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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标准名录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4《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07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6《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9《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201010《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11《城乡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57-201212《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74-201013《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技术规程》CJJ/T163-201114《农村给水设计规范》CECS82:9615《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16《城市公共厕所规划设计标准》CJJ14-200517《城市水系规划规范》GB50513-200918《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200419《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建村[2014]98号20《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50824-201321《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24-200822《禽畜养殖业污染防治规范》HJ/T81-200123《禽畜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24《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36
长沙市村庄整治规划技术导则条文说明36
制定说明《长沙市村庄整治规划技术导则》,经***以**号文批准发布。为便于广大规划、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导则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长沙市村庄整治规划技术导则》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导则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须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导则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为理解和把握导则参考。36
目录1总则362术语403村庄整治规划编制413.1一般规定413.2整治规范编制413.3整治规划内容443.4成果要求454建筑整治464.1一般规定464.2现状建筑整治464.3新、改建建筑设计指引484.4建筑整治技术措施495环境卫生整治535.1一般规定535.2垃圾收集与处理535.3粪便无害化处理605.4公共场所与生产场所环境卫生646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整治676.1一般规定676.2安全防灾整治676.3公共服务设施整治726.4生活给水设施整治736.5排水设施整治776.6道路交通及安全设施整治856.7电力电信设施整治896.8生活用能整治917村庄风貌整治937.1一般规定937.2公共环境整治937.3庭院环境整治1057.4绿化整治1058历史文化遗产和乡土特色保护1148.1一般规定1148.2保护措施1151总则372术语413村庄整治规划编制423.1一般规定423.2整治规范编制433.3整治规划内容453.4成果要求474建筑整治4836
4.1一般规定484.2现状建筑整治484.3新、改建建筑设计指引504.4建筑整治技术措施515环境卫生整治555.1一般规定555.2垃圾收集与处理555.3粪便无害化处理615.4公共场所与生产场所环境卫生656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整治686.1一般规定686.2公共服务设施686.3安全防灾696.4生活给水设施746.5排水设施786.6道路交通及安全设施866.7电力电信设施886.8生活用能907村庄风貌整治927.1一般规定927.2公共环境927.3庭院环境1047.4绿化整治1048历史文化遗产和乡土特色保护1148.1一般规定1148.2保护措施11536
1总则1.0.1提出编制村庄整治规划技术导则的宗旨建设部于2013年出台《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编制办法明确了村庄整治规划的编制要求、编制内容、编制成果。国务院办公厅于2014年1月发布《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对农村推进基础设施和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改善人居环境提出指导意见,规范村庄的整治工作。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4年2月发布了《湖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工作意见》,对乡村整治、建设美丽乡村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全省各地农村实情不同,村庄整治应因地制宜。为提高长沙市村庄整治的质量和水平,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规范村庄整治规划的内容、深度和技术要求,长沙市城乡规划局于2014年年初提出了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研究构想,组织相关单位调研,现场踏勘确定研究村庄和内容,并于2014年6月开始组织开展长沙市村庄整治规划技术导则的研究工作,根据国家《村庄整治技术规范》、《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在湖南省《湖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工作意见》、长沙市规划局《关于开展长沙市村庄整治规划技术导则研究的请示》》的指导下,制定本导则。1.0.2确定本导则的适用区域本导则适用区域主要是针对长沙市域内各县、区内的现有村庄。已经进入城镇总体规划编制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用地范围的村庄应按城市规划的有关规定执行。1.0.3政府主导,就是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总体部署、整合资金、制定规划、示范推广等方面,而不是大包大揽。要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管理优势和政策导向作用,依托各级、各部门政府现有的长期有效管理框架,作为各个部门主导、协调各项整治工作的主要工作方式,切实履行农村公用事物管理和服务职能,强力推动村庄整治。农民主体,就是要体现“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充分发挥各村民组织作用,建立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村务公开,以使村民全过程参与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干部服务,就是切实转变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职能,同时下派村庄整治的专项工作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服务指导,最大限度的调动和发挥领导干部的服务意识,逐步转变干部的工作作风,发挥各级干部的引导、组织和带头作用。社会参与,就是要引导激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社会各界资助建设,探索政府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形成一个围绕村庄整治改造而形成的新型产业链条,同时也激起全社会支持、关爱、服务村庄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使得村庄整治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129
1.0.1村庄整治工作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村庄整治技术规范》中确定了全国通用的整治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本导则确定的基本原则是从区域实际出发,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希望达成的目标制定的。“以人为本、尊重民意”村庄整治最需要广大农民群众的直接参与,从农民的利益出发,让农民依据自身的选择,了解越多,他们参与度就越高,村庄整治才越有群众基础,越符合农民意愿。通过整治规划编制,通过技术指引,形成一个与农民的沟通平台。“资源整合、规划先行”在推进村庄整治的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不同专项的整治和建设没有统一规划,不能形成合力;不同来源专项资金之间缺乏协调,不能整合使用,或者使用管理上不是雪中送炭,而是锦上添花;没有编制村庄整治规划或村庄规划中整治部分深度无法满足直接指导整治建设的需要;没有标准统一的技术措施、技术策略,导致建设不规范,影响使用效率等。针对目前的整治现状,国务院办公厅于2014年1月发布《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对农村推进基础设施和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改善人居环境提出了指导意见,规范村庄的整治工作。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4年2月发布了《湖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工作意见》,对乡村整治、建设美丽乡村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村庄整治涉及到的专业很多,但目前依靠村庄自身技术人员的力量,是难以完成村庄整治的。因此村庄整治过程中,应整合各种技术力量和资金来源,形成和合力,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特别是资金的筹措使用计划,才能有效的开展村庄整治规划。支持部门一览表部门专项内容技术支持要点市农办环境卫生整治生活用能化粪池、新能源利用市住建委建筑整治农宅新建房、危房改造、闲置房利用、现状建筑整治市交通局道路交通及安全现状道路改造、桥涵整治、交通标志标线市林业局村庄风貌村庄绿化、树种选择市水务局给水设施、排水设施、安全防灾、环境卫生整治给水、排水污水、洪涝灾害、坑塘河道市国土局建筑整治闲置土地利用市环保局环境卫生整治排水设施整治粪便无害化处理公共场所和生产场所环境卫生污水处理市爱卫办市城管局环境卫生整治垃圾收集与处理市消防支队配套及基础设施整治村庄消防设施供电公司配套及基础设施整治电力电信设施129
市教育部公共服务设施小学、幼儿园配置标准及建设市卫生局公共服务设施卫生设施配置市商务局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设施配置市文广新局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互联网市体育局公共服务设施健身设施市文物局公共服务设施历史文化遗产与保护规划部门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技术措施“治旧为重、完善配套”整治工作中,应该优先考虑保障型的整治,基于安全和基本的生活和生产条件,在此基础上进行改善型的整治,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按建设美丽乡村标准进行整治。村庄整治可以此制定近期、中期、远期计划,循序渐进,分期分批进行。“建立机制、科学引导”农村人居环境,三分在建、七分在管。一些地方通过集中整治较大地改善了基础设施,但不久便出现了设施闲置破损、杂物乱堆乱放、垃圾污水依旧等问题,原因是没有建立起管护长效机制。因此规划编制单位应引导村民制定村规民约,建立村庄整治长效管理机制。防止重整治建设、轻运营维护管理。建立长效管护机制,逐步实现城乡管理一体化,应该从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管理队伍和制定管理标准,量化工作目标和要求等方面入手,同时要考虑日常维护资金的来源。1长效管理制度:针对基础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应制定相应的使用和维护制度,应详细说明使用方式,注意事项、维护事项和相应责任人;可通过建立村庄环境保洁制度,保持村庄道路、河道和公厕等公共场所的整洁;制定相应制度,让每户村民对自家房前屋后的卫生、整洁和绿化进行包干。制定的制度应该明确、简单,易于操作,可以设立奖励、惩处措施激发村民自觉执行的愿望。村委把这些制度印发给农户,并在醒目处张贴,真正做到有章可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执行、人人监督,在全村形成共有共管的良好氛围。2长效管理队伍:培育市场化的专业管护队伍,提高管护人员素质。加强基层管理能力建设,逐步将村庄的基础设施维护、公共环境环境保护和清洁等管理责任落实到人。村庄环境整治的长效管理,除了培养村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建立村规民约以外,还需要组建队伍对基础设施维护、渠道管护、绿化养护、垃圾收运、公厕保洁等方面进行管理。对有技术要求的管护项目,如道路桥梁、污水处理设施、供水设施等,应选择专业人员进行管护;对一般管护项目,可根据村庄经济状况,选择市场化运作,或采取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组建管护队伍。兼职的管护人员可根据就近方便的原则,挑选勤劳朴实、工作细致的人员担任。3制定管理标准,量化工作目标和要求:129
村庄环境管理,需要制定一些管理标准,作为检查、评比和考核奖惩的依据。这些标准尽可能量化,量化的工作标准使人一目了然,有利于自我对照、自我检查和自我评价。1落实日常维护资金来源:村庄整治项目完成后,多数项目需要一定的维护资金来保证建筑的更新、基础设施运转等日常维护所需的劳务费、材料费、工具使用费和动力(电、燃料等消耗费用)费。目前,村庄整治的各项建设资金主要来自于政府扶持、部门支持以及农民自筹为主。在确定维护费用投入模式时,应首先根据农村基础设施的属性和功能,确定项目属于纯公益性、准公益性还是经营性项目。纯公益性项目社会声誉很好,但往往没有经营性收入,日常养护费用和工程更新改造费用主要以政府投入为主。应当在项目刚开始的时候,就将后期维护经费纳入资金计划中来,以建立稳定的资金渠道,特别是要落实地方政府责任。此外,应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基础设施管理维护体制和运营方式,鼓励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转让等形式,明确小型基础设施管护责任。1.0.1本导则为综合性通用技术文件,涉及多种专业,国家、省、市均颁布了相应的专业标准和规范。我市大部分村庄已经编制过村庄规划,有些村庄还编制过专项规划,进行长沙市村庄整治工程时,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遵守国家、省、市现行有标准的相关规定,以及村庄规划和其他相关专项规划。129
术语本章节术语是对本导则条文、条文说明所涉及的村庄整治规划的主要专用名词统一用词、统一词解。本导则术语保持与《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等相关规划标准、规范相关术语的一致性。129
1村庄整治规划编制3.1一般规定3.1.1开展村庄整治工作的前提条件是规划先行。村庄整治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统筹、协调各种因素,因此只有事先计划、安排,才能使整治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因此整治工作应在整治规划编制并且经过批准后才能开始。目前,长沙市大部分的村庄均编制了村庄规划,但村庄规划主要强调对于村庄空间的规划和控制,是对村庄建设活动未来的空间管制计划,其中也涉及到近期建设内容,但往往是对近期需要增加设施的计划和设想,而对于现状的整治内容,往往只是指导性的,深度不足以指导整治工作的实施,因此大部分已经编制的村庄规划对于村庄的整治实施作用不大。可以通过审查已经编制的村庄规划整治部分是否满足本导则来决定是否可以采用作为村庄的整治规划。如原有整治内容符合,但是内容不全面,须在原基础上补充形成村庄整治规划,并应按本导则程序进行审查。没有编制过村庄规划的,可以按本导则单独编制村庄整治规划,但是要注意对于新增加设施部分,要考虑村庄规划布局的合理性。3.1.2明确审批程序村庄整治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政府审批。在送报审批前,应当在村庄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小于三十日,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经批准的村庄整治规划应在村庄内予以公布,公示与公布可采用现场展示或政府网站的形式进行。村庄整治是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广大农民的参与是保证整治规划顺利实施的前提,维护和保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是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属,应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无论在是规划编制过程中还是报批前,都需要充分征求农民意见和建议,采取民主程序,由农民决定村庄整治的重点内容、方法、时序等,履行公示程序和会议讨论同意程序,凡涉及到农民自身利益的事项,如农民住房整治等,必须征得农民的书面同意。参照“村庄规划”的编制、审批及公示相关程序进行。3.1.3明确编制单位村庄整治规划的内容包括规划和具体的技术设计两部分,因此编制单位的资质应该同时满足两部分,以便保证设计质量。根据《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2012)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应该具有丙级及以上城乡规划资质。另外,村庄整治规划涉及到其他专项设计,如建筑、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等,根据具体项目规模大小,设计单位应按相关规定须具备相应资质方能承担设计任务。129
3.1.4明确不作为村庄整治规划的内容:当村庄规模较大,需整治项目较多,情况比较复杂,专业要求较高时,将这些内容纳入到村庄整治规划是不合适的,宜编制村庄整治专项规划或进行单项深化设计。3.1整治规范编制3.1.1长沙市地域宽广,包含了山区、丘陵、平原、水乡各种不同的地貌和自然景观,不同地貌下的村庄布局、村民生活习惯、建造材料和方式、产业特点都有很大的区别。只有在尊重地域特色的前提下,对不同的村庄采取不同的整治策略,才有可能编制适宜的规划。不同村庄因区域位置、产业结构等原因,经济基础不同。一般毗邻城市的村庄、产业比较发达,经济条件较好,村民对于村庄整治的重点主要以改善型为主,距离城市较远,产业不发达的村庄,经济基础较差,公共设施投入较少,村民对村庄整治的期望主要集中在保障安全和基本的公共设施上。有些村庄在旅游、绿色农业、交通区位等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村庄建设现状较好,为树立新农村建设的典型,宜对这些村庄进行全面的提升型整治。3.1.2开展村庄整治工作,核心在于“治旧”。要一切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进行整治,村庄整治一定要根据农民生产生活的需要,由村民自行决定,让村民主动提出他们生活的村庄目前最突出的影响人居环境的问题,切忌从上而下指令性“一刀切”来确定整治建设项目,要防止简单、粗暴的行为方式,机械套用城镇建设模式,一厢情愿,不管乡村的实际情况和村民生产生活方式,特别是要防止以城里人观念、把城里人熟悉的办法简单的带到农村去。要强调先公后私,突出解决一家一户无法提供的公共品。3.1.3经过几十年的乡村建设,乡村的大部分基础设施基本上建设完善,只是因为维护和管理不善,导致发挥不了正常的效应。整治的首要任务是通过修复、修补等方式恢复其功能,同时建立长效的维护和管理机制,保证这些设施的正常运转。通过局部修复的手段投入很少,但是产生的效益很大,村庄整治中主要采用此种方式。村庄中有些设施缺失,比如垃圾收集和处理,虽然村里有相关的垃圾分类的规定,但因为缺少公共的收集设施,或者没有相应配套的垃圾处理设备,导致规定无法执行。有些基础设施虽然在发挥作用,但是不能满足村民生活生产需要,比如村上的道路,以前主要只考虑了生产性需要,道路宽度仅容一辆小型车通过,但是随着村民拥有汽车,车流量加大,机动车通行困难的矛盾就出来了。这种情况,就要对原有设施进行改善、增加现有设施的服务容量水平,投入的费用相对较大。有些村庄,因为区域位置较好,产业发达,基础设施等都建设较好,为了扩大影响力,提升村民人居生活水准,按美丽乡村标准建设,以提升环境质量为重点,需要的投资会更大。因此,不同村庄只有基于对现状和经济水平的综合考量之后,量力而行,决定需要整治的内容,否则就算制定了完美的整治计划,但是因为没有资金来源而无法实施。3.1.4129
现阶段的面向村庄的规划、设计等都是由在城市生活工作的规划师完成,长期以来,规划设计人员无论是学习的理论,还是工作实践、所执行的规范等都是基于城市的。城市规划设计人员即便很多来自于农村,但是多数因为在城市生活,和乡村生活渐渐脱节,尤其是对于目前日新月异的乡村变化,对村民的需求更是不了解。而在目前需要服务乡村,为新农村建设做好服务的前提下,设计人员加强现状调查工作,要以村庄为家,深入调查,和农民交朋友,了解农民的需求,发现农村中急需要解决的问题。确定重点和时序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整治村庄的选择,现阶段村庄整治宜以较大规模村庄为主,对从长远发展来看需要迁并的较小规模村庄及各级城乡规划不予保留的村庄不宜进行重点整治,避免浪费投资。在取得效果和经验以后,再对一般的村庄进行整治。二是村庄内部需要整治内容的轻重缓急,要让农民民主决定,优先解决农民最急需、最基本的设施和相关项目。在对村民调查时,村民对于自建住房的满意度都比较高,则在村庄整治规划时,这些内容就可以放在时序的后面,先整治村民关心的垃圾处理、污水排放或者道路完善等方面。整治工作中,应该优先考虑保障型的整治,基于安全和基本的生活和生产条件,在此基础上进行改善型的整治,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按建设美丽乡村标准进行整治。村庄整治可以此制定近期、中期、远期计划,循序渐进,分期分批进行。3.1.1村庄整治要贯彻资源优化配置与调剂利用的方针,提倡自力更生、就地取材、厉行节约、多办实事。村庄发展所需空间和物质条件,必须立足于土地的集约利用和能源的高效利用,积极开发和推广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技术。乡村生态的循环链,乡村生活和生产混合等特点必须加以完整细致的保护,在农村应尽可能采用小规模、微动力、与原有生态循环链相符合的“适应性”环境保护技术和能源供应方式。而不能盲目照搬城市大型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或者盲目追求所谓“高新技术”。例如目前在长沙地区使用效果良好的三格化粪池处理技术、人工湿地处理污水技术、太阳能路灯、生态堤岸修复技术等,技术成熟,产品类型丰富,值得大力推广。3.1.2我国农村尤其是长期受农耕文明影响下的农村,一个村往往是从一个姓氏村民聚落开始,以祠堂、自然山体、水塘为核心开始建设,有些历经几百数千年,形成稳定的村庄布局,建筑风格,路网结构等。这些有形的形态中蕴含着历史和文化。农民心理健康来自于对村庄的认同感、友好感和安全感,一棵古树、一方池塘,一座小山都可能成为农民对于村庄的记忆核心,村庄的规划、建设、整治应保留和传承农民熟悉的传统文化场景,应该尽可能的向历史学习,尊重与保护村庄的文化遗产、地域文化特征以及与自然特征混合布局相吻合的文化脉络。3.1.3城乡建设的一体化并不是城乡建设的同质化,在保证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的前提下,城市和乡村的建设,应该是城乡差别化协调发展,协调发展的基础是尊重固有的城乡差别。从生产来讲,农村是家庭经营为主,城市以工业、企业为主;从消费水平和方式来讲,农村的生活模式是低成本和循环式的,城市的生活模式是高成本和直线式的;从空间关系来讲,农业农村是生活、生产、生态三者不可分离的,城市的生产、生活、生态是分离的。这些特征说明了,农村和城市的发展模式应该是不同的。129
村庄的优势在于优美的自然环境和农业资源。村庄应充分依托区位和资源优势,强化主导产业,重点发展特色农业,精品观光农业和生态、观光旅游业。近年来,随着对生活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以短期旅游和休闲旅游为重点的“农家乐”越来越受到市民的喜爱,越来越多人选择在休息时间逃离城市,到周边自然条件较好,风貌保存较好的村庄休憩游玩。对于在大城市周边的村庄,可以根据自身优势,抓住契机,大力发展绿色旅游产业。进一步,利用自用住宅空闲房间,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渔牧生产活动,以家庭副业方式经营,提供旅客乡野生活住宿处所。当将整治的重点以主导产业为中心时,要从游客的需求考虑相应的配套设施。如入村的道路交通、村内道路指示系统,公共环境卫生、住宿条件、村内绿化等。3.1整治规划内容3.1.1村庄整治规划以现状为基础,重点整治基础设施、环境卫生,以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为主要目的,以保障村民基本生活条件、治理村庄环境、提升村庄风貌为主要任务,因此整治范围以现状建成区为主,主要为居民点。当整治需要时,可以将村域的背景景观、坑塘河道、农田等纳入一并考虑。3.1.2村庄整治规划主要考虑是近期可以实施的整治、改造项目,一般指5年内能实现的项目。3.1.3明确整治规划应达到的设计深度《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中编制内容的深度要求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对于一些具体项目通过示意图或者通用图指导整治工作。村庄整治是一个系统的工程,要涉及到方方面,协调不同部门的资金投入,要在村庄规划的安排下制定,要和建设规划相结合,要考虑5年内的整治项目实施计划,整治规划应是一个完整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就农村的实际情况来说,整治规划编制的深度宜可以直接用于村庄的整治工作,要据此可以确定项目内容和整治措施,确定工程量以及投资估算,编制深度就不能仅仅停留在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层面。村庄整治内容中有很多是针对具体的项目而言的,比如道路的整治、绿化的整治等内容,如果没有详细的施工图纸,而仅仅停留在规划阶段和文字说明、示意图、通用图,对于项目的实施意义不大。虽然村庄整治规划因其面向实际实施的特殊性,需要包括规划和具体设计两部分工作,但当有些整治项目需要新增加大量设施或建筑,工程量较大,设计任务较为复杂,设计内容较多且专业性较强,将其包含在村庄整治规划之内不适宜时,应在规划项目委托时注明或者委托专业的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如村庄有大型桥梁需要加固处理、大型“空心村整治规划”、多村联建的给水厂或者污水处理厂、集中居民点的规划和设计等。综上所述,村庄整治规划的深度要求,宜129
以能指导具体项目实施为目的,包括规划设计部分和具体技术设计部分,不包括需要进行专项或者专业设计的比较复杂的工程。3.1.1人口基数的确定直接导致基础设施的容量,村庄整治的人口基数的计算和村庄规划中计算方法要有区别,既要考虑到现实的经济承受能力,又要考虑未来发展需求。3.1.2根据编制办法和湖南省有关文件的精神,整治是针对不同地域、不同村庄、不同经济水平的,每个村庄基础条件不一样,村民对整治的要求和期待不同,不能按一个统一的整治内容应对所有的村庄整治,因此宜划分不同的整治等级,村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既可以有针对性,而且也能集中资金解决重点问题。划分整治等级的影响要素有村庄现状条件、村民意愿、经济基础、产业发展规划、区域位置和影响力等。村庄现状条件:综合考虑村庄的基础设施条件、公共配套设施条件、环境卫生等。村民意愿:调查、分析村民的需求,根据需求最强烈的整治内容,确定整治等级。经济基础:根据村庄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力度和村民自愿出资意愿,以此决定重点需要整治的等级。产业规划:如村庄要大力发展旅游产业、民宿产业,就需要在解决好保障型整治的前提下,大力改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村庄景观。区域位置及影响力:城市周边交通便利,自然条件较好、作为新农村建设示范的村庄,进行整治可以起到良好的带动、示范作用的,可以实施全面的提升整治。3.1.3村庄整治等级划分是依次递进关系,即后一个等级是包含前一个等级的整治内容的,如改善型整治以改善、扩容现有设施为主,但是同时要完成保障型整治的内容。将村庄整治内容划分为不同层次,可以在编制规划时把握重点,避免全面铺开。在实施时有步骤、有计划的展开,避免摊子铺的太大,浪费资金。但并不表示其他部分可以不予考虑,以保障型整治为例,在重点考虑基本生活生产设施的同时,要将改善型内容和提升型内容作为远期发展计划在规划中体现。因为每个村庄的实际情况不一样,内容可根据村庄整治实际情况调整。在有些地区是改善型整治的内容,可能在其他地区是影响村民生活生产的严重的问题,如果此村庄只需要做保障型整治,则该内容也要包含到保障型整治内容内。3.1.4长沙市域内乡镇均编制有乡镇总体规划,并明确了各村庄的定位(基层村或中心村)及规模。镇、乡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村庄现状条件、村民意愿、经济基础、产业发展规划、区域位置和影响力等,制定本区域内乡村整治的计划,前期宜选择需要重点整治的村庄进行试点,待经验成熟以后再全面实施。3.3.8根据《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村庄整治技术规范》和《湖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工作意见》等,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村庄整治规划的内容。编制村庄整治规划时,应根据村庄实际情况、村民意愿和资金情况,灵活确定需要编制的内容。129
3.3成果要求3.4.1-3.4.5整治规划成果要求,引用《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调整。编制规划时,应根据村庄实际情况、村民意愿和资金情况,管理和实施对象灵活确定。129
1建筑整治1.1一般规定1.1.1村庄中部分新建的建筑和原有风格不协调,导致原有村庄风貌和机理渐渐消失。然而植根于村庄的传统文化、居民生活习惯、传统习俗等基本反映在建筑的建造方式和审美情趣中,因此须发掘村庄中的有地域特色的建筑风格,引导与重建有乡土特色的建筑风貌景观。1.2现状建筑整治1.2.1现状建筑的整治分类是指现存的民宅和公共建筑等,另外包括危房和闲置的房屋。1.2.2普通建筑整治:1对建筑的功能、结构、材料、使用情况、新旧程度、整治意愿进行调查,确定建筑整治分类:1)保持原貌:建筑建成年代较新,外观较好,和周边建筑统一协调,保持现有状态,不做整治;2)外观整治:房屋外观局部陈旧、或与周边环境、建筑不协调的进行局部整治;房屋外观陈旧、与乡村整体风格格格不入、需要全面提升村庄风貌品质的进行全面整治;3)完善功能:随着生活条件的不断提高,原有的平面功能局限性越来越突出。平面功能的完善应从农户实际需要出发,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要保留地方传统习惯和特色,避免农村住宅功能城市化。农宅功能性改造主要包括厨房、卫生间内部改造,禽畜圈舍的改造,还应考虑农用机具的存放空间;4)拆除:危房、闲置房、违章建筑和影响消防的建筑和构筑物等、其他通过基于现状的整治无法达到效果的建筑,拆除现有建筑,对土地重新利用或重新按新建标准原址重建。2大部分乡村为分散型居民点,农户均为独家独户,随意搭建现象较为普遍,既不安全也不美观。普通建筑整治主要是清理乱搭乱建,拆除建筑外围和庭院内部搭建的违章建筑,整修建筑屋顶、立面,对屋顶增添新瓦,外墙进行修补粉刷。这类整治不破坏村庄原有风貌,不大拆大建,不伤筋动骨,成本低、见效快。与村庄整体风格不一致,严重影响村庄风貌的建筑,可适129
当进行整改,在建筑风格与色彩、材料使用上与村庄整体风貌相协调;3对沿县道、省道、国道等道路两侧的沿街建筑应进行整治,沿街建筑外观应与村庄整体风貌相协调,但要注意沿街立面的整体感。立面色彩、风格应协调统一,可同中求异,避免过于整齐划一,形成单一的界面。对有商业门面的沿街建筑应对其广告牌、防盗窗等进行统一规划设计;4公共建筑的形式和色彩应与村庄整体风格协调。可提取具有地域特色的语言符号,建筑空间宜保留传统特色,结合村庄实际功能需求和法规要求综合考虑;5对现状建筑进行整治可能带来结构安全隐患的,应有专业技术人员提出评估意见,并在其指导下进行局部加固修复,保证安全居住和使用;6完善农宅平面功能,平面布局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要完善厨房、卫生间、工具间等基本功能,禽畜圈舍等应尽量和居住建筑分离;7改善农宅卫生条件,重点是厕所改造,户用厕所的建设、管理和粪便处理,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有条件的村庄,宜采用无害化厕所。1.1.1旅游乡村建筑整治目前很多的村庄都在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发展较好的,以集体的力量对村庄整体风貌进行打造,营造品牌,但大多数都是散户自行经营,以自有景观资源为核心打造休闲、娱乐,体现农家氛围。从调查情况反馈,大部分的的乡村旅游并未做完善的规划和改造计划,因而吸引力不够,本条针对以村为单位开展的乡村旅游的建筑和配套提出整治要求。1.1.2危房改造1危房改造应符合《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2009.03、《长沙市农村危房改造技术指导手册》和长沙市相关文件要求;2村庄内危房应由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确定危险级别: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应修缮加固。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应拆除重建。3拆除重建的可以按村庄规划要求原址或选址重建,严格控制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建房标准;应符合《2014年长沙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的农村危房改造标准: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严格控制确需拆旧建新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建房标准,只允许建一层,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包括厨房、卫生间在内,建筑面积1人户不得超过35平方米、2人户不得超过45平方米、3人户不得超过60平方米,超过3人户的人均不得超过20平方米。拆旧建新的农业生产用房不计入控制面积。签订危房协议时,危改对象应当明确承诺建房标准、入住2年之内不得扩面加层、新房建成后3个月内拆除旧房的内容,未履行承诺的应当追回补助。要特别防止贫困农户因超标、超规模进行危旧房改造、加固和新建住房而严重负债。房屋结构:新建房屋主体为砖混结构,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并设置构造柱、圈梁等抗震构造设施。提倡就地取材、节约实用,房屋顶棚至少要用竹、木板封闭,宜采用斜坡屋顶,外墙立面不提倡使用瓷砖,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129
配套设施:有厨房、卫生间,有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基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基本生活需要,提倡采用适宜的绿色低碳节能技术,推广应用沼气、生物技术等清洁能源;4修缮加固方案应“一户一策”,加固前应经过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部门提出加固方案图纸后,按施工程序进行,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需要加强现场监督指导;应针对砖混结构、砖木(瓦)结构、混凝土结构、木结构房屋分别做出修缮加固方案。主要修缮加固内容为:砖混结构房屋主要包括:增设抗震墙、增设构造柱和增设圈梁三个方面。砖木(瓦)结构房屋主要包括:增设墙体和原结构楼盖及墙体间连接、房屋内外墙间的连接加固、墙和楼屋盖间的连接加固、外墙和圈梁间的连接加固、外墙和外墙间的连接加固五个方面。混凝土结构房屋主要包括:增设钢筋混凝土抗震墙或翼墙、钢构套、现浇钢筋混凝土套加固框架、加强砌体墙与框架连接三个方面。木结构房屋主要包括:加强和增设支撑或斜杆、加强木构架构件间的连接、增加木屋架或木梁支撑长度三个方面;5危房改造中,危房拆除后宅基地空闲的,可作为绿化用地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危房弃置通过修缮加固可以利用的,可以改造作为公共服务设施。当危房的数量较多,而且成片形成空心村时,应编制专项的“空心村”整治规划。1.1.1因为新建住宅而原有住宅未拆除、房屋年久失修失去使用价值等原因,不少村庄都出现了闲置房屋,情况比较严重的,形成“空心村”现象,造成资源和土地的浪费。农村闲置房的整治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整治,包括拆除和利用两种类型,以有利于村庄景观风貌和充分利用现有设施为原则:1闲置房屋整治可采用拆除、修缮利用等方式,应针对不同房屋类型区别对待;2大范围闲置形成的空心村需要全面整治的,应单独编织专项规划;3影响村庄景观、道路交通的废弃旧房应拆除;4村民已在新宅基地建设房屋的,原宅基地旧房失去使用价值的,应拆除旧房;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公共建筑,已经失去使用价值的,应拆除旧房;房屋状况良好的或经修缮可以使用的闲置房可结合整治进行改造利用,可以改造成乡村旅馆或家庭旅馆,也可改造成“农家乐”或村民活动场所,如农民书屋、农民活动室等;沿街房屋可以用作生活服务中心,如卫生保健站、小超市等;闲置厂房可以办小型加工厂或集中设置养殖场。1.1.2旅游乡村建筑整治目前很多的村庄都在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发展较好的,以集体的力量对村庄整体风貌进行打造,营造品牌,但大多数都是散户自行经营,以自有景观资源为核心打造休闲、娱乐,体现农家氛围。从调查情况反馈,大部分的的乡村旅游并未做完善的规划和改造计划,因而吸引力不够,本条针对以村为单位开展的乡村旅游的建筑和配套提出整治要求。1129
1.1新、改建建筑设计指引1.1.1大面积的新建建筑和改建建筑并不属于村庄整治的内容,应遵循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建设,应遵守上层次规划的选址要求、建筑风格、颜色、层高等要求。村庄风貌得以维持,关键在于对新建建筑的控制,因此本节特提出有关新建建筑的控制要求。1.1.2虽然在宅基地管理上已经有成熟的管理程序,但是村民在选择宅基地时对于选址的安全性关注往往不够,整治规划中,应注意选址的安全性。1.1.3建筑风格应传承地域特色,与村庄整体风格协调。建筑色彩宜明快淡雅,慎用过于鲜艳和大面积过深的颜色。同栋、相邻建筑不宜粉刷过于多样的颜色,防止颜色过于杂乱、整栋风貌不协调。建筑色彩还应注重与周边建筑和植被等环境风貌因素相协调。建筑体型应简洁、体量规模不宜过大,以2-3层为宜,不得超过4层。层高控制应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一般3m左右,不宜超过3.6m。4.3.5建筑平面布局应尊重当地的传统生活习俗,应满足村民生产、生活的需求。平面布局应设有客厅、卧室、厨房、卫生间、储藏间(农具堆放间)等基本功能,应满足面积、通风、采光等要求。平面布局设计应考虑太阳能、沼气等设施设置,牲畜养殖、厨房和厕所应尽量接近布置,便于沼气供应。1.2建筑整治技术措施1.2.1外墙整治:1根据地域特色和就地取材原则选择外墙材料。墙面材质可采用面砖、涂料、清水墙等常见材料。墙身颜色宜采用淡雅、明快的浅色调以减少太阳辐射,应注重与周边建筑和植被等环境风貌因素相协调。建筑单体主要色彩不宜超过3种;129
外墙面砖/涂料处理示意图1砌筑整齐的石头墙、清水砖墙、效果较好的贴面墙体、水刷石墙体可直接采用清洗的方式,保持墙面整齐清洁;2墙体局部石块、砖块、贴面破损脱落的墙体,先清洗,再用相同或类似材料修补,保证墙面完整性;3涂料已褪色或被涂抹、破坏的墙体,应用原色彩涂料重新进行粉刷,与整体色彩相冲突的颜色应进行调整;4墙裙的材料和色彩与建筑整体风格相协调。墙裙的形式应多样化,并应对墙面有足够的保护作用。129
青石面砖装饰的墙裙1.1.1门窗整治:窗户可结合各村地方特色,适当采用具有地域特色或传统窗扇形式,窗框可适当增加装饰线条。129
木质门窗示意图1.1.1屋顶整治:1屋顶整治建议优先使用坡屋顶,推荐使用瓦屋面。其形式可采用双坡顶、单坡顶、和局部坡屋面的处理手法。檐口、屋脊也可采用当地传统样式。屋顶改造分为平改坡、更换曲瓦等方式。一是对旧坡屋面翻新的,以拆换霉变屋面基层,更换为彩瓦屋面或整铺原瓦及修饰、处理屋脊、檐口。二是对砖混结构平屋顶的建筑改造成坡屋顶,坡屋顶采用结构轻便、施工方便和经济可靠的材料为主进行平改坡。三是对不适合做坡屋顶的建筑,通过加装饰线、添加花饰进行美化;亦可改造成上人屋面,如加屋面楼梯间、屋面栏杆、凉棚、调整色彩等檐口细部处理的方法,达到美观的效果;2清理屋顶,对于破损的砖瓦进行替换,局部漏水的进行修补。对于漏水屋面,首先清理屋面、天沟,刷基层处理剂、刷冷底子油,后铺设防水卷材,再盖瓦。屋面设计应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地域特色,尽量采用地方材料,保持村庄建筑风貌的地方性、整体性。1.1.2建筑构件整治:1栏杆:村庄在整体协调的前提下,晒台栏杆应采用多种不同的处理手法,形成多样化组合。晒台栏杆的材料、色彩的选用应和建筑墙面相协调。栏杆可采用混凝土、砖、木、金属、陶瓷等材料,并与建筑外立面风格相协调,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美观;栏杆示意图2空调机位:临街建筑应考虑空调室外机的安放位置,且应采用百页或格栅进行装饰,百页或格栅应通风良好,外观要与建筑立面相协调;129
空调机位示意图1防盗网:防盗网应充分考虑沿街立面的感官效果,应统一设计、统一风格;防盗网不应凸出建筑构造物外(如阳台、飘窗等),建议采用内窗式防盗格栅或隐形防盗网。拆除明显影响建筑立面外观的防盗网;防盗网示意图2广告牌:在广告牌的位置布置上,应尽量遵循“统一、整齐、协调”的原则。做到沿街的广告牌位统一设计,保证建筑立面完整性;广告牌位布置整齐,保持建筑的简洁性;广告招牌的大小、设计风格(包括颜色、字体)应与建筑风格和体量相协调。广告牌示意图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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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卫生整治1.1一般规定5.1.2长沙市村庄中虽然大多都建立了垃圾分类、运输以及处理的机制,但是往往因为资金投入和管理问题,并未认真执行,有些离城镇较远的乡村,并未建立完善的分类和处理模式。人口密度较高的区域,应依托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立并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四级联动的城乡一体化管理模式。人口密度小的区域,当利用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困难时,应采取对环境损害最小的方式处理垃圾。5.1.4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是国家卫生改革在公共卫生领域五个重大专项工作之一,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改厕的直接受益者是广大的农民群众。改造的目的是从源头收集粪便并将其进行无害化处理,也是防控粪源性传染病传播重要措施之一。在农村地区建造无害化卫生厕所并进行正确的管理,对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预防肠道传染病和寄生虫病、保障居民生活健康,提高村民生活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5.1.5环境卫生重在维持,要从制度、绩效管理和资金来源上予以保证村庄,应配套生活垃圾清扫、运输等设施设备。建立环境卫生的日常保洁、责任包干、督促检查、考核评比、经费保障等长效机制。1.2垃圾收集与处理5.2.1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就地解决,如金属、玻璃、塑料可以回收出售,厨余垃圾可以堆肥或喂养家禽家畜,砖石灰土可以就地填埋、树木枝叶可以就地焚烧等,需要运往城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的只有其它受到污染无法再生的垃圾。农村垃圾如果不进行分类收集,而将全部垃圾集中长距离运输至城市垃圾处理场,会给城市垃圾处理厂带来较大的处理压力,显然是不经济的,也是不必要的。此外、现状很多乡村为实现垃圾就地减量,将生活垃圾未分类便进行焚烧或填埋,其中一些不宜做燃烧或填埋处理的垃圾,如塑料等有机物,医疗垃圾、电池、灯管等有害垃圾未被分类挑出,统一处理会对空气、土壤造成较大程度的污染,久而久之会产生更大程度的环境问题,这种做法也是不可取的。因此,在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问题上,其核心就是垃圾分类、只有做到了村庄生活垃圾分类,才能真正做到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129
从现有的实践看,村庄生活垃圾推行分类收集具有更强的操作性。首先大多数村庄人口密度小,流动性小、大家作息时间基本相同,彼此熟悉,沟通和交流多,只要政府组织引导得当,完全可以搞好分类收集。此外,村庄内有足够的农田、林地等接受并需要有机垃圾堆肥。因此,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将从村庄率先突破。目前不同的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都对垃圾进行了分类,值得推广和借鉴,但是这些分类方式也存在分类过细,有些分类无法进行处理等问题。垃圾的分类要考虑本地区实际情况,操作简单方便。从垃圾的处理方式入手,垃圾可以简单分为可以“卖钱”的和不能“卖钱”(可回收利用和不能回收利用)的,不能“卖钱”的部分又可分为在本地处理不会污染环境的和一定要运到外面处理的。按照此种逻辑进行垃圾分类,农民理解和操作就比较方便。村庄垃圾中不能回收利用的垃圾分为垃圾厂集中处理和就地处理两种。集中运输处理的在垃圾收集点(站)收集,或者直接通过配套的公共垃圾箱运输。就地处理的垃圾,分为村庄统一处理或村民自行处理两类。村庄统一处理的垃圾,在保洁员收集时要区分开就地处理垃圾和集中运输处理垃圾两类。村民自行处理的,可采用院落周边菜地、空地,或者利用作为沼气原料。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类现代化生活产品进入农村千家万户,为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产品使用完后的塑料包装袋成为农村生活垃圾的主要来源。这些垃圾袋由于回收利用价值较低,在以往的回收体系中很少被回收利用,在很多城市的垃圾分类体系中被归为不可回收垃圾。但是从降低农村环境污染的角度来说,对其进行统一的回收再利用是很有必要的,目前也出现了一些专业对废弃塑料袋回收加工的企业,因此在本次的垃圾分类中,将塑料袋归为可回收垃圾一类中。推荐垃圾分类处理方式如下表:垃圾分类处理一览表序号处理方式垃圾种类垃圾组成1回收利用可回收垃圾纸类(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及其它未受污染的纸制品等)、金属(铁、铜、铝等制品)、玻璃(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塑料制品(泡沫塑料、塑料瓶、硬塑料、塑料袋等)、橡胶及橡胶制品、牛奶盒等利乐包装、饮料瓶(可乐罐、塑料饮料瓶、啤酒瓶等)等。2不能回收利用就地处理(填埋、沼气、填埋)厨余垃圾剩菜剩饭与西餐糕点等食物残余、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茶叶渣、水果残余、果壳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3无机垃圾砖、瓦、石块、渣土、灰土等无机垃圾4垃圾厂集中处理其他垃圾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纸杯、照片、复写纸、压敏纸、收据用纸、明信片、相册、卫生纸、尿片等)、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受污染的塑料制品、废旧衣物与其他纺织品、破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贝壳、烟头等。129
5有害垃圾电池(蓄电池、钮扣电池等)、废旧灯管灯泡、过期药品、过期日用化妆用品、染发剂、杀虫剂容器、除草剂容器、废弃水银温度计、废旧小家电、废打印机墨盒、硒鼓等。5.2.3垃圾收集设施包括垃圾袋、桶、箱等,其规格尺寸应与收集车辆相匹配,以便机械化操作。1户内垃圾袋/桶:从村民家中开始,将生活垃圾按分类放入专门的垃圾袋/桶中,是从源头上将垃圾进行分类的有效措施;户内垃圾桶示意图2公共户外垃圾桶:未设户内垃圾袋/桶的村庄,户外垃圾桶用于收集村民生活垃圾,且应每户设置。有户内垃圾袋/桶的村庄,户外垃圾桶主要用于路人投放垃圾。旅游型村庄应设置公共户外垃圾桶;户外垃圾桶示意图129
1公共垃圾池/箱:1)固定式垃圾池/箱:主要用于村组范围的垃圾分类收集,与人力保洁车配套使用,村民可自行投放垃圾,此类方式缺点为难以从源头上控制垃圾分类。如设计不规范、管理不完善、则形成集中垃圾污染源。公共固定垃圾池应特别注意防雨、防二次污染,设计时应考虑密闭,污水排水;固定垃圾池/箱示意图2)移动式垃圾箱:主要用于村组范围的垃圾分类收集,与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配套使用,方便垃圾的转运,适用于离城镇较近的村庄。村民可自行投放垃圾,此类方式缺点为难以从源头上控制垃圾分类。移动垃圾池/箱示意图2村庄垃圾收集点(站):根据村庄规模和规划,原则上每个村庄应不少于一个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点的位置应固定,并应符合方便村民、不影响村容观瞻,周边应有适当宽度的硬质地,方便清洁、转运,利于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车辆收运作业等要求;垃圾收集点应布局与村庄主次道路旁,方便村民使用,并与道路保持1m以上的距离,周边有适当灌木遮挡,与周边农宅保持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垃圾收集点应规范卫生保护措施,防止二次污染。蝇、蚊孳生季节,应定时喷洒消毒及灭蚊蝇药物;垃圾收集站的规划设计应符合《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CJJ179-2012)的规定,其用地指标应符合下表要求:规模(t/d)占地面积(㎡)与相邻建筑间隔(m)绿化隔离带宽度(m)20-30300-400≥10≥310-20200-300≥8≥2129
10以下120-200≥8≥2注:1带有分类收集功能或环卫工人休息功能的收集站,应适当增加占地面积;2占地面积含站内设置绿化隔离带用地;3表中的绿化隔离带宽度包括收集站外道路的绿化隔离带宽度;4与相邻建筑间隔自收集站外墙起计算。果园镇鼓楼新村环保站5.2.4农村垃圾运输方式主要为人力保洁车及机动垃圾收集车两种。1人力保洁车主要用于垃圾到户收集和运输至村庄垃圾收集点;人力保洁车示意图2垃圾运输车主要用于将村庄垃圾收集点的垃圾转运至乡镇垃圾中转站。129
垃圾运输车示意图垃圾运输过程中应保持封闭或覆盖,避免遗撒。5.2.4目前虽然很多村庄都推行了垃圾分类管理模式,但是垃圾的收集基本上都是村民自行分类,无法利用的垃圾统一放置到公共垃圾池内。因为没有有效的监管,也没有分类的激励措施,村民分类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倾倒到公共垃圾池的垃圾基本没有做到分类、减量,垃圾分类形同虚设。同时,因为公共垃圾池很多处于无人监管状态,随意倾倒现象比较严重。为了有效的实施分类,有必要在垃圾源头加强监管,设置家庭分类和保洁员上门收集垃圾,可以有效的加强监管,保洁员可以对村民的垃圾分类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也避免了村民随意倾倒垃圾的行为。5.2.5公共垃圾箱和垃圾收集点的设置,表面上是方便了居民生活垃圾投放,但由于无人监督,养成了居民不将垃圾分类就直接投入的习惯,不利于垃圾分类活动的开展。需要设置公共垃圾池/箱的村庄应该在管理上和建造上引起重视,公共垃圾箱要有专人管理,及时清理转运垃圾,垃圾箱周边要保持清洁,公共垃圾箱应做到防雨、防渗、防漏,防止蚊蝇滋生,带来二次污染,并与村容村貌相协调。5.2.6再生资源服务网点:农村地区应采取市场运作模式,建立县、乡、村、组网络,合理布局再生资源收购网点,做到应收尽收。再生资源收购网点每月定期收购废品,并把废品收购的时间、收购目录和价格进行公示。再生资源收购网点原则上每村设置一处,中心村必须设置。再生资源服务网点可结合村庄垃圾收集点设置,或附设在村庄公共建筑中,亦可依托村庄商业网点设置129
光明村再生资源服务网点5.2.4在分类处理基础上,常见的垃圾处理分为运输至垃圾场集中处理和就地处理两大类。就地处理可采用回收利用、农家堆肥、沼气处理、减量填埋等四种处置方式。1回收利用:村庄设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心或资源回收收购人员,定期收购可回收利用的废品;2农家堆肥:堆肥是指在控制条件下,通过细菌、真菌、蠕虫和其他生物体使有机物质腐烂的过程。主要分为耗氧堆肥和厌氧消化处理。含水量较低的有机垃圾适宜堆肥处理,如秸秆和庭院垃圾等;含水量较高的厨余食品类垃圾,更适宜于厌氧消化处理,如果要进行堆肥处理,需要添加木屑等骨料来保证物料的透气性,从而完成好养堆肥过程。厨余垃圾单独收集后应就地处理,可结合粪便、污泥及秸杆等农业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处理,包括包括家庭堆肥处理、村庄堆肥处理。目前主要是家庭堆肥处理、村庄堆肥处理。1)家庭堆肥技术:家庭堆肥处理可在庭院里或农田中采用木条等材料围成1m³左右的空间,用于堆放可腐烂的有机垃圾,家庭堆肥围护材料应选用当地材料,堆肥时间一般2-3个月以上。在庭院里进行家庭堆肥处理需要远离水井,并用土覆盖;2)村庄堆肥技术:村庄堆肥宜采用条形堆肥处理。将垃圾堆为长条形,断面为三角形或梯形,堆高在1m左右,端面面积在1㎡左右,堆肥时间一般2-3个月以上,条形堆肥场地可选择田间、田头或草地、林地旁;129
家庭堆肥村庄堆肥示意图村庄堆肥技术:村庄堆肥宜采用条形堆肥处理。将垃圾堆为长条形,断面为三角形或梯形,堆高在1m左右,端面面积在1㎡左右,堆肥时间一般2-3个月以上,条形堆肥场地可选择田间、田头或草地、林地旁;家庭堆肥示意图村庄堆肥示意图1沼气利用:人畜粪便、作物秸秆、杂草菜叶、有机污水等都可以作为沼气发酵原料。设置人畜粪便沼气池的村庄,可将可生物降解的有机垃圾粉碎后与畜粪混合处理。优点为占地面积小、投资低、资源可利用,但运行、管理费用较高,适用于养殖户较多的村庄;2减量填埋:村庄一般不适宜单独建设卫生填埋场,如确有需要,选址、建设、填埋作业、管理、监测等应依照《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和相关标准的规定执行。砖、瓦、石块、渣土等无机垃圾宜作为建筑材料进行回收利用;未能回收利用的砖、瓦、石块、渣土等无机垃圾可在土地整理时回填使用,可利用宅前院后空置地填埋,亦可由村庄指定地点统一堆放;3垃圾焚烧:村庄垃圾焚烧对象主要为农业植物垃圾、树木枝叶等有机垃圾,其它燃烧时产生污染的垃圾严禁焚烧处理。村庄中不建议采用焚烧方式。5.2.5不同村庄的垃圾管理模式不一样,应根据村庄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但其前提是要实现“减量、再利用和回收”,关键是分类。129
1户内分类(垃圾袋/桶)——公共垃圾收集点(垃圾桶/箱/池)——保洁员/垃圾车收集——运输至村庄垃圾收集点——乡镇/县市垃圾处理厂处理。此模式可以减少保洁员的配备数量,关键是要做好分类的监督管理,公共垃圾收集点周边的卫生是重点;2户内分类(垃圾袋/桶)——保洁员/垃圾车收集——运输至村庄垃圾收集点——乡镇/县市垃圾处理厂处理。此模式优点为垃圾分类便于监督管理,须统一处理的垃圾量小,缺点为每户需设置垃圾袋/桶,保洁员工作量大;3旅游乡村外来人流较多的,公共垃圾收集桶/箱应按国家垃圾分类标准分别设置;4少量的农业植物垃圾、树木枝叶等有机垃圾可以采用焚烧方式。通过大量现场调研,第一种模式在村庄中更加常见,因为减少了保洁员的工作量,但是第一种模式往往会导致垃圾分类形同虚设,公共垃圾箱周边形成二次污染。因此建议推荐后一种模式,由保洁员到户收集,即可监管农户是否分类到位,同时垃圾箱在农户自家庭院,农户会自我保持清洁。建立村庄垃圾收运体系重点是人员机构建设,目标是首先对包装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运输和处理,方法是建立类似目前废品收购体系的企业化模式。以县级生活垃圾处理场为中心,以其他垃圾为重点进行集中收集、运输和处理。达到户有垃圾桶,村有垃圾收集点,乡镇有垃圾中转站或处理点的建设要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应建立保洁机制和保洁队伍,制定作业标准、实施制度化、经常化环卫作业,使农村生活垃圾能够减量化、资源化、生态化、无害化;保洁人员主要职责为指导垃圾分类和保洁,并负责家庭宣传监督;上门回收生活垃圾、将收集的垃圾运送到乡镇垃圾站;村内的保洁(收集路边、野外的包装类垃圾)。5.2.5参考国内其他城市垃圾分类成功经验,如温州市区出台垃圾回收标准和积分规则,并在各个社区就近设置垃圾回收服务点,居民可将家里合乎回收标准的垃圾送到回收站换取积分,等积分达到一定程度时可凭代金券到指定超市和菜篮子等市场进行消费,或者在家居水电费上进行打折优惠,让这群体的人实实在在感受到有利可图,从而也激发了他们对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其奖励机制可作为参考。村委向居民发放垃圾袋及标贴;居民将垃圾按垃圾袋分类投放;保洁员对垃圾分类检查并打分;做得好的家庭会得到礼品奖励。1.1粪便无害化处理5.3.1长沙地区的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常选用三格化粪池、三联通沼气池,其中三格化粪池改造率很高,已经有成熟的技术经验和改造的资金来源、技术支持和监督管理机制。5.3.2三格式化粪池厕所:1三格式化粪池厕所的结构:129
三格式化粪池的地下部分结构由便器、进粪管、过粪管、三格式化粪池、盖板五部分组成。现在市场上有一体式玻璃钢成品化粪池。三格式化粪池由相联的三个池组成,中间由进粪管联通,主要是利用厌氧发酵、中层过粪和寄生虫卵比重大于一般混合液比重而易于沉淀的原理,粪便在池内经过30天以上的发酵分解,中层粪液依次由1池流至3池,以达到沉淀或杀灭粪便中寄生虫卵和肠道致病菌的目的,第3池粪液成为优质肥料。新鲜粪便由进粪口进入第一池,池内粪便开始发酵分解、因比重不同粪液可自然分为三层,上层为糊状粪皮,下层为块状或颗粒状粪渣,中层为比较澄清的粪液。在上层粪皮和下层粪渣中含细菌和寄生虫卵最多,中层含虫卵最少,初步发酵的中层粪液经过粪管溢流至第二池,而将大部分未经充分发酵的粪皮和粪渣阻留在第一池内继续发酵。流入第二池的粪液进一步发酵分解,虫卵继续下沉,病原体逐渐死亡,粪液得到进一步无害化,产生的粪皮和粪渣厚度比第一池显著减少。流人第三池的粪液一般已经腐熟,其中病菌和寄生虫卵已基本杀灭。第三池功能主要起储存已基本无害化的粪液作用。 三格池:用砖砌水泥粉壁面或水泥现浇,预制均可,以"目"字形为主要类型,若受地形限制,"品"字形、"丁"字型摆布也可。容积达到贮粪2个月为宜。三格池有效深度应不少于1m,1至3格容积比例一般为2:1:3。砖砌式三格化粪池玻璃钢成品化粪池三格化粪池可采用相关部门提供的图集,或者参考国家标准图集《钢筋混凝土化粪池》(03S702),按实际需要选用;129
三格化粪池标准图集1三格式化粪池容积的计算方法:三格式化粪池容积应根据使用人数、家庭散养禽畜数量、粪便发酵腐熟的时间以及沉卵灭菌的要求来决定。一般我国通用计算参数是每人每天的粪尿排泄量,包括少量冲洗厕所用水在内,按3.5公斤(最低量)计算,成年猪每日粪尿排泄量按10公斤计算,129
粪便发酵腐熟时间及病原体残废时间按30天计算,其中在第一池需停留20天,第二池停留10天,第一池和第二池的容积分别按此停留时间计算,第三池容积一般为一、二池之和。粪池容积的计算式如下: 粪池容积=(排粪尿量/日·人×使用人数×天数)/1000 举例:4口人之家,排粪尿量/日·人,按3.5kg计,粪便贮存发酵时间30天,求一、二池有效容积。 第一池有效容积=3.5X4X20/1000=0.28m3 第二池有效容积=3.5X4X10/1000=0.14m3 第三池为1-2池之和,即0.42m3。考虑到便器的清洗次数、实际用水量不便掌握和便于施工等情况,粪池容积比计算结果大15-25%以上为宜。5.3.1三联通沼气池厕所:适用于广大农村地区,特点是在粪便无害化的同时又能产生沼气,为农户提供卫生清洁的能源,尤其适用于养猪户应用。推广三联通沼气池厕所切断了粪便传播肠道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途径,减少和控制了随意排放粪便对环境的污染,是一项能源、卫生、肥料的综合建设,沼液、沼渣能用于家庭养殖业和肥田,一举多得,效益显著。农村家用沼气池厕所的沼气池以水压式沼气池为基本结构,其地下部分主要有蹲位、进粪管、进粪(料)口、沼气池(由发酵池与贮气间组成)、水压间(出料池)、储粪池几部分组成。采用砖砌或者购买成品。为防止漏气,发酵池内层必须严格按蒸汽锤密封作法进行处理。在厕所蹲位安装便器,坐(蹲)便器上设盖,下端接进粪管。在进粪管远端再接一分叉,可与猪圈、鸡窝(鸡粪水分少应加少量水冲入)相连以作为禽畜粪便进口,经进粪(料)管口进入沼气池,即成为三连通式沼气厕所。出料池主要是储存处理后的粪液,根据需要和出料方法不同可将出料池设计为管道式、阶梯式、平底式或其它多种形式。砖砌式沼气池成品沼气池5.3.2无害化卫生厕所发挥效率主要在日常的管理维护:1三格化粪池使用及管理:农村户厕的三格式化粪池容积一般在1-2m3左右,由于容量较小,其他生活性排水不得进入第一、第二池。129
每次便后,必须养成水冲的习惯,每次用水约2kg左右,不可无节制用水,以免因粪便贮存时间过短而达不到无害化要求。用纸宜用软质、易分解的卫生纸,不宜使用其他的纸张或杂物,以免造成弯管堵塞,同时可延长清渣时间。清渣时间视使用管理情况而定,一般每年或2-3年清渣一次。粪渣在使用前必须经高温堆肥、沼气发酵或用药物处理。用肥时,必须从第三格取粪液,不能从第二格或第一格直接取粪。第三格禁止倒入新鲜粪液。不利用时,可由第三格出粪口排入下水沟,但不能直接排人作为饮用水水源的水体;1三联通沼气池启动和管理:1)启动:新建沼气池首先要经试水试压检查密封性能,确定不漏气后,方可进行投料。加入发酵原料。我国农村主要发酵原料是人、畜粪便。6m³的沼气池,有3-5头猪的粪便可满足常年用气。在人畜粪便原料不足的情况下,也可将青秸秆、蔬菜叶茎、杂草等铡短、粉碎或稍加堆沤后通过储粪进料口放入池中。过一周左右,池内厌氧菌大量繁殖发酵后就会产生沼气。这时接通气压表和沼气燃气具,当气压超过1960帕(约两个大气压)时,就可放气试火;2)运行管理:从封池第二天起就可以接通和使用便池,将人畜的粪便以及部分生活污水引入池内。为增加沼气产量和积肥量,可将青秸秆、蔬菜叶茎、杂草水生植物铡碎后逐步加入池内。当投入料达到一定程度以后,沼液就会流入水压间(出料池)。进入出料池或储粪池的沼液为基本无害化粪液,看似稀薄水溶液,但内含有大量肥效成分,可作肥料或牲畜的饲料添加剂,也可浸种、入塘养鱼等。出料池或储粪池内沼液可以根据需要随时舀取。但绝不能随便揭开发酵池顶盖直接取粪用肥;3)清渣:人畜粪便和原料经发酵后仍有部分料渣不能消化滞留在池内。随着使用时间的延长,料渣越积越多,影响发酵池的有效容积和产气效果。经一段时间后,需要大出料进行清渣,保留活性污泥,重新投料。按需要可一年左右清渣一次。清渣时先将发酵池顶盖打开,人员不能立即进入池内。这时发酵池内充满沼气,缺乏氧气,易发生窒息死亡。入池内以前,应先将鸡鸭等小动物投入池内作预试验,如对其没有影响,说明沼气已排空,方可入池。进池后先将粪液抽净,然后清出池渣,但需要留20%以上料液作菌种。清渣后立即封池,将原料投入后重新启用,也无须再接种菌种。1.1公共场所与生产场所环境卫生1.1.1杂物及废弃物品整治:1129
对村庄道路两侧的路肩和排水沟、公共活动场所、庭院外部、房屋周边区域、沟渠、荒废地、田间地头区域的杂物及废弃物品进行重点清理;1道路两侧、公共活动场所应做到无暴露垃圾、无乱搭乱建、无乱堆放杂物、无污水横流、无占道路障,满足出行畅通的要求;2荒废地、田间地头做到无暴露垃圾、无杂物乱堆;并应增加绿化。1.1.1坑塘河道整治不同功能的坑塘河道对水体的控制标准可按下表确定:3不同功能坑塘河道水体控制标准坑塘功能最小水面面积(㎡)河道宽度(m)适宜水深(m)水质类别旱涝调节坑塘50000——1.0-2.0Ⅴ渔业养殖坑塘600-700——>1.5Ⅲ农作物种植坑塘600-700——1.0Ⅴ杂用水坑塘1000-2000——0.5-1.0Ⅳ水景观坑塘500-1000——>0.2Ⅴ污水处理坑塘(厌氧)600-1200——2.5-5.0——污水处理坑塘(好养)1500-3000——1.0-1.5——行洪河道——不小于自然河道宽度————生活饮用水河道——>1.0Ⅱ—Ⅲ工业取水河道——>1.0Ⅳ农业取水河道——>1.0Ⅴ水景观河道——>0.2Ⅴ1疏浚扩容方案:为疏通、扩容坑塘、河道等水域、可采用人力或机械进行水下土石方开挖。底泥疏挖一般有两种形式:先将水抽干,然后使用推土机和刮泥机清除表层淤泥。人工开挖适用于可断流施工的情况。带水作业、采用挖泥船等设备、有时也用索铲等陆上施工机械,应用范围广泛。2补水方案:在确定补水水源前,应对项目用地范围的水资源情况进行考察、汇总,了解可利用的水源、比较水源间特点,投资及运行费用,对实施难易程度进行比较。根据坑塘河道用水规划对水体进行水量的平衡估算。在充分调查及分析当地水源的基础上,充分分析拟建水体的规模,筛选补水水源。提出完整的单一或多种水源联合补水的补水方案,并进行经济可行性分析,最终确定补水方案。1.1.2草垛及柴禾堆整治:村庄可根据自身情况划定禁止和允许堆放区域,如房屋背街面或有绿化遮挡的区域允许给村民们堆放,主要道路沿线、河道池塘周边、公共设施与活动场地附近等地方禁止堆放柴草。草垛及柴禾堆放不得影响消防。129
1.1.1建筑材料垃圾整治:建筑材料可以回收利用的,应规整码放在宅院内隐蔽处,不能回收利用的采取填埋或集中运输处理等方式。1.1.2秸秆清理: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制度。禁止露天焚烧,禁止抛入河塘,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因地制宜建立示范工程,稳步推广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实现炊事燃气化、管道化,大力推广秸秆全量还田、秸秆青贮氨化养畜、食用菌生产等综合利用技术。实现秸秆的资源化利用和能源化开发等多形式综合利用。1.1.3畜禽养殖废弃物:1推广畜禽养殖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提高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积极引导规模化、集约化畜禽养殖,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干清粪养殖模式。加快分散养殖畜禽粪便集中处置工程建设,加强分散养殖户的环境监控管理;2对规模化养殖场,按照工业污染源污染防控要求,实施排污许可、排污申报和排放总量控制制度;3对一般畜禽养殖场(户)积极采用生产沼气、制有机肥料、种养平衡、生物酶发酵“零排放”等技术方式,加强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利用。4病死禽畜尸体应及时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不得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无害化处理可以选择深埋、焚化、焚烧等方法。因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导致禽类死亡,死禽尸体的处理与处置应符合《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的规定。1.1.4农机具及农用附属设施用房:农机具堆放场地及农用设施用房,根据实际情况集中或分散建设,以有利于农业生产为原则,建设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129
5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整治6.1一般规定6.1.1对不同的村庄应制定不同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整治模式,既要经济适用,同时也要考虑未来发展,适当的留有余地。保留型村庄,宜在现状基础上进行修缮;改造型村庄,宜建设较为完善和标准较高的配套设施;保护型村庄,应在不影响历史文化遗存的基础上建设配套设施;城郊型村庄,应根据村庄所邻城镇的发展状况,在充分利用城市配套设施的基础上建设配套设施。6.2安全防灾整治6.2.1村庄整治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抗、避、救相结合的方针,坚持灾害综合防御,群防群治的原则,综合整治、平灾结合,保障村庄可持续发展和村民生命安全。当前,我市各地村庄遭受的灾害类型、灾害程度差异较大,根据村庄整治的工作特点及要求,村庄整治中安全防灾的重点在于:根据村庄实际,采用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较大限度的降低和减少各类灾害损失,最大程度的保证村民生命财产安全。6.3.4消防整治的主要内容引用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2010。消防设施是村庄最重要的公共设施之一,村庄消防整治应根据现状及发展要求、易燃物的存在可燃性、人口与建筑密度、引发火灾的偶然性因素及历史火灾经验等,进行火灾危险源的调查及其影响评估,提出相应防御要求和整治措施,包括村庄消防安全布局、村庄建筑消防、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1消防安全布局:1)消防安全布局原则:村庄消防整治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针对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装备、建筑防火等内容进行综合整治;2)消防安全整治要求:(1)村庄内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必须设在村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与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保持规定的防火安全距离。严重影响村庄安全的工厂、仓库、堆场、储罐等必须迁移或改造,采取限期迁移或改变生产使用性质等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2)129
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储罐等与居住、医疗、教育、集会、娱乐、市场等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并应符合下列规定:烟花爆竹生产工厂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的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规定的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和罐区应单独布置在规划区常年主导风向下风或侧风方向,并应考虑对其他村庄和人员聚集区的影响。合理选择村庄输送甲、乙、丙类液体、可燃气体管道的位置,严禁在其干管上修建任何建筑、构筑物或堆放物资。管道和阀门井盖应有明显标志。应合理选择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瓶库、汽车加油站和煤气、天然气调压站、沼气池及沼气储罐的位置,并采取有效的消防措施,确保安全。燃气调压设施或气化设施四周安全间距需满足城镇燃气输配的相关规定,且该范围内不能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通过管道供应燃气的村庄,低压燃气管道的敷设也应满足城镇燃气输配的有关规范,且燃气管道之上不能堆放柴草、农作物秸秆、农林器械等杂物。打谷场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场,汽车、大型拖拉机车库,村庄的集贸市场或营业摊点的设置以及村庄与成片林的间距应符合农村建筑防火的有关规定,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消火栓的使用。村庄各类用地中建筑的防火分区、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的设置,均应符合农村防火的有关规定;在人口密集地区应规划布置避难区域;原有耐火等级低、相互毗连的建筑密集区或大面积棚户区,应采取防火分隔、提高耐火性能,开辟防火隔离带和消防通道,增设消防水源,改善消防条件,消除火灾隐患。防火分隔宜按30-50户的要求进行,呈阶梯布局的村寨,应沿坡纵向开辟防火隔离带。防火墙修建应高出建筑50cm以上。1村庄建筑防火:农村建筑防火应符合《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2010的相关规定。农村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一、二级,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农村的厂房、仓库、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5m的居住建筑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的规定:1)村庄厂(库)房和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允许层数、允许占地面积及建筑构造防火要求应符合农村建筑防火的有关规定;2)既有耐火等级低的老建筑有条件时应逐步加以改造,采取提高耐火等级等措施消除火灾隐患;3)村庄电气线路与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应符合国家电气设计技术规范和农村建筑防火的有关规定。村庄建筑电气应做接地,配电线路应安装过载保护和漏电保护装置,电线宜采用线槽或穿管保护,不应直接敷设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构件上,当必须敷设时应采取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保护;4)现状存在火灾隐患的公共建筑,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整治改造;129
1)村庄应积极采用先进、安全的生活用火方式,推广使用沼气和集中供热。火源和气源的使用管理应符合农村建筑防火的有关规定。2消防水源:村庄消防供水宜采用消防、生产、生活合一的供水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具备给水管网条件时,管网及消火栓的布置、水量、水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利用给水管道设置消火栓,间距不应大于120m;1)不具备给水管网条件时,应利用河湖、池塘、水渠等水源,利用天然水源时,应保证枯水期最低水位和冬季消防用水的可靠性,并应设置固定的取水泵房和取水泵。给水管网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时,宜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水池的容积不小于18m³,消防水池应设在村的中心地带或人员相对集中地段。利用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作为消防水源时,应配置消防泵、消防摩托或手抬机动泵等消防供水设备。3消防站:消防站的设置应根据村庄规模、区域位置、发展状况及火灾危险程度等因素确定。村庄消防设施应符合《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2010和相关规范规定。4村庄消防通道:1)消防路线的选择:根据火场发生的规模大小情况,当村庄发生较大火灾,需要远距离消防增援需求时,消防通道可选择能够到达村庄的高速、快速路和区域性主干道;当村庄发生中等火灾,需要近距离消防增援需求时,消防通道可选择能够到达村庄的区域内部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当村庄发生一般或较小火灾,村庄消防能够满足自身要求时,消防通道可选择能够到达村庄的村庄内部、村庄和村庄之间的内部道路;2)消防通道保障要求:在村庄整治时,应满足消防通道要求,旧村庄改造应将打通消防通道,改善消防条件作为重要内容之一,村庄消防通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及《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2010)的有关规定。消防通道可利用交通道路,应与其他公路相连通。消防通道上禁止设立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隔离桩、栏杆等障碍物。当管架、栈桥等障碍物跨越道路时,净高不应小于4m。消防通道宽度不宜小于4m,转弯半径应根据所配消防车辆型号确定。建房、挖坑、堆柴草饲料等活动,不得影响消防车通行。消防通道宜成环状布置或设置平坦的回车场。尽端式消防回车场不应小于15m*15m,并应满足相应的消防规范要求。6.3.4防洪及内涝的整治要在村域范围内展开,相关部门对重要区域都有相应的措施,村庄整治规划中主要关注建设区域内水体、雨水对建筑和场地的影响。129
洪灾是当洪水给人类正常生活、生产带来的损失与祸患时称为洪水灾害,它是通常所说的水灾和涝灾的总称。水灾一般是指因河流泛滥淹没农田地所引起的灾害;涝灾是指因过量降雨而产生的地面大面积积水或土地过湿使作物生长不良而减产的现象。因为水灾和涝灾常同时发生,有时也难以区别,所以常把水灾和涝灾统称为洪水灾害,简称洪灾或水灾。1防洪整治的一般规定:受江、河、山洪、内涝威胁的村庄应进行防洪整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洪整治应结合实际,遵循综合治理、确保重点;防汛与抗旱相结合、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洪灾类型确定防洪标准;2)应合理利用岸线,防洪设施选线应适应防洪现状和天然岸线走向;3)受台风、暴雨威胁的村庄,整治时应符合防御台风、暴雨的要求;4)根据历史降水资料易形成内涝的平原、洼地、水网圩区、山谷、盆地等地区的村庄整治应完善除涝排水系统;2防洪整治措施:防洪减灾一般需要进行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治理。工程措施主要包括:为使洪水约束在河槽里并顺利向下游输送,可修筑堤防、整治河道;修建水库可控制上游洪水来量,调蓄洪水,削减洪峰;在重点保护地区附近修建分洪区(或滞洪、蓄洪区),使超过水库、堤防防御能力的洪水有计划的向分滞洪区内分减,以保护下游地区的安全,这几种主要工程措施,在防洪运用中也是综合运用和合理调度的。由于只靠工程措施不能解决全部防洪问题,又受费用制约,可采用防洪非工程措施。它是指通过法令、政策、经济手段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技术手段,以减少洪灾损失的措施,非工程措施包括:加强洪泛区土地管理,建立洪水预报警告系统,拟定居民的应急撤离计划和对策,实行防洪保险等。防止洪水还应当蓄泄兼施、标本兼治,有计划地进行堤防加固、水库除险和河道整治;实行封山育林、退耕还林,扩大林草植被,涵养水源,加强流域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3防涝整治措施:村庄应选择适宜的防内涝措施,当村庄用地外围有较大汇水汇入或穿越村庄用地时,宜用边沟或排(截)洪沟组织用地外围的地面汇水排除。6.3.4地质灾害整治:村庄地质灾害中危害较大、常见的类型有:滑坡、崩塌和泥石流,主要发生在山区、陡峭的边坡。地面沉降和地面塌陷常见于矿区和岩溶发育地区,如宁乡煤炭坝是地面塌陷较严重的地区。应根据所在地区灾害环境和可能发生灾害的类型重点防御:山区村庄重点防御边坡失稳的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灾害;矿区和岩溶发育地区的村庄重点防御地面下沉的塌陷和沉降灾害。地质灾害危险区应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保证村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应与地质灾害规模、严重程度以及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危害程度相适应。129
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对可能造成滑坡的山体、坡地,应加砌石块护坡或挡土墙。地质灾害整治应采取以下措施:1滑坡:目前常用的防止滑坡的主要工程措施有地表排水、地下排水、减重及支挡工程等。选择防治措施,必须针对滑坡的成因,性质及其发展变化的具体情况而定;2崩塌:根据崩塌的规模和危害程度,崩塌的防治措施有:绕避、加固边坡、采用拦挡建筑、清除危岩以及做好排水工程等;3泥石流:泥石流是一种较大规模的地质灾害,是自然界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素比较复杂,根治极为困难,因此,对泥石流的防治应遵循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避强制弱,重点治理,沟谷的上、中、下游全面规划,山、水、林、田综合治理;工程方案应以小为主,中小结合,因地制宜,就地取材;4地面沉降:地面沉降整治措施包括表面治理和根本治理:表面治理:对已产生地而沉降的地区,要根据灾害规模和严重程度采取地面整治及改善环境。根本治理:包括人工补给地下水(人工回灌);限制地下水开采,掉空开采层次;限制或停止开采固体矿物;5地面塌陷:地面塌陷整治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分为以下几种:对于岩溶塌陷治理,在岩溶发育区内严禁抽取地下水;对路面塌陷治理,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养护;对黄土湿陷治理,采用防水、改土和建筑结构等措施。6.3.4地震灾害:村庄地震灾害整治应从提高建筑、基础设施、防御次生灾害能力,增强村民防灾意识及自救互救能力等方面全面进行。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规定,长沙、宁乡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浏阳不考虑抗震设防。现状存在隐患的生命线工程和重要设施、学校和村民集中活动场所等公共建筑应进行整治改造,并应符合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118—2011以及《长沙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2002等的要求。129
以目前的科技水平尚不能制止和控制地震的发生,但可以有效减轻地震灾害。根据对国内外经验,提高村镇综合抗震防灾能力的根本途径有两条:一是通过采用诸如抗震设计等抗灾技术提高单体工程的抗灾能力,二是通过编制和实施抗震防灾规划,实现防灾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提高村镇的系统防灾能力和应急救灾能力。另外,通过增强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公民在地震灾害中自救、互救能力,也是减轻地震灾害的重要因素。对村庄中需要加强防灾安全的重要建筑,进行加固改造整治。对高密度、高危险性村区及抗震能力薄弱的建筑应制定分区加固、改造或拆迁措施,综合整治。6.3.4避灾疏散:村庄道路出入口数量不宜少于2个,1000人以上的村庄与出入口相连的主干道路有效宽度不宜小于7m,避灾疏散场所内外的避灾疏散主通道的有效宽度不宜小于4m。6.1.1避灾疏散场地应与村庄内部的晾晒场地、空旷地、绿地或其他建设用地等综合考虑。6.2公共服务设施整治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公共活动场所、公共服务中心、教育、医疗、公厕等非经营性设施,以及6.2.1农贸市场、农资服务等经营性设施。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应根据村庄经济发展实情并符合村庄市场需求。保留性村庄尽量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型村庄应配置较为完善的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保护型村庄应在不破坏原有村庄风貌特色的原则下设置,其建筑风格应与原有建筑环境协调;城郊型村庄应结合相邻城市的发展状况,充分利用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目前村庄公共服务设施村庄的问题是总体上缺乏公共服务设施,已有的公共服务设施也存在6.2.2配套不齐,管理不完善,使用不方便等问题,针对以上现象,提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基本原则。6.2.3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参考了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省、市技术标准制定。按照长沙市编制的乡镇总体规划时确定的村庄规模等级,分为中心村和基层村两方面进行配置。6.2.4公共活动场所整治:根据2013年度全市“绿色集镇”、“绿色村庄”、“绿色社区”、“绿色庭院”评选标准增加集中公共绿地绿化率达到80%以上,建有3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或休闲绿地。公共活动场所的设置,一要设置地点合理,应设置在居民点的中心位置、或者村民方便进入的地方;二要考虑使用者的要求,要考虑防滑、遮阴,周边要配置厕所;三要有相应的娱乐和健身设施,这些设施设置位置要合理,要易于使用。6.2.5公共服务建筑整治:公共服务建筑的整治重点是按配置标准完善,首先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公共建筑,通过合并、腾移等方式,也可以通过利用闲置房屋作为公共服务设施。129
公共服务设施的选择要充分考虑到村民的需求,考虑服务半径。目前国家、省市规范中均无对乡村地区公共厕所配置要求的规定。《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与《城市公共厕所规划设计标准》CJJ14中规定:“城市中下列范围应设置公共厕所:……3、风景名胜古迹游览区、公园、市场、大型停车场、体育场(馆)附近及其它公共场所。”因此在乡村旅游区可参照风景游览区,设置公共厕所。在乡村旅游区,公共厕所的配置应考虑乡村地区特点,结合旅游人群集散点或村庄公共建筑布置公共厕所,公厕数量应考虑居民户数与旅游人数来进行配置。村庄公共设施内的厕所亦可作为公共厕所使用。对乡村旅游区公共厕所提出以下要求:1在村庄公共活动中心、集贸市场、村庄游园等公共活动场所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共厕所;2公共厕所面积宜为50㎡/处,约300户左右设置一处公共厕所,每个村庄不少于一座公共厕所,大型村庄宜设置两处以上。公共厕所可结合公共建筑设置;4旅游区公共厕所应根据旅游状况结合旅游线路适当增加公厕数量;5水冲式公厕应达到或超过三类水冲式标准,旱厕应采用三格化粪池处理粪便,粪池容积应满足2个月清掏一次的容量为准。6.1安全防灾6.1.1村庄整治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抗、避、救相结合的方针,坚持灾害综合防御,群防群治的原则,综合整治、平灾结合,保障村庄可持续发展和村民生命安全。当前,我市各地村庄遭受的灾害类型、灾害程度差异较大,根据村庄整治的工作特点及要求,村庄整治中安全防灾的重点在于:根据村庄实际,采用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较大限度的降低和减少各类灾害损失,最大程度的保证村民生命财产安全。6.3.4消防整治的主要内容引用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2010。消防设施是村庄最重要的公共设施之一,村庄消防整治应根据现状及发展要求、易燃物的存在可燃性、人口与建筑密度、引发火灾的偶然性因素及历史火灾经验等,进行火灾危险源的调查及其影响评估,提出相应防御要求和整治措施,包括村庄消防安全布局、村庄建筑消防、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1消防安全布局:1)消防安全布局原则:村庄消防整治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针对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装备、建筑防火等内容进行综合整治;2)消防安全整治要求:129
(1)村庄内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必须设在村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与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保持规定的防火安全距离。严重影响村庄安全的工厂、仓库、堆场、储罐等必须迁移或改造,采取限期迁移或改变生产使用性质等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2)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储罐等与居住、医疗、教育、集会、娱乐、市场等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并应符合下列规定:烟花爆竹生产工厂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的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规定的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和罐区应单独布置在规划区常年主导风向下风或侧风方向,并应考虑对其他村庄和人员聚集区的影响。合理选择村庄输送甲、乙、丙类液体、可燃气体管道的位置,严禁在其干管上修建任何建筑、构筑物或堆放物资。管道和阀门井盖应有明显标志。应合理选择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瓶库、汽车加油站和煤气、天然气调压站、沼气池及沼气储罐的位置,并采取有效的消防措施,确保安全。燃气调压设施或气化设施四周安全间距需满足城镇燃气输配的相关规定,且该范围内不能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通过管道供应燃气的村庄,低压燃气管道的敷设也应满足城镇燃气输配的有关规范,且燃气管道之上不能堆放柴草、农作物秸秆、农林器械等杂物。打谷场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场,汽车、大型拖拉机车库,村庄的集贸市场或营业摊点的设置以及村庄与成片林的间距应符合农村建筑防火的有关规定,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消火栓的使用。村庄各类用地中建筑的防火分区、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的设置,均应符合农村防火的有关规定;在人口密集地区应规划布置避难区域;原有耐火等级低、相互毗连的建筑密集区或大面积棚户区,应采取防火分隔、提高耐火性能,开辟防火隔离带和消防通道,增设消防水源,改善消防条件,消除火灾隐患。防火分隔宜按30-50户的要求进行,呈阶梯布局的村寨,应沿坡纵向开辟防火隔离带。防火墙修建应高出建筑50cm以上。1村庄建筑防火:农村建筑防火应符合《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2010的相关规定。农村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一、二级,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农村的厂房、仓库、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5m的居住建筑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的规定:1)村庄厂(库)房和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允许层数、允许占地面积及建筑构造防火要求应符合农村建筑防火的有关规定;2)既有耐火等级低的老建筑有条件时应逐步加以改造,采取提高耐火等级等措施消除火灾隐患;3)村庄电气线路与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应符合国家电气设计技术规范和农村建筑防火的有关规定。村庄建筑电气应做接地,配电线路应安装过载保护和漏电保护装置,129
电线宜采用线槽或穿管保护,不应直接敷设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构件上,当必须敷设时应采取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保护;1)现状存在火灾隐患的公共建筑,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整治改造;2)村庄应积极采用先进、安全的生活用火方式,推广使用沼气和集中供热。火源和气源的使用管理应符合农村建筑防火的有关规定。2消防水源:村庄消防供水宜采用消防、生产、生活合一的供水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具备给水管网条件时,管网及消火栓的布置、水量、水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利用给水管道设置消火栓,间距不应大于120m;1)不具备给水管网条件时,应利用河湖、池塘、水渠等水源,利用天然水源时,应保证枯水期最低水位和冬季消防用水的可靠性,并应设置固定的取水泵房和取水泵。给水管网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时,宜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水池的容积不小于18m³,消防水池应设在村的中心地带或人员相对集中地段。利用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作为消防水源时,应配置消防泵、消防摩托或手抬机动泵等消防供水设备。3消防站:消防站的设置应根据村庄规模、区域位置、发展状况及火灾危险程度等因素确定。村庄消防设施应符合《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2010和相关规范规定。4村庄消防通道:1)消防路线的选择:根据火场发生的规模大小情况,当村庄发生较大火灾,需要远距离消防增援需求时,消防通道可选择能够到达村庄的高速、快速路和区域性主干道;当村庄发生中等火灾,需要近距离消防增援需求时,消防通道可选择能够到达村庄的区域内部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当村庄发生一般或较小火灾,村庄消防能够满足自身要求时,消防通道可选择能够到达村庄的村庄内部、村庄和村庄之间的内部道路;2)消防通道保障要求:在村庄整治时,应满足消防通道要求,旧村庄改造应将打通消防通道,改善消防条件作为重要内容之一,村庄消防通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及《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2010)的有关规定。消防通道可利用交通道路,应与其他公路相连通。消防通道上禁止设立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隔离桩、栏杆等障碍物。当管架、栈桥等障碍物跨越道路时,净高不应小于4m。消防通道宽度不宜小于4m,转弯半径应根据所配消防车辆型号确定。建房、挖坑、堆柴草饲料等活动,不得影响消防车通行。129
消防通道宜成环状布置或设置平坦的回车场。尽端式消防回车场不应小于15m*15m,并应满足相应的消防规范要求。6.3.4防洪及内涝的整治要在村域范围内展开,相关部门对重要区域都有相应的措施,村庄整治规划中主要关注建设区域内水体、雨水对建筑和场地的影响。洪灾是当洪水给人类正常生活、生产带来的损失与祸患时称为洪水灾害,它是通常所说的水灾和涝灾的总称。水灾一般是指因河流泛滥淹没农田地所引起的灾害;涝灾是指因过量降雨而产生的地面大面积积水或土地过湿使作物生长不良而减产的现象。因为水灾和涝灾常同时发生,有时也难以区别,所以常把水灾和涝灾统称为洪水灾害,简称洪灾或水灾。1防洪整治的一般规定:受江、河、山洪、内涝威胁的村庄应进行防洪整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洪整治应结合实际,遵循综合治理、确保重点;防汛与抗旱相结合、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洪灾类型确定防洪标准;2)应合理利用岸线,防洪设施选线应适应防洪现状和天然岸线走向;3)受台风、暴雨威胁的村庄,整治时应符合防御台风、暴雨的要求;4)根据历史降水资料易形成内涝的平原、洼地、水网圩区、山谷、盆地等地区的村庄整治应完善除涝排水系统;2防洪整治措施:防洪减灾一般需要进行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治理。工程措施主要包括:为使洪水约束在河槽里并顺利向下游输送,可修筑堤防、整治河道;修建水库可控制上游洪水来量,调蓄洪水,削减洪峰;在重点保护地区附近修建分洪区(或滞洪、蓄洪区),使超过水库、堤防防御能力的洪水有计划的向分滞洪区内分减,以保护下游地区的安全,这几种主要工程措施,在防洪运用中也是综合运用和合理调度的。由于只靠工程措施不能解决全部防洪问题,又受费用制约,可采用防洪非工程措施。它是指通过法令、政策、经济手段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技术手段,以减少洪灾损失的措施,非工程措施包括:加强洪泛区土地管理,建立洪水预报警告系统,拟定居民的应急撤离计划和对策,实行防洪保险等。防止洪水还应当蓄泄兼施、标本兼治,有计划地进行堤防加固、水库除险和河道整治;实行封山育林、退耕还林,扩大林草植被,涵养水源,加强流域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3防涝整治措施:村庄应选择适宜的防内涝措施,当村庄用地外围有较大汇水汇入或穿越村庄用地时,宜用边沟或排(截)洪沟组织用地外围的地面汇水排除。6.3.5地质灾害整治:村庄地质灾害中危害较大、常见的类型有:滑坡、崩塌和泥石流,主要发生在山区、陡峭的边坡。地面沉降和地面塌陷常见于矿区和岩溶发育地区,如宁乡煤炭坝是地面塌陷较严重的地区。129
应根据所在地区灾害环境和可能发生灾害的类型重点防御:山区村庄重点防御边坡失稳的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灾害;矿区和岩溶发育地区的村庄重点防御地面下沉的塌陷和沉降灾害。地质灾害危险区应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保证村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应与地质灾害规模、严重程度以及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危害程度相适应。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对可能造成滑坡的山体、坡地,应加砌石块护坡或挡土墙。地质灾害整治应采取以下措施:1滑坡:目前常用的防止滑坡的主要工程措施有地表排水、地下排水、减重及支挡工程等。选择防治措施,必须针对滑坡的成因,性质及其发展变化的具体情况而定;2崩塌:根据崩塌的规模和危害程度,崩塌的防治措施有:绕避、加固边坡、采用拦挡建筑、清除危岩以及做好排水工程等;3泥石流:泥石流是一种较大规模的地质灾害,是自然界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素比较复杂,根治极为困难,因此,对泥石流的防治应遵循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避强制弱,重点治理,沟谷的上、中、下游全面规划,山、水、林、田综合治理;工程方案应以小为主,中小结合,因地制宜,就地取材;4地面沉降:地面沉降整治措施包括表面治理和根本治理:表面治理:对已产生地而沉降的地区,要根据灾害规模和严重程度采取地面整治及改善环境。根本治理:包括人工补给地下水(人工回灌);限制地下水开采,掉空开采层次;限制或停止开采固体矿物;5地面塌陷:地面塌陷整治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分为以下几种:对于岩溶塌陷治理,在岩溶发育区内严禁抽取地下水;对路面塌陷治理,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养护;对黄土湿陷治理,采用防水、改土和建筑结构等措施。6.3.4地震灾害:村庄地震灾害整治应从提高建筑、基础设施、防御次生灾害能力,增强村民防灾意识及自救互救能力等方面全面进行。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规定,长沙、宁乡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浏阳不考虑抗震设防。现状存在隐患的生命线工程和重要设施、学校和村民集中活动场所等公共建筑应进行整治改造,并应符合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118—2011以及《长沙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129
2002等的要求。以目前的科技水平尚不能制止和控制地震的发生,但可以有效减轻地震灾害。根据对国内外经验,提高村镇综合抗震防灾能力的根本途径有两条:一是通过采用诸如抗震设计等抗灾技术提高单体工程的抗灾能力,二是通过编制和实施抗震防灾规划,实现防灾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提高村镇的系统防灾能力和应急救灾能力。另外,通过增强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公民在地震灾害中自救、互救能力,也是减轻地震灾害的重要因素。对村庄中需要加强防灾安全的重要建筑,进行加固改造整治。对高密度、高危险性村区及抗震能力薄弱的建筑应制定分区加固、改造或拆迁措施,综合整治。6.3.4避灾疏散:村庄道路出入口数量不宜少于2个,1000人以上的村庄与出入口相连的主干道路有效宽度不宜小于7m,避灾疏散场所内外的避灾疏散主通道的有效宽度不宜小于4m。避灾疏散场地应与村庄内部的晾晒场地、空旷地、绿地或其他建设用地等综合考虑。6.4生活给水设施整治6.4.1农村给水是指村庄居民点和分散农户进行供水,以满足日常用水需要。农村给水设施与村民生活密切相关,是村经济发展和村民幸福感的一个重要标志。村庄给水设施整治的主要内容包括:根据村庄分布特点、生活水平和区域水资源条件,合理确定用水量指标;水源、给水方式、给水处理工艺、现有的设备设施和输水管道的整治,并结合村庄实际的情况完善其他必要的设备设施。从而达到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让村民喝上安全清洁放心水。6.4.2用水量标准主要用于评估现状管网供水能力、水量和水压。用水量应包括生活、公共建筑、工业、畜禽饲养和其他用水量(包括市政用水量和未预见水量等)生活用水量: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农村生活饮用水量卫生标准》(GB11730-89)及《长沙市村庄规划技术标准》,我市农村农民最高日生活用水量标准宜为每人每天不少于140~230升,最高日综合用水量为220~370升/人.d,(生产用水量视生产性质和规模而定)。参照《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用水水压需保证卫生器具(淋浴龙头)最低工作压力,不小于0.050MPa。分散式给水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公共建筑、工业、畜禽饲养和其他用水量(包括市政用水量和未预见水量等)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标准确定。6.4.3129
距城镇较近,水源集中,水量充沛,水质较好;居民点相对集中,经济相对发达地区;输水管网敷设条件较好的村庄。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推进,集中式供水应作为农村村庄整治改造的首选。临近城镇的村庄应先实行城乡一体化,实施区城供水,供水管网供水到户。在城镇供水服务范围之外的村庄,宜优先倡导建设联村联片的集中式供水工程。相对城镇的偏远地区,水源分散,水量较小;山区和丘陵地区,居民点分散,经济相对贫困落后的地区。6.4.1地下水源和地表水源的保护应符合以下规定:1地下水水源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下水水源保护区和井的影响半径范围应根据水源地所处的地理位置、水文水质条件、开采方式、开采水量和污染源分布等情况确定。单井保护半径应大于井的影响半径且不小于50m;2)水源井的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应开凿其他生活用水井。保护区内不应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和施用持久性或剧毒农药;不应修建渗水厕所、污废水渗水坑;堆放废渣、垃圾或铺设污水渠道;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活动;3)居民化粪池与水源井距离不应小于30m;4)雨季应及时疏导水源附近地表积水,防止积水入渗和浸溢到水源井内污染水源;5)渗渠、大口井等受地表水影响的地下水源防护措施应遵照地表水水源保护要求执行。2地表水水源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源保护区内不应从事捕捞、网箱养鱼、放鸭、停靠船只、洗涤和游泳等有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行动,应设置明显的范围标志和禁止事项的告示牌;2)取水点上游100m至下游100m的水源保护区内不应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其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应堆放废渣、垃圾,不应设立有毒、有害仓库及堆场。不得从事放牧等可能污染该段水域水质的活动;3)水源保护区内不得新增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结合村庄排水设施整治给予取缔。3水源保护区标志:水源保护区标志牌的设置原则和样式详见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布的《饮用水水质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I/T433-2008。6.4.2集中式供水工程设施整治主要针对现状给水设施,以及对于村庄目前给水系统的建议,农村集中水给水工程的设计、(整治)施工和管理、维护应由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单位承担。6.4.3无集中式给水工程的农村,可根据当地村庄整治的具体情况和需要,整治或新建分散式给水工程。分散式给水系统包括:手动泵给水系统、水泵和高位(屋顶)水箱给水系统、引泉池或蓄水池给水系统及雨水收集给水系统等。长沙市农村基本没有采用雨水收集供水系统。1手动泵给水系统适用条件:有水质良好的地下水源,但居民住户数少,人口密度较低,居住分散、电源没有保证的村庄;2水泵和高位(屋顶)水箱给水系统:有水质良好的地下水源,但居民住户数分散,人口密度较低,居住分散、电源有保证的村庄;3引泉池给水系统适用条件:129
有泉水的山区农村,可建造引水池供水;1手动泵、高位(屋顶)水箱给水系统给水系统的整治:1)手动泵由水源井、井台组成;水泵和高位(屋顶)水箱给水系统在手动泵基础上增加水泵、高位(屋顶)水箱;2)水源井应选择在水量充沛、水质良好、环境卫生、运输方便、靠近用水中心、便于施工管理、易于排水、安全可靠的地点;3)水源井周边应保持环境卫生,井台应高出周边地面,高差应不小于20cm,并应有排水设施;手动泵取水系统中井台高于周边地面20cm4)井台出现裂纹用水泥进行填平,检查泵的支座与基础的联接,更换已老化、安全性无保障的设备或已损坏部件,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5)高位(屋顶)水箱设置通气管、放空、溢流等管道,并设置防污染措施,高位水箱应定期清洗。2引泉池给水工程的整治:1)引泉池给水工程由山泉水水源、引泉池与供水管网组成;2)整治前应对泉水出露的地形、水文地质条件等进行实地勘察,确定水源的补给及泉水类型;3)引泉池应设顶盖封闭,并设通风管。管口宜向下弯曲,包扎细网。引泉池进口、检修孔孔盖应高出周边地面0.1~0.2m。池壁应密封不透水,壁外用粘土夯实封固,粘土层厚度为0.3~0.5m。引泉池周围应作不透水层,地面以一定坡度坡向排水沟;4)引泉池池壁上部应设置溢流管,管径比出水管管径大一级,出水管距池底0.1~0.2m,可在池底设置排空管。129
引泉池平面/剖面图6.4.7输配水管线一般由供水方提供维护,编制规划时,主要是对现状配水管网进行评估,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有村庄将意见提交至相应的责任单位负责解决。输配水管(渠)线路的敷设,应结合给水厂站和地形等因素因地制宜的考虑,优先考虑重力输水;管径选择原则按流速不宜>1.2m/s;乡(镇)村的供水可树枝状管网供水,有条件时宜采用环状管网供水,提高供水的安全性及可靠性;给水管道敷设宜采用最近的线路埋地敷设、宜尽量沿现有道路进行埋地敷设,管顶覆土厚度不小于0.70m,局部管段可不埋地,露天管段应设调节管道伸缩的设施,并设置保证管段稳定的措施,并根据需要采取防冻保温措施。6.4.8室外接通了自来水管网,采用集中式给水系统水质应按《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中的规定执行。住宅室内给水系统应按现行国际标准《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中的规定执行。当自来水管网水压不能满足用水要求时,应设置区域集中加压设施。1水表:自来水进户应设水表、宜采用口径不小于20mm的水表,设置位置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用户外集中设置或分户设置。2管材:管材可根据村庄经济水平进行选择,普通地区可选用卫生级硬聚氯乙烯管(U-PVC)作为给水管,以降低造价,有条件的地区可选用改性聚丙烯(PPR)、高密度聚乙烯(HDPE)、交联聚乙烯(PEX)、铝塑复合管、钢塑复合管等作为给水管。热水管道可采用薄壁不锈钢管、塑料热水管等。3给水管道布置与敷设:1)立管敷设形式:(1)明设在厨房、卫生间墙角处或不受撞击处,如不能避免撞击时,应在管外加保护措施。明设管道每隔一定距离加管卡固定。明露管道有碍居室美观,可用轻质材料给予隐藏;(2)明设在建筑外墙阴角处。应采取保温防结露措施;(3)敷设在管道井内。此做法适用于新建成或进行大规模改造的多层农村住宅。这种方法使居室洁净美观,但施工期较长,对生产和生活有一定影响。2)支管敷设形式:(1)给水管、热水管宜暗敷。一般做法是暗设在砖墙里。在砖墙面开管槽,管槽宽度为管子外径De+20mm,管道直接嵌入管槽,并用管卡将管子固定在管槽内。对于小管径给水支管De≤20mm,可暗设在楼(地)面找平层里。在楼(地)板面上开管槽,槽宽为De+10mm,深度为1/2De,管道半嵌入管槽里,并用管卡将管子固定在管槽内。设于找平层内给水支管施工完毕后,应在其位置做上明显的标记,以免日后被破坏;(2)明装室内给水管应设在不受撞击处,并按相关标准要求设管卡固定。厨房内明设塑料给水管不得布置在灶台上边缘,立管距灶台边缘距离应在0.40m以上;(3)129
家用热水器一般有燃气、电、太阳能三种。太阳能热水器使用简便安全,运行费用低、使用寿命长,无污染,适合在农村推广使用。6.4排水设施整治6.5.1农村污水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厨房污水、洗浴污水和厕所污水)、庭院污(雨)水、家禽牲畜圈舍污水、家禽牲畜粪便和少量的乡村工业废水等,含有各种有机污染物、合成洗涤剂、油脂、悬浮物和病菌等,具有分散、排放无规律、日变化系数大等特点,不同村庄的环境条件及污水排放特征也有较大差异。因此应根据村庄的排水实际情况进行整治。6.5.2现状村庄中很少有采用分流制的,主要是基础排水管网不完善,大多数村庄排水都是村民自行排放,排水整治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处理,不能脱离村庄现状强行推广分流制。村庄水体污染严重,周围水体吸纳能力较弱时,应积极推进分流制,污水进行统一收集处理;村庄周围水体可吸纳范围较大,水体质量较好,村民对污水已经进行前处理的,可以保持目前的排水体制。6.5.3排水量: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4版)、《长沙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标准》CSGH/004-2006规定:生活污水量可按生活用水量的75%-90%进行计算,生产污水量及变化系数应按产品种类、生产工艺特点和用水量确定,也可按生产用水量的75%-90%进行计算。大型养殖业的污水排放量根据《畜禽养殖业污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执行;工业废水量应根据工艺特点,并与国家执行的工业用水量有关规定协调。雨水量:根据长住建发[2013]213号发布新版长沙市暴雨强度公式。此公式推导计算主要用于城市区域,计算村庄雨水量是应根据实际情况修正采用。6.5.5应根据各地村庄具体情况和要求,综合考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污水排放与利用关系,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设施。综合考虑居民点集中与分散、污水排放量、经济承受能力、周围环境的接纳能力、后期使用效率和维护费用。本地区虽然很多地方设置了污水处理设施,但是也有一些因为种种原因,建成实际处理污水量远远小于设计处理量,导致闲置浪费。编制规划时,要引起重视。村庄污水处理的模式应该根据人口、地形地貌、地质特点、住宅分布及污水水质等情况确定,可采用集中性污水处理或分散性污水处理模式。应采用适合农村特征并与当地经济状况相适应的污水处理技术。有条件且位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的村庄,应建设和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将污水纳入到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位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外的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可联村或单村建设污水处理站,相对集中处理。地形地貌复杂、居住分散、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居民点,可采用相对分散、多户联建的集中处理方式处理生活污水。对于单独居住的农户,鼓励采用低能耗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与饮用水井等取水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50m,且不得设置水井上游。129
村庄污水处理应符合《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技术规程》CJJ/T163-2011。1人工湿地:人工湿地是20世纪70年代发展起来的一种污水处理技术,它是根据自然湿地模拟的人工生态系统,是一种由人工制造和监督控制的、类似沼泽的地面,利用自然生态系统中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的三重协同作用来实现对污水的净化作用,按水流方式可分为水平潜流湿地、垂直潜流湿地、和表面流人工湿地,可作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后的深度处理技术。人工湿地的优点:基建投资和运行费用低(分别约为生化处理的1/3~1/5和1/5~1/6);水力负荷远高于天然湿地,处理效果好,对氮、磷、重金属和难降解有机物也有处理效果;湿地植物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具有一定的景观功能。人工湿地的不足:需要的土地面积大;净化效果受气候和植物生长影响大,有蚊蝇孳生;容易造成二次污染。1)适用范围:人工湿地主要适用于可利用空地较多,气候条件适宜的农村。人工湿地主要受到用地的限制,在用地紧张的地区不宜推广,同时对于所选植物也有一定要求,要求所选植物具有耐污能力和抗寒能力强,根系发达,茎叶茂盛、抗病害能力强、有一定的经济价值等。另外,在选用人工湿地时还受到污水停留时间以及季节交换与植物生长季节等方面的影响;2)工艺技术简介:人工湿地是根据天然湿地净化污水的机理,由人工将砾石、砂、土壤、煤渣等材质按一定比例填入,并有选择性种植有关植物的污水处理系统,是工程化的并由人工控制的沼泽地。人工湿地中的植物是污水净化的主体,具有直接吸收、固定、富集污水中营养物及有毒有害物质,通过光合作用获取能量等作用;还具有改善环境、生产可再生资源等价值。129
人工湿地工艺图1)设计要求:人工湿地的设计应参考《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5-2010及《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在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设计中,应着重考虑以下内容:(1)潜流湿地几何尺寸设计应符合:长宽比宜控制在3:1以下,水深宜为0.4m~1.6m,水力坡度宜为0.5%~1%;水平潜水人工湿地单元面积宜小于800m2,垂直潜流人工湿地单元面积宜小于1500m2;(2)表流湿地几何尺寸设计应符合:长宽比宜控制在3:1~5:1,当区域受限,长宽比大于10:1时,需要计算死水曲线;水深宜为0.3m~0.5m;水力坡度宜小于0.5%;(3)人工湿地进水水质原则上要求:SS≤80mg/L、CODcr≤200mg/L、BOD5≤80mg/L;(4)穿孔管的长度应与人工湿地单元的宽度大致相等。管控密度应均匀,管孔间距不宜大于人工湿地单元宽度的10%;(5)穿孔管周围宜选用粒径较大的基质,其粒径应大于管穿孔孔径;(6)人工湿地出水应设置排空设施;(7)潜流人工湿地底部应设置清淤装置;(8)潜流人工湿地基质层的初始空隙率宜控制在35%~40%,厚度应大于植物根系所能达到的最深处;(9)人工湿地宜选用耐污能力强、根系发达、去污效果好、具有抗冻及抗病虫害能力、有一定经济价值、容易管理的本土植物;(10)种植土壤的质地宜为松软粘土~壤土,土壤厚度宜为20cm~40cm,渗透系数宜为0.025cm/h~0.35cm/h;(11)防渗层可采用黏土层、聚乙烯薄膜及其他建筑工程防水材料,可参照CJ117执行;(12)管材选用PVC或PE管时,应按GB/T13663规定执行,阀门选用应满足耐腐蚀性强、密封性好、操作灵活等要求。1庭院人工湿地:129
1)适用范围:有可利用空闲地,一般服务人口10人以下,服务家庭数1-2户。2)工艺技术简介:单户或联户居民的生活污水进入人工湿地后,污染物通过湿地基质的过滤吸附、湿地植物根系的吸收、好氧与厌氧生物菌群的分解作用被去除,从而使污水得以净化。光明村人工湿地光明村人工湿地1稳定塘:稳定塘是利用天然水中存在的微生物、藻类,对生活污水进行好氧、厌氧生物处理的天然或人工池塘,它可以通过生物自净作用,在自然条件下完成生活污水的生物处理,可作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后的深度处理技术。稳定塘的优点:能充分利用地形,结构简单,建设费用低;处理成本低,操作管理相对容易;不仅具有较好的BOD5去除效果,还可以有效的去除氮磷等营养物质及病原菌,重金属及有毒有机物;能实现污水资源化。稳定塘的不足:需要的土地面积大,处理效果受环境条件影响大,处理效率相对较低,可能产生臭味及滋生蚊蝇,不宜建设在居住区附近。1)适用范围:适用于有一定水体的地区,且必须要有活水来源。例如有可利用的天然养鱼塘、天然废塘等条件,可考虑采用该处理系统。不足之处是占地面积大、净化效果受气温等自然因素(平均气温需要>5℃)影响;2)工艺技术简介:稳定塘是一种经过人工修整而且设有围堤和防渗层的池塘,它主要利用水生生物系统,依靠自然生物净化功能使污水得到净化;129
稳定塘生态系统稳定塘工艺流程图3)设计要求:稳定塘的设计应参考《污水稳定塘设计规范》(HJJ/T54-93)及《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设计中,应着重考虑以下内容:(1)稳定塘的塘体用料应就地取材;(2)稳定塘单塘宜采用矩形塘,长宽比不应小于3:1~4:1;(3)利用旧河道、池塘、洼池等修建稳定塘,当水利条件不利时,宜在塘内设置导流墙;(4)堤坝宜采用不宜透水的材料建筑,土堤的顶宽不宜小于2m,石堤和混凝土堤顶宽不应小于0.8m;(5)在设计水位变动范围内土堤的最小铺砌高度不应小于1.0m,安全超高应根据浪高计算确定,不宜小于0.5m;(6)坝体结构应按相应的永久性水工构筑物标准设计;129
(1)坝外坡设计应按土质及工程规模确定。坝外坡坡度宜为4:1~2:1,内坡坡度宜为3:1~2:1;(2)塘底应平整并略具坡度,倾向出口;(3)深度处理塘进水水质原则上要求:pH为6~9、SS<80mg/L、BOD5<70mg/L;(4)当塘底原土渗透系数K值大于0.2m/d时,应采取防渗措施;(5)进水口至出水口的水流方向应避开当地常年主导风向,易于主导风向垂直。稳定塘实景图1生物滤池:依靠污(废)水处理构筑物内填装的填料的物理过滤作用,以及填料上附着生长的生物膜的好氧氧化、缺氧反硝化等生物化学作用联合去除污(废)水中污染物的人工处理技术,常见的包括低负荷生物滤池法、高负荷生物滤池法、塔式生物滤池法和曝气生物滤池法。1)适用范围:适用于村庄布局分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庄污水处理;2)工艺技术简介:129
格栅集水井厌氧生物区好氧区沉淀区清水池出水进水定期外排污泥回流生物滤池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为在污水站内污水首先经过格栅去除大的悬浮物和漂浮物,以保证后续处理工艺的顺畅运行,格栅渠的出水进入集水井,井内的提升泵提升污水进入2套“生物净化槽”,污水在净化槽内首先进行厌氧反应,然后自流进入好氧区进行好氧生物反应,最后进入沉淀区,沉淀区的出水自流进入清水池以利于灌溉回用,清水池设溢流口,不回用时水可以直接溢流。生物滤池实景图1活性污泥法处理技术:活性污泥法是以活性污泥为主体的废水生物处理的主要方法。活性污泥法是向废水中连续通入空气,经一定时间后因好氧性微生物繁殖而形成的污泥状絮凝物。其上栖息着以菌胶团为主的微生物群,具有很强的吸附与氧化有机物的能力。1)适用范围:适用于较大型污水处理厂,可用于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屠宰污水等的处理;2)工艺技术简介:129
SBR工艺反应流程图典型的活性污泥法是由曝气池、沉淀池、污泥回流系统和剩余污泥排除系统组成。污水和回流的活性污泥一起进入曝气池形成混合液。从空气压缩机站送来的压缩空气,通过铺设在曝气池底部的空气扩散装置,以细小气泡的形式进入污水中,目的是增加污水中的溶解氧含量,还使混合液处于剧烈搅动的状态,呈悬浮状态。溶解氧、活性污泥与污水互相混合、充分接触,使活性污泥反应得以正常进行。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实景图6.5.6工业废水及养殖污水排放1、排放标准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的要求;2、养殖污水:1)禽畜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应坚持种养结合的原则,经无害化处理后尽量充分还田,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2)畜禽污水经治理后向环境中排放,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1)在畜禽养殖场与还田利用的农田之间应建立有效的污水输送网络,通过车载或管道形式将处理(置)后的污水输送至农田,要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污水输送沿途的弃、撒和跑、冒、滴、漏。129
(2)畜禽养殖场污水排入农田前必须进行预处理(采用格栅、厌氧、沉淀等工艺、流程),并应配套设置田间储存池,以解决农田在非施肥期间的污水出路问题,田间储存池的总容积不得低于当地农林作物生产用肥的最大间隔时间内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水的总量。3)对没有充足土地消纳污水的畜禽养殖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用下列综合利用措施:(1)经过生物发酵后,可浓缩制成商品液体有机肥料。(2)进行沼气发酵,对沼渣、沼液应尽可能实现综合利用,同时要避免产生新的污染,沼渣及时清运至粪便贮存场所;沼液尽可能进行还田利用,不能还田利用并需外排的要进行进一步净化处理,达到排放标准。沼气发酵产物应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7959—87)。(3)制取其它生物能源或进行其它类型的资源回收综合利用,要避免二次污染,并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4)污水的净化处理应根据养殖种养、养殖规模、清粪方式和当地的自然地理条件,选择合理、适用的污水净化处理工艺和技术路线,尽可能采用自然生物处理的方法,达到回用标准或排放标准。5)污水的消毒处理提倡采用非氯化的消毒措施,要注意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物。6.4道路交通及安全设施整治6.6.1村庄对外交通规划应服从省、市、县的交通规划及村庄布局规划。整治规划主要关注对外交通和村庄的联系,是否安全,顺畅。6.6.2城市道路设计和农村公路设计均有国家规范和技术标准,但是村庄内部道路无论套用哪个标准都是不合适的。村庄内部道路既有城市居住区道路的一些特征,同时也具有农村公路的一些技术条件,因此在标准的选用上,将公路设计规范和居住区设计规范结合起来,考虑农村实际情况确定村庄内部道路设计标准。村庄内部道路分为主要道路、村庄支路、机耕道路以及宅间路等。过境公路按照农村公路设计标准。6.6.3现状道路有很多自行修建的简易机动车道路,现状线型达不到技术要求,可以利用拓宽、改造路面的将道路技术指标调整达到要求,如实在无法达到的,为保证行车安全,应设置警示标志。6.6.4很多村庄的资金有限,修建的道路横断面宽度很不完善,有的道路宽度只有2.5m,来往车辆无法错车,造成很多安全隐患;有的道路只硬化主要车行路面,人行道、绿化等都未设置;很多道路在路面修建完成后,未设置或未完善道路路肩,路肩和路面高差很大,无论对路面保护还是行车安全都有隐患,对道路横断面进行改造时,应重点关注以上内容。道路断面形式宜为一块板。主要道路:车行道宽为6.0-8.0m,两侧应设置排水边沟,边沟外侧宜设置1.0-1.5m人行道,两侧应设置排水边沟;129
主路标准横断面示意图村庄支路:车行道宽3.5-4.5m,应设置单边排水边沟,宜设置单边行道树与人行道,有条件时可双边设置。如无条件设置人行道,应设置0.5-1.0m宽的路肩;129
支路、机耕道标准横断面示意图机耕道:机耕道、巷、坎、梯、径、埂等服务于村庄农户生活与农业生产的道路,可根据需要,对路面进行防滑、透水、防尘降尘的处理;人行道:人行道的设置应根据村民步行活动的疏密,在有村民居住点的路段布置。人行道通常用砖石、水泥块、沥青、石头、甚至砂石等材料铺设。6.6.1目前很多村庄道路改造主要是对原有水泥混凝土路面改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从目前调查情况来看,村庄在处理路面加铺时,并未重视对原有路面病害的处理,包括路基的加固、路面裂缝等的处理,直接在上面加铺。如原有路面不进行处理,则会导致加铺后路面质量出现问题。在设计中,应按有关规范要求设计到位。路基路面设计应根据使用功能、技术等级、交通量、地形、地质、材料和施工方法等因素综合考虑,尤其应重视排水与防护设施设计,既应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又要经济合理。对于旧路改造,要对原有路基路面进行分析研究处理,充分考虑原有路基路面的材料结构,使之符合路基路面的标准要求。现状道路的排水主要分为无组织排水和有组织排水,有组织排水的排水沟主要为预制块、水泥混凝土现浇等方式。应积极推广生态边沟、自然土质边沟。道路绿化:村庄内部主要道路绿化景观:道路两侧具有绿化空间的地方,可列植乔木。行道树可以强调道路的线性空间;绿化空间较为充裕的空间可以采用乔、灌、草相结合的方式打造多层立体绿化景观。道路侧有优良景观的区域可以局部放开,打开视野空间;行道树可以不连续栽植。129
局部具有较高观赏价值的农田、油菜花田等区域可不种植行道树,强调大面积农作物本身的自然美感。内部街巷绿化景观:街巷空间的植物配置需要根据街巷的空间形式而确定。尺度较大的街巷可适当种植乔木或乔灌木相结合;不具乔木种植空间的街巷可适当种植灌木或盆栽花卉,有条件的可以采用立体绿化。有较宽绿化位的街巷可以种植行道树,为居民遮阴避暑。街巷入户处需要做重点处理,可用色叶树、开花植物、特型植物进行强调。可选植物包括:樱花、银杏、红枫等。没有绿化位的地方可以适当布置盆栽植物。129
不具有盆栽条件的地方可以用藤本进行垂直绿化,可选植物:葡萄、紫藤、凌霄、葫芦、爬山虎等。6.6.16.6.86.6.9很多村庄道路仅能容一辆机动车通过,目前乡村机动车通行量越来越多,村民反映强烈,因为车道过窄导致的事故时有发生。新建道路时,道路宽度应尽可能满足双车道要求;现状道路整治时,应将道路拓宽至双车道,或者加固拓宽原有路肩,利用路肩错车;如受场地限制,现状道路每隔150-300m按本导则要求设置错车道。采用道路宽度小于4.5m的单车道、交通量较大且路段较长时,应在适当距离内结合地形分别在两侧间隔设置错车道。错车道应设在有利地点,并使驾驶人员能看到相邻两错车道间驶来的车辆。设置错车道路段,路面宽度不应小于5.0m,长度不小于10米,路面全幅宽不小于6米,间距宜为150-300m。丁字路口的路面宽度应适当加宽,以提高转弯半径。错车道设计示意图6.6.96.6.10停车场的设置要考虑不同的需求,一般村庄主要为村民内部停车需要,应主要考虑自家庭院停车。旅游村庄停车,宜将车流限制在村庄入口位置,在入口处设施停车场,也可根据旅游线路设置停车场。停车场不宜过大,以免占用土地和闲置。6.6.126.6.13129
目前村庄中,尤其是临近过境道路或车流量很大的村庄,交通安全设施较少,村庄安全隐患,对于此类地段应加强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6.6电力电信设施整治6.7.1当新装及更换配电变压器时应选用S11型及以上的节能、环保型变压器,积极应用非晶合金配电变压器。安装在建筑内及有特殊防火要求的变压器应采用干式变压器。三相柱上变电所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超过400kVA,出线不超过4回;固定变电所(含箱式变电站)单台变压器不宜超过800kVA,土建按最终规模一次建成。柱上变电所,安装高度不够时,加围栏保护箱式变压器6.7.2中低压电力线路:农村电力线路的改造主要有电力部门进行,居民集中区域的电力线路改造,主要是对现有随意设置的有安全隐患的电杆和电线等进行规整。10kV及0.4kV线路应按远景规划建设,低压配电网力求结构简单,安全可靠,架空线路宜选用绝缘导线。线路走向尽可能短捷、顺直,节约投资,减少电压损失(要求自变电所始端到用户末端的电压损失不超过10%)。架空线路路径应便于检修,少占农田,尽量沿公路、城镇道路布置。架空电力线路不应穿越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等地段,避开不良地形、地质和洪水淹没地段。架空电力线路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离应符合下表要求。架空电力线路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离应符合下表要求。为减少占地和投资,宜采用双回同杆并架的架设方式。变电站出线宜将生产和生活线路分不同回路设置。低压主干线路电线截面应根据区域饱和负荷值,按经济电流密度值选取,城镇低压主干线路电线截面≮120mm2,农村低压主干线路电线截面≮50mm2。中低压配电网选用砼杆,中压杆塔≥10m,低压杆塔≥8m,档距≤70m。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m)名称建筑(凸出部分)道路(路缘石)铁路(轨道中心)129
电力10kV边导线2.00.5杆高加3.035kV边导线3.00.5杆高加3.0110kV边导线4.00.5杆高加3.0电信杆线2.00.54/3杆高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m)名称建筑(顶端)道路(地面)铁路(轨顶)电力线电力线有防雷装置电力线无防雷装置电力10kV及以下3.07.07.52.04.035-110kV4.07.07.53.05.0电信线1.54.57.00.60.66.7.1以往农村很少考虑雷击,但是近年来,村庄建筑遭遇雷击导致经济损失的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通过电力线路对家庭电器造成影响,应推荐加装浪涌保护器。6.7.2随着电脑在农村的普及,农民对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大,对网络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根据建设部和信息部关于加快通信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优先采用光纤宽带方式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光纤进村到户,加强光纤宽带的共建共享和有效利用”。新农村今后通信设施建设的主要工作就是用光缆替代铜缆,积极推进光纤进村入户,实现电话、电视、网络三网融合。有条件的村庄,宜设三网融合设备房,设备房的标准可参考《湖南省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设施建设标准》(DBJ431003-2012)的相关要求。6.8生活用能整治6.8.1长期以来,长沙农村能源的利用以直接燃烧秸秆、薪柴等非商品生物质能为主,效率很低,环境影响大。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使用商品能源(包括煤炭、石油、燃气和电力能源等)比例逐渐增大。但非商品能源使用仍占绝大多数,增加了节能减排的难度。目前,长沙市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对能源需求进一步加大,农村节能和新能源应用工作越来越受重视。129
新能源一般是指应用新技术开发的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潮汐能等可持续应用的能源,主要是区别于常规能源(或者叫传统能源),如煤炭、石油、天然气以及其他以资源消耗为主的能源。长沙农村新能源主要形式有沼气、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微小水电等形式。6.7.1现状调查中,目前距离城市较远的村庄,特别是山区,还有很多使用木、竹、草等传统能源的,使用效率低,对环境影响较大;大部分村庄使用煤炭作为主要能源,木、竹和燃气等作为辅助能源,主要是煤炭便宜。6.7.2有条件的村庄可选择城镇管道燃气,完善瓶装液化气网点。6.7.3在农村,使用操作方便和性能良好的炉灶,对改善农户厨房的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冬季室内温度,增进农民身体健康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2006年4月1日实施的我国农业行业标准《民用省柴节煤灶、炉、炕技术条件》NY/T1001—2006中对民用省柴灶的技术条件做了相关规定。6.7.4长沙农村地区推广的沼气利用技术主要包括户用沼气技术、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技术和养殖场沼气技术。各沼气利用类型详见下表:沼气利用类型一览表沼气利用类型适用范围模式及方法沼气、沼渣、沼液来源户用沼气技术农户自用三结合、四位一体,以三结合为主人、畜粪便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技术村用多级分流、分级处理、逐段降解厨房、厕所和浴室产生的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沼气技术畜禽养殖户能源—生态型和能源—环保型畜禽粪便目前很多村庄有沼气池,但是从使用效果来说,很不乐观,很多沼气池根本就没有利用,原因有很多,主要在原材料供应,无力管理,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上,推广沼气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推进。6.7.5目前农村使用的太阳能主要是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路灯。6.7.6生物质能是由从各种生物质中获取的可再生能源,其再生性是由太阳提供的。太阳能通过生物质在光合作用中转化来储存能源,形成生物质能。我国现阶段获取生物质能的生物质以秸秆、薪柴、禽畜粪便为主,可以使用当地提供的原料如蔗渣、落叶、玉米芯等多种生物质。结合现状长沙农村生物质能利用及政府相关政策情况,长沙农村生物质能利用主要是秸秆的综合利用。长沙农村秸秆综合利用方式主要包括秸秆还田、秸秆固化和秸秆气化。每年水稻收获季节,除部分秸秆还田外,其他部分可用作秸秆固化成型的燃料和秸秆气化。6.8.9现状农宅一般都没有考虑建筑的节能保温措施,新建、改建农村农宅应符合《农村农宅节能设计标准》(2013)。既有建筑的节能可根据村民需求和经济条件进行,主要是建筑外围护结构的保暖隔热性能。129
129
村庄风貌整治7.1一般规定7.1.1村庄风貌是基于当地的自然风貌和人们长期的生产生活而逐渐形成的,是衡量当地人居环境、自然生态景观和传统历史文化的载体。在充分尊重地域特征的基础上,继承村庄传统风貌,延续空间格局,提炼地域文化符号,并将其运用到新农村建设中,既有利于自然生态景观的保护,为当地居民创造宜居的生活环境,又带动了旅游业的发展,提升了村庄的知名度,进而推动当地经济及相关产业的发展。7.2公共环境整治7.2.1-7.2.3村庄公共环境与村民生活密切相关,是村庄整治中不容忽视的内容,也是提升村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体现村庄乡土特色的重点工作。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距较大,自然条件和风俗习惯也有较大差异,因此不同村庄的公共环境景观的整治,应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村庄公共环境整治应考虑老年人、残疾人以青少年等社会特殊人群的行为方式,提供便利措施,强调使用的安全性,消除隐患。村庄风貌整治是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的提高,应对村庄的公共环境的杂物乱堆乱放、坑塘沟渠污染、违章建筑拆除进行整治,在此基础上根据村庄历史沿革、文化传统、地域和民族特色确定村庄整体风貌。村庄公共环境整治应覆盖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除家庭宅院外的全部公有空间,包括废弃闲置土地的利用、村庄入口整治、传统街巷总体景观整治、水系环境整治、道路景观整治、其他景观要素整治等内容。7.2.5村庄入口:1村庄入口标识:体现乡村文化,展现村庄风貌和乡土特色,是村庄入口空间的重要任务之一。选取最能代表乡村特色,最能唤起使用者归属感及认同感的题材,便于使用者与观赏者之间的文化认同。村庄入口空间设置可配合引导空间和过渡空间使用,打造丰富的景观效果。1)利用已有的具有乡土特色的建筑牌楼、古树名木、池塘、水系等对村民有共同归属感的元素为主体营造村庄入口空间;129
利用有乡土特色的牌楼、古树名木作为村庄入口标识1)设置景观小品、雕塑、标志等形成入口空间。入口空间的引导和框景宜突出村庄的景观,或利用空间围合来引导视线并遮挡其他不完美的景观。以标识或者景观小品确立村庄入口空间1铺装:铺装具有构成和增强空间个性的作用,不同色彩与质感给人以不同的感受。村庄入口装材料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应结合当地特有的材料和经济适用的材料。铺装材料包括:透水砖、透水混凝土、当地石板、素混凝土等。入口铺装应尽可能采用当地材料7.2.5传统街巷总体景观整治:街巷的环境营造包括沿街建筑风貌整治、街巷总体景观整治和街巷小品配置。许多村庄都是在旧村落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些村落往往具有极其浓郁的乡土味道,这些乡土气息是区别于城市街道景观的鲜明特征。街巷的空间格局和建筑风貌就是保留和展现这种乡土特色的最好载体,因此在街巷景观整治中要保留这些乡土气息,营造出各具特色的村庄面貌。1街巷空间布局要点:129
1)尺度宜人的街巷尽可能保持、恢复原有街巷空间格局;2)街巷空间的改造的景观特色应该与最能代表当地特色的建筑风貌相协调;3)环境景观改造能起到美化遮挡增绿的作用。1街巷空间的尺度:1)街道宽度/建筑高度>2时,这种比例的街道空间感较弱,街巷整治可以采取在街道空间中布置一定高度的环境小品或者种植乔木绿化;2)1<街道宽度/建筑高度<2时,街道由高度公共空间进入半公共空间,这样的街道多为满足村民日常生活的商业街道,设计应注意街道与建筑的一体化整治,尤其是装饰上的协调;3)当街道宽度/建筑高度<1时,街道有半公共空间进入私密性较强的空间,整治上应考虑材料、质感、装饰灯方面加以变化,使之富有人情味。不同宽度的街巷,采取不同的景观措施1街巷空间变化利用:整齐划一的街道空间,没有变化的道路宽度带给人的体验是乏味无趣的,村庄中的街巷在自发形成的过程中,往往避免了这种经过人为规划的整齐单一的空间形态,会形成很多有意味的扩大的空间形态。比如街巷交叉口空间,街道转弯处的扩大空间,住宅的进缩导致空间的变化、街道转折等。在整治时,要充分利用这些空间变化:1)利用空间线型的变化,可以感受丰富景观变化和街道空间变化,同时可以利用借景和对景,使空间感觉增加更多的趣味性;2)利用扩大空间作为景观节点,这些扩大的空间节点可以发生很多丰富多彩的活动,村民停留相互问好、停下休息,可以根据村民活动作绿化小广场,或者作为休憩的场所;129
街巷空间变化利用1)硬质景观处理:街巷硬质景观主要指的是底层界面的处理,即地面铺装的整治。整治原则首先是选用乡土材料,其次是符合村庄乡村气息的、经济适用的材料。(1)生活性的街巷道路,尽量减少混凝土路面的使用;(2)在出产石材的地区,可以将当地的石材铺设在人流量较少的街巷中;(3)地面可以用条石和卵石铺砌,主要人流经过处用条石,两边用卵石镶嵌不同图案,增加街道空间的导向性;(4)进行路面整治时,重要地段的图案可以做的较为精细,次要地段图案组织稍微简单一些。通过镶嵌图案做适当的强调和处理,起到引导暗示的作用;(5)铺装材料包括:透水砖、透水混凝土、植草砖、当地石板、素混凝土、沥青等。街巷地面采用本地材料,营造浓郁的乡土气息7.2.5公共活动场所景观整治:为方便专项内容归类,公共活动场所的整治包括公共活动场所的卫生、公共活动场地规模及设施配置、公共活动场所景观整治三类,分别在“环境卫生整治”、“公共服务设施”和本章节规定。如村庄整治重点在公共环境,可将这三部分内容合并在一起编制。现在村庄一般都建立了村民中心活动广场或者绿地公园,但是活动广场的设计、使用很多都不符合村民的实际需求,使用效率不高。因此在公共场所整治时,要注意公共场所的功能多样性、可持续性、可达性、节约性和舒适性原则。129
公共活动场所设计不当,使用效率不高1休闲活动和健身设施:公共活动场所应提供休闲活动所需的空间和设施,包括可以遮风、乘凉的亭、廊、藤架、坐凳等,同时可以结合这些休闲场所布置健身设施,健身设施应该考虑老年人、成年人和儿童等不同人群的需求。1)老年人活动设施:应该具有多样性和选择性,满足不同能力的老人进行室外活动,要考虑老年人的行为能力,活动设施要有安全性和监护性;活动设施应满足老年人对自然景观、通风的需求,要设置可供休息的桌椅并考虑遮阳避雨的需求;2)儿童活动设施: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的行为能力,设置不同的儿童活动设施。包括滑梯、秋千、沙坑等,儿童活动设施应该处于视线开阔,便于大人看护的位置。利用率较高的公共活动场所2地面铺砌:公共活动场地内铺地材料主要考虑材料强度、平度和耐久性,还要考虑使用人群数量,地面承载量等要求,做到因地制宜,尽量就地取材,节约材料资源。常用的的地面铺设材料有:天然石材、砂土、卵石、木材、透水砖、植草格等。129
使用当地材料铺地使用当地材料铺地1)草坪砖铺装:草坪砖铺装具有生态保护和环境美化的特点,有利于雨水下渗。基层压实后应用级配砂石铺实,不得直接采用混凝土作为基层;草坪砖铺装示意图2)石材铺地:石材铺地主要考虑防滑耐磨要求,石材切割大小应和场地空间的尺度协调,图案宜简洁大方;129
石材铺地示意图1)透水砖铺地:透水砖产品多,颜色丰富,耐磨、透水性能墙,是一种适于室外铺装的环保材料;透水砖铺地示意图2)卵石铺装:当地材料,价格便宜,施工简单,可以营造丰富的乡土特色,可以作为健身步道。卵石铺地示意图1宣传展示设施布置:宣传展示设置包括村庄的政务公开栏、科普宣传栏、阅报栏、文化墙等,是用来宣传和展览信息使用的一种设施。宣传展示设施要考虑阅读者位置和视线要求129
宣传展示设施要考虑阅读者防雨、防晒、防眩光等因素结合现有围墙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起到宣传、美化作用7.2.5水系环境景观整治:水系环境是水体以及驳岸类型共同形成的自然景观。农村水体的形态主要涉及到湖泊、水库、河流、沟渠、坑塘等。驳岸形态主要有自然原型驳岸、自然型驳岸、人工自然型驳岸等。长沙地区的水系是本地重要的自然景观元素,同时也是乡村文化机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整治村庄的河道、坑塘、沟渠对于优化农村生活空间,促进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水系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是作为农村水利的一个方面,较多注重是引水保灌、防洪排涝等群的基本需求,较多偏重水安全,很少兼顾水生态,更少考虑或基本不考虑水系景观。而在农村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对环境不够重视,造成垃圾堆放,污水随意排放,河道、沟渠断流等,池塘水质污染,原有水系两边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农民的生产、生活都受到影响。因此要把人和水体作为整个生态系统的要素来考虑生态水利,通过综合治理的方式,采用工程措施和生态治理措施,达到水生态系统改善和优化。1水系环境整治内容:水系环境整治的主要内容:水系的规划、驳岸的整治及植物配置;2基本要求:尽可能的保留、恢复、利用现有水系,保障使用功能,满足村庄生产、生活以及防灾要求。对村庄水系要整体协调,提高水系的统筹协调能力,回归水系的自然本色,尊重自然生态及多样性原则,重塑滨水岸线,体现人文关怀。采用卫生整治、截堵排污源头、清淤、扩容、补水等方式整治水系水质,满足水量要求;129
1水系规划:水系较多的村庄,要编制水系整治规划,要对现状水系进行评价,在保障各水体功能的前提下,结合村庄规划布局,重点解决村庄引水、排水、水质保护、景观效果等问题;2驳岸形态与选择:为保护河、塘、沟渠岸线而形成或修建的建筑或自然形成的岸线保护为驳岸,驳岸是水陆交错的过渡地带,具有显著的边际效应。这里活跃的物质、养分和能量的流动,为多种生物提供了栖息地,当河流被渠化或者硬化后,将造成许多对水际和水生栖息地起关键作用的深槽、浅滩、沙洲和河漫滩的消失,破坏可以降低水温的植被,使其不能发挥截留雨水、稳固堤岸、过滤河岸地表径流、净化水质、减少河道沉积物的作用。根据驳岸断面形式的不同,主要有自然原型驳岸、自然型驳岸和人工自然驳岸。自然原型驳岸:坡度缓或腹地大的河段,考虑保持自然状态,利用吸水植物发达根系固堤。自然原型驳岸示意自然型驳岸:对于较陡的坡岸和冲蚀较严重的地段,通过种植植被,采用天然石材,木材护底,形成驳岸,以增强堤岸的抗洪能力。整治可在坡脚采用石笼、木桩或浆砌石块等护底,其上筑一定坡度的土堤,斜坡种植植被,实行乔木灌木相结合,固堤护岸。自然型驳岸示意自然人工驳岸:对于防洪要求较高,而且腹地较小的河段,在必须建造重力式挡土墙时,需采取台阶式的分层人工处理形成的驳岸。129
自然人工驳岸示意驳岸整治选择:要从河道、沟渠、池塘本身行洪、输水、排涝等功能出发,根据水体岸边的实际情况,选择驳岸形态整治方式。优先采用自然原型的驳岸形式,最大可能的减少对生态的破坏;1河道池塘:一般指天然形成的河流、池塘等自然水域。景观设计要点:保持河道自然形态;修护保护河道自然驳岸;保护修复河滩河岸自然林带;适当增加滨水游憩空间;2沟渠:分硬化和非硬化渠道,一般与村庄道路平行相邻布置。景观设计要点:景观绿化应强调其功能性;优先采用自然型驳岸。7.2.5道路景观整治:1主要道路沿线景观:村庄对外联系和内部交通的主要道路,一般宽度在6-8m,过境公路除外。景观设计要点:注重塑造道路线性空间;遮挡道路沿线不良视线;道路沿线优质景观资源的借景;交叉口人行出入口的安全视距控制;2次要道路沿线景观:次要道路:主要包括村内住宅间的街道、巷道等,属于主要道路的连接道路,主要是村民步行,获得服务和进行人际交流的主要场所。景观设计要点:次要道路围合的空间一般较小,景观整治要考虑细部的尺度,景观元素的设计要统一中有变化。7.2.6其他公共景观要素整治:1围墙:围墙:建筑沿街巷外墙及院落围墙。景观设计要点:沿路连续墙体视觉效果需统一协调;通过绿化打破过长硬质界面;通过绿化缓解过高墙体对狭窄空间的压迫感。围墙绿化主要以藤本植物进行立体复绿。129
藤本绿化覆盖的围墙靠近围墙边缘区域如果有较大绿化空间可以考虑乔灌草3层植物搭配的方式进行景观改造。乔灌草结合的围墙绿化1护坡:自然边坡:因取土或工程开挖形成的自然放坡。护坡:一般分为半硬化和全硬化,全硬化护坡基本不做景观处理,半硬化护坡则可通过低矮植物进行景观处理。景观设计要点:避免裸土;避免水土流失;塑造其观赏价值;植物选择为纯式草坪或者草花大面积播撒形成花海。护坡绿化示意图2挡墙:挡墙:一般坡度较大硬化程度较高。景观设计要点:避免裸土大面积硬化;应避免设置过高的硬质材料支护挡墙,条件允许时,可采用植草生态护坡。129
绿化遮挡采用两种方式:方式一:挡墙前有绿化空地,可采用竹子、紫叶李等形态竖直向上的植物进行竖向遮挡。方式二:藤本攀爬,可在挡墙顶使用南迎春等垂吊植物进行墙体绿化,同时可在墙底用爬山虎等植物进行向上的墙体绿化。竹子竖向遮挡挡墙藤本攀爬遮挡挡墙1街巷环境配套及小品:1)树池、花坛:景观设计要点:树池花坛形建议采用平树池、平花坛形式,方便排水;树池花坛示意图2)桌椅:景观设计要点:桌椅应摆放在节点周边。桌椅样式尽量古朴、自然,不宜过分设计。应选用本地材料制作;3)标识、广告牌:景观设计要点:标识应放在醒目位置,能够对人车进行很好地引导。标识设计应与建筑风格及乡村风貌相融合。广告牌设计应整齐、美观,不能杂乱无章,同时应与周围建筑及景观相协调。129
标志广告牌示意图7.1庭院环境整治7.3.2对公共区域和私人区域要有明显的区分有以下好处,一是保证了庭院的安全,特别是当庭院面临行车道路时,更有必要设置隔断设施;二是确定了明确的责任边界,包括卫生清洁的责任可以以此划分;三是可以建立多层级的景观效果,在建筑和公共区域之间可以布置绿色景观。7.3.3村庄的庭院环境卫生要保持,第一要加强宣传,第二要完善垃圾收集设施,第三要建立奖惩制度。7.4绿化整治7.4.1村庄的特点本身就是植物众多,现状中村庄的问题是公共场所内绿化不理想,荒坡野地没有进行绿化,绿化整治的关键是在现有乡村已有大面积绿化的前提下,全面覆盖绿化,重点部位点缀,切忌为了短时效果,将村庄的绿化布置和城市公园等同。公共场所和庭院的绿化整治应按长沙市2013年度“绿色集镇”、“绿色村庄”、“绿色社区”、“绿色庭院”评选标准办法执行。其中绿色村庄的评价标准为:1村庄将绿化纳入村支“两委”议事日程,实行村领导目标责任制,并制定村庄整治、绿化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2村容整洁,与周边自然环境融为一体,呈现出自然式的乡村绿化景观特点;3山区和丘陵村庄无宜林荒山荒地和迹地,平原村庄无村旁、宅旁、路旁、水旁等“四旁”宜绿化的空坪隙地;4集中公共绿地绿化率达到80%以上,建有3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或休闲绿地;580%的农户庭院和100%的单位庭院实现绿化,群众参与绿化意识强;文化活动健康丰富;6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生态安全事故发生。129
绿色庭院的评价标准为:1庭院绿化布局合理,植物造景以乡土树种为主,乔、灌、花、草配置得当、品种丰富,景观优美;2庭院绿地率达到30%以上,绿化面积占可绿化面积的90%以上,基本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有条件的合理设置花坛以及园林小品和休憩设施,并与周围环境、景观协调;3平面条件有限的庭院能充分利用屋顶、墙面阳台及空间栽植藤蔓植物发展立体绿化、垂直绿化; 4庭院绿化管护到位,树木花草生长旺盛、无缺株、无病虫害,植物保存率95%以上;5庭院内外整洁干净、自然舒适。垃圾分类处理,无乱搭乱建,无堆物堆料、无乱倒乱泼脏水,卫生配套设施无损坏。7.4.4公共活动场所绿化:大面积空间需要背景林进行密集遮挡。人流聚集点需要大树进行遮阴处理。重要节点及道路转角可用乔木或者色叶树进行点缀配置。重要节点处可以配以部分时花加以强调。129
7.4.4水系岸边绿化:河道绿化的横向应满足河道规划断面要求,兼顾亲水设施需要。应尽可能保留和利用基地内原有的天然河流地貌,以水源涵养林和防护林为主;护岸的坡度宜设为1:1.5以下,植物选择适应水陆坡度变化,可根据水体生态修复的需求开展,适当布置浮水、沉水、浮叶植物的种植床、槽或生物浮岛等,避免植物体自由扩散。边坡绿化选择不同耐淹能力的植物种类;水位变动区部分应选用挺水植物和湿生植物,以减缓水流对岸带的冲刷;水位变动区以上部分,应以养护成本低、固坡能力强的乡土水生植物为主。考虑植物的生态习性,特别是不同水生植物对水深和光照的要求,水生植物种植的坡面应在30°以下。129
河道堤岸可采用片植湿生或水生植物纯林来强调其竖直向上的景观空间。湿地、滩涂、池塘边局部区域可用水生植物、湿生植物等强调其乡野景观特色。渠道绿化应与道路绿化相结合,强调其线性空间和滨水空间特征;下层防护功能是渠道绿化重点,宜采用绿篱或硬质围挡避免儿童跌落。7.4.4道路绿化:1主要道路绿化景观:道路两侧具有绿化空间的地方,可列植乔木。行道树可以强调道路的线性空间;绿化空间较为充裕的空间可以采用乔、灌、草相结合的方式打造多层立体绿化景观。道路侧有优良景观的区域可以局部放开,打开视野空间;行道树可以不连续栽植。129
局部具有较高观赏价值的农田、油菜花田等区域可不种植行道树,强调大面积农作物本身的自然美感。1内部街巷绿化景观:街巷空间的植物配置需要根据街巷的空间形式而确定。尺度较大的街巷可适当种植乔木或乔灌木相结合;不具乔木种植空间的街巷可适当种植灌木或盆栽花卉,有条件的可以采用立体绿化。有较宽绿化位的街巷可以种植行道树,为居民遮阴避暑。街巷入户处需要做重点处理,可用色叶树、开花植物、特型植物进行强调。可选植物包括:樱花、银杏、红枫等。没有绿化位的地方可以适当布置盆栽植物。129
不具有盆栽条件的地方可以用藤本进行垂直绿化,可选植物:葡萄、紫藤、凌霄、葫芦、爬山虎等。7.4.4庭院绿化:庭院内和公共空间或道路之间宜用绿篱隔离,形成完整的庭院空间。庭院周边已有乔木绿化的,可根据现状情况加植:枇杷、李子、梨子、桃、橘子、柚子等果树,既有经济价值也具备观赏价值。129
庭院内有较大的树林的,可清理林下杂草,根据住户喜好种植:月季、丝兰、大丽花、山茶等易于管理又美观的植物。庭院入户绿化宜重点处理,在庭院入户处可用色叶树、开花植物、特型植物进行强调,可选植物包括:樱花、银杏、红枫、桂花、石榴、红叶李等。庭院已经硬化处理,绿化面积缺少的,可以采取局部设置树池,种植观赏小乔木。可摆放盆栽植物如:五针松、罗汉松、红继木、小叶榆等造型盆景,或八仙花、万年青、三角梅、海芋等盆栽植物。为丰富空间,增加观赏效果,庭院内可以种植种藤本植物和花架植物。常用攀援墙体植物有:爬山虎、凌霄、藤本月季;常用花架植物有:葡萄、金银花、紫藤等等。129
对于有安全防护需求、景观隔离需求的设施,如变压器、垃圾处理设施、牲畜饲养区等,用植物带、绿篱等进行景观分隔。7.4.4村旁景观绿化:村旁山体绿化美化应保证视线范围内能绿则绿,重点对宜林荒山荒地、低质低效林地、坡耕地、抛荒地进行绿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种植有季相变化的树种。村旁农田菜地绿化美化,应保护好周边的农田景观,禁止随意围田造房。提高农田的利用率,利用植物的季节特征,通过套种、间种,提高土地复垦率,发挥最大的土地价值,尽量避免农田空置、裸露。村旁林地绿化美化应对风水林进行保护。绿化美化村旁果园,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7.4.5村庄绿化树种选择应重点突出乡村地方特色,有别于城市绿化。村庄绿化树种选择要适地适树,适境适树;保留原有树种,新造补缺;乡土植物为主,外来植物为辅;保留特色,突出经济;易于栽培,便于管理。1经济实用型(可食用或作药材):乔灌木类:桂花、柑橘、柚子、桃树、石榴、桑树、向日葵、枇杷、甘蔗等。藤蔓类:葡萄、丝瓜、冬瓜、葫芦等。129
1观赏型(以观花或果实为主):乔灌木类:樟树、樱花、木槿、海棠、玉兰、月季、紫荆、紫薇等。藤蔓类:凌霄、紫藤、牵牛、迎春、茑萝、绿萝等。2绿化型:乔灌木类:楠竹、茶花、龙爪槐、女贞、冬青、黄杨等。藤蔓类:爬山虎、常春藤等。129
长沙地区常用乡土植物一览表乔木(共81种)苏铁雪松金钱松黄枝油杉扁柏圆柏龙柏罗汉松竹柏南方红豆杉侧柏日本五针松日本黑松水杉玉兰二乔玉兰乐昌含笑深山含笑马褂木红花木莲凹叶厚朴广玉兰红继木枫香柑橘柚枇杷石楠梨碧桃樱花枫杨西府海棠紫叶李紫叶桃乌桕重阳木鸡爪槭三角枫中华槭红翅槭红枫臭椿梧桐龙爪槐刺槐合欢柿苦楝复羽叶栾树山矾榉树榔榆朴树红楠紫楠香樟冬青枸骨黄连木南酸枣灯台树四照花天师栗银杏杜英木荷厚皮香野茉莉杨梅桂花女贞法国冬青棕榈旱柳垂柳檫木加杨无患子池杉垂丝海棠灌木及匍匐类(共47种)龟甲冬青月季黄杨金钟四季桂南迎春金叶女贞夹竹桃紫玉兰含笑紫薇海桐洒金柏紫荆胡枝子十大功劳南天竹木芙蓉木槿石榴八角金盘金丝桃六月雪中华绣线菊贴梗海棠郁李火棘棣棠白鹃梅结香桅子花茶梅山茶长毛红山茶岳麓连蕊茶杜鹃紫叶小檗洒金东瀛珊瑚蜡梅溲疏八仙花蜡瓣花轮叶赤楠麻叶绣球水桅子花叶蔓长春花珍珠花129
草本(共26种)鸢尾野菊吉祥草沿阶草玉簪一叶兰晕含委陵菜过路黄红花酢浆草紫鸭趾草韭兰重瓣金光菊金鸡菊石蒜美人蕉萱草随意草慈姑荷花千屈菜香蒲水菖蒲睡莲兰香草芙蓉葵藤本植物(共17种)金银花地锦凌霄香花崖豆藤常绿油麻藤紫藤扶芳藤络石常春藤木通薜荔南蛇藤葡萄蔷薇龙须藤猕猴桃七姊妹竹(共7种)紫竹粉单竹青皮竹黄金间碧玉竹凤尾竹孝顺竹楠竹引自《长沙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129
历史文化遗产和乡土特色保护8.1一般规定8.1.1村庄的历史文化遗产与乡土特色保存有大量不可再生的历史和乡土文化信息,是村庄中宝贵的文化资源,是世代认知与特殊记忆的符号,是全体村民的共同遗产和精神财富。对村庄历史文化遗产和乡土特色风貌的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有助于村民了解历史、延续和弘扬优秀的文化传统,将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因此,村庄整治中应严格、科学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乡土特色,延续与弘扬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农村特色、地域特色、民族特色。8.1.2历史文化遗产可分为按法律、法规确定的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历史文化名村、古树名木和其他非法定,但是经过认定具有历史文化价值或乡土特色的内容。国家、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类型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国家历史文化名村:国家已经批准的国家历史文化名村或正拟申请的村庄。根据我国有关部门规定,一般树龄在百年以上的大树即为古树;而那些树种稀有、名贵或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则可称为名木,是经过法定程序要予以保护的。对于国家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村和古树名木,国家已经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包括《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各地方颁布《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涉及以上各项的保护规划编制应按其规定,不在本导则编制范围以内。对于其他具有历史价值或乡土特色的建筑、构筑物以及空间环境等,应在村庄整治规划中确定保护内容、保护范围、保护要求和措施等。8.1.3历史文化遗产中经过法定程序认可的,都有相应的保护要求,本节中提到的文化历史文化遗产,主要是指未经过法定程序认定,能体现村庄的乡土特色,延续与弘扬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农村特色、地域特色、民族特色的,由编制人员和村庄村民一起决定的村庄中的其他文化遗产,可以确定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措施。8.1.4当村庄周边或内部有有历史文物保护单位、古树名木等,村庄整治应首先符合其要求,不得破坏或改变经认定应予以保护的历史文化遗产,整治措施应确保遗存的安全性和遗产环境的和谐性。8.1.5传统村落指具有地域文化传承的村落,格局保存较完整、民居风格较突出,但并非国家及省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乡村,应按《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编制相应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129
8.1保护措施8.2.1在编制中作为村庄的其他具有历史价值或乡土特色建筑构造物整治和保护时,宜参照文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保护利用措施。1村庄中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构)筑物整治:一般可分为建筑和构筑物保护主要采取保养维护、外观修复、功能完善等保护措施。保养维护的建构筑在使用、维护时应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确保建构筑物不被损坏,建立日常维护机制。建(构)筑物需要进行外观修复的,应结合村庄风貌统一考虑,通过整治一些岁月的侵蚀和伤害,减少因自然力而引起的建筑的损伤,恢复和修补残缺的部分,使得建(构)筑物尽量保持在结构安全、外观完好的状态。在进行外观修复时,建(构)筑物的外观应当注意保留和突出地方传统特色。注重建筑立面、屋顶样式、建筑色彩等与村庄环境及其他房屋协调统一。整治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尽量采用本土材料,不建议采用具有明显现代都市气息的门窗形式以及过于豪华、现代以及异域风情的外墙装饰风格。新建的建(构)筑物的体量不宜超过现有村庄内建筑的尺度,以免新建建筑过于突出破坏整体空间环境,并且控制好檐口、屋脊等重点部位的尺度。已建和在建的建(构)筑物应参照上述要求进行必要的修整,若其中确有严重损害村庄内历史文化风貌和乡土特色的建(构)筑物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予以拆除。建(构)筑物进行功能完善时,一般是在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建(构)筑物的基础上,通过改变其原有的使用功能,赋予它们新的使用价值,使得其发挥新的、甚至更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在进行功能完善时,建(构)筑物的外观应保持原有的立面样式以及建筑色彩等外观形式,同时不能改变其关键结构构件,并尽量使得结构的变化减小到最低限度。改建时,应当尽量提供更加合理的抗震、防火标准,增加必要的给排水设施以及环境卫生设施,以优化村民日常生活条件和改善村庄环境。在此过程中,一些拆卸下来的旧的建筑材料可在其他旧建筑维修时重新利用。2有条件和有需求的村庄可以编制具有针对性的村庄整治规划来指导村庄整治工作中的乡土特色和空间环境保护的开展。条件尚欠缺的村庄仅进行涉及村落局部空间环境的改造和完善。乡土特色的保护要结合建筑的整治和乡村风貌的整治。建(构)筑物特色风貌保护主要采取不改变外观特征,调整、完善内部布局及设施的改善措施。村庄特色场所空间保护主要采取完整保护特定的活动场所与环境,重点改善安全保障和完善基础设施的保护措施。3交通空间的组织应当以疏解为主,将村内交通密集的聚集点设置在历史文化建筑密集区的外围。同时道路系统要尽量维持原有道路的布局和走向,新增和改建的道路铺装形式和材质应当与现有道路保持一致,体现地方特色与传统风貌。4129
村庄整治中针对历史文化遗产周边的自然环境的保护措施要注重保护和维持自然形态和原生地貌,同时保留并提升生态保养功能。绿化配置应选择乡土植物,避免采用欧式园林和现代园林几何化造园手法。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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