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3.57 KB
  • 0页

样本(适用于工程预算价30万元-100万元项目)

  • 0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样本(适用于工程预算价30万元-100万元项目)西樵镇樵乐社区幸福院装修工程招标文件(适用于小额工程)项目编号:樵采(工程)【2017】136号招标单位(章)西樵镇樵乐社区服务中心时间2017年月日备案单位(章)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时间2017年月日18 目录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须知5投标须知前附表5一.总则7二.招标文件8三、投标响应9四、报名资料提交10五、开标10六、定标11七、合同的授予12八、奖罚12九、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13十、工程设计变更13十一、工程结算方式14十二、工程保修、保养15十三、其他事项15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9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19第五章图纸19第六章工程量清单19第七章 西樵小额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1918 第一章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樵采(工程)【2017】136号1.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的樵乐社区幸福院装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2.1本工程为西樵镇樵乐社区幸福院装修工程,本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2.2工程建设地点:西樵辖区内2.3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49.99万元。2.4计划开工日期为:工期80日历天,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以甲方签发开工令开始计算,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2.5招标内容:本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要求内容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2.6工程质量要求:按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西樵镇小额工程施工单位入库资格类别-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库内企业[以此网址(http://www.xiqiao.gov.cn/cms/html/3253/2016/20160122084714574901289/20160122084714574901289_1.html)于2016-2017小额工程库名单中对应专业类别公布通过的中标单位名单为准],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3.2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4、中标单位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登记备案,诚信登记备案及其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以网上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查询结果为准,且在开标当天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的企业状态均不为锁定状态;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18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及有关图纸、工程量清单可在西樵镇公众服务网(http://www.xiqiao.gov.cn)上自行下载公告时间: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2日报名确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2日17时00分开标会议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上午9时30分报名确认地点: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对外窗口(西樵镇登山大道1号)。开标地点: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2室报名确认时请递交《西樵镇小额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一式一份。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乐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地址:西樵镇民乐市场侧招标人联系人:冯基成招标人电话:868319642017年  月18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西樵镇樵乐社区幸福院装修工程21.1建设地点西樵镇樵乐社区服务中心旁31.1建设规模造价约49.99万元41.1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51.1质量标准按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62.1招标范围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72.2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以甲方签发开工令开始计算,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83资金来源及工程款支付办法资金来源:财政工程款支付方式:招标人、中标人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正式进场后10天内,支付合同价的10%作为备料款;工程进度完成至50%时,付至合同价的30%;工程进度完成至80%时,付至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结算审核手续后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7%;余下结算总造价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待一年保修期满后付清。收款时必须持有效发票,有效发票必须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工程款应专款专用,一旦业主发现工程款被挪作它用,业主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证其专款专用。94.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西樵镇小额建设工程诚信企业信息库资格类别-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库内企业[以此网址(http://www.xiqiao.gov.cn/cms/html/3253/2016/20160122084714574901289/20160122084714574901289_1.html)对应专业类别公布通过的中标单位名单为准],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2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18 109投标报名表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均为西樵镇小额工程施工单位入库资格库内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单位,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投标文件及报价文件,需在报名时递交《西樵镇小额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一式一份。1110项目承包金额本工程的项目预算价为499990元,项目承包金额为该预算价下浮12%,即人民币439991.20元。1211投标有效期为: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12投标保证金和履约担保本次工程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8%,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五工作日内于签订合同前汇入甲方指定账号,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内甲方无息退还中标人。若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提请将中标人在西樵镇诚信企业信息库除名,如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将依法对中标人追究相应法律责任。1413.1投标报名表提交地点及时间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对外窗口(西樵镇登山大道1号)1516.1投标报名公示及更正投标单位于投标截止前一天自行查看西樵公众服务网报名公示,确认报名情况,如有异议请于投标截止前与交易所联系,否则,投标单位默认公示结果及抽取结果。1617.1开标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6日9时30分地点: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2室1718.1定标方法投标单位报名大于或等于3家时,在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中随机抽取二家作为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投标单位少于3家时,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程序。1819.1中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在西樵镇公众服务网(http://www.xiqiao.gov.cn)上公示三个工作日。19本项目要求的项目班子架构不作要求20合同格式(使用广东省建设厅推行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或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协商的有效的合同格式18 一.总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6项;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1.3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转包工程或转换承包人,如经发现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所做工程不予结算。1.4如因施工队的工程进度或质量未能达到本招标中的要求和其它不合理的地方受到招标人或监理公司三次以上警告仍不改正,招标人有权取消、清退该施工队,另请其它合乎要求的施工队继续施工,中标人应将所有的原始材料无条件交回招标人,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中标人负责,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1.5本工程为固定总承包报价,投标单位必须根据实地情况充分考虑。1.6签定合同后7天内,中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提交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注:本项目的承包价是以完成招标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对本次招标范围的所有内容。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人要求工程造价及工期的增加,除设计变更及招标人变更外。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3、资金来源及工程款支付办法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3.2工程款支付办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4.2本工程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费用18 5.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如招标人认为需要对投标人作出一定补偿的除外。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组成:6.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1节投标须知第2节合同条款第3节合同文件格式第4节工程规范第5节图纸第6节工程量清单第7节西樵镇小额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6.2除6.1内容外,在法定时间内招标人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6.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招标答疑7.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传真形式向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联系电话:0757-86827736,传真号码:0757-86827736)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报名截止时间后1个工作日内在西樵镇公众服务网(http://www.xiqiao.gov.cn)招标公告栏目及投标答疑栏目上予以澄清。投标人应随时留意,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招标文件的修改8.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8.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18 会在西樵镇公众服务网(http://www.xiqiao.gov.cn)招标公告栏目及投标答疑栏目上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西樵镇公众服务网(http://www.xiqiao.gov.cn)招标公告栏目及投标答疑栏目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出的内容为准。8.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响应9、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均为西樵镇小额工程施工单位入库资格库内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单位,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投标文件及报价文件,需在报名时递交《西樵镇小额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一式一份。10、项目承包价10.1本工程的项目承包价格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10.1.1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和可能的国家政策性调整及施工期间可能增加的额外的费用。结算时以本次工程招标预算备案价下浮率作下浮结算,下浮率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10.2本工程的项目承包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的清单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所有费用。(在施工期间任何属于原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和工程内容增加的申请将不被批准。)10.3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均保持有效。11.218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2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2.投标保证金12.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2.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交纳方式及退还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若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提请将中标人在西樵镇小额工程施工单位入库资格库除名,如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将依法对中标人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四、报名资料提交13、报名表的提交13.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西樵镇小额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13.2对该项目,如有同一法人属下的多间企业分别递交报名表,则以先递交报名表的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企业。14、迟交的报名表14.1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报名表,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15、报名表的撤回15.1投标人在提交报名表以后,在报名时间内,可以向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经交易所允许后,撤回已提交的报名表。15.2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报名表。15.3撤回报名表以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没有递交新的报名表,将不能成为有效投标人。16、投标报名公示及更正16.1投标单位于投标截止前一天自行查看西樵公众服务网报名公示,确认报名情况,如有异议请于投标截止前与交易所联系,否则,投标单位默认公示结果及抽取结果。五、开标17、开标17.1人员出席17.1.1招标单位、镇交易所、镇资管办、应分别委派工作人员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开标会。18 17.1.2投标单位可委派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如为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西樵镇小额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回执;如为授权委托人出席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西樵镇小额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回执。投标单位也可不委托代表出席开标会,即投标单位默认开标结果。17.1.3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代表的身份资料进行核查。17.2开标程序:17.2.1显示开标纪律;17.2.2介绍出席开标会各方代表;17.2.3显示报名的投标单位的代码及名称;17.2.4由招标单位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检查报名单位的《西樵镇小额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17.2.5由招标单位代表及投标单位代表(如有参加)对摇珠机、号码球进行检查;17.2.6按照投标单位提交《西樵镇小额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的所在工程类别对应代码,作为代表投标单位的相应号码,由招标单位代表进行摇珠,分两次抽取2家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以第1次摇珠抽中的投标单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第2次摇珠抽中的投标单位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抽取完成后查询中标候选人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登记备案及企业考核状态情况,如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查询结果不通过的,由第二中标候选人补上,如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查询结果也不通过的,本项目即场重新抽取中标候选人;17.2.7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对中标候选单位做好记录,并由出席开标会的各方代表签字确认;17.2.8开标结束。17.3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六、定标18.定标办法18.1投标单位报名多于3家时,在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中随机抽取二家作为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以第1次摇珠抽中的投标单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第2次摇珠抽中的投标单位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投标单位少于3家时,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程序。18 18.2抽取完成后查询中标候选人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登记备案及企业考核状态情况,如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查询结果不通过的,由第二中标候选人补上,如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查询结果也不通过的,本项目即场重新抽取中标候选人;18.3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19.中标结果公示19.1确定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应将中标结果提请西樵镇公众服务网(http://www.xiqiao.gov.cn)上公示三个工作日。七、合同的授予20.中标通知书20.1中标结果按本须知第19.1条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须经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盖章确认。21.合同授予21.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18.1款所确定的中标人。22.合同协议书的签订22.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2.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1.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其中标资格,并提请将中标人在西樵镇小额工程施工单位入库资格库除名,如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将依法对中标人追究相应法律责任。22.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八、奖罚23.质量奖罚要求23.1本工程必须由招标人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必须达到“合格”或以上的质量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否则,招标人有权提请管理部门将中标人在西樵镇小额工程施工单位入库资格库除名。24.工期奖罚要求24.118 本招标工程要求承包人按招标文件约定工期完成。除非招标人另有要求,否则,提前完成工程招标人不予以增加费用。24.2若因施工队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则工期每延误一天,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缴纳每天壹仟元的违约金。若因招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后延。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7天内经监理单位、招标人的签证认可后,工期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九、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25.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26.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招标人,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招标人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招标人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招标人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招标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27.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28.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十、工程设计变更29.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18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0.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1.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招标人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招标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十一、工程结算方式32.本工程价款的结算和支付均以人民币为单位。本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项目承包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33.结算时按项目承包价进行结算。施工以图纸为准,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漏项、错项、错算工程量等等非设计变更原因引起的差异视为已包含在项目承包价中,工程结算时不予签证增加费用。34.在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时,只有符合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情况时才允许参与总造价进行结算:34.1工程施工过程中,如设计变更或发包人允许调整变更而发生的工程项目的增减,承包人已积极配合完成工作。34.2成功的索赔引起的费用的增减。34.3因发包人提出赶工要求而引起的费用的增加。34.4合同规定的奖罚金情况的发生。35、本工程发生第35.1条的内容时,工程竣工结算按如下办法调整合同总价:35.1本工程发生的项目变更,必须以发包人、承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书面签证确认的工程量为结算依据,并按下列办法计算:(1)招标人的预算中有的清单项目的单价按预算的清单项目单价结算。18 (1)招标人的预算中没有的增加清单项目,以确认的工程量套用相对应的专业工程清单计价办法及定额;材料价按施工期间的《佛山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价或市价计算,特殊材料按经发包人、设计、监理、承包人四方签证确认的价格计算;规费、税金等的计费程序按行政建设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增加的清单项目工程不再计算措施项目费及其他项目费);按以上原则计算出该增加项目的款项后,乘以结算系数即为该增加工程的应付造价。(注:结算系数=中标总价/预算总价)。35.2施工期间,因甲方和设计单位原因造成的增加变更工程,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施工,并按合同及结算系数施工结算。不得拒绝,否则视为违约。35.3本工程竣工后,结算由招标人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编制或审核,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十二、工程保修、保养36.质量保修责任36.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36.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6.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年。37.质量保修金的支付37.1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结算价款的3%。37.2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38.质量保修金的返还38.1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期满后一次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十三、其他事项39.中标的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采取相应措施,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承包人雇请的人员发生工伤或其他人身损害,或因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或工作有疏忽而导致其他人员的人身或财产损害,18 一切责任由承包单位负责。承包人在施工中必须按相关规定和标准设置安全标志、标牌等,否则由发包人指定制作,发生的费用在其工程款中扣除。40.本工程选用的材料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能通过相关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参考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提供的材料品种、型号、规格和品牌档次来报价,并作为施工材料选定的依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应按照投标承诺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供应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中标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单位应按相关规范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所有材料必须经业主、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使用,且中标人在订购各种材料、商品前必须提供样板给招标人确认后,凭招标人或监理人所发出的确认书进行订购,样板由招标人或监理人保存,以便核对,否则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中标人全部承担。41.本工程竣工验收后,财政资金投资项目结算由财政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审核,并经有关部门复核为准,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42.本工程的其他要求:42.1本工程引用的标准或规范主要为国家官方标准和规范,次为适用于本工程的其它标准或规范。42.2投标人在开工前应提供针对该工程的施工环境、工期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在开工前,承包人应将施工方案交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批准实施,若监理工程师或招标单位认为该施工方案需修改或调整,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42.3用于本工程的一切施工机械必须类型齐全,配套完整并与施工质量和进度相适应。42.4除另有批准外,凡超过图纸所示的任何工程量都不予计量与支付。42.5承包人应按照要求办理其施工机械设备和雇佣职工安全事故保险,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并应被认为包含在已本工程的项目承包价之内,不单独支付。42.6临时工程设施(1)临时工程应包括为永久性工程的顺利施工所必须的各项工作,如:临时道路的修建和保养、临时电力的架设与维护、临时供水、承包人办工场所的临时用地等,或任何其它临时设施。(2)承包人应按不同的目的对临时工程进行不同的设计,承包人在进行临时工程设计和施工时应遵照相关管理部门的专门要求和规定,取得地方当局的同意或批准,或达成协议,业主负责在获得协议方面给予协助。(3)本工程全部临时工程费用应认为已包含在本工程的项目承包价中。18 (4)除非另有协议,永久性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移去、拆毁、消除和处理全部临时工程,把所有修筑临时工程时占用的区域清理好。(5)施工期间的水费、电费由承包方承担。施工用水的给水点由招标单位根据现场情况安排接入点,并由承包方办理水源的报装,报装费用由承包方承担。42.7中标单位应考虑在夜间施工可能不能得到有关部门批准的因素;42.8施工期间必须保证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43、施工期间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建造师(项目经理),若需变更应征得招标人同意,并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有对中标单位提供人员要求时执行本条款,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44、施工期间承包方的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等相关的人员)必须驻守工地,发包人将不定期进行抽查,一旦发现有关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无故离开现场的,第一次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此后再犯者承包人须按每次每人2000元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中标方支付并由招标人在工程款中代扣。(如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有对中标单位提供人员要求时执行本条款,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45、交易服务费的支付中标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前,应按规定向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缴纳交易服务费,投标单位在报价时须综合考虑该费用。具体要求如下:(1)中标人应按佛山市南海区物价局核发的广东省收费许可证(编号为:粤费南JY728号)的收费标准向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缴纳交易服务费。(2)中标人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中标金额按以下收费:①中标金额在1亿元(含本数)以下部分按万分之九收费;②中标金额超过1亿元部分按万分之五收费。注: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中标人须于收到缴费通知书日起3个工作日后,以银行缴款方式,将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汇入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银行帐号(汇款帐号:80020000004336696,收款人户名: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户行:南海农商银行西樵支行)。(4)中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已缴纳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的汇款凭证,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领取项目中标通知书。(5)地址及联系电话: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登山大道1号,0757-86827736。18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使用广东省建设厅推行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协商的有效的合同格式)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1.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省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第五章图纸(另册)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另册)第七章 西樵小额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18 西樵镇小额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投标单位(盖章)工程类别所在工程类别对应入库号码项目名称西樵镇樵乐社区幸福院装修工程联系人联系电话我单位同意接受(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玖仟玖佰玖拾壹元贰角整,小写:439991.20元)的承包价,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时与你方签订施工合同,根据该项目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施工承包,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80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方承诺为本项目组织的项目班子成员符合本工程的要求,并在合同履行中及时落实到位;遵守西樵镇开标评标会议纪律,服从交易所人员安排;若不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即默认开标结果。如我方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我方自愿接受从西樵镇小额工程施库除名,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我方接受相应的处罚及赔偿。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拟组建的项目管理架构(如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作要求的,可不填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1职位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人员:资格证号:2职位名称:施工员拟派人员:资格证号:3职位名称:安全员拟派人员:资格证号:交易所接收人(签名):日期:2017年8月日(报名单位盖骑缝章)(交易所盖骑缝章)西樵镇小额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回执报名单位:入库号码:贵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了西樵镇樵乐社区幸福院装修工程的《西樵镇小额工程投标报名表》,予以同意报名。投标单位于投标截止前一天自行查看西樵公众服务网报名公示,确认报名情况,如有异议请于投标截止前与交易所联系,否则,投标单位默认公示结果及抽取结果。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日期:2017年8月日备注:《西樵镇小额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必须填写无误,除签名和日期可手写外,其余需要填写地方必须打印,否则不接受报名。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