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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锻炉工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分项工程名称作业部位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交底内容:1、锻炉宜独立设置,并应选择在距可燃建筑、可燃材料堆场5m以外的地点。2、短路不能设在电源线下方,气建筑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修建。3、短路建造好后,须经工地消防保卫或安全技术部门检查合格,并领取用火审批合格证后,防准进行操作及使用。4、禁止使用可燃液体开火,工作完毕,应将余火彻底熄灭后,方可离开。5、鼓风机等电器设备要安装合理,符合防火要求。6、加工完的铅字要码放整齐,应停止露天短路作业。7、遇有5级以上的大风气候,应停止露天锻炉作业。8、使用可燃液体或硝石溶液点火时,要控制好油温,防止因液体加热而自燃。9、锻炉间应配置适量的灭火器材。补充作业指导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