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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投标人全称):贵公司已通过实联化工(江苏)有限公司100万吨/年联碱工程一期项目公用工程/维修中心桩基工程资格标审查,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本工程商务标投标。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内容检附相关数据并填具标单价格(标单必须密封;封条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标书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10月28日10:00时止,并随即开标。对于在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和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书,及投标文件不全,将被视为废标。此次投标将采比价与个别厂商议价方式进行,预计决标日期2009年10月29日17:30前,惟未中标者不另行通知。招标人:实联化工(江苏)有限公司地址:淮安市盐化工新区实联工业大道8号东栋2F邮编:联系人:张克建电话:0517-83823955日期:2009年10月2210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一、工程概况简介1、工程地址淮安市盐化工新区实联工业大道8号2、工程规模与项目组成1)总用地面积806.6m2。总建筑面积3160m2;2)本工程属实联化工(江苏)有限公司100万吨/年联碱项目中公用工程的子工程,共一栋;3)桩类型为:PHC-500(100)AB-C80-11a。二、工程结构概况、特征1、本次招标为维修中心,建筑高度17.2m(局部20.2m),结构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2、抗震等级:结构抗震等级为三级。3、工程基础采用预应力高强钢筋混凝土管桩基础。三、工程地质情况1、工程场地类别为Ⅱ类。2、工程场地地下水主要为上层滞水、第四系孔隙潜水和微承压水。潜水主要赋存于1层素填土及2层粘土中,主要受地表径流、大气降水及附近沟、渠的补给,以地面蒸发和侧向径流为主要排泄途径;微承压水主要赋存于4层粉土中,根据地区经验,微承压水水位约为7.5米,以径流及越流补给为主要补给来源,以越流排泄为主要排泄途径。3、详见《岩土工程补充勘察报告》。 四、招标工程内容及相关投标要求10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⑴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⑵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⑶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⑷外埠来苏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苏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3、按天津渤海化工集团规划设计院与桩基工程施工有关的设计图,及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勘察的场地《岩土工程补充勘察报告》,完成以下工程内容:1)整平打桩范围内场地;2)试桩;3)桩基施工及桩基检测。4)工程完成后应将所有建筑垃圾清除。4、本工程采用予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管桩直径500mm,型号为PHC-500(100)AB-C80-11a,桩基以《实联化工100万吨/年联碱工程备品备件库、机电仪维修厂房及维修办公楼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第五层粉质粘土作为持力层,要求桩端进入持力层的深度不小于2d(d为桩基外径),桩长11m,单桩承载力设计值为1800KN,10
沉桩以标高为主,贯入度为辅进行施工,桩顶标高为-2.350m。5、根据《实联化工100万吨/年联碱工程备品备件库、机电仪维修厂房及维修办公楼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及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在长期浸水及干湿交替状态下有微腐蚀,1层素填土(地下水位以上)对混凝土结构及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有微腐蚀,因此,桩顶部分1.0m范围内用C35混凝土填实,并在该范围内的桩表面刷环氧沥青漆两道。6、工程桩在施工完成25天应按照规范要求采用现场静载荷试验进行试桩。在同一条件下的试桩数量为工程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试桩位置由现场相关各方商定,试桩后待设计单位对试桩结果认可后方可进行承台施工。7、低应变检测桩位随机抽取,检测率为30%,三桩及三桩以下承台必需抽检,并不得少于1根。8、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图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苏G03-2002)要求采用材料、生产制作、运输、堆放、检验和验收以及沉桩。并严格遵守建筑桩基规范及桩基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9、桩顶与承台连接作法详见图集《苏G03-2002》第47页管桩外径>400时桩顶与承台连接详图(一)。10、桩基安全等级为二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结构重要性系数为1.0。11、桩基工程施工采用锤击方式(我公司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部分桩基工程改为静压方式,详见以下第13条)。12、管桩统一由甲方采购运至施工现场。10
13、桩的打入深度统一按米报价,以确定中标单位。结算时以实际入土桩长(以-2.350m为起始点)计算实际桩长,并按中标的综合单价按实结算。14、投标单位有责任对桩基工程施工场地的周围环境进行调查。桩基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针对临近的村民建房、排洪沟、XX住宅区居民住宅等建筑物和构筑物采取有效的隔震、减震措施和设施,并且承担相关责任。15、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包含以下内容,并作为施工合同的补充条款1)在桩基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锤击方式施工产生噪音、震动造成一定不良影响,我公司有权对这种影响进行判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部分桩基工程改为静压方式。2)桩基工程施工必须提前做好准备措施,留有可以及时投入使用、具备有效使用功能的静压设备。桩基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接到改为静压方式的通知后,必须能够及时投入静压设备进行施工,并且按时完成任务。3)根据我公司决定部分桩基工程施工改为静压桩方式,工程造价及工期不予调增。16、投标方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以下因素而发生的费用,包括:由于桩基工程产生的噪音、震动的影响,我公司决定部分桩基工程改为静压桩方式;因为噪音、震动而采取的其它措施。17、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五、技术及质量要求10
1、试桩、桩基施工及桩基检测质量均应符合国家及江苏省现行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总体工程质量达到优良。2、根据设计图纸、工程地质资料、施工条件等资料,认真编写切实的打桩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包括:施工方法;需用机具及数量;打桩顺序和进度;施工平面布置;保证质量和安全技术措施;劳动组织及材料、水电供应计划等。3、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四周道路、排洪渠及居民住宅的安全。各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施工方案的特点,考虑适当设置经济有效的隔震、减震措施、备用静压设施。4、场地清洁及工程垃圾的清除承包方在施工其间应达到淮安建设“文明工地”的要求,以及发包方保持施工场地清洁的要求,及时清除工程、生活垃圾。如果承包方没有达到以上要求,发包方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完成以上要求,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并处以罚金,罚金为承包方工程总造价的10%。六、投标文件构成1、资信标(一式一份):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业绩简历表,管理人员资质证书,现场人员构成表,公司简介和近二年内公司的施工业绩等。2、技术标(一式叁份):应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在封面处加盖公章,包括设计说明,设计图,施工组织设计等。3、商务标:投标报价的建筑工程费用单价及总价,以及费用分析表。4、投标书(按本工程招投标书附件形式)和承诺书。七、工期要求10
1、施工工期包含试桩及静载检测的时间;2、施工工期暂定为35天,各投标单位可根据自报方案特点确定,并应尽量做到节省工期。3、施工合同中的工期是依据中标单位标书中的工期确定的。施工合同中规定如下条款:超出工期应承担违约责任,超出工期每天罚款人民币1000元。八、承包方式及要求1、本工程采用小包干承包方式,即包试桩、包施工、若检测不合格包检测费用、包工、包料(成品桩除外)、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环境卫生、并包解决因打桩而引起的环保纠纷等;2、合同金额即为中标价,结算时以实际打入桩长(以-2.350米为起始点,如低于-2.350米则以桩顶高为起始点)计算实际桩长,并按中标的综合单价(包含施工措施费)按实结算,综合单价中标后不作调整。3、我公司书面认可的“天津渤海化工集团规划设计院”的设计变更,以及按照我公司的《工程变更管理程序》和《工程签证管理程序》的要求办理的现场签证为调整工作量依据。标价一经确认,无论存在任何漏项、工程量误算或其他费用取费失准,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4、工程质量保修: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第六章第四十条有关规定执行。5、本工程中标单位在承建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外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降低结算收费标准或将工程收回另行安排,造成的损失或其他后果由乙方自负;6、中标单位配合完成淮安市建设局报批报建手续。九、投标报价10
1、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承揽(以每m单位报价为基准),桩型为:PHC-500(100)AB-C80-11a,总量为:1210m;2、材料价格参照淮安市建筑工程价格信息(年6期);3、本工程现场所需一切施工措施费(除排水费)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理,投标单位应考虑该部分费用,否则将视为让利,结算时不予调整;4、基坑内排水费不包含在投标价格中,施工中由甲方委派现场工程师即时签认,结算时计入结算价;5、结算时以实际入土桩长(以-2.350米为起始点)计算实际桩长,并按中标的综合单价按实结算;6、由于工程量较小,请考虑工程机械进出场费用或考虑以后本项目的后续工程。十、付款方式1、本工程无预付款;2、工程完成形象进度的50%时,支付工程款20%;3、完成桩基施工后,支付工程款50%;4、桩基检测验收并办理完结算手续后,工程款累计付至工程造价的85%(取得桩基验收合格证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结算);5、主体工程完成至±0.000后,工程款累计付至工程造价的95%;6、余款5%作为保修金,整个主体工程竣工一年后支付。十一、评标标准在投标方认可上述条件的前提下,由我公司招标委员会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价格低于投标人成本的除外。10
按照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应当先评审投标人的商务标,后评审技术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报价最低(不低于成本)的投标人的商务标进行评审,并根据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对其排序,评标委员会应当首先对排名第一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若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签定施工合同。若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排名第二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以此类推。具体评标开标事宜由评审小组负责。十二、废标1、标书填写的文字及数字不清晰,有涂改痕迹的;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3、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书的;5、投标文件逾期送到的;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投标文件违反第四、五、六、七、八、九条有关要求的。十三、其他1、投标单位在领取图纸、标书时,应交资料保证金1000元,投标保证金2万元,共计2.1万元。投标时将招标人所发地质资料及图纸与标书一同送达招标人。招标完成7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2万元,资料保证金1000元(要求投标方退还图纸、资料),合计2.1万元。10
2、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2万元作为合同保证金,在签定合同时,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不退还合同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原中标单位负责。在合同签定后退还中标单位合同保证金2万元、资料费1000元(要求投标方退还图纸、资料),合计2.1万元。3、未中标单位无费用补偿。十四、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1、《岩土工程补充勘察报告》2、周边临近建筑物与本工程场地的位置关系图 3、天津渤海化工集团规划设计院设计的“实联化工100万吨/年联碱项目公用工程/维修中心工程”桩基施工图。说明:本公司对此招标文件具有最终解释权。实联化工(江苏)有限公司营建组2009-10-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