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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招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3第二章合同条款……………………………………………………………20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53第四章图纸…………………………………………………………………53第五章工程量清单…………………………………………………………53第六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54第七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66第八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81第九章资格审查格式………………………………………………………89第十章评标办法……………………………………………………………96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曲阜如意花园住宅小区一期11#-15#、60#-62#、64#-66#、76#住宅楼桩基施工工程21.1建设地点大沂河以南,小雪镇彭家村以北,西104国道以西31.1工程概况曲阜如意花园住宅小区一期11#-15#、60#-62#、64#-66#、76#住宅楼桩基施工工程位于曲阜市大沂河以南,小雪镇彭家村以北,西104国道以西,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1.1质量标准合格6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72.1招标范围曲阜如意花园住宅小区一期11#-15#、60#-62#、64#-66#、76#住宅楼桩基础施工.82.2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5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10年7月31日施工总工期: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开工通知为准。93.1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0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11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213.1工程报价方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1313.1.6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元。(另行书面通知。)1415.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516.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公司账户通过转帐方式转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曲阜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阜支行帐号:最后提交期限:2010年5月16日下午4: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投标。(财务到账以招标中心财务到账时间为准)1617图纸押金¥2000元。175.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1818.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档(word)1份1920.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提交地点:曲阜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曲阜市会展中心4A层截止时间:2010年5月17日上午9:00时2024.1开标开标时间:2010年5月17日上午9:00时开标地点:曲阜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地址:曲阜市会展中心4A层。2132.3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估法22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23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高勇电话传真电邮注:1.投标人应于2010年5月17日9:00时前到达曲阜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提交标书;迟于9:00时递交者,其标书将被拒绝签收。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本工程采用小高层“如意花园小区62#住宅楼”工程项目设计图纸为代表工程,进行招标,投标人根据此图纸进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砼要求采用商品砼,投标人依据投标报价计算桩基础经济指标(元/m3),计算出投标体,并根据工程概况及12栋小高层桩砼体积折算出所工程总造价。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中标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涉及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工程需进行分包的,必须经招标人同意方可实施,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招标人保留另行发包的权利。如中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私自分包的,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限令其撤离现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4.2投标人合格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4.4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后审资料。4.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6外地企业中标后须办理完成《外地企业进入济宁市建筑市场注册登记证》5、踏勘现场5.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查,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5.4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进行现场踏勘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第四章图纸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第七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九章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第十章评标办法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以书面(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下同)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的要求,送至曲阜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答复,曲阜市招投标交易中心集中受理集中答复,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地址:曲阜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曲阜市会展中心4A层)电话:0537-48907009、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文件和唱标单五部分组成。唱标单应置于投标文件首页。11.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1.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11.2.3投标函;11.2.4投标函附录;11.2.5投标保证金收据;11.2.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11.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封面;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总说明;(3)投标总价;(4)工程项目总价表;(5)单项工程费汇总表;(6)单位工程费用汇总表;(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8)措施项目计价表;(9)其它项目计价表;(10)零星工程项目计价表(需填报零星工程人工单价);(1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2)措施项目费分析表;(13)工程量清单工料机汇总表(14)投标报价需要的其它材料:11.4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4.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1)施工技术措施;(2)施工总平面布置图;(3)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4)劳动力安排保证措施;(5)工程质量保证措施;(6)工程主要施工方法;(7)水电计划用量;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8)工期的保证措施(9)现场文明施工措施;(10)冬雨季施工保证措施;(11)施工进度网络图;(12)提高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科学、合理的说明。11.4.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及近三年(2007年1月—2009年12月)承建工程的情况、履约及获奖情况证明(附代表性工程一览表、业绩证明书、获奖证书的复印件);(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4)项目安全负责人简历表;(5)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11.4.3企业概况(1)投标人一般情况;(2)近三年(2007.1—2009.12)已完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否则评委将从其标书形象中扣分。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3、投标报价13.1投标文件的编制13.1.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13.1.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3.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包括现行工程造价构成的内容(不包括社会保障费、但应按有关规定将社会保障费作为计税基础)、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及责任以及投标人踏勘施工现场所发现的特殊因素,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13.1.4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标准、规范的编号及名称:以招标文件“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招标答疑文件、招标时的各类通知中各有关章节所列标准、规范为准。招标文件“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若有未指明的标准、规范,则采用国家现行最新通用标准、规范。13.1.5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设计文件及补充资料、招标文件、施工现场条件、招标文件答疑等有关资料,结合自身情况和当前市场价格,采用2004年《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山东省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其费用定额。投标人所报各个费用项目的费率凡是超过国家现行定额规定计取标准者一律无效。(a)措施项目费(执行济建[2006]8号文;),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b)人工单价(执行济建建字[2008]11号文),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c)计算取费程序中的“规费、税金”不得竞报,应按费用计算规则的费率计算(执行鲁建发[2006]25号文),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d)“安全施工费”作为规费计入工程造价,按济建建字[2007]3号文执行。投标单位未按规定对安全施工费报价的,按废标处理。(e)“定额测定费”按济建价管[2009]6号文执行(不再计取),否则为无效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法自主报价,工程类别经曲阜市定额站核定为市区桩基础Ⅱ类工程,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13.1.6本工程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现场条件、工期和质量要求、《计价规范》、《计价办法》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设备价格等设立了招标控制价。本工程经评审部门审核的招标控制价为元。13.1.7投标价格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固定方式。在合同执行期间综合单价固定。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企业自身实力和承受风险的能力。13.1.8专门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所有设备、设施和材料一经运到施工现场,即应被视为专供本工程施工使用,由承包人负责保管,保管费招标人不再单独支付。13.1.9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管理费、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13.1.10对发生设计变更、工程量调整且工程量清单中未包含的部分采用以下方法计算:(1)工程量按工程签证调整。(2)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已有综合单价的,凡施工做法相同或类似的项目或子项,套用此综合单价;发生主材调整的,置换经发包人认可的主材价格,其他取费不动。(3)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无综合单价的,综合单价按以下方法计算: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数量执行2003年《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6年《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及其费用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有关规定,人工单价执行投标报价,材料单价执行实际采购价,机械台班单价执行适用价目表中的机械台班单价。13.1.1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经甲方授权,将由中标单位根据中标价支付,收取的标准依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规定收取招标代理费用。中标企业应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2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投标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予以考虑。13.1.12工程主要材料价格的调整执行济建【2008】111号文。14、投标货币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保证金:伍万元人民币。必须由投标人公司账户通过转帐方式转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曲阜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阜支行帐号:3700168630805015065116.2投标保证金最后提交时间为2010年月日17:00,到账时间以招标中心财务到账为准.将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5条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7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6.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6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条规定签订合同后7日内,按13.1.11条扣留招标代理服务费后余额(不计利息)。予以退还。16.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6.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修正标价;16.6.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16.6.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终止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16.6.4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招标失败的。17、图纸押金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图纸押金2000元,待投标人将图纸完整无损地退还给招标人时退回,否则招标人将从其图纸押金中扣除相应图纸的费用,50元/张。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8.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18.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9、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19.1投标文件的编制: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字迹、画面、表格必须印制清楚,装订工整,且编制页码。19.2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密封(投标文件不需逐本分开单独密封,在投标文件上应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将全部投标文件和澄清、说明等一并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19.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19.3.1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19.3.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1)工程名称;曲阜如意花园住宅小区一期工程桩基施工施工(2)2010年月日上午9:00时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9.4本须知第22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19.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9.1款、第19.2款和第19.3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拒收。19.6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所有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提交20.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1.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21.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1.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2、迟交的投标文件22.1投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3.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24、开标24.1招标人将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2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24.3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24.4开标程序:24.4.1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24.4.2由投标人代表及公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4.4.3经确认密封情况无误后,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或公证机构的公证下,公开从密封箱内随机抽取95%、96%、97%三个数值中一个系数,并对该系数进行确认,该系数作为评标时投标价及措施费费用计算评标标底的依据。24.4.4而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当众拆封,宣读正本中唱标单提供的内容。24.5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4.6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投标人现场签字确认,以便存档备查。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5、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5.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25.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9条的要求编制、密封和标记的;25.1.2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8.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25.1.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5.1.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5.2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六)评标26、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6.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6.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7、评标过程的保密27.1公开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27.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7.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8、资格后审28.1本工程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在开标会议结束以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和公证机关的公证下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三十三条,将验证结果交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审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对于因投标人未能通过资格审查导致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招标人有权没收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弥补受到的损失。28.2在资格验证中,凡能够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或具有同等效力的公证件)并通过审核的,视为该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28.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期内)28.2.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有效期内)28.2.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有效期内)28.2.4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28.2.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28.2.6项目负责人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28.3投标人还应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交验(非必须项,但会影响评审打分,详见评标文件):28.3.12007.1—2009.12年以来获得市级(含)以上“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重合同,守信用”证书28.3.2ISO9000(含)以上质量体系认证证书28.3.32007.1—2009.12年以来企业获得的市级(含)以上优良奖项证书(获此奖项的项目须桩基础砼体积6000m3以上或造价700万元以上,需带合同原价。)28.3.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预算员、安全员、质检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28.3.52007.1—2009.12年以来拟派项目经理承建住宅工程获得市级(含)以上优良奖项或省级(含)以上安全文明示范工地证书原件,及证明其项目经理承担此工程的合同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的原件)29、投标文件的澄清29.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1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30、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30.1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5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30.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0.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1、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31.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31.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31.1.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委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1.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32、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32.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30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32.2在评审过程中,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32.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21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三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2.4评标方法和标准32.4.1综合评估法: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将确认标书、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证、工期保证、企业资质与社会信誉、人员素质等赋予不同的权重,采用各家平均值的方式,以打分的方法评出中标人。32.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七)合同的授予33、合同授予标准33.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2.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34、中标公示34.1本工程的中标结果将在曲阜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招标人将通知中标单位其投标被接受。35、中标通知书35.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曲阜市招标办公室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35.2曲阜市招标办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5.3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6、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6.1招标人将代表总承包单位与中标人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6.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7日内,须向曲阜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合同备案。36.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6.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6.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合同条款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格式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曲阜如意花园住宅小区一期11#-15#、60#-62#、64#-66#、76#住宅楼桩基础工程工程地点:大沂河以南,小雪镇彭家村以北,西104国道以西工程内容:11#-15#、60#-62#、64#-66#、76#住宅楼桩基础施工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政府投资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11#-15#、60#-62#、64#-66#、76#住宅楼桩基础施工(12栋小高层桩基础)。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0年月日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竣工日期:2010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住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目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3.3适用标准、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图纸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7、项目经理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提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关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队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10.2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11、开工及延期开工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3、工期延误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14、工程竣工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四、质量与检验15、工程质量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16、检查和返工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16.4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18、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9、工程试车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19.5双方责任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五、安全施工20、安全施工与检查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21、安全防护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阅、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22、事故处理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24、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25、工程量的确认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七、材料设备供应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贷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八、工程变更29、工程设计变更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9.3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30、其他变更。.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31、确定变更价款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到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目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33、竣工结算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4、质量保修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2)质量保修期;(3)质量保修责任;(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本通用条款第14.2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可计算方法。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36、索赔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37、争议37.1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39、不可抗力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39.3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40保险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0.4承包人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41、担保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就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3.2施工中出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44、合同解除。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44.6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45、合同生效与终止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46、合同份数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47、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的语言文字:无。3.2适用法律和法规及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按国家及地方颁布的现行法律和法规执行。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国家及地方颁布的现行标准、规范执行。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无。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双方协商约定。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7日内由发包人免费提供图纸4套(含1套竣工图)。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用于或转给他方使用。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赤金柱职务: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执行监理合同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详见监理合同_。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__工程师职权: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_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办理施工质量验收手续,负责签证,解决由发包方解决的问题。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不存在__7、项目经理姓名:职务:_项目经理__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时提供的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从开工之日起到竣工结束,项目经理每天必须保证8小时以上在现场组织施工,离开现场超过24小时,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认为项目经理不称职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5日内。(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5日内。施工用水有承包方自己承担,费用自理;发包方在小区内设置箱式变压器,从箱变至施工现场的电缆由施工方负责,费用自理。(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5日内,一切道路由施工方负责并承担此费用。(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5日内。(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有发包方负责,不影响承包方施工。(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5日内,在施工现场以书面形式。(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图纸提供7日内。(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如发生,承包人负责保护工作,并承担费用。(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协商。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如发生,双方协商。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4日前将下月的进度计划、主要材料使用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每月5日前将上月结算及资金使用情况报发包方和监理。(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关规定,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自身引起的罚款,其他部分执行通用条款。(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执行通用条款。(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直接责任人承担损失。(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清理所有的临时性工程场地和临时道路,将这些场地恢复到原有状况,至少达到施工开始前的标准。(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承包人负责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的整个过程中的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除发包人的行为或过失而造成的伤害之外,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及分包单位的人员及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责任。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图纸会审后10日内。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后5日内。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无。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不可抗力。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照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工程师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19、工程试车19.1试车费用的承担:执行通用条款。五、安全施工执行通用条款。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不采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不采用。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不采用。(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1、在合同履行期内,工程主要材料的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超过或低于拦标价中材料价格5%的部分,应按照工程施工时的市场价格或甲方签证的市场价格替换原投标报价时的材料价格;2、发生设计变更、工程量调整且工程量清单中未包含的部分采用以下方法计算:(1)工程量按工程签证调整(2)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已有综合单价的,凡施工做法相同或类似的项目或子项,套用此综合单价,发生主材调整的,置换经发包方认可的主材价格,其他取费不动;(3)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无综合单价的,综合单价按以下方法计算: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执行2003年《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人工单价、机械台班执行投标报价,材料单价执行发包方确认的材料价格。(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不采用。23.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无。24、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无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无25、工程量确认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工程分三次报量,桩基础砼总量完成30%一次,完成65%一次,完成100%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一次,每阶段完成后5日内向工程师报当前阶段完成工程量,一式四份,工程师收到报告7日内审核完毕。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桩基础砼总量完成30%,支付合同价款的20%;完成砼总量的65%,支付至合同价款的40%;完成砼总量100%,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5%;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工程价款的80%;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5%,其余5%为质保金,质保两年内付清。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本项目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甲方保留供应部分主要材料的权利。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主要材料价格由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采购或由甲方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及价格,由承包方据此进行采购。在材料的选择上发包人具有最终决定权。八、工程变更执行通用条款。九、竣工验收与结算29、竣工验收29.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3套完整竣工资料及3套竣工图,提交的时间是:提交竣工报告前7天,但不超过竣工后20天。29.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约定。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0违约30.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30.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违约金额2000元/天,并承担由此造成发包人的一切损失,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的移交竣工报告的批准日期之间的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其极限为合同价款的2‰(最高上限为5万元人民币)。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或以其它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31.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提交工程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其他32、工程分包32.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超出承包方资质范围外的工程,经发包方批准后方可分包。分包施工单位为:由发包方确认。33、不可抗力33.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1)连续三天的大雨大雪造成停工7天;(2)八级以上大风造成停工3天;(3)其他符合规定的自然灾害;(4)其他情况双方另行约定。(正常的季节性降雨降雪及较恶劣的气候条件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能够预料到的,投标报价时已予以考虑,此情况发生后工期不予顺延。)34、保险34.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不发生。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不发生。(2)承包人投保内容: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办理相关保险。35、担保35.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市级以上银行出具的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格的5%。(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无。36、合同份数3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陆份。37、补充条款37.1本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要做好与其他配套工程的协调施工;否则,要承担由此引起的返工、怠工损失,工期不得顺延。37.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故意刁难发包人或因其他原因给发包人造成损失,应全额赔偿发包人的损失,发包人有权另行选择施工单位。37.3中标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及具体分工组织施工。对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的现象,招标人有权责令其改正,对于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屡教不改者,招标人有权撤换施工队伍,直至解除合同。37.4承包人应严格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若发生任何事故,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若出现两次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强制退场。37.5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承包人有与其投标书中承诺不符的行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强制退场,所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7.6若出现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情况,承包人退场后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后清算,以双方及监理签字的工程量扣除罚款及赔偿款后付清。37.7工程结算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按照签订的工程固定单价合同及施工过程中经业主同意变更发生的签证进行结算,结算时发现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过高(超出投标人平均值的5%)时,业主有权调整到投标人的平均值进行结算,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已有综合单价的,凡施工做法相同或类似的项目或子项,套用此综合单价;发生主材调整的,置换经发包人认可的主材价格,其他取费不动。无相同项目的,结算按中标费率和人工2003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年版《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和人、材、机消耗量及现行的价目表编制预算经监理签证及审计部门审定后确定调整。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略)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地基基础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派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可从质保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在24小时内不能到达事故现场,发包人的应急措施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可从质保金内扣除。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质量保修金(质保金)的支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10%。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大写)。五、质量保修金(质保金)的返还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1、其他工程质量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先分清责任,由承包方维修,由责任方承担费用。2、损害赔偿:对于因建设工程质量缺陷造成的人身缺陷工程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侵害人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受害人赔偿。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第五章图纸(本套图纸仅供本次招标使用)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工程合同编号:廉政合同编号: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曲阜市纪委监察局工程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建设单位(甲方)中标单位(乙方)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工程名称投资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投资来源投标形式业主标底(拦标)价中标价中标建筑面积建设工期建设地点招标方式评标形式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单位、中标单位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本项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双方人员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就工程费用、材料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公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二)不准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承包本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五)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合同规定外的材料、设备和服务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二)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健身、娱乐和旅游等活动。(四)不准为甲方单位和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和装修住房等。第四条违约责任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一)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第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第三条责任行为的,可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乙方给予扣减应付工程款的3%-5%,或者中止工程项目建设合同,并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建议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给予乙方限制其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曲阜市建设市场的处罚。(三)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的,乙方有责任向承包方交待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本合同之规定。(四)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经乙方或其他线索检举,查实的,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用由甲方(索贿方单位或个人)承担。凡举报属实的,由查办案件的机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实行奖励。(五)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工程监理及中介方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中止工程建设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可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六)甲乙双方人员赠送、贿赂、接受或索要钱物的行为,如果一方发生,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领导和曲阜市纪委监察局或向检察机关举报。对不主动报告情况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七)凡是未按规定签定《工程廉政合同》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不得擅自同意或者进行施工(勘察、设计、监理)。违者将由曲阜市纪委监察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八)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要填写《工程建设廉政合同履行情况报告表》,报曲阜市纪委监察局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否则不予办理。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曲阜市纪委监察局监证,并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六条本合同作为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七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工程资金结清时止。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曲阜市纪委监察局一份,曲阜市建设局一份。附:《工程建设廉政合同履行情况报告表》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监督机关:(盖章)联系电话:年月日附件:工程建设廉政合同履行情况报告表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报告时间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甲方廉政合同履行情况年月日(签章)乙方意见年月日(签章)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年月日(签章)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曲阜如意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施工工程投标文件项目编号:10GC060044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日期:年月日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_______身份证号码:职务:_____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三、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10GC060044的曲阜如意花园住宅小区一期11#-15#、60#-62#、64#-66#、76#住宅楼桩基础施工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万元(RMB¥万元)的投标报价,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7、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四、投标函附录序号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施工准备时间开工前()日2误期违约金额每天罚款合同价款()‰3误期赔偿费限额合同价款()%4施工总工期()日历天5质量标准合格6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限额合同价款的()%7进度款付款时间签发进度款凭证后()天8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签发竣工结算付款凭证后()天9保修期依据保修书约定的期限五投标保证金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复印件)第八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曲阜如意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施工工程投标文件项目编号:10GC060044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一、投标报价说明(格式自定)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二、投标总价格式建设单位: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人:(单位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编制时间:投标报价编制人:(造价专业人员盖章)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三、工程项目总价表工程名称:曲阜如意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施工工程第页共页序号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元)合计日期:年月日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四、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工程名称:曲阜如意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施工工程第页共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合计日期:年月日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五、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工程名称:曲阜如意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施工工程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12345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规费税金扣除“社会保障金”合计日期:年月日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工程名称:曲阜如意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施工工程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本页小计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合计日期:年月日七、措施项目清单报价表工程名称:曲阜如意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施工工程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计算数据公式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详见措施项目费分析表)合计(元)日期:年月日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八、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曲阜如意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施工工程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1招标人部分小计2投标人部分小计合计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日期:年月日九、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工程名称:曲阜如意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施工工程第页共页序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1人工小计2材料小计3机械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小计合计注:零星工程费中的人工单价须同投标报价中的人工单价一致。日期:年月日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曲阜如意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施工工程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组成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日期:年月日十一、措施项目费分析表工程名称:曲阜如意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施工工程第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页共页序号措施项目费名称工程内容单位数量金额(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小计综合单价合计日期:年月日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十二、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取定表工程名称:曲阜如意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施工工程第页共页序号编码人工、材料、机械名称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取定单价(元)备注日期:年月日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曲阜如意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施工工程投标文件项目编号:10GC060044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一、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11项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编制具体要求是: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招标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其中:投标人技术项目的具体做法应同其项目措施费中所列项目内容相协调。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2.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表9.12.2劳动力计划表表9.22.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表9.32.4施工总平面图表9.42.5临时用地表表9.5(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进出场计划日期备注工程名称:曲阜如意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施工工程表9.1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劳动力计划表表9.2工程名称:曲阜如意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施工工程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注:1.投标人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劳动力计划表。2.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编制的。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表9.31、投标人应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4)施工总平面图表9.4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5)临时用地表工程名称:曲阜如意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施工工程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表9.5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合计注:1.投标人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途。2.若本表不够,可加附页。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工程名称:曲阜如意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施工工程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表9.6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原服务单位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2)项目经理简历表工程名称:曲阜如意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施工工程表9.7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1)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工程名称:曲阜如意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施工工程表9.8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4)项目安全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工程名称:曲阜如意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施工工程表9.9注:表(1)~表(4)根据所报人员分别填写。(5)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工程名称:曲阜如意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施工工程表9.10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投标文件一起装订)。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十章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曲阜如意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施工工程资格审查申请书项目编号:10GC060044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日期:年月日附表1:(一)投标人一般情况1企业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5传真电子信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7公司资质等级(请附有关证书复印件)8主营范围1.2.3.4.……9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10作为分包人经历年数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附表2(二)近三年已完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工程名称合同身份监理(咨询)单位合同金额(万元)结算金额(万元)竣工质量标准竣工日期1234…注:1.对于已完工程,投标人应提供收到的中标通知书、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或工程竣工评估报告。2.申请人应列出近三年已完类似工程情况(包括总工程和分包工程),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3.在建工程投标申请人必须附上工程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不填“竣工质量标准”和“竣工日期”两栏。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表3:(三)类似工程经验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合同号合同名称工程地址2发包人名称3发包人地址(请详细说明发包人联系电话及联系人)4与投标人所申请的合同相类似的工程性质和特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合同工程内容,如长度、高度、桩基工程、基层/底基层工程、土方、石方、地下挖方、混凝土浇筑的年完成量等)5合同身份(注明其中之一)□独立承包人□分包人□联合体成员6合同总价7合同授予时间8完工时间9合同工期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0其他要求:(如施工经验、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等)注:1.每个类似工程合同须单独具表,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评估报告,无相关证明的工程在评审时将不予确认。附表4:(四)其它资料1.近三年的已完工程和目前在建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人所介入的诉讼或仲裁情况。请逐例说明年限、发包人名称、诉讼原因、纠纷事件、纠纷所涉及金额,以及最终裁定结果。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近三年中所有发包人对投标人施工的工程的评价意见。3.与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若附其他文件,请详列如下:投标人不应在其资格审查申请书中附有宣传性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评审时将不被考虑。注:1.如有必要,以上各表可另加附页,如果表的内容超出了一页的范围,在每个表的每一页的右上角要清楚地注明:表1第1页、表1第2页等等。2.有些表要求有一些附件,这些附件上也应清楚地注明:表1附件1,表1附件2等等。3.投标人应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或按和附表格式相同的要求打印表格,并按表格要求内容提供资料。4.凡表格中涉及金额处,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唱标单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体报价(62#楼)基础类型单位工程造价(元)桩基础砼体积(m3)经济指标(元/m3)桩基础投标总报价(11#-15#、60#-62#、64#-66#、76#)基础类型桩基础砼体积(m3)投标总报价(元)桩基础5028.91投标总报价合计(元)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定额人工及零星用工工日单价元/定额工日质量目标附注:1、本投标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条款并无偿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周边关系。2、如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承诺,投标时的项目经理为施工时的项目经理,未经甲方许可不允许随便变更。3、其它......工期目标开工:竣工:工期:日历天项目经理级别投标人现场确认签名投标人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名):年月日注:1、本唱标单各项内容务必填写详细,可以填满,但不允许添加附页;2、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本单位唱标单唱标完毕后,在正本唱标单上当场签字确认;3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如同意本格式中的附注内容,按本格式填写;如不同意,投标人可自行调整附注中的内容,但其余部分不得变动;4、本唱标单应设为首页.曲阜如意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施工工程评标文件项目编号:10GC060044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单位:曲阜市恒基置业有限公司代理单位:曲阜金丝堂工程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10年月日评分办法一、评定原则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范工程承发包行为,在合理造价、合理工期的前提下,使招标投标工作体现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合理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中标候选人,特制定本办法。二、评标内容本次评标将在投标单位确认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其内容包括:符合性评审、技术性评审、商务性评审等方面。三、投标文件评审内容1、符合性评审1.1投标书必须密封,并按时提交;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有委托书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1.2资质状况:主要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等级,以及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单位填写验证表二中‘投标企业资格审查登记表’)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3施工工期:满足招标文件有关要求,且有可靠的保证措施。1.4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有关要求,且有可靠的保证措施。1.5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技术性评审2.1质量控制:确保合格且有可靠的保证措施。2.2施工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施工进度合理完整,技术力量强,劳动力安排合理,施工机具配备齐全,施工技术保障措施具体科学合理。2.3质量保修与技术服务及时且有可靠的保证措施。3、商务性评审:3.1投标报价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在详细评审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否决其投标:3.1.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价,增减或修改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3.1.2降低本规定不可竞争费用的;3.1.3投标人拒绝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修正进行说明或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以及说明理由不成立或者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属实的;3.1.4施工方案与报价不一致,投标人不能做出合理说明的;3.1.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其成本价的。四、计分办法1、标底的确定方法1.1唱标人唱标前,招标人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和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公证机构的公证下,公开从密封箱内抽取标系数,从95%、96%、97%三个数值中随机抽取一个系数作为评标标底系数;各投标单位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随机抽取的系数为投标报价及措施费费用的评标标底。如果有效报价的企业超过七家(不含七家),在计算算术平均值时,则应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进行计算。2、投标报价45分2.1各有效报价与评标标底相同者得最高分45分;其余有效报价与评标标底相比较,每低1%(含本身)减1分,每高1%(含本身)减2分。本项最少得0分(不足1%时,按四舍五入计算)。3、综合单价9分3.1从所有清单项目中,由评标委员会依据项目具体情况及子项所占权重,抽选3项进行比对,每一项3分。⑴参与考评清单细目合价的确定:有效投标人参加考评的单项子目的综合单价为C1。⑵参与考评子目标底价的确定:所有C1中最低者为C2。各报价企业得分:各报价企业参加考评单项子目综合单价C1与C2相比,等于标底值C2得满分3分,每高1%减1分,每低1%减0.5分,减完为止。4、措施费6分措施费费用满分为6分,各投标单位有效投标报价的措施费费用算术平均值乘以随机抽取的系数为措施费费用评标标底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其余有效报价与评标标底相比较,每低1%(含本身)减0.5分,每高1%(含本身)减1分。本项最少得0分(不足1%时,按四舍五入计算)。5、人工费10分5.1定额人工及零星用工工日单价所报人工单价为桩基础定额人工及零工综合单价,满分为10分。所报人工工日单价不符合济建建字[2008]11号文中本地区最低人工单价规定的,本项不得分。定额人工单价报价最低值得满分,每高于最低值1%,扣0.5分。6、企业资质、社会信誉及项目经理13分(投标单位填写验证表一、二)6.1质量体系认证(1分) 凡通过ISO9000认证的得1分。(应提供证书原件) 6.2履约信用(1分)自2007年来荣获市级(含)以上“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者,得1分;若为同一工程获奖者,不累计计分。此项最多得1分。(应提供证书原件) 6.3施工质量获奖(4分)自2007年以来企业所完成的工程,其质量荣获地市级(含)以上工程优良奖者,每个奖项可得1分;本项最多可得4分。若为同一工程获奖者,不累计计分。(应提供证书原件)6.4安全文明工地奖(2分)自2007年以来,企业所完成的工程获市级(含)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上安全文明工地者,每个奖项可得0.5分;本项最多可得2分。若为同一工程获奖者,不累计计分。(应提供证书原件)6.5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5分)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均满足二级注册建造师证的得1.5分,一级注册建造师证的得2分,此项最多得2分;企业资质:满足地基与基础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得2分,一级资质得3分,此项最多得3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7、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3分7.1、施工设计或施工方案(13分)7.1.1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7.1.2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7.1.3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7.1.4劳动力安排计划;7.1.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7.1.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7.1.7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7.1.8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7.1.9施工总平面布置图;7.1.10项目班子配备。以上各项每有一项得1分,缺项不得分。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内容齐全、安排恰当、措施可行的程度,得0-3分。8、工程质量2分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投标质量满足招标质量要求者得1分,整个工程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按技术要求和本工程的特点制定出质量控制措施得0~1分。达不到招标文件质量要求的为废标。9、工期2分投标工期满足招标工期要求者得1分;每承诺工期提前一天加0.2分,最多加1分。说明:投标单位在开标时携带已填写的验证表一、二,以备快速验证。以上证书、合同或证明文件必须出示原件,开标后以现场核验的原件为准,且以发证时间为准。企业资质与社会信誉验证表(验证表一)投标单位:2010年5月17日验证内容得分企业及社会信誉(8分)质量体系认证(1分):是否通过ISO9000(1分)履约信用2007年以来地市级(含)以上“重合同,守信用”(1分/个)施工质量获奖(4分)2007年以来获得地市级(含)以上优良奖1分/个,(若为同一工程获奖按最高分计,不得累计。)验证表二安全文明工地奖(2分)2007年以来获得获得地市级(含)安全文明工地奖0.5分/个,(若为同一工程获奖按最高分计,不得累计。)验证表二企业资质及项目负姓名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人员素质(5分)责人(2分)级别证号企业资质(3分)总分记录人:投标单位确认:监督人:注:投标企业所填均应详细、真实并加盖公章,须带所填写内容对应原件以便现场核验!施工质量奖(验证表二)序号时间项目名称证书名称发证单位123456安全文明工地奖序号时间项目名称证书名称发证单位123456投标企业资格审查登记表投标单位名称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签名129
花园住宅小区一期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执照号)(级别、证书编码)(有/无)(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注:投标企业所填内容均应真实并加盖公章,须带所填写内容对应原件以便现场核验!投标企业可根据内容自行增加表格。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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