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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15湖北省电力公司发布2008-12-22实施2008-12-22发布380V—500kV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修订)Q/GDW-15-010-2008代替Q/ED119001-2007湖北省电力公司企业标准1
Q/GDW-15-010-2008目次前言II1总则12500kV电网33220kV电网44城市110kV电网55城市中低压配电网络66农村电网77继电保护、通信、调度自动化88无功补偿109电能计量1110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1411主要电气设备1512主网设备技术改造原则23II
Q/GDW-15-010-2008前言为规范湖北省电力公司输、变、配、用电工程的建设及改造技术工作,提高电网设备装备水平,保证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程和规范,并结合湖北省380V—500kV电网目前的发展水平、运行经验和管理要求而提出,适用于湖北省电力公司380V—500kV电网的建设与改造工作。本标准于2007年6月21日正式颁布实施(Q/ED119101-2007),2008年初,为与国家电网公司差异化标准中有关规划、基建、生产类标准条款保持一致,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条款见修编说明。本标准由湖北省电力公司提出。本标准由湖北省电力公司科技信息部归口管理。本标准由湖北省电力试验研究院负责起草,省公司生产技术部、发展策划部、安全监察部、科技信息部、基建部、营销部、农电工作部、调度中心、信通中心参与有关章节编写工作。本标准起草人:宋伶俐、汪涛、刘建华、杜治、陈宏、忻俊慧、胡惠然、林志伟、梁新建、代伟、周想凌、胡刚、殷建刚、董永德、陈隽、陈国强、潘小兵、苏昊。本标准审核人:周世平、杨勇、胡波、梁志斌、刘世琦、詹必川、谭文林、吴耀文、蔡敏、傅军、李小平、涂琦、王力军、方毅、周友斌、靖小平、涂明、彭世建、刘启德、金涛、王金槐、戴堂云、喻子易、程建翼、施通勤、詹智红、许萍、杜江、季斌、田华、李松山、胡传禄、罗志娟。本标准由湖北省电力公司批准。本标准由湖北省电力公司负责解释。II
Q/GDW-15-010-2008380V—500kV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修订)1 总则1.1 范围1.1.1 本导则规定了湖北省电力公司管辖的地市电网的建设与改造应遵循的主要技术原则和技术要求。1.1.2 本导则适用于湖北省电力公司管辖的380V—500kV电网的建设与改造工作。接入湖北电网的独立发电厂、企业自备电厂、热电联供、综合利用发电厂以及以各种电压等级接入湖北电网的大用户应参照执行。1.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的条文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构成本技术导则的条款。本导则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在被引用标准被修订后,应重新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Q/GDW156—2006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DL755-2001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T599-2005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 5218-2005220kV-500kV 变电站设计技术规程DL/T 5103-199935kV-110kV无人值班变电站设计规程DL/Z 713-2000500kV变电站保护和控制设备抗扰度要求DL/T 5136-2001 火力发电厂、变电站二次线设计技术规定DL/T 5149-2001220kV-500kV变电站计算机监控设计技术规程DL 5003-2005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定电监会5号令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DL/T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5202-2004电能量计量系统设计技术规程国家电网公司颁布国家电网公司500kV变电站典型设计国家电网公司颁布国家电网公司220kV变电站典型设计国家电网公司颁布国家电网公司110kV变电站典型设计国网生技[2005]400号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国网生技[2006]51号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技术改造指导意见鄂电司生技[2007]15号湖北电网继电保护复用通道技术及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发展[2008]195号关于印发电网差异化规划设计指导意见的紧急通知国家电网办基建[2008]1号关于印发协调统一基建类和生产类标准差异条款(输电线路)的通知国家电网办基建[2008]20号关于印发协调统一基建类和生产类标准差异条款(变电部分)的通知国发[2008]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1.3 电网建设的基本原则1.3.1 湖北电网采用以下标准电压等级:超高压输电:500kV;高压输电:220kV;高压配电:220kV、110kV、35kV;中压配电:35kV、10kV;低压配电:380V/220V。25
Q/GDW-15-010-20081.1.1 湖北电网应满足《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中规定的各项安全稳定标准,全面贯彻分层分区原则,简化网络接线,防止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满足《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中对安全供电的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对电能质量的要求。1.1.2 湖北电网应加强受端系统内部最高一级电压的网络联系,加强受端系统的电压支撑和运行的灵活性,在受端系统应接有足够容量的电厂。1.1.3 各电压等级电网的短路容量应该从网络结构、电压等级、变压器容量及其阻抗选择、运行方式等方面进行控制,各级电压断路器的开断电流以及设备的动热稳定电流应与安装处的短路容量配合。在变电站内的系统节点,一般不超过表1数值。表1各电压等级的短路容量限定值电压等级短路电流500kV50kA,63kA220kV40kA,50kA110kV31.5kA,40kA35kV25kA10kV16(31.5)kA1.1.4 各级电压网络短路电流控制的原则及采取的措施如下:1.1.4.1 电网最高一级电压母线的短路电流在不超过表1规定值的基础上,应维持一定的短路容量,以减小受端系统的电源阻抗,即使系统发生振荡,也能维持各级电压不过低,高一级电压不致发生过大的波动。1.1.4.2 电网其它电压等级网络的短路电流应在技术经济合理的基础上采取限制措施:a)网络分片,开环,母线分段运行;b)适当选择变压器的容量、接线方式(如二次绕组为分裂式)或采用高阻抗变压器;c)在变压器低压侧加装电抗器或分裂电抗器,或在出线断路器出口侧加装电抗器等。设计采用此措施前需进行短路电流计算校核并确定阻抗值。1.1.5 根据经济增长和城市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可将电网负荷增长速度分为较慢、中等、较快三种情况,对应的各电压等级电网的容载比选择如表2所示。表2各电压等级容载比选择范围电网负荷增长情况较慢增长中等增长较快增长年负荷平均增长率(建议值)小于7%7%~12%大于12%500kV及以上1.5~1.81.6~1.91.7~2.0220kV1.6~1.91.7~2.01.8~2.135kV~110kV1.8~2.01.9~2.12.0~2.2注:容载比是某一供电区域,变电设备总容量与对应的总负荷的比值。1.1.6 电网的无功补偿应以分层分区和就地平衡为原则,并应随负荷(或电压)变化进行调整,避免经长距离线路或多级变压器传送无功功率。无功补偿设备应采用可分组自动投切的并联电容器、电抗器为主。为保证受端系统发生突然失去一回重载线路或一台大容量机组(包括发电机失磁)等事故时保持电压稳定和正常供电,不致出现电压崩溃,受端系统中应有足够的动态无功备用容量。25
Q/GDW-15-010-20081.1.1 加强无功管理,变压器总容量在100kVA以上的高电压等级用电企业的功率因数要达到0.95以上,其他用电企业的功率因数要达到0.9以上。1.1.2 随着高一级电压电网的建设与完善,下级电压电网应实现分片供电,并应逐步解开高低压电磁环网。1.1.3 电网建设应遵循简化电压等级、减少变压层次的原则,在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考虑采用20kV电压等级供电方式。1.1.4 电网规划应尽量按饱和负荷选定新的电力通道及变、配电站站址,并纳入城市规划,超前预留。电网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电力通道资源,提高通道的输电能力。1.1.5 电网建设应遵循一次系统、二次系统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运原则。1.1.6 城市电网应积极推广应用小型化、无油化、经济化、少维护、节能型、智能型设备,应采用品牌产品,提高设备装备水平。1.1.7 电网建设应采用成熟适用的先进技术。积极推广应用建设占地少、维护少与自然环境协调兼容的输变电设备技术、环保技术。1.1.8 新建变电站、输电线路应严格执行典型设计要求,变电站按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化”的要求进行建设。1.1.9 新、扩建变电站按无人值班变电站设计,新建变电站必须统一授时,全站应配置标准时钟授时设备。220kV及以上变电站授时设备宜按双套冗余配置。1.1.10 110kV及以上变电站应配置输变电生产管理系统。1.1.11 220kV及以上变电站应配置远程视频稽查系统。1.1.12 规范变电站命名,从前期建设到投产运行,变电站名称应保持一致。1.2 输变电设备选用基本原则1.2.1 输变电设备的设计选型应满足湖北电网规划设计的要求,并与其在电网中的重要性、地区的负荷密度、周边环境、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1.2.2 输变电设备的设计选型,在易发生气候灾害的微气象区域内应适当提高设计标准,以提高输变电设备抵御恶劣天气及环境影响的能力。1.2.3 输变电设备的选型应使用性能优良、稳定可靠、型号统一、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获得了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检验部门认可的设备,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积极采用新技术和新设备。1.3 电网差异化设计基本原则1.3.1 电网规划应充分考虑自然灾害的影响,在工程设计中提出应采取的设防标准和灾害防范措施。1.3.2 以电网统一规划为指导,以保交通、保民生、保稳定、保安全为目标,突出重点,重要线路设防标准比普通线路提高1~2级。1.3.3 重要线路选取原则:a)加强湖北电网各500kV变电站之间的联系,保证灾害情况下“最小骨干网络”可靠联络,避免出线孤立节点;b)重要线路若按同杆双回路架设,则双回线路均需加强;c)保证铁路、机场等重要负荷的可靠供电;d)保证武汉市及各地区中心城市的基本用电需要。2 500kV电网2.1 500kV电网结构500kV电网是湖北省电力系统的骨干网络,结构应简单,具备很高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灵活性。a)500kV电网结构一般可采用单环网、双环网等网络结构。b)外部电源宜经相对独立的送电回路接入受端系统,尽量避免电源或送端系统之间的直接联络和送电回路落点过于集中。每一组送电回路的最大输送功率所占受端系统总负荷的比例不宜过大。25
Q/GDW-15-010-2008c)建设坚强的鄂东500kV受端环网和中部框架电网结构以及保证鄂西、鄂西北电网丰水期通道畅通,枯水期供电充足,是湖北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d)特高压电网500千伏侧的接入应与地区500千伏电网的建设相适应,保证特高压电力可靠送出。1.1 500kV变电站a)负荷中心地区500kV变电站终期规模应按照3组及以上主变压器选择,单组容量为1000MVA及以上,其它地区可视负荷大小选择合适容量的变压器。b)500kV侧一般采用3/2断路器接线,采用其它接线需经技术经济论证。220kV侧一般采用双母线、双母线单分段、双母双分段接线。35kV侧一般采用单母线接线。1.2 电源接入系统单机容量600MW级机组,根据电网的具体情况可考虑接入500kV或220kV电网,负荷中心的600MW级机组一般应接入220kV电网;单机容量900MW~1000MW及以上机组原则上应接入500kV电网;300MW级及以下机组就近接入220kV及以下电网。2 220kV电网2.1 220kV电网结构2.1.1 220kV电网应实现以500kV变电站为核心的分片供电网络,网架为环网结构,尽量减少电磁环网。2.1.2 城市中心区220kV电缆辐射供电线路允许T接变压器;一条线路T接变压器数目一般不宜超过2台;当一条线路T接2台以上变压器时,应形成链式接线,具备两侧电源,正常情况下一侧开关断开运行。2.1.3 其它地区220kV电网可采用双回放射式接线,但不宜多级串供。2.1.4 湖北境内的发电厂接入电网贯彻一厂(机组电气关联)上一网的原则,即一座发电厂只能接入一个以500kV变电站为中心的分片电网。2.2 220kV变电站变电站优先选用容量为180MVA~240MVA的变压器。负荷中心或负荷增长较快的地方首期考虑一次投产2台变压器。母线接线方式按最终规模一次建成。2.2.1 220kV中心变电站指直接从500kV变电站或220kV主力电厂受电并向其他220kV变电站转供电力的220kV变电站,最终规模具有6回及以上出线,交换功率较大。220kV中心站可采用双母线接线。2.2.2 220kV中间变电站指全部或部分从其他220kV变电站受电,并向少量220kV终端站供电的220kV变电站,可采用双母线接线。2.2.3 220kV终端变电站指不向其他220kV变电站转供电力的220kV变电站。终端站一般不设220kV母线,采用带有断路器的线路(电缆)变压器组接线。2.3 220kV大用户接入系统方式2.3.1 以220kV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大电力用户项目装接容量应为120MVA及以上,其供电方案(含一次和二次系统)必须符合湖北省电力公司编制的电网规划,并需经湖北省电力公司审批。2.3.2 部分大用户(特别是对于电弧炉项目、化工整流项目、电气化铁路、地铁等非线性用户)接入电网之前,应由用户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题论证,并经湖北省电力公司审查。用户应根据审查意见采取必要措施将影响控制在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内,并在公共接入点装设电能质量监测装置。2.3.3 电铁用户应采用110kV电压等级供电,对于电压偏差不满足要求的地区,经专题研究后也可接入220kV电网,相关的滤波措施应同步投运,用户应采取措施减少三相负荷不平衡的影响。3 城市110kV电网25
Q/GDW-15-010-20081.1 网络结构1.1.1 城市110kV电网网架应简化,并逐步向规范化、标准化的模式过渡。1.1.2 城市110kV电网内部供电区的划分,应按照城市的地理分布及远景规划的用电负荷密度确定,分区的种类有A、B、C三种,具体可参照表3执行。表3城市供电分区表分区类别A类供电区B类供电区C类供电区远景负荷密度大于30MW/km²(10~30)MW/km²小于10MW/km²1.1.3 城市110kV电网应满足变电站“双电源”供电的要求。“双电源”有以下两种形式:a)电源来自两个相对独立的电源点(电源点可为发电厂或其它变电站);电力线路相互独立,但在变电站进出线走廊段允许共用通道和同杆(塔)架设;b)电源来自同一座变电站的两个不同母线;电力线路为同(杆)塔架设或共用同一通道架设的两条线路(电缆)。1.1.4 110kV电网的结构应根据各地城网的具体特点与负荷密度确定,各类供电区110kV电网宜采用下述接线:A类供电区:双回链接线或T接。B类供电区:双回链、双回辐射接线或T接。C类供电区:双回辐射、双回环网接线或T接。1.2 变电站终期规模1.2.1 变电站主变终期规模宜按以下原则确定:110kV变电站A类供电区采用3台主变压器,单台容量宜为50MVA及以上。B类供电区采用2~3台主变压器,单台容量宜为40MVA、50MVA。C类供电区采用1~2台主变压器,单台容量宜为31.5MVA、40MVA。1.2.2 变电站首期投产主变的台数应满足2年内不需扩建主变;A、B类供电区变电站首期投产主变台数一般不少于2台。1.2.3 变电站终期出线规模宜按以下原则确定:110kV出线:2~4回。有电厂接入的变电站根据需要可增加到6回。10kV出线:每台50MVA主变配10~12回出线每台31.5MVA、40MVA主变配6~8回出线。1.3 变电站电气主接线变电站主接线应满足可靠性、灵活性和经济性的基本原则,应根据变电站性质、建设规模和站址周围环境确定。母线接线方式按最终规模一次建成。主接线力求简单、清晰,便于操作维护。各类变电站的电气主接线宜按以下原则确定。110kV变电站A、B类供电区:110kV侧采用线路变压器单元、单母断路器分段接线;10kV侧采用单母4分段6断路器接线。C类供电区:110kV侧采用内桥、单母断路器(刀闸)分段接线;10kV侧采用单母分段接线。1.4 用户接入方式1.4.1 用户报装容量超过20MVA时,宜采用110kV供电。当用户报装容量小于20MVA距离电源点大于5km需要110kV供电时,需经过专题论证和技术经济比较。根据用电负荷性质,其接入方式可选用以下两种:25
Q/GDW-15-010-2008a)双路110kV供电方式,两路专线或一路专线、一路T接。b)一路专线供电方式,另提供35kV或10kV作为保安电源,其容量应满足用户的保安负荷。1.1.1 非线性大用户的接入参照3.3.2执行。1.2 电厂接入系统1.2.1 地方发电厂装机总容量为25MW~100MW时应采用110kV电压接入系统,应由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接入系统设计并由省电力公司审批。超过100MW的调峰机组也可直接接入110kV系统。1.2.2 电厂接入系统一般应接入220kV变电站的110kV母线,如距离较远,亦可就近接入条件适合的110kV变电站。1.2.3 适当选择电厂上网点,应避免电厂接入点过多、上网线路潮流大量迂回和形成多角环网。1.2.4 电厂接入系统的电压等级不宜超过两级,当电厂以两级电压接入系统时,不得形成高低压电磁环网。2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络2.1 一般要求2.1.1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是由城市10kV及以下的架空线路、电缆线路、接户线、开闭所、环网单元、站)、线路分段开关、配电室(含箱式变)、变压器(及其附件)、无功补偿装置等组成。2.1.2 配电网的建设必须与高压电力网的规划和建设、业扩报装工程、市政工程、当地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用电需求相结合。2.1.3 配网中性点运行方式一般规定为:a)10kV采用不接地或经消弧线圈接地,或经电阻接地;b)380V/220V直接接地。2.1.4 供电半径A类区域中压配电线路供电半径不宜超过2km,B类区域中压配电线路供电半径不宜超过4km,C类区域应控制在6km范围内。低压供电半径:A类区域低压供电半径主干线一般应控制在150m内,B类区域低压供电半径不宜超过250m,C类区域不宜超过400m,供电半径应进行电压质量校核,380V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7%,220V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7%~-10%。2.2 城市中压配电网的接线2.2.1 中压架空线路系统接线一般采用单放射、多分段;环网接线、开环运行;多分段、多联络三种方式。2.2.2 电缆线路的接线公用电缆网的结构形式可采用单环网式结构。2.3 用户接入系统当用户的报装容量在1MVA~7MVA时,宜从开闭所设专线供电;当用户的报装容量在7MVA~20MVA时,宜从变电站出单路或多路专线供电。双电源用户可从变电站、开闭所各出一路供电。双电源应最终来自不同的变电站或同一变电站的不同母线。2.4 用户供电规定10kV高压用电用户,必须满足本导则的要求。对双电源供电的用户,其电源可以从变电站、一级开闭所各出一路供电,但电源最终来源于不同的上一级变电站所,也可取自同一变电站的两段母线,用户应对两回路之间采取可靠的联锁措施。重要用户应自备保安电源,并与系统电源之间采取可靠的联锁措施。新建小区和增容的居民用户其住宅供电线路一般每户负荷按4kW~10kW设计和施工。新建住宅小区宜采用电缆线路、户内开闭所和配电室方式供电。七层及以上的多、25
Q/GDW-15-010-2008高层建筑,应预留中低压线路通道。并应有第二回电源,作为消防、电梯、供水等的备用电源。商用综合楼(含高层建筑)的供电应结合建筑物结构和当地配网条件综合考虑建设开闭所(配电室)。设置在高层建筑内的配电室宜采用干式变压器和无油开关的配电装置。贴附在高层建筑外侧的配电室宜采用无油开关和干式变压器,如采用充油变压器时必须设置在专用房间内。高层建筑物的配电室、变压器室、低压配电室等,应符合消防有关规定。1 农村电网1.1 总体要求1.1.1 农村电网规划与建设应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负荷密度、负荷性质与分布等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方案的优化组合,在保障安全可靠的前提下考虑与行政区划相结合。1.1.2 农网建设与改造必须选用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要求。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不合格的产品。1.1.3 在保证电网安全、经济、可靠运行的前提下,农网建设与改造应因地制宜地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1.2 电网网络结构在220kV变电站周边,用电容量在2MVA~30MVA时,考虑建设35kV变电站(可供容量随距离变化),其双电源可来自220kV变电站的不同母线,也可一路由220kV变电站主供,另一路来自相邻变电站;用电容量在10MVA~60MVA时,考虑建设110kV变电站,其双电源可来自220kV变电站的不同母线,也可一路由220kV变电站主供,另一路由区外电源供给。变电站双电源接线可根据负荷的性质、大小、电网条件、地理位置等选用双线双变、三线两变、四线三变等不同组合方式。1.3 变电站布点及要求1.3.1 乡镇变电站的布点应综合考虑与上级电源点的距离、负荷大小、负荷密度、负荷性质、变电站的标高因素并兼顾周边现有电力资源等因素,通过经济技术比较,选用合理方案。1.3.2 当乡镇负荷超过2MW时,考虑35kV变电站布点;当负荷超过10MW时,考虑110kV布点;当负荷超过60MW且增长速度较快时,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选择建设第二个110kV变电站或220kV变电站布点。1.3.3 乡镇负荷低于2MW,但供电距离较长,电压和线损不能满足要求时亦可考虑35kV变电站布点。1.3.4 乡镇负荷低于10MW,但供电距离较长,电压和线损不能满足要求时亦可考虑110kV变电站布点。1.3.5 乡镇各级变电站初期建设应预留第二电源,一期工程低压侧应有备用电源,以保证重要负荷和变电站检修用电。1.3.6 乡镇110kV变电站应根据本地区负荷性质、周边地区负荷需求,结合电网结构和规划,采用双圈变压器或三圈变压器。1.3.7 新建及改建110kV变电站主变压器应采用节能型有载调压变压器。主变压器应按两台同容量设计,或采取不同容量的组合方案,可根据负荷增长需要分期实施。1.4 供电线路1.4.1 供电半径应考虑负荷大小、负荷密度、供电电压等级。a)农村110kV供电线路一般不大于100km;b)35kV供电半径一般不大于40km;c)10kV供电半径一般不大于15km;d)380V供电半径一般不大于0.5km。1.4.2 10kV及以下农网线路应以水泥杆为主。其中10kV线路转角处及主要跨越处可使用铁塔;个别经济发展较快乡镇障碍物多、电力通道拥挤时,可适量使用铁塔或钢管杆塔。25
Q/GDW-15-010-20081.1.1 外绝缘水平按污秽等级区配置,个别污秽有可能上升区域应留有一定余地,污秽较重地区可采用复合绝缘子。1.2 中压配电网1.2.1 农村配电变压器配置的基本原则为:小容量、多布点、延伸中压、缩短低压,配电变压器应选用节能型。1.2.2 配变选型应采用S11及以上型号节能型。容量应根据负荷密度、负荷大小选择,一般为30kVA~630kVA。1.2.3 配变低压侧应装置综合低压配电箱。低压配电箱应根据负荷要求,装设单相或三相自动空气开关、熔断器、补偿电容、计量设备、表计、避雷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等,其内部铜排、导线不得裸露。低压配电箱应有良好的防腐、防水、防盗性能,内部元器件应按功能分区布置,方便运行管理。1.2.4 乡镇所在地集中住宅小区达一定规模时亦可使用箱变、低压配电箱、低压电缆组合供电方式。1.2.5 城镇10kV配电网宜采用环网接线,开环运行;农村10kV配电网以单辐射式为主,较长的主干线或分支线应装设分段或分支开关设备。宜采用自动重合器和自动分段器。1.3 配电低压台区1.3.1 农村380V/220V线路一般采用三相四线制供电,使用放射状馈供方式,配电变压器应装设在低压负荷中心。负荷分散、无三相负荷需求时可采用单相变压器供电。1.3.2 低压配电线路建设应兼顾单相负荷与三相负荷。1.3.3 低压线路可与同一电源的中压线路同杆架设,导线截面根据负荷大小选择,但不得小于25mm2,零线应与相线等截面,低压分支线采用绝缘线。铜铝导体连接时应使用铜铝过渡接头。1.3.4 接户线的相线、中性线或保护线应从同一电杆下引下,档距不应大于25m,超过时,应加装接户杆。1.3.5 每户供电线路按不小于4kW设计,接户线应采用绝缘线,铝芯线的导线截面不应小于6mm2,铜芯线的导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2。进户线必须与通信线、广播线分开进户。进户线穿墙时应装硬质绝缘管,并在户外做滴水弯。用户应加装自动空气开关(或刀闸)和家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2 继电保护、通信、调度自动化2.1 继电保护2.1.1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配置应满足《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4285-2006的要求。2.1.2 同一地(市)供电公司或同一厂站内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型式、品种不宜过多。低频减载和继电保护装置应实现一体化。2.1.3 对于具有光纤通道的输电线路,应优先配置分相电流差动保护。2.1.4 对于超短220kV线路(10km及以下),应随线路建设OPGW光缆,并至少配置一套分相电流差动保护。2.1.5 对于双回输电的220kV线路,应架设光纤通道,并至少配置一套分相电流差动保护。2.1.6 新建的220kV变电站,应按双重化配置母线保护。2.1.7 新建的220kV变电站应配置继电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子站。2.1.8 对于双回输电的110kV线路,应配置全线快速保护,优先采用光纤差动保护,其下一级110kV变电站(受电端)应配置母线保护。2.1.9 新建的110kV变电站应配置故障录波器。2.1.10 电网稳定控制装置应采用微机型,并优先采用光纤通道。2.2 通信2.2.1 湖北电力通信传输网络分为省、地、县三级网络,三级网络规划之间要统筹协调,分级建设,分层管理,避免重复建设。25
Q/GDW-15-010-20081.1.1 网络建设以光纤通信方式为主,同时兼顾各级通信网的要求,做到光缆共享和资源互补。1.1.2 光纤通信应优先采用架空地线复合光缆(OPGW)。新建或改建的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应以OPGW为主(站内引入光缆一定要采用非金属制式),110kV线路可采用OPGW或非金属自承式光缆(ADSS)光缆,35kV线路可采用ADSS光缆或普通架空光缆,10kV线路采用普通架空光缆,在城区的电力沟道或管道内采用凯装光缆。1.1.3 220kV及以上变电站原则上不少于2条独立光纤路由接入,通信传输和电源设备应按独立的双设备配置;110kV变电站原则上不少于1条独立光纤路由接入,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通信方式作为备用通道,并配置传输和电源设备;35kV无人值守变电站根据具体工程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工程施工等多方面评估后选择合适通信接入方式。对于“营配合一”的35kV变电站原则上优先考虑光纤方式接入。1.1.4 光缆纤芯类型的选择应充分考虑今后光纤网络发展的需要,220kV及以上线路一般选择24B1光纤,主要用于通信8芯、保护8芯、共享4芯、备用4芯;110kV线路一般选择16B1光纤,主要用于通信4芯、保护8芯、共享2芯、备用2芯;对于部分已经建设采用16B1+8B4光纤的220kV线路开断时应配套选用。1.1.5 各级光纤传输网络应根据网络资源情况和实际需求选择网络保护方式。网络保护宜采用自愈环与子网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网络自愈迂回保护的特点,发挥网络整体优势。1.1.6 新接入的通信设备应与运行的通信网络设备采用一致的技术体制,应能利用原通信网工程配置的通信网络管理系统。1.1.7 在新建110kV及以上变电站的通信系统中,应具备动力环境及通信设备监控系统,监控与管理系统对通信设备的接入尽量采用协议转换的方式,主要实现告警数据、性能数据、配置数据的获取。1.1.8 220kV及以上变电站的调度电话接入应采用2个不同路由的数字或模拟电话就近接入调度交换网,另设一部行政电话和一部公网电话;110kV及以下无人值守变电站,应接入1部三网合一电话(调度、行政、公网)。1.1.9 变电站通信系统应配置的其他业务通道a)远动信息通道。b)接入生产管理系统的IP业务端口。c)调度数据专网通道。d)视频传输通道。1.1.10 调度交换组网信令应采用Q-SIG信令。1.2 调度自动化1.2.1 凡并入电网的变电站、发电厂必须按照电网相关技术要求安装相应的自动化设施,包括RTU或监控系统、电量计量采集装置、调度数据网、安全防护设备、GPS或统一授时系统或相量测量装置(PMU)、脱硫信息采集装置。1.2.2 自动化信息采集原则调度自动化信息采集分直采和转发两种模式,实现分层管理、信息共享。原则上谁调度,谁直采。220kV自动化信息应具有独立的模拟量测量回路,单独组屏。1.2.3 通信规约RTU或监控系统与相关调度机构EMS系统通信应同时具备IEC-60870-5-101(2002)和IEC-60870-5-104通信规约;电量计量装置与TMR系统通信应采用IEC60670-5-102通信规约。1.2.4 传输通道新建110kV及以上厂站应满足“双网双通道”要求。1.2.5 电源与防雷厂站自动化设备必须具备双电源供电方式,应有可靠的接地和防雷装置。1.3 电网二次综合应用技术25
Q/GDW-15-010-20081.1.1 强化调度数据专网在变电站第二调度电话方面的应用,减少单独采用PCM设备形成第二调度电话造成的浪费。1.1.2 调度数据专网应传输厂站实时和准实时信息采集信号。1.1.3 积极采用MSTP技术,避免信息系统单一采用专用纤芯而造成的纤芯与设备的浪费。1.1.4 复用2M时,每套保护宜具备一主一备不同方向的2M通道,主备2M通道切换由继电保护装置完成,通信设备不负责主备2M通道的切换。1.1.5 在光纤环网上传输的继电保护信号,要求2M信号路由清晰固定。不得采用IP网络和其他类似的网络组织继电保护信号使用的2M通道。1.1.6 复用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信号的光通信设备,应采用2M接口。每套设备应配置不少于2块2M接口板。1.1.7 不得采用SDH类光设备单独传送继电保护信号;继电保护复用2M通道必须专用,不得复用其他信号。1.1.8 当光纤电路形成环形网络拓扑结构,光电路自愈环保护方式应采用二纤双向通道保护环,不应采用复用段保护光纤环。(满足正常情况下和故障切换情况下的收发同路由,以及继电保护设备切换2M信号码流的要求)。采用复用光纤电路传送保护信号需指定其2M通道且不保护。1.1.9 有光纤纤芯富余且无SDH光通信设备(级联迂回通道无法实现),线路长度小于10公里时,可采用专用光纤芯的通信方式传输继电保护信号。1.1.10 远跳通道应独立于主保护通道,在条件允许时可以按双重化原则配置。1.1.11 新建全线同杆并架的出线应建设双OPGW光缆。在迂回光纤通道不满足时延要求时,应随线建设2根OPGW光缆。在迂回光纤通道满足时延要求时,应随线建设1根OPGW光缆,同时构建迂回级联通道。1.1.12 新建220kV电力电缆线路、电缆与架空混合线路时,应使用光通信设备传输继电保护信号(含直达与迂回级联通道)。2 无功补偿2.1 无功补偿原则2.1.1 电力系统配置的无功补偿装置应能保证在系统有功负荷高峰和负荷低谷运行方式下,分(电压)层和分(供电)区的无功平衡。各级电网应避免通过输电线路远距离输送无功电力,各级电网与下一级电网之间不应有大量的无功电力交换,电力用户不应向电网反送无功电力。2.1.2 无功补偿配置应根据电网情况,实施分散就地补偿与变电站集中补偿相结合,电网补偿与用户补偿相结合,高压补偿与低压补偿相结合,满足降损和调压的需要。2.1.3 各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应结合电网规划和电源建设,合理配置适当规模、类型的无功补偿装置。新投无功补偿装置应考虑谐波设计,所装设的无功补偿装置应不引起系统谐波明显放大,串联电抗器必须按实际需要来配置,充分利用电容器的无功容量,并应避免大量的无功电力穿越变压器。2.1.4 35kV~220kV变电站,在系统最大负荷时,其高压侧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95,在低谷负荷时功率因数应不高于0.97。2.1.5 对于大量采用10kV~220kV电缆线路的城市电网,在新建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时,应根据电缆出线情况在相关变电站分散配置适当容量的感性无功补偿。2.1.6 无功补偿装置采用断路器分组,满足自动控制方式要求,并应保证自动投切装置投入运行。2.1.7 新建和改扩建无功补偿装置宜优先选择分散式电容器。2.2 500kV变电站无功补偿2.2.1 500kV电压等级变电站容性无功补偿的主要作用是补偿主变压器无功损耗以及输电线路输送容量较大时电网的无功缺额。容性无功补偿容量应按照主变压器容量的10%~20%配置,或经过计算后确定。25
Q/GDW-15-010-20081.1.1 500kV电压等级高压并联电抗器(包括中性点小电抗)的主要作用是限制工频过电压和降低潜供电流、恢复电压以及平衡超高压输电线路的充电功率,高压并联电抗器的容量应根据上述要求确定。主变压器低压侧并联电抗器组的作用主要是补偿超高压输电线路的剩余充电功率,其容量应根据电网结构和运行的需要而确定。1.1.2 当局部地区500kV电压等级短线路较多时,应根据电网结构,在适当地点装设高压并联电抗器,进行无功补偿。以无功补偿为主的高压并联电抗器应装设断路器。1.1.3 500kV电压等级变电站安装有两台及以上变压器时,每台变压器配置的无功补偿容量宜基本一致。1.2 220kV变电站无功补偿1.2.1 220kV变电站的容性无功补偿以补偿主变压器无功损耗为主,补偿容量按照主变压器容量的10%~25%配置,当无功补偿装置所接入母线无直配负荷或变压器各侧出线以电缆为主时,容性无功补偿容量可按下限配置。1.2.2 对进、出线以电缆为主的220kV变电站,可根据电缆长度配置相应的感性无功补偿装置。每一台变压器的感性无功补偿装置容量不宜大于主变压器容量的20%。1.2.3 220kV变电站最大单组无功补偿装置投切引起所在母线电压变化不宜超过电压额定值的2.5%。一般情况下无功补偿装置接于10kV电压等级时单组投切容量不宜大于8Mvar。1.3 35kV~110kV变电站无功补偿1.3.1 35kV~110kV变电站的容性无功补偿装置以补偿变压器无功损耗为主,容性无功补偿装置的容量按主变压器容量的10%~20%配置。1.3.2 110kV变电站的单台主变容量为40MVA及以上时,每台主变配置不少于两组的容性无功补偿装置,且两组容性无功补偿装置容量宜按无功容量的1/3和2/3进行配置。1.3.3 110kV变电站无功补偿装置的单组投切容量不宜大于6Mvar(农网变电站一般不宜大于4Mvar),35kV变电站无功补偿装置的单组投切容量不宜大于3Mvar(农网变电站一般不宜大于2Mvar)。1.3.4 新建和改扩建110kV变电站时,应根据电缆出线情况配置适当容量的感性无功补偿装置。1.4 配电网无功补偿1.4.1 配电网的无功补偿以配电变压器低压侧集中补偿为主,以高压补偿为辅。配电变压器的无功补偿装置容量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配置,应考虑分组投切,要避免由于单组容量过大时低压无功补偿装置频繁投切而造成设备损坏。1.4.2 配电变压器的电容器组宜装设以电压为约束条件,根据无功功率(或无功电流)进行分组自动投切的控制装置。1.4.3 10kV配电线路补偿一般遵循“三分之二”原则,即补偿位置应在配电线路距首端三分之二处,补偿容量为平均无功负荷的三分之二。当最小无功负荷小于平均无功负荷的三分之二时,考虑到无功不应倒送,可固定安装补偿装置,按最小无功负荷确定补偿容量。当线路上有大的无功负荷点,补偿位置可选择在大的无功负荷点。1.5 区域无功优化控制1.5.1 地区AVC系统采用地—县联调方式,并接受省调AVC主站控制略,实现整个地区电网无功电压优化。1.5.2 基建或技改新投电容器组断路器、变压器分接头的遥控或遥调功能在送电前应接入AVC系统。1.5.3 AVC系统安全防护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实现安全I/II区与安全III/IV的物理隔离。2 电能计量2.1 计量点的划分和设置原则2.1.1 25
Q/GDW-15-010-2008电能计量装置按其所计电能量多少和计量对象的重要程度分五类(Ⅰ、Ⅱ、Ⅲ、Ⅳ、Ⅴ)。根据电力市场运营实际情况分为关口、电力客户计费和电网企业内部考核电能计量装置。关口、电力客户计费计量点原则上设在电力设施产权分界处,用于贸易结算的应在合同协议中明确,供电关口点由上一级电网企业以文件或工作单方式明确。供电考核点应装设电能计量装置。1.1.1 电厂与电网之间的贸易结算点,对电厂而言,是上网关口点,对电网而言,是购电关口点,一般设在电厂出线侧或出线对侧;按发电机确定产权的发电厂,关口计量点可设在发电厂升压变压器高压侧(含高压启备变)。1.1.2 不同电网经营企业之间的贸易结算点,一般设在联络线的送电侧,另一侧可设为计量的备用点。直流输电线路关口点设在交流电源侧。独立电网与主网之间关口点宜设在主网侧。1.1.3 供电关口点分为省对地、地对县、县对所关口点。省对地关口点一般设在220kV变电站主变压器高压侧,220kV终端变电站、110kV及以下省对地关口点设在供电线路送电侧。地对县、县对所关口点设置原则参照省对地关口点。1.2 电能计量装置(含电能量计量系统)的配置1.2.1 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原则a)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必须符合DL/T448-2000和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400V-500kV电能计量装置分册)的有关要求。设计、改造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计量点、计量方式(接线方式、计量器具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装设套数)、互感器二次回路及负载特性、防窃电措施、电能计量柜(箱)、用电现场(负荷)管理系统、配变监测系统、低压集抄系统以及预付费装置的选用。b)客户侧技术设备应用,如IC卡装置、反窃电装置、失压失流记录装置、用电现场(负荷)管理装置等,应统筹规划,避免重复配置,采用集主开关、用电现场(负荷)管理终端、互感器、多功能电能表等一体的计量装置。c)对于Ⅰ类电能计量装置,原则上配置准确度等级、型号、规格相同的主、副电能表,主、副电能表应有明确标志,相关合同或协议应明确规定主副电能表的位置及属性,运行中主副电能表不得随意调换。d)容量在100kVA及以上用电客户应接入用电现场(负荷)管理系统。e)具有较大谐波源的用电客户,应装设谐波电能表。f)应配置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或者具有计量专用二次绕组的互感器,并不得与保护、测量回路共用。当计量、测量、保护和自动装置共用电压互感器时,应采用多二次绕组的电压互感器,并设置独立的计量专用二次绕组。计量专用互感器或专用计量二次绕组的实际二次负荷应在25%~100%额定二次负荷范围内,电压互感器满足规定准确度等级的最低二次负荷下限为2.5VA,电流互感器满足规定准确度等级的最低二次负荷下限为:二次额定电流5A时2.5VA,1A时0.5VA。当多绕组电压互感器达不到要求时,应装设计量专用电压互感器。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宜选用低磁密电磁式电压互感器;220kV电压等级可选用低磁密电磁式电压互感器或电容式电压互感器,需要综合考虑安全性、计量准确性以及产品价格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500kV电压等级宜选用电容式电压互感器。g)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得接入与电能计量无关的设备,不得任意改变互感器实际二次负荷,严禁加装二次回路压降补偿器。h)电能表工作电源可选择辅助电源或三相供电方式,当采用辅助电源供电时,供电系统应可靠供电。厂、站端电能表不宜以电压互感器二次输出回路供电,应由现场提供交流220V(或直流220V)电源供电。i)有效接地系统计量接入中性点绝缘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宜采用三相三线接线方式,接入非中性点绝缘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四线接线方式。接入中性点绝缘系统的3台电压互感器,35kV及以上采用Y/y方式接线;35kV以下采用V/v方式接线。接入非中性点绝缘系统的3台电压互感器,采用Y0/y0方式接线。其一次侧接地方式和系统接地方式应一致。25
Q/GDW-15-010-2008对三相三线制接线的电能计量装置,其2台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与电能表之间宜采用四线连接。对三相四线制连接的电能计量装置,其3台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与电能表之间宜采用六线连接。1.1.1 关口计量关口电能计量装置是指电力系统间用于电量交换和结算必须的电能计量装置。电能表应使用具有远红外通信口和至少两个独立的RS485通信口的三相多功能电子式电能表,能计量正向和反向有功电能以及四象限无功电能,其通信规约应能满足湖北电网电能量计量系统的要求。1.1.2 电能量计量系统a)电能量计量系统的建设按照应用层面分为省公司级、地市公司级和县公司级三级,各级按分层分区的原则采集所属关口电能表数据,并实现本地应用功能。b)支持不同类型电能表和电能量采集终端的接入。c)能够与上、下级电能量计量系统主站互联。d)能够与EMS、OMS、GIS、供电节能管理系统、用电现场管理系统、配变监测系统、线损分析系统以及其它相关系统进行信息交换。1.1.3 高压用电客户计量电能表应使用具有远红外通信口和至少两个独立的RS485通信口的三相多功能电子式电能表。1.1.4 有源客户计量电能表应使用具有远红外通信口和至少两个独立的RS485通信口的三相多功能电子式电能表,能计量正向和反向有功电能以及四象限无功电能。1.1.5 双电源或多电源用电客户计量对于双电源或多电源供电的用电客户,每路电源进线均应装设与备用容量相对应的电能计量装置,其电能表和计量回路设计应保证主备电源电能表始终处于可读抄状态。对于经常改变运行方式的双电源或多电源用电客户,应保证电能计量点在任何方式下都正确计量。电能表应使用具有远红外通信口和至少两个独立的RS485通信口的三相多功能电子式电能表,能计量正向和反向有功电能以及四象限无功电能。1.1.6 考核用电能计量装置a)电网企业内部考核电能计量装置是指电网经营企业内部用于考核线损、变损和母线平衡电量等的电能计量装置。供电企业内部用于考核的计量点、用于考核有功电量平衡的110kV及以上送电线路的电能计量装置按Ⅲ类电能计量装置配置。供电企业内部用于经济技术指标分析和考核的电能计量装置按Ⅳ类电能计量装置配置。b)公变台区计量装置均采用高供低计方式,应综合考虑配变监测、10kV线损考核、台区低压线损考核、低压集抄、计量装置监测等功能,以满足配变管理及营销管理的需要。新装、业扩、改造等必须使用电能表(计量)与无线通信模块于一体配变设备监测终端。1.1.7 低压用电客户计量电流互感器安装在计量柜、配电柜、计量箱或箱变内,当负荷电流大于50A时,电能表经电流互感器接入;小于或等于50A时,直接接入电能表。二次电流回路连接导线截面积应按TA额定二次负荷计算确定,并不小于4mm2,电压回路连接导线的截面积应按允许的电压降计算确定,至少不小于2.5mm2。二次回路导线应采用单芯铜导线,多雷区应采用屏蔽线。城乡居民客户的计量点应设置在产权分界点。分户导线载流量应根据容量进行选择。电能表进、出线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农村电能表进、出线的截面积不低于4mm2,城市不低于10mm2。新建住宅小区或计量改造可采用技术成熟、可靠性高的集中抄表系统,系统建设必须严格按省公司统一标准和技术条件进行,应选择技术成熟、性价比高、可靠性好、有发展前景的通讯信道。具有与湖北省电力公司营销信息系统接口功能,实现电量数据自动转入到营销信息系统中实现营业收费。2 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25
Q/GDW-15-010-2008变电站监控系统应采用计算机监控网络,按无人值班考虑。监控系统应按变电站终期建设的监控规模,集中设置一次建成。计算机监控系统及其智能电子设备的寿命周期与质量保证,应符合DL/T860.4(IEC61850-4)的要求。监控系统设备布置应符合DL/T5149的规定,二次接线应符合DL/T5136的规定,系统及二次接线的接地与抗干扰满足DL/T860.3(IEC61850-3)和DL/T5136的要求。1.1 监控系统构成1.1.1 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应采用分层、分布、开放式网络结构。新站建设和整站改造的监控系统网络,宜采用符合DL/T860(IEC61850)对变电站自动化系统要求的三层结构(变电站层、间隔层和过程层),也可采用二层结构(变电站层和间隔层)。1.1.2 监控系统的变电站层网络,应使用符合IEEE标准要求的以太网,可采用总线形或环形拓扑结构。220kV及以上变电站按双重化配置变电站层网络,应采用负荷平衡、互为热备用方式;110kV枢纽变电站宜按双重化配置;110kV及以下可采用单网络结构。1.1.3 220kV及以上监控系统的变电站层能与调度通信,并完成全站设备的运行监视、控制操作以及培训管理等功能。110kV及以下变电站站控层,可不考虑操作培训功能。1.1.4 变电站间隔层完成面向单元设备的监测、控制等功能。间隔层网络可与站控层统一,也可采用现场总线通信。220kV及以上变电站间隔层网络按双重化配置。间隔层网络节点数过多应设子网或总线分段。间隔层与变电站层宜直接连接,也可通过前置层设备连接。1.1.5 变电站过程层完成面向与各电压等级一次设备相关的信号采集和控制命令发送等功能。过程层与间隔层之间可使用并行电缆连接,也可采取基于以太网的过程总线方式连接。1.1.6 变电站各智能设备的时间同步,可采用监控网络、监控网络配合校时脉冲、授时专网等三种结构。1.2 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1.2.1 硬件设备应选用先进、成熟、可靠的工业级产品,设备应具有较好的可维护性、可扩充性,电磁抗干扰性能应满足DL/T860.3(IEC61850-3)和DL/Z713的规定。1.2.2 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硬件设备由以下几部分组成:a)变电站层设备:包括主机或/及操作员站、工程师站、远动通信设备、电能计量设备接口,以及公用接口等。110kV及以下变电站的工程师站功能,可合并在主机/操作员站中。b)间隔层设备:包括I/O单元、控制单元、间隔层网络、与变电站层网络的接口和继电保护通信接口装置等。c)过程层设备:主要是过程层网络,远方I/O、智能传感器和智能传动机构等。d)网络设备:包括网络连接装置、光/电转换器、接口设备和网络连接线、电缆、光缆及网络安全设备等。1.2.3 双重化配置的变电站层网络,主机或/及操作员站应分别按双机冗余配置,无人值班站中主机与操作员站可合并。单网络结构的站控层主机/操作员站可按单台配置,无人值班站可以不设置主机/操作员站但应该保留接口以便现场维护。500kV变电站宜配置专用工程师站,220kV及以下变电站可不配置。1.2.4 网络媒介可采用双绞线、同轴电缆、光纤通信缆线或以上几种方式的组合,220kV及以上变电站的站控层网络宜采用光缆,户外长距离通信应采用光缆。1.2.5 当监控系统采用前置层设备连接站控层与间隔层,前置机宜冗余设置。1.2.6 110kV及以上变电站各设备的时间同步,可采用授时报文配合秒脉冲校正的授时方式,也可以采用IRIG-B授时方式。220kV及以上变电站各设备的时间同步,宜采用IRIG-B(DC)授时。1.3 通信接口及协议1.3.1 通信接口应支持相应的数字式继电保护装置通信协议,并应满足IEC标准。新建变电站宜优先采用满足DL/T860(IEC61850)要求的接口和装置。25
Q/GDW-15-010-20081.1.1 监控系统应设有与五防工作站直接通信的接口。1.1.2 监控系统应设有与其他相关智能装置的通信接口。1.2 五防装置1.2.1 五防装置必须满足以下功能:a)防止误分、合断路器;b)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c)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开关;d)防止带接地线(开关)合断路器;e)防止误入带电间隔。1.2.2 “五防”功能除“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现阶段因技术原因可采取提示性措施外,其余四防功能必须采取强制性防止电气误操作措施。1.2.3 电气设备应有完善的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应简单、可靠,操作维护方便。110kV及以上变电站的防止电气误操作,应选择独立的微机防误闭锁装置。1.2.4 微机防误闭锁装置,应具有与监控系统接口的功能,与监控系统接口后不影响各自运行的独立性。1.2.5 微机防误闭锁装置的正常使用期一般为10年。1.3 网络安全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是实时生产信息系统,不允许与非实时生产信息网络连接,可通过加装隔离装置与调度相连。2 主要电气设备2.1 线路线路应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林区、不良地质地带、采矿(石)区、重冰区、重污秽区和易舞动区以及严重影响安全运行的其它地区,并应考虑线路路径与邻近公共设施,如通讯设施、机场、弱电线路、铁路、公路、航道等的相互影响。2.1.1 导、地线2.1.1.1 导线根据负荷容量和电网发展规划、系统潮流确定导线载流量;在确定导线载流量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导线经济电流密度、线路运行经验、环境条件、气象条件、综合造价等因素,确定导线的类别、型号;并按允许载流量、允许运行温度、电晕及无线电干扰等条件进行校验。a)无特殊要求时宜选用钢芯铝绞线、铝合金绞线、铝合金芯铝绞线;b)大跨越线路宜采用钢芯铝绞线(大钢比)、高强度钢芯铝合金绞线、铝包钢芯铝合金绞线、防腐型高强度钢芯铝合金绞线、高强度钢芯耐热铝合金绞线、防腐型高强度钢芯耐热铝合金绞线、铝包钢绞线;c)线路在污染严重地区宜采用防腐型钢芯铝绞线或铝包钢芯铝绞线;d)线路在重冰区或风力较强地区宜采用钢芯铝绞线(大钢比)或钢芯铝合金绞线。e)输电网的主干线导线截面的选择,除按电气、机械条件校核外,在同一个城网内应力求一致,每个电压等级可选用2~3种规格。宜参考饱和负荷值一次选定导线截面。一般情况可参考表4选择。表4各级电压线路(普通钢芯铝绞线)选用导线截面表电压等级(kV)导线截面面积(mm2)3530024018515025
Q/GDW-15-010-2008110400/2×3003002401852202×6302×4002×3004005004×7204×6304×5004×300注:农村电网110kV主干线导线截面为不低于150mm2,35kV为不低于95mm2。f)电缆芯线截面的选择,除按输送容量、经济电流密度、热稳定、敷设方式等一般条件校核外,城网内35kV及以下的主干线电缆截面应力求一致,每个电压等级可选用2种~3种,应预留容量。110kV及以上电缆的导线截面可根据实际需要选用。各电压等级选用电缆截面可参考表5。表5各种电压选用电力电缆截面表电压等级(kV)电缆截面面积(mm2)356305004003002401851101000/800630500400300240220630~2500500800~25001.1.1.1 地线无特殊要求时宜选用镀锌钢绞线,在腐蚀严重地区宜采用铝包钢类绞线。1.1.2 杆塔应结合湖北省各地区当地地形(山区或平地)条件设计,充分考虑特殊地形、气象条件的影响,合理选取杆塔型式,220kV及以上应采取有效的防腐、防盗及防高空坠落(110kV杆塔呼高超过25米,应有防高空坠落装置)的措施。a)无特殊要求时宜选用角钢自立式铁塔;b)当杆塔承受荷载较大时,宜选用钢管自立式铁塔;c)线路经过城区、工业区、居民区等路径走廊或杆塔基础征地面积受限制的地区时,宜选用钢管电杆;d)不选用拉线塔。1.1.3 绝缘子根据线路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当地气象条件、海拔高度、污秽状况和运行经验选用绝缘子具体型式。a)在雷害频发线路或大跨越段、重冰区及沿线地势高差较大的线路,应选用机电性能较高的瓷质或玻璃绝缘子。b)在污秽等级为Ⅲ(d)、Ⅳ(e)的地区,宜考虑采用复合绝缘子或大爬距、防污型瓷质或玻璃绝缘子。c)在鸟害易发地区,应在绝缘子串上方杆塔横担处加装防鸟挡板+防鸟刺。若选用复合绝缘子,应采用带有大伞径的复合绝缘子。d)在既是多雷区又是污秽严重地区,宜采用瓷或玻璃绝缘子,复合绝缘子应采用加长型产品。e)变电站、水田、人口居住及活动频繁区慎用玻璃绝缘子。1.1.4 金具a)根据线路特征、导地线规格型号、绝缘子型式、综合造价、线路运行经验、环境条件、气象条件等选用金具类别。b)一般情况下,架空输电线路宜选用定型金具。c)在荆门等典型微气候区域内金具及杆塔等设计标准应相应提高一个等级。1.2 主变压器变压器的选用除符合国家标准和国网公司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循以下原则:a)选用变压器时,应明确提出变压器的技术规范和参数,如有特殊要求应在订货合同中予以明确;b)25
Q/GDW-15-010-2008选用变压器技术参数时应以变压器整体可靠性和环保节能为基础,综合考虑技术的先进性和合理性,同时要考虑对运输和安装空间的影响;c)应优先采用设计及制造经验成熟、结构简单可靠和经过运行考验的变压器。1.1.1 变压器型式及结构的选用a)500kV电压等级变压器优先选用用单相、芯式结构。三相共体变压器比单相变压器具有节省材料和降低损耗的优点,但制造难度增加,在选型时要特别注意制造厂的制造水平和运行业绩;b)110kV~220kV电压等级变压器一般采用三相共体式,对于运输困难的地区亦可选用单相联体结构;c)根据电网统一规划和短路电流大小确定变压器采用多绕组或自耦型式。不宜采用全星形接线的变压器,如电网运行需要全星形接线时应增设三角形稳定绕组,稳定绕组容量不大于一次绕组额定容量的50%,其绝缘水平应考虑其它绕组传递过电压。1.1.2 调压方式的选用500kV级变压器优先选用无励磁调压变压器,对于自耦变压器,采用公共绕组中性点调压时应核算第三绕组电压,当电压波动超出允许范围时推荐采用中压线端调压方式。110kV~220kV宜选用有载调压变压器。1.1.3 变压器短路阻抗的选择应根据变电站所在系统条件尽可能选用相关标准规定的阻抗值,在满足电网电压要求下,为限制系统短路电流,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可选用高阻抗变压器。1.1.4 绝缘水平的选取110kV~500kV变压器的绝缘水平应按照国标规定的上限值选取。500kV变压器与GIS或HGIS连接的变压器,选型时还应考虑快速暂态过电压(VFTO)的影响。1.1.5 主变备自投装置a)主变备自投装置主要是针对2台变压器之间的相互备投,对于有3台变压器的变电站,根据具体情况,可考虑实现3台变压器相互备投;b)新建变电站,本期只有1台变压器时,暂不考虑配置主变备自投装置;c)变电站主变增容时,应同步配置主变备自投装置。1.1.6 冷却方式的选择500kV变压器冷却方式可采用强迫油循环风冷(ODAF或OFAF或ONAN/ONAF/OFAF);220kV变压器冷却方式可采用ONAN/ONAF/OFAF,ONAN/ONAF,ONAN等多种形式;110kV变压器冷却方式可采用自然(ONAN)或自然油循环风(ONAF)冷却方式。1.1.7 附件的选取a)变压器油箱的真空耐受能力应满足相关国家标准要求。b)有载调压开关应有机械限位装置,为保证调压的可靠性宜采用带真空切换器的有载调压开关。c)冷却器应有足够的冷却能力,并能承受与油箱本体相同的耐受力。d)500kV套管宜选用瓷质套管,推荐选用导杆式结构。1.1.8 根据环保要求,中心城区变压器噪音水平应≤65dB。1.2 500kV高压并联及中性点电抗器高压并联及中性点电抗器除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国网公司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循以下原则:1.2.1 高压并联电抗器的参数应按系统工频过电压、无功补偿以及限制潜供电流等因素选取,其额定电压取系统最高电压。1.2.2 电抗器的型式和结构应优先考虑安全可靠性,同时注意技术是否先进、制造经验是否成熟、是否符合环保节能的要求。1.2.3 高压并联电抗器一般选用、单相、油浸自冷式。1.2.4 中性点小电抗宜选用油浸自冷型。1.3 断路器25
Q/GDW-15-010-20081.1.1 断路器的选择应符合GB1984-2003的规定,并满足国家电网公司高压开关设备技术条件的要求。1.1.2 断路器的绝缘水平应符合GB311.1-1997的规定。1.1.3 所有选用断路器,应为成熟的、有3年以上运行经验的产品。1.1.4 110kV及以上断路器参数选择见表6。表6110kV及以上断路器参数选择项目550kV断路器252kV断路器126kV断路器额定电流3150A/4000A2500A/3150A/4000A2000A/2500A/3150A额定短路开断电流50kA/63kA40kA/50kA31.5kA/40kA短时耐受电流和持续时间50kA/3s,63kA/3s40kA/3s,50kA/3s31.5kA/4s,40kA/4s合闸时间≤100ms≤100ms≤100ms分闸时间≤30ms≤30ms≤40ms结构形式SF6瓷柱式双断口SF6瓷柱式单断口SF6瓷柱式单断口操作机构形式可采用弹簧机构、液压弹簧机构或可靠性高无泄漏的液压机构可采用弹簧机构、液压弹簧机构或可靠性高无泄漏的液压机构采用弹簧机构机构操作方式分相操作,三相电气联动。线路断路器分相操作,三相电气联动;母联、变压器出口断路器三相机械联动。三相机械联动。合闸电阻的装设是否装设合闸电阻或采用其他限制过电压装置,须通过过电压计算决定。无无其它要求分闸回路不允许采用加速回路等方式来加快分闸时间分闸回路不允许采用加速回路等方式来加快分闸时间分闸回路不允许采用加速回路等方式来加快分闸时间1.1.5 40.5kV断路器选用SF6或真空单断口断路器,机构采用弹簧机构。电流互感器外置。开断电容器组的断路器必须通过开断电容器的型式试验,开断时无重燃及适合频繁操作。1.1.6 12kV断路器选用真空断路器,机构采用一体化的弹簧机构。开断电容器组的断路器必须通过开断电容器的型式试验,开断时无重燃及适合频繁操作。1.1.7 40.5kV、12kV开关柜40.5kV、12kV开关柜内断路器一般选用真空断路器。成套高压开关柜五防功能应齐全、性能良好。开关柜应装设带电显示装置,并具备强制闭锁功能。高压开关柜应为加强绝缘型金属封闭式高压开关柜,且必须通过凝露试验考核验证。1.2 隔离开关及接地开关1.2.1 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的选择应符合GB/T1985-2003的规定,并满足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条件。1.2.2 所有选用的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应为按照国网公司要求完善化改造之后的产品。1.2.3 所有选用的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应为成熟的、且有3年以上运行经验的产品。1.2.4 隔离开关的支柱绝缘子应选用铝土高强瓷干法工艺生产,抗高强度不低于下表7。所有隔离开关外绝缘的爬距应满足安装地点污秽等级要求。1.2.5 110kV及以上隔离开关、接地开关参数选择见表7。25
Q/GDW-15-010-2008表7110kV及以上隔离开关、接地开关参数选择项目550kV隔离开关、接地开关252kV隔离开关、接地开关126kV隔离开关、接地开关额定电流3150A/4000A1600A/2500A/3150A/4000A1250A/2000A/2500A/3150A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和持续时间50kA/3s,63kA/3s40kA/3s,50kA/3s31.5kA/4s,40kA/4s隔离开关操作机构形式分相操作,电动并可手动三相机械联动,电动并可手动三相机械联动,电动并可手动接地开关操作机构形式分相操作,电动并可手动;三相机械联动,电动并可手动三相机械联动,电动并可手动支柱绝缘子强度≮12kV≮8kV≮6kV其它要求布置方式和结构形式根据工程实际选用布置方式和结构形式根据工程实际选用布置方式和结构形式根据工程实际选用1.1 GIS(包括H-GIS)中心城区、山区(站址选择困难)或污染严重地区应考虑选用GIS和H-GIS(PASS)等组合电气设备。1.1.1 GIS中的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快速接地开关、套管、互感器等元件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标准,并满足DL/T728—2000和国家电网公司高压开关设备管理规范的要求。GIS套管外绝缘的爬距应满足安装地点污秽等级要求。1.1.2 所有选用的GIS应为成熟的、且有3年以上运行经验的产品。1.1.3 110kV及以上GIS(H-GIS)参数选择见表8。表8110kV及以上GIS(H-GIS)参数选择项目550kVGIS(H-GIS)252kVGIS126kVGIS额定电流3150A/4000A2000A/2500A/3150A/4000A1250A/2000A/2500A/3150AGIS整体短时耐受电流和持续时间50kA/3s,63kA/3s40kA/3s,50kA/3s31.5kA/4s,40kA/4s断路器额定短路开断电流50kA/63kA40kA/50kA31.5kA/40kA断路器合闸时间≤100ms≤100ms≤100ms断路器分闸时间≤30ms≤30ms≤40ms断路器断口数量使用双断口或单断口断路器使用单断口断路器使用单断口断路器断路器操作机构形式采用弹簧机构、液压弹簧机构或可靠性高无泄漏的液压机构采用弹簧机构、液压弹簧机构或可靠性高无泄漏的液压机构采用弹簧机构断路器机构操作方式分相操作,三相电气联动。线路断路器分相操作,三相电气联动;母联、变压器出口断路器三相机械联动。三相机械联动。合闸电阻的装设是否装设合闸电阻或采用其他限制过电压装置,须通过过电压计算决定。无无隔离开关25
Q/GDW-15-010-2008隔离开关三相机械联动或电气联动(H-GIS为三相电气联动),机构电动并可手动操作。机构应具备就地和远方电动操作功能,就地和远方操作应能实现相互闭锁。隔离开关三相机械联动或电气联动,机构电动并可手动操作。机构应具备就地和远方电动操作功能,就地和远方操作应能实现相互闭锁。隔离开关三相机械联动,机构电动并可手动操作。机构应具备就地和远方电动操作功能,就地和远方操作应能实现相互闭锁。快速接地开关采用电动弹簧机构并可手动采用电动弹簧机构并可手动电动并可手动检修接地开关电动并可手动操作电动并可手动操作电动并可手动操作整体布置形式断路器和出线分箱布置断路器和出线分箱布置,母线共箱布置母线共箱布置,断路器共箱或分箱布置1.1.1 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应具有表示其分、合位置和便于巡视的可靠指示装置。1.1.2 分期建设的GIS应考虑扩建需要,宜在首期工程安装时同时装设好备用间隔的母线侧隔离开关和母线预留扩建的缓冲气室。设计和定货时应考虑新增间隔交接试验的耐压试验需求及加装间隔带来的母线停电问题。1.1.3 1.1.4 GIS母线参数选择时应考虑今后电网发展及负荷转移需要。1.2 互感器1.2.1 互感器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及国网公司的有关规定。其技术性能应适应电网发展的需要。1.2.2 互感器应优先采用设计及制造经验成熟、结构简单、经受运行考验的产品。1.2.3 运输和运行中应对互感器的密封性能和抗震能力提出要求。1.2.4 500kV级电压互感器宜选用电容式互感器,220kV及以下级可选用低磁密的电磁式电压互感器或电容式电压互感器。1.2.5 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的容量和数量应满足继电保护和计量仪表的要求。1.2.6 电流互感器的类型、二次烧组的数量和准确级应满足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和测量仪表的要求。1.2.7 互感器瓷套的爬电距离、干弧距离和伞型等应根据污秽等级要求选取,并留有一定裕度(一般应比污秽区图高一级配置)。1.3 避雷器1.3.1 10kV—500kV避雷器的选择应符合DL/T804—2002的规定,并满足国家电网公司关于110(66)kV~750kV避雷器管理规范的要求。除此之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3.2 变电站应优先选用单相、户外、单柱式、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1.3.3 接在电容器组上的避雷器应选择带R型的电力电容器组专用避雷器。1.3.4 10kV-500kV避雷器应每相带一只动作计数器,110kV~500kV避雷器每相应带一只动作计数及泄漏电流合二为一的监测器,主变压器10kV、35kV侧避雷器每相带一只动作计数及泄漏电流合二为一的监测器。1.3.5 瓷套式避雷器内部应充以微正压。1.4 城市中低压配网配电设备1.4.1 一般原则配电设备应选用技术性能优良、可靠性高、少维护的产品。1.4.2 配电线路a)单回10kV出线总装接容量控制在10MVA(对主干线截面积为185的导线)或14MVA(对主干线截面积为240的导线)以下,对于最大负荷同时率特别低的负荷群,可考虑适当放宽。对于多分段、多联络线路每段配变容量应大体均匀。b)架空线路的导线截面积标准见表9。25
Q/GDW-15-010-2008表9中压架空线路导线截面标准电压等级导线截面(mm2)铝绞线绝缘导线10kV主干线185,240185,240次干线120,150150,185分支线不小于70不小于95注:农村电网10kV主干线导线截面为不低于120mm2。c)10kV配电主干电缆线路应采用交联聚乙烯铜芯电缆,其截面与架空线路的输送容量相匹配。但不应小于300mm2。全电缆主干线路其截面可选300mm2或400mm2。d)10kV架空线路采用绝缘线,如铝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线,在雷害多发地区还应同时配套采取防止雷害断线的措施。线路上除预留必要的停电检修挂接接地线的裸露部位外,宜对其它导体裸露部位进行绝缘化处理。e)10kV架空线路应采用节能型铝合金线夹,无临时拆搭可能的非承力接续应采用弹射楔型导线接续线夹(安普楔型线夹)或液压型导线接续线夹。f)中压电缆主干线,如需分段或联络应采用环网柜,不宜串入电缆分支箱。g)在线路分段和线路的分支处宜装设故障指示器。h)架空线路的建设应充分考虑便于带电作业。1.1.1 开闭所a)开闭所应保证有两路以上独立电源接入,开闭所接入系统的方式有:双T接入主干网;环入主干网;二路环入主干网、一路由若干开闭所共享一回备用电源线(二供一备式)。b)开闭所的接线:单母线接线,适用于2进4出的小型开闭所;单母线分段接线,适用于2进6~8回出线的中型开闭所和2进8~12回出线的大型开闭所;对于采用二供一备接入系统的开闭所应采用单母线三分段接线。c)开闭所设计容量不宜超过15000kVA。1.1.2 配电变压器a)配电变压器优先选用S11等节能环保型(低损耗低噪音)变压器。禁止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能耗变压器。配电变压器可根据环境的需要选用柱上变压器、组合式箱变或公用配电室。b)柱上变压器最终容量按315kVA、400kVA最大不超过500kVA考虑。在负荷密度较小的区域应考虑采用小容量变压器。配电室单台配变容量不宜超过800kVA,采用干式变压器时其单台容量可增加到1250kVA。市区内配电室考虑布置2台变压器。c)新增或改造配电变压器必须安装配变监测终端,监测终端必须满足《湖北省电力公司配变监测终端技术条件(试行)》。d)变电站所用配电变压器选型时应防止电压偏高。1.1.3 中压电缆分支箱对于电缆线路,需要有多路小容量负荷T接时,可选择电缆分支箱。分支箱一般不超过六回路。分支箱内应配置一组带电指示器,所有的出线应配有故障指示器。分支箱无裸露的带电部分,顶部加隔热层,箱门按防风雨设计,箱体全密封,有良好的外观和防腐能力。1.1.4 柱上开关1.1.4.1 柱上开关的分类a)柱上断路器25
Q/GDW-15-010-2008一般采用真空或SF6灭弧,具有开断短路电流的功能。可作线路的分段和联络开关使用,也可作馈线分支和用户进线开关使用。b)柱上负荷开关一般采用真空或SF6灭弧,可带负荷操作,无明显断开点。可作线路的馈线分支和用户进线开关使用。c)柱上负荷隔离开关可带负荷操作,有明显断开点。1.1.1.1 作为联络的柱上开关两侧应安装刀闸,作为分段开关和用户进线开关使用的柱上开关应至少在用户或负荷侧安装刀闸。1.1.1.2 作为分段开关和用户进线开关使用的柱上开关,应具备速断保护功能,能迅速切断分支线路和专用用户线路故障。保证主干线非故障段继续供电。1.1.2 跌落式熔断器跌落式熔断器的开断短路电流能力不应小于12.5kA,用作柱上变压器的主保护。1.1.3 380V/220V低压系统一般采用三相四线制放射状馈供方式供电。1.1.3.1 导线选型a)低压主干线宜选用低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也可选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线,禁止使用皮线。当采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线时可选用分相式或集束式,采用集束式时应保证三相负荷均衡。b)主干线导线线号选择应考虑发展需要和设施标准化。低压主干线电缆线路的截面采用铝芯时不小于18mm2、铜芯不小于150mm2,分支线采用铝芯时不小于7mm2、铜芯不小于50mm2;架空线路一般干线截面采用120mm2、150mm2或18mm2,分支线不小于5mm2。c)进户线采用四芯或两芯阻燃等截面交联聚乙烯绝缘铜芯电缆或低压交联聚乙烯绝缘线,不宜采用护套线。1.1.3.2 线缆敷设a)进户线与表前引下线应“线进管、管进箱”。管材须选用硬质管材。严禁表后线与表前线混管敷设。b)架空分支线T接点应设置在明处,每处的T接线不应多于两路,采用连接金具T接时,应使用绝缘穿刺线夹或绝缘楔型线夹,禁止绑扎连接。c)三相四线制低压线路主干线的末端和各分支线的末端,零线应与相线等截面,并应多点重复接地。接户线在入户支架处,零线也应重复接地。1.2 直流电源1.2.1 站用直流操作电源11.10.1.1网络设计a)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应采用辐射供电方式;b)110kV变电站宜采用辐射供电方式。11.10.1.2直流母线应采用的接线方式a)变电站直流母线应采用动力母线与控制母线分开的接线方式。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和蓄电池组接在动力母线上;b)110kV变电站可采用单母线运行方式;c)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应采用直流母线分段运行方式,两段直流母线之间设联络开关。11.10.1.3设备选用a)新建和改、扩建的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应选用高频开关式充电装置和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b)充电装置应按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要求配置,具备“三遥”功能;c)充电装置及蓄电池组出口保护元件应有辅助报警接点,其报警信号应能传送到主控室或通过监控装置传送到远方中心主站。11.10.1.4设备配置25
Q/GDW-15-010-2008a)110kV变电站直流系统宜采用单套配置方式,即一组蓄电池和一套高频开关式充电装置;b)220kV变电站直流系统应采用双套配置方式。即配置二套同容量的高频开关式充电装置和二组蓄电池;c)220kV重要变电站及500kV变电站直流系统宜采用二组蓄电池和三套同容量的高频开关式充电装置的配置方式。11.10.1.5容量选择a)蓄电池容量应按全站交流电源事故停电2h计算;b)充电装置的模块应采用N+1的配置模式。11.10.1.6变电站通信电源及通信设备电源配置:a)220kV及以上变电站应配置两套完整并相互独立的通信电源系统。b)110kV及以下变电站应配置一套独立的通信电源系统。c)通信设备电源应按两路输入配置。1 主网设备技术改造原则1.1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1.1.1 对于分立元件、集成电路保护设备,220kV电压等级应加快微机化改造,110kV电压等级应逐步微机化改造。低频减载与继电保护装置应实现一体化。1.1.2 对于微机保护装置,参照部颁《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中所明确的“微机保护装置的使用寿命一般为10年~12年”,结合装置的运行实际情况,进行逐步改造。1.1.3 对于220kV变电站中新上间隔,不考虑旁路代的运行方式。1.1.4 对于整定无法满足系统配合关系的110kV线路,应配置全线快速保护,优先采用光纤差动保护。1.1.5 有转供电的110kV变电站应配置故障录波器。1.1.6 电网稳措系统根据系统运行情况,对于长期投运的稳措装置,要逐步采用智能化的稳定装置。1.1.7 无人值班变电站1.1.7.1 无人值班变电站主要采用以下两种方式。a)采用综合自动化系统。b)在原RTU的“四遥”功能基础上,增加遥视系统功能。变电站遥视系统主要用于监控并记录变电站的安全以及设备的运行情况。1.1.7.2 无人值班变电站可采取分区域设立监控中心。1.1.7.3 无人值班变电站主接线应满足供电可靠、运行灵活的要求。一次设备应选用性能优良、运行稳定少维护的产品。1.1.7.4 变压器中性点隔离开关,应具备遥控功能。1.1.7.5 站用电交流系统应有备用电源自动投入功能。1.2 输电线路改造重点是运行20年及以上重要、重负荷、重灾、安全运行水平低和非运行维护原因引起事故频发的输电线路。1.2.1 杆塔类1.2.1.1 水泥拉线杆的更换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运行25年及以上。b)表面风化严重,有横向环形裂纹或纵向贯穿性开裂。c)对地距离不够的水泥拉线杆。1.2.1.2 D型(△断面)拉线杆依据塔角锈蚀、塔身变形的严重程度以及是否处于雷击多发区域,逐条线路逐步更换。25
Q/GDW-15-010-20081.1.1.1 其它类杆塔其它类杆塔的改造和更换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影响线路安全运行,存在严重隐患,须经现场调查核实后确定。b)对地距离不够的重要交叉跨越处杆塔,须经现场调查核实后确定。c)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拉V塔或拉猫塔连续基数超过3~5基,应逐步进行改造,减少连续使用的数量;在人口密集区和重要交叉跨越处的拉线塔和混凝土杆应改造成自立式杆塔。1.1.1.2 220kV及以上线路杆塔改造时,应加装防坠装置。1.1.2 地线a)表面严重锈蚀,可能引起断线的线段,须经现场调查核实后确定。b)保护角不满足要求的,根据塔型,可采取升高塔头或塔头单改双(双避雷线)方式进行改造。c)110kV及以上处于多雷区的线路,应改造为双避雷线。1.1.3 导线[1]对于导线截面不能满足输送容量要求的考虑换线。[2]导线因微风振动引起多处严重断股时应予以更换。1.1.4 绝缘子a)线路外绝缘配置不满足所处地区污秽等级要求时,应进行调爬改造。b)对于劣化率(自爆率)高的绝缘子,应及时更换。1.1.5 金具a)在大跨越、重冰区、导线易舞动区、风口地带和季风较强地区等特殊区域,发现金具磨损严重时应予以及时更换。b)在风振严重地区,导地线线夹应更换为高强度耐磨型线夹。1.2 变电站主设备1.2.1 变压器(电抗器)根据变压器状况和所供负荷的重要性,选择不同的技术改造策略和计划,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a)存在安全隐患的变压器,如温升过高、局部过热、铁芯多点接地及渗漏严重等故障的变压器应及时改造。b)由于设计不合理存在先天缺陷、产品的制造工艺粗糙、材料低劣及可靠性不高的变压器应按计划进行改造。c)电压和容量不满足用电需求和电网发展要求的变压器应进行增容或设备更新改造。d)运行年久(25年以上)、薄绝缘、铝线圈、损耗高的变压器应退出运行更换新品。e)变压器组部件陈旧、破损,如分接开关触头磨损、套管爬距不满足当地污秽要求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造。1.2.2 断路器重点进行因电网发展、环境变化、设备老旧(老化)、产品存在先天性缺陷,且无法满足电网安全运行的断路器技术改造,应进行技术改造的断路器是:a)主导电回路的额定电流不能满足设备安装地点系统运行要求。b)额定短路开断电流不能满足设备安装地点系统短路容量要求。c)外绝缘性能,如爬电距离等,不能满足断路器安装地点污秽等级要求。e)运行时间长(20年)的老化严重的SF6断路器,可根据设备状况逐步进行更换改造;对于运行年限长(15年)的少油断路器应根据设备健康状况逐步进行更换改造。f)存在先天性缺陷和制造厂已停产,且备品备件不能及时供应,并影响安全运行的。g)性能不满足投切电容器组要求的。1.2.3 GISa)25
Q/GDW-15-010-2008应根据各地实际以及GIS具体运行状态,对运行中出现故障较多、可靠性差的操动机构应逐步进行改造。可优先考虑运行10年以上,问题较多的气动机构进行整体更新改造。重点是空压机、真空泵、连接管路等。如更换机构应采用配同型灭弧室进行过型式试验并有成熟运行经验的弹簧或液压机构。b)对由于短路开断电流不满足安装地点运行工况要求,应进行技术升级改造。c)对额定电流不满足要求的,可采用整体更新的方式进行技术改造。1.1.1 隔离开关a)应重点改造存在瓷绝缘子断裂、操作失灵、导电回路过热和锈蚀等,不符合国家电网公司《关于高压隔离开关订货的有关规定》要求的设备。b)额定电流、动热稳定性能不满足安装地点要求的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更换改造。c)瓷绝缘子外绝缘爬距不能满足安装地点污秽等级的要求的应进行加强外绝缘水平改造或更换。e)运行20年以上的隔离开关应依据运行状况逐步进行更换。f)运行15年以上的GW7型隔离开关应逐步进行更换。g)GW6型隔离开关应逐步进行更换。1.1.2 互感器技术改造原则互感器改造应遵循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安全第一、技术经济、统筹协调的原则,具体要求是:a)根据互感器运行年限及技术发展,对于运行时间长且家族缺陷多的可逐步进行更换。b)瓷套爬距不满足污秽等级要求、外瓷套伞裙比较密集、抗雨(冰)闪能力差的互感器应进行技术改造。c)二次绕组容量、数量、精度不满足运行要求的。d)因绝缘支架材质差,易出现介损升高缺陷的老型号串级式电压互感器应进行部件或整体更换。e)在电网中事故频发的同类型互感器(包括相同结构设计、相同材质、相同批次产品),应分期分批进行返厂处理或进行更换。f)易发生谐振故障的老型号电容式电压互感器,可结合停电检修更换电磁单元或整体更换。g)电容式电压互感器发生因电磁单元中间变压器过热、绝缘损坏或匝间短路而导致输出电压异常的,可更换电磁单元或整体更换。h)严重渗漏油(气)的互感器,应尽快安排技术改造,消除渗漏油(气)缺陷,防止进水受潮。i)110kV及以上电压的母线电磁式电压互感器,应逐步更换为电容式电压互感器。j)绝缘监督及预防性试验发现缺陷的互感器,如介损或电容量超标等,应根据缺陷的性质,进行相应的技术改造。主要电气试验项目不合格、有严重缺陷的互感器设备应进行更换;运行中发现油色谱异常的互感器,根据色谱分析情况,判断互感器内部固体绝缘有放电性质故障时,应及时更换。判断为绝缘受潮时,110kV互感器可考虑干燥处理或更换,220kV及以上互感器应返厂处理或更换。1.1.3 消弧线圈由于系统变化消弧线圈容量满足不了补偿要求的应对消弧线圈装置进行整组更换,采用新型的自动调节的成套装置。1.1.4 避雷器避雷器的技术改造应坚持“保电网、保设备、保人身安全”的原则,需要改造的避雷器有:a)经定期巡视、在线监测、带电试验及预防性试验发现的异常超标的。b)系统标称电压110(66)kV及以上避雷器的接线板使用了铜铝过渡的。c)动作记数器及泄漏电流表密封不良、指示不准、记数器及引线不符合热稳定要求的。d)变电站避雷器计数器的安装位置不便于定期巡视及带电试验的。e)对外绝缘爬距不满足污秽等级要求的。f)人行过道出线端不是复合外套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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