烟囱内衬与筒身之间的中心线平均周长乘以宽度和筒高,并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但不扣除连接横砖及防沉带的体积)后以立方米计算。(3)烟囱内刷防腐涂料按实际刷涂面积计算。二、水塔1.砖水塔水塔基础与塔身划分: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界,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塔身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并扣除门窗洞口和混凝土构件所占的体积,砖平拱及砖出檐等并入塔身体积内计算。2.砼水塔混凝土工程量,均按图示尺寸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的钢筋、预埋铁件及壁、板中0.3m2内的孔洞所占体积。3.其他水塔涂料以刷涂面积计算。第十二章 脚手架工程说明一、凡能计算建筑面积的工程,均应执行综合脚手架子目;不能计算建筑面积的工程,执行本章单项脚手架子目。二、综合脚手架工程按常用钢管脚手架编制,脚手架板的材料为侧编竹架板;实际采用竹木脚手架时,不作调整。
三、综合脚手架,范围包括了外墙结构以内和伸出外墙宽度600mm以内等构件的脚手架;工作内容包括外脚手架安全网以内砌筑、构件支模、混凝土浇筑、构件安装、上下交通斜道、垂直运输卷扬机架、上料平台、施工安全防护等脚手架搭拆。工作内容不包括屋顶构架,不计算建筑面积骑楼的脚手架,发生时另行计算。四、对于主体和装饰一同发包的工程,应另行计算装饰脚手架费用。五、综合脚手架安全防护只包括了外架安全网以内建筑物本身有关的脚手架费用,对于人行道上方安全过道、临时挑架、过人通道、机械设备防护架等非建筑物本身的防护费用应另行计取。六、单位工程的地下室部分,以首层对应的地下室建筑面积并入单位工程内,执行相应单位工程脚手架子目;单位工程与单位工程之间的地下室和单独地下室,执行建筑物综合脚手架钢筋砼地下室子目。七、三层以内的工业厂房,首层综合脚手架按相应建筑面积和建筑物檐口高度套单层厂库房综合脚手架子目,二层及二层以上综合脚手架按相应建筑面积和建筑物檐口高度套多高层建筑综合脚手架子目。八、执行国家“JG130—2011规范”,檐口高度在20m以上的建筑工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计地下室面积)增加0.6kg工字钢的材料,材料单价按相应市场价格计取;檐口高度在20m以内的建筑工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计地下室面积)综合计算增加0.3kg钢管费用。九、外脚手架项目中均综合了外脚手架、依附斜道、上料平台、护卫栏杆等。十、斜道是按依附斜道编制的,独立斜道按依附斜道相应项目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60。十一、水塔、烟囱脚手架综合了垂直运输架、斜道、缆风绳、地锚等。十二、建筑物主体和装饰分别由两个施工单位承包者,按其各实际搭设的项目,分别套用相应项目执行。十三、架空运输道以架宽2m为准,如架宽超过2m时,应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15;超过3m时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25。工程量计算规则综合脚手架工程量,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平方米计算;单项脚手架面积的计算,均按其投影面积计算脚手架面积。二、建筑物如有高、低跨(层)且檐口高度不在同一标准步距时,分别按高低跨(层)计算计算脚手架面积,分别套用相应项目执行。三、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楼梯间、闭路电视间、女儿墙等按搭设的脚手架,套用相应屋面檐口高度项目执行。四、独立柱按周长增3.6m乘以柱高套用相应项目高度项目,柱高15m以内按单排计算,柱高15m以上按双排计算。五、砌筑里脚手架,按内墙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的面积。围墙砌筑架,按砌筑里脚手架项目执行,围墙脚手架以自然地面至围墙顶面高度乘以围墙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围墙门所占的面积,但独立门柱的砌筑脚手架亦不增加。围墙如建在斜坡上或各段高度不同时,应按各段围墙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围墙高度超过3.6m时,如双面抹灰者,除按规定计算该架工以外,还可以增加一道抹灰架。
六、安全过道,按实际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架宽×架长)计算。安全笆,按实际封闭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实际采用封闭材料与标准不符时,不作调整。斜挑式安全笆按实际搭设的(长×宽)斜面面积计算。立挂安全网,按实际满挂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七、挑脚手架,按搭设长度和层数以延长米计算。悬空脚手架,按搭设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八、烟囱、水塔脚手架按不同高度及不同直径以座计算,其直径按相应±0.000处外径计算。九、倒锥形水塔、水箱,在地面架空预制,其四周外脚手架(包括斜道、卷扬机架在内),按相应的单项计算,高度以水箱顶面至地面的垂直高度为准。第十三章 模板工程说明一、模板是按15mm厚双面覆膜竹胶合板计算摊销量的,如施工中采用的模板种类、规格型号不同时,其模板摊销量按消耗量标准的摊销量计算,价差按15mm厚双面覆膜竹胶合板价格调整。若按其他种类模板进行调差,则要调整子目中模板消耗量。二、预制构件模板: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木模板、定型钢模、长线台钢拉模,并配制相应的砖地模、砖胎模、长线台砼地模编制的;使用其他模时,可另行处理。三、现浇砼梁、板、柱、墙的子目是按支模高度3.6m编制的,超过3.6m而小于6.6m时按超高增加费子目计算。支模高度计算应符合以下规定:1.柱、墙、板支模高度计算,地下室按结构底板上表面至上层结构楼面的高度,其他各层均按该层楼面结构标高至对应上层标高之差计。2.梁支模高度计算,首层按室外地坪(地下室按室内地坪)至上层梁面;楼层按楼板面(或梁面)至上层梁面。四、混凝土模板支模高度≥6.6m,模板按3.6m的子目执行(不扣子目支架费用);支架费用另行计算,执行单独支架子目。五、坡屋面水平夹角≥45°上表面支模时,下表面模板执行相应梁板模板子目,上表面模板执行砼墙模板相应子目。六、斜屋面板(包括梁板)以及与之相接的顶层柱、墙模板,按梁、板、柱、墙相应子目执行,人工、机械乘以1.2系数。七、钢网架高空拼装支架,执行支架子目。八、别墅、会所工程模板,按以下办法调整:1.没有标准层,且合同约定多栋同时开工(或仅施工单栋),每平方米模板与砼接触面积增加15mm厚双面覆膜竹胶合板0.5m2;2.其他情形,每平方米模板与砼接触面积增加15mm厚双面覆膜竹胶合板0.3m2。九、外墙线条模板并入相应梁板中,并按线条的砼和模板接触面积增加15mm厚双面覆膜竹胶合板0.5m2。
工程量计算规则现浇砼及钢筋砼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浇砼及钢筋砼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应按砼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2.有肋带形基础,其肋高与肋宽之比在4︰1以内,按有肋带形基础计算;超过4︰1时,其基础按板式带形基础计算,以上部分按墙计算。3.现浇钢筋砼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m2以外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内。4.现浇钢筋砼框架分别按梁、板、柱、墙有关规定计算;附墙柱,并入墙内工程量计算。分界规定如下:(1)柱、墙:底层,以基础顶面为界算至上层楼板表面;楼层中,以楼面为界算至上层楼板表面(有柱帽的柱应扣柱帽部分量)。(2)有梁板:主梁算至柱或砼墙侧面;次梁算至主梁侧面;伸入砌体墙内的梁头与梁垫模板并入梁内;板算至梁的侧面。(3)无梁板:板算至边梁的侧面,柱帽部分按接触面积计算工程量套用柱帽项目。5.圆弧形梁板增加费工程量按延长米计算。圆弧梁(包括相连板)按梁中心线以延长米计算;圆弧形板(包括板与弧形墙、柱相交接迹线)按弧形延长米乘0.5计算。6.构造柱外露面均应按图示柱宽加马牙槎宽度乘以高度计算模板面积。构造柱与墙接触面不计算模板面积。7.现浇钢筋砼悬挑板(雨蓬、阳台)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出墙外的牛腿梁及板边模板不另计算。8.现浇钢筋砼楼梯,以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小于500mm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计算。9.砼台阶,按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端头两侧不另计算模板面积。10.现浇砼小型池槽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池槽内、外侧及底部模板不应另计算。11.梁板后浇带底模板延期拆除处理:按后浇带施工长度乘以2.5m宽度以平方米计算,执行有梁板模板子目。原主体工程量计算中的有梁板模板工程量不得扣除。二、混凝土模板支模高度≥6.6m,支架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支架工程量,按搭设支架重量以t计算。重量按其搭设空间体积乘单位空间体积的重量计算,搭设空间体积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乘以搭设高度计算。支架的每单位空间体积重量按以下数据计算:(1)梁板砼折算厚30cm以内(含30cm),按30kg/m3计算。(2)梁板砼折算厚30~50cm以内(含50cm),按40kg/m3计算。(3)梁板砼折算厚50cm以上,按50kg/m3计算。三、预制钢筋砼构件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钢筋砼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砼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2.预制桩尖按虚体积(不扣除桩尖虚体积部分)计算。3.0.5m3小型池槽按外型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四、构筑物模板,按以下规定计算:1.构筑物工程的模板工程量,现浇砼及钢筋砼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应区别模板的不同材质,按砼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2.预制钢筋砼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砼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3.0.5m3以上池槽等分别按基础、墙、板、梁、柱等有关规定计算,并套用相应项目。4.液压滑升钢模板施工的贮仓立壁模板按砼体积,以立方米计算。木模板、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施工的水塔塔身、水箱、回廊及平台、储水(油)池、储仓按砼与模板接触面积计算。第十四章 垂直运输工程说明一、本标准未包括塔式起重机进出场费和安拆费。安拆费包括设备安拆和地基及基础处理费,发生时另计。二、本标准适应于檐口高度150m以下建筑物,150m以上建筑物垂直运输费可根据实际施工方案计算。三、建筑物檐高或构筑物高度在3.6m以内的,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费。四、建筑物不同檐口高度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数量,按以下办法计算:1.按不同檐口高度竖向分割建筑物,并计算不同檐口高度的建筑面积;2.计算不同檐口高度建筑面积占设计自然地面以上全部建筑面积的百分比,得相应建筑面积权重;3.按建筑面积权重乘以单位工程(自然地坪以上)垂直运输台班总量,得对应檐口高度垂直运输机械台班数量,并执行相应檐高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垂直运输机械使用台班数量,按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折算,折算后汇总台班数量为单位工程垂直运输机械台班数量。其具体折算办法法如下:1.综合脚手架,按建筑面积每100m2计算0.06台班;2.砖石工程,按砖石工程量每10m3计算0.55台班;
3.梁、板、柱、墙等砼构件(包括砼和模板吊运),按砼工程量每10m3计算0.8台班(其中砼吊运0.4台班,模板吊运0.4台班);其他砼构件(包括砼和模板吊运),按砼工程量每10m3计算1.6台班(其中砼吊运0.8台班,模板吊运0.8台班);基础和垫层如采用塔吊运输,按砼工程量每10m3计算0.4台班(其中砼吊运0.35台班,模板吊运0.05台班);4.钢筋工程,按钢筋工程量每吨计算0.07台班;5.门窗工程,按门窗面积每100m2计算0.45台班;6.楼地面、墙柱面、天棚面,按装饰面展开面积的工程量,每100m2计算0.3台班;7.屋面工程(不包括种植屋面刚性层以上工作内容),按防水卷材面积的工程量,每100m2计算0.2台班;8.瓦屋面,按其工程量每100m2计算0.35台班。二、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基础工程量计算,有施工方案的,可根据具体的施工方案计算;没有施工方案的,可参照下表计算。根据工程量执行相应的子目。机械设备名称设备基础尺寸土方开挖(m3)土方回填(m3)砖胎膜(m3)砖胎膜抹灰(m3)砼(m3)钢筋(t)垫层砼(m3)桩基础塔吊5*5*1.3552.28.37.0932.2533.751.9432.7 工程量,根据地质情况,分别按桩类型设计深度另行计算第十五章 超高增加费说明一、建筑物檐高20m以上部分(建筑面积)均可计算超高增加费。二、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入檐高之内。三、建筑物有不同檐口高度时,建筑物超高费计算办法如下:1.按不同高度竖向分割建筑物,按不同檐高计算20m以上部分的建筑面积;2.分别按檐口高度超高费项目和对应的建筑面积计算各部分超高费;3.汇总得出建筑物超高增加费。四、建筑物(不包括装饰和附属安装工程)超高增加费,包括以下费用:1.操作人工降效;2.施工用上人电梯;3.施工用水加压。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建筑物超高费按檐口的高度20m以上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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