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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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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解释 问题一:如何理解和计算高层建筑增加费?解 答:1、计取条件:  a.凡建筑物在六层以上的多层建筑(不含六层),单层建筑物自室外设计正负零至檐口(或最高层楼地面)高度在20米以上(不含20米)。b.建筑物总高度不包括屋顶水箱间、电梯间、屋顶平台出入口的高度,也不包括地下层层数及高度。2、高层建筑增加费内容:包括人工降效、材料、工具垂直运输增加的机械台班费用,施工用水加压泵的台班费用及工人上下所乘坐的升降设备台班费。是六层以上或高度在20米以上作业所需增加的费用,费率各册定额综合考虑。3、高层建筑增加费的计算:a.同一建筑物有部分高度不同时,应分别不同高度计算高层建筑增加费。b.计算高层建筑增加费时,应包括(六层)或20米以下全部工程人工费。 c.对于定额计价的工程,高层建筑增加费全部计入人工工资,为定额人工费,参入取费。4、在高层建筑物施工中,同时又符合超高施工条件的,可同时计算高层建筑增加费和超高增加费。5、注意事项(1)高层建筑增加费费率在每册定额总说明中,各册费率有所不同。(2)六层以上(不含六层)或20米(不含20米)以上,满足一个条件即可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 问题二:计算建筑物的层数或高度时,应注意哪些情况?解 答:计算建筑物的层数或高度时,应注意如下问题:(1)             地下室部分不能计算层数和高度;(2)             层高不超过2.2米时,不计层数(如建筑物层高在2.2m以下的技术设备层不计算层数);(3)             定额中说明已包括的不再计取,如电梯等;(4)             屋顶单独水箱间、电梯间不能计算层数,也不计算高度;(5)             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可按垂直投影以不同高度分别计算; (6)             高层波形顶建筑物,可按超过六层(或20m)的平均高度计算;(7)             若层数不超过六层,但总高度超过20米时,可按建筑物高度计算;(8)             顶层阁楼有居住功能的,则计算层数。其层高按平均高度计算。 问题三:在高层建筑施工中主楼与裙楼高度不同时,是否按主楼套用高层建筑增加费?解 答:(1)若同一承建单位施工同一单位工程高度不同时,按最高楼层高度计算。(2)若由不同施工单位施工同一单位工程高度不同时,应按各施工单位实际作业楼层至设计室外地坪±0.00的高度分别计算。类似问题:对于同一工程由不同的施工队分楼层进行施工,如分为地下室、1-10层,10-20层三个区域,如何计算高层建筑增加费?注意事项:建议在分包合同中注明高层建筑增加费的费率。 问题四: 超高增加费的计算是否按全部工程人工费为基础?解 答:1、不是。(1)应按超高部分的人工费,按各册规定的系数计取。超高费计算的操作基准面无楼层时,以设计正负零为基准面;有楼层时,以楼面标高为基准面,计算至安装物的标高。所指全部定额人工费,包括工作物设计高度至操作基准面的垂直距离范围内全部定额人工费,包括该子项工程的安装、刷油、保温等定额子目,不扣除超高起算点以下部分(定额另有说明者除外)。(2)对于定额计价的工程,超高增加费全部计入人工工资,为定额人工费,参入取费。2、注意事项:超高增加费费率在各册定额总说明中,各册计取条件和费率有所不同3、举例:第二册(电气)操作物距离楼地面5米以上、20米以下的,按超高部分人工费的33%计算。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操作高度均以3.6米为界,如超过3.6米,其超过部分(指由3.6米至操作物高度)的定额乘以相应系数。第九册(通风空调):操作物距离地面6米以上的工程,按人工费15%计算。 问题五: 安装工程中,若实际没有搭拆脚手架,是否计取脚手架搭拆摊销费?解 答:安装工程中的脚手架搭拆费,是综合取定的系数。因此,除《估价表》规定不计取脚手架搭拆费用外,不论工程实际是否搭拆,或搭拆数量多少,均应按各册规定计取脚手架搭拆费用,并包干使用。 问题六:安装工程中的脚手架搭拆及摊销费用,各册均采用系数计算,定额是如何考虑的?解 答:1、各专业工程交叉作业施工时,考虑可以互相利用脚手架的因素,如管道安装和仪表安装或电气电缆敷设,设备安装和设备保温,保温和刷油,采暖、照明与土建施工等,测算时已扣除可以重复利用的脚手架费用;2、安装工程用的脚手架与土建所用的脚手架不尽相同,测算搭拆费用时,大部分是按简易架考虑;3、施工时,如部分或全部使用土建的脚手架时,作有偿使用处理。4、脚手架搭拆费,其中:(1)人工费占25%,对于定额计价的工程,全部计入人工工资,为定额人工费,参入取费,(2)材料费占75%。5、注意事项:(1)采用清单计价模式的项目,脚手架搭拆费列入措施项目清单。 (2)针对第3条,涉及配合费的问题。 问题七: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的增加费,应如何理解?解 答:1、此项增加费是指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因生产操作或生产条件限制干扰了安装工作正常进行而降效的增加费(全部为定额人工费)。不包括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和施工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如安装工作不受干扰的,不应计取此项费用。2、对于定额计价的工程,此项增加费全部计入人工工资,为定额人工费,参入取费。 问题八: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应如何理解?解 答:1、此项费用是指在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改扩建工程由于车间、装置范围内有害气体或高分贝的噪音超过国家标准以致影响身体健康而降效的增加费(全部为人工费)。不包括劳保条例规定应享受的工种保健费。有害身体健康环境,可参考《估价表》总说明规定执行。  2、施工降效增加费费率在各册定额总说明中。 问题九: 安装工程中,施工用水、电如施工单位未设置计量表,由建设单位供应,其费用如何结算?解 答:施工用水、电源,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引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或使用地点50米范围内,并安置水、电表。施工单位应按水、电表中数量和实际单价或双方约定单价,支付水电费。如建设单位未设置水电表,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按安装工程直接工程费的7‰~14‰结算,其中水2‰~4‰,电5‰~10‰ 问题十:定额中列出的电消耗量是从何考虑的?电动机械的用电消耗量如何计算?解 答:定额中列出的电动机械的用电,除某些特殊、专用(如地下工程盾构掘进机、蓄电池充放电等)机械外,一般均已包括在机械台班费中。对于单位价值较小、不构成固定资产、未列入定额机械内的电动工、机具,其用电量列入定额材料消耗量内。 问题十一:各册定额有许多系数,在使用时应如何界定?应注意哪些问题?解 答:1、定额的各种调整系数分为换算系数、子目系数、综合系数。(1)           换算系数: 换算系数大部分是由于安装工作物的材质、几何尺寸及形状或施工方法与定额子目规定不一致,需进行调整的换算系数,如:管道安装前集中刷油,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7;标志色环等零星刷油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2.0,五芯电力电缆敷设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3等。(2)           子目系数:子目系数一般是对特殊的施工环境及条件、工程类型等因素影响进行调整的系数,如:高层建筑增加费、超高增加费、洞库、暗室施工增加等。子目系数一般都标注在各册说明中。(3)           综合系数:综合系数是针对专业工程特殊需要、特殊环境等进行调整的系数。如脚手架搭拆费,采暖系统调整费,通风空调系统调整费,小型站类工艺系统调整费,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和有害身体健康环境施工增加费等。综合系数一般都标注在总说明和各册说明中。2、计算规则各系数的计算,一般按照先计换算系数、再计子目系数、最后计算综合系数的顺序逐级计算,且前项计算后作后项的计算基础。子目系数、综合系数发生多项可多项计取,一般不可在同级系数间连乘。上述系数计算所得的增减部分,构成直接费。 零星单项的可按相应的定额子目乘换算系数形式进入基价,一个部分或全部定额子目需乘换算系数的则应在工程量汇总以后再乘,如使用第八册“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其定额人工乘1.3”条款时,应将该部分人工费汇总后乘1.3,作为安装费(其中工资百分之百),如为高层建筑,再以换算系数计算出的人工费为基数计算高层建筑增加费,汇总后作为综合系数的计算基数。综合系数计算时,其计算基数应包括子目系数的人工费。需要注意地是,换算系数或子目系数计算出的人工费,不互为基数,例如超高系数算出的人工费,不作为高层建筑增加系数的计算基数。以上所述都是在通常或一般情况下的原则。但在个别的情况下,换算系数中也有可能出现连乘的情况。如:架空线路的地形系数与立杆5根以内的人工、机械增加系数,应为连乘关系;第一册煤气发生设备分节容器外壳组焊,焊缝需内外焊接时,应按外圈焊定额乘以系数1.95。再者,如直径大于3m为4m时,则按3m直径定额乘以系数1.34。前者是调整设备焊缝双面焊,后者是调整设备的规格,此种情况应连乘。对于换算系数是否连乘,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问题十二: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解 答: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单位有能力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由建设单位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的,由总承包单位实施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服务并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总承包单位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3%向建设单位收取,也可由总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协商确定。内容包括:1、配合协调招标人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费用。 其中包括:统一向建设单位领取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并供给分包单位。2、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协调和施工配合等费用; 内容包括:a分包单位施工现场条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等方面 b对分包单位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材料采购(供应)计划以及相关工程技术资料(例如设计变更文件、分部分项工程自检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交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报告、工程竣工图等)的审核、汇总、整理归档;c对分包单位工程预、结算资料及已完工程报表的审核、汇总、上报;d按分包合同规定办理分包单位工程进度款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结算与拨付等等管理工作。e参与分包单位工程点交竣工验收。3、施工现场的水电设施、管线敷设的摊牌销费用;4、共用脚手架搭拆的摊牌销费用;5、共用垂直运输设备,加压设备的使用、折旧、维修费。总承包服务费应计取相应的利润和税金。总承包单位未向分包单位提供服务的或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的,不应收取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是施工总承包单位代行建设单位对分包工程和分包单位实施的部分管理工作和管理责任,而由建设单位对其给予的费用补偿。其他问题:总承包服务费用是由总包单位列入总预算向建设单位收取的,不应向工程分包单位收取。至于实际施工过程中,总、分包单位之间施工配合所发生的费用,例如:分包单位使用总包单位现有临时设施、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或起重吊装设备,以及总包和分包约定的其他费用等,则不包含在建设单位支付的总承包服务费中,应由总、分包双方在分包合同中约定结算办法。水电消耗另行计算。  问题十三:高层民用工程施工中,安装单位使用了总包单位的垂直运输机械,是否应该付使用费?该费用由谁承担?解 答:根据有偿使用的原则,安装单位应向总包单位按机械台班单价支付使用费,该费原则上应由安装单位从高层增加费的机械增加费中支出,当超过机械增加费时,余额部分应由建设与单位安装单位平均分担。 问题十四:安装工作中,设备(包括管、线、电缆、阀门等)拆除套用什么定额?解 答:旧设备(包括管、线、电缆、阀门等)拆除应分两种情况:①被拆除的旧设备业主要求保持完好并能继续使用的,参照全统定额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册说明规定,按被拆除设备的安装定额百分之五十计算;②被拆除的旧设备(包括管、线、电缆、阀门等)业主未要求保持完好的,可按实际发生拆除用工数,协商解决拆除费用。除已有规定者外,暂按相应安装子目的(人工+机械)的50%计算。如属已投入使用工程的拆除,应执行修缮定额有关规定。 问题十五:材料、设备的水平及垂直运输是怎样考虑的?超过定额规定的材料水平运输的距离,是否可调整? 解 答:水平运输是指安装物自施工现场内施工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各册定额中除另有说明者外:设备水平运输按100m取定;材料、成品、半成品按300m(第一册为400米)取定。执行定额时,不论施工现场内的水平运输距离多少,均不作调整。管道或金属结构预制件的运距,包括从现场预制厂运到安装场地的运输距离。垂直运输是指安装物自设备安装现场基准面运至安装位置的垂直运输。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除定额另有说明者外,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等垂直运输按六层(或20米)计,超过部分的垂直运输,在高层建筑增加费中计取;设备垂直运输按10m取定,设备垂直运输如超过10m时,除定额已有明确规定外,可按第一册说明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计。 问题十六:定额人工是如何规定的?解 答:定额人工包括基本用工和其他用工。其他用工包括的内容有:工种间交叉配合穿插施工的停歇时间,临时用水、电、气源移动用工及停歇时间,小型施工机械、工器具移位时间,配合质量安全检查用工和其他零星用工。 问题十七:设备、材料二次搬运是如何规定?费用怎样计算? 解 答:设备、材料二次搬运是指设备、材料运输中有障碍物,不能一次通过,需再次装卸而发生的费用,发生时可按费用定额中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中二次搬运费的有关规定计算。 问题十八:设备交付安装时,在现场的开箱、清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如何计取?解 答:现场开箱、清点所发生的费用已包括在相应的设备安装项目内(册说明中)。建设单位接受设备到货时的开箱、清点、验收,应属于设备保管费范围。 问题十九:部分水泵、风机、输送设备及容器设备等在多册都列有项目,套用定额时应如何界定?解 答:对于上述情况,应按工程的专业功能系统来区分,如风机:属通风系统应套第九册;属中压锅炉配套的则执行第三册。 问题二十:消耗量定额是否包括联动试车内容,该费用应如何计算?解 答: 消耗量定额除有明确规定者外均未包括联动试车。消耗量定额中只包括生产系统的设备单体、单机或单系统的无负荷试运转(但不包括设备本体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不包括系统(小型站类除外)的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费用,生产系统的负荷联动试运工作,应以建设单位为主,施工单位配合。施工单位配合试运转的费用,应按试车方案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取。除定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外,可参考按各系统工程人工费的10%计取联动试车费,其中50%为人工费。该费用计入直接工程费。在高层或公用建筑中,火灾报警(感温、感烟)系统,自动消防、喷淋系统,排风(烟)系统等联系在一起的综合调试,亦属“联动试车”范围。 问题二十一:怎样理解材料费中的检验试验费包括的内容?结算时这些费用是否按实际发生计取? 解 答: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规定,材料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属于材料费的组成部分。所谓"对建筑材料、构件……进行一般鉴定、检查……",即是指按照相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在安装使用前必须对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以及构件、配件等所进行的抽检、校验或复查(包括试件、试样的机械性能试验和化学成分分析)。这些检测可以由具备条件的施工单位自己进行,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验单位进行。检验试验费的计算,理论上讲,应将实际需要发生的对某一类别、规格、型号、批次的安装材料检验试验费用,分别计入相应被检验材料的单位材料成本费用(单价)之中。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如果每个工程都按实际发生的检验试验费计算非常困难,且由于工程专业、建设地点、材料产地及品质等诸多影响因素,也不宜制定全省统一费率。所以报价人应根据拟建工程实际情况,结合以往完成的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成本核算资料,测算并确定材料检验费用的计取比率,进而完成相应的材料成本报价。另外,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测算发布当地建设市场价格信息的同时,发布本地区上述相关费用的指导费率,作为工程建设有关各方进行工程计价活动时的参考。至于工程所在地的技术监督、质量、安全等部门按照其各自行政性规定,对在建工程的材料、设备、构件等所进行的抽样检验收费,不包括在上述材料检验试验费中,此类费用应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中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项下列支,由建设单位支付。 问题二十二:建筑与安装工程中的金属结构如何划分?解 答:在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凡为设备服务的金属结构属于安装工程,应执行第五册中的“工艺金属结构”的相应项目,其余的金属结构均执行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的“金属结构”的有关项目。 问题二十三:甲供材在定额计价方式中如何计算?解 答: 材料费是直接工程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材料由哪一方采购供应,都应将其列入工程预(结)算造价。有些工程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或工程合同中规定甲方供料不列入安装工程费用,这是明显的违规行为且存在偷漏税嫌疑,应该坚决予以纠正。列入工程造价的甲供材料,可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定案以后,双方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再行扣回。即:工程价款结算金额 = 核定的建安工程结算总价-工程预付款(备料款)-工程进度款-甲供材料款-工程质量保证金(暂扣)+(-)其他应付(应收)款。甲供材料款应以乙方实际领用甲方供材的原始凭证(如材料出库单、调拨单)数量,以双方协议的价格计算。不得采用按照列入结算造价的甲供材料总金额直接扣除的方式。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不得包括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款,但可计取各项费用。 问题二十四: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消耗性材料、施工机械与定额中规定有差别时应如何处理?解 答: 消耗量定额是以大多数施工企业现有技术装备水平和通常采用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为基础测算编制的,是建筑生产活动社会平均消耗水平的一种体现。但是每一个工程的具体情况是千变万化的,既有工程本身的诸多因素,如专业、设计、地理位置、气候、环境作业条件等,又有施工企业自身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机械装备条件等影响因素,定额所取定的材料、机械与每个工程的实际不完全相符是难免的。当实际工程中遇到实际使用的机械及材料在种类、规格及其消耗量等方面与定额有差别时,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是否调整及如何调整。如合同双方约定执行定额,应严格执行定额,除定额另有规定者外是不能作调整的。合同另有约定时从其约定。 问题二十五:工程费用中的施工组织措施费如何计取?解 答:施工组织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安装工程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项目组成表中已列出有可能发生的措施费9项,并列出计算方法和相应费率,其实还有许多没有逐一列出。各项措施费的计算,应当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由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计取方法。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则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拟建工程实际,充分发挥自身的技术、装备、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制定适合自己情况的最优施工方案与措施,自行报价。遇有费用项目组成表中未列出,但实际工程中又必须发生的某项措施费用时,可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另行计算或报价。在清单报价中,施工组织措施费一般为包干使用。 问题二十六:安装工程定额没有相应项目时,可否借用建筑、市政等其他专业定额? 解 答: 各专业定额之间不可以直接借用。原则上使用何种定额就应按其配套的费用定额计费。因各定额在编制时所依据的工程特点、环境条件、劳动组织、施工工艺以及技术规范标准等方面均有明显不同。如遇有缺项,价值不大,而其他专业定额设有该项目时,应分析上述诸因素对各消耗量的影响并作相应调整后方可借用。价值较大的,承发包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定额和费用计价方式。 问题二十七:工业安装工程中,单独的刷油、防腐蚀工程如何划分工程类别?解 答:新建、扩建工程应根据其所附属的设备安装工程类别标准划分。 问题二十八: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说明中:"一个单位工程中有多个不同的工程类别标准时,则依据主体设备,或主要部分的标准确定"。其主体设备或主要部分如何确定? 解 答:依据主体设备或主要部分的标准确定工程类别时,其主体设备或主要部分是针对工程的结构和功能而言,即指主要工艺设备和主要设施、结构等。 问题二十九:分包单位使用的小型用具,耗用量大时是否提可以调整机械费?检测仪器仪表费用任何处理?解 答: 《总说明》九.2条: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未进入定额,不含在单位估价表中,在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费用定额的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项目组成表中有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试验用具等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补贴费。作为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购置、摊销和维修等费用,包含在单位估价表的机械费 问题三十:安装工程定额套项时,设计规格与定额子目规格不符时,如何处理?解 答:根据定额子目规格设置的步距,使用接近规格的项目,规格居中时按大者套,超过定额最大规格时可作补充定额。问题三十一:器具安装中有的使用膨胀螺栓,是否可以调整?解答:非设计要求使用膨胀螺栓,不得调整。特别声明:1:资料来源于互联网,版权归属原作者2:资料内容属于网络意见,与本账号立场无关3:如有侵权,请告知,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