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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花园桩基工程二标段大地招字[2003]22号 招 标 单 位: 招标代理单位:招标监督机构:招标日期:二○○三 年九月三十日投标须知前附表:工程名称XX花园桩基工程联系人建设地点上江路1#地块电 话批准文件温计投[2003]422号文件温建技[2003]251号文件温州市建设局温330301200307056号报建许可证资金来源自筹投标有效期60天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227380m2,(含地下室面积36130 m2)结构类型及层数剪力墙结构 十八层承包方式专业承包质量要求合 格工期要求招标工期:85 日历天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地基与基础二级及以上投标保证金数 额
XX花园桩基工程二标段大地招字[2003]22号 招 标 单 位: 招标代理单位:招标监督机构:招标日期:二○○三 年九月三十日投标须知前附表:工程名称XX花园桩基工程联系人建设地点上江路1#地块电 话批准文件温计投[2003]422号文件温建技[2003]251号文件温州市建设局温330301200307056号报建许可证资金来源自筹投标有效期60天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227380m2,(含地下室面积36130 m2)结构类型及层数剪力墙结构 十八层承包方式专业承包质量要求合 格工期要求招标工期:85 日历天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地基与基础二级及以上投标保证金数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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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拾伍万元整(投标单位银行转帐)购领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时间 2003年 9 月30日地点现 场 踏 勘时间 2003年9 月30日地点投标单位标文、图纸疑问清单递交时间 2003年 10月3日地点领取招标答疑纪要时间2003年 10月6 日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接收单位地点温州机场路汤家桥老收费亭北首建工质监大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八楼收标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3 年10月20日上午9:00时开标会时间2003 年 10 月 20 日上午9:00 时地点温州机场路汤家桥老收费亭北首建工质监大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 一、综合说明1.1 本工程经温州市计委温计投[2003]42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地点位于温州上江路1#地块。1.2 本工程已由上海东方建筑设计研究院完成施工图设计。总建筑面积为227380m2(包括地下室面积 36130 m2),地上共18层,地下1层,剪力墙结构,采用预应力砼管桩
,桩总数为1671根。1.3 本工程建设场地“三通一平”已完成,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存入 ,帐号为 。1.4 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已办理招标申请,并经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的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本工程采用无标底招标、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1.5 本工程此次发包范围为桩基工程。1.6 本工程的招标工作由浙江大地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负责监督。1.7 本工程由温州省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华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1.8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结束后各投标单位须将图纸及地质报告退还给招标单位。二、有关规定2.1 本工程桩基投标报价:各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自由竞报投标报价(包括工程量清单报价、包干费用报价、单列费用等)。2.1.1 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招标工程项目具体的工程量清单。制订工程量清单由招标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以浙江省现行预算定额为依据,以统一计量单位、统一项目划分、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原则进行计算,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全面、准确,力求减少技术误差(工程量清单提供定额子目号)。工程量清单经审定后向投标单位发出。2.1.1.1工程量清单是统一投标报价口径的主要依据。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企业的自身情况组织报价。2.1.1.2工程量清单报价采用综合单价单位估价法,由投标人根据现行预算定额依据和企业内部经济测算,结合市场价格信息、管理技术水平,综合测定自主报价,同时提供主要材料及设备明细表所有内容。综合单价指完成某工程量清单项目每一计算单位除单列费用外的全费用单价(包括直接成本费、管理费、利润、风险等)。2.1.1.3 投标人应当列出投标报价让利的可行办法和具体措施,并附有成本分析的详细有关材料。工程量以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人的企业临时设施费和管理费等应在成本分析中明确列出。在判定成本价中下列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a、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用;b、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文明施工增加费用;c、税金d、甲供材料、设备的暂定价费用;e、按有关规定投标人为承担该招标工程施工应缴纳的各种规费及其他不可竞争费用。2.1.1.4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2.1.1.5投标报价时每单项均需填写单价和合价,对投标单位没有填写单价或合价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包含或分配到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之中。投标报价时,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1.1.6招标过程中业主将部分材料及设备以暂定价公布给投标单位,如果投标单位认为对业主所定价的材料及设备在施工中还需增加采购费、管理费、施工配套费及其它费用时应认真测算费用列入综合单价。2.1.2 工程量清单的认定:开标前,各投标单位不得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提出变动、修改意见。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应对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如与实际工程量不符,并且差异部分造价达中标造价1%(含1%)以上的,应及时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请求,双方对工程量进行核对,并在确定中标单位后15日内按实进行工程量和造价调整,但投标单价不予调整。中标单位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核对请求,或复核理由不充分,工程量清单将不予调整。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和造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报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备案。。2.1.3 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将作为签订合同和办理竣工结算的有效依据之一,施工期内现行预算定额、费用定额、人工和机械费如有变动均不予调整。今后除设计变更和材料实行动态管理外均不再调整。2.1.4 关于包干费用包括以下内容2.1.4.1提前竣工增加费:本工程招标工期为 85 日历天。2.1.4.2大型机械运杂费(包括进退场、安拆费):中标单位不论实际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是否增加或变动,机械运杂费均不予调整,一次包死。2.1.4.3自备发电机、储水设施费用:包括由于停电、停水及施工用水加压而增加的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2.1.4.4桩基检测费用(包括动测、静载)。2.1.4.5其他包干费用包括以下内容:a、本工程三通一平已基本完成,若投标单位认为需进一步平整或需铺筑施工道路等,可测算相应所需费用计入包干费用内,一次性包死,今后不予调整。b、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现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由中标单位和有关管理部门联系,自行解决。因此造成工期延长由中标单位负责。如给建设单位另行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建设单位可从中标单位的工程款中扣回。c、凡标文中没明确允许补差或建设管理主管部门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由建设单位承担的,但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其他管理费等一次性包死,今后不论是否漏项均不予调整。2.1.4.5各项包干费用必须在报价表中分项标明。已计入包干费用的项目,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不得再重复计取。2.
1.5按照温州市建设局温建建(2003)75号文件规定,本工程要求必须申报市级文明标化工地,文明施工增加费按工程造价0.8% 计取,单独计入投标报价,不得优惠。2.1.6 按照温州市建设局温建建(2003)75 号文件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费按工程造价之和0.7% 计取,单独计入投标报价,不得优惠。2.1.7 按照温州市建设局温建建(2003)75号文件规定,劳动保险费用按工程造价 1.7% 计取,单独计入投标报价,不得优惠。2.1.8各投标单位应按规定填写税金,若投标单位没有填报税金,则认为税金已包括在综合单价内,并按规定将税金从投标报价中扣除。2.2 包干范围:本工程包工包料,施工期间,设计变更所产生的实际工程量增减按照中标标函中的综合单价进行调整,新增项目(指工程量清单中未提供的项目内容)按以下标文2.4条规定进行计算。各投标单位应考虑在施工期间包干范围内可能变动的因素,各自估计风险计入报价,今后不论包干范围内如何变动,中标造价均不再调整。2.3 本工程材料指标按照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指标,材料市场价以2003年9月份价格信息为基准(不含管桩)。2.4 本工程设计变更新增项目(指工程量清单中未提供的项目内容)执行以下工程预算、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2.4.1《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一九九四年)》;2.4.2 执行温州市建设局温建建[1999]276号《关于执行浙江省建设工程新计价依据若干问题的通知》文件及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的有关规定执行。2.4.3 执行温州市建设局温建建(2003)75 号文件规定。2.4.4《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一九九四年)》、温州市补充定额执行,2.4.5《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一九九四年)》及温州市部分材料补充价格;2.4.6《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一九八六年)》;2.4.7《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汇总表(一九九四年)》;2.4.8 《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浙江省(一九九四年)台班单价表》;2.4.9根据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与有关造价政策的规定,经审定本工程为民用二类工程,取费标准确定如下:土建:其他直接费(固定型) 2.8%现场经费 6.5%间接费 5.1%利润 7.0%税金 3.43% 劳动保险费用
1.7%文明施工增加费 0.8%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费 0.7%除以上各项费率外,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2.4.10工程造价按上述规定计算后按中标单位的中标造价相对标底造价下浮率下降为准。(不含甲供材料)2.5 材料供应办法:本工程所有材料均由施工单位负责解决。议价购买的主要材料或特殊材料,须编写采购计划报建设单位同意。暂定价材料价格及设备由业主经市场调查确定品牌和价格,并以业主提供的暂定价材料价格为基数进行调整(多退少补)。2.6 投标保证保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通过投标单位的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三、投标文件的要求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技术标(一式七份): (1)依照技术规范要求,针对本工程的特点由各投标施工单位内部技术人员编写标书。技术标为暗标,不得透露投标人的名称,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技术标书要求统一采用A4复印纸,封面封底纸张由招标单位统一提供,总页数不得超过40页(不包括附图、附表及封面、封底、目录等页数),附图、附表可以采用A3纸及彩色图片,正文字体统一采用宋体四号。 (3)投标书相互若出现相同或一样的情况,评标小组有权认定投标书无效,取消投标施工单位资格。 (4)技术标书所列机械设备、材料投入如中标后,投标施工单位必须按标书承诺到位,否则建设单位将按违约处理,采取相应措施,直至取消中标施工单位的资格。 (5)技术标编制内容 第一节 简要的质量控制手段,质量目标,达到自报质量目标的措施,针对工程难点的技术措施。 第二节
现场总平布置,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措施。 第三节 网络进度计划,确保工期措施及主要阶段的工期控制点。 第四节 劳动力、机械投入安排。3.1.2商务标a、投标函(附件1);b、投标报价(包括报价汇总表、投标包干费用取定表、工程量清单报价明细表)。填写报价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的报价单格式(附件2、3、4)c、 成本分析(附件5)d、 社会养老保险金证明单(包括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土建专业概预算编审人员三人)e、主要材料及设备明细表(附件6)3.2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3.2.1投标文件分商务标、技术标二个文件,应分别密封,份数为一式七份。3.2.2商务标投标单位应在标函封袋、投标函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上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投标报价汇总表上应加盖相应专业的预算编制人员印章,否则作废标处理。3.2.3技术标的密封要求技术标应单独密封,贴上标书封条,在标函封袋上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字或其它可能泄露投标单位情况的文字或符号;然后装在一个统一的标箱内,标箱由各投标单位到市招标办自行购买,标箱外贴上封条,也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字或其它可能泄露投标单位情况的文字或符号。 3.2.4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土建专业概预算编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商务标书中必须附有由社保局出具的以上人员在该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金证明单,否则作废标处理。
标函封袋统一使用由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理处监制的标函袋。3.3 投标文件的递交3.3.1 投标单位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3.3.2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单位。四、评标工作及办法4.1 本工程评标工作由浙江大地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主持,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负责监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4.2 评标程序及办法4.2.1技术标评分标准(20分)4.2.1.1技术标评分内容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打分合计,各个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最后得分(小数点后取1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对自己的打分结果签名认可。评标委员会根据施工组织措施等内容,分出五个档次,查《表-1》可得各项得分。技术标计分用表1 表-1 档次评分内容一二三四五1、质量控制手段、消除通病措施5.0—4.74.6—4.34.2—3.93.8—3.53.4—2.52、施工组织部署,安全、文明施工措施3.0—2.72.6—2.32.2—1.91.8—1.51.4—1.03、保证工期措施、进度网络计划4.0—3.73.6—3.33.2—2.92.8—2.52.4—1.54、劳动力、机械投入安排4.0—3.73.6—3.33.2—2.92.8—2.52.4—1.55、针对工程难点的技术措施4.0—3.73.6—3.33.2—2.92.8—2.52.4—1.5
4.2.1.2技术标得分不足12分者,为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进入商务标评审,不能作为中标候选人。4.2.2 商务标评标办法4.2.2.1 商务标开标后所有投标报价中(开商务标前已经作废标处理的或投标报价高于标底预算造价的除外)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的算术平均值(下同),下降8%作为判定是否低于成本价的警戒值。4.2.2.2 低于或等于该警戒值的报价且在投标文件中没有充分、必要合理说明或者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应作无效标处理。4.2.2.3 当投标报价低于算术平均值5%-8%时,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作出能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的书面说明,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界定其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4.2.2.4 评委根据以上规定对各投标报价作成本界定以后,依据法律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对投标书进行详细评审,在有效标中取经评审的最低价和次低价的报价单位为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4.2.2.5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人时,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4.2.2.6 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4.3 投标书的详细评审4.3.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实质性内容。4.3.2 投标报价计算错误的修正。商务标中出现以下情况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书的错误加以修正后请该标书的投标授权人予以签字确认,作为详评比较的依据。如果投标拒绝签字,则按投标违约对待,不仅投标无效,而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修正错误的原则是:4.3.2.1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合价金额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合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4.3.2.2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费、文明施工增加费、劳动保险费用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费率为准计取,否则按计算错误对待,进行投标报价的修正;4.3.2.3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4.3.3 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按工程量清单及目前现行的工程预算定额和材料预算价格等工程造价方面有关规定计算的造价,工程量清单必须采用综合单价编制、进行综合单价分析,否则均作无效标处理。招标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编制标底预算造价,作为计算工程造价节省额以及在评标分析时,寻找报价差异原因的参考性依据,标底不与评标办法直接挂钩。当各投标单位报价均高于标底预算造价或出现异常情况而没有达到预期竞争效果时,招标单位可向招投标管理监督部门申请宣布招标无效,并重新组织招标。4.3.4 工期:本工程招标工期85日历天,若投标工期超过招标工期则该投标书作废标处理。4.4 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工作后,向招标单位提交书面报告。在有效标中取技术标、商务标合计得分最高与次高的投标单位为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五、定标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六、工期要求及其奖罚根据工期定额及建设单位要求,本工程招标工期定为85日历天。合同工期以中标单位投标书所报工期为准,每延期一天罚3000元,罚款限额为决算造价的 3 %。七、质量要求及奖罚7.1 本工程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7.2 合同付款方式:如桩基工程质量
等级达到合格,甲方将在桩基工程验收合格后拨付全部工程款。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现场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由此引起的甲方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7.3 本工程由温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
八、注意事项8.1 各投标单位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在投标中公平竞争,不得串通投标、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发现,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 8.2 开标会议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如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亲自参加,应委托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并出示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各投标单位参加会议的人数不得超过3人。8.3 投标单位应确保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及投标书编制人员在评标期间,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8.4 各投标单位在编制标书时,要认真理解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投标单位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单位将在规定时间组织召开施工图答疑会和工程量清单答疑会(投标单位一般不参加),由施工图答疑会和工程量清单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及所有问题和答复招标单位将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中存在有表达不清或有多种解释而未明确规定,投标单位又没有在规定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拥有解释权。由此而导致投标单位不中标或中标后产生不利因素,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在投标截止日期规定时间前,招标单位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补充通知将报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核准后印发。8.5 各投标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单位不得互相串通哄抬标价,不得在投标过程中向招标单位或有关人员透露标书内容、不得打听或窃取其他投标单位的情况和标价。8.6 各投标单位应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银行帐户转帐),并在收到招标文件和图纸时一并提交招标单位。自始至终参加投标的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退还图纸和有关资料时予以退还(无息),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无息)。8.7 投标单位中标后需交合同履约保证金 40 万元。本工程经质监部门核定,取得质量等级证书后,合同履约保证金予以退还,不计银行存款利息。8.8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8.9 中标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筑业有关条例的规定,不得把本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企业。8.10 在开标、评标活动中出现异常情况,而没有达到预期的竞争效果时招标人可以向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重新组织招标或用其他方式定标。九、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于15日内将评标报告及评标有关资料送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经核准同意后向中标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报温州市招标投标监理处备案。
十、招标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图纸及有关资料:10.1 图纸设计图纸由上海东方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10.2工程量清单(各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到招标单位领取)10.3地质报告10.4 附件附件1:投标函附件2: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附件3:工程投标包干费用取定表附件4:工程量清单报价明细表附件5:成本测算分析表附件6:主要材料及设备明细表十、本标文已经市招标投标监理处温建招文(2003) 号问备案,同意印发。未尽事宜将另发补充文件或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办理。XX花园桩基工程二标段大地招字[2003]22号 招 标 单 位: 招标代理单位:招标监督机构:招标日期:二○○三 年九月三十日投标须知前附表:工程名称XX花园桩基工程联系人建设地点上江路1#地块电 话批准文件温计投[2003]422号文件温建技[2003]251号文件温州市建设局温330301200307056号报建许可证资金来源自筹投标有效期60天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227380m2,(含地下室面积36130 m2)结构类型及层数剪力墙
结构 十八层承包方式专业承包质量要求合 格工期要求招标工期:85 日历天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地基与基础二级及以上投标保证金数 额壹拾伍万元整(投标单位银行转帐)购领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时间 2003年 9 月30日地点现 场 踏 勘时间 2003年9 月30日地点投标单位标文、图纸疑问清单递交时间 2003年 10月3日地点领取招标答疑纪要时间2003年 10月6 日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接收单位地点温州机场路汤家桥老收费亭北首建工质监大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八楼收标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3 年10月20日上午9:00时开标会时间2003 年 10 月 20 日上午9:00 时地点温州机场路汤家桥老收费亭北首建工质监大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 一、综合说明1.1 本工程经温州市计委温计投[2003]42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地点位于温州上江路1#地块。1.2 本工程已由上海东方建筑设计研究院完成施工图设计。总建筑面积为227380m2(包括地下室面积 36130 m2),地上共18层,地下1层,剪力墙结构,采用预应力砼管桩
,桩总数为1671根。1.3 本工程建设场地“三通一平”已完成,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存入 ,帐号为 。1.4 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已办理招标申请,并经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的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本工程采用无标底招标、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1.5 本工程此次发包范围为桩基工程。1.6 本工程的招标工作由浙江大地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负责监督。1.7 本工程由温州省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华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1.8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结束后各投标单位须将图纸及地质报告退还给招标单位。二、有关规定2.1 本工程桩基投标报价:各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自由竞报投标报价(包括工程量清单报价、包干费用报价、单列费用等)。2.1.1 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招标工程项目具体的工程量清单。制订工程量清单由招标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以浙江省现行预算定额为依据,以统一计量单位、统一项目划分、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原则进行计算,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全面、准确,力求减少技术误差(工程量清单提供定额子目号)。工程量清单经审定后向投标单位发出。2.1.1.1工程量清单是统一投标报价口径的主要依据。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企业的自身情况组织报价。2.1.1.2工程量清单报价采用综合单价单位估价法,由投标人根据现行预算定额依据和企业内部经济测算,结合市场价格信息、管理技术水平,综合测定自主报价,同时提供主要材料及设备明细表所有内容。综合单价指完成某工程量清单项目每一计算单位除单列费用外的全费用单价(包括直接成本费、管理费、利润、风险等)。2.1.1.3 投标人应当列出投标报价让利的可行办法和具体措施,并附有成本分析的详细有关材料。工程量以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人的企业临时设施费和管理费等应在成本分析中明确列出。在判定成本价中下列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a、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用;b、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文明施工增加费用;c、税金d、甲供材料、设备的暂定价费用;e、按有关规定投标人为承担该招标工程施工应缴纳的各种规费及其他不可竞争费用。2.1.1.4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2.1.1.5投标报价时每单项均需填写单价和合价,对投标单位没有填写单价或合价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包含或分配到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之中。投标报价时,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1.1.6招标过程中业主将部分材料及设备以暂定价公布给投标单位,如果投标单位认为对业主所定价的材料及设备在施工中还需增加采购费、管理费、施工配套费及其它费用时应认真测算费用列入综合单价。2.1.2 工程量清单的认定:开标前,各投标单位不得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提出变动、修改意见。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应对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如与实际工程量不符,并且差异部分造价达中标造价1%(含1%)以上的,应及时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请求,双方对工程量进行核对,并在确定中标单位后15日内按实进行工程量和造价调整,但投标单价不予调整。中标单位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核对请求,或复核理由不充分,工程量清单将不予调整。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和造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报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备案。。2.1.3 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将作为签订合同和办理竣工结算的有效依据之一,施工期内现行预算定额、费用定额、人工和机械费如有变动均不予调整。今后除设计变更和材料实行动态管理外均不再调整。2.1.4 关于包干费用包括以下内容2.1.4.1提前竣工增加费:本工程招标工期为 85 日历天。2.1.4.2大型机械运杂费(包括进退场、安拆费):中标单位不论实际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是否增加或变动,机械运杂费均不予调整,一次包死。2.1.4.3自备发电机、储水设施费用:包括由于停电、停水及施工用水加压而增加的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2.1.4.4桩基检测费用(包括动测、静载
)。2.1.4.5其他包干费用包括以下内容:a、本工程三通一平已基本完成,若投标单位认为需进一步平整或需铺筑施工道路等,可测算相应所需费用计入包干费用内,一次性包死,今后不予调整。b、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现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由中标单位和有关管理部门联系,自行解决。因此造成工期延长由中标单位负责。如给建设单位另行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建设单位可从中标单位的工程款中扣回。c、凡标文中没明确允许补差或建设管理主管部门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由建设单位承担的,但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其他管理费等一次性包死,今后不论是否漏项均不予调整。2.1.4.5各项包干费用必须在报价表中分项标明。已计入包干费用的项目,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不得再重复计取。2.1.5按照温州市建设局温建建(2003)75号文件规定,本工程要求必须申报市级文明标化工地,文明施工增加费按工程造价0.8% 计取,单独计入投标报价,不得优惠。2.1.6 按照温州市建设局温建建(2003)75 号文件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费按工程造价之和0.7% 计取,单独计入投标报价,不得优惠。2.1.7 按照温州市建设局温建建(2003)75号文件规定,劳动保险费用按工程造价 1.7% 计取,单独计入投标报价,不得优惠。2.1.8各投标单位应按规定填写税金,若投标单位没有填报税金,则认为税金已包括在综合单价内,并按规定将税金从投标报价中扣除。2.2 包干范围:本工程包工包料,施工期间,设计变更所产生的实际工程量增减按照中标标函中的综合单价进行调整,新增项目(指工程量清单中未提供的项目内容)按以下标文2.4条规定进行计算。各投标单位应考虑在施工期间包干范围内可能变动的因素,各自估计风险计入报价,今后不论包干范围内如何变动,中标造价均不再调整。2.3 本工程材料指标按照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指标,材料市场价以2003年9月份价格信息为基准(不含管桩
)。2.4 本工程设计变更新增项目(指工程量清单中未提供的项目内容)执行以下工程预算、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2.4.1《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一九九四年)》;2.4.2 执行温州市建设局温建建[1999]276号《关于执行浙江省建设工程新计价依据若干问题的通知》文件及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的有关规定执行。2.4.3 执行温州市建设局温建建(2003)75 号文件规定。2.4.4《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一九九四年)》、温州市补充定额执行,2.4.5《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一九九四年)》及温州市部分材料补充价格;2.4.6《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一九八六年)》;2.4.7《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汇总表(一九九四年)》;2.4.8 《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浙江省(一九九四年)台班单价表》;2.4.9根据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与有关造价政策的规定,经审定本工程为民用二类工程,取费标准确定如下:土建:其他直接费(固定型) 2.8%现场经费 6.5%间接费 5.1%利润 7.0%税金 3.43% 劳动保险费用 1.7%文明施工增加费 0.8%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费 0.7%除以上各项费率外,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2.4.10工程造价按上述规定计算后按中标单位的中标造价相对标底造价下浮率下降为准。(不含甲供材料)2.5 材料供应办法:本工程所有材料均由施工单位负责解决。议价购买的主要材料或特殊材料,须编写采购计划报建设单位同意。暂定价材料价格及设备由业主经市场调查确定品牌和价格,并以业主提供的暂定价材料价格为基数进行调整(多退少补)。2.6 投标保证保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通过投标单位的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三、投标文件的要求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技术标(一式七份): (1)依照技术规范要求,针对本工程的特点由各投标施工单位内部技术人员编写标书。技术标为暗标,不得透露投标人的名称,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技术标书要求统一采用A4复印纸,封面封底纸张由招标单位统一提供,总页数不得超过40页(不包括附图、附表及封面、封底、目录等页数),附图、附表可以采用A3纸及彩色图片,正文字体统一采用宋体四号。 (3)投标书相互若出现相同或一样的情况,评标小组有权认定投标书无效,取消投标施工单位资格。 (4)技术标书所列机械设备、材料投入如中标后,投标施工单位必须按标书承诺到位,否则建设单位将按违约处理,采取相应措施,直至取消中标施工单位的资格。 (5)技术标编制内容 第一节 简要的质量控制手段,质量目标,达到自报质量目标的措施,针对工程难点的技术措施。 第二节 现场总平布置,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措施。 第三节 网络进度计划,确保工期措施及主要阶段的工期控制点。 第四节 劳动力、机械投入安排。3.1.2商务标a、投标函(附件1);b、
投标报价(包括报价汇总表、投标包干费用取定表、工程量清单报价明细表)。填写报价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的报价单格式(附件2、3、4)c、 成本分析(附件5)d、 社会养老保险金证明单(包括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土建专业概预算编审人员三人)e、主要材料及设备明细表(附件6)3.2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3.2.1投标文件分商务标、技术标二个文件,应分别密封,份数为一式七份。3.2.2商务标投标单位应在标函封袋、投标函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上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投标报价汇总表上应加盖相应专业的预算编制人员印章,否则作废标处理。3.2.3技术标的密封要求技术标应单独密封,贴上标书封条,在标函封袋上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字或其它可能泄露投标单位情况的文字或符号;然后装在一个统一的标箱内,标箱由各投标单位到市招标办自行购买,标箱外贴上封条,也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字或其它可能泄露投标单位情况的文字或符号。 3.2.4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土建专业概预算编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商务标书中必须附有由社保局出具的以上人员在该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金证明单,否则作废标处理。标函封袋统一使用由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理处监制的标函袋。3.3 投标文件的递交3.3.1 投标单位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3.3.2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单位。四、评标工作及办法4.1 本工程评标工作由浙江大地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主持,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负责监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4.2 评标程序及办法4.2.1技术标评分标准(20分)4.2.1.1技术标评分内容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打分合计,各个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最后得分(小数点后取1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对自己的打分结果签名认可。评标委员会根据施工组织措施等内容,分出五个档次,查《表-1》可得各项得分。技术标计分用表1 表-1 档次评分内容一二三四五1、质量控制手段、消除通病措施5.0—4.74.6—4.34.2—3.93.8—3.53.4—2.52、施工组织部署,安全、文明施工措施3.0—2.72.6—2.32.2—1.91.8—1.51.4—1.03、保证工期措施、进度网络计划4.0—3.73.6—3.33.2—2.92.8—2.5
2.4—1.54、劳动力、机械投入安排4.0—3.73.6—3.33.2—2.92.8—2.52.4—1.55、针对工程难点的技术措施4.0—3.73.6—3.33.2—2.92.8—2.52.4—1.5
4.2.1.2技术标得分不足12分者,为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进入商务标评审,不能作为中标候选人。4.2.2 商务标评标办法4.2.2.1 商务标开标后所有投标报价中(开商务标前已经作废标处理的或投标报价高于标底预算造价的除外)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的算术平均值(下同),下降8%作为判定是否低于成本价的警戒值。4.2.2.2 低于或等于该警戒值的报价且在投标文件中没有充分、必要合理说明或者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应作无效标处理。4.2.2.3 当投标报价低于算术平均值5%-8%时,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作出能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的书面说明,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界定其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4.2.2.4 评委根据以上规定对各投标报价作成本界定以后,依据法律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对投标书进行详细评审,在有效标中取经评审的最低价和次低价的报价单位为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4.2.2.5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人时,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4.2.2.6 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4.3 投标书的详细评审4.3.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实质性内容。4.3.2 投标报价计算错误的修正。商务标中出现以下情况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书的错误加以修正后请该标书的投标授权人予以签字确认,作为详评比较的依据。如果投标拒绝签字,则按投标违约对待,不仅投标无效,而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修正错误的原则是:4.3.2.1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合价金额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合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4.3.2.2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费、文明施工增加费、劳动保险费用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费率为准计取,否则按计算错误对待,进行投标报价的修正;4.3.2.3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4.3.3 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按工程量清单及目前现行的工程预算定额和材料预算价格等工程造价方面有关规定计算的造价,工程量清单必须采用综合单价编制、进行综合单价分析,否则均作无效标处理。招标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编制标底预算造价,作为计算工程造价节省额以及在评标分析时,寻找报价差异原因的参考性依据,标底不与评标办法直接挂钩。当各投标单位报价均高于标底预算造价或出现异常情况而没有达到预期竞争效果时,招标单位可向招投标管理监督部门申请宣布招标无效,并重新组织招标。4.3.4 工期:本工程招标工期85日历天,若投标工期超过招标工期则该投标书作废标处理。4.4 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工作后,向招标单位提交书面报告。在有效标中取技术标、商务标合计得分最高与次高的投标单位为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五、定标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六、工期要求及其奖罚根据工期定额及建设单位要求,本工程招标工期定为85日历天。合同工期以中标单位投标书所报工期为准,每延期一天罚3000元,罚款限额为决算造价的 3 %。七、质量要求及奖罚7.1 本工程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7.2 合同付款方式:如桩基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甲方将在桩基工程验收合格后拨付全部工程款。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现场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由此引起的甲方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7.3 本工程由温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
八、注意事项8.1 各投标单位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在投标中公平竞争,不得串通投标、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发现,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 8.2 开标会议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如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亲自参加,应委托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并出示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各投标单位参加会议的人数不得超过3人。8.3 投标单位应确保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及投标书编制人员在评标期间,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8.4 各投标单位在编制标书时,要认真理解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投标单位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单位将在规定时间组织召开施工图答疑会和工程量清单答疑会(投标单位一般不参加),由施工图答疑会和工程量清单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及所有问题和答复招标单位将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中存在有表达不清或有多种解释而未明确规定,投标单位又没有在规定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拥有解释权。由此而导致投标单位不中标或中标后产生不利因素,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在投标截止日期规定时间前,招标单位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补充通知将报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核准后印发。8.5 各投标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单位不得互相串通哄抬标价,不得在投标过程中向招标单位或有关人员透露标书内容、不得打听或窃取其他投标单位的情况和标价。8.6 各投标单位应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银行帐户转帐),并在收到招标文件和图纸时一并提交招标单位。自始至终参加投标的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退还图纸和有关资料时予以退还(无息),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无息)。8.7 投标单位中标后需交合同履约保证金 40 万元。本工程经质监部门核定,取得质量等级证书后,合同履约保证金予以退还,不计银行存款利息。8.8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8.9 中标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筑业有关条例的规定,不得把本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企业。8.10 在开标、评标活动中出现异常情况,而没有达到预期的竞争效果时招标人可以向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重新组织招标或用其他方式定标。九、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于15日内将评标报告及评标有关资料送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经核准同意后向中标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报温州市招标投标监理处备案。
十、招标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图纸及有关资料:10.1 图纸设计图纸由上海东方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10.2工程量清单(各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到招标单位领取)10.3地质报告10.4 附件附件1:投标函附件2: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附件3:工程投标包干费用取定表附件4:工程量清单报价明细表附件5:成本测算分析表附件6:主要材料及设备明细表十、本标文已经市招标投标监理处温建招文(2003) 号问备案,同意印发。未尽事宜将另发补充文件或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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