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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梁园区高铁新城安置区A10地块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商丘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O一七年五月2
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项目概况9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0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01.4投标人资格要求101.5费用承担101.6保密101.7语言文字111.8计量单位111.9踏勘现场111.10投标预备会111.11分包111.12偏离112.招标文件112.1招标文件的组成112.2招标文件的澄清122.3招标文件的修改123.投标文件123.1投标文件的组成123.4投标保证金133.5资格审查资料143.6备选投标方案143.7投标文件的编制144.投标15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4.2投标文件的递交15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5.开标155.1开标时间和地点155.2开标程序155.3开标异议166.评标166.1评标委员会166.2评标原则166.3评标167.合同授予167.1定标方式167.2中标候选人公示167.3中标通知167.4履约担保162
7.5签订合同16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79.纪律和监督17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7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7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7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79.5投诉17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7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19附表三:问题的澄清20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31、评标方法242、评审标准253、评标程序2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2第五章工程量清单70第六章图纸(另附)89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90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91目录92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93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95三、授权委托书96四、投标保证金97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8六、施工组织设计99七、项目管理机构99(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100(二)主要人员简历表101八、资格审查资料103(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03(二)近年财务状况表104(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105(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106(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107(六)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年份要求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如果有)108九、其他材料1092
第一章招标公告商丘市梁园区高铁新城安置区A10地块桩基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商丘市梁园区高铁新城安置区A10地块桩基工程由商丘市各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商丘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商丘市梁园区高铁新城安置区A10地块桩基工程2.2招标编号:商工程[2017]号2.3采购编号:商梁财采购[2017]92号2.4工程地点:位于商丘市梁园区高铁新城安置区A10地块。2.5投资金额:第1标段:1192万元,第2标段:施工工程中标价的0.8%。2.6招标范围:第1标段:A10地块桩基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第2标段: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2.7工期要求:第1标段:60日历天;第2标段: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工。2.8质量要求:合格。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第1标段:A10地块安置区桩基施工工程。第2标段:A10地块安置区桩基监理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第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近三年以来类似工程业绩(2014年5月1日至今)(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壹级(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签订劳动合同、交纳社保,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包含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开具时间必须是本次招标公告报名之日起)。3.1第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综合资质;具有近三年以来类似工程业绩(2014年5月1日至今)(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签订劳动合同、交纳社保;30
3.2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包含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开具时间必须是本次招标公告报名之日起)。3.3投标人至开标之日止,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必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结果打印件加盖供应商(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后做在投标文件中。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报名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qggzy.com)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4.2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7日。4.3招标文件、图纸售价:200元/份、300元/册(开标前由代理公司现场统一收取)特别提醒:未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6月日9:00时;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室)。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商丘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商丘市梁园区建设路特色商业区高铁商城D区五层联系人:杨先生电话:13937066010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农业东路16号楼1号楼2702室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5737057502 2017年5月日30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商丘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商丘市梁园区建设路特色商业区高铁商城D区五层联系人:杨先生电话:13937066010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农业东路16号楼1号楼2702室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57370575021.1.4工程名称商丘市梁园区高铁新城安置区A10地块桩基工程1.1.5建设地点位于商丘市梁园区高铁新城安置区A10地块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第1标段:A10地块桩基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60日历天1.3.3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1、2标段)(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3)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以来类似工程业绩(2014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住宅小区桩基工程施工(含在建));(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签订劳动合同、交纳社保,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6)其他要求: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包含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开具时间必须是本次招标公告报名之日起)。30
投标人至开标之日止,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必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结果打印件加盖供应商(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后做在投标文件中;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勘察,费用自理1.10.1投标预备会不组织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7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自收到问题之日起15日内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有关招标补充文件、答疑及澄清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15日前,如果过时或不提均视为投标人完全认可本招标文件、图纸答疑及招标补充文件所有条款,没有任何异议,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20日9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收到澄清文件后2日内2.3.4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人收到修改文件后2日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转账(必须是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金额:第1标段:220000元;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基本账户转账,足额交纳。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开户名: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 号:8111101011800369885行 号:302506065513注:投标人以转账、电汇等形式递交保证金,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简写也可以),并将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30
中信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370-3070053;18337023636(工作日)3.5.2近年财务状况2014、2015年度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三年、2014年5月1日至今3.5.5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三年、2014年度1月1日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个人印鉴(章)或签字具有同等效力,均可接受。投标文件必须按要求签字和盖公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完全复印件)。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U盘);3.7.5装订要求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采用粘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2.文件页面采用A4纸。4.1.2封套上写明投标人的地址:投标人全称:(项目名称)第标段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所有投标单位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5)开标顺序: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的逆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技术、经济类专家5人组成,其中造价工程师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如不足3名,以实际合格中标候选人数为准)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转账或电汇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5%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2014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住宅小区桩基工程项目(含在建)10..1.2招标控制价10.2.1招标控制价开标前7日发布10.4投标文件电子版10.4.1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所有内容,必须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30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壹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电子U盘;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套上写明:投标人的地址:投标人全称:(项目名称)第标段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10.5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项目经理本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0.6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10.7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8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9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中标价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由中标人支付。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0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0
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1.11.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30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施工组织设计七、项目管理机构八、资格审查资料九、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工程投标报价以施工图为依据,投标人依照第3.2.4条款编制施工图预算书,并在预算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市场价格,结合实际情况合理报价。3.2.2投标报价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中包含的风险、责任以及投标人以为与工程有关的其他费用(如:招标代理费用)。3.2.3对投标人没有填入报价的项目,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报价已经包括,在实施时招标人将不予另行支付。3.2.4编制投标报价的依据3.2.4.1采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清单计价)形式报价,报价依据:(1)《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16版);(2)国家、省有关造价规定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3)国家技术标准和施工规范;(4)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5)图纸答疑;(6)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30
(7)企业的技术与管理水平等;投标人依据上述条件结合市场竞争情况自主报价,但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本企业成本。3.2.4.2投标报价是由投标人计算的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一切费用的期望值。3.2.4.3工程所需要主要材料质量及价格在采购时要由业主、监理、中标单位共同考察认定。3.2.4.4投标货币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3.2.4.5土建主材及安装未计价材按2017年第1期商丘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站发布的《商丘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商丘市部分材料价格计算。(如有暂定价材料,按暂定价材料预算。)3.2.4.6投标人可自行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场地情况、交通、储存空间、装卸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程情况而导致的费用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2.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6投标报价书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投标人本单位造价人员(造价员分建筑、安装专业,造价师不分专业但应有注册单位)资格印章;若委托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须加盖咨询机构资质章及编制人员印章。3.2.7相关税费的计取按河南省相关规定执行。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30
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和(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材料”的原件(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包含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开具时间必须是本次招标公告报名之日起)),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件装订在副本中。3.5.7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供专家查验(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提供原件,如不提供原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和公司证书网上查询页面)。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30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30
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按本章附表格式填写。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30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0
30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项目经理签名招标人编制的标底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30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工作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30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30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1):根据工程招标文件和你公司于年月日提交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已完成评审和中标公示,确定你公司中标。请收到本通知书后天内,到我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30
中标通知书(2)中标内容及条件NO:豫()字〔〕号工程名称标段中标内容工程规模m2/m/m3工程特征中标工期质量目标中标价(大写)¥:注册师证书编号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方式备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元建设劳保费元招标投标监管部门意见经审查,该项招标活动符合法定的招标方式和程序,准予备案。监管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30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注:投标人需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原件以证明投标人的资格。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或提供原件不全者资格评审不予通过,做废标处理。(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原件,如不提供原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和公司证书网上查询页面)。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投标价格低于(含等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30分;投标报价:60分;综合(信用)标:1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及评分原则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扣除不可竞争费)×K+有效投标报价(扣除不可竞争费)×(1-K)其中:有效投标报价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不含不可竞争费,下同),去掉一个最高和30
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少于5家时(不含5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有效投标报价。K为招标控制价权重系数,0.1≤K≤0.5,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0-30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1-2分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2-3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2-3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2-3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2-3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1-2分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1-2分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1-2分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1-2分在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方面针对本工程有具体措施或企业自有创新技术 2-3分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其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的作用2-3分企业具备信息化管理平台,能够使工程管理者对现场实施监控和数据处理 1-2分以上项目若有缺项或不科学合理的,该项为0分。2.2.4(2)投标总报价评分标准(0-60)分投标报价的评审(45分)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基本分35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在基本分35分的基础上加2分,最多加10分;当有效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在满分45分的基础上扣3分,扣完为止;当有效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在基本分35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 措施项目的评审(5分)措施项目基准值=各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所报措施费与措施项目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3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加0.2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10%~15%(含15%)时,为5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15%(不含15%)时,每低1%在满分5分的基础上扣0.4分,扣完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高于1%时,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扣0.2分,扣完为止。主要材料单价的评审(10分)主要材料项目单价选择10项材料,材料的单价以各有效投标报价(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材料基准值。在材料基准值95%–30
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1分,在材料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2.2.4(3)综合标评分标准(0-10分)企业业绩(3分)企业自2014年5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每再承担过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诺质量、工期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并有具体措施 (4分)质量、工期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条件,自行承诺,由评委比较给分1-4分;如质量、工期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其他优惠条件的承诺(3分)由评委比较给分1-3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l)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l)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l)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2投标报价有算数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0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计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计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1.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1.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1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扣除算术性错误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十B十C。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评标详细程序A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些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A1.基本程序30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A2.评标准备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评标委员会签到表见附表A-1。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A2.3熟悉文件资料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A2.4暗标编号(适用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本工程不适用。A2.5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A2.5.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A2.5.2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可委托由招标人专门成立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标工作开始之前完成,也可以与评标工作平行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清标成果应当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确认,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视同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并由评标委员会以书面方式追加对清标工作小组的授权,书面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A2.5.330
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A3初步评审A3.1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并使用附表A-2记录评审结果。A3.2资格评审A3.2.1投标文件中资料应当符合审查标准,否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A3.3响应性评审A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使用附表A-4记录评审结果。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本章前附表的规定计算的“拦标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拦标价”),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拦标价的情形)A3.4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A3.4.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废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3.4.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废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A3.5算术错误修正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A3.6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A4.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A4.1详细评审的程序A4.1.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1)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2)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3)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并对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投标报价,判断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4)质量工期因素评审和评分;(5)汇总评分结果。30
A4.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A4.2.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和评分,并使用附表A-5记录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分结果,施工组织设计的得分记录为A。A4.3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A4.3.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项目管理机构进行评审和评分,并使用附表A-6记录对项目管理机构的评分结果,项目管理机构的得分记录为B。A4.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仅按投标报价进行评分)A4.4.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A4.4.2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已通过了初步评审、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并且经过评审认定为不低于其成本的投标报价的“偏差率”。A4.4.3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分别对各个投标报价进行评分,使用附表A-7记录对投标报价的评分结果,投标报价的得分记录为C。A4.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按投标报价中的分项报价分别进行评分)A4.4.1投标报价按以下项目的分项投标报价分别进行评审和评分:A4.4.2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分别计算各个分项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A4.4.3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分别计算各个分项投标报价与对应的分项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之间的偏差率。A4.4.4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分项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分别对各个分项投标报价进行评分,汇总各个分项投标报价的得分,使用附表A-7记录对各个投标报价的评分结果,投标报价的得分记录为D。A4.5质量工期因素的评审和评分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和相应的评分标准,对质量工期因素(如果有)进行评审和评分,并使用附表A-8记录对质量工期因素的评分结果,质量工期因素的得分记录为C。A4.6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根据本章第3.2.4项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附件C中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A4.7澄清、说明或补正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A4.8汇总评分结果A4.8.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照附表A-9的格式填写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A4.8.2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按照附表A-10的格式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30
A5.推荐中标候选人A5.1推荐中标候选人A5.1.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废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A5.2.2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A5.2编制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3.4.2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废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A6.1暗标评审的评审程序规定(适用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本工程不适用。A6.2关于评标活动暂停A6.2.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A6.2.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A6.3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A6.3.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A6.3.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30
A6.4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A7.补充条款……附件B:废标条件废标条件B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B1.废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B1.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B1.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B1.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1.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B1.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B1.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不符合国家及河南省相关规定的。B1.7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B1.8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5款规定出席开标会的。B1.9投标人算术性错误绝对值累计金额超过投标报价1%的。B1.10质量、工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30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一、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通用合同条款;86
(3)招标文件(4)投标函及其附录;(5)中标通知书;(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86
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略)注: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GF—2013—0201)《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内容。86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4)投标书及其附件(5)合同专用条款(6)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工程量清单(10)工程报价单。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现场临时办公室。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临时设施、配料加工场所、临时道路等。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的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规范。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通用条款。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提供给第三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发包人。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4)投标书及其附件(5)合同专用条款(6)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工程量清单(10)工程报价单。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86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7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共2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图纸全部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提供正式总进度计划表、详细的分部工程施工计划表、人员、机械计划、资金使用计划表;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5日;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4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另行约定;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另行约定。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另行约定;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另行约定。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另行约定;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另行约定。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第1.11.1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第1.11.2项。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第1.11.2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第1.11.4项。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竣工验收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决算。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86
发包人代表:姓名:《待定》;身份证号:《待定》;职务:《待定》;联系电话:《待定》;电子信箱:《待定》;通信地址:《待定》。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以书面通知为准。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执行通用条款第2.4.1项。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执行通用条款第2.4.2项。。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无。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要求的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等。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4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递交工程验收申请前7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版。(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双方另行确定。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中标项目经理);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处理本项目的一切事务。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周不少于5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第3.2.1项。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周在现场的工作天数应不少于5日历天,对于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按10000元/人·天处以违约金。86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合同金额5%的罚款。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经理,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撤换,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工程开工前3日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5000元/人的违约金。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同意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人的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按5000元/人·天处以罚款。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不允许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采用转账或现金;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执行通用条款第4.1款。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86
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执行通用条款第4.4项;(2)执行通用条款第4.4项;(3)执行通用条款第4.4项。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定标准,达到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工程质量及以上等级标准。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合同当事人均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当负责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第6.1.4项。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1.执行通用条款6.1.5项,并需满足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和规定。2.施工中标企业施工中违反施工防扬尘规范要求时,所处罚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投标人提出申请后20日内,除所扣除罚金以外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豫建设标(2014)57号文件执行。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执行通用条款。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5日前提供施工组织设计,须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日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日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7天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另行约定。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依据发包人要求。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86
执行通用条款。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按总工程款的0.5%扣除。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不超过合同价的10%。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双方另行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执行通用条款。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执行通用条款。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执行通用条款。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实际确需变更的,须经设计方、甲方、监理方共同签认同意后方可实施,以实际发生为准,按实决算。10.4变更估价(如有)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86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双方另行约定。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采用第2种方式进行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采用投标时商丘市最新一期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无。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无。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86
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国家相关规定行。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另行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5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1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86
13.2.1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10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有权按照逾期竣工违约金标准扣除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竣工日期至工程通过验收的实际日期期间的违约金。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第14.1款及发包人要求的其他材料。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按发包人要求提供。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5%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86
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工程验收合格办理完工程决算后,留工程总价款的10%作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且在质量承诺达到要求后28日内无息返还,否则按规定标准扣除。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接到发包人通知后48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无。(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7)其他:无。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第16.2.1项。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86
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须为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并投保第三方责任险。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凡国家规定承包人应该购买的保险均由由承包人支付。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执行通用条款。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无。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无。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无。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无。其他事项的约定:无。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无。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商丘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21.1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_在承包人违约的情形下,发包人有权:(a)要求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支付赔偿款。(b)从应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包括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违约赔偿款。(c)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本项目或完成的工程未通过验收且拒不返工的或拖欠民工工资、工程款等原因,发包人有权运用履约保函帮其完成。21.2整个施工期间未经甲方同意项目经理不允许调换、承包人应对本工程施工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凡因违反此措施而造成的罚款、人身伤亡事故或伤害他人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卫生标准、噪声标准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施工中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21.3施工单位投标的建造师证、主要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原件,在工程合同签定后队伍进场时,交建设单位或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21.4未尽事宜由双方以补充协议方式约定。86
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2:政府采购廉政合同附件13:施工安全协议书附件14:政府采购诚信守法承诺书附件15: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承诺书附件16: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附件17: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86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86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86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承包人承包范围内除(1—6条)外的其他项目的质量保修期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86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期满返还质保金。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日期日期86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86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86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86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86
附件9: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86
附件10: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86
(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86
附件11:11-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86
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86
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附件1286
政府采购廉政合同甲方(供货方):乙方(购货方):为促进甲乙双方廉洁高效合作,促使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合同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廉政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以下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二)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各项约定,杜绝违约行为的发生。(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严禁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加强对本方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时,有及时提醒和督促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时,有权向对方主管部门或有关机构检举、揭发。(七)经济合同变更时廉政合同内容也应做相应调整,并履行有关手续。第二条: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义务(一)甲方不准以任何形式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财物;(二)甲方不准以任何名义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甲方不准以任何理由邀请乙方工作人员参加有影响合作业务的宴请及娱乐活动;不准为其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四)甲方不准为乙方工作人员在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亲友出国(境)旅游提供方便;不准为乙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安排工作或劳务。(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与监管单位串通,违反有关规定和程序,损害乙方利益。(六)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行为。第三条:乙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义务(一)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扰协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挟甲方从事不属于甲方义务的工作。(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甲方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财物。(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甲方报销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四)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甲方提供的宴请、娱乐活动、高档消费;不得要求甲方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86
(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甲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亲友出国(境)旅游等违反规定的相关活动提供方便。(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甲方为其配偶、子女及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安排工作或劳务;不得违反规定从事与甲方施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七)乙方应根据经济合同约定进度付款,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拖欠款项,不得超进度拨付款。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反本《廉政合同》规定义务的,须向乙方承担经济合同总额3%的经济违约责任。(二)甲方发生多次违反廉政合同约定内容,乙方有权将甲方列入黑名单,禁止3-5年内进入乙方作业市场;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社会影响较大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三)乙方若违反本《廉政合同》有关规定的,对违法违纪人员,由乙方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查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第五条:检查方式本合同的履约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派员监督,检查方式为座谈、问卷调查、查看资料或由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等。检查时间、次数、方式、检查结论等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同经济合同期限。第七条:本合同为经济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第八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2份、采购办、采购中心、各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代理人)签字:(或受权代理人)签字:单位地址: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86
附件13施工安全协议书甲方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乙方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一.目的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二.施工项目:三.施工地点:四.施工时间:五.协议内容:1、乙方进厂(站、库)施工,须经甲方领导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需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和服务。2、乙方施工前,必须经站(厂、库)安全监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甲方公司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未签订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乙方获得甲方工程项目后不得转包给其他施工队,如甲方确认工程项目有转包事实,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权利,另找供应商合作;3、开工前,施工作业区域、安全防范措施和动火作业申请须经甲乙双方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通过;4、施工人员进厂(站、库)必须统一穿戴劳保服装,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便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和上级主管领导检查;5、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6、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施工中因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伤害或事故损失应由乙方负责。7、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气(压缩空气、天然气)等,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经甲方厂(站、库)领导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气地点,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施工单位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8、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施工单位向甲方有关单位、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指派安全人员在现场监护;9、施工车辆进厂(站、库)必须装有防火帽,车速不大于5km/h,出厂必须经门岗值班人员检查,出具经甲、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出厂(站、库)物品放行单,方可放行;10、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公司、站库、岗位员工三级监督检查制度。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86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风险抵押金。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12、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六、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含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要求和需要,必须达到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七、工期: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乙方商定的施工计划所要求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工程结算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罚金。八、付款方法: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实际施工进度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2)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10%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一年后,据实返还(质保时间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可延长或缩短,可另行约定)。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3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九、其它: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2)若乙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或安全技术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门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质保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甲方(公章)乙方(公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月日年月日86
附件14政府采购诚信守法承诺书商丘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我公司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采购编号:)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或恶意低价中标,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及其他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成交)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干扰政府采购活动秩序。四、若中标(成交),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招标文件、中标结果的合同;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及相关服务质量,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如已中标(成交)的,自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本承诺书为投标文件的必备要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否则,视为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86
附件15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承诺书本企业作为建筑行业中的一员,在建设工程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工程建设及建筑行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自觉履行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本人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作如下承诺:一、建筑市场方面(一)依照资质证书核定的工程施工范围承接工程项目,不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施工业务。(二)按照企业投标时拟定的项目经理确定安排项目经理,不随意更换,确需要更换的按照有关规定报建设单位同意,并将新更换人员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保证项目经理经常在岗、履职尽责。(三)严格履行工程施工合同,按照约定按期完成合同范围施工内容,切实做到诚实守信。(四)及时发放工人(含农民工)工资,确保不克扣、不拖欠。妥善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各种纠纷问题,及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二、工程质量方面(一)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考核奖惩,确保体系正常运转,责任落实到位。(二)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三)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标准,管控措施和工艺要求,切实规范和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四)切实加强建筑材料质量管理,严格材料验收把关,确保不合格建筑材料不进场、不使用。(五)严格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加强每一道施工工序、每一个施工分项、每一个施工阶段、每一项施工工程的检查验收,确保上一道施工工序施工质量不合格不进入下一道施工工序,上一个施工阶段施工质量不合格不进入下一个施工阶段,每个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不合格不交付使用,确保施工中不偷工减料、弄虚作假。(六)对工程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自觉履行保修责任,及时解决工程竣工后有关质量问题。三、安全方面(—)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持续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考核奖惩,确保体系运转正常,责任落实到位。(二)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按照住建部门规定和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86
(二)建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严格机械设备、施工用电、基坑开挖、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撑、临边洞口防护等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检查验收、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严格落实主要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部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全部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杜绝无证上岗。(四)加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落实安全生产所需费用,确保安全生产费用不挤占、不挪用。(五)切实加强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确保各级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全面到位。一、施工扬尘防治方面(一)切实重视和加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加大扬尘防治工作力度,逐级明确和落实扬尘治理责任,确保公司承建项目扬尘防治工作全面覆盖。(二)认真执行扬尘防治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制度,自觉履行扬尘防治责任和义务,切实规范扬尘防治工作行为。(三)建立健全扬尘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对扬尘治理工作不力的项目实施整顿和经理处罚。(四)本公司所有惩戒的工程项目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7个百分之百。一是施工现场100%按照标准要求设置封闭围挡,确保围挡严密、坚固、美观、高度符合要求。二是施工现场道路路面100%进行硬化,及时进行道路洒水降尘及清扫。三是工地出入口100%安装车辆冲洒装置,出工地车辆车轮车身100%冲洒干净,确保不得带泥上路。四是工程拆除及土方开挖、垃圾装卸实施100%洒水压尘。五是施工现场的土方、建筑垃圾及石灰、水泥、砂土等其他散碎性材料100%覆盖严密。六是委托清运施工现场渣土及建筑垃圾车辆100%为密闭(封闭)式合法正规车辆。七是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点、污染指数监控率及出入口车辆冲洗监控率100%。以上承诺我公司将全面落实,如有违反承诺行为,愿接受各种处理。公司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86
附件16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我作为(项目名称)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扬尘防治工作作出以下郑重承诺:一、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及政府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扬尘治理责任,全面加强本项目施工扬尘控制与管理。二、加强对扬尘工作防治的领导,建立本项目扬尘治理责任制,明确项目领导班子、相关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的扬尘防治责任、并严格检查考核、确保扬尘治理任务、责任落到实处。三、根据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扬尘情况,组织编制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四、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监督牌,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工期、项目经理、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五、配备洒水设备,配备现场保洁员,专门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扬尘垃圾清扫,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六、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杜绝现场搅拌、杜绝现场焚烧各种废弃物。七、工程外脚手架外侧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密目网全封闭,楼层内建筑垃圾采用洒水降尘清理,清理后垃圾用袋装或容器装后使用垂直升降机械运送地面垃圾堆放点,现场建筑垃圾集中存放,封闭管理。八、重污染天气或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进行拆除作业、土方开挖、回填及清运作业。九、自觉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检查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7个百分之百。一是施工现场100%按照标准要求设置封闭围挡,确保围挡严密、坚固、美观、高度符合要求。二是施工现场道路路面100%进行硬化,及时进行道路洒水降尘及清扫。三是工地出入口100%安装车辆冲洒装置,出工地车辆车轮车身100%冲洒干净,确保不得带泥上路。四是工程拆除及土方开挖、垃圾装卸实施100%洒水压尘。五是施工现场的土方、建筑垃圾及石灰、水泥、砂土等其他散碎性材料100%覆盖严密。六是委托清运施工现场渣土及建筑垃圾车辆100%为密闭(封闭)式合法正规车辆,确保不沿路撒漏。七是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点、污染指数监控率及出入口车辆冲洗监控率100%。以上承诺,确保全面落实,如有违反,愿接受一切处理。承诺人所在单位(盖项目章):承诺人(签字):年月日86
附件17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增强质量意识,规范质量行为,认真落实质量责任,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自觉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工程名称:承诺人身份证号:承诺人注册执业资格:承诺人注册执业证号:承诺人(签字):联系电话:承诺人所在单位法人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承诺人所在单位(盖章)年月日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两份提交给工程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给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竣工备案时提交给工程竣工备案管理部门,一份保存于承诺人所在单位备查。86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且本章第1.4款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裁定或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1.4补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1.5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1.6本条与下述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2、投标报价说明2.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1)本招标文件;(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4)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5)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9)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10)其他的相关资料。2.2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2.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2.5“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2.6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86
2.6.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2.6.2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按照本节第3.3.2项的报价原则,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估单价本身以及除对应的规费及税金以外的费用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2.6.3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见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附件三)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至现场指定位置的采购供应价本身不计入投标报价,但应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以及其他必要的辅助工作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及利润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并其他项目清单报价中计取与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相对应的总承包服务费。2.6.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子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由投标人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争性考虑。材料消耗量包括损耗量。2.6.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并构成合同文件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等到达施工现场指定落地或堆放地点之前的全部费用,但不包括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费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等其他费用均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2.7措施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2.7.1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报价。可以计量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投标人所填报价格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2.7.2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2.7.3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仅指一般的通用项目,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给出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2.7.4“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人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2.7.5对于“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按照“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析表”对措施项目报价的组成进行详细的列项和分析。2.8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2.8.1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此处的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统一给定的,并不包括本章第2.8.3项的计日工金额。2.8.2暂估价分为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其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按本节第3.3.2项的报价原则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之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列出的金额和本节第3.3.3项的报价原则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2.8.3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子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计日工综合单价均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其中:(1)86
劳务单价应当包括工人工资、交通费用、各种补贴、劳动安全保护、社保费用、手提手动和电动工器具、施工场地内已经搭设的脚手架、水电和低值易耗品费用、现场管理费用、企业管理费和利润;(2)材料价格包括材料运到现场的价格以及现场搬运、仓储、二次搬运、损耗、保险、企业管理费和利润;(3)施工机械限于在施工场地(现场)的机械设备,其价格包括租赁或折旧、维修、维护和燃油等消耗品以及操作人员费用,包括承包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但不包括规费和税金。辅助人员按劳务价格另计。2.8.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所列格式自主报价。2.9规费和税金应按“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项目并根据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2.10除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部分以外,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其成本。2.11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2.12管理费应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2.13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2.14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15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3、其他说明3.1词语和定义3.1.1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3.1.2总价子目工程量清单中以总价计价,以“项”为计量单位,工程量为整数1的子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价固定包干。采用总价合同形式时,合同订立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均没有合同约束力,所有子目均是总价子目,视同按项计量(合同条款第15条约定的变更除外)。3.1.3单价子目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以实际完成数量乘以相应单价进行结算的子目。3.1.4子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所列的子目名称的数字标识和代码,子目编码与项目编码同义。3.1.5子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子目、措施项目的实质内容、决定其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子目特征与项目特征同义。3.1.6规费承包人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3.1.7税金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86
3.1.8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所需的费用。3.1.9同义词语本章中使用的词语“招标人”和“投标人”分别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同义;就工程量清单而言,“子目”与“项目”同义。3.2工程量差异调整3.2.1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分类、子目列项、特征描述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附带的工程量都不应理解为是对承包(招标)范围以及合同工作内容的唯一的、最终的或全部的定义。3.2.2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作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件。3.2.3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根据上文第3.2.2项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上文第3.2.2项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可能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时,除按照本节2.7.3项要求对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外,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及工程量的任何修改、增加或减少)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即使按照图纸和招标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子目,只要在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投标人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投标总价的计算。3.3暂列金额和暂估价3.3.1“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所列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金额)中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但不含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列金额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不需要考虑除税金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3.3.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是此类材料、工程设备本身运至施工现场内的工地地面价,不包括其本身所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驻厂监造以及发生在现场内的验收、存储、保管、开箱、二次倒运、从存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以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辅助工作(以下简称“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除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本身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以外,投标人还应将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与此类费用有关的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中,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3.3.386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但不含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除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以外,投标人还需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考虑相应的总承包服务费以及与总承包服务费有关的规费和税金。3.4其他补充说明工程量清单表式以预算软件生成的格式为准。86
4、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清单另册)4.1工程量清单封面工程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招标人:咨询人:(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复核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86
4.2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报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86
4.3总说明总说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86
4.4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暂估价(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合计86
4.5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暂估价(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合计86
4.6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汇总内容金额(元)其中:暂估价(元)1清单项目费用1.1其中:综合工日1.21)人工费1.32)材料费1.43)机械费1.54)企业管理费1.65)利润2措施项目费用2.1其中:1)技术措施费2.1.1综合工日2.1.2①人工费2.1.3②材料费2.1.4③机械费2.1.5④企业管理费2.1.6⑤利润2.22)安全文明施工费2.33)二次搬运费2.44)夜间施工措施费2.55)冬雨施工措施费2.66)其他3其他项目3.1其中:1)暂列金额3.22)暂估价3.33)计日工3.44)总承包服务费3.55)其他4规费4.1其中:1)工程排污4.22)社会保障费(1)养老保险金(2)失业保险金(3)医疗保险金4.33)住房公积金4.44)意外伤害保险4.55)工程定额测定费5税前造价合计6税金7工程造价86
4.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本页小计合计注: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直接费”、“人工费”或“人工费+机械费”。4.8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标段:第页共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定额单位数量单价合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人工单价小计未计价材料费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材料费明细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暂估单价(元)暂估合价(元)其他材料费--材料费小计--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项目、编号等。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86
4.9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2夜间施工费3二次搬运费4冬雨季施工5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6施工排水7施工降水8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10各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合计注:1.本表适用于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2.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计算基础”可为“直接费”、“人工费”或“人工费+机械费”。4.10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本页小计合计注:本表适用于以综合单价形式计价的措施项目。86
4.1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子目名称计算基础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项明细详见表4.11-12暂估价2.1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明细详见表4.11-22.2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详见表4.11-33计日工明细详见表4.11-44总承包服务费明细详见表4.11-5合计—注: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86
4.11-1暂列金额明细表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合计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定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86
4.11-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标段:第页共页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元)备注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拟用在哪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2.材料包括原材料、燃料、构配件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设4.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标段:第页共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元)备注合计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86
4.11-4计日工表计日工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标段:第页共页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合价一1.人工123二2.材料123三3.施工机械123人工小计材料小计施工机械小计总计注:此表项目名称、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拦标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此表总计的计日工金额应当作为暂列金额的一部分,计入表4.11-1中。86
4.11-5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费率(%)金额1发包人分包专业工程2发包人供应材料合计4.12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规费1.1工程排污1.2社会保障费(1)养老保险金(2)失业保险金(3)医疗保险金1.3住房公积金1.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1.5工程定额测定费2税金合计注: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计算基础”可为“直接费”、“人工费”或“人工费+机械费”。86
4.13主要材料价格表及费用主要材料价格表及费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第页共页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合计注:本表材料为单价分析表的材料汇总。103
第六章图纸(另附)103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7.1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本招标工程。7.2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规范中指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承包人提出采用的其它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工程师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后即可采用。本规范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习惯作法。本工程实施中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和工艺应在各方面符合标准规范。本工程实施中采用图纸中指定的和以下列出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如出现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以标准高的为准。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5、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6、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J50207-2002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29、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10、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1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881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15、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16、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9617、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JGJ27-8618、其它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工程技术、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以上技术规范标准与新技术规范标准不一致时,以新技术规范标准为准。103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第标段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03
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保证金四、标书汇总表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施工组织设计七、项目管理机构八、资格审查资料九、其他材料103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项目名称)第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报价中,包括:措施费RMB¥: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RMB¥:元规费RMB¥: 元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部分):RMB¥:元专业工程暂估价RMB¥: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年月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随本投标函道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我方中标,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交易费(如发生)。投标人(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3
(二)投标函附录工程名称投标人投标范围投标总报价(元)大写:小写:其中:有效投标报价(不含不可竞争费)(元)大写:小写:其中(不含不可竞争费)规费大写:小写:安全文明施工费大写:小写:税金大写:小写:其中: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投标工期日历天投标质量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权利和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项目经理级别编号技术负责人职称备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3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_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103
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至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103
四、投标保证金附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及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103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3
六、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103
七、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103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建造师应附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安全考核合格B证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复印件。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103
附:承诺书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03
八、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建造师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103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备注:在此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103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1、类似项目指工程。2、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108
(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108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108
(六)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年份要求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如果有)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2、在施工程以及近年已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3、其他108
九、其他材料注:(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1)无行贿记录证明(2)投标人认为应附的荣誉、资信等其他资料。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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