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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说明 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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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共分十二册,包括:第一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GYD-201-2000;第二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GYD-202-2000;第三册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GYD-203-2000;第四册 炉窑砌筑工程 GYD-204-2000;第五册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GYD-205-2000;第六册 工业管道工程 GYD-206-2000;第七册 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 GYD-207-2000;第八册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GYD-208-2000;第九册 通风空调工程 GYD-209-2000;第十册 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GYD-210-2000;第十一册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GYD-211-2000;第十二册 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GYD-212-2000(另行发布)。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安装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标底、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指标)、投资估算的基础;也可作为制订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三、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四、本定额是按目前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订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五、本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符合安装要求。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六、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综合工日的单价采用北京市1996年安装工程人工费单价,每工日23.22元,包括基本工资和工资性津贴等。七、材料消耗量的确定:1. 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2.凡定额内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均为主材,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 )”内所列的用量,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材料预算价格计算。3.用量很少,对基价影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计入材料费内。4.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和一次摊销量。5.材料单价采用北京市1996年材料预算价格。6.主要材料损耗率见各册附录。八、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1.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的。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未进入定额,应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3.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1998年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其中未包括养路费和车船使用税等,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计入。九、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的确定:1.本定额的施工仪器仪表消耗量是按大多数施工企业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综合取定的,实际与定额不符时,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作调整。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仪器仪表等未进入定额,应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3.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是按2000年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十、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1.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2.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3.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十一、本定额适用于海拔高程2000m以下,地震烈度七度以下的地区,超过上述情况时,可结合具体情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办法。十二、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十三、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册和各章说明。 第一册说明   一、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二、本定额若用于旧设备安装时,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定额的50%计算。三、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2.《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1-98。3.《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7-98。4.《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98。5.《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6.《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98。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98。8.《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0-98。9.《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组篇)DL5011-92。10.《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5047-95。11.《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通用规定)HGJ203-83。12.《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置式压缩机)HGJ204-83。13.《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离心式压缩机)HGJ205-92。14.《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小型活塞式压缩机)HGJ206-92。15.《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化工泵用)HGJ207-83。16.《机械产品目录》(1996年)。17.《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1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19.《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98年)。四、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1.安装主要工序: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铲麻面、划线、定位、起重机具装拆、清洗、吊装、组装、连接、安放垫铁及地脚螺栓,设备,设备找正、调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单机试运转。2.人字架、三角架、环链手拉葫芦、滑轮组、钢丝绳等起重机具及其附件的领用、搬运、搭拆、退库等。1.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试运转。2.与设备本体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安装。3.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时间,以及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收尾结束等工作。  五、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下列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1.设备自设备仓库运运载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2.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二次搬运、装拆工作。 1.设备基础的铲磨,地脚螺栓孔的修整、预压,以及在木砖地层上安装设备所需增加的费用。2.设备构件、机件、零件、附件、管道及阀门、基础及基础盖板等的修理、修补、修改、加工、制作、焊接、煨弯、研磨、防震、防腐、保温、刷漆以及测量、透视、探伤、强度试验等工作。3.特殊技术措施及大型临时设施以及大型设备安装所需的专用机具等费用。4.设备本体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5.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6.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型垫铁等)和地脚螺栓。7.脚手架搭拆(第四、五章除外)。10.设计变更或超规范要求所需增加的费用。11.设备的拆装检查(或解体拆装)。12.电气系统、仪表系统、通风系统、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等的安装、调试工作;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附件(如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容器、屏盘等)的制作、安装、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六、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第七章电梯安装除外)。1.超高费用: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如超过地平面正或负10m时,则定额的人工和机械按下表乘以调整系数。2.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3.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4.金属桅杆及人字架等一般起重机具的摊销费,按所安装设备的净重量(包括设备底座、辅机),按每吨12.00元计取。设备底座正或负标高(m以内)调整系数151.25201.35251.45301.55401.70超过401.90第二册说明一、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以一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新建、扩建工程中10KV以下变配电设备及线路安装工程、车间动力电气设备及电气照明器具、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配管配线、电梯电气装置、电气调整试验等的安装工程。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9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90。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90。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9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92。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92。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5-96。1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验收规范》GB50256-96。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96。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96。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17.《电气建设安全工作规程》GL-5009.1-92。1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19.《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20.《电力建设质量等级评定标准》。21.《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2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GFD-201-1999。23.《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24.《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年)。一、本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已说明的工序外,还包括:施工准备,设备器材工器具的场内搬运,开箱检查,安装,调整试验,收尾,清理,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临时移动水、电源的停歇时间。二、本定额不包括以下内容:1.10KV以上及专业专用项目的电气设备安装。2.电气设备(如电动机等)配合机械设备进行单体试运转和联合试运转工作。三、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1.脚手架搭拆费(10KV以下架空线路除外)按人工费的4%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2.工程超高增加费(已考虑了超高因素的定额项目除外):操作物高度离楼地面5m以上、20m以下的电气安装工程,按超高部分人工费的33%计算。3.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下表计算(其中全部为人工工资):层数9层以下(30m)12层以下(40m)15层以下(50m)18层以下(60m)21层以下(70m)24层以下(80m)27层以下(90m)30层以下(100m)33层以下(110m)按人工费的%1246810131619层数36层39层42层45层48层以下51层54层57层60层 以下(120m)以下(130m)以下(140m)以下(150m)(160m)以下(170m)以下(180m)以下(190m)以下(200m)按人工费的%222528313437404346注:为高层建筑供电的变电所和供水等动力工程,如装在高层建筑的底层或地下室的,均不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装在6层以上的变配电工程和动力工程则同样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1.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时,安装工程的总人工费增加10%,全部为因降效而增加的人工费(不含其他费用)。2.在有害人身健康的环境(包括高温、多尘、噪声超过标准和在有害气体等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安装工程的总人工费增加10%,全部为因降效而增加的人工费(不含其他费用)。第三册说明一、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25MW以下汽轮发电机组、130t/h以下锅炉设备的安装工程。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1.《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6年)。2.《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1年)。3.《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0年)。4.《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5.《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6.《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98。7.《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92。8.《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5047-95。9.《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DL5011-92。10.《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DL5007-92。11.《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化学篇)》DLJ58-81。12.《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1980年)。13.《电力建设质量等评定标准》。14.《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试行)》。15.《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定》。16.《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17.《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18.《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年)。三、本定额的工作内容详见各章说明。四、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1.脚手架搭拆费按下列系数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1)第一章至第五章按人工费的10%计算;(2)第六章按人工费的5%计算。 2.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1.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第四册说明一、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技改项目中各种工业炉窑耐火与隔热耐火砌体工程(其中蒸汽锅炉只限于蒸发量每小时在75t以内的中、小型蒸汽锅炉工程),不定形耐火材料内衬工程和炉内金具件制作安装工程。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1.《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1-87)。2.《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309-92)。3.《通用耐火制品形状尺寸》(GB2992-82)。4.《耐火制品的分型和定义》(GB10324-88)。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标准》。6.《工业企业的粉尘最高允许浓度》。7.《常见有害气体对人体的危害程度》。8.有关行业补充定额和典型工程测定与总结资料。9.《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10.《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11.《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年)。三、本定额中主材含量系按现行国家技术标准中规定的设计容重计算,如与实际产品容重不符时,允许按实际容重进行调整。四、本定额中的炭块、石墨块、大型组合砖的定额消耗量是按成品条件考虑的,如果用毛坯自行加工时,可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计算加工中所发生的人工、材料与施工机械台班量的消耗。五、本定额以炉底标高为炉内垂直运输基准面。六、本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已说明的工序外,还包括:砌筑地点的清扫、放线、做标记、立线杆、材料运输(包括装卸码垛)、泥浆搅拌(包括添加剂或渗合料中的困料)、演砖、砌筑(或大块砌体安装)、临时砖加工、勾缝,质量自检、清废外运等,如果是不定形耐火材料施工,还包括喷涂、浇注、捣打、养护、涂抹、贴挂、紧固与支模脱模等工序。七、本定额的其他说明:1.册定额中常用的专业炉项目,系按综合扩大、简明适用的原则进行编制,即不分部位、造型、结构、砌体类别,以主要工序带次要工序,通过有代表性的典型工程加权平均测算取定的,定额中已包括了:选砖、预砌筑、集中砖加工、二次勾缝与吹风清扫等工序,而列入一般(通用)工业炉的项目,仍保持解体结构内容,在使用中不得混淆。2.本定额中磨、切砖机所需碳化硅砂轮、碳化硅砂轮片和金刚石砂轮片的消耗量,已列入定额材料栏中。3.本定额中已明确规定的砌体类别按规定执行,未规定砌体类别的适用于各类砌体。2.本定额规定的火泥牌号和品种与设计要求不符时,允许进行换算,但定额消耗量和损耗率均不得调整。3. 焦炉的施工大棚搭拆与焦炉烘炉、热态等三项工程,按摊销比例和系数包干的方法计算,详见章说明与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1.脚手架搭拆费用,根据工程量的大小,分别按下表计算:脚手架搭拆费用工程量(m3)占人工费(%)500以内25500~2000202000以上15注:表中工程量系指单座炉窑或系统工程中单个炉窑。2.本定额中专业炉工程不计取超高费(已综合考虑在定额中);一般(通用)工业炉窑和钢结构烟囱内衬喷涂工程,施工高度超过标高40m以上的工程,超高部分人工、机械乘以系1.3;3.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4.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第五册说明一、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的安装工程。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1.《钢制压力容器》GB150-89。2.《钢制塔式容器》JB4710-92。3.《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JB4707-92。4.《现场设备、工艺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5.《石油化工钢制塔类容器现场焊接施工工艺标准》SH3542-92。6.《钢制焊接常压设备技术条件》JB2885-82。7.《钢制管壳式换热器》GB151-89。8.《浮头式换热器和冷凝器型式与基本参数》JB/T4715-92。9.《U型管式换热器型式与基本参数》JB/T4717-92。10.《固定管板换热器型式与基本参数》JB/T4715-92。11.《钢制球形储罐》GB12337-90。12.《球形储罐工程施工工艺标准》SHJ512-90。13.《球形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4-98。14.《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8-90。15.《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95。16.《金属焊接结构湿式气柜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05-83。17.《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1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19.《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年)。三、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1.脚手架搭拆费按下列系数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1)静置设备制作按人工费用的5%计算; (1)除静置设备制作工程以外,本定额其他项目均近按人工费的10%计算。2.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3.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第六册说明一、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厂区范围内的车间、装置、站、罐区及其相互之间各种生产用介质输送管道,厂区第一个连接点以内的生产用(包括生产与生活共用)给水、排水、蒸汽、煤气输送管道的安装工程。其中给水以入口水表井为界;排水以厂区围墙外第一个污水井为界;蒸汽和煤气以入口第一个计量表(阀门)为界;锅炉房、水泵房以墙皮为界。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1.《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金属管道篇)GB50235-97。2.《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3.《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87。4.《手工电弧焊接接头的基本形式与尺寸》GB985-88。5.《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GB986-88。6.《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7.《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8.《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年)。三、下列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定额:1.单件重100kg以上的管道支架、管道预制钢平台的摊销均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2.管道和安装支架的喷砂除锈、刷油、绝热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3.地沟和埋地管道的土石方及砌筑工程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四、本定额内不包括下列内容:1.单体和局部试运转所需的水、电、蒸汽、气体、油(油脂)、燃气等。2.配合局部联动试车费。3.管道安装完后的充气保护和防冻保护。4.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等在施工现场范围以外的运输费用。五、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1.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7%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单独承担的埋地管道工程,不计取脚手架费用)。2.厂外运距超过1km时,其超过部分的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3.车间内整体封闭式地沟管道,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管道安装后盖板封闭地沟除外)。4.超低碳不锈钢管执行不锈钢管项目,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5,焊条消耗量不变,单价可以换算。5.高合金钢管执行合金钢管项目,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5,焊条消耗量不变,单价可以换算.6.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取。 7.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第七册说明一、第一册《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新建、扩建和整体更新改造工程。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84-85。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5.《全国通用给排水标准图集》86S164、87S163、88S162、89SS175。6.《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110-87。7.《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63-92。8.《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9.《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10.《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11.《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93。12.《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98。13.《入侵报警工程技术规范》。14.《保安电视监控工程技术规范》。15.《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16.《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GFD-201-1999。17.《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18.《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年)。三、下列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定额:1.电缆敷设、桥架安装、配管配线、接线盒、动力、应急照明控制设备、应急照明器具、电动机检查接线、防雷接地装置等安装,均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2.阀门、法兰安装,各种套管的制作安装,不锈钢管和管件,铜管和管件及泵间管道安装,管道系统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等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定额。3.消火栓管道、室外给水管道安装及水箱制作安装执行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应项目。4.各种消防泵、稳压泵等机械设备安装及二次灌浆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5.各种仪表的安装及带电讯号的阀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头、驱动装置及泄漏报警开头的接线、校线等执行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相应项目。6.泡沫液储罐、设备支架制作、安装等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7.设备及管道除锈、刷油及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四、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1.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 2.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下表计算(其中全部为人工工资):层数9层以下(30m)12层以下(40m)15层以下(50m)18层以下(60m)21层以下(70m)24层以下(80m)27层以下(90m)30层以下(100m)33层以下(110m)按人工费的%124579111417层数36层以下(120m)39层以下(130m)42层以下(140m)45层以下(150m)48层以下(160m)51层以下(170m)54层以下(180m)57层以下(190m)66层以下(200m)按人工费的%2023262932353841443.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4.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第八册说明一、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生活用给水、排水、燃气、采暖热源管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1.《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97版)。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97版)。4.《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5.《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98版)。6.《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89。7.《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9.《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年)。三、以下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定额: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道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2.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四、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1.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2.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下表计算(其中全部为人工工资): 层数9层以下(30m)12层以下(40m)15层以下(50m)18层以下(60m)21层以下(70m)24层以下(80m)27层以下(90m)30层以下(100m)33层以下(110m)按人工费的%2346810131619层数36层以下(120m)39层以下(130m)42层以下(140m)45层以下(150m)48层以下(160m)51层以下(170m)54层以下(180m)57层以下(190m)60层以下(200m)按人工费的%2225283134374043463.超高增加费:定额中操作高度均以3.6m为界限,如超过3.6m时,其超过部分(指3.6m至操作物高度)的定额人工费乘以下列系数:标高±(m)3.6~83.6~123.6~163.6~20超高系数1.101.151.201.254.采暖工程系统调整费按采暖工程人工费的1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0%。5.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安装,人工乘以系数1.3。1.主体结构为现场浇注采用钢模施工的工程,内外浇注的人工乘以系数1.05,内浇外砌的人工乘以系数1.03.第九册说明一、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项目中的通风、空调工程。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1.《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97。3.《暖通空调设计选用手册》。4.《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5.《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6.《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年)。三、通风、空调的刷油、绝热、防腐蚀,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定额:1.薄钢板风管刷油按其工程量执行相应项目,仅外(或内)面刷油者,定额乘以系数1.2,内外均刷油者,定额乘以系数1.1(其法兰加固框、吊托支架已包括在此系数内)。2.薄钢板部件刷油按劳取酬其工程量执行金属结构刷油项目,定额乘以系数1.15。3.不包括在风管工程量内而单独列项的各种支架(不锈钢吊托支架除外)按其工程量执行相应项目。4.薄钢板风管、部件以及单独列项的支架,其除锈不分锈蚀程度,一律按其第一遍刷油的工程量执行轻锈相应项目。5.绝热保温材料不需粘结者,执行相应项目时需减去其中的粘结材料,人工乘以系数0.5。6.风道及部件在加工厂预制的,其场外运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 一、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1.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3%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2.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下表计算(其中全部为人工工资):层数9层以下(30m)12层以下(40m)15层以下(50m)18层以下(60m)21层以下(70m)24层以下(80m)27层以下(90m)30层以下(100m)33层以下(110m)按人工费的%12345681013层数36层以下(120m)39层以下(130m)42层以下(140m)45层以下(150m)48层以下(160m)51层以下(170m)54层以下(180m)57层以下(190m)60层以下(200m)按人工费的%1619222528313437403.超高增加费(指操作物高度距离楼地面6m以上的工程)按人工费的15%计算。4.系统调整费按系统工程人工费的13%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1.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2.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五、定额中人工、材料、机械凡未制作和安装分别列出的,其制作费与安装费的比例可按下表划分:章号项目制作占%安装占%人工材料机械人工材料机械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薄钢板通风管道制作安装调节阀制作安装风口制作安装风帽制作安装罩类制作安装消声器制作安装空调部件及设备支架制作安装通风空调设备安装净化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不锈钢板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铝板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塑料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玻璃钢通风管道及部件安装复合型风管制作安装60--75789186-60726885-6095--80989898-85959595--95--99959995-95959595-9940--252291410040283215100405--20222100155551001005--151510055551001第十册说明一、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的安装调试工程。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1.《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3-86。2.《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131-90。3.《分散型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定》HG/T20573-95。 4.《仪表配管、配线设计规定》HG20512-95。5.《仪表系统接地设计规定》HG20513-92。6.《仪表及管线伴热和绝热保温设计规定》HG20514-92。7.《仪表隔离和吹洗设计规定》HG20515-92。8.《自动分析室设计规定》HG20516-92。9.《计算机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YBJ-89。10.《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11.《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2000年)。1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13.《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年)。一、本定额的仪表校验材料费包括校验用消耗材料和校验材料的摊销量。1.控制电缆敷设、电气配管、支架制作安装、桥架安装、接地系统,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2.仪表设备及管路刷油、保温、防腐蚀,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3.管道上安装流量计、调节阀、电磁阀、节流装置、取源部件等及在管道上开孔焊接部件,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4.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执行第七册《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五、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1.脚手架搭设费按人工费的4%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2.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3.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第十一册说明一、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设备、管道、金属结构等的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1.《设备、管道保温技术通则》GB4272-84。2.《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6-89。3.《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29-91。4.《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5.《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6.《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年)。三、一般钢结构(包括吊、支、托架,梯子,栏杆,平台)、管廊钢结构以“100kg”为单位,大于400mm的型钢及H型钢制钢结构以“10m2”为单位。四、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1.脚手架搭拆费,按下列系数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1)刷油工程:按人工费的8%;(2)防腐蚀工程:按人工费的12%;(3)绝热工程:按人工费的20%。 2.超高降效增加费,以设计标高正负零为准,当安装高度超过±6.00m时,人工和机械分别乘以下表系数:20m以内30m以内40m以内50m以内60m以内70m以内80m以内80m以上0.300.400.500.600.700.800.901.003.厂区外1~10km施工增加的费用,按超过部分的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0计算。4.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5.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