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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说明(2009)版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二零一零年
目录检修工程费项目组成及取费规定8计价规则121总则122检修工程费项目组成123工程计价方法144工程计价技术条件165工程计量176工程计价187工程计价若干具体问题228工程计价争议处理24附录A检修工程专业项目计量规则24附录B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24附录C工程预、结算文件格式28总说明(预算定额)30第一册静置设备33第1章容器检修33第2章塔、反应器检修34第3章换热器、空冷器检修35第4章催化反应-再生系统设备检修36第5章工业炉检修36第6章金属油罐检修37第7章火炬检修38第8章工艺金属结构检修39第9章其它检修项目39第10章拆除41第11章安装41第12章脚手架搭设与拆除43附录1材料单价表43
附录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47第二册传动设备50第1章压缩机检修50第2章泵检修53第3章风机检修56第4章汽轮机检修58第5章干燥、分离机械检修58第6章污水处理机械检修61第7章产品成型机械、包装机械检修64第8章起重、输送设备检修66第9章其它机械设备检修68第10章拆除72第11章安装72附录1材料单价表73附录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76第三册工业管道78第1章管道检修78第2章管件检修79第3章阀门检修79第4章法兰检修80第5章带压检修80第6章拆除81第1节保护性拆除81第2节非保护性拆除82第7章安装82第1节管道安装83第2节管件安装83第3节阀门安装84第4节法兰安装85第5节检测和热处理85
第6节管道试压、吹扫、清洗86第7节其它制作安装项目86附录1材料单价表87附录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90附录3材料损耗率表92第四册电气设备93第1章检修93第1节变压器检修94第2节高压配电装置检修95第3节绝缘子、母线检修95第4节低压配电装置检修96第5节电源装置检修96第6节动力、照明控制装置检修97第7节电机检修97第8节滑触线检修98第9节电缆桥架、电缆检修98第10节接线箱(盒)检修99第11节照明器具检修99第12节防雷、接地装置检修100第13节10kV以下架空线路检修100第14节电气试验检修100第2章拆除102第1节变压器拆除102第2节配电装置拆除103第3节绝缘子、母线拆除103第4节电源装置拆除104第5节动力、照明控制设备拆除104第6节滑触线拆除105第7节电缆桥架、电缆拆除105第8节管、线拆除106
第9节照明器具拆除107第10节防雷、接地装置拆除107第11节10kV以下架空线路拆除108第3章安装108第1节变压器安装109第2节配电装置安装109第3节绝缘子、母线安装110第4节电源装置安装111第5节动力、照明控制设备安装112第6节电机检查接线112第7节滑触线安装113第8节电缆桥架安装、电缆敷设113第9节配管、配线115第10节照明器具安装116第11节防雷、接地装置安装116附录1材料单价表117附录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125附录3仪器仪表台班单价表126附录4材料损耗率表128第五册自动化控制与仪表129第1章过程检测仪表安装调试130第2章显示和调节控制仪表安装调试131第3章执行仪表安装调试132第4章机械量仪表安装调试132第5章过程分析和物性检测仪表安装调试133第6章仪表回路模拟试验133第7章安全监测和报警装置安装调试134第8章工业计算机安装调试134第9章仪表管路敷设、伴热及脱脂135第10章仪表盘、箱、柜及附件安装136
第11章仪表附件制作安装136第12章其它检修项目137第13章拆除137附录1材料单价表138附录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140附录3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表141附录4材料损耗率表142第六册隔热、防腐142第1章除锈143第2章油脂涂料涂刷144第3章树脂涂料涂刷144第4章隔热146第5章衬里148第6章拆除148第7章其它检修项目149附录1材料单价表149附录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152附录3材料损耗率表152附录4阀门盒保护层材料参考用量表153附录5法兰盒保护层材料参考用量表154附录6阀门盒绝热层材料参考用量表154附录7法兰盒绝热层材料参考用量表155第七册工业炉窑及设备衬里155第1章砌筑156第2章衬里、隔热157第3章辅助项目158第4章拆除159附录1材料单价表159附录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160第八册电信设备161
第1章检修162第2章拆除162第3章安装163附录1材料单价表163附录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166附录3仪器仪表台班单价表166 发布文号中国石化建[2010]13号 施行日期2010年1月1日 子目信息共8册,12727条子目
检修工程费项目组成及取费规定检修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组成。检修工程费项目组成详见表1(参考2.1表)。一、直接费包括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一)直接工程费:指检修施工过程中为完成工程实体耗费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1.人工费:指直接从事检修工程施工工人的工资。2.材料费:指施工过程中为完成工程实体所耗费的的主要材料、备品、配件、辅助材料费和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2)材料运杂费:指材料自来源程序地运至施工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3)运输损耗费: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4)采购及保管费: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3.机械费: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安拆和场外运费,仪器仪表使用费。内容包括:(1)折旧费:指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什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2)大修理费:指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3)经常修理费:指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费用。包括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的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养护费用等。(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指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施工地点转移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5)人工费:指司机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资。(6)燃料动力费:指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费用。(7)车船使用税:指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费用。(二)措施费: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费用。内容包括:1.一般措施费:指在检修工程中发生的常规措施费用。(1)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费: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以及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HSE培训、宣传栏、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企业标识、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施工现场整洁、消防器材配置、危险源的警示和防护措施,利旧物品有效保护,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等费用。(2)临时设施费:指施工期间所必需的生产和生活用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临时设施的搭设、拆除、摊销或租赁等费用。临时设施包括:临时休息室、仓库、办公室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
临设不包括:施工区域内的障碍物拆除,场地平整,块内、场外运输主干道路,吊装机械行走道路和轨道,加工厂,临时码头,临时铁路专用线,以及从场外到施工现场50米以外的水、电、汽、通讯线路的敷设、拆除和维修等。(3)二次搬运费:指因场地狭小等情况发生的二次装卸、搬运费。(4)工具用具使用费:指不属于固定资产的施工工具,检验、试验用具等摊销和维修费。(5)夜间施工增加费:指夜间施工所发生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6)检验试验费: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它特殊检验试验的费用。2.其它措施费:指在检修工程中,依据实际情况需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费用。(1)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指在高原、沙漠、戈壁滩、岛屿、海滩地区施工,由于上述自然条件需增加费用。(2)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进、出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为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发生的转移、安装、拆卸费用。(3)大型机械使用费:指吊装能力150T以上的吊装机械和载重能力60T以上的运输机械使用费。(4)施工队伍调遣费:指因建设任务需要,应支付给施工队伍往返的调遣费用。内容包括:调遣人员的差旅费,调遣期间的工资,施工工具,用具等的运费。(5)赶工增加费:指生产企业要求完工时间比计划时间提前时,实际发生的人员、交通、机械等所增加的费用。(6)施工现场围挡增加费:指检修期间,为保证施工现场检修工作安全、有序及防火防爆要求增加的围挡及防爆围墙的搭设、砌筑、维修、拆除或摊销费。(7)防低温、雨雪增加费:指为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采取防护措施增加的费用。(8)受限空间作业增加费:指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按照程序采取相应安全措施所增加的费用。(9)特殊防护增加费:指在放射、噪音、高毒、高温、静电等作业环境所必需采取的技术、保健、组织等措施增加的费用。(10)设备保护增加费:指在交叉作业的情况下,为了防止设备、仪器仪表受到损害所必需采取保护措施增加的费用。二、间接费 间接费包括企业管理费和规费。(一)企业管理费:指施工企业组织施工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1.管理人员人工费。2.办公费:包括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等费用。3.差旅交通费:包括职工因工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幕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及牌照费。4.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5.工会经费:指按照规定标准计提的费用。
6.职工教育经费:指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照规定标准计提的费用。7.工具用具使用费:包括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8.财产保险费:包括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9.财务费:包括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贷款利息净支出,金融机构手续费等。10.税金:指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11.其它: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二)规费:指按政府和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1.养老保险费:按规定向社会保障部门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失业保险费: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3.医疗保险费: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4.生育保险费: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工生育保险费。5.工伤保险费: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工工伤保险费。6.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按规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7.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8.工程排污费:按规定缴纳的排污费用。9.安全生产费: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发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建筑安装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按检修工程费为计提基数。三、利润指施工企业完成检修工程获得的利润。四、税金指国家和地方税法规定应计入检修工程费的各项税金。五、检修工程费计算程序和费率见表2表2. 检修工程费项目组成表序号费用类别计算方法费率(%)一直接费(一)+(二) (一)直接工程费1+2+3 1人工费Σ(定额综合工日×人工单价) 2材料费Σ(定额未计价材料及辅助材料数量×材料单价) 3机械费Σ(定额机械台班数量×机械台班单价) (二)措施费A+B A4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费1×费率3.84
5临时设施费8.556二次搬运费1.677工具用具使用费3.118夜间施工增加费6.879检验试验费0.63B10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此部门费用发生时由双方协商确定11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12大型机械使用费13施工队伍调遣费14赶工增加费15施工现场围档增加费16防低温、雨雪增加费17受限空间作业增加费18特殊防护增加费19设备保护增加费二间接费(三)+(四) (三)企业管理费1×费率62.8(四)规费20+21+22+23+24+25+26+27+28 20养老保险费1×费率27.3721失业保险费2.6122医疗保险费9.1223生育保险费0.9124工伤保险费1.32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1.1726住房公积金15.6427工程排污费0.0828安全生产费按财企[2006]478号文件规定计算 三利润1×费率22.52四税金按有关规定计算 五检修工程费一+二+三+四
计价规则1总则1.0.1为规范和指导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计价活动,统一石油化工检修工程费项目组成和计价方法,特制定本规则。1.0.2本规则适用于石油化工行业有计划的装置停产检修及与检修同期进行的该装置技术改造,生产运行期间的检修。煤化工、天然气化工等其他项目参照执行。1.O.3工程计价活动要遵循客观、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1.0.4工程计价活动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正确选用工程计价方法和依据。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和审核人员须具备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资格,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了解检修工程施工现场情况,确保检修工程计价工作的准确性。1.0.5本规则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布的《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09版)及相关规定配套使用。1.0.6本规则和《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09版)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定额管理站负责解释和动态维护。2检修工程费项目组成2.0.1检修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组成。检修工程费项目组成详见表2.1。2.0.2直接费包括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1)直接工程费:指检修施工过程中为完成工程实体耗费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①人工费:指直接从事检修工程施工工人的工资。②材料费:指施工过程中为完成工程实体所耗费的的主要材料、备品、配件、辅助材料费和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费用。③机械费: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安拆和场外运费,仪器仪表使用费。(2)措施费: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费用。内容包括:①一般措施费:指在检修工程中发生的常规措施费用。②其它措施费:指在检修工程中,依据实际情况需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费用。2.0.3间接费包括企业管理费和规费。(1)企业管理费:指施工企业组织施工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2)规费:指按政府和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2.0.4利润指施工企业完成检修工程获得的利润。2.0.5税金
指国家和地方税法规定应计入检修工程费的各项税金。2.0.6为保证检修工程计价依据编制修订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按照有关规定,在修理费中列支检修工程计价依据编制、修订专项经费,经测算,为修理费的千分之零点四(0.4‰)。表2.1 检修工程费项目组成表检修工程费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措施费一般措施费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二次搬运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检验试验费其它措施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大型机械使用费施工队伍调遣费赶工增加费施工现场围档增加费防低温、雨雪增加费受限空间作业增加费特殊防护增加费设备保护增加费间接费企业管理费管理人员人工费 办公费 差旅交通费 固定资产使用费 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工具用具使用费 财产保险费 财务费 税金 其它 规费养老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工程排污费 安全生产费 利润 税金 3工程计价方法3.1一般规定3.1.1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计价方法分为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3.1.2石油化工检修工程定额计价方法经过不断改革、完善,充分考虑石油化工检修工程特点,石化企业分布地区广,各区域存在差异性,市场化因素等,《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09版)中对计价材料的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作出规定,执行定额时,经发、承包双方协商,可采用企业所在地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3.1.3为了适应企业自主定价、市场形成价格,本规则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作出了规定。3.2定额计价3.2.1定额计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以施工图、检修计划、设计变更及工程现场签证作为工程量计算依据,按合同约定的定额编制工程预(结)算书,以发包人最终审定的结算额作为完工结算价款的计价方法。3.2.2计价依据 (1)本规则。(2)承发包合同。(3)工程施工图、检修计划、设计变更、工程现场签证。(4)标准、规范及与检修工程有关的技术资料。 (5)《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09版)。(6)国家、行业、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7)中国石化建[2009]103号文和石化股份建[2009]85号文。(8)其它相关资料。3.3工程量清单计价3.3.1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用分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用项目构成详见表3.1。3.3.2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3.3.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包括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3.3.4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工作内容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按照附录A《检修工程专业项目计量规则》开列。
3.3.5计价依据(1)本规则。(2)检修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3)检修工程施工图、检修计划、设计变更、工程现场签证及相关资料。(4)国家或集团公司暨股份公司、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办法。(5)企业定额,国家或集团公司暨股份公司、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6)市场价格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7)中国石化建[2009]103号文和石化股份建[2009]85号文。(8)其它相关资料。3.3.6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格式见附录B《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表3.1 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用项目构成表工程量清单费用分部分项工程费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企业管理费管理人员人工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工具用具使用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其它利润 措施项目费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费 临时设施费 二次搬运费 工具用具使用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 检验试验费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 大型机械使用费 施工队伍调遣费 赶工增加费 施工现场围档增加费 防低温、雨雪增加费
受限空间作业增加费 特殊防护增加费 设备保护增加费 其他项目费暂列金额或单价 计日工 配合试车费 压力容器和管道监检费 消防报检费 零星工作项目费等 规费养老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工程排污费 安全生产费 税金 4工程计价技术条件4.0.1检修工程在检修周期短、工作量变化大、作业空间受限、安全要求严格、施工难度大等客观条件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石油化工行业现行的维护检修规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开展。4.0.2发包人应具备的条件(1) 检修计划已获批准。(2)在交付检修前,将有关检修计划、技术资料、图纸交付承包人。(3)设备、材料、配件、水、电、汽等供应均满足检修工程需要。(4)提供的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5)设备、材料、配件运至现场仓库。(6)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如:设备、管道已完成倒空、置换、切断电源等安全工作,入塔、罐、釜等容器吹扫、置换、测试合格。(7)按照规定及时开具施工许可证、动火票、动土票、临时用电票、登高等作业许可证、机动车辆进入装置许可证、下井安全作业票、进容器内作业票等作业证明。(8)组织会审检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9)组织承包方施工人员入厂安全教育。4.0.3承包人应具备的条件(1)对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负有保密责任。
(2)了解并遵守集团公司暨股份公司及发包人的安保、生产、设备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3) 承包人在施工前应向发包人提供承接检修工程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名单,并持证上岗,自觉接受发包人的检查、监督、管理和验证。(4)掌握并遵守发包人的施工许可证、动火票、动土票、临时用电票、登高等作业许可证、人员和机具设备及机动车辆进出场证、下井安全作业票、进容器内作业票等审批手续。(5)施工所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齐全有效。(6)检修工程开工前将检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交发包人审查,严格按发包人审批的方案组织实施。(7)负责检修物交付前的保管。(8)交工前承包人清理现场达到无污染、无垃圾。(9)配合完成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车。(10) 配合完成检查验收,填写检修(安装)记录。5工程计量5.1一般规定5.1.1检修工程计量指对检修工程中实际发生工程量的计算。它是发、承包双方据以进行工程价款拨付、工程结算等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5.1.2检修工程计量包括根据施工图、检修计划、设计变更及工程现场签证开展的检修工程量计算。5.1.3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发包人应在接到报告后按合同约定进行核对。5.1.4发、承包双方开展检修工程计量时,遵守以下计算原则:(1)工程量的计算,应依据施工图、设计变更及其规定采用的标准图集和通用图集,检修计划,工程现场签证单,经批准的施工方案,维护检修规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2)工程量计算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①以“吨”为单位,应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四舍五入。②以“千克”为单位,应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③以“立方米”、“平方米”、“米”为单位,应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④以“个”、“台”、“套”等为单位,应取整数。(3)工程量的计算以工程实体的净值为准,不包括材料损耗量。(4)工程量计算凡涉及材料的容重、比重、比热等换算,均按国家标准规定换算;如国家标准未作规定时,应按出厂合格证或产品说明书有关说明换算。(5)检修工程各专业工程量计算统一按照附录A《检修工程专业项目计量规则》的要求开展。5.2工程现场签证5.2.1工程现场签证是对检修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发、承包双方需根据企业情况制订完善的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5.2.2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要指导工程现场签证工作,规范行为、保证质量。
5.2.3发、承包双方办理工程现场签证应遵循以下原则(1)工程现场签证的项目和内容,应按附录A《检修工程专业项目计量规则》;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办理。(2)按合同规定,办理工程现场签证。(3)备品、配件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修理工作,办理现场签证。(4)超标准、规范施工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办理现场签证。(5)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非承包人责任事件发生时,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现场签证。(6)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办理现场签证。(7)工程签证应注明工程实体材质、规格、型号、位置、施工环境、施工高度、数量。6工程计价6.1一般规定6.1.1检修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检修工程计划预算、编制工程招标标底、工程投标报价、工程合同价款约定、工程计量、工程价款支付、工程完工结算等。6.1.2工程计价各阶段造价文件的编制、审核要依据本规则开展。6.1.3工程造价文件编制和审核人员要求(1)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和审核人员须具备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资格。(2)工程造价文件须加盖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造价人员资格专用章方可生效。(3)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应在认证的专业范围和等级内承担工程造价业务。6.1.4发包人在编制检修工程计划时,可编制相应检修工程预算。编制检修工程预算,其目的是以此作为支持检修工程项目的决策和实施的条件,为各相关业务部门对检修工程费事前控制提供依据,也可作为工程暂定合同金额。6.1.5采用定额计价方法,承包人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要实事求是,以实际确认完成的工程量和规定执行的计价依据编制结算书,按照签订的工程合同规定向发包人送审。6.1.6发包人在开展工程造价文件审核时,应根据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工程合同、规定执行的计价依据,认真开展审核工作。6.1.7发、承包双方要加强检修工程现场的造价过程控制,对工程现场签证以及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的索赔等费用,要在工程结算中如实办理。6.1.8发、承包双方应建立工程结算资料存档管理制度。工程结算资料存档内容一般应包括主要工程量、材料量、设备量和结算价格以及对工程计价有重要影响的技术经济条件。6.2工程预、结算文件组成6.2.1工程预、结算文件组成如下(1)封面、签署页(2)编制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工程概况。
②工程合同依据。③工程有关图纸、检修计划、设计变更、材料代用、现场签证。④招、投标文件。⑤工程量清单计价表。⑥工程结算执行的定额、文件和价格。⑦其它需说明的问题。(3)工程现场签证单。(4)工程总价表。(5)分部分项工程预(结)算表。6.2.2工程预、结算文件组成格式见附录C《工程预、结算文件格式》。6.3结算审核工作程序和要求TOP6.3.1结算文件的自审承包人在编制工程结算送交发包人前,应建立企业内部审核制度,确保送审的工程结算文件符合规定要求。6.3.2结算文件的送审承包人按规定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文件后,发包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提交结算文件的审核和批复。送审的工程结算资料一般应包括:(1)符合要求的工程结算书(包括电子文档)。(2)编制工程结算书所依据的资料。(3)其它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6.3.3审核要求(1)应审核结算文件和与结算有关资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2)按合同约定的计价方法和计价标准进行审核。(3)对工程结算内多计、重列的项目应予以扣减;对少计、漏项的项目应予以调增。(4)对工程结算与事实不符的内容,应在掌握工程事实和真实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调整。(5)工程结算审核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计价过程和结果输出应利用工程计价软件进行,电子文档与工程结算书原件一并作为存档资料。6.3.4工程结算的批复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审核人须在审定的工程结算书封面签署审定的结算金额、加盖审核人资格印章和发包单位预结算专用章或公章。6.4完工结算TOP6.4.1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等,进行工程完工结算。6.4.2检修工程完工结算包括检修工程开工、检修施工、单机试车(包括大机组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全过程的结算工作。
6.4.3工程完工结算由承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由发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6.4.4工程完工结算依据工程合同、工程图纸及资料、工程签证单、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双方确认追加(减)的工程价款、双方确认的索赔事项及价款、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其它依据。6.4.5检修工程费应依据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合同约定的计价依据计算;如发生调整,按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计价依据计算。6.4.6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编制完工结算书,并在提交完工验收报告同时递交给发包人。承包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递交完工结算书,经发包人催促后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的,发包人可以根据已有资料办理结算。6.4.7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完工结算书后,应有审核时限。6.4.8发包人或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完工结算书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不审核完工结算或未提出审核意见的,视为承包人递交的完工结算书已经认可,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提出的核对意见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不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提出的核对意见已经认可,完工结算办理完毕。6.4.9完工结算办理完毕,发包人应根据确认的完工结算书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完工结算价款。6.4.10完工结算办理完毕,完工结算书作为工程完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的必备文件。6.5合同中关于工程计价条款的约定6.5.1合同价款的约定(1)检修工程合同中必须对工程价款进行约定,检修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方式如下:①按定额计价,发、承包双方应根据施工图、检修计划等技术资料估算暂定合同金额,并明确根据实际结算情况调整。合同中须明确列示工程结算执行的工程计价依据。②按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总价为合同暂定金额时,应明确合同价款调整方式和调整条件。(2)发、承包双方在约定合同价款时,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应按照国家或集团公司暨股份公司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6.5.2工程价款的支付TOP(1)工程预付款①发包人应在合同中约定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与支付比例。②支付的工程预付款,应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进度款中抵扣。③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2)工程进度款①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②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发包人递交进度款支付申请,并附相应的证明文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进度款支付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本周期已完成工程的价款。累计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累计已支付的工程价款。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应增加和扣减的的索赔金额。应抵扣的工程预付款。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它金额。本付款周期实际应支付的工程价款。③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及相应证明文件后,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审核并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人应扣回的工程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④发包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付款申请生效后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应付款的利息。(3)工程质量保修金①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质量保修金的预留比例和支付时间。②工程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发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将工程质量保修金及时返还承包人。③保修期内发生合同约定承包人的保修项目时,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的规定时间内派人修理。承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工程质量保修金中扣除。6.5.3工程索赔的约定TOP(1)发、承包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一方过错致使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受损方按合同约定向过错方提出索赔。(2)索赔资料须理由充分、证据有效,并应符合合同的相关约定。(3)索赔事件发生后,受损方应按合同约定向另一方发出索赔通知,收到索赔通知一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给予答复,逾期未作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4)承包人索赔程序①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②发包人指定专人接收与索赔有关的资料。③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申请表。④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规定条件时予以受理。⑤发包人指定的专人进行费用索赔核对,经造价工程师复核索赔金额无误后,签字确认。⑥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发出要求承包人提交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详细资料后,按规定程序进行。(5)若承包人的费用索赔与工程延期索赔要求相关联,发包人在作出费用索赔批准决定时,应结合工程延期的批准,综合作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决定。(6)若发包人认为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额外损失,发包人应在确认引起索赔的事件后,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发出索赔通知。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索赔通知后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向发包人作出答复,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7)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费用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6.5.4工程价款调整的约定(1)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及时发布相关调整文件,发、承包双方须按文件规定调整合同价款。(2)施工中出现与发、承包双方约定的计价依据项目特征描述不符时,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的计价标准。(3)若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集团公司暨股份公司的文件规定调整。(4)发包人更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费用增加,应相应调整工程合同价款。(5)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①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②发包人、承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③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④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⑤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工程价款调整报告应由受益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经对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受益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提出工程价款调整报告,视为不涉及合同价款调整。收到工程价款调整报告的一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否则,视为工程价款调整报告已经确认。(7)经发、承包双方确定调整的工程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6.5.5其它约定TOP(1)发、承包双方还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计价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①计价方式及计价标准。②材料供应方式。③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④配合大机组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车费用的约定。⑤零星用工的约定。⑥水、电费计量及计价的约定。⑦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的约定。⑧特殊措施费的约定。⑨与计价有关的其它事项。(2)其它各事项的约定,发、承包双方应严格执行国家、集团公司暨股份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循客观、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
7工程计价若干具体问题7.0.1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工程的管理和定额计价(1)《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09版)中规定了脚手架搭设与拆除的一次使用量和摊销量,脚手架使用周期按20天以内综合考虑。鉴于工程分专业施工,为加强脚手架管理,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可由发包人根据工程情况确定由一个专业工程承包人搭设,各专业工程承包人共同使用。(2)在执行《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09版)时,因检修工程需要,在检修期间多次搭设与拆除脚手架时,每搭设与拆除一次,计算一次脚手架搭拆费。如脚手架使用周期超过20天,发、承包双方可按增加使用天数,协商确定材料摊销费。7.0.2施工机械的管理和计价(1)由于检修工程现场吊装机械的使用情况比较复杂,为了科学管理,发包人应根据检修工程总体情况,统筹组织使用吊装机械,与承包人签订吊装机械租赁使用合同。(2)大型施工机械费的计价①大型施工机械指吊装能力150吨以上的吊装机械和载重能力60吨以上的运输机械。②大型施工机械进出场费的计价,应根据经发包人批准的大型施工机械进出场方案结合大型施工机械的实际进出场情况,按照签订的工程合同进行结算。③大型施工机械使用费及停滞台班费的计算,应在检修工程合同中明确计价方法,根据现场签证计算。7.0.3检修工程施工用水、电费的计价管理承包人的现场施工用水、电由发包人提供,结算时按合同约定扣除。检修施工用水、电费的扣除可选用下述方法:(1)如装表计量,根据表计量数,按合同约定计价价格扣除水、电费。(2)按发、承包双方约定的检修施工用水、电费在检修工程费中的比例,扣除水、电费。(3)将合同约定的计价定额中相应子目所列水、电含量逐一扣除。7.0.4备品、配件修旧利废的管理和计价(1)发包人应鼓励承包人修旧利废,发包人应制订企业修旧利废管理办法。(2)发、承包双方应签订修旧利废计价合同,修旧利废的计价应按所修复备品、配件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7.0.5各种铸件、锻件、配件、机加工件的制作与加工,发、承包双方应根据市场价格情况,另行签订加工制造合同。7.0.6材料、备品、配件的供应(1)发包人负责提供备品、配件及试车阶段所需的水、电、汽、风、燃料、润滑油等。(2)承包人负责供应完成工程项目主体必须消耗的辅助材料。(3)发、承包双方应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形成工程项目主体的主要材料供应责任。(4)承包人到发包方供应部门领用设备、材料、备品、配件所发生的运输保管应在合同中协商确定。7.0.7配合大机组等关键设备的试车费(1)大机组是指列入关键特护设备管理范围内的机组。
(2)配合大机组等关键设备的试车费计价应根据经发包人批准的大机组试车方案,按照发包人提出的工作要求和范围,承包人提出人员计划,经发包人审核批准后,按合同确定的人工工日单价计算。7.0.8配合联动试车、投料试车费用按照发包人提出的工作要求和范围,承包人提出人员计划,经发包人审核批准后,按合同确定的费用计算办法计算。7.0.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计价,应由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8工程计价争议处理8.0.1在工程计价活动中,对使用本规则和《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09版)发生争议时,由集团公司工程定额管理站负责解释。8.0.2发、承包双方发生工程造价计价纠纷时,应通过下列办法解决:(1)双方协商。(2)提请建设主管部门协调解决。(3)按合同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8.0.3在合同纠纷案件处理中,需作工程造价鉴定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鉴定。附录A检修工程专业项目计量规则内容省略。附录B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说明1计价表格组成1.1工程量清单封面1.2总说明:表11.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21.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表31.5措施项目清单表(1)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表4(2)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表51.6其他项目清单表(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6(2)暂列金额明细表:表6-1(3)材料暂估单价表:表6-2(4)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6-3(5)计日工表:表6-4
1.7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72计价表格使用规定2.1工程量清单与封面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造价员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应有负责审核的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2.2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1)工程概况:工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2)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3)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4)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5)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封面 工程 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单位盖章)工程造价咨询人:(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复核人:(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复核日期: 年 月 日表1:总说明工程名称: 第页 共页 TOP 表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工程名称: 标段: 第页 共页 TOP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工程内容 表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 标段: 第页 共页 TOP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
表4: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工程名称: 标段: 第页 共页 TOP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 注:本表适用于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表5: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工程名称: 标段: 第页 共页 TOP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 注:本表适用于以综合单价形式计价的措施项目。表6: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 标段: 第页 共页 TOP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金额(元)备注 注:材料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表6-1: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 标段: 第页 共页 TOP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定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表6-2:材料暂估单价表工程名称: 标段: 第页 共页 TOP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元)备注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拟用在哪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2.材料包括原材料、燃料、构配件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设备。表6-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工程名称: 标段: 第页 共页 TOP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元)备注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表6-4:计日工表工程名称: 标段: 第页 共页 TOP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合价一人工 1 2 3 4 人工小计 二材料 1 2 3 4 材料小计
三施工机械 1 2 3 4 施工机械小计 总计 注:此表项目名称、数量由招标人填写;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表7: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 标段: 第页 共页 TOP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 附录C工程预、结算文件格式页内链接: 工程预(结)算书 合同编号: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造价(小写): 工程造价(大写): 生产单位:检修单位: 审核人:编制人: 负责人:负责人: 预(结)算书编号:日期:编制说明一、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地点、规模、性质、主要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等。二、工程合同依据三、工程有关图纸、检修计划、设计变更、材料代用、现场签证。四、招、投标文件
五、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六、工程结算执行的定额、文件和依据。七、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工程总价表工程名称: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公式费率金额(元) 分部分项工程预(结)算表工程名称:定额编号分部分项工程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单位价值(元)总价值(元)主材费小计其中主材费合计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注:本表适用于采用定额计价方法时编制工程预(结)算。
总说明(预算定额)一、《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09版)(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为八册,包括:第一册静置设备第二册传动设备第三册工业管道第四册电气设备第五册自动化控制与仪表第六册隔热、防腐第七册工业炉窑及设备衬里第八册电信设备二、本定额适用于石油化工行业有计划的装置停产检修及与检修同期进行的该装置技术改造,生产运行期间的检修。煤化工、天然气化工等其他项目参照执行。三、本定额是编制检修工程预(结)算、工程招投标标底和报价的依据。四、本定额与《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计价规则》(2009版)配套使用。五、本定额依据国家和石油化工行业现行的维护检修规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进行编制。六、本定额按照目前检修工程中常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劳动效率、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已综合考虑检修工程工期紧、作业空间受限、工种交叉、突击性强等因素,除各册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人工工日、材料消耗、机械台班的定额含量进行调整。七、本定额按下列工程条件编制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2.设备、材料、配件、水、电、汽等供应均满足检修工程需要。3.设备、管道已完成倒空、置换、切断电源等安全工作。4.设备、材料、配件运至现场仓库。八、本定额适用于海拔高程2000米以下,地震烈度Ⅶ度以下的地区,超过上述情况时,结合具体情况按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暨股份公司或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九、人工1.定额的人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考虑。2.人工单价取定为39.81元/工日。十、材料定额中的材料分为计价材料和未计价材料两部分,均包括使用量、摊销量和规定的损耗量。1.计价材料:指完成定额项目主体必须消耗的辅助材料,其中用量较多的在定额中列出材料的名称、规格和数量,按规定的材料价格计算出金额并列入材料费;对于一些用量很少的低值易耗辅助材料,按规定价格计算后以"元"为单位列入其他材料费。定额中计价材料的单价按北京市2006年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取定,执行定额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采用企业所在地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
2.定额中未计价材料用"()"表示。未计价材料根据定额中所列用量按实际价格计算。十一、机械1.定额中的机械包括施工机械和仪器仪表,以台班量表示。施工机械和仪器仪表按照检修企业正常合理的配备综合取定,除各专业册另有说明外不得调整。2.定额中未组合大型施工机械。大型施工机械是指吊装能力150吨以上的吊装机械和载重能力60吨以上的运输机械。3.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未列入定额,但其所消耗的燃料、动力费用已计入材料费。4.定额中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计算,并包括按北京市现行规定计算的税、费;仪器仪表台班单价按《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计算;执行定额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采用企业所在地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十二、本定额除各册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各项内容:1.施工准备。2.施工用水、电。3.办理动土、动火、临时用电、登高等作业许可证。4.施工临时用电线缆的敷设、拆接。5.设备、材料、配件自现场仓库至施工地点的场内运输。6.设备、材料、配件拆除后运至该装置指定地点。7.配合一般设备单机试车。8.配合检查验收。9.填写检修(安装)记录等。十三、本定额除各册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下列各项内容:1.备品、配件及试车阶段消耗的水、电、汽、风、燃料、润滑油等材料。2.各种铸件、锻件、配件、机加工件的制作与加工。3.超标准、规范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4.备品、配件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修理工作。5.大型施工机械进出场、使用及停滞台班。6.配合大机组等关键设备的试车。7.配合气密试验和投料保运。8.到现场仓库以外指定地点领用设备、材料、备品、配件所发生的装卸、运输。9.特种设备监检费。十四、关于费用的有关说明1.本定额按照有计划的装置停产检修编制,生产运行期间的检修执行定额相应项目时,除各册另有说明外,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的定额含量乘以系数1.15;抢修执行定额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另行商定。2.超高作业降效增加费按各专业册有关规定执行。
3.本定额不包括的内容发生时应按协议另行计算。十五、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字样者,均包括"××"本身;注有"××以外"或"××以上"字样者,均不包括"××"本身。十六、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册、章、节说明。
第一册静置设备一、《静置设备》共分十二章,包括:容器、塔器、换热器、催化反应.再生系统、工业炉、金属油罐、火炬等静置设备和金属结构的检修、拆除、安装及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二、定额不包括的内容1.不合格零件、配件的修理。2.压力容器监检费用。3.设备鉴定、标定费用。三、使用方法1.脚手架搭设与拆除,执行第十二章相应项目。2.设备管口上的法兰拆装换垫,执行第三册《工业管道》相应项目。3.设备的隔热、防腐,执行第六册《隔热、防腐》相应项目。4.设备的电气、仪表安装,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第五册《自动化控制与仪表》相应项目。5.本册定额已综合考虑施工高度,除各章另有说明外,执行定额时不再计取超高作业降效增加费。第1章容器检修一、容器检修分为四节第一节容器现场制作第二节容器试压吹扫第三节容器部件检修第四节过滤器检修二、定额包括的内容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接受任务、熟悉图纸、工器具准备、人员调配等。2.材料、配件、半成品、外购件的检查、场内搬运。3.设备、材料、半成品件自现场指定堆放地点到安装地点范围内的水平运输。4.由放样、下料制作到竣工验收、场地清理为止的施工全过程。5.本章定额已综合考虑超高作业因素。三、定额不包括的内容1.各种预制和组装用胎具制作、安装及拆除,辅助机具安装及拆除。2.设备接管、法兰及其它附件制作安装。3.设备注水试压。4.过滤器滤芯抽装中连接法兰拆装。四、使用方法
1.设备水压试验、水冲洗、压缩空气吹扫及蒸汽吹洗等项目临时设施的摊销综合取定,执行时不得调整。2.设备水压试验、气密试验按低压取定,设计压力为中压时,人工工日、材料消耗、机械台班的定额含量乘以系数1.30;设计压力为高压时,人工工日、材料消耗、机械台班的定额含量乘以系数1.80。3.水封罐更换内套筒按碳钢编制,更换不锈钢内套筒时,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的定额含量乘以系数1.20,焊接材料单价按实换算。4.金属容器制作,按实际下料排板图所示尺寸,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开孔割除部分的重量(不包括接管、法兰及其它附件的重量)。5.容器水压试验、气密试验、水冲洗、压缩空气吹扫及蒸汽吹洗,根据设备容积和压力,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6.容器外部盘管加热器预制安装及拆除,依据加热盘管公称直径,按展开长度以“米”为计量单位计算。7.水封罐更换内套筒,按所更换新内套筒的重量,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第2章塔、反应器检修一、塔、反应器检修分为三节第一节塔检修第二节反应器检修第三节填料、催化剂装卸二、使用方法1.塔盘检修(1)塔盘检修中,浮阀脱落个数或园型泡罩更换数量超过该塔此次检修总数的5%时,超过数量按浮阀安装或圆型泡罩安装定额计算。(2)塔盘检修中塔盘及附件的垂直运输按使用卷扬机取定,执行时不得调整。(3)只需拆除检修通道时,塔直径小于或等于1000毫米,人工工日、材料消耗、机械台班的定额含量乘以系数0.50;塔直径大于1000毫米,人工工日、材料消耗、机械台班的定额含量乘以系数0.25。(4)塔盘检修连接螺栓点焊按碳钢取定,不锈钢塔盘点焊时,焊接材料单价按实换算。2.破沫网检修按丝网换新考虑,不包括旧丝网的清洗。3.塔内壁不锈钢衬板更换,每处面积不足0.30平方米按0.30平方米计算;每处更换面积大于0.30平方米时,按实际面积计算。4.圆型泡罩、浮阀安装按塔内安装考虑,在地面安装时,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的定额含量乘以系数0.20;升气管及泡罩支承螺栓安装按塔内安装考虑,在地面安装时,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的定额含量乘以系数0.67。5.各种塔内件安装定额中按碳钢取定,实际材质为不锈钢时,人工乘以系数1.15,焊接材料单价按实换算。
6.反应器内部加衬不锈钢板每处面积不足0.30平方米按0.30平方米计算;每处面积大于0.30平方米时,按实际面积计算。7.反应器大盖(封头)、催化剂卸料口、热电偶套管拆装按设计压力P≤6.4Mpa取定,设计压力6.4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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