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5.50 KB
  • 4页

镇湘楼主体工程预算评审报告公示

  • 4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镇湘楼主体工程预算评审报告公示根据湘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36号),我中心于2010年4月28日起受理了湘乡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送来的湘乡市镇湘楼工程预算,并对其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湘乡市镇湘楼主体工程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涟水河畔原船厂,与滨河南路相连,该项目为仿古明清建筑的亭楼,总建筑面积15531㎡(含架空层),地下二层,地上九层,地上建筑总高度为46米。主要为人民群众提供休闲场所,是湘乡市的惠民工程和标志性的重点文化设施。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二、评审依据:1、长沙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的《湘乡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镇湘楼工程》第二次施工图。2、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价[2009]406号《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通知》和配套的《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以及有关的统一解释汇编。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价[2009]396号《关于发布201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工程中土建人工按68元/工日,装饰工程按82元/工日。4、湘潭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潭建价[2010]2号《关于发布湘潭市二0一0年第一期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的通知》和湘乡市建设局湘建[2010]15号《关于发布二0一0年湘乡市第一4 期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的通知》以及2008年《湖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及基期基价汇编》等,并结合有关的市场价格。5、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0年4月8日和4月24日编制的预算书、建设单位5月15日新编预算书(因设计图纸变更致使预算变化)。三、有关问题:1、原送审预算(2次表---土建部分)是该项目建设中仿古建筑的土建结构部分,这部分已经过设计再次修改,评审根据第二次报送的内容进行审核。原第二次报送表按专业工程暂估价列入的项目:仿古部分的暂估价200万元,市政部分的暂估价120万元,这两项暂估价评审时已经核减。基础中有毒废渣的覆盖处理暂估价30万元评审中予以保留。评审认可原预算中的暂列金额(不可预见费)15%的百分比, 但不能按总造价计算,只能按文件规定的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为计算基础。2、本项目中的现浇砼,除桩和基础梁以外,其他全部采用商品砼310元/m3计入。钢筋按在施工现场制作考虑,未计钢筋运输量。3、原送审预算没有计算自升式塔式起重机的大型机械进出场费,评审时增补此项目。4、原送审预算中的钢筋按Φ20以内和Φ20以外列项且套市政消耗量子目,评审时改按钢筋的每种型号分别列工程量清单且应按建筑消耗量子目计价。6、原送审预算(2次表---土建部分)中在计算高层建筑增加费时,没有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湘建价计[2007]34号文件《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解释汇总(第1辑》中第21条进行综合计算的规定,评审时已进行纠正,此项目原计算的高层建筑增加费为773929.91元,纠正后为154906.16元,仅此一项原预算多算了619023.75元。4 7、原送审预算人工挖孔桩土石方中的松石量错按深度在40m内套消耗量子目,评审时纠正按深度在10m内套消耗量子目。8、原送审预算(2次表---[装饰(普)、保温]部分)中计算的已完工程保护费,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湘建价计[2009]29号文件的规定,评审已作扣减。9、评审补算了原表中漏算的泵送砼水平缝处理的费用。 10、评审纠正原表中的误差有:⑴主楼中垂直运输费面积误写成151312㎡;⑵甲级防火门44樘计算氟碳漆的面积是应为138.60㎡而原表只算为44㎡;⑶额枋彩绘计算氟碳漆的面积是应为669.12㎡而原表只算为334.56㎡;⑷斗拱彩绘计算氟碳漆的面积是应为66.6㎡而原表算为466.20㎡;⑸楼梯、台阶铜条应按“米”计算,原表算成了以“平方米”计算;⑹项目特征描述中,木踢脚线高度100mm原表中误写成了100cm;⑺原送审预算古式木窗、古式栏杆漏算了安装子目,评审进行了增补;⑻原送审预算古式木门、木窗漏算贴脸板,评审进行了增补;⑼原送审预算漏算设计说明(二)第(八)第2条的:装修木构件均磨光后刷防火涂料三遍,评审进行了增补;⑽原送审预算没有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价[2009]396号的规定,82元/工日适用《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的第五章木作、第六章楼地面、第七章抹灰、第九章油漆、第十章彩画装饰工程,原预算只算68元/工日,评审予以纠正为82元/工日;11、在原送审预算(2次表---[装饰(普)、保温]部分)中,下列材料价格的确定是:⑴花岗岩板暂定单价为70元/㎡,古式石栏杆暂定单价960元/M,4 评审未作更改;⑵白色、朱红色氟碳漆、氟碳涂料暂定单价为158元/㎏,评审未作更改;⑶甲级防火门原按400元/㎡,评审改按570元/㎡;乙级防火门原按350元/㎡,评审改按510元/㎡。⑷额枋彩绘、雀替彩绘,原报送表按雅伍墨彩画计算,查阅设计,没有具体的彩绘要求,本评审暂按彩绘并打贴库金考虑计算的,本项目增加造价29.48万元。12、原送审预算中按总造价的3%计算的“建设单位管理费”,评审予以扣减。13、原预算仿古部分材料价格仅按基期价格计算,评审时暂按2008年湖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计算的,待以后按实调整。14、本评审不包括设计中的给水、排水、电气、监控、消防、电梯、园林绿化、二次装修设计等项目。四、评审结果:        单位(元)项目名称送审金额增减金额审定金额土建部分31343970.14-6704471.2424639498.90装饰(普)、保温部分8317218.75-210375.858106842.90合计39661188.89-6914847.0932746341.8湘乡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010年6月27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