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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监理规范2006年5月
目录1总则12术语13项目工程监理组织和监理人员33.1项目工程监理单位33.2项目工程监理机构33.3项目工程监理人员职责43.4项目工程监理设施与设备74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74.1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74.2项目工程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74.3第一次工地会议94.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94.5核查开工条件105项目工程质量控制125.1项目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125.2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的控制125.3施工过程质量控制135.4项目工程质量验收136项目工程进度控制146.1项目工程进度控制的原则146.2项目工程进度控制的基本程序156.3进度控制的内容和方法157项目工程造价控制177.1项目工程造价控制依据177.2项目工程造价控制原则177.3项目工程计量187.4项目工程款支付187.5竣工结算208合同及其它事项的管理218.1项目工程变更的管理218.2项目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21
8.3项目工程延期的管理228.4项目工程分包的管理239项目工程监理记录和资料管理249.1会议纪要249.2项目工程监理日志249.3项目工程监理月报249.4项目工程监理工作总结249.5项目工程监理资料2510保修期的工程监理工作25附录一项目工程监理用表27A类表(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用表)27B类表(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用表)42C类表(各方通用表)47附录二项目工程监理月报格式50附录三会议纪要58附录四项目工程监理档案60项目工程监理档案案卷目录63项目工程监理档案卷内目录64附录五项目工程监理规划主要内容65
1总则1.0.1为提高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水平,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行为,加强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容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以下简称“项目工程监理”)。1.0.3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项目项目工程监理管理规定承担监理业务,并接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1.0.4项目承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择优选择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公正、守法、诚信、科学地开展项目工程监理工作,维护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履行项目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职责。1.0.5项目工程监理的主要依据是:1.0.5.1国家和重庆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1.0.5.2国家和重庆市发布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及其强制性条文;1.0.5.3经批准的项目工程施工文件、设计及批复预算;1.0.5.4项目施工委托监理合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等相关合同文件。1.0.6项目工程监理单位为实施项目工程监理而进行的审核、检验、认可与批准,并不免除或减轻责任方应承担的责任。2术语2.0.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为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而实施的工程项目。2.0.2项目承担单位国土、财政部门下达的项目入库通知和投资计划、预算批复确定的单位。2.0.3项目实施单位
受项目承担单位委托负责项目具体实施的单位。2.0.5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取得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并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了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提供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的单位。2.0.6项目工程监理机构项目工程监理单位依据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约定,派驻项目工程现场全面履行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2.0.7总监理工程师由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2.0.8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经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监理工程师。2.0.9监理工程师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通过土地开发整理专业培训,根据项目工程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人员。2.0.10监理员经过项目工程监理和土地开发整理专业培训,具有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项目工程监理的监理人员。2.0.11项目工程监理大纲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在项目工程监理招标投标阶段编制的规划性文件。2.0.12项目工程监理规划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经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同意用以指导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全面开展项目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2.0.13项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由监理工程师负责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用以实施某一项目或某一专业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2.0.14巡视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有目的或随机的监理活动。2.0.15旁站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某些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进行连续监控的项目工程监理活动。3项目工程监理组织和监理人员3.1项目工程监理单位3.1.1项目工程监理单位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工程监理施工承包合同。3.1.2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开展项目工程监理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3.1.2.1严格遵守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项目工程建设当事人各方合法权益。3.1.2.2不得与所承担工程监理项目的工程施工单位、设备和材料供货人发生经营性隶属关系,也不得是这些单位的合伙经营者。3.1.2.3禁止转让、违法分包项目工程监理业务。3.1.2.4不得聘用无工程监理岗位证书和未经土地开发整理专业培训的人员从事监理工程师工作。3.1.2.5禁止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项目工程监理业务。3.1.3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应依照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约定,组建项目项目工程监理机构,配置满足项目工程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和仪器设备。3.1.4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组织监理人员参加土地开发整理专业培训。3.1.5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应接受项目承担单位的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和管理。3.2项目工程监理机构3.2.1机构设置
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应依照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约定,组建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并选派监理人员进驻现场。项目工程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应于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将项目工程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3.2.2人员构成项目工程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具有两年以上项目工程监理或相关工作经验的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一年以上项目工程监理或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项目工程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通过土地开发整理专业培训,人员专业配套、数量应满足项目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当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需要调整时,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应征得项目承担单位同意并及时书面通知工程施工单位;当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项目实施单位和工程施工单位。3.3项目工程监理人员职责3.3.1项目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项目工程师负责全面履行项目工程监理合同所约定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职责。经项目承担单位同意,根据项目内容和具体情况,总监理工程师最多可以同时兼任3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但不得影响其项目工程监理工作。3.3.2总监理工程师职责3.3.2.1确定项目工程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3.3.2.2负责管理项目工程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对项目工程监理人员工作考核,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监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时调整监理人员;
3.3.2.3主持编写项目工程监理规划、审批项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3.3.2.4组织或参加工地例会,主持项目工程监理专题会议,签发项目工程监理机构的重要文件和指令;3.3.2.5组织编写并签发项目工程监理月报、项目工程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工程监理工作总结;3.3.2.6审定项目工程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方案和进度计划;3.3.2.7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资料,审查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进行竣工预验收,参与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签署《竣工移交证书》;3.3.2.8在项目工程监理机构权限内,主持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审批工程延期;3.3.2.9审核签署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工程款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3.3.2.10参与项目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的调查;3.3.2.11主持整理并移交项目工程监理资料,定期检查项目工程监理日志;3.3.2.12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理的全权负责人,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及项目工程施工施工监理合同所授予的权限实施项目工程监理,领导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工作。3.3.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3.3.3.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项目工程监理工作;3.3.3.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3.3.4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3.3.4.1主持编写项目工程监理规划、审批项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3.3.4.2审批项目工程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3.3.4.3签发工程开工/
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移交证书;签发重大变更和审批工程延期,审核签认竣工结算;3.3.4.4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3.3.5监理工程师职责3.3.5.1参与编制项目工程监理规划,负责编制本专业的项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3.3.5.2负责本专业工程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3.3.5.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3.3.5.4审查项目工程施工单位提交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和施工组织设计中本专业部分;3.3.5.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3.3.5.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本专业工程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和请示;3.3.5.7根据本专业项目工程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项目工程监理日记;3.3.5.8负责收集、汇总、整理本专业工程监理资料,参与编写项目工程监理月报;3.3.5.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3.3.5.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协助总监处理变更、质量和安全事故,并提出建议意见;3.3.5.1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按照职责权限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3.3.5.12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安全监理工作;3.3.5.13
督促、审查施工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承包单位按规定搭设安全设施;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人、机、环境的安全状态,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消除隐患;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3.3.6监理员职责3.3.6.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工程监理工作;3.3.6.2检查项目工程施工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3.3.6.3核实进场原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和施工测量成果报告等原始资料;3.3.6.4核查关键岗位施工人员的上岗资格,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3.3.6.5按设计及有关标准,对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等进行检查和记录;3.3.6.6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3.3.6.7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3.3.6.8做好项目工程监理日记和有关的项目工程监理记录;3.3.6.9担任安全监理工作,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搭设安全设施;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人、机、环境的安全状态,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3.4项目工程监理设施与设备3.4.1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实施单位应协助解决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约定的满足工程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讯、生活设施。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并应在完成项目工程监理工作后归还。3.4.2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应根据项目规模、复杂程度、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条件,按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满足项目工程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4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4.1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4.1.1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由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实施单位主持,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4.1.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对于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以及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应向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实施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4.1.3工程施工单位负责整理设计交底纪要,由项目实施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机构负责人签认,并报项目承担单位备案。4.2项目工程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4.2.1项目工程监理规划4.2.1.1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应针对项目的性质、规模、工作内容等实际情况,明确项目工程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项目工程监理工作计划、组织、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用以指导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全面开展项目工程监理工作。4.2.1.2工程监理规划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在签订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及收到项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和设计文件后一个月内完成,经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送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承担单位。4.2.1.3编制项目工程监理规划依据1)国家和重庆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2)项目审批文件、经批准的设计文件;3)与项目有关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4)项目工程监理大纲、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4.2.2项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4.2.2.1根据项目工程建设的需要,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应编制项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项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项目工程监理规划,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4.2.2.2项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在专项工程或专业工程施工前编制完成,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2.2.3编制项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依据1)已批准的项目工程监理规划;2)与项目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3)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关施工技术方案。 4.2.2.4项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专业项目工程的特点;2)项目工程监理工作的流程;3)项目工程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4)项目工程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4.2.2.5项目工程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项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进度、分阶段进行编制、补充、修改和完善,但应注意前后的连续性、一致性。4.3第一次工地会议 4.3.1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实施单位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项目工程监理人员、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实施单位驻现场代表、工程施工单位主要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应参加会议。 4.3.2第一次工地会议主要内容:1)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2)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实施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项目实施中各自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分工;3)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实施单位介绍项目总体情况和开工准备情况;4)项目工程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5)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实施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6)总监理工程师进行项目工程监理交底,交底主要内容:(1)明确适用本项目的国家有关工程监理的法规政策和相关的技术规范;(2)阐明项目工程监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3)介绍项目工程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工作制度、流程和方法);
(4)提出报审的要求和工程资料的管理要求。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的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4.3.3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工程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后印发。4.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4.4.1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项目承担单位。 4.4.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的主要内容: 4.4.2.1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4.4.2.2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现场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监控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 4.4.2.3施工平面布置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有针对性; 4.4.2.4工期安排是否满足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要求,进度计划是否满足项目总体进度计划,所需材料、设备的配置及人力的组织、安排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 4.4.2.5季节施工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协调性; 4.4.2.6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4.4.3施工组织设计在实施过程中,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如需做较大的变动,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方可执行。4.5核查开工条件 4.5.1项目开工4.5.1.1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完成开工准备后,应向项目工程监理机构提出开工申请,项目工程监理机构经检查确认项目实施单位和工程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满足开工条件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项目工程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项目承担单位。 4.5.2合同开工
4.5.2.1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应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调遣人员和施工设备、材料进场进行施工准备。 4.5.2.2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应与项目实施单位一道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协助解决工程施工单位的施工条件,包括施工用地、道路、测量基准点、取土场地以及供水、供电、通信设施等。 4.5.2.3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完成开工准备后,应向项目工程监理机构提出开工申请,经项目工程监理机构检查确认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满足开工条件后,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并报项目承担单位。 4.5.2.4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应核查下列开工条件:1)设计和施工图纸是否满足施工需要;2)测量基准点是否移交;3)施工用地是否已清理;4)按项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工程预付款是否支付;5)项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场地、道路、供电、供水、通信等施工条件是否具备;6)项目工程施工单位派驻现场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数量及资格与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文件是否一致,如有变化,应重新审查并报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实施单位认定;7)项目工程施工单位进场施工设备的数量和规格、性能是否符合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要求;8)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措施、规章制度及关键岗位施工人员的资格是否符合要求;9)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等技术文件是否已提交给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审批。10)对于土地平整工程,应按单元工程测量原始地形高程,测量结果报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审批;田间道路、农房整理、复垦整理等工程,应于开工前记录原始状况,报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审核。项目施工前的原始影像资料应予以保留。 4.5.2.5
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应按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的要求,组织进行工程项目验收单元划分,征得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实施单位同意后,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4.5.2.6由于工程施工单位原因使工程未能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工程监理机构应通知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在约定时间内提交赶工措施报告并说明延误开工原因。4.5.2.7由于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实施单位原因,工程未能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在收到项目工程施工单位提出的顺延工期的要求后,应立即与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实施单位及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共同协商处理。5项目工程质量控制5.1项目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5.1.1以设计文件、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等为依据,督促项目工程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全面实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5.1.2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5.1.3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控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5.1.4禁止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在工程上使用。5.1.5上道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签认,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5.2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的控制5.2.1对于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应监督项目工程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材料合格证明等随《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验表》报监理工程师签认。5.2.2对于需要进行复试的进场原材料,应由监理人员进行见证取样,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应督促工程施工单位运离现场,严禁将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5.2.3对于项目工程施工单位采购的工程设备,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应参加交货验收;对于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实施单位提供的工程设备,项目工程
监理机构应会同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参加交货验收。验收合格并由项目工程监理机构签认后方可使用。5.2.4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质量控制基本程序如下:5.3施工过程质量控制5.3.1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应督促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完善质量检查体系,对各道工序严格进行自检,并按规定向项目工程监理机构提交相关资料。5.3.2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巡视和检查,采用现场察看、查阅施工记录以及抽检等方式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对发现的质量问题或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以及各种违章作业行为发出调整、制止、整顿直至暂停施工的指令。5.3.3编制旁站项目工程监理方案,明确旁站控制点和控制措施,对工程的重要部位、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后难以检查的部位进行旁站项目工程监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并作好记录。5.3.4严格工序之间的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工程施工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报验(含隐蔽工程),对自检合格的工序按单元工程进行现场检查验收,上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5.3.5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项目工程监理通知单,要求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如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者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下令停工和复工均需事先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实施单位。5.4项目工程质量验收5.4.1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应首先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自检。未经项目工程施工单位自检或自检不合格、自检资料不完善的工序,项目工程监理机构有权拒绝检验。5.4.2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对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经自检合格后报验的工序质量,应按有关技术标准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予签认。
5.4.3工程完工后需覆盖的隐蔽工程、工程的隐蔽部位,应经项目工程监理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覆盖。5.4.4在工程设备安装完成后,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应督促项目工程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设备性能试验,并提交设备操作和维修手册。5.4.5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完成合同工程并完成自检,由项目工程监理机构按单位工程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对项目工程施工单位报送的质量验收申请予以签认。5.4.6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由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填报《竣工移交证书》,项目工程施工单位、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实施单位及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共同签署。5.4.7项目工程质量验收基本程序:6项目工程进度控制6.1项目工程进度控制的原则6.1.1项目工程各项进度均需满足项目总体进度目标的要求。6.1.2项目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是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所约定的工期目标。6.1.3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原则下控制进度。6.1.4应采用动态控制方法进行主动控制。6.2项目工程进度控制的基本程序6.3进度控制的内容和方法6.3.1控制性总进度计划6.3.1.1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依据项目审批文件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阶段性目标等,协助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实施单位编制项目控制性总进度计划。总进度计划是合同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6.3.1.2随着工程进展和施工条件的变化,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应及时提请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实施单位对控制性总进度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6.3.2审批施工进度计划
6.3.2.1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应在合同工程开工前依据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工程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总进度计划应依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按施工期的实际情况编制。在施工过程中,应编制月进度计划报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审批。6.3.2.2施工进度计划审批的主要内容1)在施工进度计划中有无项目内容漏项或重复的情况;2)施工进度计划与合同工期和控制性总进度计划目标的响应性与符合性;3)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条件、环境因素是否存在冲突;4)本施工项目与其他各合同段相关施工项目之间的协调性;5)施工进度计划中各项工作内容之间逻辑关系的正确性与施工方案的可行性;6)施工进度计划实施过程的合理性;7)人力、材料、施工设备等资源配置计划和施工强度的合理性;8)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供应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的衔接关系;9)施工进度计划的详细程度和表达形式的适宜性;10)对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实施单位提供施工条件要求的合理性;11)其他应审查的内容。6.3.3进度控制方法6.3.3.1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应督促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确保施工资源的投入,并按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实施。6.3.3.2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应对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全过程,包括施工准备、施工条件和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实际施工进度进行分析和评价,对关键路线的进度实施重点跟踪检查。6.3.3.3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采用工地例会、专题会议等方式,协调各合同段工程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时发现、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干扰因素,促进施工项目的顺利进展。6.3.3.4当实际工程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偏离时,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应要求项目工程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及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
6.3.3.5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应公正、公平地处理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工期变化。必须延长工期时,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应填报《工程延期报审表》报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和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实施单位审批,并相应调整进度计划。6.3.3.6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使总工期目标、阶段目标、资金使用等发生较大的变化时,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应提出处理意见报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实施单位批准。7项目工程造价控制7.1项目工程造价控制依据7.1.1工程建设有关合同及相关文件,包括项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材料供应合同、设备供应合同、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或协议等。7.1.2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洽商等。7.1.3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和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7.1.4地方概(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工期定额、市场价格信息,国家和市有关土地开发整理的规定和有关文件。7.2项目工程造价控制原则7.2.1应严格执行合同所约定的合同价、单价、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款支付方法。7.2.2对与合同文件约定不符的工程量、报验资料不齐全或未经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和审核。7.2.3工程量及工程款的审核在合同所约定的时限内完成。7.2.4公正、合理地处理由于工程变更和工程延期引起的费用增减问题。7.2.5对有争议的工程量计算和工程款支付,及时与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实施单位、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及相关方进行协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有关证书;协商无效时,可执行项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有关争议调解条款。7.3项目工程计量7.3.1
工程开工前,项目工程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或项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对原始地面以及计量起始位置地形进行测量,填写《施工测量报验表》,报工程监理机构审批。7.3.2工程施工单位对已验收合格的工序(单元工程)应及时向项目工程监理机构提交《工程计量报验单》,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应审查计量项目、范围、方式和测量器具的有效性,若发现问题,或不具备计量条件时,应督促项目工程施工单位进行修改和调整,直至符合计量条件要求,方可同意进行计量。7.3.3对项目工程施工单位以记日工方式完成的工作内容,应填写《记日工工程量签证单》,报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和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实施单位签认。7.3.4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应会同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及项目实施单位共同进行工程计量;或监督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计量过程,确认计量结果;或依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进行抽样复核。7.3.5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应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以便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分析、比较,制定调整措施,并在监理月报(报告)中向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报告。7.3.6当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完成合同内各单位工程的每个计价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应要求项目工程施工单位与其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总体量测,核实合同项目的最终计量工程量。7.4项目工程款支付7.4.1项目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方式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报项目工程监理机构,经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审核,确认符合工程施工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项目工程预付款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扣回。7.4.2项目工程进度款的支付7.4.2.1项目工程施工单位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限,根据已签认的《工程计量报验单》和《记日工工程量签证单》,填报《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由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审核签认后报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实施项目单位审批。7.4.2.2
项目工程变更费用随工程进度款一同支付。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款和现场签证费用的支付条款,填报《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附《工程变更单》,由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审核签认后报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审批。7.4.2.3项目工程监理机构依据项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国家和市的有关规定、预算定额进行审核,确认应支付工程款的额度。7.4.2.4项目工程监理机构根据已审批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报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审批。7.4.3项目工程款支付的程序如下:7.5竣工结算7.5.1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完成所有合同项目内容,经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组织有关各方验收合格后,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项目工程监理机构提交竣工结算报表。7.5.2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竣工结算《工程款支付证书》,报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审批。8合同及其它事项的管理8.1项目工程变更的管理8.1.1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应由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填写《工程变更单》提交工程监理机构审核;必要时,由项目实施单位提交原项目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工程变更文件由相关各方签认后转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实施。8.1.2若工程变更涉及原设计范围且变更费用较高,应由项目承担单位报原设计审批部门审批。8.1.3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在收到项目工程监理机构签署的《工程变更单》,方可实施变更部分的工程内容。否则,项目工程监理机构不予计量。8.1.4实施工程变更发生增加或减少的费用,由项目工程施工单位依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编制变更工程价款,并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在项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报工程监理机构审核,由总监理工程师与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协商后签认,报项目承担单位批准。
8.2项目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8.2.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根据暂停工程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按照项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和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8.2.1.1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8.2.1.2出现或可能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必须停工处理;8.2.1.3出现安全隐患,为避免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必须停工处理;8.2.1.4项目工程施工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工程监理机构管理;8.2.1.5发生了必须随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8.2.2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工程暂停工的范围。8.2.3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有约定或必要时,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前应征求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的意见。8.2.4工程暂停前,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应将已完成工程量报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审核,并在暂停期间保护该部分和全部工程免受损失或损害。8.2.5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暂停因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指令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继续施工。8.2.6签发工程暂停令后,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应会同有关各方按照合同约定,组织处理好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问题,并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8.3项目工程延期的管理8.3.1由以下原因导致工程延期,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可提出延长工期申请,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的规定,批准工程延期时间。8.3.1.1由于项目工程变更而导致工程量增加;8.3.1.2项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所涉及的任何可能造成工程延期的原因,如延期交付施工图、非工程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工程暂停、对合格工程的剥离检查及不利的外界条件等;
8.3.1.3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及不可抗力事件;8.3.1.4由于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未及时提供施工场地、未及时付款、未及时处理民扰等造成的干扰和延误。8.3.2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项目工程监理机构提交书面工程延期意向报告,并按合同约定,提交有关工程延期的详细资料和证明材料。8.3.4工程延期事件终止后,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工程延期所有的细节材料和详细记录汇总,整理齐全,随《工程延期报审表》报送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审批。8.3.5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应做好以下工作:8.3.5.1及时向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转交项目工程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延期意向报告;8.3.5.2随时收集工程延期事件的资料,做好详细记录,并分析研究工程延期事件,提出减少损失的建议;8.3.5.3处理工程延期过程中,要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工程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对工程的影响程度。8.3.6项目工程监理机构根据项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有关工程延期的约定以及工期拖延和影响工期事件的事实和程度评估出的延期天数,在与项目实施单位、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延期报审表》,报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实施单位审批。8.4项目工程分包的管理8.4.1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允许分包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对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分包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劳务分包),并报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实施单位批准。8.4.2只有在分包项目最终获得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实施单位批准,分包合同(协议)已签订后,分包单位方可进场施工。8.4.3分包的管理8.4.3.1
分包单位必须具备完成分包工程内容的能力和资质,劳务分包应具备相应的资质。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应要求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加强对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项目的管理,加强对分包单位履行合同的监督。8.4.3.2分包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方案、开工申请、工程质量检验、工程变更和合同支付等,应通过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向项目工程监理机构申报。8.4.3.3分包工程只有在项目工程施工单位检验合格后,才可由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向项目工程监理机构提交验收申请。8.5项目工程安全管理8.5.1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执行。9项目工程监理记录和资料管理9.1会议纪要9.1.1在施工过程中,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召开或参加由参建各方参加的工地例会。通过例会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协调处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以及合同履行中的各方面问题。9.1.2会议纪要由项目工程监理机构记录整理,由与会各方会签后分发有关各方,并应有签收手续。9.1.3为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专项问题,可根据需要组织或参加专题工地会议,会议纪要由会议组织方编写,签发要求同上。9.2项目工程监理日志9.2.1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应及时、认真地填写项目工程监理日志,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9.2.2项目工程监理日志应如实反映项目工程监理工作情况,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组织协调等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9.3项目工程监理月报9.3.1项目工程监理月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报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和所属项目工程监理单位。
9.3.2项目工程监理月报编写内容和格式见附件二。9.4项目工程监理工作总结9.4.项目工程监理工作结束时,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应向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提交项目监理工作总结。9.4.2项目工程监理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9.4.2.1项目工程概况;9.4.2.2项目工程监理机构组织形式、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9.4.2.3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履行情况;9.4.2.4项目工程监理工作成效;9.4.2.5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建议;9.4.2.6工程照片(应包括工程动工前原貌和完工后情况的照片);9.4.2.7质量评价报告。9.5项目工程监理资料9.5.1项目工程监理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9.5.1.1项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及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合同;9.5.1.2勘察设计文件(包含设计变更文件、工程洽谈核定);9.5.1.3项目工程监理规划、项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9.5.1.4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9.5.1.5本规范规定的报验表格及相关附件;9.5.1.6会议纪要、来往函件;9.5.1.7项目工程监理日志;9.5.1.8项目工程监理月报;9.5.1.9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资料;9.5.1.10项目工程监理工作总结;9.5.1.11质量评价报告。9.5.2项目工程监理资料的归档管理9.5.2.1项目工程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9.5.2.2
项目工程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9.5.2.3项目工程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9.5.2.4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应向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10保修期的工程监理工作10.0.1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和项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在《竣工移交证书》中注明保修期的起算日期以及尾工项目清单。10.0.2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在保修期应定期回访,督促项目工程施工单位按计划完成尾工项目,协助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验收尾工项目,并为此办理付款签证。10.0.3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应对工程缺陷原因及责任进行调查和确认,并协助进行处理。10.0.4做好保修期工程监理工作记录。
附录一项目工程监理用表A类表(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用表)A1项目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A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3施工测量报验表A4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A5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验表A6项目工程质量报验表A7项目工程计量报验单A8计日工工程量签证单A9月工、料、机动态表A10项目工程款支付申请表A11项目工程延期报审表A12监理通知回复单A13竣工移交证书
A1项目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编号:项目工程名称日期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我方承担的工程,已完成了以下各项工作,具备了开工/复工条件,计划于_____年____月___日开工,请审批。已完成报审的条件有:1.施工组织设计(含主要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资格证明)2.施工测量放线3.主要人员、材料、设备进场4.施工现场道路、水、电、通讯等已达到开工条件项目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审查意见:审批结论:同意不同意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注:本表由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填报,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A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编号:项目工程名称日期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我方已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了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请予以审查。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项目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审查意见:审批结论:同意修改后再报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注:本表由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填报,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A3施工测量报验表编号:项目工程名称日期致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我方已完成(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测量放线,经自检合格,请予查验。附件:1.测量的依据材料_________页2.测量成果表________页测量员(签字):查验人(签字):项目工程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查验结果:查验结论:合格纠错后重报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注:本表由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填报,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A4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编号:项目工程名称日期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工程监理单位): 现报上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请予以审查和批准。附件:1.施工进度计划(说明、图表、工程量、工作量、资源配备)______份2.项目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审查意见:审批结论:同意修改后再报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注:1、本表由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填报,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各存一份。2、总进度计划必须由总监签字。
A5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验表编号项目工程名称日期现报上关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检验记录,经我方检验符合设计、规范及合约要求,请予以批准使用。名称主要规格单位数量选样报审表编号使用部位附件:1.出厂合格证 页2.厂家质量检验报告页3.厂家质量保证书页4.进场检查记录页5.进场复试报告页6.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申报人(签字):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审查意见:审查结论:同意补报资料 重新检验退场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签字):验收日期:注:本表由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填报,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A6项目工程质量报验表编号项目工程名称日期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工程监理单位): 现我方已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位的工程,经我方检验符合设计、规范要求,请予以验收。附件:1.质量控制资料汇总表(适用于单位工程报验)____页2.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____页3.施工试验记录____页4.工序(单元工程)工程质量检验记录____页5.____页项目工程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查意见:审查结论:合格不合格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审查日期:注:1、本表由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填报,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各存一份2、单位工程报验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A7项目工程计量报验单编号项目工程名称日期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我方按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已完成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序(单元工程)的施工,其工程质量已经检验合格,并对工程量进行了计量测量。现提交计量结果,请予以核准。附件:1.工程量测量资料 ____页 2.工程量计算 ____页3. ____页 项目工程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审查意见: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审查意见:负责人(签字):日期:注:本表由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填报,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A8 计日工工程量签证单编号项目工程名称日期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我方已按要求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内容)的计日工工作,现申报记日工工程量,请予以审核。附件:1.计日工工作记录 ____页 2.工程量计算 ____页3. ____页 项目工程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审查意见: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审查意见:负责人(签字):日期:注:本表由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填报,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A9 月工、料、机动态表编号项目工程名称日期人工工种其他合计人数持证人数主要材料名称单位上月库存量本月进场量本月消耗量本月库存量主要机械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附件: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名称:项目经理(签字):注:本表由工程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前填报,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A10 项目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编号:项目工程名称日期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我方已完成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项目实施单位应在___年___月__日前支付该项工程款共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现报上_________________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请予以审查并开具工程款支付证书。附件:1、工程计量报验单2、工程变更资料项目工程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签字):序号项目名称单位申报数核定数数量单价(元)合计(元)数量单价(元)合计(元)合计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注:本表由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填报,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A11 项目工程延期报审表编号:项目工程名称日期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根据合同条款_____条的规定,由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原因,申请工程延期,合同竣工日期由延长至。请批准。附:□工程延期的依据及工期计算页□证明材料页项目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审查意见:同意工期延长_________日历天。竣工日期(包括已指令延长的工期)从原来的____年___月____日延长到____年____月____日。不同意延长工期,请按约定竣工日期组织施工。说明: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审查意见:负责人(签字):日期:注:本表由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填报,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A12 项目工程监理通知回复单编号:项目工程名称日期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我方接到第()号监理通知后,已按要求完成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特此回复,请予以复查。详细内容:项目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复查意见: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注:本表由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填报,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A13 项目竣工移交证书编号:项目工程名称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实施单位):兹证明工程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已按工程施工合同的要求完成,并验收合格,即日起该工程移交你单位。本工程的实际完工之日为年月日,并从此日开始工程进入保修期。附件:工程验收记录尾工项目清单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章)年月日项目经理(签字)年月日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章)年月日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代表(签字)年月日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章)年月日注:本表由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B类表(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用表)B1项目工程监理通知B2旁站监理记录表B3项目工程暂停令B4项目工程款支付证书
B1 项目工程监理通知编号:项目工程名称日期致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工程施工单位):事由:内容:监理工程师(签字):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注:重要工程监理通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有关单位各存一份
B2 旁站监理记录表编号:项目工程名称日期旁站监理的部位或工序:旁站监理开始时间:旁站监理结束时间:工程施工情况:工程监理情况:发现问题:处理意见:处理结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质检员(签字):年月日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旁站监理人员:年月日注:本表由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填写,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B3 项目工程暂停令编号:项目工程名称日期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现通知你方必须于___年__月___日__时起,对本工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位(工序)实施暂停施工,并按下述要求做好各项工作: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注:本表由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签发,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工程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B4 项目工程款支付证书编号:项目工程名称日期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经审核(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和报表,并扣除有关款项,同意本期支付工程款共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附件:1.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工程付款申请表及附件;2.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审查记录。合同额申报数核定数应扣款本期应付款至本期合计支付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审查意见: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审查意见:负责人(签字):日期:注:本表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C类表(各方通用表)C1项目工程监理工作联系单C2项目工程变更单
C1项目工程监理工作联系单编号:项目工程名称日期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事由:内容:发出单位:单位负责人(签字):
C2 项目工程变更单编号:项目工程名称日期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原因,兹提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变更(内容详见附件),请予以审批。附件:提出单位:提出单位负责人(签字):一致意见: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代表(签字):日期:项目工程设计单位代表(签字):日期:项目工程监理单位代表(签字):日期:项目工程施工单位代表(签字):日期:
注:工程设计单位在需要时签字。附录二项目工程监理月报格式×××××××××项目工程监理月报(第期)年度:月份: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公司××××××××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年月日
项目工程监理月报目录一、项目概况(见表1)二、项目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组织系统1.项目划分及各标段工程内容2.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组织机构三、项目工程进度1.本月工程形象进度2.项目工程实际完成情况与总进度计划比较(见表2)3.本月实际完成情况与进度计划比较(见表3)4.本月工、料、机动态(见表4)5.对进度完成情况的分析,采取的措施及效果6.本月在施部位工程照片四、项目工程质量1.本月工程验收情况(见表5)2.主要施工试验情况(见表6)4.旁站监理情况(见表7)5.项目工程质量问题,采取的措施及效果五、项目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1.本月完成工程量月统计表(见表8)2.项目工程款审批及支付情况(见表9)3.项目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
4.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六、安全与文明施工七、构配件与设备进场主要设备、构配件检验情况(见表10)八、合同其他事项的处理1.本月工程变更(见表11)2.项目工程延期及处理情况九、天气及其他因素对施工影响的情况十、项目工程监理机构组成与工作统计1.项目工程监理机构组织(1)项目工程监理机构组织框图(2)项目工程监理机构人员情况(见表12)2.项目工程监理工作统计(见表13)十一、本月工程监理工作小结1.对本月工程施工总的评价2.项目工程监理机构本月工作情况3.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表1项目工程基本情况项目工程名称项目工程地点工程实施单位工程勘察单位工程设计单位工程施工单位开竣工日期合同价款工程项目一览表项目工程内容计量单位数量工程造价(万元)土地整理农田水利河道工程排灌系统机井田间道路复垦整理其他工程注:本表可根据工程实际内容进行更改。
表2实际进度与总进度计划比较表序号年月工程内容年年1234…12345…===计划进度实际进度表3本月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比较表序号日期分项工程内容月月262728293012345…===计划进度实际进度
表4本月工、料、机动态表人工工种其他总人数人数持证人数主要材料名称单位上月库存量本月进场量本月库存量本月消耗量主要机械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表5项目工程验收情况序号分部、分项(单元)工程名称工程编码检验数量验收情况项目工程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验收结论本月一次验收合格率:%
表6旁站监理情况序号旁站监理部位旁站监理时间旁站记录编号监理人员备注表7本月完成工程量统计表工程内容清单编号工程细目名称单位本月完成工程量累计完成工程量土地整理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复垦整理其他工程
表8项目工程款审批及支付汇总表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合同总价合同内付款变更款至本月累计申报数核定数申报数核定数申报数核定数12345合计表9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情况序号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名称数量生产(供应)厂家检验情况备注表10项目工程变更统计表序号图号变更部位原设计内容变更后内容变更增减数量变更原因
表11项目工程监理机构人员情况序号姓名年龄专业职务负责的主要工作表12项目工程监理工作统计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本月累计1工地会议次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次提出建议和意见条3审批施工进度计划次审图次提出建议和意见条5发出工程监理通知次6审定分包单位家7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审批次8工程质量验收次9工程监理见证取样次10发出工程暂停令次
附录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编号:项目工程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主要议题组织单位主持人参加单位会议主要内容及结论项目工程监理机构:日期:年月日各方签认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项目工程施工单位本表由会议主持单位填写;会议内容可加附页。
附录四项目工程监理档案 项目工程监理档案 档案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_________册 第________册 项目工程名称:案卷题名:编制人:总监理工程师:编制日期: ×××××××监理公司
项目工程监理档案移交目录第页序号案卷题名文字材料图纸材料其它备注册张册张 移交人:移交时间:接收人:接收时间:
项目工程监理档案审核备考表 本档案共册,已编号文件材料共张。其中:文字材料张,图纸材料张,照片张。立卷单位对本档案完整准确情况的审核说明: 立卷人:年月日 审核人:年月日 接收单位的审核说明: 技术审核人:年月日 档案接收人:年月日
项目工程监理档案案卷目录序号案卷号案卷题名编制日期卷内张数备注
项目工程监理档案卷内目录序号责任者文件材料题名编制日期起止页号备注
附录五项目工程监理规划主要内容1、项目工程基本概况简述工程项目的名称、性质、建设地点、自然条件与外部环境;工程项目组成及规模、特点;工程项目建设目的。2、项目工程主要目标工程项目总投资及组成、计划工期(包括项目阶段性目标的计划开工日期和完工日期)、质量目标。3、项目工程施工工程项目组织工程项目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设计单位、项目工程施工承包单位、项目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货单位的简况。4、项目工程施工工程监理范围和内容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的工程范围和服务内容等。5、项目工程监理主要依据列出开展项目工程监理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及部门颁发的有关技术标准,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以及有关合同文件、设计文件等的名称、文号等。6、项目工程监理组织项目工程现场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主要监理人员的配置和岗位职责等。7、项目工程监理工作基本程序8、项目工程监理工作主要方法和措施项目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的目标、内容、方法、措施等。9、项目工程监理人员守则和工作制度10、项目工程监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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